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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辽宁06土地估价师考试11.15-12.5报名

发布时间:2017-12-27 所属栏目: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

一 : 辽宁06土地估价师考试11.15-12.5报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129号)规定,全国2006年度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1月27日至28日举行。为做好我省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相关准备,现将我省考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具体领导。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承担,具体负责实施考试委员会决定事宜和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考试纪律,认真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省厅设立2006年度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办公室,由厅助理巡视员谢量雄同志任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考试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负责考试信息公告;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登记和准考证发放;考点考场安排和考试期间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协助完成本考区监考任务等。
  二、报名条件
  (一) 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
  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5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2年的;
  4、因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2年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三、考试科目、范围及参考资料
自2006年度起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滚动有效,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获得国土资源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
  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门,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6年)》(详见“关于印发《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6年)的通知”)。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为了便于考生选择,针对《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6年)的内容,推荐一批书目作为参考教材(详见“关于推荐《2006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参考书目》的通知”)。
  四、考试时间、地点
  全国统一按照“北京时间”进行考试。其中:
  1月27日: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9∶00-10∶00
       土地估价理论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1月28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14∶30-17∶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发证与执业
  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土资源部的《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由省协会办公室统一发放。
  2006年以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土地估价师,需要通过实践考核,进行执业登记后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首次实践考核将于2007年进行,凡取得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符合200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95号)的人员,可直接报名参加实践考核。实践考核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我省考区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中第二种报名方式——“填写电子表”的方式报名。
  1、报考人员可以从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年度考试报名表.xls>下载电子报名表并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应持电子报名表、二寸近期数码证件照(50k内,分辨率为100*145)以电子介质方式(u盘、软盘)报到省协会办公室,同时应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⑴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⑵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⑷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两张。
  3、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携带的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因报名者填写报名表错误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二)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报名时,按每人每科80元人民币预收考试费,待具体标准确定后,多退少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5日—2006年12月5日;
  报名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6号丽尊大饭店505室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邮    编:110023             
  联系电话:024-31535258、31535256
  传    真:024-31535253
  联 系 人:张  鑫             
  协会网址:

二 : 湖南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发布

湖南人事考试中心《湖南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点击查看)》已经发布,根据通知内容,2015年湖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9:00—8月24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选择“各类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www.61k.com]

湖南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生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妥善保管,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复核和存档时用。

湖南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实行考后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将公布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报考人员名单,名单中的人员应在25日内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属考区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目前全国各地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已进入尾声,考生请抓紧时间报名。圣才教育提供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用电子书、题库等资料,考生可通过圣才学习网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频道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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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安徽人事考试网: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信息通知

摘要:安徽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6月29日9:00至7月10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省直考区定于7月14日前,各市考区定于7月19日前;缴费时间定于2015年7月24日17:00之前,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13日16:00起。(www.61k.com]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一)各科目考试时间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考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考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答题方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房估价师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5年6月29日9:00至7月10日17: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公布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应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于7月14日将汇总表和报名材料送至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场资格审查。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并在7月19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缴费流程,于2015年7月24日17:00之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24小时客服热线:0571-95188,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第三方支付平台。考生缴费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收到所缴费用为准。

五、报考信息汇总及准考证编排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可于10月13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计办价格〔2000〕839号文件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6〕234号文件规定,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费按每人95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42元标准收取。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房地产估价案例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它考生交换使用。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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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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