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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青海省]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8 所属栏目:资讯快报

一 : [青海省]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报名时间:2006年1月4日至20日
  考试时间:2006年5月13、14日
  资审部门:青海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电话:0971-6146535
  联 系 人:赵 红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考试报名经资审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持本人身份证、资审表、近期免冠照片(1寸彩照3张)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地址: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领取准考证时间:考前十天;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71—6139342。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 : [山东省]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鲁人考函[2006]4号各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2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5]2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均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须特别注意本次一级建造师考试为2005年度考试,考试成绩滚动以考试年度计算,不是自然年度。

  二、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4月15、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4月1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月1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

  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13、14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13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24日。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报考级别为考1科。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对于已经通过2004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当地考试中心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考核认定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同样符合考1科条件,请各市报名时加以注意。

  (三)受理上述二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鲁人考[199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分别填写《(  )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  )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提交本人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简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经市人事、建设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其中针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人数多、专业多的实际情况,人事部考试中心对考前模板做了如下修改:

  (一)在考试级别中增加了考1科,原有信息(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详见考前模板。

  (二)对档案号和证书管理号编排规则进行调整:

  1、档案号调整为11位,流水号由4位增加到5位,编排规则为:考试类别(2位)+考试年度(2位)+省市代码(2位)+流水号(5位)

  2、证书管理号编排规则调整为:考试通过年度(2位)+证书发放省市(2位)+报考专业(2位)+档案号(11位)

  (三)为了适应此次考试,系统正在进行相应修改,随考务文件下发的考前规则,只适用于报名前期工作,省考试中心将及时将新系统和考前模板下发。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信息代码不变。

  上报报名数据库时间:一级建造师为2006年2月28日前;监理工程师为3月31日前。

  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4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需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发给考生2张16开草稿纸;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储存功能)。

  六、考试收费标准:一级建造师按照鲁价费发[2005]22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85元。监理工程师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7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七、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八、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要提醒考生,个人填涂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信息录入到微机后,要打出信息清单反馈给考生,以考生确认后的信息为准。同时,要实行信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凡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一级建造师有关考试大纲等事宜,请各市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部联系。

  联系人:张凤珍、胡宝未

  电话:010—68393865

  传真:010—68325420

  网址:

  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各市人事、建设部门在报名工作中,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在考试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三 : [辽宁省]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辽人考函[2005]45号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 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 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三、免试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二)审批手续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事局办理。

  四、资格审查

  (一)报名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1寸照片一张)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查。

  (二)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三)老考生报名参加2006年度的考试,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但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考试报名时间、办法

  (一)省直报名时间为2006年1月4日—12日(不含周六、周日)。各市报名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确定。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同地进行,审查合格后,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三)老考生报名时只需携带报名表、1寸照片(近期、免冠)一张及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件。

  (四)符合免试科目的考生,报名时除携带规定的材料和照片外,应提交经审批的科目免试申报表(见附件2)。

  六、收费标准

  本次考试收报名费10元/科,考务费为57元/科。

  七、考场设置、考号查询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生可于2006年4月15日—5月10日期间通过电话16840165或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地点、考场和考号。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一)考试信息代码设置如下:

  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

  21.

  监理工程师 2.

  考两科 01.
  监理工程师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考四科 01.
  监理工程师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2006 年3月1日前将报名信息上报省考试中心综合信息部(电子邮件:),确认电话024——86893900.

  (三)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四)档案号是滚动考试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下发200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档案信息库,各市在组织老考生报名时要据此查询,核准报考科目。下发的档案库属国家保密资料,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更改,如发现更改,追究单位及个人责任。

  九、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将于2006年8月5日以后公布。对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即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为合格;报考两科(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十、考试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草稿纸由考点发放,考后收回;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十一、考试参考教材

  考试参考教材可向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4-23974407.

  十二、其他

  有关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联系,联系电话:024——86898001.

  省直考试报名地点: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报名咨询电话:024—86899711,86892098

四 : [山西省]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晋建建函字[2006]5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资格及考试成绩管理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四份卷考试,考试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
  2、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

  (二)凡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人员只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两份卷考试即可,考试成绩当次有效。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二、考试用书及科目

  考试用书: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统编教材
  四份卷考试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两份卷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考试时间

  2006年5月13日
  上午:9:00-11:00 合同管理
  下午:2:00-06:0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4日
  上午:9:00-11:00 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06:00 案例分析

  四、申报程序

  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汇总,报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包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

  五、申报资料

  (一)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的资料:
  1、《200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表上,余下的一张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

  (二)申报人向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料:
  1、(一)中的全部资料;
  2、《200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三)各主管部门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料:
  1、报送函一份;
  2、(一)中的全部资料;
  3、《200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附磁盘,excel格式)。
  4、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两份卷考试的人员,需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及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一份(附件2)。

  六、受理时间

  省建设厅、省人事考试中心2006年2月28—3 月2日受理各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月28日 上午:朔州、大同、阳泉;
      下午:吕梁、晋中、长治、晋城。

  3月01日 上午:临汾、运城、忻州;
      下午:太原、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3月02日 上午:省直有关专业厅局;
      下午: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

  七、考点设置

  全省只在太原市设一个考点。

  八、准考证的领取及发放时间

  各主管部门于2005年5月7日前凭单位证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并于5月10日前发放给考生。

  九、有关要求

  1、《200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从山西建设信息网()下载或从文件上复印填写,《200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必须从山西建设信息网下载到磁盘上进行填写。

  2、各部门接通知后要抓紧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条件要严格掌握,特别是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两份卷考试的条件要严格审查,不得放宽;参加了200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四份卷考试未全部通过的考生,本次在报名时必须填写档案号。关于考试的有关后续要求及信息,省建设厅将在山西建设信息网上进行发布,请注意及时查阅。

  联系人:翟密林
  电话:0351-3580010

本文标题:省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青海省]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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