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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岁月全文阅读-民国岁月全文阅读 作者:石沁源

发布时间:2017-08-05 所属栏目:六年级

一 : 民国岁月全文阅读 作者:石沁源

二 : 风月梦全文阅读 作者:邗上蒙人

三 : 读《流沙岁月》有感

  岁月是一捧金色的流沙,每个人都有,当岁月流沙从我们的指缝间流逝,别人都淘出了金子而欢喜拥抱,我们因为当初的懒惰而一无所有,又怎能不痛哭呢?岁月我们抓不住,摸不着,也看不见,但是却能感受的到,当我们玩耍时别人努力,最终我们只能羡慕别人,懊悔自己浪费时间。岁月到底是什么?我们又应该如何?望着桌面上的那本金灿灿的装饰着贝壳的书,上面几个灿烂的大字映入我的眼睛——《流沙岁月》。

  《流沙岁月》是一篇具有童话色彩的故事,讲述了在一片美丽的湛蓝的海洋里有一群河蚌,年老的珍河蚌带领一群年幼的河蚌去到海湾,年老的河蚌对小河蚌们说:“你们每一个人都去捡一粒沙子放进自己的壳中,诚心酝酿,用自己的血肉磨平沙子的菱角,沙子将会成为珍珠。”小河蚌们听了老贝的话纷纷去捡了一粒沙子放入壳中,但是有一只贪玩又懒惰的小河蚌并没有去捡,并且骗过了老河蚌。当别的小河蚌诚心酝酿时它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它为自己当初的决定感到“骄傲”,并且觉得捡了沙子的小贝都是傻瓜。岁月蹉跎,时间飞逝,转眼间,当初的小河蚌也变成了老河蚌,当当初捡了沙子的小河蚌打开蚌壳时,河蚌的生命价值得到了升华,蚌肉正中央有一颗圆润、饱满、明亮的大珍珠,河蚌们相互欢喜、拥抱——除了当初那个因为懒惰连一颗沙子都不捡的河蚌。它没有捡沙子,没有诚心酝酿,没有珍珠,它只能躲在角落默默哭泣和懊悔,可是这有什么用呢?衰老已经爬上它的额头,现在再懊悔也无可奈何了。

  读了《流沙岁月》我深有感触,我想,人虽然不是河蚌不用酝酿珍珠,但是细想一下,人和河蚌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人生就是一本书,聪明者细嚼慢咽,慢慢品味,直至品味出其中的美好,愚蠢者草草翻过,囫囵吞枣,碌碌无为,没有品味道人生的滋味便离去。俗话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在美好的少年时期,烂漫的青春时期,聪明的孩子更懂得时间的珍贵,更明白时间的价值,更会加紧时间学习知识,给自己设立目标;而愚蠢懒惰的孩子只会放纵自己疯狂玩耍,无视时间的流逝,不懂时间的珍贵,不珍惜时间,直到时间抛弃他才追悔莫及。

  现在如果你是聪明的孩子请继续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知识,如果你是愚蠢懒惰的孩子请不再放纵自己好好学习,珍惜时间,毕竟“浪子回头,千金不换。”学会珍惜时间,利用时间,岁月就是流沙,时间无法倒流,我们不能沉迷于过去,不能幻想着未来,那只有抓住今天,只有抓住每一个今天,你的未来,我们的未来才会精彩,才会美好,我们最终会成功。

  岁月如流沙,请珍惜!

    六年级:1186682392

四 : 读书岁月全文阅读 作者: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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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自序(1)  
自 序
我读的正儿八经的第一本小说,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阅读的原因是一个比我高两个年级的学生来借这本书。对于一个四年级的孩子而言,六年级学生说的话很具有权威性。既然他觉得这是一本好书,那么我就没有理由不去看。
那年是1990年,经济开放的成果刚刚在瓢城体现出来。为了展现我们新的生活面貌,市里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各样的游行活动。小学生的鼓号队吹着乐曲,举着花环走在队伍的最前列;紧跟其后的是班干部们组成的方阵,每个孩子的左臂上都佩戴着小队长、中队长的白底红杠标志;再后面就是普通学生的游行队伍,同学们系着鲜艳的红领巾、手持鲜花,欢天喜地走在大马路上。
每次游行上街,我都处在第二方阵之内。班干部、中队长、红领巾、大红花,这种无可比拟的优越感,能够从游行前一天的早晨就开始感染我。于是,为了保持这种感觉,我尽量让自己在齐步走的时候,迈出的腿和手臂与所有的人保持一致。
这样的活动几乎每两个月就有一次,孩子们都以为自己是创历史先河的社会花朵,因此每次都表现得极端认真。直到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种情形其实在20年前也经常出现。那时候,我的父亲母亲持着与我同样的心情和姿势,庆贺最高指示的到来。
然而福尔摩斯的出现,却给了我一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就在我以为自己生活在蜜罐和作业烦恼之中的时候,有另外那么两个人,整天着装考究、举止优雅,戴礼帽拿手杖走在伦敦街头,干一些类似抓特务的事情。他们彬彬有礼地吻着女人的小手,客客气气地向别人寻根问底,天南海北地谈论案情。没有父母、没有老师,没有小升初的烦恼,也没有数学试卷上的红叉。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有人和我生活得不太一样。
到了初中的时候,我第二次重读了柯南道尔的这部书。初中的时候,我已经不是那个听随别人召唤的小孩子了,我开始自诩不凡,整天想着怎样用一些唬人的故事来博得掌声。当时的同学都在学习武侠小说,大练绝技神功。为了能够吸引目光,我创造性地将侦探小说和武侠故事融合起来,成为了当时班级里有名的武侠权威。
待到高三的时候,我再次找来了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令人吃惊的是,这次阅读让我极端鄙视自己初中的行为。那种不负责任的胡吹海侃,无非是满足自我虚荣心的一种表现。这种行为,在情窦初开的高中,几乎每个女孩都很讨厌。不幸的是,当时我恰恰喜欢上了同班的一个女孩。于是,我一边鄙视自己的虚荣心,一边向福尔摩斯学习,怎样表现得像一个绅士,追求女孩。
直到今天,我仍然时不时地把福尔摩斯拿出来,仔细阅读慢慢回忆,把怀旧和自省的情绪发挥得像一个十足的小布尔乔亚。
对旧书的阅读,是一件既轻松又残酷的事情。轻松是因为驾轻就熟地回忆起了许多过去的体验。但随着阅读和年龄的增长,当初的体验变成了一个个巨大的笑话和苦恼的回忆。关于保尔·柯察金的故事,曾经一度让我的苏联情节发挥到极至。AK47步枪、米格29战斗机、威武又恐怖的洲际导弹、斯大林格勒里的红军战士,这些细节与少年人的大国梦联合起来,一起塑造了保尔的超人形象。
然而,与此同时,各种各样关于"大清洗"、"集中营"、"集体农庄"的材料,也不断地出现在我的视野之内。残酷的不仅仅只是现实,还包括阅读者的个人体验。我很难相信,自己竟然会被保尔的故事所感动,居然会对暴力政权的武器产生着迷。更可笑的是,每当电影《莫斯科保卫战》里那首战地歌曲《神圣的战争》响起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类似流泪的激动。
我相信,许多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读者,都会有这种情绪。明知自己受到了欺骗,本能反应上却始终很难接受。
谎言还在继续。当读者们觉得保尔的爱情实在太残酷的时候,61阅读络时代,美女和俊男开始大行其道,异装癖成了一种时尚。
谁也弄不清楚这幅图里的美女究竟是谁,或许,她是米莱蒂。为了一时高兴,穿上火枪手的衣服时尚一回。这也没什么,因为她是法国女人。
至于这款网络游戏《火枪手》里的俊男,除了手上的火枪还可能产生一些联系之外,就很难说得清楚什么了。
所谓的经典读物,大抵很难避免遭遇这样的厄运。因为"经典"这个词汇,本身就是一个时髦用语。
五,放荡
达达尼昂的情妇是波那雪太太,房东的妻子;波尔朵斯的情妇是一位人老珠黄的诉讼代理人夫人;一心想做修士的阿拉米斯的情妇是谢弗勒斯夫人,除了阿拉米斯之外,她还有几个情人;法国皇后安娜的情夫是英国的白金汉公爵;邓格拉司夫人的情夫是狄布雷先生,部长秘书……在大仲马的小说世界里,情夫和情妇组成了一道奇妙的风景,让人深刻地怀疑,在这道风景之后,究竟弥漫着怎样的淫声浪语和肉欲合欢。
当阿尔培·马瑟夫子爵第一次来到意大利的时候,他竟然为了意大利妇人的不解风情而感到羞愧,她们忠实于自己的丈夫,让阿尔培深刻地感到,自己这样的一等一的风流人物,竟然没能在意大利出现什么艳事,实在有失尊严。为了挽回尊严,他甚至愿意冒充成一个农村小子,去勾引参加狂欢节的农妇。
这是一个充满肉欲和恬不知耻的时代。当他们把路易十六的皇后玛丽·安托瓦内特送上断头台的时候,皇后和瑞典情人阿克塞尔德·费森的情事上升到叛国的高度。但私下里,他们却盛传风骚放荡的皇后如何美貌。拿破仑的时代匆匆而过,路易十八回来了,男人的精力再次回到女人身上。
在大仲马还只是奥尔良公爵府的小文书的时候,他就在和自己的邻居,一位女裁缝同居了。这个女裁缝叫卡特琳娜·拉贝,他们同居的唯一结果,是生了一个日后叫做"小仲马"的孩子。小仲马出生的时候,大仲马才22岁。  
第26节:超级世界--纠缠于才气、金钱和放荡之间的大仲马(11)  
我们前面说过,亚历山大·大仲马,是一个雄心勃勃的野心家。他对自己的期望,也永远不是一个缝纫女工的丈夫那么简单。终大仲马一生,他对卡特琳娜·拉贝所付出的唯一负责任的行为,就是签订了一张鬼鬼祟祟的认子书,承认小仲马是他的儿子。
"亚历山大·仲马致公证人若望·巴蒂斯特·英洛
先生:
我愿通过送上供您研究的这份文件,承认1824 年7 月27 日在意大利人广场区政府登记的一个男孩,登记名为亚历山大,母为拉贝夫人,父亲不详。
我愿承认这个孩子,而不让其母得知此事。我认为这是可能的。
我的姓名是:亚历山大·仲马·达维·德·拉帕耶特,住大学街25 号。务请以最快速度办妥此事。我深怕我心爱的这个孩子被别人夺走。"
写这张证明书的时候,大仲马正和另外一个叫做贝尔·克莱勃萨默尔的女人公开同居,并生了一个女儿。
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二十出头的大仲马初到巴黎,难免会被裸露的开襟、高耸的胸脯、迷人的大腿所诱惑。即便是托尔斯泰那样一日三省吾身的道德家,年轻的时候也难免干过荒唐事。
他反复地在情欲和禁欲之间纠缠,一会儿"必须有一个女人,色欲使我片刻不得安宁",一会是"可怕的情欲是人体的一种疾病"。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年轻的托尔斯泰甚至去嫖娼,嫖出一身性病。
不过,托尔斯泰在放荡的同时,骨子里是深深仇恨女人的。每当他和一个女人茭欢之后,日记里都会出现"银荡"、"可耻"、"把我引上歧途"的字样。
而大仲马,则是一个坚定的女性热爱者。只要和他发生关系的女人,不论结果如何,他都负责到底,给予绝对的支持。这也是他破产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果按照好莱坞的理解,大仲马肯定没有遇到自己真正心爱的女人。一个男人,总有一个女人能够让他安静下来。按照这个逻辑,许多大仲马的研究者都把目光投向了一个叫做梅拉尼·瓦多尔的女人。
大仲马在《回忆录》中写道:
"请读一读《安东尼》吧……我所经受过的痛苦,安东尼会向诸君述说的……安东尼就是我,只是我未曾杀人;阿黛尔就是她,只是她未曾出逃。"
这个"她",就是梅拉尼·瓦多尔,一个军官的妻子。梅拉尼和大仲马的恋爱,符合小文书仲马先生的一切欲望。贵族女子、别人的老婆、文学少妇、沙龙相识、结伴回家、喝茶偷情。恋爱盲目到极点的时候,大仲马甚至想尽办法,拖延梅拉尼丈夫回家的日期。戏剧《安东尼》,正是他们爱情的结晶。
在《安东尼》脱稿之后,大仲马给梅拉尼·瓦多尔的信中写道:
"我的天使,在《安东尼》中,你可以发现我俩生活中的许多事情,不过这些事情只有我俩知道。因此它对我们并无妨害,公众什么也看不出来,而我们,却可以从中看到往事的永恒记录。至于安东尼,我个人认为人们可能认出他来,因为这个疯子太像我了。"
很可惜,好东西从来不会长久。我好像说了很多遍了。《安东尼》还没上映,大仲马就和贝尔·克莱勃萨默尔搞到一起去了。他只用了三周的时间,就把这个业余演员拉上了床,并心甘情愿地将自己交给这个女人。
接下来的事情,就有些俗套了。恋爱总是使人犯蠢。处于两段恋爱之间的两个人,实在是蠢得一塌糊涂。梅拉尼知道大仲马的丑事了,开始写信撒泼。仲马先生先是辟谣,然后默认。后来成为诗人的文学少妇梅拉尼,用上了所有世俗女子所能用的全部手段。在当时那个把东方仍然当作神秘和文明的巴黎,梅拉尼的这些手段颇有中国话本色彩。
她先是飞鸿传书,情意绵绵地呼唤郎君回头是岸;尔后怒其不争,索要当年所有定情信物;再是心如死水,声称以死殉情;殉情失败,辗转反侧,左右思郎,反复写信恳求复合。
当所有手段都不奏效的时候,梅拉尼彻底绝望了。绝望使女人变得现实。用琼瑶的话来说:  
第27节:超级世界--纠缠于才气、金钱和放荡之间的大仲马(12)  
"小女孩长大了,经过了生与死的历程,小女孩也会在一瞬间成熟,也会懂得如何去争取自己要的东西,如何去打赢这一仗。"
梅拉尼声称爱情,没有了还是朋友。她要求仲马参加她的沙龙,给她的诗写评论,甚至要求大仲马解决她夫妻分居两地的问题。
向来以侠士自居的大仲马一一照办了。
不过,梅拉尼的对手,有着"维纳斯女神一样挺直的鼻子"的贝尔·克莱勃萨默尔,也不是笑到最后的人。很快,在大仲马和贝尔生了一个女儿之后,就迅速和一个叫做的伊达·费里埃的女演员上了床。从相识到上床,他们只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伊达·费里埃比她的前任更有统治力。同居之后,她讲究奢华,检查大仲马的信件,严密监控仲马和外界的往来,每天吵架两三次,限制贝尔见自己的亲生女儿。
这样的手段似乎很奏效,大仲马就像一个受虐狂一样言听计从。从小仲马的母亲,到伊达·费里埃,大仲马勾搭女人的时间越来越短,来的女人管得越来越严,手段也越来越奏效。最终,伊达成为了短暂的仲马夫人,也是唯一一个冠上名作家仲马夫人头衔的女人。
据说,1840 年2 月,大仲马与伊达结婚的时候。证婚人是贵族院议员夏多布里昂子爵。这位著名作家一边证婚,一边像神棍一样自言自语:"你瞧吧,我的运气是不会改变的。我所祝福的一切,都要垮台。"
1844 年,伊达外遇,与大仲马协议分居。大仲马终于脱身而出,自由自在海阔天空地继续寻找其他女人了。
大仲马成功或者不成功的情史,给他留下了两个孩子,小仲马和玛丽。但出于对父亲艳事的反感,两个孩子都与他保持距离。小仲马只是偶尔与父亲见面旅行,玛丽在1856年结婚之后,基本上和大仲马没再见面。
也就在玛丽结婚的那一年,托尔斯泰来到巴黎避祸。他此行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逃避来自一位漂亮的女奴的诱惑"。
此时的托尔斯泰,深深地陷落在肉欲和道德自责之间,几乎心力交瘁。当年4月的一天,他从妓院回来后,在日记中写道:"太可怕了,但这绝对是最后一次"。这当然是假话。1856年的另一篇日记里写道:"令人作呕。女人。愚蠢的音乐,女人,冲动,雪茄烟雾,女人,女人,女人。"
他逃离城市回归农村。却在庄园里物色各种各样漂亮的农奴姑娘。许多年之后,他回忆起来,仍然满怀眷恋:"我记得在那儿度过的许多个夜晚和年轻美丽的杜尼亚莎……她那强健的、充满女性魅力的身体。"
迫不得已,已经成为《复活》里聂赫留朵夫的托尔斯泰伯爵只能避祸巴黎。而当时的巴黎,就是大仲马生活的城市。在这座城市里,有一位叫做朱丽叶·德鲁埃的小姐,她的墓碑上刻着情人雨果的诗句"我有他的爱情"。但她死不甘心,因为雨果始终对有夫之妇情有独钟;雨果作品的批评家圣佩韦趁机把雨果夫人拉上了床;相貌粗俗的巴尔扎克追蝇逐臭,让韩斯卡夫人心惊不已,直到最后一刻才答应下嫁;亨利·贝尔先生挺着肚子,用包括"司汤达"在内的若干个假名字,拙劣地寻求女人的关注;而女性性解放的鼻祖乔治·桑,也开始了她一次次的红杏出墙,甚至间接断送了肖邦的生命。
这就是巴黎,著名的风骚放荡之都。逃避情欲的托尔斯泰注定一无所获。在晚年的时候,他告诉自己的传记作者阿尔默·莫德,直到81岁,他才断绝了性生活。
不知道是不是受托尔斯泰的影响,1990年,NBA的传奇中锋张伯伦在自传中表白,他一生有过2万个女人。张伯伦只活了62岁。  
第28节:徘徊在廊桥间的自言自语--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丝卡的若干设想(1)  
这是国内出版的《廊桥遗梦》中,用的最多的一个画面。其实它是电影《廊桥遗梦》的海报宣传画。出演罗伯特·金凯的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饰演弗朗西丝卡的是梅丽尔·斯特里普。
原著的名字直翻叫做《麦迪逊县的桥》。但中国读者显然更加接受《廊桥遗梦》这个充满诗情画意又抽象隐秘的名字。
我要你记住: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出现。
--罗伯特·金凯
徘徊在廊桥间的自言自语
--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丝卡的若干设想
一,解释
如果某人的妻子有了外遇,那么我们最常见的字眼是什么的?
勾搭成奸!这个词汇在我工作的这份报纸上经常看到。一个负责政法新闻的记者,经常报道类似的事件。一般情况下,他是将法院写的判决书或相关材料拿来改写,然后加上法院通讯员的名字,刊登出来。在这些官方文件里,经常提到出现类似的桥段:A和B是一对夫妻,夫妻俩感情不合。某年日月,B认识了C,"遂勾搭成奸",与某年日月将A谋杀。方法似乎不例外是偷农药或者用绳子勒死。
"遂勾搭成奸",五个字,似乎可以涵盖了所有的信息量。在我们今天的眼光看来,这是银荡的、可耻的、猥琐的、低级的和令某些读者兴奋的。于是,在一些火车战出售的非法出版的小报上,这五个字之后,经常出现细节化的描写,以取悦那些在长途疲劳中无聊的人们。这些小报大多充满了穿着泳装、脸上打着马赛克的美女照,胆子大的甚至冠名"法制报"。在2003年的时候,我曾经认识一个写手,他兼职的一份工作,就是给一些小出版商写火车站小报的稿子,千字50元。
这五个字,给人们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似乎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走到一起,二话不说就宽衣解带,淋漓大战起来。无论是坐在包厢里西装革履的文员,还是蹲在两节车厢之间的农民工,都对这样的场面充满幻想。当日后某个场合需要一种开场白的时候,他们会翻出我朋友写的故事:"我曾经在一份法制报上看到……"
无论在过去还是今天,这样的解释和反应总是占据了很大的市场。只不过在最近的几十年里,为了表示全世界的普及教育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以及这一努力的确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果,不少人开始将这样的反应隐藏起来,或者干脆找其他东西替代。我们今天谈的这本小书《廊桥遗梦》,就是这种情绪的替代品之一,是对这五个字的另一种解释。并且,它取得了成功。
在动手之前,有必要提到的是,《廊桥遗梦》的续集《梦系廊桥》,也是下面即将提到的。出于某种需要,我在后面尽量将两本书结合起来讨论。
好吧,让我们回头来看一看,如何解释"遂勾搭成奸"所包含的信息量。如何通过一个故事,一个时髦的、感人的、让善男信女为之颤抖的故事,来诠释这五个字。
毫无疑问,从本质上讲,这是一个婚外恋的题材,这个题材不好处理。首先将要面临的,就是大批善良保守的读者。不要以为这样的读者只是居住在乡村或者偏远的城市,即便是纽约或者上海这样的大都市,保守的人从来都是多数。他们害怕改变,不愿意改变,从来都觉得生活中的一些变化,是危险和无知的。既然米饭应该在酒喝完了之后再吃,那么谁都不应该提前动手。即便这些规矩已经毫无意义,但这仍然左右着多数人的思维。
对于这样的一个人群而言,如果某个人的老婆突然之间爬到了别人的床上,那毫无疑问是可耻和下流的;如果有哪个作家胆敢褒奖这样的行为,那绝对是值得谴责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何让故事在情节上符合读者的道德取向,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相信《廊桥遗梦》的作者罗伯特·詹姆斯·沃勒在写作的过程中,也一直小心翼翼地处理这样的问题。
于是,一个大胆又轻松的情节出现了。不如我们在这里把它简单复述一遍,一方面或许可以勾起读者简单的兴趣;另一方面,也能让没看过的读者,知道一些相关的情节。尽管,这样的故事在今天看来,似乎简单无比。
具有嬉皮士风格的摄影记者罗伯特·金凯,前往麦迪逊县为《国家地理》杂志拍摄廊桥的系列照片。在这里,他邂逅了乡村农妇弗朗西丝卡。和许多老套的故事一样,他们迅速相爱了。那一年是1965年,罗伯特·金凯52岁,弗朗西丝卡44岁。在经过充满激情的4天之后,他们面临的选择是,要么弗朗西丝卡丢弃家庭,和金凯浪迹天涯,过梦想中的生活;要么留在原地,承担起母亲和妻子的责任,放弃自己这段感情。在经过痛苦的抉择之后,弗朗西丝卡选择了留下,金凯则痛苦地离去。此后十七年,两人从未见面。1982年金凯去世,他把所有的遗物全部留给了弗朗西丝卡,把自己的骨灰撒在他们相遇的廊桥之上。1989年,弗朗西丝卡去世,她留下遗嘱,把自己的骨灰撒在同一座桥上,以纪念他们的相遇。这两个人只相处了4天,却互相爱恋了24年。  
第29节:徘徊在廊桥间的自言自语--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丝卡的若干设想(2)  
如果仅仅只是看了这样的简述,未必会有许多读者受到感动。如果有,也只是那些感情极端煽情或者终日自怜自艾的人。就情节而言,沃勒面临一系列严峻的考验:首先,他不能把这个婚外恋写得放荡和不道德,不然读者会产生反感;其次,在这个4天之内,二人必须有浓厚而深切的感情,以便它能延续二十几年;再次,弗朗西丝卡的选择,,面临道德和责任的问题,如何使她的抉择显得痛苦又可以接受,这也是一个问题。这必须顾及到那些所谓爱情至上的读者。
于是,故事就这么开始了。不过我并没有打算在这一节讨论这些,因为还有几个因素值得提一下。
对于一部通俗小说而言,该用什么样的文字风格来征服读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如果文字风格和内容不相符合,那会是一种非常糟糕的事情。我是不是说得不够形象?读者一般喜欢形象化的比喻。这样吧,就好像一个穿着打扮十分优雅的女人,张口就是粗话连篇,动词始终和xing爱动作保持联系,是不是一个很倒胃口的事情?如果余秋雨教授的《文化苦旅》不是长篇幅的感叹不已,而是文化虚无者的调门,是不是值得怀疑和别有用心?
于是,在这个浪漫而凄美的爱情故事的开篇,我们就看到:
"从开满蝴蝶花的草丛中,从千百条乡间道路的尘埃中,常有关不住的歌声飞出来。"这算是给小说定了一个调门,一个温情脉脉的调门。随后我们时不时地总能看到这样的东西。
二,诱惑
所有的人都喜欢小孩子,因为他们尚未成型,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他将来可能是马尔克斯,可能是爱因斯坦,可能是爱迪生,也可能是肖斯塔科维奇。但当这个人活到四十岁以上的时候,很遗憾,他只能是他自己。
这一节我们要谈的,就是一个年过四十的女人,她叫弗朗西丝卡。
每个人十九岁的时候,都曾经有过自己的梦想。说得全面一点,十九岁是这个梦想真正开始的时候。大多数人在这一年进入大学,他开始无拘无束,开始自由活跃。无论他计划成为什么人,律师也好,作家也罢,这是梦想开始实现的时候,他可以确切地实际地毫无阻拦地向这个目标奔去,直到他被迫停下来为止。
意大利姑娘弗朗西丝卡在十九岁的时候,也有过自己的梦想。她的梦想究竟是什么,我们一直没能搞清楚。她获得过比较文学的学位,或许她希望成为一个大学教师或者作家;她曾经和艺术家疯狂地谈过恋爱,也可能她崇尚自由自在的生活;她最终恋上了罗伯特·金凯,她当然有可能是一个希望终生在路上的行者。只不过,我们现在清楚地知道,这些,对于过了四十岁的弗朗西丝卡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她25岁的时候,她嫁给了一个叫做理查德·约翰逊的美国军人。二战结束之后,她随着理查德来到美国。请不要在这里轻易地认为,嫁人就意味着梦想的终结。弗朗西丝卡也不是我们今天的现代女性,后者往往是渡过了年轻时的疯狂之后,才想到稳定和嫁人。事实上,弗朗西丝卡来到美国的时间,正是"美国梦"初步形成的时候。作为二战之中唯一没有遭受战火的大国,美国开始扮演世界之颠的角色。大批量的各色移民希望通过进入美国,而获得一个美好的未来,尽管这个未来显得有些虚无飘渺。
弗朗西丝卡没有进入纽约的小意大利区,这使她和好莱坞电影里的黑手党家族保持了距离。她跟着丈夫来到依阿华州的麦迪逊县。理查德退伍了,成了一个专业的农夫,头发上扎着红绸带的那不勒斯姑娘,就成了农夫的妻子。
弗朗西丝卡的家乡,是浪漫多情的那不勒斯,我不清楚作者是不是有意选择这个地点,以说明弗朗西丝卡内心的不羁。好像在美国人眼里"西西里岛"、"那不勒斯"这样的名字总是浪漫而多情,大街小巷充满了棕色皮肤三点式的长发美女。但至少这样的编排,可以让一些存在地域观念的读者信服。
现在,衣阿华州麦迪逊县的农妇弗朗西丝卡,她的生活十分美满。至少从表面上说是这样。丈夫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农场主,对畜牧业很有一套;他们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和一条叫做杰克的狗;周围的邻居也热情好客,对别人的事情充满了热心。用弗朗西丝卡丈夫的话来说:"依阿华人有各种弱点,但是决不缺乏对人的关心";她"在寒冷的十月之夜看迈可打橄榄球,带卡洛琳到得梅音去买参加大学舞会的衣裳。每年同在那不勒斯的姐妹通几次信,在她父母相继去世时回过两次那不勒斯";到了畜牧业集会的时候,她家里养的61阅读上有一篇叫做《我们的侦探世界》的文章,文章给侦探小说提出了一些关键词:刺激、惊险、异域风光、幽默、推理。在这里"推理" 被放到了最后一位,它是侦探小说的灵魂,绝对的主导,所有的情节线索都围绕它展开,但是它被读者排到了最后一位。读者需要看到的是刺激的场景、惊险的镜头、美丽的异域风光、幽默的文学语言。至于推理,则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关键词里加上"科幻",那就是科幻推理小说;加上"政治",就是政治推理小说;它也可以被替换,换成"间谍",就是007系列小说;换成"爱情",嗯,就是琼瑶的爱情小说。
事实上,对于大多数读者而言,他们需要的是在寒冷的冬季,靠在壁炉边上,喝上一杯咖啡或者加冰的威士忌,在临睡前读上那么几张纸。如果小说内容比较精彩,或许会多看上一会儿,以便下次遇到什么人的时候,能多一点谈资。对于这样的读者,他们不是很关心小说中侦探的推理,他们至多只是关注一下小说主人公干了什么,待到推理结束谜底解开的时候,他们会很满意地叹一口气:哦,原来是这样啊!
柯南道尔早就意识到了这些,他不动声色地在《铜山毛榉案》的开头来上一段,讽刺一下华生的读者:
"啐,我的好朋友,对公众--广大不善于观察的公众来说,他们根本不可能从一个人的牙齿看出他是一名编织工,或从一个人的左拇指看出他是一名排字工,他们才不会去注意什么是分析和推理的细微区别哩!"
谁都知道华生医生是不存在的。柯南道尔针对的对象,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读者。这些读者需要的仅仅是能产生共鸣的东西,至于这些东西是什么,和侦探小说有什么关系,和其他小说有什么区别,他们才不关心呢。  
第51节: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3)  
柯南道尔本人的经历也说明了这个问题。柯南道尔的第一部作品《血字的研究》,详细地讲述了福尔摩斯的探案过程,推理的精彩程度,堪称福尔摩斯系列的经典。但这部小说得到的回应是"作为短篇故事太长,作为一本书则太短",小说最终只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刊登出来,反响平平。真正让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里的著名人物"的案件,是1891年在《海滨杂志》上发表的《波希米亚丑闻》。一个国王想在大婚前要回自己和以前情妇的合影,于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上场了。这个故事既没有推理过程,也没有惊险情节,几乎不能算是个侦探小说。但这是一个与贵族有关的故事。
英国公众对于贵族拥有一种持久的热情,从温莎公爵丢弃王位到黛安娜王妃的情人,从伊丽莎白女王的狗到哈里斯王子光临涩情场所,这些花边新闻一直刺激着公众的视听。《波希米亚丑闻》的出现,一举迎合了读者的这个小爱好。
自此之后,显赫的贵族逐渐成为福尔摩斯的主要客户。我们不断看到那些有着"发亮的礼帽,深黑的燕尾服"、"黑缎领带上的镶珠别针"、"淡紫色鞋罩"的贵族出现在贝克街的寓所里。甚至在有些故事的开篇,华生医生会说"到我们贝克街的简陋住宅来的有不少著名人物。哪怕只暗示一下他们中的一两个人是谁,我也会受到责备,被人认为不够慎重"之类的话,"然后一位"蒙着脸"或者派有委托人的贵族,来请大侦探帮忙。他们无一例外地遇到了棘手的问题:和前女友分手,向骗子要回年轻时写的轻率的信,寻找某将军不听话的女儿,找回某大臣丢失的关键信件。当案件办完之后,还不忘小小地暗示一下贵族的身份:"当我读到这位妇女的丈夫--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和贵族--的古老而高贵的头衔的时候,我的呼吸屏住了"。
柯南道尔玩弄着这些贵族的名号,首相、国王、伯爵、将军。这些名头也牵引着读者的视线。倘若这些故事里面没有这样的名头呢?不妨看一下《波希米亚丑闻》的情节设计。
波希米亚国王即将大婚,他和一位女探险家有过一段亲密的历史,这段历史留下一张合影。国王担心前女友会将这张照片传播开来,所以希望福尔摩斯把照片找回来。于是大侦探福尔摩斯运用了种种鸡鸣狗盗的法子,最终得到了聪明的女探险家的保证,绝不会将照片传播开来。
如果波希米亚国王换成是一个小市民,这个故事的影响力将大大减弱。柯南道尔在小说里还多次暗示这位波希米亚国王的家族--伟大的奥姆斯坦家族,其实就是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在整个案件中,最愚蠢最自以为是的就是这个国王。从他的穿着到他的脑袋以及他对待前女友的方式,都是那么地不现代。在故事的结尾,福尔摩斯的态度已经明显地倾向于聪明的女探险家,这位国王却毫无察觉:
"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噢,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当我们三个人一起念这封信时,波希米亚国王这么喊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她是多么机敏和果断吗?假如她能当王后,那她不就是一个令人钦佩的王后吗?多么可惜她和我的地位不一样?"
而福尔摩斯的回应是:
"从我在这位女士身上所看到的来说,她的水平的确和陛下的水平很不一样。"
此处的"地位"和"水平",都用了level一词,词意双关,讽刺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国王。恰好迎合了英国公众对欧洲大陆瞧不上眼的态度。
但如果主顾换成英国贵族,那么这些人物大多都是"快活圆润的声调"、"灰色的爱尔兰眼睛流露着诚恳与坦率"、"富于表情的微笑着的嘴唇含有机智的幽默感",这不仅仅是柯南道尔的本土情绪在作怪,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读者情绪的取舍,犯众怒对于像他这样的作家,是不可饶恕的。
对于写通俗文学的人而言,读者就是上帝。甚至一些严肃的文学仍然如此,比如我们今天不断地讲,要有终极关怀,关注底层,弱势群体永远是值得同情的,如果有谁胆敢对他们进行一些不恰当的嘲讽,那就会激起众怒。读者永远值得重视,尽管你可以不尊重他们。  
第52节: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4)  
我母亲和读者的关系在这里值得一提。她喜欢写一些散文、随感。生活里大到工作调动生老病死,小到落叶飞花旅游出行,都一一下笔入文。那些平常人生活中最头疼的事情,母亲在文章里可以轻描淡写地把它化开;最平常的事情,也可以小里见大叙述,翻新出种种感悟。不得不说,这样的写作带有某些功利的成分。从希望作品得到普通读者的肯定,到实际创作过程中的选材、细节,都是为读者量身定做的。于是,普通读者的需求放到了创作本身的前面。
这些文章在瓢城的副刊上倍受欢迎。在瓢城这个落后得把文学当作时尚,把作家当作的明星的城市里,母亲的读者上至六旬的老人,下到十来岁的学生。许多人认为看了这样的文章,就能够添补心灵上的创痛,化解生活中的烦恼。阅读变成一件非常功利的事情。只要某个场合提供了和我母亲见面的机会,他们就会百折不挠地将自己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一些他们认为深刻地触及灵魂或者为之烦恼的事情,拿出来向作家请教。在一次讲座之后,一位初中女生给我母亲打来了电话。女孩所烦恼的事情,就是她如何和另一位女孩的处好关系。这个电话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好在我母亲曾经在教育部门工作多年,对此类事情屡见不鲜,否则一定会找个理由把电话断掉。
从此之后,母亲开始躲避自己的读者了,尽管她仍然还写那些千字文章。
显然我说得有些远了。这章要说的,其实是要提醒一下写侦探小说的朋友,读者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作品。尽管读者有这样或那样的毛病,但有的时候,对于一部通俗小说而言,读者要的很可能就是那么一点点低俗的东西,这些东西往往支撑了许多人一辈子。
三,侦探
好了,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对侦探小说取材的选择。那么我们不妨更进一步,来看看如何塑造一个侦探。这里我们还是以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例。
在前面一章我们已经讨论过了,读者应该怎样满足。是的,他们需要什么,我们就给他们什么。但这只是一个较低的标准。一个优秀的通俗作家应该下意识地引导读者去接受某种观念。
2002年的时候,师兄刘勃拉我一起给一本时尚杂志做专栏。这是一个面向小资群体的杂志。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文章,这多少让我有些为难。但师兄给我做了详细的分析,这些中产阶级大多有着一份不错的收入,生活没有太大的担忧。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些看上去时髦而又合理的观念,至于这些是不是真的,那是另一回事。
柯南道尔的读者也是这么一个状态。他们大多是中产阶级,在没有电影网络的时代,他们正常的消遣就是阅读。一个离奇又很合理的侦探故事,非常容易吸引他们。一个离奇又很合理的侦探,就更容易被他们接受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一个离奇又非常合理的侦探。
让我们先想象一下,一个侦探,应该是什么样子?哦,他应该是一个靠富有逻辑的头脑而生活的人,生活中的一切自然都是井井有条,他的个人生活显然应该是这样的:钥匙钱包这些出门必备品应该放到门厅旁边,回到家中则立刻换上睡衣,看完的报纸放到废件箱中,该洗的衣服扔到洗衣篓里,定时打扫随时清理,家中始终保持一尘不染。
这是大多数人的生活,是一个体面和讲究的人的生活。在许多人的印象中,福尔摩斯就像一个上了发条的闹钟,身边的一切都随时随地地保持精准和机械。每当案件来的时候,他的大脑马上条件反射地形成一套逻辑链,沿着这个逻辑链一条线走下去,就是案件的破解。大多数读者相信,这就是推理,一个侦探的推理。
这样的想象只对了一半,当案件来的时候,我们的福尔摩斯的确像一个上了发条的钟表,干劲十足,迅速形成一套办法;然而在没有案件的时候,他只能靠吸食可卡因来维持精神。他的个人生活更是与读者的想象大相径庭。华生是这么写的:  
第53节: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5)  
"他……把烟卷放在煤斗里,把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顶部,而一些尚未答复的信件却被他用一把大折刀插在木制壁炉台正中……一时兴起,便坐在一把扶手椅中,用他那手枪和一百匣子弹,以维多利亚女皇的爱国主义精神,用弹痕把对面的墙上装饰得星罗棋布……房里经常塞满了化学药品和罪犯的遗物,而这些东西经常放在意料不到的地方,有时突然出现在黄油盘里,或甚至在更不令人注意的地方出现……"
这不是一个公众想象中的生活习惯,这更像是一个艺术家。这是柯南道尔的一个安排,一个带有艺术情怀的侦探,往往很容易让读者接受。我们都知道,柯南道尔所处的时代,大英帝国已经不是工业革命之后的暴发户了,它变成了一个让欧洲垂涎又嫉恨的资本主义典范。就像今天美国一样,这个典范所具有一个特征,就是国内人数众多且十分强大的中产阶级。柯南道尔的读者大部分就是这些人。
中产阶级是个什么样的人群呢?国内有一种很流行的分类:一等人靠钱赚钱;二等人靠头脑赚钱;三等人靠体力赚钱;这里的二等人,就是中产阶级。他们靠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给自己带来不多但很稳定的收益。
和贵族相比,中产阶级对于艺术家的认识要浅薄得多。贵族拥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接触艺术家,或者干脆自己进行艺术创作。而中产阶级只能在某个杂志或者场合中,见到仰慕已久的艺术家。他们知道,在靠头脑赚钱的人里,这是唯一一个可以傲视王侯的人群。在他们看到贵族立刻起身肃立鞠躬哈腰的时候,他们难道不羡慕艺术家只是点一点脑袋就算礼节完毕的特权?
当然,要说所有的艺术家都是这样的习性,肯定是不全面的。但对于柯南道尔的读者而言,一个有着艺术家气息而又不是艺术家的侦探,已经足够让他们感到亲切了。
让我们来看看柯南道尔是怎样描绘这个艺术家类型的侦探的。
我们都知道,艺术家生活上凌乱不堪,常常自以为是目空一切,性情上又有些愤世嫉俗,除了创作,他们最大的享受就是勾引女人或者用尖锐刻薄的言语刺痛别人。福尔摩斯也几乎都和这些沾上了边,只不过,他没有勾引某个爱好侦破艺术的女青年而已。
他个人内务的混乱前面已经提过了。而他目空一切自傲自大的习性,几乎从第一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中就出现了。在得到伦敦警察厅警察写来的请求信之后,福尔摩斯说了这么一段话:
"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中不愧是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都算是那一群蠢货之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人也称得起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了,但都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厉害。他们彼此明枪暗箭、勾心斗角,就象两个卖笑妇人似的多猜善妒。如果这两个人都插手这件案子的话,那就一定会闹出笑话来的。"
而在接下来的《四签名》一篇的开头,福尔摩斯又向华生说道自己的职业:
"唯一私家咨询侦探。我是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当葛莱森、雷斯垂德或埃瑟尔尼·琼斯遇到困难的时候--这倒是他们常有的事--他们就来向我请教。我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贡献一个专家的意见。我不居功,报纸上也不发表我的名字。工作本身使我的特殊精力得到发挥的这种快乐,就是我无上的报酬。"
这是个典型的为了艺术而艺术的人物。他瞧不起世俗上的关关节节、条条框框。苏格兰场的官方侦探只是让他拿来总结经验的。而他的侦破活动,只是为了自己的爱好而进行,与其他毫不相关。
他甚至经常以艺术家自居,他会说"按照一个艺术家的标准……"或者"我是以真正艺术家的彻底精神来……"之类的话。甚至当他谈到自己的家世的时候,也愿意说一下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奈尔的妹妹。艺术家在福尔摩斯的眼中,就像贵族的头衔一样,是一个值得炫耀和自豪的东西。
不过,这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心态。
他愤世嫉俗,不拘礼节。看到贵族连特定的一些礼节都没有,这在当时是不可想象的;他穿着睡衣在家里接待来访的主顾,摆出一种专家权威的样子对待自己钱包的上帝;对于同行他除了挖苦还是挖苦。要是他觉得某个年轻的侦探很有前途,他会说"是蠢货中最有前途的"或者是"有希望摆脱那个愚蠢的环境带来的影响";即便是他最亲近的人,他的助手华生,他也没什么好话。很多处华生都写有:"我深深被他的不礼貌给激怒了"之类的语句。  
第54节: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6)  
比如在《恐怖谷》的开头,华生就抱怨道:
"我倒以为……"我说。
"我应当这样做,"福尔摩斯急躁地说。
我自信是一个极有耐性的人。可是,我得承认,他这样嘲笑地打断我的话,的确使我有点不快。因此我严肃地说:"福尔摩斯,说真的,你有时真叫人有点难堪啊。"
接下来,侦探和他的助手还有一段对话,他们谈到了福尔摩斯的对手莫里亚蒂教授。华生说:
"那个著名的手段高超的罪犯,在贼党中的名声犹如……"
"别说外行话,华生,"福尔摩斯不赞成地嘟囔着。
"我是想说,犹如在公众中一样默默无闻。"
"妙!你真有过人的机灵!"福尔摩斯大声说道,"真没想到你说起话来也富有狡黠的幽默腔调呢……。"
一个稍稍有些教养的人都会觉得,福尔摩斯太过分了。无端地打断别人的说话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这暗含着居高临下或者鄙视的成分。我父亲在领导岗位待久了之后,就经常出现这种毛病。当我和母亲向他讲述什么事情的时候,他完全按照自己的思维在运转,往往是我们话说了一半,他就打断我们,另生出一个话题。这让我母亲很不适应,经常抱怨说"我们不是你的下属";同样的情况也经常出现在师兄刘勃那里。当我们谈到某个话题的时候,他会不屑一顾地打断我的叙述,然后表示我经常说一些常识上的东西。而这些常识,都是最基础最没有价值的。
如果柯南道尔仅仅是这样描绘福尔摩斯,那么显然他是失败的。这只是一个具备了艺术家特征的人物,而不是一个艺术家。但对侦探艺术的不懈追求,使得福尔摩斯这个形象更加丰满且深入人心。
在许多读者印象中,福尔摩斯对案件的侦破,主要是靠他机械一般精准的推理。福尔摩斯的推理究竟如何,这些在下一章里会详细地讨论到。这里我主要看重的是他的一些小手段,如果没有这些手段,我是不会承认歇洛克·福尔摩斯的。
在生活里,我们或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出于某些不同的原因,我们必须向一些社会中下层的人物打探信息,或是让他们帮忙。他们是农民工、维修员、三流厨师、小刀手或者别的什么。如果你幸运的话,可以给予一种平等的尊敬和可以见到的利益,让他们爽快地给予帮助。但是,如果某个环节出现了差错,让这些人觉得不快,那么想要缓解这种矛盾,几乎是不可能的。如何能更有效地采取主动,从中下层人士那里获得信息呢?柯南道尔在《蓝宝石案》中,给了我们一个绝佳的例子。
福尔摩斯想弄清楚,一只胃里藏有蓝宝石的鹅,究竟来自何处。所以他找到了经销鹅的小酒店。福尔摩斯想从店主的嘴里知道,这些鹅从哪里买来的。
"晚安,多么冷的夜晚哪!"福尔摩斯说。
店主人点了点头,用怀疑的眼光打量了一下我的同伴。
"看光景鹅都卖完了。"福尔摩斯手指着空荡荡的大理石柜台接着说。
"明天早晨,我可以卖给你五百只鹅。"
"那没有用。"
"好吧,煤气灯亮着的那个货摊上还有几只。"
"噢,可是我是人家介绍到你这儿来的。"
"谁介绍的?"
"阿尔法酒店的老板。"
"噢,是的;我给他送去了二十四只。"
"那些鹅可真是不错啊。那么,你是从哪儿弄来的呢?"
使我感到吃惊的是这个问题竟然惹得店主勃然大怒。
"那么,好吧,先生,"他扬着头,手叉着腰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话咱们就直截了当地说个明白。"
"我已经够直截了当的了,我很想知道你供应阿尔法酒店的那些鹅是谁卖给你的?"
"噢,是这么一回事,我不想告诉你,就是这个样!"
福尔摩斯和店主的交流显然出了问题。他想漫不经心地用一个"弄"字,让店主随口说出买自何处。但他显然忽略了两个问题,第一"弄"这个词有其他意思的成分;第二,一个生意人,是不轻易告诉别人自己的进货渠道的。和以往福尔摩斯遇到的人相比,这个店主是个典型的下层人士,他粗鲁、直接、无所畏惧。  
第55节: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7)  
于是,福尔摩斯立刻用了另一个办法。
福尔摩斯漫不经心地说:
"如果你不愿意告诉我们,这个打赌就算吹了。我要说的就是这个话。但是我会永远坚持我在家禽问题上的看法。我在这个问题上下了五英镑的赌注,我敢断定我吃的那只鹅是在农村喂大的。"
"嘿,你那五英镑算是输掉了,因为它是在城里喂大的。"这位老板说。
"不是这样。"
"我说是这样。"
"我不信。"
"你以为你对于家禽的了解比我这个从当小伙计开始就同它们打交道的人还要内行吗?我告诉你,那些送到阿尔法酒店的鹅全是在城里喂大的。"
"你决不可能使我相信你的话。"
"那么你愿意打赌吗?"
"这不过是要让你输钱罢了,因为我知道我是正确的。但是我还是愿意拿出一个金镑的硬币和你打赌,仅仅是为了教训你不要固执己见。"
店主狞笑起来。"帐簿给我拿来,比尔,"他说道。
于是福尔摩斯顺利地看到了帐簿上记载的地址。事后他自己做了一个小小的解释:"当你遇到留着那种络腮胡子的人,而他又不愿泄露机密时,你总是可以用打赌的方式使他吐露真情……如果我刚才在那个人面前放上一百镑,那他就决不会象通过打赌的方式那样向我提供那么全面的情况。"
别以为这是一个简单又常见的事情。整个事情过程中,福尔摩斯所希望的是不动声色地从店主那里获得信息。所以他先装作是一个别人介绍来的主顾,东问西扯地希望得到店主的回应。失败之后,他立刻变成一个无聊的中产阶级,一心想赢得打赌。从后面的表述可以看出,福尔摩斯一心算准了店主也是那种没事经常小赌一把的人物。所以他唠唠叨叨地扯了大半天,就是为了让店主确信:这是一个为了打赌能赢,不在乎钱多钱少的家伙。让店主失去戒备,主动把信息透露出来。
这样的小手段,在福尔摩斯的故事里经常出现。如果这是一个侦探探案的主要手法,那么无疑这个侦探是不合格的。但柯南道尔安排的巧妙就在于,这些手段只是福尔摩斯推理中的一个细节,推理才是主要的框架。
写作的人都知道,对于一篇文章而言,框架是什么,有时候并不重要。细节才是征服读者的东西。
但对于许多熟悉福尔摩斯的读者而言,这位大英帝国的著名侦探应该更具有学者气质。这种气质在福尔摩斯的雕像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但到了电影世界里,直观通俗化的表现必须紧跟时尚。因此,迈克尔·凯恩的绅士感就成了首选。
四,推理
我们终于开始谈推理了。在"读者"那一节我们提到过,推理是侦探小说的灵魂,绝对的主导,所有的情节线索都围绕它展开,没有推理的侦探小说,几乎不能称为侦探小说。那么,我们先来弄清楚,什么才是推理?
在《现代汉语词典》"推理"的条目上,是这么说的:"逻辑学上指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有直接推理、间接推理等。"
按照这个解释,我们还是很容易搞清楚,侦探小说的推理,其实就是侦探在探案的过程中,将已经掌握的细节慢慢得出新结论的过程。例如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就推断出华生去过阿富汗。这个推断过程是这样的:
①,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显见他是个军医";
②,"他脸色黝黑"→说明"他是刚从热带回来";
③,"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
④,"他面容憔悴"→"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
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他左臂受过伤";
⑥,由①、④、⑤→这是一个去过战场的军医;
⑦,由②、③→他去过热带地区;
⑧,由⑥、⑦→这个热带战场是阿富汗。
这个推理过程清晰吗?是的,非常清晰。绝对合理吗?很难说:
第56节: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8)  
A:在推论过程①中,"医务工作者的风度"和"军人气质"是什么呢?华生见福尔摩斯的时候,并没有穿得像一个医生或者军人。当医生脱掉白大褂军人丢掉武装带的时候,如何去判断这些?作者没有交待;
B:在⑦中,"脸色黝黑"、"手腕皮肤黑白分明",并不一定就是刚从热带回来。经历过大学军训的人都知道,在太阳底下晒上一两天,很快就黑得跟炭似的;
C:④中的前提和结论没有必然关系;⑤中的细节至少不是读者经验可以看出来的;
D:⑥就更难说了,"军医"、"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左臂受过伤"的难道一定就是"去过战场的军医"?难道不会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这个军医是在国内受的伤,历经艰苦是因为遇到了其他不幸的事情。
E:推论⑧有一个前提,即大英帝国在一段时间之内,在热带地区的战场只有阿富汗。否则难以得出结论。但事实上当时英国的56个殖民地遍布全世界,其中50个都是热带地区。它可能是加拿大、巴哈马、冈比亚、格林纳达、圭亚那,或者圣文森特、格林纳丁斯、萨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新加坡、所罗门群岛。在殖民地上,出现一些争斗几乎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另外,阿富汗虽位于亚热气候带,但因远离海洋,海拔又高,属大陆性气候,干燥少雨,冬季严寒,夏季酷热,不属于热带地区。柯南道尔犯了个常识上的小错误。
然而,问题就出在推理的前提上。在每一个疑问中,柯南道尔几乎都暗含了一个前提,这个前提让我们的追问就此止步:
疑问A中的前提是:医务工作者和军人在脱掉制服之后,在气质上是存在不同的,这是读者在想象中可以接受的观念。而这种不同,并不是普通人可以看出来的,而福尔摩斯由于长期的观察和自我训练,一眼可以看出;
疑问B中的前提也是如此:在基本常识上,我们都认同皮肤变黑是因为待在日照强烈的地方;而福尔摩斯肯定能够区别出皮肤黑到什么程度,表明这个人是在热带地区待过;
疑问C同理可得;
疑问D同理可得;
不难看出,这些疑问的前提几乎都和两个东西相关,一是读者的固定思维和他们想象中可以接受的东西;二是福尔摩斯的权威性。作为一个推理过程,我不得不说它难以服众。一个出色的推理所运用的细节,应该是经过科学认证的常识,而不是想象中的常识;但作为一本小说中的推理过程,柯南道尔有力地运用了读者思维中的破绽,让人信以为真,值得称道。许多问题让诸如我这样的好事者,只能止步到"福尔摩斯长期研究的结果"这儿。
从一个人的外貌特征推断出他的身份行当,对于福尔摩斯这样的大侦探而言,还只是雕虫小技,他更大的本事在《硬纸盒子》的开头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福尔摩斯神奇地猜测出华生在想些什么,就像一个神棍或者巫师,揭开你思维的奥妙。
"……你扔下报纸,这个动作引起了我对你的注意。你毫无表情地坐了半分钟。然后你的眼光落在你最近配上镜框的戈登将军的照片上。这样,我从你脸部的表情的变化上看出你开始思考了。不过想的不很远。你的眼光又转到放在你书上的那张还没有镜框的亨利·华德·比彻的照片上面。后来,你又抬头望着墙,你的意思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你是在想,这张照片如果也装进框子,正好盖上那面墙的空白,和那边戈登的照片相对称。"
这个推理过程有些不可思议了,华生的动作可以找出若干种不同的解释。但接下来还有更神奇的:
"……你当时的思路又回到比彻上面了。你一直盯住他,好像在研究他的相貌特征。然后,你的眼神松弛了,不过你仍旧在望着,满面心思。你在回想比彻的战绩。我很清楚,这样你就一定会想到内战期间比彻代表北方所承担的使命,因为我记得,你认为我们的人民对他态度粗暴,对此你表示过强烈的不满。你对此事的感受是如此强烈,因此我知道,你一想到比彻就会想到这一些。过了一会,我看见你的眼光离开了照片,我猜想你的思路现在已经转到内战方面。我观察到你闭着嘴唇,眼睛闪闪发光,两手紧握着,这是我断定你是在回想那场殊死搏斗中双方所表现出来的英勇气概。但是接着,你的脸色又变得更阴暗了,你摇着头。你在思量悲惨、恐怖和无谓的牺牲。你的手伸向身上的旧伤疤,嘴角颤动着露出一丝微笑,这向我表明,你的思想已为这种可笑的解决国际问题的方法所占据。在这一点上,我同意你的看法:那是愚蠢的。我高兴地发现,我的全部推论都是正确的。"
第57节: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9)  
"眼神松弛了"但"仍旧望着,满面心思",就表明在回想往事?想到某一个人物,就一定是按照以往的习惯,想到相关的话题?"闭着嘴唇,眼睛闪闪发光,两手紧握着",和"搏斗中双方所表现出来的英勇气概"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至于那个结论,天晓得福尔摩斯是怎么推倒出来的。
这样漏洞百出的推理,能够给出的解释只有一个,柯南道尔疲软了。他没有心思作出更缜密的推理,只是一味满足读者的好奇心罢了,小说逐渐变成了福尔摩斯冒险故事的个人秀。这种情况在1902年之后的福尔摩斯故事中特别明显。在此之前,柯南道尔于1894年出版的《回忆录》系列中,让福尔摩斯坠入激流中死去,打算就此停笔。不料遭到广大读者朋友的漫骂甚至威胁,这种持续的骚扰让柯南道尔不得不在《空屋》中让福尔摩斯复活。遗憾的是,复活之后的大侦探似乎只有躯壳和探险,推理几乎遗失殆尽。
或许,这就是柯南道尔对读者的一种敷衍和惩罚,如果他有这个勇气的话。
在一次交谈中,我的师兄告诉我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中,曾出现这样一个场景。大侦探普瓦罗赶到一个罪案现场,很轻松地告诉在场的人凶手的外貌形象。在众人吃惊感叹之余,普瓦罗狡诈地说:这样的推理,只有在侦探小说里才有。
这个场景我始终没有在书本上找到。但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其他小说中,这个聪慧的英国女人经常顺手一枪,讽刺一下别人的侦探小说。倒是网上有一段关于柯南道尔的小故事,值得一看:
有一次,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在巴黎叫了一辆出租马车。他先把旅行包扔进了车里,然后爬了上去。但还没有等他开口,赶车人就说:"柯南道尔先生,您上哪儿去?"
"你认识我?"作家有点诧异地问。
"不,从来没有见过。"
"那么你怎么知道我是柯南道尔呢?"
"这个,"赶车人说,"我在报纸上看到你在法国南部度假的消息,看到你是从马赛开来的一列火车上下来;我注意到你的皮肤黝黑,这说明你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至少呆了一个多星期;我从你右手指上的墨水渍来推断,你肯定是一个作家;另外你还具有外科医生那种敏锐的目光并穿着英国式样的服装。我认为你肯定就是柯南道尔!"
柯南道尔大吃一惊:"既然你能从所有这些细微的观察中认出我来,那么你自己和福尔摩斯也不相上下了。"
"还有,"赶车人说,"还有一个小小的事实。"
"什么事实?"
"旅行包上写有你的名字。"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旅行包上的名字,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是不是有胆量敢跳出来认柯南道尔?只怕没有几个这样的。前面的那些所谓的迹象,几乎都是一种不能绝对化的东西,在逻辑推理环节中,任何一种特殊情况都有可能导致结果的偏差。因而福尔摩斯式推理的准确无误,是值得怀疑的。
这则小故事的真伪很难辨别,我怀疑多半是假的。因为旅行包上的名字刚好讽刺的就是福尔摩斯式的推理。
五,写实
写实是个什么东西呢?我不想上升到主义去说它,说到底,不过是在小说里面忠实地反应社会的原貌。我有许多的朋友对此不屑一顾,他们相信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穿什么衣服,吃什么食物,街头上有什么人在打假,路边那个女人漂亮在哪里。太简单了,只要把它写下来就行了。它既没有现代主义的那些新鲜性,也没有神神道道的东西,哄不住人;至于和后现代主义相比,则根本连提鞋都不配。谁都知道后现代主义有多时髦,就算你不写小说,在大学扛着后现代的牌子,就会有一打的女孩围在你周围。
然而我的那些朋友,几乎没有一个人具有真正写实的能力。他们不知道怎样和地摊小贩讨价还价,不知道街上的人穿什么样的衣服,不知道洗碗从哪道工序开始,不知道吃的菜叫什么名字。他们要么躲在阴暗的房间里冥思苦想,要么超验地指点社会应该往哪个方向发展,或者干脆躲在酒吧里摸着某个女孩的手,自我欣赏。说到这里,或许应该指出,个别人对爱情的描述,还是能够把握写实的,毕竟他们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干这些。但也不乏有些家伙过于自我欣赏,而落笔不实的。
第58节: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10)  
但对于广大侦探小说的读者而言,一本具有十九世纪经典写实作家风格的小说,绝对可以大饱眼福。他们不但可以在熟悉的生活场景中找到共鸣,还能根据手边就有的物件,进行逻辑推理。这种强烈的参与感无可比拟,而且他们不用在书中寻找那些沉重的道德负担。
对于一个拥有写实能力的侦探小说作者而言,这也是一个绝佳的机会。要知道,如果只是凭空想象一些推理故事,是很容易让人觉得疲劳和厌倦的,除非是阿加莎克里斯蒂那样的神奇人物,否则任谁都受不了。可一旦加入写实的东西,读者的思维和兴趣就会有效地转移。当小说提到一块"上海牌"手表的时候,许多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会感到一丝怀旧的温馨,如果通篇都是这样的事或物,那么一种强烈的怀旧情绪会左右读者的思维。他们可能在读完之后,兴致勃勃地和自己的孩子讲述当年的故事。至于小说的推理怎么样,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阿瑟·柯南道尔就是这样一个作家。在大家众口一词称赞这个伟大的侦探推理小说作家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写实给柯南道尔卸去了多大的担子。对于想写侦探小说的朋友而言,这也是一个绝佳的机会。除去那些绝对的推理小说迷,大多数侦探小说的作者,都还是希望得到读者认同的。
福尔摩斯生活在怎样的社会呢?大多数熟读福尔摩斯的人都知道。哦,他生活在十九世纪中后期的伦敦,那时候长途旅行一般坐火车,车外风景很漂亮;短途则坐马车,有四轮的马车,也有两轮的马车,还有橡皮轮子的轻轨马车;室内开始有电灯了,也有用瓦斯灯的,不过大多数人还是用蜡烛或者煤气喷灯;室内取暖主要用壁炉,在寒冷的冬夜坐在壁炉旁边看书或者聊天,是一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上层人士喜欢喝威士忌,这种酒有些烈,喝在嘴里有辛辣的感觉,最好加冰或者兑水,下层人士主要是喝啤酒,一满杯啤酒可以让一个马车夫或者管子工为你做任何事情;那是一个贵族受宠的时代,稍微一丁点的头衔,都会让人肃然起立,必恭必敬;那时候还有许多俱乐部,主要为男人提供消遣和娱乐,女人一般不来这里……
这样说全面吗?显然不是。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坐火车很容易感到疲劳和无聊,窗外的景致往往千篇一律,要么淡绿要么灰白。要出现华生笔下那些"宛如梦幻中的景色",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当别人问起来,我们还是会说,哦,景色实在太美了。甚至多少年以后,我们回忆起来,火车窗外的景色仍然很美。
火车窗外景色的答案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的模式存留在我们的大脑之中,就像长腿的女人身材一定很好,放陈的酒味道肯定很香一样。当某个场合出现"陈酒""长腿女人""火车窗外的景色"这些词汇或短语,我们会马上条件反射地联想到下面该是什么形容词。
柯南道尔习惯于使用这些大家都熟悉的词汇和场景,让他的读者产生某种真实感。这种真实感会得到读者的认同,就像在某部电影里出现自己熟悉的曲子,或者人群中出现某个似曾相识的熟人。这里我们不妨再找两个例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亨利爵士来到自己的老家,发表了一番感慨:
"在这样的地方,难怪我伯父会总觉得要大难临头了,"他说道,"足以让任何人恐惧呢。我决定在六个月内在厅前装上一行一千支光的天鹅牌和爱迪生牌的灯泡,到那时您就要再也认不得这个地方了。"
"在厅前装上一行一千支光的天鹅牌和爱迪生牌的灯泡"这样的句子,显然有些累赘还容易产生误解。为什么不干脆是"在厅前装上一行一千支光的灯泡"?或者只装一个牌子,比如"一行一千支光的天鹅牌灯泡"?很简单,柯南道尔需要读者生活中存在的事物,天鹅牌和爱迪生牌碳丝灯泡是当时公众选择最多的牌子。
如果这个例子关注的人不多,那么下一个大家一定很熟悉。福尔摩斯平日里最常见一项工作,就是翻阅每天的报纸。《泰晤士报》、《每日电讯报》、《回声报》等等,许多案件在这些报纸上都刊登过,华生有的时候还专门引用一下那些报道。这些报道根本不是新闻文体,只不过是作者杜撰出来交代案情的。但这些报纸却是伦敦大街小巷随时可见。虽然在很大程度上,破获一个案件,和新闻报道几乎没有什么关系。由当事人来说这些案情和引用报纸的效果是一样的,但当一个忠实的柯南道尔的读者翻开《每日电讯报》的时候,你能说他不联想到福尔摩斯也在看这张报纸吗?  
第59节: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11)  
这种真实感无形之间拉近了作者和读者的距离,有什么比知道一个作家如何创作更有趣的事情呢?他和我们一样看书读报喝酒聊天,一样的出入各种类型的俱乐部,恭维同样的女人,他小说里主人公和我们一样脚踏实地地站在一方土地上,戴着礼帽穿着西服,随时随地把手杖当作防身的武器。这多亲切啊!
我母亲曾参加了一次由瓢城公安系统组织的会议,会议上遇到了一个她的读者。这个五大三粗的刑警队长居然捧出了厚厚的一堆剪贴簿,上面都是我母亲发表的散文。据他说,他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就是和他的妻子一起阅读我母亲的文章,一边看一边感叹:都是生活中发生的事情,许多经历都很相似,为什么别人能写出来,我们却不能?
刑警队长产生的这种感叹,其实是因为母亲写了一篇关于我高考时期的散文,文章记叙了许多我的趣事。那年刑警队长的儿子同样面临高考,同样出现了相似事情。在一个严峻的大环境面前,人出现相似的行为举动,可以说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但这种感觉让刑警队长感到倍加亲切,尔后他觉得几乎我母亲所有的文章,都有这种感觉。
仅仅一篇千把字的散文,就能产生如此的效果,更何况柯南道尔那些原本就像和读者沟通的字以万计的小说?
写实技巧中经常用的一个手段叫做铺垫,在故事达到高潮之前,一切的描绘都为了这一刻准备着。甚至有的作品,洋洋洒洒数十万字,只是为了一个不到千字的场景。柯南道尔也是如此。这像一个阴谋,他先用那些生活中常见的词汇、人物和场景,来给读者绝对的真实感,让他们在喜悦的氛围中迷失了方向,分不出精力去挑剔那些未必说得过去的推理。
至于柯南道尔的推理手段究竟如何,在前面一章我们已经讨论过了。
这个人就是柯南道尔爵士。有趣的是,他并没有像他的同行阿加莎·克里斯蒂那样,因为侦探小说而被封爵。柯南道尔封爵的原因,在于他写了一本《在南非的战争:起源与行为》的小册子,为英国在南非的战争进行辩护。
关于柯南道尔的传说和争议从来没有停止过。最近的一次,6名英国专家认定,柯南道尔的作品《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实际上是剽窃所得。剽窃的对象是他的朋友伯特伦·弗莱彻·鲁宾逊。更诡异的是,专家们认定柯南道尔与鲁宾逊的妻子有染,合谋设计毒杀了鲁宾逊。
六,女人
在一本侦探小说里,有没有女人,是一个重要又不那么重要的东西。说它重要,是因为有了女人,故事会好看很多,甚至会出现爱情元素。这是广大读者所喜好的;说不重要,那是因为通常在一本侦探小说中,女性不会占据主导地位,她们通常只是一个陪衬,甚至连陪衬都算不上。在那些被称作"硬汉小说"的故事里,女性往往不是显现出无知和愚蠢,就是脆弱得和理查森笔下的淑女一样,稍有惊吓就晕倒在地。
2003年的时候,我和师兄刘勃接手了一部古装电视剧。应制片人的要求,剧本中必须有几个女性形象。所以我们设计了四个女人:女一号是个花瓶,她唯一的作用就是这部戏里出现爱情元素;女二号是个有头脑的花瓶,她最主要的作用就是造成三角恋,引起重复又重复的误会和冲突;还有一个没有脑子又大手大脚的傻丫头,主要是增谈喜剧元素;最后一个是貌如天仙心比蛇蝎的浪荡女子。
除了最后一个女人,其余的几乎都是为剧本增添噱头,和情节主线几乎毫无关系。当制片人不断要求我们增加感情戏的时候,我们的最终决定是在剧本写完之后,另加一条与主线无关的感情线索。可以说,在这个剧本中,女性形象就像眼下领导班子配备一定要有女干部一样,只是个摆设,无关大局。
柯南道尔的小说也是如此,女性角色在福尔摩斯系列里无足轻重,甚至柯南道尔在书中所表现的对女性的态度,是相当恶劣的。可能有人对此持有异议。是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柯南道尔似乎对女性相当尊重。他会使用"婀娜"、"轻盈"、"可爱"、"优雅"、"端庄"这样的词汇来描述这些女性,在有些方面甚至可以指导别人去写情书。  
第60节: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12)  
在《第二块血迹》中,欧洲事务大臣的夫人来到贝克街:
"……一位伦敦最可爱的妇女又光临了。我常听人说起倍尔明斯特公爵的幼女的美貌,但是无论是别人对她的赞美还是她本人的照片,都不曾使我料到她竟长得这样纤柔婀娜,容貌是那样艳丽无比。……"
稍后华生又对这位夫人进行了全方位的观察:
"……她走到屋子另一边,背对着窗户坐下来。那风度真象个皇后,身材苗条,姿态优雅,富有女性的魅力"、"她的两只戴着白手套的手时而握在一起,时而松开"、"她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我们一下,她那美丽而又焦虑的面容又一次留给我深深的印象,还有她那受惊的目光和紧闭着的嘴。"
这些词句如果重新组织一下,作为见面之后的第一封情书,我相信超过任何流行歌曲的歌词,既直白又显得彬彬有礼,俨然一副绅士情怀。
如果出现的女士相貌和身份不那么突出,柯南道尔也一套办法。后来成为华生夫人的摩斯坦小姐的出场是这样的:
"摩斯坦小姐以稳重的步履、沉着的姿态走进屋来。她是一个浅发女郎,体态轻盈,戴看颜色调和的手套,穿着最合乎她风度的衣服。因为她衣服的简单素雅,说明了她是一个生活不太优裕的人。她的衣服是暗褐色毛呢料的,没有花边和装饰,配着一顶同样暗色的帽子,边缘上插着一根白色的翎毛。面貌虽不美丽,但是丰采却很温柔可爱,一双蔚蓝的大眼睛,饱满有神,富有情感。就我所见到过的女人,远到数十国和三大洲,但是从来没有见过一副这样高雅和聪敏的面容。"  
师兄刘勃在一堂写作课上,曾经和他的学生谈到文章的定位问题。很荣幸,他拿了一篇我写的文章作为范例。在那篇游戏文章中,我把自己定位在一个色急胆小的男人。师兄重点要说的是,这样的一种定位方式,至少可以让许多女性读者心生愉悦。身边有这样一位男士,对自己充满想象却始终行止于礼,可以最大程度上满足自身的虚荣感,而且很安全。
那篇文章的定位是否真实,在这里我们不作讨论。但这个定位和柯南道尔相比,却多少有些相似之处。华生就是那个拿来定位的男人。从上面我引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华生对观察女性充满了爱好。他像一个刚刚十五、六岁刚长胡子的大男孩,带着那种无比崇敬的心情,欣赏着每一个出入贝克街寓所的女人。但在行动上,他却是一个十足的保守者。在鼓足无限的勇气之后,他终于向相貌平庸的摩斯坦小姐求婚,而不是那些艳丽无比的女人。婚后,他依旧保持着这种浓烈的欣赏趣味,却又对自己的妻子绝对忠诚。当一位女性读者读到这些文字的时候,有什么比华生这样的男人更可爱的艺术形象呢?
顺面提一句,几年前好莱坞的一部电影《玛莲娜》,对男主人公也用了相似的定位手法。
然而在现实生活里,我未必见得是个安稳的男人;华生那种抑制不住的对女性的窥视欲,也很难让人相信,他就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好丈夫;柯南道尔的种种文字,是不是就的确真实可信,或许值得讨论一下。
比如,在《米尔沃顿》里面,一连两位贵族女子因为年轻时的不谨慎,被人抓住把柄进而加以要挟,最终危及到她们自己的名誉。在当时那个时代里,为名誉问题所困扰的不仅仅是女性,男性还要占更多数,尤其是私生子的丑闻。像《米尔沃顿》故事里的两个女性这样,因为年轻时的轻薄而留下把柄的男性要更多。柯南道尔为什么不找个贵族男子来作为主角?理由当然不仅仅是照顾到读者而已。柯南道尔的读者以男性为多,当时的社会也是一个典型的男权社会,女人出入俱乐部都是不合礼数的。在这样一个环境中,作品适当地冒犯女性比冒犯男性更加安全;另外,在许多人的头脑中,女人是浅薄和愚蠢的。她们经常犯错,她们也被允许犯错。
同样的故事情节出现在《第二块血迹》中,欧洲事务大臣夫人因为年轻时的轻率,一封求爱信落在了不法之徒手中,罪犯要挟她盗窃她丈夫的密件。她这么干了,给她的丈夫带来了无限的麻烦,甚至危及到整个欧洲的局势。当福尔摩斯揭开这个谜底的时候,这位绝顶美妙的女子不断地哀求和忏悔:  
第61节:侦探小说--推理之外的特殊快乐(13)  
"先生,问题出在我的一封信上,我结婚前写的一封不慎重的信,愚蠢的信,是在我的感情一时冲动下写的。我的信没有恶意,可是我丈夫会认为这是犯罪。他如果读了这封信,
他便再也不会信任我了……一方面是导致幸福的毁灭,另一方面是件非常可怕的事,去拿我丈夫的文件。可是在政治问题上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而爱情和信任的重要性,我是十分理解的……"
几个故事似乎都在指向女性,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她们漂亮、轻率、愚蠢、冲动,几乎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而同样的话题,却没有发生在那些丑闻不断的绅士身上。
倘若有哪个激进的女权主义者看到这些,她会毫不犹豫地跳出来:这是赤裸裸的男权对女性的侵蚀。但可惜是,柯南道尔的时代理会不到这么深奥的层面。他只是习惯性地作出安排,一个漂亮、高贵的女人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即便读者是一个丑陋、卑贱、低俗的女人,她也会原谅这些。
福尔摩斯还有更厉害的话。在《四签名》的故事中,华生对摩斯坦小姐做了非常正面的评价之后,福尔摩斯冷淡地说了他的观点:"我一生所见的最美丽的女人,曾经为了获取保险赔款而毒杀了三个小孩,结果被判绞刑",
相比之下,柯南道尔的优雅犹如情书般的语句,不过是一些基础的表面功夫罢了。就像是讨好女人的花言巧语,虽然精巧而且奏效,却永远不值得信赖。
如此说来,似乎可以下定论了,柯南道尔就像福尔摩斯一样,根本上讲,就是一个绝对的男权主义者。在他们心目中,女人这是社会多样化的一种选择,而且不是最好的选择,她们"是否存在灵魂"还值得商榷一下。
果真如此吗?未必!因为在这些故事中,有一个女人是个例外,那就是女探险家艾琳·艾德勒。
这是一个和福尔摩斯智力不相上下的女人,是唯一一个让福尔摩斯吃苦头的女人,是一个让福尔摩斯对女性改观的女人。自《波希米亚丑闻》之后,福尔摩斯每逢讲到艾琳·艾德勒,就用"那位女人"来称呼她。言下之意,显然艾琳·艾德勒和其它女人不算同一个种类。
《波希米亚丑闻》的大概情节在"读者"那一节我曾经简述过,这里为了便于阅读,再复述一遍。
波希米亚国王即将大婚,他和女探险家艾琳·艾德勒有过一段亲密的历史,这段历史留下一张合影。国王担心前女友会将这张照片传播开来,所以希望福尔摩斯把照片找回来。于是大侦探福尔摩斯运用了种种鸡鸣狗盗的法子,设法偷回照片。福尔摩斯在这里使用的伎俩,忠实地体现了他对女性的偏见和蔑视。他假扮成牧师进入艾琳·艾德勒家中,制造假火灾。人遇到这种情况,自然是去保护最重要的东西。艾琳·艾德勒也是如此,一下子泄漏了藏照片的地方。尔后福尔摩斯就扬扬自得地回去了,预计着下次来取照片。
但假火灾的伎俩被艾琳·艾德勒识破了,同时她也知道是什么人在调查她。于是她女扮男装在贝克街门口,和福尔摩斯打了个招呼。福尔摩斯居然没有反应过来。等福尔摩斯打算再次盗取照片的时候,艾琳·艾德勒已经离开英国了。但出于安全起见,她还是给予了一些保证,绝不会将照片传播开来。这件事情是福尔摩斯唯一一次栽在一个女人手上。
福尔摩斯对艾琳·艾德勒的态度,也是柯南道尔的态度。一个才貌双全又不乏情趣的女人,永远值得男人的青睐。如果说大多数女性天生就是愚蠢的代言辞,那么艾琳·艾德勒这样的女人,倒也不妨另作一类。我想,柯南道尔就是这么干的。
在这篇小说的开头,华生振振有辞地说清道明,福尔摩斯绝对没有对艾琳·艾德勒产生敬佩之外的感情。但在我通读福尔摩斯系列之后,倒真的觉得两人是天作一对地设一双。福尔摩斯身边没有一个可以安慰他的女人,女探险家的两个男人则一个愚蠢一个迂腐,有谁能比得上智力超群又不失风趣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呢?
当然了,这是个典型的广大读者的愿望。
第62节:后记  
后 记
据说,每个作者的第一本书,都写得非常辛苦。无论这本书的最终结果是名垂千古,还是昙花一现,是自我安慰还是职称评定。总之,都是一件无比痛苦的事情。
我相信这是真的,或者说,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遇到了许多青年作者都遇到的问题。在省城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悠闲和激情之后,我们必须回到自己出生的城市,继续写作继续生活。回去并不是说省城的日子不好,在那里有志同道合的朋友,有先进前卫的思想,以及各种各样摸不清道不明的机会和诱惑。对于一个成型的写作者而言,这或许是一片可以大展身手的天地。但对于我这种需要坚定写作信念的人而言,理想中的天堂往往就是最麻烦的地方。
理由非常简单,我必须工作。如果没有一份稳定的经济来源,我没有办法心安理得地继续写下去。而在省城谋取一份比较理想的工作,几乎等于是一个人的噩梦。我没有办法让自己日渐苛刻的脾气,去适应一个自己无法驾驭的空间。于是,回到老家,就成了理论上唯一可行的选择。在这个落后的苏北小城里,父亲、母亲半辈子的努力,或许可以成为我闲散自由的平台。
当然了,这都是自欺欺人的话。
在成为一名记者之后,我从理论上获得了许多空闲的时间。我甚至相信在工作上付出的努力,要远远低于自己获得的报酬。但不久之后,这就变成了一个笑话。因为相信自己在工作上没有尽心,所以希望自己每篇稿件都能优秀。这种想法直接导致在工作上耗去了更多的耐心和时间,以至于自己随时随地感到愧对回来的初衷。对写作的愧疚之心,又变成我工作拖沓的理由。两种情绪交加起来,变成什么都想干,但什么都没有干好。
人们作出一种决定的时候,往往总是考虑有利的一面,而忽视其它的细枝末节。但有的时候,不起眼的小细节又会脱颖而出,力争影响你的生活。我从来没料到记者的身份,会带给我一些额外的优越感。但事实的情况是,当我包里揣着记者证和求助者进行交谈的时候,那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随时随地在支配我的语感。我希望自己能够帮助别人,也相信记者的职业可以帮助别人,即便在无法给予帮助的时候,也尽量用谎言来给予别人安慰。
当愁容满面的求助者离开后不久,我就开始着手想象自己如何解决问题。不幸的是,我生活的小城非常实际也相当势利,权势可以干掉真理,利益可以改变良心。那种让我在三分钟之前还能自信满满的语调,实际上是一种司空见惯的自我安慰。我们每个人都在用这种语调欺骗别人、糊弄自己。这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自信心、职业感和真话,是三种最不能相信的东西。
与此同时,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在继续。当我回来的时候,瓢城正在进行一场惊天动地的城建改造工作。在创建"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口号下,整个城市开始了无休无止的拆迁改造工程。原本在我印象里那个羞羞答答充满小家子气的城市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自以为是的高楼大厦和四处横行的暴发户市民。
从理论上讲,我能够理解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但在情感上,我不能容忍一个已经定义的事物,在毫无节制地扩充变化。这种变化充满了强悍的侵略味道,铺天盖地的茶社酒吧,时髦青年就像一个个心怀叵测的投机分子,随时随地在考验你对于他们的认知。一个昨天还在摆地摊卖杂物的家伙,突然之间变成一个先进企业家。他扛着政府授予的各种奖牌,自大若狂地坐在你的面前,拿腔拿调地说一些老掉牙的创业故事。这些故事甚至还不如官方提供的事迹材料,我却必须从中取材编写,然后登报发表,交付读者。在整个流程当中,谁都知道故事的真伪,却从来没有人真正怀疑过。
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我慢慢开始产生一些怀旧的念头。这个通俗的大众化的行为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我一一翻看文章里提到的这几本书。对于大众而言,这些书都是经典读物,曾经流行一时并影响着数以亿计的读者。同时,这也是一批出了名的二流小说。而二流的通俗读物,对大众的影响,往往非常直接,也非常持久。
因此,这本书原来准备的名字就是《二流小说》。但在我母亲的一再建议之下,改成了现在这个名字。在初稿的副标题制作上,我非常反感使用"经典"这个词汇。但母亲再次说服我相信,"经典"是具有诱惑力的,是对大众阅读体验的一种尊重。
于是,就像我承认自己的记者身份一样,我也承认,"经典"这个词汇,有的时候往往与水平无关。就像我现在生活的城市,即便它的人口超过了一百万,它还是一座苏北小城。
这样,也不失为一种自欺欺人的好办法。
而有的时候,自欺欺人还是有一点正面意义的。
姚梦
2008年3月14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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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风流岁月全文阅读-民国岁月全文阅读 作者:石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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