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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毕业申请-新疆2016年下半年自考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4 所属栏目:湖北省自考电子档案

一 : 新疆2016年下半年自考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通知

导读:新疆2016年下半年自考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通知已经公布,上半年申请毕业的5月25日至6月25日,下半年申请毕业的11月25日至12月25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毕业条件

1、政治思想经组织鉴定符合要求。

。www.61k.com)

2、考完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3、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实验、实习、上机实习、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并取得合格成绩。

4、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5、申请办理护理学专业(专、本)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

考生根据上述条件判断能否毕业后,向所在地(州、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二、办理毕业手续注意事项

1、每年5月底和11月底考生在地(州、市)自考办所规定时间内申请毕业手续,领取毕业相关材料。考生在规定时间里未申请毕业手续,请在下次办理的时间办理。

2、考生须提供本人所有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若有遗失或信息不一致的,由原发证单位补办或出具相关证明。

3、《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和《毕业生信息卡》是重要的毕业生信息档案材料。考生本人应认真填写(涂)《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毕业生信息卡》。如何填写(涂)《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毕业生信息卡》,请参照“新疆自考在线”网站 “考籍管理”栏目里的填写(涂)说明。

4、考生在所填(涂)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和《毕业生信息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全称及毕业层次等必须准确无误。这些信息将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注册系统打印到毕业证书上,如有错误,自行承担后果。

5、《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中的单位政治思想鉴定栏,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会助学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6、根据有关免考规定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须出具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的专用章。

7、办理本科毕业证者,需将前置学历(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同交给所在地(州、市)自考办。

前置学历为军事院校毕业证书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8、有关申请办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说明在“新疆自考在线”网站的“考籍管理”栏目里,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自考学历的简要说明》。(注: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必须在:上半年申请毕业的5月25日至6月25日,下半年申请毕业的11月25日至12月25日)。

9、每年6月和12月是自治区自考办办理毕业手续时间。

10、以15位身份证号申请毕业的考生,按国家毕业生注册系统自动进行升位,在出身年月前补19,最后一位补0.毕业证书一经颁发,不予换发。

三、领取毕业证及相关说明

1、考生须在地(州、市)自考办或申请毕业单位所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一份由地(州、市)自考办永久保存,另一份考生需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2、毕业证书查询:考生或相关单位(部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学历,在该网站进行学历认证是有偿服务。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的半年内,须在学信网上验证毕业信息(网址在毕业证背面)。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跟发放毕业证书的地(州、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可参考 “新疆自考在线”网 “考籍管理”栏目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自考学历的简要说明》。

新疆2016年下半年自考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通知

二 : 湖北省201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网上申办毕业证须知

201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网上申办毕业证须知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日期:2011-5-9

一、申办时间

2011年上半年我省自考毕业证实行网上办理,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

1.毕业生网上申报

(1)考生注册时间:5月23日~6月1日

(2)信息确认时间:6月1日~6月3日

2.毕业证网上审核、验印时间:6月7日~7月20日。[www.61k.com]

二、办理范围

面向社会和系统开考专业考生及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考生。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毕业: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4.课程免考、顶替及转考符合规定。外省转考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5.对有考试违规记录者,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6.申请专、本科同时毕业的专本连读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仅限于同一主考院校同一专业。

四、考生申请毕业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身份证原件县(市、区)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2.PVC卡12位号准考证(专本套读同一准考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并由档案所在地签章);

3.全部《课程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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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两寸蓝底登记照片两张(要求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要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及姓名;

5.更改姓名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请毕业,但必须在申请表的补充说明处说明,同时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

6.申请独立本科段毕业的考生,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www.61k.com]

备注:考生在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到疑问,可在5月23至6月1日的9:00至17:00拨打电话(027-68880321)进行咨询。

附件1.《湖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网上注册细则》

附件2.《湖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网上注册流程图》

附件1.

湖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网上注册细则

2011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实行网上注册,为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准确性,现制定网上注册实施细则。

第一条 湖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申报采取互联网注册方式。注册时考生凭准考证、姓名、身份证登录网站后注册用户,并在网上自行录入核实本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在省自考办规定的资格确认时间内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确认申报资格、办理信息确认、电子摄像等手续。

第二条 自学考试毕业生申报类别分为面向社会、面向部分系统、助学班三大类。其中面向社会、系统分为专科、独立本科(专升本)两个层次;助学班分为专科、独立本科(专升本)、本科(高起本)三个层次。

第三条 毕业生网上注册适用于面向社会、部分系统开考专业(非停考专业)考生、2000级(含2000级)以后助学班考生,以上范围外的考生请直接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现场注册。

第四条 毕业生可采取两种方式申报

1.考生登录到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hbea.edu.cn)的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系统后,按网页提示自行核实录入有关信息。

2.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信息确认点现场注册,考生填好表后交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帮助录入。

第五条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管理系统申请毕业。首次登陆系统的考生,先按要求进行注册,取得有效用户名和密码;已经注册的考生,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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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考生必须记住本人的个人密码、注册帐号、申报编号,以便在确认申报资格时修改本人的资料及查询毕业证办理结果。(www.61k.com)

第七条 考生网上核实基本信息,如果系统记录不完整、不准确,则按步骤进行修改并确认(准考证、姓名和考生类别除外)。

第八条 考生核对考试成绩一览表,如果系统显示“计算机预审通过”——可申请毕业,则打印《毕业生申请表》并签名;如果系统显示“计算机预审未通过”,考生需自行核对系统提示的剩余课程,如果上述课程存在课程顶替,或计算机系统记录不完整的情况(系统中历史成绩缺失或不符合),仍可继续申请毕业,并打印《毕业生申请表》,提供相关成绩的课程合格证书,到现场确认时予以核实;否则,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第九条 现场信息确认可由考生本人或代理人办理。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或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毕业生申请表》、课程合格证、彩色蓝底(两寸)登记照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现场确认申报信息。更名换姓的考生须同时出具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办理完毕后,考生本人或代理人须在《毕业生申请表》上签字,并留存《毕业生申请表回执单》,遗失不补。

第十条 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办证进程,了解办证过程中有关事宜,也可以通过网上向各级自考办提问。 第十一条 毕业生注册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以考生签名确认的信息确认单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2.

湖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网上注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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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07年湖北自考毕业证22日起网上办理

   6月4日申报结束,期间系统24小时服务。 

    昨日(14日),记者从湖北省考试院获悉,自考生毕业证网上申报工作从5月22日零点开始到 6月4日结束,期间,网上申报系统24小时服务。

    据了解,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网站了解拟毕业的专业目录,核实成绩及其他基本信息,打印《毕业生申报表》并签字确认;然后凭准考证、单科课程合格证、《毕业生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彩色蓝底2寸照片两张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现场确认申报信息。

    外地工作的考生在网上进行毕业证申报后,应打印《毕业生申报表》并签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代办确认手续。但毕业证办理过程中,如出现信息有误导致毕业证不能正常办理,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现场确认前,请认真核实毕业证申报信息。

    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到疑问,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2007年湖北省自考毕业证网上申报要点提示及流程”,或在5月22至6月4日的9:00至16:30拨打电话(027-68880321)进行咨询。

四 : 07年湖北自考毕业证可网上办理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今年上半年我省自考毕业证网上办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今年上半年,包括武汉在内的我省部分自考生的毕业证将实行网上办理。

    去年底,我省研制了自考毕业生网上注册、审档系统,并于今年初在我市试点成功。今年上半年,我省将扩大自考网上办理毕业证试点,试点范围是,全日制高等自学考试高校助学班考生;武汉、黄石、宜昌、鄂州四城市面向社会开考地区考生;湖北省农业厅面向系统开考单位考生。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我省部分自考毕业证网上办理分为毕业生网上申报和毕业证网上审核、验印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考生注册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4日,信息确认时间为6月1日至6月6日;第二阶段毕业证网上审核、验印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5日。省考试院提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注册申报,以及到个人档案所在地自考办现场确认申报信息。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信息确认点现场注册,考生填好表后交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帮助录入。

    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可通过网络查询办证进程,了解办证过程中有关事宜,也可在网上向各级自考办提问。网上注册细则、毕业生档案材料送交时间安排等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

五 : 2016年下半年河北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知

导读:2016年下半年河北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时间为11月20日至25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我省自2016年上半年起申请毕业政策有所调整,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摘要。

(www.61k.com。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第一步:考生本人现场注册。

(未注册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

办理时间:11月20日至25日(8:30——11:30,14:00——17:30)。

第二步:考生网上申请。

(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http://z网站申请毕业)

办理时间:11月20日至25日(8:00——22:00)。

第三步:考生本人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办理时间:11月20日至25日(8:30——11:30,14:00——17:30)和11月26日(8:30——11:30)。

第四步:查看毕业电子比对结果。

(登录http://z网站“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公布时间:12月1日17:00

二、申请毕业业务必须考生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四、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方式进行学历核查。

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应在12月30日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请考生及时准备有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

【拓展阅读】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一、为什么需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报考河北省自学考试,在网上申请毕业(或使用“学历证书”申请免考)时,系统使用考生自考考籍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及其它信息通过“学信网”在线查验其“学历证书”信息。

在线查验未通过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认证费用自理)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辅证学历证书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为河北省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二、“学历证书”无法通过在线查验的几个主要原因

(一)考生自考考籍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与“学历证书”在“学信网”注册身份证号码、姓名不符。

(二)考生网上申请毕业时填报的“学历证书”信息有误。

(三)“学信网”不提供查询的“学历证书”信息。

三、《学历认证报告》信息中出生日期(含身份证号码)信息与自考考籍的出生日期(含身份证号码)信息不一致的,需按不同情况增加提交以下材料:

(一)“学历证书”标明出生日期与自考考籍的出生日期一致的,提交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标明出生日期与自考考籍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毕业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二)因身份证号码变更造成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带有变更前信息的毕业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县级公安机关署章的、公安部统一制式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认证报告》中姓名信息与自考考籍的姓名信息不一致的,需增加提交以下材料:

(一)《学历认证报告》中姓名信息与自考考籍的姓名信息为“现用名”、“曾用名”关系的

提交标明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标明曾用名的户籍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信的曾用名不得为后期手写填加。

(二)《学历认证报告》中姓名信息有误的

“学历证书”标明姓名与自考考籍姓名一致的,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标明姓名与自考考籍姓名不一致的,提交毕业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姓名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五、《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机构(部分):

(一)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

电话:010-****2257

网址

(二)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东辅楼106室

电话:0311-****5710,66005712

传真: 0311-****5712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详询以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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