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2年版)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物应当收取的报酬。
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委托事物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也不同于诉讼费,律师服务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用;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一、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按件计收,每件4500元至10000元,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另行协商。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收:
①1万元及以下,按每件1000元计收;
②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按照5.2%计收;
③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按照3.9%计收;
④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按照2.6%计收;
⑤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按照1.3%计收;
⑥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按照0.65%计收;
⑦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按照0.325%计收;
⑧5000万元以上的,双方协商。
本条所称诉讼标的额,包括反诉标的额,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3、本条规定系指一个审级计收标准,曾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重审的,可按一审标准减收,减收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另行约定。
4、仲裁案件计收标准依照上述规定执行。
5、知识产权案件,不受上述标准的限制,双方可在上述计收标准的二倍至十倍的范围协商。
二、行政、国家赔偿案件
6、不涉及财产关系,按件计收,每件收费3750元。
7、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取。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8、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按上述标准减收10%。
9、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按件计收,每件5200元。
三、刑事案件
10、代理申诉和控告(立案阶段)、申请取保侯审,每件收取2100元。
11、代理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审查起诉阶段、审判一审阶段整个过程的,按件收取,每件收取10000元,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协商收取。
12、分阶段代理的,按阶段收取,每阶段收取3000-5000元,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协商收取。
13、代理审判二审阶段案件,比照审判一审阶段标准计收,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协商收取。
14、代理自诉和被害人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按件收取,每件4200元,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协商收取。涉及财产关系及附带民事诉讼,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取。
四、申诉案件
15、办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件计收,每件4000元,进入再审程序后,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计收,已代理过一审或二审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收50%,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协商。
五、法律顾问
16、担任法律顾问,委托双方可以协商采用按常规收费方式、也可以采用包年制收费方式。
17、按常规收费方式的,计收标准如下:
①公民、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年收费不低于30000元;
②机关、事业法人,年收费不低于50000元;
③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每年收费不低于100000元。
按上述方式收费,代理诉讼案件另行收费,按本收费标准执行,特殊情况下,双方也可以协商计收标准。
18、按包年制收费方式的,计收标准如下:
①公民、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年收费不低于60000元;
②机关、事业法人,年收费不低于100000元;
③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年收费不低于200000元。
上述收费数额,包括常年法律顾问费,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服务费。
19、上市企业、国有大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能源企业、金融保险机构之一或法律事务较多企业、经济效益较好企业、全国或省知名企业等,经协商律师事务所可按上述计收标准的一倍至五倍的范围内收取。
六、破产案件
20、代理破产案件,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法释〔2007〕9号文)之规定确定服务费。
21、未尽事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执行。
七、执行案件
22、执行案件,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也可以按申请标的额5-10%协商收取,风险代理的案件还可以按最终执行标的额的20-50%协商收取。
律师事务所实行代收执行款物的,律师事务所有权从执行款物中直接扣除代理费。
八、非诉讼法律事务
23、法律咨询,按件收取,每件100元,每超过30分钟,加倍收取。
24、代写各种法律文书,按件收取,每件500-2000元,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协商。
25、起草合同,每件收取500--10000元,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协商,数额不受本条第一款的限制。
二 : 陕西省律师费收费标准及计算公式
一、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三 : 河 南 省 律 师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河 南 省 律 师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司法厅 文件
豫发改收费[2004]1363号
关于规范我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律师行业的发展,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原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和《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392号)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履行服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规定的内容、收费办法及行为规范进行执业和收费。(www.61k.com]
二、 代写法律文书
代写诉讼文书以及制作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三、 办理刑事案件
1、 侦查阶段每件不超过2000元;
2、 起诉阶段每件不超过3000元;
3、 一审案件每件不超过4000元;
4、 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不超过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标准收费;
5、 担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的标准酌减收费。
6、 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二审案件收费标准1000——5000元;
7、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二审案件收费标准可以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四、 代理行政案件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不超过3000元;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行政案件,经与当事人协商,可以在以上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浮幅度不得超过100%。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五、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六、 代理民事案件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每件收费1000——3000元;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收费。争议标的在10000元以内的,每次收费1000元;争议标的在10000元以上的,收费标准计费率见《河南省民事案件分类计费标准费率表》。
河南省民事案件分类计费标准费率表
争议标的分类 收费标准费率
1--10万元以内部分(含10万元) 3%以内
10--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2.5%以内
50--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2%以内
1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1.5%以内
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1%以内
1000--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 0.75%以内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以内
河南律师 河 南 省 律 师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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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河北省物价局
文件
河北省司法厅
冀价经费字[2002]第37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司法局:
为促进我省律师业健康发展,规范律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3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情况,制定了《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在履行服务时,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价经费字(1997)第125号]规定的服务内容、收费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www.61k.com)
二、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时,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
三、收费单位接此通知后,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1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待国家正式标准下达后按其正式
标准执行。[www.61k.com]
附: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
二OO二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律师服务 临时 收费 标准
抄报:国家计委、司法部
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临时)
一、办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每件500—3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收取律师服
务费:
争 议 标 的 收 费 比 例
10000元以下 500---1000元
10001至100000元 5%---4%
100001至500000元 4%---3%
500001至 1000000元 3%---2%
1000001至 10000000 元 2%---1%
10000001元以上 1%---0.5%
二、办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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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1、侦察阶段500—2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800—3000元;
3、一审阶段1000—4000元;
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和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1000—4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规定执行。(www.61k.com]
三、办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500—2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规定执行。
四、办理刑事案件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500—2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规定执行。
五、办理仲裁案件按民事案件标准收费。
六、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担任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七、上述各类收费标准是诉讼案件一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二审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执行案件,参照一审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收费可高于规定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3倍。
八、实行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及贫困县律师所原则上应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低限收费,或按低限与委托人协商。
九、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外案件当事人委托,办理上述各类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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