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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2017年最新企业所得税计算_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7-11-26 所属栏目:所得税

一 : 2017年最新企业所得税计算_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相信大家都有听说过了,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吧!

新企业所得税 2017年最新企业所得税计算_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7年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计算企业所得税方法/步骤

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因为以前我国的企业和外国的企业有税收的不同,但是现在这点已经没有了。现在的两种办法是第一、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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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按照我们国家目前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这是为了促进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平衡经济发展而规定的政策。

我们现在说说具体的两类税收方式的计算办法,第一类办法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这样就可以计算出税收问题了。

第二类的办法是按月(季)预缴时的征收,计算的办法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这样的计算方法和前面的基本一致,只是计算的时间有一定的区别,整体计算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我们需要说明的是,前面的两种办法是查账征收两个计算,还有一种国家的征税方法是核定征收的,具体的情况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所得率*适用税率。这个也是我国现在使用比较多的方法之一。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①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税前薪资总额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 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外籍(含港澳台)4,800元)。

②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以下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③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某员工(非外籍)9月税前收入6500元,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合计1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6500元-1000元-3500 元=2000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该员工9月份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000元*10%-105元=95元,因此,该员工9月净收入=6500元-1000元-95=5405元。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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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4)损失。

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此外,税法允许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1)利息支出。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4)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5)业务招待费。

(6)保险基金。

(7)保险费用。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8)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9)准备金。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1)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12)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准予扣除。

(13)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14)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准予扣除。

4.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即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贷款担保。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5.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税额扣除和亏损弥补。

(1)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3)亏损弥补。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33%。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纳税地点。纳税人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就地纳税。

(七)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2.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3)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教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9)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的10%办法。


二 :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www.61k.com)(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3.准予扣除的项目。(1)成本。(2)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3)税金。(4)损失。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此外,税法允许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1)利息支出。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部分,准予扣除。(2)计税工资。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4)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5)业务招待费。(6)保险基金。(7)保险费用。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8)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三 : 案例分析企业递延所得税计算方法

案例分析企业递延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0-10-25 王海连  【大 中 小】【打印】

  所得税准则引入了新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其中涉及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的核算,与原准则的纳税影响会计法相比,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一、企业所得税一般核算原理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应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所得税核算,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确定当期所得税。

  第二,确定递延所得税。

  第一步,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计税基础;

  第二步,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暂时性差异;

  第三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识别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暂时性差异,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四步,以预期的适用税率(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适用税率)乘以各项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余额;

  第五步,将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的变动确认为损益、权益或调整商誉。

  第三,确定所得税费用。企业在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后,两者之和(或之差),即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二、企业所得税核算举例

  【例】ABC公司2007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该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有关的情况如下:(1)一项设备原价为200万元,累计折旧为5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已确认的计税折旧为80万元。(2)存货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计得了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3)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4)预计诉讼准备为200万元,税法规定,相关损失在实际支付时抵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5)ABC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00万元,该项政府补助免税,资产的折旧在以后期间不能于税前抵扣,ABC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该项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解析:第一步,确定2007年当期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0-30+50-200+200-500=520(万元)

  应交所得税=520×25%=130(万元)

  第二步,确定2007年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暂时性差异的计算如表1所示。

案例分析企业递延所得税计算方法

案例分析企业递延所得税计算方法

  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00×25%=6250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2300000×25%=575000(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575000-625000=-50000(元)

  第三步,确定2007年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300000-50000=1250000(元)

  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12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5000

  三、简算原理及实际应用说明

  为了回避判断暂时性差异性质这一难点,可简化处理。只需根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大小比较判断应属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不需对暂时性差异的类型进行判断,也不必对差异进行汇总,可直接逐项计算差异,将计算结论体现在账务处理中。承例题,运用简算方法,能得到相同结论。

  第一步。确定2007年当期所得税。计算调整方法与上同,为130万元。

  第二步,确定2007年递延所得税。具体见表2。

  借:所得税费用               12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00000+2000000)×25%] 6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00000+2000000)×25%]  575000

责任编辑:

甲企业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5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残值收入为3000元,预计清理费用为1000元,则:固定资产年折旧额=[50000-(3000-1000)]/10=4800元/年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4800÷12)=400元/月

所得税问题:

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1、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4、适用税率问题: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2008年起为25%)。

1 计税基础  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例」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 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 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 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通常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比如,上述企业因某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于购买日比较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计算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所得税准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除外。  「例」沿用上述举例,假定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50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16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负债产生的1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33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企业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3 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www.61k.com)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4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即: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5 确认  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  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按照所得税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  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  (1)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2)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2)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6 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即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企业不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7 列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下列信息:  (1)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  (2)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如果存在到期日,还应披露到期日)。  (4)对每一类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列报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8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商誉”等科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问题】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核算、及具体分录步骤?

  【解答】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本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本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整商誉,借记本科目,贷记“商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商誉,借记"商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

什么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的一项资产。而对于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某些特殊情况除外。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和暂时性差异相对应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是将来可用来抵税的部分,是应该收回的资产,所以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于影响利润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所得税费用”。例如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如果产品已经对外销售了,就会影响利润,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资本公积,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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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分析

  (一)除企业合并以外的交易,若其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承租方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会计准则规定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以及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而税法规定以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的金额计价,对二者之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若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则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

  例如,某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会计准则其入账价值为100万元,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120万元,若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会使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少20万元,此时既不是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也不是其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不符合会计准则中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标准,改变了该资产的初始计量,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

  (二)按税法规定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若数额较大,且缺乏证据表明企业未来期间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5年,这就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否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要视未来期间是否有足够的应税所得可用于抵销以前年度亏损。只有未来期间税前利润抵销了以前年度亏损后,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才会减少,才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入,而这正好符合资产的定义,即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若企业未来期间无利润,继续亏损,无所得税可交;或者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销以前年度亏损,则不能保证这项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资产。

  其实,不仅是可结转以后年度亏损问题,所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时,都要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预计将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因为只有当未来转回期间预计将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待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才会使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才会在未来期间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入,才符合资产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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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马靖昊:王八的会计核算和审计的故事

据说从前有一个养王八的上市公司绿田股份,有一年,王八销路很好,它的CFO觉得公司利润太高了,到年末就来一个王八盘亏,说是涨大水了,王八们逃跑了。可怜那位做审计的CPA被迫下到池塘中摸了半天,只摸到几只小王八,只好在当年将逃跑的王八们作为存货损失处理了2000万元,然后,无奈地给绿田股份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又过了一年,王八销路转眼就不好了,眼看着企业要亏损了,该公司CFO又大言不惭地说今年王八盘盈了。负责审计的CPA说,去年我下到池塘,差点淹死,是不是今年你又想赶我下水。那位绿田股份的CFO说去年你盘点还真盘错了地方,涨大水时,我忘记告诉你了,王八其实都爬到树上去了,并没有亏。这位CPA听完就晕过去了。
第二天,CPA醒来之后,喝了一碗王八汤,脑袋也清醒了不少,他只好告诉王八公司的那位CFO,先将去年的盘亏作为会计差错处理,作出如下分录:
调整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 2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
此前,由于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该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2000×25%=500(万元),所以更正差错后应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50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贷:延所得税资产 500
(2)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
贷:盈余公积 150
做完这些账务处理后,今年的王八审计还没完啊,这可愁煞了那位CPA。据后来流传的故事,就是该CPA审计抽样了其中一个池塘,真的发现了大量的王八,无奈之下,他挑选了几只品像较好的王八作为盘点当日的主要食品,然后威逼利诱客户在盘点材料上签字,以证明盘盈数字的计算均为客户自己实施的,AUDITOR仅仅是复核。
现在大家明白了CFO和CPA是干什么的吧。

四 :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报表利润总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 纳税调整-以前年度亏损所得税=利润*你公司的核定的税率所得税是根据利润为基数的征收的一种税,如果利润为负,就有用交所得税了希望采纳企业所得税小规模是按开票额的3个点来收的,一般纳税人是根据利润的17个点来开发票

五 :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2014

核心内容:2014年企业所得税最新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企业所得税最新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企业所得税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各项扣除

(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

(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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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企业所得税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各项扣除

(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

(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5。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二)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第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本文标题: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2017年最新企业所得税计算_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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