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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说明书

发布时间:2018-03-17 所属栏目: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

一 : 甲强龙(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说明书


通用名称: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功能主治:
除非用于某些内分泌失调疾病的替代治疗,糖皮质激素仅仅是一种对症治疗的药物。
1. 抗炎治疗:
-风湿性疾病: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创伤后骨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急性或亚急性滑嚢炎。
上踝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银屑病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
-胶原疾病(免疫复合物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
结节性多动脉炎。
古德帕斯彻综合征(Goodpasture’s Syndrome)。
-皮肤疾病:
天疱疮。
严重的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剥脱性皮炎。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严重的银屑病。
蕈样真菌病:
荨麻疹。
-过敏状态:用于控制以下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
支气管哮喘。
接触性皮炎。
异位性皮炎。
血清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药物过敏反应。
荨麻疹样输血反应。
急性非感染性喉头水肿(肾上腺素为首选药物)。
-眼部疾病。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
眼部带状疱疹。
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脉络视网膜炎。
扩散型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
视神经炎。
交感性眼炎。
-胃肠道疾病:帮助患者度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
溃疡性结肠炎(全身治疗)。
局限性回肠炎(全身治疗)。
-呼吸道疾病:
肺部肉瘤病。
铍中毒。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于暴发性或扩散型肺结核。
其它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征(Loffler’s Syndrome)。
吸入性肺炎。
-水肿状态:
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
2. 免疫抑制治疗
-器官移植。
3. 治疗血液疾病及肿瘤
-血液疾病:
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成人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仅允许静脉注射,禁忌肌内注射)。
成人继发型血小板减少。
成红细胞减少(红细胞性贫血)。
先天性(红细胞)再生不良性贫血。
-肿瘤:用于不列疾病的姑息治疗:
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
儿童急性白血病。
4. 治疗休克:
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诱发的休克,或因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而使休克对常规治疗无反应(氢化可的松为常用药。若不希望有盐皮质激素活性,可使用甲基强的松龙)。
对常规治疗无反应的失血性,创伤性及手术性休克。尽管没有完善的(双盲对照)临床研究,但动物实验的资料显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可能对常规疗法(例如:补液)无效的休克有效。同时请参见“注意事项”中的“感染性休克”部分。
5. 其它:
-神经系统:
由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和(或)手术及放疗引起的脑水肿。
多发性硬化症急性危重期。
急性脊髄损伤。治疗应在创伤后8小时内开始。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
-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
-预防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6. 内分泌失调:
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
急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以上疾病氢化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
已知患有或可能患有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患者,在手术前和发生严重创伤或疾病时给药。
先天性肾上腺增生:
非化脓性甲状腺炎。
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
用法用量:
本品必须遵医嘱用药(混合后限48小时内使用)。
1. 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15~30mg/kg体重,应至少30分钟作静脉注射。根据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医院内于48小时内每隔4~6小时重复一次(参见“注意事项”)。
2. 冲击疗法:用于疾病严重恶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
建议方案:
类风湿性关节炎
一日1g,静脉注射,用1、2、3或4日;或一月1g,静脉注射,用6个月。
因大剂量皮质类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因此仅限在医院内使用本治疗方法,以便及时作心电图及除颤。
每次应至少给药30分钟,如果治疗后一周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疗方案可重复。--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及呕吐
建议方案:
关于化疗引起的轻至中度呕吐
在化疗前1小时、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250mg甲泼尼龙。在给予首剂甲泼尼龙时,可同时给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强效果。
关于化疗引起的重度呕吐
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甲泼尼龙,同时给予适量的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随后在化疗开始时及结束时分别静脉注射250mg甲泼尼龙。
急性脊髓损伤
治疗应在损伤后8小时内开始。初始剂量为30mg/kg体重甲泼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
仅此适应症能以此速度进行大剂量注射,并且应在心电监护并能提供除颤器的情况下进行。
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泼尼龙(以少于10分钟的时间给予大于500mg的甲泼尼龙)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及心脏停搏。
大剂量注射后暂停45分钟,随后以每小时5.4mg/kg体重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应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
3. 其它适应症的初始剂量从10mg到500mg不等,以临床疾病而变化。
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血清病、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小于或等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5分钟静脉注射;大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
根据患者的反应及临床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下一剂量。
皮质类固醇只可辅助,不可替代常规疗法。
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依据应是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而不是年龄和体型。每24小时的总量不应少于0.5mg/kg体重。
用药数天后,必须逐步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如果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常规实验室检查,如:尿常规,饭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胸部X线检查。有溃疡史或明显消化不良的患者应作上消化道X线检查,中断长期治疗的患者也需要作医疗监护。
甲泼尼龙溶液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给药,或静脉滴注给药,紧急情况的治疗应使用静脉注射。溶液的制备: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起始治疗方法为至少给药5分钟(剂量小于或等于250mg)或至少给药30分钟(剂量大于250mg)静脉注射;下一剂量可能减少并用同样方法给药。如果需要,该药可稀释后给药,方法为将已溶解的药品与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混合,混合后立即使用。配制后的溶液在48小时内其物理和化学性质保持稳定。
剂型:
注射剂
不良反应: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
可能会观察到全身性不良反应。尽管在短期时很少出现,但仍应仔细随访,这是类固醇治疗的随访工作的一部份,并不针对某一药物。糖皮质激素(如甲泼尼龙)可能的不良反应为:
1. 体液与电解质紊乱
相当于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合成的衍生物(如甲泼尼龙)较少发生盐皮质激素作用。限钠,补钾的饮食可能是必要的。所有皮质类固醇都会增加钙离子的丧失,钠潴留,体液潴留;某些敏感患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钾离子丧失,低钾性碱中毒,高血压。
2. 肌肉骨骼系统
肌无力;类固醉性肌病;骨质疏松;压迫性脊椎骨折,无菌性坏死;病理性骨折。
3. 胃肠道
可能发生穿孔或出血的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胰腺炎;食管炎;肠穿孔。
4. 皮肤病
妨碍伤口愈合;皮肤变薄脆弱;瘀点和瘀斑;反复局部皮下注射可能引起局部皮肤萎缩。
5. 神经病
颅内压升高、假性脑肿瘤、癫痫发作、眩晕。
服用皮质类固醇可能出现下列精神紊乱的症状:欣快感、失眠、情绪变化、个性改变及重度抑郁直至明显的精神病表现。
6. 内分泌
月经失调、出现柯兴氏体态、抑制儿童发育、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糖耐量降低、引发潜在的糖尿病、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7. 眼部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引起后房囊下白内障、青光眼(可能累及视神经)。为防止角膜穿孔,糖皮质激素应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眼内压增高患者、眼球突出患者。
8. 代谢方面
因蛋白质分解造成的负氮平衡。
9. 免疫系统
掩盖感染、潜在感染发作、机会性感染、过敏反应、可能抑制皮试反应。
10. 以下不良反应与胃肠道外给予皮质类固醇激素有关:
过敏反应、伴有或不伴有循环性虚脱、心脏停搏、支气管痉挛、低血压或髙血压、心律不齐。据报道,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泼尼龙(10分钟内所给的量超过0.5g)会引起心律不齐和(或)循环性虚脱和(或)心脏停搏。也有报道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会引起心动过缓,但与给药速度或滴注时间可能无关。另有报道,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会引起心动过速。
禁忌:
1.全身性霉菌感染;
2.已知对药物成份过敏者;
3.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同时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儿童、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有精神病史者、有明显症状的某些感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或有明显症状的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波及眼部的疱疹及带状疱疹)。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
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
儿童:长期每天分次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的生长,这种治疗方法只可用于非常危重的情况。
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高血压患者:使动脉性高血压病情恶化。
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使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
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日给药还是隔日给药来权衡利弊。
采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异常紧急状况的患者,在紧急状况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须加大速效皮质类固醇的剂量。
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掩盖感染的若干症状,治疗期间亦可能发生新的感染。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减弱抵抗力而无法使感染局限。
一项为明确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对感染休克的有效性所作的研究发现,参加研究时已有血清肌酐水平升高或激素治疗开始后有继发感染的病人,其死亡率较高。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用于结核活动期患者时,应仅限于暴发性或扩散型结核病,皮质激素可与适当的抗结核病药物联用以控制病情,如皮质类固醇用于结核病潜伏期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的患者时,必须小心观察以防病情复发。此类患者长期服用皮质类固醇期间应接受化学预防治疗。
由于极少数经胃肠道外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发生过过敏反应(如支气管痉挛),因此在给药前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特别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逐步递减用药量可减少因用药而产生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现象。这种相对机能不全现象可在停药后持续数月,因而在此期间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恢复用药;由于盐皮质激素的分泌也可能被抑制,应同时补充盐份和(或)给与盐皮质激素。
甲状腺功能减退和肝硬化会增强皮质类固醇的作用。
皮质类固醇应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以免引起角膜穿孔。
糖皮质激素应慎用于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患者。
应注意观察长期接受类固醇激素治疗的婴儿及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
某些制剂中含苯甲醇。据报道苯甲醇与致命的早产儿“喘息综合征”(以持续喘息为特征的呼吸紊乱)有关。
在解释整套生物学检查和数据时(如:皮试,甲状腺素水平),应将类固醇治疗因素考虑在内。
通常情况下应尽量缩短疗程(同时参见“用法用量”)。长期治疗后停药也应在医疗监护下进行(逐量递减,评估肾上腺皮质功能)。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最重要的症状为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及抑郁。
避免在三角肌注射,因为此部位皮下萎缩发病率高。
尽管视力障碍属极少见的不良反应,但仍建议患者小心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
用药时如发生不良反应应告知医生。
配伍禁忌
静脉注射甲泼尼龙溶液时的相容性与稳定性,及它与静脉输注液中其它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取决于混合液的pH、浓度、放置时间、温度及甲泼尼龙自身的溶解性。
为了避免相容性和稳定性问题,建议无论用静脉注射还是静脉滴注均应尽可能将甲泼尼龙溶液与其它药物分开给药。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不应作为颅脑损伤的常规治疗。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辅料:磷酸二氢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一些动物试验表明,妊娠期间服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能引起胎儿畸形。
因未作过足够的人类生殖研究,因而当皮质类固醇用于孕妇、哺乳妇女或准备生育的妇女时,应仔细权衡其益处与它对母亲和胚胎或胎儿的潜在威胁之间的关系。只有当确实需要时,皮质类固醇才可用于孕妇。如果在怀孕期间必须停用已长期服用的皮质类固醇(与其它长期疗法相同),停药过程必须逐步进行(同时参见“用法用量”)。然而某些疾病的治疗(如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替代治疗)可能需要继续,甚至增加剂量。因皮质类固醇很容易透过胎盘,对怀孕期间用过大剂里皮质类固醇的母亲生育的婴儿,应仔细观察和评价是否有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的迹象。
同类药物甲基强的松龙对分娩的影响还未知。
皮质类固醇可随乳汁分泌。
儿童用药:
长期每天分次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的生长,这种治疗方法只可用于非常严重的情况。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依据应是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而不是年龄和体型。每24小时的总量不应少于0.5mg/kg体重。
老年用药:
遵医嘱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有益的药物相互作用:
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轻至中度呕吐的化疗方案:氯化酚噻嗪可与首剂甲泼尼龙(化疗前1小时)合用以增强效果。
中度呕吐的化疗方案: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可与首剂甲泼尼龙(化疗前1小时)合用以增强效果。
甲泼尼龙与其它抗结核化疗联合,可用于治疗爆发性或扩散型肺结核及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
甲泼尼龙经常与烷化剂、抗代谢类药物及长春花碱类药物联合用于肿瘤疾病,如白血病及淋巴瘤。
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
糖皮质激素与致溃疡药物(如水杨酸盐和非甾体抗炎药)合用,会增加发生消化道并发症的危险。
糖皮质激素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会增加糖耐量,异常危险。
糖皮质激素会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不可接种牛痘,也不可接受其它免疫措施,特别是大剂量使用的患者,因为有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和(或)缺乏抗体反应的危险。
皮质类固醉与乙酰水扬酸联合用于凝血酶原过少的患者时应谨慎。
有报道同时使用甲基强的松龙和环胞菌素会引起惊厥。因为上述两种药物会相互抑制对方的代谢,所以使用任一药物时引起的惊厥和其它不良反应在同时使用两种药物时更易发生。
药理作用:
本品为可供静脉及肌肉注射用的甲泼尼龙,是一种合成的糖皮质激素。这种高浓度的水溶液特别适用于需用作用强、起效快的激素治疗的疾病状态。甲泼尼龙具有很强的抗炎、免疫抑制及抗过敏活性。
糖皮质激素扩散透过细胞膜,并与胞浆内特异的受体相结合。此结合物随后进入细胞核内与DNA(染色体)结合,启动mRNA的转录,继而合成各种酶蛋白,据认为,糖皮质激素最终即靠这些酶得以发挥其多种全身作用。糖皮质激素不仅对炎症和免疫过程有重要作用,而且影响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代谢,并且对心血管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作用。
-- 作用于炎症和免疫过程 :
糖皮质激素的大部分治疗作用都与它的抗炎、免疫抑制和抗过敏特性有关,这些特性会导致下列结果:
- 减少炎症病灶周围的免疫活性细胞
- 减少血管扩张
- 稳定溶酶体膜
- 抑制吞噬作用
- 减少前列腺素和相关物质的产生
4mg甲泼尼龙的糖皮质激素作用(抗炎作用)与20mg氢化可的松相同。甲泼尼龙仅有很低的盐皮质激素作用(200mg甲泼尼龙等价于1mg脱氧皮质酮)。
-- 对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代谢的作用:
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蛋白质的作用,释出的氨基酸经糖异生过程在肝脏内转化为葡萄糖和糖原;同时,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吸收减少,从而导致血糖增高和葡萄糖尿。有糖尿病倾向的患者尤其明显。
-- 对脂肪代谢的作用:
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脂肪的作用,该作用主要影响四肢;另外,糖皮质激素又具有脂肪合成作用,该作用在胸部、颈部和头部尤为明显。所有这些导致了脂肪的重新分布。
糖皮质激素的最大药理作用出现在血药峰浓度之后,表明其大部分作用是通过改变酶活性引的,而不是药物的直接作用。

二 :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不良反应文献分析

中外健康文擅2010年7月冀7卷第21期WorldIlealthDigest’lcdicai

Periodical

论著

因中,食管疾病占有相当高的比率,有研究表明,首次以胸部绞痛就诊的患者中,有10%-20%是由食管异常所致,以长期反复发作胸痛就诊,就冠状动脉造影正常者,有l/3是由食管疾病引起。(www.61k.com]本文食管疾病占非心源性胸痛的27%,占消化源性胸痛的62%,这与文献报道基本一致。反流性食管炎、食管裂孔癌所致胸痛多因身体前倾、平卧、腹压增高(咳嗽、妊娠、腹水、肥胖)、体力活动时诱发,食管痉挛可因情绪激动、冰冻饮食、吞咽动作诱发,三者疼痛多位于胸骨后,少数位于剑突下、心前区,多为持续性钝痛,部分呈心绞疼痛,约l/3病例向背部放射。本文39例食管疾病。疼痛位于胸骨后24例,剑突下10例。心前区7例,背部放射痛13例。反流性食管炎、食管痉挛其胸埔发作常与食管反流或运动失调在时间上相符,前者常有吞咽痛,后者常有间隙性吞咽困难,制酸荆,硝酸甘油可分别缓解疼痛,24h食管DH值监测、胃镜X线钡餐可确诊。慢性胃炎,胃溃疡所致胸痛可因吸烟、饮酒、高盐高脂饮食、酸性饮料诱发,肠胀气所致胸痛可因情绪波动诱发,治疗胃肠疾病胸痛可缓解。胆囊炎疾病组共9例,所致胸痛占非心源性胸痛的6.3%,占消化源性胸痛的14%。位于第二位。胸痛往往于脂肪膳食、休息时发生,多位于心前区性质呈炸胀感,闷胀感,常有右上腹压痛,右肩部发生痛,应用扩冠药不缓解,抗胆碱能药可缓解。由胆道疾病引起心前区疼痛或心电图异常成为“胆心综合症”。急性胰腺炎所致胸痛多因暴饮暴食、酒精中毒、胰管受压诱发,胸痛持续时1.日】长,恶心呕吐、腹郎阳性体征明显,硝酸甘油治疗无效,胃肠减压、抗胰酶治疗有效。肝炎亦可引起心前区疼痛,本文4例,皆为乙型肝炎,心前区疼痛皆发生于肝脏病变活动时.经保肝等治疗胸痛小时。

2。2发病机制机体内脏的疼痛多在内障的体表可被感知,但有时却牵涉剑其他部位,表现为远隔部位的疼痛或感觉过敏。消化系统疾病则常表现为心前区、胸骨后、剑突下疼痛或感觉过敏。关于所致胸痛可见如下原因:l心脏、消化脏器同由植物神经支配,痛觉主要经交感神经传导,两者的痛觉纤维和胸部躯体组织的痛觉纤维在中枢神经系统内有时彼此会发生重叠交叉,并有可能会聚于相同脊髓节段的同一神经元而分享共同的传导通路。如支配心脏的脊髓节段为3-5颈节、1-8胸节,胃为7—9胸节肝脏为8-10胸节,胆囊为8-9或5-7胸节,支配心脏的脊神经为2—4胸神经,胆囊为4-9胸神经,食管为4-6胸神经你,胃为5-10胸神经;支配胸部浅表组织的脊髓节段为1-6胸节,脊神经为l一6胸神经。由于机体遭受浅表痛比内脏痛更为普遍因而中枢便常把内脏传入的疼痛信息误释为来自躯体浅表组织而表现为胸部牵

涉痛。(2)消化脏器的部分痛觉纤维有时经迷走神经传导,胃酸、

胆汁酸盐、胆管高压、胰管高压可刺激迷走神经,通过f^j脏一迷

走神经反射引起冠状动脉痉挛。(3)胰腺炎时胰酶作用于冠状动脉引起冠状动脉痉挛、血栓成型,作用于心机细胞引起心肌坏步匕低血压和休克可引起冠状动脉供血不足。(4)胆囊炎正.肝功能减退时,毒素吸收增加,机体中毒可引起心机代谢紊乱。

2.3鉴别诊断消化源行胸痛表现为心绞痛样胸痛要和冠心病心绞痛桕鉴别。本文误诊为冠心病心绞痛的37例中,有30例表现为心绞痛样胸痛,占81%,故鉴别意见重大,但两者从疼痛的部位、特性、放射的部位作为诊断意义来看,不如疼痛的性状(诱发和缓解疼痛的条件)、心电图检查更为重要。冠心病心绞痛常因稍劳动、略饱餐、情绪激动、血压稍高、心率略快即可出现,用硝酸甘油3-5min即可缓解,除发作时多有ST-T压低外,静息时亦常有ST—T压低,心电图运动试验多阳性。消化源性心绞痛多与饮食、体位改变有关,少与体力劳动、情绪激动等有关,并常伴有一谢列消化道症状,用硝酸甘油治疗除食道痉挛,食管裂孔疝有一定效果外,(超过10分钟)大部分无效,而治疗消化道病变有显效,胸痛发作时可有ST—T压低,但静息时多无sT—T压低,心电图运动试验阴性。本文63例其胸痛发作时,ST段压低有30例,但非发作时ST段低压3例,心电图运动试验全部阴性。另外冠心病心绞痛发作时,心前区可听纠第四心音,以及可扪刭相反搏动(奇异搏动,)这与缺血区心肌收缩力减弱,左室功能暂时下降有关。由食管疾病所致心绞痛样胸痛等最早将其成为假性心绞痛,现在不少学者将消化源性心绞痛都成为假性心绞痛,但谈到假性心绞痛时必须除外并发冠心病,因消化系统疾病可诱发和加重心肌缺虹而表现为真性心绞痛。消化源性胸痛在表现为非心绞痛样胸痛要和心脏神经官能症、过度换气综合征桕鉴别。心脏神经官能征可因焦虑、恐慌诱发食管痉挛而致胸痛,并常有明显性格缺陷:内向、多疑、胆小。过度换气综合征可因呼吸性减中毒诱发食管痉挛而致胸痛,胸痛多在换气后3-8rain,硝酸甘油不能缓解;而且两者朐痛部位往往不固定,易为主管因素转移。消化源性胸痛常伴有不同程度局部肌肉压痛,故要与肋间神疼痛、泰齐综合征桕鉴别,本文伴胸部压痛18例,占29%,误诊为这两种疾病分别有10例、8例。肋问神经痛多沿肋间神经分析。为一种发作性或持续性刺痛、锐痛、烧痛,可有带状和糖尿病,非皮质镇痛消炎药可缓解疼痛。泰齐综合征疼痛部位在肋如软骨和肋骨交接区,多侵犯第一、第二肋软骨,运动和呼吸时加重,利多卡因局部封闭可止痛。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不良反应文献分析

张雪玲

曾振民

冯可占

韩彩霞(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161000)

【中图分类号】R969.3

【摘要】

目的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2010)21-0027-02

对国内各种期刊

探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所致不良反应的一般规律及其特点.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

临床应重视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的不良反应。

报道的l5l例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不良反应的病例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表现为低血钾、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及精神症状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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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甲泼尼龙琥{白酸钠

不良反应

文献分析类。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所致的不良反应临床表现复杂多样.主要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为人工合成的中效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有影响糖、蛋白质、脂肪代谢,抗炎、过敏、抗休克及免疫抑制等作用。严重的精神病和癫痫,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严重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不能控制的感染等慎用或忌用。近年

来,随着该药在临床上的广泛应用,其不良反应(ADR)病例报道日趋增多,为探讨其ADR发生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本资料通过检索文献,对其ADR进行了调查分析,旨在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1、资料与方法

通过检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中文数据库,收集2001

万方数据

—27—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不良反应文献分析

论著《缘,鳓防。[www.61k.com]%貔鸳搿%。镏。。镕,。。。∥,伊。。。。≯嚣,堋%。群,:,外健粤文摘2们。年7月第7譬第21期w。’,H。?。蛐肼篡。s,t,Medica。l

Pe。d。8‘。41

年-2008年10月国内医药学术期刊报道的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致A

DR的文献,并手工查阅原始文献,剔除资料不全的报道。按照我国ADR检测中心制定的ADR判断标准,符合要求的文献有145篇,

2.6ADR的转归,15l例不良反应中,149例均经立即停药、

对症处理或经相应的治疗而恢复,1例过敏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l例并发肺结核和重症肺炎而死亡。

3.讨论

3.1年龄与性别分布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所致不良反应中,男性明显高于女性。从年龄分布来看,各年龄组都有发生,中青年所占比例较高,可能与用药机会大有关。

3.2与原患疾病及既往变态反应史的关系据统计呼吸系统疾病最多占36.18%,其次为皮肤疾病(11.56%),药物及食物过敏疾病(9.05%)。

3.3与给药时间的关系对于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所致过敏性休克或者全身过敏反应,多发生于给药过程中,或者给药后很短时间内,说明在初始阶段应该密切监护t对于所致精神症状一般在用药后几个小时或几天内发生,可见即使在用药初期未发生精神症状,家属或医护人员仍应该提高警惕。慎用。

3.4与给药方式的关系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可口服、静脉给药、肌肉注射。对于151例不良反应,静脉给药有126例.占所有病例的83.44%,可见静脉给药比其他给药方式更易引起不良反应。

3.5防治措施对于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所致不良反应要积极治疗,对于过敏性休克及全身过敏反应须停止给予甲泼尼龙琥珀酸

共计151例。对151例ADR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患者的年龄、性别、用法、用量、临床表现、转归等。

2.结果

2.1年龄与性别分布15J例不良反应中,男94(62.25%)例,女56(37.09%)例,1例性别不详。年龄从4~86岁,具体分布情况见表

l。

表l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发生不良反应病例的年龄分布性别

<20

20—392116

40—59

60—79

23

≥80

15

27

20

96

丕遴1

2.2给药方式及剂量151例不良反应中,105例为静脉滴注,

2l例为静脉注射,3PJ为肌肉注射,18例为口服给药,l例为先口服再静滴,2例为长期口服后静滴,l例给药方式不详。口服剂量多为

4mg一20Ing,rid,静脉滴注剂量多为40一80IIIg加入100m15%

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

2.3

ADR的临床表现类型,根据WH0对不良反应的分类,

钠,并肌注肾上腺素并给予其他支持治癌对于精神症状,要给予镇

静对症处理;对于低钾麻痹,要立即补钾,对于呃逆,应减量或者停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必要时给予胃黏膜保护剂;对于所致青光眼,应立即停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并给予降眼压眼药水;对于所致视网膜动脉痉挛或者阻塞,应给予扩血管剂。对于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发生精神神障碍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要密切监视。

在用药之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对有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要慎重使用,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能够提早询问,有些不良反应就可以避免。3例发生癫痫的患者均有癫痫史,因此对于有癫痫病史的患者禁用,医生在用药前要详细询问病史,合理用药。

于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可促进胃酸及胃蛋白酶分泌,引起消化道溃疡及肠穿孔,故消化性溃疡患者慎用,由于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能抑制塘异生,从而使血糖升高,故糖尿病患者慎用;由于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可提高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性,可导致精神异常,故进行性精神病患者慎用;由于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具有免疫抑制作用,故对于结核菌正生长繁殖的活动性肺结核慎用。

参考文献

【l】杨宝峰,苏定冯等.((药理学》第七版.

将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所致不良反应分类,具体分布情况见表2。

表2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不良反应临床表现

曩及器官及系统中枢和外周神经辅神症状

倒数

37

l瞄床袭现

爵血压性脑耩2例?系统损軎推伴外系反应1例?癫厢3倒。呃逆30例.体温调节异常1例精神异常23例,失眠1俐,癌症1倒

低钾麻痹17例,股骨头坏死3例.关节疼痛1例,坏死性筋膜炎2倒

白细胞升高12倒.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百分数升高9倒青光眼4倒.流泪肿胀1例,复视1例,白内障1倒。一过性失明1例。

25

肌肉骨骼系缓损害∞血分析异常视觉损害血压升高消化系统损害全身性损害内分泌紊乱代诺和营荠紊乱肝胆蒹缝损害苴扯

2lll

十二指肠穿孔1倒.腹痛2例罂心呕吐2倒,消化道出血3倒过敏性休克1例.全身过敏4倒,多脏器损害1倒甲状腺功眨异常2例.秘乳I倒酮症酸中鼍l倒肝功能受掼I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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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轻3埘.倥萤丘臣应3倒

63ll6

2.4ADR发生的时间,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所致不良反应可在

用药开始时、用药过程中及用药完毕后发生,最快在用药过程中,最慢为连续用药16年后,其中首次用药发生不良反应116例,占58.29%。

2.5原患疾病与过敏史,15l例不良反应病例中,患者原患疾病为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咽喉炎、支气管哮喘、肺炎、肺问质纤维化、肺癌等呼吸系统疾病72例;皮肤疾病23例,过敏性疾病12例(药物过敏7ffHJ、食物过敏4例、染发过敏l例);眼科疾病8例?血液系统疾病7例(白血病3ffd、血小板减少性紫癜3例、凝血因子缺乏l例);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6例;泌尿系感染1例t肿瘤6例(左腮腮腺血管瘤1例、炎性假瘤1例、乳腺瘤1例、子宫肌瘤2例、卵巢肿瘤l例);肾病7例;其他9例(外伤2例、手术后3例、骨折l例、面瘫l例、妊娠2例、)

【2怕桂琴,李錾.糖皮质激素致特殊不良反应一例海峡药学

2007,19(6).

【3】寞g金元,王军,张新华,等.糖皮质激素治疗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并发重症肺炎和肺结核死亡1例【J】.内科急危重症杂志,2004,10(3):184.

【4】王玉琴,张建等.SARS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及其相关影响因素研究2003,24(4).

呼吸道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中图分类号l

【摘要】

R183.3

(黑龙江省嘉荫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文献标识码】A

153200)

【文章编号】1672—5085(2010)21—0028-03

经呼吸道传播疾病的流行特征为:季节性,一般冬,春季升高,由于呼吸道传染病容易传播.故传播广泛、发病率高,

未进行预防接种的人群.发病可呈周期性升高;入口密度、居住环境条件与易感者的比例是疾病传播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其预防和

一28—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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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甲强龙(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说明书


通用名称: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功能主治:
除非用于某些内分泌失调疾病的替代治疗,糖皮质激素仅仅是一种对症治疗的药物。
1. 抗炎治疗:
-风湿性疾病: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创伤后骨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急性或亚急性滑嚢炎。
上踝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银屑病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
-胶原疾病(免疫复合物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
结节性多动脉炎。
古德帕斯彻综合征(Goodpasture’s Syndrome)。
-皮肤疾病:
天疱疮。
严重的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剥脱性皮炎。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严重的银屑病。
蕈样真菌病:
荨麻疹。
-过敏状态:用于控制以下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
支气管哮喘。
接触性皮炎。
异位性皮炎。
血清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药物过敏反应。
荨麻疹样输血反应。
急性非感染性喉头水肿(肾上腺素为首选药物)。
-眼部疾病。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
眼部带状疱疹。
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脉络视网膜炎。
扩散型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
视神经炎。
交感性眼炎。
-胃肠道疾病:帮助患者度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
溃疡性结肠炎(全身治疗)。
局限性回肠炎(全身治疗)。
-呼吸道疾病:
肺部肉瘤病。
铍中毒。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于暴发性或扩散型肺结核。
其它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征(Loffler’s Syndrome)。
吸入性肺炎。
-水肿状态:
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
2. 免疫抑制治疗
-器官移植。
3. 治疗血液疾病及肿瘤
-血液疾病:
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成人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仅允许静脉注射,禁忌肌内注射)。
成人继发型血小板减少。
成红细胞减少(红细胞性贫血)。
先天性(红细胞)再生不良性贫血。
-肿瘤:用于不列疾病的姑息治疗:
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
儿童急性白血病。
4. 治疗休克:
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诱发的休克,或因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而使休克对常规治疗无反应(氢化可的松为常用药。若不希望有盐皮质激素活性,可使用甲基强的松龙)。
对常规治疗无反应的失血性,创伤性及手术性休克。尽管没有完善的(双盲对照)临床研究,但动物实验的资料显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可能对常规疗法(例如:补液)无效的休克有效。同时请参见“注意事项”中的“感染性休克”部分。
5. 其它:
-神经系统:
由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和(或)手术及放疗引起的脑水肿。
多发性硬化症急性危重期。
急性脊髄损伤。治疗应在创伤后8小时内开始。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
-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
-预防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6. 内分泌失调:
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
急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以上疾病氢化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
已知患有或可能患有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患者,在手术前和发生严重创伤或疾病时给药。
先天性肾上腺增生:
非化脓性甲状腺炎。
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
用法用量:
本品必须遵医嘱用药(混合后限48小时内使用)。
1. 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15~30mg/kg体重,应至少30分钟作静脉注射。根据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医院内于48小时内每隔4~6小时重复一次(参见“注意事项”)。
2. 冲击疗法:用于疾病严重恶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
建议方案:
类风湿性关节炎
一日1g,静脉注射,用1、2、3或4日;或一月1g,静脉注射,用6个月。
因大剂量皮质类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因此仅限在医院内使用本治疗方法,以便及时作心电图及除颤。
每次应至少给药30分钟,如果治疗后一周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疗方案可重复。--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及呕吐
建议方案:
关于化疗引起的轻至中度呕吐
在化疗前1小时、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250mg甲泼尼龙。在给予首剂甲泼尼龙时,可同时给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强效果。
关于化疗引起的重度呕吐
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甲泼尼龙,同时给予适量的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随后在化疗开始时及结束时分别静脉注射250mg甲泼尼龙。
急性脊髓损伤
治疗应在损伤后8小时内开始。初始剂量为30mg/kg体重甲泼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
仅此适应症能以此速度进行大剂量注射,并且应在心电监护并能提供除颤器的情况下进行。
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泼尼龙(以少于10分钟的时间给予大于500mg的甲泼尼龙)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及心脏停搏。
大剂量注射后暂停45分钟,随后以每小时5.4mg/kg体重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应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
3. 其它适应症的初始剂量从10mg到500mg不等,以临床疾病而变化。
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血清病、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小于或等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5分钟静脉注射;大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
根据患者的反应及临床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下一剂量。
皮质类固醇只可辅助,不可替代常规疗法。
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依据应是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而不是年龄和体型。每24小时的总量不应少于0.5mg/kg体重。
用药数天后,必须逐步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如果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常规实验室检查,如:尿常规,饭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胸部X线检查。有溃疡史或明显消化不良的患者应作上消化道X线检查,中断长期治疗的患者也需要作医疗监护。
甲泼尼龙溶液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给药,或静脉滴注给药,紧急情况的治疗应使用静脉注射。溶液的制备:临用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起始治疗方法为至少给药5分钟(剂量小于或等于250mg)或至少给药30分钟(剂量大于250mg)静脉注射;下一剂量可能减少并用同样方法给药。如果需要,该药可稀释后给药,方法为将已溶解的药品与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混合,混合后立即使用。配制后的溶液在48小时内其物理和化学性质保持稳定。
剂型:
注射剂
不良反应: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
可能会观察到全身性不良反应。尽管在短期时很少出现,但仍应仔细随访,这是类固醇治疗的随访工作的一部份,并不针对某一药物。糖皮质激素(如甲泼尼龙)可能的不良反应为:
1. 体液与电解质紊乱
相当于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合成的衍生物(如甲泼尼龙)较少发生盐皮质激素作用。限钠,补钾的饮食可能是必要的。所有皮质类固醇都会增加钙离子的丧失,钠潴留,体液潴留;某些敏感患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钾离子丧失,低钾性碱中毒,高血压。
2. 肌肉骨骼系统
肌无力;类固醉性肌病;骨质疏松;压迫性脊椎骨折,无菌性坏死;病理性骨折。
3. 胃肠道
可能发生穿孔或出血的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胰腺炎;食管炎;肠穿孔。
4. 皮肤病
妨碍伤口愈合;皮肤变薄脆弱;瘀点和瘀斑;反复局部皮下注射可能引起局部皮肤萎缩。
5. 神经病
颅内压升高、假性脑肿瘤、癫痫发作、眩晕。
服用皮质类固醇可能出现下列精神紊乱的症状:欣快感、失眠、情绪变化、个性改变及重度抑郁直至明显的精神病表现。
6. 内分泌
月经失调、出现柯兴氏体态、抑制儿童发育、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轴、糖耐量降低、引发潜在的糖尿病、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7. 眼部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引起后房囊下白内障、青光眼(可能累及视神经)。为防止角膜穿孔,糖皮质激素应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眼内压增高患者、眼球突出患者。
8. 代谢方面
因蛋白质分解造成的负氮平衡。
9. 免疫系统
掩盖感染、潜在感染发作、机会性感染、过敏反应、可能抑制皮试反应。
10. 以下不良反应与胃肠道外给予皮质类固醇激素有关:
过敏反应、伴有或不伴有循环性虚脱、心脏停搏、支气管痉挛、低血压或髙血压、心律不齐。据报道,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泼尼龙(10分钟内所给的量超过0.5g)会引起心律不齐和(或)循环性虚脱和(或)心脏停搏。也有报道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会引起心动过缓,但与给药速度或滴注时间可能无关。另有报道,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会引起心动过速。
禁忌:
1.全身性霉菌感染;
2.已知对药物成份过敏者;
3.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同时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儿童、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有精神病史者、有明显症状的某些感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或有明显症状的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波及眼部的疱疹及带状疱疹)。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
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
儿童:长期每天分次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的生长,这种治疗方法只可用于非常危重的情况。
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高血压患者:使动脉性高血压病情恶化。
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使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
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日给药还是隔日给药来权衡利弊。
采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异常紧急状况的患者,在紧急状况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须加大速效皮质类固醇的剂量。
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掩盖感染的若干症状,治疗期间亦可能发生新的感染。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减弱抵抗力而无法使感染局限。
一项为明确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对感染休克的有效性所作的研究发现,参加研究时已有血清肌酐水平升高或激素治疗开始后有继发感染的病人,其死亡率较高。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用于结核活动期患者时,应仅限于暴发性或扩散型结核病,皮质激素可与适当的抗结核病药物联用以控制病情,如皮质类固醇用于结核病潜伏期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的患者时,必须小心观察以防病情复发。此类患者长期服用皮质类固醇期间应接受化学预防治疗。
由于极少数经胃肠道外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发生过过敏反应(如支气管痉挛),因此在给药前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特别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逐步递减用药量可减少因用药而产生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现象。这种相对机能不全现象可在停药后持续数月,因而在此期间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恢复用药;由于盐皮质激素的分泌也可能被抑制,应同时补充盐份和(或)给与盐皮质激素。
甲状腺功能减退和肝硬化会增强皮质类固醇的作用。
皮质类固醇应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以免引起角膜穿孔。
糖皮质激素应慎用于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患者。
应注意观察长期接受类固醇激素治疗的婴儿及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
某些制剂中含苯甲醇。据报道苯甲醇与致命的早产儿“喘息综合征”(以持续喘息为特征的呼吸紊乱)有关。
在解释整套生物学检查和数据时(如:皮试,甲状腺素水平),应将类固醇治疗因素考虑在内。
通常情况下应尽量缩短疗程(同时参见“用法用量”)。长期治疗后停药也应在医疗监护下进行(逐量递减,评估肾上腺皮质功能)。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最重要的症状为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及抑郁。
避免在三角肌注射,因为此部位皮下萎缩发病率高。
尽管视力障碍属极少见的不良反应,但仍建议患者小心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
用药时如发生不良反应应告知医生。
配伍禁忌
静脉注射甲泼尼龙溶液时的相容性与稳定性,及它与静脉输注液中其它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取决于混合液的pH、浓度、放置时间、温度及甲泼尼龙自身的溶解性。
为了避免相容性和稳定性问题,建议无论用静脉注射还是静脉滴注均应尽可能将甲泼尼龙溶液与其它药物分开给药。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不应作为颅脑损伤的常规治疗。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辅料:磷酸二氢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一些动物试验表明,妊娠期间服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能引起胎儿畸形。
因未作过足够的人类生殖研究,因而当皮质类固醇用于孕妇、哺乳妇女或准备生育的妇女时,应仔细权衡其益处与它对母亲和胚胎或胎儿的潜在威胁之间的关系。只有当确实需要时,皮质类固醇才可用于孕妇。如果在怀孕期间必须停用已长期服用的皮质类固醇(与其它长期疗法相同),停药过程必须逐步进行(同时参见“用法用量”)。然而某些疾病的治疗(如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替代治疗)可能需要继续,甚至增加剂量。因皮质类固醇很容易透过胎盘,对怀孕期间用过大剂里皮质类固醇的母亲生育的婴儿,应仔细观察和评价是否有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的迹象。
同类药物甲基强的松龙对分娩的影响还未知。
皮质类固醇可随乳汁分泌。
儿童用药:
长期每天分次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的生长,这种治疗方法只可用于非常严重的情况。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依据应是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而不是年龄和体型。每24小时的总量不应少于0.5mg/kg体重。
老年用药:
遵医嘱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有益的药物相互作用:
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轻至中度呕吐的化疗方案:氯化酚噻嗪可与首剂甲泼尼龙(化疗前1小时)合用以增强效果。
中度呕吐的化疗方案: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可与首剂甲泼尼龙(化疗前1小时)合用以增强效果。
甲泼尼龙与其它抗结核化疗联合,可用于治疗爆发性或扩散型肺结核及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
甲泼尼龙经常与烷化剂、抗代谢类药物及长春花碱类药物联合用于肿瘤疾病,如白血病及淋巴瘤。
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
糖皮质激素与致溃疡药物(如水杨酸盐和非甾体抗炎药)合用,会增加发生消化道并发症的危险。
糖皮质激素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会增加糖耐量,异常危险。
糖皮质激素会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不可接种牛痘,也不可接受其它免疫措施,特别是大剂量使用的患者,因为有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和(或)缺乏抗体反应的危险。
皮质类固醉与乙酰水扬酸联合用于凝血酶原过少的患者时应谨慎。
有报道同时使用甲基强的松龙和环胞菌素会引起惊厥。因为上述两种药物会相互抑制对方的代谢,所以使用任一药物时引起的惊厥和其它不良反应在同时使用两种药物时更易发生。
药理作用:
本品为可供静脉及肌肉注射用的甲泼尼龙,是一种合成的糖皮质激素。这种高浓度的水溶液特别适用于需用作用强、起效快的激素治疗的疾病状态。甲泼尼龙具有很强的抗炎、免疫抑制及抗过敏活性。
糖皮质激素扩散透过细胞膜,并与胞浆内特异的受体相结合。此结合物随后进入细胞核内与DNA(染色体)结合,启动mRNA的转录,继而合成各种酶蛋白,据认为,糖皮质激素最终即靠这些酶得以发挥其多种全身作用。糖皮质激素不仅对炎症和免疫过程有重要作用,而且影响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代谢,并且对心血管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作用。
-- 作用于炎症和免疫过程 :
糖皮质激素的大部分治疗作用都与它的抗炎、免疫抑制和抗过敏特性有关,这些特性会导致下列结果:
- 减少炎症病灶周围的免疫活性细胞
- 减少血管扩张
- 稳定溶酶体膜
- 抑制吞噬作用
- 减少前列腺素和相关物质的产生
4mg甲泼尼龙的糖皮质激素作用(抗炎作用)与20mg氢化可的松相同。甲泼尼龙仅有很低的盐皮质激素作用(200mg甲泼尼龙等价于1mg脱氧皮质酮)。
-- 对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代谢的作用:
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蛋白质的作用,释出的氨基酸经糖异生过程在肝脏内转化为葡萄糖和糖原;同时,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吸收减少,从而导致血糖增高和葡萄糖尿。有糖尿病倾向的患者尤其明显。
-- 对脂肪代谢的作用:
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脂肪的作用,该作用主要影响四肢;另外,糖皮质激素又具有脂肪合成作用,该作用在胸部、颈部和头部尤为明显。所有这些导致了脂肪的重新分布。
糖皮质激素的最大药理作用出现在血药峰浓度之后,表明其大部分作用是通过改变酶活性引的,而不是药物的直接作用。

四 :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药品名称,注射用甲泼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适应症为除非用于某些内分泌疾病的替代治疗,糖皮质激素仅仅是一种对症治疗的药物。抗炎治疗-- 风湿性疾病 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创伤后骨关节炎 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 上踝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银屑病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 胶原疾病(免疫复合物疾病) 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 结节性多动脉炎 古德帕斯彻综合征(Good Pasture’s Syndrome)-- 皮肤疾病 天疱疮 严重的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剥脱性皮炎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严重的银屑病 蕈样真菌病 荨麻疹-- 过敏状态 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 支气管哮喘 接触性皮炎 异位性皮炎 血清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药物过敏反应 荨麻疹样输血反应 急性非感染性喉头水肿(肾上腺素为首选药物)-- 眼部疾病 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 眼部带状疱疹 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脉络膜视网膜炎 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 视神经炎 交感性眼炎-- 胃肠道疾病 帮助患者度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 溃疡性结肠炎(全身治疗) 局限性回肠炎(全身治疗)-- 呼吸道疾病 肺部肉瘤病 铍中毒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于暴发性或扩散性肺结核 其它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征(Loeffler’s Syndrom) 吸入性肺炎-- 水肿状态 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免疫抑制治疗-- 器官移植 治疗血液疾病及肿瘤-- 血液疾病 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成人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仅允许静脉注射,禁忌肌肉注射) 成人继发性血小板减少 幼红细胞减少(红细胞性贫血) 先天性(红细胞)再生不良性贫血-- 肿瘤 用于下列疾病的姑息治疗: 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 儿童急性白血病治疗休克 继发于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休克,或因可能存在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而使休克对常规治疗无反应(常用药是氢化可的松;若不希望有盐皮质激素活性,可使用甲泼尼龙)。 对常规治疗无反应的失血性、创伤性及手术性休克。尽管没有完善的(双盲对照)临床研究,但动物实验的资料显示本品?可能对常规疗法(例如:补液)无效的休克有效。同时请参阅【注意事项】中的“感染性休克”部分。其它-- 神经系统 由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或手术及放疗引起的脑水肿 多发性硬化症急性危重期 急性脊髓损伤。治疗应在创伤后8小时内开始。--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 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 预防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内分泌失调 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 急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 以上疾病,氢化可的松或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 已知患有或可能患有肾上腺机能不全的患者,在手术前和发生严重创伤或疾病时给药尚不明确。 先天性肾上腺增生 非化脓性甲状腺炎 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药品名称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药品名称,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成份_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化学名】11β,17α,21-三羟基-6α-甲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琥珀酸酯

【英文名】Methylprednisolone Sodium Succinate for Injection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成份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药品名称,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成份_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化学名称:11β,17α,21-三羟基-6α-甲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琥珀酸钠

[B]组成成份:[/B]

本品40mg规格,每只1ml双室瓶上室含稀释液(苯甲醇9mg及注射用水),下室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及辅料:一水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无水)、乳糖、10%氢氧化钠溶液和注射用水。

本品125mg规格,每只2ml双室瓶上室含稀释液(苯甲醇18mg及注射用水),下室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及辅料:一水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无水)、10%氢氧化钠溶液和注射用水。

本品500mg规格, 含无菌粉末一瓶,另附带1瓶稀释液(7.8ml,含苯甲醇70.2mg及注射用水)。其中无菌粉末内含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及辅料:一水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无水)、10%氢氧化钠溶液和注射用水。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HNaO

分子量:496.53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性状

本品40mg规格为双室瓶,下室为白色至类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上室为无色澄明液体。

本品125mg规格为双室瓶,下室为白色至类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上室为无色澄明液体。

本品500mg规格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规格

(1)125mg(以甲泼尼龙C22H3005计)

(2)250mg(以甲泼尼龙C22H3005计)

(3)500mg(以甲泼尼龙C22H3005计)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基本介绍

【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琥珀酸甲泼尼龙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的疏松块状物。

【药理毒理】 未发现甲基强的松龙琥珀酸钠急性过量引起的综合征。长期过量会引起典型的柯兴氏症状。甲基强的松龙可经透析排出。

【适应症】1.抗炎治疗: -风湿性疾病: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渡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 创伤后骨关节炎; 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 上踝炎; 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银屑病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 -胶原疾病(免疫复合物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 急性风湿性心肌炎 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 结节性多动脉炎; 古德帕斯彻综合症(Goodpasture′s Syndrome) -皮肤疾病: 天疱疮; 严重的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剥脱性皮炎; 大疱疱疹性皮炎; 严重的脂溢性皮炎; 严重的银屑病;蕈样真菌病; 荨麻疹。 -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 支气管哮喘; 接触性皮炎; 特应性皮炎; 血清病; 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 药物过敏反应; 荨麻疹样输血反应; 急性非感染性喉头水肿(肾上腺素为首选药物)。 -眼部疾病: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 眼部带状疱疹; 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脉络视网膜炎; 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 视神经炎; 交感性眼炎。 -胃肠道疾病:帮助患者渡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 溃疡性结肠炎(全身治疗); 局限性回肠炎(全身治疗)。 -呼吸道疾病: 肺部肉瘤病; 铍中毒;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和用于暴发性或扩散型肺结核; 其他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症(Loffler's Syndrome);吸入性肺炎。 -水肿状态; 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 2.免疫抑制治疗: 器官移植。 3.治疗血液病及肿瘤: -血液病: 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成人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仅允许静脉注射,禁忌肌内注射); 成人继发型血小板减少; 成红细胞减少(红细胞性贫血); 先天性(红细胞)再生不良性贫血。 -肿瘤:用于下列疾病的姑息治疗: 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 儿童急性白血病。 4.治疗休克: 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诱发的休克,或因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而使休克对常规治疗无反应(氢化可的松为常用药;若不希望有盐皮质激素活性,可使用甲基强的松龙)。 对常规治疗无反应的失血性、创伤性及手术性休克。尽管没有完善的(双盲对照)临床研究,但动物实验的资料显示米乐松(r)可能对常规疗法(例如:补液)无效的休克有效。同时请参见“注意事项”中的“感染性休克”部分。 5.其它: -神经系统: 由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和(或)手术及放疗引起的脑水肿; 创伤性脑水肿; 多发性硬化症急性危重期; 急性脊髓损伤、治疗应在创伤后8小时之内开始。 -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 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 -预防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6.内分泌失调: 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 急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 (以上疾病氢化可的松或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 已知患有或可能患有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患者,在发生严重创伤或疾病时给药。 先天性肾上腺增生; 非化脓性甲状腺炎; 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

【用法和用量】本品必须遵医嘱用药。

·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15~30mg/kg体重,以至少30分钟作静脉注射。根据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医院内于48小时之内每个4~6小时重复一次(参见“注意事项”)。

·冲击疗法:用于疾病严重恶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

建议方案:

-类风湿性关节炎:

1g/日,静脉注射,用1、2、3或4日或1g/月,静脉注射,用六个月。

因大剂量皮质类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因此仅限在医院内使用本治疗方法,以便及时作心电图及除颤。

每次应至少用30分钟给药,如果治疗后一星期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疗方案可重复。

·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及呕吐:

建议方案:

-关于化疗引起的轻至中度致吐:在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米乐松250mg。在给予首剂米乐松(r)时,可同时给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强效果。

-关于化疗引起的重度致吐:

化疗前1小时、以至少5分钟静脉给予250mg米乐松,同时给予适量的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随后在化疗开始时及结束时分别静脉注射250mg米乐松。

·急性脊髓损伤:

治疗应在损伤后8小时之内开始。初始剂量为30mg/kg体重甲基强的松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

仅此适应症能以此速度进行大剂量注射,并且要在心电监护并能提供除颤器的情况下进行。

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以少于10分钟的时间给予大于500mg的甲基强的松龙)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及心脏停搏。

大剂量注射后暂停45分钟,随后以每小时5.4mg/kg体重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用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

·其它适应症的初始剂量从10mg到500mg不等,以临床疾病而变化。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血清病、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小于等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5分钟静脉注射;大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患者的反应及临床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下一剂量。皮质类固醇只可辅助,不可替代常规疗法。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依据应是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而不是年龄和体型。每24小时的总量不应少于0.5mg/kg。

用药数天后,必须逐量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如果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常规实验室检查,如:尿常规,饭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胸部X线检查。有溃疡史或明显消化不良的患者应作上消化道X线检查。中断长期治疗的患者也需要作医疗监护。

甲基强的松龙琥珀酸钠溶液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给药,或静脉滴注给药,紧急情况的治疗应使用静脉注射。

静脉注射(肌肉注射)时,按指导方法配制溶液:起始治疗方法可能是用至少5分钟(剂量小于或等于250mg)至至少30分钟(剂量大于250mg)静脉注射甲基强的松龙;下一剂量可能减少并用同样方法给药。如果需要,该药可稀释后给药,方法为将已溶解的药品于5%葡萄糖溶液、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与0.45%氯化纳的混合液混合。配制后的溶液在48小时之内物理和化学性质保持稳定。

【不良反应】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 可能会观察到全身性不良反应。尽管在短期时很少出现,但仍应仔细随访。这是类固醇治疗的随访工作的一部分,并不针对某一药物。糖皮质激素(如甲基强的松龙)可能的不良反应为: ·体液与电解质紊乱: 相对于可的松和氢化可的松,合成的衍生物(如甲基强的松龙)较少发生盐皮质激素作用。限钠、补钾的饮食可能是必要的。所有皮质类固醇都会增加钙离子的丧失。 钠潴留; 体液潴留; 某些敏感患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钾离子丧失; 低钾性碱中毒; 高血压。 ·肌肉骨骼系统: 肌无力; 类固醇性肌病; 骨质疏松; 压迫性脊椎骨折; 无菌性坏死; 病理性骨折; ·胃肠道: 可能发生穿孔或出血的消化道溃疡; 消化道出血; 胰腺炎; 食管炎; 肠穿孔; ·皮肤病: 妨碍伤口愈合; 皮肤变薄脆弱; 瘀点和瘀斑; 反复局部皮下注射可能引起局部皮肤萎缩。 ·神经病: 颅内压升高; 假性脑肿瘤; 癫痫发作; 眩晕; 服用皮质类固醇可能出现下列精神紊乱的症状:欣快感、失眠、情绪变化、个性改变及重度抑郁直至明显的精神病表现。 ·内分泌: 月经失调; 出现柯兴氏体态; 抑制儿童生长; 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轴; 糖耐量降低; 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眼部: 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引起后房囊下白内障、青光眼(可能累及视神经),并增加眼部继发性真菌或病毒感染的机会。为防止角膜穿孔,糖皮质激素应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 眼内压增高; 眼球突出。 ·代谢方面: 因蛋白质分解造成的负氮平衡。 ·免疫系统: 掩盖感染; 潜在感染发作; 机会性感染; 过敏反应; 可能抑制皮试反应。 ·以下不良反应与胃肠道外给予类固醇激素有关: 过敏反应,伴有或不伴有循环性虚脱; 心脏停搏; 支气管痉挛; 低血压或高血压; 心律不齐。 据报道,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10分钟内所给的量超过0.5g)会引起心率不齐和(或)循环性虚脱和(或)心脏停搏。也有报道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会引起心动过缓,但与给药速度或滴注时间可能无关。另有报道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会引起心动过速。

【禁忌】

全身性霉菌感染;

已知对药物成分过敏者;

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同时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儿童;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由精神病史者;有明显症状的某些感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或有明显症状的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波及眼部的疱疹及带状疱疹。

【注意事项】

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

-儿童:长期每天服用分次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的生长,这种治疗方法只可用于非常危重的情况。

-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高血压患者:使动脉性高血压病情恶化。

-由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

-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日给药还是隔日给药来权衡利弊。

-采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异常紧急状况的患者,在紧急状况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须加大速效皮质类固醇的剂量。

-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掩盖感染的若干症状,治疗期间亦可能发生新的感染。

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减弱抵抗力而无法使感染局限。

-一项为明确甲基强的松龙琥珀酸钠对感染性休克的有效性所作的研究发现,参加研究时已有血清肌酐水平升高或激素治疗开始后有继发感染的病人死亡率升高。

-甲基强的松龙琥珀酸钠用于结核活动期患者时,应仅限于暴发性或扩散型结核病,皮质激素可与适当的抗结核病药物联用以控制病情。如皮质类固醇用于结核病潜伏期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的患者时,必须小心观察以防病情复发。此类患者长期服用皮质类固醇期间应接受化学预防治疗。

-由于及少数经胃肠道外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发生过过敏反应(如支气管痉挛),因此在给药前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特别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逐量递减用药量可减少因用药而产生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现象。这种相对机能不全现象可在停药后持续数月,因而在此期间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会恢复服药;由于盐皮质激素的分泌也可能被抑制,应同时补充盐份和(或)给与盐皮质激素。

-甲状腺功能减退和肝硬化会增强皮质类固醇的作用。

-皮质类固醇应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以免引起角膜穿孔。

-糖皮质激素应慎用于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患者。

-应注意观察长期接受类固醇激素治疗的婴儿及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

-某些制剂中含苯甲醇。据报道苯甲醇与致命的早产儿“喘息综合症”(以持续喘息为特征的呼吸紊乱)有关。

-在解释整套生物学检查和数据时(如:皮试,甲状腺水平),应将类固醇治疗因素考虑在内。

-通常情况下应尽量缩短疗程(同时参见“用量与用法”)。长期治疗后停药也应在医疗监护下进行(逐量递减,评估肾上腺皮质功能)。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最重要的症状为无力、体位性低血压及抑郁。

-避免在三角肌注射,因为此部位皮下萎缩发病率高。

-配伍禁忌:

-静脉注射甲基强的松龙琥珀酸钠时的相容性与稳定性,及它与静脉输注液中其他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取决于混合液的pH、浓度、放置时间、温度及甲基强的松龙自身的溶解性。

为了避免相容性和稳定性问题,建议无论用静脉推注、静脉输液器室、还是静脉滴注均应尽可能将甲基强的松龙琥珀酸钠溶液与其他药物分开给药。

尽管视力障碍属极少见的不良反应,但仍建议患者小心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

有益的药物相互作用:

-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轻至中度致吐的化疗方案:

氯化酚噻嗪可与首剂甲基强的松龙(化疗前1小时)合用以增强效果。

中度致吐的化疗方案:

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可与首剂甲基强的松龙(化疗前1小时)合用以增强效果。

-甲基强的松龙与其他抗结核化疗联合,可用于治疗暴发性或扩散型肺结核及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

-甲基强的松龙经常与烷化剂、抗代谢类药物及长春花碱类药物联合用于肿瘤疾病,如白血病及淋巴瘤。

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

-糖皮质激素与致溃疡药物(如水杨酸盐和NSAI)合用,会增加发生消化道并发症的危险。

糖皮质激素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会增加糖耐量异常危险。

糖皮质激素会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不可接种牛痘,也不可接受其它免疫措施,特别是大剂量服用的患者,因为有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和(或)缺乏抗体反应的危险。

-皮质类固醇与阿斯匹林联合用于凝血酶原过少的患者时应谨慎。

-有报道同时服用甲基强的松龙和环胞菌素会引起惊厥。因为上述2种药物会相互抑制对方的代谢,所以服用任一药物时引起的惊厥和其它不良反应在同时服用2种药物时更易发生。

妊娠及哺乳:

一些动物实验表明,妊娠期间服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能引起胎儿畸形。

因未作过足够的人类生殖研究,因而当皮质类固醇用于孕妇、哺乳妇女或准备生育的妇女时,应仔细权衡其益处与他对妈妈和胚胎或胎儿的潜在威胁之间的关系。只有当确实需要时,皮质类固醇才可用于孕妇。如果在孕期内必须停用已长期服用的皮质类固醇(与其它长期疗法相同),停药过程必须逐步进行(同时参见“剂量和用法”)。然而某些疾病的治疗(如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替代治疗)可能需要继续,甚至增加剂量。因皮质类固醇很容易透过胎盘,对孕期内用过大剂量皮质类固醇的妈妈生育的婴儿,应仔细观察和评价是否有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的迹象。

甲基强的松龙对分娩的影响还未知。

皮质类固醇随乳汁分泌。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暂定二年。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生育力

没有证据证明皮质类固醇损害生育力。

妊娠

动物研究表明,妊娠期间使用大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然而,怀孕妇女使用皮质类固醇似乎并不会引起先天性异常。然而,因为人类研究并不能排除危害的可能性,所以只有确实需要时,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才可用于孕妇。

一些皮质类固醇容易穿过胎盘。一项回顾性研究发现,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妈妈所生的婴儿低出生体重的发生率增加。尽管在子宫内接触过皮质类固醇的婴儿似乎极少出现新生儿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但是对于那些接触过大剂量皮质类固醇的婴儿,必须仔细观察并且评估其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迹象。

皮质类固醇对阵痛和分娩的影响尚不知晓。

已经发现,孕期内接受过长期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妈妈所生的婴儿在出生时患有白内障。

哺乳

皮质类固醇随乳汁分泌。

分布到母乳中的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抑制哺乳期婴儿的生长并干扰其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生成。因为未做过足够的关于糖皮质激素的人类生殖研究,所以只有在判断治疗的益处要大过它对婴儿的潜在风险之后,才能够将这些药物用于哺乳妈妈。

该药物用于孕妇、哺乳妈妈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时,应权衡药物的益处与其对妈妈和胚胎或胎儿的潜在风险。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老年用药

目前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研究资料。请遵医嘱用药。

由于对骨质疏松症的潜在风险增加,以及对体液潴留伴随可能产生高血压的风险增加,所以建议对老年人采用长期皮质类固醇治疗应谨慎。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药物相互作用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药品名称,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成份_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甲泼尼龙是细胞色素P450酶(CYP)的底物,其主要经CYP3A4酶代谢。CYP3A4是成人肝脏内最丰富的CYP亚家族中占主导地位的酶。它催化类固醇的6β-羟基化,这是内源性的和合成的皮质类固醇基本的第一阶段代谢。许多其它化合物也是CYP3A4的底物,通过CYP3A4酶的诱导(上调)或者抑制,其中一些(以及其它药物)显示能够改变糖皮质激素的代谢。

CYP3A4抑制剂——抑制CYP3A4活性的药物,通常降低肝脏清除,并增加CYP3A4底物药物的血浆浓度,例如甲泼尼龙。由于CYP3A4抑制剂的存在,可能需要调整甲泼尼龙的剂量,以避免类固醇毒性。

CYP3A4诱导剂——诱导CYP3A4活性的药物通常增加肝脏清除,导致CYP3A4底物药物的血浆浓度降低。同时服用可能需要增加甲泼尼龙的剂量,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CYP3A4底物——由于另1个CYP3A4底物的存在,甲泼尼龙的肝脏清除可能受到抑制或者诱导,需要调整相应的剂量。使用任1种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可能在2种药物同时使用时更容易发生。

非CYP3A4介导的影响——与甲泼尼龙发生的其它相互作用和影响见下表所述。

下表提供了一份与甲泼尼龙发生相互作用或影响的最常见的和/或临床上重要的药物清单和说明。

[u]配伍禁忌[/u]

为了避免相容性和稳定性问题,建议将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与其它那些经由静脉注射给药的化合物分开进行给药。那些与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在溶液中物理不相容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别嘌呤醇钠、盐酸多沙普仑、替加环素、盐酸地尔硫卓,葡萄糖酸钙、维库溴铵,罗库溴铵、顺苯磺阿曲库铵、甘罗溴铵、异丙酚。

静脉注射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溶液以及它与其它静脉注射剂药物混合的相容性和稳定性取决于混合溶液的pH值、浓度、时间、温度以及甲泼尼龙自身的溶解性。因此,为了避免相容性和稳定性问题,建议无论是通过静脉药物腔室进行静脉注射,还是作为“piggy-back”溶液静脉输注,都尽可能的将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与其它药物分开给药。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药物过量

未发现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急性过量引起的综合症。皮质类固醇用药过量引起的急性毒性和/或死亡罕有报道。如果发生药物过量,没有特效的解毒剂,治疗是支持对症性的。本品可经透析排出。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药理毒理

本品为可供静脉及肌肉注射用的甲泼尼龙,是1种合成的糖皮质激素。这种高浓度的水溶液特别适用于需用作用强、起效快的激素治疗的疾病状态。甲泼尼龙具有很强的抗炎、免疫抑制及抗过敏活性。

糖皮质激素扩散透过细胞膜,并与胞浆内特异的受体相结合。此结合物随后进入细胞核内与DNA(染色体)结合,启动mRNA的转录,继而合成各种酶蛋白,据认为,糖皮质激素最终即靠这些酶得以发挥其多种全身作用。糖皮质激素不仅对炎症和免疫过程有重要作用,而且影响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代谢,并且对心血管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作用。

-- 作用于炎症和免疫过程 :

糖皮质激素的大部分治疗作用都与它的抗炎、免疫抑制和抗过敏特性有关,这些特性会导致下列结果:

- 减少炎症病灶周围的免疫活性细胞

- 减少血管扩张

- 稳定溶酶体膜

- 抑制吞噬作用

- 减少前列腺素和相关物质的产生

4mg甲泼尼龙的糖皮质激素作用(抗炎作用)与20mg氢化可的松相同。甲泼尼龙仅有很低的盐皮质激素作用(200mg甲泼尼龙等价于1mg脱氧皮质酮)。

-- 对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代谢的作用:

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蛋白质的作用,释出的氨基酸经糖异生过程在肝脏内转化为葡萄糖和糖原;同时,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吸收减少,从而导致血糖增高和葡萄糖尿。有糖尿病倾向的患者尤其明显。

-- 对脂肪代谢的作用:

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脂肪的作用,该作用主要影响四肢;另外,糖皮质激素又具有脂肪合成作用,该作用在胸部、颈部和头部尤为明显。所有这些导致了脂肪的重新分布。

糖皮质激素的最大药理作用出现在血药峰浓度之后,表明其大部分作用是通过改变酶活性引的,而不是药物的直接作用。

[u]临床前安全性数据[/u]

根据安全药理学的常规研究,对小鼠、大鼠、兔子和犬经静脉注射、腹腔注射、皮下注射、肌内注射和口服途径给药,进行重复剂量毒性研究,未发现非预期的危害。甲泼尼龙是1种强效类固醇,其药理活性与糖皮质激素的药理活性一致,包括对碳水化合物代谢、电解质与水平衡、血液有形成分、淋巴组织、蛋白质代谢导致体重增加下降或缺乏、淋巴细胞减少、脾脏萎缩、胸腺、淋巴结、肾上腺皮质和睾丸以及肝脏脂肪变性和胰岛细胞增殖的作用。一项用甲泼尼龙治疗大鼠进行的30天可逆性研究显示,正常器官功能在停药后大约1个月内得到恢复。大鼠在接受52周的磺庚甲泼尼龙治疗后,经过9周的可逆转期,许多参数恢复正常。在重复给药毒性研究中发现的毒性是那些持续暴露于外源性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所预期引发的毒性。

致癌作用:

因为该药物只适用于短期治疗,而且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其具有潜在致癌性,所以未在动物中进行评估其致癌作用的长期研究。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皮质类固醇会致癌。

致畸作用:

对中国仓鼠V79细胞进行了DNA损伤/碱性洗脱分析试验,没有可能发生基因和染色体突变的证据。在肝活化系统缺乏的情况下,甲泼尼龙不会诱导染色体损伤。

生殖毒性:

在关于甲泼尼龙的胚胎毒性作用的动物研究中,每天对小鼠或大鼠经腹腔注射分别给予125mg/kg/天或100mg/kg/天的剂量,未发现甲泼尼龙有致畸作用。对大鼠经皮下注射给予20mg/kg/天剂量的甲泼尼龙,具有致畸作用。对大鼠经皮下注射给予1.0mg/kg/天剂量的醋丙甲泼尼龙,醋丙甲泼尼龙具有致畸作用。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贮藏

未溶解的药品,密闭,15-25℃保存

用所附稀释液溶解所得的溶液可在室温(15-25℃)下贮藏48小时。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包装

(1)40mg规格:双室瓶包装,1瓶/盒。

(2)125mg规格:双室瓶包装,1瓶/盒。

(3)500mg规格:西林瓶装,1瓶/盒,每盒同时附带1瓶稀释液。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有效期

(1)40mg规格:二十四个月

(2)125mg规格:二十四个月

(3)500mg规格:60个月

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针_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执行标准

(1)40mg规格: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00424

(2)125mg规格: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30293

(3)500mg规格: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00147

本文标题: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说明书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154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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