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性的历程全文阅读 作者: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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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古到隋唐的性文化:性的历程 作者:王威
思潮(1)
且且且
——*崇拜
“祖”字的由来是“示”在左边为神,“且”在右边为男根,合在一起,便是以男根祭神之意。
男女两性在外表上的最大差别主要是在生殖器上,男性生殖器崇拜自然就是*崇拜。
原民最初以鸟纹象征男根,这是因为鸟头与*头相似;鸟生卵,男根也有卵(睾丸);蛋白与米青.液相似,所以“玄鸟生商”的神话,其实也隐喻着对男性生育时所作贡献的追认。那时人们便注意到,如果男子不同女子*,女子就不会生孩子。在《旧约全书·创世记》第三十章中的拉结就是持这种观念的人:“拉结见自己不给雅各生子……对雅各说,你给我孩子,不然我就死去。”
后来人们开始制作出各种各样的石男根,以高耸的巨石、塔、石柱等物作为男根的象征,毕竟这一形象比较直观。
生殖器崇拜很快泛滥,《周礼》上说:“镇圭”一尺二寸长,“天子守之”;“桓圭”九寸长,“公守之”;“信圭”七寸长,“侯守之”;“躬圭”五寸长,“伯守之”;此之谓也。这个圭就是握在手上的*,谁的权力大,谁的生殖器就越大,所以圭成为古代贵族朝聘、祭祀、丧葬时所用的礼器,通称为“笏”。
到了汉朝,圭又演变为大臣上朝专用的手板了。大臣上朝时把要上奏的提要,写在“笏”上面,以防忘记。最初的象征性含义却慢慢丢失了。
今天通用的文字“且”,就是男根的象形。不论是在甲骨文还是金文之中,虽笔画有异,形态则一。根据造字原则,“祖”字的由来是“示”在左边为神祇,“且”在右边为男根,合在一起,便是以男根祭神之意。
阮元《揅经室一集》“释且”中说:“古文‘祖’皆‘且’字”,到了小篆出现,才在“且”字旁边加上“示”字旁,成为“祖”字,并说:“《说文》训‘且’为荐,字属象形。”至于象什么形,这位儒学大师吞吞吐吐的就是不肯明说。
古人祭祖多用牌位,牌位就是木主,它的形状就是一个典型的“且”字。这是因为中国儒家执迷于孔子的“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那么选择什么作为祖宗的形象最合适呢?那当然是*了。因为没有*,哪来在灵前哀毁骨立的孝子?
古代是否像我们现在也以*的壮伟为荣呢?翻检资料可知,司马迁在《史记》里头曾经形容过*秦宫的嫪毐在这方面的特长,并名之为“大阴人”。而到了唐朝,一代女主武则天多内宠,很多毛遂自荐的人,除了提到自己的外观容颜俊美之外,还乐意展示自己的“硬件设施”,直接说自己“阳道壮伟”。
到明清两代,由于*的泛滥和*的流行,这样的观念可以说抵达了前所未有的巅峰,我们先来看看《*》的第八十回,西门庆终于纵欲身亡,死在了“战斗”的第一线,他的狐朋狗友为了悼念他,请一位水秀才写了一篇祭文。这篇祭文本质上便是将西门庆本人比做一根“壮伟”的*:
维灵生前梗直,秉性坚刚,软的不怕,硬的不降。常济人以点水,恒助人以精光。囊箧颇厚,气概轩昂。逢乐而举,遇阴伏降。锦裆队中居住,齐腰库里收藏。有八角而不用挠掴,逢虱虮而骚痒难当。受恩小子,常在胯下随帮。也曾在章台而宿柳,也曾在谢馆而猖狂。正宜撑头活脑,久战熬场,胡为罹一疾不起之殃?
思潮(2)
想来如果西门庆泉下有知的话,一定会非常喜欢这篇文字,并对这位水秀才不吝赏赐的。
为了获得足以傲视群伦的“壮伟”之物,古人在这方面的想象力可以说远远地超越了时代。比如《*》一书中的男主人公未央生,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居然冒险实行了一项骇人听闻的手术——将狗的*组织移植到他的*上使之粗壮长大。当他遇见能够满足他的心愿的天际真人时:
未央生道:“这等,学生不能待,还是为人之学罢了。方才见尊禀上有‘能使微阳变成巨物’这八个字,所以特来请教。不知是怎样方法才能改变?”
术士道:“做法不同,大抵要因才而施。第一,要看他本来的尺寸生得何如;第二,要于本来尺寸要扩充多少;第三,要问他熬得熬不得,拼得拼不得。定了规矩,方好下手。”
未央生道:“这三件是怎么样,都求老先生明白指教,好得学生择事而行。”
术士道:“若是本来的尺寸不短小,又于本来尺寸之外扩充不多,这种做法甚容易,连那拼得拼不得、熬得熬不得的话都不必问,只消用些药敷在上面,使它不辨寒热不知痛痒,然后把药替它熏洗,每熏一次洗一次,就要搓一次扯一次。熏之欲其长,洗之欲其大;搓之使其大,扯之使其长。如此三日三夜,就可比原来尺寸之外长大三分之一。这种做法是人所乐从的。若还本来的尺寸短少,又要于本来尺寸之外扩充得多,这种做法就要伤筋动骨了。所以要问他熬得熬不得,拼得拼不得。他若是个胆小的人,不肯做利害之事也就罢了,若还是爱*不顾性命的,就放胆替他改造。改造之法,先用一只雄狗、一只雌狗关在空房里,它们自然*起来。等它们*不曾完事之时,就把两狗分开。那狗肾是极热之物,一入阴中长大几倍,就是精泄后还有半日扯不出来,何况不曾完事?而这时节先用快刀割断,然后割开雌狗之阴,取雄狗之肾,切为四条。连忙把本人的阳物用麻药麻了,使它不知疼痛,然后将上下两旁割开四条深缝,每一条缝内塞入带热狗肾一条,外面把收口灵丹即时敷上。只怕不善用刀,割伤肾管,将来就有不举之病,若肾管不伤,再不妨事养到一月之后,里面就像水乳茭融,不复有人阳狗肾之别。再养几时,与妇人干事那种热性,就与狗肾一般。在外面看来,已比未做的时节长大几倍;收入阴中,又比在外的时节长大几倍。只当把一根阳物变做几十根了,你道那阴物里面快活不快活?”
《*》的故事虽然是小说家言,不过足可概见以“阳道壮伟”为荣在那个时代何等的根深蒂固,以至于能够支撑男主人公以百倍的勇气,拼了命、不要命地接受这一手术。
也也也
——女阴崇拜
“也”字和用来象形男性生殖器的“且”字相对应,是用来象形女性生殖器的。
其实男根女阴的崇拜不独中国为然,世界各地都有,便是近在我们身旁的印度,在古代他们所信仰的印度教的一个支派中便以“六芒星”为图腾,此图腾乃是男根和女阴的结合体。男女合二为一,能源循环不绝,大抵是各民族文明一发端便有的觉悟。
性器官、怀孕、分娩本来都是一种自然现象,可是原始人把它看得十分神秘。女性生殖器的象征物,最初主要是子宫或肚腹,还有*。初民先以陶环、石环等为女阴的象征物,其后则以鱼的形象作为女阴象征,这是因为鱼形特别是双鱼与女阴十分相似,其二则是鱼的繁殖力很强,当然这也和原始初民都经历过漫长的渔猎时期有密切关系。书包网 www.61k.com
思潮(3)
关于女阴崇拜,古代的书中有很多记载。发展到后来,居然有了压邪、克敌的新功能,以至于在古代战阵交攻中用之不辍。明朝的小说《封神演义》中描述,两军对阵,一方施用妖法,搞得天昏地暗;另一方则举起“万点梅花帐”以破这妖法。这个“万点梅花帐”是什么东东呢?就是许多处女*时,处女膜破裂所流的血染就的布帐,因此威力无比。
据俞炫的《临清纪略》记载: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山东发生了以王伦为首的暴动,攻打到临清城,官兵在城墙上看见王伦队伍中有一个身着黄绫马褂的人,坐在南城对面几百米的地方,看样子像是一个首领,口中念念有词。于是官兵移动许多炮筒,瞄准射击,当时的炮弹被称为铅丸,群轰而下,却都在那个人面前一两尺的地方堕地。城墙上诸位军官正束手无策之时,忽然有老兵把一个*带到城墙上,解下她的内衣,并露出*对准那个人,再下令放炮。众人看见铅丸依旧堕地,不过忽然跃起,正好打中那人的肚子,一时间兵民欢声雷动。
到了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义和团运动爆发,在京城久攻洋人使馆区——东交民巷不下,当时主战的徐荫轩相国是个笃信程朱理学、昧于中外大势的糊涂虫,居然相信洋人之所以坚持那么久,是因为洋人让使馆里的妇女赤身*围绕在一起,以御枪炮,并戏称之为“*阵”,当成一种快事在翰林间宣讲,而且居然还有人相信,也是一大奇闻。这件事情由于清人高树《金銮琐记》的记载,而得以流传,此君还为此赋诗一首:
学守程朱数十年,正容庄论坐经筵。退朝演说*阵,四座生徒亦粲然。
而另一位进士出身的官员华学澜则曾在其《庚子日记》中说:“本日为拳民荡平西什库之期,摆金网阵,唯洋人有万女旄一具,以女人*编成,在楼上执以指麾,则义和团神皆远避不能附体,是以不能取胜。”由此可见女阴崇拜在中国的影响力。
今天人们谈起文言文,就会以“之乎者也”代称,可见这几个字在文言文中出现频率之高。既然谈到女阴崇拜,“之乎者也”的“也”字不妨好好说一说,这个“也”字和用来象形男性生殖器的“且”字相对应,是用来象形女性生殖器的。
在《说文解字》里头,“也”字归于“人”部:“也,女阴也。”这个字是象形字,从古籀文可以看出,它包含女性生殖器的大小*和*,实在是象形得不能再象形。清朝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以为“许说此字必有所受”,不过心里却很不舒服,写了个批注说:“然是俗说,形意俱乖,知非经训。”另外一位经学大师段玉裁在注《说文》则认定:“本无可疑者,而浅人妄疑之。许在当时必有所受之,不容以少见多怪之心测之也。”
所以呢,今天提倡国学教育者如果遇见小孩子不肯读书,不妨告知以书中自有颜如玉,细心温卷,也字连篇,则此中乐不足为外人道也。
天人合一
——*有理
男女不*,阴阳就不协调,简而言之,就是没有天理了。
《诗经》上有这样一首诗,叫做《野有死麇》: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兮,无使也吠。
这里稍微翻译一下啊——
思潮(4)
野地上有只死獐子,用白茅草儿来包就。有个女孩儿正当年,那青年人来引诱。林子里有棵死小树,野地上有只死小鹿。用白茅草儿来捆住,有个女孩身体玲珑如美玉。缓缓慢慢地来呀(来日方长之意),不要碰我的围裙呀,不要惹我的狗叫起来(咬你)!
讲的正是先秦时代男女野合的情形,尤其是最后一句,那是特别特别的*,即便放到现代,也完全是十八禁了。
其实这种野合风气,乃是出自政府的支持,《周礼·地官·媒氏》上说: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这是说到了仲春(也就是二月)这个万物生机蓬勃的月份,要让官员们晓谕所有的男女,在这个时候,彼此相约到野外。相约到野外做什么呢?就是交欢。而且还规定,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却拒绝参加这一活动,就要接受惩罚。怎么惩罚呢?就是强迫人们到还没有成家的家庭去。去了干吗?当然还是行房。
为什么把日子定在仲春呢?因为春天是播种种子的最佳时节。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基本理论是“天人合一”论,在天人合一的观念里,天与人都是一个宇宙,只有大小之分:由于天圆地方,因此人的头圆而脚方;天上有日月星辰与风雨雷电,所以人有五官与七情六欲;地上有九州岛,所以人有九窍;圆周分为三百六十度,人当然有三百六十根骨骼。
因此《*通义·嫁娶》上理所当然地宣称:“《易》曰:‘天地组,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人承天地施阴阳,故设嫁娶之礼者,重人伦、广继嗣也。”
男女的性结合正是宇宙二元自然力相互作用的一种表现,人的微观世界的所作所为必将影响到整个宇宙的宏观世界。反过来,天地之变(风雨、雷电、寒暑等)会对男女*、受孕有很大影响,所以行房也要挑一个好日子,比如大雷雨天的明显就不合适*。
如果说,天人合一是儒家的观念,那么阴阳则是道家的坚持。在道家构建的朴素哲学里,阴阳可以解释一切事物,一切事物可以用阴阳分开,一切事物和谐相处甚至合二为一也是因为阴阳。阴代表女性,也象征寒冷、黑暗、疾病与死亡;阳代表男性,象征温暖、光明、健康与生命。阴阳和谐使万物井然有序,阴阳不谐就会引起疾病与死亡。
所以呢,男女不*,阴阳就不协调,简而言之,就是没有天理了。
不过天理归天理,人到底有别于动物,追求的是一种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性关系,因此,《诗经》开卷第一篇,说的就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彼此思恋爱慕,便要用一些小手段来表达,同样是在《诗经》里头,又描写了一对男女相约在河畔,男方赠送女方一件小礼物——芍药,这礼物明显是惠而不费,估计就是在野地里采的,却哄得女生大是开心。
《诗经》最有趣的情诗之一应该是《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翻译成现代文,意思就是——你如果好意来相亲,那撩衣便可渡溱!你如果并不诚心,难道就再无他人?你这厮别太骄傲了!
在最后,这个所愿不遂的怨望女子,撂下一句很拽的狠话——鸟(且)。
可见以对方生殖器打嘴仗,由来已久,不独今日为然。
思潮(5)
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易经》里头的大学问
《易经》所讲的*,并不是单纯的*发泄,而是追求一种两情相悦的*,同时也体现了对女方的尊重。
《易经》乃是群经之首。“经”,自然是经典的意思,只要是涉及中国文化的学问,基本上都可以上溯到《易经》的。那么“易”呢,则有三义:不易,变易,容易(一说简易)。举凡天地万象,无不网罗其中,连现代心理学的鼻祖荣格也为之倾倒万分,是一本牛哄哄的书。
既然号称包罗万象,对男女性事这一人生大事少不了也要卜上几卦。开篇第一卦“乾卦”()如果翻译得“形象”的话,就是描写一个*的全过程。
乾:元,亨,利,贞。——是好的开始,可以发展、可以繁荣、可以结果。(这个总卦,直白地讲,就是*是好事情。)
初九:潜龙,勿用。——龙潜在水底,不要有动作。(还没有*。)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见到龙升到田野里来了,见到大人先生是好的。(为什么在野呢?野合之谓也。)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君子白天努力,晚上努力,这样干,就没错。(少年人就是这么不舍昼夜地拼命啊。)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龙)在下面跃跃欲试了,没错。(要出头了,当然出的“小头”啦。)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龙飞在天上了,见到大人先生是好的。(锋芒毕露。)
上九:亢龙有悔。——龙飞在天上,高过了头了,是要后悔的。(别太兴奋了,会过头的。)
大家看到这里可能要说我这是曲解了吧,不过呢,我这样的曲解还算是比较克制,有些人甚至直接就说《易经》是中国人的第一本性学专著,每一卦讲的都是男女*。近代学者钱玄同就说:“我以为原始的易卦,是生殖器崇拜时代底东西:‘乾’‘坤’二卦即是两性底生殖器底记号。”而郭沫若对此进一步阐述,他认为:“八卦的根柢我们很鲜明地可以看出是古代生殖器崇拜的孑遗。画─以像男根,分而为二以像女阴,所以由此而演出男女、父母、阴阳、刚柔、天地的观念……”
再看看《易经》的原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每一句都是在歌颂*的。《易经》所谓的阴阳,其实就是生殖文化,所以《周易·系辞》直接说了:“生生之谓易。”
如果这些大学者还不能说服读者,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易经》里的“咸卦” (),这个“咸卦”呢,和“乾卦”又不同,是个女性卦,是感应卦。
咸:亨,利,贞,取女吉。——可发展、繁荣、结果,娶个女人,是吉象。
初六:咸其拇。——碰她的大脚趾。(先露一手,试探一下。)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碰她的小腿。不好,不动才好。(这个女孩子比较保守哦,慢慢来,老公有的是耐心。)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碰她的大腿,她用手推开他的脚。(越来越接近战略要地,该死,又被对方拒绝了。)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不动就好,动了就糟了,内心忐忑,朋友,照你所想的去做。(煮熟的鸭子害怕你跑了,胆子太小了就不是男人。)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思潮(6)
九五:咸其,无悔。——抱住她的背,不要后悔。(迂回作战,绕到后面去。)
上六:咸其辅、颊、舌。——吻她的嘴唇,亲她的脸颊,舐她的舌头。(即将搞定。)
可见“咸卦”是典型的*卦,阐明了*前的*动作,还有女上男下(兑上艮下,兑象征少女,艮象征少男)的*体位。潘光旦先生认为,这一段文字与其说是描写*本身,毋宁说是描写*的准备。所谓“咸其拇”,“咸其腓”,“咸其股,执其随”,“咸其脢”,“咸其辅颊舌”,都是前戏,以解除女方的恐惧感,并刺激女方的*,自外而内,步骤分明,以叩开女方的齿牙为结束。
不过呢,《易经》所讲的*,并不是单纯的*发泄,而是追求一种两情相悦的*,同时也体现了对女方的尊重。这些理论后来被中医所吸收,认为*需要精、气、神俱至。
有些专家学者甚至认为六十四卦衍生圆图也是先民的群合图。李铭远就认为一阴一阳是男女交合,而两阳交合则是男同性恋,两阴相交则为女同性恋,其他的可视为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的媾和,或多男多女的媾和,这些断语倒未必是无稽之谈,像“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垢,女壮,勿用取女”, “孤阴不生,独阳不长”之类的话,都足为旁证。
不过,如果把《易经》当成纯粹的*入门读物也不对,这本书是用*来讲道理,讲哲学的道理,因为这样的方式更容易深入人心。现在,很多人爱读王小波的小说,却不知道王小波学的也是《易经》的手段,用*谈人生,诱引读者坠其中而不觉。
谈性正浓
——马王堆的性学书目(下)
这七本书是中华性学之发凡,内容之间的理论要素也趋于统一,都是通过天道来演述人道,体现了对“天人合一”的追求。
《十问》、《合阴阳》、《天下至道谈》这三本则比上面四本书籍内容更为翔实,因此价值更高。
《十问》一书,伪托了黄帝与天师、大成、曹熬、容成,还有尧与舜、王子巧与彭祖、商王盘庚与耇老、禹与师癸、文执(挚)与齐威王、王期与秦昭王等历史名人之间的问答,相当于现代的电视专栏,每期都要特邀嘉宾,节目的内容自然是“谈性正浓”。
这十问讨论了十个有关*养生的问题,主要论述*中应如何顺应天地阴阳的变化进行补养。第一问,问的便是如何行气,提出了采阴补阳的最初的浅显概念。第二问,讨论的是房中食补,通过服食动物的睾丸以达到壮阳的目的。第三问则提出了固精不泻的法门,一连列举了九种不泻的好处。第四问讨论的是长生长寿,把*当成健身运动了。第五问提到了性功能是最早衰退的,因此要爱护它,学习和研究如何保护它。第六问则讨论的是养阳,包括导引按摩、行气服食等内容。第七问已经隐隐约约有了还精补脑的最初概念。第八问则有点搞笑,开篇讲述大禹治水多年,过于劳累,以至于阳痿,结果是家庭大乱,他的臣子给他开的药方是每天做体操之类的有氧运动。第九问谈的是养生,主要是食补和睡眠。第十问则讲的是取天地之气和通过对女子的采补还补自身。
应该说这《十问》全文四千多字,相当于春秋战国时期性学的概要,涉及面很广,但每一点其实都语焉不详。《合阴阳》和《天下至道谈》则不同,专一课题讲的都是性技巧,所以不可避免地在有些地方有所雷同。
思潮(7)
先说《合阴阳》,这本书专论行房的原则和方法,讲到了男女行房之前的前戏和*。提醒男方要注意*女方的*,观察其相应的反应(“五欲”之征)。
哪“五欲”呢?一是脸部发热;二是*树立鼻尖出汗;三是舌薄而滑;四是阴水流湿大腿;五是不断吞咽口水。
到了这个时候,就是正式进行交合的最好时机了。
交合的时候呢,男女应当模仿多种动物的活动姿态进行交合。对于*力度、角度、深浅和频率也一一作了说明。有“十动”之说,后世所谓的“九浅一深”即是发源于此。同时在交合的过程中,男方还要细细品味。
书中还提到*时女子*产生的气味,分为“十已”:
一已出现清新凉爽的感觉;二已可以闻到烧烤骨头的气味;三已闻到焦燥的气味;四已*如油膏;五已闻到稻谷的清香;六已*十分滑润;七已*能够持久;八已*浓稠;九已*如胶似漆;十已则精气耗竭。
耗竭之后*又会滑润,清新凉爽的感觉重新出现,女方达到了性高潮。
又指出性高潮的特点:女子鼻上出汗而嘴唇发白,手足抖动,臀部离开垫席。此时男子当及时停止*,如不停止,就会对身体造成损害。这时,前*位因为气血汇集而扩张,精气输入内脏,就会产生旺盛的精力和聪明的才智。
可以说,这本书证明了古代的中国人已经掌握了*过程中有兴奋期、持续期、高潮期、消退期,并作出了精彩而形象的描述。
《天下至道谈》的意思当然是把*养生保健上升到了天下至道的高度。这本书伪托了黄帝和左神的对答,和《合阴阳》最大的不同,在于这本书主要讨论的是性保健,而非纯粹的性技巧。在开篇即提出节制*对性保健的重要意义。接下来就谈到*的“八益”和“七损”。
所谓的“八益”:
一是调治精气;二是致其津液;三是掌握时机;四是蓄养精气;五是调和*;六是聚集精气;七是保持盈满;八是防止阳痿。
而“七损”则为:
一是精道闭塞(即*的时候,*或者*疼痛);二是精气早泄;三是精气短竭(即*过度);四是阳痿不举(即*时*不能*);五是心绪不宁;六是陷入绝境(即女子没有*的时候,男子粗暴地强行*);七是耗费精力(即*的时候求急图快,不能使双方都达到性高潮)。
该书认为“八益”使气血流畅,津液不绝,男女双方情投意合配合默契,能让身体得到补益。而“七损”则是交合不得其道,对人体是有损害的。
讲完“八益”、“七损”之后,顺理成章的便是开始讨论*的体位了,共分为“十势”;而整个*过程分十个步骤,名之为“十修”;而每次*插入的角度、深浅和*频率又名之为“八道”。“十势”、“十修”、“八道”统称为“接形”。
以上这些描述的视角是从男方的角度出发的,那么在整个*的过程,女方的反应又如何呢?下文则描述了女性性兴奋的八种动作,称之为“八动”;五种女性性兴奋的声音,称之为“五音”。总而言之,本书指出,如果女性不达到性高潮便不能被称为一次美满的*。
要而言之,这七本书字数不多,但却是中华性学之发凡,内容之间的理论要素也趋于统一,都是通过天道来演述人道,体现了对“天人合一”的追求。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思潮(8)
就*体位姿势拟名而言,《合阴阳》上的“十节”——一曰虎游,二曰蝉附,三曰尺蠖,四曰囷角,五曰蝗磔,六曰猿据,七曰蟾诸,八曰兔骛,九曰蜻蛉,十曰鱼嘬,和《天下至道谈》的“十势”基本上是重叠的。而许多沿用至今的术语已经在两千多年之前定型,比如阴门、阴户、精等等。而另外一些术语则在演进过程中,慢慢消失,如玉策(阳巨)、琴弦(荫.道口)等等。
天下莫不知其姣也
——孔孟对同性恋的态度
既然同性恋能入诗,可见在孔子的眼中,同性恋算得上是很纯正的感情了。
《史记·孔子世家》说,《诗》原来有三千多篇,经过孔子的删选,成为后世所见的三百余篇的定本。这个说法一直受到后世质疑,不过《论语》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可见孔子即便没有删诗,对改订诗经错乱散失的音律也作出了贡献。
《诗经》中有不少诗歌是歌颂同性恋的,更有意思的是《郑风·女曰鸡鸣》这一篇,歌颂一个贤女劝夫勤劳并交良友,不过他丈夫的这个良友么,很有点同性恋的味道,但是显然这位贤女一点也不介意,甚至代夫殷勤致意: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
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知你对他勤眷恋,我解佩玉表奉献。知你对他很体贴,我解佩玉表慰问。知你对他很爱好,我解佩玉以报答。
呵呵,是不是有点像《红楼梦》里头的贾宝玉赠给蒋玉函玉带的情形。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既然同性恋能入诗,可见在他老人家的眼中,同性恋算得上是很纯正的感情了。这倒不是他老人家开通,而是在当时,同性恋并不被视为变态。
《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鲁昭公之子公叔务人有一个宠爱的娈童(嬖僮),叫做汪锜。当齐国攻打鲁国的时候,公叔务人和汪锜同乘一辆战车奋勇拼杀,一同战死,一同停殡。鲁国人因汪锜年幼,就打算以殇礼葬之,殇礼就是没成年就死去的人之葬礼,礼仪上来说自然比成年人的葬礼低一些。孔子当时位列大夫,掌礼仪司法、施教化,他发表意见:“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意思是说:汪锜能拿着武器因保卫国家而战死,没什么成年不成年(葬礼)的区分,而对于二人之情事则不置一词,可见当时人是将同性恋视为常态的感情。
《诗经·山有扶苏》有云:“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这个“子都”乃是众多郑国少女梦中的白马王子,大名叫做公孙阏,不仅相貌生得美,还有着一身的好武艺,能征善射,因此便做了郑庄公的大夫。
子都就是因为貌美而受到郑庄公宠爱的。郑国在决定*许国的时候,组织了一次祭天的仪式,在仪式上顺带检阅部队,并提供一辆战车作为战争前鼓舞士气的竞赛奖品。大夫颍考叔乃是一位不服老的将军,他抢了就跑,子都怎么追也追不上,气得直跳脚。兵临许国城下的时候,颍考叔不愧为郑国第一勇士,擎着郑庄公的大旗一下子攻上了城墙,但他还没有来得及得意,城下的子都想起争车之恨,越看越不顺眼,在城下抽出一枝箭照着他后心就射了上去,颍考叔顿时一命呜呼。另一位将军瑕叔盈还以为颍考叔是被许国兵杀死的,连忙拾起大旗,指挥士兵继续战斗,终于把城攻破。郑军全部入了城,许国的国君吓得逃亡到了卫国,许国的土地于是并入了郑国的版图。由于子都深受郑庄公的宠爱,在国君的庇护下,居然逃过了罪责。
孟老夫子精通历史,不可能不知道子都暗箭伤人的事情,但是当他提到子都时,却也忍不住赞叹道:“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不知道子都长得漂亮的人,是不生眼睛的。
孟夫子整天养浩然之气,对很多养他的国君都舍不得说几句好话,总是夹枪带棒的,可以一提起子都,完全是悠然神往的表情,可见孟夫子的审美观真的很*很*啊。
仪制(1)
乘马、班如,匪寇、婚媾
——上古时代的抢劫婚
出嫁时候坐轿,蒙上红盖头的措施,是为了不让来抢亲的人轻易看到新娘子的容颜。
《礼记》上说:“昏礼不用乐。”
“昏礼”就是婚礼,不用乐,就是不张扬,偷偷摸摸地进行。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地进行呢?因为会有人来抢婚。所以《*通义·嫁娶》更直截了当地指出:“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
当女人被视为财产之后,自然成了你争我抢的事物,谁的力气大,谁就夺了去。
比如舜有个亲弟弟叫做象,一心想霸占自己哥哥的财产,他同父母亲一起商量,设下陷阱要将舜置于死地。当舜掉下陷阱之后,象得意洋洋地对自己父母亲说:“谋害舜大体上是我的功劳。那么,牛、羊、仓库都归父母亲吧,至于武器、乐器还有两位漂亮嫂子,就都归我吧。”
象说得这么露骨明白,是因为当时的观念认为妇女是可以继承和瓜分的遗产。《史记·匈奴列传》谈到:“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便是这一遗风的延续。
《周易》的卜辞就非常形象:
屯如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 (《屯》六二)
描写的是一个成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打扮得漂漂亮亮,前往女方家中,将看中的漂亮女人抢回来结婚。大伙儿都惊动了,出来看的时候,才知道是男方过来抢婚。不过这属于假劫真婚。所以爻辞明言——“匪(非)寇,婚媾”。
卜辞又接着描写道:
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屯》上六)
虽然是演戏,但是女方还是配合做了全套,真的伤心地哭泣起来。
《礼记·曾子问》云:“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理由倒是冠冕堂皇的,说白了,女家不熄灯,是怕家中女子被人夺走;男家不举乐,是怕女家来犯而保守秘密。
既然有假劫婚,自然就有真劫婚。《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郑国一个小商贩在去晋国途中,遇见一起迎亲的,他看见新娘长得漂亮,就动了歹心,凭借武力、体力抢走女子,强行成婚。
可见当时的抢劫婚已经司空见惯。这一习俗演进到后世,女方为了防备抢亲的出现,则有了出嫁时候坐轿,蒙上红盖头的措施,这些都是为了不让来抢亲的人轻易看到新娘子的容颜。而男欢女爱的新房,居然被称为“洞房”,更显示出迎亲的男方不敢让女方待在家里,而是躲在山洞过夜的情形。
妾
——一夫一妻制的补充
历朝历代并不提倡平民纳妾,娶妾其实是对王公贵族的一种福利。
曾经有个外国记者质问以清朝遗老自居的辜鸿铭,以为中国的妻妾制度乃是文明之渊薮,辜鸿铭悠然地指着面前的茶盘中的茶壶和茶杯,笑道:“一个茶壶可以配四个茶杯,你听说过一个茶杯配四个茶壶的么?”
直到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文人们以*自命,纳“小星”,富人纳侧室,娶“外宅”,收“通房丫头”,乃至姨太太成群,都是司空见惯之事。 辜鸿铭留过洋,娶过妾,研究的是中国的经典,不过他的这个讲法其实大谬不然,只能骗骗洋鬼子。事实上,一夫多妻制从西周以来就没有市场,他把中国的妻妾制度当成是一夫多妻制,简直是大错特错。性学专家潘光旦就曾说:“一夫一妻在中国也有天经地义的地位。不过因为同时承认妾的制度,此种天经地义的禁锢的力量并没西洋的那般大。……中国的婚姻是始终以一夫一妻为骨干的;一夫一妻是常经,妾制是权变。”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仪制(2)
妾的地位到底如何?我们不妨先看看韩非子讲的笑话,虽然他是个严肃的人,而且口吃,不过偶尔讲起笑话来,杀伤力还是挺强的。
卫人有夫妻祷者,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对曰:益是,子将以买妾。
这个故事是说,卫国有一对夫妻,妻子求神明保佑,许下心愿:让我凭空得到一百束布匹吧。他的丈夫就很不满了,抱怨道:这也太少了吧。妻子说道:如果更多一点,你就会去买妾了。
故事里头描写的显然是一对平民夫妻,可是他们居然商量着买妾进门,这意味着,在市场上妾的价格不高,当然可能要比一百束布匹高一些,但也高不到哪里去。
《孟子》中所说“齐人有一妾”的故事中,那“齐人”是个乞丐,但他也有妾。妾的价格如此低廉会造成的一个问题很快引起政治家的关注,西汉的《盐铁论》就记载了一位贤良的看法——
“古者夫妇之好,一男一女而成家室之道。及后士一妾,大夫二,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今诸侯百数,卿大夫十数,中者侍御,富者盈室。是以女或旷怨失时,男或放死无匹。”
也就是说,古代流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除了王公贵族,平民纳妾是不提倡的,不过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到了西汉,更没有人把这个当回事了。现在则被提升到“女或旷怨失时,男或放死无匹”的阴阳不协的政治高度上。
事实上,历朝历代并不提倡平民纳妾,而且还有所限制,这点倒是可以从《明会典·律例四》中得到旁证:“民年四十以上无子听之。”也就是说,老百姓纳妾需要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四十岁以上;二是没有孩子。由此可知,政府对平民纳妾是有限制的。
准确地说,娶妾其实是作为对王公贵族的一种酬佣,一种福利,所以《*通义·嫁娶》更明确地指出:“卿大夫一妻二妾者何?尊贤重继嗣也。不备侄娣(指不能像天子和诸侯那样有‘侄娣从嫁’)者何?北面之臣贱,势不足尽人骨肉之亲。……士一妻一妾何?下卿大夫礼也。”
不过既然“富者盈室”,老百姓当然不服气,东汉末年的黄巾之乱,应该说,有部分原因是老百姓为了争取自己的性权利而做的斗争,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很多的农民起义的原因之一。如果不信,看看其理论指导书《太平经》就知道了,上面就特意提到“一男二女法”:
太皇天上平气将到,当纯法天。故令一男者当得二女,以象阴阳。阳数奇,阴数偶也。乃太和之气到也。……故使一男二女也。
一男两女,这就不是一夫一妻制了,而是一夫多妻制,而且上升到阴阳天人感应的政治高度。书中还提到王者可得到更多的女子,每州一个,以应九州之数。
“七去”与“三不去”
——中国古代的婚姻法
以前的离婚也像今天的离婚大战一样,也要有外遇啊感情不和啊夫妻生活不和谐之类的理由,不过这些理由都是为男同胞考虑的。
《后汉书·应奉传》的附注中,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个叫邓元义的人,他的父亲邓伯考是朝中的尚书仆射。邓元义先回了老家,他的妻子就留下来伺候婆婆,虽然非常孝顺,却不被婆婆所喜欢。婆婆整天把她锁在空房里头不说,还不给她足够的饮食,以至于邓元义的妻子身体一天比一天羸弱,但是她一点怨言也没有。有一天公公邓伯考感到奇怪,就问原因,他的孙子邓朗已经长大,懂事了,就告诉自己的爷爷,母亲没有病,就是一直吃不饱。邓伯考忍不住哭了,说道:“没想到婆婆对媳妇居然这么不好。”因此把邓元义的妻子遣送回家,劝其改嫁,后来邓元义的妻子嫁给了将做大匠(官名)的华仲。邓元义回来之后,有一次在路上看见坐车出游的妻子,告诉周围的人,这是我原来的老婆,不是她不好,而是我的母亲对她太残酷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仪制(3)
以前的离婚也像今天的离婚大战一样,也要有外遇啊感情不和啊夫妻生活不和谐之类的理由,不过这些理由都是为男同胞考虑的(做一个古代的男人就是幸福哇),《大戴礼记·本命》记载:
妇人七去: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翻译成白话:第一条是不孝顺父母,第二条是不能生育出男孩子,第三是乱搞男女关系,第四条就是嫉妒,第五条就是身染重病(因为这会增加男方的家庭负担和社会形象),第六条是多嘴多舌,第七条是盗窃。
不过最常见的离婚理由主要是第一条和第二条。
第一条所谓的不孝顺父母,往往是婆媳不和。曾经有首歌曲很流行,叫做《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堪称婆媳大战中媳妇的心声。
《礼记·内则》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可见“出妻”不是决定于丈夫,而是取决于公婆。
《后汉书·鲍永传》上说:“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连在公婆面前叱狗也要被“出”了,没天理啊!在这里为全体古代女性默哀三分钟。
而《后汉书·列女广汉姜诗妻传》上说:“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谨,母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尝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
鲍永、姜诗本来默默无名,由于孝母休妻,一下子出了名,永载二十四史,可谓是“赚翻”了。
至于《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和刘兰芝,《钗头凤》中陆游和唐琬的悲剧,归根究底,也是因为第一条。
第二条是因为古代以子嗣为重。即便贤者如顾炎武,在《规友人纳妾书》中也写道:“炎武年五十九,未有继嗣,在太原遇傅青主,浼之诊脉,云尚可得子,劝令置妾,遂于静乐买之。不一二年而众疾交侵,始思董子之言,而瞿然自悔。立侄议定,即出而嫁之……”
因为无后的缘故而纳妾出妻,是得到整个社会舆论支持的,自然有不肖之徒因为喜新厌旧借这一条抛弃发妻。比如魏时有个平虏将军叫刘勋,他的妻子叫宋王,后来刘勋看上了山阳司马家的女儿,就以宋王“无子”而把她“出”了。其时,两人已结婚二十多年了,要“出”早该“出”了。
由于“七去”的解释权在男方,随意性很大,特别是口舌、嫉妒等条目,更是很主观的判断,可以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然而婚姻大事,关乎宗法人伦,礼教也不允许男方太过分地行使否决权,于是又规定了“三不去”。
什么是“三不去”呢?《孔子家语》上说:“三不去者,谓有所娶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后富贵。”
为什么呢?“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其实也就是民间流传的“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七去”、“三不去”据说曾载于汉令,今已不可考。唐律则规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清律则规定:“凡妻无应出……之状而出之者,杖八十;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减二等,追还完聚。”辑注云:“七出,于礼应出,三不去,于礼应留;义绝必离,姑息不可;七出于礼可出,未必即谓之应出,与义绝不同。”
可见事实上,法律对“七出”还是留下很大的宽缓的余地的。
掌故(1)
野合而生的孔圣人
——上古时代的野合风俗
原民认为野合可得天地之气而有益健康,同时有利于谷物生长。
在新疆呼图壁的大型壁画上我们可以看到,图画中位于上边的大人们**,正在做*动作,而下方有两排欢跃的小人,这既是对*的褒扬,也是对生育的礼赞。学者闻一多说:“在原始人类的观念里,婚姻是人生第一大事,而传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结子的欲望在原始女性是强烈得非常,强烈到恐怕不是我们能想象的程度。?**鋈说拇嬖谑俏闹肿宕嬖诙嬖诘摹!?br/>古人把*譬为“云雨”,这是因为他们把女子的肚腹看成是土壤,把男人的精子看成是种子,如果没有云和雨,自然也就没有收获。同时,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自然就成了分娩的最佳时机。分娩最好在野外进行,因为这样可以收纳天地之气,使得分娩顺利;同时,分娩又有利于使土地肥沃,得到丰收。
原民在由渔猎阶段过渡到农耕阶段后,越来越认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因此将男性生殖器与土地联系在一起,将男根的象征物称为“田祖”、“田主”。这种关系扩大为天和地、阴和阳,于是男女要交合才好,才是事物的生机。这便是所谓的“天人合一”的一种表现。因此原民又创造了姜螈这位大地女神的形象,她生育的儿子也以谷物“稷”命名,后来推土而成的“社”演化为土地神,大地所生的“稷”演化为谷神,“社”和“稷”联在一起称作“社稷”。
春秋时候,郑国久旱不雨,国君向自己的大臣子产询问,子产回答说这是因为全国旷男怨女太多了,阴阳不调,所以风雨不顺。于是国君就采取了一些措施,谐调婚嫁,男欢女悦,于是天降甘霖,旱象解除了。
这一理论建立的基础是“君人者不当使男女有过时而无匹偶也”。如果怨女旷夫很多,人间性关系不顺,那么自然界也会出乱子,古代的臣下以此谏君者甚多。
桑木,又叫扶桑木,本意是传说中的太阳树。远古时期每个文明都有太阳神崇拜,桑树的意义如此重大,自然要将其栽种于神圣的祭坛——“社”的周围,桑林则成了“社林”和“社木”。
原民认为野合——野外*,可得天地之气而有益健康,同时有利于谷物生长,因此经常在桑社里组织自由*。在这个场合中,男女放怀无忌,无分老幼,纵情交合,慢慢地就形成上自天子、下自庶民都认可的集体活动。据《礼记·月令》载,凡到仲春之月,候神鸟都飞来了,天子一定要亲自率领后妃嫔娥,抬着猪牛羊等上等供品,祭祀太阳神,还要将象征男女*的弓箭供奉给高媒神。《国语·鲁语》中曾记有鲁庄公如齐观社的故事。所谓观社,其实就是去观看女人的*舞。
有桑社就有桑林之舞,在这种舞蹈仪式中,男女双方都可以放肆地*对方,求得对方的回应。相近于桑林之舞的还有万舞,这是为了纪念女娲这个媒神而设立的“高媒之祀”典礼中一个活动。春秋时楚文王死后,其弟子元想追求寡嫂,就跳“万舞”来*她,可见“万舞”中性意味、性刺激是相当强烈的。因此闻一多就说:
是祀高祺用万舞,其舞富于诱惑性,则高祺之祀,颇涉邪淫,亦可想见矣。
一心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都在这种地方停下脚步。《楚辞·天问》中说:“焉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这是说他走到涂山的时候,看见漂亮的涂山姑娘,正巧刚好碰上桑社狂欢节时期,两人便有了热烈的欢合。
掌故(2)
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在他快六十岁的时候也去赶桑社,在尼山之上,对一位姓颜的女子一见倾心,一宿*之后,颜姓女子便怀上孔子。“野种”可谓是骂人最狠毒的话语之一,不过估计大多数现代人都不知道他们推崇的万世师表的大圣人居然是一个“野种”。
当然,对此,头巾气十足的文人倒有一番说法——如果不是野合而得天地之气,很难生下大圣大贤。
倒,我倒;晕倒,彻底晕倒。
夜合之资
——娼妓神管仲
管仲开娼妓行业的合法化、产业化和国营化之先河,既解决了社会问题,又充盈了国库。
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上说有一位被称之为白眉神的神仙,“长髯伟貌,骑马持刀,与关公像略肖,但眉白而眼赤。京师人相詈,指其人曰‘白眉赤眼者’”。这位白眉神就是娼妓之保护神,据《金陵岁时纪》记载:“六月十一日为妓寮祀老郎神之期,或云,神为管仲,盖女闾三百之所由来也。”娼妓们对自己的保护神可是毕恭毕敬的,“初荐枕于人,必与艾(老公猪,指嫖客)同拜此神,然后定情,南北两京皆然也”。
但是管仲这个春秋时期的大政治家怎么会成了娼妓行业的保护神呢?
原来,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为夏商周三代以来未有之大变局,在这种时局动荡的年代,思想上的争鸣必然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虽然娼妓业还没有出现,但是各国诸侯为了网罗人才,什么招数都使得出来,醇酒妇人便是吸引人才最常用的一种手段。像燕太子丹延揽荆轲,没少在这方面下工夫。
管仲相齐,开布衣而为卿相之局。他是一位大改革家,他的所有改革思想在《管子》中写得非常清楚,《权修篇》上说:“凡牧民者,使士无邪行,女无淫事。士无邪行,教也;女无淫事,训也。教训成俗,而刑罚省数也。”这算是比较稳健平和的主张,没有什么新奇之处,然而“士无邪行,女无淫事”当然是一种理想社会的状态,所以才需要教训。教训无效呢?那还不如自己设立国营妓院。明人谢肇浙的《五杂俎》云:“管子之治齐,为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
雅典*律家梭伦的想法和管仲可谓如出一辙,他于公元前594年左右订立国营妓院律法,人们歌颂他:“梭伦,伟大的梭伦,你设立了妓院,保障了良家妇女的安全。因为那些浪荡汉、小伙子有了去处,不再在大街上追逐良家妇女了!”可见这样的法律,其目的是为减少*,并非增加*。
而管仲相齐在公元前685年,死于周襄王齐七年,即公元前645年,可以说,在这点上,中国人还是可以大大“骄傲”上一回,不要老以为中国人只有四大发明。其实管仲开娼妓行业的合法化、产业化和国营化之先河,是站在一个特定的角度上,既解决了社会问题,又充盈了国库,清朝的褚学稼评价说:“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
此外,管仲以布衣为相,在齐国没有贵族的支持,只能投齐桓公所好以固宠,与其让别人进献女色,还不如由自己一手抓,《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说:“桓公之伯也,内事属鲍叔,外事属管仲,被发而御妇人,日游于市。”可见管仲这个“红楼”没白建。
管仲成功之后,自然有周边国家来取经,别的富国强兵的思想不好学,这个娼妓产业国营化的“新经济政策”却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诸国的高级官员来了一趟齐国的女闾,是一学就会,一看就懂,回国之后,一请就准,一设就灵,而且很快又有新的创新。在某些方面,有些中国人的脑筋实在是太好使了,不佩服不行啊。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掌故(3)
根据《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要报仇复国,把军队都集中在北山之上。为了慰劳军队,鼓舞士气,他发明了军妓制度——“越王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越绝书》记述得更为详细:“独妇山者,勾践将伐吴,徙寡妇致独山上……盖勾践所以游军士也。”
其后进入战国时期,大规模战争的旷日持久使得军妓更为普遍,《商君书·垦令篇》便足为反证:“令军市无有女子……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由此便知道“军市”本有女子卖淫,在和平时期甚至吸引了轻惰之民来这里挥霍。
事实上,由于古代后勤补给还未如后来完善,军皆有市。军市之中置*,从而解决军人的性饥渴问题,也是一种不得已的方法,但估计是临时措施,或者在某个阶段执行一下,并没有制度化。到了汉武帝时候,才建立起了营妓制度。据《汉武外史》记载:“一曰,古未有妓,至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
愿为双鸟飞,比翼共翱翔
——安陵与龙阳之好
弥子瑕得宠于卫灵公也不过官至大夫,安陵君却因受宠而得到这个爵位。
根据《世说新语》的记载,山涛和嵇康、阮籍一见面,就情投意合。山涛的妻子觉得丈夫和这两个人的交往非比寻常,就问他怎么回事,山公说:“当今之世,配得上做我朋友的,就只有这两人了。”妻子说:“从前僖负羁的妻子也曾亲自观察过狐偃、赵衰,我也想看看他们,可以吗?”于是有一天,二人来了,妻子劝山涛留他们过夜,并给他们准备了酒肉。晚上,她越过墙去观察这两个人,流连忘返,直到天都亮了。山公过来问道:“你觉得这二人怎么样?”妻子说:“你的才智情趣比他们差得太远了,只能以你的见识气度和他们交朋友。”山公说:“他们也总认为我的气度胜过他们。”
有人据此推断出阮籍等人是同性恋者,这实在是有点牵强,不过,阮籍在他的诗里却对同性恋者的情事加以吟咏、赞美: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
悦怿若九春,磐折似秋霜。流发姿媚,言笑吐芬芳。
携手等欢爱,宿昔同衣裳。愿为双鸟飞,比翼共翱翔。
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咏怀诗》)
这首诗中的安陵和龙阳,分别指的是战国时候楚国君主与魏国君主的两位男宠,一位是安陵君,另一位则是龙阳君。春秋战国时代,封国国君的爵位有公、侯、伯、子、男。国君以下,就封为“君”,有封地采邑,位尊权重,比如战国四公子,无一不是以君名行世。“君”爵的受封者都和封国国家有近亲的关系,不然就是为国家立下不可磨灭的大功。弥子瑕得宠于卫灵公也不过官至大夫,安陵君却因受宠而得到这个爵位。
安陵君能得到这个爵位也是绞尽了脑汁。根据《战国策·楚策》记载,安陵君是楚共王的男宠,颇为得势。但是有个叫江乙的人提醒他:“无咫尺之地,骨肉之亲,处尊位,受厚禄,一国之众,见君莫不敛衽而拜,抚委而服,何以也?”安陵君忙问该怎么办,江乙为他筹划道:“以财交者,财尽则交绝;以色交者,色衰而爱弛。……愿君必请从死,以身为殉,如是必长得重于楚国。”
于是安陵君就一直在寻找这样表白的机会,直到三年后,当安陵君和楚共王在云梦打猎时,共王有感而发,说道:“今天打猎,真使我快乐,但在我死后,谁还和我一起享受这快乐呢?”安陵君听了以后,立时流泪下跪,说道:“大王万岁千秋之后,愿得以身试黄泉,蓐蝼蚁。”也就是愿意从死,不再乐生。楚共王听了,自然大为感动,当即设坛封他为安陵君。
掌故(4)
就固宠的手段相比较而言,龙阳君显然更胜一筹,《战国策·魏策》就记载了他的撒娇之词。在一次和君王一起钓鱼的过程中,龙阳君感伤地说道:“始得鱼也,臣甚喜,后得又益大,今臣直欲弃臣前之所得鱼也。今以臣凶恶,而得为王拂枕席。今臣爵至人君,走人于庭,辟人于途。四海之内,美人亦甚多矣,闻臣之得幸于王也,必褰裳而趋王。臣亦犹曩臣之前所得鱼也,臣亦将弃矣,臣安能无涕出乎?”
龙阳君用鱼来作比喻,害怕自己也和那些小鱼一样,最后被喜新厌旧的君王抛弃。魏王听了,为了哄龙阳君,便下令全国:“有敢言美人者,族!”
不过伴君如伴虎,君臣之间的感情再怎么真挚也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一不小心,便会自取其辱,人头落地。
楚文王有位心爱的男宠申侯,楚文王因为宠爱他而深知其为人,在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时,送给他玉璧,并伤感地说:“只有我知道你,你这个人啊,贪得无厌,予取予求,却一定不考虑到别人的付出总是指望回报,我死了之后,你要赶快离开,不要去太小的国家(小国君主气度太小),否则将难以容身。”可惜这个申侯不以为然,以后又做了郑厉公的男宠,行为很不谨慎,结果果然被杀了。
男子去势,女子幽闭
——宫刑的起源
*的概念,在原民的群婚时代是没有市场的,只有在以夫权为主导的夫妻制建立之后,才有可能出现。
自古至今,刑与德被视为治国安邦的两套良策,国家的发展,必然会对刑法进行完善。《尚书·舜典》载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 钦哉!唯刑之恤哉。”可见在原民时代,已经有了一整套方案。到了夏代,又逐步确立了墨(刺字)、劓(割鼻)、剕(断足)、宫(去势)、大辟(斩首)的五刑制度,这些都是肉刑。
宫刑是残酷性仅次于大辟的一种肉刑,之所以如此,当然是因为当时的人们认为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这种认识,即便在今天也是如此。中国史学之父司马迁在触怒汉武帝,被处以宫刑之后,在写给朋友的信中便说:“故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所从来远矣。”可以说,宫刑是比死还要难受的最耻辱的惩罚。
那什么是宫呢?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周礼》秋官司刑注),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其目的就是让所惩处的人丧失性功能。
中国最早的去势据考证发生在商朝,甲骨文中已出现“凸刀”字,其形状为用刀去势,《甲骨文合集》第一册第○○五二五片载:“庚辰卜,王,朕(凸刀)羌,不死。”便说明商王武丁时期就出现了被去势的阉人。到了周朝,受了宫刑的男子就被称之为“寺人”。
“寺”字为“士”与“寸”二字构成。这里的“士”,并不是知识分子,而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寸”也是象形字,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而“士”与“寸”合在一起,便是用刀割去男性生殖器了。
最初的“寺”是将*连根割去,在没有消毒的情况下施行这种刑罚,男人的成活率不高,但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摸索后,人们发现破坏阴囊与睾丸也能达到让男性丧失生殖能力的目的。《韵会》一书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外肾即指阴囊和睾丸,破坏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发育,*不能*,从而丧失了性能力。所以古代针对男性的宫刑,也叫做去势。
但是即便如此,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若要苟全一命,那么手术前后的环境就需要有所措置了,于是所谓的“蚕室”也发明了出来。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
有针对男子的宫刑,自然也会有针对女性的宫刑,具体一点的名称为椓刑。“椓”据《说文》释是以棍击伐之意,这里当然是作动词用;但是在用作名词的时候,是表示宫刑的意思。明朝王兆云作的《碣石剩谈》说:
妇人窍,字出《吕刑》,似与《舜典》“宫刑”相同,男子去势,妇人幽闭是也。昔遇刑部员外许公,因言宫刑。许曰:五刑除大辟外,其四皆侵损其身,而身犹得以自便,亲属相聚也。况妇人课罪,每轻宥于男子,若以幽闭禁其终身,则反苦毒于男子矣。窍之法,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
可见具体的做法就是槌击妇人胸腹,使子宫脱垂,据说是从制服牲口的办法里受到启发而发明创造出来的。王夫之在《识少录》中就说:“……皆不知幽闭之义。今得知,乃是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
上面提到的幽闭,其实说的就是针对女性的宫刑,在古代不太先进的医学条件下,这种刑罚确实残酷非常,受刑的女子往往死于非命。
那么为什么会有宫刑这种刑罚呢,它具体是用来惩罚什么样的罪过呢?《伏生书》上说:“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而《*通义》亦说:“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也就是说宫刑是对男女之间*的惩罚。*的概念,在原民的群婚时代是没有市场的,只有在以夫权为主导的夫妻制建立之后,才有可能出现。
然而,由于宫刑的震慑力显然超越其他的刑罚,因此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到了周穆王时,便已规定“宫罪五百”,可见到西周时需要判罚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不过此时的宫刑并不适用在贵族身上,因为“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因此贵族即便是犯了宫刑,也以别的刑罚替代,“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髡刑”者,即将犯人剃光头发,锁住颈项服劳役。
所以,宫刑在先秦时期主要是针对的是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史记·秦始皇本纪》便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所征召的七十余万服劳役的人群中,便多有“隐宫刑徒”,这里的“隐宫”自然便是指的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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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潮(1)
节欲
——中国房中术的第一要义
修行房中术为的不是床笫间的淫乐,而是有着更高的目的——长生。
在讨论中国房中术之前,有一个前提要先声明一下。那就是古代人即便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对于性生活的认识及赋予的道德伦理意识也是不一样的。我们现代人不论穷富尊卑,但是通常来说,从小所被灌输的教育、日常接触的资讯,并没有太多的差异,因此可以形成比较相近的伦理观。最近有一本书很流行,书名叫做《世界是平的》,大致讲的便是这么一回事。
但是在古代,很多时候具体情况都要具体分析。我在这里就不用传统的史观,而是按照人身自由程度,简单地把人民分为三种:
一是权贵阶层。这一阶层要么有着巨大的威权,要么有庞大的财富,那么这些人在古代属于享受最大的人身自由的少数一群人,可以追求和享受大多数人没有的东西。甚至往往因为拥有特权的缘故,而藐视为了维护自己利益而制定的道德伦理。
二是平民阶层。中国的平民阶层和西方是有很大的不同的,他们大多数是自耕农,往往被束缚在土地上,一遇到灾年或者战乱就会失去他们的土地,沦为奴隶阶层。但是如果年成好,会过日子,他们中的少数人也可能上升为权贵阶层。应该说,自从封建制度建立以来,中国历代的王朝都很注意给平民阶层留一条上升的管道,虽然有时候很细,像汉代的举孝廉,隋唐以后的科举都是。那么这个阶层因为被土地束缚,所以眼界很小,价值观非常的稳定,有时候甚至固执地不接受世界的变化。
三是奴隶阶层。这一阶层除没有人身自由之外,还没有独立人格。大多数人一提起盛唐隆宋就以为古代都是平民社会,其实奴隶到处到有,有些人还是世世代代祖祖辈辈注定了要做奴隶,即便到了明清时代还有军户丐户。这一阶层不唯没有婚姻的自由,有时候连性的自由也没有。像《*》里头,张大户要和潘金莲发生性关系,还有《红楼梦》里头,贾宝玉要和袭人发生性关系,潘金莲和袭人根本就没有拒绝的权力。
这三个阶层之间,由于彼此封闭,所以道德伦理观念很难传递。
比如说房中术,在权贵阶层的通识里头,这是一种追求长生的学问,并不是要让人去纵欲享乐,相反,对奉行者的要求恰恰是节欲。而在平民阶层的通识里头,则完全相反,因为他们在这方面的教育,往往来自于游方各地的僧侣道士,这些出家人给他们开出的药方多是纵欲的、不顾身体承受能力的。至于奴隶阶层,性知识至为缺乏。在极端的情形,可能纯粹就是原始的*、生物的本能了。
三个阶层之间的差异如此悬殊,这种情况其实我们去看看《三言》和《二拍》这两部明代小说集,就可以找到很多的事例了。
好了,现在转入正题。
房中术的起源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到了在两汉还有魏晋南北朝时期就非常盛行。像王莽、曹操等人,都是房中术的信徒。同时,房中术在学术方面的地位也是很尊崇的,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不但收录了八家房中术的作品,并给予这些作品单独分类。这样的做法在正史中是唯一的一次,以后的正史可就再没有这么干了。反过来也恰恰证明那个时代房中术在人们的眼中是很正经的学问。
在今天多数人的印象里,房中术无非就是教人怎么*,让上层贵族忘情地纵欲,那么在这里我得说,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我们看班固是怎么给出房中术的定义的: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思潮(2)
房中者,情性之极,至道之际,是以圣王制外乐以禁内情,而为之节文。传曰:“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乐而有节,则和平寿考;及迷者弗顾,以生疾而殒性命。
这么短的文字中,就提到了三个“节”字,正说明修行房中术为的不是床笫间的淫乐,而是有着更高的目的——长生。
但是班固没有说的却是,房中术是有中心的。什么中心呢?以男性为中心,讲的往往是一男驾驭多女的技术,是御女之术,而非御男之术。如《养生方》说:“食脯一寸胜一人,十寸胜十人。”所谓“胜十人”,指的是一夜之中或者是不间断地与十位女人连续交合,并非指在不同的时间分别与十位女人行*。
有人要说了,这不是纵欲么,人的身体怎么受得了啊?
我们看《*》,张大户念念不忘小丫鬟潘金莲,得手之后是什么结果呢?
(潘金莲)长成一十八岁,出落得脸衬桃花,眉弯新月。张大户每要收她,只碍主家婆厉害,不得到手。一日,主家婆邻家赴席不在,大户暗把金莲唤至房中,遂收用。结果身上添了四五件病症:第一腰便添疼,第二眼便添泪,第三耳便添聋,第四鼻便添涕,第五尿便添滴。
可见纵欲对身体是大大地有坏处,所以明清小说总是不忘记在这种关键段落免费送上唐代著名道士吕洞宾的歪诗:“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既然纵欲是很不好的事情,那么禁欲行不行呢?我们的老祖宗根据长期的观察,给了一个字的答案——否。道理虽然说出来不值钱,但是不值钱的道理也是道理,这里就说一说了。
男女不交,便使阴阳不通,往往会导致各种疾病。所以隋唐著名医生孙思邈就说:“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无女则意动,意动则神劳,神劳则损寿。若念真正无可思者,则大佳,长生也,然而万无。强抑郁闭之,难持易失,使人漏精尿浊,以致鬼交之病,损一而当百也。”(《千金方·房内补益》)
男不和女交会有什么样子的严重后果呢?有医案为证,元代的*飞在《三元延寿参赞书》就说了这样两个例子:有个富家子弟叫唐靖,*生疮,溃烂不已,道人(注意他的身份)周守真诊断后就说,这是因为欲与女交而不得交。另一个例子也是男的,是个名叫汪令闻的商人,因外出经商,十年不近女色,后来生起病来,而且是重病。医生了解了他的情况后就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赶快与女人交合。汪令闻遵嘱而行,果然病愈。
纵欲也不行,禁欲也不行,看来是只有节欲了。现在大家明白了为什么班固是公认的良史之材了吧,一个“节”字,就揭示了房中术的要义之所在。
有人会说,骗人,节欲还要一晚上找十多个女人?
现代科学让我们知道在性生活中,男人的高潮是伴随着*而实现的。在一次*过程中,肌肉强烈收缩三到八次,顶多花个三到十秒即宣告结束。但就是这么短短几秒钟,事后却让男*到疲劳,特别是一夜多次*更是明显。但是如果一直不*的话,则会一直神采奕奕。
古人很早就认识到这一点,比如在战国的《养生方》中,关于*就用了如下几个词语:施,倾,星,决,可见是早就认识到*的重要性了。进而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控制*的技术,叫做“玉闭”(这个词在汉代以后就衍生出“闭固”、“固精”、“不泻”等专业术语,其实意思都是一样的)。像南朝陶弘景所著《养性延命录》便说:“修道者必须道以精为宝,施之则生人,留之则生身,生身则求度,在仙位,生人则功遂身退,功遂而身退,则陷欲以为剧。何况妄施而废弃,损不觉多,故疲劳而命堕。”
思潮(3)
这种控制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呢?《养性延命录》就引了彭祖之言说:
但能御十二女子而复不泄者,令人老有美色。若御九十三女而不泄者,年万岁。凡精少则病,精尽则死,不可不忍,不可不慎。数交而时一泄,精气随长,不能使人虚损。若数交接则泻精,精不得长益,则行精尽矣。在家所以数交接者,一动不泻,则赢得一泻之精,减即不能。数交接,但一月辄再泻精,精气亦自然生长,但迟微不能速起,不如速交接不泻之速也。
一晚上找九十三女人,估计他的“小弟弟”是金属打造的,反正我们是凡夫俗子,磨都磨破喽。当然,以上说的情况都是针对上层贵族的,因为平民阶层是搞不到那么多女人的,那么对一个女人,自己的老婆,一晚上不停地求欢,好不好?也是不好的。这个就留待以后再说了。
好了,写了那么长,这里就先总结一下古代权贵阶层流行的房中术的第一个要义:在男性保持不*的情况下,交合的女性越多越好(简直是当*嘛,哪有半点快乐可言,汗)。
现在大家明白了吧,所谓的房中术,讲求的不是快乐,不是*,而是相当于比拼耐力的马拉松比赛。要是大家觉得这种房中术很过瘾的话,那就先去操场上跑个三十圈吧。
道士和医生
——中国人的性学顾问
道士作为性的启蒙者、传播者是被公认的。
霍去病是一代名将,他一生中四次领兵正式出击匈奴,都以大胜回师,灭敌十一万,降敌四万,开疆拓土,二十二岁就当上大司马骠骑将军。然而仅仅过了两年,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霍去病就因病去世了。
关于他的死,南北朝时期托名班固所著的《汉武故事》是这样说的:当将军霍去病生病的时候,汉武帝在柏梁台向一位神女祈祷,于是神女出现在霍去病将军面前,求与之合,被霍去病断然拒绝。此后,霍去病的病情益发严重,不久谢世。神女向汉武帝禀告原委,说霍去病阳气亏损,她本想以自己的阴气补其阳气,无奈遭拒。
这个故事反映出古代人的性观念里头,相信男性能够从女性性高潮时的分泌液(“女精”、“*”)中获得好处,小一点的好处是治病,大一点的便是长生,更进一步,连女性的唾液、乳液等也都有“补益”之效,这就是所谓的“采阴补阳”之说。因此女人可以通过与男人*来拯救男人。
那么我们再反过来,男人是不是也可以通过与女人*来拯救女人呢?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里,就有这样一个病例——
济北王侍者韩女生病了,症状是腰背痛,全身发寒热,很多医生都治不好。汉代的名医淳于意经过诊脉认为她得病的原因竟然是“欲男子而不可得也”。
至于淳于意最后是不是叫一个男人上去和韩女嘿咻一番,书上没写,不好乱说。不过中医里头有“一滴精,十滴血”的说法。而现代科学研究证明,男性精华里所含有的胞浆素,能阻止细菌核糖核酸的合成,并能像青霉素那样杀灭葡萄球菌、链球菌等致病菌,对女性来说是防治各类妇科炎症、癌症的特效药。可见男人的精子是一味好药了。
我们知道中国古人总是喜欢把理论建立在神神道道的基础上,也就是建立在抽象的看不见的地方上,像“气”就是这样的一个东东。这气在男人身上是阳气,在女人身上则是阴气。*呢,则是“合气”了。马王堆汉墓出土简书《十问》是这么说的:
思潮(4)
待彼合气,而微动其形。能动其形,以致五声,乃入其精——虚者可使充盈,壮者可使久荣,老者可使长生。……玉闭坚精,必使玉泉毋倾,则百疾弗婴,故能长生。
可见,关于男女*对彼此双方的身体健康是有益的这一点,古人是很早就认识到的。从马王堆出土的性学书籍早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汉代是中国房中术比较流行的朝代,一是因为西汉初期尊奉黄老之术,所谓的黄老,指的是黄帝和老子,也就说道家的地位还是比较高的。虽然此后有汉武帝独尊儒术的做法,但是道家总体来讲,还是一直比较受人民群众信赖,这种信赖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道士们身兼养生专家、性学顾问两个职位。
《汉书·艺文志》关于房中术的著作共有八家、一百八十六卷之多,分别是:《容成*》二十六卷;《务成子*》三十六卷;《尧舜*》二十三卷;《汤盘庚*》二十卷;《天老杂子*》二十五卷;《天一*》二十四卷;《黄帝三王养阳方》二十卷;《三家内房有子方》十七卷。单单从书名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些书基本上是道士写的。
为什么道士会成为性学专家呢?我们就得说说汉代班固写的《*通义》,这本书是东汉章帝在建初四年(79年)于洛阳*观召集诸儒,讲论五经同异的会议记录,最后由班固整理出来。全书分十卷,主要是强调纲纪伦常,其理论依据是天人感应、阴阳五行,以作为当时官方对经学的标准答案。在这本书中,经学大师们对性问题非常重视,甚至讨论了老年人的*问题:
男子六十闭房何?所以辅衰也,故重性命也。又曰:父子不同礻施,为乱长幼之序也。《礼·内则》曰:妾虽老未满五十,必预五日之御。满五十不御,俱为助衰也。至七十大衰,食非肉不饱,寝非人不暖;七十复开房也。”
即强调上了年纪的男人需要通过*以获取女人阴气,补充自己衰退的阳气。连老年人都不忘记提醒一把,可见汉代人对性教育的重视,认为这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既然重视性教育,就要有人传授,《*通义》对此特别指出:“父所以不自教子何?为渫渎也。又授之道当极说明阴阳夫妇变化之事,不可父子相教也。”父亲不能教自己的儿子,那母亲就更不能,那该由谁来教呢?《*通义》上没有说。
但是我们可以猜,是道士,因为他们是出家人。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没有老婆孩子——在汉代,道士是有老婆的,比如创立道教的张天师,他就有一个名叫张衡的老婆——而是说他们的社会网络和平常人不会有太大的交集。所以呢,由他们来教导孩子显然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我们这里还是先引《汉武故事》吧——
上(武帝)造神君请术,行之有效,大抵不异容成也。神君以道授宛若,亦晓其术,年百余岁,貌有少容。卫太子未败一年,神君亡去。自柏台烧后,神稍衰。东方朔娶宛若为小妻,生三子,与朔同日死,时人疑化去未死也。自后贵人公主慕其术,专为*,大者抵罪或夭死,无复验云。
再看《神仙传》,里头记载了张天师向其徒众传授房中术作为修炼之法:“故陵语诸人曰:‘尔辈多俗态未除,不能弃世,正可得吾行气导引房中之事,或可得服食草木数百岁之方耳。’”
思潮(5)
总之,道士作为性的启蒙者、传播者是被公认的。这一点,我们可以在很多明清小说中看到。即便在正史中,只要稍微留心,也有不少。像汉代就有甘始、东郭延年、封君达、冷寿光等人,《后汉书》上就说冷寿光“年可百五六十岁,行容成公御妇人法,常屈颈鹬息,须发尽白而色理如三四十时”。魏晋时代,东晋的葛洪,南朝梁的陶弘景,也都是房中术的大理论家之一。宋朝的茅山第二十五代宗师刘混康也是一位房中术专家,宋徽宗赵佶就曾向他求“广嗣之法”。明朝开创武当派的张三丰据说也是。
除了道士之外,房中术的专家就非医生莫属了。因为中国古代的性科学从来就不单纯局限于性的常识、性技巧、性功能障碍治疗与受孕等方面,它如果不是和道家的长生概念联系在一起,就是和医家的保健概念联系在一起。可以说,中国历代的医学家,没有不研究房中术的。像隋唐时的孙思邈就是一位房中术大师,所著《千金要方》中就有不少房中术的重要理论。
广嗣种子
——房中术的首要理由
如果按照*禁忌去行房的话,简直找不到几个好日子可以*了。
我们知道,任何理论要得到大众欢迎,至少要在道德高地上占有位置。房中术虽然说是以节欲养生为主,但是这种理由实在是太渺小太自私了,觉悟实在是太低了,跟自由、平等、*、*之类的口号比起来那自然是拿不出手的。
看一下张天师传教的例子就知道了,他的黄赤之道、混气之法,其实说白了,就是房中术。但是他不这么说,他会说我这是鼓励大家繁衍人类,没有人类,宇宙就会灭亡了,所以他把参加过度仪的信徒叫做“种民”。
汉代的官方文献《*通义》的《嫁娶篇》上说:“天子诸侯一娶九女者何?重国广继嗣也。”你看,多娶老婆的理由就是为了多生孩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思想在现代的生活中尚有市场,那么在古代是什么情况就可想而知了。涉及子嗣问题,连礼都可以变通。
中国古代有一类图书一直很畅销的,比如《广嗣宝集》,相当于现代的育婴宝典,读这种书是想生孩子的准爸爸妈妈必须要做的功课。这种书里头就少不了收有“仙传种子丹方”、“种子法”。
中国人的这种观念,大抵外国人是很难理解的,希拉里·克林顿就曾经在美国国会抨击中国的生育政策,以为中国人连生育的自由都没有。其实她一点也不了解,中国人之所以热衷生育,并不是为了自由,相反是为了不自由。这种热衷是基于对家族的神圣义务——每个男子都有义务使本族枝繁叶茂,一旦无后,则祖宗在九泉之下便不得“血食”了。
这种近乎宗教的崇拜祖先观念导致了重子嗣,尚多子。因此传世房中术文献最经典、最完备的作品《医心方·房内》 (即《医心方》第二十八卷)中,其篇幅最长的一节就是“求子第廿一”,远远超出其他各节平均篇幅的五倍以上,也就不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情了。
我们这里不妨看看一代大儒顾炎武的例子。他一辈子以反清复明为己任,到处奔波还要著书立说,但是在子嗣问题上却未能免俗。他一生无子,引为憾事,当一代名医傅青主告诉他还有生孩子的可能的时候,他不顾五十九岁的“高龄”纳了个妾。相反,这如果是简单的财产继承问题(当然,对多数人来说,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对顾炎武这种认为天下已亡的大儒来说,就成了简单的问题),估计顾炎武也就不会这么放在心上了。
思潮(6)
科学昌明,如果没有孩子,现代人会去求医问药。那么古代人呢?除了祭拜祖宗鬼神之外,往往只能求助于房中术了。
所以,房中术绝对不是一门下流的学问,而是一门拯救全人类的高尚学问。
每一门学科在其萌芽时期都会有不少的谬误,现代科学常识告诉我们妇女排卵一般是在月经周期的中段,其他的日子属于安全期。但是古人的求子偏偏是在安全期上大做文章。
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胎产书》上就说:“禹问幼频曰:我欲殖人产子,何如而有?幼频答曰:月朔(指月经)已去汁□,三日中从之,有子。其一日男,其二日女也。”
也有认为只有在妇女月经结束后五日内同房才能受孕。我们先来看一些资料:
以妇人月经后三日,夜半之后,鸡鸣之前,嬉戏令女感动,乃往从之……有子贤良而老寿也。 (《素女经》)
妇人月事断绝洁净三五日而交,有子,则男聪明才智老寿高贵,生女清贤配贵人。 (彭祖语)
凡欲求子,候女之月经断后则交接之,一日三日为男,四日五日为女。(《洞玄子》)
转引《洞玄子》的那条尤其让人郁闷,因为实在是太言之凿凿了。我就有一个疑问,一三四五日到底是生男还是生女都那么明确,那么二日为什么没写?难道是“不男不女”?汗。
总之,这一说法到了明清也没有改变,我们看给顾炎武诊病的傅青主写的《傅青主女科》就知道了,播种最合适的时机依旧还是月经之后的三五天内。不过,错误的常识好像并不妨碍中国人多生。
为了孩子,中国古代人对*的态度一直是很认真的。认真到什么程度?认真到如果按照*禁忌去行房的话,简直找不到几个好日子可以*了。比如《礼记正义》就说雷电大作时,夫妇禁忌交接,否则生子会肢节不全,而且还会给自身带来灾患:“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
这种提法比较具象,所以很容易让人接受,于是这方面的案例就慢慢地累积下来,我们下面不妨看看其他的日子啊,比如《产经》就有“九殃”之说:
夫合阴阳之时,必避九殃,九殃者:日中之子,生则欧逆;夜半之子,天地闭塞不喑则聋盲;日蚀之子,体戚毁伤;雷电之子,天怨兴感必易服狂;月蚀之子,与母俱凶;虹霓之子,若作不祥;冬夏日至之子,生害父母;弦望之子,必为乱兵风盲;醉饱之子,必为病癫,疽痔有疮。
再看《玉房秘诀》则有“七忌”之说;
晦朔弦望——生子必刑残;雷风天地感动——生子必痈肿;新饮酒饱食——生子必癫狂;新小便,精气竭——生子必妖孽;劳倦重担,志气未安——生子必夭残;新沐浴,发肤未燥——生子必不全;兵坚盛怒,茎脉痛——内伤有病。
以上说的是怀孕之前的注意事项,那么怀孕之后,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这里提示一下关键词啊——胎教。
采阴补阳
——到底什么是*
房中术提倡真阴吸得越多,对男子的健康就越是有利,并劝告最好是多多地吸取不同女子的真阴。
“精”在中国古代又被称为元精、元阳或真元。不要小看了这个“元”,《易经》上乾卦的卦辞“元亨利贞”,元排在第一,所谓元始之德,即充沛宇间、开创万物的阳气。男人的“精”既然如此宝贵,那不*不就得以保全了吗?为什么道教从来没有任何形式的禁欲(不是节欲)理论呢?
思潮(7)
我们先来看看《昕心斋客问说》上的说法:
客问元精与交感之精何以异?曰:非有二物。未交之时,身中五脏六腑之精,并无停泊处,却在无中,未成形质,此为元精。及男女*,精自泥丸顺脊而下,至膀胱外肾施泄,遂成渣滓,则为交感之精矣。
这里的“交感之精”,就是男人*时射出的米青.液,一射出来了,就不再是元精了,是废物了,不值钱了。像小说《国色天香》中在说到周公子与玉狐频频*时,就说:“周公子贪恋美色……岂知人之真元已失,未免精神倦怠,便就不似先前那等充实身体。况又旦旦而伐之,岂有不*上攻之理?所以人之元阳,乃系一身之宝者,不丧失,不但寒暑之气不侵,可以长生寿者。”
这种以元阳为一身之宝的观念在笔者读书的时代仍未过时,在十三四岁读书的时候,我的老师就一再谆谆告诫*的坏处,但其说明的方式却一点也不科学,一点也不生理卫生。
闲话表过,转入正题。
古人在研究男女*的过程时,就已经认识到*之后,男方有不应期,而女方却可以随时再接受挑战,这种生理上的男女不平等自然会激起男人的愤慨。愤慨来愤慨去,又总结出一条,是男人损伤了自己,滋补了女性。于是很自然就有了固精、积精、保精之说。
你想要,我偏不给,这明显是杨朱精神——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这样未免有损女人心目中男人的完美形象。这里就要谈到采阴补阳的观念了。最初的采阴补阳观念其实就是“合气”,如《混元八景真经》上所说的:“老阴夺少阳,阴命自然昌;老阳夺少阴,阳龄死不侵。人若悟此法者,可以救老得少,返老还童。”
采阴补阳这一发明的初期运用中,男方要握固不泻,要在不损害自己身体的前提下照顾到女方的情绪和健康,男女双方靠*增强彼此元气,而不像后来,变成男方对女方的纯粹榨取,还有一个更残酷的名字,叫做采战。在采阴补阳的过程中,男方为了交而不泄,除了加强自身素质之外,还要借助内服、外敷药物,使得阳物举而坚,坚而久。同时也注意通过大量的前戏技巧,让女方尽快达到性高潮。
相对于男人的真阳,女性也有真阴。然而真阴是什么东西,古人也说不准,是*时女性的分泌物还是性高潮时的分泌物呢,历来医家和道家之书没有说清。我们不妨来看看清代*小说《杏花天》,此书主要描写男主人公封悦生的*艳遇与放浪行为。他在得到房中秘术之后,连名妓妙娘也对他依依不舍,以致死心塌地地嫁给了他,而最终妙娘本人也因贪图房室之乐一命归天——“自此以后终夜欢狎,时刻聚首。在悦生丹田永固,在妙娘癸枯血竭。过残腊至次冬不及一周,妙娘*奢纵,不惜身体,恹恹一病,名登鬼禄。”
*做到死,不知道是不是死了也要爱。从这个小说可以看出,真阴是经不起榨取的,而房中术提倡的是真阴吸得越多,对男子的健康就越是有利,并劝告最好是多多地吸取不同女子的真阴。关于这一点,唐代孙思邈在《房内补益》中说:“人常御一女,阴气转弱,为益亦少。阳道法火,阴家法水。水能制火,阴亦消阳。久用不止,阴气逾阳,阳则转损,所得不补所失。”《玉房秘诀》则说:“青牛道士曰:数数易女,则益多,一夕易十人以上,尤佳。常御一女,女精气转弱,不能大益人,亦使女瘦瘠也。”《玉房指要》中也说:“但接而勿施,能一日一夕数十交,而不失精者,诸病甚愈,年寿日益。”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思潮(8)
看来过于频繁地采阴是对女子最大的伤害,而对于男子也不会带来什么好处,所以最好尽可能与不同的女人交合,越多越好。这恰恰不是不尊重女性,而是爱护女性——这个逻辑有点那个那个,当然,这是古人的逻辑啊。
当然,以上的说法都是理论,理论是不是真理就得看看到底是不是从实践中来了。《*》是小说,小说讲的是世情人情,我们来看看里头的一段:
(潘金莲)须臾一阵昏迷,舌尖冰冷,泄讫一度,西门庆觉牝中一股热气,直透丹田,心中翕翕然,美快不可言。
这种感受大多数正常人都可以领受。然而真正方士的吸阴之法又另有一功,他是真的用阳物去吸。根据笔记记载,古代皇帝为了验证前来应聘的方士,会让太监端上注满酒的杯子,看着方士把自己的那话儿放进杯子里头,如果能把酒吸入阳物之中便算成功。这在现代人看来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方士显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难怪葛洪要说真正的房中术不是写在书上的,而是通过耳口相传的。
震惊了么?清代赵翼的《檐曝杂记》上有一条“妖民吸精髓”更让人震惊:
徽州歙县颜子街有妖民张良璧,能吸童女精髓,年已七十余,鬓眉皓白,而颜貌只如三四十岁人。其术诱拐四五岁女童,用药吹,入鼻孔,即昏迷无所知,用银管探其阴,恣吸精髓。女童犹未死,抱送还其家,或数日,或十数日始殒命。人皆不知其中伤也。忽一日门扃有罅缝,同被诱之女童瞥见之,归语其父母,事遂败露。此声既扬,县尉某先拘其接某氏讯供。诸被害家亦争控于官,然无赃证。良璧到案,挺身长跪,抗论不挠,谓:“从古无此事,何得以莫须有之事诬陷人?”严讯三日,并呼其妻质对,始吐实。二十年来,被拐共十七人,其四人尚无恙,余十三皆被戕。适有同乡御史吴椿官于朝,合邑士民公札寄知,椿据以入奏。皇上饬地方有司,讯得实情。良璧照《采生炙割律》凌迟处死,妾及子皆遭戍,失察之官吏黜革有差。此嘉庆十六年*月间事。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确实有极好的滋补作用,能让七十岁的老头像一个壮年人,但是这种*的吸取却不是通过*,而是用银管探进童女*吸取,而且还是四五岁的女童,显然这里的*就不是女性*或性高潮的分泌物了。
那到底什么是*呢?请原谅王威吧,他已经查阅了所能查阅的资料,得出的结论是——不晓得。
男女俱仙之道
——佛道的双修概念
佛教认为*是男方对女方的施舍,而不像道教徒念念不忘要从女性身上得到元阴的滋补。
采阳补阴或者是采阴补阳都是以榨取对方来成就自己,哪怕理论再怎么完美,在道德上也完全没有说服力可言。那么有没有第三条路呢?
有的,叫做“男女俱仙之道”,通俗一点就是男女双修。这其实也是道家中的一派,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后世影响不大,以至于很少有人知道,甚至常被认为是佛教密宗的专利。陶弘景在《养性延命录》中就解释道:“男女俱仙之道,深内勿动精,思脐中赤色大如鸡子,乃徐徐出入,精动便退。一旦一夕可数十为之,令人益寿。男女各息意共存之,唯须猛念。”
而《云笈七签》则说:“于是男女可行长生之道。其法要秘,非贤勿传。使男女并取生气,含养精血,此非外法专采阴益阳也。……先须忘形忘物,然后叩齿七通而咒曰……男子守肾固精……女子守心养神……若久久行之,自然成真,长生佳世,不死之道也。”
思潮(9)
这种观念的起源,应该是在房中术从权贵阶层向平民阶层转移的过程中出现的。
最初的道家是通过“过度仪”传授房中术的。由于平民不可能像权贵那样妻妾成群,这一仪式为了维持一男御多女的理论,只能提倡*,结果造成声名狼藉,不要说佛教徒要来抨击,便是本教中人也引以为耻。而男女双修带来的是双方平等,共同受益,同登长生不老之仙境。孙思邈在《房内补益》中便对此有详细之说明:
凡入静,先须忘形。忘形,然后叩齿七通而咒曰:“白元金精,五华敷生,中央黄老君,和魂摄精。皇上太真,凝液骨灵。无上太真,六气内缠。上精玄老,还神补脑。使我会合,炼胎守宝。”祝毕,男子守肾因精炼包,从夹脊黑上泥丸,号曰:“还元”。女子守心养神,炼火不动,以两乳包黑下肾,夹肾上行,亦到泥丸,号曰“化真”。养之丹扃,百日通灵,若久久行之,自然成真,长生住世,不死之道也。
这是说,当男女入房后,须先忘掉自己身体性别及形体的存在,然后上下叩齿七遍,诵咒。念完了才开始*,此时男子想象精气上升泥丸(脑部),女子想象精气由两乳而下,经背部亦到泥丸。这样行之既久,便能得道。
关于这里头的一系列术语,很深奥,我将在下文“还精补脑”中再作说明。
总之呢,男女双修双成修炼术可以说是*观念一个很大的进步。当然,任何本土文化之进步,往往是因为外来文化之逼迫。道教之所以发明“男女俱仙之道”,一大主因正是佛教于这个时期进入中国,在很短的时间风靡了整个社会。
论起来,佛教是不太看得起女人的,释迦牟尼就说,如果女人加入佛教中来,佛教就会因此至少倒退五百年。在佛教早期经典的教义中,这种对于女性的鄙视是非常常见的。例如:
莫与女交通,亦莫共言语;有能远离者,则离于八难。 (《增壹阿含经·卷三十六》)
阿难白佛言:“佛灭度后,诸女人辈,来受诲者,当如之何?”佛告阿难:“莫与相见。”阿难又白:“设相见者,当如之何?”佛言:“莫与共语。”阿难又白:“设与语者,当如之何?”佛言:“当自检心。” (《长阿含经·卷四*经》)
连和女人说话都要问问自己的心,可见在佛教里头,对女人并不尊重,可是正是因为这种不尊重和不在乎,反而让佛教在性方面比道教来得通达,因为既然认定对方是低等的,那么*这件事,明显是男方对女方的施舍,而不像道教徒念念不忘要从女性身上得到元阴的滋补。
我们看《佛说秘密相经》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作是观想时,即同一体性自身金刚杵,住于莲华上而作敬爱事。作是敬爱时,得成无上佛菩提果,或成金刚手尊,或莲华部大菩萨,或余一切逾始多众。当作和合相应法时,此菩萨悉离一切罪垢染着。如是,当知彼金刚部大菩萨入莲华部中,要如来部而作敬爱。如是诸大菩萨等,作是法时得妙快乐无灭无尽。然于所作法中无所欲想。何以故?金刚手菩萨摩诃萨:以金刚杵破诸欲故。是故获得一切逾始多无上秘密莲花成就。
“金刚杵”是什么呢?很简单,就是男性生殖器;“莲华”其实就是莲花,与“金刚杵”对应,显然指的就是女人*;“敬爱事”是什么事?是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爱做的事——*。
这种敬爱事佛家以为是人世间最大的伟业,释迦牟尼是这样说的——
善哉,善哉!金刚手,汝今当知彼金刚杵在莲华上者,为欲利乐广大饶益,施作诸佛最胜事业。是故于彼清净莲华之中,而金刚杵住于其上,乃入彼中,发起金刚真实持诵,然后金刚及彼莲华二事相击,成就二种清净乳相。一谓金刚乳相,二谓莲华乳相。于二相中出生一大菩萨妙善之相,次复出生一大菩萨猛恶之相。菩萨所现二种相者,但为调伏利益一切众生,由此出生一切贤圣,成就一切殊胜事业。
佛教的主要思想是要让人从*、生存欲和愚昧中解脱出来,成为不再完全顺从自然的自由人。其超脱人间痛苦的方法是,通过放弃各种欲望而达到“空无”和“超然”的全福境地,使人进入极乐天堂。在这样思想的指导下,连人的肉身都不重要,又怎么会在乎那么一点点米青.液呢?
可是估计大家都不会忘记中国的明清小说里头有很多的花和尚,他们口中虽然念的是佛经,可是在性事的禁忌方面,却完全秉承的是道家的固精保精的概念,为什么会这样呢?那就得谈到佛教在中国传布过程中的中国化了。
至少在公元6世纪之前,佛教还不是完全中国化的宗教。为了生存,在以后的岁月里佛教将不断地和儒道争锋,在逼使儒教和道教做出调整的同时,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自己也面目全非。这,当然是以后的话题了。
仪制(1)
从牛郎织女说开去
——两汉时期的婚姻
牛郎织女悲剧的原因,在于牛郎要娶天帝之女,门户并不相配,所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诗经·小雅·大东》上说:“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牵牛,不以服箱。”这里的织女和牵牛是纯友谊,还没有发生性关系。然而到了汉代,出现了古诗《迢迢牵牛星》: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
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以牵牛、织女为主人公,描绘了二人两情相悦、相恋到不能长相厮守的爱情。河汉既清又浅更不宽阔,为什么会成为牛郎织女不可逾越的障碍?作者没说,但是我们倒不妨结合一下两汉婚姻的实际瞎掰一下。作者本人不是专家学者,大家要是觉得我写得不对,不搭理我就是了啊。
《荆楚岁时记》是南朝梁代宗懔撰写的一部记载荆楚岁时习俗的著作,也是保存到现在的我国最早的一部专门记载古代岁时节令的专著。书上记载:“尝见道书云:牵牛娶织女,取天帝二万钱下礼,久而不还,被驱在营室。”也就是说,牛郎织女悲剧的原因,在于牛郎要娶天帝之女,门户并不相配,所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有人说话了,牛郎织女不过是神话传说,王威你就瞎掰吧。
那么我就再瞎掰一个不是神话的小故事,是中国读过点书的人都知道的小故事——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
€犓韭硐嗳纾窨こ啥既耍殖で洌偈焙枚潦椤⒒鹘#俏骱捍蟠歉臣摇K淙蛔龉」伲歉銮罟恚谌鞯赜蔚矗酱Υ蚯锓纾蜃糯蜃啪痛虻搅撕门笥蚜仝鱿亓钔跫耐飞稀?
临邛县有一富豪卓王孙,那可不是一般的富啊,单单养的奴仆就有八百多个。司马相如一听说卓王孙有一位才貌双全的女儿,叫做卓文君,但不幸未聘夫死,成了望门新寡,不禁哈哈大笑。为什么大笑呢?因为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当小白脸的机会啊。
于是司马相如就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参加卓王孙家的宴会。席间,王吉介绍相如精通琴艺(现代的小白脸都换成是吉他了),请他弹奏,相如就当众弹了两首琴曲,挑动得文君春心大动,坐立不安,因此当司马相如让文君的婢女打通关节,得以私底下约会卓文君时,一对男女一拍即合,当即约定私奔。
但是小白脸要的是钱,又不是美人。所以在司马相如一再哭穷的表演下,卓文君又和司马相如回到老家,想要老爸分财产。这可把卓王孙气坏了,放下狠话:“女不材,我不忍杀,一钱不分也!”
司马相如一看老头子不好对付,眉头一皱,计上心头,就快快乐乐地带着卓文君回到临邛,开起了一个小酒馆,让卓文君当坐台小姐,有没有“三陪”我们不知道,总之按照《史记》的说法是:文君当垆。
卓王孙一下就晕了,养了这么大的女儿,居然在他眼皮底下“当垆”,没办法,只好给她随嫁物品是“僮百人,钱百万,及嫁时衣被财物”。
关于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结局,《西京杂记》这样记载:
文君面容姣好,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十七而寡,为人放诞*,故阅长卿之才而越礼也。长卿素有消渴疾,及还成都,悦文君之色,遂以发痼疾,卒以此疾之死。文君为诔,传与世。
仪制(2)
总之,这对男女没有什么好下场。开完玩笑,我们接着正题说啊。
卓王孙给自己女儿随嫁物品那么多,其实就是因为门第观念开始兴起了,门第越高则嫁娶成本越高。我们看汉制规定:“聘皇后黄金两万斤,为钱二万万。”
“为钱二万万”是什么概念呢?就是相对于中产之家两万户的财产。所以《潜夫论·浮侈篇》上说:“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本业。”以至于即便是在国家机关上班的“公务员”有时候也承担不起。
东汉有一个小官展允,他是个议曹史,收入有限,到了五十岁都没有办法结婚,后来在他的上司和同僚的帮助下,方才勉强凑足聘金。“国家公务员”都要熬到五十岁,平头老百姓就更没有指望了。聘金多了,婚礼的排场自然也变大了,所以《潜夫论》就抨击道:“富贵嫁娶,车軿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
所以我们只要想到这一层,便会觉得牛郎要等上一年,才和老婆相会一次,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了。人间如此,何况天上?
不过老百姓总是很会安慰自己的,牛郎搞不定织女,那就创造出董永来搞定七仙女吧,《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就引刘向的《孝子传》说:
董永者,少偏怙,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与富公以供丧事。道逢一女,呼与语云:“愿为君妻。”遂俱至富公。富公曰:“女为谁?”答曰:“永妻,欲助偿债。”公曰:“汝织三百匹,遣汝。”一旬乃毕。出门谓永曰:“我天女也,天令我助子偿人债耳。”语毕,忽然不知所在。
让天帝女儿免费上门服务,这当然是很阿Q的精神了。
昏如妻礼
——两汉的“小妻”制
“小妻”与妻的法律地位是等同的,小妻被“弃去”之后,还有“更嫁”的自由。
《*通义》上说:“妻,齐也,与夫齐体。”那么妻子地位是很高的。虽然汉朝时期三纲五常已经发明出来了,现代人都觉得是对女人的鄙视,其实恰恰是保证了妻子的地位。那么“妾”呢,则是财产,“妾则接也”,“奔者为妾”,其实都是指出“妾”并不归于家庭亲属之列,而是财产,是买来的,是男人的*工具。
总之,古代中国人的婚姻是有妻有妾的,这个大家都知道。今天我就说一个大家或许了解不多的,就是在两汉和魏晋时期,除了妻妾之外,还有“小妻”(《汉书》上关于小妻还有很多别的称呼,比如“下妻”、“旁妻”、“侧妻”、“偏妻”等)。
我们看看长沙出土的走马楼简,关于“小妻”的记载有几十条,如“小妻姑年廿七在本县”,“东男弟狗年二岁,鼠小妻,年卅五”。
相对于“小妻”,自然有“大妻”了:“桥大妻曲年卅八,桥小妻仕年卅”,“令大妻思年卅五在本县,嘉禾三年二月五日物故”。
那么这个“小妻”,到底是什么东东?《说文·女部》说:“媻,奢也,一曰小妻也。”段玉裁注:“‘小妻’字史多有之,见《汉书·枚乘传》、《外戚传》、《佞幸传》,《后书·阳球传》。汉时名之不正者。”
有些研究者认为,小妻其实就是妾,唐代李贤注解《后汉书》就说:“小妻,妾也。”清人梁章钜《称谓录》卷五也将“小妻”列入“妾”。其实这是不对的。
宋人车垓《内外服制通释》卷三写道:“户令:妻犯七出内恶疾,而夫不忍离弃者,明听娶妾,昏如妻礼。故今俗呼为‘小妻’也。”要迎娶小妻,是要举行婚礼的,而且排场和娶妻是一样的。《礼记·内则》说:“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所以呢,这个小妻啊,是个小夫人,也是有独立人格的。
仪制(3)
不信我们看《汉书》卷五一《枚皋传》说:“(枚)乘在梁时,取皋母为小妻。乘之东归也,皋母不肯随乘,乘怒,分皋数千钱,留与母居。”枚乘的小妻明确地拒绝随他东归,枚乘还要给她留下数千钱的安家费,可见小妻在生活中是有一定自主性的,而且丈夫也要负担起自己的义务。
我们再来看看公元前八年西汉朝廷内部关于一场大逆案审判的争论:定陵侯淳于长因大逆不道而被判连坐。这件事情的起因正是淳于长娶的一个小妻是被废的许皇后的姐姐许孊,这个许皇后因为嫉妒赵飞燕姐妹得宠而想要借旁门左道诅咒她们,结果被发现而被废。许皇后被废之后,天天就想着复位,因为许孊能出入宫禁,因此许皇后前后给姐姐许孊很多钱,拜托她要淳于长向皇上进言。结果是淳于长拿了钱还不办事,还将许皇后要他转交给汉成帝的书信拿出来戏侮。这件事情后来传到皇太后皇帝那里,自然是一件天大的罪过,杀头的罪过,按照现代古装连续剧的说法,是要满门抄斩。
淳于长在案发之前已经有不好的预感,而将自己的妻妾六人都休了,有的已重新嫁人了(其中至少有一个名叫廼始的是小妻),因此如何处分这些已经被休的女人就成了大臣们争议的焦点。丞相翟方进、大司空武议等根据汉律“犯法者各以法时律令论之”,认为淳于长犯罪时,其妻尚未被休弃,“已有当坐之罪,与身犯法无异。后及弃去,于法无以解”。
孔子的后裔孔光是当时著名的法律专家,也出席了这次审判,他则认为治大逆不道罪,之所以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是为了告诫后来的犯法者。“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淳于长自知犯了大逆之罪,而事先将廼始等人休弃,有的还重新嫁了人,这说明他们的夫妇之义已绝,而再去连坐廼始等人,其名不正。
孔光的这个意见,正合汉成帝的意思。于是就被采纳了。
在这个事件中,虽然几个主审官意见不合,但是在“小妻”与妻的法律地位是等同的这一点上,却是保持一致的。而且还告诉我们小妻被“弃去”之后,还有“更嫁”的自由。
总之两汉时期,小妻是很多的,像《汉武故事》上说:“东方朔娶宛若为小妻,生三子。”有些贵族甚至有三十七个小妻,包括霍光那个毒死汉宣帝妻子的老婆霍显也是个“小妻”,她的这个身份好像并没有妨碍她以后作威作福,成为一族之长。
不过这种情况到了三国以后,士族门第逐渐形成,嫡庶之分益严。特别是在北方,小妻是越来越少,《晋书》卷二一《礼志下》上就说:“汉魏故事,王公群妾见于夫人,夫人不答拜。”至于南方的孙吴政权则不同,像一代雄主孙权晚年嫡庶不分,顾悌、朱据等力谏,连修《三国志》的史官陈寿都看不下去,批评他“闺庭错乱,贻笑古今”。
总之,在门第和宗法这两把钳子下,“小妻”的*随着雨打风吹去,再也不能复见了。
汉代人的婚姻法
——律法与现实的差距
“存天理,去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些在当时都只是口号,只是宣传。
本人是抄书专家,很多人看着我引经据典的很是佩服,却不知道我是有苦说不出啊。
要知道中国的经典都是男人写的,而有些男人常常是把想象中的东西写在纸面上,让自己以为是事实。像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其实在汉代时只是官方的宣传,现实生活中搭理的人是很少的。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仪制(4)
我这里主要的意思是说,中国的经典有些是靠不住的。我写性文化这本书呢,引用的很多资料,好像看起来铁板钉钉的,其实是因为年代久远,留下的资料太少,都是孤证,没有办法。总之一句话,大家不要被貌似俨然的东西给骗了。看我的这本书啊,最好要从人情世故去推想,现代人是人,古代人也是人,大抵现代人觉得很变态的事情,古代人应该也会觉得很变态的。所以我们要是看到中国古典里头一些很变态的说法,都要打个疑问号。比如说“存天理,去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些在当时都只是口号,只是宣传,谁要是轻易相信了,被洗脑了,吃苦的只能是自己。
闲话表过。
1983年发现于湖北江陵张家山的汉墓竹简使亡佚已久的汉律得以重新面世。法律这种东西,就和理论不一样了,因为它是要有执行力的,而执行的过程又是要让人接受的。所以呢,通过这些竹简,我们去了解汉代的婚姻生活,就会觉得又新鲜又真实了,因为汉代的法律对于婚姻的立法是很详细的。
《二年律令·亡律》上说:“娶*及亡人以为妻,及为亡*,娶及所娶,为媒者,知其情,皆黥以为城旦舂。其真罪重,以匿罪人律论。弗知者不□。”这一条法律说的是什么呢?禁与逃亡者为婚。而且还对不同阶层人的逃亡都制定了相当严密的处罚规定。
其次是严禁奴、主通婚。《二年律令·杂律》规定:“奴娶主、主之母及主妻、子以为妻,若与奸,弃市,而耐其女子以为隶妾。其强与奸,除所强。”
第三是禁止通奸(估计有人看到这里又要两眼放光了,鄙视一下)。汉律所规定的通奸分为两类:一是无血缘关系的普通男女间的通奸;二是有血缘关系的“同产”间的通奸(简单讲就是兄妹间的*)。前者罪轻,后者罪重。汉律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如果女人与人通奸是在丈夫死后,属“欺死夫”,犯罪性质应比在丈夫生时与人通奸的“欺生夫”为轻,实在是很“科学”啊。
更严重的*罪行就是烝和报了。什么是“烝”呢?就是与直系长辈的妻妾乱搞,像“父死妻其后母”之类的。“报”则是和旁系亲属的妻妾乱搞。对“烝”的惩治显然比对“报”的惩治还要严厉,像汉武帝时期,燕王刘定国“与父康王姬奸,生子男一人。夺弟妻为姬。与子女三人奸”,事发后,朝廷判处为:“禽兽行,乱人伦,逆天,当诛。”结果刘定国自杀,国除为郡。
除此之外,还严禁异国通婚。这里的异国可不是汉王朝和周边国家,而是汉王朝的封国与封国之间,这是为了防止中央王朝直接管辖的人民被诱引到诸侯国去。这条法律施行了很久,直至西汉末年,左将军彭宣还曾因与淮阳王联姻而被汉哀帝免官。不过汉皇族则不在此限。
再有就是禁止抢掠婚。《二年律令·杂律》规定:“强略人以为妻及助者,斩左趾以为城旦。”可见到了汉代,抢掠婚的古风犹存。又因为抢掠婚都是团伙作案,所以强调帮助抢掠的人也要被追究罪行,除了斩下左脚的脚趾之外,还要发配去建筑城墙。
汉律仅仅在婚姻上面就拟定了那么多条细则,可以说对政治、阶级、伦理观念、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因素无不加以考量,对后世的影响很大。谈完这些,下面就要谈更严肃的问题了。那就是即便是法律条文规定的事情,具体执行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仪制(5)
我们知道汉承秦制,那么从国家机构来说,主要承的是郡县制。
夏商周三代都是分封制,是个金字塔的结构,最上面有天子,然后是诸侯,诸侯下面又有小诸侯,小诸侯下面又是一个又一个的贵族。这样建立起来的国家,是不需要法律,至少法律不用写在纸面上,因为每个贵族把自己地盘上的那点事管理好就成了。所以后来到了春秋,子产要把律法刻在鼎上,居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那么秦王朝推行的是郡县制,所有的法律都由最上面的立法机关颁布,然后由全国各地的司法机关执行。只要是杀人,一定会偿命。但是秦王朝灭亡了。为什么会灭亡呢?原因很多,有些专家说强力推行郡县制就是其中一大原因,因为秦统一的六国,各个国家的制度是不一样的。
再次统一全国的刘邦是个聪明人,一看不行,于是他搞了个“一国两制”的方案(这个专利权是属于他的,大家又长知识了吧):一边是分封制,大封自己的亲戚子弟为王;一边又是郡县制。一个国家,有两种制度,那么即便推行的是一样的法律,到了每个人的地头上,具体怎么执行又是另外一种情况了。至于其他之类有法不依的行为我们还要另说了。
我们下面就举出一个例子——
汉代人早婚,像汉桓帝是十六岁结的婚,汉灵帝是十五岁结的婚。但是还有更早的,又比如汉昭帝是八岁结的婚,他娶的老婆多大呢,六岁。而女人方面,像写《女诫》的班昭是十四岁结的婚,《孔雀东南飞》的女主人是“十七嫁为妇”。总之,那个时代结婚年龄是没有什么限制的,爱多早就多早,越早结婚就越早生孩子,孩子越早生下来,国家就多了个交税的,所以国家当然是鼓励和支持的。但是有一条法律却很重要了,就是男女结婚要相配。什么是相配呢?就是男的年纪一定要比女的大。《后汉书·循吏·任延传》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洛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龄相配,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
这是说洛越的人民结婚啊,不按照国家规定的婚姻法办事,于是当地的长官任延就通知自己管辖的各个县,说要让年龄在二十岁到五十岁之间的男子和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的女子相配。严格执行这条法律的结果是同时结婚的男女有两千多人,也就是说有一千对。在这种严打“不相配”婚姻的形势下,肯定会有很多对原来已经打算结婚的男女被棒打鸳鸯了。要是放到现代人来说,出现这种事情,肯定非翻了天不可。但是在汉代,却是能入循吏传。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了,汉代人是怎么确定人口年龄的呢?以六尺为年满十五岁的标志,未盈六尺即为不满十五岁。哦,原来靠的是身高啊,要是永远长不高的侏儒,估计就得打七八岁小妹妹的主意了。所以说,我们从纸面上来看,好像是要求男女年岁要相配,但是古代人口脱籍、漏报、瞒报的现象特别严重,我们只要想一下,现在都有很多人,在身份证上打年龄的歪主意,就可以想象了。
因此我估计这个任延所实际完成的目标,应该不是男女结婚年岁相配,而是身高相配。
妻者齐也
——汉代人的夫妻相处之道
汉代是男女平权的时代,日常相处并没有尊卑之分。
夫妻相处之道,一种是《*通义》里头的说法,妻者齐也;一种是《说文解字》的说法,妇者伏也。这两个说法,都是东汉人说的,一个是出自官方文献,一个是流传后世的字典。那么那个时候的夫妻相处的情形,到底哪种说法更准呢?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仪制(6)
《汉书·张敞传》说,汉宣帝时的京兆尹(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长)张敞喜欢亲自为妻子画眉,而且眉样媚好,很是流行(可见理发美容就是男人的强项啊),一时传闻京中。朝中有人一向看不惯张敞受到皇帝宠爱,就去举报了。张敞面对皇帝的责问很得体,他说:“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可见他并不以为妻子服务为耻。
我们再看另外一个小故事,东汉名士樊英生了病,于是妻子派婢女去探问,樊英竟起身下床答拜。有人不免诧异,樊英就解释说:“妻,齐也,共奉祭祀,礼无不答。”
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汉代是男女平权的时代。虽然从礼仪上来讲,有阴阳上下,但是日常相处并没有尊卑之分,爱起来是那么的坦坦荡荡。
相对于先秦,汉代人的婚姻自主权已经没有了,基本上是父母之命。比如我们看《史记·项羽本纪》上就说:“张良出,要项伯。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
而指腹为婚的事情在这个时代也已经有了,《后汉书·贾复传》上说光武帝手下大将贾复在战场上受了重伤,光武帝听说之后,大惊失色,许诺道:“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可见,在这个时代,父母之言对子女婚姻有着强烈的影响。不过也不是铁板钉钉的,如果儿女表达出自己的意愿,父母也会听取,并不像后世一样,立时受到激烈的反对。成语里头用来形容夫妻恩爱的词有举案齐眉,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孟光是个又肥又丑的大黑妞,还是个老处女,据说力气大得可以举起一块石磨,都三十岁了也没有嫁出去,因为心太高了。于是父母就问她,你到底想嫁给谁。孟光就说:要嫁就嫁像梁鸿一样的好人。梁鸿一听,马上请媒婆将她聘入家门。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宋明,孟光的头上至上要戴上三顶帽子了:“*”、“不规”、“有悖礼法”,但是在汉代,却成为一段佳话。
那么女家择婿,注重的是什么呢?其实和现代人也没有什么区别,主要还是看男方本人的能力,在社会上吃不吃得开,有没有前途。像刘邦最初只是泗水亭亭长,相当于今天的派出所所长。父人吕公为了避仇,就来投奔刘邦的上司沛县县令。众人听说县令有贵客,当然都去祝贺了。刘邦来了之后,大大咧咧在礼单上写“贺钱一万”,其实一文钱也没带。没想到吕公一看见刘邦,就请刘邦坐了上座,说:“我从年轻的时候起就给人相面,经我相过面的人很多,没有谁能比得上你的。”然后当场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刘邦。
又比如刘邦的大臣陈平,他年轻时可是个典型的穷酸,家里既穷,又喜欢读书,自然就娶不上老婆了。同乡的一个小老头张负是个有钱人,注意到陈平这个容貌不凡的穷小子,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决定把自己的孙女许配给他。说起他这个孙女,命不好,之前已经嫁了五次,估计是那个地方的纪录,反正是嫁一个死一个。但是,张负的儿子不同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陈平,说陈平穷,又不干什么正事,县里不少人看不起他,为什么要把女儿嫁给他?张负自然有他的道理,他说,他发现陈平的门前留下了很多来拜访他的车子的轨迹,这个小子以后肯定不是一般人。
那么男方选择女方的依据又是什么呢?最主要的当然是帮夫运了。比如汉朝有个有名的循吏黄霸,他后来做到了丞相这个位置。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和一个擅长相面之术的人外出,两人在路上看到一个女人。那个算命的就告诉他,这个女人以后一定会富贵的,不然算命书就没有用了。黄霸马上打听到这个女人是乡下巫师的女儿,赶紧就去求婚,并和她终生厮守(要是有谁这样告诉我,我也要去抢了)。
除此之外就是看女方品德和才华。比如《华阳国志》卷十中说了这么一件事:有一个叫做阳姬的女人,她是武阳人,家境贫寒,更不幸的是她的父亲因为触犯了法律被关进监狱,当她打听到尚书郎杨涣请假回乡时,就在马路上拦截住他,向他鸣冤,请求他施以援手,言辞慷慨,泪流满面。杨涣于是出面去向郡县求情,在他的帮助下,阳姬的父亲终于得以出狱。而杨涣通过这件也了解到了阳姬的品德和才华,当即为他的儿子向阳姬求婚。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生育上的。像南齐的著名医学家褚澄就在《褚氏遗书》中写下这样一个案例:
建平孝王妃姬皆丽,无子,择民家笄女入御,又无子。问曰:求男有道乎?
澄对曰: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完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坚壮强寿。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阴气早泄,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是以交而不孕,育而子脆不寿,此王之所以无子也。
于是这位建平孝王后来就改娶健壮而年长女子,很快就生儿育女了。
总之,汉代人在联姻中以追逐金钱为目的的远不如今日,这可能是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缘故。但是他们看重门当户对,对方的门第几乎是第一考量。这也证明汉代人的婚姻基础已经完全地建立在家族的利益上,如果对方对提升自己的门第有助益,那么再穷也是可以考虑的。
顺带说一句,这个时期好像已经有了闹新房的风俗。据记载,汉代汝南有个叫杜士的人娶老婆时,大家都来闹新房,因为酒喝多了的缘故,他有一个叫张妙的朋友竟把杜士捆起来捶了二十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悬于梁上,杜竟然因此而一命呜呼了。以至于仲长统在《昌言》上感慨:“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宜淫泆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
掌故(1)
女为悦己者容
——班昭的《女诫》
汉代非婚亲男女之间交往未必会刻意避嫌,男女之防并不像纸面上说的那么严重。
“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即便在今天也很受欢迎,这是谁说的呢?
一个女人——班昭,她字惠班,又名姬。说起她的家族在当时可是赫赫有名:他的父亲班彪是史学和儒学大师;他的大哥更了不起,班固,是《汉书》的主要作者;而二哥班超呢,则是两次出使西域,打通“丝绸之路”的赫赫功臣。班昭出身在这种家庭,从小就熟读儒家经典和史书,学问是厉害的。《汉书》由他老爸班彪草创,班彪死后,班固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又写了整整三十年,其后因牵连到政争而被杀。此时《汉书》尚有八《表》及《天文志》还没有写成,汉和帝听说班昭博学高才,就下诏令她续成。班昭在东观藏书阁这个汉代皇家图书馆里耗尽心力,穷年累月才使得《汉书》成为完璧。
《汉书》对中国史学和文学的意义这里就不需要多说了。说起班昭的生平,其实也是很不幸的,她十四岁就嫁给了同郡人曹寿,后来生了一个儿子,但不久丈夫就病故了,她便早早开始守寡。幸好汉和帝极为欣赏班昭,把她召入皇宫,让皇后和妃子们奉她为师。因为她的丈夫姓曹,所以,人们便尊称她为“曹大家”。这个家,读作“姑”,是汉代关中地区对年长女子的尊称。其后邓太后临朝称制时,班昭还以宫廷师傅之尊,参议朝政。
在学问方面,班昭的水平没得说,著名学者马融也是她的弟子。有人会问,难道就不避嫌猜么?这里我就要简单地说一下了,汉代虽然有叔孙通制定礼仪,但非婚亲男女之间交往未必会刻意避嫌。《史记》里说,汉景帝让酷吏郅都去找他妃子贾姬,当时贾姬正在如厕呢。到了东汉,蔡文姬为丈夫董祀求情的时候,更是孤身散发赤足去见曹操和一干宾客。因此男女之防并不像纸面上说的那么严重。所以呢,读书人读书,不要把书太当成是那么一回事。比如以为宋代有了理学,然后女人日子就不好过了,其实之所以有理学,恰恰是宋代的男人看不惯女人的日子太好过,又管不了,才写到自己的书里去,属于典型的意淫,估计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想到会在未来的明朝变成现实。
总之,班昭是有学问的女人,说话很有影响力,可能是她的婚姻生活太短暂了,所以她想起来的都是男人的好,再加上当时男尊女卑的学术传统,所以她在七十多岁高寿之年,写出了《女诫》。这篇文章其实不长,才一千六百多字,本是班昭写来教导班家女儿的私家教科书,不料书成之后,京城世家却争相传抄,其后历代风行,和《列女传》一样,在此后十几个世纪中,跟风之作不断涌现,像西晋张华的《女史箴》,便是专门用来对后妃说教的。到了清初,有一个叫王相的人又将《女诫》和宋若莘的《女论语》、明成祖仁孝文皇后的《内训》连同王相之母所撰《女范捷录》合为一书,称为《女四书》。
所以围绕班昭的褒褒贬贬基本上是因为《女诫》,她的其他的学问反而都散佚湮灭了。这本书可以说是影响了整个两千年的中国女性观。明神宗就称赞班昭的《女诫》“此书简要明肃,是为万世女则之规”。甚至有人称班氏为“女中之民父”,简直是把她抬到和孔子一样高的地位了。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掌故(2)
然而到了近代,女权主义兴起,班昭就倒了大霉了。
1898年时,晚清人吴芙尚在赞誉“曹大家是女人当中的孔夫子”,话音尚未绝响,1907 年,何震则贬斥班昭为“女子之大贼”。其时的上海爱国女学校伦理教习叶瀚(浩吾)更是在课堂上向学生宣讲:“……中国之《女诫》、《女四书》,即教成女子倚赖幼稚、卑屈之男子之法之教科书也。对幼稚之人而更自屈于幼稚,对卑屈之人而更自守其卑屈,则中国女子之人格甚可想见矣。”
其实看了那么多评论,倒不如实实在在地看看这本书的内容,自己来分辨一下到底它是香花还是毒草。
此书共分《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等七篇,提出了女子“三从”之道和“四德”之仪。《卑弱篇》认为女性生来就不能与男性相提并论,所以要对家务勤勤恳恳。《夫妇篇》虽认为丈夫比天还大,须敬谨服侍,但是前提是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其次才说,妇不贤则无以事夫。《敬慎篇》认为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内容主要是如何通过放低身段,取得丈夫的欢心,维持家庭的和美。《妇行篇》订定了妇女四种行为标准:妇德,妇言,妇容,妇工。妇女备此德、言、容、工四行,方不致失礼。《专心篇》强调“贞女不嫁二夫”,强调“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也……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曲从篇》教导妇女要善事男方的长辈,逆来顺受。《和叔妹篇》说明与丈夫的兄弟姐妹相处之道。
概而言之,此书就是希望女性以柔顺来维系家族中的和谐关系。
其实班昭写这本书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教训自家的孩子,如何在男权社会中找准自己的定位,这样才不会吃大亏,完全是一片私心。她坚持女人一定要接受教育,虽然这是一种绝对服从丈夫的教育,然而这种教育在那个时代并没有被付诸实践,因为确实是太偏执了。我们只要想象一下现在社会流行职场教科书的那种热潮,就可以知道班昭的用意是要自家的女儿通过对丈夫的绝对服从而最后取得对整个家族的影响力。说好听一点是终南捷径,说不好听一点就是歪门邪道。
断袖之恋
——倾国倾城的第一号*
哀帝发现董贤枕着他的袖子睡得正香,不忍惊动董贤,随手拔剑割断了衣袖,这才起来。
成哀之世是西汉王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汉成帝刘骜之纵欲可谓不惜一死,甚至达到了视死如归的程度。他的后宫佳丽成群,内宠众多,然而除了赵飞燕和赵合德之外,他还迷恋*,是一个典型的双性恋者。
富平侯张放少英俊,而且十分聪明,他的曾祖父也是官拜大司马,他的母亲还是公主之女,可谓满门显贵。他与汉成帝的关系,虽为君臣却又像是兄弟。他经常陪从成帝微服出游,正所谓“斗鸡走马长安市,*浪迹五陵中”。张放“与上卧起,宠爱殊绝”。成帝甚至将皇后的侄女嫁给张放,其婚礼极尽奢侈华丽之能事,赏赐更以千万计。
因为受宠幸过多,张放引起许多贵族特别是几个国舅的妒忌,他们因此联手,在太后面前进谮。太后也认为皇帝正是年富力强之时,却行为不检,都是张放所致,所以就找了一个罪名,把张放放逐到外地去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掌故(3)
汉成帝十分想念张放,多次召张放回京,又多次迫于太后的压力而流着泪再叫张放离开,可谓屡征屡遣。每次分离之后,存问消息,音信不断。过了不久,成帝驾崩,张放也日夜思念,以至于“思慕哭泣而死”。历代的史家对张放都没有什么好感,认为他对君主不是不爱,但是“爱而不忠”,是“仁义之贼”。
如果我们还在感慨汉成帝与张放之间的真挚“爱情”的话,则汉哀帝与董贤之间的“爱情”更是惊天地而动鬼神了。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同性恋者的故事。
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的一天,汉哀帝下朝回宫,看到殿前站着一个人,正在传漏报时,哀帝随口问:“那不是舍人董贤吗?”因此让人引上前来说话,这一见之下,哀帝为之魂飞魄散,没想到天底下居然有如此美丽的男子,当日即拜为黄门郎,并封董贤的父亲为云中侯, 即日征为霸陵令,迁光禄大夫。
从此汉哀帝对董贤日益宠爱,同辇而坐,同车而乘,同榻而眠。很快又加封他为驸马都尉侍中,旬月间赏赐累巨万,贵震朝廷。董贤不仅长得像个美女,言谈举止也十足像个女人,“性柔和”、“善为媚”。 汉哀帝常常借口赐洗沐,将他留在宫中,不肯放他出去。因为董贤老是不能着家,汉哀帝更特别下诏,让董贤搬到皇宫里头,又封董贤的妹妹为昭仪,位次皇后。
有一天,两人一起睡午觉,董贤把哀帝的衣袖压在身底,哀帝睡醒了想起身,发现董贤枕着他的袖子睡得正香,不忍惊动董贤,随手拔剑割断了衣袖,这才起来。
随着宠爱的加深,汉哀帝不顾朝野上下逐渐强烈的反董贤的声势,一意孤行,下令在自己的陵墓旁为董贤建一墓,以便生则同床,死则同穴。这些引起了大臣们的反对,批评皇上对董贤的封赏太过分,但哀帝根本不听。当三位大臣以退还官爵相威胁,逼汉哀帝远离董贤时,汉哀帝仍不以为意,索性将爵位全部封给董贤。董贤此时才二十二岁,却官拜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集“三公”于一身,“权与人主侔”,以致从匈奴来的使臣看到这么年轻的大臣,也十分惊讶。
哀帝觉得这样还不够,在临死前,甚至还要像尧舜禅位那样将帝位让给董贤。其实董贤这位享尽宠爱的美男子性情极其温和,老实本分,从来没有利用自己和皇帝的关系弄权,反而总是处处忍让。但是汉哀帝不懂得“爱之适足以害之”的道理,丞相王嘉因为说了董贤的不是,即被汉哀帝投入监狱而死。正是汉哀帝的所作所为,一步一步地将董贤逼上了黄泉不归路。
不久,哀帝病情越发严重,董贤即被禁入宫。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六月,二十六岁的哀帝突然病死。太皇太后让王莽出来支持朝政。王莽极力弹劾董贤,不许他进宫,剥夺了他所有的权力,缴回他的大司马印,并令他在家中听候罪罚。
董贤知道大祸已然临头,只好和妻子一起自杀,也算是为哀帝殉情。王莽疑心其假死,命人开棺验尸,没收其财产,居然有钱四十三万万之巨。他的亲属,抄家的抄家,流放的流放,下场悲惨。他死后也不得安身,据说被鞭尸之后,草席一裹便被扔在了城郊。
长门赋,怨无穷
——中国第一位女同性恋者
宫女们当然不是天生的同性恋者,只是由于长期的幽闭,因得不到与异性接触的机会而造成极度的性饥渴,从而性意识发生了转变。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掌故(4)
陈阿娇是汉景帝的姐姐馆陶长公主刘嫖的女儿。她母亲原想把她许给当时的太子刘荣,却招到刘荣的母亲栗姬的拒绝。馆陶公主于是将目标转向王美人的儿子刘彻。一次,她抱着刘彻说:“彻儿长大了要讨媳妇,这些宫女你要哪一个?”刘彻当然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当即回答:“如果能娶到阿娇,愿盖金屋以贮之。”有了刘彻“金屋藏娇”的许诺,长公主心花怒放,缠着景帝答应了这门亲事。其后,长公主不遗余力,使刘荣失去太子之位,由刘彻取而代之。
景帝病逝,刘彻登基即日践约,让陈阿娇的梦想变为现实。除了住进金屋之外,阿娇更被立为皇后,一时娇贵无比。但刘彻为人*,在有了卫子夫之后,更是三千宠爱集于一身。
陈阿娇为人骄傲,善妒,最致命的是她虽然贵为皇后之尊,却一直没有儿子,史书记载,阿娇为了治好自己无子之病,前后花了九千万钱。
在看到卫子夫得宠之后,她意不能平,多次大吵大闹,寻死觅活,令汉武帝非常恼怒。陈皇后妒火中烧之余,几次对卫子夫暗下毒手,却没将之弄死,反而被卫子夫察觉。卫子夫奏告武帝,武帝勃然大怒,但想起馆陶长公主对自己的拥立之功,还是压下怒火,没有处置陈皇后,只是再也不去她那里了。
当得知卫子夫怀孕之后,出于嫉妒、怨恨、焦虑、无奈,陈阿娇居然求助于巫蛊之术。一位名叫楚服的女巫告诉她,自己有法术能让皇帝回心,但需昼夜祭祀,合药服之。同时又以巫蛊诅咒卫子夫等得宠的嫔妃。根据记载:“(陈阿娇)使女巫着男子衣冠帏带,与后寝居,相处若夫妇。”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巫蛊事情败露,汉武帝派酷吏张汤严查此案,前后牵连三百多人。最后,楚服伏诛,皇后废处长门宫。
陈阿娇之所以受到处罚,主因自然是巫蛊,但“上闻穷治,谓女而男淫”,可见她以皇后之尊却去大搞女同性恋实在大大丢了皇帝的脸。
巫蛊案后,馆陶长公主刘嫖非常惭愧,向汉武帝道歉。汉武帝说:“皇后所为不轨于大义,不得不废。”但他保证,“后虽废,供奉如法,长门无异上宫也”。
陈阿娇退居长门宫之后,为了挽回汉武帝,以千金求得司马相如写下《长门赋》: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魂逾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独居。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
可惜,这篇流传千古的绝妙好文虽然让汉武帝欣赏到了司马相如的文采,却没能让他回心转意。几年后,陈阿娇在悲愤中,带着《长门赋》中所描摹的苦闷抑郁的情绪,离开了人世。
陈阿娇与楚服是中国有案可稽的第一例女同性恋。其实不论在哪个朝代,宫禁之内女同性恋一直在暗暗地流行。宫女们当然不是天生的同性恋者,只是由于长期的幽闭,因得不到与异性接触的机会而造成极度的性饥渴,从而性意识发生了转变。据《汉书·外戚赵皇后传》记载,到了汉成帝之时,中宫使曹宫与官婢道房“对食”。应邵注曰:“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甚相妒忌也。”
其后“对食”作为同性恋的隐语千百年来也一直在宫中流传。 “对食”最初专指女子同性恋,到后来,女子与阉者的不正常行为也称“对食”了。不过,“对食”偶尔也能遇见状元郎。五代十国的南汉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太监王朝,南汉皇帝规定,做状元者,必先受宫刑。这些受阉的状元多成为宫女的“对食”伴侣。故罗履先《南汉宫词》云:“莫怪宫人夸对食,尚衣多半状元郎。”
掌故(5)
验处女,用守宫,快快乐乐好轻松
——古代最流行的婚前验贞方法
上古时期,由于还是*时代,所以只能把生下来的第一个孩子杀掉。
古汉语里头,“处”是待在家里的意思,如果古代有王威这样整天待在家里的作家,就该叫做“处家”了。
曾经有人问我,古代有没有处男这个词?那是没有的,但是有“处士”一词,该词意为不出来当官的男人。至于处女的意思,就是养在深闺的女人;养得太久了以至于嫁不出去的,就叫做老处女了。
这样看来,处女本来是不值钱的,因为嫁不出去嘛,没人要嘛(开个玩笑)。
说起来,在上古时期,原民有“杀首子”之风。没办法,这是因为那时候是*时代,大家都在乱搞,所以只能把生下来的第一个孩子杀掉,免得白养了一个“野种”。至于女人是不是婚前就发生了性关系,没有人去管,也管不了。
不过,自从有了贞节观念,处女就越来越吃香了。因此如何科学地婚前验贞、鉴别处女就被提上研究日程了。我们的老祖宗发明了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技术,叫做“守宫”。金庸的小说《神雕侠侣》就写到小龙女在没有被尹志平玷污之前,手臂上点着殷红夺目的“守宫砂”。一被破身之后,手臂上的守宫砂就自动消失了。神奇啊,实在是太神奇了。
那到底什么是“守宫”呢?其实就是壁虎,属于蜥蜴的一种。因为它经常守伏在屋壁宫墙,捕食虫蛾,所以叫这个名字。壁虎在中药里头是常见药,直到现在还有不少老中医会开出这样的方子,据说能够主治:小儿脐风,久年惊痫,小儿撮口,心虚惊痫,瘫痪走痛,历节风痛,破伤中风,疠风成癞,漯疬初起,小儿疳疾,蝎伤,反胃膈气,痈疮大痛等疾病。
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养生方》上说:“取守宫置新瓮中,而置丹(于)瓮中,令守宫食之。须死,即治,□轧画女子臂若身。即与男子戏,即不明。”马王堆汉墓出土之帛、简书的写作年代在汉文帝之前,最晚也不会迟于战国晚期至汉初。
而《淮南子·万毕术》载:“守宫饰女臂,有文章。取守宫新舍阴阳者各一,藏之瓮中,阴干百日,以饰女臂,则生文章,与男子合阴阳,辄灭去。”这个药方,只需守宫雄雌各一只,无须别的药物和入,但是还没有用到朱砂。
先秦两汉时期其实是不怎么重视处女贞操的,虽然汉代的班昭《女诫》中强调“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主张妇女从一而终,却也没有一语谈及处女贞操。至于先秦的典籍中,在意处女贞操的文字更是一句话也没有。所以我在这里还要表扬一下我们老祖宗,他们之所以发明验贞的方法,完全是出自求知探索的科学精神,而不是怕自己戴上绿帽子。当然,也可能验贞的目的是因为厌恶、恐惧处女,所以要找到办法鉴别。
到了西晋,这一技术又有了新的发展,张华在《博物志》卷四上说:“蜥蜴或名蝘蜓。以器养之,食以朱砂,体尽赤,所食满七斤,治捣万杵,点女人肢体,终年不灭,唯房室事则灭,故号守宫。《传》云:东方朔语汉武帝,试之有验。”
同书还有一节上说:“取七月七日守宫,阴干之,治以井花水和,涂女人身,有文章,则以丹涂之,不去者不淫,去者有奸。”这个方子显然和上个方子略有不同,壁虎是一定要用到的,配的药材却是“井花水”和“丹”,当然,也许“丹”是朱砂的别称也说不定。此外,上个方子是用朱砂喂养壁虎,而这个方子则是用“丹”涂女身。
然而不管怎么样,这显然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不然也不会流传上千年。如南北朝时梁朝的名医陶弘景就说:“守宫喜缘篱壁间,以朱饲之,满三斤,杀‘干末’以涂女人身,有交接事,便脱;不尔,如赤志,故名守宫。”
但是可能这种方法对壁虎饲养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到了后世慢慢失传了。因此到了唐朝开始,就有医学家怀疑守宫是不是真的能验贞了。
重订《唐本草》的右监门长史苏恭就说:“守宫又名蝎虎,以其常在屋壁,故名守宫,亦名壁宫。饲朱点妇人,谬说也。”而明代访采四方的李时珍所编撰的《本草纲目》中,对“守宫”释名之下的签注,也谈到守宫试贞的效果并不理想,不过他没有像苏恭那样一棍子打死,而是认为《淮南子·万毕术》、张华《博物志》、彭乘《墨客挥犀》中说的大抵不够真切详细,恐怕别有术而未传。
但是守宫砂失传了,不灵了,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么?《四库全书》子部小说家类中收有一本伪托为唐金城冯贽所撰《云仙杂记》卷五上说:“唐玄宗时凡宫人进御者,皆在臂上印‘风月常新’四字,再渍以桂红膏,则水洗不褪。”这一说法在晚唐张泌所写的《妆楼记》中也有记载。不过这种方法似乎影响不大,可能属于宫廷秘方。
总之,守宫是古代中国影响最大的婚前验贞方法,所以很多诗人都吟咏过,杜牧《宫词二首》之一上说:“蝉翼轻绡傅体红,玉肤如醉向春风。深宫锁闭犹疑惑,更取丹砂试辟宫。”而李贺《宫娃歌》有句:“蜡光高悬照纱空,花房夜捣红守宫。”又李商隐《河阳诗》句云:“巴西夜市红守宫,后房点臂斑斑红。”
而将“守宫”用于小说情节的,也有不少。比如宣瘦梅《夜雨秋灯录》卷四“雪里红”上写道,女主人公“伸玉臂露守宫砂曰:六岁时遇吾师,以丹药点作贞验,至今身犹处子。……(新婚之夜)以臂红示生曰:妾尚女儿身,唯夫君怜之!生以唾拭之,不去。……明晨,视红褪如洗”。
总之,不管怎么说,验处女,用守宫,快快乐乐好轻松。
思潮(1)
若宁不妒而生,宁妒而死
——唐代前期的妇女地位
唐代妇女的自由度空前提高,她们的交际圈不被男人所限制,也有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空间。
男女不平等到现在还是一个有趣的问题。然而大多人不愿意去深思其背景,有时候会把社会分工的不平等,当成是男女的不平等。比如在唐王朝,到底妇女地位是提高了呢,还是下降了,就是专家学者之间,也是人说人殊。
在这里呢,我倒是以我的见识,说说个人的看法。我是把唐朝以开元天宝为界限,分成前后两期。
在唐王朝的前期,妇女的地位是稳步提高的。像李渊的平阳公主为反隋建唐作出过贡献;太宗皇后长孙氏作为太宗的贤内助,对于朝政也多有匡正;又如安乐公主曾私自奏请中宗立她为皇太女。更为典型的是太平公主,她先后诛“二张”、诛灭韦氏势力,这可是关系到李唐王朝安危存亡的两大事件。而至于像武则天与高宗同掌国政,并成“二圣”,最终开创武周来说,可以说简直是封建女性参政的顶点。
根据史书上的资料显示,有唐一代公主再嫁、三嫁者有二十七人,其中高祖女四人,太宗女六人,高宗女一人,中宗女三人,睿宗女二人,玄宗女九人,共二十五人,约占九成以上。而唐前期公主共九十一人,再嫁公主占了近三成。唐前期公主再嫁人数之多,足以表明女性并不被贞操观念所禁锢,能够自由地离婚改嫁。
《新唐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
丹阳公主,下嫁薛万彻。万彻蠢甚,公主羞,不与同席者数月。太宗闻,笑焉,为置酒,悉召他婿与万彻从容语,握架赌所佩刀,阳不胜,遂解赐之。主喜,命同载以归。
看看,居然要皇帝老儿亲自出面,才能为自己的女婿长脸,挽回公主的婚姻危机。
当然,有人要说,那是因为对方是公主,是皇家的女儿的缘故。其实不然,便是大臣之家,这种情况也是比比皆是,而且正是因为妻子在家庭中地位很高,所以呢,“妻管严”的例子很多。据唐韩琬《御史台记》记载:
唐管国公任瑰酷怕妻,太宗以功赐而侍子,瑰拜谢,不敢以归。太宗召其妻赐酒,谓之曰:“妇人妒忌,合当七出。若能改行无妒,则无饮此酒。不尔,可饮之。”曰:“妾不能改妒,请饮酒。”遂饮之。
另在《隋唐嘉话》中记载:
梁公(房玄龄)夫人极妒,太宗欲赐美人于梁公,屡辞不受。帝乃令皇后召夫人,告以司空年暮,帝欲有所优诏之意。夫人执心不回。帝乃令谓之曰:“若宁不妒而生,宁妒而死?”梁夫人答曰:“妾宁妒而死。”乃遗酌卮酒与之,一举便尽。帝谓人曰:“我尚畏之,何况于玄龄!”
这两个故事内容近似,传主不一,可见是实有其事了。按照唐律,女子嫉妒是会被丈夫出掉的,可是在这两个故事里,丈夫不唯不敢出妻,即便是在皇帝的威压之下,妻子也并没有屈服,以至于太宗皇帝贵为万乘之尊,也碰了一鼻子的灰。这可不是特例啊,像高宗时官至司列少常伯的杨弘武、中宗时御史大夫裴谈等都以惧内而出名。
不单单是大臣如此,皇帝比如高宗李治也被武则天管教得服服帖帖的。当武则天被册为皇后之后,专作威福,李治每次想做些什么,动不动就被武则天所钳制,以至于气愤不过,密诏上官仪谋废后。武则天得知后,大兴问罪之师,高宗恐惧之下,居然把所有的责任推给上官仪:“我初无此心,皆上官仪教我。”上官仪由此被送上了断头台,实在是太冤了。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思潮(2)
男女地位的平等与否,其实有个标准很简单,就是观察男女交往接触是否自由公开。在唐代,宫廷中后妃、宫女都不回避外臣,不拘礼节。例如史书记载,韦皇后与武三思同坐御床玩双陆游戏,唐中宗就在旁边观看指点。又如唐玄宗的宠臣姜皎常与后妃连榻宴饮,安禄山在后宫与杨贵妃同食、戏闹,甚至通宵不出。这在后世都是很难想象的。
又比如中兴大唐的重臣郭子仪在晚年,退休家居,享于声色。有一天,卢杞来拜访他,他正被一班家里所养的歌伎们包围,在得意地欣赏玩乐。一听到卢杞来了,马上命令所有女眷,包括歌伎,一律退到大会客室的屏风后面去,一个也不准出来见客。他单独和卢杞谈了很久,等到客人走了,家眷们问他:“你平日接见客人,都不避讳我们在场,谈谈笑笑,为什么今天接见一个书生却要这样的慎重?”郭子仪说:“你们不知道,卢杞这个人,很有才干,但他心胸狭窄,有仇必报。长相又不好看,半边脸是青的,好像庙里的鬼怪。你们女人们最爱笑,没有事也笑一笑。如果看见卢杞的半边蓝脸,一定要笑,他就会记恨在心,一旦得志,你们和我的儿孙,就没有一个活得成了!”不久卢杞果然做了宰相,凡是过去有看不起他、得罪过他的人,一律不能免掉杀身抄家的冤报。只有郭子仪的全家,即使稍稍有些不合法的事情,他还是曲予保全,认为郭令公非常重视他,大有知遇感恩之意。€?
从这件事情上,恰恰反映出唐朝前期人们在男女接触上胸襟是多么的开阔和爽朗。那么,这种风气是不是仅仅停留在上层社会呢?我们再看下面这个例子——
晚唐花间派的诗人温庭筠在少年时喜欢寻花问柳,因此被主管上司姚勖鞭打、驱逐,从此坏了名声,屡试不第。有一天姚勖有事到温家中,温庭筠的姐姐一看到他,就死死地抓住姚的袖子不放,大哭不已,狠狠地责骂姚。姚没想到温庭筠的姐姐情绪如此的激烈,以至于受了惊吓,回家之后,竟得病死了。
看看,连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话,都完全不放在心上了。
至于底层人家的男女交往,则更是从容散淡,正如崔颢《长干曲》所描述的那样——“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宋人洪迈在《容斋三笔》中对此现象总结议论:“瓜田李下之疑,唐人不讥也。”所以,《唐传奇》中写陌生男女在外自由地攀谈、结识,甚至同席共饮之事不胜枚举,也就不是什么值得惊怪的事情了。
正是因为唐代妇女的自由度空前提高,所以,她们的交际圈不被男人所限制,也有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空间,这一点,以敦煌文书中“女人社”社约文书体现得最为明白,其中一件为显德六年(959年)所写——
显德六年己未岁正月三日,女人社因兹新岁初来,各发好意,再立条件。盖闻至诚立社,有条有格,夫邑仪者,父母生气身,朋友长期值,遇危则相扶,难则相救,与朋友交,言如信,结交朋友,世语相续,大者若姊,小者若妹,让语先登,立条件与后,山河为誓,中不相违。一、社内荣凶逐吉,亲痛之名,便于社格,人各油一合、白面一斤、粟一斗、便须驱驱,济造食饭及酒者。若本身死亡者,仰众社盖白耽拽便送,赠例同前一般,其主人看待,不谏厚薄轻重,亦无罚责。二、社内正月建福一日,人各税粟一斗、灯油一盏,脱塔印砂,一则报君王恩泰,二乃以父母作福,或有社内不谏大小,无格在席上喧拳,不听上人言教者,便仰众社,就门罚醴腻一筵,众社破用。若要出社之者,各人决杖三棒,后罚醴局席一筵,的无免者。
思潮(3)
从文书上可以看出署名,共十五人,有社官、长社、录事、社老以及诸社人,可谓职司分明。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妇女在结社的过程中,不但自愿,还有支配自己家庭经济支出的权力。
有人要说了,显德六年,那不是都已经五代了么,这怎么能说是唐前期呢?我想说的是,即便到五代,妇女还有这样的自由度,那么,初唐中唐时期妇女的地位便可从容地推想畅想了。
恨不相逢未嫁时
——唐代的贞操观念
唐代人要求的节妇只是对肉体的贞操看得比较重,至于精神上的出轨,好像还是一件风雅事。
唐代妇女的贞操观念是比较淡薄的,不过这个淡薄,并不意味着没有,至少在官方的正史里头,还是非常强调的,因为关乎社会风气好坏的问题,典型总是要树的,像李世民登基后即在《即位大赦诏》中明确表示:“节义之夫,贞顺之妇,州府列上,旌表门闾。”可见唐朝立国之初,就要求地方官员每年都要将贞女烈妇的先进事迹上报。当然,和后世不同的是,这种彰表不仅仅局限于女性,对于节义的男子也一视同仁。
再来看《新唐书·列女传》,文章一开头就写道:“唐兴,风化陶淬且数百年,而闻家令姓窈窕淑女,至临大难,守礼节,白刃不能移,与哲人烈士争不朽名,寒如霜雪,亦可贵矣。今采获尤显行者著之篇,以绪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懿云。”
在谈完了大道理之后,所数的第一个典型是一个叫做裴淑英的女子:
李德武妻裴,字淑英,安邑公矩之女,以孝闻乡党。德武在隋,坐事徙岭南,时嫁方逾岁,矩表离婚。德武谓裴曰:“我方贬,无还理,君必俪他族,于此长决矣。”答曰:“夫,天也,可背乎?愿死无他。”欲割耳誓,保姆持不许。夫姻,岁时朔望裴致礼唯谨。居不御薰泽。读《列女传》,见述不更嫁者,谓人曰:“不践二廷,妇人之常,何异而载之书?”后十年,德武未还,矩决嫁之,断发不食,矩知不能夺,听之。德武更娶尔朱氏,遇赦还,中道闻其完节,乃遣后妻,为夫妇如初。
这个故事应该是唐代比较极端的例子了。为了守节,裴淑英选择了用割耳自残的方式来表*志,不过却在保姆的阻拦下没有成功。要是换到明代,十个保姆阻拦也没用,因为明代的烈女是真心想割的(这点,我在下本书中会谈到)。当然了,也有割成的,比如《太平广记》就记载,唐朝卫敬瑜的妻子年纪十六岁时丈夫就死了,她割掉耳朵立誓,决不改嫁。
其实撰写《新唐书》的作者也有耳目未到的地方,比如《全唐诗》就收录了一个真正“白刃不能移”的女诗人程长文的诗篇。因为写得颇好,就全文摘录了(本人这样的做法可绝对不是为了赚稿费,而是爱敬女同胞的缘故,因为这本《性的历程》中,男人的话实在太多了,包括作者本人,在这里一起鄙视一下哈)。
妾家本住鄱阳曲,一片贞心比孤竹。当年二八盛容仪,红笺草隶恰如飞。
尽日闲窗刺绣坐,有时极浦采莲归。谁道居贫守都邑,幽闺寂寞无人识。
海燕朝归衾枕寒,山花夜落阶墀湿。弓虽.暴之男何所为,手持白刃向帘帏。
一命任从刀下死,千金岂受暗中欺。我心匪石情难转,志夺秋霜意不移。
血溅罗衣终不恨,疮黏锦袖亦何辞。县僚曾未知情绪,即便教人絷囹圄。
思潮(4)
朱唇滴沥独衔冤,玉箸阑干叹非所。十月寒更堪思人,一闻击柝一伤神。
高髻不梳云已散,蛾眉罢扫月仍新。三尺严章难可越,百年心事向谁说。
但看洗雪出圜扉,始信白圭无玷缺。 (《狱中书情上使君》)
此女的生平事迹其实不详,不过,从诗篇的内容可知,年少二八之时是个容颜极美的女子,出嫁之后,可能是夫君外出不归,一直独守空闺,有一个好色的登徒子居然手持白刃闯入其家,程长文宁死不从,以至于血溅罗衣,但在她的拼死反抗下,这个登徒子没有得逞。可能在挣扎的时候,防卫过当使得登徒子受伤的缘故,她居然被抓进了官府。在监狱之中,悲愤难抑的程长文写了这样一首长诗托狱卒转交给长官。
当然了,这种激烈的反抗的精神即便是现代,我们也还是提倡的,毕竟还是关乎妇女本人的个人意志。仅仅把着眼点放在守贞守节上,那是男人的自我臭美,不足为训。
其实,唐代的烈女对贞节注重起来当是在中唐之后,这种注重和儒家大师韩愈等人提倡的复古潮流不无关系。由于藩镇割据,中央政府如何与藩镇争夺人民的向心力呢?首先是付诸武力解决,如宪宗的元和中兴,可惜昙花一现,之后只能依赖意识形态领域的高调宣传了,宣传那些忠臣孝子,比如韩愈对玄宗时期坚守睢阳的张巡的推崇。对男子要求尽忠尽孝,那么相应地,对女子的要求则是守贞守节了。
我们这里不妨来看看韩孟诗派(韩孟诗派是中唐时期与新乐府运动同时崛起的一个影响较大的诗派,其代表人物是韩愈、孟郊)的领军人物孟郊的代表作,就很有道学家的气息了。
贞妇贵徇夫,舍生亦如此。波澜誓不起,妾心井中水。 (《烈女操》)
一女事一夫,安可再移天。君听去鹤言,哀哀七丝弦。 (《去妇》)
不过,唐代人要求的节妇的节,和后世还是不太一样的,只是对肉体的贞操看得比较重,至于精神上的出轨,好像还是一件风雅事。像唐诗里头,就有不少诗人和有夫之妇的酬唱文字,这样的例子我就不多举了。这里只和大家分享唐诗三百首里头比较出名的一首: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节妇吟寄东平李司空师道》)
写下这首诗的是中唐诗人张籍,他是贞元十五年(799年)进士,后经韩愈推荐,得为国子博士等官职。许多当时的名士,都乐于与他同游。当他就任水部员外郎的时候,为当时割据淄青十二州的藩镇李师道所看重,欲笼络他进入自己的幕府,以扩充藩镇的实力。张籍对于朝廷一片忠心,对于藩镇割据无比的厌恶,在不愿去又不能明显表示拒绝的情况下,写出了这样一篇实为政治声明的诗作。
然而这位唐代被虚拟出来的“节妇”,到了明清时代,就一点也不“节”了,因为一个真正的节妇,是连精神也不能出轨的。有位叫做瞿佑的诗人甚至很不着调将该诗改写成:“还君明珠恨君意,闭门自咎涕涟涟。”(《续还珠吟》)
这种让人崩溃的观念的并不是瞿佑的故作高明之举,我们不妨来看看明清两代诗歌选本对此诗的评价:
彼妇之节,不几岌岌乎? (唐汝询《唐诗解》)
节妇之节危矣哉! (贺贻孙《水田居诗筏》)
然玩辞意,恐失节妇之旨,故不录。 (沈德潜《唐诗别裁集》)
只是,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说,唐汝询、贺贻孙、沈德潜三个人都是老顽固、保守派、反动文人。因为我们如果拿我们今天的观点去看明清人的时代观念,正如他们拿他们那个时代的观念去看唐代,又有什么两样呢?
毕竟世易时移,替古人担忧发愁反省诸如此类的事,我们大可不必掺和,不然读书读成一个道学出来,就太无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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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制(1)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唐代的放妻书
唐代政府一方面鼓励寡妇守节,但同时又对妇女改嫁大开方便之门。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于时年月日谨立除书。
这是一份敦煌出土的文书。做什么用的呢?不消说,肯定是离婚协议了。就字面上意思,什么“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之类的话,还挺好聚好散的,完全不像现代人的离婚协议,不是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一点情味也没有。
那么,这是特例么?我们再来看看下面这一份啊。
(夫妻相别书一道)盖闻人生一世,夫妻语让为先,世代修因,见存眷属。夫取妻意,妻取夫言。□夜□事奉郎姑叔伯,新妇便得孝名,日日即见快欢。今则夫妇无良,便作互逆之意。不敬翁嫁,不敬夫主,不事六亲,眷属侮辱,臬门连累。兄弟父母,前世修因不全,弟互(?)各不和目。今议相便分离。不别,日日溅见贫穷,便见卖男牵女。今对两家六亲眷属,团坐亭腾商量,当便相别分离。
可见这回不是什么一团和气了,看着文书的情形,这对夫妻算是把夫族和妻族闹腾了遍,以至于要两家六亲齐齐出面。
首先,这里要说说离婚书的名称,唐代和以前的朝代不一样,也和以后的朝代不一样。在唐之前,多用“离异”、“离绝”等字样;而在宋元以后多称“休”、“休离”等。那么唐代叫什么呢?按照目前的资料来看,虽然也有叫“夫妻相别书”的,但是大多统一叫做“放妻书”,放,不是放掉的意思,而是放归本宗的意思。
关于古代人离婚的理由在前面“‘七去’与‘三不去’”一节我已经说过了,这是古代中国社会夫妻离婚的大原则,一直到清朝也没改变多少,但是具体到法律条文上,又有很多的不同。
应该说,唐代还是离婚比较自由的社会,多数离婚都是“和离”。什么是“和离”呢?就相当于今天的夫妻感情不和、性生活不协调、妯娌关系不好啊。这样的离婚呢,对社会风俗没有什么影响,对彼此家庭的伤害也不大,所以唐律对“和离”的规定是:“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也就是大家一拍两散,各走各路,啥责任也没有。
既然离婚,男人再找老婆,女人肯定要再找老公。当然,政府也规定了,离婚不能自个儿关起门来离了就算,还是要到官府领取证明的,按照今天的说法,那就是“走法律程序”。如果不去,男人再找老婆的话,那就属于重婚,按照唐律《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而作为妻子的, 如果重婚则更为严重:“诸和娶*,及嫁之者,各徒二年,妾减二等,各离之”;“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二等”。
有人说加二等就加二等,有啥啊?确实没啥,也不过就“徒三年”啦。
所以呢,在唐代,离婚的女子都是要拿着前夫给的放妻书去官府办手续,不过有时候即使规规矩矩地办手续,也是要被官府打屁股的。唐人的笔记《云溪友议》就记载了一件颜真卿当父母官时候处理的离婚案: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仪制(2)
颜鲁公为临川内史,浇风莫竞,文教大行,康乐已来,用为嘉誉也。邑有杨志坚者,嗜学而居贫,乡人未之知也。山妻厌其不足,索书求离,志坚以诗送之曰:“平生志业在琴诗,头上如今有二丝。渔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迟。荆钗任意撩新鬓,明镜从他别画眉。今日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时。”其妻持诗诣州,请公牒,以求别醮。颜公案其妻曰:“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王欢之廪既虚,岂遵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恶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者多。阿王决二十后,任改嫁。杨志坚秀才,赠布绢各二十匹、禄米二十石,便署随军,仍令远近知委。”江左十数年来,莫有敢弃其夫者。
可以看出,离婚是由女方主动提出来,这证明在法律上女方是有主动权的。而杨志坚用诗歌写的离婚书实在是有点风雅得过头了,估计也是一个社会化程度很低的书呆子,他老婆和他离婚未必仅仅是因为经济问题。不过不管怎么说,杨志坚的老婆总算摆脱了穷鬼老公,虽然还是要被打上二十大板。不过这二十大板,却不是因为法律,而是因为“人情”,这也反映了古代的法律是基于人治的,具体怎么处理,还看官长的意思。如果不是遇到颜真卿这位大儒,也许这二十个大板就可以省下来了。
离婚之后呢,除妻子户口从夫家注销之外,唐律还规定了:“其被放出,或改适他人,即与前夫服义并绝。”
也就以后夫家出了什么事情,就不用受牵连了。这条在现代人看起来不重要,但在古代有时候可会要人命,因为株连三族九族的事情,可是经常发生的。
和今天一样,离婚最重要的两个问题,一是财产分割,二是子女归属。关于第一点呢,唐代的女人在离婚之后,是可以带走从娘家带来的陪嫁的。其他的就全部归属夫家了。至于子女方面,即便离婚,子女和母亲在法律上的关系也没有变化,父母去世,子女也是需要服丧的。
前面说过了,唐代妇女的地位在中国古代相对是比较高的,所以改嫁的女子很多。虽然政府一方面鼓励寡妇守节,并在赋税等方面给予照顾,如《唐令拾遗·赋役令第二十三》规定:“诸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闾者,州县申尚书省奏闻,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但是同时又对妇女改嫁大开方便之门,“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唐律疏 议》“夫丧守志而强嫁”条)。
估计有人要说了,这不是保护寡妇守寡的意愿么?确实是没错,但是仔细品味一下,我们就发现这一条里还有限制条件呢,等于是在暗示祖父母、父母是可以强迫自己守寡的孙女、女儿再嫁而不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要知道,唐律是中古时代同期最严密的法律,它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礼教上的,礼教当然不可能鼓励妇女改嫁。但是呢,中国人不是爱说法律不外乎人情么?由此条可见中国人的法律条文文字拿捏之妙了,可谓是兼顾了礼治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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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故(1)
化男化女、时男时女的两性人们
——第三种人妖(下)
古人眼中,最强悍的两性人则是能够时男时女。
女子化男在古代,对家庭来说,往往是一件喜事,比如上面提到的叶天士的故事。毕竟男尊女卑是一种社会常态,而且也增加了一个劳动力,古人特别看重,所以出现这种事情,人们甚至会将其归结为孝亲行善的阴德果报,比如《仁恕堂笔记》就记载:
庄浪红尘驿军庄姓者,有妇而寡,仅生一女,已许字人矣。至十二岁,忽变为男子。里中人咸云:驿卒之妻贫能立节,天盖不欲斩庄氏之嗣也。
又有《醉茶志怪》上说:
邑有孝女某,已许字于人矣。其父母老而无子,以嗣续为忧。女抑郁不乐,遂日夜虔拜北斗,诚敬有年。一夕神降于庭,赤发朱髯,面貌狞恶,问何所求,女对以愿化男子以承宗祧。神颔之,遂不见。次日觉腹中暖气蒸蒸,下达隐处,扪之则阳在下也,俨然丈夫矣。
总之,这些记载都不把女子化男当成是坏事。
相对而言,两性人的另一种情况即男子化女则可想而知了,当事人往往认为自己简直是倒霉透顶,才会摊上这样的遭遇,在心理上难以接受这种转变,以至于痛不欲生。清末王伯恭在他的《蜷庐随笔》上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光绪癸未之春,余自朝鲜乞假旋里,道出扬州西乡之大仪镇。日尚未落,荒村无可与语。门外停小轿一乘,问其为谁?则天长县署之幕友陆姓,先我半刻至者。住对屋,门悬一帘,余意此可为时谈伴矣。甫掀帘,将与问讯,其人遽起闭户相拒。余愕然而退,以为世间乃有此不通情理之人。比至盱眙,哄传天长陆师爷男化为女事。据言此人年已五十,颀而有须。忽一日,须尽脱去,同署诸人皆以为其剃须也。后见厕中多天癸血纸,又见其不能植身便溺。遂哗然疑之,争欲逼其就浴验之。陆遂不能自安,寓书居停(天长县令),自认天谴,即日告辞云云。其居停亦颇闻之,优给川赀,且言不便面别。是日吾所遇者,盖其出署之第一日也。怪事怪事。
在历代男子化女的事件中,影响最大的应该是明代隆庆年间山西李良雨化女一事,连明史都有记载,时人的笔记也比较详细,我们不妨先来看《穀山笔麈》上的说法:
隆庆三年(1569年),山西静乐县丈夫李良雨为人佣工,与其侪同宿。一夕,化为女子,其侪狎之,遂为夫妇。守臣以闻,良雨自缢死。
那么这个李良雨好像和别的两性人也没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在当时会引起很大的反响,甚至明代的小说家陆人龙还把故事收录到自己的小说集《型世言》当中呢?下面是陆人龙对李良雨事件的点评,他说:
如今世上有一种娈童,修眉曼脸,媚骨柔肠,与女争宠,这便是少年中女子;有一种佞人,和言婉气,顺旨承欢,浑身雌骨,这便是男子中妇人。又有一种躬踽步,趋膻赴炎,满腔媚想,这便是衿绅中妾媵。何消得裂去衣冠,换作簪袄?何消得脱却须眉,涂上脂粉?但举世习为妖淫,天必定与他一个端兆。……我朝自这干阉奴王振、汪直、刘瑾与冯保,不雄不雌的在那边乱政。因有这小人磕头掇脚、搽脂画粉去奉承着他,昔人道的举朝皆妾妇也。上天以灾异示人,此隆庆年间有李良雨一事。
可见这是将男子化女之事和时政朝局挂上钩了。不过这也算是自西汉以来的传统,一代易学大师京房就在《易传》中认为:“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 而同期的《春秋》纬之一《春秋潜潭巴》亦谓:“小人聚,天子弱,则丈夫化为女子。贤人去位,天子独居,则女化为丈夫。” 总之,还是天人感应的那一套了。
掌故(2)
在古人眼中,最强悍的两性人则是能够时男时女。什么叫做时男时女?就是一个人的身上,同时兼有女性的*和男性的*,早在宋代的《重刊补注洗冤录集证》中就有一条这样的记载:
吴县民马允升妻王氏与金三观妻周四姐奸宿一案。验讯周四姐产门内从小生有软肉桩一条,与丈夫*并不关碍。肉桩举发即伸出,长有二三寸,粗如大指,可与妇人通奸。
中国现存最早的案例选编《疑狱集》上说道:
宋咸淳间,浙人寓江西。招一尼教其女刺绣,女忽有娠。父母究问,曰:“尼也。”父母怪之,曰:“尼与同寝,常言夫妇咸恒事。时偶动心,尼曰:‘妾有二形,逢阳则女,逢阴则男。’揣之则俨然男子也,遂数与合。”父母闻官,尼不服,验之无状。至于宪司,时翁丹山会作宪,亦莫能明。某官曰:“昔端平丙申年,广州尼董师秀有姿色,偶有欲滥之者,揣其阴,男子也。事闻于官,验之,女也。一坐婆曰:‘令仰卧,以盐肉水渍其阴,令犬舐之。’已而阴中果露男形。”如其说验,果然,遂处死。
这个故事后来经明代才子凌濛初的改写,收入《初刻拍案惊奇》,至今读起来还让人惊叹。在明清小说中,这些时男时女的两性人往往被描绘成邪淫之徒,他们伪装隐秘,通过各种方式与妇人闺女接近,进而诱骗奸淫之。
总之,这种时男时女的两性人引起了小说家们的高度关注,男女身份的随时转换,带来的不仅仅是性技巧上的花样百出,还有性心理上的迷离蛊惑。
平康坊(北里)
——中国第一个红灯区
才、貌、情兼备的*,成为众才子追逐的对象,而*也要借助与士子的交往增加自己的身价。
贵族与平民城市社会生活空间的开放,大量人口的流动,各国商贾的云集,让唐长安城成为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
长安城坊市规划整齐,制度严密。以贯通南北的朱雀大街为中轴,分东西两区。平康坊位于东区第三街(自北向南)第五坊,东邻东市,北与崇仁坊隔春明大道相邻,南邻宣阳坊,都是“要闹坊曲”。而尚书省官署位于皇城东,于是附近诸坊就成为举子、选人和外省驻京官吏和各地进京人员的聚集地。当时地方各方镇驻京办事处叫做进奏院,崇仁坊内有进奏院二十五个,而平康坊内就有十五个。
平康坊和崇仁坊夹道南北,考生和选人每年少则数千,多至数万人,云集京城赴选应举,上述两坊“因是一街辐辏,遂倾两市,昼夜喧呼,灯火不绝,京中诸坊,莫之与比”,因此平康坊成为诸妓聚居坊曲自可想见。据《开元天宝遗事》卷二载:“长安有平康坊者,*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时人谓此坊为*薮泽。”
唐人孟郊的《登科后》云:“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写的是一朝青云直上,成为天子门生的得意之情。这位老兄真是雅人,中了进士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骑上快马去赏花。若有人问这位老兄赏的是牡丹花还是牵牛花,估计会遭他翻白眼了。因为唐进士中举之后的第一件事就去跑到平康坊,干什么去?去妓院找漂亮妹妹。这平康坊就是长安城特意开辟的红灯区。
因为平康坊地处城北,又称为“北里”。晚唐僖宗时有一位垂垂老矣的官员孙棨在中和四年(884年)写了一本《北里志》,记录的是黄巢攻入长安之前的平康坊歌妓的生活,用于缅怀永不再来的好时光。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掌故(3)
他在序上说,举子们在考试之前,总是喜欢到教坊游荡。教坊的女子“多能谈吐,颇有知书言语者”,她们“分别品流,衡尺人物,应对非次,良不可及”。他当年因为公事,久寓京华,时亦偷游其中,看着平康坊繁华鼎盛,常常想起物极则反,总是怀疑这样的繁华还能持续多久。其后黄巢播乱天下,僖宗逃到四川,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长安城顿成人间地狱。现在天下稍微安定,但自己已经老了,回想以前的往事,只能写上一点是一点了。(原序较长,还有很多典故,此处为意译)
正是孙棨随随便便写下了这本书,我们现在才能在纸面上追慕唐长安城的繁华,特别是了解娼妓这一行业在唐朝的兴盛发达。
平康坊诸妓隶籍教坊,从小受到比较严格的歌舞、诗词、乐器等训练,供奉和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喜好吟诗弄文的皇室官僚贵族士大夫,经常要应召供奉和侍宴,她们的文化素养和品位也比较高。因此赴京赶考的举子在温柔乡中一旦找到知音,便会萌生出真挚的爱情,我们比较熟悉的唐传奇《李娃传》,描写的就是一位进京赴考的举子,与平康坊名妓李娃演绎出的旷世艳情。而《霍小玉传》中的李益是新科进士尚未得官,属于留京待选,也寓居在*霍小玉家中。 这些本是小说家言,《北里志》却给我们留下很多当时*的名字,还有她们和士子之间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绛真)善谈谑,能歌令,其姿亦常常,但蕴藉不恶,时贤大雅尚之。
(杨妙儿)长妓曰莱儿,貌不甚扬……但利口巧言,诙谐臻妙。
(郑举举)充博非貌者,但负流品,巧诙谐,亦为诸朝士所眷。
(王圉儿)次妓福娘,谈论风雅,且有体裁。
(小福)虽乏风姿,亦甚慧黠。
(王苏苏)居室宽博,卮馔有序。女昆仲数人,亦颇谐谑。
(张住住)少而敏慧,能辨音律。 (以上俱见《北里志》)
进士们也以能和*中的头牌交往为荣,她们的月旦之评,对自己的未来也不无助益。要“赢得青楼薄幸名”,没有子建的才,就算是有潘安的貌、邓通的财、驴大的行货也是搞不定的。
才、貌、情兼备的*,成为众才子追逐的对象,而*也要借助与士子的交往增添自己的身价。《北里志》就记载了一位叫裴思谦的士子状元及第后,做的第一件事情,既不是拜会恩师,也不是会见同年,而是“作红笺名纸十数,诣平康里,因宿于里中”。估计他之前是没有被名妓们待见,现在金榜题名高中魁首,就像中了头奖一样,有了底气,马上乱派名片。名妓们冲着状元的名头,自然改颜相向。第二天,这位新科状元起床后,估计不好意思不付钱,牙也没洗就赋了一首诗:
银缸斜背解鸣,小语低声贺玉郎。从此不知兰麝贵,夜来新染桂枝香。
裴思谦的姿态还算是好的,另一位叫郑合敬的士子则在及第之后赶紧跑到平康坊大睡特睡,还写了这样一首诗:
春来无处不闲行,楚润相看别有情。好是五更残酒醒,时时闻唤状元声。
一副臭显摆的面孔,我呸!
名为*阵
——官妓鼎盛的时代
诗人和*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肉体上的买卖,更有精神交流的成分。
《开元遗事》说:“明皇与贵妃,每至酒酣,使妃子统‘宫妓’百余人,帝统小中贵百余人,排两阵于掖庭中,名为*阵,互相攻门,以为笑乐。”
掌故(4)
这里的“宫妓”其实相当于夏桀的女乐了。宫妓是天子独自享受的,所以不必多说。
唐代娼妓,名目很多,如:“营妓”(《北梦琐言》);“官使妇人”(《旧唐书·宇文融传》);“风声妇人”(《唐语林》);“官妓”(《唐书·张延赏传》)。综合起来,其实都是“官妓”。
“官妓”的来源一是买卖,如《唐律》载:奴婢贱人律比畜产;二是误堕风尘;三是罪人家小籍没。为了管理数目庞大的*,唐代妓乐籍贯,先隶太常,后属教坊。
唐代人才晋升,尽由科举,尤重进士。进士最出风头,尤在初及第的时候。唐朝初期,六朝时盛行的门阀制度甚至让一代明主唐太宗感到愤慨,为了对门阀进行限制,皇帝们对其门生就格外加以推恩,甚至允许他们挟妓游宴,《开元遗事》上便说:“长安进士郑宪、刘参、郭保卫、王冲、张道隐等十数辈,不拘礼节,旁若无人,每春时选妖姬三五人,乘小犊车揭名园曲沼,藉草裸形,去其帽,叫笑喧呼,自谓颠饮。”进士是何等风头!可以雁塔题名,参与曲江大会,推重谓之“白衣卿相”,又曰“一品白衫”。
《北里志》写一位叫做颜令宾的名妓“举止*,好尚甚雅,亦颇为时贤所厚事笔砚;有词句”,固曲中*之佼佼者,乃使小童持诗迎及第进士,卑词云:“曲中颜家娘子将来扶病奉候郎君。’”
此外更有长安名妓刘国容有姿容,能吟诗,与进士郭昭述相爱,“他人莫能窥也。后昭述释褐,授天长簿,遂与国容相别。诘旦赴任,行至咸阳,国容使一女仆驰矮驹赉短书曰:‘欢寝方浓,恨鸡声之断爱:恩怜未洽,叹马足以无情!使我劳心,因君成疾,再期后会,以冀齐眉。’长安弟子多讽诵焉”(《开元遗事》)。
相形之下,不得第进士,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亦为*所嘲笑。何光远《诫鉴录》说:“罗隐初赴举子日,于钟陵筵上遇娼妓云英同席。一纪后,下第,又过钟陵,复与云英相见。云英抚掌曰:‘罗秀才犹未脱白。’隐虽内愧,亦嘲之以诗。”
唐朝是诗歌的黄金时代,是因为唐科场以诗歌取士,因此上至皇帝将相,旁及贩夫走卒,方外之僧尼女冠,以及坊曲*,几无一人不能诗。所以为了接客,或者说为了接到更好的客,*除了旧有的歌、舞两项技能之外,还须写得一手好诗。根据《全唐诗》选录可知,娼妓能诗的,亦以唐代为最多,往往有集行世。诸如江淮名妓徐月英之《送人》:“惆怅人间万事违,两人同去一人归。生憎平望亭前水,忍照鸳鸯相背飞。”写的便是与才子间的纠缠恨事。
诸妓既多工诗,故对当时诗人特别敬重。白居易《与元稹书》说:“……及再来长安,又闻右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娼妓,妓大夸曰: ‘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哉?’由是增价。又足下书云:‘到通州日,见江馆柱门有题仆诗者’,复何人哉?又昨过汉南日,适遇主人集众娱乐,娱他宾,诸妓见仆来,指而相顾曰:‘此是《秦中吟》、《长恨歌》主耳!’自长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有咏仆诗者。此诚雕虫之戏,不足为多。然今时俗所重,正在此耳。……”(见《白氏长庆集》及《旧唐书·本传》)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掌故(5)
而诗人的文笔之毁誉也往往关系*的兴衰,所谓“誉之则车马继来,毁之则杯盘失措”。范据的《云溪友议》就写道:
滥州宴席酒纠崔云娘者,形貌瘦瘠,而戏调罚于众宾。兼恃歌声,自以为郢人之妙也。李生宣古,乃当筵一咏,遂至钳口。诗云:“何事最堪悲,云娘色色奇。瘦拳抛令急,长嘴出言迟。只怕肩侵鬓,唯愁首透皮。不须当户立,头上有钟馗。”
这完全是不让人下台啊。
王灼《碧鸡漫志》记载:开元中诗人王昌龄、高适、王涣之诣旗亭饮酒,梨园伶官亦召妓聚宴。三人私约曰:“我辈擅诗名,未定甲乙,试观诸伶讴诗分优劣。”一伶唱昌龄二绝句:“寒雨连江夜入吴……”一伶唱适绝句云:“开箧泪沾臆……”一妓唱涣之诗:“黄河远上白云间……”以是知李唐伶妓,取当时名士诗句入歌曲,盖尝俗也。
可见唐诗大类于如今的流行歌曲,歌曲要流行,少不得要出现歌星;有了歌星,少不得要自出新意,有所创新。*既时时与诗人接近,便要让他们帮忙修改订正曲谱,代她们作乐词,而长短句词乃崛兴。胡适在《词的起源》就说:“我疑心依曲拍作长短句的歌调,这个风气,是起于民间,起于乐工歌妓。”
这种产业越来越成熟,到了晚唐,更出现如温庭筠之类的诗人,他们甚至大拍*们的马屁,“能逐弦歌之音,为侧艳之词”。
所以说,诗人和*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肉体上的买卖,更有精神交流的成分。清代的章实斋便说:“前朝虐政,凡缙绅籍没,波及妻孥,以致诗礼大家,多沦北里。其有妙兼色艺,慧传声诗,都人士从而酬唱。大抵情绵春草,恩远秋枫,投赠类于交游,殷勤通于燕婉,诗情阔达,不复嫌疑;闺阁之篇,鼓钟闻外。其道固当然耳?”
唐代官妓文化发达的另一因素还在于高级官僚的维持,上自宰相节度使,下至庶僚牧守,无一不是怜香惜玉之徒,如果对*太过分了则会影响官声,严重时甚至会妨碍自己的升迁。而与*的两情相悦,更是往往传为一时之佳话。比如张君房《丽情集》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薛宜僚,会昌中为左庶子,充新罗册赠使,从青州泛海。船频遭恶风雨,泊邮传一年。节使乌汉真尤加待遇。乐藉有段东美者,薛颇属情,连帅置于驿中。是春,薛发日祖筵,呜咽流涕,东美亦然。薛至外国,未行册礼,旋染疾,语判官苗甲曰:“东美何故频见梦中乎?”数日而卒。……薛榇回青州。东美至驿,素服哀号抚棺一恸而卒。
有唐一代,最负盛名的官妓莫过于薛涛,她的父亲薛郧是一京都小吏,安史之乱后居成都。据说她八岁能诗,其父曾以“咏梧桐”为题,吟了两句诗:“庭除一古桐,耸干入云中。”薛涛应声即对:“枝迎南北鸟,叶送往来风。”
薛涛的对句似乎预示了她一生的命运。十四岁时,薛郧逝世,薛涛与母亲裴氏相依为命,迫于生计,无奈下海了。
韦皋为剑南节度使,统略西南,在唐德宗时,朝廷拜中书令,算得是一方诸侯。韦皋惜薛涛之才,曾准备奏请朝廷让薛涛担任校书郎官职,后虽未付诸现实,但“女校书”之名已不胫而走,同时她也被世人称为“扫眉才子”。后来,韦皋因受封为南康郡王而离开了成都。其后十一任剑南节度使各个对薛涛都十分青睐和敬重,而来到蜀地的才子们也无一不以认识薛涛为荣,如白居易、牛僧孺、令狐楚、辈庆、张籍、杜牧、刘禹锡、张祜等,都与薛涛有诗文酬唱。在她四十二岁的时候,三十一岁的元稹任监察御史出使蜀地,两人在一起生活了一年之久,才子与佳人相得益彰,更流传为千古佳话。
掌故(6)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唐代女冠*
许多才貌出众的女冠,虽以修行为名,但在道观中自由交际,成为一种“交际花”似的人物。
唐朝追尊老子为始祖,因此道教备受尊崇。当时炼丹服药,入道仙游,可谓是蔚然成风。宪宗皇帝的暴毙,据说也和服药有关。
皇室的尊崇和扶持,让众多公主相继入道。高宗的女儿太平公主,睿宗的女儿金仙公主、玉真公主,玄宗的女儿万安公主、寿春公主,代宗的女儿华阳公主,德宗的女儿文安公主,顺宗的女儿浔阳公主、平恩公主、邵阳公主,宪宗的女儿永嘉公主、永安公主,穆宗的女儿义昌公主、安康公主等都曾入道为女冠,且基本上都是自愿出家的。
贵为天子之女,都舍身向道,则民间女子纷纷效尤自然在意料之中。据《唐六典》卷四载,当时全国宫观总数达一千六百八十七所,其中女冠观为五百五十所。在京师长安,就有*观(务本坊)、金仙观(辅兴坊)、玉真观(辅兴坊)、咸宜观(亲仁坊)等十来所大型女观。
这些女观对外开放,准许游人参观,甚至可出租房子给士子居住,这就为女冠们结识社会各界人士创造了条件。在这种环境下,一些年轻女冠与士子发生恋情乃是很自然的事情。这些身世经历不同寻常的、美貌而有文化的、有艺术修养又有风情的女道士们,会何等地令唐代的文士们心驰神往、梦魂颠倒啊!
到了晚唐五代,许多用词牌为《女冠子》、《天仙子》所填的词,便可见唐代女冠*之遗风,温庭筠《女冠子》有句云:“雪胸鸾镜里,琪树凤楼前”,“遮语回轻扇,含羞下绣帏”。又如韦庄《天仙子》句云:“露桃花里小腰肢,眉眼细,鬓云垂,唯有多情宋玉知。”都是非常香艳的句子。
唐代毕竟是我国封建社会中较为开放的时代,因而女冠们在社会交往方面还是享有较大的自由。当时不少诗人与女冠有过交游,并留下了一些酬赠诗篇。因为女冠行为浪漫,故唐宋时代诗人,常常作诗调笑挑动她们。唐白乐天《咏玉真观女冠》诗云:
绰约小天仙,生来十六年。玉山半峰雪,瑶水一枝莲。
晚院花留主,春窗月伴眠。回眸虽欲语,阿母在旁边。
宋代有女冠畅道姑,姿色妍丽,秦少游挑之不从,作诗曰:
瞳人剪水腰如束,一幅乌纱裹寒玉。飘然自有姑射姿,回首粉黛皆尘俗。
雾阁云间人莫窥,门前车马任东西。礼罢晓坛春日静,落花满地乳鸦啼。
而据专家考证,李商隐很多情诗估计都是写给女冠的,包括赫赫有名的《无题》。
女冠中的班头,或当推鱼玄机和李冶(季兰)二人。才女而兼女冠,这对唐代文士来说有着双重魅力。
鱼玄机,字幼微,一字蕙兰,长安人。性聪慧,好读书。及笄,补阙李亿纳为妾。夫人妒,不能容,亿遣隶咸宜观为女道士。工诗,其“风月赏玩之句,往往播于士林” (《唐才子传》)。后因笞杀侍婢罪被京兆尹温璋判处死刑,死时约二十七岁。不少官员文士想为她求情,但没有用。她留下四十多首诗,以“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的名句脍炙人口。
至于李冶,时人称许她“美姿容,神情萧散,专心翰墨,善弹琴,尤工格律”。年六岁时,作《蔷薇》诗说:“经时不架却,心绪乱纵横。”她的父亲看到了便叹息说:“此女聪黠非常,恐为失行妇人。”既长,入道为女冠,时往来剡中,与陆羽、刘长卿、释皎然等交往,刘长卿称之为女中诗豪。她的名气曾引起皇帝的注意,其《恩命追入留别广陵故人》诗即自叙说:“无才多病分龙钟,不料虚名达九重。”后因上诗叛将朱泚,被德宗捕杀。
掌故(7)
看来,这两位古代的美女作家,运气都不太好。
总体而言,受唐代思想开放之风的影响,道观并非清静之地。许多才貌出众的女冠,虽以修行为名,但在道观中自由交际,成为一种“交际花”似的人物。其中有些在身份的遮盖下,半为娼妓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
子弟之心最易变
——唐代人的媚术*
很多人以为古代的媚术都是女人用来讨好男人的,却不知道男人更是乐此而不疲。
今天去淘宝逛网店,逛来逛去,发现有一个“和缘合缘爱情和合符”的东东,楼主在帖子中的解释还挺专业——“在道教当中,所谓的符呢是用来调整气场的;也就是记号里面存储书符者意念,意念越强存储的时间就越久,释放出来的能量就越强,小者可以治病调心,大者可以消灾解厄。”
这个符呢,当然是古已有之,《唐书·棣王传》就记载有两个妃子争宠,一人无奈之下求助巫师,巫师就给了一道“和合符”,让她偷偷地放到丈夫的鞋底,从此丈夫就死心塌地地爱上她了。
当然,这只是媚术中的一种,不同时代也各自有其不同的特色。比如汉朝流行的是在“子日”洗澡,连王充的《论衡》都记载:“沐书曰:子日沐令人爱之。”可见这个风俗在当日的影响力了。随着本草学的发达,魏晋的文士们不唯编造伪书,还编造出一大堆的伪药。比如张华在《博物志》就说:“詹山帝女,化为薝草,其叶郁茂,其花黄,实如豆,服者媚于人。”
很多人以为古代的媚术都是女人用来讨好男人的,却不知道男人更是乐此而不疲。这里我们就根据敦煌出土的文书《攮女子婚人述秘法》谈一谈。这里的“攮”通“禳”,就是祈祷祝福的意思。
首先呢,关于已婚女子如何让丈夫回心转意,有四种办法哦:
第一:“凡令夫爱,取赤痒足,出夫脐处下看,即爱妇。”这是说,女方赤着脚,放在丈夫肚脐处抓痒,挠痒痒。
第二:“凡欲令夫爱敬,取夫人母(拇)指甲,烧作灰,和酒服之,验。”这是说将丈夫的大拇指甲,烧作灰,和着酒吞服下去。
第三:“凡欲令夫爱敬,妇人自取目下毛二七枚,烧作灰,和酒服之,验。”自己拔下十四根眼睫毛,烧作灰,和着酒吞服下去。
第四:“凡欲令夫爱,取户下泥五寸,即得夫畏敬。”把自家门户下方五寸范围的泥土取出来,就能赢得丈夫的爱。
那么男人要搞定自己中意的女人呢,则有七种方法,多出来三种了。
第一项:“凡欲令妇人爱敬,子日取东南引桃枝,则作木人,书名,安厕上,验。”
第二项:“凡欲令女爱,以庚子日,书女姓名,方圆,无主,即得。”
第三项:“凡男欲求女妇私通,以庚子日,书女姓名,封腹,不经旬日,必得。”
第四项:“凡男子欲令妇爱,取女头发,烧成灰,以酒和成服之,验。”
第五项:“凡男子欲求女私通,以庚子日,书上姓名,烧作灰,和酒服之,立即密验。”
第六项:“凡男人欲求妇人私通,以庚子日,取自身右腋下毛,和指甲,烧作灰。”
第七项:“凡欲令妇人爱,取苦扬和目下毛。烧作灰,和酒自服,即得验。”
看完了这些,大家会有重重的疑问,为什么祈祷的时候要用桃枝做木人,又为什么毛发、指甲、眼睫毛会成为*的道具呢?
老话说得好,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那么,媚术呢,自然也不是一天就可以形成的。关于桃枝辟邪,我们看很早之前的《山海经》就说道:
掌故(8)
东海度朔山有大桃树,蟠屈三千里,其插枝门东北曰鬼门,万鬼出入也,有二神,一曰神荼,一曰郁垒,主阅领众鬼之害人者,于是黄帝法而象上,驱除毕,因立桃板于门户,画郁垒以御凶鬼,此则桃板制也。盖其起自黄帝,故今世画神像于板上,犹于其下书右郁垒,左神荼,元日以置门户间也。
至于把桃枝做成木人呢,则是原始巫术中的一类,姑且名之为“模仿巫术”,以“木人”象征所心爱之人,对其暗中施法,改变对方的心意。我们在前面说过汉武帝时代曾经兴起一场大狱,根据《汉书》记载,他手下的酷吏江充收到线报,说是有人请巫师施展法术,诅咒汉武帝,于是“(江)充遂至宫,掘盅得桐木人,时生疾,避暑甘泉宫”。
又,根据《医心方》所辑录的《枕中方》上说:“五月五日,取东引桃枝,日未出时作三寸木人,着衣带中,世人语贵,自然敬爱。”
总之,以桃木作为道具,雕成木人,从而使得原来的诅咒魔法到了唐代摇身一变而为恋爱巫术,实际上是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当然了,也不一定非得用桃木,写过《世说新语》的刘义庆在他的另一本书《幽明录》上则记载了古代画家顾恺之是如何暗算自己搞不定的美女的——“顾长康在江陵,爱一女子,还家,长康思之不已,乃画作女形,着壁上,刺心,女行十里,忽心痛如刺,不能进。”
到了清代,在我们最熟悉的《红楼梦》里头,还有“模仿巫术”的乌云笼罩在贾府这一庞大的家族之上,事见第二十五回:“(马道婆)问赵姨娘要了张纸,拿剪子铰了两个纸人儿,递与赵姨娘,教她把二人的年庚写在上面,又找了一张蓝纸,铰了五个青面鬼,叫她拼在一处,拿针钉了,我在家中作法,自有效验的。”其结果是怜香惜玉的宝哥哥居然也会拿刀弄杖,寻死觅活,而女强人王熙凤则更了不起了,“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刀砍进园来,见鸡杀鸡,见犬杀犬,见了人,瞪着眼就要杀人”。搞得整个贾府是鸡犬不宁,人心惶惶啊。可见这模仿巫术用的不是地方的时候,那是霸道无比。
至于毛发、指甲、眼睫毛会成为*的道具,则是由另一种原始巫术“顺势巫术”所发展而来的,这种巫术注重人与人往的中介,并认为人和人能通过某一中介而加强彼此的联系。在古代中国人的观念里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可说是全民的共识,所以头发啊指甲啊,虽然很小,但却是很贵重的。我们不用上溯太远,仅摘录一下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上的说法:
发乃我血余,故能治血病,补阴,疗惊痫,去心窍之血。刘君安以己发合头悄等分烧存性,每服豆许三丸,名曰“还精丹”,令头不白。 (人部第五十二卷“乱发”条)
阴阳易病,用手足爪甲二十片,中衣裆一片,烧灰,分三服,温酒下,男用女,女用男。 (人部第五十二卷“爪甲”条)
既然头发啊指甲啊在严谨的医学家眼中,都能用来治病,那么处于热恋中的人将心爱人儿的头发、指甲、眼睫毛烧成灰下酒,并不是完全没有逻辑的一件事情。据报载,现代日本青年男子为了赢得女子的欢心,希望得到女人的头发,并将之与自己的头发系在一起,大有古风,实在是让人兴叹啊!
而在中国,最熟练运用头发、指甲来绑住自己“恋人”的,则是青楼的*。青楼又称“销金窟”,其中关键是能诱人沉湎其中,纸醉金迷,花天酒地,而不愿离去。那么仅仅依靠色相和才艺,未必完全行得通,清朝青心才人《金云翘传》就总结出七种方法,分别是七个字“哭”、“剪”、“刺”、“烧”、“嫁”、“走”、“死”,其中“剪”、“刺”、“烧”倒是值得表上一表: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掌故(9)
……
二曰剪。客人住久,他有意恋我,我此时就要定计以结其心。恐怕别家见他替你合得好,引他去跳槽。朋友们见你二人相好,拆你们的风月,与他同剪香云,结为一处,分缚二臂,为结发之意……
三曰刺。两情既洽,必用一事以锁其心。不然子弟之心最易变……如今要用个重手法去拿他:或在两臂下,或在脚股上,或忽于脚板底下,以花针刺亲夫某人在上,以墨涂了,使他见之以为你情独厚,他必堕术中,死心塌地在你身上。他若去了,后来别客看见,想道某人不知怎样待他好,他所以如此恋他,又必多方加厚于你,欲夺前人之爱。你就可因而行计,攒眉哭告道:“某人在我身上费过多少银子,怎么用情,怎么好人,怎么知趣,我不曾报得他。”言罢,掉下几点假泪。不由此人心中不转,要绰趣,自肯用钱了。
四曰烧。烧乃是苦肉计。如今的子妹刁钻,子弟也乖巧。要得他的欢心,赚他的钱钞,没有迫切动人心锁人意的法,哪能笼得他堕入个中?只得用下这苦肉计,替他双双罚誓,男不变心,女不二念,若有反复,神天共殛。两人同炙,第一穴替第一等心上人,恩情最厚者灸,名曰“公心中愿”。两人解开怀,肚皮合肚皮,胸前对胸前,以香灸之。第二两头相并而灸,名曰“结发顶愿”。第三我左手合他右手臂灸,名曰“联情左愿”。第四我右手合他左手臂并灸,名曰“联情右愿”。第五我左股合他右股同灸,名曰“交股左愿”。第六我右脚合他左脚并灸,名曰“交股右愿”。当时曹操八十三万人马下江南,被黄公复一个苦肉计断送了。希罕世上这些蠢男子,不曾替他好,他尚且在人前卖弄某子妹替我好,你真替他烧香疤,他就破家荡产,卧柳吞花,死也不悔了。
……
哈哈,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觉得似曾相识呢。
从唐人的*说开去
——唐代的*文学《游仙窟》和《大乐赋》
以文坛领袖之尊、之号召力写*文学,在中国礼教社会可能是特例,也只能是发生在唐朝了。
如果不是古典文学的研究者,很少有人知道《游仙窟》这篇小说。这篇小说很短,和其他的唐传奇不一样,它的故事不够曲折,甚至可说是简漫,作者好像随意地去写,所以行文一点也不拘束。那么这个《游仙窟》讲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的故事。
故事的原型是从汉魏以来就流行的,一个游历的男子,遇见漂亮的女仙人,然后彼此吸引,共度一夜良宵之后,以凄然的心境作别。后来更多的是书呆子深宵独坐,绝代佳人从天而降,不是仙女就是狐狸精,要不然,就是女鬼了。(唉,这样的好事本人从来没有遇见,我可是天天写到凌晨哦,郁闷啊!)
我在这里勉强将故事分成三段:第一段写文成初入“神仙窟”,与十娘五嫂相见;第二段写文成与十娘五嫂等登堂燕宴,游园校射;第三段写文成入室,与十娘合欢,一夜之后,即行分别。虽然是“只写得一次的*,一回的恋爱,一夕的欢娱,作者却用了千钧的力去写”(别误会,这不是我的评价,而是郑振铎先生所言)。
这个故事的作者,名字也叫张文成,可见古代作家意淫起来,和现代作家并没有什么两样。
€犝盼某墒窃蛱煳浜笫比耍喧|,文成是他的字。他的文名是很高的,应科举的时候,员外郎员半千谓人曰:张子之文,犹青铜钱,万选万中。时号“青钱学士”。 而《旧唐书》更记载:“天后朝,中使马仙童陷默啜,默啜谓仙童曰:‘张文成在否?’曰:‘近自御史贬官。’默啜曰:‘国有此人而不用,汉无能为也。’新罗、日本东夷诸蕃尤重其文。每遣使入朝,必重出金贝以购其文。其才名远播如此。”他的著作还有《朝野佥载》、《龙筋凤髓判》等,但影响都不大。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掌故(10)
《游仙窟》么,从唐朝之后就失传了,直到“五四”的时候,居然从日本发现了旧抄本,并且发现这本书对日本文学的影响还很大,日本学者盐谷温在《中国文学概论讲话》中甚至称之为“日本第一*”。
既然有了一个“淫”字,我们不免要从文本上检阅一下,这本书到底有多黄了。我运用我二百五十度的近视眼,拼命地找,终于找到了最黄色的一段——
于时夜久更深,情急意密。鱼灯四面照,蜡烛两边明。十娘即唤桂心,并呼芍药,与少府脱靴履,叠袍衣,阁幞头,挂腰带。然后自与十娘施绫被,解罗裙,脱红衫,去绿袜。花容满面,香风裂鼻。心去无人制,情来不自禁。插手红,交脚翠被。两唇对口,一臂支头。拍搦奶房间,摩挲髀子上。一啮一快意,一勒一伤心,鼻里酸庳,心中结缭。少时眼华耳热,脉胀筋舒。始知难逢难见,可贵可重。俄顷中间,数回相接。谁知可憎病鹊,夜半惊人;薄媚狂鸡,三更唱晓。遂则被衣对坐,泣泪相看。€?
读者们读完了,可能要失望了,就这么完了?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是中国的第一部“*“,它的含蓄是很自然的。毕竟这本小说不像后世明清禁书诸如《灯草和尚》之类,完全以*读者的情意为第一要义。虽然没有“止乎礼”,但是到底是“发乎情”的。
除了《游仙窟》之外,最值得注意的唐朝*文艺作品则是《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这个赋是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写的。他的“ 文笔有兄风,辞赋尤称精密,文士皆师法之”(《旧唐书》),可见是当时的文坛领袖。而以文坛领袖之尊、之号召力写*文学,在中国礼教社会可能是特例,也只能是发生在唐朝了。当然,他的品行评价似乎也不高,《太平广记》卷二八二有《灵异记》一则,记行简生魂为祟,且称之为“小魍魉”,这自然不是什么好称呼,估计可能和他写这篇赋脱不了干系吧。
这篇赋呢,竟可说是演绎“房中术”的赋体作品。大抵而言,中国文学作品自《诗经》以来有个传统,就是描写*冲动的不少,但是直接深入地描写性行为就很少了,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思无邪。当然了,我们也不能指责儒家学派掩耳盗铃,对性行为采取含蓄的表达方式,往往会增益男女双方的感情,这可是大多数谈恋爱的男女的选择,把这个也怪到孔夫子头上,那就不应该了。
这里,我们不妨把《大乐赋》之前历代文艺作品最*的章节罗列一下: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诗经·郑风·狡童》)
女乃弛其上服,表其中衣,皓体呈露,弱骨丰肌,时来亲臣,柔滑如脂。(西汉·司马相如《美人赋》)
艳艳金楼女,心如玉池莲。持底报郎恩,俱期游梵天。 (南梁·萧衍《欢闻歌》)
看看,即便到了号称*文学泛滥的南梁,也少有用*裸的笔触去自然写实描写性行为的,而是一直在*冲动上打转,然后到了最后关头,就戛然而止了。
而《大乐赋》呢,不但直接,而且多次引用《素女经》、《洞玄子》等房中书中专业术语,为自己描写的各式各样的性行为进一步铺彩摛文。这些描写即便在今天,把它翻译成白话文的时候,也是相当相当有冲击力的,不是一般的震撼啊。书包网 www.61k.com
掌故(11)
而且这篇赋几乎讨论了*的男女的所有形态,有夫妻*,有偷情男女,有宫廷,有野合,有旅客,有僧尼,即便是同性恋也秉笔直书,一点顾忌也没有的放肆,对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以及不同场合的男女欢情淋漓尽致地描写,从而使它成为前无古人的淫艳文学之最。更难得的是这篇赋的语体很活泼,像“姐姐哥哥”之类的俗语用起来一点也不以为意。
那么为什么只有到了唐代才会出现这么黄色的作品呢?这个估计还得从唐代的社会风气说起。前面说过了,唐代的上层社会很是*,就以杨贵妃一家而言吧,其族兄杨国忠出使逾年,其妻在家却身怀六甲,杨却不以为意,甚至代妻子解嘲,说是夫妻情深所致。至于民间呢,我们不妨看看唐人笔记中的两个小故事:
维扬万贞者,大商也,多在于外,运易财宝以为商。其妻孟氏……独游于家园,四望而乃吟曰:“可惜春时节,依然独自游。……忽有一少年,容貌甚秀美,逾垣而入,笑谓孟氏曰:“何吟之大苦耶?”……自是孟氏遂私之,挈归己舍。…… (《潇湘录》)
冉遂者,齐人也,父邑宰。遂婚长山赵*。遂既丧父,又幼性不惠,略不知书,无以进达,因耕于长山。其妻赵氏,美姿质,性复轻荡。一日独游于林薮间,见一人衣锦衣,乘白马,侍从百余人,皆携剑戟过之。赵氏曰:“我若得此夫,死亦无恨。”锦衣人回顾笑之。左右问赵氏曰:“暂为夫可否?”赵氏应声曰:“君若暂为我夫,我亦怀君恩也。”锦衣遽下马,入林内。既别,谓赵氏曰:“当生一子,为明神,善保爱之。” (《太平广记》卷第三百六)
两个故事虽然细节有异,但是唐代妇女偷情表现出来的大大咧咧漫不经心,倒是如出一辙。这自然是当时的风气使然了。
五女一男嬲戏不休
——唐代的春宫秘戏图
明清时的很多春宫画都是用作嫁妆的一部分,仅仅按照现在的标准视之为*作品是不恰当的。
既然谈到*文艺,就不能不谈谈春宫图了。毕竟和文学相比,图画更直观更直接,也更能够刺激感官。那么为什么在宋代以前,各种历史资料上关于春宫画的信息很少呢?这里面大致有如下几个因素。
一是春宫图总是不公开的,除非是一些很荒淫的帝王贵族,为了追求极端的刺激,才会去制作。
二是文字的传播总是比图画容易一些,毕竟春宫画不是什么人都能画的,需要技巧娴熟的画师。
三是即便有画师愿意画,中国到了东汉才出现纸张,更要到五代才发明雕版印刷术,这点也影响了春宫图的传播。
按照明代文人沈德符《敝帚斋余谈》上的说法:
春画之起,当始于汉广川王画男女交接状于屋,召诸父姐妹饮,令仰视画。及齐后废帝于潘妃诸阁壁,图男女私亵之状。……至隋炀帝乌铜屏,白昼与宫人戏,影俱入其中。唐高宗“镜殿”成,刘仁轨惊下殿,谓一时乃有数天子。……至武后时,遂用(镜殿)以宣淫。杨铁崖诗云:“镜殿青春秘戏多,玉肌相照影相摩。六郎酣战明空笑,队队鸳鸯浴饰波。”……而秘戏之能事尽矣。后之画者,大抵不出汉广川齐东昏之模范,唯古墓砖石中原此等状,间有及*者,差可异耳。
可见这些春宫画的载体要么是墙壁,要么是屏风,要么是镜子,都不具备便携性、移动性,自然传播的效能也就有限了。
掌故(12)
如果非要追溯一下画在纸上的春宫图,那么东汉张衡的《同声歌》大致透露出一些信息来。张衡是个科学家,发明过地动仪,又是个文学家,写过《二京赋》、《归田赋》。《同声歌》全诗是这样的——
邂逅承际会,得充君后房。情好新交接,恐栗若探汤。
不才勉自竭,贱妾职所当。绸缪主中馈,奉礼助蒸尝。
思为莞席,在下蔽匡床。愿为罗衾帱,在上卫风霜。
洒扫清枕席,芬以狄香。重户纳金扃,高下华灯光。
衣解巾粉御,列图陈枕张。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
众夫所希见,天老教轩皇。乐莫斯夜乐,没齿焉可忘。
根据诗歌的内容,我们倒不难推想,这是一个女人诉说自己花烛之夜的经历和感受。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三句——“衣解巾粉御,列图陈枕张。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众夫所希见,天老教轩皇。”
这个“列图”到底是列的什么图呢?不好说,虽然一直以来就有人怀疑是“列秘戏图也”,但是到底没有像样的资料支撑。好在今天我们能看到公元984年日本人丹波康赖收集中国隋唐以前医学典籍所撰成的《医心方》,上面收录的《素女经》中,描述有素女向黄帝讲述了至少二十四种不同的*姿势和体位。由此可见张衡笔下的女子,在洞房之际,和夫君一同观览的正是春宫图。
这位兼具科学家之观察力和文学家之感性的天才留意到春宫图的存在,为我们留下了第一手资料。作为印证,他还在自己的另一篇赋《七辩》中,留下这样一段句子——“假明兰灯,指图观列,蝉绵宜愧,夭绍纡折,此女色之丽也。”
从《同声歌》可以看出,在汉时有可能以春宫图给新娘做嫁妆,以指导夫妻性生活,所以后世也把春宫图称为“女儿图”。我们在这里不妨看一下《聊斋》里头的小故事——
有一个叫郎玉柱的书痴,嗜书如命,昼夜研读,无间寒暑。结果到了三十多岁还没有老婆。他总是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何忧无美妻乎?”果然有一天,从书中出来一个绝世美女,真的就叫颜如玉。两人枕席间亲爱备至,郎玉柱却不懂得如何*,以至于郁闷自己为什么没有孩子,颜如玉笑道:“君日读书,妾固谓无益。今即夫妇一章,尚未了悟,枕席二字有工夫。”
这里我们再看另外一个例子,就是清代李渔所写的《*》,在书中,未央生因为妻子玉香从小受到正统的教育而在*上表现得极为冷淡,因此决定借助春宫画——
未央生见她没有一毫生动之趣,甚以为苦,我今只得用些淘养的工夫,变化她出来。明日就书画铺子中,买一幅绝巧的春宫册子,是学士赵子昂的手笔,共有三十六幅,取唐诗上三十六宫都是春的意思,拿回去,典与玉香小姐一同翻阅,可见男女*这些套数,不是我创造出来,古之人先有行之者,现有程文墨卷在此,取来证验。
玉香初次接触春宫画册,马上面红耳赤,立刻要让丫环拿去烧了。后经未央生一再解释说明,玉香再次观看起来——
玉香看到此处,不觉骚兴大发,未央生又经过一页,正要指与她看,玉香就把册子一推,立起身来道,什么好书,看得人不自在起来,你自己看,我要去睡了。
可见,*这种事情,有些人可能比较迟钝,有赖于性教育。古代不像现在这样可以在网上获得性教育片子,所以春宫图在这方面发挥的功用不可忽视,不然就不能解释为什么明清时代留下来好多春宫画,都是用作嫁妆的一部分了。 仅仅按照现在的标准把古代的春宫图视为*作品是不恰当的。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掌故(13)
到了唐代呢,流行的房中术的图书中很多就配上各种各样的*姿势的插图,如《大乐赋》就提到了插图本的《素女经》。不过这些图片经过战乱和漫长的岁月,一张也没有留下来。不过我们还是能通过一些后世文人笔记,找到唐代春宫画的蛛丝马迹。
晚明的大画家和大收藏家张丑,一次偶然在太原王氏大姓之家中,见到了唐代著名画师周昉的《春宵秘戏图》,这张图失传已久,此时重现人间,自然让他喜出望外,欣喜欲狂,当即以重金购得,并在自己所著的《清河书画舫》写下跋记:
乃周景元所画,鸥波亭主(元名画家赵孟,擅长春宫画)所藏。或云天后,或云太真妃(杨贵妃),疑不能明也。传闻,画画妇女,多为丰肌秀骨,不作纤纤娉婷之形。今图中所貌,目波澄鲜,眉妩连卷,朱唇皓齿,修耳悬鼻,辅靥颐颔,位置均适。且肌理腻洁,筑脂刻玉,阴沟渥丹,火齐欲吐,抑何态浓意远也!及考装束服饰,男子则远游冠、丝革鞋,而具帝王之相。女妇则望仙髻、绫波袜,而备后妃之容。姬侍则翠翘束带,压腰方履,而有宫禁气象!种种点缀,沉著古雅,非唐世莫有也!
夫秘戏之称,不知始于何代。自太史公撰列传,周仁以得幸景帝入卧内,于后宫秘戏而仁常在旁。杜子美制宫词,亦有“宫中行乐秘,料得少人知”之句,则秘戏名目其来已久,而非始于近世耳。
按前世之图秘戏也,例写男女二人相偎倚作私亵之状止矣,然有不*道者,如景元创立新图,以一男御一女,两小鬟扶持之;一侍姬当前,力抵御女之坐具;而又一侍姬尾其后,手推男背以就之。五女一男嬲戏不休,是诚古来图画所未有者耶。
这个跋记可以说透露的信息是多重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唐代大画家周昉,他是处于盛唐、中唐时期长安最著名的宗教、人物画家。初学张萱,后自创风格,善画浓丽丰肥的仕女,又极能*,传说郭子仪的女婿赵纵请周昉与韩幹为其各画一肖像,并挂于室,郭的女儿观后答称:周昉画出了赵郎的“性情笑言之姿”。而他的佛教造像,如“水月观音”等在当时即被奉为样板, 曾称“周家样”。
他极喜爱画女人,画她们弹琴、调琴,托腮、静思,千姿百态,栩栩如生。他的仕女图,“画子女为古今之冠”(唐·朱景玄《唐朝名画录》),以至于晚唐的仕女画家们几乎都处于墨守“周家样”的阶段,可以说在晚唐的仕女画坛上,他是技压群雄。
这样一位绘画大师不以画春宫图为耻,可见当时的风气了。更值得注意的是,周昉的春宫画在继承中有发展,由单纯的一对男女*发展到五女一男的*,更是题材上的一大跃进。
大大是同,小小有异
——《洞玄子》里的鱼水之欢
《洞玄子》对于仿生学在*中的运用,可谓是将古代*的体位研究臻于顶点了。
素女可是说是黄帝最著名的对手之一,在老百姓的心中,她的名气甚至要超过蚩尤和炎帝了。
所谓高峰之下,必有低谷,这个道理如果你天天炒股票肯定知道,呵呵。不过话说回来,世间万事万物的发展规律也大致如此,中国的性学在两汉魏晋时代抵达巅峰之后,下来的隋唐两朝,没有太多的长进。
这个时代影响最大的房中术典籍应该是《素女经》。这本书目前也不全,里面的房中术术语相比较以前,可以说是全部改头换面了,比如最古老的房中概念“八益七损”,大家要想有个直观的对比,不妨看看下面两个表格:
掌故(14)
那么这些术语名字不同,意思上呢?我可不愿意糊弄我的读者,直接说吧,变化不大。《洞玄子》的作者也很老实,就直接说在他们的这个时代,房中术已经是“大大是同,小小有异”。既然理论上短期内难以跨越,那么就只能在房中实战方面说得更加具体了。
我们先来看《素女经》上提到的九种*姿势,又称之为“玄女九法”:第一曰龙翻,第二曰虎步,第三曰猿博,第四曰蝉附,第五曰龟腾,第六曰凤翔,第七曰兔吮毫,第八曰鱼接鳞, 第九曰鹤交颈。
以上九种姿势的描述,既精简又明白,对后世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很多*都借助这些术语,当然,有时候“虎步”异变为“虎行”,“鱼接鳞”为“鱼游”,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出自于《素女经》。
*的各种姿势体位,虽然可以使得性生活变得更加的刺激和神秘,从而增进男女双方的感情,不过花样太多了,也未必有什么用处。现代的性学专家根据临床数据,认为*的过程中不宜频繁变换体位。而中国的古人,显然在这方面进入了误区,下面我们可以看到在《洞玄子》一书中,*姿势是如何一下子暴增到三十种的。
关于《洞玄子》,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资料太少,但是这本书的源流,却很容易判断,作者自己都交代说:“至于玄女之法,传之万古,都具陈其梗概,仍未尽其机微。余每览其条,思补其阙,综习旧仪,纂此新经。”
《洞玄子》一书中,有句话值得再三品味,他说:“夫天生万物,唯人最贵。”说出这样的话,就证明了这个时代的房中术和以往的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差别。在以往的房中术中,天道比人道重要得多,绝对不承认男人*的目的之一是生理上的满足。那些房中术中确实也很注意性兴奋度、性高潮,但是多数着力在女性的刻画上,最明显的莫过于《素女经》上的“玄女九法”,反复提到“女快”,至于男人么,好像不过是个无知无觉的人肉打桩机。
絮絮叨叨地说了那么多,下面就转入正题了,按照《洞玄子》自述:“考覆交接之势,更不出于卅法,其间有屈仲俯仲、出入浅深,大大是同,小小有异,可谓括囊都尽,采拉无遗。余遂象其势而缘其名,假其形而建其号。”
这三十法分别为:叙绸缪、申缱绻、曝鳃鱼、麒麟角、蚕缠绵、龙宛转、鱼比目、莺同心、翡翠交、鸳鸯合、翻空蝶、背飞凫、偃盖松、临坛竹、鸾双舞、凤将雏。海鸥翔、野马跃、骥骋足、马摇蹄、*腾、玄蝉附、山羊对树、昆鸡临场、丹穴凤游、玄溟鹏翥、吟猿抱树、猫鼠同穴、三春驴、九秋狗。
从《天下至道谈》中的“十势”,到《素女经》中有“九法”,再到《洞玄子》的“三十法”,所谓“象其势而录其名,假其形而建其号”。《洞玄子》一卷,对于仿生学在*中的运用,可谓是将古代*的体位研究臻于顶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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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文字的旅程
文字的旅程
作者/肆吨雪
我背着文字的框篓,在岁月里蹒跚,拾遗着一路上旖旎风光;品味着文字道路上独处的妙处;记录生命曾赋予的每一次感动。
用文字放飞童年的梦想,酝酿少年的张扬,诠释中年的成熟。用横竖撇捺叠加岁月的枝叶,刻画和临摹生命的沧桑旅程。
平仄的字句和跳跃翻腾的标点组成文字的每一道风景。或仰慕高山的巍峨,或凝视溪流的潺潺,或感叹风云的翻涌,或伤怀西风的残卷。
文字是有毒的。是心灵的桎梏,也是情感的呼吸。当一阕阙唐诗宋词、清韵元曲化作文香潆洄时,那泛黄文字成为历史的祭奠和岁月的尘灰,和心情一起埋葬成为传承。(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喜欢散文的飘逸、诗歌的随性。喜欢现代文学的个性发挥,不拘于形式的机械和古板。用文字的神韵和内涵,独自斟酌每一种岁月馈赠的沉醉。
我不懂文学,只是倾述和记录一种心情和剪影,用文字的真实去感动自己和周围的每一个人,用生命的沟沟坎坎去拼凑人生的行程和往事的缅怀。
文字如人,是心灵深处的蔓延,思想的粒子,我会在每一篇文章里浅唱和感怀,咀嚼人世的悲欢离合,泅渡生命的原本色彩。
把生命的每一道旅程碾成诗文,用风雨雕琢 ,感触汇集成海,博纳百川。让文字固化成历史的月岩,沉积成生命的溺爱。
三 : 读书旅程
有些人认为读书没有什么好的,读与不读没有区别。其实,读书是有好处的。例如:读书可以拓宽你的知识面,了解更多课本以外的知识。以后的社会只能用知识去竞争,而课本里的知识仅仅就是一粒沙子,有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还有读书可以陶冶你的情操或提高你的素质。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读一本能让你开心的书,在失败是读一本鼓励你重新站起来的书……这样看来,读书是件多么好的事情啊。
明白读书有好处固然是重要的,但还是有一些人觉得读书很难而继续排斥读书。其实,只要你用心,书是很好读的。如果你刚刚开始读书不要在乎速度,只要慢慢地细细地品位其中优美的语言和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坚持这样读书,你一定回发现书是很好读的。不要买来书翻两页就把它置之高阁,然后让它落上几层厚厚的尘土,等到非常脏了就把他扔掉。假如你这样读书,就不会发现书是很好读的了。只要你心里想着“坚持“,相信你会喜欢上书的!
虽然知道怎样读书了,但还要有选择的读,要读好书。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对自己没有益处的书上,那是不值得的。有些书读了会适得其反,我们好远离那些书。我觉得我们要选择能拓宽我们的知识面,陶冶我们的情操,丰富我们课余生活的书。读好书,是读书的最关键。
只要知道读书好,然后明白书好读,再有选择的读好书,你就回从沙漠走向绿洲,找到人生的宝藏,开启你的读书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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