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07监理工程师考试网报2月28日-3月5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2月28日上午10:00-3月5日下午4:00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9号),经市人事局和市建委同意,现将《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30日。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一)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07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免试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2月28日上午10:00-3月5日下午4: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目。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2007年3月7日-3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现场确认缴费点地址为:
1.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赤峰路6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
报名点代码:5959
电话:65989445 65982240
2.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北路301号)
报名点代码:5858
电话:64820453 64367400-2177
3.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西藏南路765号,方斜路口,永惠大厦a座1904室)
报名点代码:2810
电话: 63456171-1011或1017
4.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武夷路150号1号楼,近延安西路江苏路)
报名点代码:2827
电话:62525522 62515770
现场确认缴费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本市老考生现场缴费确认,须完成网上报名,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携带2006年度准考证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在外省市参加2006年度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现场缴费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转考证明报名,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7年4月22日上午10:00-4月27下午4:00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目内查询。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成绩考试后两个半月可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成绩查询网址:“成绩查询”栏目
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 95001263(人工台)
(二)领证时间为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
二 : 监理师分类型考点
分类型考点
例1.代理的种类包括(cde)
(a)表见代理
(b)无权代理
(c)委托代理
(d)法定代理
(e)指定代理
这种分类属于非常直接的分类方式。因为这是书上的原文直接做成的题目。对于这样的题目,考生只能依靠记忆将书上的分类记住正确作出选择。不过,好在这样的分类在书上并不多,主要的只有四五个知识点,记住就行了。
例2.由于业主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的约定,承包商提出终止合同关系。这种终止属于(bcd)
(a)自然终止
(b)协议终止
(c)违约终止
(d)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法律关系的终止
(e)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法律关系的中止
这个例子属于一种变形的分类。虽然主要也是考察考生对分类的知识点是否掌握,但是它却更侧重考察考生是否真正理解了这个分类的本质,这就有一些难度|建设工程教育网|了。在上面这个例子中。对于c、d两个选项,相信很多同学都能选出来,但是对于b项恐怕就有一些难度了。为什么哪?因为有的同学可能会认为,这个案例既然属于违约终止了,就不能再属于别的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这就像我们把人作分类一样,按照性别人,你是男人;按照年龄分,你是中年人;按照国籍分,你是中国人。这个分类矛盾吗?你是男人就不能是中国人了吗?显然不是。合同中约定的业主应该按时支付工程款,如果不支付,则承包商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这个条件是约定好的,直接写入合同中来的,所以也属于“协议”终止。另外我们可以参见《考试用书》第83页的约定解除合同部分: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提前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解除包括:约定解除、法定解解。
· 约定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而不是单方行使解除权。
②约定一方解除合同条件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合同成立之后,全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情形出现后享有解除权,从而终止合同关系。”
从上面这个对约定解除合同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条件的解除”就是约定解除,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协议解除。
三 : 监理工程师考试经验
先谈学习方法,大凡参加注册监理考试的人都老大不小了,上有父母,家有妻小,单位属于骨干根本不可能有时间静下心,认真学习,只能水过地皮湿学习要有重点,所谓重点者即考试的内容,如何能掌握重点,咱们一般人肉体凡胎哪能一眼看出重点。获得重点的方式只有通过培训。中国的腐败是反映在多方面,全方位的。在知识界、学术界有机会让这些人划重点,那么通过的机率也就大大提高。出题人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一个培训班都有机会请到这些大腕,那么一般培训班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一般注册监理考试培训只在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举办,一般来说,培训班的师咨,还是有保证的,另外监理协会还出了相应的参考书,根据考后对比显示,监理协会出的参考书上模拟试题,与考试题拟合地很好。因此强列推荐大家要买这些参考书。大家在学习中,要厚书薄学,在老师辅导的基础上认真看书,对涉及到数字的地方,都应该认真记忆。《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工程建设进度控制》三门课程和为一门考试,大家对书上内容,只可在书上现有的内容,进行学习,切不可深入研究,计算题,只需会书上的例题就行,不需举一反三。
考试答题方法,监理考试一般说来题量比较大。《三大控制》《监理概论》《工程建设合同》三门考试考题,考试类型有单选、多选及简答题。对于单选题,大家一定要全答,就是不会,蒙也要蒙一个答案,因为答错不倒扣分,蒙还有25%的概率。多选题应奉行宁少毋滥。最多不超过4个选择,拿不准的不要选。如果多选有4个答案。有把握3个,另一个是蒙的,最好就不要蒙了,选三个可得1、5分,但如果有一个错的将一分不得,对于简答题,答题时,一定要只答要点,废话少说,因为判卷的人,往往是临时搭建的草台班子,他们只找标准答案中的要点,对于多余的说明性语言,他们会视而不见,有时由于找不到相应的要点而一分不给,大家一定不能有多写点会多
给分的错觉,对《案例分析》,这门课最难考,考生往往狗咬刺谓无从下口。考生答题时最好按书上原话来答师,要简明扼要,层次清楚,一题一答。最好不要用自己的语言来答,虽然这样答出卷子死板但容易得高分。
四 : 江西0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12.12-17网报
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2日—17日
考试时间:2006年5月13日—14日
有关报考条件、报名办法等事项请到江西人事考试网()或江西省人事厅网()查看我省的有关通知。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省、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791—6371585
五 : 北京0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12月15-30日网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4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一)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 (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
(三)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四)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05年年底。
二、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 试 科 目 2006年5月13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06年5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四、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要求全部报考人员提前到就近的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网上支付卡。
(二)非首次报考人员,务必于 2005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网址: ,下同) ,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三)首次报考人员须于 2005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并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按规定贴好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报考人员须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军官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持监理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监理工作年限的证明或监理部门在《资格审核表》从事监理工作年限一 栏盖章。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 2005年12月30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资格审核时间: 2005年12月20日—12月24日
资格审核地点:
1、北京建工培训中心(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院内,联系电话:64165149)
2、北京城市建设学校(朝阳区水碓东路15号院,联系电话:85982272、85987792)
(四)在资格审核的同时办理考试大纲的征订工作。
(五)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 2006年5月8日至5月11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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