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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网售食品或将纳入监管 私厨平台寻求转型

发布时间:2017-11-02 所属栏目:业界

一 : 网售食品或将纳入监管 私厨平台寻求转型

新浪科技 刘安妮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也需担责,违者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办法》落地,这意味着,以回家吃饭、蹭饭为代表的共享经济模式下的餐饮创业企业将会关门大吉,从出生的默默无闻到现在渐渐被用户熟知,私厨分享平台一路走来经历了各种质疑与挑战,但是依靠着跟法律法规打擦边球的玩法,到也无伤大雅,然而如今,《办法》浮出水面,让原本就暗藏危机的餐饮创业领域的创业者不得不开始重新思考。

共享经济模式下的餐饮玩家

如果说饿了么、百度外卖等传统的餐饮平台已经不能满足好吃的你,那么现在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出现了一批以“私厨分享”为噱头的餐饮创业企业。简单来说就是,将社区退休在家又喜欢做饭的大爷大妈集合到线上平台作为厨房端,为离家在外又想吃家乡味道的白领提供自己的拿手菜。

北京加双筷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回家吃饭app就是其中的代表者,目前也是在“私厨分享”模式中流量最大的一家,根据资料显示目前公司已经完成a轮融资,融资额为数百万美金。

回家吃饭app创始人唐万里表示,对比与传统的外卖公司,回家吃饭主打健康、卫生,目标用户定位于离家在外想吃的健康的白领群体,其实对于生意而言这更是唐万里的一种情怀,让退休在家的大爷大妈可以发挥余热,还可以为离家在外的游子提供家庭一般的健康美味。

如今,外卖领域已经成为一边红海,”私厨分享“另辟蹊径,似乎可以为自己在互联网+餐饮的风口之下找到一席之地。某投资行业者曾向新浪科技表示,互联网+餐饮领域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风口,无论是垂直化领域的精品美食配送还是共享经济模式化的私厨分享,都是一种发展的趋势。

 与中央厨房合作或成唯一出路

妈妈的菜创始人韩迪向新浪科技表示,目前在阿姨端并没有任何的餐饮许可证,仅仅依靠平台对于阿姨的监管和阿姨自己自律。

在我们之前的报道中也曾提到过,根据妈妈味道提供的企业信息,该品牌隶属于好点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但新浪科技查询北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好点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与餐饮相关内容。

基于厨房端是家庭作坊的模式,根据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是不可能获得餐饮经营执照的。而阿姨作为食品的制作者,以前并没有任何餐饮加工者的资质。

《办法》的出台,意味着,私厨模式下的创业者再也不能打擦边球了,如何将公司合理合法话成为了他们他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妈妈的味道创始人韩迪告诉新浪科技,基于《办法》落地的考虑和公司发展的考虑,目前他们正在努力转型中,现阶段已经停止了全部的线上服务。

“未来我们会根据大妈大爷提供的私家菜谱,在中央厨房里制作出独一无二的美食。”韩迪表示,这样不仅可以打通上游产业链,采用集中采购,不仅节省成本更加包证品质,还可以打通线下配送服务,减少配送的成本。

业内人士告诉新浪科技,对于私厨平台来说,要想继续进行下去,除了期待法律法规让路之外,跟中央厨房合作似乎成为他们唯一的正规经营途径了。

二 : 医药电商监管缺失 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被彻底叫停

  摘要: 天猫医药馆表示,天猫医药馆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河北药监局的政策要求,即将停止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业务。不过业内人士分析称,此次叫停只涉及OTC药品,天猫医药馆的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业务不受影响。

  

医药电商监管缺失,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被彻底叫停

 

  7月29日晚间有媒体报道称,天猫医药馆于29日下午向平台上的商家发布通知,将于8月1日起停止药品在线交易功能。

  来自商家的截图显示,通知称:“根据此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我公司将于2016年8月1日停止药品在线交易功能,特此通知。”

  

医药电商监管缺失,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被彻底叫停

 

  天猫医药馆方面随后向新浪科技证实了此消息,“天猫医药馆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河北药监局的政策要求,即将停止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业务。”不过业内人士分析称,此次叫停只涉及OTC药品,天猫医药馆的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业务不受影响。

  实际上,今年5月底天猫医药馆就曾发布《关于药品类商品紧急管控措施》的通知,称收到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将针对药品进行紧急管控措施,要求商家即日起勿再发布销售药品,并做好自查工作以及消费者的售后、维权等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分别于2013年11月12日、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25日批准了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医药平台(2014年被阿里巴巴收购)、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1号店)成为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试点时间均为一年。

  除了天猫医药馆之外,同样拥有第三方B2C药品销售平台资格的1号店今年6月也收到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达的通知,要求停止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根据南方都市报此前的报道,八百方当时也确认,已经收到“叫停”通知。

  截至目前,三家试点平台并未具体说明药品网上零售被叫停的原因。

  但新浪科技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得知,其在7月28日发布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结束》的文章,称“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文章还称,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因此决定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而根据财新此前援引一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士消息称,网上售药面临监管环节缺失的问题,总局正在商讨解决方案。

  此前有报道显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网上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禁止销售处方类药品。但在实际购药过程中,很多网络药品零售商不仅直接在网上销售处方药,部分商家甚至不需要审核处方。另一些销售商表示,通过网络提交相应处方,他们审核通过后也能购买处方药。

  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拟允许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但目前这一政策至今仍未落地。而这次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的叫停,医药电商市场仍旧前路漫漫。

  目前,1号店医药馆已经将OTC药品类目改为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即消费者购买时需要提交需求、商家回拨电话、发货,最终收到药品后付款。

  而天猫医药馆被叫停药品在线交易功能之后,也可能会采取类似1号店的方式,即天猫医药馆只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消费者选中需要的商品后将跳转到相应医药商的官方网站上完成交易。不过这也将给商家带来另外的负担,比如人力成本的增加、交易效率的降低,最终会影响总体的销售额。

三 : 网售食品或将纳入监管 私厨平台寻求转型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也需担责,违者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办法》落地,这意味着,以回家吃饭、蹭饭为代表的共享经济模式下的餐饮创业企业将会关门大吉,从出生的默默无闻到现在渐渐被用户熟知,私厨分享平台一路走来经历了各种质疑与挑战,但是依靠着跟法律法规打擦边球的玩法,到也无伤大雅,然而如今,《办法》浮出水面,让原本就暗藏危机的餐饮创业领域的创业者不得不开始重新思考。

  共享经济模式下的餐饮玩家

  如果说饿了么、百度外卖等传统的餐饮平台已经不能满足好吃的你,那么现在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出现了一批以“私厨分享”为噱头的餐饮创业企业。简单来说就是,将社区退休在家又喜欢做饭的大爷大妈集合到线上平台作为厨房端,为离家在外又想吃家乡味道的白领提供自己的拿手菜。

  北京加双筷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回家吃饭app就是其中的代表者,目前也是在“私厨分享”模式中流量最大的一家,根据资料显示目前公司已经完成a轮融资,融资额为数百万美金。

  回家吃饭app创始人唐万里表示,对比与传统的外卖公司,回家吃饭主打健康、卫生,目标用户定位于离家在外想吃的健康的白领群体,其实对于生意而言这更是唐万里的一种情怀,让退休在家的大爷大妈可以发挥余热,还可以为离家在外的游子提供家庭一般的健康美味。

  如今,外卖领域已经成为一边红海,”私厨分享“另辟蹊径,似乎可以为自己在互联网+餐饮的风口之下找到一席之地。某投资行业者曾向新浪科技表示,互联网+餐饮领域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风口,无论是垂直化领域的精品美食配送还是共享经济模式化的私厨分享,都是一种发展的趋势。

  与中央厨房合作或成唯一出路

  妈妈的菜创始人韩迪向新浪科技表示,目前在阿姨端并没有任何的餐饮许可证,仅仅依靠平台对于阿姨的监管和阿姨自己自律。

  在我们之前的报道中也曾提到过,根据妈妈味道提供的企业信息,该品牌隶属于好点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但新浪科技查询北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好点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与餐饮相关内容。

  基于厨房端是家庭作坊的模式,根据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是不可能获得餐饮经营执照的。而阿姨作为食品的制作者,以前并没有任何餐饮加工者的资质。

  《办法》的出台,意味着,私厨模式下的创业者再也不能打擦边球了,如何将公司合理合法话成为了他们他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妈妈的味道创始人韩迪告诉新浪科技,基于《办法》落地的考虑和公司发展的考虑,目前他们正在努力转型中,现阶段已经停止了全部的线上服务。

  “未来我们会根据大妈大爷提供的私家菜谱,在中央厨房里制作出独一无二的美食。”韩迪表示,这样不仅可以打通上游产业链,采用集中采购,不仅节省成本更加包证品质,还可以打通线下配送服务,减少配送的成本。

  业内人士告诉新浪科技,对于私厨平台来说,要想继续进行下去,除了期待法律法规让路之外,跟中央厨房合作似乎成为他们唯一的正规经营途径了。

四 : 电商平台沦为假次品集散地 网购监管有何良方

  新华网上海3月11日电(记者 周琳)即使是所谓的官网、旗舰店,也“相当不保险”;线上次品率远高于实体店;安全性指标频繁被曝出超标……在网购规模不断扩大的背后,种种质量和假货问题使网店不断处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一些电商平台甚至被称为“次品集散地”和“假货避风港”。

  网店良莠不齐,公众爱恨交加。“3·15”又至,人们在问:屡禁不绝的网店痼疾是否真的无药可解?

  “伤”:知名电商几乎无一幸免

  11日,上海市工商局对知名电商平台246个批次包类、服装、小家电的抽检结果显示,94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8.2%。其中,天猫、1号店、京东、国美、苏宁等知名电商几乎无一幸免,均有多款产品出现在不合格“榜单”上。

  记者整理不合格名单发现,网购商品的不合格率均高于实体店,几乎成为次品的集散地。上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小家电的市场抽检中,不合格率超三成,其中抽检国美在线小家电不合格率最高,抽查10个批次8个批次不合格。“网购不合格率明显高于实体店,广告宣传不符的现象也屡有出现。”

  在曝光问题中,安全性指标不合格现象频频出现。在服装类抽检中,除了色牢度、纤维含量和标识等常见的不合格项目外,还出现了甲醛、PH值等安全性指标超标的新情况。例如麦网上销售的“茵曼”牌裤子,甲醛含量接近国家标准上限的两倍。

  即使商品的官网也并非是质量合格的“保险库”。此次抽检发现,在官网32个批次服装抽检中,有4家7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1.9%,与去年的8.8%相比明显飙升。例如,一款在官网售卖的H&M羽绒服,充绒量明显不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合格商品中,也不乏电商平台自营和品牌旗舰店商品。此次抽检包类旗舰店41批次,27个批次不合格。上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抽检发现,京东、苏宁易购、东方CJ等销售的标称自营商品的不合格率就不低。

  “问”:假、次乱象谁之过?

  此次抽检暴露出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的冰山一角。近年来全国网购商品质量投诉数量不断上升,2014年上海市12315平台受理的网络销售类投诉达3.8万件,四川2014年网络购物投诉量同比增长304%,深圳网购投诉同比增长108.5%……

  假、次产品如今已成为网购产品质量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与此同时,各种欺诈手法隐身其中,使消费者很“受伤”。一位家电业人士介绍,有些网购产品看起来品牌、价格和实体店没有区别,但在一些关键部件上“偷工减料”,例如底座从钢化玻璃换成塑料的,或边框变窄等,借以节约成本。

  而网络旗舰店的促销活动,也成为一些商家借机清库存的手法。一位线上服装商家表示,不少服装家纺类产品都是借线上清库存和甩尾货,虚假降价现象也不少见,例如明明是2013年上市的衣服,改成“2014年新款”的标签后卖掉,消费者很难分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抽检的商品大多来自知名电商、自营商品、品牌旗舰店或官网,但合格率仍然不高。上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抽检结果表明,部分经营者对网络销售的商品质量把关不严,相关人员缺乏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有效避免问题商品销售的措施。

  此外有专家表示,线上商家品控能力不如实体店,不排除一些电商平台有故意“放水”嫌疑,尤其是对一些授权比较困难的奢侈品牌,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松对供货商的审核。

  同时,行业经验偏少也是电商平台普遍面临的问题。“电商备货品类巨大,而不少电商企业又非常年轻,经验、渠道与传统零售巨头相比不够完善,这也是导致质量问题频现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说。

  “管”:无严规则无未来

  专家认为,无论网购规模如何增长,如果不解决假货、次品率高发的现象,我国网购市场就难以成熟。

  目前,对于平台究竟对制假售假、质量问题需要承担多少连带责任,法律上判定比较慎重。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延来认为,电商平台面对的是数以亿计的商品,因此想要判定真假、质量,信息量巨大。

  专家认为,网购售假如同闯红灯,必须出台严厉的法律规范,否则光靠电商平台的抽查,很难实现。需要明确出现质量问题时,电商、供应商、物流提供方分别负哪些责任。

  201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表示将出台一批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力争到2016年底,使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产品质量追溯成为手段之一。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建议,一方面电商平台企业可以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为基础,建立完备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以便于进行源头追查,实现属地查处。另一方面,对于电商不诚信、或售次品等问题,可以建立和完善征信制度,将不良记录计入征信系统。

本文标题: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网售食品或将纳入监管 私厨平台寻求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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