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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程序

发布时间:2017-10-18 所属栏目:说明书

一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程序

一、土地预审提交资料

1、建设单位请示文件。

2、土地预审申请表。

3、规划现状图。

预审流程:以上资料准备齐全→提交区国土局初审→提交市国土局审核→出具预审意见。

二、土地报批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请示文件

2、土地预审表

3、预审意见及完善性情况说明

4、立项批复(区发展计划局)

5、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6、文物保护手续(市文化局)

7、矿床压覆手续(市土地局)

8、地质灾害认定手续(市土地局)

9、乡级规划、现状图(市大树公司)

10、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或线形工程图(设计部门)

11、建设单位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建设单位概况

12、环保手续(市环保局)

13、占林地的需出具林业部门手续

14、易燃、易爆物品须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手续

15、征地方案,征收土地告知的原件内容包括:用途、位置、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填调查表)

16、放弃听证材料

17、土地权属材料

18、征地协议

19、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成果(市勘界所)

20、单独选址项目以有偿方式供地的,须评估资料,并附加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

22、耕地开垦费缴纳情况及票据

23、被征地村人口、劳动力情况

24、被征地村前三年平均产值

25、补充耕地材料及补充耕地位置图

26、被征收地质量等级评定说明

27、区国土局拟征收土地说明(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28、政府关于批次用地供地方式的方案

29、扩建项目需附对原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说明

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流程:

1.用地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向区国土局业务管理部门提交以上资料,国土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籍测绘、土地权属调查、被征地村组的土地(征地面积、地类)和人口基本情况调查。

2.区国土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集约用地要求,科学合理地审查核定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和用地规模。

3.区国土局拟定新增建设用地呈报基本方案(报国务院审批的一式5份,报省审批的一式4份)。城镇批次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对农民的安置补偿情况表);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为“一书四方案”,除“一书三方案”外,另增《供地方案》;城镇批次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为“一书二方案一表”:《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使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情况表》。并按电子报件要求做好软盘备份。

4.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相关图件、软盘,按区国土局—区政府—市国土局—市政府—省国土厅—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国务院的审报程序,逐级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

新增建设用地有关规费,统一向省国土厅计财处缴纳。

5.市国土局根据省国土厅批复,转发建设项目用地批文。

6.区国土管理部门,要按“两公告一登记”的制度要求,具体组织负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落实工作。

建设用地报批基本程序

办理程序:

1.用地单位(个人)携带建设项目批文、规划用地许可批文(包括图件)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土地权属权源资料,向国土资源局提交建设用地书面申请;

2.根据建设项目情况实际,耕保、地籍分别先期签署项目用地预审和地类核定审核意见;

3.用地科对材料进行初审,按规划选址意见和红线图及环评意见书是否符合土地利用供地条件进行审核(投资强度、容积率、征地补偿安置等);

4.对涉及收回原土地使用权属的,须报市政府审批,登报或张榜公告“收回原土地使用权通知”,公告时间为15天。

5.用地科根据建设项目性质,提出具体供地方式方案,报局长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供地的,须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

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的结果需要公示15天;

7.按规定标准到局财务缴费;?

8.颁发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

二 : 北京供地逼近红线 未来将现新增建设用地缺口

到2020年,北京仅剩1.24万公顷农地可供占用,房地产用地供给将更加紧张

在汇总并逐步公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下称“二调”)结果的过程中,北京市农用土地占用空间的“逼仄”终于显现,严格保持耕地总量、盘活存量用地已经成为北京市无法回避的命题。(www.61k.com)

根据“二调”数据,到2020年,北京将仅剩1.24万公顷农用土地可供占用。由于“二调”数据截止于2009年,距离2020年尚余11年,以北京年均2000余公顷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北京未来将会出现新增建设用地“缺口”。

北京市已经感受到了供地红线逼近的“压力”。在优先“优势产业”“新城建设”用地之后,房地产尤其是住宅用地将主要转向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从而完成供给任务,这将使北京房地产用地的供给更为紧张。

逼近红线

根据《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目标,即到2020年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指标21.47万公顷(322万亩)。

“按照经过核对的数据,到2020年,北京的新增建设用地最多不能超过1.24万公顷了。”6月18日下午,国土资源部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一数据已经经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三方确认”并批准。

所谓“新增建设用地”,即须经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履行相关程序,将原农业用途的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由于中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国实行新增建设用地的“指标管控”,地方新增建设用地的总量在一定周期内有上限不能突破,即为“管控红线”。

让北京市感受到“管控红线”压力的,是“二调”。“二调”于2007年启动,至2009年结束。由于在调查过程中形成了海量数据,因此从2010年开始,国土资源部会同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二调”数据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和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要求。

北京市的“二调”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北京市耕地相对比1996年第一次土地调查结果净减少11.67万公顷(175.1万亩)。这导致北京市的可占用农地量逼近红线。

根据《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目标,即到2020年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指标21.47万公顷(322万亩)。即北京市所有的土地利用规划中,新增建设用地的总量,均须以21.47万公顷为上限制定,然后“倒排”至每一年度。

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统一部署,北京市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了二次调查,于2010年5月向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的二次调查数据成果。全市二次调查工作历时近3年,完成了全市二次调查各项工作任务,建成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立了土地变更调查新机制。

北京的土地交易市场向来日进斗金,但未来货源却是问题。本报资料室/图

仅剩1.24万公顷

这意味着在2010年~2013年三年时间中,北京已经实现新增建设用地约6000公顷,如果将这一数据从剩余1.24万公顷的占用空间中减除,剩余占用空间将只有6000余公顷。

向“管控红线”逐步逼近使北京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的压力,逐步显现出来。根据“二调”数据比照《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耕地保有量21.47万公顷的目标,北京市到2020年仅有约1.24万公顷(18.7万亩)的占用空间。

多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在“二调”的过程中,北京市年均耕地减少量约为8890公顷。这使得北京市在未来建设用地供应方面面临较大压力。

2013年,北京全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8.475万亩(5650公顷),与2012年供应总量相当。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770公顷以内。记者查阅相关数据显示,从2010年开始,北京市历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基本稳定在2500公顷左右。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二调”结果是截止到2009年,因此,北京至2020年还剩下1.24万公顷的数据,实际上是2009年~2020年的耕地占用量空间红线。也就是说,这并非是6年剩余耕地占用空间,而是11年的剩余耕地占用空间。

这意味着在2010年~2013年三年时间中,北京已经实现新增建设用地约6000公顷,如果将这一数据从剩余1.24万公顷的占用空间中减除,剩余占用空间将只有6000余公顷。

剩余的6000余公顷占用空间,将覆盖从2014~2020年的6年时间。如果平均分配,每年的占用空间将只剩下1000多公顷,仅是2013年及其之前平均水平的一半,其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地压力,由此可见一斑。

记者了解到,对此,北京市方面表示,必须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要严格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共性难题

这已经不是北京市一个城市面对的问题,而是全国各特大型城市共同面临的问题。

北京市已经开始有所调整。在制定2013年供地计划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十二五”期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8000公顷。同时,“三环以内,原则上不再新增供应住宅用地和大型公建用地;四环以内,原则上不再新增供应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以及大型公共设施建设用地。”

这就意味着,“十二五”期间,北京每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需控制在5600公顷内。2012年,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700公顷左右,2013年则控制在5650公顷。

这已经不是北京市一个城市面对的问题,而是全国各特大型城市共同面临的问题。日前,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一些地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大幅度下降,脱离了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得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内地城镇低效用地占到40%以上,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约5000平方公里,占全国城市建成区的11%。

国土资源部已经正式出台《集约节约土地利用规定》,明确要求地方政府以土地换项目。

在北京之前,同为特大型城市的深圳,已经遇到过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进入枯竭状态的情况。最终,国土资源部批准广东省进行“三旧改造”试点,通过盘活存量土地获取用以发展的土地资源。

北京市也在向这方面寻找路径。王守智表示,北京市推进开发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广东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浙江省开展的“亩产倍增行动计划”以及江苏南京在推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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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今年建设用地指标增加民生用地

    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措施逐渐细分化发展,中国工业用地市场正面临着“价升量减”的趋势。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周建春昨日在“中国工业地产高层峰会2007”上表示,继工业用地全面推进招拍挂政策之后,今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将调整以往的土地供应结构,即意味着工业用地的供应量将被适当压缩,而民生用地则被增量,同时还需确保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用地。 
  周建春表示,根据国土资源部对土地市场供应量的数据,2005年,中国工矿业仓储用地共供应土地7.8万多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43%;2006年供应9.3万多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45%。“工业用地总量在我国建设用地总量占到一半左右,从全球范围来看,存量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占有如此大的比重,这是很少见的。”
  据他介绍,工业用地以往的招标、拍卖、挂牌比重较低,而协议出让成为主导方式。有统计表明,2006年工业用地有偿出让中的97%比例是通过协议出让的,只有不到3%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这使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普遍低于成本,且土地利用闲置浪费非常严重。他表示, “今后工业用地的出让,肯定不能以低于中央制定的最低价来予以出让,也就是说,工业用地价格很低的时代应该是不存在了。”

四 : 怎样计算建设用地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谢谢了,

怎样计算建设用地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谢谢了,

怎样计算建设用地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怎样计算建设用地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谢谢了,的参考答案

我觉得一句话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规划期内减少的已有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建设用地面积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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