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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网站备案-关于网站备案系统 个人对工信部的8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7-09-23 所属栏目:公安部关于网站备案

一 : 关于网站备案系统 个人对工信部的8点建议

我是负责公司备案工作的,来谈一下最近恼火的网站备案系统问题。

08年上线的新网站备案系统,最近遇到了很多不愉快的事,发现该系统设计越来越不人性化了。该系统的构架者的设计和审核流程存在很大问题。希望通过站长站,一起向工信部备案系统提建议。

该系统的设计思路应该是这样的:每个主办单位提交一次ICP备案,每个ICP备案下面可以添加N个网站。审核者无非是审核3点:(1)审核主办单位是否合法,(2)审核该单位下的网站是否合法,(3)是否具备“置前审核”条件(如论坛等)。可目前这个系统在使用上非常糟糕,加大了备案难度,也加大了网站主、审核单位的工作量。

问题所在:

1、“存在相同的备案主体”:如果证件号码已经存在了,系统就不允许提交了。这在逻辑上无可厚非,但设计者应该多考虑一下历史遗留问题,就是之前很多单位都是通过空间服务商备过案的,现在用户名和密码根本查不到,这种情况是非常多的。有的企业有3个网站当时就备案下了3个ICP,按照现在的逻辑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ICP,那该怎么办。应该在系统里设置合并以前备案的程序如果存在相同证件号码,可以上传证件请求合并。(或者提供邮箱提交申请资料也行,至少要提供一个解决通道,而不是得到一个回复“请联系当地信息产业部”)

2、“不人性化的流程”:目前的流程是这样的,填写主办单位资料,再提交N网站资料,再后提交审核。如果要修改,又必须走这样流程。大家注意了:每个主办单位只有一条资料记录,为什么每次修改网站信息都要重新提交一次主办单位资料?实际情况也是经常会出现站点的增减和修改,企业资料的变动几率要低得多。建议:在导航里把“主办单位备案”和“网站备案”分开,“主办单位备案”相当于会员资料,这样审核者也没必要因为站点信息的变动而重新审核“不变动的单位资料”了。

3、“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主办单位和站点是一对多的关系,可备案状态只有一个(审核中/通过/不通过)。就是说,你以前A域名通过备案了,今天又有一个新站点B要提交备案,那么你单位下达所有站点状态都是"审核中",你查A域名也是“审核中”。审核的过程有个把来月,这个期间你属于“非法营运”了。万一,你最近一次提交的资料不小心输错了什么,导致备案失败,那么你所有的站点都是“备案失败”,那就是严重的“非法营运”了。建议:当主办单位和一些站点的资料没改变时,没必要对这些重新审核;当修改或新增站点时,不要影响没修改的站点的状态。(数据库处理时,“状态”字段应该设在站点表,不应该设在主办单位表)。

4、“你无法进行修改”:很多情况下主办单位都无法修改资料。刚提交申请的,无法修改,哪怕你发现明显填错了,那也只有20个工作日后审核不被退还才可修改。备案通过后,好像也无法修改资料,单位变动一个电话或Email是很正常的事,这些信息好像要通过接入商修改。建议:重新考虑一下修改功能的设计,比如修改一些Email之类的无需重新审核。

5、“接入商审核中”:在审核的进程中,第一步是主机接入商审核,然后才是信息产业部审核。如果接入商不去审核,或者是你把接入商信息填错了,那你的备案信息永远都是“审核中”。而且审核中的信息是无法修改的,你只能打电话过去,然后他会告诉你“让接入商快点审核”,然后你又得求接入商,所以一次备案搞了半年也是常有的事。建议:网站备案是主办单位的义务,而审核是相关部门的义务,能不能把审核的流程和时间规范一下?

6、“请联系当地信息产业部”:这个系统的建立对很多情况都没考虑到,出现问题后我们只有打电话了,打到北京后得到的回复大多是“请联系当地信息产业部,电话是XXXXXXXX”,如果打到当地的部门能解决那还好,问题是当地部门有的处理不好。更不应该的是,上班时间打过去,说负责的人不在。建议:分析多种意外情况,在网站里建立处理渠道,把责任落实到人。

7、“会不会出现恶意备案”:我不知道备案时查不查域名的Whois,如果不查的话,那就是可以随便备案一个域名,只要这个域名之前没有备案过。恶意行为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不怀好意的人把一个没备案的域名解析到某个网站,然后信息产业部发现了,就把那个网站给关闭了。这种情况会不会出现我不知道,但我始终有这样的担心。

8、“谁来规范接入商”:在很多情况下,企业备案失败都是无辜的,因为企业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网站备案,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服务商代办。那如果服务商不及时备案、或者提交错误备案信息,那企业只有听天由命了。建议:参考商标局的商标注册代理商制度

希望大家一起向信息产业部献计献策,让我们的备案更轻松,让我们的网络更干净,也希望有人气的站点能做一下专题。

二 : 利安达:关于财政部证监会公告的声明

2016年3月18日,财政部、证监会发出了2016年第32号公告(以下简称“32号公告”)。上述公告公布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或本所)不断接到各方人士的问询,为避免误读,现就相关问题统一声明如下:

一、财政部、证监会决定自2016年3月18日起,暂停本所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不影响利安达的证券从业资格。

[www.61k.com)二、本所将严格按照32号公告的要求认真整改,接受财政部、证监会的核查,争取在2016年8月31日前尽快恢复新的证券业务的承接。

三、除上述情况外,本所于2016年3月18日(不含)以前已经承接和正在承做的证券业务均不受影响。

四、上述涉案的签字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均已经离开本所。

特此声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年3月18日

三 : 网站备案将升级为公安部备案是真假

  据网友爆料,网站备案或将升级为公安部备案,也就是公安部做的全国服务平台,现在的网站备案是公安牵头,工信部与运营商协作。网站备案将升级为公安部备案是真的吗?

网站备案将升级为公安部备案是真的吗

  根据网上曝光的聊天信息(据说是当地网监发布的QQ消息)显示,网站备案由“河北省网站管理系统升级为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域名为beian.gov.cn。

  备案须知网站主页上有详细说明,已在河北备案的网站等明年导入现在的服务平台后,需要下载备案号到网站的主页,无需再重新备案。需要指出的是,该消息指向的只是河北省,并未提到是否全国也是如此。

  目前该消息的真实性还无法证实。

  网站备案:

  网站备案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网站的所有者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备案,主要有ICP备案和公安局备案。非经营性网站备案(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Registration Record),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信息服务互联网站所需进行的备案登记作业。

  200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部长王绪东签发《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并于3月20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将予以关站、罚款等处理。

  为配合这一需要,信息产业部建立了统一的备案工作网站,接受符合办法规定的网站负责人的备案登记。

  备案方式:公安局备案一般按照各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ICP备案可以自主通过官方备案网站在线备案或者通过当地电信部门两种方式来进行备案。

四 : 网站公安备案的流程有哪些?

  网站需要备案,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可是,网站还要公安备案你知道吗?如果你的网站没有备案,应该就不用再公安备案了,如果你的网站已经备案过,现在得进行公安备案了。

  其实,几个月前我就知道了公安备案,不过那时候不知道要怎么操作。前段时间我收到阿里云的邮件通知,说要审核备案主体信息,看是否是本人,那个时候我就一直在等。

  前几天我收到一条短信,说请到公安备案网站进行备案,如果不备案将作为非法网站给关闭了。看到这样的短信,我以为是骗子就没有理。今天早接到一个电话我给挂了,然后收到同样的信息叫我进行网站公安备案。

  我便打电话问下,说是我们本地的网警,要我登录网站进行备案。听完后,我便登录网站进行备案,而且花了几十分钟给搞好了。下面就教大家如何给网站公安备案:

  1,打开全国公安机关网站www.beian.gov.cn注册一个帐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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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登录后会提示填写开办主体管理,如果没有提示登录后点击左边的菜单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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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写主体相关的信息,比如个人,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然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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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找到左边菜单新办网站申请,这点不用填写,直接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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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填写网站基本信息,包括网站开通日期,名称等,域名证书去域名网站下载,服务商相关问题可以问客服,IP添加不了的换火狐浏览器就行,然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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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网站负责人只需要把同主体负责人信息打上勾就行了,网站应急联系人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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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然后出现的是互联网安全告知书,同意提交出就能看到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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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等几天的时间备案审核通过后,在后台主页已备案国网站里点击搜索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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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点击复制备案编号的HTML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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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把代码复制到你的网站底部文件代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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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在你的网站底部就能看到网站公安备案号和图标了,而且必须是点击能打开了,打开后能看到网站的备案信息。这样,如果你网站以后有什么违法信息别人就可以通过此来举报。公安备案,也只是防止一些违法的网站,也是有必要弄的。

  来源:邵连虎博客 微信1581891574 转载请注明出处,尊重原创!

五 : 关于变更全国网站备案咨询电话号码的公告

61阅读(61k.com)9月26日消息: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发布公告称,从2011年10月1日起,全国网站备案咨询电话号码将变更。

公告如下:

关于变更全国网站备案咨询电话号码的公告

从2011年10月1日起,全国网站备案咨询电话号码从(010)95169001 / 95169002 变更为(010)66411166,备案咨询受理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欢迎社会各界来电咨询并对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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