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2018年起全国内使用 国五汽油标准发布
[61阅读 新闻]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下文简称国五车用汽油标准)。据悉,符合这项标准的汽油会在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点击了解国五车用汽油标准详情)
相比第四阶段标准,国五车用汽油标准降低了硫、锰和烯烃的含量,调整了蒸汽压和牌号,增加了密度限值。而新标准的发布及未来的实施将有助于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改善空气质量有直接帮助。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对于使用国五车用汽油后的预期,新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可分别减少25%和80%,在用车的排放整体上可减少10%-15%。
据悉,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油降低了硫的含量,它是车用汽油中最关键的环保指标,由第四阶段的50ppm降为10ppm,降低了80%;锰含量指标限值由第四阶段的8mg/L降低为2mg/L;冬季蒸气压下限(影响汽车发动机冷启动性能)由第四阶段的42kpa提高到45kpa;夏季蒸气压上限由第四阶段的68kpa降低为65kpa;烯烃含量由第四阶段的28%降低到24%。
由于降低硫、锰含量会引起辛烷值减少,由于高辛烷值资源不足,结合我国炼油工业的实际,将第五阶段车用汽油牌号由90号、93号、97号分别调整为89号、92号、95号,而目前像北京地区已经提前使用了符合国五车用汽油标准的油品,以北京为例,更换更高标准的油品后对于成品油价格也有所影响,那么编辑认为,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8年1月1日起于全国范围内实施后可能也会有一定幅度上涨。(文/61阅读 兴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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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238-2007
备案号:20999-2007
北京市地方标准
车用汽油
前 言
本标准第3、4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是在DB11/ 238-2004《车用汽油》的基础上,考虑到已经实施和将要实施的更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对DB11/238-2004进行修订。
本标准代替DB11/ 238-2004《车用汽油》。DB11/ 238-2004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本标准与DB11/ 238-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车用汽油牌号由“90号,93号,95号”修改为“90号,93号,97号";
— 增加车用汽油中的甲醇含量为“不大于0.3%(质量分数)”;
— 增加车用汽油中的锰含量为“不大于0.006g/L”;
— 增加表1关于锰的注c“锰含量是指汽油中以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形式存在的总锰含量,不得加入其他类型的含锰添加剂。”;
— 修改车用汽油中的硫含量为“0.005 %(质量分数)”,仲裁分析方法改为SH/T 0689;
—修改表1蒸汽压限值中时间段的划分。原“9月1日—4月30日”改为“11月1日—4月30日”。原“5月1日—8月31日”改为“5月1日—10月31日”;
— 将DB11/238-2004中第4.3条“本标准车用汽油中应加入能有效清除积碳的清净剂………部门备案。”修改为“本标准车用汽油中应加入符合GB19592要求的汽油清净剂。”。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清华大学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昆生、宋国建、刘雪涛、周巧霖、方茂东、刘双喜、王建昕、帅石金、付兴国、徐小红、兰玲、张鹏、周旭光、张哲民、王洁青、倪蓓、王福江。
本标准于200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车用汽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液体烃类和由液体烃类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组成的车用汽油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适用于作点燃式发动机的燃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9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503 汽油辛烷值测定法(马达法)
GB/T 511 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
GB/T 1792 馏份燃料中硫醇硫测定法(电位滴定法)
GB/T 1884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密度计法)(GB/T1884-2000,eqvISO3675:1998)
GB/T 1885 石油计量换算表(GB/T 1885-1998,eqvISO 912:1991)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4756-1998,neqISO 3170:1988)
GB/T 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 5487 汽油辛烷值测定法(研究法)
GB/T 6536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汽压测定法(雷德法)
GB/T 8018 汽油氧化安定性测定法(诱导期法)
GB/T 8019 车用汽油和航空燃料实际胶质测定法(喷射蒸发法)
GB/T 8020 汽油铅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法)
GB/T 11132 液体石油产品烃类测定法(荧光指示剂吸附法)
GB/T 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X射线光谱法)
GB 19592 车用汽油清净剂
SH 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174 芳烃和轻质石油产品硫醇定性试验法(博士试验法)
SH/T 0253 轻质石油产品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663 汽油中某些醇类和醚类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它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711 汽油中锰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 0712 汽油中铁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 0713 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中苯和甲苯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SH/T 0741 汽油中烃族组成测定法(多维气色色谱法)
ASTM D7039 用单色波长X荧光光谱法测定汽油和柴油中硫的试验方法
DB11/ 238-2007
2
3 分类和标记
3.1 产品品种分类
车用汽油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90号、93号、97号三个牌号。
3.2 产品标记
车用汽油加油机的醒目位置应标注:标准号+空格+牌号+车用汽油。
示例:DB11/ 238 93号车用汽油。
4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 车用汽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车用汽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质量指标试验方法
项目90号93号 97号
抗爆性a:
研究法辛烷值(RON)不小于909397GB/T 5487
抗爆指数(RON+MON)/2不小于8588报告GB/T503 GB/T 5487
铅含量bg/L不大于0.005GB/T8020
铁含量bg/L不大于0.01SH/T0712
锰含量cg/L不大于0.006SH/T 0711
密度(20℃),kg/m3720-775GB/T 1884GB/T 1885
馏程:
10%蒸发温度,℃不高于70
50%蒸发温度,℃不高于120GB/T 6536
90%蒸发温度,℃不高于190
终馏点,℃不高于205
残留量,%(体积分数)不大于2
蒸气压,kPa
从11月1日至4月30日不大于88
从5月1日至10月31日不大于65GB/T8017
实际胶质,mg/100mL不大于5GB/T 8019
诱导期,min.不小于480GB/T 8018
硫含量d,%(质量分数)不大于0.005SH/T 0689
铜片腐蚀(50℃,3h),级不大于1GB/T 5096
水溶性酸或碱无GB/T 259
机械杂质及水分无目测e
硫醇(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硫醇硫(博士试验法)通过SH/T0174
硫醇硫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0.001GB/T 1792
氧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2.7SH/T 0663
甲醇含量b,%(质量分数)不大于0.3SH/T0663
苯含量,%(体积分数)不大于1.0SH/T0713
烯烃含量f,%(体积分数)不大于25GB/T 11132
烯烃+芳烃含量f,%(体积分数)不大于60GB/T 11132
a 牌号高于97号的汽油,除抗爆性外,其它指标的限值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b 甲醇、铅和铁虽然规定了限值,但是不得人为加入。
c 锰含量是指汽油中以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形式存在的总锰含量,不得加入其他类型的含锰添加剂。
d 硫含量允许用GB/T 11140、SH/T 0253、ASTM D7039方法测定,在有异议时,以SH/T0689方法测定结果为准。
e 将试样注入100mL玻璃量筒中观察,应当透明,没有悬浮和沉降的机械杂质及水分。在有异议时,以GB/T 511和GB/T260方法测定结果为准。
f 芳烃含量、烯烃含量允许用SH/T 0741方法测定,在有异议时,以GB/T 11132方法测定结果为准。
4.2 本标准车用汽油中应加入符合GB 19592要求的汽油清净剂,保证汽油的清净性。
5 取样
取样按GB/T 4756进行,取4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如车用汽油中含锰,取样时应避光。
6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运及交货验收按SH 0164进行。如车用汽油中含锰,运输和贮运时应避光。
此标准是复制后重新排版而成,仅供参考,
三 : 汽油国V标准有望于今年第三季度出台
近日,汽油国V标准送审稿获得通过,该标准将汽油标号从90号、93号和97号分别降至89号、92号、95号。据《经济参考报》的报道称,汽油国V标准有望于今年三季度出台。
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曹湘洪表示,将于近期向社会公众报告有关国V汽油标准制定中涉及禁锰、调整牌号等重要问题的具体情况。国务院今年2月明确提出要在201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国V标准,今年年底必须公布方案,以给炼油企业和汽车行业准备时间来调整。
于2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到,“在已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基础上,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尽快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过渡期至2014年底;2013年6月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2013年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
另据中国石化集团的《2012环境保护白皮书》,中石化计划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全国范围内柴油车实施国IV标准的最后时间点是2013年7月。(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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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发改委:汽柴油国VI标准拟定2019年实施
[61阅读 新闻]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我国将抓紧启动第六阶段汽、柴油国家(国VI)标准制订工作,力争2016年底颁布,并于2019年实施。
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日前印发《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国将参考国际先进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加快油品标准制修订步伐,完善标准体系。2015年6月底前发布新的普通柴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尽快发布第五阶段车用乙醇汽油标准(E10)、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及生物柴油调合燃料(B5)标准。尽快修订出台船用燃料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力争2015年底前发布。
方案明确,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11个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东部地区重点城市供应与国IV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2017年7月1日,全国全面供应国IV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IV标准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国供应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普通柴油。(编译/61阅读 王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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