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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全文阅读-马云正传全文阅读 作者:刘世英

发布时间:2018-01-13 所属栏目:史上最牛

一 : 马云正传全文阅读 作者:刘世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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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记录马云传奇人生:马云正传(全本) 作者:刘世英


马云正传 评论
深凹的颧骨,扭曲的头发,淘气的露齿笑,一个5英尺高,100磅重的顽童模样。这个长相怪异的人,他有拿破仑一般的身材,也有拿破仑一样的伟大志向。
——美国《福布斯》杂志评语
阿里巴巴在英国很有名,他们正在改变全世界做生意的方式。
——英国前首相 托尼?布莱尔
我们在中国投了很多互联网的公司,包括百度、携程等等很多的公司,居然我就把马云给漏掉了,这是我们最大的失败。
——美国IDG集团亚洲区总裁熊晓鸽
马云和我一样,都是具有幻想主义的实干家,马云的阿里巴巴在中国就是互联网的蓝海。
——分众传媒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江南春
他穿着夹克就进来了,拿着半张纸,脑袋瓜晃来晃去的。其实我对他的模式不是很懂,但我是看人的。
——吴鹰
在我看来,如果说杨致远是互联网领域里第一个世界级的华人企业家,那么马云就可能是下一个。杨致远是商业的天才,他发现了互联网搜索的价值,而马云则是天才的商人,他把一团让人手足无措的乱麻织成了一匹锦绣。
——财经作家吴晓波
马云不是个帅男人,我看中的是他能做很多帅男人做不了的事情。
——马云夫人 张瑛

马云正传 作者序
第一次和企业家马云“零距离”接触,还是在两年前。我清晰地记得,那一天是2006年7月26日。
在那个酷热的下午,我们如约来到北京市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这个地方,是阿里巴巴旗下公司雅虎中国的总部。我们一行人到了以后,马云特地到会议室把我们迎到他自己的办公室。我们到的时候,他还没来得及吃完午饭,马云迎接我们的时候还特意强调,“我们边吃边聊吧”。有意思的是,等马云和我们一起进了他办公室后,马云发现放在办公桌上刚刚吃了一点的饭菜已经被属下收走了。马云不好意思地自我解嘲了一下,“你看我们员工办事效率多高啊”。
马云就这样饿着肚子同我们聊。和马云聊天,非常轻松,刚见面就像老熟人一样,很自然,很亲切。那次见面,我们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而马云给我们的名片也很有意思,名片上没有任何头衔,只有简单的几个字——“阿里巴巴集团马云”,尽管谁都知道他是阿里巴巴的“一号人物”。
那一次,我们说要为他写一本书,马云有些不好意思,他说自己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还谈不上成功,而写书却是很庄严的事情,所以现在还没有什么好写。马云说:“我现在倒是犯错不少,也做了不少糗事,等将来退休了或许该写一本《阿里巴巴的1001个错误》。”我们开玩笑说:“我们想把阿里巴巴的经验介绍给大家,也许保存这份资料对您今后自己写书也有个参考啊。”我们大家一起笑了……
时隔两个多月之后,我们再次谋面。2006年9月,我应邀参加首届网商节大会。那天下午我们乘坐的航班飞到萧山国际机场时,已是7点30分。一下飞机,热情好客的“阿里人”直接把我们带到湖畔居茶楼参加阿里巴巴公司茶会。参加那次茶叙的主要是一些媒体人士,还有百安居中国区总裁、后来加盟阿里巴巴集团并担任上市公司总裁的卫哲先生,原和讯网总裁、后来担任过雅虎中国总裁的谢文先生,易观国际总裁于扬先生等人。阿里巴巴集团高管马云、孙彤宇、金建杭等来回穿梭,与嘉宾交流。
马云跟谁都好像老朋友一样,很诚恳、亲切、自然随和,没有一点架子。他走到我旁边与我握手,还给我介绍其他的一些朋友,然后坐下来天南地北聊了好一会儿,临走他双手抱拳很抱歉地说:“实在不好意思,改时间我们再聊。”那次来的客人比较多,作为东道主,他都得招待。由于有几个会议要他亲自去主持,他只得提前离开茶会赶往别的地方。
后来,我很荣幸被中央电视台《赢在中国》栏目推广组聘为顾问,由于工作关系,我经常要亲临节目录制的现场。马云连续担任了两个赛季的评委,我亲眼目睹了马云这个清瘦儒雅的“创业教父”如何用他充满睿智、幽默、穿透力的谆谆教诲,令所有参赛选手和电视观众折服。在那期间,我们和马云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更深刻的了解。同时,马云也是《中国企业家》杂志经常报道的热点人物和刘东华社长的好朋友,每年年底的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他必然到场,我与马云也经常在这样的机会相遇。
中央电视台《赢在中国》总制片人王利芬女士曾经感慨说:“在马云身上,有一点是一般人做不到的,那就是他没有一点虚荣心,他不怕没面子,能十分坦然地面对自己不太成功的过去,连自己的长相也在他自嘲之列。这一点对一个人来说真的并不容易,而且有许多人因为做不到这一点而将自己放大或架了起来,之后要不断地为这个放大的或架起来的自我费许多的精力,要演戏。而马云不用,他台上台下都是一个人,真实地表达自己的不足,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才华。我很难想象什么人能将马云忽悠起来,也很难想象什么人能把马云的自信打下去让他自卑。”的确,马云的人格魅力太强大了,他活得轰轰烈烈、活得坦坦荡荡、活得真实自然。除了我们出的几本书,其他出版社也出过一些关于马云和阿里巴巴的书,但有许多读者感到,如果有一本全面详细介绍马云成长经历、创业故事和心路历程的图书,“那是多么过瘾的一件事啊”(读者来信的原话)。那么现在这个任务就由我们来完成了。
相信这是一本给你带来极大阅读*的书,你会和马云一起愁一起笑,一起手舞足蹈。我将这本书取名为《马云正传》。查百度说“正传是指作者写的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历史资料中有据可查的”。《马云正传》的写作态度是严肃的,绝不是戏说。这是关于马云故事的集大成的一本书,集中了几乎所有马云讲过的、熟悉马云的人讲过的、媒体报道过的所有的故事,融会贯通起来,成为一部像小说般完整演绎的情节生动、曲折感人的报告文学。?
经过近半年近乎疯狂的日夜创作之后,这本书终于告竣。创作中时而苦闷、时而激亢的情景却历历在目,莫名的感慨涌上心头,正如一代武侠宗师金庸先生的两句诗: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三部曲”之后,对我而言,这本书的完成似乎也隐含某种特殊的意义——关于马云的作品中,这也许是我的“收官之
作”了。
本书得以完成,要感谢我的两位助手,他们是彭征明和高贺。征明是我的老搭档了,《谁认识马云》《马云创业思维》都由我们共同完成。征明是我非常喜欢的好搭档,也是位作风严谨的管理学博士,对畅销书的写作也跟做学问一样认真,认真得有时甚至到了偏执的程度。小高是80后的互联网发烧友,十几岁时就对互联网这个新鲜事物产生浓厚的兴趣。同龄人在“追星”的时候,小高却已经开始悄悄地关注张朝阳、王志东了。兴趣当然是最好的老师。
感谢我的家人,是他们的理解与支持,让我没有后顾之忧而孜孜不倦地投入到令人兴奋的创作之中。本书参考了一些财经媒体资深记者和一些熟悉马云的人写的书籍文章,要向他们表达敬意和感谢,正是因为有大量素材的积累,我们的演绎才有可能完整和
精彩。
感谢支持我们的读者,感谢广天响石团队其他诸位同仁的倾力协作,感谢阿里巴巴集团许多新老朋友的热情帮助。特别要感谢的是一直支持鼓励我的刘东华先生和王利芬女士,正是由于他们的介绍,我对马云的认识才迅速升华起来;如果不是他们的推荐,我与马云的缘分也许会迟到许多,再次感谢他们!
刘世英 2008年5月于北京钓鱼台西

神奇草根:神奇?神奇!(1)
2000年被美国亚洲商业协会评为“年度商业领袖”;
2005年被评为“2004年度中央电视台年度经济人物”;
2005年被世界经济论坛选为“全球未来100位领袖”之一;
2006年度入围25位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企业领袖”……
从一开始闷头在国内悄悄往腰包里装钱,到现在将钱袋向全世界打开,马云作为中国最大电子商务网站的CEO,更像一部好莱坞电影人物,经历诸多挫折,但终成大器。
然而面对足以让中国IT甚至全球IT界刮目相看的业绩,马云却坦言“别把自己当英雄”!
这就是马云—— 一位不把自己当英雄的真英雄!
马云,这个教师出身的企业家,神奇吗?
您得到的回答是这样的:简直太神奇了!
登上大洋彼岸的《福布斯》,与布莱尔共进晚餐,与克林顿开怀笑谈,风头甚至超过盖茨,成为充满想象力的“未来首富”……
在国内,没人不知道这个“创业教父”;在国外,有千百万的政要、商人、民众崇拜这个“东方拿破仑”——Jack Ma(马云的英文名字)。
所有中国企业家所能得到的荣誉,马云几乎都囊括了;
所有中国企业家不曾得到的殊荣,马云也包揽了。
无论在商界、政界,还是哈佛、牛津这样的世界名校,马云都是炙手可热的中国企业家。
而实际上,马云只是出身平民,在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地方师范学院毕业,长得其貌不扬的草根而已。
1. 从顽童到“东方拿破仑”
没有魁梧的身材,没有英俊的外表,他甚至被《福布斯》杂志描述为“深凹的颧骨,扭曲的头发,淘气的露齿笑,5英尺高、100磅重的顽童模样”。而杂志封面上的这个“顽童”,就是中国企业家马云!
他是中国大陆第一个登上《福布斯》杂志的本土企业家。为了这一天的到来,中国等待了整整50年。
马云上榜之后,曾在中国内地引起一阵“福布斯风波”:有人说,他是花重金买来的虚名;有人说,是《福布斯》的记者被他制造的假象迷惑了……
谣言不攻自破,真理不辩自明。
那一期的《福布斯》杂志,除了破天荒地把马云这个中国土生土长的企业家搬上封面以外,还从全球25类1000多家电子交易市场中选出做得最好的B2B企业,而马云的阿里巴巴被评为综合类B2B网站的第一名。此后,阿里巴巴连续7次被这家老牌财经媒体评为全球最佳B2B站点。
而这个被形容为“颧骨深凹”、“头发扭曲”、“长相怪异”、“顽童模样”的中国企业家马云,是在香港的大街闲逛时,无意中从地摊上发现自己上了杂志封面。之后,他恍然大悟,更是“如梦初醒”:“直到看了这期《福布斯》,我才知道自己原来有那么丑。”
2. 中国的“互联网之父”
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家马云的创业史,也是一部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史。
1995年4月,刚过而立之年的马云,便满腔热情投入了方兴未艾的互联网浪潮中,并创立了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商业网站——中国黄页。彼时,被互联网业界誉为“开山鼻祖”的雅虎公司,刚刚创立不到一年;彼时,中国内地尚未开通一条互联网专线;彼时,因日后创办了曾显赫一时、却昙花一现的“瀛海威”公司而名扬业界的张树新,为了政府批文的事情,正奔波于北京城里大大小小“衙门”中。
若干年后,当人们重新研究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史时,饱经沧桑的企业家马云方才获得那原本就该属于他的桂冠——中国“互联网之父”。颇为诡异的是,与国人之态度大相径庭,在西方,大多数人都称Jack ma(马云的英文名)为中国的“”(“互联网之父”)。
不过,对于一贯淡泊名利、“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只在乎自己如何看这个世界”的马云而言,他并不需要为能否“正名”而或喜、或悲,因为历史已经给了他足够的机会去证明这些。
1997年底,迫于无奈而与“中国黄页”分道扬镳的马云,在外经贸部的邀请下,正式加盟下属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在此期间,一腔热血的马云带领其团队先后开发了“网上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网上中国技术出*易会”、“中国招商”、“网上广交会”和“中国外经贸”等一系列站点,并为李岚清、*等国家领导人所参观。其中,“中国外经贸”是中国各大部委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政府站点,“网上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甚至被当时的外经贸部长的石广生同志誉为“永不落幕的广交会”。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神奇草根:神奇?神奇!(2)
1999年,在全球皆为“.COM热”而疯狂的时代浪潮之中,在以雅虎、eBay、亚马逊三大巨头为主流的互联网格局下,“另类”的马云却高喊“只抓小龙虾”的口号,高举“做中小企业救赎者”的大旗,开拓一个前无古人、后有来者的新领域——中小企业B2B。从此,在雅虎、eBay、亚马逊之后,世界互联网版图上又多出了一个崭新的“第四种模式”——阿里巴巴模式。在企业家马云之前,习惯了全盘西化、大规模进口欧美经济模式的中国企业和企业家,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在世界新经济的大舞台上如此扬眉吐气过。
当人们谈到中国互联网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不得不提到企业家马云,也不可能避开这个“幽灵”的存在。他是当仁不让的开创者、“教父”,也是充满变革精神的颠覆者、“叛逆”。
3.  撮合百万意中人的“网络媒人”
2004年12月28日晚,北京饭店,2004年“CCTV年度经济人物”颁奖现场。
作为颁奖嘉宾之一的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先生,走上主席台,宣读颁奖词:
他热心做媒,撮合百万意中人;
他牵线搭桥,链接200多国家和地区。
你在他那里登记个名字,
他让你挑选整个世界。
颁奖词宣读完毕后,在全场爆发雷鸣般的掌声中,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马云走上领奖台,与张瑞敏的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那一年,是2004年,阿里巴巴刚刚过完它的五周岁生日,而它的创始人马云就是在这一年入选了“CCTV年度十大经济人物”。
中央电视台的“年度经济人物”评选,是历年以来中国企业界、传媒界的一场盛会,因其覆盖面之广、权威性之高而著称于业界。能够入选“CCTV年度经济人物”,无论对中国的企业家还是经济、金融领域的政府官员来说,都是极高的荣誉。
2004年评出的“CCTV年度十大经济人物”,可谓是巨星云集,有杨元庆、马化腾等风华正茂、蒸蒸日上的IT、互联网“少帅”,有李东生、侯为贵等志在千里、壮心不已的民族信息产业“老将”,更有李金华、周小川等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高层官员……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4年的“CCTV年度经济人物”候选人推举过程中,曾出现过一个经典插曲。在推选企业家马云时,《中国企业家》杂志社社长兼《经济日报》出版社社长刘东华先生,曾对着镜头这样说过:“就像比尔?盖茨已经成为人类创造互联网的杰出代表一样,马云必将成为人类利用互联网的杰出代表,阿里巴巴也必将成为纳斯达克的太阳!”刘社长后来回忆说,当时他话音一落,“在场的人一脸惊异,奇怪我为什么会出如此骇人之论。”
此一时,彼一时。四年后的今天,再回忆当初这一幕,颇富戏剧性,而刘社长的预言似乎越来越接近事实。当然,他唯一没有命中的是——也许纳斯达克上空并没有因为少一个“太阳”而黯然失色,而香港联交所的交易大厅内却因为多了一个“新星”(阿里巴巴港股)而光彩耀人。
在那次领奖会上,当主持人要求企业家马云发表获奖感言时,他说出了那句日后被奉为“经典语录”的名言:我就是戴上望远镜也看不到对手!
大概是从那以后,“狂人马云”的形象开始渐入人心,其“经典语录”亦渐为业界、媒体、大众所“传颂”。
4.  一个“不懂网络的网络精英”
一位记者朋友,有一次在马云办公室里做客。双方聊着一个话题,大概是需要到电脑上调出某个资料来,结果他倒腾了半天愣是没弄出来。这时马云打电话让秘书进来,帮他来解决这个“疑难的技术问题”。秘书进来之后不到10秒钟就帮他搞定了,后来那位记者朋友凑过去一看,原来就是个普通的WORD文档,就是一个简单的OFFICE软件操作,一个入门级的电脑“菜鸟”都可以解决的问题。后来,那位朋友用了“不可思议”的话语来形容她所看到的一切:这就是中国大名鼎鼎的互联网公司的老总?
是故,“他,是一个不懂IT的IT精英;他,是一个不懂网络的网络英雄。”
这是众多国内媒体在报道马云时最常用的开场白,也是对马云这个出身“草根”的互联网骄子最精炼、最浓缩的概括。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神奇草根:神奇?神奇!(3)
在人们的想象中,做IT、搞互联网的公司肯定都是一流的IT精英,肯定都身怀绝技。马云恰恰不是,他是一个典型的“既不I也不T”技术外行。他经常自嘲:“我只会干两件事,一是浏览网页,二是收发电子邮件,其他的一窍不通,我连如何在电脑上看VCD都不会弄!”而且他也“不求上进”,觉得“一直保持这种‘菜鸟’级的水平挺好的”。
而且,这个小个子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一个聪明的人,却常常说自己如“阿甘”一样的傻,参加高考时马云的数学甚至考过1分。
但自己在电脑水平上的“菜”并不妨碍马云带领着他的团队去创造“芝麻开门”的神话,因为他相信“打造一个明星团队比拥有一个明星领导人更重要”。毕竟,对一艘良好的船而言,仅有一个技术水平和经验丰富的好船长显然是不够的,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船员队伍更重要。
实际上,在阿里巴巴内部,和阿里巴巴那群绝顶聪明的技术天才相比,马云更多的时候是充当一个“傻瓜”的角色。但让人惊奇的是,这个“傻瓜”CEO居然能将他的“傻”用到公司的管理上,并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阿里巴巴的每一款新产品推向市场之前,马云都是该产品的“第一测试员”。他一再坚持,“只要我马云不会用,社会上80%的人就不会使用”。如果“第一测试员”这关过不了,那些神通广大的工程师们都要从头再来。
也许,对这个“既不I也不T”技术外行而言,恰恰这些不足,帮他挺过了互联网低潮,并笑到了最后。正是因为作为CEO的马云不懂技术,更不精于技术,所以他就更懂得尊重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
而且,马云并不因为“既不I也不T”而受到外界的质疑,相反,他还经常因此而受到褒奖。多年前,曾任中国“入市”首席谈判代表、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的龙永图,与马云共同应邀参加央视的《对话》节目时,就曾这样评价马云:
“外行也是可以领导内行的,但前提是你要尊重内行,如果自己不懂又没有自知之明,那就麻烦了,而马云在这方面恰恰做得非常到位。”
5. 不把自己当英雄的英雄
比尔?盖茨之于IT界,有如乔丹之于篮球场,有如拿破仑之于沙场。在世人心中,他们不仅仅是在各自领域里最出类拔萃的领军人物,更是一座座里程碑,一个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符号。拿破仑的叱咤风云,始于200多年前的法国,终于滑铁卢,已然成为逝去的光芒;而盖茨的首富、巨子之地位,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仍是稳居宝座、无人撼动。
有如自然界的新陈代谢一般,“长江后浪推前浪”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各领*数百年”亦成恒久不变的历史潮流。于是,当微软炫目夺人的闪耀光芒已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而“日薄西山”时,当蝉联十余年“首富”桂冠的比尔?盖茨已过不惑之年后,这样的发问之声渐渐响起:谁是下一个比尔?盖茨?
对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个极富想象力的、其难度不逊于攻克哥德巴赫猜想的“世界级命题”。
如果不是互联网这个新经济的“搅局者”打乱了世界经济的“固定规则”,大部分人都会预测,他仍(或她)将出现在当仁不让的美国,比如“股神”沃伦?巴菲特,比如赛吉?布林和拉里?佩奇……
然而,如果把这样一个“世界级命题”的范畴缩小到亚洲的范畴,又是怎样一番激烈的辩论呢?毋庸置疑的是,香港的李嘉诚、日本的孙正义,等等,这些大腕级的企业家、投资家,都将处在这场激辩的漩涡中央。
2007年4月,微软公司创始人、董事长比尔?盖茨来华参加在海南举办的博鳌亚洲论坛,期间,他曾接受中央电视台《高端访谈》主持人水均益的独家采访。以下便是现场实录节选:
主持人:“下一个比尔?盖茨会是谁呢?”
盖茨答:“比如阿里巴巴的马云。”
时至今日,当人们看到许许多多西方国家的公司都在通过阿里巴巴向中国输送产品时,就有诸多国外媒体大胆预言:未来40年内,阿里巴巴的创造者——马云,将是替代盖茨而成为全球最富有的人。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事实上,经常出入美国“企业家俱乐部”的马云,很早就与比尔?盖茨等顶尖商界名流建立了良好的友谊。不仅如此,包括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在内的政界名人,提起“中国的马云”,都要竖起大拇指。在2007年下半年的几个月,欣赏马云和阿里巴巴的人当中,又多了思科公司董事长钱伯斯和台湾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前者在阿里巴巴上市之前便投资约1750万美元,后者则入股亿港元。
当然,如果单单就个人财富而言,相比高达几百亿(美元)身价的盖茨,仅持有阿里巴巴不足5%股份的马云不足百亿元(港币)的个人资产实在是杯水车薪。在“胡润百富榜”发布的“2007胡润IT富豪榜”上,百度的李彦宏、“巨人”史玉柱、腾讯的马化腾分别以180亿元、135亿元、120亿元人民币身价名列三甲,而马云则以50亿元人民币身价“屈居”第8位。
马云自己说过:“我从来没想过成为首富,也不可能成为首富了。” 马云还说过:“别把自己当英雄。”的确,单就个人财富而言,也许马云永远都没有机会超越盖茨。百度上市时,李彦宏拥有超过25%的股份;盛大上市时,创始人陈天桥拥有75%的股份;阿里巴巴上市时,马云只拥有上市公司7%的股份。
但是,以全球影响力而言,马云却丝毫不逊色于盖茨,甚至更胜一筹。事实上,早在2006年6月,美国权威财经杂志《Business 》公布“全球50位最具影响力商界人士排行榜”时,作为中国大陆地区唯一入选的企业家马云,排名第15位,而同时入选的比尔?盖茨排名第21位。


王者马云:缔造阿里巴巴神话的至尊掌门(1)
迄今,还没有人像他那样对中小企业客户的需求和运营有如此深刻的理解。
当电子商务领域一定要建立诚信体系时,他们就开通“诚信通”服务;要有交易市场,他们就建立了阿里巴巴和淘宝网;要能确保安全支付,他们就推出了“支付宝”;要能方便地找到信息,他们就收购了雅虎中国;企业需要软件服务,则推出Saas软件互联平台;企业需要广告直达客户,于是又有了阿里妈妈……
阿里巴巴的产业布局,已经深入到一个中小企业经营者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掌门人马云眼里,将来一个“生活在阿里巴巴”的典型形象是:一个阿里巴巴B2B的会员,在淘宝上开店销售尾单,利用雅虎进行竞价推广,使用支付宝收款,用阿里软件进行日常的运营管理……
1. 使命下奋起:八年抗战
从50万元人民币起家到今天拥有200亿美元市值,马云只用了八年。
在这八年里,“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一直是马云对阿里巴巴的梦想。
从阿里巴巴诞生开始,围绕中小企业的阿里巴巴B2B模式就一直得到权威领域的肯定。阿里巴巴这种为商人与商人之间(B2B)实现电子商务而服务的模式已被硅谷和互联网风险投资者称为互联网的“第四种模式”,与全球著名的雅虎门户网站模式、亚马逊B2C模式和eBay的C2C模式并列。事实上,美国曾有B2B电子商务网站但后来并没有成功,而中国的阿里巴巴却成功了。从这一点上说,阿里巴巴无疑是全球互联网市场上独一无二的创新模式。
2001年,中国企业“入世”,为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的目标,阿里巴巴推出“中国供应商”服务,向全球推荐中国优秀的出口企业和商品,同时推出“阿里巴巴推荐采购商”服务,与国际采购集团沃尔玛、通用电气、Markant和Sobond等结盟,共同在网上进行跨国采购。
同年,阿里巴巴在全球率先推出企业级网上信用管理产品“诚信通”。不久,哈佛商学院将阿里巴巴经营管理和转型期的管理实践选为MBA案例,在美国学术界掀起研究热潮。阿里巴巴连续五年被美国权威财经杂志《福布斯》选为全球最佳B2B 站点之一,多次被相关机构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 B2B 网站、中国商务类优秀网站、中国百家优秀网站、中国最佳贸易网。被国内外媒体、硅谷和国外风险投资家誉为与Yahoo 、Amazon 、eBay 、AOL 比肩的五大互联网商务流派代表之一。
阿里巴巴成立至今八年多时间,全球十几种语言四百多家著名新闻传媒对阿里巴巴的追踪报道从未间断,被传媒界誉为“真正的世界级品牌”。
按流量和注册用户计算,阿里巴巴已经是全球最大的B2B电子商务网站,占据中国电子商务市场51%的份额。截至2007年6月30日,阿里巴巴网站全球注册用户人数达到2460 万名,付费会员人数达到万名。
2007年11月6日,马云携阿里巴巴公司在香港上市。从1999年阿里巴巴在杭州成立,到2007年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整整历经“八年抗战”。无数媒体聚光灯也瞬间投向这个传说中“中国最赚钱的”互联网公司。
上市当日,阿里巴巴市值超过200亿美元。按照当日收盘价计算,马云身价接近140亿港元。与此同时,阿里巴巴集团内部上千名持股员工实现一夜暴富,身价在50万以上的超过千人。仅加盟阿里巴巴一年的卫哲,马云给了他的股份。阿里巴巴一上市,卫哲就坐拥了14亿港元财富,超过盛大总裁唐骏,成为中国身价最高的职业经理人。这,便是中国互联网历史上覆盖面最广、数额最高的一次集体“造富”运动。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造富”运动竟没有诞生一个显赫的“首富”。与其他互联网公司的高管相比,马云只拥有阿里巴巴上市公司不足5%的股份,远低于丁磊、李彦宏、马化腾、陈天桥等人。
在阿里巴巴上市的“满月酒会”上,阿里巴巴独立董事、蒙牛董事长牛根生说:“马云财散人聚的能力不比我老牛差,我是阿里巴巴薪酬委员会的主席,我发现马云大手笔分钱的能力,非常的强。这就是他的分享能力,所以——财散就能人聚。”
马云在谈及个人股份时,道出他的心声:“从第一天开始,我就没想过用控股的方式控制,也不想以自己一个人去控制别人,这个公司需要把股权分散。这样,其他股东和员工才更有信心和干劲。”

王者马云:缔造阿里巴巴神话的至尊掌门(2)
阿里巴巴,今天竖一根柱子,明天砌一面墙,后天又搭个凉棚,一般人还看不出阿里巴巴的整体影像。可是当阿里巴巴、淘宝网、支付宝、中国雅虎等一起展现在世人面前时,人们才恍然大悟:马云正在领导着他的团队、客户、股东、合伙人和众多利益相关者,搭建一个开放、协同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实现着自己“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这个毕生的梦想与使命。
2. 王者的战略:后发制人
淘宝网,是目前中国国内首选的购物网站,亚洲最大的购物网站。其成长的历程,充满了曲折、悬念,宛如一曲荡气回肠的长歌,一部扣人心悬的戏剧。
在“淘宝”之前,国内C2C在线拍卖领域的老大一直是“海归”邵亦波等人在1999年创办的“易趣网”,而全球C2C霸主则是女将惠特曼领导下的eBay网。2002年3月,eBay以3000万美元购买“易趣”33%的股份;随后,2003年6月12日,“中国易趣网”正式通过其官方网站向外界宣布:全球最大的在线交易网站eBay,将向“易趣”追加亿美元投资,收购余下67%的股份,并实现对易趣的完全控股。
在互联网这个行业“赢家通吃”规律的作用下,两“易”的合并,对国内妄图继续在C2C领域分得一杯残羹的人来说,不啻是一种令人绝望的信号。
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是,就在业界、媒体、大众都在为两“易”的合并而或绝望、或惊呼时,在离“易趣”总部上海不远的另一个江南之都——杭州,一支“敢死队”正在秘密地制造另一个C2C网站,准备挑战这个行业的霸主。
这支“敢死队”的幕后导演,便是大名鼎鼎的B2B老大、阿里巴巴CEO——马云。做出这样一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危险决定,对一贯以“狂人”著称的马云而言,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战略抉择。
2003年7月7日、8日、9日,连续三天,马云带领阿里巴巴团队先后在杭州、上海、北京三地召开“阿里巴巴投资淘宝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马云宣布:阿里巴巴投资1亿元,正式进军C2C领域。
从此,国内C2C阵地的滚滚硝烟开始渐渐升起。与此同时,在上海的原“中国易趣网”总部,在美国的eBay总部,一场针对“淘宝”的“*”计划也在悄悄酝酿着。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内,一场“蚂蚁对大象”的商业战争,在原本就充满了刀光剑影的互联网江湖里,格外引人注目。
在此期间,戏剧性的故事层出不穷。2004年2月17日,阿里巴巴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主题是“阿里巴巴获得8200万美元的战略投资”。这笔8200万美元的融资,来自世界最大的互联网投资商——日本软银公司。
随后,2004年7月,马云宣布,阿里巴巴在原有1亿元投资的基础上,对“淘宝”再追加亿元的战略投资,力求“将淘宝网打造成为中国C2C市场超重量级的服务商”。
2005年1月,全球电子商务巨人eBay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梅格?惠特曼宣布,2005年将再向eBay易趣投入1亿美元资金,这位美国最成功的商界女强人信誓旦旦地向外界放风,“中国一定会成为eBay全球最大的市场”。彼时,eBay易趣的注册用户正式突破1000万。
2005年10月20日,马云宣布,在未来三年,通过淘宝网的个人网上交易,给中国社会创造至少100万个就业机会。
2006年5月,淘宝网以的市场份额,大举超越eBay易趣();淘宝网注册用户达1900万,已接近eBay易趣的2050万。2006年7月,淘宝网注册用户达2250万,超过eBay易趣。淘宝网成为国内C2C市场在注册用户总数和成交额两层意义上的“双冠王”。2006年底,淘宝注册用户超过3300万。2007年8月30日,TOM在线宣布启用“易趣网”全新平台,易趣正式脱离eBay,长达四年之久的eBay易趣时代正式宣告终结。
马云的目光绝非停留于此,淘宝将于2008年打造赢利模式,力争实现2009年单独上市。而淘宝网的上市无疑又是众望所归的大事,等到那一天,中国互联网市场又将会出现一个什么样的奇迹、奇观,我们拭目以待。
3. 霸主的超越:敢保敢赔
2003年10月,支付宝在淘宝推出担保交易模式后,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安全保障,深受买家的欢迎。

王者马云:缔造阿里巴巴神话的至尊掌门(3)
2005年2月2日,支付宝率先提出“你敢用,我就敢赔”的口号,推出“全额赔付”制度。这无疑给买家打了一剂强心针,用户放心支付的安全环境使淘宝交易量迅速增加,并超越了当时国内最好的C2C网站易趣。
目前,支持使用支付宝交易服务,涉及各个行业的商家已经超过30万家;涵盖了虚拟游戏、数码通信、商业服务以及机票等行业。支付宝为每个行业所制订的个性化的在线支付清算解决方案,使这些商家在享受支付宝服务的同时,更是拥有了一个极具潜力的消费市场。
在B2B业务方面,支付宝也走在了众多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前列。早在2006年,其已经开始了在阿里巴巴网站上进行B2B交易支付的尝试,如今,支付宝在多个行业都取得了不错的佳绩。
51666城市商旅网作为国内最大的机票销售平台,已经跟支付宝全面开展合作,为了能打通资金链,方便买家购票,方便商家资金流通,51666城市商旅网还带动了其上下游的商家加入支付宝;中国最大的网络游戏运营商之一——第九城市,已经在包括B2B和B2C的支付业务全面使用支付宝,第九城市旗下的《魔兽世界》《奇迹世界》等多款网游的玩家,都可以使用支付宝享受在线充值服务,玩家可登录官方网站的充值页面,使用支付宝直接完成充值;作为目前国内最大B2B点卡供应平台——卡易售,也充分地使用支付宝来顺利实现进货和供货。
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行业都来追赶这个步伐。支付宝也在保险、彩票、酒店、旅游、杂志及移动充值等行业大力拓展,并为这些行业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根据第三方披露的数字,截至2007年12月31日, 支付宝注册用户数已突破了6200万。 仅2007年一年支付宝所产生的支付流量已经超过了2006年全国第三方支付企业网上支付的流量总和。
支付宝作为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佼佼者,已成为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的重要样本,而“支付宝+淘宝”方式的网上支付企业模式已经成为了一些支付企业的参考标本。
4. “雅巴联姻”:世纪并购
2005年8月11日,正值中国传统的农历“七夕情人节”。
马云在中国大饭店举办一个新闻发布会,揭幕一个极具轰动效应的事件:“今天是中国的情人节,阿里巴巴和雅虎7年的缘分,在今天结合在一起了。”自此,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全部资产,同时得到雅虎10亿美元投资,这创造出中国互联网史上最大并购的记录。
不过,对业界和媒体记者们而言,他们更关心的是如何理解“雅虎收购阿里巴巴”抑或“阿里巴巴并购雅虎中国”这个早已是传闻满天飞、小道消息到处跑的核心问题。
作为会场焦点的马云,开场白很经典:“虽然这是个新闻发布会,但我确实不知道还有多少新闻可以发布。”即便如此,媒体们对“狡猾”的马云丝毫没有“放他一马”的意思。记者们开门见山地问道:“究竟是雅虎并购了阿里巴巴,还是阿里巴巴吞下了雅虎中国?”
马云没有回避,直截了当地笑了笑:“我们这次宣布是阿里巴巴全面收购雅虎中国的所有资产,中间包括了雅虎的门户、雅虎的一搜,雅虎的IM,3721,包括雅虎在一拍网上所有的资产,我们整个收购这个资产。同时雅虎给阿里巴巴公司投入十亿美元的现金,成为阿里巴巴重要的战略投资者之一,从股份情况看,雅虎在阿里巴巴的经济利益是40%,拥有35%的投票权,阿里巴巴占2席,雅虎1席,软银1席,所以这个公司还在阿里巴巴的领导之下,我继续担任CEO。”
在这个新闻发布会上,尽管身旁坐着雅虎公司的COO丹尼尔?罗森格,马云却是绝对的明星、聚光灯下的焦点。一个路透社的摄影记者甚至为了拍到马云的照片,不惜大暴粗口,最后不得不由保安劝开。
当问到未来发展计划,马云踌躇满志,摩拳擦掌,“我们的品牌以及所有的决策权跟美国没有关系,很多人问我以后怎么向美国报告,我说杨致远应该向我报告,我是董事长,他是董事,我是他老板,他不是我老板。所以现在的决策问题全在中国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王者马云:缔造阿里巴巴神话的至尊掌门(4)
雅虎公司全球COO罗森格的讲话也让人对雅虎中国的未来充满期待,他说:“我们雅虎的员工和阿里巴巴的员工都希望我们的公司取得成功,我们都希望成为巨大公司的一部分。我相信雅虎的员工会留下来,会为这个公司做出新的贡献,因为这个公司在电子商务、门户、 引擎领域将会是最大……”
中国互联网有史以来涉及金额最高、关系最复杂的一场并购,终于在交易双方的利益博弈中,在媒体与大众的争论中,充满悬念地揭开了帷幕。
5. 软件新战略:再创奇迹
“4年前,我在上海花了1个亿成立了淘宝,今天,同样在上海,一个我做了5年的梦也终于成真。”伴随马云颇为激动的话语,阿里巴巴全面进军企业商务软件的传言终于尘埃落定。
2007年1月8日,在历经3年谋划之后,阿里巴巴旗下“第五朵金花”——阿里巴巴(中国)软件公司,在上海正式注册成立。一向出手“阔绰”的马云为新公司注入的第一笔资金就达到1亿元。
阿里软件,是继淘宝网、阿里巴巴网、支付宝、雅虎之后的阿里巴巴集团第五个子公司,总经理由前金山公司首席技术官王涛出任。
实际上,早在三年前,推出针对中小企业使用的管理软件产品,并筹备成立阿里软件公司的想法已经在阿里巴巴集团内部和马云的脑海中产生。2004年,阿里巴巴已经斥资3亿元成立阿里巴巴(中国)软件研发中心。
阿里软件成立的目的就在于帮助国内众多的网商克服在电子商务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更好地管理自己的网店,把生意做大。同时,这也是马云整个电子商务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因为,随着电子商务在中国的迅猛发展,超过1800万家中小企业借助阿里巴巴的平台与国内外的商家做生意,阿里巴巴平台每年网上成交已经超过200亿美元。
旗下已经拥有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以及雅虎中国,为什么马云的野心始终得不到满足呢?实际上,马云有他自己的如意算盘,“阿里巴巴的使命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而阿里软件的目标是要让天下没有难管的生意,阿里巴巴的发展方向是‘达摩五指’,包括诚信体系、市场、搜索、软件和支付五个发展方向,软件是重要一环。”
到阿里软件成立之后,马云心中那个巨无霸电子商务王国的雏形——“达摩五指”的完整架构也已初步形成了。
作为阿里巴巴“达摩五指”的重要一员,阿里软件实际上一直秉承阿里巴巴集团8年来对中小企业需求的理解。众所周知,中小企业习惯于用互联网进行商机搜索以及市场营销的工作,而阿里软件的SaaS模式正是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做生意方式的一种延伸。所有这些,都成为众多中小企业选择阿里软件的充分理由。
而当时,包括众多主流媒体在内的诸多舆论并不看好阿里软件的前途,甚至把马云的梦想视作“狂言”、“一厢情愿”,但随后的事实证明了马云的判断。
2007年11月,国际权威咨询机构易观国际发布了《2007年第3季度中国SaaS市场数据监测》,数据显示,阿里软件以的绝对优势稳居行业第一,排名第二的厂商仅占据的市场份额。而创造这个奇迹般的增长速度,阿里软件用了仅仅十个月的时间。
6. 草根化创新:广告无界
2007年12月5日,一个互联网界的传闻不胫而走,“阿里妈妈有可能注入阿里巴巴上市公司”。受此消息影响,当天阿里巴巴在港交所的股价逆市大涨9%,一度逼近35元的历史高位。
直到此时,人们似乎才开始关注:阿里妈妈从何而来,她是干什么的?
2007年8月12日,阿里妈妈开始上线运营。从此,中国原本平静的网路广告市场,多了一个“搅局者”。对于竞争者而言,或许用这个词语来形容是恰当的。但是,对于另外一个群体——广大个人网站和博客主们来说,他们更愿意用另一个词语——救世主。
“听说过捕龙虾致富的,没听说过捕鲸致富的。”从早年进入B2B开始,马云就信奉这个真理。后来,他又把“龙虾理论”发扬光大,如法炮制到淘宝和阿里妈妈身上。显然马云又开始撒网,准备“捕虾”了。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王者马云:缔造阿里巴巴神话的至尊掌门(5)
读懂了马云的这种逻辑,也就容易理解阿里妈妈的“八二原则”了。从全世界范围来看,互联网广告投放一直遵循的是“二八原则”。
马云这么解读他的阿里妈妈,“这就是个广告位的超市。每个广告主都会有自己的预算,然后都会有选择媒体的需求,对很多小公司来说如今选择网络广告进行推广是最划算的,但是他们没有实力去寻求专业广告公司的支持。同样,海量的个人网站、小流量网站也在寻求自身活下去的资金来源,他们想把自己的广告位换成钱———阿里妈妈就干这个。广告位多少钱一个阿里妈妈不管,广告效果和广告价格如何买卖双方自己去协商,哪怕只卖一块钱也可以,每笔广告交易阿里妈妈收8%的佣金就可以。”
上线的当天,阿里妈妈就公开了网站的使命: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广告。在宣传片里,阿里妈妈更是直接喊出了“再少的钱也能结算”、“再小的网站也能卖广告”的口号。阿里妈妈首次引入“广告是商品”的概念,让广告无界,让广告第一次作为商品呈现在交易市场里,让买家和卖家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双方,实现了真正的自由交易。
阿里妈妈的诞生,挖掘的正是二八原则中的“八”,解决的是多数市场问题,也就是小类群体之间广告互通的问题。它打通了产业链的上下游,使通道更为顺畅。从巨大的市场需求中去建立整合平台,通过平台提供的机会,把潜在的需求转换成现实的交易。
自订价格、自由买卖、平等协商、支付宝中介等等的服务使得个人站长在初期蜂拥而至,短短两个月就聚集了几万个人网站,给后期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这些表面深层次的原因,是马云对团队精神的注释,以及对个人站长群的重视。
2007年11月底,淘宝宣布:2008年将在阿里妈妈的广告联盟中投入5000万元预算,这些广告费所购买的网络广告位都将从阿里妈妈的“广告超市”中选择。随后,携程、当当、中信银行、51Job等公司相继宣布,已经开始与阿里妈妈洽谈此类合作。
通过阿里妈妈,马云在阿里集团内部打通了一条既节省成本,又具备无限可拓展空间的通道。如此一来,事实上中国雅虎、淘宝、支付宝、阿里巴巴B2B、阿里软件等等集团资产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寻找到自己的位置。同时,原本在阿里旗下,需求单一的客户群体无形中得到了多次的价值挖掘。
某网络公司高层甚至这样评论,“马云是通吃中小企业的一切需求,从生产、销售、推广甚至企业管理,阿里巴巴都想做,并且都已经开始做了。阿里巴巴就像是一只章鱼,通过不同的触角抓到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同时通过一个有效的平台把这些原本具备不同需求的用户整合到一起,同时向他们推广自己其他的服务。”
最新一份来自阿里妈妈的数据是,自2007年8月10日试上线以来,已汇集超过20万家中小网站和超过15万的个人博客站点,注册会员过100万,覆盖的中小网站日点击量超过10亿次,成为中国最大的网络广告平台。另外,中国雅虎的“站长天下”测试一个月中,已经吸引超过10万用户开通个人网站———这些个人网站同时全部顺利转化成为阿里妈妈和支付宝的资源。


争议马云:“蛊惑者”(1)
连云港翠苑食品公司总经理刘青春当时觉得自己被马云骗了。
2000年11月底,刘青春终于被阿里巴巴销售经理程钦连续三个月孜孜以求的精神所打动,买下了阿里巴巴历史上第一个“中国供应商”产品,但是签合同之后仅几秒钟,刘青春就后悔了:“这东西能顶用么,自己是不是被这帮能说的家伙给骗了?”
不过,现在的事实证明,其每年向欧洲出口数百吨花菜,90%以上的客户来自阿里巴巴。
几乎所有中国人都觉得阿里巴巴就是个特别能“白话”的企业,而其CEO马云更是一个手段高超的人心“蛊惑者”。很多人干脆认为马云是个“口出狂言”的“疯子”,甚至有些人认为马云只不过是个“满嘴大话”的“骗子”。
“骗子”、“疯子”、“狂人”、“蛊惑者”,马云的“美誉”可谓异彩纷呈。马云也笑说自己和阿里巴巴是“一路被人骂过来的”。
那又怎么样呢?
这个世界原本就是偏执狂生存的世界。
“满嘴跑火车”的马云就是有那么一种能力,可以让他最需要的人接受自己,然后就把自己的“狂言”变成了现实。
1. 讲究“技术含量”的“超级骗子”
“挨踢”(IT)江湖上,有人骂马云是超级骗子!
“骗子”之称号,最早要追溯到马云的“中国黄页”时代。在1995年马云刚从美国触网回来那会,中国人对“因特耐特”这个“鬼东西”几乎是一无所知。就如同1960年代时美国人评论电视机一样,“谁会一直盯着一个正方形的盒子看呢”?直到电视已经成为“美国梦”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时,他们才感觉到那种落后的想法有多么可笑甚至愚蠢。
自己对互联网都只是一知半解的马云,在1995年那个时代就承担着向国人推销“互联网将改变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
于是,兔子先吃窝边草,马云就从身边的朋友开始“骗”起,一直“骗”到西子湖畔赫赫有名的望湖宾馆;从杭州城的大街小巷,一直“骗”到北京城的权威媒体。期间,马云还经历了“李鬼遇上李逵”的心酸,一分钱没赚,被几个深圳老板,几个真正的大骗子狠狠宰了一刀。其中之心酸,个中滋味,唯有马云自己才体会得到。
实际上,到1995年8月的时候,马云“骗子”之罪名已经随着那张从大洋彼岸的美国历经3个半小时才从网上下载下来的资料而正式得以“*”。但是,后来的马云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确成了“骗子”:他“骗”来了蔡崇信,“骗”来了哈佛的35名MBA,“骗”来了一大群和他同舟共济的伙伴们。
几乎任何与马云有过深度接触的人,都会莫名其妙地被他“电”几回,甚至要被他“骗”一回。正如当年在北京帮马云做了那个《书生马云》节目的那位同乡好友说的那样,“他(马云)就像一剂毒药,把所有的不可能都变成可能了。”
找马云拉广告的孙彤宇,客户没做成,结果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拉”进去了,成了“誓死”跟随马云的得力干将;谈投资的蔡崇信,谈判几乎还没入轨,一不小心也把自己“谈”进去了,摇身一变成了马云的CFO;就连哈佛那35位听马云演讲的MBA,一不小心都能把自己“听”进去,争着要“回中国跟着Jack Ma(马云的英文名)一起工作” ……
说马云是“骗子”也好,是“传教士”也罢,无论如何都不可否认这样一个事实:这个小个子的浙江企业家,身上有一种特异的、让人无法抗拒的魔力、威力、魅力。如果我们非要用“骗子”这个词来形容的话,也许应该加几个修饰词——一个有着相当高的“骗术”的、讲究“技术含量”的“超级骗子”。
2. 疯狂但不愚蠢的“疯子”
有一种人直到他成功之前都被别人认为是“疯子”,马云就是这样的人。
马云确实挺“疯”的:
在阿里巴巴和各个子部门的狂欢中,他会打扮成维吾尔族姑娘或江南渔夫。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习惯搞出种种小动作,有时是衔着一根长长的烟杆,有时是摆弄一小盒火柴甚至拍打小球。他的解释是:这有助于思维和表达。
在2005年第五届“西湖论剑”上,他跷着二郎腿与克林顿对话,在听张朝阳、丁磊、马化腾、汪延和经济学者张维迎论战到兴起时他顺手抄起台下一把凳子就扔上台,然后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书包网 www.61k.com

争议马云:“蛊惑者”(2)
而杭州的市民偶尔也可以在大排档里见到他。喝得微醉,跟一大帮人神侃瞎聊,手舞足蹈,俨然一个小市民。
1995年,正处于而立之年的马云春风得意,然而,命运和他开了一个玩笑,马云在大洋彼岸的美国遭受到一次意外,在无意中第一次“触网”。从美国死里逃生的马云回国后,决心要做一个叫做“因特耐特”的很“邪乎”的东西时,几乎就被朋友们视为疯子,“这玩意太邪了吧,政府还没开始操作的东西,不是我们干的,也不是你马云干的;你也不是很有钱,有几千万资金。”
这个疯子挥一挥手,还是与6年的教书生涯说了声再见。
1999年,在全世界的互联网企业都克隆美国模式时,马云又疯狂了一回。他颠覆了所谓的“二八定律”,提出了“八二定律”:为中国80%的中小企业服务。并美其名曰,“听说过捕龙虾富的,没听说过捕鲸富的。”
2000年,全世界的网络弄潮儿想着法子、绞尽脑汁从投资人口袋中圈钱时,马云又“发疯”了——他居然拒绝赫赫有名的全球“网络风向标”日本软银公司的老板孙正义的3500万美元,“钱太多了,我不能要。”于是,脑子一热,这个“疯子”只收了2000万美金。
2003年,全球电子商务巨头eBay老大收购国内C2C老大易趣,实现了强强联合,准备独霸中国网拍市场。就在这一年的5月,马云又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进军C2C,向eBay易趣挑战。当时阿里巴巴的首席技术官、曾在雅虎美国工作过数年的吴炯一听马云这个想法吓呆了:“Jack,你疯了吗?我在雅虎跟eBay交锋了那么多年,输得心服口服,那是个太可怕的巨人……”马云不管,风风火火的2003年7月,阿里巴巴在上海、杭州、北京同时宣布:投资淘宝网,进军C2C领域!
结果,不到两年时间,淘宝网占领中国C2C市场70%的份额,而那个强大的对手eBay选择“止损”出局了。
事实上,马云真正的本事不是一个人“疯”,而是能让所有人“疯”。我们说, 一个能自己疯也能让别人疯的人,永远都不会孤独。这或许就是马云总能在不断的磨难中笑到最后的原因。
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讲台上,他口若悬河、张牙舞爪;在哈佛讲台上与诺基亚总裁激烈辩论,最终得到了台下1000多名听众长时间的起立鼓掌。
现如今,“癫疯”的马云,或许已经习惯了别人把他当疯子看了!
“我可能疯狂一点,但绝不愚蠢!”马云说。
3. 底气十足的“狂者”
时常展开笑脸的马云,其实并不擅长经营自己的公众形象。很多时候,他狂妄不羁,素有“狂”名。
1999年3月,“养在深闺人未识”的阿里巴巴,八字还没一撇,马云对同伴们宣称:“我们要做一家80年的公司,要进入全球网站前十名。”后来,经过“改版”,又上了个档次,说道:“我们要做一家102年的公司,要进入全球网站前三名。”
凭着阿里巴巴左手淘宝,右手雅虎中国这样的地位,看来马云的目标指日可待了,他自己也感慨:“我们原先计划是30年内拿到1个世界十大网站的席位,现在看来有可能10年内拿到3个席位了。”
狂,有一种是无知的狂妄,另一种是自信洋溢的狂,而马云显然深得后者的精髓且狂得底蕴十足。互联网行业中一个人在一个网站成功不足为奇,有谁能像马云那样既在阿里巴巴成功,又同时能把后起之秀淘宝网带到业内绝对领先的霸主地位呢?
“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马云办不到的。”现在的马云应该更有底气接受业界的如此戏言。
同时,马云狂而不傲,他始终是一个直面现实又憧憬梦想的清醒者。即使阿里巴巴放眼全球都找不到与之抗衡的对手,但马云始终持有一种危机意识。就是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却在2005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发出了“这一年,我压力挺大”的感慨。
另一方面,“狂妄”的马云,还有其谦卑到极点的一面。马云总会谦虚地给比自己年轻的人以忠告:“我是个很笨的人,算,算不过人家,说,说不过人家,但是我创业成功了。我想,如果连我都能够创业成功了,那我相信80%的年轻人创业都能成功……”
而马云甚至还想等他淡出“江湖”之际出一本书,叫《阿里巴巴和一千零一个错误》,“以儆效尤。”
同丁磊、陈天桥、李彦宏等人相比,除了成功者们共同的秉赋之外,马云与这些人不同,马云非常的不“务实”。他经常讲起的话是:赚不赚那几个亿没什么了不起的。眼下他又在不停地提醒孙彤宇,现在别考虑怎么赚钱,而是继续追加投资预算……
目前整个阿里巴巴集团的收入来源是向诚信和中国供应商的会员收取年费,这两个体系的会员均依附在阿里巴巴网站下。收入来源虽然单一,但因会员数量庞大并保持迅速增长,这已经使整个集团活得相当“滋润”,每年的营业收入保持翻倍的增速。
所以,从“每天盈利100万”到“每天交税100万”,再到“现在赚的只是零花钱而已”,马云丝毫也不掩饰自己公司的实力与良好的盈利前景。
同很多企业家的谨言慎行不同,马云显得有些口无遮拦,即使谈及竞争对手的时候也并不回避,也要PK他们一把。说到马化腾的腾讯网,马云认为:“我们也觉得它应该很强大,但一直看不到任何增长。”在腾讯也推出自己的免费B2C门户之后,马云则认为这是一步“臭棋”。“淘宝网免费的时机和今天的环境已经有相当大的变化,腾讯继续实行免费无疑会是一个错误。”对于如日中天的百度,马云的评价相对谨慎,但也毫不留情,“李彦宏非常的专注,但是过于专业化会死人的。”在eBay被打败之后,马云更是口无遮拦:“下一个对手是百度和谷歌。”
在谈到阿里巴巴是什么的问题时,马云常常不以为然,“能够说清楚阿里巴巴是什么的人,我绝不把他当对手。”
关于未来退休以后的打算,马云也提前做好了“重操旧业”的打算:“最好是到学校教书,如果失败了我就到北大教书,成功了就到哈佛教书。”
然而,就是这个狂人,最终把阿里巴巴带到了香港交易所,200亿美元的市值使阿里巴巴成为了仅次于谷歌的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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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求学梦(1)
童年、少年时代的马云,是一个如“阿甘”般的孩子,简单到不能再简单,平凡到不能再平凡。
在遭受冷嘲热讽的屈辱岁月,是那个女老师的一番激励,让这个数学能创纪录般地考出1分的“差生”,摇身一变,成为尽人皆知的英语“神童”;在那个青涩的童真年代,是《人生》的启迪,是《排球女将》的鼓舞,是“小鹿纯子”永远如阳光般灿烂的微笑,激发了少年马云的坚韧斗志,在那没有硝烟的考场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1. 西子湖畔的“好战少年”
1964年9月10日,杭州美丽的西子湖畔,秋天的影子似乎已来临,柳树叶有些泛黄。
湖畔边一个普通的家庭里,喜气洋洋,因为他们家一个长着小脑袋、小眼睛的男童呱呱坠地,激动的父母为他取了一个颇为淑女化的名字——马云。
遗憾的是,这个男孩从生下来的第一天似乎就不如父母所愿,他不像父母期望的那般安静、听话、乖巧;相反,集中于他身上的似乎是那些让天下所有父母都感到头疼的“坏毛病”:叛逆、倔强、逞强、顽皮、淘气、屡教不改……
由于父亲是一家戏剧协会的负责人,幼时的马云,常是一包瓜子、一块方糕,在各个茶馆听着杭州大书、苏州评弹。茶馆,让他那充满想象力的翅膀越长越有力。成年之后,他常对这段经历引以为豪,“现在我讲故事的水平比很多人好,有茶馆的功劳。”时隔二十多年之后,那个名震中国互联网界的超级盛典——“西湖论剑”,其创意便诞生于龙井的一家茶馆里。
童年的马云,耳边常回荡着悠扬的琵琶声和母亲对苏州评弹的低吟浅唱,但他并未因此养成“绵软”的性格。这个少年自幼便“行侠仗义”,为朋友“两肋插刀”,经常帮别人打架,也打了无数次的架,却绝少为自己而战,用他自己的话说,“全是为了朋友,为了义气”。
不过,也有一次是为他自己而战。确切地说,是为了维护家人的尊严而战。马云出生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他的幼年时代,正赶上了那场不堪回首的十年浩劫——“*”。他的爷爷早年曾经做过保长,后来被划归到“黑五类”中,在那个*的年代,没少受罪。有一次,由于被欺太甚,一贯忍气吞声的爷爷终于忍无可忍地反击了。结果,家里招来一群红卫兵的围攻,他们对马爷爷大声呵斥:“只许你老老实实,不许你乱说乱动!”
在那个*的时代,这句话是个超级经典的“*”语录。
不幸的是,就在红卫兵们在马云家里耀武扬威的时候,很多顽皮的孩子也在他家里“观战”;更不幸的是,马云那个小学的语文课本里,正巧有这句一个字都不差的原版语录。于是,到了该学习那篇课文的时候,马云故意逃课不去,想避过这一“劫”。
让他始料未及的是,他的语文老师那节课居然生病了,也没去上课——真是“心有灵犀”。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等到马云知道那节课还没讲时,他要再逃课也来不及了。
那节异常难熬的语文课,马云是硬着头皮坚持下来的。老师在台上有滋有味地讲,他在下面掐着手指计算时间,只盼着赶紧下课。怦怦直跳的心也在默默祈祷:老师啊,求你千万别念那句话!
到了下课铃即将敲响的最后关头,大嗓门的老师终于还是“成全”他了:“只许你老老实实,不许你乱说乱动……”
如果用一句歌词形容马云此刻的内心感受,那便是香港巨星刘德华那句“你就像一个刽子手把我出卖,我的心仿佛被刺刀狠狠地宰”。老师那洪亮的嗓音,正是如刀割般狠狠扎在马云的心坎上……
他赶紧把头低下去,恨不能在地上打个洞钻进去。
更要命的是,老师那洪亮的话音刚刚收尾,班里最调皮的那个男孩子突然扭过头朝向马云,对他做了一个极富挑衅性的鬼脸。紧接着,在那孩子的“点化”下,全班同学立刻“如梦初醒”,一边看着马云,一边不怀好意地交头接耳议论起来了。到最后,竟有人模仿当初红卫兵教训马云爷爷的口气,栩栩如生地当众表演。
幼时的马云,虽然也很调皮,却是个有着极强自尊心、内心极其敏感的孩子,他哪里受得了这等屈辱。出奇愤怒的他迅速抓起语文课本,“哗”的一下,就朝那个最先挑起是非的“混蛋”砸了过去!

少年求学梦(2)
这一砸,倒不是“肉包子打狗”,反倒引起“战事升级”——被砸的那孩子更猛,抱起整个书包,“咚”的一声,向马云猛掷过来!
马云躲闪不及,那孩子书包里的铁文具盒角刚好击中他的额角,可怜的他顿时血流如注……
那时,马云刚上小学三年级。
少年马云坚定不移地实践着他在武侠小说中看到的“侠骨仁心”。到了四年级的时候,他在学校又帮人打架,白骨都露出来了,没有麻药,只好直接缝针,这一缝就是13针,疼得马云差点把那颗原本就没扎牢的大门牙咬碎了。让医生颇为震惊的是,这个刚刚10岁出头的孩子居然没掉一滴眼泪——好一个“男儿有泪不轻弹”!
由于经常为同学“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马云的勇敢逐渐赢得同学们的好感。到了期末班里评三好学生时,他本以为以自己的“好人缘”和“英雄气概”评个“三好”绝对是“小菜一碟的”。结果,他连候选资格都被无情剥夺了:全班竟没一人提名他。
震惊不已的马云倍感失落,往常的自信与“英雄气概”在那一瞬间立刻荡然无存。
就在此时,突然有一个来自西安的女孩子起身离开座位,在全班同学惊恐的目光中,只见她大步快速走到比其身体还高的讲桌前,抓起黑板擦,拍案而呼:“我选马云!”
那女孩大义凛然般的举动,丝毫不逊于当年刘胡兰就义时之感人场景。
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少年马云顿时“受宠若惊”。在那个保守的年代,中华民族那些诸如“男女授受不亲”般的“优良传统”,早已从父辈们身上传给这些天真无邪的孩童们。在男女生偶尔说句话都感到脸红的习俗下,那女孩的大胆举动着实让他刮目相看、敬佩三分。
而对于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的马云来说,能不能评上三好学生,早已经微不足道了。直到今天,马云仍记得那个西安女孩的名字:曾瑾。
2. 自学成才的“英语神童”
马云的功课似乎从来就没好过,从小学读到高中,他的成绩从来没有跻身过“甲A”行列。不过,对芸芸众生而言,命运似乎总是公平的。西谚有云:上帝关闭了你的一扇门,一定会为你开启另外一扇窗。
13岁那年,马云还在读初中时,他的班里来了位教地理的女老师。这位女老师,人长得是美若天仙,学生们看得是赏心悦目;课讲得是生动有趣,学生们听得是如沐春风。
有这样的好老师,着实让少年的马云眼前一亮,正是“玉山白雪飘零,燃烧少年的心”。在这个懵懂少年的心中,讲台上的她不仅仅是一位为人师表的“园丁”,更是一位完美无瑕的“天使”。
有一天,这位“天使”在课堂上讲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小事。有一次,她在西湖边上欣赏风景,旁边来了几个外国游客向她问路以及杭州的旅游景点。了解杭州地理的她,用一口流利的英文与外国朋友对答如流,让外国朋友非常高兴,连声称赞她。最后,这位“天使”总结道:“同学们,你们一定要学好地理,不然人家问咱们的时候,如果答不上来,多给中国人丢脸哪!”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老师的一句不经意间的“闲话”,本是调节一下课堂气氛。然而,少年马云听了之后,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并陷入了深思之中:老师说学不好地理就会给中国人丢脸,可如果光学好地理却不会说英语,那不也是没用吗?
深思之后便是茅塞顿开,他决定发愤图强,苦学英语!就在那堂地理课结束以后,一放学回家,马云就开始行动了。他从自己的小“金库”(储蓄罐)里拿出6毛钱,到小卖部里买了个袖珍型的纸喇叭,并确定了自己的伟大目标——苦练英语,成为“杭州英语第一人”!
从此,他开始每天坚持听英文广播,包括英国的BBC,*。除此之外,那位地理老师常去的西湖边,也成了马云最爱去的地方,成了他学习英语的
“宝地”。
马云的少年时期,是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之间,那时改革开放的春风在神州大地刚刚刮起,来自世界各地各种肤色的外国游客,像赶集似的涌入这片古老的东方圣土:他们游览长城、故宫这样的名胜古迹,参观上海外滩、东方明珠这些近现代的宏伟景观……当然,在这中间,少不了美丽的“人间天堂”杭州,少不了雷峰塔、西子湖。

少年求学梦(3)
于是,在西湖边,每当遇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游客,马云就主动凑上去和人家练几句,还经常免费给老外充当导游,骑着自行车带着他们围着杭州城满大街跑……
疯狂英语的发起者李阳老师说过,中国人学英语最忌讳的就是一个“怕”字——怕丢脸而不敢说,怕丢脸而不敢大声说。而马云的优点恰恰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因“脸皮厚”,所以不怕出丑,不怕被人嘲讽,也不怕遭人白眼,他只有一个信念:只要给我机会说英语,别人怎么说都不重要!
马云就这样孜孜不倦地苦练英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个昔日的“差生”竟然成了老师和同学们公认的英语奇才。一个从没出过国的中国学生,口语流利到如此程度,的确是罕见的,就在西湖边上,由于马云经常给外国游客做导游,有时候连老外都以为这个小朋友是从欧美回来的归国“小华侨”。
经常出去做导游,找老外练口语,不仅让马云练就了过硬的“真功夫”,更让他在小小年纪就打下了广泛的人脉基础,并不断冲击着这个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据马云后来回忆,“在和这些外国人互动的过程中,我发现外国人的想法和我受到的教育有很大不同,让我了解到外面还有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1979年一天,15岁的马云一个人站在杭州香格里拉大酒店门口:他又开始寻找“猎物”了。结果,就是在那一天,他结识了一对来杭州旅游的澳大利亚夫妇。
那对夫妇非常喜欢这个经常骑着自行车带着他们跑遍杭州城的中国少年,喜欢马云的韧劲、乐观、刻苦。后来,在那对夫妇回国以后,马云还一直和他们保持着长期的通信往来,“几乎每个礼拜通一次信”,成为那个时代的“笔友”,更是忘年之交。
3. 屡战屡败的“高考老兵”
从小学开始,各门功课中最让马云感到头疼的,非数学莫属。
那可不是一般的头疼,简直糟糕得一塌糊涂。初中毕业那年,颇有自知之明的他想考个退而求其次的二流高中。结果,连考两次都名落孙山,最大的原因就是数学太差。
马云自嘲说,这其中的原因,也许与脑袋太小有些关系。从小马云就以这样一种形象而广为周围人所知:小脑袋,小身子,小眼睛。脑袋小的人,大多给人以一种不够聪明的感觉,而他自己似乎也心知肚明,“我大愚若智,其实很笨,脑子这么小,只能一个一个想问题,你连提三个问题,我就消化不了。”
明知自己的数学只有那半斤八两,马云天生却非常“阿Q”。18岁那年,他第一次参加高考,在报考志愿表上填了让自己无比自豪的四个大字:北京大学。
几个月后,在父母的期望、老师的怀疑下,马云第一次走进了考场。结果,那一年他的数学考了1分。
这个成绩,说是全国倒数第一未免太过武断,至少在整个浙江省也是“榜下有名”的。
落榜后的马云,垂头丧气,他觉得自己根本不是上大学的料,也没那个好命,便准备去做个临时工以贴补家用。
在一位表弟的引领下,他先去西湖边一家宾馆应聘,想做个端盘子、洗碗的服务生。结果,陪他一块去的表弟被顺利录用了,而他自己却遭无情拒绝。被拒绝的理由很简单:那位表弟长得又高又帅,而马云长得又矮、又瘦、又难看。马云无语,只能暗叹:长得不好,也是我的错。极富意味的是,至今马云这位表弟还在一家饭店的洗衣班里,做一名普通的洗衣工。于是,若干年后便有了那句脍炙人口的“马氏语录”:一个男人的才华往往与容貌成反比。
无奈之下,马云只好去寻找那些不要求长相好看只要求有力气就行的活儿干。通过父亲的关系,他找到了《山海经》《东海》《江南》等杂志社,为他们打零工。于是,在那炎炎烈日之下,在那狂风暴雨之中,杭州城里又多一个18岁的瘦弱少年,肩上披着个比他身子短不了多少的大毛巾,一边擦汗,一边用力蹬着那笨重的三轮车,沿着那崎岖不平的小路,缓缓而行……
而他每天出苦力的唯一报酬,就是赚取那微不足道的一块钱工费。可以想象,对一个刚刚成年的男孩子而言,这条路如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一直走下去,他的未来在哪里呢?他又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呢?也许如老舍笔下那个同样顶着炎炎烈日、卖力拉着黄包车的“骆驼祥子”,也许是列宾笔下那些手里拉着纤绳、嘴里绝望般的念叨着“路还长着呢”的伏尔加河纤夫们……

少年求学梦(4)
不过,上帝似乎并没有对马云那么刻薄、麻木,在最关键的人生旅程上,还是慷慨地为他点亮了一盏明灯。
有一天,在给一家文化单位运书时,他蹬着三轮车来到了数十里之外的金华。就是在金华火车站的候车大厅里,他捡到一本让自己从此之后爱不释手的书——陕西作家路遥写的《人生》。
《人生》中的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很有才华的知识青年,他对理想有着执著的追求,但在他追求理想的过程中,往往在他向理想靠近一步的时候,定会有一种东西横在他眼前,使他得不到真正施展才华的机会,甚至又不得不面对重新跌落到原点的局面……
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是可以影响整整一代人的。正如路遥之后的《平凡的世界》影响了几乎所有70年代生人一样,《人生》也影响了许多出生60年代也包括马云在内的那一代。
闲暇时,马云随手翻阅此书,被这部作品彻底感染了。不仅仅是其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主人公高加林对理想的执著追求,更是深深地打动了刚刚经历一场人生“滑铁卢”的少年马云。
渐渐地,马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生之路,不仅是漫长的,更是充满坎坷、曲折的,若要有所成就,必将经历一番磨练。用孟子的话说,那是“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用一首多年以后马云经常唱的歌曲来表达,那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二十多年以后的今天,再回首,马云常常感慨: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
春风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让昨日脸上的泪痕,随记忆风干了……
读完这部作品,经历一番灵魂深处“闹革命”般的反思之后,少年马云开始下定决心:再战高考!
于是,在他19岁那年,信心十足的马云终于再次走进高考的考场。那一次,他的数学考了19分。
拿到成绩单以后,父母这回再也不对这个“不争气的孩子”抱任何希望了,他们无奈地摇摇头,“没治了,没一点希望了”。这一回,父母都劝他,“你就彻底死了这条心,安安稳稳做个临时工,学点手艺吧”。
然而,马云却毫不甘心,连续两次高考失利,反而让他越战越勇。由于无法说服父母让他继续复读,马云只得一边打工,一边复习。于是,为了工作学习两不误,马云白天打工,晚上念夜校。为了找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也为了鼓励自己一下,每到星期日,他就早早起床,赶到离家有一个多小时路程的浙江大学图书馆去复习。
由于到浙江大学图书馆复习功课的学生很多,座位根本不够用,只能遵循“物竞天择”这种最古老的竞争法则——谁来得早谁有座位,谁抢得上谁坐。
常言说得好,“不打不相识”。有一次,在抢座位的“争斗”中,马云意外遭遇了5个大个子“死党”。后来,在双方交手几个回合之后,志趣相投的他们竟然奇迹般成为生死之交的“铁哥们”。于是,在一个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在浙江大学美丽、宽阔的校园里,经常会看到6个年龄相仿的落榜少年,毫无顾忌地躺在那翠绿的大草坪上,对着蔚蓝而空旷的天空大声高呼:我们一定会考上大学,我们一定会出人头地……
20岁那年,马云准备参加第三次高考。在走进考场前的一天,一位姓余的数学老师告诉他说:“马云,你的数学真是一塌糊涂,如果你能考及格,我的‘余’字倒着写!”
考数学的那天早上,马云一直在背10个基本的数学公式。考试时,马云就用这10个公式一个一个套。从考场出来后,马云和同学核对数学题的答案,然后马云就很自信地说:“这次肯定能及格了!”那一次,他的数学考了79分(那时,数学一科满分是120分)。
第三次高考成绩出来后,数学课虽然“超长发挥”并破天荒地考了个79分,但若以总分计算,他的成绩仍然在本科线之外,差5分。不过,马云似乎已经很知足了,他倒是心安理得:就我这水平,能有个大学上就不错了,管他什么专科、本科!
令人惊喜的是,就在马云准备进杭州师范学院读专科时,天上居然掉下了个硕大无比的“馅饼”。由于杭州师范学院的英语专业刚刚升级到本科不久,在马云报考英语专科的那一年,本科专业居然出现了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的意外情况。于是,为了完成计划,外语系的领导们破例做出了让部分成绩优秀的专科生“直升”本科的特殊政策。就这样,在专科生里英语成绩最好的马云,摇摇晃晃地被调配到了本科专业,捡了一个“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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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马老师(1)
今天,当镁光灯聚焦在马云身上,闪耀的光环笼罩在他的头顶时,马云经常提醒人们:“我是教师出身,曾经教过六年的书。”
那六年,他收获了最诚挚的友情,并为日后走上创业之路、成功之路积累了最宝贵的财富;那六年,他收获了最纯美的爱情,实现了日后为人所称颂的“人生伴侣+创业伙伴”之美丽梦想;那六年,是海博翻译社的磨难,让他一生都信奉四个字:永不放弃。
上天待马云总算不薄,终于在其接近而立之年时,为他绽放了命运的第一缕阳光……
1. 象牙塔里的幸福生活
1984年,20岁的马云终于以“阿甘”般的傻劲,跨进了大学的校门。从这时起,命运之神也开始眷顾他。
大学校园里的马云,如鱼得水。“并不十分用功”的他,却能稳坐英语专业的前五名。于是,他把更多心思花在学业之外,参加各种学生社团。
到1985年的时候,马云已经读大学二年级了,在六年前结识的那对澳大利亚夫妇的邀请下,他第一次有机会出国,到他们家里访问。而正是这次到国外的机会,真正改变了马云的观念。从那以后,那对夫妇几乎每一年都要到杭州来玩,在马云家里住上一到两个月,并把马云当作他们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不仅如此,在马云念大学那几年,家里经济条件是很差的,而那对夫妇则伸出了援助之手,一直资助马云读完大学。
入学后不久,他就参加了学生会。结果,将往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气魄用于工作中的他,竟在学生会中名气大震。这名气,甚至扩大到杭州师范临近的高校中。
大学三年级的时候,马云当选为杭州师范学院的学生会主席,再过不久,他又登上了杭州市*主席的位置。
有一次,班上有一个同学因一点小错被取消研究生考试的资格,而这个同学和马云并没有特别深的关系,但是马云深为他痛惜,因为这个同学的专业成绩相当不错。如果他不能参加研究生考试,就意味着要被分回远在农村的家乡,再也不会有专业发展的机会。
马云对他说:“OK,我去给你说说。”
紧接着,马云找班主任,找系领导,找院领导,足足花了两天半时间,终于说服了他们。最后,他们同意恢复那位同学的考试资格。从那以后的四五年里,马云再也没有听到他的音信,也把这件事忘记了。但是,他当时不会想到的是,这一“滴水之恩”将在不经意间换来“涌泉相报”。
时隔了近十年之后,有一天,马云在深圳漂泊。数日后,突然跑来一个人,激动地握住他的手说:“我听老同学们说你到了深圳,所以专门从广州赶来看你。”“受宠若惊”的马云一脸茫然,定神一看,正是当年在他的“拔刀相助”之下才得以走上考场、最终考上研究生的同学。彼时,斯人已是一家著名的外资企业广州分公司的总经理。
每当想起这些无心交上的真心朋友,马云更觉得一颗善良真诚的心的可贵。他无不宽慰地说:“虽然也有被出卖的伤痛,但一颗善良宽容的心,总能交上一大把真诚的朋友。现在不定什么时间,突然没来由地会有一个朋友打电话过来:喂,马云,现在怎么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事我们给你扛着!”
当然,大学四年里,最让马云欣慰的,或许是在那方纯净的象牙塔下,他找到了可以与自己相守一生的人,也就是他日后的同事、创业伙伴兼人生伴侣——张瑛。
张瑛是马云在大学一年级时就认识的,由相识、相知到相爱,两人共同走过了相濡以沫的日子。多年以后,张瑛一直默默地在背后支持、鼓励着马云,并最终与他相依相伴,成了马云忠实的人生伴侣和得力的事业伙伴。毕业之后,他们很快就拿了结婚证。张瑛在后来曾这样回忆道,“马云不是个帅男人,我看中的是他能做很多帅男人做不了的事情:组建杭州第一个英语角、为外国游客担任导游赚外汇、四处接课做兼职、同时还能成为杭州十大杰出青年教师……”
许多年以后,马云回到母校杭州师范学院演讲。彼时的他,不仅是中国家喻户晓的知名企业家,还是母校的特聘教授。
面对自己曾经熟悉的老师和不熟悉的师弟师妹,他动情地说:“很多人认为创业就是为了赚钱,可是我创建阿里巴巴却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让自己以后有更多的经验教给学生。在大学教书的过程中我得到了很多东西,我爱教书。但是我想到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在20年以后,我马云是否还能继续站在讲台上教书?因为大学生的学习不光是学书本的知识,还有社会实践。不论我创业成功与否,将来我再回到讲台的时候,至少我会比大学里其他老师多了一些经验。”

风雨马老师(2)
如今,马云的学弟学妹们常常这样感叹,“想当初,那赫赫有名的马云还在我们楼下的食堂呆过,我们还躺在马云昨天的校园里睡觉呢!”
2. 意外惊喜
光阴似箭、岁月无情,大学四年在弹指一挥间,转瞬即逝。1988年,24岁的马云,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从杭州师范学院外语系顺利毕业。
此时的马云,已经不是五六年以前那个高考考场上的“常客”了,也不是十几年以前那个因打架而让老师头疼的“差生”了。大学四年的潜心“修炼”,早已经让这个昔日的懵懂少年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他现在是一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好学生。不过,24岁的马云,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是:毕业之后,出路在哪里呢?
1988年,改革开放的歌声已经在古老的中华大地唱响第十个年头。但是,这声音还是不够响亮,改革的步子迈得也不够大,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转轨,尚需时日。在那个年代,国家一手培养出来的“天之骄子”,只有一个选择:我是祖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那一年,和马云同一届毕业的同学、校友,出路大致略同。他们既没有双向选择的意识,也缺乏自我选择的权利,清一色地服从国家统一分配。根据后来的统计资料表明,1988年从杭州师范学院毕业的500多名本科生,几乎清一色地被分配到各自家乡所在的中学去任教。
然而,24岁的马云,却在他的“本命”之年,得到了命运之神又一次无比慷慨的恩赐。他接到了一个无比意外的通知:经领导研究决定,拟分配马云同学到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任教……
这是一个足以让他的所有同学都羡慕得流口水的消息,即使对他自己来说,这幸福也来得太突然了。这真的是天上无端掉下来的馅饼吗?机遇,总是青睐有准备的头脑。
就在马云的派遣证发到手以后,院长亲自找到他,语重心长地说了一段话,“马云啊,你这个机会可是来得不容易啊,为了你的分配,我们可是没少费心哪。如今这个时代,有不少年轻人热衷于什么‘下海’经商,我希望你可不要随波逐流哪。你可要记住了——你肩上扛着的是我们杭州师范学院的牌子,你一定要给我好好扛下去,至少五年之内不能倒下!”
此时的马云,也许不会想到,为了遵守校长定下的这个“规矩”,他将在一方神圣的象牙塔下潜心“修炼”一个又一个春秋……
3. 那段教书的日子
马云任教的高校,叫电子工业学院(现在已经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当时,这所以理工科为主要特色的大学,并不缺电子、控制、机械等专业的优秀教师,却在商务、贸易、外语等学科上师资贫乏。而这正是马云的特长,尤其是英语,当时“可能是杭州英语最好的一个”,以至于好得可以用它来思考问题。
于是,马云就成为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的英语及国际贸易专业讲师。如果说英语好跟马云从小在西湖边拉着老外“开练”有直接关系以外,他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专长则更多是在高校任教这几年培养起来的。
不仅仅是学识的增长,后来马云去杭州的一些夜校做兼职讲师以后,更让他结识了一大批做外贸生意的老板,为日后创业打下了深厚的人脉基础。所以,从这个细节上看,马云后来之所以能创业成功,与这一点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他被分配到一所专业的外语院校,或者只能教学生专业的英语课程,或许就不会有机会接触那么多做生意的人,也就不会理解商人们的真正需求。
刚刚进入高校的第一年,马云的工资大约每月89元。对一个刚刚毕业、又没有什么中、高级职称的学生而言,他或许也没觉得拿这点钱“委屈”,比起他那些被分配到地方中学教书的同学而言,能在省会一级的城市任教,拿着一份稳定的薪水,已经是相当令人羡慕的了。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整个地球。现在,高校就是马云的支点,而出色的外语水平、教学能力、人际交往天赋,正是马云撬动整个地球需要的那根“足够长的棍”。
在高校任教了6年半,马云送走了一届又一届的学生。每个学期,当马云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面对一张张新面孔时,他看到的都是一双双犹如盯着外星人般的眼睛。显然,学生们被眼前这个有着拿破仑般身材和“星宿老怪”般长相,与他们年龄相仿(1988年毕业时,马云24岁)的老师彻底陶醉了!

风雨马老师(3)
仅仅有这些当然不足以征服他们,幸运的是,上帝还赐予了马云一张可以胜任脱口秀节目主持人工作的“铁嘴”。
在当今中国,要论英语的舌头功夫,当属疯狂英语的创始人李阳,而马云居然还想PK李阳,“我研究过李阳的疯狂英语,要是我加入进来,风头会盖过他,我的秘籍是真能叫人脱口讲外语”。高校的英语教学,虽然没了以应试教育为导向的“题海战术”,而且马云自己也常说“做试卷是最没有能力的表现”,但真想把这门课上得生动、充实,却也是对一个教师综合素质的巨大挑战。
马云的天赋在这时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不喜欢搞一言堂式的死板教学,而是让学生都能跟着一起互动起来,在一片欢歌笑语中学到知识,更增长见识。即使是给非外语专业的学生上课,马云也尽量采用全英文式的教学方式,一开始学生们还有很多抱怨,渐渐地他们就开始迷恋这种耳目一新的方式了。
马云后来的创业伙伴、“十八罗汉”之一的韩敏,就曾回忆道:“当时马老师讲课从来不按书本,而是海阔天空的跟大家侃一些海外奇闻。而且当时同学们在大一时就开始报考英语四级,完全就是为了马老师而考的,因为大家觉得考不过就没脸见他了……”
另外,与很多教师对所谓的“差生”不屑一顾截然相反,马云对他们反而格外“照顾”。因为他很清楚地记得,当年读小学、中学时,就被他的大多数老师当作一个无可救药的“差生”。那种被歧视的滋味是不堪回首的,别的老师他管不着,但自己的学生一定要对他们一视同仁。令马云欣慰的是,这些昔日的“差生”经过他一番调教,居然也能纷纷在课堂上满口洋文,脱口而出。所以,现在马云也经常说一句让当今的很多教师听着格外刺耳的尖刻之语:没有弱智的学生,只有无能的老师!
据说,当时马云常常会无意中“伤害”了很多同事的自尊,这是怎么一回
事呢?
原来,马云在英语课上经常会给大家讲一些课堂之外的东西,而且讲得栩栩如生,以至于到后来很多学生干脆为了听他的演讲而逃课(其他老师的课)。如此以来,当时很多同事都有些意见,私下里纷纷调课,尽量避开与马云在同一时间上课。“你那边是门庭若市、熙熙攘攘,我们这里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同事们经常这样跟马云诉苦。
时至今日,在国内互联网圈内,马云的能言就像张朝阳的时尚、陈天桥的稳重、王峻涛的迷球、王雷雷的直爽一样出名。创办阿里巴巴之后,一直在国内土生土长的马云可以很轻松地在欧美向海外用户作精彩演讲,“水平丝毫不差于国内演讲”。而据马云自己的解释:“这两下子主要是当年教书的时候练出来的,现在上台从来不备草稿,一开口收都收不住。”
在大学教书期间,马云买房的趣事是值得一提的。那时候,像马云这样的穷教师,并没有太多闲钱,所以多数老师会选择住在教师宿舍。而当时的马云却出乎大多数同事、朋友甚至家人的意外,他向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拼拼凑凑借了钱,在离学校不远处买下了一套还算比较大的房子。在那个时候的人们看来,那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再过几年,随着教师福利的改善,当同事们都实现安居乐业的梦想之后,马云又把原先那套房子卖了,在西湖区文华路买了一套接近200平方米的房子,这就是日后常被人们提到的阿里巴巴创业基地——湖畔花园。
精明的马云似乎天生就有种敏锐的商业嗅觉,在当时的中国,几乎没有人会有在房子上“做文章”这种想法,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骤然升温也是五六个年头之后,而马云却独具慧眼地做了一次不动产投资。若干年后,谈起当年的购房心得,马云颇有感触:“如果要我投资房产,我不会投资那些流行的房型。比如说一室一厅、两室一厅。相反,如果我要投资,我会选择一些比现在流行面积大一点的房子,比如当时的湖畔花园,那是比三室一厅要大一点的别墅,这样我就永远站在时代前面。如果有机会,我还会把现在的这套抛掉,去买个更好的。”
除了课上得好并赢得学生的尊敬、同事的“嫉妒”和领导的欣赏以外,青年教师马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结交了一群日后可以同甘共苦、风雨同舟的好友。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风雨马老师(4)
这些朋友,有他的同事,有在夜校等地方认识的生意人,有崇拜马老师的学生。若干年以后,无论是马云率队北上,还是杀回杭州,总有一些不离不弃的伙伴形影相随,比如昔日的同事、现任阿里巴巴副总裁的彭蕾,昔日的学生周悦红、韩敏、戴珊、蒋芳等人,因为对这位马老师的钦佩、崇拜,他们脑子一热也跟着他一起闯荡商界了。在后来的阿里巴巴创业*“十八罗汉”核心成员中,竟然有一大半是马云的学生,这在全世界的创业案例中也是极其罕见的。
许多年以后,马云无比自豪地站在中央电视台的演播大厅里,对着镜头告诉全中国亿万观众:天下没人能挖走我的团队!敢出如此狂言,是有足够的底气的。这底气,便来源于这批日后可以与其走南闯北、生死相随的好伙伴。
4. 海博翻译社的艰苦岁月
在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任教期间,凭借出色的英语水平和社会活动能力,马云很快成为一名优秀的青年教师。
然而,他的骨子里似乎从来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人,他也不可能安于一辈子做个围着三尺讲台转的教师。做教师的确是个很伟大的职业,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但是,马云觉得,“年纪太轻当老师不好,没有生活经验。”
对马云来讲,教师这个行当虽然不是心中所愿,却也干得有滋有味。当然 ,一方面是为了遵守他与校长那个“君子协定”,另一方面也是“在其位,谋其政”的基本使命使然。
不甘于一辈子做一个教师,又不能飞出去,不安分的马云开始想办法“折腾”了。
从小就是在西湖边长大的,也是在那里练就了一口纯正的英语,马云想把这种学习精神发扬光大,推广“全民学英语”的运动。于是,当了老师以后,马云很快就发起了西湖边上第一个英语角,他自己还经常带领学生到那里“布道”。
另一方面,当时的杭州乃至整个国内,都欠缺英语人才,尤其是既懂语言又懂文化、贸易等知识的全能型人才。而杭电最优秀的英语老师——马云,显然成了最抢手的“香饽饽”。
那时候,浙江做外贸生意的民营企业本来就很多,这些企业的老板,经常特邀马云做他们的专职翻译。但是,马云还有一个“5年的承诺”没兑现,不能离开学校,所以只能兼职去给他们做。
请马云的人很多,有时他一天能接到很多“订单”。渐渐地,马云感觉自己一个人根本做不过来,而同时他又发现一个现象:自己身边的同事,尤其是一些退休的老教师,在家里闲着没事可干。
马云对自己的老师(有些也是老同事)很有感情,他们退休了之后,整日赋闲在家,不仅心理上感到莫大的寂寞和失落,而且经济上也很拮据,马云那时每月的工资还不到100元,相信他们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于是,细心的马云开始思考一个事情:能不能在杭州市成立一个专业的翻译机构呢?如此一来,既能减轻自己的负担,也让那些老师赚点外快补贴家用。
这种想法闪现在马云的脑海之后,他开始感到兴奋,犹如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难能可贵的是,马云不像中国大部分年轻人一样,“晚上想想千条路,早上起来走原路”, 对马云而言,很多想法是灵光一现,但不是昙花一现。马云一旦想做一件事,那是一定要做成了才肯罢休的。
1992年,马云和朋友一起在杭州注册成立了一家专业的翻译机构——海博翻译社,这是杭州第一家专业的翻译社。海博翻译社,在马云的创业历程中,不是最光辉、最灿烂的一页,却是马云试水商海迈出的第一步。
有一点我们不得不承认,步入而立之年的马云已经开始显现“敢为天下先”的气魄和勇气,正如他后来在中国互联网行业创下的许多“第一”一样。当他的同事安于每月拿着固定工资,白天站在三尺讲台上,回家过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稳定生活时,马云已经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和一颗不安分的心而“穷折腾”了。
海博翻译社的主要员工,除了马云和他的创业伙伴之外,主要由一些退休的英语老师兼职来做。
仍然是全职教师的马云平时要在学校给学生们上课,只有在课余时间他才有空打理这个翻译社。于是,在课余时间,马云四处活动,尽可能接更多的翻译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风雨马老师(5)
业务。
然而,这个新成立的翻译机构并没有迅速为市场所接受。虽然很多场合都需要翻译,精通英语的人也确实有限,但这毕竟是杭州第一家翻译机构,精明的商人是不愿为不了解的公司买单的。因此,成立之初的海博翻译社经营举步维艰。成立后的第一个月,海博的全部收入为700元,而当时仅一个月的房租就是2400元。
这时候,周围好心的同事、朋友又开始劝马云“回头是岸”了。有人说:“马云,你真是犯傻了,安安稳稳地当大学老师多好,瞎折腾什么啊?”也有人讥讽和嘲笑他不知天高地厚。更要命的是,当初一起合伙创办翻译社的几个朋友这时也开始动摇了,他们甚至开始考虑让翻译社趁早“关门大吉”了。
马云却偏不信这个邪,在内心深处,有一种信念在召唤他,那是一种无比强烈的内心呐喊:一定要继续做下去,一定不能放弃,一定能熬过去,光明一定会来临的……
为了继续生存下去,马云开始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就在那大热天里,他一个人背着个大麻袋出发,从杭州跑到义乌、广州,四处批些小工艺品、小礼品,再一个人气喘吁吁地背回杭州……
混在一群小商贩中间,没人能看得出,眼前这个头发凌乱、瘦弱的年轻“小老板”,竟然是一名堂堂的大学教师,一位优秀的青年教师。
就这样,在马云的一手操劳和打理下,原本以接翻译业务为主的海博翻译社,一夜之间竟变成了“海博杂货店”:从鲜花到礼品,从袜子到内衣,但凡稍微能有些利润的小商品,马云通通背回来卖。
一个堂堂的大学教师,就这样做起了“倒爷”。
此外,马云的“多元化”战线甚至一度拉到医疗领域,甚至还销售过一年有余的医药和医疗器材。而当时推销的对象,上至大医院,下至赤脚医生。
为了能把货卖出去,他吃尽了闭门羹,遭尽了白眼。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马云的“倒爷”生涯持续了整整三年,就这样靠他卖小商品、推销医药赚来的钱,足足养了海博翻译社三年,才让这个原本早已是奄奄一息的翻译社奇迹般地起死回生。到1994年时,海博翻译社基本实现收支平衡;1995年,开始逐步实现赢利。
在海博翻译社实现赢利、业务开展走上正轨之后,马云就再也没管过它,放手给他那些老师来打理了。日后,凭着这股不怕吃亏、不怕吃苦的“傻”劲,马云的翻译社活了下来,并成为杭州最大的翻译社。而且,经营翻译社(其实就是卖杂货)并没有影响他的正业——在做这些事的时候,马云还是全校课程最多的老师。
如今的海博翻译社,正如马云当年所愿,已经成为杭州最大的专业翻译机构。时隔十几年以后,海博翻译社现任社长张红女士,在回顾当初的风风雨雨时,依然十分动情:“当开始大家都还没想到这个行业的时候,当大家都还没有看到这个商机的时候,马云首先想到了,他的想法都是具有前瞻性的。那时我们杭州没有翻译社,我们是第一家独立存在的这样一个公司,大家都不看好,而且一开始也不赚钱,但马云坚持下来,没有放弃。所以,我很佩服马云,他说的话会让你振奋,没有希望的东西在他看来也充满生机,他能带给他身边的人生活的激情。”
许多年以后,对经营海博翻译社的这段心酸经历,马云仍然引以为豪,他不止一次告诫后辈的创业青年:“真正想赚钱的人,你必须把钱看轻。”而马云那种不轻言放弃的顽强毅力,更是被如今的海博翻译社当成一种伟大的企业精神。当我们登录海博翻译社的网站时,首页上四个大字赫然在目:永不放弃。
这四个字,是马云亲笔题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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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网”大洋彼岸(1)
几年前,在上海有一个叫江南春的“文学青年”不经意间发现了“电梯里的小秘密”,灵光一现,他把“无聊”做成了产业,成了楼宇广告领域的龙头老大。
与才子江南春相比,杭州青年马云的经历要更为离奇、坎坷、心酸:被黑帮分子持枪挟持,老虎机上赚得“救命钱”,西雅图之行换来“一网情深”,一拍脑袋纵身“跳海”……
安德鲁?格鲁夫说:唯有“偏执狂”才能生存。对青年马云而言,也大致
如此。
1. 洛杉矶历险记
1995年初,杭州市发生了一起涉外合同纠纷。当时,杭州市政府准备修建一条通往安徽阜阳的高速公路。这个项目是政府招商引资的一部分,需要引入一部分外资。后来,一家美国投资公司主动接触当地政府,同意合作。很快,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了一致协议:美方投资者出钱,工程完成之后,他们将从过路费用中享有一定的分成。这种投资修筑公路收取过路费用以偿还投资款的方式,类似于李嘉诚在深圳修筑梧桐山隧道的做法,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方面,都没有任何疑义和问题,即使在现在,也有很多市政工程都是以这样的方式进行的。
然而,工程进行了一年多之后,眼见就要到年底了,美方却迟迟没有按期支付合同金。在当时,为了修这条公路,上千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都在夜以继日地加班加点,而他们微薄的工钱却迟迟没有着落。
于是,杭州方面便决定派代表去和美国方面沟通一下,去参加对方的董事会并调解纠纷。然而,此事非同小可,事关数千名民工的利益,委派之人绝非等闲之辈可以胜任。
后来,有人向相关领导提议:“杭州有个海博翻译社,老板叫马云,此人不仅英语水平一流,且擅长交际沟通,或可委以重任。”果真如此吗?
且说此时的马云,到1995年的时候,他的海博翻译社已经基本实现盈利。不过,作为海博老板的他,主要身份仍然是那个普通的穷教书匠,物质生活也没有什么实质性改善。然而,钱没赚多少的他,却凭超强的活动能力为自己带来了不小的名气,通过做翻译社开展业务的机会,他结识了许多国内外的朋友,也接触了不少杭州政界、商界的人物。在当时的杭州城,有人甚至称他是“杭州英语第一人”,知名度可见一斑。
再说那听了属下建议后的领导,闻此消息后顿时大喜,立即和马云预约面谈。一番交流之后,领导竟被这个其貌不扬的小伙子所折服,无论是其出众的英语水平,还是不俗的口才。领导遂当场拍板,相中了这个“杭州英语第一人”!
就这样,31岁的马云,带着数千民工的期待和政府的重托,两脚一抬,登上了飞往大洋彼岸的班机……
到了洛杉矶之后,对方绝口不提合同金的事情,却给马云安排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休假”。
他先是被安顿在一所极为富丽堂皇的别墅里,美味佳肴,应有尽有,就差香车美女了。随后,“董事长”菲利普先生特意安排了一个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大个子担当“导游”,全程陪同马云游山玩水。
两日之后,大个子见马云对游山玩水早已失去兴致,便提议道:“Jack,你敢不敢去一个刺激的地方?”
此时的马云,正被他们的热情款待冲昏了头,随口答道:“有什么不敢的,什么刺激的地方?”
大个子一拍手:“好,跟我走!”
说罢,他拉着马云的手,飞奔而出……
走到马路上,大个子一个电话之后,很快有人送来了一张价值15美元的车票。几分钟后,马云跟着这家伙搭上了一辆大巴——“发财巴士”。
那大个子要带马云去的“刺激”地方是哪里?全世界赫赫有名的“赌城”——拉斯维加斯!
在当时的洛杉矶市,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前去拉斯维加斯玩赌,设有络绎不绝来往赌城的巴士。游客只需在各代理公司花15美元买张搭乘“发财巴士”的车票,到了赌场就可以凭票得到回赠32美元,其中包括一顿丰盛的自助餐券12元、赌场筹码20元。而大个子那张15美元的车票,正是从附近的代理公司订购的。
直到上了那辆“发财巴士”,马云方才如梦初醒:这是要去玩赌了!
那大巴开得是神速无比,还没来得及等“后悔莫及”的马云跟大个子反悔,“发财巴士”已经到站了。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触网”大洋彼岸(2)
且说这拉斯维加斯,如果问美国最光怪陆离和最具魔力的城市是哪一个?答案必是:“世界赌城”——拉斯维加斯。
原本只是到加州路上的一个绿洲,周围则是一望无尽的沙漠。
在这个沙漠环绕的地方,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热闹非凡的拉斯维加斯大道上。大道两边充塞着自由女神像、埃菲尔铁塔、沙漠绿洲、摩天大楼、众神雕塑等等雄伟模型,模型后矗立着美丽豪华的赌场酒店,每一个建筑物都精雕细刻。上个世纪30年代,内达华州决定使赌博成为合法的事业,此令一出,几乎在一夜之间,市区的赌场纷纷成立,拉斯维加斯的“赌城”之名就此传开。到了二战以后,大型的渡假饭店继之而起,经营赌场和娱乐事业,吸引了各方观光客,被一些人视作吃喝玩乐嫖赌的“人间天堂”。
马云和大个子出发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到站之时,已是夜幕降临。夜晚的拉斯维加斯,灯火如织,将地面装点得比星空更辉煌。
在这个全世界最富盛名的赌城里,最常见的玩法有两种:一种是吃角子老虎机(slot machine),完全不需技巧,只凭运气的一种赌法。每次可投一角、二角五分或一元,幸运的人只要一次大满贯(Jack Pot)就可赢得一万元以上,运气差的则可顷刻之间输去数百元美金;另一种玩法,叫KENO,它是一种纯凭机运的赌法,其方式和台湾的发票兑奖类似,不过是由赌客自行圈选号码押注。
那么,其中最小的赌法是什么呢?
当然是1美分的老虎机!按照这种玩法,需要按一千次,才能把10美元输完。当然,这样就不是赌博,而是在玩电子游戏了。
不过,对此时的青年知识分子马云来说,他原本就没打算来豪赌。既然来了,那就玩玩这“电子游戏”也无妨。
那天晚上,马云决定下1美元的最大“赌注”!
当然,那加州大个子也没闲着,进了赌场,跟马云交代了老虎机的玩法之后,他便赶紧跑到另一处,玩起KENO了。撇下马云之前,他还说了句:“Jack,good luck!”
不过那家伙似乎是怕马云逃跑一般,每隔几分钟便跑回来“巡视”一次,见马云仍在“艰苦奋斗”(吃力地按着那该死的slot machine),他便再接着回去玩。
再说马云,大个子走了之后,他就对着那台该死的老虎机那么来回地按着,敲着,却迟迟见不到好运……
不过,尽管运气不是很好,马云倒也是兴趣盎然,他可从来没见过这等花花世界。玩了几把之后,他就跟着大个子兴致勃勃地观看赌场里的表演秀。
在拉斯维加斯,游客们来到这个世界“赌城”不一定都是为了赌博。除了小赌一番,另一个重点便是观看各式的表演。大型的饭店均有夜总会、晚餐秀等表演,有些赌场也有表演秀,或以知名艺人为号召,杂以小牌艺人的表演、或为百老汇的音乐剧或戏剧。
就在观看表演的时候,马云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那大个子腰间竟别着一把闪亮的手枪!
确认自己的眼睛没有看错了之后,马云如梦初醒,早已没有观看表演的雅兴了。直到此时,他才顿悟到:要出事了……
且说马云那远在万里的杭州老家,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就在马云出发后不久,杭州有关方面就开始对那家参与项目合作的美方公司展开紧锣密鼓的深入调查。调查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对方所谓的“投资者”居然是个地地道道的国际诈骗犯!
可怜的马云,势单力薄的他已经只身闯入“虎穴”了……
果然不出所料。刚刚从赌城回来后不久,“董事长”菲利普就跟马云摊牌了:要么跟我们合作,要么就去见上帝!
正如杭州方面的调查结论,这个所谓的投资公司是个十足的诈骗集团,想威逼马云加入他们的诈骗组织。而且,对方还跟他承诺:只要肯合作,报酬将会非常丰厚。
初来乍到的马云哪里见过这等阵势,从拉斯维加斯回来之后他就感觉事情大为不妙,什么见鬼的合作,赶紧回国要紧!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
“董事长”菲利普见马云不肯合作,恼羞成怒之下,竟把马云软禁起来。接下来的一个月经历,马云真是彻底体会到匈牙利诗人裴多菲那首名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书包网 www.61k.com

“触网”大洋彼岸(3)
美国佬对他实行了一整套严密的监禁措施,那加州大个子这回也从“导游”变成了地地道道的“看守”、“狱警”,晃着那把手枪威胁道:“听着,只许你老老实实,不许你乱说乱动!”
禁期持续了两天,期间马云想了各种逃脱的办法,一直没有成功。美国人也不是大傻瓜,何况是一群有江湖经验的黑帮。最后,无奈之中马云急中生智——答应做这个美国佬的“合作伙伴”。
于是,马云终于在惊恐不安中被释放。
在菲利普的授意下“刑满释放”以后,马云觉得那加州大个子还是个“不错的哥们”,便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帮忙订一张回国的机票。那大个子倒是乐于助人,拿着马云的钱就出去订票去了。回来后,兴奋地告诉马云:“Jack,我已经给你预订好机票了,到了售票处你跟里面的人说你是来自中国的Jack Ma,他们就会把机票给你了。”
马云感激涕零,卷好行李准备出发,临行前对这个与其共处了那么多天的大个子还深深拥抱了一下,依依不舍……
到了机场,马云照大个子交代他的,对着售票处的人就嚷:“我是中国的Jack Ma,请把票给我。”
此言一出,里面的人无比惊诧地上下打量着这个“天外来客”,那目瞪口呆之状,唯有儿童们在看科幻片时才会出现——鬼才认识这个“中国的Jack Ma”!
屋漏偏逢连夜雨。对于从远在太平洋彼岸、只身一人闯荡洛杉矶的马云来说,他算是懂得什么叫做祸不单行了——好不容易才死里逃生,刚刚“刑满释放”,又遭如此不测。
垂头丧气的马云,孤零零地一个人被抛弃在机场的候机大厅里,愣愣地看着周围的人群,面无表情,不知何去何从。他一个人就这么围着候机大厅晃悠,如同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转着转着,马云就转到了候机厅内的老虎机旁边,这倒让他眼前一亮。他一摸身上的家当,除了那身西装,一共还有25美分。
还能有什么指望呢?赌一把吧!
反正也就这25美分了,权当是听天由命吧。
不过,他的运气似乎很不好:一次,两次,三次……按了20多次,居然还跟上次一样,一次都还没命中。
到了按完第24次的时候,他是彻底灰心了,正要离去,却又觉得弃之可惜,何不玩完那最后一次呢?
他自言自语地说道:“最后一次!”于是,他就按了那最后一次……
奇迹发生了——他获得一个蔚为壮观的大满贯(Jack Pot):25美分竟瞬间变成了600美元!
他可真是好命。这600美元,此刻俨然成了他的“救命钱”!
抱着这600美元,马云赶紧往售票处跑去……
显然,他是想买一张回国的机票。然而,就在他从那长长的队伍中就要盼到头时,突然犹豫了:政府委托的重任没能圆满完成,却被人骗得晕头转向、一塌糊涂,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国吗?
马云越想越觉得窝火,越想越不是滋味,“太没成就感了”,遂走出了买票的队伍……
坐在候机大厅的座椅上,马云又开始琢磨何去何从的问题了。平静之后的他,突然想起一件小事:在国内时,一个名叫比尔的外教同事他曾跟提起过自己的女婿,说那女婿在西雅图和一帮人搞一个叫做“Internet”的东西。
至于“Internet”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马云是一窍不通,比尔也是似懂非懂。不过,比尔讲这玩意的时候却让当时的马云热血沸腾,好像他玩过 “Internet”一般。当时,他还跟比尔说,“我觉得那玩意肯定是个好东西。”
为何不借这个机会去看看“Internet”呢?
于是,他火速买了张机票,直奔西雅图而去……
2. 西雅图的意外“触网”
在西雅图,按照比尔给他的地址,马云很快就找到了比尔的女婿——一个叫Sam的年轻人。年轻人Sam见了岳父的朋友远道而来,自然也是格外热情,热烈拥抱,此时的马云心中犹如见到了亲人,有一肚子苦水想倾吐。
二人先是一阵寒暄,马云把他在洛杉矶的遭遇都讲给Sam听,Sam听得津津有味,竖起大拇指称赞马云,“Very Smart!(绝顶聪明)”
随后,Sam带马云去参观一家名为VBN的小公司。说是一家公司,其实就是两间小房子,里面坐着5个面对电脑屏幕不停敲击键盘的年轻人。不为人所知的是,这家叫做VBN的小公司正是硅谷乃至整个美国第一家ISP(信息服务提供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触网”大洋彼岸(4)
热情好客的美国小伙子Sam把马云带到计算机旁时,就出现了今天回味起来有些可笑的一幕:
Sam走到计算机旁,指着电脑对马云说:“Jack,这就是Internet,你可以在上面搜索任何你想看到的东西。”
瘦小的马云站在那个“可怕的大家伙”前发愣,直摇头:“Sam,这玩意(电脑)得值多少钱啊,我不敢碰,万一弄坏了我可赔不起啊。”
幸好Sam善解人意,拍拍马云的肩膀说:“Jack,你放心,没事的,这是电脑,不是炸弹,来,你试试看,它不会爆炸的!”
马云当时看到的电脑,是那个时代全世界最先进的386配置的PC机,按照当时的价位,应该在六七百美元左右,按照马云身上仅有的600美元,倘若弄坏了,是真赔不起。现在想想,这真像是一场荒诞派的现代喜剧,中国的互联网之父第一次见到电脑时竟然像看到炸弹一样而感到恐惧。
但那时的马云的确就是没见过,更没碰过这“该死的玩意”,听了Sam的一番话,他方才明白,半信半疑:这“该死的玩意”也许不像炸弹那般灵敏。于是,他小心翼翼地伸出那略显笨拙的右手食指,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键盘上的每个按键,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费力敲击着,屏幕上总算蹦出一个让这位号称“杭州英语第一人”的马老师感到既亲切又陌生的英文单词——“Beer”。
马云的这个“Beer”,是在雅虎的搜索框里输入的。也就是说,马云从见到电脑的第一天就认识了雅虎,真是前世注定的缘分,以至于日后马云自己创业(中国黄页)时,嘴边时常挂着一句话:做中国的雅虎!
当然,在那间小房子里,包括Sam在内的6个年轻人肯定不会想到,他们面前这个黄皮肤、黑眼睛、长相“酷毙”的中国人,这个把电脑当成炸弹的门外汉,在10年之后竟“兴风作浪”,激起整个互联网界的阵阵狂风暴雨,让华尔街乃至全美国人民都为之惊叹不已。
好了,扯得有些远了,还是把镜头再切换回来,说说那个该死的“Beer”给马云带来的意外发现吧。当时的雅虎,是整个互联网上最先进的搜索引擎,马云把“Beer”输进去以后,先是眼前一亮,“好家伙,什么美国啤酒、日本啤酒、德国啤酒、法国啤酒,统统出来了!”
然而,也许是爱国情结太浓,这个小个子走到哪里都忘不了伟大的祖国,兴奋劲头一过,他就发现了一个令人失望的现象:洋啤酒都全了,怎么没有中国
啤酒?
马云心想:难道是洋啤酒比中国啤酒更出名?洋人们只认识贵州茅台,不知道中国啤酒?
很快,他转念一想:就算在互联网上找不到中国啤酒,找到一个地球上人口占五分之一、陆地面积排名第三的“中国”,总还是没问题的吧?
于是,他又在雅虎的搜索框里输入了一个单词——“China”。结果,电脑屏幕上传来冰冷的、不近人情的两个单词:no data(没有数据)。
在这看似神奇的、“该死的”互联网上,居然没有偌大的中国,这让有着强烈爱国情结和济世情怀的马云顿时感到震惊、失望、沮丧、不可思议……
收到“no data”的提示之后,马云陷入了深思。
和往常一样,瘦小的他在思考问题时,总是两个小眼睛不停地360度大转圈,右手喜欢捏着下巴,迈着小步在那间不足2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来回走……
过了大约1分钟之后,马云突然拉住美国小伙Sam的双手:“Sam,我在杭州办了一家翻译社,能不能把它也搬到Internet上来?”Sam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道:“Of course,no problem。(当然可以了,没问题啊)”原来,精明的马云这时已经想到给自己的海博翻译社做推广了。
于是,按照马云的需求描述,这个小房间里的几位朋友开始忙活起来。几个小时就做出了一个海博翻译社的网页,并挂到网上,留下一个临时注册的电子邮箱地址。当时,那个网页制作的水准,用马云的话形容,简直是“简单到丑陋”——没有图片,没有动画,也没弄有今天五花八门的Flash广告,唯一有的就是寥寥几行干巴巴的文字说明(海博翻译社的简介),再加上“翻译每翻译一千字收费**元”云云。
上午9点半,海博翻译社的主页挂在网上。Sam拍拍马云的肩膀,“Jack,说不定很快就会有人要跟你谈生意了”。
马云半信半疑:“这玩意有那么神乎吗?”他显然没怎么当一回事,海博翻译社的主页挂在网上之后,马云就去跟着Sam一起逛街了。
第一次来西雅图,马云是该好好散散心了,尤其是经历洛杉矶那场惊心动魄的噩梦之后,他更是倍感“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管它什么“因特耐特”,他头脑一热便跟着Sam出去逛大街了……
中午12点,马云一个人回到Sam为其安排的住处。自下了飞机之后他就没休息过一分钟,又跟着Sam疯玩了一上午,马云累得筋疲力尽,他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然而,他刚刚躺下,床边电话铃就响了,马云一惊,不过如何先接了再说吧,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急促而兴奋的声音:“Jack,你快来看,有5封给你的E-mail!”
电话是Sam从VBN公司打来的。放下电话,马云随便套了件衣服,撒腿就往外跑,往VBN公司赶去……
他跑回去打开自己的E-mail一看,大吃一惊:“好家伙,还真有那么回事!”那些发给马云的邮件,有来自美国的、日本的,也有来自欧洲的,有机构、有公司,也有当地留学生。其中一封信上甚至这样写道:“这是我们发现的第一家中国公司的网站,你们在哪里?我们想和你们谈生意!”
方才还抱着半信半疑态度的马云,这回是彻底相信这玩意的魔力了,他开始感到激动、兴奋、欣喜若狂!
敏锐的商业直觉告诉他:这玩意有戏!
马云的脑海中闪出一个念头:回国创业,做Internet!
他当即对VBN公司的朋友说:“我们合作吧!你们(VBN公司)在这边负责技术,我回国去做企业!开发客户,做宣传推广!”
VBN公司的朋友答应了,不过很是纳闷,这个小个子中国人难道也想做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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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正传全文阅读 作者:刘世英 《马云正传》由www.61k.com集整理于网络,如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是侵犯了其他的法律法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考虑删除马云正传全文阅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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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笊坑囡”阿光 作者:景宁大水


第一章
阿光长我两年,在我上小学三年级时他留了级和我同班,按辈分我该叫他一声“叔公”,但我从没这样抬举过他,在班级里我好歹是个副班长,如果称阿光为“叔公”,我还得叫另外两个女同学为“姑姑”“姨姨”,如果都这样的话还成何体统,平时我还怎么斗胆犯上指点“长辈”?还怎么好意思在他们犯严重错误的时候,向班主任打家族“长辈”们的小报告呢?所以我这个三年级{只有一个班}的班干部兼“优秀少先队员”只好对“长辈“们大义凛然六亲不认了。
阿光的绰号——“笊坑囡”是班长强子给取的,内容跟他劁猪为生的老子一点都搭不上边。我们村是乡政府所在地,不光公家部门齐全,各行匠人也人才济济,通常都是名扬十里八村的。一般来讲给一个人取绰号都喜欢跟他老子搭点边的,因为有事实依据嘛,当事人容易心服口不服的接受。比如村里剃头匠的儿子在学校就被称“剃头飘”,铁匠的儿子被称为“都噶丁”{打铁的声音},包子铺老板的儿子就被称“馒头”……可惜阿光比他哥迟出生了几年,“劁猪鞘”{“劁猪刀鞘”的缩称}这个尊号就轮不到他了。当然了,以阿光鲜明的个性特征完全可以抛开他老子的“光坏”而自成一派,就像一匹扬蹄欲奔的千里马驹只等伯乐给“肯定”了。
“笊坑囡”这个大号的正宗版权,其实属于我们村河对面的水碓洋村的一个八十几岁的老婆婆,很久很久以前,她从一个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方位的叫做笊坑的村嫁到水碓洋,村里的长辈和平辈女性就亲昵地称她笊坑囡,就如我奶奶也是称我们村里她的几个老姐妹为“湖坪囡”“娑罗坑囡”,我母亲则跟着恭称她们“湖坪婶”“罗坑姨”的。久而久之,竟没几个人记住笊坑囡老婆婆的本名了。
上了年纪的笊坑囡老婆婆有些浑浑噩噩,只要天不下雨她每天都要来我们镇龙村一趟,镇龙街的每家店铺她都要凑过去瞧个不知所以然,嘴里呢呢喃喃地叨念着,有时会弄得不明就里的人一头雾水……
阿光平时爱管闲事爱凑热闹的性格和笊坑囡老婆婆很相像,早晨上学他斜挎着书包喜欢在镇龙街两边的店铺东凑凑西凑凑,天气寒冷的时候他的模样更生动,两手插在衣袋缩着脖子吸着鼻涕东摇西晃的。最让阿光耗时的地方就是吴屠夫的门前了。看了吴屠夫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再在褪猪桶里把死猪毛给褪得精光后,还要看着吴屠夫给死猪开肠剖肚后方肯离去,接着前面的李记包子铺里“滋,哗哗哗”的炸油条声音又把他给吸引过去了。看了一连几根油条出锅,再看了站在油锅边吃完油条的人用粘着油渍的手掌往头发使劲捋了捋后,他才恋恋不舍的挪动身子,然而不出几步,“咣当”的一声,杂货铺老板卸门板的声响又把他的目光,接着是身体给拽过去了……
难得有天早晨老师看到了阿光比他先进的教室,于是便很诧异地象征性地瞭了一眼窗外的天空自言自语着,也不考虑外面的天空乌云盖顶正准备着下雨——“嘿,今天的太阳怎么从西边升起来了!”
爱给同学封号的强子是一个比我还聪明的男同学,不然怎么会是他当正班长呢!在强子的面前,我时时感慨着:“既生瑜何生亮”!?我上二年级时就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地看完了整套的《三国演义》连环画,除了一些模糊的故事情节,至今只剩周瑜这句发自内心的话令我不曾忘怀。小小年纪的我竟能隔着久远浩瀚的时空与一千多年前的三军统帅产生共鸣,这足以证明我当时的志向不是一般般的远大了。也多亏强子经过多方观察再运用聪明才智才把阿光跟笊坑囡老婆婆的形象给恰当地对上了号。他虽然和我一样比阿光小两岁,但他完全继承了他那高大魁梧的父亲的遗传基因,壮得就像一头小牛犊。当强子当着广大同学的面给阿光“册封”“笊坑囡”这个尊号时,阿光虽然眼中冒火紧握拳头,但最终还是慑于强子强大的力量而没敢轻举妄动。不过平时在阿光面前并不是每个同学都能叫“笊坑囡”的,最起码都是些跟阿光势均力敌或者高年级的同学才能“大大方方”的叫,否则他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连我这个副班长也只能是背地里才偷偷地过过嘴瘾。

第二章
阿光的父亲“劁猪老师”{已经取代他的名字了}手艺高超且恪守职业道德,经他劁騸过的公猪任母猪再怎么花枝招展百般*它也无动于衷,一切儿女情长付之东流只顾专心长它自己的膘肉。劁猪老师能够受到方圆几十里农户的崇敬便是自然而然的事了。但是人无完人,劁猪老师一旦喝酒喝过了头便是一个令他老婆无比恐惧的人。如果空闲了几天没有劁猪,劁猪老师便会喝得醉醺醺的打老婆,他老婆呼天唤地哭得越厉害他就打得越起劲,就像猪崽子被劁騸时凄厉的惨叫声一样让他兴奋不已。目染耳濡,在学校里阿光的脾性就跟他老子一样暴戾,简直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山大王,特别是女同学,稍有不慎便会招致他的欺负。也许他觉得只有这样才像他老子那样是个男人吧!
俗话说一物降一物,经常让老师们都感到头大的阿光也是会有克星的,他就是我们学校里的那位严厉至极的李校长,年近五十的他虽然辈分比阿光还小,但是连阿光家的劁猪老师在他面前也是恭恭敬敬的,从来都不敢妄自尊大。李校长如果是运动员的话很有可能是一位优秀的全能选手,他吹拉弹唱琴棋书画样样粗通,能教小学里的各科课程,不管是哪位任课老师有事缺课他都能即刻顶上。李校长曾经就代我们学校唯一的一位音乐教师为我们上了一个月的音乐课,他教唱时抑扬顿挫澎湃激昂的革命歌曲可以绕梁三日而不散,打拍子时全身剧烈的节奏会让平时整齐梳理得往后倒的,像毛主席那样的发型突然间有如电影里的地下党被严刑拷打后般凌乱不堪……教育局如果能设立“最佳代课教师奖”,此殊荣非我们的李校长莫属。
李校长的严厉我是领教过的,只要将来不会患上老年痴呆症我都不会敢忘记。我们上一年级时是和三年级的大同学合成一个复式班的,三年级里有一个大同学的弟弟是我的同年级同学,有一天自修课里兄弟俩不知怎么打起来了,对阵中当哥哥的觉得占不了什么上风便到门外捡了根小柴枝当武器,三两下就把弟弟给打哭了,当时李校长刚好从门外经过看到这以大欺小倚强凌弱的一幕,便不由火冒三丈几个箭步跨进来一把扯过哥哥手里的树枝照着他的屁股大腿就是一顿好打,边打还边训:“……啊,你这个哥哥是怎么当的!啊,叫你还会欺负弟弟不……”这是我第一次间接地领教李校长的厉害,直接的一次是有天劳动课下课时包括我在内的五六个男同学拿着畚箕扫帚在操场演练全武行时被李校长又逮了个正着……五六个人排成一小队耷拉着脑袋瓜像是被缴了械的鬼子兵,当着操场上百多号同学我们被训斥了将近十分钟,我这个班干部兼优秀少先队员的脸皮比较薄,当场就差点掉泪了。
由于学校修缮部分校舍,我们三年级的下半个学期暂时就在学校附近的一户民房上课。离开了李校长的视线,阿光欺负同学更是变本加厉无所顾忌了。且那段时间正是校长大人为募集修缮经费大伤脑筋的时候,根本就忘了有个山大王在“分校”闹腾,倒是“分校”的户主向李校长“告状”同学们在午间大声嬉闹害他没法休息李校长才抽空来“视察”了一回。他一进教室,广大受欺压的同学又向他告阿光的状……李校长皱了下眉头想出了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三章
为了尽量保证李老汉一家的安宁祥和,避免同学们再接二连三地在他家院子闹腾得鸡飞狗跳,李校长郑重宣布由阿光负责三年级班的课间秩序。这一天的具体日期事隔二十多年我也不是记得很清楚,大概就在五一劳动节的前后吧,反正天气已经是比较热了。校长大人的英明决定让同学们始料未及,尤其是我和强子,我俩的正副班长权威即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阿光拿着校长大人的鸡毛当令箭,瞬间就脱胎换骨换了个人,首先他端正了自己的态度,严肃的模样一改往日的嬉皮笑脸,接着如果发现哪些个同学在课间尤其是午间李老汉休息的时候活动幅度过大哭笑的分贝过高,他立马便会给你一教鞭,连我和强子稍不注意也要被他吆喝。我和强子也拿他没办法,我们只是班主任任命的“地方官”,怎敢和校长大人钦点的“巡察使”冲撞呢!李校长的招安封爵这一招让我不得不佩服万分,既把一个“坏蛋”改造成了一个“好人”,又让一个“好人”充分利用他做“坏蛋”时的威慑力来维持秩序,真的是一箭双雕啊!
谁知快到期末时“巡察使”阿光竟然栽了一个大跟头,这么要命的跟头他以前做“坏蛋”时都不曾摔过,反而是改邪归正之后给他来这么一下,真是老天不长眼啊!
午间,教室里有个叫佩佩的女同学和几个好“姐妹”嘻嘻哈哈的相互挠胳肢窝,突然间她“啊”的一声尖叫,一下惊乍了正在看小人书看得入迷的阿光。这还了得!阿光立马睁圆了眼珠抽出教鞭狠狠地就给佩佩来了一下。本来以前他做“坏蛋”时出手也不会这么重的,现在因为披了一件维持秩序的合法外衣,理直气壮得就有点过了火。哈哈,这一下可就捅到马蜂窝咯!
你知道我们班的佩佩可是个啥人物?告诉你吧,她就是小人书里母夜叉孙二娘的现实版,前段时间就让我们村里的一对大我一岁的孪生兄弟做了好几天噩梦。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四章
孪生兄弟就住在我家斜对门,大我一岁却比我低一个年级,兄弟俩长得是一个模板印出来一样让很多大人分辨不清。他们的老子老罗参加过抗美援朝,当年老罗所在的部队赶到朝鲜时硝烟已经散去,但是去过了战区多少都是能带回些荣誉的。老罗担任镇龙村的村长兼支书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了,虽然我上小学时村里已经包产到户,闲暇了多年的脱产干部老罗村长也得亲自下地干活,但他的大部分权力和威望还是牢牢掌握在手中的,例如还得由他分发救济款救济棉救济粮,村民出远门要找他开证明盖村委大印,盖个猪栏茅坑的地基也需他点头批准,等等等等农村大事,村民们有求{听命}于他的时候依然很多。
作为镇龙村一把手的公子,孪生兄弟大箩和小箩{绰号,一担空箩筐的意思}平日里骄横一些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这担“箩筐”得来还真不容易。村长夫人先前生了一个儿子后十多年一直未曾开怀,当时人们奉行的是多子多福的生育原则,认为子孙满堂就是家族势力和财富的体现。可以想象,当时村长一家的心情有着多么地焦急,香火不旺,做村长的权力再大也是空的,说不定就有人在背地里嘲讽他:“你做村长有什么好稀罕的,你家冷清清的没几个人影有我这闹热吗?”不甘认命的村长夫人便按农村风俗去别村领养了一个女孩来招弟。
说起招弟以前就流传着一个笑话:有一对夫妇一直想要一个儿子, 第一胎生的是个女儿取名“招娣”; 第二胎还是女儿,取名“还招”; 第三胎又是女儿,取名“再招”; 第四胎,没办法还是女儿, 夫妇俩说算了不招了,取名“绝招”。
村长一家运气还好,领养了女孩的第二年开春就有喜了,年底时竟生出了对双胞胎儿子。
村长老罗家的这些轶事都是我妈我奶奶后来告诉我的,那时我还在娘肚子里没有成形。
村长夫妻俩中年得子自然是喜出望外,日常里对两个宝贝也是尽心尽意呵护有加,可两个宝贝却都不怎么给老罗长脸,都十来岁的人了,俩兄弟整日里还挂着口水,下巴没有一天是干净的,而念书就更不行了。
大小箩别的不行,做一些缺德事倒不用人教,我坐在自家门槛吃饭时兄弟俩时不时会悄悄地过来撒一撮泥沙在我碗里,当我或弟弟不听话被父母揍痛了蹲在街沿哭的时候他俩又会呜呜地学着哭,还有当我和弟弟打架的时候他俩就会使劲的起哄:“打,用力打,厄,嘻嘻……”。
大小箩平时总是形影不离一起玩,跟人打架的时候也都是双剑合壁一拥而上,往往都是对方双拳难敌四掌被打的落荒而逃。如果遇上力量悬殊的高手,他俩还有一手绝招可以力挽狂澜:把那双本来就脏兮兮的手往口水长流的下巴一抹,然后就往高手身上扑。遇到这种恶心的无赖打法,最强的高手都会望而生畏唯恐避之不及……

第五章
这天下午放学后,大小箩手痒了又做了一件缺德事,其实这事只是小箩一个人做的,我在家门口就瞧得清清楚楚,但兄弟俩在他人眼中已经是形同一个鼻孔出气的人,不管是哪个犯事必定都会株连另外一个的。
而今天这事结局的惊天大逆转就如我那平时里忍气吞声做人的妈常对我讲的一样:“世道不平,路边的石头终会被人铲的……”。
小箩在街沿挤鼻涕时见一个比他小得多的男孩挎着书包从面前走过,顺手便将手指上残余的鼻涕甩在男孩身上,男孩被激恼了,当着大小箩的面擅自替他们的老子“问候”了一下尊夫人,小箩听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跨步上前又赏了男孩一耳光,嘴里骂骂咧咧着:“你再老!再老一下再赏你麦饼……”!男孩只好一路嚎啕着跑回家了。我认得他是我同班同学佩佩的二弟。
我在灶间正跟我妈说大小箩又欺负人的事时,街沿又传来了阵阵嘈杂声响,我跑出来一看,却是佩佩跟大小箩兄弟俩扭成了一团。我心里着实替佩佩捏了一把汗,一个女孩家怎斗得过两个蛮儿呢?谁知胜负一下就见分晓了,只见佩佩劈头盖脸左右开弓,抓得大小箩毫无还手之力,平时抹口水的绝招也不管用了。大箩眼看形势不妙急忙跑进屋里抄了根成人拇指般粗细的柴枝出来,照着佩佩的头就猛力挥去,却被眼明手快的佩佩右手一挡再一撸,柴枝又在她手中了。佩佩夺过柴枝没有再进攻,而是抓住柴枝两端一提膝盖两手用力一捺,“喀嚓”一声,柴枝便断成了两截。大小箩看傻了眼,就光哭不会动了。佩佩看看差不多替弟弟报了仇还赚了一点,便扔了柴枝拍了拍手气宇昂昂的回家了。
这一场惨烈的搏斗也就短短几分钟的事,等村长夫人撩着“拦腰”从她的深宅大院里赶出时,两个宝贝儿早已伤痕累累“面目全非”了。
村长夫人在门前边给大小箩擦脸边骂着:“样个野种囡啊,下手咋这么狠的哟……!”但她并没像往常一样往人家家里赶去,我猜是她自己儿子打了别人孩子人家都没有找上门,现在她怎好去找人家算账呢?而且这事的前因后果还是有那么几个街坊看明白的呀!书包网 www.61k.com

第六章
佩佩嗜血的“鹰爪功”让我震撼不已,以至有同学神乎其神地侃起他礼拜天在县城的录像厅看到的《射雕英雄传》里,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如何如何地厉害,江南七怪再加上一个道士也不是对手时,我便将信将疑地问:“……有佩佩的鹰爪功那么厉害吗?”
看着阿光也不思量思量大小箩这对难兄难弟的前车之鉴,便凭一时意气惹翻了佩佩这个平时就不好惹的母夜叉,我就知道好戏又要开锣了。果不出我所料,佩佩嘴里骂着:“笊坑囡,你样个死笊坑……”几乎是条件反射般扑向阿光……
不过阿光可不是大小箩之辈能比的,大小箩打架只能算是无招无式的无赖级选手,而阿光打架时无论力道或架势拿捏的都是有点模样的。我早就不止一次听过他吹嘘他爷爷在世时四五个汉子合起来都不能近身的事,关于这个传奇我还专门向我爷爷刨根问底地求证过,确实是有那么一回事。难不成他也学了祖传功夫的一招半式?所以母夜叉再怎么彪悍泼辣,我觉得顶多只能和阿光斗个平手,再怎么拼搏也还是鱼死网破两败俱伤而已。
佩佩也真是想我所想,一近得阿光面前她就改换策略了,只见她一边扯住阿光的衣服一边对教室里的一堆女同学大声疾呼:“大家上啊!今天我们一起来报仇啊……”
班上的众多女生先前早就受够了阿光的淫威,眼下有人率先揭竿而起,那可真的是一呼百应。阿光见势不妙赶紧挣脱着跑到了院子,再有两步距离就是墙外的广阔天地,到时谁也奈何他不得了。可是阿光到底还是被身手矫捷的佩佩给死死的一把拽住,众女生蜂拥而上顷刻间就把他淹没了。
我们一群男生在一旁看热闹看得直呼过瘾。古人曰“最毒不过妇人心”看来确有其事,即使是十几岁的黄毛丫头撒起泼来也是够人受的,何况是七八个之多。此时阿光已被一群女生按头捺脚地卷缩在地上,嘴里极度恐怖地喊叫着:“投降,我投降……”!
“噢……”女生们欢呼着散开了,一身泥尘的阿光这才晃悠悠的爬将起来。我和强子等几个男生笑嘻嘻地走近阿光替女生们检查战果,脸上除了汗水和泥尘的混合物外倒没什么,掀开他的衬衫,前胸后背的可就惨咯,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掐痕……
如今的佩佩早已是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普通家庭主妇,多年来我一直为她的生不逢时感到深深的惋惜,如果生在兵荒马乱烽火连天的年代,佩佩就可以像花木兰那样替父从军,从而建功立业报效国家了。

第七章
疯玩了一个夏天,新的学期又开始了。乡校的新教学楼也已经建成,白墙红瓦的上下两层六个教室,着实让老师和同学们精神振奋了些许日子。
上了四年级,班里多出了很多很多的新面孔,既新鲜又热闹。新学期学校例行从四年级起面向全乡招住校生,我们四年级班一下子就挤满了将近六十个学生。
人多了阿光“横行”的范围就有了地域之分,寻衅的对象多是些住校生,对于同村同学倒是友善了许多。也许是欺负住校生后“受害者”家长远离学校对他鞭长莫及,并发后遗症的概率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吧!哪像同村的通校生,欺负的稍微过火,他家里那位受人崇敬的劁猪老师便得低声下气诚惶诚恐地接受对方家长“含蓄”的“子不教父之过”之类意见,转而劁猪老师还得替对方家长将怨气撒回他身上。
跟住校生干了几仗,阿光并没占到多少便宜。那些从镇龙乡其他山旮旯来的新同学脾性大多比较温和,遇到阿光这种刺头根本就不会让他找到进一步发火的藉口,他要骂就一声不吭随他骂一下,不到两句他就兴趣索然了;大凡会跟阿光接招的都是些有块头又调皮的,在他们原来的村小也是刺头的那种,而且他们在家里时挑担背柴经常劳动练就了一身力气,阿光竟经常被他们先摔到地上。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敢当阿光的面称他“笊坑囡”的人便又多了一批。
渐渐的,能让阿光痛快一点出气的就剩一个叫夏园民的同学了。
夏园民家住镇龙村对岸还有十里山路的山腰上,一个叫南林的盛产木头的山村。他的家境不错,每个星期都能带来很多零花钱,花钱花得用镇龙一代的方言来讲就是很“骚皮”,不过那些钱的大部分都是寝室里的“头头脑脑”帮忙花的,抽烟就抽了好些,就如监狱里的牢头狱霸一样,四五十个人的大寝室总是有那么几个“大哥”的,他们每个星期几乎不用带菜,东夹点西夹点就够了,还净挑好吃的吃。
和我一样脸皮白皙身子单薄的夏园民咋一看是个腼腆的人,但过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发现他的嘴巴其实非常的老,老得简直可以咬断铁钉,他有一句令人冒火的口头禅经常挂在嘴边——“细崽,老卵哎”。不管遇到的是大字辈还是小字辈的同学他都一视同仁屡叫不爽。夏园民不光是嘴巴老,皮也厚的像茅坑板,被人教训后眼泪都没干他又冲着叫了,占着腿长的优势,别人一冒火他像兔子般撒腿就跑,有好多次是会被人揪住的,只是教训了他,追的人也快没气了……

第八章
阿光一开始很高兴夏园民这种不自量力爱找抽的人惹他,让他时不时有机会显摆一下威力,从而捍卫自己在班上的至尊地位。只要夏园民皮痒了时来一声“笊坑囡”或是“细崽,老卵哎”,阿光马上蹬开早就卯足了劲的两条短腿,和夏园民像“汤姆和杰克”一样你逃我追,直冲撞着许多课桌连带着桌上的书本笔盒撒落一地,还有躲闪不及的女同学的惊声尖叫一片。偶尔也有愤怒的叫“死笊坑”的,阿光来不及回头判认是否哪个小字辈以下犯上,索性装聋作哑当没听见,一心只顾享受“逐猎”的乐趣了。
当一场“逐猎”结束换来夏园民的满面梨花后,气喘吁吁的阿光虚脱的也如生了一场大病。次数多了,阿光的力不从心便显露无遗,夏园民倒是越奔越有劲,嘴皮子还越来越老,“笊坑囡,笊坑囡”的也叫得越来越欢,后来每有夏园民冒犯,好多时候阿光也只是蹬几下脚虚晃几招便止步不前,这样一来反而是夏园民坐立不安了,深怕阿光趁他不备时来个突然袭击。
让阿光彻底打消了“亲近”夏园民的念头是开学两个月后的事。不是他良心震撼自感罪孽深重而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而是夏园民自身的一些恐怖和腻心的事件,让阿光、包括所有平时恃强凌弱的人都对他的“细崽,老卵哎”充耳不闻置若惘然。
星期四早晨的早读课,一进教室听到的都是关于夏园民的纷纷议论,你一嘴她一茬的跟现在的QQ群聊的气氛差不多浓烈。早读课一般都是住校生们先到的,近水楼台嘛,从寝室到教室也就几步路。对于通校生来说,学校的早读课是没有硬性规定的,可来可不来。我爱睡懒觉,趁寒冷的冬天没有到来之前赶新鲜地起早去上了几天早读课,让自己的良知稍微可以对得起父母的艰辛,真到了天寒地冻的季节,那么,对不起了,早晨温暖惬意的被窝是我一天当中最幸福短暂的天堂,能多拖一分钟也是好的,立志为国争光为父母争光为自己争光的决心只能等到阳光明媚的中午再来豪情万丈啦!
赶早赶来了早新闻,我像早起的鸟儿早点吃到了虫儿一样兴奋。夏园民,噢,现在已经称“尿床王”了,我一开始还以为是他昨天夜里又尿床了。夏园民到镇龙乡校没多久就尿床了,睡上铺的他第一次夜里尿床让下铺的同学在睡梦里犹如淋了一场酸雨,之后他就被赶到了下铺睡。被冠以尿床王后,他也很“争气”,隔三岔五的夜里便放筏去一趟温州{镇龙村位于瓯江上游,常年有木筏经村边的小溪直达温州乐清。当地人便爱夸张地揶揄尿床的孩子被尿水一夜之间冲到了温州},实至名归地没有愧对“尿床王”这个全校公认的光荣称号{小时候怎么都是幸灾乐祸而缺少同情心的?汗颜!}。
听来听去夏园民在昨天夜里发生的好像不是尿床这么一回事,而是更轰动也更神秘,我甚至在先知先觉的同学脸上看到了一种异样的肃穆或者愕然的神情……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第九章
夏园民还一个人在寝室里沉睡,发生这种事大概很是耗劲。这正好便于我无所顾忌地探究发生在他身上的,奇异现象的经过,以及是否该站在迷信还是科学的立场来加以分析。在不断地洗耳恭听了一干现场佐证,详细但无序的描述,我总算是理清了事情的过程。
时间是昨晚的后半夜吧,寝室里,同学蓝小波睡得迷迷糊糊间只觉得胸口被人踩了一脚,醒来借着窗外的月光一看,却是睡在里铺的夏园民从他身上跨过时踩得不是地方。蓝小波跳将起来就给了他一耳光,还附送了几句粗话后便将自己卷进了被窝。夏园民没有一丝反应,只顾自己向门外走去。老半天,蓝小波悬着一颗心堤防着夏园民尿尿回来时,避免被再踩一脚而一直没有合眼。将近半个钟头了,夏园民还是没有上床,蓝小波以为他是掉茅坑了,便又钻出了被窝。
夏园民就站在寝室门口外面一点,脸向前面,好像犹豫着该不该再往前面走。蓝小波有些奇怪,轻轻地唤了两声:“园民,园民!”没人理他,夏园民还是只顾沉思。蓝小波只觉得头皮发麻,赶紧溜回寝室推醒了几个同学,大家就躲在门口观察。
夏园民总算转过头,在同室同学的偷偷注视下缓缓地爬上了床,倒没再把蓝小波踩着。
关于夏园民夜游症的事教室里的还在议论纷纷,不管怎么理解,在我们年幼的心里都觉得这是一件可怕的事。先前就听老师说过发生在大城市医学院里的夜游症事件,夜游者半夜起来到实验室里吃白天解剖后的死人脏器……。还有就发生在我们村里的一起,夜游者半夜走出大门向野外去,是他母亲跟在后面叫他他才回家。村民们认为他是被鬼叫去的,好在他母亲听得声响才叫住了他。
夏园民算是因祸得福吧,总之像阿光之类欺负他的人是少之又少了,大家谁都不想惹麻烦上身,和一个鬼都爱找他的人作对可不是闹着玩的,到时说不准他就带你一块儿去见鬼。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章
镇龙村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村后背重峦叠嶂的镇龙山横跨闽浙两省,传说是很久以前,一条蛟龙从福建境内一路蜿蜒奔腾至镇龙村时,为村头幽深清澈的澄潭所迷,遂化成一条山脉停留在此饮水戏珠……
镇龙村里有不少书香世家,几百年前甚至出过父子双进士这样的盛事。很可惜镇龙山这条龙脉在几年前通公路时“龙颈”被横切了一个豁口,以致镇龙村风水大破,好在村里的文风墨香在一批“前朝遗老”的顽强支撑下暂时还可面对先人。
每到傍晚,便有穿长马褂蓄山羊胡的老人在镇龙街街沿讲《薛仁贵征东》、《杨家将》、《说岳全传》等故事。我和阿光他们经常是听得如痴如醉,可惜学校规定要晚自习,不能全场听完着实让人遗憾。
都说“学堂讲课不如街坊闲谈”,听多了老先生们让人流连忘返的说书后,我们的课余猎奇便不再满足于小人书,即使是阿光这样一个以前喜欢寻衅滋事邋里邋遢的人,也会捧着厚厚一本小书说目不转睛津津有味的啃个半天,更不消说我和强子这些文字细胞比他多几个亿的优等生了。也就是从四年级的下半个学期起,在相互交流小说的这个基础上我和阿光的友谊终于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阿光总是能够变着法子带来一本本历史或武侠小说,这不得不让我对他的“门路”刮目相看。日复一日,在书香的徐徐熏陶下,阿光虽然还是没能改掉邋里邋遢的习惯,还对功课很不感冒,但他已经逐渐地深沉与斯文,身上多少具备了一些书生气,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虽然没有再和夏园民玩“猫捉老鼠”,但他的课余生活已经是非同寻常的精彩了。
“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这话是谁说的我已记不清,但确实在阿光的身上得到了验证。如果监狱里的犯人每天都规定读几个小时的书,我觉得以后出来抢劫肯定会斯文一些,不会动不动就要你的命。
每当阿光递给我一本他自己先看过的小说,我就觉得他那黝黑的脸庞格外的可爱。“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像隐君子一样在即将享受美妙的乐趣之前,我甚至愿意把我的副班长职位让给他,让他来领导我我绝对地心服口服——如果班主任同意的话!

第十一章
班主任张厉文张老师——出生年月:不详;性别:男;婚否:未婚;特征:瘦长个子,头发经常蓬乱,留小胡子,大嘴巴,高挺鼻子,高额头浓眉毛,炯炯有神的眼中透着一股寒意。
张老师从四年级开始教我们数学直到小学毕业,如果说阿光是他早期执教生涯中众多的败笔之一,我和强子则是他的为数不多的杰作。印象中我一直很给张老师长脸,除了给予成绩好、脸皮薄的女生笑脸外,他送给我的笑脸算是最大方了,可就是有那么一次小小的过错,包括我在内的几个人竟让他大光其火……
那是柳树刚发芽的时候——因为那天,我就在操场边的一棵满树嫩枝新芽的柳树旁呆了两节课的时间,对它的印象极其深刻,所以我就用它来定格确切的时间了。天气已经有些热了,上午第一节的自修课铃声响后,我还没坐下位置,后脑勺就被人扔了一团废纸,我一扭头看到隔着两三张课桌的强子一脸的贼笑,就知道是他在使坏,我不甘示弱地捡起纸团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就在此时,一张可怕的长脸适时在教室门口出现了……阿光眼见我和强子被抓了个现行,不由得幸灾乐祸忘乎所以,在广大同学都屏声息气恭候张厉文老师发飙的时候,他竟“嘎”的一声笑了出来,好像在问老师:“平时你对我毫不手软,现在看你怎么收拾当干部的!”
张老师的师道尊严当然是容不得半点挑衅的,我和强子、阿光三个人被勒令离开教室走到操场边上,张老师用树枝在地上间隔几米一字排开地划了三个圆圈让我们站进去,就像孙悟空划圈给唐僧几个坐一样,所不同的是孙悟空划了一个大圈,张老师则划了三个小圈,活动空间就少多了。
一到下课,满操场的人就兴致盈然地对着我们这道凭添的风景嘻嘻哈哈指指点点,臊得我是哭笑不得且无地自容。
满不在乎的阿光还时不时对我和强子这两位风光不再的正副班长逗笑,反正被老师处罚是他的家常便饭,而且能和班上的最高领导和学术精英一起罚站,这应该是他的无尚荣光吧!
如果网络时代提前二十几年展开,我们的张老师应该不愧为“史上最牛班主任”!能把一个班的正副班长同时罚出教室的,在这世间还能找出个“张厉文张老师第二”吗?

第十二章
当村里人家的小说被我们翻得差不多后,我们又将目光投向早就已虎视眈眈的乡文化站图书室。其实村里有些人家借给我们看的书大多就是从图书室借来,然后又在我们的苦苦恳求下转借给我们的,农村里花钱藏很多书的人家毕竟不多,而那些个书香世家的藏书一般就锁在书房的书橱用来彰显拱衬家族的耕读遗风而已,一般是不会轻易借与凡夫俗子雅俗共赏的。
那时我那棋艺高超的泥腿子父亲经常受邀去一些书香世家下棋,我有时会跟着去观战,在他们淡雅别致的书房里,我就常常垂涎欲滴地望着玻璃橱窗里的那些排列整齐的“书砖”发呆……
乡文化站开放的时间和我们上学的时间差不多,但没我们上课的时间长,也就下午两个钟头。我们只有在寒暑假里才赶得上这个文化娱乐的盛宴。
终于熬到了暑假,一到下午文化站开放的时间,我和阿光强子他们就风风火火地往那里跑,但那段时间里文化站惟一的那个管理员却时常要去县城的文化馆培训,害我们一天五六趟的跑空。难得遇上开放的日子,那心情就跟现在的人中了彩一般高兴了。
乡文化站位于镇龙街街头的一条横弄里,土木结构上下两层,堂屋俩侧各一间屋,堂屋前面的天井两侧也各有一间厢房,天井前边被一户人家屋后的一堵死墙给挡着,东边的厢房稍微小一些,腾出的位置就是面向横弄侧开的大门。这栋房子里还有另外一个单位——乡邮政所,东边的侧屋就是它的办公场所。从东墙边的楼梯上去,楼上又是乡政府工作人员的宿舍。
乡文化站的正式领地便是西侧屋和天井边的两个厢房了,除去大侧屋用来作棋牌室,图书室就只有两个小厢房,总共不到二十个平米,但还是能容纳很多书的。
管理员姐姐名叫李雅,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姑娘,干练,模样也长得俊,一看就知道适合做文娱指导管理工作。
每次两个小时的阅览时间都是在正当兴头的时候就结束了,根本不能让我们过瘾,后来我们就恳求李雅姐姐让我们把书带回家看,可她总说小孩子是不能带小说回家的。
为了让李雅姐姐同意吧书借给我们,我们几个就想出了一个讨好她的办法。

第十三章
文化站的天井不知什么时候就砌了一个花池,整个儿把天井给覆盖了。现在想来那真是一个画蛇添足的主意,原本就不宽敞的空间显得更加的局促了,但那却是我们成功讨好李雅姐姐的一个突破口。花池里一直只有几株山茶花,孤零零地成不了什么气候,李雅姐姐也许很忙,也有可能是不谙花卉栽培,我们就决定在花池上面做文章了。
镇龙山上树木郁葱,猛烈的阳光穿过茂密的树冠到达地面也就剩稀稀疏疏的斑斑点点了。我和阿光、强子还有同村一个叫李*的伙伴汗流浃背地踩着腐叶在林间一边攀行一边搜寻。镇龙山上有兰花生长还是阿光告诉大家的,他还说崖壁的缝隙里还有成片的仙人掌,这些正好可以填补文化站的花池里的空缺。
到了下午文化站开放的时间,我们已经将整个花池都种上了兰花和仙人掌,虽然种得很疏,但已经足够让李雅姐姐感动了。
这个暑假过得很快活,因为天天都有小说看。

第十四章
上五年级时各个村小已经不办五年级班了,镇龙乡完小五年级班人数就增到了九十多位,于是我们就进行了分班考试。
这个学期的一开始对我来说可真是双喜临门春风得意:考试得了第一名,还把副班长的“副”字给去掉了,成了五{2}班的班长。强子总算也被我超越了一回,他考了第二名,担任五{1}班的班长。怪不得现在的部门这么喜欢分家,原来是官位置多了大家都可以升官了啊!
我不清楚阿光考了第几名,就知道他考的名次是一个偶数,因为他和强子分在同一个班,分在他们班的学生是2、4、6、8……的名次,分在我们五{2}班的则是1、3、5、7……的名次,就像两手扑克牌,五{2}的牌比五{1}班的要大一点,所以包括我这个新任班长在内,五{2}班同学在五{1}班同学面前就特有优越感。
不跟阿光同一个班,接触少了一些,我们之间的故事就少了许多,只有在周末的时候,我们才会聚在一起找乐子,不光彩的一些诸如偷柚子、石榴之类的事就不提了,现在想起来还是怪不好意思的,还是回忆斯文一些的趣事吧。
周末的白天大家很难聚全,不是这个有事就是那个跟父母上山下地,一到晚上大家最喜欢的就是去李*的家玩了。李*的父亲属于是那种典型的新时代弄潮儿、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人的代表、大可作为的农村广阔新天地的致富带头人。虽然他们一家还住在土木结构的老屋里,但里面却是很充实很有内容,先别说那台在镇龙村偌大的一个村里也是屈指可数的十四寸黑白电视机,就拿那一套新打的新潮家具——三门橱,高低橱,供字桌,木沙发,小方桌……,全都漆得亮晃晃光溜溜的,还有那亮如白昼的荧光灯,坐在他家沙发看书看电视那真是太惬意了。
不过在那金贵的环境里玩可就不能随心所欲了。
那一次的周末晚上我们照例去了李*家,由于去得早了些电视剧还没开始,他家里也就新借了一本小说不够分,大家就决定下棋,输的人换下。
在李*家的崭新的小方桌上搁了一张棋盘纸,我和阿光就先开始对阵了,调兵遣将你来我往地一阵噼里啪啦,还在灶屋里吃饭的致富带头人闻得声响忙赶到客厅皱着眉对我们说:“你们落子轻一些好伐,桌面会起漆的……”
一经提醒,我和阿光便收敛了手劲,小心翼翼地移着棋子,糟蹋了这样光滑的桌面换成是谁都会心疼的。
“啪!”突然间的一声巨响,同时还有阿光的一声大喝:“将!”一招好棋便让阿光得意地将致富带头人的忠告忘得一干二净。
“你样个细崽,刚跟你们讲落子轻一些轻一些就是不听,不要再下了……”致富带头人闻声再动,一脸的气急败坏。
大家面面相窥……

第十五章
小学升初中考试,风水又转回了强子身上。他考了第一,我屈居第二,而且三、四名都属于五{1}班。初中三年我便在县一中度过了,阿光则在另一个乡的中学上学,镇龙乡校那时还没有设立初中部。
周末回家,阿光常会来我家串门,话语里没有了以前一起上学时的随意,客气了很多。我一般也就敷衍一下不怎么和他出去玩,在城里上学,觉得自己了不起了很多,和阿光的距离无形之中就拉开了。我妈就说我:“阿光诚心来找你玩,你怎么这样大嗦{方言:摆架子}的……!”
虽然自己觉得了不起,但在县一中的三年,我是一年比一年的灰心:我的窘迫的家境,我的羸弱多病的身体和薄弱的意志……我没有参加中考就提前回了家,我和阿光一样终究还是一个农民,鲤鱼跳龙门只是小时候幼稚的想法,在我长大了的世界里,从此便没有资格再去想,那只是一个梦,一种在睡觉的时候才会出现的不甘心的潜意识……
关于我自己的故事有着太多的一言难尽,在这里我只想说一些跟阿光有关的故事,我的无奈就留在以后等我的表述能力进一步地提高之后再来回顾吧,那些风光的、失败的、还有很多风花雪月的事,我一定会和大家一起去回味。
初中刚毕业后的那段日子里,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窝囊废物,我还不如阿光,他有的是力气,干起农活得心应手,他还跟他哥学会了撒网打渔……我无法想像自己的将来会是怎样——怎样去谋生,怎样娶老婆,怎样养家糊口,如果还像我的父亲那样度日如年的煎熬生活,我不知道我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
跟父亲上山下地干了几天活,苦累到不觉得什么,却是父亲那充满厌恶的话语让我犹如巨石压顶——“读书没点用,干活又没三两力,你这辈子还能做什么……!”
父亲到县城给我联系了一家剃头店,过了八月十五的中秋节,我就跟着那位戴着老花镜的老师傅学手艺了。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六章
一九九二年,也就是我十八岁的那年年初,我的剃头店在镇龙街开张了,没有鞭炮声,冷冷清清的气氛便一直在我的剃头店笼罩了很长时间才逐渐撒去。其实那是我自己的手艺没到家,引不来回头客,半年之后我的收入才终于够我给家里交伙食费和自己零用。
阿光和我又相伴为伍了,在这僻静的大山里的乡村,还能找到几个知音呢?比我聪明的还在上学,比我愚笨的我又和他们说不上几句,阿光终究和我同学了几年,虽然愈发黝黑的脸上满是胡子拉茬,且依然改不了小时候的邋里邋遢,但他毕竟也读了一些天文地理古今中外,头头是道的见解有时还是让我挺佩服的。
镇龙村的天空很狭窄,四周满是耸入云霄的山峰,小时候不觉得怎样,但现在在县城呆了几年,习惯了远眺的目光便会在四周碰撞了。十八岁的季节里除了想钱还开始渴望浪漫的爱情,可曾经在书里随处可遇的颜如玉却一直没有露面。村里那些年龄相仿的女孩是很让我们讨厌的,老是叫你请客请客,根本就不是冲着爱情来的。难得会有如诗如画里的倩影从我店门前一闪而过,但她们只是过客,就像是流星,闪了了就没了。
我原以为只有我会想着神秘的爱情,像阿光这种从小就喜欢欺负女孩子、且步入社会后对女孩子还是一脸冷峻不屑一顾的人应该是和爱情绝缘的。想像一下吧,一个邋里邋遢且又自命不凡的男人追求女孩时会是怎样的一幅漫画啊!
可阿光在以后的日子里偏偏就让我大跌眼镜了——如果我是近视眼的话!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十七章
乡村的剃头店晚上不用营业,那几个生意白天都不够忙,偶尔有忙人白天没空来剃头,晚上他自是会到我家或是满大街的找我,镇龙街就那几道弯,随便一打听就可找到人了。一天的工作没消耗掉多少气力,寂静的夜晚又是那么漫长,耐不得寂寞,我和阿光随波逐浪地就学会了小玩玩的赌牌。
赌牌我们根本就不是村里的那些老油子的对手,其实他们都是会抽老千的,时间长了我们才知道。我不清楚阿光输光口袋里的钱后会怎么样,我是会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的。输了钱,我就想像着梦幻中的爱情,因为我看过的一本书里说赌场失意就会情场得意,情场失意了便会赌场得意……
不管情场还是赌场,在失意了两年多后,镇龙村总算是迎来了春光明媚的日子,我和阿光,还有村里的那些无聊之极的后生,就像是精神上的囚犯一样终于获得了新生。
一九九四年春节刚过不久,镇龙村突然间就热闹了很多,一家包装袋厂在村里落户了,同时来的还有很多来自十里八村的工人,其中不乏许多年轻的女孩。这一年我二十岁,阿光二十二岁。
大山深处的工厂是很让人稀罕的,镇龙村也就是在我蹒跚学步的时候有过一家乡办木制品厂,很早以前就关门大吉了,一直关闭着的厂房现在正好给新来的包装袋厂捡了个现成。当包装袋厂的机器一运进来,我们好奇的目光便紧随着它了,从安装到试车的那些日子里,我们一有空就去厂里看热闹——我们一开始也就是看机器,从没想过以后的日子里,是那些工厂运行后才进厂的女孩吸引了我们色彩单调的眼球。
从我的剃头店门前经过的陌生女孩渐渐多了,她们不是流星,她们是会反复经过的。我眼里看得新鲜,阿光在我店里时我发现他的眼珠也会跟着那些女孩的身影转,但我从不跟他讨论女孩子的上上下下,我一直以来觉得他就是个卫道士,跟他讨论男女间的事情是会让他轻看我的。

第十八章
那些陌生女孩都是包装袋厂的女工,在街上看不够,我们就又去厂里看。每天吃过晚饭,我和阿光几个后生在街上逛来逛去,不知不觉总又逛进了工厂。包装袋厂有好几个车间。女工一般集中在折叠车间和缝纫车间,而女孩们又混杂在那些大妈大婶之间,去得次数多了便会有能说回道的大妈大婶取笑我们:“……又来看囡啦!”
有些时候女孩们没有加班,远远的就看到车间里漆黑黑一片,我们的心情也跟着灰暗了许多……
在女孩们的面前,我们会相互打闹,以图引起她们的主意,就连阿光,被我不甚用力地捶一下,他竟也矫情地大呼小叫,顿时便会引来惊奇的目光一片,其中也包括了大妈大婶们老于世故的眼神。
来去的多了也就跟女孩们混熟了——至少是相互可以叫得出名字,而阿光更甚,连“笊坑囡”的大号也时不时会在女工们的车间回荡。我们已经有理由去女孩们租住的民房“串门”了,反正当女孩们已经是跟我们认识,再多走几趟,起码也可以当她们是女性朋友了,她们也很无聊的,也许她们心里也在物色着,谁谁谁更适合自己。
花丽芬是我们较早认识的一个女孩,芳龄一十九,一米六不到的个头,留运动发,五官和谐搭配,身材结实——说结实而不说苗条是因为她那棱角分明的脸加上泼辣的性格使她更倾向于男性化。
我拼命搜寻了我整个大脑的记忆,也只记得阿光只为花丽芬做过一件很简单的事,简单得可以称之为“何足挂齿”,但就这么不经意的举手之劳,竟然让阿光和花丽芬结下了不解之“怨”。
我记得我们叫得出花丽芬的名字之后不久,花丽芬叫阿光帮她把墙角边的一捆待折叠的半成品包装袋搬到桌台上,阿光就很利索地为之效劳了。其实花丽芬自己也是搬得动那捆包装袋的,平时都是她自己和搭对的女工亲力亲为,那天她就莫名其妙地劳驾了阿光,这事我就想不明白,阿光则是彻底地想歪了——我猜就是那时开始想歪的。

第十九章
包装厂领导班子的经营理念比较前卫,工厂运作趋于稳定后便在乡团支部的牵头下,出资在村里的人民大会堂破旧的主席台上,修缮了一个简单的舞池。此举大大丰富了年轻职工的娱乐活动,也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更为我们能够近距离地接触女孩子提供了一个绝佳便利。
包装厂里也有一批机灵的后生,在乡团支部书记的言传身教下,有几个很快就成为了舞林高手。忽暗忽明的彩灯下,望着他们拥着女孩子时而旋风般的“快四”、“探戈”,时而柔柔的“慢三”,翩翩舞姿让我和阿光只能望其项背叹为观止。以前只顾着修养文学细胞,在这关键之时需要的艺术细胞怎么就找不着几个的!我和阿光只好赶着鸭子上架,两个人就磕磕碰碰地跟着他们学了。
我学跳舞是为了接触女孩子,却认为阿光只是来凑热闹的,因为从来就没有见他邀请过女孩子跳舞。
渐渐地我就开始邀请女孩子们跳舞了,虽然舞姿没有舞林高手们潇洒,但凭着青春时期也曾拥有的一点帅气,女孩子们也是乐意和我搭对的。
火热的青春,火热的夏天,隔着薄薄的衣裳搂着女孩子结实的腰肢,有时会碰到背部的几个扣子,有大但的女孩子还时不时以尖挺的文胸扎我的胸膛,直扎得我胸口发疼,扎的我是心慌意乱……
阿光就在一旁看着,也不知道他会想些什么。
等我觉得自己的舞技有些老练了的时候,就不光是女孩子会和我跳了,村里的那些赶潮流的“老妇女”{其实也就三十出头,四十不到}也来缠着我教她们跳舞……搂着满是赘肉的腰肢,还要死命撑住搭在我臂膀上的那条沉重的胳膊,臂膀稍一发软那妇人就会整个儿的扑入怀里,这可是我这个纯真的后生家所不能消受的。那时我就憋屈的想,这该死的舞曲怎么就这么长的!
想必那些舞林高手也和我有着相同的抱怨吧!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二十章
夜晚,工厂不加班,我们就往女孩子们住的地方钻,而花丽芬的宿舍则是我们去得最多的地方。她的容貌还算养眼,性格开朗喜欢说笑,跟她斗嘴开玩笑很有意思。说真的,我并没有对她“心存不轨”,对于刚接触的女孩,我喜欢的是腼腆,喜欢脉脉含情,喜欢一切尽在不言中。
花丽芬就住在乡文化站的楼上,那间屋子是她在乡政府上班的的亲戚让给她住的。另外还有四五个女孩住楼上楼下,很闹热。乡文化站已经没人管了,棋牌室成了女工宿舍,图书室里的那些书丢的丢,霉得霉,透过窗户,里面狼藉一片;花池里我们曾经种下的花草在邻家鸡群的扒拉下早已荡然无存。好在我们又有了新的趣向,惋惜之余便没有了为之绝望的念头。
文化站门道楼上就是花丽芬住的那间屋子,晚上她在不在家或者睡了没,只要在弄口看看窗户有没有灯亮着就知道了。去她那我们一般都是三个人结伴去的,如果是一个人去,那就说明是谁准备超越朋友的界限了。
除了我和阿光,另一个是我的表哥,长得高高帅帅的,除此之外身上几乎一无是处。我表哥叫周子健,和阿光同龄,是一个浪迹天涯的人,去过的大地方不胜枚举。每一次回家,我就知道他又在哪碰壁后回来疗伤了。年初他带了一个袅娜娉婷的女孩回来,把我直看得目瞪口呆。鉴于我是我表哥的表弟,女孩便屈尊同我说了几句话,是关于本地风土习俗之类的。我一时受宠若惊,普通话讲得结结巴巴的就没把她问的那个事情讲灵清。我表哥在那女孩面前一改往日的随意,对我言谈和身体的间距都很矜持,好似为了区别他这个经常呆在大城市里的人,与老家的落后立场已经是划开界线了。表哥用家乡土话告诉我说女孩和他同在一个酒店做事,她是领班他是大堂经理——鬼才知道是!
那个女孩就跟现在网络上那个天仙妹妹一样的漂亮水灵,跟我表哥站在一起那真叫天造地设珠联璧合的一对——我表哥的帅气大家领教了吧,嘻嘻!
我表哥这次回家一反常态一直赖着没有走,我问他那个袅娜娉婷的女孩怎样了?他就像被一文钱难倒的英雄好汉般万分悲壮地对我叹气,说那个女孩让他先挣个一百万人民币再去找她……

第二十一章
我应该知道表哥留恋老家的原因了,村里有这么多的女孩,何必再去舍近求远呢?应该是有女孩让他看上了,我认为这个女孩是花丽芬。
花丽芬的闺房很简单,一张木床,一张可折放的小方桌,几只小方凳,,一张旧课桌上摆放着一只大皮箱;但很整洁,通个屋壁都糊上了光亮纸,在灯光下格外的温馨。“厨房”设在走廊,也就是一张旧课桌,上面摆着一个电炒锅,抽屉框里放着一些餐具。一切都显得有条不紊,真的是一个安逸的小家。
我们的确是和花丽芬很熟了,有时她屋里会有几个姐妹,人多了我是就坐在她的床沿,很自然的,花丽芬也没觉得不妥。阿光一般不占位子,习惯斜靠着门框站着,也不怎么说话,就看看,觉得我和我表哥的高谈阔论有点搞笑时他就“嘻嘻”几下,皮笑肉不笑的。花丽芬走出走进时觉得碍人,就冲他吆喝:“笊坑囡,靠边点那!”
我表哥周子健在女孩面前很规矩,无论如何都是找凳子坐,一表人才的模样很容易得到别的女孩让给他位子。
我表哥也许是急着填补心灵上的空虚吧,在花丽芬的闺房不咸不淡零零散散地呆了两个月的晚上,有些耐不住了,便让我代书一信向花丽芬聊表寸心,谁知我挖空心思替他表白的话却如石沉大海,不见花丽芬一丝反应。既然是挑破了窗纸,便不能像以往那般的自然而然了。我就帮我表哥出了个主意,我说你这么英俊,女孩子一般都是会动心的,要么花丽芬是装正经,心里可能是火热火热的;我又说要不你去抱一下她试试吧,如果身子发软的话就应该是喜欢你了。
——这是我纸上谈兵的经验,才子佳人的小说看多了的不良后果。
周子健果然赞同,说了句什么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
此事我们是背着阿光的,怕他嘴巴不牢靠嚷出去让众人笑话,却不知道他的一颗火热的心都已经无声地向花丽芬靠拢了。
这天夜晚我们就开始按计划行事了。来到文化站大门前,见花丽芬的房间窗口灯亮着,我就停住了脚步,让我表哥一个人上楼,我起先吩咐过他,如果有他人在就放弃计划,其实这点尺寸他自己也知道掌握的,是我这太监替皇帝急过头了些。

第二十二章
幽暗的弄堂里,我在心里正描绘着,我表哥和花丽芬干柴烈火熊熊燃烧的情景。此时从弄口走来一个人,看不清脸,叼在嘴上的烟一闪一闪的。走得近了,却是阿光这小子。他问我一个人干嘛,我正支吾着,我表哥就从楼上下来了。我想问好事成了没,他却压着嗓子先使劲嚷起来:“样个婊子囡,样心狠的,”捂着左边脖子的那只右手揉了揉,又强调了下:“项颈都给抓破了哩!”
“嘿嘿!”阿光干笑了下,大概是明白了个所以然,便给我表哥的冒失用普通话来了个意味深长的总结:“偷鸡不成蚀把米了吧,活该!”
阿光以前的那些书倒是没有白读,说话的水准有时跟我不相上下。
三人闲逛着来到村尾,坐到路边的一堆原木上。天上没有月亮,星星也难得见到几颗,想必正乌云盖顶,如果是白天,应该便是暗无天日了,灰暗得应该和我表哥的心情差不多。我表哥向阿光要了一支烟,笨拙地放在嘴上,阿光帮着点火,打了好几下打火机才给点着。我看见我表哥嘴里的烟燃得很旺,看样子他是想长吐一口胸中的闷气了,不料紧接着却是“咳咳咳”地嗽个不停,他的算盘又落空了。勉强吸烟的人是容易呛着的,就像刚才在花丽芬那里一样!
“子键,”阿光打破了沉闷的空气:“花丽芬心里已经有人了!”“啥?”我很奇怪,又问阿光:“你怎么知道的?”
“嘻嘻!”阿光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又像是胸有成竹:“我自然知道了,以后你就会明白的!”
“这样的女人,跟谁谁倒霉!”我表哥恨恨然道。
阿光和我表哥一边继续讨论些什么我就没听清了,他卖给我的关子着实折磨了我的大脑好几分钟,我一一排列着有可能让花丽芬倾心的“嫌疑人”,排来排去,结果吓了我一跳,我竟把自己排成了一个最佳候选人。有手艺,相貌俊朗——虽然比我表哥差一点点,但他别的地方根本比不过我。知书达礼谈吐不俗……想来想去,这村里周遭确没几个后生比我更吸引花丽芬的芳心了。
这样我又开始回忆平时花丽芬对我的一举一动,说的和笑的,越想越觉得是“邻人盗斧”。可我又想起她明明是很认真地帮我介绍过对象了的呀,而且是当着“对象”的姐姐面说的!  
我百思不得其解,就是没有联想到阿光身上。

第二十三章
我表哥第二天就出门了,又是我这借的盘缠。
说起借钱,阿光也算是我的常客了,五块、十块的,最多借到三十块。阿光借了钱要很长时间才会还,而且总是激得你看不下去了非使劲地催……
我的剃头店斜对着间隔了一幢房子的是一家杂货店,除了我,阿光也是那的老主顾,因为他的家就在杂货店旁边的弄堂里。我没生意时常会倚靠在店门柱前,这样可以把视线放得远一些,兴许有时就可以看到一些让人激动的风景,比如就有靓丽的身影从村边的公路,经杂货店对面的弄堂出来往镇龙街走,如果能往我的剃头店方向走来那是最好不过,如果往相反方向去了,我要不在门口瞧一眼岂不可惜,至少是可以在单调的时间里遐想一番的啊!
不过,这样就不单单是看到风景了,很多的时候我却是看到阿光在杂货店里买烟出来。他买烟本来不关我事,但他如果欠着我的钱没还,那情况就大不相同咧,不说我心里不舒服得很,连阿光自己不经意瞭到我站在门口看他,他都会做贼心虚地,立马把那只夹着香烟的手别在身后,任那刚点燃的烟在我视线之外空燃。
有钱买烟,怎么就没钱还那点小债?我想着这个死理,阿光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就条件反射地躲闪了下。不过很多时候是我误会了他,他也跟我解释过几次,他说香烟是赊来的,后来我就相信他的话了,因为我还是站在门前,就多次看到了杂货店的老板娘大声地跟阿光催账,催得他灰头灰脸的。这时我就赶紧躲进店里,让他知道我在看他出丑,我也觉得难为情,毕竟我和他还是朋友。
阿光靠的是打渔度日,有时也打些柴火卖钱。平时也没见他穿过几件好衣服,就抽烟接连一些,渔网都是破的不能再补了还在用,打渔的效益可想而知,挣得的几个钱多数却是打扑克输了。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二十四章
一连几天阿光都很高兴,脸上带着无声的笑,一天要好几次地出入我的剃头店。终于,他再忍不住了,等着我忙完手头上的生意便凑了过来拉话:“知道花丽芬喜欢谁吗?嗯!”阿光还想最后吊一下我的胃口。
一提到花丽芬,就见他喜形于色,怎么花丽芬喜欢别人他却要这么高兴的,难不成他也做起了媒人,有猪脚给他吃?我心里嘀咕着,装出不耐烦的样子应他:“她喜欢谁又没你好处,多管闲事!”“怎么没我好处呢?哦,她喜欢的可是我啊!”阿光竟然大言不惭地道出了谜底,矮敦的形象在我面前突然挺拔了许多。我想笑,想哈哈哈地大笑,又想讽刺他,比如,“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但我都忍住了,我怕他跟我急,在这种情况下对付一个有病的人最好是先了解病因。
我说:“阿光,花丽芬真的喜欢你吗?他说:“那是当然真的了!”我又说:“她对你说她喜欢你了?”他老老实实地说:“没有,”但马上接着说:“她的眼神告诉我的,有时她还叫我帮忙做事,凭直觉就知道她喜欢我……”
“从她厌恶周子健这样的花花公子就知道她是怎样的一个女孩了,你知道吗?人是不能光看外表的,花丽芬喜欢心地好的人,像我……”阿光还在喋喋不休,爱情突然间就给了一个人无穷的自信和能力,和滔滔不绝的口才。
天!我以为就我“情深深雨蒙蒙”,就我能领会“一切尽在不言中”,谁能想到阿光邋遢的躯壳下竟包裹着一颗多愁善感风情万种的滚烫痴心啊!我放弃泼阿光的冷水了,我知道这是多此一举的,弄不好还会伤害了我和他之间珍贵的友情,我只好说:“既然这样,那你还不快去追她!”我再不给他一句鼓励,他可能就继续信口开河没完没了,等下要有人进来听见,他不急我还替他急。
阿光就等我的这句话了,也终于像验证了哥德巴赫猜想般信心满满地对我庄重地“嗯”了声便回去了。
什么是杯水车薪,什么是火上添油,我总算是深层次的理解了一回。一堆熊熊燃烧的大火倒上一杯水根本就不会改变势头,但要是滴上几滴油它却是会烧得更猛烈。既然阿光非得我给他加油,我也只好不再勉为其难地给他浇水了,结果都一样,不如就做个顺水人情,反正不是借钱给他。

第二十五章
自从阿光在我面前确立了爱情的目标,却没见他怎样采取举动,倒是我自己为情所伤神。
我瞄了好久才瞄中在折袋车间的一个叫蓝茵的女孩,却因为他老爸在乡政府上班,便让我担心门不当户不对,迟迟没有采取行动,到终于忍无可忍正想对她表白时,有人告诉我说她已经被张峰捷足先登了。听了这不幸的消息我差点晕过去,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了那个善良秀美却又头脑简单的女孩,那个不幸的女孩啊,噩梦般的日子直到现在还在继续。
张峰长得精精壮壮,在县城混了好几年,打架斗殴不是一般般的厉害,如果阿光跟他相比,可以说是儿童组跟成人组的区别。阿光就小时候厉害,成人后打架的功夫就跟他的个子一样几乎没什么长进。张峰二十一岁,比我只大一岁的人,但已是五毒俱全,烟酒嫖赌一样不缺。以前没见他恋爱过,都是花钱直接招女人,他说这样省时省力可以一步到位。很多女人都比他年长,有些甚至丑不堪言,张峰全然不在乎,也许是正当火力旺盛急需发泄的时节,脑神经较之我们又少几根,于是只要是女的就是他的候选对象了。
张峰的父亲做木材生意,家里不缺钱,所以家里也就不缺他这种能糟蹋钱的主儿。
张峰经常在蓝茵她们的住处玩,这事我早就知道,我也常在蓝茵那和他遭遇。和蓝茵一起还有三个女孩,张峰老是很大方的买这买那的“请客”,而且很“低调”地完全掩盖了以前的玩世不恭,一堆女孩和他处得很融洽。我当时还认为张峰找的应该是另外几个女孩中的一个,按他以前的择“偶”标准,那三个女孩跟他以前遇到的女人想比,不管是哪一方面都是绰绰有余的。我万万没想到是蓝茵这个纯情的女孩上了当,美女和野兽的故事在我身边眼睁睁地就这么发生了。
我喜欢的人被别人“掠”走了,我没决心与之发展的女孩却对我念念不忘,让我内疚地像是欠了一辈子都还不起的债,那时我做人就是这么负责任地思考的。
朱娟娟在缝纫车间工作,很腼腆,和她讲话她只会脸红着轻轻地地笑,属于“一切尽在不言中“的类型;苗条,秀气但不是特别秀气,那时自己眼睛简直就长在脑门上,往往就错过了许多对我很好的女孩。朱娟娟算是我的候选对象之一吧,如果在心里牵挂着一群女孩,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这也要受到谴责的话,我承认我有罪,因为我真的是脚踏了很多只船,不像阿光那般忠贞不二。
晚上要是朱娟娟还在加班,我常会去帮她把缝好了的连成一串的袋子用剪刀分开。我让人家姑娘知道了我在对她好,却从来犹豫着没跟她表白,我折磨着少女怀春的心坎,让她费尽心神地琢磨我的举动……
有同车间的大妈问她,说那个剃头的小伙子挺不错的,问她觉得怎么样,她就惆怅地说:“也不知道他会否瞧得上俺哦!”这话经人传到我耳边,就停住不走了。十多年了,那话还不时在我耳边回荡!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第二十六章
春节,包装厂里所有女孩子都放了假,以至于在我最闲暇的时间里,却没有一个有点看头的女孩在我视野里出现。不是我想谈什么情,只觉得有一小道风景在村里也好,有那么一个青春的身影,总代表着眼里还有一抹真正的春色,总不会像这样,脑子里不是灰暗,便是苍白一片。
我说过了,村里的女孩和我没什么语言,阿光、张峰等人亦是如此。知根知底的,男女间谁都了解对方讨厌的历史遗留问题。
年初六,开三轮客运车的雷东平给大家出了个解闷的好主意,他说上游的梧坑镇他很熟,镇里有许多漂亮的女孩子,晚上会去镇里惟一的一家舞厅跳舞的,大家晚上不如去梧坑乐一乐。
我知道雷东平经常跑梧坑镇已有时日,好像是那里有他倾慕的女孩。大家就听从了他的建议,到晚上便凑钱包了他的三轮车往梧坑去了。一车人除了我和阿光、张峰、雷东平,另外还有张树礼、徐松渺、李景。李景是赌牌的老油子,比我大三四岁,本不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伙伴,那晚没人赌牌,他竟也要跟我们小字辈去玩,阴错阳差地差点就成了一个替罪鬼。
梧坑街上的女孩确实有不少,很多平时在外地打工的女孩也都回到家里过年,她们穿着时髦的衣服,脸上或浓妆,或淡抹,显得很有天资丽质,显得很让我们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有一些是不怎么样的,但那就不是我们所留意的范畴了。
临街的一家简陋的舞厅里,忽暗忽明的灯光下,已有几对男女相拥起舞。雷东平看来是很熟,经他介绍我和徐松渺才各邀了个女孩滑入舞池。和我跳舞的女孩个子高挑,比我矮不了几分,搂着的腰部很有弹性,气息的味道也很好闻,大概是陌生女孩的新鲜感让自己觉得神秘觉得特别吧!
休息的时候,雷东平指着舞池里一个跳得正欢的小伙子对大家说:“那家伙很会出风头,我们去刹刹他的威风吧!”阿光和徐松渺就应声叫“好”。我现在还奇寻思,那时自己稀里糊涂地怎么就没制止他们,这可是别人的地盘啊!也许这就是年轻气盛吧!
起先阿光用烟头弹射那个小伙子,觉得威力不够干脆就和雷东平来到舞池借着跳舞故意撞人。那小伙子终于沉不住气,再做缩头乌龟,以后就不要在脂粉堆里混了。只见他撇开舞伴,嘴里嚷着“操你妈”猛地扑向阿光,阿光借着人矮底盘稳,竟拦腰把那小子摔了个四仰八叉,还在他脸上扁了一记老拳。小伙子爬将起来就往外串。我听得他大呼小叫地在街上叫人,心想不好,这回要大祸临头了,张峰还在村口他老子的朋友那拉家常呢,得赶快去叫他来应付。趁着外面的人还未反应过来,我快步跑向村头。
张峰正悠闲地喝茶,我对着他一声大喝:“不好了,我们的人被打了!”本来是我们的人打了别人,我故意改改,更有利于“猛张飞”发飙。张峰倏地一下就到了门外,边往前跑边问:“在哪?”
没到舞厅,阿光他们就已经被一大伙人追打得稀里哗啦正往村头跑,张峰迎险而上,一跃而起一个飞腿踢翻了前面一个追打得最凶的人后,他自己也站立不稳跌倒在地。我将他扶起来又上……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二十七章
我以前没怎么打过架,这样的阵势也只有在“古惑仔”里见过,黑压压的周围全是人,分不清是赶来看热闹还是赶来“围剿”我们的,让我根本就不知道该不该或者该怎么下手。对方的人好像也不是无理之辈,见我不动手他们也不动我,于是我索性做了张峰的“后盾”,他一摔倒或是被踢倒打倒,我就马上将他扶起来再打。这一阵张峰不知道挨了多少打,也不知道多少人挨了他的打。
且战且退到村头,张峰老子的朋友便从他的小吃馆出来做和事老了,此人在梧坑到有名望,追打的人挺给他面子,且也领教了张峰这个拼命三郎的厉害,便顺水推舟地逐渐散去了。我们喘了口气,正想上车离开这是非之地时,不料,横刺里竟又杀出了个程咬金,一个满脸横肉长得五大三粗理着个小平头的汉子,跟着那个被刹了风头的小子飞奔过来,嘴里嚷着:“谁?你告诉我是谁打了你?”
凭直觉,我肯定这尊凶神不是此山沟小镇所供奉的,应该是城里的黑社会老二或是老三在此亲戚家拜年而逗留未走。
小子指着李景恨恨地说:“就是他……”其实他是认错了人,舞厅里昏暗不明的,根本就没记住阿光的光辉形象。
那尊凶神瞪了李景一眼,李景慌了神忙申辩:“不是我,真不是我……!”这李景平时在村里也是个横行惯了的人,只有人家跟他讲理,没见过他跟人家求情的,但在这人生地不熟的,铁哥们都远在天边,来不及为之两肋插刀了。唉!好汉不吃眼前亏,先服软吧!
凶神并不理会他,径自跨步到小吃馆门前的柴垛拿来一段大柴棒,突然照着李景的门面就是一棒砸将下去……
当时我就假装镇定地站在凶神旁边,看得李景危在旦夕,条件反射地就用力扯了下凶神的袖子,李景情急之下也没忘了后退半步,这一扯一退,柴棒落下时就擦过李景的鼻子砸在了他的一只手背上。
凶神还不甘心,见我们退到小吃馆里了,便扔了柴棒,转而在店门前的空酒瓶箱堆里操起了两个啤酒瓶,照着街沿敲了瓶底然后跨进店里,看来他是想给我们放血了。
一屋子的人都已脸色苍白,我还感到自己头皮一阵涨裂,我们已经无路可退……
好个拼命三郎张峰,在凶神即刻逼进的时候,一把操起了砧板上的宽口菜刀直指凶神,口出狠话气壮山河:“来!你动一下,老子今天就让你躺这里!”
单刀对双瓶,僵持了好几秒钟,但我觉得这几秒钟在我所历经的时光里,占据的分量实在是太重。
进一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退一步则是海阔天空!凶神终于选择了后退。这一刻,“夺人所爱”的张峰在我眼里就成了一个英雄,在以后漫长的日子里,不管他做人的行径有多令人不齿,但我总是不会忘了他在为了挽救一个群体时,所迸发出临危不乱、置死地于后生的勇气!
回到家张峰就挂了盐水,在床上躺了两天才下地。阿光这个闯事佬则在镇龙街上添油加醋,大大地吹嘘了一把。自然,我也没忘了插嘴。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二十八章
过了元宵,女孩子们陆续回了厂,我的眼前,又是春光明媚,形势一片诱人。
阿光比我更兴奋,但他克制的很好很有分寸,他不会像我表哥周子健那样鲁莽,他不但有信心,他更有毅力和耐心,怎么形容他对花丽芬的心境呢?就让我假想一下吧——如果你是锅里的一撮米,我就是锅底下一堆不熄也不旺的火,慢慢地熬你,直到把你熬成粥;如果你是一棵树,我就是一根藤,不紧不慢地缠着你,你长到哪我就缠到那……
阿光追女孩子的策略完全采纳了以前老师教我们写作文的要点: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又融合了毛泽东的“论持久战”: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再吸取三十六计里围而不攻的精髓,大造舆论攻势!
春暖花开的时节,让烈女子花丽芬啼笑皆非的“好日子”也就不知不觉地降临了。
风言风语渐渐地就在花丽芬耳边开始飞舞,同厂的工友们当然知道,即使花丽芬不是天鹅,但阿光肯定是一只癞蛤蟆,俩人不可能有什么瓜葛。但大家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爱拿让花丽芬头疼的事跟她打趣。
每天晚上,我还一如既往地和阿光去逛工厂,有人上班,我们嘻嘻哈哈地就多呆一会儿,没人上班,我们再去女孩子们的住处。女孩子虽然多,但实际上已经没有让我十分钟情的人,跟她们在一起,只不过是为了身体的欲望,想近距离感受一下异性的气息,而不是寻求精神上的寄托。
到花丽芬那已经明显感觉到她的脸色很冷,我不知道阿光究竟对她进攻的怎样了,也不知触动了她的心扉没有——一般来说应该是不可能的。我是一个识趣的人,老是“为虎作伥”,终会有良心上的不安产生,于是花丽芬的住处便渐渐地不怎么去了。
阿光除了晚上,连白天都在厂里或花丽芬的住处溜达来遛达去,他就看看不说话,平时和我在一起时就这样。但他已经看得不是地方了,老是盯着花丽芬的身子,大妈大婶她们逗他,他就笑嘻嘻的愈发高兴,好像关于他和花丽芬的事大家讲得多了就会既成事实了一样。

第二十九章
花丽芬冷不丁地就进了我的店里,在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她的脸上失去了往日的傲气和光泽,像霜打了的茄子,一副愁容满面的样子。难得见到花丽芬这么诚恳地对我说话,一时间我觉得受宠若惊浑身不自然。她说:“李华,我知道你是阿光的好朋友,你也知道,他是这么一个头脑少根筋的人,你说我跟他怎么可能呢!”我说那是那是,她顿了下又说:“他到处说我跟他这样跟他那样,脸皮厚的不行,我都故意当着厂里众多的人骂他不要脸了,意思是让他死了那份心思,他却根本不当一回事……”
我听着替花丽芬感到无奈,也替阿光痛心,爱一个不爱自己,甚至是厌恶自己的人,而且还那般执迷不悟,这又是何苦呢!
“李华,你是一个聪明人,阿光是你朋友,咱们应该也是朋友了吧!你行行好帮忙劝劝他,让他不要再这样了,不要再听他人挑唆……这样对我对他都不好……!”
当阿光逛到我店里时我就告诉他,我说花丽芬都说不喜欢你了,你就不要再勉强了,再怎样都不过是徒劳而已!阿光用感到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好像不相信这话竟然是从好朋友嘴里出来的,好朋友应该是相互鼓励和支持的啊,怎么能灭自己威风呢?阿光便一脸不屑振振有辞地反过来给我讲解爱情的深度哲理:“你也知道的,都说打是亲骂是爱,她故意骂我,可以证明她那是爱我!如果她会打我就更好了,嘻嘻……女孩子脸皮都是薄的,当然不会承认她爱我,但是她心里是有我的……”,我听得哭笑不得,这无理之人却来讲大道理!“什么叫心有灵犀一点通啊?我就是和她息息相通才感触到她对我的感情的,嘻嘻!”阿光一边讲一边还不时地笑,大概是讲出了他和花丽芬之间的“私事”觉得不好意思吧!
我再劝,我说兄弟,咱们是男人,你知道吗?咱缺的不是女人,咱缺的是钱,我们这样光身子追女人是不行的,女人即使跟了咱也不会感到幸福,咱也过意不去,这总不像男人做的事吧!
阿光一听我说更来劲了:“你不用替我当心,我家在河对面的荒山上开垦了二十多亩地,接下来全给它种上椪柑,一亩地可以种七十株,二十多亩就可以种一千五百多株,不用几年,一株椪柑树可以产三十斤,一亩地可以产二千多斤,二十多亩就是四万多斤,一斤椪柑批发至少要五毛钱,四万多斤啊,年收入就是两万啊!”我刚想插嘴,满脸兴奋滔滔不绝的阿光却还没完:“再过个多几年,椪柑树再长得高大些,一颗树产个四五十斤椪柑是没问题的,到时收入还可翻番……你说我能不能给花丽芬幸福?嗯!”
我是快要让阿光的那套政府预产公式给噎住了,镜花水月的事,好像就当真在眼前,气得我说你不如养鸡好了,那鸡生*孵鸡的来得更快……

第三十章
阿光的母亲,一个瘦小的、面无血色的老人,拖着一双风湿腿一瘸一拐地挪到我的剃头店。我开了将近四年的剃头店,从没见她到我店里来过。农村很多节俭的老妇人,她们的头发一般都是用自家的大剪刀,让邻居老姐妹帮忙一刀切地绞的。这会儿,她也不像是来剪头发,应该是另外有什么事,一个平时都没怎么跟我说过话的人突然找上门来,定是有什么麻烦了!
“阿光妈,你好难得哎!”我打了声招呼。“阿光没来你这?唉!李华,今天我来找你讲讲莫,唉!”阿光的母亲叹着气,径自拿了凳子在门前坐下,看来不是一时三会能讲得完的。
“阿光这个细崽啊,样不听讲嘎,也不瞧瞧自己的猪身,怎配得上人家清爽的闺女哦!……这满街的风传我都听讲了,这个两百五,我跟他爹的老脸都不知往哪搁好啊……”
“嗯,嗯……!”我搓着手,不知怎么应话,好似我自己做错了事一般。
“……现在他鱼也不抓了,地里的活也不干了,一天到晚就没魂没魄的晃来荡去,这样下去,活人都要变鬼咯,唉!”老人抬起袖子拭着眼角,鬓角上的银丝在余晖的映射下格外的刺眼,也刺痛着我那颗几无阅历的心,我默默无言。
“李华啊,我也是看着你打小和阿光一起长大的,今天,你就帮阿光妈一个忙!多跟他讲讲,都二十三岁的人了,不要再这么拎不清地做傻事了,啊!唉……!”
我只能点着头,这样也许会给老人一丝宽慰,但我真的没有把握能把那头犟牛给拉回来……
空闲的时候我依然会站在门口想看风景,看到多的还是阿光。眼前已经不单单是杂货店老板娘催账的声音了,还有戏谑阿光的异腔怪调此起彼伏:“笊坑囡,昨夜和花丽芬睡觉了没……”,“阿光,啥时去丈人佬家送订啊?嘻嘻”……阿光总是嘻嘻的傻笑,潮红着的脸异常兴奋,看客们戏谑的内容,也许就是他臆想中的明天!
我经常地劝阿光,他便渐渐地不来了我店里,只有借钱的时候,他才踟蹰着来一趟,但嘴里的话却是软中带刚,离去时一般都会强调下:“……不要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将来就没几个人比我强!”
我也不再和阿光一起逛街逛工厂了,弄不好别人会以为是我在给阿光出主意,“幕后主使”的罪名我可担当不起。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三十一章
又是一年的正月,过了十五,包装袋厂的机器又开始轰鸣了。
随着时光的渐渐流逝,女孩子们像成熟了的果子,留在枝头的已经所剩无多,但即使是有主了的女孩也还是在厂里上班的,这年头找工作不容易,像包装袋厂这种待遇不菲的工作机会,女孩子们除非是怀孕了才会割舍。
但厂里就是少了一个人。那些天阿光就如热锅上的蚂蚁,带着焦虑黯淡的神情满街乱窜。眼看着都进入二月了,花丽芬,这个让他牵肠挂肚的人还是没有出现,每天夜里,她的窗户跟弄堂里一样漆黑,曾经那个明亮的窗户,简直就是他人生的指明灯啊!现在,那盏灯熄了,他的人生,也失去方向了!
听厂里的一些女孩讲,过了年,花丽芬就去了温州,再不走,可能是会发神经了。那阿光简直就是个幽灵,花丽芬有时在深夜下班回来,他就在她门边蹲着,吓得她不敢一个人睡;上班的时候,他就在车间门口守着,就像是花丽芬的保镖,风雨无阻忠于职守……
从杂货店门前传来的,还是那些此起彼伏异腔怪调,在撞击着我的耳膜:“阿光,怎么老婆跟人跑啦?”“阿光,你哪不中用啦,哈哈……”
阿光的脸色还是很潮红,但潮红得有些发紫,像猪肝;他不再嘻嘻哈哈,嘴角咧开的是无声的苦笑,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苦笑;甚至是,痴心的付出,却面对的是绝情背叛的一种苦笑——我肯定他会这样子认为的!他的内心里,应该已经是血泪成河,应该是还有些屈辱或者绝望之类什么的!
阿光不怎么来我的店里,我已经是习惯了,但他十几天没有在街上出现我就奇怪了,头几天她的母亲还问我见到他没有,说已经有几天没在家了,我没当一回事地安慰了一下她,现在,难道他真的是出事了么?

完结篇
阿光真的就失踪了,一连几年都没有消息。
在他失踪的第二年,我将剃头店搬到了县城,我跟我爹娘说离家是为了多挣几个钱,其实我还有更主要的原因没讲,那就是为了爱情!老家那么小的局面遇不到我爱的人,即使遇到了,被村里那些缺心眼的人三两下就给挑唆掉了。我都二十三了,缺少爱情的日子,就像是缺少油盐的菜肴,这日子根本就没什么嚼头。
少了阿光、少了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对我,对村里的所有人——除了他的母亲,生活照样井然有序,只是逢年过节回村里的时候,我心里便会有一股淡淡的失落,在那熟悉的小街小弄、溪滩田野,到处都有我们童年的少年的还有长大了时的身影,如今,再没有了那个让人讨厌,却也让人开心的人出现在我身边……
那个曾经那么讨厌男人的花丽芬也结婚了,她还算没忘了我,也拿了包喜糖来让我分享她的甜蜜。我记得她当年还曾咬牙切齿的说过“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这辈子我就不嫁人……”
一晃眼,我就三十岁了,这年回家里过年时听李*说起了阿光,他说村里有在温州打工的人见着阿光了,蓬头垢面的,在垃圾桶里拣破烂。他没上去打招呼,怕认错了人。接着我俩又替阿光,也为自身的不成功感慨了一番,但总归还有一点欣慰,因为阿光至少还有可能活着!
端午节后,村里的主任到我店里剃头时告诉我,说阿光回来了,是地区收容站打的电话叫他去接回来的,见到阿光时他就跟乞丐没什么两样,门牙也掉了两颗。阿光在温州靠的是捡破烂为生,有时会在晚上去人家刚开业的店前,偷拿了花篮到花店卖点花篮骨架的钱,那两颗门牙就是他让店主发现时被打落的。
村主任还说,阿光回到家里一眼看见堂屋正壁上挂着他母亲的遗像时——他母亲两年前去世了,可以想像,一个临死之前的母亲,等着看音信杳无的儿子最后一眼,最后那种绝望的心情:那个细崽啊,再不怎么听讲,你也是娘身上掉下的肉啊……。他立即扑通地跪下,给母亲磕了无数个响头,嘴里哭喊着“妈!儿子不孝,没能侍奉您一天,您就这么走了哇,妈……!”
我听得在心里唏嘘不已。
那段时间我的店里刚刚装修了一番,生意也较忙,我便一直没有回村里,到年底的一天夜里,我在大街上买件衣服时遇见了阿光。他比以前瘦了些,有些木讷,和我讲话比以前拘谨了许多,由于少了两颗门牙,讲话便有些漏风。我和他也没讲多少话,一时间也无从说起。他最后告诉我说他和父亲在他姐姐家过年,我就说叫他以后到县城时常来我店里坐坐……
我三十一岁那年结婚的头几天,阿光专门到我家里看我,那时我在家里正忙着打理一些婚庆事宜。他问我日子定在哪时,其实他有可能已经知道了,村里的伙伴我差不多的都已通知了,他们应该会*消息给他。我就跟他说是哪天哪天,我后面又加了句,我说你人来了就行,别的就不要考虑了。我也是担心着他的现状,知道他口袋里很空,请他喝喜酒会让他为了包红包的事为难,正踟蹰着该不该通知他。
阿光说“我空手是不会来的,只要你不嫌少就是了,嘻嘻!”
我婚庆的那天,阿光和我幼时的一帮伙伴都来了,掺杂着高兴和不高兴的心情,我们都喝了很多酒。晚上我看了礼单,上面记了阿光给我包的一百五十块钱。
现在,我儿子都四岁了,阿光却一次也没来过我的店里,我知道他是不想麻烦我。他现在还在打渔,有时去打零工,依然还会去打牌;只是,没有听说过他去找哪个女人……
不管怎么样,我觉得能活着就好,就能知道自己曾经做了些什么,就能不时回想,有过的快乐和痛苦,人的一生,不就是由酸甜苦辣搅混而成的吗?只不过是有的人多尝一点甜的味道,有些人少尝一点甜的味道而已……
活着就好,阿光!能感触得到生活的酸甜苦辣,不就证明自己还活着吗?人活着,不也就是为了感触生活的酸甜苦辣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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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传手Q将推阅读中心 腾讯文学浮出水面

BiaNews9月3日报道 据消息人士透露,腾讯手机QQ继8月上线“游戏中心”后,近期还将上线“阅读中心”,欲打造社交轻阅读。

腾讯手机QQ于8月5日推出“游戏中心”,相继发布了“天天爱消除”、“天天连萌”、“节奏大师”等游戏。近日,有消息传,手机QQ继游戏中心之后,又将上线“阅读中心”,打造社交轻阅读。消息人士称,腾讯或于9月10日腾讯文学战略发布会上,正式宣布“阅读中心”上线的消息。

据消息人士介绍,与QQ阅读app不同,手机QQ的阅读中心或将借助手机QQ社交优势,将社交化因素导入阅读中心。借助QQ的好友结构和账号体系,使用户在阅读时可随时与好友分享感悟,并建立好友间的“赠书”和“推荐”等功能。

手机QQ阅读中心还将整合QQ阅读的内容,打造“轻阅读”,用户无需下载app即可浏览内容。

从新闻客户端到阅读app,移动阅读一直以来都是各巨头进军移动互联网的必争之地。手机QQ阅读中心的上线,将是腾讯移动战略部署的重要环节。另一方面,手Q与微信的并肩战斗开始走向差异化。腾讯文学品牌也将依靠手Q移动优势迅速打好基础。

四 : 吉胡·阿莎全文阅读 作者:吉胡·阿莎

吉胡·阿莎全文阅读 作者:吉胡·阿莎 《吉胡·阿莎》由www.61k.com集整理于网络,如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是侵犯了其他的法律法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考虑删除吉胡·阿莎全文阅读页面。
传奇的漂流人生:吉胡·阿莎 作者:吉胡·阿莎


引子
我是吉胡·阿莎,一个彝族女人,鹰的后代,来自中国四川的大凉山。
今天,我坐在橄榄山庄园一排木屋门前的橡树下,躺椅轻轻地摇动,刚洗过的长发有几缕垂落在草地之上。蓝天白云,鸟语花香,空气清新,流水潺潺,面对着温柔的邛海,暖洋洋的南风吹到我的脸上。
我的心和橄榄山一样的宁静和温暖,仿佛浸泡在爱的山泉当中。花雨飘在脸上,闭着眼睛,感受着无限的风光,思念握住心中的爱,我终于找到了最初的梦。
我当过刑警,漂流过长江,在北京上大学,在巴黎出书,在剑桥、伦敦居住、飞行,做过房地产商、制片人、旅行家,在国外的18年间,我游历了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我经历了危险、死亡、恋爱、结婚、生子、背叛、情人、法庭,也有过仇恨、破碎、医治、拯救和回归。
尽管心碎过千百遍,眼泪足以浇灌我的橄榄山果园,我仍然像一只伤痕累累、大凉山上那只孤独、坚韧、顽强的山鹰一样。全身血淋淋的,蹲在寒冷、高不可攀的岩石上,双眼直视着太阳,一动不动,等待着宝贵的重生,我的脱胎换骨,我的涅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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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阿莎”的故事(1)
“卡哈洛”,这个坐落于中国西部、金沙江畔的边远山区,是我欢度童年的地方,我出生在雷波县上,却真正成长于这个地方。
卡哈洛区属于雷波县管辖,全区大概几百人,一条街道、一方操场,也有邮局、百货店,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不过,区里的医疗条件很差,因为和云南很近,所以一旦我得了大病,我妈妈总是会背着我去云南的县上看病,虽然“跨省”,不过也就几条山路,但必须要乘木船渡过金沙江。在过江前,那一片宽阔沙滩给我留下了海滩的印象。卡哈洛分为上、中、下三个“坝子”,因为妈妈工作的关系,我的家就在机关人员集中的“下坝”。在下坝,哪里有水,哪里就有香蕉树,除了甘蔗林外就是桔子林,真是一片热带风光的景象。
“卡哈洛”的房子大部分是由石头泥土垒成,而我家住在有三四间屋子的房子里。厨房正对水沟,水沟边还留一小块田地,没事的时候,我哥哥就在上面种上甘蔗,我也偷偷在他屁股后面撒下几颗玉米粒。我最喜欢扛起自己的小锄头当我哥的小尾巴,他去看他的宝贝甘蔗,而我就去看看玉米——虽然也就四、五棵,却是我们最得意的事。
我的家后面是大山,满山都是树林、灌木和山茶,四季常青的树木让我在冬天也感觉不出寒冷;家后面有一条水沟,是当地人用粗糙的石头垒起,把小河里的水引到各家各户的“工程”。我们喝水都是从水渠里取来,那般滋味,如今即使是最纯净的矿泉水也不能比拟。
记得天热的时候,我哥哥吃饭睡觉都要在小河里,尤其是假期里,他总要泡在水里抓鱼,有一次好不容易抓到交给,可我两手一滑,鱼儿又跳进了河里,慌张的我站在水里,摊着双手望着他,生害怕他又叫我回家去。河边上有一棵大树,它的一枝树干垂下来横过了河水,我就最喜欢躺在树枝上,享受上面更多的树叶带来的阴凉,和其他几个好朋友吃零食、聊天。每到吃饭的时候,我的爸爸就会找到这里。
到了傍晚,每一户人家都要带上席子跑到水边找一块地方才能安睡。河水的潺潺,星星的闪烁,我们的打闹,不是一幅最美的画吗?
山区的气候因为高度不同而不同,在“卡哈洛”,你上了山就要穿毛衣,而一下山就热得要全脱掉:“下坝”的气温很高,那里是甘蔗的乐园,一到夏天,我们就全跳到小河里去了;“中坝”的温度适中,所以盛产橙子;到了“上坝”,温度就骤然降了下来,荞麦、土豆成了那里的主要作物。
有山有水,也就有花有树,我最喜欢和小伙伴们一起上山摘花,所以山上有什么样的颜色,家里也就有同样的风景。柴火是我们做饭烧水的必备,因为有大山,也省去了我们到集市上买柴的麻烦,直接上山捡就是了,反正多的是。有时候我还能捡到不少的东西,一只麻雀,一个鸟蛋,都能让自己一整天乐得合不拢嘴。
没事的时候,我们几个小伙伴就躺在山坡上看飞机,一旦有飞机出现,我们都会高兴得欢呼起来,对着天空不停地跳啊叫啊,直到飞机消失在天边。其实,相比于飞机,我更喜欢看鹰在空中翱翔,一会儿在云里雾里,一会儿跟着太阳追去,那时候就想:我能变成一只鹰该多好啊!
后来我知道鹰是我们彝族的图腾,彝族人自称是雄鹰的后代。鹰有非同一般的生命。在雄伟的大凉山上,经常能看见一对一对桀骜不驯的鹰,它们在蓝天展翅,享受暴风雨的洗礼,忍受着严冬的岁月。就像古老的彝族一样,孤独、坚忍,顽强。彝族人选择住在高山上,一代代在那里上繁衍生息,体现一种生命的高贵和力量。像雄鹰一样自由,在高天之上,这是作为彝族后代的我梦寐以求的向往。
因为在大山里,所以我们那儿的孩子很少拥有现在意义上的“玩具”,我唯一的玩具就是爸爸带回来的一个洋娃娃,可这个娃娃给我的乐趣还不如我的小锄头、小镰刀和小背篓。


1、“小阿莎”的故事(2)
大山、大树和河边就是我童年记忆的寓所,哪里有水、有鱼,哪里有树、有鸟,哪里就有“小阿莎”。
好动是我的天性,这也是大凉山的赐予,我最爱和小伙伴进山爬树,寻找各种野果子,“追杀”野鸡狍子,更大的孩子们还抓住过一条野猪。我哥哥的最大“业绩”则是抓住过一条碗口大的菜花蛇,还挂在棍子上走一路,回家以后,全区的小孩都来会餐,山里的日子太好耍了!
只不过这样的后果就是那些“大人们”一提到我总会叹口气说:“那个女孩哟,跟男孩一样……”虽然,我自认为是所有童话里最可爱的公主。
不过,童话里的公主应该不会把“打人与被打”当成家常便饭,我这个“公主”就常常被我哥拉出去充当“打手”。其实这也没办法,我一直喜欢跟我哥哥玩,可我哥觉得跟女孩子玩是他的羞耻,所以老想甩掉我这条“尾巴”,于是他常威胁我说:“你跟ⅹⅹ去打架,打得赢就跟我走,打不赢就回家去!”我没有选择,有时候我确实不想出手,可老哥却总会刺激我的虚荣心说:“怕啥子,我还在你后头。”
其实,七、八岁的我哪里能打过男孩子,只不过一开打,我就像个“亡命之徒”非常投入,甚至还会使用“凶器”。有一次,明明我哥能跟一个男孩交手,可他就是要让我上阵,那个男孩也不想打,毕竟跟一个女孩子交手还是很丢脸的事。所以我们一开始是没有真正打起来的,可后来我的那个“坏”哥哥开始挑拨,他对那个男孩说:“哎呀,你肯定不行,你连一个女娃子都打不过。”他又对我说:“你回家去吧,你以后不要跟我们男孩子玩了。”
说着说着,男孩和我好像被激怒了,动作也开始“升级”,他力气比我大,撕打中一把抓住了我的头发,偏偏我最不能容忍别人对我的头发放肆,我一下子爆发了,拼命从他手里挣脱出来,弯腰顺手抓起一块石头就朝男孩扔去……
结果可想而知,那个男孩的脑袋挂了彩,我哥回家也少不了一顿“笋子炒肉”,我的打架自然也就更出名了。
即使在外地,我也留下了打架的痕迹,一次爸妈带着我们去成都办事,趁着爸妈不在,我哥居然带着我去招惹成都街上的“小混混”,还对我说:“你肯定打不过他们。”结果,我这个“公主”又发扬了一次少数民族的“骠悍”传统。
没有人以打架为乐,尽管我好动,但只有这样,我才能和哥哥一起玩,就这么单纯,虽然为此没有少受别人的痛打,可我觉得值。
我打架也不是全无理由的,我永远记得那一天,我们好几个小孩一起去摘黄果树的叶芽,好拿回来凉拌解馋。我这个“爬树高手”先跟两个伙伴上树,摘下叶芽然后扔下去,其余的人就在树下面捡,一切都很顺利。
采完回到某人的家以后,几个年龄大点的就对小点的我们说:“现在你们就在外面坐着,我们煮好就叫你们。”我们几个都老老实实地坐在门外等着待会儿的美味,过了好久,等我们忍不住进屋的时候,却发现“姐姐哥哥”们已经是边煮边吃了。我二话没说,冲上去一脚就把火堆上的铁锅踢翻,然后揪住其中一个女孩的头发就是一顿“乱捶”,有吓傻了的,有来劝架的,也有打我的,但我已经顾不得了,全身的热血都已经涌上了我的脑袋。
把我们当作傻瓜并不是我愤怒的主要原因,关键是我很信任他们,可这些“姐姐哥哥”,竟然欺骗了我们,这是我最不能宽容的事情。
同样,我也不能容忍别人的嘲讽排挤。小女孩们都喜欢搞“小团体”——今天几个玩得好,明天孤立某个人,有一次在河里玩耍,有个女孩又故意说我坏话,我把她抓住,两个人抓扯中,居然被激流的水冲出去老远,差点跟她一起被冲到金沙江里去同归于尽。这样的疯狂和野劲是不可想象的,只有我的语文老师说:“你还是有想法啊!”可其他老师就只能摇着头说:“一塌糊涂、一塌糊涂!”


2、读书记(1)
因为妈妈被调到雷波县上做组织部长,我开始在县上从小学三年级读起,在“卡哈洛”,我也算读过两年,可拼音都不认识,连名字都写不清楚,我哥也好不到哪里去——到最后他留级到跟我一个班上,还跟我一起中学毕业。
由于受到了相对正规的教育,我开始“扫盲”了,也渐渐发觉原来世界上还有“书”这样的好东西,当然,刚开始不识字的我只是喜欢看图画,连环画就成了我读书的首选。我拥有的第一笔财富就是小人书,我还记得家里有个木匠师傅做的手工箱子,里面有我的成套成套的古典连环画们:《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除了刀光剑影,还有的就是英雄特务。正好我的邻居是县委招待所所长,他的老家是重庆,而且自己有一个领养来的小女孩,所以总要托自己的亲戚从重庆邮寄连环画、小人书过来,这样也就便宜了我这个读书的小孩。
连环画看得多了,识字的渴望也就越来越迫切,我总不能拿着小人书老请别人帮我念吧?于是我对语文课开始发生兴趣,每次老师教新字的时候,我总会很兴奋,毕竟能够看懂连环画每一页的说明了。有时候虽然认不出字来,大概也能猜出来,第二天捧着书到学校问老师,老师都觉得很惊讶,一个这么调皮的差等生居然还会主动提问——她不知道其实我就是想看明白连环画而已。
从认字以后,我就沉迷于童话:格林的、安徒生的,《丁丁历险记》、《三毛流浪记》……,可我从来不看课本,什么段落大意、中心思想,有意思么?看着那些老老实实地归纳段意的同学,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觉得人生无趣。
到了读初中时候,我进了雷波中学——现在的四川省重点中学之一,在那里,我第一次看到了图书馆——只有一间房子,管理员坐在窗户里面,我们就在窗户外把借书证递给她,按着书单目录,可怜巴巴地报出一个书名。不能损坏,所以我拿份报纸小心包了个书皮——自己的课本都撕得稀巴烂;一个人只能借一本书,还只能借一星期——所以我把那些不看书的同学的借书证搜集起来“帮他们借”,管理员问我:“怎么又是你帮他们借?”“人家在做作业,所以我来帮忙。”说真的,一本书哪够我看啊?
就这样,我能看小说了,这才发觉原来世界是这样的多彩,而我的视野也随之被打开,到了初三,我的借书领域已经从同学家里到了县图书馆。从小说之中,我觉得和世界已经连接在一起,虽然诸如《飘》、《呼啸山庄》、《傲慢与偏见》等并不是我能透彻理解的名著,可我知道了另一个精彩世界已经向我打开了大门。
不过,我的学习还是那样,我基本上只听得懂文科类的科目,至于数学,我从来没有兴趣,而物理、化学,我至今都不知道讲的是什么——好像水的化学结构式是H2O,好像是吧。而我所有弄不明白的东西都叫“无理”吧。
我的老师们倒认为我上课最认真——我从不说话,从不乱动,而且个子不高的我总坐在倒数第二排——倒不是基于我因为品格高尚想发扬风格或者炫耀自己飞行员般的眼睛,实在是因为在后面能被前面同学掩护。我在课桌的木板上凿出一个小洞,每天就“端正”地坐着,透过这个洞不断地从短篇看到长篇,从小说看到诗歌,从国内看到国外……
当然,偶尔也有失手的时候,记得一次看《少年维特的烦恼》,正在入神的时候,突然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我的旁边,一把就把我的“维特”扯了出来,结果,我就只能站在数学课上满脸通红地陪维特一起烦恼了……
那个时候,通过阅读我也开始喜欢上电影,当时有个伙伴就住在电影院的后面,电影开场前我就跑到她家里躲着,一开场就潜入电影院,慢慢开始欣赏《流浪者》或者《丽达之歌》,所以拉兹和丽达的爱情就是我梦中的爱情。现在我都记得《丽达之歌》里面唱到:
“你是我的心,你是我心里的歌。


2、读书记(2)
“快来吧,趁现在,黑的夜,还没散。
“你快来吧,你快来吧,我的爱……”
因为我特别偏爱国外的小说和电影,所以有一次老师布置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我就写下我要“到外国去做留学生”。老师又一次惊讶,别的同学要么写的是当老师,要么写的是当解放军,可要出国的却只有我,还把“留学生”当一个职业看待。
老师问我:“为什么要到外国?”——那个时候,去外国好像不是什么好事。
我说:“外国很好啊!”不管是小说,还是电影,我都觉得外国的好,所以我就觉得那儿好。
回到家里把作文给妈妈看了,我妈也是一阵骄傲:“哈,我女儿要当外国留学生!”她给她的朋友提起这件事,所有的人都笑开了。我心里暗暗下决心:哼,你们这些井底之蛙,走着瞧吧!
比起父母来说,影响我最大的或许就是那一本本书,不要笑话我从小就自诩为“文化人”,和我同时代的朋友当年或者都是这样的回答。这也是我很惊讶于现在的年轻人居然不太把看书放在心上的原因——因为读书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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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演梦
我的嗓子继承了妈妈的优点,加上彝族人特有的能歌善舞传统,所以在“出国当留学生”之外,我从初中开始也幻想着要当一名彝族的歌舞演员。
雷波中学并没有音乐课,我只能在业余时间唱歌跳舞,当时我有一个非常好的邻家女友,每天一个小时的上学路上,她不厌其烦地听我倾吐自己的演员白日梦,并且还总是露出极大的兴趣与好奇。回到家里,她就拿出二胡,拉起曲子,我就载歌载舞起来。什么《边疆的泉水》、什么李谷一、什么《流浪者》,我们全会。二胡的声音虽然有点刺耳,不过也总比没有好。所以一到黄昏,机关家属院里就全是阿莎的歌声和舞影。
我喜欢音乐,喜欢舞蹈,喜欢舞台,我的笔记本上全部记录着歌词歌单,有些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音符,是一首歌,甚至是一支舞蹈。我常常在上课的时候盯着门外,幻想着班主任会打断数学老师枯燥的话语,高叫一声:“阿莎,你出来一下”;或者发给我一张通知,告诉我歌舞团来招生……
很快,机会还是“如约而至”,虽然只是凉山州下属的美姑县宣传队来招人,但我已经觉得天上掉下来了一块馅饼,能去宣传队我已经很满足了,万一以后还能从美姑县上调州歌舞团呢?不断的兴奋感和激动袭上心头,我觉得那块舞台已经在向我招手了。
宣传队的老师们终于来到了我们学校,异常激动的我当然不能放弃这一美梦成真的机会,事先不仅兴奋地找到我最好的朋友王瑶,求她借出自己最好看的红毛衣给我面试时候穿,而且还叫我妈妈无论如何,即使厚着脸皮也要找熟人“开个后门”。
面试的一天到来了,一间小小的教室也许就要走出一个大演员啦!面试没有我想象得那么难,形体、歌唱、舞蹈、表演,我自我感觉相当不错,可是,自信满满的我却被淘汰了。
宣传队离开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都闷闷不乐,我第一次觉得父母原来这么没有能力,他们高大的形象一瞬间突然倒塌,我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以后的路都只能靠自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甚至我想到了去死,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遭到了“重大打击”,那种万念俱灰、痛不欲生的感觉让我至今都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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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的“福尔摩斯”(1)
美姑宣传队的拒绝把我从天上重重摔了下来,我必须要面对高考这一人生选择。突然有一天,一张四川省警官学校(现在的四川省警官大学)的招生简章贴在了学校布告栏里,顿时,我脑海里浮现出夏洛克·福尔摩斯。
由于对《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喜爱,使我不由得产生了“演员当不成,就一定要当上侦探”的想法。一系列悬念与惊险渐渐取代了芭蕾与歌唱,成为我白日梦的主要内容。
当不成歌舞演员就当侦探,我要是变成中国的“福尔摩斯”呢?至于什么公安局、派出所的干部就不在我考虑范围了,我着迷的是“苏格兰场”,是“FBI”,当我看到《追捕》里有个什么“警事厅”的,我就觉得好像很洋气;看到真由美和杜秋,我就觉得他们的生活真带劲。
高考前的六个多月算是我受批评最少的时候,爸爸妈妈都没怎么说我了,就连我的弟弟妹妹吵闹的时候,我都会“命令”我的爸爸妈妈:“叫他们走开,不要影响我!”一到晚上,我的爸爸妈妈居然也享受到了别的父母命令自己孩子“早点睡觉”的快乐。
那个时候补数学是没有用的,我根本不懂,也没有兴趣,于是我彻底放弃了;语文本来是我的强项,而且课本没法读,没有必要花太多功夫;英语并不是重要学科,也不看了。能有所补救的,就是地理、历史、政治,年代、地名、人名,实实在在的记忆,也就能实实在在的考试了。
不管是地理还是历史,只要一下课,我就头一个冲出教室把老师拦在半路,甚至还跑到老师家里拜访。老师的惊讶可想而知,我可是平时完全不爱问问题的“差生”。
就这样,我报考了四川警官学校,而且居然被录取了!其实,能考上警校我也很吃惊,我那时年龄才十六,高考的分数其实很低——大概压线,更惊讶的是,别人都去面试,唯独漏了在雷波的我。人家为什么要我,我不知道。
等到我考上警校的消息传开,我的老师们全都不敢相信,阿莎这个人老是出现在玩的地方,怎么会和读书沾边呢?确实,整个中学阶段,除了没得过什么奖励的读书、歌唱、运动,我连抄人家作业的流水工作都懒得做——感谢我的好朋友卢星梅多年来的默默奉献。
警校就在泸州市,泸州老窖是当地特产,从家里坐长途汽车去那儿也要两三天。警校周边有一所精神病院,还有医学院,每次下山进城,先经过疯人院看到里面统一着装的人们吵闹,再经过泸州医学院,总会有一种美国好莱坞侦探电影片段的感觉。
在被桔子林包围着“红卫山”上,我们一批热血沸腾的少男少女们开始了“桔子红了”的青春征程,并且很多同学继续完成他们的梦想,成为今天国家各地方“警视厅”、“苏格兰场”、“FBI”的大小“头人”。
为了当福尔摩斯,我就上了刑事侦查专业,学校安排了“痕迹检验”、“擒拿格斗”、“射击”、“侦讯”、“现场处理”、“绘图摄像”等等课程,至于驾驶,在我实习的时候才掌握。在警校,没有废话、没有空谈,就是一些马列主义的课,我也在课桌下面跟同学练着“腿劲”。
刑侦技术上,无论是痕迹检验还是纹检之类的项目,我都是触类旁通;擒拿格斗上,老师一教我就灵,而且我就是女教官的小教官,一般大家都在我的示范下练习;摩托机械上,一跳上去就是我的天下了,特别是我的射击,更是了得……我的目标就是要把自己定位于“全能”。甚至有的时候,别人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具体专业是什么——学习刑侦的我还去学习法医,掌握了解剖技术,甚至在掌握描绘现场图和拍摄现场照片以后还要自己进暗室,然后顶着暗室的那种不堪忍受的味道把照片喷洗出来。
就是福尔摩斯也要唱歌跳舞,何况我呢?就连澡堂都成了我唱歌的舞台,更不要说打水、散步的时候,校园里到处是阿莎的歌声。至于舞蹈,我一般只跳独舞,并以一曲《太阳岛上》获得了一等奖,当然也因为每每拒绝跳集体舞遭到了老师“爱出风头”的批评——其实我也很委屈,跳独舞是因为我喜欢随性而起,而一旦和集体一起舞蹈,我就记不住统一规定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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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的“福尔摩斯”(2)
我这样的性格,当然也少不了调皮捣蛋,上大课的时候,我故意作一些搞怪的动作,惹得周围的女生哈哈大笑,我自己倒憋住不笑,显得很严肃听课的样子。在草场集合准备去吃饭的时候,吃饭的顺序是由哪个班的秩序好坏决定的,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很严肃地对周围女生说:“经支部扩大会议讨论研究”,然后故意压低声音像特务接头一样说:“我们中午吃包子!”笑倒了一片,只有班长露出一张马脸,因为教导员再一次高叫着“刑侦二班留下,最后进食堂!”
有一次我跟同学卓丽明洗完澡穿着拖鞋经过老师的办公区域,当时校长正在开会,在会议室里把门开着。我把手上的水桶交给卓丽明,在外头找个砖头跑跑到门前敲了两声,旋即丢掉砖头,撒腿就跑,还招呼卓丽明“快跑!”可怜1米72的卓丽明,又高又胖,还没有怎么反应过来,只有甩掉水桶,跟着我乱窜,等回到宿舍,才发现拖鞋都跑脱了。
“谁?”门开了,老师们探出头来,当然找不到了人。
“你简直耍长了,敢作弄校长!”学习委员这么批我。
说到“玩闹”,就不能不说我每晚都要进行的“小动作”——每当训练或者集体活动结束,我就躲在被窝里手听收音机里的“###”以及以邓丽君为主打的“为你歌唱”台湾音乐节目,这可都是所谓的“敌台”,不过既然是福尔摩斯,就应该多了解一下外面的东西,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是这么想的。
“人怕出名猪怕壮”,也许是因为名声太响了,每当我从女生宿舍走向食堂必须要经过男生宿舍楼下,就听到一片打开窗户的声音,顿时脸皮厚的男生们就口哨乱飞,还编排着我的汉文名字“胡冰”作歌:“胡冰这朵野花你不要采”。年龄刚过十七的我,既想装作无畏的样子找他们出来单挑,可又禁不住从耳根红到了脖子,毕竟这么多男生面前,压力也确实太大了。
学校是块纯洁的地方,有个其他班的女孩因为恋爱而发生关系后,被其他同学指指点点地抬不起头来,所以尽管我心里也很想收到某位男士的心扉书信,却又时刻害怕任何一张纸真的会放在自己的桌前。
就这样,还是有个很帅的重庆男孩闯进了我的视野,一次全校文艺晚会,他在舞台上一下子表演了两个节目,把我震住了。他不仅用印度语唱了《流浪者》中的“拉兹之歌”,而且还能把电影配音模仿得惟妙惟肖,他模仿着《追捕》里面横路敬二威胁杜秋的那段:
“你看多么蓝的天啊,走过去就会融化在蓝天里。”
“召仓不是跳下去了,唐塔不也跳下去了,所以请你也跳下去吧,你倒是跳啊!”
简直绝了!酷毙、震撼、击倒,遇到这样的男生,不头晕才怪呢,更何况我老觉得他对我也有点“暖昧”,于是我总幻想着能有个机会在食堂与他“偶遇”或者在哪儿跟他打个招呼,不过,这个白马王子梦随着我的一次“冲动”而彻底破碎。
那还要从我同宿舍的重庆女孩说起,她个儿高高,长得很漂亮,也惹得很多男孩的喜欢,可是她却当着我的面说:“你们少数民族都是野蛮人”,我过去也有瞧不起彝族亲戚的时候,可现在彝族就是我的骄傲。上午听到这话的我下午回到宿舍,就把皮靴底下的铁质鞋掌藏在手套里,对着正在上铺休息的那个女孩高叫:“你说了什么,你能不能把上午说的话再说一遍?”
那女孩也来劲了,坐了起来说:“咋个嘛,说了又咋子?”
“你给老子再说一遍!”
“说就说,你们少数民族就是野蛮……”
“是嗦?”我心想:那老子就给你点颜色看看,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没等她说完,我一把抓住她的衣服,就把她从上铺扯下来,什么都没说就是两耳光,因为手套里面本来有东西,她白皙的脸顿时肿了起来,五个红印子特别显眼。伴随着她的哭声,所有的女生们都跑来看热闹,唯恐天下不乱,也是,她们又不能谈恋爱,还有什么比看打架更刺激的呢?不用说,最后的结果就是在全体女生大会上,面对黑压压的一片作检讨。那个时候我的脑子里什么都没法想,加上还想打人的激动以及巨大的压力,不知道怎么,我自己也“哇”的大哭起来,明明是她先说我“野蛮”的啊,为什么检讨的是我啊……


4、中国的“福尔摩斯”(3)
检讨会出丑还在其次,最惨的是关于那个重庆帅哥的梦想从此破裂了,再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脸上的冷漠差点把我原地冻成冰棍。
早知道有这样的结果,我是绝对不会打她的,她爱骂什么,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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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刑警花絮(1)
在我实习的时候,我真正接触到第一次重大案件——“无名女尸案”,那时我们学校的一二十个同学在永川县(现在属于重庆永川市)实习,刚实习不久,就听有人报告说在一条小河中发现了已经被泡了很久的无名女尸。毫无疑问,我们正好需要这样接触案件的机会,跟着老警官,我们这些既紧张又兴奋的娃娃们就好像参加郊游一样奔向案发现场。可没等我们接近小河,一股难以言表的恶臭就扑面而来,那尸体因为被河水泡得太久,又是大热的天,所以尸体周围苍蝇、蝇蛆成群,待我们走上前去的时候,想吐的心都有,连好多男生都不约而同地停住了脚步。
“喂,过来一下。”刑警队的周华警官招呼我们上前,可只有我和另外一个女生傻乎乎地像接到命令的士兵继续上前。
等我们走到周警官跟前,他轻声地说:“好,你们先把尸体翻一下。”话虽轻,可分量却足以把我的心压下去,天啊,把一个高度腐烂的尸体翻过来,这是什么样的任务啊?
没办法,硬着头皮也要上,边戴上橡胶手套,边小心翼翼地走到河边,我尽量让自己的目光不太专注于尸体,可是因为要找准位置又不能不看。然后蹲下身去,因为尸体腐烂过于严重,所以手一摸到哪里,哪里的肉就滑落一块,尤其是头部:脸部的肌肉完全肿胀,头发一碰就落。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情景:一个有人形的却在我的心里不能称其为“人”的物体。
尽管有恶臭和紧张,我仍然没有忘记运用在学校里学习的知识进行分析:她的肚子很大,不可能被水泡成那样,或许有了身孕;她的头发有烫过的痕迹,也许这个女性生前还是比较时尚的女郎。
“好,下一步我们把尸体的肚子打开。”这一句话更加要命,最可怕的是,周警官还盯着我说:“阿莎,就你来做吧。”为什么要我做?我至今也不知道,也没有时间想,“好啊,来就来嘛。”我回答得倒也一贯的干脆,只是内心有点狂乱,以至于后来有同学告诉我他们当时发出了一片赞叹声我都没有听到。
现在想起来,我也觉得我的回答确实应该引起惊叹,毕竟我们学习的刑侦专业主要是与活人打交道,我们以前的学习主要是以看图片、看资料为主,即使是动物的尸体都很少见过,可实习一下子就上个大项目,实在有点“吃不消”的感觉,就是福尔摩斯,什么时候看见过他老人家解剖尸体啊?
我上前照肚子一摸,恶心的让我一阵犯晕,有一种昏天黑地的感觉让我忍无可忍,我瞟了一眼周警官,他居然没有戴口罩!也不知怎么搞得,我也本能地把口罩摘了,这样反而还没那么晕了,看来密闭的空气更能置人于死地,只要闻习惯一种味道,哪怕麻木也就好办了。
周警官给我一把手术刀,接过来握在手里,我感觉手在恐惧的颤抖——就好像我“长漂”的时候,面对险地说不恐惧肯定是骗人的,但身后有那么多的眼光在看着自己,我没有退路。
我没有去看那腐烂的脸,也把呼吸调整均匀,就把尸体的肚子划开,手起刀下,我的脑子“嗡”的一声,一股血水伴随着腐烂的恶臭从肚子出来,一个即将临产的婴儿真的出来了,这真的是我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情景。
随后,根据从尸体得来的信息以及侦破小组的努力,我们发现这个女人生前是被人勒死投河的,很快,案情被侦破,这是婚外情导致的凶杀案,她以及腹中婴儿被其情人——一个有妇之夫杀掉。
当天用晚餐的时候,大家都向我庆贺,可“获得赞誉”的我却顾不得沾沾自喜,唯一想做的事情只是想找一盘泡菜或者豆瓣,至于以前我最喜欢的回锅肉,现在真是避之不及。
这件事过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很麻木,而且对肉类特别恶心,吃东西必须要预先做好的而且味道很重的,更不能看见带血丝的食物。
但这毕竟是我的第一次“出更”,对于一个特别想表现自己比别人强的女孩来说,真的非常值得珍惜。


5、刑警花絮(2)
又有一次,一个黄昏,有人报案说在西昌火车站旁的玉米地里有个死去的小孩,我跟随法医老陈前去现场。老陈因为本身得了肺病,瘦得好像一只病鸡,他还一边咳嗽一边叼着烟,像个司令员一样指挥我:“阿莎,你把尸体背出来。”
背死人啊?在夏天,而且我没有带任何类似于雨披、胶布的东西……虽然我心里很不愿意,但我还是趁着天色未晚走进玉米地,把“小孩”背了起来,他的脑袋搭在我的脖子边上,那种一身冰凉透过薄衣服渗到身上一直浸到了心底。唯一能让我分散精力的事就是看到一列缓缓而过的征兵列车,开放的列车中,兵哥哥们带着生命的绿色歌声嘹亮、欢笑而过。
等我把尸体背出玉米地,摆在田坎上,乡民们已经把我们围成了一圈,老陈接着告诉我:“你把他的胃取出来。”他是不是想把我培养成“接班人”?我也没有反对,毕竟年轻的我还是怀着积极学习的态度希望能积累经验。于是我如法炮制,把身体打开,取出小孩的胃,然后再缝上,当时并不觉得十分恐怖,可是到现在,等我远离刑侦生活的时候,却常常半夜因为梦到那天夜色下的情景而惊醒,常常有这样的景象突然出现在我的眼中:一个被开膛破腹的小孩,眼睛突然睁开……
不能说做刑侦都是这样的负面感受,否则我也不会坚持下来,记得我刚到西昌参加工作,有一次被派到某个乡出现场,下面的派出所同志并不认识我,何况我还没有穿警服,再加上赶过去晚了,我就几乎被淹没在群众之中了。
我大声嚷道:“你们让我,我要进去!”
这个时候,一个公安更高声嚷我:“喂,你个女娃儿家家的挤啥子,走开,别在这儿看热闹!”
我眼睛直射对方,基本上快要贴着他的脸,眉毛一挑:“我是来出现场的!”
那家伙愣了一下:“啊,你?”
顿时,四周鸦雀无声,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为我让道,搞得我又一次满脸通红。我进入人群,那种得意的心情,你想一想,对一个18岁的女警官来说,当然显得太“酷”了。等我一开始干活,他们更加大吃一惊——以前在地方上哪里看到过这样专业的“侦探”呢?一会儿拍照、一会儿作图;“哗”的一声,把画布板拿出来,先定坐标,接着死人在哪个方向、什么姿态;记录下涉及案子的时间、地点、人物;还要拍照、询问……
可想而知,围观者们佩服得不行,后来有人还告诉我:“看到我的派头这么大,还以为是从什么大地方来的呢。”
种种的事情,使得“地皮都没有踩熟”的小警官成为了当地人谈论的“风云人物”。不过这不是我的目的,我做刑警仅仅因为这就是我的梦,工作虽然辛苦,可在我的心中,刑侦中和舞台上并没有太大区别。


1、就因为那一条广播(1)
我当了警察,爸爸妈妈自然也很高兴,而且他们特别希望我能在公安系统待下去,也走一条从先进到入党,从普通公安到刑警队队长、再到公安局长的路子,但这种“顺理成章”不在我的计划之内。
分到西昌市公安局的时候,我也就18岁,因为单纯,所以也做出了不少令人觉得“幼稚”的事。公安人员不能烫头,可是我老是要烫,即使有明令禁止,我也要让自己的头发“洋气”起来。以前在警校生活的时候,我也是个让领导挠头的“反骨”,学校不准女生留长发、烫头、化妆、穿牛仔……可是我从来是我行我素。
我的做法确实有破坏纪律之嫌,但这种叛逆却防止了我像别人一样做“乖孩子”,对于我的天性没有被压抑,我真要谢谢当时还能看到我的优点从而容忍我任性的老师们。我喜欢画眉毛“臭美”,四川警校校长一次跟我偶遇后就微笑着对我说:“哎呀,这个阿莎,你看你的眉毛长的就好像画的一样。”——其实它本来就是画过的。不管校长是讽刺还是鞭策,反正他没有恶狠狠地让我失去画眉的自由。不过,即使他恶狠狠,我也一样喜欢画眉、喜欢打口红、喜欢穿得漂亮……我是警校学生,我是刑警,但我更是一个女人,何况把自己打扮得漂亮又不影响工作。
从警校到公安局,我离不开统一的着装,我喜欢警服,也喜欢便装,但最喜欢的还是我自己综合了的“特警服装”——一件小号的上衣、特大号的掉裆男裤、配一双黑色的半高跟靴子、一副墨镜,骑在摩托车上——这难道不像特务阿兰吗,或者更像骑着马的真由美?到了工作单位,我非常卖力,可是作为女孩,怎么可能舍得放弃漂亮呢?我喜欢骑着摩托在西昌的街道以及邛海边溜一圈,那时候的机动车本来就少,所以很多西昌朋友总是会发感叹说:“那个吉胡阿莎,那一身打扮,还戴一副墨镜,哇塞!”
生活的节奏在一个平常的清晨里被打破,随着每天六点准点播放的高音喇叭,我照常在操场中一边跑步一边听着喇叭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这时有条新闻吸引了我:“中国‘长漂’第一人饶茂书在通天河牺牲了,现在中科院四川分院准备组织一支漂流队,组委会已经在成都建立。”
就是这么一条消息,我心里一动:这个事真好,挺有刺激性的。也没搞清楚究竟人家要不要人,自己合不合适,对于“长江”这个概念,只是在地理书上学过,有个基本概念,但并没有具体的感觉。金沙江由于在家的附近,倒是很熟悉,虽然没有小河那样的“哗啦啦”,但给人的感觉却有移动山石的力量,船要划到对岸都很难——她没有瀑布的威风、没有溪水的喧闹,平静的表面下反而藏着更大的能量。“你们得力在乎平静安稳。”
反正,一种坚信自己就应该属于这种活动的念头就树立了。于是我向自己的直接领导口头请示了一下:“头儿,我能不能请假去趟成都?”
领导说:“干什么去啊?”
“就是买点衣服嘛。”就这样,我就到了成都。
到了“成都省”,也不管人生地不熟,一个人直接找到了中科院四川分院,一打听漂流队刚开始进行集训和筛选工作。于是我赶紧要求报名,人家要求还挺严格:首先要你自愿,一切后果自负;其次需要得到单位的批准。
对着考核的人,我当然吹开了:“要漂流首先要会游泳,我游泳肯定不错啦,从小就在金沙江边长大的。我还能代表公安系统、代表彝族同胞、代表妇女群体,这些还不算政治优势么?而且,你去我单位打听打听,问问四川警校、问问西昌公安局,看看他们怎么评价阿莎的。而且你们不也有筛选吗,我要是不合格走人就是了。”就这样,人家对我这个“自来熟”的家伙点头同意了。
报名以后,应该还要进行关于基本的体检,由于我中途报名,又有当刑警的“前科”,所以得以直接跟随筛选过的那批人直接进入培训阶段:高原训练与河上训练。


1、就因为那一条广播(2)
对我来说,高原不是问题,这得益于大凉山以及彝族祖先的赐予,到了高原,我身上一点异常都没有。有人说在高原身体特别沉,连运动都成问题,可对于我来说恰恰相反,越到高处,我越是兴奋、身轻如燕,即使在海拔七千多米的高度,我简直就要飞了起来。
高原反应和个人高矮壮弱无关,很多在平原待久了的健壮男人一上高原便蔫了下来,我还记得在当时有个美国队员就是因高原反应缺氧的了感冒而牺牲,而我们这边的一个副头儿因为没有及时下高原,从一个活泼的武警参谋成为了傻乎乎的痴呆。在高原,一旦患了感冒、发烧,如不及时下来,无异于自寻死路。
就在这样的高度面前,很大一批的应征者因为身体的不适应而放弃了,我相信这肯定不是畏惧——年轻人有的是勇气。
河上训练就在泸州的大渡河上,内容很多,主要还是掌舵技巧以及遇险救急之类,不过,在大渡河或许还能掌握方向,可是一到金沙江,你就知道什么叫渺小了。这样的训练,其意义也许就在于让将要参加漂流的队员懂得最基本的生存手段,最起码在心理层面能做到心中有底。
毫无疑问,训练与测试都成为我淘汰别人的关口。在雷波中学的时光,除了读书,最好玩的事情就是运动会,我曾代表雷波县参加凉山州举办的田径、排球、篮球比赛,还代表凉山州参加了省里的游泳、体操比赛。不过,我就像京剧《红灯记》《智取威虎山》里的一个龙套演员——随着紧密的锣鼓声,一窝蜂跟着主角举着旗子“呼呼呼”地翻腾或者小碎步跑上来,最后的定音锣一响,主角动作一定,来个“出场亮相”的pose,而我们的任务就是等待主角耍够威风再转一圈,不明主题地又“呼呼呼”地跑下场,同一种服装,同一种面具,有哪个能记得我呢?混个脸熟,只不过从来没有得奖。或许那个时候,参加任何运动的动力就是青春的好玩,能够和充满活力的同龄人在一起吃喝快乐,得不得奖又有什么关系呢?
参加了那么多的运动,却从未得奖的我成为一个江湖笑话:“十处打锣,九处有你还不要紧,可是那个阿莎跑步还要闭着眼睛从1道跑到5道去,真是个滥竽充数的家伙。”可是现在想一想,要不是各种运动我都积极参加,从而锻炼了自己的反应、耐力,到后来,能得到“长漂第一女勇士”的巨大奖项么?这不是比几块金牌更值得让人回味么?
在孩子的时候,也许我们都拥有同样的梦想,但当一个人到了自己可以选择的时候还不敢于承担,走出一片天地,那就会失去神给你的“A计划”,如果继续畏首畏脚,接下来的“B计划”或者“C计划”都不会垂青你的命运。就好像这条广播,也许在别人的心目中不过是条新闻,而在我的眼中却拥有无限遐想的前景。如果我没有那种选择,那么就会像很多人一样,茶余饭后和朋友们谈笑风生:“你们知道么?有这么一个人居然还要漂长江,死了真可惜……”


2、踏上征途
早在1984年,美国最著名的急流探险家肯·沃伦就申请到我国首漂长江,他以85万美金向我国购买首漂权。但由于尧茂书抢在前面,特别是尧茂书遇难的消息报道出去后,肯·沃伦在香港的两个华人赞助者撤销了赞助,致使他1984年“扬子江探险”没有实现。
1985年,肯·沃沦又召集了世界第一流的急流探险家20人再次以35万美元向我国购买首漂权,并和国家体委组成“中美长江联合漂流探险队”,在美国集训了一年,雄心勃勃地要完成“地球上最后的征服”。
首漂长江应该由中国人自己完成!这是我们这群血气方刚者最坚定的信念,尽管我们从来没有急流探险的经验,经费也困难——当时只有“攀钢”赞助的五万元钱,但是我们必须抢在技术、装备都胜于我们的外国人前面,只有抢在前面,才能实现首漂!
我所在的队伍包括科考与探险两支队伍。探险队自然是在水上漂流的人员,而科考队则依靠我们采集的标本进行研究。
《四川日报》的记者曾经记录下队伍中的每一个队员:“1986年4月21日,‘中国长江科学考察漂流探险队’在成都成立,并受到了四川省委、省政府强有力的支持。这是一支来自川、黔、鄂、京、津、沪、甘、吉、皖、解放军十方,包含藏、羌、彝、汉、回等5个民族,老幼妇孺皆备,长者50岁、少者18岁的50余人的队伍。其中,漂流队员、公安武警人员、随队记者各10余名,科考队员6名,来自4所研究所。他们是全国数百报名者中的幸运儿。”
我现在还能记得当年的朋友们:《人民画报》的刘启俊,《川报》的奉友湘、赵坚,上海《文学报》的周桦,四川电视台的姚遥、秦军,贵州电影摄制组的沙颖,武警参谋余成,中坚队员杨斌、宋元清、许端祥、王琦、颜可、杨欣、冯春、王岩……
征途的起点还是比较惬意的,因为我们首先飞进西藏,那也是我第一次坐飞机,一路上我就没有离开过窗户,外面的世界就像我的梦境。我想起小时候在雷波的山坡上和小伙伴们向天空的飞机打招呼,所以也试图向下张望,看看能否看到一两个人影,但能看到的除了雪山,就是云层。
西藏自然不同于内地,下了飞机,就会觉得空气特别的纯净,在这样的气息中,我不由得兴奋,不停地找别人说东谈西,可我的很多同伴们却昏昏欲睡。好在到了拉萨有很多印度风情的丝巾与饰品吸引着我,充满神秘的气氛冲淡了从盆地初上高原的陌生。对于布达拉宫,我也许只会感动于它前面的蓝天,人工的建筑物包括以后看到的金字塔或者巴黎埃菲尔铁塔,我会惊叹人的创造力,但却从没有从心底感动过。当然,为了给漂流讨一个好兆头,我们全体都进入了布达拉宫祈祷,只不过,转经、磕头以及点香更多带有拍照“做秀”的意思。
当我到了唐古拉山,到了高原的雪线,感受的就是彻底的震撼,心头只剩想哭的感觉,这种感受就和以后我走到希腊海边时候是一样的。以后漂流的日子里,当我透过帐篷的窗口看到满天的星斗或者清泉洗过的月亮,也会深深地感动。
唐古拉山的跋涉并不如常人想象的那么危险,高原的难度在于海拔的递增和空气的稀薄,路面相对平缓的,远不是凉山地势那样的险峻。那时候,青藏公路已经到了唐古拉山兵站,而现在,我倒是很想坐着火车再去看看那里的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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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长江源头出发(1)
我们乘车,骑马,走路来到海拔5231米的唐古拉山。在燕石坪,我们欢送洛阳8名队员上源头,同时我们雇了一批耗牛驮上物品,队员步行,10天后到达长江发源地——格拉丹冬雪山的姜吉迪茹冰川,在尧茂书遗留草帽之地立下了“长江之源”这块纪念牌。长江的源头我没有机会看到,也没有太想去看,因为冰川太多,任何一滴水都可能是长江的起源。从源头下来的水很浅,船根本不能漂流,只有到了通天河,万流汇集的长江才显出庞大的气势。所以我们在开始的时候需要光着双脚拖着船只移动。
6月6日我们在沱沱河举行了正式漂流仪式,没有过多的语言,只是插上象征性的国旗,队员们做出自己的承诺,那个时候还没有电视直播,我们面对前方的征途,也没有那么多“做秀”的机会。
长江全长6300多公里,落差6500米,金沙江段的落差高达600多米,特大甲等、乙等险滩700多个,只有将这些险滩一个个漂过才能打破日本著名探险家植村木一在世界第一大  河——亚马逊河创造的世界纪录。
在沱沱河流经的区域,相当一部分是泥泽,我们从第一天起每天需要在冰雪中光脚拖船十多个小时,没有雨鞋,没有防冻霜,刺骨的疼痛融化在汗水的滋味之中,不知不觉中,我们的脚指甲渐渐地被泡软、泡脱。
长江上游的气温变化很大,夹杂着冰雹的倾盆大雪成为了家常变法,这个时候,人和船上的行李只有湿透的下场,没办法,为了保护队里的照相机,我们都不得不奉献出自己仅有的雨衣。
到了黄昏,终于能够靠岸搭起帐篷,一碗汤、一块压缩饼干,就是一天唯一的食物,带的食品有限,给养一天天消耗,无法补充,要维持到下一站就得时刻算计,800里无人区中,任何货币都成了废纸。其实,谁又在乎吃什么呢?边嚼饼干,心里已经边在忙着想睡觉了。把打湿的“鸭绒被”用力拧,等到基本上拧不出水来时,把雨衣盖在里层,鸭绒被搭在外面,浑浑沌沌地也就对付过去一晚上。
两天过去了,终于到了每一个队员的情绪都很高的一天,这是因为我们真正见识到长江源头的迷人风光,这种美丽,简直令人发狂:湛蓝得令人泪下的天空,童话般的雪山和冰川如同梦幻的境界。那成群的牦牛、野马、白唇鹿悄悄在河边吮吸,上万头羚羊奔跑不息,那种静谧,那种野性,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中。
漂流队里拍电影的、拍电视的、拍照片的从早到晚忙得不亦乐乎。文人们更是动情,每天在船上划了一阵后,就拿出自己的得意作品朗诵一番,别人卖力气,他们就供大家消遣(也乘机偷懒)。业余歌手就更多了,大家最喜爱“伏尔加船歌”,那悠扬,深沉的弦律始终回荡在沱沱河的上空,惬意极了。
好景总不会太长,到了第四天,我们就陷进了被称为“死湖”的一片水域,其实地图上没有这个概念,河水本来的宽度是一定,可到了这样一个地方,人的眼前顿时出现了一大片水域,连应该往哪里去的感觉都找不到了。
这里根本不能划船,只能靠我们赤脚下船拖着走,“死湖”真大啊!整整拖了一天,我们的船才得以靠岸。“死湖”也真凶险,到了晚上,狼和熊就在帐篷周围从晚叫到天亮,害得我们时刻提防着,本来困乏的身体更加劳累。
从“死湖”出来,我们总算在第五天连拖带拽地“漂”到了长江第一滩“烟帐挂”。船队刚一拐弯,突然两只黑熊从山上跑下来向船直冲而来。我们大吃一惊,但随即却有了兴致,居然不怕死地纷纷拿起随手携带的照相机一顿猛拍。
四川电视台的记者姚遥一人驾一条橡皮船壮着胆子还朝老熊划去,正在独###摄时,透过相机镜头,眼看老熊就要扑过来了,“啊——”他吓得大吼一声,丢开相机操浆就想逃命,幸好,队里的武警三朗鸣响了手枪,关键时刻,还是武警战士比秀才管用,那两只知道了厉害的黑熊呆头呆脑地调过头向山上逃了。


3、从长江源头出发(2)
我们正在互相取笑,“哗”,船突然下了滩,落差之大,我们连回过神来的时间都没有,一阵猛烈的倾斜,船上仅剩的四箱食品罐头全部倒入江中。等花费九牛二虎之力把船靠岸后,一小时前还兴高采烈的我们就乐不起来了——口粮只有一小口袋白面了。
开饭了,清汤寡水的面糊糊一锅,半饥不饱的每人一瓢,再加上如狼似虎的队员们,没有一分钟,每一个三两就吃完了自己的一份。队员们拿着空碗你望我,我望你,男人们特别希望我们几个女的能发扬一点风格,但这只能是一种幻想。在这里男女是绝对平等的,同样劳累,同样饥饿。就连平时最怕身体发胖的卫生员小田,她也舔着嘴巴不停的回味刚才面糊糊的滋味,还不断唠叨:“只要能吃一顿饱饭,长重50斤也不在乎了,还参加啥子健美比赛哦!”
“瞧,地主让老熊吓惨了”,为了转移肚子的注意力,我们把“斗争的矛头”指向了壮如公牛,很有城府的肉头地主——姚遥,他正端着碗坐在河边发呆。听到这句话大吼一声:“是老子把老熊吓跑了”,说完将碗狠狠摔在河里,转身向帐篷走去。
没想到,这顿面糊糊竟是我们“最后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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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忍饥挨饿的岁月(1)
两天,两天没有吃什么东西,大家都感到恐慌了,到马场还有十天左右的路程,能活着回去吗?有些队员后悔地说:“早晓得是这个样子,连饭都吃不上,老子肯定不会来。”
然而,后悔也罢,骂娘也罢,都要漂下去,没有多余的选择。在这与世隔绝的无人区,没有人烟的另一个世界,什么高雅情趣,文明人的教养统统荡然无存,一个个变得粗鲁不堪,船上再听不到抒情诗,谁也无心欣赏高原奇景,吃饱饭、睡好觉就是最大的的满足。
又是黄昏,大家再也没有前几天的兴奋,搭好帐篷,蒙头大睡。可我肚儿空空,饿得心慌实在难以入睡。我在半夜爬起来,围着帐篷转来转去,希望能找点吃的。到了河边,从船上拽出防水袋,翻遍了,只找到一点饼干渣渣,趴在河边喝一肚子水,又回去昏睡。好不容易朦胧入睡,梦中出现的全是关于吃的场面,好多精美的食品,可老吃不到嘴,一急又醒了,想着梦境直吞口水,巴不得又赶快回到梦中去,可是再也睡不着,胃猛烈地抽动。
透过小小的帆布窗口,仰望寒冷的高原天空,无数的星星挂在天上好不自在,我的妈妈也会看到这些星星吧,她不会想到自己的女儿居然还饿肚子的,我好想家!
白天,永远是单调的,枯燥无味的漂流。队员们一边懒洋洋地划桨,一边兴致勃勃地谈论各自家乡的特产。成都的杨斌大吹他们成都名小吃如何香飘四海,重庆的李大放摆出山城的火锅,“京油子”王琦大肆宣扬北京烤鸭如何驰名中外,我就大吹而特吹凉山老彝胞实实在在的“砣砣肉”。大家听得直舔嘴巴,好像真的一碗“砣砣肉”吃下去了一样,画饼充饥,只能是越想越饿,越饿就越想,干脆睡在船上,骂骂咧咧地任其漂流。
抽烟,成了我们的安慰。武警参谋于诚心眼极小,什么东西都藏得很深。一天,和他一条船上的小田因为没分到一颗“大白兔”糖,向全体透露说,于诚还藏有一条“阿诗玛”,这一爆炸新闻使全队热情起来,尤其是烟民们。每个人一见到于诚就大声喊道“阿诗玛,你在哪里?”
野生动物很多,却不敢轻意招惹,并非因为保护珍奇动物,而是枪法不准。幸而是这样,否则野牦牛发怒向我们扑来,我们是招架不起的。因此,和平共处,互不侵犯是维护安定局势的唯一办法,只能眼睁睁望着它们肥美的身躯,在心中动一动吃的念头。
又一个星期过去了,6月21日,一早漂出去,河水好像干净多了,没有死牛烂马腐尸,远处传来声声鸟叫声,啊!鸟!快看,是个鸟岛!成千上万的鸟儿在上空盘旋,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全队立即亢奋起来,一个个涨红了脸,强烈的食欲驱动大家,“弱肉强食”的心理油然而生,心想野牛不敢碰,鸟儿总敢整几只来吃,于是士气大振,奋力划船赶到鸟岛上。我的天!整个岛上全是一层白花花的鸟蛋,一个个都有拳头那么大,所有的人都拿着能装东西的桶呀,盆呀,什么的,争先抢着向岛上冲去,个个埋头苦干,喘着粗气,手忙脚乱,拾蛋、拍照,疯了一般。
这群“疯子”当中,就有《人民画报》社的摄影记者刘老头,作为全国第一画报的大记者,他在国内外采访时候,每到一地都受到较高待遇,根本想不到在这个漂流队连饭都吃不上。对于一个老头,实在有点残忍。他很勤奋,心眼极好,大家都叫他“刘大叔”。他从不偷懒,也最爱发火,有一次和贵州摄制组徐老头为争抢一个镜头差点打起来。
特别是他的唯一的一双雨鞋,在前一天晚上,因为臭气冲天,污染了帐篷里的空气,被杨斌于凌晨四点召开的“公判会”上判处“死刑”,由杨辉执行,甩在江中后,大叔就只有光脚套一双袜子当鞋穿,他能不发火吗?但他看到这么美的鸟岛,布满皱纹的脸上终于舒展了,他虽长得又矮又胖,腿又短,却跑得像鸭子一样飞快,在一窝鸟蛋旁一坐,调焦、定位准备拍照。那些鸟,有的已破壳而出,有的已将脑袋伸出蛋壳外睁着一双眼睛惊奇顾盼,这些鹅黄色的小鸟儿真是漂亮极了,刘老头等不得它们慢慢出来,就帮忙把蛋壳剥开,把小鸟儿一只只弄出来,选择每个角度,拍摄它们的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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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忍饥挨饿的岁月(2)
至于其它队员,不仅捡蛋,在过程中还不小心踩坏了很多蛋;上海《文学报》记者周桦,感情丰富,细赋,目睹这伙人的“暴行”,简直像强盗将鸟岛洗劫一空,眼泪都快流下来,他站在那里又跳又叫,大声抗议:“我一定要向国家生态平衡委员会控告你们残杀弱小动物的行为,特别要控告刘老头!”听他大喊大叫,大家只木然地望他一眼又埋头忙着拾蛋,再也没有理他。斑头雁声声凄厉的哀鸣,听来令人心碎,深深地打动丁我,心中悲楚无比,为了活下去,我们的理性没有了,同情心没有了,更没有想到什么一级珍奇保护动物,只知道要特级保护自己。
一大锅香喷喷的鸟蛋汤煮好后,大家都挤在灶边,争着和掌瓢的汉布攀谈着,要他注意到自己的存在,希望他给自己多分一点。那知他居然不买帐,算了,每人能分得一大碗,这也很不错了,端起来忘情地喝下去,绝了!没有什么比这更好吃的了!我用心看了一下周桦,他正吃得津津有味,还厚着脸皮找汉布希望再添一点。
把剩下的孵化过的鸟蛋煮好后,剥出壳内的小鸟,将身上绒毛扯掉就吃,就这样维持了接下来的生活。
曾记得父母、老师从小就教育要珍惜粮食,遗憾过去这一观点在头脑中仅仅是抽象的概念,而现在,短短的几天就让我尝尽了滋味,刻骨铭心地记住了。
到了下午,跟我同船的电影摄影师沙颖很诡秘的告诉我“我还有一块巧克力……”,“什么?你还有巧克力?”我简直高兴坏了,马上在他耳边说:“千万别告诉别人”。
哪知,不一会儿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平时队员们各漂各的,有的在前,有的落后,但这天大家的感情似乎很好,都不愿离开,相互“依偎”着一直漂到下午,沙颖见人多也就没有拿出来的意思,可有几个队员终于忍不住,高叫着让他把巧克力贡献出来。无奈,只好分了,不小心刀子把手也戳破了,由于大家的注意力高度集中于巧克力,见分好了,每人抢一块就跑,我更是眼明手快,拣一块最大的就往嘴里塞。回头看看沙颖,他居然低头不语,“这个人也太小气了吧?”我顺手推了他一下,他却倒在船上,手在不停地流血。糟了!我赶快叫来卫生员杨一兰给他包扎,然后招呼别的队员“哪个还没吃的把巧克力拿来还给他”,晚了,大家早已吞到肚子里。
沙颖是由于饥饿,低血糖又加上流血昏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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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一会儿“媳妇”吃一顿肉(1)
从开始漂流算起来,15天过去了,一路冰雹,一路风雨,漂流队艰难地前进着,两岸的雪山不断向后移动,狰狞的秃鹫总在头顶上盘旋,这些吃尸体腐肉的猛禽在寻觅着,等待着。15天的漂流在我的记忆中是那样的漫长,决不像电视剧《长江第一漂》中朱时茂那么潇洒、那么浪漫,还配着动人的音乐,给人美的感受。
高原紫外线很强,把我们的脸晒得一层一层的脱皮、嘴唇翻裂,我们的眼睛也被晒得发红,布满血丝象红眼狼一样。第16天,突然,在眼前出现了青青的草坡,白色的羊群象一片云一样飘过来。
人!看到了人!我们惊喜若狂,尽管我们不是一个人单独漂流,但依然感到十分孤独,仿佛被隔绝于另一个世界,看到我们的同类,激动的泪花含在眼里,此时我才真正感到尧茂书的艰难,尧茂书的伟大。
我们这群蓬头垢面,分不清男女的队伍就像一群土匪那样背着、扛着东西,乱七八糟向藏民的帐篷跑去。在家的女人和小孩看见这群欢呼雀跃的“天外来客”,个个惊恐万状,女人把怀里的孩子抱得更紧。我们也顾不得这些了,跑进帐篷就四处搜寻,巴不得遍地都是吃的。
不管怎样,今天是能够饱餐一顿,我们也就放心地放下东西休息一下。突然,前面山上冲下来一群骏马,就像在放一部美国西部片,够味!其中一匹,混身乌黑油光,一根杂毛也没有,如一匹黑缎子闪闪发亮,这是我一生中看到的最漂亮的一匹马。
马上的藏民们更有特色,天下着雪,但他们半个膀子露在外面,每个人腰挎一把藏刀,威风极了,真帅!看得发呆,我却本能地马上把盘在帽子里的长发解下来——表明我是女的,我们不是强盗。
语言不通,就打手势,意思是换点吃的东西,我们继而拿出药品首饰赠送他们。看到这样的诚意,好客的藏民们热情地拿出粘耙面,不客气的我们也敞开了肚子,每个人起码吃了半脸盆,有几个男队员吃的都站不起来了。
到了晚上,在这么温暖的帐篷里,我盖着藏民热乎乎的羊皮大褂,很快就睡着了,感觉仿佛到了天堂一样。半夜,男队员骚动起来。几个女队员睁眼一看,他们个个脱了衣服全神贯注地找虱子,掐得劈啪作响。上帝!虱子哪里找得完?我也不由得后背一阵发麻……
第17天,早上7点,开始收拾、上船,我们都舍不得离开,生怕在继续的旅程中遇不到人而挨饿,可是不得不走,我们只得依依不舍地告别藏民,向前漂去。
我们船上的杨斌,曾是四川省队游泳运动员,此人风趣幽默而又油嘴滑舌,头天晚上他吃过粘耙后又把藏民家的一盆酸奶哄到手,还一人独吞。由于吃得太多,所以这时开始拉肚子,吃了几次药也止不住。才漂出几公里,他就恶声恶气命令我们赶快靠岸。
别的船都漂在前面,我们自然都不想落后,又不知道他要耍什么花招,一边划着向岸上靠拢,一边问他要干什么,只听他尖声叫道:“我要解手!”话音未落,就一个跟头翻进河里,原来他实在憋不住了,准备在水中方便。雪水浸骨头,冷水一激,他解不出来,肚子又痛,他只得又爬上船,刚上船还没有站稳就拉了一裤裆。大伙儿一见他这狼狈样,开心得哈哈大笑:“完了,杨斌,再也不会有女娃儿喜欢你了!”
大家七嘴八舌说笑,他已经顾不得一切,忙着脱裤子洗屁股,还恶狠狠地吼我和小田不准朝后看。
还好,从这以后,几乎每天都会遇到人,填饱肚子没有问题。
提到肉,大伙都很馋。第18天的晚上,周桦和几个记者到帐篷里来约我一道去找肉吃,一听到“肉”,哪里还有拒绝的理由?我毫不犹豫地跟着他们一起去了。
我们来到一户带着两个儿子的老藏民家,在门口我们很有礼貌地双手并在胸前说,“杂西特勒”(吉祥如意),接着说:“老乡,你好。”
老藏民答:“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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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一会儿“媳妇”吃一顿肉(2)
“牛肉的有没有?”
老藏民答:“就是。”
这都是些什么乱八七糟的呀,我忍不住要笑了,周桦掐了我—下。老藏民很客气,把我们让进去,拿出酸奶酥油茶款待我们,拿来什么,我们就吃什么,一律不客气。
吃完了,我们几个仍赖在那里没有离去的意思,怎么表示要吃肉呢了?周桦精灵得很,双手在头顶作牛角状,嘴里发一声牛叫,老藏民懂这个意思,但表情冷淡,没有反应。
几个记者东张西望,看看他的两个儿子又看我,眼睛一亮,马上开始打手势,比划了半天,老藏民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的两个儿子却笑开了——他们懂了,意思是把我留下给他家当儿媳妇来换牛肉吃。
我心想:“亏这些家伙想得出来,但只要能把肉哄到手,暂时当当‘儿媳妇’也没关系。”因此也配合默契,尽量跟老藏民嘻皮笑脸。老藏民高兴了,起身到后面拉帘布,啊呀!硬是有半边鲜牛肉挂在那里,顿时所有的眼光射在肉上,再也移不开。老藏民拿起刀子割下了几砣肉,洒上盐,在牛粪炭上烤了一下,我们就大口吃起来,也顾不得牛血顺着嘴角往下流。我上警校时,常听我们班上的藏族同学淡起生牛肉如何好吃,当时无法想象生的“咋个吃”,今日尝来,味道果然鲜极了。当刑警时落下的怕肉的毛病,在这一刻也早就忘了。
酒饱饭足,自然就是溜之大吉,我刚起身,老藏民一把抓住我的手,示意那几个男的可以走,但我得留下。糟糕,玩笑开大了,情况不妙,他的两个儿子把门堵住,门神一般。怎么办?靠着我们刚吃了饱饭而且“人多力量大”,对方也没怎么准备,费了好大的劲儿我们这群“吃霸王餐的”才狼狈地逃回营地。
其他的队员见我们吃得满嘴油水,也不问一下我们是怎么搞到的,就一窝蜂地向藏民家冲去。人家藏民上当受骗还在气头,看到这一群人竟然厚着脸皮又杀了过来,于是放出十多条狗,把他们全轰了回来。
就这样,到了第19天,我们终于漂到马场——曲麻莱县。现在想来那日子像做梦一样,过的完全是非人的生活,历尽了艰辛,却有无穷的乐趣,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无人区的18天。


6、大战通天河(1)
从沱沱河漂过来,就到了通天河,这时候,雨季开始了。
通天河上洪水暴涨,漂流探险提前在这里拉开了序幕,整个队伍开始有了担忧的情绪。对我来说,危险是肯定的,没有危险那这次活动有什么意义呢?但我们这么多人,不同于饶茂书一个人单独作战,我只觉得就好像舞台的幕布刚刚拉起,轮到我表演的时候到了,这样反而还有了激情。
很多同伴在不同的危险面前选择了暂时的放弃,可我在整个过程中却没有退缩的念头,我相信越在关键的时刻才越能显出英雄本色。通天河以后,我在探险队中最喜欢的队友沙颍也选择了打包退出,这让我有些失望,他的乡村歌曲,他的绝妙英文,顿时失去了引人的魅力。“长漂”中的男人们,尤其是沙颍,当他们选择放弃的时候,给我的感觉也是这样的。尽管我很想敬仰他们,可是他们的表现却不配这样的敬仰。
只是负责摄影的沙颍并不是漂流队员,他没有义务坚持下来,这一点我是理解的。对于作为记者的人,我也能体谅、照顾他们的,周桦是一个白净的书生,但是摇船却没有我熟练,那时候我们把几只船绑在一起,就好像航空母舰一般,坐在中间船只上自然要安全的多,随着环境的恶劣,我就把自己在中间的位置让给了周桦,自己坐在了边上的小船上,这倒不是为了逞英雄,只是我觉得他的才华值得我付出关照。
顺便说一句,我很欣赏周桦这个“小生”,他不仅口琴吹得很棒,而且文笔异常的优美,虽然漂流过程中其他人都诟病于他没有作品,但他最后在《文学报》上发表的连载让全中国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优秀的上海男人——现在他已经是奔走于曼谷与上海之间的“大亨”了。
离开曲麻莱的第一天,有七八个人就连续翻船落水。平时有几个男队员老抢着一个人划条橡皮船,老想在电视、电影里多露几个光辉形象,这时也因水势凶猛,纷纷要求并船,增加船的浮力,以求一线的安全。
中午12点,大家在船上一边吃饼干,一边把船里的水往外淘。水的流速很快,只须艄公把舵掌好方向,船刚穿出一个峡谷,接着又是一个跌水,第一条船从一个险滩的边缘绕过去,回头一看,八米高的大浪和跌水太凶了。他们赶快靠岸,跑上山坡,向我们的后面的船队鸣枪告警。后面的船要靠岸已经来不及,我们只有作好自救的准备,刚抓紧保险绳,船就载着七个人“栽”进了浪谷,并联着的三只船挣扎着,大船两侧的小舟翻扣在它肚下,十多秒钟,才穿出水面。
睁开眼一看,船上只剩下了三人,沙颖居然还一手抓绳,一手举着摄像机,我和许瑞祥相互对喊,王琦呢?周洪京呢?当值的艄公刘辉也不在了!
船无人掌舵,横在江心差点翻掉,我赶紧抓一支备用桨把船打正,以尾作首,代替了艄公。举眼船边有一红色物体,我还当是自己脱下的羽绒裤,用力拉起一看,却是王琦!接着,周洪京被周桦拖上船。
就差刘辉了,他在哪里,水面上没看见。好一阵,刘辉才从一个大旋涡里旋出来,眼镜没有了——他是个高度近视眼,离了眼镜看什么都是模糊的,只见他无力挥动胳膊,绝望地喊道:“我不行了,救救我!”……
我迅速脱去羽绒衫准备跳入江中,只觉一只大手抓住我的后腰,周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下去不行!”我失声地喊,“刘辉,往左边!”
一个大浪将刘辉托到浪尖又狠狠地抛下浪谷,船无法减速,除了我手中的舵桨,其余的工具全飞了。船进入左岸回水,那里有一只准备救护的单船,###等三人见刘辉出现在回水外一百米处,解开绳子向他冲去,终于在下面二公里处把他救了起来。
这一天,漂流队损失了14部照像机,胶卷,行李包,折合人民币十多万元。更惨的是很多队员只剩下身上穿的短裤,短衣,上岸后大家回头再看险滩无不感到阵阵发怵,感到害怕,此时大家才真正意识到漂流的凶险、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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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战通天河(2)
在这样的害怕中,有三个队员翻山越岭离开了。我们当即宿营开会,研究下一步的计划,向全队宣布:“要走,要留,取决自愿。”就在这次会上,表现突出的我第一次作为艄公,代表我船队员参加现场指挥部召开的会议。在会上,也有人提出了退出,一些有家的人当然必须要考虑自己的妻儿,愿意走的自然我们也不能勉强,不过我的态度依然坚定——你们爱走就走,我一定要漂完。
晚上,两个帐篷挤着二十多人,根本没有地方躺下,我只得独自找一个角落坐上一夜。外面风雨交加,江对面的山上泥石流崩溃,声如闷雷,令人心惊胆战。雨水从四周流进帐篷,所有人就全身湿漉漉地熬到了天亮。
第二天,河水暴涨了四米,这哪里是水流,完全是泥浆夹杂着石块狂吼奔腾而过!到了中午一点,我们才终于决定大小七条船并联漂流——如航空母舰,坐小船最危险,但不能没有人,只有两侧小船不断与岩石撞击,保持平衡才能维护大船的安全,我和老戴坐上了右边的小船。
“航母”很有气势向泥石流形成的滑坡滩冲去,在跌水中,由四条大船组成长方形,船身一下成了90度直角,“压浪!”五个小伙子齐身向船头扑去。左边小船与岩石撞击,船破泄气,杨欣、许端祥翻身进了大船。右边小船上的老戴和我则被一个大浪连船带人反扣在大船上,我的脑袋和船上固定的备用桨相撞,顿觉火星四冒头昏眼花。
转弯必有滩,滩中必翻船,这也是规律。每一个漂亮冲滩,绕礁石,过跌水,都会使我们狂喜兴奋不已。
在与队友的小舟共济中,我重新认识了他们,随行的很多记者不是漂流队员的队员,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去冒这种正式成员都不愿冒的风险。但始终坐在小橡皮舟上的他们,常常是无所畏惧。他们的勤奋,严己,公正以及人品赢得了我们的尊敬,他们不愧是最优秀的记者!
4公里长的阿霞滩非常危险,这一段因为没有太大的名气,即使不漂也不会有人报道,领导们也许考虑到保持队伍的战斗力,所以不太同意我们“老老实实”的漂完,但我们几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怎能就此罢休?如果没有把长江全部的征服,我们的到来有什么意义呢?我和杨斌作为最坚定的“主战派”向领导“发难”,许瑞祥也加入我们的“请愿”,好在周桦等人也表示了支持,我们总算上了船。
不过,豪言说得轻巧,壮举却是艰难的:有—次翻船,水急,浪高,始终没有机会将船翻正。我们手就抓着船绳,在滩里冲了几十分钟,绳子深深勒进肉里,口中不断呛水,我真想把绳子甩了,然而这样,只有送命,所以我不断暗暗告诫自己,除非手断了,否则绝不可以弃船。又一个回水区,船在不停地打转,趁这个时机,强壮的小伙子们把船翻了过来,把我们—个个拖上岸倒提,这才把肚里的黄汤吐出来。
从危险中“吐”过来之后也没什么可想的,只是觉得又过了一个险地,我全身放松,只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地任由口鼻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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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死亡,就在身边(1)
“为什么要‘长漂’?”这是我常常要面对的问题。“爱国主义”,确实过于高调,虽然我确实要争当第一,而且我要代表中国战胜美国。但是,当每次回想起牺牲的那11个同伴,爱国主义就显得苍白了一点,毕竟,生命的脆弱可见一斑。
金沙江从我的家乡经过,从小就听到关于她奇丽而迷人的传说。而她的上游,更是诱惑人的,“长漂第一人”尧茂书,就在金沙江通加峡遇难。
通天河以后,因为人员的简编,我们开始分组漂流,比如这七个人漂这段,另八个人则坐车到下一段起点等待。因此,当我们到下一段起点之前,上一队就出事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当时我们经过的地区充满着不可知性,随时而来的猛兽、险地,都能置体力、精神处于健康边缘的失事队员于死地。不仅是失事队员,寻找他们的队员也充满了危险,尤其是天黑之后。
我们的一支小分队和“洛阳队”再次相遇一路漂流时,在冲过通加峡、穿出直门抵达白玉县叶巴时再次翻船,除霍学义上岸,其余两队七名队员全部失踪……
在巴塘的下一队只接到一条红色橡皮船和几个防水袋,没有发现队友们的踪影,这一下,所有的人员手足无措,立刻,十几个寻找小组在当地军民的配合下开始沿江寻找他们。
当时的领导们考虑到环境的危险,所以要求剩下来的我们等天亮了再前去搜救。但是时间就是生命,要知道,遇难同伴正徘徊在生死的边缘,何况我们是战友!
救人,刻不容缓,这就是我当时的态度!
最危险的时候,人往往会想到自己的安危,可是每一个人都想着自己,谁还能依靠、相信别人呢?
我们这一组有4个队员,两名武警一路向着西藏逆江而上沿岸去找。山高路陡,沿江很少有路,走得趴下,累得我直想哭。我们彝家的凉山就是以山高山峻而著名,尤其是雷波,我经常出现场、侦破案子几乎就是爬大山,但和这里的山相比也差远了。
太阳很大,我走得鼻血直流,渐渐的,我落在后面,爬坡、下坡又到江边,我努力赶上时,他们捞到一件救生衣和一只木桨,看见这熟悉的东西,大家的脸色阴沉下来,他们究竟怎样了?如果活着,不及时找到他们,就完全可能被冻死和饿死。
3天过去了,我们顶着太阳爬大山、穿森林,差点迷路,吃完带的食品,就摘山下的野果充饥,老吃野果也会上吐下泻,三名队员都中毒了。
我们的周围,高山气候显著,天一黑就下雨,每人裹一件雨衣在岩洞边就可以睡一夜,4天后,远远看见绿油油的庄稼,几间土房,果园,我们连走带跑来到一家,门开着,静悄悄的,没人。到另一家,同样。
我们以为主人可能上山放牧,或出山驮货,也就独自烧水,摘了一堆核桃吃完喝尽,铺些草在房中倒头就睡了。
不一会儿,突然感到身上奇痒,闭着眼东抠西抓,实在受不了,翻身一看,我的天啦!铺天盖地的跳蚤在我们身上跳来串去,我怀疑这是跳蚤吗?怎么会有这么多。很快,咬过的地方就红肿了,抖也抖不完,赶也赶不走,“三十六计,走为上!”我们赶紧跳到附近的河里洗澡,好过一点就准备另找了地方住下,穿过一片核桃林时,发现一具小女孩风干的尸体——我们马上意识到:这地方可能是某种疾病的流行区,事情不妙!
果然,到了第二天,我们身上大片红肿,抠烂了流血、流黄水。吴涛说:“这样下去,不但找不到他们,连我们自己性命也难保。”我们只好从原路返回,可抬头一看那大山,我们都失去了信心,于是只好从西藏游过金沙江到四川——放心,这一段是金沙江的缓水区,很短,不过,吴涛还是差点被冲下“拉瓦滩”。
五天后,我们满怀希望地回到巴塘。可是却得到了这样的消息:“老孔完了,阿莎。我们是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卷走没法救他!”杨斌的声音。


7、死亡,就在身边(2)
他真的死了吗?我小声对自己说,多么熟悉的一张脸,永远也见不到了吗?我的脑袋一片空白,死亡就在眼前,可因为尸体无踪,我还是觉得老孔会在某一天从某处冒出来,说不出一句话……
年轻的军官、常穿件挂满军功章的军服叫人给他拍照,喜欢吹牛说大话引得大家发笑  的孔志毅,是漂长江发起人之一,他是全国二级英模称号的获得者,军委保送他上国防大学,通知书发到手上也被他放弃了。他参加了漂流队,用血凝结了金沙江的丰碑;他付出了生命,人们真正认识了他。
8月,肯·沃沦的队伍到了玉树。这对我们的压力更大了,我们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就为了要抢在他们的前面,因为我们代表着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一个民族,在自己国家的江面上与外国人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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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落选“敢死队”(1)
虎跳峡——世界第一峡谷,当地人形容老虎可以跳涧而过,我们赶到一看,这一形容果然很适当。
虎跳峡全长l6公里,落差200米,玉龙雪山和哈巴雪山对峙形成的深谷高出江面3000米,最窄处不过30米,18个特大险滩散落在上、中、下虎跳。几公里外就能听到虎跳峡雷鸣般的吼声,对于我们每一个漂流队员都是一场严峻的挑战。近百名记者蜂涌而至,各种报道铺天盖地而来。
“洛阳队”人少精干,在迎接“魔鬼大峡”的挑战中,先于我们“科漂队”首先漂过中虎跳峡(最凶险地段),他们在虎跳峡的显赫战绩为中国人的“长江漂流”打上深深的烙印。
9月12日,“洛阳队”孙志岭和郎保洛钻进了密封船,金沙江以巨大的能量把密封船甩进“满天星”。岸上千百双眼睛盯着这个没有动力驱动的小小“球体”在大浪中沉浮着、翻滚着,被摔裂、被解体。
一个人头闪了一下,接着没影了,他是孙志岭。郎保洛抱住半边密封船被一股水冲到一块礁石上被卡住,只见他艰难地爬上岩石上,就这样被困了整整四天四夜。直到成都军区派来一支特种部队,在当地老乡的配合下才把郎保洛救出。
《青年世界》记者万明采访这一新闻,晚上赶回发稿经过一个瀑布时,不幸被飞石击伤遇难,年仅23岁。当天,一个看热闹的老乡也从山上掉下摔死了。等下午回到桥头镇,就听说一辆载有人的货车翻进了虎跳峡,十多俱尸体被冲入金沙江,全进了虎跳峡。当地好心的老乡纷纷找到我们说:“这个地方有神,你们冒犯了神,给我们也带来了灾难,你们还是回去吧。”
“洛阳队”的创举使科漂队再也坐不住了,虎跳峡是我最想挑战的“敌人”,我不止一次地积极要求,申请不知道写了多少封,可惜都被领导们否定了。我想:也许是因为我以前提出了许多不服从他们的意见——既然我这么愿意“出风头”,这样的机会就越不让我去。直到现在,我还对领导们颇有微词,但如果他们是为了保护我这个女流之辈而拒绝我,那我也确实不厚道。
不管怎么说,落选了征服虎跳峡的“敢死队”成了我最大的遗憾,不过我也知道这不是我不够勇敢,而且我已经很努力,后来我被批准征服“老君滩”,也或多或少补偿了这一点遗憾吧。
9月24日,王岩、颜柯乘“中华勇士号”密封船从“两家人”下滩开漂,密封船上密密麻麻地捆着几十个防撞轮,一股水柱般的大浪袭来,它被冲到一块离江岸只3米的礁石上被卡住了。王岩在里面通过无线电对讲机,一次次发出呼救:“没有氧气,受不了了,赶快来人把船撑下去!”
此时,我站在离江边200米高处的地方,看得清楚,听得明白,队友的呼救仿佛要自己的命一样,于是我拿起木杆和武警木呷直跑下去。这哪里叫路?我们连滚带爬,总算“跑”到了江边,接着我和木呷齐力用木杆把船撑了下去。
看着密封船又正常的漂流,我心里才一块石头落地,缓缓向山上爬去。草很深,我只感觉脚下一堆软绵绵的东西,定睛一看:妈呀!两条碗口粗的蛇,正受惊伸头向我的脚缠来!我吓得失声尖叫,拔开脚亡命地向山上冲,一口气跑上指挥点,趴在地上再也起不来。就在气喘吁吁的时候,只听我们头儿喊:“阿莎,快漂成功了,颜柯要给你讲话。”
我一听,就犹如被打了一剂强心针,从地上一跃而起,跑过去挤进人群,抢过对讲机说:“颜柯,祝贺你们!”
“感谢你了,阿莎!”
颜柯的声音使我激动地流下了眼泪,虽然我落选了,但他俩的胜利,同样也是我的胜利!最关键的是,他们没有牺牲。
牺牲,这是我没有想过的事情,即使我站在长江源头看到饶茂书的遗物,我也不会对死亡发出什么感叹,因为我根本没有死的念头。虽然在我的冒险中,就在我的身边,我的战友、我的同志都被死神夺走生命,可我始终只把这种事看成与我擦边而过的问题,仿佛这个跟我并没有关系,我坚信自己永远不会死,如果我这么坚持,即使有那么一天,我也不会感觉到了,我又何必感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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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落选“敢死队”(2)
如果真的要谈论到死亡,也许只有你怀着一种对死亡的畏惧才真正会遇到这样的情景,就好像在我的记忆中,牺牲的老孔就是心事重重、眉头不展,好像永远都有驱不散的乌云,而我则把冒险当作好玩的事来看,心里则一直想着鲜花与掌声,如果你自己不去感应,或许死亡真的能远离你。
这一点,也许真的应该学习郝思嘉的精神,“Tomorrow will be another day”, 明天又是新的开始!


9、我是“No .1”(1)
成功漂流虎跳峡的当晚,全队在下桥头镇痛饮狂吹,烂醉如泥。我却想哭,真想痛哭一场,哭我永远失去的这次机会,哭我的希望一次次破灭。作为一个漂流队员,不能漂流特大险滩还有什么意义?
金沙江,还留着一个“滩王”,如再失去这个机会,干脆回家……
想到这一切,我等不及了,连夜找了指挥部领导,最后一次请求漂“老君滩”。我恳切提出:“我们四个女队员是代表全国的妇女,而我又是公安战士,又是少数民族,代表性强。”
攀登珠峰有妇女,到南极考察有妇女,漂长江既然有妇女参加,同样应该和男队员们一道施展自己的能力和体现当代妇女特有的风采。何况,“老君滩”在凉山彝族自治州境内,我作为凉山唯一的代表,全州人民都在关注着我,我非漂不可!
在我坚决请求下,指挥部决定由我,宋元清、杨斌三个组成漂“老君滩”小分队。
9月中旬,“中美队”在叶巴受挫,队长肯·沃沦及四名队员失踪。四天后,他们回到巴塘,漂流队宣布解散。至此,我心里不免遗憾,当初激励我来漂长江的一半原因是那些有关“首漂权”的传说,此刻,我已经觉得这种激励有点动摇。
“老君滩”号称长江“滩王”,全长4公里,落差40多米,两岸从山上滚下的600多块岩石阻碍在4公里的江中,形成巨大的旋涡。十多米高的岩石很锋利,密封船与它相撞很容易被划破。靠云南方向,“老君滩”的二道滩下有一个老君洞,洞口比密封船大五倍,三分之二的江水被它吸进,因此漂“老君滩”需要特别好的机遇:运气好,船没有进洞,漂流成功把握很大;万一进洞,那么搞接应的人只能看着我们进洞而无法采取任何救援措施。
我们三人作好了充分的准备,每人带一把匕首,如果船进洞,只有用刀破门而出。然而就算是侥幸出了洞,躲过一个滩,4公里长的滩都能躲过吗?脑壳与岩石相碰,后果可想而知,所以一旦离船,生还的机会几乎为零。
北京夏令时14点整,我们在国旗下庄严地宣誓,喝了壮行酒。“风萧萧兮江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还”,悲壮的气氛中,我们与领导、队友,记者们一告别,与两岸的老乡告别,我匆匆顾盼了一眼家乡的山水,大大地呼吸—口气,先钻进了密封船。
如果要说在“长漂”中最恐怖的时候,我可以说不是在水上,也不是在疫区,而是独自走进密封船的时候。密封船实际并不能完全密封,外面用五厘米粗的绳子将几十个防撞汽车内外胎加固在船身上,两个门窗外面用木板将内胎固定,用绳子挂死。整个空间较小,只能装两袋氧气,全身蜷在橡胶味道之中,让我感受到了什么叫最恐怖——以至于我以后的噩梦环境都发生了我被活埋在黑暗之中。
恐怖的感觉一寸一寸吞噬着身体,从脚袭向腰间,再漫到脖子上,就好像清醒地被活埋在土里,要是那个时候还要让我独自多忍耐十多秒,我肯定坚持不下去了。正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杨斌、老宋的及时下来,一下子驱散了我恐惧的念头,我紧紧握住他们的手,随着杨斌一句:“你怕啥子嘛?”和他们带来的诸如“今晚的《新闻联播》说不定要播我们哦”的玩笑声,我的一颗心也安稳下来。这样的恐怖即使在漂流最危险之际也不能相比,直到我们漂完以后,为了作报告,在从上海去北京的火车包厢里,我才又有了那样的感受,从那以后,我对电梯、地铁等狭隘的空间也避而远之。
14点10分密封船“中华勇士号”载着我们摇摇晃晃地向长江的最后一个隘口“滩王”老君滩发起了最后的冲刺。
三个人挤在一起坐在里面无法伸直腰,我夹在两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中间,更是透不过气来。经过头道滩时,船和人都失去了平衡,像掉在空中一般。
紧接着就是二道滩,突然从10多米高的跌水上栽下来和岩石猛烈碰撞,船体急剧翻滚,水不断从窗门挤进来,一下就有齐腰深。我在中间把报话机保护在胸前,他们两人用背各堵一个窗口,水仍然不断地涌进来,一旦灌满船又不能排水,我们就有淹死在里面的危险。情况危急,而我们在里面完全失去控制,脸上挨一拳,身上被踢一脚,三人的“少林功夫”是施展完了。突然一股臭气扑面而来,脸上顿觉热乎乎的,用手一摸粘糊的米饭;鸡肉,海椒吐了我一脸,这是宋元清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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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是“No .1”(2)
一阵恶心,船里充满了恶臭,终于,三人忍不住相互乱吐起来。呕吐物浮在船逐的水中,这些脏水加食物不时呛进鼻孔,喝进嘴里,相互都尝了对方吐出来的东西。耳边,全是雷鸣般的吼声,天崩地裂,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一样。
黑暗中,水已淹到胸部,报话机湿透和外面失去了联系。我们这时真正害怕了,内心充满了恐慌,胃不停地翻滚,吐、呛水,使我们昏头转向,搞不清东南西北。
完了!今天要在这里送命了!临死前巨大的恐怖使我们三人的手不自觉地紧紧握在一起。嘴上谁也不宣布自己害怕,但在这霎间,我感觉到大家死也死在—起的心理。真的要死了吗?这种死法?谁也看不见,连尸体都找不到,我可没有真正想过。起码应该有很多人看着我们是如何死去的,呵,那一份浪漫而悲剧的美!
正想得昏沉沉的,听老宋说道:“他妈的,是在漂还是进洞了?”杨斌说:“乘现在还有点力气,破船出去吧,老子闷得很!”说着就摸出刀子准备划船,我也很想出去,能够“见天死”总比闷死在里面好点。
“再等一会儿,等一会儿。”老宋说。三个人最后一次带着希望等待着。
“突突突”的声音,由远而近。马达声,冲锋舟。三人喊了起来,有救了,冲锋舟在虎跳峡的二次接应相当成功,我们毫不怀疑他同样会把我们安全接上岸,因此满怀希望。
可慢慢的,冲锋舟的声音消失了,希望落空,我们不由得在里面大骂起来,“这些小子,我们快要死了,难道不知道?是不是想试验一下我们命有多长?”又听到船顶上有说语声,有人用刀子把门窗外缠绕的绳子割断,我们一个个爬出来,一看,空空江面哪里还有冲锋舟的影子,一问才知道冲锋舟在滩尾接应我们时已被大浪打沉了,4个接应队员慌忙爬上我们的密封船,我们救他们还是他们救我们?
于是,7个人趴在船顶继续向下漂。船的重心不稳,一个大浪就底朝天,连续翻滚,我们不断掉在水里,马上又朝露出水面的部分爬去,累得精疲力尽。密封船毕竟没有动力,所以始终无法靠岸,救援队长王岩在漂了20公里后决定:“大家准备好跳水游泳上岸!”
“不行,我们不会游泳。”木呷和拉雍急忙说。
“啥子?不会游泳为啥来搞接应?”大家吼了起来,心想这不是拿生命开玩笑吗?要出没本事的风头也不是这种时候嘛!无奈只得放过一个又一个的上岸机会,尽管很冒火,但谁也不会丢下他俩独自逃命,在这种时候,我才真正领会了“同舟共济”这个词的含义。
天渐渐黑了下来,江面风很大,船上的我们毫无办法只得顺江而下。漂了30公里以后,两条乡亲的木船出现在江边,船上的人在打捞国家的木头,尽管是违法的,而对我们来讲他们就是救星,大家撕开嗓子齐声呼救。不明白怎么回事的老乡对我们指点着、说笑着,小孩挥舞着衣服向我们欢呼着什么。
船很快又漂下去,往前一看,数百米外接连几个大滩,只见白浪涛天,只听水声很大,凭我们以往经验,这不是一般的滩!正在这时,正好岸边又出现一条渡船,船上的人知道“漂流”,很快把船摇过来,可小船只能上3个人,大家让不会水的人上了船,小船载着他们向岸驶去。
剩下我们几个了,“跳!”王岩边命令边跳下水去,我和杨斌紧跟着跳入水中。一下水,糟啦!我的长裤滑到大腿,提不上,又脱不下,上身穿的冲气救身衣没拴紧,从头顶一下冲跑,加上水的潜流把我往下扯,我顿时感到慌张,半天浮不出水面——先上岸的拉雍还以为我在这种时候还想露一手。
头刚露出来,王岩,杨斌已要靠岸,我蹬掉长裤,追赶着,再一望,他俩已上岸了。我绝望了,没有了信心,50米,30米、20米……我以同等的流速向滩冲去。我不想死,我太想活了,本能的求生欲望把绝望变为最后拼搏,10米,就这10米之差,我游进了滩前的最后一个回水,(神迹!)借助回水的力量,抓住这救命的机会我游上了岸,抱着水边一块石头,我说不出一句话。


9、我是“No .1”(3)
抬头,岸边的人都张着嘴呆望着我,一股无名火往上冲,这些家伙不说丢根绳子来救我,哪怕就是几句鼓励的话,对我来说也实在太重要了!
遗憾,他们仿佛在等待一个奇迹的由现。当王岩和杨斌赶紧把跟老乡借的毛衣脱来巴结我时,我再也不想理他们了。“快看,老宋!”我随着陈庆福喊声朝滩中望去,密封船驮着宋元清被险滩玩耍着,很快连影子都看不见了,天啊!
打着光脚,跟着老乡回家,一路上我想着老宋。我无法接受眼前的现实,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风趣幽默的人,而且开口没有门牙,过通天河时我们老拿他的门牙取乐——船上杨斌问:“老宋,你的门牙咋个没得的?”老宋认真地说:“我结婚那阵,当地兴抢亲,在抢亲那时被女方亲属打掉的。”
“哈哈哈……”
现在,我们沉默了。


10、凯旋归来(1)
“汪汪汪”,一阵狗叫声,到家了,这里是云南省东川市拖布长乡。船老大介绍着,听说我们是从“百合滩”游出来的,老乡都出来热情接待我们,老乡们都说:“凡是进了(百合滩)的人没有一个是活着回来的。”后来洛阳队漂“老君滩”,接应失败,队员雷志就是在“百合滩”前没有游出来,尸体在下面20公里江面才漂出来。
我们被招呼进一位老乡的家里,首先就写了电报请老乡连夜拿到区上去发,这里的老乡比较贫困,主人家却把家里唯一只鸡都给我们吃了。女主人见我披散着长发,光脚还穿着湿透的运动短裤、短袖,打开木箱,拿出自己结婚时穿的绣花鞋,一对襟绣花衣服和“的卡”蓝裤子,全给我换上,梳好头发用红毛线一扎,照着镜子上下打量,嘿,简直就像一个农村的新娘子,再加上几个男队员不着边际的吹捧,我更是飘飘然了,刚上岸时的恼怒烟消云散。可是,一想到老宋生死未卜,心情沉重下来。
第二天一早,又是一座高高的大山等着我们爬上去,我简直服了,这辈子也不愿再爬山,带路的老师打开小收音机,正好收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送:“中国长江科学考察漂流探险队的吉胡阿莎,宋元清,杨斌等三名男女漂流队员一举征服老君滩,向国庆献了厚礼”的消息。顿时,我的确认为自己了不起,我的爸爸妈妈也很得意吧!但再得意也只得走路。放心,不会有车来接你的。
经云南东川,昆明返回会东,沿途受到云南人民最热情的接待。
至于宋元清,虽然他失去了最后一个主动逃生的机会,却只身创造了夜间漂流100公里的纪录,他在云南的“巧家”,居然被机动船打捞上来,被发现时已昏迷不醒——他见江面灯光辉煌,还以为到了宜宾,谢天谢地,经过抢救,他脱险了!
自漂流完“老君滩”后,我的思想很放松,以为下面定是一帆风顺。沿岸的老乡放着火炮,我俨然一副英雄形象,好不得意:唱完了喜爱的歌曲,还朗诵起“北岛舒婷”。那两岸的青山秀水,山间高飞的鹰,想到它们都目睹了我漂流的英姿,惬意极了。
下午五点,终于漂到了家乡。岸边早已是人山人海,我的“帅哥”爸爸和“预言家”妈妈身穿着彝族节日的盛装,站在显眼的位置,可他们明显消瘦了好多,我再也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悲喜交加和父母拥在一起,我泪流满面,只为自己回来了!
我不曾想到,爸爸妈妈这时的痛哭也为着我的哥哥,他这时因为被人冤枉被关在了监狱,同时,我这个女儿却生死不明了这么久,他们能不消瘦吗?
作为“英雄”的我,必须为自己的哥哥、自己的父母打气,心情可想而知了。可惜的是,一年后我哥哥的冤案虽然得到昭雪,但这样的打击让他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长期的喝酒导致肝硬化从而夺取了他年轻的生命,好在现在他的孩子们在英国剑桥生活的非常健康,我觉得他在天之灵也能得到安慰了。
当时,看到家庭的这幅景象,我突然觉得自己真正成熟长大,我的所作所为不光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整个家庭。我是他们的希望,无论怎样恶劣的环境,我不能倒下,我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我回来的一天,就是我衣锦还乡的一天。
从雷波到宜宾——金沙江最后一段,危险已结束。尽管最后庆功会上全队人员猛增到107人。但作为15名主漂队员中唯一的女性,我感到非常自豪,宜宾以下江阔水宽,航运繁忙,对更多的人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旅游,只是两岸人民空前,隆重的欢迎使我难忘。
1986年11月27日,漂流队进入黄浦江,最后抵达上海市。上海市公安局的彩船向我们驶来。彩船上话筒传来一个声音:“吉胡阿莎在那里?”我听得明白,挥舞着“中国妇女号”的旗帜,示意我的存在。
“古胡阿莎,上海公安局向你致敬!”彩船绕我们一周,听到这句话,我骄傲到了极点。
北京,中国新闻社用许多种不同的文字和照片向世界各国报道:“中国第一个女探险家,22岁的吉胡阿莎成为征服长江的第一个女性。”我阅后得意的心情可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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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凯旋归来(2)
然而真正从内心感动我的,使我难忘的不是鲜花和赞誉,不是崇拜的热情,而是在  我们最苦,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在我们面临死的时候遇见的那些老乡,是这些最普通,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老乡,是他们救了我们的命,在我的心目中,他们就是我最亲爱的朋友
漂流尽管获得了成功,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包括中美队一共有11人壮烈捐躯,这是何等高昂的代价!
在武汉,孔志毅白发苍苍的妈妈抱着我时,失去儿子的悲痛,使她大小便都失禁了;老孔两岁的女儿,从出生还没有见过爸爸的面,就永远没有了爸爸。在成都的庆功会上,尧茂书的爸爸及妻子以及所有的遇难的亲属都到场了,望着一张张凄楚的脸,我深深感到,死难的队友们和尧茂书一样,是永远的漂流英雄,是长江的英魂,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们……
从宜宾到上海的漂流,其实已经没有意思了,在我的心里,离开了金沙江,剩下的“冒险”也就仅仅是做秀而已。因为爸爸妈妈还等着我,漂流肯定要继续,我不仅要坚持下去,而且还要平安的回来。
完成漂流,我又要回到公安局,奖励、提拔,这些都是必然的。我突然觉得,要是这样的话,“长漂”仿佛失去了意义,尤其是我漂过了“老君滩”以后。
有人死了,我活下了来,我的生命必然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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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一次进“校门”
当大学生,这是每一个中国青年的单纯梦想,也是我的!毕竟,四川警官学校还不是真正的大学。
因为回家了一次,所以我带上了历史与地理两套书,我把它们放在自己的床边,随时翻阅,从老家雷波出发后,宜宾以下的漂流我基本没有下过小船,那时候大部分时间我都在看书——大局已定,每一天受到沿途的欢迎对我已经没有意义,我必须把自己投入到高考复习之中。
在很多“长漂”英雄们争先恐后地周游全国的时候,我趁着假期悄然地回到雷波中学,加入了高考学子的队伍。
我把新起点选在了北京,这是因为我心目中的大学都坐落在北京,而且从小时候我就把它当成高唱的对象,还记得“我爱北京天安门”吗?高考前,我到北京为公安部作报告,发现每一个在北京生活的人都那么的平和而有文化,给我最深印象的就是北京的“的哥”,他们的素质怎么这么高?普通话怎么这么标准?他这么有水平,怎么才能开车呢?在我的心里,连北京的出租车司机都具备了政治家的才能,何况其他人呢?
仅仅依靠高考的分数,我这个“行伍出身”的家伙肯定是不能圆梦的,但是,我同时也做了别的队员没有做的事。漂完长江以后,我就把自己的经历与体验记录了下来——这就是后来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的连载《飘长江的彝家阿妹》。作为记者,有些东西是没法体验到的,我却是亲身体验过的队员。我的文笔肯定是稚嫩的,但幸运的是,“青年报”的编辑欣然接纳了这篇稿子,当时我又上人民画报的封面(那时候能上封面的人物可是了不起的),又被四处宣传的影响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1987年夏天,我参加高考,而在此前的3、4月间,我的文章得以在《中国青年报》连载,中央民族大学最后能只把考试分数作为参考而破格录取我,或者也是看到我在《青年报》上的一番文字。听朋友说,即使现在,如果文科学生能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文章,也能享受到优先考虑的待遇,看来我的破格也不算搞“个人特殊”吧。
伍精华叔叔的热忱帮助也是我一生都不能忘怀的。伍精华叔叔虽然是我的老乡,可是我知道他的时候,他已经在西藏自治区任官多年了,因为他是彝族人的骄傲,所以我尊敬他,并且还跑到西藏想送给他一斤彝家的米酒。我去的时候,叔叔正好去北京开会,当时我就把酒交给他的秘书,告诉他一定要转交给叔叔,当被问及我的名字时,我只说了这么一句:“一个老乡。”
长漂以后,因为《中国青年报》的采访,我有幸得到了当时在民委工作的伍叔叔的接见,也许就在那一次给他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以至于在我考大学的时候,是伍叔叔极力推荐了我,现在我想起来,或许就是我的勇气与真诚打动了这个大人物的内心吧。
只要心诚,甚至连天地都能感动。


2、失落的通知书
“宾至如归”,这是我考上大学的感受,我觉得我自己配得上这份梦想,所以也很坦然。不过,眼看着大学生们陆陆续续地要北上报道,为什么我的通知书迟迟不到呢?打电话上北京,伍精华叔叔的女儿伍佳正好在民族大学外语系,我说:“我没有收到通知。”
伍佳告诉我:“不会啊,通知书已经发出。”
那天晚上的三点,我爬到我家的楼顶,虔诚地跪在房顶上,默默把菩萨、佛祖、上帝念了一遍:“不管你是什么神,如果我不知道你的名字,请你原谅我,但只要你在,求你能把我的通知书还给我。”甚至我求到:“一旦我上了大学,我就要还愿。”——虽然不知道该怎么还,最起码我要爬上家后面的“锦屏山”,那里有一个充满传说的“因海”,在那里有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凡是过去的人都不要想回来,我过去一直很想爬过去,但那里实在太险峻了,我每次走一段路程就折返回来了。
我许下这个愿:“老天爷,如果你实现我的愿望,我就爬上山顶,我要在那儿感谢你!”到了那个时候,我已经没有多余的办法,我做到我自己所能做的一切,神就是最后的依靠了。
第二天,我跑到教委,得到的答复依然让人沮丧,但我顾不得了,我直接去了派出所办迁移户口,按照当时的规定,没有通知书是绝对不能迁移户口的,幸好所长跟我家是朋友,他也很理解我的苦衷,帮我违规操作了一次,也算“走了后门”。
其他人出远门都会把行李、被子背得像座山,而我只背上一个小包,里面塞了几件换洗衣服。雷波到成都的公共汽车一个星期只有一次,而且当天没有班车,可我却必须争分夺秒。我到处打听,终于得知县商业车队次日要到成都拉货,我马上找到车队的驾驶员,不由分说就把人家拉到馆子吃饭。
说完了请求,司机说车上已经坐满了,我说:“我必须要坐上去。”吃人家的嘴软,司机说:“这样吧,到西宁要下一个人,从那以后你就可以坐在驾驶室,不过之前你必须坐在货车车厢里。”
早上六七点上车,躺在东风车的车厢里,花椒堆就是我的坐垫,那天我吹着风,带着我的东西,幸好那时候刚9月,天气还好。不过山上还是很凉的,为了大学梦,咬咬牙也就过去了!坐卧在家乡的特产之上,跟离我远去的大山、树木告别,那种感觉其实也蛮好,只是风太大。
下午一两点我终于可以坐到驾驶室去了,谢天谢地,我不知道继续下去,等第二天到了成都,我会不会被“风干”。到了成都,我直奔火车站,居然没有票了!没办法,买张站台票先上车再说,一上车,哪里还有座位?站到晚上,我就坚持不住了。于是,我拎着包——幸亏没有太多的东西,餐车坐一坐,厕所待一待,可人多的连过道都不能畅通行走。
到了北方的一个城市,总算抢了一个座位,我的脚都肿了起来。第二日的晚上,我干脆睡到火车座位的下面,困得不行的时候,还管得着什么呢?
到了北京站,我也不管自己蓬头垢面,直接打了个出租车奔向民族大学,那时候北京市不堵车,很快就到了学校,我拿上我的户口找到伍佳,我说:“我来了,但通知书没来。”
“没关系。”她带我去办公室,补办了一个通知书——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几天几夜的辛苦,我终于分到了我那温暖的105宿舍!晚上,在魏公村的小店我找到了生活所有的必备品,心里暗暗庆幸:幸好自己没带。
我睡在自己小小的下铺,躺在那里大发感叹:多么不容易啊!
千辛万苦地拼下来的这个床位,比我以后住过的那些高档安逸的高级宾馆还要舒服百倍。为了这个大学梦想,我都有一种付出生命的感觉,而那种感觉说不出来。


3、大学生涯
大学给我的印象是充实与快乐,我的同学们都是那么的朝气蓬勃,我仿佛在他们的身上就能看见我自己。
在民大,我第一次和同学们在学校的剧院看电影,我们对观众们的“好人”、“坏人”情结特别严重,热血的大学生是爱憎分明的:当“好人”出场或者最后获得胜利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欢声震天;而一旦坏人得逞,则是嘘声一片,全场“啊——”的声音此消彼长。我这个“老电影”刚开始也很惊讶,怎么会是这样的情况呢?为什么每一个人都那么真诚呢?没过多久,我也加入到山呼海啸之中,任由情绪在激动与泪水之中发散。
等到第二次、第三次,要想在大礼堂中找一个位置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常常就坐在水泥地上挥舞拳头或者擦干眼泪,反正能让我沉浸到这样的环境下,我就觉得非常满足了。这种满足或许证明我终于回归到一个学生的身份,终于又一次实现了我的梦想,美梦的滋味有谁能抵挡得住呢?
在梦中,不管是在图书馆还是在花园中,不管是在课堂上还是和朋友拿着吉他在草坪……都是我自然而然感情投入的场所,仿佛我从没有经历过工作、冒险,我的学生生涯从来就没有断过,中学过后,下一站就是这里。
我们唱着齐秦,唱着孟庭苇,唱歌的时候当然不希望旋律被打断,所以,一旦别人介绍我的“长漂业绩”,我就老大不自在,因为这种介绍好像把我的生活割裂,并让我回想到死亡、回想到人们之间的争斗以及人生的阴暗,这个时候,学生生活单纯的享受好像受到了打扰。我开始有意无意想疏远自己的这种身份,我就是个普通求学的大学生而已,就是一个别的同学眼里的“开心果”而已。
来到北京,来到民大,第一次外出游完我就去了香山,我也想采摘红叶回来当书签,就好像现在的大学生,总觉得到了北京,理所当然地要去看看这些在小时候就灌输进我们脑中的美好风景。以前只有在书里才能幻想的感觉,而现在因为我真的站在香山山顶而变得踏实。
这样的感觉就好像我后来在法国,从丈夫凯文手里接过古巴雪茄抽了一口一样:有点晕乎乎的,可却全身每一个毛孔都非常舒服。当你真正达到目的的时候,也就会漂浮在云端,除了眩晕与舒服,虽没有特别惊喜,却让你久久不能忘怀。
在北京的大学,我的阅读量进一步增加,我的眼光进一步开阔,从而为下一步的走到世界预设了铺垫。我也很享受学生生涯,住在大家庭一样的宿舍,拿着书本赶往教室,拿着饭缸赶往食堂……那种生活,即使用千万元来换,我也是舍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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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佐罗”来了
在上海的时候,《中国青年报》负责采访我记者叫做郑鸣——我的连载也是先寄给了他,是他帮助我把稿子转给了主编。
回到北京,郑鸣和我也保持着联系,有一次他很高兴得问我:“阿莎,阿兰·德隆要来北京,我们这里有一家‘顺美服装厂’,正在发愁请谁把他们的礼物呈送给这位高贵的远方客人,你有兴趣吗?”
我当然很荣幸,哪一个天真女孩不想得到能够和“佐罗”接近的机会?
1987年底,“佐罗”阿兰?德龙,这个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开始了对中国的首度访问。由于郑鸣的搭桥,我被北京顺美服装厂委任,成为该厂的形象大使,负责把一套“顺美西服”亲手赠送给“佐罗”。
赠送那天,我们等待在北京饭店的大厅,兴奋而又忐忑。终于,阿兰?德龙在记者、影迷的簇拥下,光芒四射地走了进来。那天是他52岁的生日,可他看起来依旧英俊迷人、非比寻常,他有一双会变幻色彩的眼睛,随着光线的变化,时而绿色,时而蓝色,显得高贵迷人,还有一种不能言语的力量。我们同乘一部电梯的时候,紧张和羞涩让我几乎不敢抬头。我极不自信地望着自己的脚,依然能感觉到那双眼眸的热度,那时那刻,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
当晚,在北京马克西姆餐厅的宴会上,由我把一套深蓝色西服送给阿兰?德龙先生。为了给阿兰?德龙留下深刻印象,厂家在西服的内兜上绣了他的中文名字。随后,阿兰?德龙风度十足地叼着雪茄烟,和我并肩拍摄了几张广告照片。他的脸上带着招牌式的微笑,我几乎要融化在他的笑容里。
我们通过翻译随意聊了几句,当说到我曾经漂流过长江,在银屏上总喜欢冒险的“佐罗”马上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原来他一直想拍一部关于探险的电影,但缺少一位女主角。他当时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我“是否有兴趣”,我有些受宠若惊,不过以为他只是随口一说。
没想到,两天后,“佐罗”通过法国驻华使馆的女翻译找到我,正式邀请我参与一部关于在非洲扎伊尔探险的故事片,时间大约是两年。好大的惊喜!
在凉山老家,电影和小说是我接触外面世界的重要途径。“佐罗”居然从电视屏幕上来到了我的面前,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有机会拍电影,还是和这样的一位耀眼的明星合作。可问题是,学校规定休学时间最长为一年,超过一年就按自动退学处理。
怎么办?
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患得患失的心情远远大于对未知未来的恐惧。刚刚才享受到大学幸福的我最终留在了北京,因为完成学业是我当时认为自己能把握的事情。这恰好证明我的局限和短视,谁知道我放弃的不是比“长漂”更大的人生转机呢?
大学还是我一个刚刚实现不久的梦,为了这个梦,需要多少夜晚、多少汗水,谁又真正舍弃的下呢?而且我的新冒险还没有体验充足,却又要迎来另一个冒险,仿佛同一饭桌上上来了两盘大菜,要么充分的享受一道,要么两盘都浅尝辄止,我还是先享受的好,或许在这种考虑的背后还有一种担忧:即使去拍完电影,回来我能干什么呢?我还能回校园么?
当然,还有一个顾虑就是,我根本不能了解已经52岁的阿兰德龙,虽然他的魅力让我们觉得他就是上苍的杰作,可这种人的兴趣并不会局限于一个傻乎乎的中国大学生。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小姑娘怎么能要求在国际巨星的领域里找得到一席之地呢?
虽然我当然想两全其美去玩一下,只不过学校的规定让我面临退学的风险,既然老天想安排别的道路给我走,我何不接受呢?
以后的几年中,我时常想象扎伊尔的美丽风光,想象在这部最终没拍成的电影中,我会是怎样的一个角色……任何的选择都意味着失去某一种可能。如果我不选择留下,我还会遇见那位改变我人生轨迹的法国人——让?皮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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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鼻子”情圣(1)
赠送完衣服不久。法国大使馆在慕田峪长城举办了一个欢迎阿兰·德隆的宴会,那儿有一个露天的午餐会。因为我和阿兰·德隆的渊源,也有幸参加这样的聚会,不过我也只有呆坐的份。这时候,有个留着翘胡子的“大鼻子”走了过来,他有一头棕色卷发和一双充满深情的眼睛,皮肤中带着阳光的色彩,看上去非常健康。他居然操着中国话跟我攀谈起来,而且很风趣。别的外国人都会中文,我不奇怪,但是这个“大鼻子”的俏皮与热情就让人无法拒绝了。
他端着酒杯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让·皮尔,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什么?”我这个人不太记得住外国人的名字。这时候大使馆的法国女翻译走了过来,她还算是我比较熟悉的人,她告诉我:“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是阿莎,她漂过长江。”
“哇,看不出来,你这么年轻漂亮!”“大鼻子”露出赞叹之声。
“她现在在中央民族大学,是少数民族。”
“噢,少数民族?”他好像更有兴趣:“哪个少数民族呢?”
“彝族。”我心里想反正他也不知道彝族究竟是怎么个概念。
随后我们开始比较流畅的聊天,他拿出自己的名片:法国大使馆文化参赞,参赞是个什么东西?我全然不知,只是觉得有意思。
又一个周末,那个法国女翻译在家里举办一场私人聚会,我也应邀参加。在一群素不相识的人中,我居然发现了那个熟悉的“大鼻子”,他依然是那么幽默、亲和,于是,当天的聚会,抛开了其他人打扰的我们俩聊得非常投机。
皮尔和我属于一见钟情,这是我最喜欢的浪漫。他具有运动型的身材、高昂的自信,又有穿上西服的优雅、谈吐的幽默,绅士,是装不出来。
皮尔在美国洛杉矶工作的时候也有一个女朋友,就在认识我后的第一次圣诞夜,皮尔飞到了美国,了断了这段旧情。
等他从美国回来的时候,我第一次收到了他的礼物,整套的香水、化妆品,也收到了一句“我爱你”。
那一次我们可以说开始了实质性的来往,而在这以前我们都保持着一段应该的距离。这一点也显示出30岁男人的成熟与责任,我觉得自己受到了对方的尊重,当他回美国了断自己的旧情时,我觉得面对这样真诚的人,也想不出拒绝的理由。
浪漫使得我成为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天真女孩,有时候竟然为了检验皮尔随我的感情,做了一些现在看来有些傻气却充满趣味的事情。
一次愚人节,前一天约好皮尔打电话到学校来,结果他一打来,我就让宿舍同学告诉他:“阿莎被车撞了。”顿时皮尔紧张得居然哭了起来,一个劲的追问:“她在哪里,她在哪里?”结果我的同学更加紧张,一下子把话筒塞给我:“了不得了,人家都哭起来了。”我赶快陪着笑脸对着话筒说:“对不起,今天是愚人节。”
“啊?”皮尔顿了一下,鼻涕估计都还有擦干,大吼起来:“你怎么能跟我开这样的玩笑!”
皮尔再一次从巴黎回来,约我第二天在长城饭店的法国餐厅共进晚餐。叫来一瓶红酒以后,他变魔术似的拿出三个精美礼物盒,它们的外面还有鲜艳的包装纸,还配上精心折起来的丝带,看上去神秘而别具匠心。其中一个长长方方,另两个要小点,我心里琢磨着应该是首饰什么的。
说实话,在这以前,我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样郑重的礼物。虽然我的朋友也会送我东西,但是也就是直接把诸如衣服、首饰什么的交给我,就好像过去凉山的那个“唐伯虎”,他每次去成都总会给我带衣服,我基本上拿来就穿。
法国男友还是不一样啊!
我小心翼翼的拿起最大的那个,生怕自己的动作显得粗鲁以至于伤害了包装,同时也因为我不想在皮尔面前显出受宠若惊的样子,必须要装出精于世故的老练——到后来,当我在国外看到孩子们在圣诞夜肆无忌惮地拨开那些精美的包装时候,我才觉得自己当时是否真的过分在意了。


5、“大鼻子”情圣(2)
我还在“贵夫人”似的慢慢吞吞,皮尔已经伸手上来,“没关系的,你快点打开嘛!”在他的迫切期待下,我终于把这张我从未见过的漂亮纸张撕掉了。
一打开,我的脑子一下懵了,这是一个蓝色丝绒的首饰盒——其实单是这个盒子都已经让我沉醉了,虽然我知道盒子里面还有东西,可是我已经觉得这个盒子做我的礼物已经能让我知足了。皮尔让我打开它,我被搞得很不好意思,只觉得旁边用餐的人们都在盯着自己,尤其是那个该死的服务员,我老觉得他就在我的左右,一直探头探脑想瞧瞧我手上的宝贝,或者看看我脸上的表情。也难说,一个接受外国男人礼物的中国女人,在那个年代总是很特别的。
打开盒子是一项很复杂的行动,我确实不知道这里的机关究竟在哪里,倒腾了半天终于开启了,呼——总算丢的脸还不够大。顿时,全世界的目光仿佛都落在了我的身上、或者说手上!哇!里面的礼物也许不能用名贵来形容:一排硕大多层的黄金项链,点缀着无数的小钻……
我们彝族向来比较喜欢银制品,但我在那天却觉得“庸俗”的黄金依然具有不可阻挡的魅力。皮尔急着想让我快点戴上项链,并且像个孩子一样追问着:“你喜不喜欢?”
我觉得这个礼物真的很珍贵,可我不知道如何判断是不是喜欢,而如果要我马上戴上,还在这么多人的面前,确实做不到——我的脸皮还是不够厚的,我回答道:“当然要戴上的,可是不能在这里。”
与他相识一年多来,以前他也曾提议送我珠宝或者衣服,我认为没有必要,以自己也不太喜欢而婉拒。有时候,我喜欢的东西其实反而并不贵——比如,我喜欢的那种大圈仿银耳环,在美国的地摊上也就1美元。可今天他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而且这么重视,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很认真的。
接下来打开的是两个小盒子,它们也是蓝色丝绒的——显然配套的。其中一个盒子里摆着美丽适中的金耳环,更“可怕”的是,在另一个盒子中,呈现出一枚镶着方形祖母绿宝石、旁边点缀着小钻的金戒指……
模糊的脑子边飘来了皮尔的声音:“在你出国之前,我想问你,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我脑子一片空白,嘴巴好像都不是自己的,顿时全身充满了想上洗手间的冲动。
在小时候,也曾想象着和某个帅哥共度一生,可现在我的脑子里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浮现出那个服务员:他会不会在偷偷发笑甚至侮辱我,他会不会认为我这样的中国女人很贱,要去找一个比自己年龄大的老外取得利益。
我就怕别人把我想象成过去所读的小说里的那种“贪财的女人”,这样的想法让我的心不能多停留于皮尔的询问或者这一份礼物上。一片混乱之后,我冒出了这样的回答:“谢谢,你怎么买这么贵的礼物呢?其实我更喜欢银的,为什么你不买银的呢?”
“什么?你不喜欢的吗?”皮尔非常吃惊。
……
当然,在皮尔迫切的眼光下,我最后还是收下了这份礼物,我不忍心拒绝皮尔。后来我知道,在西方人的习惯中,收下了这样子的礼物就算是接受了对方的求婚。虽然我都不知道当时在餐厅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也回忆不起皮尔的脸上究竟闪出了何种的表情。
后来,在一场口角之后,发足了脾气的我把皮尔送我的这串项链从窗户扔了出去,这个法国男友顿时一愣,马上飞速跑下楼去,把首饰捡了回来。当他走近我的时候,你可以看到那种眼里包含着委屈、埋怨,也许他心里在说:“这么珍贵的东西,你都敢扔,真该给你点颜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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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婚,还远着呢
和皮尔在一起很快乐,我也很习惯,心里面早已经把自己托付给了他。不过,我没有想过立刻就要与皮尔组成婚姻联盟,当别人都在忙碌于思考怎么结婚、怎么生活、怎么富贵的时候,我还没有考虑安定下来,因为我不希望自己走到了人生的终点。
一直不喜欢小时候所看的童话的结尾:王子公主终于结婚了,千篇一律地“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一个句号,意味着精彩的故事也就结束了。走下去是必然的,而结果却不敢确定,我能确定的是我不是只为当别人的太太而生活。虽然我非常喜欢皮尔,而且他相当优秀,可关键在于我不愿意用婚姻为自己的新生活画上句号。我已经25岁了,可我觉得自己也就十几岁,更不可能想到生小孩子的事情,我的生活中还有法语、英文,还有旅行,我不会甘当家庭妇女。
不知不觉到了1989年,经过两年的相恋,我们面临认真地考虑将来。皮尔的任期到1990年,他希望我能跟他一起走,皮尔的家庭、人才还有他外交官的事业,我当然觉得是很好的婚姻对象,而且连他的妈妈都专程来北京“考察”过我,他肯定是愿意和我真心相守的。但是我并没有马上同意结婚,我还有两年才毕业,我想等到那时再做决定。
但是,世事往往都不按照你的的想法去走,很快,学生们异乎寻常的政治热情让我必须马上做出抉择,皮尔再三地催促我走,他说我如果不愿意马上结婚的话,可以在巴黎的大学里先学习两年法文。面对他的真挚,我只好临时改变了计划。1989年6月13日,我上午拿到护照,中午办好一切手续,晚上就登上了飞往巴黎的航班。就在第二天,中国海关关闭,申请出国的人员需要重新审查。
命运就是这么富有戏剧性,晚一天,也许我不会这么顺利地出国,那阿莎的故事,也许是另外的一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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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兰西,我来了(1)
因为皮尔必须留在中国工作,我自己独自坐在飞往巴黎的航班,既兴奋又不安,未来的路既清晰又模糊。生命中出现这个法国人实质性地改变了我的命运,我不知道听从他的安排到底是对是错,但无疑的,对我而言,一次新的冒险又开始了。
在巴黎戴高乐机场等候我的,是他的爸爸——克罗德先生,一位非常有绅士风度、热情又善良的退休外交官,随即我被安置在皮尔爸爸的家。
到了这里,我才知道皮尔父母的关系非常微妙。他的爸爸住在巴黎,陪伴左右的是一位名叫维维安的法籍犹太女人,妈妈苏菲则独自住在澳尔良的乡下别墅里。维维安曾经是苏菲最好的朋友,现在却和她的丈夫生活在一起。到我去的时候,三个人的格局已经维持了十年。奇怪的是,皮尔在对此似乎并不在意,而我却为这种“第三者插足”的行为感到忿忿不平。
维维安长得并不漂亮,高耸的大鼻子,一双深不可测的黑眼睛,看上去忧郁而神秘,不过她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温柔。维维安和克罗德相差30多岁,依然保持着年轻恋人之间才有的亲热:一个人出门买点东西,另一个不停叮嘱小心。五分钟后回来,两个人又是亲吻又是问候,像有说不完的话。
这种热情与民族、年龄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也不仅是一种生活习惯,而应该包含着真情实感吧。但按照当时我的思维习惯,我认为他们在一起十分不道德,简直就是“非法同居”,所以始终都不喜欢维维安。后来维维安生了一场大病,只能靠轮椅度日。本来她的职责是照顾克罗德,现在反而需要克罗德来照顾她。
在克罗德家里,我能吃到地道的法国菜,有时他们也带我到附近的一家中国餐馆品尝中国菜。在那些所谓的中国菜中,他们最喜欢的是咕佬肉——又甜又咸、不中不西的广东菜,这让我这样一个从凉山来、吃惯了麻辣的人很难认同。有一天我去中国城买了一斤猪肉和一把青蒜,虽然没有“郫县”豆瓣,但“陶大”豆瓣也能将就了,亲自做了一顿回锅肉招待他们,结果得到了一通法国式的“赞不绝口”。实际上,我在国内的时候很少做饭,全凭记忆中的味道“自学成才”,却成了他们眼中的“大厨”。从那儿以后,我真的开始喜欢做菜了——这就是表扬的动力。
半个月后的一天,苏菲一大早从乡下开车来到巴黎,要把我从克洛德家接到她在乡间的别墅里。六十多岁的女人,顶着一头红发,还开着一辆红色跑车。她和克罗德亲切自然地拥抱,也平静地和维维安打招呼。尽管她竭力掩饰,还是看得出来,多少年过去了,她的内心还是没有平复。如所罗门说的:“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什么赎价,他都不顾;你虽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干休”。为了自尊,苏菲要努力保持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实际上,这种表面的坚强更让人难受。
车子刚驶出街口,这位要强的妈妈已经忍不住泪流满面,她尴尬地冲我摆了摆手。车子中的我看到她的眼泪,也忍不住掉下泪来,只好转过脸看着车窗外的街道。
苏菲把车开得飞快,仿佛这样可以摆脱痛苦,结果横冲直撞了几圈也没找对离开巴黎的方向,只好不停的找人问路。我永远记得她停下车,然后狠狠地把车门摔上的样子,嘴里大声喊着“miarde”(狗屎),红色的头发居然从左边甩到右边,我才知道她原来戴的是假发。那一瞬间,我喜欢上了这位差一点成为我亲爱婆婆的“红发”女人。
苏菲的别墅坐落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中,不远处还有一片自己家的树林。离家还有半公里的时候,苏菲养的两只猎狗已经跑过来,围着车欢快地跳啊叫啊,一直把我们护送到家门口。到了家里更热闹,一只年老的哈巴狗、两只像《丁丁历险记》里的小白狗,还有八只猫一起跑过来迎接她。苏菲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喊着每只猫狗的名字,把巧克力当作礼物分给它们。
在这里的第一天,我就犯了一个错误。屋子里有很多名贵的古董家具,有一些还是从中国运过去的。我顺手把喝水的杯子放在家具上,苏菲“啊”地大叫了一声——原来杯子沾的水在家具表面留下擦不掉的痕迹,也在我的心底烙下了深深的印记。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并不属于这里,皮尔的妈妈也不是我的妈妈。我开始想家了。


1、法兰西,我来了(2)
天气好的时候,苏菲、我和“多罗德”、“刚帝德”(两条猎狗)经常到林子里去玩。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野生的蘑菇,好像进入了童话世界里。我们采很多蘑菇回来,交给厨子变着花样地吃,味道鲜美极了。我最喜欢的是把蘑菇、黄油、大蒜和羊排混在一起煎,配上一杯红葡萄酒,那美味好像现在还留在我的舌尖上。
丈夫形同虚设,苏菲每天就花很多的时间看电视。她最爱看的是情感系列故事,经常看着看着,自己就泪流满面。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她一样精心打扮,涂着红色的指甲油,一手拿着女式香烟,一手端着盛着自家农庄里酿的梅子酒的高脚酒杯。
除了用电话和外界交流,剩下的就是和她的猫猫狗狗说话。一大群宠物躺在她的身边,她每天都会点评:“你今天淘气,你不乖,今晚不能睡在我房间”,原来她每天都要根据宠物们的表现,指定不同的猫狗陪她睡觉。苏菲很喜欢开Party,喜欢家里有一堆人一起吃饭,但她一般只邀请女性朋友。她最好的一位女朋友,名字和皮尔的爸爸一样,也叫克罗德。
最初的新鲜劲儿过去了,我开始想念国内的亲朋好友。当时凉山的家里没有电话,写信要辗转一个月才能寄到。那段时期,写信成了我最大的乐趣和安慰,我向家人描述新鲜的生活和感受,还有对未来的憧憬。
由于语言不通,我和苏菲的交流并不多,虽然我和她的猫猫们没有感觉,倒是和她的狗狗们成了好朋友。苏菲是比较少见的那种既爱猫又爱狗的人,而一般养猫的人不养狗,养狗的人不喜欢猫。皮尔的哥哥一家常来别墅度周末,他6岁的小儿子也成了我的好朋友之一。
法国乡村再舒适,终究不是我追求目标的地方。我想到巴黎去,开始一种我认为正常并且丰富多彩的生活。
很快,皮尔终于结束了在中国的工作,回到了澳尔良和我住在一起。我以为我们又能像以前一样快乐生活,没想到苏菲总是要插在我们中间。那个时候的我年轻气盛又自私,一心想独占皮尔的注意力。有一次我还没起床,苏菲不敲门就进到屋里来。我很生气,压抑已久的怒火终于爆发,不等她开口,我顺口就是一句“川骂”——“龟儿老妖婆”。他们虽没听懂,见到我生气的样子,大家都有些尴尬。
现在想想,也不能全怪苏菲。生活在仇恨中的人难免精神脆弱、心胸狭隘。站在她的角度,她认定外面的女人都是来与她相争的,先是她的丈夫,然后是她的儿子,最后是她的家产。
从苏菲那里,我学到了人千万不能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因为所有的快乐都源自我们的内心,而不是别人对待我们的态度,还记得在北京香格里拉法国餐厅的饭桌上,当皮尔告诉他的妈妈我们有结婚的打算时,苏菲竟然哭了起来。我非常意外,皮尔说她是因为激动,但我感觉更多的是嫉妒和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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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要去巴黎
苏菲的住所与其说是别墅,不如说是城堡——在里面还有干活的工人,酿酒的作坊。在乡村中,这里到别的村庄都很远,还别说别的人家,有朋友开车都要一阵子才能达到这里。突然间我来到了这么一个偏远的地方,伴随而来的只是一阵远离故乡的哀愁。我跟苏菲语言不通,皮尔也没有来,两个女人简直也没有交流。没有朋友,没有报纸,连电视都看不懂,我能做的也就是谢谢日记,写写信。
苏菲活在一阵怨气中,心情很不好;而我在这种状态中生活了几个月,更难受,我巴不得皮尔早点回来,然后带我去巴黎,去学习法语。
终于,他回来了,可他告诉我们他将要被派往里斯本,而我却非常向往着巴黎,在乡下是不可能的——我难道天天跟狗玩?好在,皮尔回来了,我想自己或许会轻松一些了吧。
可是,我想错了,在法国的皮尔跟在中国的完全不一样,吃饭玩耍他都很随意,就是看电视也是自得其乐,而我,总不能每一句话都要找他翻译吧?我没有得到期盼中的快乐。
终于,吵架不可避免地爆发了,苏菲和皮尔都不同意我去巴黎,而是希望我跟皮尔结婚,然后去里斯本,可我执意要去巴黎,我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而且去里斯本能干什么?而且我从来没有读过葡萄牙任何的名著,在法国我还觉得自己有几个“亲戚”——比如基督山伯爵、茶花女和高老头之类,巴黎还不那么陌生,可是去里斯本,我就完全进入了异乡。最重要的,我不想当一辈子的外交官全职太太,我必须要有自己的事业,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我绝不能容忍自己丢脸——在自己尚没有本事的时候嫁给老外,我真的丢不起我这个人!于是,我们这“一家人”最后不欢而散。
晚上,我一个人在房间里辗转难眠,第一次,我为自己因逃避国内的事情而仓促出国而感到后悔,但事已至此,后悔又有什么办法呢?
年轻的女人喜欢为自己编织一件衣服,然后把理想中的衣服穿在一个男子身上,就把这个男子当作自己的理想,可当这个男人穿上衣服以后,她才发现原来男子与衣服根本就不合身。我的青春也是这样的心境,当我执迷于文学中的达西、罗切斯特甚至少年维特的时候,我也会偷偷织出他们“款式”的衣服,但当我将衣服送给心中的男子时,却发现这件衣服同样容易破裂,而当衣服破裂的时候,也就少女从单纯走向了成熟。
在我的坚持下,皮尔最终做出了让步,还是带我到了巴黎,可在我心里,对他的信心已经有些动摇了。


3、咖啡馆“坐家”(1)
1990年9月,皮尔到里斯本任职,我独自留在巴黎。那是一段难熬的日子,有种突然失去主心骨的感觉。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语言不通,未来的路该怎么走?我不知道。我没有食欲,体重从100多斤降到只有90斤,心事太多的人是吃不胖的。常常是一阵心慌、头晕过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没吃什么东西。
皮尔在巴黎的拉丁区为我租了一间公寓,房子不大,带着小小的厨房和淋浴间。那栋楼的门口挂着一个牌子,标明著名雕塑家罗丹曾经住过这儿。有一次我打电话到中央民院的9号楼105——我出国前住的宿舍,向同学们炫耀我住在罗丹曾经住过的地方,她们发出的惊叹声让我很高兴,但并不能弥补内心的失落。我安慰自己:上帝也许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磨练我,让我自己摸索出一条路,艰苦奋斗,先苦后甜。
尽管想努力维持,我和皮尔的关系还是慢慢疏远了。眼看几年的感情就要烟消云散,我除了痛心,也没有别的办法。我来法国并不全是为了他,我有自己的梦想,我要实现自己的价值。抱着这样的信念,我尝试着去做了一件在别人看来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把自己漂流长江的经历写成一本书,在法国出版。
当我和在中国结识的法新社驻中国的记者朋友在咖啡吧里聊天时,我说出了自己的念头。他们对此付之一笑,摇头晃脑的还加重语气说着:“这绝对不可能!”其中一位操着中国话劝我:“阿莎,你想全世界有多少人想在法国成为作家出名?作家就是他们的梦!”言外之意或许是:连我们都没有成为法国的作家,就凭你?
他不说我还就是有个念头而已,可他这么说,我就来劲了,感谢他的冷水,更加坚定了一定要“涅磐”一次。“是吗?”我也就这么的反应,就好像对着当年妈妈的朋友怀疑我要当“外国留学生”的梦想一样,心里想着,我也不和你们废话,反正你们也不懂,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这是我极少知道的几句古话之一。
“好吧,我继续好好学习法语就是了。”我这么打发着他们。
“是啊,那你就好好学习。”他们也这么打发着我,在他们的眼里我或许就是个来到巴黎,来到他们祖国还想撒野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跟旁人谈我的理想了,干起来再说,法文写作肯定是没戏的,先用中文吧。我当时想上午学习法语,然后下午当作家,可事实证明我这样不行,我没有办法一心二用,于是我退出了学习班。
从何入手呢?长漂离我最近,那种鲜活、那样的刻骨铭心,记得有一个熟识的朋友还提醒我:“你就先把你的漂流写下来,先来个故事梗概,再找人翻译。”于是,有了这样的事业支持,我仿佛找回了自己,很快就融入巴黎的潮流。我走在街上,不仅能引来热情的法国小伙高倍的回头率,而且他们的招呼、口哨此消彼长,女人的虚荣也许就在别人殷勤之中得到了满足。虽然我知道人家在看我,只是在心中感到一种虚荣的快乐,尤其是我在牵着小狗、穿着高跟鞋在香榭丽舍大道散步时,只觉得一个词语能形容:酷毙了!
刚来巴黎时,我喜欢在咖啡馆看着来往的行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坐着看人,看他们的行色匆匆,看他们的眼神迷惑,一会儿黑的进来,一会儿白的出去,特别是刚到巴黎的时候,在咖啡馆里我就能体验《情人》里马格丽特·杜拉斯著名的那段“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的风情,也想找到萨特与波伏娃的爱情烙印。
别人成为我的风景,而且我也成为别人的一道风景线,不过我还没有想到能在咖啡馆里成为作家。
确定写作后的六个月,每一天我都在巴黎第五区蒙福达街一间 “Cafe de l’Arbalette”里度过。开始的时候我试图去图书馆写作,但面对排山倒海的书和无边的寂静时,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相反在这个水果市场旁、天天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带露天座位的咖啡馆里,我更容易沉浸在自己的思路里,找回真实的自己。


3、咖啡馆“坐家”(2)
那时的我常常狂妄的思想:把阿莎变成敌人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因为我会决战到底,成为我的朋友必有祝福与好运,就像我的姓名一样,本来应该叫“吉福”——“吉祥幸福”,可四川话“fu”、“hu”不分,在普通话里就成了现在的“吉胡”,不过也好,我把它理解为“吉祥与古代明月”,“阿莎”来自“阿诗玛”的故乡,想拥有聪明与智慧,就是“莎士比亚”的“莎”;想留有想象的余地时,就是“蒙娜丽莎”的“莎”。命运奇妙的是,2005年牛津博物馆收藏了中国画家《林海雪原》作者曲波之子曲磊磊的肖像画《阿莎》,画家在揭幕典礼上对大家说:“这就是我的蒙娜丽莎。”
夏天来了,天气很热,大部分巴黎人去海边或国外度假,在街上遛达的几乎都是来自世界各国的游客。其实我也是这座“浪漫之都”的过客,但我打定主意要在这里留下自己的痕迹。正是这个强烈的目标支撑着我,每天坐在咖啡馆的一个角落里,从早上十点到下午四点,我仿佛回到了在“卡哈洛”山区的吃饭作息时间,像上班一样准时地从事着我的“创作大计”。没有多余的钱,我只能装作没看见老板娘的冷眼,叫上10法郎一杯的柠檬茶。我故意把信箱里那些没用的传单、广告当作我的稿纸,我就在这些花花绿绿的纸的背面清理我的过去,像整理一个行囊——只有把那些多余的东西丢掉,才能轻装上路。
“长漂”对我个人而言,它是我生命中的奇迹。开始我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曾想要去征服自然,后来数次与死亡的擦肩而过,我开始真实地相信有一种超人的力量存在。在最危险的“老君滩”,再好的游泳技术、再先进的救生设备都派不上用场。只有在这种绝境中,人才能真切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我坐的船翻了,同伴们瞬间失去了踪影,我毫无招架之力地被卷进一个个漩涡,已经感受到了死亡的冰冷。出于对生的渴望,我本能的向上帝求救。“神迹”发生了,我明显感到有一股力托着我逆流而上,再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被“送到”露出水面的一大块岩石旁边,随后,我抓住岸上扔来的一根绳子——我得救了!
还有一次,我们在无人区漂流了15天,“弹尽粮绝”的时候,我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分给大家吃,却发现有些年长的队员把饼干、巧克力之类的偷偷藏起来,顿时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面对危机,人性中最真实丑陋的一面会被暴露出来,而当时的我,却认为自己是个“例外”,不解甚至愤恨其他人的“不义”行径。
其实我能够活下来,还怀有这样的“良心”,现在想来,实际上都是老天的怜悯和恩典。
我通过写作发泄着心中的不平、不满甚至怨恨,不加任何修饰。人性是相同的,都有对自然的膜拜,对真诚感情的追求,对勇气和力量的肯定,对善与美的向往,同时不可否认“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我相信真实本身就有一种力量,一定有人欣赏我的书。
我用中文写作,但这个过程一点也不轻松,经常是千头万绪涌上心头,笔尖的移动跟不上我的思维速度,恨不得把铅笔变成长江的河道,让所有的文字奔腾而出。感觉疲惫的时候,我喜欢卷烟。15法郎一袋的烟丝,够我用一个月的时间。卷烟对我而言是一种放松,卷完了,点上吸一口,放到一边,埋头接着写,等我再想起来时,烟通常已经快燃尽了。初稿完成时,我的卷烟技术已经达到一流,随手就能卷出极细的女士香烟,一点不比机器卷出来的差。
最后一个月要定稿了,我来到阿尔卑斯山的圣马丁村,那个山村只有一家药店、一个小邮局、一家商店、两三家咖啡馆。我每天早晨起床,步行到半山的咖啡馆,因为不是滑雪季节,几乎没什么人。我晒着太阳,一个人坐在那里修改我的稿件。对面山顶的雪还没有融化,我像坐在旷野里,除了远处的牛走动、吃草时铃铛作响,周围一片寂静。然而在我的内心,书中的人物开始对话、争吵、哭泣、欢笑,嫉妒、仇恨、做生与死的选择……过去发生的事情彷佛又在眼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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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咖啡馆“坐家”(3)
下午4点多,太阳下山,我回到住的地方,抱一堆柴火进屋,把壁炉里的火生起来。我喜欢看木头燃烧的颜色。我通常会炖上一锅由牛肉、土豆、胡萝卜、洋葱混在一起的汤,切一片厚厚的乡村面包,听着南非歌手MIRIAM MAKEBA的歌,享受我的晚餐。然后,我会躺在毛毯上,用当地的毛线给织袜子和围巾——这是我放松的方法之一。
一个月以后,我收拾好手稿,坐火车回了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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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扬子江的女儿(1)
中文书稿完成以后,接下来就是翻译的问题,我就通过黄页开始查在巴黎的中法文翻译家。就这样,我找到了“李志华”这个名字,并且知道他现在在里昂,我拿上书稿直接冒昧地登门拜访。
李志华先生已经是位70多岁的老人了,他21岁到法国,毕业于巴黎高师,法文版的《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都是经他翻译的,功力可见一斑。不过越是高深的人,越是谦卑,一位我想象中那高不可攀的大师,对待我这个无名小辈却像妈妈一样,我没有想到自己的事情会这么顺利。他对我说:“你真是勇敢,我帮你这个忙吧。”很奇妙,他居然没有跟我提费用的事情,他是真正被我的勇气和真诚打动了吧。
过了几天,李先生到了他在巴黎的房子,给我一个电话让我拿稿子。当我拿到稿子以后,发现除了翻译工作以外,我在文学上所显露出来的不成熟,诸如主观、偏激什么的,他都一一认真进行了修改。我一直很荣幸能够得到李志华先生的帮助,直到结婚,我还请他们夫妇作为嘉宾参加。我这个一般的人,却能和翻译《红楼梦》的专家大师一起工作,这样的滋味难道不美妙吗?
按照李志华大师的手笔,我把这十几页稿子按照黄页上的地址寄给了法国几乎所有的出版社。过了一段时间,陆续收到了一堆礼貌拒绝的回信,我并没有放弃希望,但等待让我变得烦躁和不安起来。谁知一天下午,我竟然同时收到了两家出版社的好消息。其中一家是著名的卡尔曼?拉(CALMANN-LEVY)出版社,它在法国的地位相当于中国的商务印书馆,巴尔扎克等许多著名作家的品作都是由他们出版的。能在这样的出版社出书,是很多职业作家梦寐以求的事情。他们竟然看上了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外国人!
1992年10月,我的第一本书、法语版的《扬子江的女儿》终于出版。写书的时候,我把自己沉浸到回忆里,情绪大起大落,做的梦都是关于“长漂”的。多少次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一身冷汗,好一阵子才能反应过来自己正身在巴黎。
《扬子江的女儿》上市的那天,我和朋友专门到海明威常去的那家位于拉丁区的咖啡馆,开香槟庆祝了一番,我还第一次尝到了哈瓦那雪茄的味道,吸了一口,我就像喝醉了酒一样,根本站不起来了。到巴黎一年多,我终于有了彻底放松的感觉,好像到了一个驿站,疲惫的旅人终于可以放下行囊,歇一口气了。
书稿出版以后,我再也没有做过于漂流有关的梦,我与过去有了一个了断,我暂时平静了下来。
我的体重很快恢复到出国前的100斤左右。虽然还是住在那间皮尔租来的小公寓里,常常拿罗丹来安慰自己,但是这本书确实让我在异国他乡找到了自信。后来,我特意送了一本书给当“坐”家时常光顾的咖啡馆老板娘,告诉她这本书就是在她的咖啡馆里写成的,我想对她说:“老板娘同志,你当初可有眼不识泰山,这一下你终于知道我是谁了吧。”法国人还比较尊重作家,看到她有些吃惊的表情,我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据说老板娘从此就把这本书摆在收藏架上。
我还时常猜想皮尔看到这本书的心情,这个他带到法国来,本是要做他妻子的女人,做了一件他预料不到的事情,他会后悔我们的分手吗?不过一切并不重要了,过去的已经过去,生活还在继续,如果有一天我们再次相遇,希望能像朋友一样真诚而平静地一声“珍重”、一声“再见”。如果拥抱是为了分离,那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告别的拥抱?
《扬子江的女儿》的稿费是十万法郎,那年我26岁,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最早在公安局上班时,我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到100元。拿到钱后,我全部寄回家里,让父母在西昌盖了一栋三层的房子,最初的想法很简单,全家人和和美美地住在一起。
更重要的是,这本书让更多的法国人认识了我。一瞬间,巴黎的时尚杂志、电台、电视,甚至周边的法语国家瑞士、比利时都出现了我这个中国彝族女子的身影,甚至很多安排我都顾不上,不过还好,我只管抛头露面就可以了,具体的安排都是出版社的事情了。通过我写书以及与出版社在推广书籍活动中的交流,我发现自己的法语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跟那些采访、提问的法国记者们的法语对话非常流利。这其中当然也有好老师凯文的作用。


4、扬子江的女儿(2)
很快,我的书在各大书店面世,我在戴高乐机场专机时候,猛然发现我的书挂着红丝带摆在书摊中最显眼的位置,于是我故意在我的书堆周围晃来晃去,希望被别人认出来找我签字,结果,每一个人都在埋头为飞行旅途选书,哪有心思看我这个“大作家”哟!真是枉费心机。
著名的时尚杂志《她》(《ELLE》)、《费加罗夫人》对这本书有图文并茂的介绍。法国电视二台的《读书》栏目为我做了专访。在《玛丽?嘉尔》(《MARIE CLAIRE》)杂志中,关于《扬子江的女儿》的文章和当时畅销的《里根自传》、《伊丽莎白一世》排在一起。
命运就是这样,在经过最初的彷徨与无奈后,我在法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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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那一抹“金黄”(1)
皮尔把我带到了巴黎,可我在巴黎的日子里却没有太多皮尔的影子,电话就成为了巴黎连接里斯本的方式。以法国人的个性,我这个“小人”是不相信他在那边没有女友的,不过在以后的经历中我还是承认自己对不住他。他刚离开之后,我老是不愿意放下电话,总想着能多说一点,可随着时过境迁,他的语气变得敷衍,我也渐渐失去了兴致,甚至有时候当我放下听筒时,我还觉得一身轻松。
事实上,两地的分居不但隔开了我和皮尔的生活,也斩断了弥补我们在法国乡下所产生的感情裂缝的可能,终于,在凯文出现后,我和皮尔两人平静的分手了。
1991年6月,在一个罗马尼亚画家朋友的周末聚会上,我认识了凯文。这个时候我完全没有想到,就是这样的一个美国仔居然会有一天为我披上婚纱。
聚会前,我的脚受了伤,走路都疼,自然不能跳舞,只好拿着一杯葡萄酒坐在一边。远远地看见一位金发碧眼的男人——法国人的头发大部分是棕色的,那一抹“金黄”在人群中十分抢眼。
过了一会儿,“金黄”男人和一个大胡子罗马尼亚人一起走过来找我聊天。他的目光羞涩而迷人,蓝色的眼睛仿佛歌唱着:“深深的海洋啊,你为什么不平静?”他开始说英文,因为我听不懂,后来改用法语:“请问你是不是日本人?”
“不,我是从中国来的彝族。”
“我叫凯文,是从纽约来的美国人,现在在巴士底狱广场的一间工作室里做陶瓷。”
这个男人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法语说得好听,不像一般的美国人带着很重的口音。我对这个有点害羞的大男孩有了好感,但绝不是一见钟情的那种,毕竟我的皮尔还在里斯本。凯文问我要电话,我不想给他,就瞎说我家没电话,不过我告诉他:我住在拉丁区。
接下来是我创作的时候,整天忙忙碌碌,差不多过了半年,我几乎忘记了凯文这个人。一天,我突然听见街上有人喊我的名字,打开窗户一看,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站在阳光里面,满头金发一闪一闪的,散发着一种夺目的光彩。我一时想不起他的名字,但却兴奋地说:“你上来吧!”
他背了一个大包(那个包我们一直保存到今天),里面有一大堆东西。开始我以为他要送我礼物,后来他说他的侄女出生快一百天了,按照天主教的仪式要受婴儿洗。他没有多少钱,就在跳蚤市场给他侄女买了一些二手货,他兴奋地问我要不要看。
哦,原来没有礼物要送给我,但我觉得他有种傻乎乎的可爱,看就看吧。只见他先从包里掏出了一套二手音响,接着又掏出了几个黑乎乎的银杯子,还比划着说这些杯子擦出来会很漂亮,原来他打算送给小侄女几个旧杯子。他问我愿不愿意参加在巴黎圣母院举行的受洗仪式,他的家人都从美国赶来参加,我随口答应了。
最后我并没有去参加这个仪式,虽然巴黎圣母院是我从少年时代读小说开始就十分向往的地方。但我一时找不到适合那个场合穿的衣服,而且一个陌生美国人的家族聚会,我去总有些不太方便。
但我们就算是朋友了,当然只是普通朋友,我并没有把他当作丈夫的人选——他没有固定工作,没有长远的打算,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
不以婚姻为目的,我和凯文在一起很轻松随意,特别有趣,这倒不像和皮尔,因为他的年龄、身份,有时我必须做出一副淑女的样子。而我和凯文经常穿着牛仔裤、球鞋在大街上闲逛,有时候高兴起来,他蹲下身子,让我跨上他的肩膀,他站起来怪叫,常常引起路人的侧目。
年轻,让我们品尝到生活的甜美,夏日的一天,打扮得像个吉普赛女郎的我跟凯文在一个露天咖啡馆中聊天,说到自己最大的理想是生三个不同肤色的孩子,让别人惊讶我竟会是他们的妈妈,那是多么有意思的事。我常常这样不着边际地瞎扯,胡说八道,凯文照样笑眯眯、听得津津有味。现在回想起那段日子,还是觉得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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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那一抹“金黄”(2)
当我作刑侦的时候,在我的宿舍墙壁上贴着从电影画报上剪下来的当时的美国明星詹姆士·迪恩的照片,这个作为我偶像的美国明星真的长得很像凯文。我喜欢这个明星,因为在我的感觉中,平头短发、不离墨镜的他饰演的电影都充满了叛逆、耍酷、破坏,那种电影表现出来的“飞车党”的感觉让我觉得非常过瘾。
很快,皮尔知道了凯文的存在,在平静的交流后,我们正式结束了两人之间的这段曾经激烈但却归于淡漠的感情。
对我选择凯文,朋友们都说:“你是不是傻了?皮尔什么都有,你却要和凯文在一起,你以为生活是在演电影吗?”
我没有办法回答朋友们,我的感情单纯的就好像我当年滚下山坡救人一样,我没有想的余地,也没有想的必要。如果我把事情想的一清二楚,很多事情我也不会做了,性格决定命运,或许性格也是由神来安排的。
法国人皮尔最瞧不起美国人,记得在北京他的寓所里看奥运会直播的时候,百米赛跑的决赛中,美国人刘易斯事最大热门,可最后是一个加拿大运动员夺冠了。当结果出来以后,皮尔高跳起来,疯狂地欢呼、口哨,天啊,三十多岁的人仿佛一个小孩儿,兴奋地拿起电话四处相告,仿佛法国大革命的火焰已经照亮了欧洲。可没想到,他的女朋友最后成为了一个美国人的老婆。
想想当初皮尔在北京的求婚,这可是一个女人获得安全生活的最大礼物,可我还没有“疯”够,更不能过早为自己的儿女负责,我还想跟他继续两个人的浪漫,可是命运弄人,最后我们终于还是没有走在一起。
十几年过去了,再想起皮尔,他的那种浪漫依然让人无法忘怀,他会经常给你惊喜,就像法国的香水,你都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名字,可当你闻到那股味道以后,你就会知道那就是你所需要的香水。
偶然一次,皮尔和我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看圣彼得堡芭蕾舞团的《天鹅湖》,散场以后,突然一个外国女人的身上散发出一种香味把我“勾引”过去。我尾随着她一段距离,最后壮着胆子上去询问这种香水的名字,她很客气地给我答案——可惜我当时没有纸笔,这真是遗憾。它并不是“鸦片”、“香奈儿”的名牌,但我永远记住了这一种香水,以后的日子里,只要有时间,我提前2小时奔到伦敦、巴黎、纽约的机场——留恋在各种各样的香水柜台前,细细把每一种香水一一品闻。我为什么没有记住呢?而且到了现在我也没有找到。
皮尔就好像那女人身上的香水,与我擦肩而过。也许失去了才知道珍贵,而珍贵就在于我无法得到。我是不是还应该继续寻找呢?
一声珍重,一声再见,并不是所有人想象中那样惊天动地。


6、我的美国“婆家”(1)
我放弃了皮尔,并不代表就要选择凯文。接下来,是一段极为苦闷的日子。跟我刚来法国时相比,物质的贫乏、环境的恶劣都可以克服,惟有感情的困惑让我难受。我承认我喜欢凯文,可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嫁给他。两个渺茫的未来加起来,我不知道将会是什么。
凯文闯进我的生活之后,他靠写专业文章来赚取生活,业余时间也去做做陶瓷,我先拿到了出版社的三万法郎的预付费用。
后来,我和凯文靠自己的收入租下一间房子——这是两层房子的第二层,连房子的梁木都能看到。房子是一个单间,隔出一间来作厕所兼浴室,厨房都没有,楼梯边刚好放下一张榻榻米。最令我满意的是天窗,都是透明的玻璃,显得特别的明亮。
直到我们结婚都住在这样通透的“爱巢”中。
至于家具,大都是我们从街上捡回来的:水果摊边的一个木箱就被我捡来,用一块中国缎子遮上以后变成了饭桌;电视机也是从巴黎生活区得来的,法国人一到下午就会把还能用的旧东西放到门口等着垃圾车的清理,你去捡就行了。洗衣机也可以捡到,只不过家里放不下,所以每逢星期天,我跟凯文就大包小包提着衣服到自助洗衣点,扔进去20法郎就ok。
对于喜欢旅游却又囊中羞涩得我们,到了假期,就会四下打听哪里会有打折机票——我们过的完全是一种学生式的生活。就在这个时候,我也成了一个“厨娘”,生活的压力居然能让人的厨艺提高,真是奇妙。
在出书后的92年年末,作为当年为法国做出突出贡献的代表,我受邀出席了法国总统密特朗的夫人主持的新年晚宴——在国内我都没有被邀请到人民大会堂吃过饭呢。记得晚宴安排在总统府官邸,估摸着当时到场的都有上千人之众,谁也不认识谁。不过那种场合出现的人,不是名流,就是富翁,对我来说,在这个宴会,就好像一个外国灰姑娘来到了王子金碧辉煌的城堡。但如果我没有参加那次宴会,凯文可能就不会顺利当上银行家,不过这已经是后话了。
随之而来的,还有凯文一家对待我的态度的转变。之前凯文的爸爸郑重其事和他谈过一次,叫他认真考虑是否和我结婚,并且提醒凯文:很多中国人都是通过婚姻,企图得到婚姻之外的好处。凯文原封不动地把他爸爸的话转达给我,我不知道他是对我显示诚实还是有别的意思。我很生气地对他说:“SHIT,我又不是在北京认识你,我人也不在美国。你是谁?你连将来干什么都不清楚,根本就是个穷光蛋。我比你有名,傻瓜才会嫁给你。”
凯文被我臭骂了一顿,哑口无言。从此,我对他的爸爸也有了成见,最后还真的成了那个“傻瓜”。
中国人通常认为外国人很单纯甚至有点傻,实际上是一种错觉。至少在凯文身上,小事他计较,大事他更不含糊。我收到出版社同意出版的回信的那一天,凯文对我出奇得好,原来他帮我拿信的时候已经偷偷打开过信封,看完后按原样粘回去,还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ELLE》的摄影师替我拍照的时候,他以未婚夫的身份也照了几张,完全忘了几天前他还用他爸爸的话置疑我对婚姻的动机,
凯文的姐姐是时尚“专家”,她先看到那些杂志上对我和我的书的介绍,他的家人也都知道了。等我再去他们家的时候,明显感到他们对待我的态度有了质的转变。我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一切,尽管心里非常不舒服,还是没有表露出来,毕竟我们将成为一家人。不过我还是感觉为自己争了口气,幸好当初不是在北京遇到凯文的。
凯文父母家的房子位于巴黎圣母院旁圣路易岛尖上的黄金地段,站在阳台上,左边是著名的巴士底狱纪念碑,右边是巴黎植物园,前面是波光闪闪的塞纳河。晚上游船经过时,五彩的灯光经过水的反射,轻轻柔柔映在墙壁上,巴黎的浪漫妩媚尽收眼底。
凯文的妈妈苏珊是巴黎第七大学的教授、专门研究神经记忆的美国科学家,同时也是牛津大学和纽约大学的客座教授。她看上去至少比实际年龄小10岁,一头棕色的头发,长得很有点像美国影星伊丽莎白?泰勒。在门口我们握手时,我马上感到了她的冷漠,因为她只是轻轻地沾了一下我的手。礼貌地不真诚比真诚地不礼貌更让人难受,我预感到这是位不太好相处的“婆婆娘”。而凯文的父亲是来自华盛顿DC得有背景、有派头的一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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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的美国“婆家”(2)
我不知道凯文是如何向他的父母介绍我的,苏珊一直保持着一副相敬如“冰”的姿态。当她用法语贵族息息地向我致以初次见面的问候,并且只用手尖表示淡漠的欢迎时候,我的心里不知道骂了几十遍“格老子”。当着凯文家族的亲戚朋友,我坐在他妈妈旁边的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女仆正在接受女王的垂青,我气得不行,还吃什么饭?要是在电影里这样,我早就拂袖而去。
吃饭时,她用英文和我讲话,我说我不会英文。她马上用一种夸张的语调说:“你怎么不会讲英文?中国的教育水平很高,我的几个从上海来的博士生都会讲流利的英语。”
我说:“我不是那些大城市来的,我是从大山沟沟里来的。”接着我用法语反问她:“你会中文吗?”她说不会,我开始借题发挥:“你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人讲中文吗?四分之一,世界上有四分之一的人讲中文,可见中文有多重要,你是一个教授,一个研究所的所长,你怎么可能不会讲中文呢?”
她尴尬地笑了笑说:“也许你说的对,我应该学习中文。不过全世界都说英语。”
在我看来,许多对立的观念在苏珊的身上奇怪的统一着:她一面享受着资本主义高度的物质文明,一面衷心拥护共产主义;她推崇和赞赏同性恋的爱情,同时牢牢地保守自己的婚姻;她向往共产党的新中国,却从没来过中国,所以认为中国跟解放前相比已经非常强大;她脑海里的中国只是几个上海来的知识分子带给她的印象,并不太了解实情,而这并不妨碍她对中国品头论足,高谈阔论,她的一些观点在我看来,有些可笑又有些可恨。我故意问她:“你那么喜欢中国,你去过吗?”她说:“还没有,但是我一定会去的。”
后来凯文非常得意地告诉我,他第一次见到一个敢于反驳霸道、强势妈妈的女人。他以前带回去的女朋友,没一个能招架苏珊的咄咄逼人,统统败下阵了。凯文把自己当成看客,好像在享受这种比赛的过程,胜负高下一出来,他马上倒向略占上风的一方。
事实上,任何妈妈对儿子领回家的女朋友都有种本能的排斥。苏珊这么对待我,可能因为她觉得要失去自己的儿子了。凯文没认识我之前,偶尔送花给他的妈妈,结婚后,反而是我经常劝他回家看看父母。有一年的圣诞节,当时我们住在英国剑桥,苏珊异想天开地寄给我一本《道德经》做礼物,我也毫不犹豫地回赠她一本《圣经》。这样你来我往、斗来争去,日子长了,我学会了妥协和让步。说到底,她毕竟是一个长辈,我受的传统教育也是尊老爱幼,何况她还是我孩子的奶奶呢?有一天我突然想到:如果我没有对生活的积极态度,而只是一个需要靠别人养活的中国女人,这位有知识有地位的婆婆会怎样对待我呢?
凯文父母因为我书籍的出版,再加上凯文跟他们讲了皮尔的事情以后,对我的态度虽然谈不上翻天覆地,但也不再反对这门婚姻。毕竟在他们的眼里,我的形象已经从一个幻想依靠所谓的“国际关系”从而获得荣华富贵的贪便宜的女人变成不仅自食其力而且对他们的儿子还会有积极促进的强者。
凯文真是一穷二白,他的家庭虽然富有,可凯文过的却是自己的生活,即使结婚,我们也得不到来自他家的任何钱财资助。不过就好像我说的,钱财虽不是最重要,起码也是很重要的。在这一方面上,作为即将要披上婚纱的女人,还是不能不考虑,难道以后我来养他?
在这一“关键”时刻,凯文又展露出他的狡猾来了,一天晚上,他很得意地拿出五六个存折出来,向我气定神闲地表明,他在瑞士的银行开了这么多的户头,而且自己有不菲的存款,自己对以后的家庭生活完全可以负责。我也被他的诚恳感动了,由于是他主动向我的汇报,我也不太好意思让人家把存折内容给我过目,只是心想原来你这家伙还有两把刷子。等我们结婚以后谈论这件事情,我才知道原来这几个存折加在一起,存款也不过100美元,当时的感觉真是又想笑又想气,这个可恶的家伙!


6、我的美国“婆家”(3)
他知道我也不图他的钱,可是为了让我这个新娘感到踏实,也为了增加他的底气,居然想到这么一招,真令人无话可说。要不怎么说“婚”字是一个“女”加上“昏”呢?我一看到那么多的存折就不太好意思追问了,也未曾想过人家瑞士银行就是一块钱也会开户,要知道,对我来说手里哪怕有100元钱也不好意思去银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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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婚,在巴黎圣母院(1)
我和凯文刚打算结婚的时候,有一天路过巴黎圣母院,顺便进去看看。我点了一支蜡烛放在圣母玛利亚怀抱圣子耶稣的雕像下面,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要在这里举行婚礼。我问凯文这个想法如何,他说:“不可能,凭什么让你在这里举行婚礼呢?”凯文虽然出生在一个天主教的家庭里,他本人并没有真正的信仰。对他和他的家庭来说,去教堂更多的是一种仪式,不过他们很愿意遵从这种仪式。
我是一个要把想法变成行动的人。我看见一个神父坐在忏悔室里,便进去问他:“先生,我可不可以跟你说话?”他大概以为我要找他做忏悔祷告,说:“可以啊,请进来。小姐,有什么事呢?”我告诉他我来自中国,接着向他表达了想在这里举行婚礼的意愿。神父显得很惊讶,但他没有一口回绝我,他让我第二天再来找他详谈。
我对这座举世闻名的教堂的好感由来已久。在老家的时候,巴黎圣母院已经在我的想象中有模有样地存在着。在雷波县的图书馆里,我最喜欢读的外国小说就有《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和《拿破仑传》。那个时候,巴黎圣母院在我的脑海里是一个特别的风景,好像舞台一般,很多的传奇故事在里面发生过。直到有一天,我真正站在玛丽桥头的时候,看着巴黎圣母院的背影,惊奇地发现它竟然和我想象中的非常相似。
第二天,我如约来找这位七十多岁、名叫马丁的神父。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满怀信心,也许我和这座的古老建筑有种奇妙的感应。他告诉我,还从来没有一个东方人在巴黎圣母院举行婚礼,我是第一个提出请求的。另外,我还是一个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首先,我不是天主教徒;其次,巴黎圣母院是巴黎最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所以基本上不举办私人仪式。
巴黎圣母院由两个岛组成,一个是圣路易岛,一个是涅尔圣路易岛,中间由一座小桥连接,四周被塞纳河环绕,最初的巴黎城就是这两个小岛。马丁神父拿出古老的画册,告诉我多少个世纪以前,巴黎是什么样子,巴黎圣母院又是什么样子。最后他说:“虽然你不住在这里,但是我很少遇到像你这么有勇气的姑娘。我在这里服侍上帝几十年了,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不过是有条件的。你要来上课,一个星期一次,你应该了解天主教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最后希望你知道这是上帝给你的恩典。”
这样的好事,等于我免费学习法语和法国的历史,最后还可以在巴黎圣母院举行婚礼。从那儿以后,我每个星期都到巴黎圣母院去听马丁神父给我一个人准备的课程。他给我讲天父上帝、基督耶稣、圣母玛利亚,带我参观巴黎圣母院的所有角落,包括那些游客不可能了解的细节,比如敲钟人卡西莫多的藏身之地,比如当年拿破仑和约瑟芬在这里举行婚礼的位置,上完课,他还请我喝茶、吃点心。马丁神父就像天父一样,充满了爱心。
六个月后,我的“婚前培训”结束了。马丁神父向我和凯文提出了最后的要求,因为凯文是天主教徒,他希望我们将来的孩子也要成为天主教徒。我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其实我并不明白其中真正的含义。
1991年10月19日,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日子,就在这一天,我成了凯文的妻子。凯文的家人从纽约、华盛顿、佛罗里达赶来,我在北京认识的瑞士、德国朋友,还有在巴黎认识的中国人也都前来祝福。婚礼进行曲中,凯文挽着他的妈妈,我挽着一位身高足有一米九的中国朋友,这位代替我爸爸的人名叫凌飞,是著名的旅法摄影家,也是电影《骆驼祥子》导演的儿子、我在中央民院的班主任。
那天我穿了一套手工绣的“龙风吉祥”满清礼服,凯文则是一身帅气的意大利西服,我们先后步入教堂,来到拿破仑和约瑟芬立下誓言并举行婚礼盛典的地方。这样的一个婚礼,在这样一个能够带给人无限遐想的地方进行,管风琴伴奏的《圣母玛利亚》在教堂里回荡,游客们聚集在周围,不停地拍照,有的还以为是在拍电影。也许因为太完美了,倒让人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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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婚,在巴黎圣母院(2)
马丁神父打开《圣经》,问我们是否承诺无论贫穷、富有、疾病,都会接受、照顾并且爱对方。我们都说:是的。这个时候,我看见凯文的眼睛模糊了。这是我们手按着《圣经》,对上帝的承诺,也是从心底对对方立下的誓言。
仪式结束后,我们牵着手迎着无数的闪光灯走出教堂,那个情形就像西方王子与东方灰姑娘的婚礼。按照西方的习惯,抢到新娘抛向空中的花束的女孩很快就会嫁掉。凯文和我已经提前串通好,我故意把花扔到凯文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小姑站的方向,其实那个时候她已经订下婚期了。果然,凯文的妹妹抓住了那束花,并在同年的圣诞节,在美国的佛罗里达嫁给了一位来自###的青年。
随后,我和凯文和所有参加婚礼的客人登上了一艘名叫“坚固的城堡”的游艇。船在塞纳河上徜徉,月光、音乐、香槟、晚宴、祝福环绕在我们周围,好像整个巴黎都在为我们做见证。那个幸福的夜晚,对我来说是终生难忘的美好回忆。多少年后,或许我们已经忘记了当初的誓言,但是那个神圣的时刻是永恒的,回想起那天、那个夜晚,真实而温暖的感觉依然存在心底。
一年后,马丁神父邀请我和凯文去天主教医院在巴黎的艾滋病收容中心,为那些年轻的艾滋病患者做一顿中国饭。他毫无顾忌地和每位病人拥抱,亲吻他们的脸,每个人见到他都很高兴。而我和他们握完手后,心里还有点紧张。那天一早,我先去13区中国城买好了菜带到收容中心,还自己带了电饭煲用来煮米饭,凯文帮我洗菜,剥大蒜。我花不少时间做了西红柿炒鸡蛋、凉拌黄瓜、牛肉炒芹菜、越南春卷,还和那些年轻的艾滋病患者一起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吃饭前,马丁神父做了这样的一个祷告:“天父,我们感谢你,感谢你派阿莎和凯文来,给我们做一顿中国饭菜,让我们感受到你的爱。”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饭前祷告,我当时心想:怎么是上帝派我的,不是你叫我来的吗?不过看到他们都虔诚地双手合十默祷的样子,心里很感动,也很难过,因为这么十几个年轻的生命,已经要面对死亡。
我没吃两口,但看着他们吃得很香的样子,还一个劲儿地夸奖中国菜好吃。想到自己的这点儿手艺能让别人开心,自己也觉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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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两个人的旅行(1)
结婚的最初几年,我和凯文不像一般意义上的夫妻,倒像一对情投意合的旅行伙伴。那时我们没有多少钱,但只要有时间,我们就会背上面包、帐篷,买最便宜的机票,有时就靠两条腿,足迹踏遍了无数国家。我的旅行线路大多是根据以前读的小说的人物、地点确定,比如基督山伯爵的故乡马赛、呼啸山庄所在的约克郡、郝斯嘉的故乡沃狼托等等,我从这些地方寻找小说里主人公的踪迹,体会他们的悲欢离合,他们的爱情,他们的生命故事,这给我带来极大的满足,它满足了我的幻想。我一直想做一个系列的电视“游记”《世界名著故乡行》,但不知这个梦何时能实现。
说到梦想,我和凯文还有关于勇气的一段事。
那还是结婚以后,我和凯文一起到诺曼底去玩,之所以到这里,或许也是因为我爸爸非常感兴趣于诺曼底战役以及崇拜当时的指挥官艾森豪威尔。在那里山坡散步的时候,我们的跟前出现了遇到一座用石头墙砌成的牛圈。石头墙真长,而且如果我们想要走到坡下,还得避开牛圈绕一大圈,于是乎我跟凯文选择了直接番强而过的做法。现在想起来也真逗,我们番强而下后,那几乎一百多头的牛就缓缓地跟着我们。
我们就往山下走,走着走着,凯文就有点心慌了——他仿佛觉得牛群的脚步越来越快,我告诉他稳定下来,可是凯文控制不住自己,步子也越来越大。这下好了,他一跑,把蠢蠢欲动的牛群刺激起来,我也撒开腿飞奔了起来。最要命的是凯文身穿红色上衣,像个斗牛士跑到牛群来挑衅。在山坡下还有一堵墙挡住我们的去路,我们根本没有时间番强而过,如果停下来,肯定就被速度之快的牛群挤死了。
说时迟那时快,我也不知怎么搞得拼尽全力大吼一声,捡起一块石头面对牛群瞪着战斗的双眼,上帝啊,牛群真的被镇住了!这以后,凯文又有了让我保密的内容,只不过每次我取笑他的时候总会用法语说:“牛!牛!”
玩笑地说,那个时候,一米八高的凯文却不能保护自己的妻子让我也有点失望,就好像生活、事业上总是由我来出头一样,我再也没有仰慕他的视野了。以后的日子里,即使是开车这样的小事,我对凯文也放不下心来,一个不能给女人信心的男人,压力其实也很大的。
但是凯文带给我更多还是快乐,我至今还记得那一天在希腊,在美丽的爱琴海,天初亮而太阳没有出现的时候,我穿着自己用棉绸布料做的太阳裙在海滩上跑来跑去,就好像在钢琴边,光脚丫舞蹈在云中,可怜小狗金花跟着我也一路小跑,累得够呛。忽然,凯文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下子就把我抱住,搂在怀里转上几圈,那“哇——”的一声中有多么的欢乐以及浪漫,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爱情多么的美,王给与我的这位头发、眼睛都不一样的男孩就像罗丹的“大卫”。他的头发在太阳的照射下显得金光闪闪,他的眼睛被海水映衬着,更像世间最宝贵的祖母绿。我为什么如此幸运?天天被这样的金子与宝石包围,我就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女人。他是多么的伟大啊!
看过众多的风景后,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一个无名的海湾。它没有被标在旅行手册上,所以很少有人去。我们就像两个贸然的闯入者,那些天然的美让人沉醉,却让我和凯文得到了珍贵的心灵相通的机会。
那个海湾位于法国南部的科西嘉岛上,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它的名字。我和凯文下了飞机后,背着能装帐篷的登山包,沿着风景如画的山路前行,一直走到海边。然后搭上一艘小渡船,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岛的另一边。下了船后,我们继续沿着山路走,最终来到一个人迹罕至的海边,那里有满山遍野的薰衣草,是一座名副其实的“香山”。我们决定在这里住下。
凯文很快搭好了帐篷,我用山上采来的野花装点我们的“家”,把薰衣草的花和叶当作茶叶来煮,喝着它的香味,睡在它的香风里,我们都变得香气怡人。我甚爱这种“没药油加香料的洁身之物”,它使我有“王女”的尊贵感觉。


8、两个人的旅行(2)
我在岸边捡到一个可能是被人从某只船上扔下的锅,用沙子擦干净后用来煮海水,直到熬出盐来。附近没有淡水,我和凯文翻过一座山,看到了一间无人居住的房子,旁边有一口井。我们兴奋地跑过去,却发现树上挂着一块很大的牌子,上面用法语写着:小心地雷!
科西嘉岛属于法国领土,但它又非常独立,岛上时有发生一些爆炸、暗杀之类的案件。我们看到这块牌子,凯文吓了一跳,把它当成真的,我觉得可能只是个玩。后来我们决定冒一次险。我找来一堆石头,凯文隔着老远一块一块地扔过去,试了很久没什么动静,我们就小心翼翼地来到井边,迅速打了水,赶紧逃之夭夭。那个时候不觉得害怕,只感觉刺激、好玩。现在想想,要是万一……我的故事也就结束了。
凯文的潜水技术不错。他把刀绑在分叉的树枝上,每天到海里抓鱼。有一天他叉到了一只巨大的墨鱼。洗干净后,我涂上自带的蜂蜜和用海水熬的盐,把墨鱼放到火里烤。我真的再也没有碰到过那么好吃的墨鱼了。美味大概跟爱情一样,降临一次,就够回味一生。
寂静的夜晚,我和凯文围着篝火,喝着葡萄酒,感觉像回到了彝族家的火塘边,有种呵护心灵的温暖、舒适。头顶的星星彷佛伸手可摘,这让我想起来了长江源头无人区的情景:一样的星空,只是这里有着带着海的味道的温暖的风,一瞬间,时空连接在了一起。
我们两个人怕惊醒了什么似的轻声聊天。凯文无意间提到了他的前女友,一个比他大十几岁的希腊和罗马尼亚的混血美女,她有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是一个很“猫儿”的服装设计师。我不断套他的话来满足我的好奇和嫉妒心。凯文又一次“诚实”地告诉我,为了讨好前女朋友,他曾经跑到罗马尼亚跟她的表妹假结婚,还把这个表妹带到了纽约。我气坏了,忍着没发作出来。谁知凯文越说越来劲,声音越来越大。他说有一次他们吵架,那个女的把杯子扔到他的脸上,至今还留着一个伤疤。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他跟小阿莎一样,也有“英雄救人”的疤痕,原来是被老女人破了相。这时我再也忍不住了,一脚把锅蹬了。凯文大吃一惊,过了一会儿他说:“你怎么回事,我跟你谈的是我过去的事”。我大声地带着英文中“F”打头的字吼起来:“告诉你,凯文,你没有认识我之前就已经把我背叛了”。
不管怎么说,科西嘉岛上那个不知名的海湾让我知道了凯文的过去,而阿尔卑斯山则让我影响了凯文的未来。
我和凯文到法国境内的阿尔卑斯山的圣马丁村度假。我们从他家的别墅出发,沿着牧羊人踏出的道路向山顶爬去。没过多久,人烟被我们甩在身后,只有湛蓝的天空和青翠的山谷。那时候,我仿佛回到了凉山老家,也是这么纯粹的颜色,何况身旁还有我爱的人。一路上,我们采了很多的野花、野果,追着野鸡、山鸟四处跑,在一处处绝美的风景前留下我们青春的倩影。我的心几乎要飞起来了,情不自禁地放声唱起歌,五音不全的凯文跟着朗诵起英文诗,那真是全世界最美的“合声”。
天气很热,太阳和我们一起往高处爬,我和凯文到山顶后,两个人放松地躺在草地上。风轻轻地挠着耳朵,我有一种飘在云端的感觉。但想想山下的现实,又不得不回到地面,两个人总不能永远呆在山上吧。于是,我推了推身边快要睡着的凯文,郑重地问他:“你将来要做什么?”
凯文还没有完全清醒,随口说了句“我想打坐”。打坐?!我很吃惊,马上告诉他,我可不想跟一个打坐的人共度一生。对于将来,人总该有个目标吧。凯文说他大学毕业时想做一个银行家,想到华尔街去发展,可找工作的时候,寄的简历都石沉大海。
我问他:“你还想做银行家吗?”他点点头。我说:“那好,你去读MBA,回巴黎以后,马上报名。用一年的时间拿到学位,然后去实现银行家的梦。”我的语气坚决,有很大的煽动力,凯文就像被打了一针强心剂。似乎别人一旦替他确立了目标,他浑身上下马上充满了干劲。他问我的梦想是什么,我说:我还要继续写书,我要有名有钱。现在想起来,为什么我叫他读,自己却不读呢?指挥别人看来容易,如果我不是“作家”,凯文能听我的么?


8、两个人的旅行(3)
我和凯文在阿尔卑斯山上击掌相约,要为我们各自的目标奋斗。未来虽然不可预见,至少我们在朝着目标努力。“我的心,这只野鸟,在你的双眼中找到了天空。它们是清晓的摇篮,它们是星辰的王国。我的诗歌在它们的深处消失。”
下山后,我感到我的精神和这个金发碧眼的男孩第一次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种感觉让我很踏实,充满力量,“只让我在这天空中高飞,翱翔在静寂的无限空间里。只让我冲破它的云层,在它的阳光中展翅”,也许这就是幸福……
1992年9月,凯文如愿考入巴黎公路与桥梁学院的MBA班。我们没有积蓄,学费是银行贷的款,担保人是凯文的爸爸。凯文白天上课,晚上写一些通讯类的专业文章来维持生活。那段日子,人像被绑在车轮子上一样,有种停也停不下来的感觉。后来,凯文曾经抱怨说,我把他当成一匹马,老是在他身后赶着他,逼着他往前跑。我得意地告诉他:“你不知道在中国这叫伯乐。没有我,你肯定还是个穿破牛仔裤的小混混。”
由于种种原因,我想把过去的刑警生涯写成侦探小说的计划暂时没有实现,凯文则顺利拿到了MBA文凭。帮助他找一份能够成为银行家的工作,成为我们两个人的共同目标。开始的阶段很不顺利,我们打了上百封求职信,按照电话本上的欧洲银行地址一家家挨个寄,几个月过去,得到的回答都是 “No, Thank you。”
凯文有些灰心丧气,又开始像以前一样找不到方向。我突然想起几年前我在密特郎夫人主持的宴会上,曾经坐在我旁边的那位UBS伦敦银行的总裁。我马上翻出他的名片,直接打电话到他的办公室,幸亏他还没有调离,幸亏他还记得我——“哦,你是那位年轻的中国探险家,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吗?”我终于体会到了长漂带给我的意外惊喜。我请他帮助我的丈夫找一份银行的工作。那位银行家略为迟疑了一下,说:“好吧,试试看,先把简历寄来”。我预感到了这中间包含的希望,结果也没有让我失望。
就这样,我替凯文争取到了第一个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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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在剑桥(1)
1994年3月,由于我的推荐,凯文顺利进入瑞士UBS银行在伦敦的总部工作,事实证明我这个“伯乐”的眼光不错,他在事业上勇往直前,因为他需要在伦敦工作,我也要到剑桥学习英语和英国文学,所以我们决定把今后生活的重心从巴黎搬向英国。
一开始到英国,我只是做出了“一般”的评价。这不同于我到巴黎的感觉,那个城市真的只能用“美”来形容。那样全城统一的风格,却包含着花店、面包店这样的生活气息,当然更少不了无数适合于情侣约会、老友相聚的咖啡小店,就好像现在的北京,大街小巷繁华的建设还是挡不住人情味的流溢。
至今还记得巴黎圣母院的旁边有一家小店,那里的煎牛肝非常的特别,来一点黄油,再来点蒜泥,香味已经让人不能自已,虽然我一如既往地要求百分百的熟透,但仍能感受到牛肝的嫩滑,不能再说了,口水都快出来了。
在法国,法兰西人的热情扑面而来,“小姐你好”、“你好漂亮”……的问候不绝于耳,你就觉得他们的开心也感染到了自己。到了咖啡馆一坐,要是你嘴里叼上一只烟,“啪”的一声,服务员帅小伙们就已经把打着的打火机伸了过来,你就觉得自己处处都得到了别人的热情。
不过,在法国久了,你就会感到法国人特别的颓废,就好像那些小孩,不管在中学还是大学,抽烟是普遍的现象,不抽烟的好像就是“傻读书”的家伙,而且大学里充斥着大麻,也许他们看来这只是生活的调节,但对于我这种“刑警出身”的人来说,他们和犯罪分子就有联系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法国会有这么多闲人,不知道他们究竟在干什么:早上十点左右出门,在咖啡馆悠闲坐下,要一两个羊角面包,还在那儿打着呵欠,跟人抱怨:“真累啊!”也不知道累什么。他们最喜欢谈自己的度假,这边刚聊了自己的度假经历,那边接着就转入了下个度假计划。
边喝咖啡,边叫葡萄酒也是他们的生活习惯,尤其是在早上,他们就开始喝酒,到了中午就已经红着鼻子眼睛,情绪高昂地离开,以至于我怀疑这个民族的激情是不是用酒精催发出来的?
浪漫的法国人当然少不了“派对”,有派对就不会缺少鲜花,花店也是巴黎的一大特色。尤其当我住在塞纳河边的时候,天空那么美的云彩,游人如此多,鲜花点缀其间,让一个身在异国的人绝对能感受到自己身处浪漫之中。不过话说回来,当你在这样的城市中安居下来以后,积极的气质也会被甜蜜的感觉消磨掉了。
前面说过,我住在拉丁区,那里很多小街上有我喜欢的首饰、服装店还有精致的水果摊,可我万万没想到在那样平静的温馨路道旁居然也有间类似于夜总会的“club”——那可不像国内这样红绿灯的嚣张。我一直以为这样的地方只是喝一杯的小憩场所,而且出入的人物一看就知道是白领人士。
一天兴致所致,我也试着问门外的侍者:“我可以进去么?”他礼貌地回答我:“你是单身的吧,夫妻和单身女士可以进去。”我正奇怪为什么单身男士不可以,却在俱乐部里发现原来这是所谓的“换妻俱乐部”,我一下子懵了,吓得夺门而逃。这样的东西对我的耳朵来说并不陌生,可我一直以为这样的风华场所不可能在我所居住的街道中存在,要知道,这片街道有着“高老头”的居所,有着大文学家们的艺术梦想,而我一直以这条能拥有海明威、胡志明、马克思等人光临过的咖啡馆而感到一丝自豪,只是,我实在不知道这里还能用隐藏着如此不堪的地方。
在这样的气氛中生活的太久,我感觉自己的意志力都会衰退。法国人的战斗力当然很强,因为浪漫,所以他们能一呼百应,砍下国王的头颅、接连而三推翻自己的政府;不过浪漫过分也就失去了纪律。这一点和英国就有很大的区别,即使在英国出现革命,皇族的血统也不容易改变,这样的表现象征着英国人的信誉,所以现在很多俄罗斯、阿拉伯的王子富豪们喜欢把钱存在伦敦我不会奇怪,这也是英国虽然再也不是“日不落帝国”,但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能在世界上领先的重要原因吧。


1、家在剑桥(2)
法国好像一个年轻的帅哥,在街上一遇到漂亮女孩,就会发出由衷的口哨,但这种热情莫名而来,转瞬即逝,而我看他也就是第一眼非常赏心悦目,毕竟不能长看;英国则像人到中年的绅士,虽然不会那么突如其来的热情,可一旦赢得了他的友谊,就会是一辈子值得信赖的朋友,这样的人更耐看。
相对来讲,英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比如你过英国海关,不管是富是贫、是黑是白,英国工作人员关注的唯一焦点就是你的护照,只要你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入英国的,受到的待遇就是一样的。法国人则不太一样,表面上谁都可以去法国旅行,但你必须要把身份证带在身上,因为法国警察只要一看到你与本地人不一样,就会随意地对你盘查。而在英国,海关放行以后,你的人权就收到了法制的保护——为什么许多人身在欧洲,还要偷渡英伦——你在街上,如果警察随便检查你的证件就会受到起诉,除非你正进行犯罪。英伦虽小,但她的胸怀却如岛国周围的大海一样,小小的土地散发出令人震惊的能量。
但同时,英国又是一个十分尊重传统的国度,勋爵、城堡、庄园,这些保留下来的东西重新带你走进过去的时代,看到小说、历史中的原景。尤其对喜欢18、19世纪风情的我来说,英国乡村的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正因为喜欢田园式的生活,在搬家时,我们最先把目标锁定在离伦敦不远的两座举世闻名的大学城上。经过实地考察,我发现当时的牛津已经有了很多工业化痕迹,而剑桥还保持着田园牧歌式的风格。古老的建筑神秘威严,剑河优美宁静,牛羊悠闲地在草地上吃草,青春活力和历史的厚重交织在一起,有种穿越时空的独特魅力,我被深深地吸引。
漫步其中,我常去我喜欢的诗人拜伦喝下午茶的露天茶馆,想想徐志摩在哪座桥上徘徊“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那些文学人物仿佛就生活在周围,擦身而过的时候会微笑地对你说一声“Hello”,真是一种让人心醉的体验。
无疑,剑桥是上帝给我的“那块流淌着蜜和牛奶的应许之地”,我的事业和人生将要从这里起步。我们最后把家安在了剑桥名叫“Jesus Green”(耶稣绿地)边的公园上,租下连排别墅的其中一栋,一月租金1000英镑。房子的正对面是200亩的公园,旁边是著名的耶稣学院(Jesus College),穿过公园,就到了剑河,大学生们认真地练习着划船,每一年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划船比赛可是全世界瞩目的赛事。房子右边是一片牛儿吃草的乐园,左边则是网球场,我常在那里挥汗如雨。
在剑桥生活,租房子并不划算,而且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一定是不一样的。我想象着拥有自己的小花园,在里面种下花草什么的,比如我种下两根葱,收获的时候总比在超市里买来更有味道。这样让我充满希望——每天起床的头一件事,我都光着脚穿上拖鞋、披上毛毯跑到院子里去看看“宝贝们”是否发芽、开花,然后才回去洗脸、冲咖啡。我小时候在凉山的家就有这样的院子,什么指甲花、红薯花、太阳花、葡萄,一到季节满院都是,每天起来,哪怕看到有一两朵小花,也能让我兴奋异常。来到剑桥的时候,我的心里还常常停留在童年,我希望每天早上我都能看到新的东西,这也是我妈妈最喜欢的。
这样的心情,我要买房就不奇怪了,于是我开始准备约经纪人、看房子。
剑桥不大,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郊外也不远,骑着车到郊外遛一圈,什么都尽收眼底。在进入剑桥大学之前,我先到“The Bell Language School”(贝尔语言学校)学习语言。因为我的英文基础差,没办法跟其他的学生一起上课,学校就为我安排了一位单独授课的老师,她说一口标准的带剑桥口音的英文,开始的时候我们很难交流,于是闹了不少笑话。有一次讲课,她提到“Rice(米)”,我怎么也反应不过来,她说了好几遍,用手比划着,我还是不明白。她很着急,干脆在黑板上画了一碗冒着热气的米饭,这一下我终于明白了,两人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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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在剑桥(3)
等到想买房子的时候,每天我就买一份《剑桥房地产新闻》带到课堂上“学习”,看到广告上照片不错,课间我就打电话过去,跟自己的经纪人和卖方的主人都约好,分分钟搞定。
一下课,我就骑着自行车去找经纪人,我们俩就按照看好的线路一家一家去访问卖主。主人不一样,家庭的品位、情调也都不一样,看房的过程真是太好玩了。
刚开始拜访卖主的时候,我老喜欢说法语,这倒不是显示自己多能耐——确实脑子里没有英文单词。英国人也有说法语的,而且你说法语的时候,他们还表现出相当的尊重,更何况我还是个东方人,可他们不知道我真是不能说英文。
不懂英文地看房子也很简单,风格、地段,你只需要用眼睛和心就可以了,英国人当面也不习惯砍价,还得先回家,跟经纪人琢磨一下再决定价格,即使当面谈到交易,在纸上写几个数字也能解决问题。在英国交易房屋就有这么个好处,什么事情都由经纪人来操办,你跟房东完全不用见面,价格、合约方面的细节,交给经纪人代理就好了,这对我来说是最妙的。
刚开始我只看在贷款范围内的房子,不过越看,心里的购买欲望就越大,越看就越有这个念头:便宜的好像就是差那么一点,我还得先看最好最贵的,于是我开始把眼光瞄向高档的房子。我按照地产报上的广告,一栋栋地看,前后一共看了六十多处,几乎转遍了剑桥的大街小巷。后来我们决定要买的,是其中位于樱花街上最贵的一栋。
此刻正是英国房地产的低迷期,很多房子很难马上出手。这栋房子标价45万英镑左右,相当于600万人民币,看来远远超出了我和凯文的支付能力,但它的环境优美,还有少见的室内游泳池。
我要求去看这房子,凯文大叫着:“看这个干什么,我们不可能买的。”凯文的眼光就只盯着价钱,他不想贷款,所以想用现金。因为他要去伦敦上班,所以希望买下铁道边上的房子。可我的考虑跟他不一样,要为了工作,干嘛不住在伦敦去呢?在火车站旁边未免太没有意思了。
“看一看又不犯法。”礼拜天,经纪人不在,于是我骑着我的“公主”牌自行车,而凯文则骑着破自行车,穿着破牛仔裤来到那家屋外停着两辆大奔的房子。胖胖的房东一开门就看到我们这两个“小青年”,我还好一点,凯文可就给人以无业游民的形象,怎么可能是干正经事的人?房东没敢放我们进去,只是礼貌性地问道:“你们是来看房的吗?”
凯文一说话,露出了美国口音,房东的态度明显好了很多:“啊,你是美国人,你在哪里工作呢?”
“我在伦敦金融城。”
此话一说,英国人心里估计就想了,美国人里面装成穷人的大富翁不在少数,再加上我这个人一向喜欢“装贵妇”,让人家觉得自己深不可测的语言、举止技巧早就成竹在胸。凯文的谈吐,加上我的表演,让房东放下心来。
这栋房子有五个睡房,很有西班牙风味的全白外观,30米长的室内常温游泳池,早晚餐室、带桑拿的浴室、两个车库,传统和现代的设计结合得非常好。
其实第一次看到这间房子,我就打定主意要买下来,凯文作无赖相对我说:“好啊,你打算怎么办呢?干脆把我卖掉算了。”
“难道没有办法吗?”
“能有什么办法?我的工资只能贷这么多钱!”
我们争论着,房东却一直觉得我们很有钱。
凯文上班的时候,我又去看了两次,一来二去,我也知道房东也特别想把房子出手。我就告诉凯文:“反正他这个房子也不能出手,我们就跟他借好了。我们不还银行,以后就还他嘛,反正你又不是没有工作。”
“你疯了么!”凯文眼睛都瞪大了。
“没关系,说了再说。”我决定试试。
没想到,人家同意,没别的,就是同意了。我们剩下的任务就是还房东的钱呗,而且很快就还清了——这也得益于凯文的年终奖金很高。


1、家在剑桥(4)
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便成了事实,我和凯文在没有任何积蓄的情况下,一脚迈进了剑桥最高档的社区。搬进自己的房子后,我在客厅旁边设计了一间很大的阳光玻璃房,作为儿童室。后来,我把后花园的树丛整理出来,使花园面积扩大了很多。1998年我们搬到伦敦的时候,这栋房子卖了80多万英镑。2004年冬天,我回到剑桥,习惯性地在书摊上买了一份《剑桥房地产新闻》,看到我曾经住过的房子上了封面,标价是150万英镑。


2、半路出家的房地产商(1)
做房地产的投资,我确实没有天赋——我是个算帐都不清楚的笨蛋,可当我没有考虑这么多的时候,我只要看房子的环境与质量,我唯一做的就是判断。这就是我跟凯文那个博士姐姐不一样的地方。在最贵的时候她买入,在低位再卖出,这样的生意能不亏吗?判断力和知识并不一样,一个在大英博物馆中的学问家不一定就能在房地产买卖上独具慧眼。
神要祝福谁,谁就会得到福气。我这个一窍不通的人,正好在需要一个地方居住的时候,开始了对房屋买卖的兴趣。在英国赚钱,制度是很健全的,贷款利息的规定是明确的,不需要砍价——我最不喜欢的就是砍价,在中国,买菜、买衣服都要砍价,“砍”来“砍”去,就会砍一肚子气,结果买东西的心情也没了,气呼呼回家,完全忘了主题。在欧美,你要做生意,经纪人佣金很明确,还有律师,人家不知道经手了多少次了,你跟着做就是了。“12345”,很简单,顺着走就好。
买房子也是一门艺术,赚钱对于艺术家来说也很轻松,相比之下,凯文这种循规蹈矩的赚钱方式就显得太不诗意了。不过,我能赚钱,得益于规范的制度,只有在英国、比利时、美国这样的地方才能赚取丰厚的收入。可以这么说,我真是个贡献祖国的爱国人士——我赚英国的钱用来在中国消费,不是民族英雄吗?
做成了第一件,接下来就是按着模式走了。
一年后的夏天,樱花街上的另一栋房子门口挂出了“FOR SALE”的牌子,一打听才知道,那位单身女邻居去世了,而就在几天前,我遛狗经过她家花园的时候,她还让我尝了自己种的草莓,没想到说走就走了。她的子女急于把房子卖掉,也许是为了分家产吧。我去看了一下,房子的外表看起来有些旧,带一个很大的花园,只要22万英镑,价钱非常合适。
我又想把那栋房子也买下来,凯文这时候又不干了:“我们前面贷了这么多钱,你还要贷?”
我说:“我们以这幢房子作抵押的话,银行巴不得我们贷呢。”
凯文是一个职业银行家,在他的工作范围内,做一笔投资至少几百万,没见他犹豫过。可回到家里花自己的钱的时候,他一向缩手缩脚。我看上的房子,总要跟他吵一架,他才答应买。我不止一次地对他说:“凯文,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呢?我的眼光不会错的,一定不会赔本。”这一次他听进去了,可到了下次,还得大费一番口舌才能说服他。
银行不是傻瓜,它同意了我们以现在的住房为抵押,贷款买新房子。这样,我们又获贷十几万英镑,买下了那栋房子。我花了一万多英镑重新装修了一下。屋里的地毯有三十多年了,掀开来一看,下面竟是很漂亮也很贵重的红木地板,这样我就把地毯撤掉,露出原来的本色,房子给人的感觉顿时增值了不少;原来的厨房很小,我让工人把厨房和餐厅的墙打掉,变成美国式的开放厨房;晚餐室、客厅对着花园的玻璃窗也被我换成法式落地玻璃门,这样视野就开阔,花园的草地好像跟客厅连在一起;楼上的睡房虽不大,安上天窗后不仅房间亮起来,面积也显得大了很多;原来只有一个卫生间,我又多加了两个,这样,整栋房子完全不一样,也容易出租了。我把它租给了美国驻剑桥空军基地的一个飞行员家庭,一个月的租金是1500英镑,除去还银行的900镑,还能挣600镑。一年后,飞行员搬走了,我把房子卖了35万英镑。就这样,一年的时间,我挣了十几万英镑。
有了这两次的成功,我更有经验和信心了,开始有意识地在房地产上投资,我就开着车去四下考察房子,而且特别注意那些在乡下带有一点绿地、田野的房子,到了伦敦以后,眼光则放在市中心“东西一区”。相对来说,我更喜欢买一些老房子,重新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再转手出租或者卖出去。
这样的买卖做多了,到了后来,苏格兰银行以及经纪人、装修公司,我的信誉以及习惯都已经被他们熟悉,再进行房屋的购买方便多了。装修我常找一对父子开办的公司,他们从曾祖父那一辈起就开始做这一行,活做得非常仔细。每次我把想法跟他们一说,布置完后,他们就能把我的愿望实现出来,不像在国内,装修“劳民伤财”,我在北京和西昌的公寓装修经历就把我气得不行。我在英国的律师和经纪人一般是固定的,他们按照一定的比例抽取佣金。打个电话过去,经纪人会积极地跑来见我,因为我委托他租或卖的房子都是赚了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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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半路出家的房地产商(2)
经常有朋友问我,为什么我的眼光这么准,看上的房子不用两个星期肯定脱手。其实我的想法很单纯,每次买房子、装修的时候,我都把这栋房子当作是留给自己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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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鹰一般飞翔
在剑桥,我和凯文相守。樱花街上,每逢4月,粉红色的花瓣满天飞舞,房子旁边的树林和草地还能经常看见溜达的野鹿,有的时候它们干脆就到街上来了。它们不怕人,因为没有人会去打扰它们。  剑桥有一个著名的飞行俱乐部,Angen有一架私人飞机。有一次Angen带着我和凯文在空中兜了一圈,自此我也有了学开飞机的念头。要知道飞翔可是我童年的另一个梦想啊!
我报名参加了一家名叫“Borne Rural”的飞行学校(学习飞机驾驶的费用是一课时80英镑,租机费用还得另算,我一直借Angen的飞机用,省了不少钱)。经过30个课时的学习,我已经能够熟练地升降起落了。
我终于能自己飞上蓝天了,那种“高高在上”的惊喜,那种接近展翅翱翔的洒脱,让我在情感上更贴近我从小就很崇尚和向往的雄鹰。我相信鹰是一种最高贵的动物,它飞行在高空之上,离上帝最近,而它的身上,也有王赋予的,而人类却很难成就的品质:
比如“孤独”。雄鹰总是把窝安在“高不可攀”的地方,它不屑于与一般的动物争夺生存空间,在上千米的高空俯瞰大地时,仿佛万物都匍匐在鹰的脚下一般:
比如“忠诚”。鹰不是独来独往的生灵,它一生只有一个配偶。它们寻找相互欣赏的伴侣,相爱时彼此回应,生儿育女。雌鹰看护幼鹰时,雄鹰出外寻找食物。它们忠贞不二,直到其中的一只死去;
比如“能力”。鹰有一双能望穿千里的“神眼”,也有迅疾不及掩耳的速度。它是靠主动进攻来获取食物的,而且只吃活物,因为任何“坐享其成”的食物,都是对它的智慧和勇气的一种侮辱‘
比如“理性”。母鹰最初为了训练幼鹰的飞行技能,总是狠心把它推下悬崖,然后再在幼鹰即将落地的瞬间,用翅膀把它准确地托起;
比如“坚韧”。鹰是世界上最长寿的动物之一,它能活到一百岁。为此它必须在五十岁的时候,经历一个痛苦的重生过程。漫长的一百多天,鹰孤独地飞到一座山顶,选择一块悬崖的磐石。它先用喙拼命地击打着岩石,让又长又弯的喙完全脱落。之后,静静地等待新的喙长出来。随后,它又会把老化的指甲一根一根地在石头上磨掉。当新的指甲长出来后,再把自己本来又浓又厚的羽毛全部连根拔掉。此时,它全身血淋淋的,蹲在岩石上,双眼直视着太阳,一动不动等待着宝贵的重生降临。五个月后,老鹰便如脱胎换骨般,又能展开翅膀自由翱翔;
我在高空翱翔过几次之后,更能真切地感受道雄鹰的品格,体会到神说的“大鹰上腾,在高处搭窝,岂是听你的吩咐么。他住在山岩,以山峰和坚固之所为家。从那里窥看食物,眼睛远远观望”的气概,那种难以言表的来自内心深处的震撼,让我的情感和心灵上与翱翔在广袤天地的雄鹰共鸣,从而体会到与那看不见的,却掌控万物之主更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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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友善的王子
有了房子,我也有了孩子,开始在剑桥享受起人生的乐趣。樱花街上,每逢4月,粉红色的花瓣满天飞舞,房子旁边的树林和草地还能经常看见溜达的野鹿,有的时候它们干脆就到街上来了。它们不怕人,因为没有人会去打扰它们。  我出门遛狗的时候,经常能看见一位护士推着特制的轮椅,上面坐着个长相有些奇特的人。擦身而过时,我会礼貌地打个招呼:“Morning”。那位护士很严肃,点点头算回礼。轮椅上的男士没有任何反应,估计也没人能看懂他的表情。可下次经过,我还是会照样打招呼——他就住在我们家斜对门,按中国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我们都爱吃泰国菜,也总是固定在靠近东方语言学院临河边的泰国小饭店,“绿色咖喱鸡”是我们的最爱,辣椒也是他的必备,七八张桌子,精致而温暖。
后来我知道那个人名叫霍金,是一位非常有名的科学家,写过一本名叫《时间简史》的书。一来我没有看过那本书,二来对物理一窍不通,所以印象中的霍金,就是那个只能坐在轮椅上,让人推着走的男人。直到有一天我回到北京,发现大街上的广告牌到处都是一个记者和霍金的合影。我和他做了好几年的邻居,怎么就从没想过和他照张相留个纪念呢?
一次,我和朋友Angen参加一个慈善聚会,在马球场上见到了查尔斯殿下,他是一个的内秀中年男子,头发稀疏,身体健壮。Angen和查尔斯王子是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同学,他告诉我查尔斯并不是媒体塑造的那个呆板、冷酷的形象,恰恰相反,查尔斯很有爱心,他的基金会默默做了很多慈善事业,只是不声张而已。
我曾经收藏了查尔斯的一副水粉画。从画中可以看出他内心敏感而丰富,我认为查尔斯王子是个有魅力的人,马球也打得不错。那天我看到他为了争一个球,被对方球员从马上掀下来,狠狠地摔在地上。他爬起来,连脸上的泥都来不及抹一把,跳上马接着投入“战斗”。
比赛结束后,按照惯例,场边的观众要到场地里,把马蹄带起来的草土补回原位。查尔斯王子迎面走来,也许因为我是那天唯一的一位东方人,还是一个孕妇,查尔斯王子主动和我打招呼:“你好,你从哪里来?”“中国”,我回答。
“Oh,you get a nice hat”(你的帽子不错),王子的笑容很真诚,给人的感觉很亲切。他看看我的大肚子,接着问了一句:“It’s not easy?”(这很不容易吧)
“Not too bad”(还不算太坏),我说,“Good luck to you。”(祝您好运)
“You too”(你也好运),王子会意地拍拍我的肩膀,走开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他果然是风趣幽默、才华横溢而且不露声色,典型的一个大智若愚的威尔士亲王。
和查尔斯王子比起来,十年后我再次遇到的阿兰?德龙,当年那个“佐罗”已经失去了不少光芒。那是在瑞士日内瓦的一次聚会上。他保养得不错,所有泄露年龄的东西,比如皱纹、白头发,在他身上根本看不到。但通过他的目光,我看到了他心灵的衰老。他抱着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他刚娶了一位比他小30岁的漂亮模特,我能感受到他对衰老的恐惧,难道青春只有通过不断地与年轻女人的结合来延续吗?这代表男人的胜利还是懦弱?无论怎样,阿兰·德龙仍然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佐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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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阿q正传全文阅读-马云正传全文阅读 作者:刘世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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