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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窝窝团身陷“裁员门”近40名员工提请劳动仲裁

发布时间:2018-02-24 所属栏目:社会民生

一 : 窝窝团身陷“裁员门”近40名员工提请劳动仲裁

中广网北京8月4日消息(记者刘黎 实习记者孙日鹏)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有听众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打来电话说,他们是窝窝团曾经的员工,上个月窝窝团突然裁员,他们现在已经失去工作,却没有拿到该拿的工资和相关的赔偿。

员工讲述“被离职”

小李(化名)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5月18号开始在窝窝团品控部工作,7月5号,他从窝窝团线下运营中心的人力资源部被迫离职。

小李:经理和我们说这个部门有调整,要减一半人,说我们部门没事。过了一两天,他又开完会说,没办法,必须得减人。然后问我愿不愿意去客服做质监的工作,那个工作时间和我平时的也不一样,工资也会降,我说我不愿意去。他说就两个选择:一个是去那边工作,一个是离职。我不愿意就只能离职了,让我自己提的离职申请。

小李说,5月份,窝窝团新成立品控部,原计划招聘50名员工,实际招了30个左右。招聘他进窝窝团时,双方签的是实习协议,窝窝团许诺,等拿到毕业证就能签正规的劳动合同。

小李:我是7月1号毕业,说毕业后就签劳动合同,就上保险啊,然后我7月2号拿到毕业证,准备签合同,然后还没来得及签,7月5号就离职了。

小李告诉记者,他所在的人力部共有8名员工,包括他在内,一共4个人得到了离职通知,现在人力部除了1人去了窝窝团客服,其他人都被要求离开了网站。小李现在又开始在北京重新找工作,却发现窝窝团的这段经历对自己有一定的影响。

小李:别人看我的工作经验方面,我这才工作了一个多月,就离职了,别人肯定心想了,我这个人不太稳定嘛,肯定对工作方面有影响。

赔偿方案窝窝团临时反悔

窝窝团的裁员从7月初开始,7月13号,3名被裁的窝窝团员工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他们的维权代理人、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说,本来仲裁委已经调解出结果,可窝窝团不同意赔偿方案。

赵占领:当天上午,窝窝团这边只同意赔半个月工资,下午人力资源部的人给我打电话,同意我们这边的主张要求,就是一个半月工资,另外补发半个月工资。然后就是七月二十六还是二十七号的时候,对方反悔了。

近40名被裁员工用工时间1-4月不等

7月份,不仅是窝窝团总部在裁员,全国各地窝窝团分站的员工也收到了离职通知,甚至有的分站已经被撤掉。今天(4日),部门被裁员工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并获立案。

集体维权代理人、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告诉记者,今天有18位被裁员工向海淀区仲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请,下周还有十几名员工也要递交申请。赵占领说,已经委托他代理维权的有近40名窝窝团以前的员工,涉及北京总部的品控部、销售部、人事部、技术部等多个部门和鄂尔多斯、鞍山、南京、邯郸、深圳等五个窝窝团分站。

赵占领:他们这三四十人一般用了两个月左右,个别是三四个月四个月以上,四个月左右,大部分两个月,很多还是一个月,就是一个月到四个月不等。

这些员工中,有三分之一是应届大学毕业生,部分有工作经验,也和窝窝团签了劳动协议,但没有社会保险等应有的保障。

赵占领:就我代理的就是所有人都没有上保险,鄂尔多斯的这八个人,他们是没有上保险,但是保险份额给扣了,每个人给扣了五百多块。就是保险金给你扣了,但是没给你交。

团购网站风光不再

赵占领认为,窝窝团的这次裁员,与团购网站风光不再有很大关系。

赵占领:窝窝团在全国近二百个城市设分站,拿到投资之后,他们就去上市。但是现在互联网科技股遇冷了,一个风投VC这块,一个是上市IPO这块,短时间内这些路都堵住了。但是他们前期又是疯狂的扩张,烧钱,包括招人,推广,还有广告营销方面,所以接下来他们撑不住,撑不住就是大规模的裁员。

海淀区仲裁委会在一周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将诉诸法律解决此事。截至记者发稿时,窝窝团一直未能就裁员风波做出回应。究竟窝窝团裁员的根源在哪儿?涉及多大的范围?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二 : 2016年最新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发生工伤事故后,势必涉及到对工伤的认定、赔偿等一系列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就只能通过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解决。如果是选择劳动仲裁,那么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是华律师小编提供的一个2016年最新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XX,男,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08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9年2月致2009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08年2月XX应聘到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09年3月XX被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09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10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10]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10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X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 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10年7月26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 

三 : 离职半年上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讨要工资走了半年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确认劳

离职半年上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讨要工资

走了半年

向劳动局申请
确认劳动关系和讨要工资
劳动局以过了时效为由不于受理的话

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胜算大吗?


劳动局不于受理的, 应该由劳动局下达不予受理有通知书,以通知书为依据,法院才能确定是否受理。

胜算的可能性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和是否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来分析,没有具体的案情和是否有相应的证据的情况下,没法判断胜算的可能有多少。

四 : 贵阳:厂方终止劳动合同47名工人申请仲裁被驳回


  
  
   因终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问题与单位产生争议后,47名贵阳某厂的计划外用工工人,于今年6月向贵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XX年11月30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他们的仲裁请求,目前,不满此仲裁结果的这批工人向云岩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已受理此案。
  1990年,冯建明以计划外用工(临时性)被招入了贵阳某厂工作。1993年,冯被升为机长,从1995年开始,该厂开始与她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从这时开始,他们与厂里正式职工的工资差距逐步扩大。XX年12月31日,XX年合同到期,厂方没再和她续签XX年的用工合同,但是她一直留在厂里工作,和她一起的还有100多名计划外用工工人,他们中的很多人,已在厂里连续工作XX年以上。
  今年5月27日,76名该厂计划外用工工人联名向厂方提出了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但是厂方迟迟没有答复。7月2日,厂里口头通知这些人离岗,7月9日,他们陆续收到了厂方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决定。同时,厂方一次性补偿终止劳动合同的工人每人8400元。而没有提出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计划外用工工人则留在了厂里继续工作。
  有47名工人对厂方的决定不服,进而向贵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提出了责成贵阳某厂恢复与他们的劳动关系,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求裁决该厂补发申请人工资损失、福利及保险损失10万元等请求。今年11月30日,贵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他们的仲裁请求。目前,冯建明等人已经向云岩区法院提出了上诉,法院也已经正式立案。
  

五 : 大大集团最新消息:前申彤集团员工劳动仲裁最新进展

今日下午,编辑接到了一封微信网友发来的关于申彤集团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最新消息。(www.61k.com]

小李(化名)曾是申彤集团的一名员工,2015年12月申彤集团被调查后,小李第一时间向浦东劳动仲裁中心提起诉讼,要求申彤集团支付2015年11月-12月工资。 诉讼被受理,计划1月17日劳动仲裁开庭审理。

申彤 大大集团最新消息:前申彤集团员工劳动仲裁最新进展

1月初小李接到仲裁中心发来的回执,因申彤集团办公场所封锁,开庭通知书无法送达被告人,根据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八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此案推迟到3月10日再次开庭。

昨日,小李接到了开庭胜诉的文件通知, 小李表示已经咨询过相关律师, 接下来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小李还提到,他的仲裁并非个例,身边的同事也正在仲裁中,进展结果本站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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