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ofo共享单车再遭恶意破坏:上千辆小黄车遭到人为损毁
刚刚获得4. 5 亿美元融资,开城数量也压过摩拜单车一头,ofo共享单车可谓春风得意。然而,越来越严重的破坏可能让小黄车睡不着觉了。
据法制晚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在新浪微博爆料,朝阳区青年路国美第一城外堆放有大量被破坏的共享单车。《法制晚报》记者实地探访后了解到,的确有此情况。
ofo共享单车的青年路片区运营负责人也向记者确认了此事,并表示,网友发现的是暂存破损单车的地点,截至目前已有千余辆人为破损的小黄车。他说,目前仍不清楚破坏者是谁,公司将会报警处理。
这已经不是人见人爱的小黄车第一次遭此“毒手”了。今年 1 月,据北京晨报报道,网友爆料朝阳区大屯路东地铁站附近上百辆ofo小黄车堆成了小山,他猜测有人恶意破坏。北京晨报记者到达现场发现,隐蔽处确有许多小黄车车轮丢失、伤痕累累。对此,ofo工作人员解释,此处是公司的定点维修处,并非有人恶意破坏,闹了一出乌龙。
虽然虚惊一场,但如果没有恶意损坏,小黄车自然也不需要积累如此多的损毁车辆进行维修。分析人士认为,共享单车的生态环境需要企业、政府和社会的共同维护,建议消费者在骑行小黄车时多加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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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二 : 摩拜ofo同为行业第一?共享单车调研数据“打架”严重
知名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比达咨询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共享单车整体市场份额中,ofo的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第一。几乎同一时间,权威移动大数据监测平台Trustdata发布的报告表示,摩拜单车月活跃用户量已达ofo的3倍以上,市场领先优势明显。两份数据严重“打架”。
比达咨询发布的《2016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ofo以51.2%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第一,摩拜单车以40.1%占比排名第二。ofo的城市覆盖数是第二名的3倍,单车投放量是第二名的1.6倍。ofo以9.4分的综合得分成为用户满意度第一的共享单车品牌,在用户活跃度、用户留存率、城市覆盖度等各项指标均领先竞争对手。
而Trustdata发布的《2016年中国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分析报告》表示,摩拜单车月活跃用户量已达313.5万人,相当于ofo的3.3倍。共享单车第二名至第四名的月活跃用户量总计约为118.7万人,仅相当于摩拜单车的三分之一。摩拜单车日充值笔数达10.79万笔,而排名次席的ofo仅有2.31万笔。
业内人士表示,两份数据严重“打架”主要是由于数据公司监测维度不同造成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20家品牌加入共享单车市场激战,过去一年间,摩拜单车的总融资金额约4亿美元,而ofo融资额也累计达到2亿美元左右,远超其余中小运营商。(记者 马婧)
三 : 传共享单车ofo正募集高达1.5亿美元新资金
2月9日,据《华尔街日报》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共享单车企业ofo正在募集高达1.5亿美元的新资金,此轮融资这家初创公司估值约10亿美元。目前尚不清楚是新的投资者情况及原先的投资者是否参与了新一轮融资。
ofo发言人对于此消息不予置评。
共享单车企业ofo创办于2014年,目前已经完成了多轮融资。投资方包括金沙江创投、滴滴出行、经纬中国、顺为基金、真格基金等十余家。
四 : 摩拜或OFO等“共享单车”到底会对押金打那些算盘?
“押金可退≠押金自动退”和“一份押金对应一个注册用户而非一辆车”。
这既是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等当前所谓“共享单车”,实为“租赁单车”服务存在的较大问题或隐患;同时,也是它们的重要创新所在。
打破传统“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形成“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后,不仅可以建立一种全新的融资借贷模式,更重要是,在该模式下,只要“注册用户”数保持增长趋势,那么,以押金名义所带来的集资效应或资金占用规模也会大幅增长。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等所谓“共享单车”实为“租赁单车”的网络单车平台,就是简单的以“押金”为核心的全新融资商业模式呢?
显然并非如此简单。
网络单车用户规模到底能做到多大?说13亿一定夸张,但过亿并不难
从服务本质来看,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等所谓“共享单车”实为“租赁单车”,本身也是出行服务,但更适合短途出行使用。
因此,从出行服务对应或替代关系来看,一方面,摩拜单车或ofo单车对之前各城市的“公共自行车”业务有一定的替代或竞争效应;另一方面,因为短途出行特点,又对部分公交出行能起到分流效应。
但是,如果仅以各城市的“公共自行车”用户规模,来估算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等“租赁单车”的用户增长上限是不科学的。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络预约专车”用户规模为1.68亿,比2016年上半年增加4616万,增长率为37.9%。
显然,考虑到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等“租赁单车”的使用价格很低,所能覆盖的人群可以更广,因此,短期来看,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等“租赁单车”的用户规模突破“网络预约专车”用户规模,应该是可以实现的,并且增速及增幅一定会高于“网络预约专车”。
恰是因为这样的对比和参照,不论是摩拜单车,抑或是ofo单车,一方面,不断加大进入城市的范围或数量;另一方面,在已进入的城市则加大单车数量投放。
其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人可以“随时”看到有人在“骑单车”,“随处”可找到“可骑”的单车,进而引导或吸引用户注册账户体验或使用单车。
因此,现阶段看似疯狂的单车竞争,其目的都是为了“圈用户”。
如果注册用户过亿,仅押金一项就可突破百亿资产
参照传统景区自行车租赁或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等名为“共享单车”实为“租赁单车”的单车平台,也采取用了“押金+使用费”模式。
其中,摩拜单车的押金标准为299元,ofo单车的押金标准为99元,如果两家的注册用户规模可以达到1亿,那么,仅押金一项,摩拜单车就能占有299亿元资金,而ofo单车也能占有99亿元资金。
如果按照传统“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这种盲目增加车辆投放的做法,是存在巨大经营风险的,但是,因为当前的押金模式为“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只需适当增加车辆投放或特定区域增加投放,就能带来更多注册用户。
从法律层面讲,仅押金合同或规则而言,缴纳押金一方与收取押金一方,在主租赁合同结束后,其实与“无偿借款”或“无息借款”有一定相似之处,用户与平台之间就是一个简单的借款方与还款方关系。
从这个维度来看,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等名为“共享单车”实为“租赁单车”所创新的押金模式,确实使“押金”具有一定的募集资金或无息融资的方式。
按照《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单说,当用户缴纳押金后,在用户拿到返还的押金之前,摩拜单车等占用押金期间,押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或其他孳息收入(比如购买理财产品或炒股等)都归属于摩拜单车等平台。
押金模式只是“共享单车”具有金融功能的起点,远非终点或终极模式
如果单车平台只是做一个“押金模式”,就忽视了互联网创新的潜能。
从用车定价来看,摩拜单车为半小时0.5元,ofo单车1元/小时。如果仅以使用费估算,即使用户做到1个亿,每人每天使用2次,也才2亿元的营收。
如果按照上述高强度的使用方式,单车的硬件损耗人很多,再加上其他管理费用,这可能是亏本或微利的商业模式。
更重要的是,由于其短途特点,及对标公交和传统“公共自行车”,其定价上浮空间有限,如果高于公交出行成本,可能会使很多人放弃“单车”出行。
因此,按使用频次收费,只是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等单车平台的流动资金来源而已。
以摩拜单车为例,以用户使用频次,摩拜单车平台正在建立用户信用积分制度。简单说,在押金模式基础上,摩拜单车正在尝试对用户进行分类。分类标准可以是按信用,也可以是按预存费用。
一方面,“押金池”资金虽然可能做到很大,但这并不属于平台收入;另一方面, 如果把押金池的资金或用户押金,转换为收入,才是平台重点考量的关键所在。
因此,虽然租车可以没有“押金”,但是,有了“押金”之后能很好的实现用户分层管理,逐渐形成押金与预存费用转换的模式,包括:
1)预存费用越多,所需缴纳的押金越少。
2)预存费用较大且不退的用户,可以免于缴纳押金。
当然,这只是押金转换收入的模式,此外,不论是道路规划的问题,还是使用习惯的偏好,自行车出行的安全风险确实高于步行,因此,单车平台就可以成为特定保险险种的销售平台或入口。
此外,基于用户骑行数据的积累,筛选出重度用户,对接用户与高端自行车品牌,此外,此部分用户购置自行车,也允许加入到单车平台,那么, 这个时候的单车平台就具有了“共享经济”特征。
因此,从商业模式来看,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等名为“共享单车”实为“租赁单车”的平台,确实与传统“公共自行车”有较大的区别和想象空间。
更重要的是,自行车租赁并无许可准入门槛限制,只要平台注册用户数足够大,就有机会成为一个全新的入口级平台。
而这应该也才是摩拜单车或ofo单车,不断加大单车投放量和广告宣传的关键所在。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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