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教学设计(三)
王新伟(男,35岁)哈尔滨市第55中学一级政治教师,政治教研组组长、政教处干事。2000年获区青年教师竞赛课一等奖。曾在《思想政治课教学》、《哈尔滨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若干篇文章及指导学生作品,参与编写《思想政治学习指要(初一)》(省教育学院出版),现立有校级科研课题“优化教学过程 ,使学生在课堂上‘活’起来”。
设计理念:
突出《新课程标准》“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作用,提高学生课堂活动量,达到“脑动、口动、手动、心动”的统一,体现师生情感、态度、经历和体验的整合。
教学方式的构建:
教学目标 :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的权利;理解该法律重要地位。学生能够结合实际生活及个人经历,初步培养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教学重点及难点: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教学方式和手段: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重在体现落实,课程以“3·15”晚会做切入点,多媒体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兴趣。通过设置春季郊游消费过程的情境,购物、接受服务等,导出六项消费权利;通过教师及学生自述消费经历,加强师生情感交流,增强学生维权意识;通过抢答竞赛,穿插漫画、典型案例、学生小品等,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融入文学、音乐,旨在使学生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协调发展。
教学流程:
(师)首先,问同学们一幅古人撰写的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下联是……。
(生)“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齐答)。
(师)很对,那么每年的3月15日是什么日子?
(生)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师)不错。今年的3月份,国家政治生活的重大事情“两会”在北京隆重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哪位同学能说一下时事政治?
(生)时事政治插入(略)
(师)太好了,同学们关心时事说明咱们学生不仅重视学习,而且视野开阔。
(师)中央电视台一年一度的3·15晚会,让我们记住了自己的节日。看过3·15晚会的同学请举手。(多媒体播放韩红《天亮了》,讲述2000年晚会的一个感人片断)。
(师)3·15晚会自1991年举办以来,已有13年。(投影,2003年晚会主题——诚心、诚信)。不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则要晚于这个时间。
(生)阅读书中文字。(略)
(师)同学们看投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师)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公民都是消费者,每天都要进行消费活动。微风习习,春意盎然。“盼望着,盼望着,春天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引自朱子清散文《春》)同学们,过些天学校要举行一次春季郊游活动,大家愿意参加吗?
(生)愿意!(背景音乐《嘀哩嘀哩》,创设情境)。
(师)我们这次要去家乡的风景胜地太阳岛公园郊游,愿意去的同学举手。(学生举手)
(师)春游前,同学们肯定要购买一些东西。请同学们认真想一想自己需要购买些什么?打算去哪儿买呢?请把需要购买的东西写在纸片上面(当作购物小票)。大家一边写,老师同时对同学做采访。
(生)我买面包、买米旗面包,我买肉联红肠、我买娃哈哈纯净水……。
(生)我去太平洋超市、友协副食,因为那儿的信誉好,质量有保证。
(师)大家到了商店,你究竟买哪种品牌的商品呢?这里,一部分同学选择了去超市购物。现在同学们就置身一家超市内,请同学们抓紧时间购物,集合时间马上要到了。
(购物消费场面)购物者走出超市出口时把小票交给收银员。
(师)同学,请你说出购物时要注意些什么呢?
(生)注意商品价格、质量、分量。注意商标,更要看一下商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师)可是,我们当中的一位同学,没有相中超市的东西,临出门时,被超市保安叫住,诬蔑他偷了超市一包巧克力。面对这种情况,假如你是那位同学该怎么办?
(生)学生自编自演小品《超市出口处》。(表演场面略)
(师)让我们以掌声向他们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谢!超市保安有没有搜查顾客身体的权利?
(生)没有。因为第九课讲过公民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保安侵犯了顾客人身自由权。
(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同学们购物的消费过程,一起寻找一些消费权利。(看投影)
(师)消费者购物前的计划准备,买东西时挑来选去,目的是对商品心中有数。可见,消费者对商品和某项服务有明白和知晓的权利,我们称其为什么权呢?
(生)知悉权。
(师)对,购物中去哪买,买不买,体现消费者购物的什么权利?
(生)自主选择权。
(师)对商品的知悉权和自主选择权,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生)人身财产安全受保护的权利。
(师)很好,购物时遇着价格合理、质量有保证、不缺斤短两、又不强制,这说明经营者遵循了哪一项经济活动规则?
(生)公平、平等原则。
(师)这也就是说,消费者同样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师)超市保安诬蔑消费者偷窃,侵犯的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区的风俗习惯不同,所以消费者还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被侵害的消费者去状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损失,说明遭受不法侵害的消费者有什么权益?
(生)依法求偿权。
(师)太好了!通过第一步购物活动,我们明白了消费者享有的几项权利。那么,由于这位同学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权遭受了侵犯,他应该去哪里、怎样追回损失呢?
(生)我们几个同学陪他去,到法院告这家超市侵犯公民权利。
(师)我们同学属未成年人,应当……
(生)应当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面,先找超市负责人协商,若不成就去消协投诉。
(师)对,你们太聪明了。还包括去工商管理所、到公安机关直至到人民法院。
(师)对这样严重侵权案件或者大宗、贵重商品的投诉一般好解决,对小的侵权案呢?
(生)辨一辨,谈一谈。各抒己见。(略)
(师)老师本人就曾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情:前年,红曦鲜牛奶销售商实行订货、送货上门,老师家也订了一份牛奶,可到去年春节前,送奶员再也没有送鲜奶过来。后来省市电视台报道了一些消费者对此的反映意见,我也来到平房区消协问明事由,得知红曦奶厂不知何时关闭,厂主携款逃逸了,我便在投诉簿上签了名。同学们有没有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经历呢?
(生)想一想,说一说。讲述个人消费经历(略)
(师)消费者的生性怯懦、过分忍让,反而会助长经营者的不法行径,所以同学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切身权益,惩罚不法经营者,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投影“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的解决途径”)。
(师)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极高、作用极大。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看投影)
想一想、练一练:抢答竞赛、学生小品《买西瓜》。
课堂小结:请同学们再来回顾消费者的几项主要权利,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公民的生存与发展。不过,消费者在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也应该遵守经济活动规则,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能滥用消费者的权利。通过下面的一个投影,同学们一定会有新的感触。老师还要对你们讲,现在同学们虽说是消费者,却不能永远以“上帝”自居,以后大家可能成为工人、厂长以生产者出现,还可能扮演生活中的总经理、售货员,以销售者身份出现,这又要求同学们承担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来。
布置作业 :我们下面的活动将是去太阳岛公园郊游,祝大家玩儿得开心,别忘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来后大家写一篇心得,特别是对你们的消费活动有何感想,可以用一篇日记、一幅作品等形式写到作业 本上。
最后,请大家记住“3·15”这个特殊日子,它是全世界消费者共同的节日,让我们共同努力,奉献诚心与诚信,争创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费,平平安安生活。(结束课程)
二 : 政治教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教案
黄冈实验中学 王清华
一、教材分析
1、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我国公民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2)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现实生活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能够依法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不履行消费者法定义务的行为作斗争。
(3)思想觉悟目标:增强作为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观念,正确行使消费者的权利,自觉履行消费者的法定义务。
2、教学重点和难点
(1)“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既是本框的教学重点,又是难点。
(2)“消费者要依法维权,以及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是本框的教学重点。
二、教学设计构思
1、基本设想:
(1)充分挖掘和利用教材内容。既要挖掘出教材内容的内在涵义和各个内容之间的相互联系,又要充分利用教材小字部分的案例、辅助图片和小资料栏目。
(2)积极推动和引导学生参与。运用课前搜集案例、课中自学、讨论、思考回答、课后踪迹、练习等多种方式,推动和引导学生参与教学,真正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
(3)注重学以致用,培养探究意识。在教材知识学习完了以后,利用最近发生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引导学生分析、思考、探究。
(4)适当运用多媒体教学,体现多媒体的辅助教学作用。
2、教学用具:多媒体
3、课前准备:学生搜集1-2则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例,教师进行分类评议,并选取3则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
三、教学过程
【导入 新课】
在进入新课之前,我想请同学们协助我进行一个调查。
(投影)假如你购买了一本《智慧背囊》,回家后发现里面缺页,也就是一部分内容没有。当你去要求书店老板更换时,书店老板拒绝更换,你会选择以下哪种处理方式?
A、自认倒霉,下次不到这里来买书了
B、同他讲道理,坚决要求更换
C、向工商局举报
D、找几个朋友把老板打一顿,然后要求更换
E、
(分别统计选择各项的人数,并指几名代表说明理由。)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哪些处理方式是可取的、合法的?又有哪些相关理由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呢?带着这两个问题,我们学习今天的内容:(板书课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学习新课】
1、自读、思考
现在请同学们根据屏幕上的“思考题”预习本框内容。
(多媒体展示)思考题:
⑴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⑵ 我国建立了哪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⑶ 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⑷ 公民作为消费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哪些法定的义务?
2、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请大家观察课本第41页的漫画。漫画中的“你”指谁?(消费者)“毁你”、“宰你”、“蒙你”、“害你”、“骗你”、“坑你”,所表明的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我来保护你”中的“我”是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
(师)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那么,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生)略
(多媒体展示: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师)请看消费者享有的第(1)项权利:保障安全权。它的含义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例如:“我来保护你”的漫画中,这位女士本来希望美容,结果却被经营者弄得毁了容,经营者的行为就侵犯了这位女士的保障安全权。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了“保障安全权”的含义,再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权利。下面,把全班分成八个小组,每个小组同学针对一项权利,讨论它的含义,并举例子说明。然后每个小组推选一位代表,说明该项权利的含义,并举一个例子说明。
(学生讨论)
(各组代表发言,教师评价;允许其他学生补充;个别组没有代表发言的,由教师说明。)
(师)对于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大家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解。现在用2分钟时间,请大家快速记忆这九项权利。
(指名背诵)
(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组漫画,大家区分一下漫画中的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多媒体展示漫画,学生自由作答,教师引导评价。)
3、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师)在商品服务市场上,经营者往往处于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而消费者则往往处于劣势,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经营者的侵害。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依法建立了哪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生)略
(师)请用最简洁的词语把这些组织机构概括出来。
(生)略
(师)课本第42页和43页的图片,分别体现的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哪一机构?
(生)略
4、消费者要依法维权 以及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
(师)有了上述组织机构的保障,消费者并不是可以高枕无忧了。除了上述组织机构保障以外,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该怎么做?
(生)略
(师)对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生)略
(师)现在,我读几则大家搜集的比较好的案例,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分析略)
(师)在上述案例中,许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了消费争议。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了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生)略
(师)(指名读第44页两则小字案例)请大家思考一下,这两则案例中的消费争议,分别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的?
5、消费者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
(师)通过以上学习,我们知道了消费者依法享有合法权益,国家建立组织机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也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另一方面,消费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消费者有哪些必须履行的义务?
(生)略
6、案例深化
(师)通过刚才的学习,对于课前我们进行的调查,相信大家已经有了正确的答案。为了加深对刚才所学知识的理解,现在我们一起来关注今年在我国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多媒体展示)
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一)“空壳奶粉”喂死婴儿
在安徽阜阳的农村, 从去年开始,有100多名婴儿陆续患上了一种怪病。本来健康出生的孩子,在喂养期间,开始变得四肢短小,身体瘦弱,尤其是婴儿的脑袋显得偏大。当地人称这些孩子为大头娃娃。现在阜阳已经有8名婴儿,因为这种怪病而夭折。而令人意外的是,导致这些婴儿身患重病甚至夺去他们生命的竟然是他们每天都必须食用的食品——奶粉。
根据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所出示的检验报告,这些婴儿平日所食用的奶粉蛋白质含量仅为1%,而根据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0-6个月的婴儿奶粉蛋白质含量应为12-18%。这些奶粉被人们称为“空壳奶粉”。
(二)“黑心”商家制售假冒奶粉
阜阳市疾控部门收到13位患儿家长送检的13种奶粉,经检验全部不合格。这些奶粉每100克蛋白质含量大多为2-3克,最低的只有0.37克!按照国家标准,刚出生婴儿吃的奶粉,每100克的蛋白质含量应该是18克!
每袋400克的劣质奶粉,零售价一般在10元左右,比国内外名牌奶粉便宜不少。相对低廉的价格成为市场撒手锏,刺激了经销商的售劣积极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销商告诉记者,一些劣质奶粉进价只需4-5元,零售时以10元的价钱卖出,批发价也在8.5元以上,比经营正规奶粉的利润高多了。
(三)总理批示彻查劣质奶粉事件
安徽阜阳等地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曝光后,温家宝总理指示对此进行全面调查,对受害儿童采取妥善医治措施,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触犯刑律人员要依法严厉惩处。在国务院调查组的统一组织下,阜阳市对制售劣质奶粉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了严厉打击,刑事拘留47人,留置审查59人,宣布正式逮捕31人,依法传讯203人。
(四)谁揭开了安徽阜阳劣质奶粉的盖子?
据介绍,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能引起众多新闻媒体的重视,并得到解决,与一位叫高政的普通市民分不开。正是由于高政不断投诉,并用电话向省内外几十家新闻媒体进行反映,才使这一事件最终曝光,并由此在全国掀起了一场清理劣质奶粉的“风暴”。
(五)事件另一面留给我们的思考
(1) 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淡薄
在已经发生的上百例“奶粉杀手”事件中,真正去工商部门投诉的家长却少之又少。工商局申诉举报中心“12315”副主任陈玉峰说,到目前为止,他们才接到四五个家长的投诉。笔者采访了一位受害者家长,他表示自认倒霉,并不准备投诉经销者,一来觉得投诉麻烦,二来和经销户比较熟悉,投诉的话怕“伤了交情”。
(2)阜阳市存在虚假行政行为 “大头娃娃”仍是难题
工商部门明知的不合格产品竟然没有列入劣质奶粉名单,受害儿童亲属追讨赔偿也因执法人员隐瞒真相变得艰难,记者要采访的死亡婴儿亲属被“保护”进公园……这些打击劣质奶粉的虚假行政行为,使许多“大头娃娃”伤害赔偿的追讨成为了难题。
(师)读了这则案例,你有哪些感受?
(讨论过程略。主要围绕五点谈感受:(1)经营者漠视他人生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应受法律制裁。(2)党和国家关怀人民生命健康,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3)每个公民都应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4)消费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5)各级执法部门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内容小结】
(师)你认为本框主要讲了哪些知识?
(学生讨论,教师总结,多媒体展示)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一)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⑴ 保障安全权 ⑴ 行政机构
⑵ 知悉真情权 ⑵ 司法机关
⑶ 自主选择权 ⑶ 社会团体
⑷ 求教获知权 ⑷ 舆论工具
⑸ 公平交易权
⑹ 依法求偿权
⑺ 维护尊严权
⑻ 依法结社权
⑼ 批评监督权
(三)消费者要依法维权 (四)消费者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
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
【巩固练习】
单项选择题
2003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宜昌市开展了“打造信用宜昌,万名消费者评诚信”宣传活动,掀起了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热潮。据此回答1—2小题。
1、此次宣传活动强调了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 ( )
A、公平原则 B、自愿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平等原则
2、作为一名消费者,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 ( )
A、自认倒霉、忍气吞声 B、大事化小、私自了断
C、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保护 D、进行报复,讨回公道
3、长期以来,药品价格居高不下一直令消费者抱怨不已。去年,南昌“开心人”平价药房进行药品大幅度降价。这令药品消费者真正享受到( )
A.依法求偿权 B.自主选择权
C、公平交易权 D.保障安全权
4、学生田某在学校附近的小货亭内买了一支圆珠笔,因不能写字找到卖笔的老太太要求退换,遭到拒绝。于是他拨通了12315热线电话,工商人员对此进行了检查,证实圆珠笔确有质量问题,当场责令店主退货,并对其进行警告。这说明 ( )
①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要靠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共同维护 ②诚实信用是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③人人都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只要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行动起来,就能根除假冒伪劣现象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消费者维权热线电话分别是 ( )
A. 每年的5月1日 110 B. 每年的3月15日 12315
C. 每年的3月15日 12358 D. 每年的12月4日 12348
6、赵某从商场购买的一台彩电,使用不长时间就发生爆炸。经有关专家现场鉴定,爆炸是因电视机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赵某维权应采取的正确方式是( )
①与商场协商解决 ②到商场强行搬走一台价格相同的电视机 ③自认倒霉,重新购买 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⑤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A.①②④ B.①④⑤ C、①③⑤ D、②④⑤
【板书】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一)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三)消费者要依法维权 (四)消费者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
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
三 : 第四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一、教材分析
1、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我国公民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2)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现实生活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能够依法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不履行消费者法定义务的行为作斗争。
(3)思想觉悟目标:增强作为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观念,正确行使消费者的权利,自觉履行消费者的法定义务。
2、教学重点和难点
(1)“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既是本框的教学重点,又是难点。
(2)“消费者要依法维权,以及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是本框的教学重点。
二、教学设计构思
1、基本设想:
(1)充分挖掘和利用教材内容。既要挖掘出教材内容的内在涵义和各个内容之间的相互联系,又要充分利用教材小字部分的案例、辅助图片和小资料栏目。
(2)积极推动和引导学生参与。运用课前搜集案例、课中自学、讨论、思考回答、课后踪迹、练习等多种方式,推动和引导学生参与教学,真正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
(3)注重学以致用,培养探究意识。在教材知识学习完了以后,利用最近发生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引导学生分析、思考、探究。
(4)适当运用多媒体教学,体现多媒体的辅助教学作用。
2、教学用具:多媒体
3、课前准备:学生搜集1-2则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例,教师进行分类评议,并选取3则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
三、教学过程
【导入 新课】
在进入新课之前,我想请同学们协助我进行一个调查。
(投影)假如你购买了一本《智慧背囊》,回家后发现里面缺页,也就是一部分内容没有。当你去要求书店老板更换时,书店老板拒绝更换,你会选择以下哪种处理方式?
A、自认倒霉,下次不到这里来买书了
B、同他讲道理,坚决要求更换
C、向工商局举报
D、找几个朋友把老板打一顿,然后要求更换
E、
(分别统计选择各项的人数,并指几名代表说明理由。)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哪些处理方式是可取的、合法的?又有哪些相关理由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呢?带着这两个问题,我们学习今天的内容:(板书课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学习新课】
1、自读、思考
现在请同学们根据屏幕上的“思考题”预习本框内容。
(多媒体展示)思考题:
⑴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⑵ 我国建立了哪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⑶ 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⑷ 公民作为消费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哪些法定的义务?
2、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请大家观察课本第41页的漫画。漫画中的“你”指谁?(消费者)“毁你”、“宰你”、“蒙你”、“害你”、“骗你”、“坑你”,所表明的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我来保护你”中的“我”是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
(师)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那么,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生)略
(多媒体展示: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师)请看消费者享有的第(1)项权利:保障安全权。它的含义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例如:“我来保护你”的漫画中,这位女士本来希望美容,结果却被经营者弄得毁了容,经营者的行为就侵犯了这位女士的保障安全权。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了“保障安全权”的含义,再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权利。下面,把全班分成八个小组,每个小组同学针对一项权利,讨论它的含义,并举例子说明。然后每个小组推选一位代表,说明该项权利的含义,并举一个例子说明。
(学生讨论)
(各组代表发言,教师评价;允许其他学生补充;个别组没有代表发言的,由教师说明。)
(师)对于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大家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解。现在用2分钟时间,请大家快速记忆这九项权利。
(指名背诵)
(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组漫画,大家区分一下漫画中的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多媒体展示漫画,学生自由作答,教师引导评价。)
3、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师)在商品服务市场上,经营者往往处于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而消费者则往往处于劣势,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经营者的侵害。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依法建立了哪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生)略
(师)请用最简洁的词语把这些组织机构概括出来。
(生)略
(师)课本第42页和43页的图片,分别体现的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哪一机构?
(生)略
4、消费者要依法维权 以及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
(师)有了上述组织机构的保障,消费者并不是可以高枕无忧了。除了上述组织机构保障以外,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该怎么做?
(生)略
(师)对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生)略
(师)现在,我读几则大家搜集的比较好的案例,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分析略)
(师)在上述案例中,许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了消费争议。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了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生)略
(师)(指名读第44页两则小字案例)请大家思考一下,这两则案例中的消费争议,分别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的?
5、消费者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
(师)通过以上学习,我们知道了消费者依法享有合法权益,国家建立组织机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也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另一方面,消费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消费者有哪些必须履行的义务?
(生)略
6、案例深化
(师)通过刚才的学习,对于课前我们进行的调查,相信大家已经有了正确的答案。为了加深对刚才所学知识的理解,现在我们一起来关注今年在我国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多媒体展示)
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一)“空壳奶粉”喂死婴儿
在安徽阜阳的农村, 从去年开始,有100多名婴儿陆续患上了一种怪病。本来健康出生的孩子,在喂养期间,开始变得四肢短小,身体瘦弱,尤其是婴儿的脑袋显得偏大。当地人称这些孩子为大头娃娃。现在阜阳已经有8名婴儿,因为这种怪病而夭折。而令人意外的是,导致这些婴儿身患重病甚至夺去他们生命的竟然是他们每天都必须食用的食品——奶粉。
根据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所出示的检验报告,这些婴儿平日所食用的奶粉蛋白质含量仅为1%,而根据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0-6个月的婴儿奶粉蛋白质含量应为12-18%。这些奶粉被人们称为“空壳奶粉”。
(二)“黑心”商家制售假冒奶粉
阜阳市疾控部门收到13位患儿家长送检的13种奶粉,经检验全部不合格。这些奶粉每100克蛋白质含量大多为2-3克,最低的只有0.37克!按照国家标准,刚出生婴儿吃的奶粉,每100克的蛋白质含量应该是18克!
每袋400克的劣质奶粉,零售价一般在10元左右,比国内外名牌奶粉便宜不少。相对低廉的价格成为市场撒手锏,刺激了经销商的售劣积极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销商告诉记者,一些劣质奶粉进价只需4-5元,零售时以10元的价钱卖出,批发价也在8.5元以上,比经营正规奶粉的利润高多了。
(三)总理批示彻查劣质奶粉事件
安徽阜阳等地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曝光后,温家宝总理指示对此进行全面调查,对受害儿童采取妥善医治措施,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触犯刑律人员要依法严厉惩处。在国务院调查组的统一组织下,阜阳市对制售劣质奶粉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了严厉打击,刑事拘留47人,留置审查59人,宣布正式逮捕31人,依法传讯203人。
(四)谁揭开了安徽阜阳劣质奶粉的盖子?
据介绍,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能引起众多新闻媒体的重视,并得到解决,与一位叫高政的普通市民分不开。正是由于高政不断投诉,并用电话向省内外几十家新闻媒体进行反映,才使这一事件最终曝光,并由此在全国掀起了一场清理劣质奶粉的“风暴”。
(五)事件另一面留给我们的思考
(1) 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淡薄
在已经发生的上百例“奶粉杀手”事件中,真正去工商部门投诉的家长却少之又少。工商局申诉举报中心“12315”副主任陈玉峰说,到目前为止,他们才接到四五个家长的投诉。笔者采访了一位受害者家长,他表示自认倒霉,并不准备投诉经销者,一来觉得投诉麻烦,二来和经销户比较熟悉,投诉的话怕“伤了交情”。
(2)阜阳市存在虚假行政行为 “大头娃娃”仍是难题
工商部门明知的不合格产品竟然没有列入劣质奶粉名单,受害儿童亲属追讨赔偿也因执法人员隐瞒真相变得艰难,记者要采访的死亡婴儿亲属被“保护”进公园……这些打击劣质奶粉的虚假行政行为,使许多“大头娃娃”伤害赔偿的追讨成为了难题。
(师)读了这则案例,你有哪些感受?
(讨论过程略。主要围绕五点谈感受:(1)经营者漠视他人生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严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应受法律制裁。(2)党和国家关怀人民生命健康,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3)每个公民都应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4)消费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5)各级执法部门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内容小结】
(师)你认为本框主要讲了哪些知识?
(学生讨论,教师总结,多媒体展示)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一)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⑴ 保障安全权 ⑴ 行政机构
⑵ 知悉真情权 ⑵ 司法机关
⑶ 自主选择权 ⑶ 社会团体
⑷ 求教获知权 ⑷ 舆论工具
⑸ 公平交易权
⑹ 依法求偿权
⑺ 维护尊严权
⑻ 依法结社权
⑼ 批评监督权
(三)消费者要依法维权 (四)消费者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
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
【巩固练习】
单项选择题
2003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宜昌市开展了“打造信用宜昌,万名消费者评诚信”宣传活动,掀起了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热潮。据此回答1—2小题。
1、此次宣传活动强调了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 ( )
A、公平原则 B、自愿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平等原则
2、作为一名消费者,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 ( )
A、自认倒霉、忍气吞声 B、大事化小、私自了断
C、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保护 D、进行报复,讨回公道
3、长期以来,药品价格居高不下一直令消费者抱怨不已。去年,南昌“开心人”平价药房进行药品大幅度降价。这令药品消费者真正享受到( )
A.依法求偿权 B.自主选择权
C、公平交易权 D.保障安全权
4、学生田某在学校附近的小货亭内买了一支圆珠笔,因不能写字找到卖笔的老太太要求退换,遭到拒绝。于是他拨通了12315热线电话,工商人员对此进行了检查,证实圆珠笔确有质量问题,当场责令店主退货,并对其进行警告。这说明 ( )
①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要靠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共同维护 ②诚实信用是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③人人都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只要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行动起来,就能根除假冒伪劣现象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消费者维权热线电话分别是 ( )
A. 每年的5月1日 110 B. 每年的3月15日 12315
C. 每年的3月15日 12358 D. 每年的12月4日 12348
6、赵某从商场购买的一台彩电,使用不长时间就发生爆炸。经有关专家现场鉴定,爆炸是因电视机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赵某维权应采取的正确方式是( )
①与商场协商解决 ②到商场强行搬走一台价格相同的电视机 ③自认倒霉,重新购买 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⑤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A.①②④ B.①④⑤ C、①③⑤ D、②④⑤
【板书】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一)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三)消费者要依法维权 (四)消费者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
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
本文标题: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教学设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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