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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成本逼近法估价步骤

发布时间:2017-09-11 所属栏目:土地估价师取消

一 : 土地估价师:成本逼近法估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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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土地估价师十三个不准

注册土地估价师在从事土地估价中介业务中禁止下列行为:

1.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同行的信誉和利益;

2.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估价业务;

3.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承办业务,收取费用;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土地估价业务;

5.伪造、涂改或转让《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及注册号码;

6.在非本人任职的土地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

7.收集、采用有失客观的资料;

8.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未经委托方许可,泄露商业秘密和估价报告内容;9.不按规定收取评估服务费;

10.以恶意压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11.接受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抬高或压低评估价值,出具失实的估价报告;

12.以任何方式从委托方接受或向委托方索取贿赂和其他好处;

13.法律、法规、部门及行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 : 土地估价师职业介绍

一、
  土地估价师,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获得《 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从事土地估价资格的人员。国家实行土地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凡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土地估价师。

  我国土地估价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二、
  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能公正、客观地开展土地估价工作。

  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包括土地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城市规划以及经济、地理、建筑工程等,下同)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4)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大学专科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三、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经考试、审核,合格者发给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土地估价师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省级以上土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换发证书。

  凡脱离土地估价工作三年以上或其他原因不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不能给予重新注册登记,其所取得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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