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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贷款细则出台-北京市网贷业监管细则3月出台 内容不涉及风险备付金问题

发布时间:2017-10-23 所属栏目: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

一 : 北京市网贷业监管细则3月出台 内容不涉及风险备付金问题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独家从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处获悉,北京市网贷业监管细则将于3月份出台,且细则内容不涉及风险备付金问题。

  风险备付金是用于投资项目出现逾期或坏账时垫付给投资用户的资金。“由于P2P定位于信息中介,负责借款方与出借方的信息传递和对接,不承担投资兜底或垫付的义务,并且此兜底行为是违反监管要求的。所以,风险备付金的存在与P2P的本质是相悖的。”网利宝CEO赵润龙说。

  然而,现阶段国内大多数普通投资人对网贷的认知和对风险的辨别能力有限,网贷平台设置风险备付金也是出于提升用户投资信心的考虑。理想宝CEO李永钢认为,风险备付金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在项目出现逾期或风险时先行垫付。

  理财范CEO申磊表示,目前有一部分观点认为,风险备付金属于平台增信服务,可能让投资人产生平台会兜底的误解,是不合规的;也有观点认为,只要风险备付金不是来源于平台自有资金,即不属于平台增信,且有利于防范平台系统性风险,应当支持。鉴于这些争论,风险备付金的去留难以决策,不过已经施行的平台可能会出现将风险备付金改名的现象。

  “虽然目前北京市的相关细则还没正式发布,不过根据此前透露的信息,预计细则的重点内容是备案。”易通贷CEO康文表示,之前相关部门已确定了P2P属地管理的原则,因此,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会根据行业情况制定专门的备案细则,而后北京的所有网贷平台需要根据备案细则进行备案。鉴于北京市的网贷平台较多,备案要求可能会相对严格。

  财路通相关负责人表示,待北京网贷监管细则出台后,面对整治力度加大及平台经营合规成本的增加,北京网贷平台将告别过去“野蛮生长、粗放经营”的发展方式, 进入优胜劣汰的关键阶段, 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爱钱进CEO杨帆表示,随着整改的推进,未来网贷行业运营平台数将进一步下降。

二 : 人人公司无息房贷细则出台 首批员工获贷款

新浪科技讯 12月15日上午消息,人人公司 面向全体员工推出的 “无息贷款购房计划”细则近日出台,首批通过该项目提出申请的员工也已经完成了借款流程。

细则规定,员工的贷款金额在20-40万之间,具体贷款额度以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和本人申请当日月薪的30个月的总和为上限。假如员工的申报额度过了贷款上限,将按照司龄所规定的上限标准发放贷款:即司龄满2年不到3年,可申请借款的上限为20万元;司龄满3年不到4年,可申请贷款的上限为30万元;司龄4年以上,可申请贷款的上限为40万元。

申请无息房贷的人人公司员工还款时限可以长达8年,同时还分A、B两种还款方案。A方案:自贷款申请审核通过生效之日起两年内零还款,第三年起分72个月等额还款;B方案:自贷款申请审核通过之日起四年内零还款,第五年起分48个月等额还款。月还款金额则是以“贷款总额÷还款周期”的计算方式进行换算,员工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由选择还款模式,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清贷款。(艾橙)

 

 

三 : 人人公司无息房贷细则出台 首批员工获贷款

  12月15日上午消息,人人公司(NYSE:RENN) 面向全体员工推出的 “无息贷款购房计划”细则近日出台,首批通过该项目提出申请的员工也已经完成了借款流程。

  细则规定,员工的贷款金额在20-40万之间,具体贷款额度以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和本人申请当日月薪的30个月的总和为上限。假如员工的申报额度过了贷款上限,将按照司龄所规定的上限标准发放贷款:即司龄满2年不到3年,可申请借款的上限为20万元;司龄满3年不到4年,可申请贷款的上限为30万元;司龄4年以上,可申请贷款的上限为40万元。

  申请无息房贷的人人公司员工还款时限可以长达8年,同时还分A、B两种还款方案。A方案:自贷款申请审核通过生效之日起两年内零还款,第三年起分72个月等额还款;B方案:自贷款申请审核通过之日起四年内零还款,第五年起分48个月等额还款。月还款金额则是以“贷款总额÷还款周期”的计算方式进行换算,员工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由选择还款模式,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清贷款。

四 : 紫马财行:网贷监管细则正式出台,行业进入合规倒计时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召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这标志着在征求意见稿出台数月之后,网贷行业合规建设方兴未艾之际,终于迎来了监管“靴子”正式落地之声。

  本《办法》由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监管思路仍然延续了原征求意见稿中所提出的、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的一系列重磅内容,比如:定位为信息中介,实行负面清单制,坚持底线思维,重视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小额分散等内容。

  紫马财行CEO唐学庆对此表示:“监管细则正式稿充分体现了顶层设计者的监管智慧,总体鼓励和支持的监管态度为行业提供了巨大利好。不过,从监管条例的细节改动上可以看出,监管层目前更加侧重于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治理,这与近期国内在多个金融理财领域普遍掀起的‘强监管’态势相呼应,确立了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体系补充的市场地位。”

  据悉本次《办法》正式稿出台前曾向31个省(区、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国家金融办、十三部委、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汇集了来自网贷机构、政府、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300余条各类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最终出台这份文件。

  与会记者根据本次《暂行办法》全文以及《答记者问》,梳理出如下几项核心的政策内容:

  未规定硬性准入门槛,重视事中事后监管

  纵览《办法》全文即可发现,正式稿沿袭了征求意见稿在准入制度上的相关说法,并没有针对网贷企业增设诸如“注册资本”等硬性准入门槛,可见监管层仍本着“底线监管”原则,重视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而非一揽子切断行业新生的动力源泉,从根本上对网贷行业的长远发展前景认可并看好。

  网贷行业确定为信息中介,不能做增信

  《办法》规定网贷企业的定位是“信息中介”,不能偏离信息中介的定位异化为信用中介,否则就会导致业务创新偏离轨道、风险乱象时有发生。紫马财行CEO唐学庆对此表示:“网贷企业只有作为信息中介才能更好地实践普惠金融的使命,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资金池、自融、违规放贷等金融风险,促使企业树立诚信经营、严格自律的阳光运营机制。”

  负面清单从十二条,增加至十三条

  《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共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等,并根据征求意见,增设了不得从事的其他行为,如: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等。

  “禁止线下宣传的做法是为了勒令网贷机构回归网络阵地,充分利用并发挥好互联网的传播特性,便于监管部门掌握真实的网贷数据信息并实时进行资金监测,保护更多‘非合格投资人’不落入非法理财机构、诈骗平台的理财陷阱。”紫马财行CEO唐学庆这样解读道。

  网传的增设“借款余额上限”的说法被证实

  《办法》明确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虽然监管层是出于加强“风险控制”的考虑提出的该政策,但是业界普遍对《办法》所限定的借款余额标准持“保留意见”的态度,在P2P大额标的盛行的时代,目前《办法》限定的数据指标未免太过狭窄,与实际的市场需求不符,必然会导致大量网贷企业陷入“举步维艰”的改革困境。

  “小额分散”是要义,“普惠金融”是本质

  设置借款余额上限的做法,充分表明了监管层希望引导网贷机构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回归普惠金融的本质,力求规范行业乱象,严守风险底线。

  紫马财行CEO 唐学庆对此表示肯定,他提出:“小额分散符合网贷机构和投资人的利益,有利于机构加强风险控制,提高对投资人权益的保障力度。并且伴随消费金融场景的不断延伸和拓展,小额分散的消费信贷市场将会迎来更大规模的市场井喷,目前那些以大额标的为主的平台未来有望向消费金融领域转型。”

  十二个月过渡期,网贷行业进入合规倒计时

  为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监管层做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将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监管措施。紫马财行CEO唐学庆指出,“在办法正式稿发布后,整个网贷行业将正式进入合规倒计时,虽然有关银行资金存管、信息披露、退出机制等相关配套措施仍待落地,但网贷行业的监管思路已然明确,监管细则已然生成,各平台均需加快合规调整的步伐,尽快向监管《办法》的要求靠拢。”

  虽然配套细则仍需进一步解读说明,行业基础设施和自律建设仍待加强,但是网贷行业的“基本大法”已经尘埃落定。作为网贷企业的一员,紫马财行一直在合规发展的道路上深耕不辍。目前对照《办法》要求紫马财行的业务模式已基本达标,另有小部分需要调整的地方也将快速响应,极速整改,力求尽快实现全面地合规发展。

五 : 网贷监管细则或将年底出台 资金存管等为主要内容

  据悉,由银监会主导制定的P2P网贷监管细则目前已进行了多轮讨论,最终确定版的监管细则将有很大可能在年底出台。据业内人士透露,网贷平台的定位、业务范围、注册资金门槛、资金存管成为细则中的主要内容。

  7月出台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以及由银行来进行网贷平台的资金存管,这奠定了网贷平台监管细则的核心基调。在意见出台之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准入标准,且需要投入的技术、人力资源巨大,银行对于P2P资金存管的合作并不热衷。

  根据公开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面向P2P网贷平台提供资金托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其中,建设银行是四大行中唯一一家涉足P2P网贷资金存管的银行。建设银行的加入,给P2P行业释放出了积极信号,而这势必将加快银行业推出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速度。

  资金存管如何管资金

  以较早与银行合作的宜人贷为例:宜信宜人贷在广发银行开立了交易资金托管账户、风险备用金托管帐户和服务费账户三类账户。广发银行会对用户在宜信宜人贷平台上的每一笔交易进行全面托管,监控核对宜信宜人贷平台从用户实名开户、合同签署备案,交易与合同的匹配审核、交易资金的划转,风险金监控的全部流程。

  监管促行业洗牌加剧

  由于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相当于对P2P行业提出了更加高标准的要求,商业模式不清晰的平台、中小规模的平台都将因此面临较大压力。另一方面,一些违规的网贷平台也将因此成为行业黑户遭到打击,优胜劣汰的不二法则将再次得以印证。

  根据网贷之家公布的数据,8月出现的问题平台中,跑路平台的比例再次提升,从7月的57.80%增长到79.01%,这也从侧面印证了,监管收紧对于行业洗牌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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