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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9 所属栏目:党的组织制度

一 : !!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市xx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条  党的组织生活是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严格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制度,狠抓落实。xx局每名党员都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二条  组织生活主要方式是“三会一课”: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支委会向党员报告工作;改选或补选支委会成员;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讨论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扬和批评党员;传达学习党内有关文件、安排党课教育等。

2、党小组会。党小组会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本单位的实际适时召开,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的学习;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研究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问题;讨论并提出表扬、评优和处理党员的意见;讨论并提出支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选举党小组长等。

3、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措施和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选举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研究有关支部成员分工、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等。开好支委会要做到:会前有通知,会上要民主,会中有记录,讨论有决议。

(四)党课。党课教育是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一般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三条  组织生活全年平均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时间由党组负责人研究安排,一般在周五下午。参加组织生活的人员由各支部负责,在组织活动时间内原则上不得安排人员外出。组织生活的内容由专职党委副书记负责,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机关组织生活的落实。

第四条  组织生活形式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教育感人。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研讨会和专题辅导讲座,参加计算机网络教育活动,观看电视录相,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

第五条  党支部或党小组对每一次组织生活,都要事先有布置,事后有检查,认真考勤,详细记录,保管好有关活动资料。机关党委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进行检查督促,确保组织生活保质保量地开展。

二 : 单位党支部组织活动,费用如何记账七一到了,党支部组织活动的费用应

单位党支部组织活动,费用如何记账

七一到了,党支部组织活动的费用应如何记账


直接作为管理费用吧,要不作为应付福利费也可以,作为管理费用没有人说你错,因为是“党”用的

三 :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翌年的1月底前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就以下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www.61k.com)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情况.

3,遵纪守法,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的情况.

4,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克服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时时处处以维护党的利益为己任,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三)每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必须有针对性,着重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四)在民主生活会上,与会人员应开诚布公,坦诚相见,勇于暴露自己的真实思想,不得互相戒备,有话当面不讲,背后乱议论.

(五)党内民主生活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要避免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或闹无原则的纠纷.

(六)每个党员应按每次民主生活会规定的议题,做好准备,积极发言.

(七)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安排专人记录.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讨论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八)支部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要抱欢迎的态度,正确的要接受,错误的要耐心解释,决不允许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党员要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问题未经党组织同意不得向外传播.

(九)每个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十)每次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写好总结,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市局机关党委报告.

四 : 党支部应该组织哪些活动

党支部应该组织哪些活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章第二十九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支部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党支部在组织党员活动时,应该按照《党章》的规定,采取科学灵活的方式,并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应以文娱、体育、座谈、茶话等多种形式进行,比如: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多样的文体活动;开展以为民服务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开展感受先进人物参观行活动;开展缅怀先烈事迹活动等,总之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要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这样,既可以促进全体党员增强交流,互相学习,也丰富了他们文化体育生活。
党支部要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出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作用,体现出党员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所起到的突出作用,增强党员争取先进的意识,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在这里介绍一些我们曾进行过的活动:
1,组织基层党员为灾区或者希望小学捐款。
2,组织党员中的文艺骨干去孤儿院、敬老院,慰问演出。
3.到社会中一些孤寡老人的家里,帮着打扫卫生。
4.请一些老革命,老党员为党员上政治课。
5.如果有条件,可以联谊其他一些党支部组织一场党政知识的比赛、演讲赛、辩论赛。
6.组织社区乒乓球、篮球、跳绳等体育活动比赛。
7、组织一些义务劳动活动,比如清理社区小广告、打扫社区卫生等。
总之无论做什么活动,都要本着:一起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五 : 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盛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经基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天。
    十二、如果党员成批调往新单位,党支部可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另附名单,所附名单要加盖印章。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要分别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系统党委办理转移手续。
    十四、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十六、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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