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九好集团涉信息披露违法 王思聪普思投资遭罚10万
每经记者 孙嘉夏 每经编辑 罗 伟
3月13日,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思投资)网站上,九好集团依然作为“投资案例”之一,与人人车、汉拿山、瑞尔齿科等知名企业一起被介绍给所有的网站访问者。
在3天前,鞍重股份(002667,SZ)公告了证监会的罚单,因牵涉九好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包括普思投资等在内的九好集团部分股东将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次遭到处罚的九好集团股东身后,不仅囊括了国资、民企,还包括了宗佩民、王思聪、陈晓锋等多位知名度极高的资本市场大佬。
九好集团股东也被罚
3月10日,鞍重股份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给予杜晓芳、张勇、北京科桥嘉永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桥嘉永)、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桥成长)、浙江华睿海越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海越)、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德银)、杭州金永信润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永信)、江阴安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安益)、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思投资)、宁波科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发)、大丰匀耀现代服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丰匀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鞍重股份此前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原拟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除2.29亿元货币资金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出资产),与郭丛军、杜晓芳、张勇、科桥嘉永等合计持有的九好集团100%股权中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差额部分则由鞍重股份发行股份购买。
但此后经调查,九好集团存在多项财务造假行为,以致九好集团、鞍重股份所披露的信息含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包括科桥嘉永、科桥成长等在内的九好集团股东是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属于《重组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有关各方”,承担着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其中,杜晓芳是九好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杜晓芳等九好集团11名股东还是《重组办法》、《证券法》规定的其它信息披露义务人。
证监会认定,杜晓芳等九好集团11名股东的行为违反了《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重组办法》、《证券法》中所述“其它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杜晓芳等九好集团11名股东是九好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最终,证监会拟决定对杜晓芳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张勇、科桥嘉永、科桥成长等部分股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多名大佬“身陷”其中
作为被证监会“亮剑”的典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整理发现,在九好集团的一众股东背后,不乏国内资本市场上声名赫赫的企业和个人。
如普思投资的股东为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之子王思聪。在普思投资的网站上,列举了众多公司的投资标的,包括网鱼网咖、大众点评、英雄互娱等。根据鞍重股份公布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2012年12月,经九好集团股东会审议,同意增资518.39万元,其中普思投资1000万元认购129.6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每股价格7.7元,占注册资本1.89%。
当时一同成为九好集团新股东的,还有江阴安益,其投资3000万元认购388.7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比5.66%。
鞍重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显示,江阴安益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安益投资有限公司,后者为上海安益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益资产)的全资子公司,而安益资产的股东则可追朔至合肥天安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东则是在安徽资本市场上声名显赫的马春生、李文霞。
在安益资产的网站上,还介绍了部分公司的经典投资案例,其中包括被雪莱特(002076,SZ)以定向增发方式收购全部股权的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华伍股份(300095,SZ)、宝利国际(300135,SZ)、合肥城建(002208,SZ)等。
安益资产也将对九好集团的投资在“案例概览”一栏中展示,并专门撰文介绍了与九好集团签署投资协议的相关情况,其中提及“九好平台已经联合了2100多家客户和600多家供应商”,且“正在积极谋求在公开市场取得突破”。
3月13日,记者试图联系普思投资与安益资产,但普思投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未有相关负责人可以接受采访,而安益资产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不方便评论,并向记者提供了公司另一负责人的电话,但记者拨打该电话却并没有人接听。
此外,根据鞍重股份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在华睿海越、华睿德银身后的,则是华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知名风险投资人宗佩民。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宗佩民也“喊冤”不迭:“我们也是受害者”。
“我们作为外部股东,不是九好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九好集团和实际控制人的有些做法,事先没有经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我们也毫不知情。”宗佩民说。他向记者介绍,此前投资九好集团时,主要是考虑到该公司所处行业比较“新”,在后勤管理行业有所创新,也可以有效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但另一方面,作为中间商,公司财务处理比较复杂。特别是此后企业发展较快,管理能力跟不上,财务上也有不规范的地方。“我们将荣誉视作生命,是非常负责任的投资机构,从来不支持投资企业做弄虚作假的事情。我们也会在投资合同里写明,一旦发生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情,会要求相应的赔偿。”
对于如何处理该事件,宗佩民表示,会要求证监会召开听证会,以阐述己方的意见,“我们只能保证华睿海越、华睿德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无误。九好集团所涉问题的性质,要由监管部门作出定性,不过我们也会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能采取要求实控人回购股份等措施。”
另外,宁波科发的普通合伙人为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后者第一大股东为陈晓锋。公开信息显示,陈晓锋为浙江金融投资十大领军人物、中国民营企业国际合作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在民营企业之外,还有国有企业也在该次事件中受到牵连。如科桥嘉永、科桥成长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后者的第一大股东为持股40%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 : Web管理员注意:Robots.txt可透露有价值的信息给黑客
Web系统管理员需要注意了,robots.txt文件可以告诉攻击者目标的有价值信息,因为这些txt文件指向拥有者试图保护的目录。
Robots.txt文件会告诉搜索引擎,Web服务器上的哪些目录可以读,哪些不能读。这些文件会透露管理员存储敏感信息的位置,因为在robots.txt中提到的目录很明显就是文件所有者想要隐藏的目录。不仅是那些限制访问的路径,还有服务器上部署的技术。
有点像捂着口袋走路的行人,无疑是在告诉小偷钱放在哪里。
从防御者的角度来看,有两种常见的错误认识。一是robots.txt只是一种访问控制机制;二是该文件的内容不能被人工读取,只能被搜索引擎读取。
许多网站往往把一些有用的信息放在robot文本文档里的disallow列表中,本意是为了掩盖这些资产。但对于渗透测试人员或黑客而言,则可通过robots.txt文件更快地发现敏感信息。
加拿大的渗透测试人员Thiebauld Weksteen认为,“在渗透测试的调查阶段,测试者通常会使用一系列已知的子目录暴力破解服务器,搜索隐藏的资源。根据特定网页技术的情况,这一过程需要基于固定间隔进行刷新。”
而目录的禁止访问机制会告诉攻击者有哪些高价值的信息是应当寻找的。此外,如果这一点对于一家网站可行,那么很有可能也适用于另一家网站。
Weksteen对安全从业人员提供了他个人的建议,告诉人们如何收集子目录列表,并介绍了清理、验证最初很大的数据集的方法。只需要100行脚本代码就可以做到这种探测功能,但通过优化算法,可以进一步增进效率。
比如,以色列议会网站上的robots文件中就直接包括了1万个左右的未分类文件,通过它们可以直接发现敏感数据。另一个例子是美国国务院,虽然它将搜索关键词生成的未分类资产的字符串进行了屏蔽,但还是能够通过时光倒流网站,The Internet Archive进行访问。
有人利用Weksteen所说的方法,发现了一个可能被跟踪的女学生的身份。robot文本文件中的不允许访问索引指出了一个图像文件,文件的描述暴露了她的名字。
两个防护措施:
管理员最好通过一般条件来引用文件,而不是通过绝对路径;
更具创新性的作法是在robot不允许访问索引中设置一些假文件,部署 蜜罐 ……
扩展:黑客帝国1的美学价值 / 黑客帝国1的哲学价值 / 小米5的黑客价值
三 : P2P监管真的要来了:重点要把关信息披露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欧阳晓红 李意安
是公开的非法集资还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即最能代表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普惠安排?虽然P2P的定位在监管层仍莫衷一是,但是大体的监管框架已经达成共识。
这次,传说已久的P2P监管真的要来了吗?
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P2P网贷可能的监管框架是:资金托管,选择不具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此外是施行备案登记,“银监会+各省行业自律”,即以省为单位对网贷行业进行自律监管。“政策很快会出来,最近一系列的闭门会议中,互联网金融监管都是焦点话题,但是监管层内部很是纠结,审慎者如建议功能监管,激进者则提议先‘放养’再‘圈养’。但当务之急是,稳定阵脚,有的放矢,把好P2P信息披露的关。”5月14日,一位接近银监会人士说。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与尹俊杰合作撰写的《P2P监管,到底管什么? 》报告指出,我国P2P网贷行业监管应聚焦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充分、合理的信息披露,降低网贷业务的信息不对称性,引导形成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权益。
倘若掐住了P2P网贷的要害部位,监管或许就不那么纠结了。
监管“七寸”在信披
近日,有媒体称监管内部上报网络监管业务监管规定草案稿明确,网贷业务将交由银监会统管,同时以省划分实施备案制监管,还对各方责任、负面清单、风险提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适当性管理等作出一系列细化安排。
一家位于上海的P2P公司副总裁称,最为进步的一点在于,除了资金池模式以外,首次将“关联交易”列入了雷区范畴。“许多跑路公司资金链断裂就是因为关联交易。这一点已经引起监管的高度重视。”该人士说,“上海金融办已经和各家小贷公司打过招呼,要做P2P可以,只能以参股形式,但小贷公司股东参股P2P不能超过30%。”
如果按照最新的监管思路:银行托管要求,即“网贷平台被要求在保证业务资金独立性的同时,需要选择不具有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P2P们可能会“抓狂”,因为“盖子”会被揭开。
即便如此,该做的工作,有的已经在做。广州一家区域性银行在4月底低调进入P2P账户资金管理阵营,合作方为本土小型P2P平台。此前,诸如民生、平安、招商、中信等银行亦先后宣称开展此类业务。“资金托管会增加极高的成本。每一笔充值、提现都要支付手续费,包括端口费等,一年得给多少钱啊!”一位中型P2P平台总裁赵志鹏(化名)说。他认为,原来很简单:客户想来充值,通过网银转账后即可投标,无成本。规范保护投资者的背景下,要求第三方支付托管;每一个环节都在增加交易运营成本却并未解决问题。
赵志鹏认为,第三方资金托管只是做给投资人看的一种形式,仅发挥了转账的功能。因为,P2P将钱集中在一起,至于借款人是谁,平台说了算,第三方支付只负责流程,无法管控账户。“现在,很多网贷平台都是本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没有几家P2P真正执行了第三方资金托管。只要投资者不投诉,平台不出问题就万事大吉。”一位P2P业内人士说。
可是,大量P2P平台仍行走在边缘地带,这或许也是监管政策久推不出的原因之一。
据林采宜观察,目前网贷行业已曝光的问题平台中,未实施第三方资金托管的平台占比达95%,高出正常运营平台20个百分点。
第三方支付托管尚且如此,银行托管可能难度更大。宣称与各大P2P平台合作的商业银行,并未正式开通P2P托管业务。“银行需要专门的团队开发P2P托管系统,以及如何实现系统对接等,这些都需要时间。”一位深圳地区的银行人士称。
那么,无时间约束,监管层比较现实的首选策略或是基于投资者保护的信息披露。
怎样的信息披露才能“切中要害”呢?林采宜提出了一个“三化”的解决方案。具体为资金透明化:通过第三方资金托管,实现自有资金和借贷资金有效隔离;业务透明化:合理披露融资项目信息,减少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平台透明化:便于监管层防范系统性风险。
按照林采宜的逻辑,资金托管内容方面,应实现全额借贷资金的托管。虽然目前部分网贷平台已开展资金托管,但以风险准备金托管为主,很少有平台实现了全额借贷资金的托管,并未从根本上杜绝自融、跑路等问题。至于资金托管模式,应实现独立二级账户式管理,并且托管机构需要具备相应资质。一方面,监管层及行业协会应指引已从事资金存管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取得相关资质;另一方面,引导更多的中间服务商,为托管机构提供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降低资金托管系统的开发成本。
业务透明化方面,林采宜认为,网贷平台需要设立机制,强制披露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融资者匿名信息、往期逾期情况、贷款金额、贷款目的、还款保障和还款计划等。同时,应对投融资双方进行实名认证,并对融资者、融资项目真实性披露交叉验证的结果,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
网贷平台还需要揭示融资者、融资项目的风险评级信息;对于涉及第三方机构增信的,不仅应披露增信依据,还要披露第三方机构的资质信息,尤其是对于由第三方机构担保的融资项目,应明确其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资质。事实上,平台运营信息是P2P网贷行业监管的重要基础,林采宜发现,目前仅少数网贷平台予以披露,且相关指标的统计标准并不统一。
目前陆金所、信而富等8家平台已公布坏账率,其中陆金所较高,坏账率在5%~6%左右,微贷网较低,约0.25%。
赵志鹏相信,透明阳光化之后的P2P将会倒掉一大批,“但这也许是好事,是一种市场化的选择。”不过,整个行业倒掉并非监管想要的结果。
玩法全变了
就像开玩笑一样,5月上线平台,5月老板们就能跑路,市场难免发出诘问“如此鱼龙混杂,监管干嘛去了?
信用风险‘踩雷’高发期的2015年即将过半,信用风险事件数据虽不及预期,但演变态势不容乐观。
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4月,全国成交量492.60亿元,月环比增长47%,运营平台1728家,月环比增长5%,累计问题平台550家,贷款余额1518.03亿,综合利率15.02%,平均期限6.71月,当月投资人数96.16万,当月借款人数18.17万人。
据此,负债端的投资需求远远超过资产端的贷款需求——花费几倍于去年的获客成本,钱进来了,但是借给谁?让p2p老板困惑的是——如何找到好的借款对象。“现在的玩法完全变了,这个行业几乎无利可图,以前获客成本是50元左右,现在眼睁睁看着它涨到300元;在资金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利率还在下降,有时就是做赔本买卖。”赵志鹏说。他感叹,目前的情形完全背离了他当初搭平台,撮合投融资两端,降低交易成本的设想。公司正在考虑转型,增加其他金融服务项目,以弥补P2P的亏损。“现在对p2p来说,把钱借给有能力偿还的人很难,如何找到这样的借款人,很难,大家都在抢客户。”赵志鹏说。
而没有被借出去的钱可能会被挪作他用吗?如果信用披露不透明,就存在此种可能性。但是,如果信用完全披露的话,平台又难以生存。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谢平认为,作为信息中介,P2P监管应采取类似于直接融资的充分信息披露原则,关键是信息充分公开,包括股东信息、交易程序、管理层构成、交易记录备份等,让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到。他撰文指出,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利用好搜索引擎的作用,部分监管任务可以外包给专业的IT公司来完成,具体的监管工作不一定必须由监管机构负责。
另外,更加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负责监管规则的制定和不断完善,对监管任务执行机构的行为进行督查,对相关从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事后处罚,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缩小风险出现后波及的市场范围。
不管怎样,“行业还是要经历洗牌,市场出清泡沫的过程。如果新政来了,就转行;因为只有大型网贷平台才能扛得住。若不然,就先这么混着,只要不出大问题。”赵志鹏说。
(原标题:P2P监管真的要来了)
四 : Groupon被曝信息披露不全:高管与对手关系复杂
Groupon副董事长泰德·莱昂西斯(Ted Leonsis)
北京时间6月14日下午消息,公司治理专家认为,由于Groupon副董事长泰德·莱昂西斯(Ted Leonsis)所属的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了Groupon的竞争对手LivingSocial,并且与其董事会存在联系,因此可能会产生冲突。
披露不全
莱昂西斯自2009年6月起担任Groupon董事,并于2011年4月出任Groupon副董事长。他还是美国风险投资基金Revolution Growth的合伙人,该基金拥有LivingSocial的股票。但Revolution Growth表示,莱昂西斯个人并未持有LivingSocial的股权。
尽管风险投资公司经常会同时投资一些有竞争关系的创业企业,但莱昂西斯却同时与两家占据美国市场领导地位的团购网站有牵连。据估计,到2015年,全美团购市场规模将达39亿美元。而由于Groupon已经提交IPO(首次公开招股)申请,因此他的这种关系将面临更为严密的审查。公司治理专家认为,Groupon应当在招股书中公布莱昂西斯与Revolution Growth的关系,但该公司却没有这么做。
交叉忠诚
美国特拉华大学约翰·温伯格公司治理研究中心(John L. Weinberg Center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主任查尔斯·埃尔森说:“这使得他陷入了‘交叉忠诚’(cross-loyalty)境地。他必须要对员工保持忠诚,但同时也要对他所服务的董事会保持忠诚。”
Groupon 2008年由安德鲁·梅森(Andrew Mason)等人共同创立,该公司本月早些时候宣布将上市融资7.5亿美元。这家总部位于芝加哥的企业开拓了团购市场,最多可以为用户提供餐馆、体育赛事和酒店等产品和服务90%的折扣。Groupon今年第一季度的收入同比增长14倍多,达到6.447亿美元。
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BIA/Kelsey估计,到2015年,全美团购市场规模将较2010年的8.73亿美元增长4倍多。LivingSocial CEO蒂姆·奥肖尼斯(Tim O‘Shaughnessy)去年12月表示,他的公司与Groupon控制着全美团购市场超过90%的份额。
Groupon和LivingSocial发言人均拒绝对此置评,莱昂西斯也拒绝发表评论。
多重身份
莱昂西斯身兼多重身份,包括互联网企业家、球队老板和电影制片人。他旗下的Monumental Sports & Entertainment公司拥有NBA球队华盛顿奇才队以及美国冰球大联盟球队华盛顿首都队(Washington Capitals)。他还担任了电影《南京》、《Kicking It》和《A Fighting Chance》的制片人。
根据IPO文件显示,作为Groupon董事会成员,莱昂西斯持有该公司92.4385万股A类股。招股书显示,他是Monumental Sports & Entertainment公司董事长兼CEO、AOL前副董事长,并且担任美国运通、Rosetta Stone和Nutrisystem公司董事。他还担任其他一些非上市互联网和科技公司的董事。但Groupon并未提及他在Revolution Growth的合伙人身份。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安德森管理学院高级副院长阿尔弗莱德·奥斯本(Alfred Osborne)说:“关键问题是披露潜在的冲突,然后让人们平衡利弊,并决定是否存在冲突。信息披露是一剂重要的杀菌剂。”
投资历史
莱昂西斯和史蒂夫·凯斯(Steve Case)1990年代都曾经担任AOL高管。凯斯后于2005成立了Revolution有限公司,专门投资增长迅猛的企业,并专门抽出2亿美元成立了一个名为Revolution Growth的基金。他通过该基金开展了6笔,其中包括2008年对LivingSocial的投资。Revolution有限公司旗下的另外一家公司Revolution Ventures的董事总经理泰德·萨维奇(Tide Savage)任职于LivingSocial董事会。
在今年3月加盟Revolution Growth前,莱昂西斯与凯斯共同展开过多笔投资。LivingSocial的投资发生在他加盟之前。Revolution发言人表示,莱昂西斯并未担任LivingSocial的顾问,也与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联系。
苹果和谷歌就曾于2009年因为手机操作系统而遭遇过董事会利益冲突问题。时任谷歌CEO的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于同年8月卸任苹果董事。同样就职于这两家公司董事会的美国生物科技公司Genentech董事长阿特·莱文森(Art Levinson)也于2009年10月卸任谷歌董事。
美国在线法律服务提供商Rocket Lawyer创始人查理·摩尔(Charley Moore)表示,通过适当的信息披露,并确保他与凯斯保守各自的财务和战略信息,莱昂西斯原本可以避免这一问题。他说,这种冲突在科技行业在所难免。(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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