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啊,青春全文阅读 作者:雪小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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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青葱岁月的懵懂之恋:啊,青春 作者:雪小禅
美少年冯小唐
我永远记得那个春风薄醉的春天的黄昏,我遇到了冯小唐。
更确切点说,我遇到了爱情。
虽然那时我对爱情几乎一无所知,但后来我非常确定地认为,我的确遇到了一种叫*情的物质,它们如那些杨花一样,扑扑拉拉地飞到我的脸上,我感觉到痒,感觉到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从心里膨胀起来。
我更坚信了一点,以前一切的混沌都可以在刹那之间变得清晰透明起来,而我,再也不是那个男不男女不女的女孩子了,不再给一帮崇拜我的打打杀杀的男孩儿和女孩子们当孩子王,从此,金盆洗手,立地成佛。
那个黄昏之后,我忽然变得沉默寡言,并且,出现了一种女孩子特有的美,持续的羞涩和不安。
在看到冯小唐的第一眼,我就发现我爱上了他。我也相信,这世上有一种爱情就叫一见钟情,而有的人,天生好色,而有的人,就是那绝世佳人;虽然冯小唐是男的,可我仍然把“绝世”这个词给他。
我也相信了希腊神话中有美少年如纳西瑟斯一样的俊美,让所有女人全发了傻,一点没错,当我看到我们这个供销宿舍楼大院又搬来了一家,而这家的儿子叫冯小唐时,我就相信了神话中的美少年。
而此前,我看过的男生基本作废,他们流着鼻涕,一脸似是而非的青涩相,完全是不负责任的那种长相和态度,在我见到冯小唐的第一眼起,所有对十六七岁男生的概念全部被颠覆。
再过多少年,我也忘不了见到冯小唐的第一眼,他手持一支银色的长笛,在三月的法国梧桐下吹长笛,而我一头臭汗,刚和尹瑟瑟跑了三千米回来,为了减肥,这个胖姑娘每天下午六点跑三千米,已经坚持了半个月之久,当我一走进我们这座俄罗斯式老建筑的供销大楼的宿舍院门时,我看到了法国梧桐树下正吹长笛的他。他雪白雪白的衬衫,头发黑的如漆,白衣和黑发在微风中飘逸着,那支银色的长笛,太阳的余晖里,跳闪着星光,纤长的手指和薄薄的嘴唇,在起与伏,张与弛间,流淌着那曲过多少岁月也不能忘怀的泰坦尼克主题曲《我心依旧》。
我当时就傻眼了。我相信了神话中的美少年。
我穿了一身蓝不拉几的运动衣,是我爸穿剩下的,又肥又大,晃晃荡荡——我那时的审美趋向就已经基本决定……所以后来看到《男人装》这本杂志我几乎一见钟情,那许多女子穿着十分酷的男人装,包着她们十分*的身体,让人充满了想象,她们的眼神凛洌而冷酷,好象*女神一样。
十七岁的我就那样——我留着几乎接近于板寸的头,以一种不男不女的样子闯入了冯小唐的世界,后来冯小唐告诉我,他那时绝对以为我是男的,他还想和我套近乎,然后让我带着他去踢足球。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见到冯小唐的当天就梦到了他,在梦里,我和这个长相俊美的男子情意缠绵,我感觉到脸热心跳,感觉到有什么热热的东西从我体内不断地流出来,疼,并且刺激。
天亮之后,我发现我的“亲戚大姨妈”来了,非常汹涌,我的小被子几乎全染红了,血染的风采了。我妈为此不停地骂了有不下五十句,这个供销大楼的售货员总是嘴皮子特别地顺溜,我背地里叫她李美凤,这名字要多俗就有多俗,虽然我爸的名字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总之,能好。
都是冯小唐闹的。
我那天就决定了,要和冯小唐在一起,无论多难,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永远在一起。
是谁让我做了这个固执的决定?不过一面之缘!但我认定了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就像胖女尹瑟瑟喜欢体育老师马拉多纳,虽然体育老师一点也不好看,特别像马拉多纳,天知道马拉多纳有多不好看,重要的是才一米六八,我看体育老师顶多一米六七,这还往多了说。
但我决定了,不管冯小唐喜欢不喜欢我,我一定要喜欢他。
就这么定了。
我下定决心要和他死活在一起。
而且要永远。
这个永远是多远,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能是多久就是多久,一辈子才好。
十七岁的一辈子,往往就是想和这个人粘着,一分钟也不离开,生生世世,那时我真是这么想的,虽然有点幼稚,虽然才见了他一面。
后来我看《圣经》,那上面说,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
看到这句话,我泪流满面。
初恋
我不得不说说初恋。
初恋这件事情基本上是这样的,它为以后的恋爱做了最疼痛的铺垫,没有它,肯定没有后来更荡气回肠的恋爱,它就像那张包糖的糖纸,看着好看,看着动人,但吃的最后肯定不是它,而是里面包着的糖。
但如果想吃到糖,一定要剥开这层花花绿绿的糖纸。
初恋的时候,形式肯定大于内容。
所有的人,在一开始的想象一定是和初恋的人刻骨铭心的恋爱,然后粘粘乎乎地到老,其实那是最美好的想象,就像我和冯小唐,我们曾经是彼此的初恋,现在,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关系,但谁能忘记谁?他肯定做恶梦做美梦都有我。
如果一辈子只这一个恋人,那相当完美,但也相当沮丧,想想吧,一辈子只和一个人死活在一起,烦也烦死了,多美的恋爱也会乏味也会成为垃圾,像我和冯小唐这么优秀的人,绝对不会一辈子只经历一次爱情,那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我们都很幸福地承认,初恋时能找到对方这么智商高的人,真是比中了大奖还难。
所以我们谁也没有抱怨过谁,并且偶尔会打打长途问问彼此情况,我问他又睡了多少女人,虽然知道他报给我的数有水分,但我也相信,我知道他不是太随便的人,这是个什么时候都会向往美妙爱情的男子,就像他十八岁站在梧桐树下吹银笛,那麽悠扬,那麽曼妙,人和曲子一样坏不到哪里去。
他偶尔也问我又祸害了多少男人,我也吹牛似地说,记不得了,多了去了。
怎么说呢,我可以忧伤又肯定地说,除了冯小唐,我还没有对谁真的动过这样的心,其实我明白,我可能再也爱不上别人,激情还是有的,但是不是爱情,我不敢保证。爱,是要用心的,有一位大师说,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我忘记是哪位高智商的大师说的了,我想,他一定让一个姑娘坑得够呛,所以说了这样的名言,或者再说具体点,他只和这个姑娘*时像个男人,在其他姑娘那里,基本上只能谈艺术。
在初恋结束时我就明白了一件事,所谓永远,就是你们用心相爱的那一阵。那一阵以为的永远就是永远,你可千万别指望一辈子,都得烦了腻了,都得恨不得跳了井抹了脖子。
初恋,在它应该结束的时候就应该立刻结束,像刀客出手,兵甲不血,片不留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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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草尹瑟瑟(1)
每个学校都要有校花,校花一般只有一个,我们学校无疑是阿绿。
但校草有一堆,比如我,比如尹瑟瑟。在这一点上,基本上也不用怀疑,我们就是校草,就是那堆草中的一根,长相一般,气质一般,如果不是我打架骂人有名,如果不是尹瑟瑟过于胖乎乎与我这种人为伍,我们就是一般的校草,但现在,我和尹瑟瑟大家基本上都认识,一是我们擅于打架,二是我们俩整天腻在一起,不分你我,形同一人。
发小啊,没办法。我总和别人这样说。
我和尹瑟瑟的确是发小,这一点勿容置疑,我妈和她妈是供销系统的职工,她们俩从年轻就是闺蜜,而且在没谈恋爱时就给儿女们私定终身了。
幸亏我是一女的,如果我爸不小心发射了一个y,那么,我的下场就是一定要娶尹瑟瑟,这于我而言是人生一大悲剧,一点商量都没有的悲剧。胖胖的尹瑟瑟无论从长相到气质都离我想象的姑娘相差太远,虽然我的长相也是中人之姿,但毫无疑问,胖尹瑟瑟的长相是孰可忍,孰不可忍,但这并不妨碍我和她成为莫逆之交,原因是我们在娘肚子里就认识了,并且被指腹为“婚”。
当确定两家生的都是姑娘时,李美凤和刘玉梅都很惆怅。刘玉梅是尹瑟瑟的妈,名字也在全中国有几十万个,虽然后来出了一个名扬天下的美凤,但我妈说,我和那个婊子可不一样,她坚定地认为自己具备温良恭让的全部美德——除了没给我爸造出一个儿子来。
为此,李美凤和刘玉梅的男人在生下我们俩赔钱货之后常常一起去喝酒,他们都一水儿的重男轻女,认为“丫头片子”除了骗他们吃喝再也没有别的用处,所以,从小我和尹瑟瑟就绑在一起,无聊的时候就骂骂他们这两个男人,他们除了喝酒几乎一无是处,我爸周胜利,也曾经是一个学土木建筑的大学生,后来在小城里的建筑公司盖个小楼什么的,那些小楼豪无例外克隆了欧洲的一些小楼,那是他在大学里课本里的,后来他把它们原封不动地移置在了小城里。
周胜利同志说这叫引用这叫借鉴。
引用也是创作,借鉴也是创新,他跟着的另一句话就是这样子的。
在2008年他终于成为一个最著名的房地产商,并且把他的业务扩大到京城,我们家的房子有三百平米,另外在三亚、西湖边都有房子,在我十七岁到二十七岁的十年之间,我们家正好搬了十次家,他换了三次太太,后两任太太再也没给他生出个一男半女,他总说是她们笨,其实是他不行了,这是后来我妈李美凤告诉我的。李美凤说,活该,就应该让他断子绝孙,谁让他成为陈世美?谁让他看到美女就挪不动腿?谁让他抛弃了我们娘儿俩?
李美凤同志虽然这样说,可是当周胜利同志说要吃她做的手擀面和大馅饺子时,她仍然屁颠屁颠地给他做,并且乐此不疲,如果周胜利有十天半月没来,她就会给远在美国的我打电话,问我为什么周胜利不来吃手擀面和大馅饺子了?她费的长途费比这顿手擀面要费钱的多,为此我断定,他们之间会一直藕断丝连,直到终老,因为周胜利同志在酒醉后曾经痛哭流涕地对我说,还是原配好啊,*才会离婚呀,丫头呀,以后,可千万千万不要离婚啊。
我怎么会离婚呢,不结婚怎么可能离婚呢?
除了冯小唐我谁也不嫁,我早就说过。书包网 www.61k.com
校草尹瑟瑟(2)
十七岁时我就决定了,那时我们家还一穷二白,家里是21寸的东芝电视,那时我们家最值钱的家用电器,小天鹅的双筒洗衣机,洗衣机的甩干筒不转了,我们家里的衣服晒在阳台上,我们家南面的阳台对面是尹瑟瑟家,北面的阳台对面是冯小唐家,这一点,即使到了下一辈子我也记得清清楚楚——虽然在2003年,那些苏式的供销大楼的五栋宿舍被全部拆除,我爸爸买下那块地皮,并为此取名丽景家园,要建苏式大宅,老式苏州园林风格,八千块一平米,如果和我或者李美凤熟,可以调到7800一平米,尹瑟瑟为此给我打了三个电话,说她妈找过我妈,结果李美凤特别不给面子,说7800,我立刻急了,当下给周思远打电话,我说,7000,爱行不行,给尹瑟瑟家,就7000。
周胜利同志表现相当不错,闺女别急,他说,咱白送一套给她都行。
彼时,尹瑟瑟正急急张罗着整个二胎,头一胎是个闺女,用她的话说,难道这个也遗传吗?她在我们小城的电信部门上班,嫁了一个*的部门经理,两口子都很移动,薪水颇丰,所以,忙着造人。用她的话说,不生出儿子来,誓不为人。她这气势,和当年追体育老师马拉多纳真有一拚。
她单位电话免费,她一有时间就会和我拉会儿家常,通常是在美国的半夜,我总是乞求她说:大姐,你白天倒是吃饱了没事,我这可是半夜啊,你让我睡会儿觉行吗?
再说一会儿,她总是坚持,我快人到中年了,我比较郁闷。
这个二十八岁的女人,女儿已经六岁了,二十一岁就坚定不移地结婚了,并且坚韧不拔地生了孩子,这一段时间,她正忙着证明她们闺女米娜娜有毛病,或者心脏不好,或者弱智,总之,绝对要让计生委出证明,证明这是个有毛病的孩子,这样才能有生二胎的可能。
有病。我骂她,我们那阵天天以实际行动证明我们智商如何高,和老师斗智斗勇,和冯小唐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怎么现在倒比起傻来?只有智商低的人才不停生孩子,尹瑟瑟,我知道我交友不慎。
有时她说着我就睡着了。
她还和过去一样,叨叨絮絮没完没了,从十七八岁这家伙就露出了家庭妇女的潜质,她不是一般的有潜质,她是太有潜质了!
这一点,我比较怀念我家隔壁的杨二。
杨二,不是现在流行的大嘴女人杨二车纳姆,现在的杨二,是摩梭姑娘,当过“快男”评委,喜欢张扬,一乐全是社会主义优越性,自以为*十足,自大自狂自恋自以为是,据说嫁过一个挪威王子,我没有去考证,这年头,说什么是什么的人太多了,但我们的杨二在九十年代绝对是一个绝代佳人,用倾国倾城说一点也不过分。
杨二是文工团的演员,租了我们家隔壁的一室一厅。
她的美怎么说呢,我奶奶在死前夸人总是这句,那娘们,长得鼻子是鼻子眼是眼,应该鼓的时候鼓,应该细的地方绝对细。这句话虽然俗了点,可绝对是把好尺子,你就用它量男人和女人吧,拉一下伸出去,一量一个准。
那年杨二芳龄二十五,是文工团唱评剧刘巧儿的那个,有时也唱大鼓,她唱得京东大鼓太有味道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杨二的衣服永远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在我心中,一直有些女子,她们永远行走在人群之外,永远是和现实不合拍的,如天地间那棵突然冒出来的树,或者不挺拔,或者不成材,可是在旷野中,却那样骄傲地生长着。
比如衣服吧。
同样的衣服,她会绣上一朵小莲花,在后背上,在前襟上。那风尘味道,立刻就突兀出来了。
同样的发型,她别上个卡子,再在鬓边别上朵花,那个俏劲儿,让村子里的女人又嫉妒又羡慕。
男人亦不说她好,因为得不了手。
所有人说她不好,包括外婆,外婆说,女人,不作兴这样的。要贤慧,要随和,很显然,她不是。
所以,我眼中的坏女人形象大概就是她那样的,长大了以后才知道,她哪里坏?她一没勾男人,二没说是非,不过就是不和大家一样罢了。人漂亮,又懂得些许风情,当然就被认定为异类。
那是第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女子,不被大众所认可,可是我却十分喜欢,说不出为什么,就觉得她身上有种神秘气质。
杨二眼睛不算很大,五官并不太精致,可是组织在一起就像真有了组织,就像紧密地团结在一起的力量,就突然让人*,比校花阿绿层次高。有的美女是立体的,有的是平面的,杨二立体,阿绿平面。
我这么说吧,当她的眉毛,鼻子,眼睛,嘴唇各自在一起时就是一盘散沙,当它们售中在一起时,就好象都找到了组织,都有一种欣赏,都好象重新活了一遍,就像一堆元件,它们摆在一起时毫无任何意义,现在,经过组装,它们成了电视,出了人儿,出了声,并且声情并茂,活色生香,杨二就是这样一个姑娘。
她不多说话,但走路妖气重重,我模仿了很多次她走路,结果让我妈李美凤以为我撞了鬼,一直摸我脑门,这个嗓门粗身子也粗的女人,怎么知道她家的闺女正怀春啊。
在十七岁的这个春天,我遇到了两个致命的人,一是冯小唐,二是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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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花阿绿(1)
既然有校草,就得有校花。
校花当然是阿绿。
曾经,我和这个叫阿绿的人是死对头,而且还差点成为情敌,但相书上说,一般这种狐狸精命不好,男人有贼心没贼胆。
校花阿绿一直在我身边,从高一到高二分班,我说我和校花阿绿忒有缘,我并且见证了校花的爱情故事,她总是对一些长得好看的男生蠢蠢欲动,我总以为她会极容易得手,结果恰恰相反,那些有几分姿色的男生没有一个和她有故事,倒是那些猪不咬狗不啃的家伙总是给她写情书。
开始的时候我和尹瑟瑟并不理她,理她干什么呀,她以为自己鼻子长得高点眼睛大点就趾高气扬?就拿腔拿调说普通话,切,我才不在乎呢。别看我们历史老师格外器重她,并且委任她当历史科代表,但她历史每次都不及格,你说,这历史老师是不是好色?
关键在于,她总是一副特别娇嫩特别见过世面的样子,一张嘴就是她姑妈在美国,她姨夫在英国,我顶反对美英帝国主义,怎么学的历史啊,他们还不够坏吗?还拿着他们说事?
重要的是这个人爱打小报告,我和尹瑟瑟使点小坏她就会告诉老师,比如给毛海涛起个外号叫“面的”,比如给朱蓝蓝起个外号叫小眼镜,因为朱蓝蓝戴的眼镜十分奇怪,特别是像“五.四时期”的进步青年,阿绿就会一点不漏地去告诉历史老师去。
历史老师是我们班主任。
我从来就没见他把历史问题搞清楚,他总是色迷迷地看着阿绿,用尹瑟瑟的话,阿绿完全是用色相把历史老师勾住了。
不要瞎说,我说,无凭无据。
不是瞎说,尹瑟瑟说,我看到过阿绿好几次从历史老师的单身宿舍出来。
那不说明什么。
你怎么不去找历史老师补习?
我说歇了吧,越补习越乱,最后我就搞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了,我现在还知道元明清,如果补习之后,我会以为清朝在前面呢。
如果阿绿不惹我们,我和尹瑟瑟与她就是井水不犯河水,但她有一点在收历史作业时,发现我和尹瑟瑟没写,并且还理直气壮地说,忘啦。
补。她说。
尹瑟瑟说,你以为你是我妈呢。
全场轰笑,阿绿的脸真绿了,我看得出来,她是忒把自己这个科代表当官了,我晃着腿,一脸的不正经,那时我还是小太妹,那时冯小唐还没有出现,那时我还正领着一帮小太保打架呢。
无聊!她说。
你说谁无聊呢。
你们,阿绿说,你们无聊!
我抢过她手里的历史作业本,然后用脚不停地践踏揉碎,她尖叫着,这是全班同学的作业呀,你,你……周七,你!
我什么我,我告诉你什么叫更无聊!
我和尹瑟瑟在刚上高一的时候就是这副嘴脸,后来我和阿绿好了以后她总是说我,周七呀,你不仅仅是无聊,你无耻都够格了。她嫁到荷兰之后与我联系密切,甚至超过了尹瑟瑟,她说,看, 这就是不打不成交。
结果历史老师把我和尹瑟瑟叫到了办公室。
他很严肃地问我们:你们是和阿绿赔礼道歉,还是叫家长?
叫家长吧,我说。
别别,尹瑟瑟小声说,刘玉梅就爱拧我耳朵,你没见我快成猪耳朵了。
其实我就是吓吓这个戴着五百度近视眼镜身高一米六五的历史老师,我一看到他就恶心,我就不信他为这个事儿敢叫家长。
周七你这样下去很危险。
我仍然一脸无所谓。
你还是个女孩子,不能无所谓,不能一脸的不正经。
这句话*了我,我说老师啊老师,我怎么不正经了,我非礼你了吗?我摔了门就走了,这下,没理的变成有理了。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校花阿绿(2)
事情不了了之。
我却更讨厌阿绿,和尹瑟瑟站在厕所门口,看到阿绿来,就呸一口,以示不屑。那段时间我和尹瑟瑟十分过分十分小人,直到冯小唐出现,一切才结束了,我没有精力玩那些了,我愿意投入到更有意思的洪流中去。
我没有想到阿绿也和我一样喜欢冯小唐。
真是冤家路窄。
当我千辛万苦分到130班时,尹瑟瑟留到了128班,继续跟着她心仪的男子马拉多纳上体育课。
我没有想到和阿绿成为朋友,但我们后来却成了朋友,因为在追求冯小唐的道路上,她给我支了招。
就凭这一点,我就把过去一笔勾销了。
我还请她吃了门口的兰州牛肉面,我还请她看了一场电影,并且在以后的活动中,我果断地拉着阿绿参加,我觉得发展一个朋友总比发展一个敌人强,再说,她也是我检验冯小唐是不是坚强的一个活体,想想吧,一个美女天天围绕着他,他如果再和我好,那就是真的好呀。
冯小唐对我说,阿绿没什么智商,一脑子浆糊不算,有时还有猪下水,拉出来一根,倒出来一堆,要不她怎么围着你团团转?美女都弱智。
在这点上我起初还不肯信,后来坚信无疑,因为后来阿绿的恋爱此起彼伏,一个也搞不定,这还不说,还总是让男人打上门来,她得用钱才能息事宁人,因为男人说,阿绿占了他们的便宜。
这世界上的事情已经黑白颠倒。
我和阿绿成为同一战壕的战友是因为有一天她把我拉出去,很认真地说,周七,我知道我不是你对手,你喜欢冯小唐,其实我也喜欢他,我追不上他,我帮你吧。
这句话奠定了我和阿绿成为死党的基础,我坚决地把她拉入了我们的小组织,不顾某些人的反对,某些人就是尹瑟瑟,她抓狂地说:你抽疯呢,你神经病了吗?她是咱的阶级敌人。
我说,她已经弃明投暗、彻底投降了。
后来美男耿南也加入了,我努力地撮合她和耿南,他们看起来特别金童*,多美好的一对啊,耿南说,她没气场,阿绿说,他不来电。
身为美女,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人人都以为她的爱情天花乱坠出神入化,但最后却是竹蓝打水一场空,阿绿直到结婚也没有惊天动地地跟谁爱过一次,每场恋爱都和浮萍浪蕊一样,飘飘浮浮,不成结果,越是怒放的花,衰败的越快。她抽到的签,好象《红楼梦》里那个下下签:开到荼靡春事了。
但很多人记得校花阿绿,他们在毕业后忘记很多人,但记得那个一身水绿裙子主持“五一诗歌节”的主持人,记得她黑的长发,妖艳的笑容,我觉得那帮男生那时的意淫对象主要是阿绿,但他们那时什么也没有说,而阿绿,就像一张单薄的纸一样,透明,简单,可是,没有张力,很空洞,你以为她的内容很丰富,可是,却用最简单的方式度过了青春。
校花命运,往往如此。
所以,宁当校草,不当校花。
杨二(1)
后来我怀想杨二的种种,居然充满了惆怅和想念。
就是这两种感觉,在以后的岁月中交替而来,再也没有那样一个女人让我有那种生生的惆怅,她的声音,她的腰肢,她的婀娜,一下子开启了我对女人全部的向往,之前我和尹瑟瑟的所有议论不过停留在书本或想象中,而杨二以一种女特务女流氓的样子出现在我们面前,她和电影中那些坏女人长相类似,一点不淑女一点不贤良,永远的穿着蕾丝裙子,无论春夏秋冬,冬天依然坚持穿*。
李美凤和刘玉梅骂她的话是三个字:小妖精。
这绝对认为那是对杨二的最高褒奖。一般的女人能当妖精?李美凤和刘玉梅显然不是妖精,虽然刘玉梅有几分姿色,还不停地自恋地认为自己是美女但生出尹瑟瑟之后她就老实了许多,可也坚持地认为,尹瑟瑟绝对是基因变异!
因为杨二是我们五栋楼里最美的女人,所以也注定她是人缘最不好的女人。所有女人全在她进了楼道之后就停止说话,当她离开之后继续说她,当然说她的坏话,说她居然穿得薄露透,说她的*颜色一看就很浪,居然是他娘的粉红的。
粉色是一种带有浪漫和可爱色调的颜色。也是一种*色。瞧瞧,这粉色多适合杨二。后来,我还看到过杨二的胸罩也是粉色。
杨二可真粉啊。
其实李美凤不知道,我的*也是粉红的。
我洗了把它悄悄凉在自己小屋里的暧气片后面,没有人看得到,自从看到杨二穿粉红内衣后,我就开始穿粉红内衣了。
虽然我也假装不理杨二,其实我特别羡慕杨二。
杨二是我和尹瑟瑟给她起的外号,她本来叫杨晓晨。用尹瑟瑟的话讲,靠,连这名字都充满了讲究,真二。
二在我们当地是有特别意义的一个数字。
一个人有些二百五或者与别人不一样,别人就会说,这个人,真他妈二,于是尹瑟瑟就给杨晓晨叫杨二,她问我是否同意,我当然对这件事情充满了快意恩仇,哪有不同意的道理,天下的女人都是同行,何况,这个杨晓晨长得和狐狸精一样,给她起个外号,先泄泄私愤再说。
后来我和杨二十分要好以后,尹瑟瑟非常生气地警告我:你必须和我好,必须的,和她好是次要的,你必须答应,否则我就告诉杨二咱俩给她起外号的事。
好吧好吧,我说你这个小人,我真是烦透了你。
其实我内心里还是觉得和杨二亲。
杨二什么都和我说。
甚至她和那个男人睡觉了,杨二都和我说。
我第一次听她说这种事情内心里轰隆隆响,好像开着十万辆火车,我知道我完了,我向往杨二这样的生活,我也要穿粉色蕾丝的衣服,有十几双颜色不同的高跟鞋,百丽,达芙妮,有一头海澡一样的大卷发,关起门来抽三五或者爱喜,偶尔也抽和男人*一样的雪茄烟,多他妈的*啊。
可是,可是我说不出口,我仍然穿着白面袋子一样的打折裙子和旧球鞋,穿着我爸爸周胜利淘汰的旧衣服,虽然那上面也有一个冒似对钩的耐克标志,可我知道,那是李美凤花五十块钱从集贸市场买来的假货,李美凤总说我,你说你,谁让你长这么个傻大个,一米七二,看将来谁娶你?哪个男人配得上你?
在九十年代,一米七二的女孩子绝对鹤立鸡群,几乎和男生一样高,虽然后来特别流行高,大多数女生不惜锯了腿接上一段,但那阵子,我是绝世而独立啊。甚至比男生都高,至少比马拉多纳高,马拉多纳一米六七,尹瑟瑟现在的老公一米六八,我一直怀疑尹瑟瑟的审美趋向,不是一般的俗,如果说尹瑟瑟一米五三或五五,我坚持同意他找一米六八的男人,如果她找一米九的,我估计我会和《疯狂的石头》里那个香港大盗说的话基本一样:我顶你个肺。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杨二(2)
但尹瑟瑟一米六七。一米六七,穿上高跟鞋就是一米七,所以,她几乎和领着她弟弟上街一样。
我怀疑她现在嫁给她老公就是为了纪念马拉多纳,少年情结啊,一向难舍。
就像我迷恋的男子,一定要有姿有色,至少一米八二以上,因为冯小唐就一米八二,脱了鞋,光着脚,我们俩比过,他正好比我高十公分,他说过,有一本书上说,男女差十公分,是最好的接吻尺寸,为此我们马上进行了具体的实践。
果不其然。
接吻也是杨二告诉我的。
杨二说,接吻是爱情最甜蜜的境界,比上床要甜蜜。女孩子,不,女人还是喜欢接吻,更文艺一些,上床就俗了,接近于兽的本性。
和杨二呆着,我感觉自己不断地进步,我当然不是指的学习,我学习一直一般,不上不小,用尹瑟瑟的话说,只有傻学生才考第一呢,什么本事没有,就会傻学,跟猪似的,吃了学学了吃,长得倍儿矮,屁股倍儿大,脑袋倍儿大,基本前三桌,上课支愣着耳朵听讲,历史永远背不错一个年代,仿佛他们家发生的事一样,老师的得意弟子,会用排比拟人和断句,能背一百首唐诗宋词,就是不会活学活用,这帮人,考试前十名,放社会上,基本就是傻瓜。
这点我和尹瑟瑟的认识基本一样。
她基本好吃,我基本好色,我们的成绩平分秋色,不分上下,全班五十人,取中,二十五名,杨二说,将来中流砥柱就是二十多名的这帮人,不信你就看。
果不其然。
二十四名的冯小唐在法国做室内设计,据说和后来张曼玉的一个建筑设计师情人很熟,二十五名的我读到了博士,混到了美国;我爸爸从前也是二十多名,现在家财万贯,挥金如土;尹瑟瑟二十八名算最次,也在我们那个城市的*混到了副总,年薪三十万,低吗?我们班的第一名,就是我和尹瑟瑟死看不上的白微燕,现在在一个公司当会计,勤勤恳恳,每年的先进工作者,住着廉租房,每天仍然在学习中,今天取证,明天考证,都人到中年了,这证那证摞起来都半屋子,还要拿下注册会计师,据说每个月只能多一百多块钱,锲而不舍的精神仍然难得。
杨二在我十七岁这年成为我的精神导师。
我是指在一个女孩子迈向女人的路途中,她无疑成为我的指路明灯。
我的文学成绩全是何彩霞逼的。如果她不是教得如此之烂,我也不会上课逮着什么书看什么书,什么卡尔维诺什么杜牧,李白、劳伦斯、亨利米勒的两个《回归线》、英文原文的《我的隐秘生活》《尤利西斯》、《*》……在我看*时,何彩霞叫到了我。
我被叫了家长。
我妈李美凤都蒙了。
这是我爸的书,是他上大学时偷的图书馆的书,里面好多页码被撕走了,特别是一些有图的页码,好多地方都卷了边,后来我爸告诉我说,他们宿舍里的每个男生都偷着看过,并且是在晚上熄了灯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一边用手沾着唾沫一边翻。我为此恶心了一段时间,后来觉得还是继续了他们的遗志,因为他们中间已经有一个出了车祸永远地离开了人间。
李美凤哆嗦着指着周胜利的鼻子骂,上梁不正下梁歪,那时周胜利已经和一个女人不清不白,是他们单位一个叫马寡妇的俏寡妇,可见,这个同志真是喜欢和女人们在一起。
那个马寡妇还行,我认为有几分味道,但比起杨二差了很远。
是出了*事件之后杨二和我好的。
杨二说,我有足本《*》,不删的,别看洁本的,没意思,看吗?
当然。
为此我和杨二成了知音。
在十七岁的黄昏,在思念着冯小唐的时候,我在看《*》,在杨二的房间里,屋子里放着一些纸醉金迷的音乐,偶尔她也会放一段昆曲,杨二昆曲唱很曼妙,特别是那一段: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合〕朝飞暮卷,云霞翠轩;
雨丝风片,烟波画船——
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是花都放了,那牡丹还早。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
荼蘼外烟丝醉软。
春香啊,牡丹虽好,
他春归怎占的先!
成对儿莺燕啊。
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翦,
呖呖莺歌溜的圆……
听得我耳热心跳,我得承认,有些人天生就是戏子,就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杨二就是。
十年后的杨二,嫁了一个拉煤的司机,她自己出了一个小摊,卖点日用品,主要是卖袜子;婚后她胖得难以辩认,简直就是判若两人了;当她以一个中年女人的落魄而邋遢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那时我开着宝马车经过那个我妈买过假耐克的集贸市场,只不过那里换了人,文工团早就散了架,杨二在二十六岁那年被团长纠缠,结果让团长老婆打上门来,抽了十几个耳光之后扬长而去,不出一个月,杨二和好几个男人睡觉,自暴自弃,从此彻底臭名远扬,不久嫁了一个死了老婆的司机,老实人,喜欢喝酒,但知道疼杨二,杨二生了孩子迅速和气球一样胖了起来,最后,让我难以辩认,让我在看到她之后,没有叫她,而是开着车迅速离开,一边开,一边泪流满面。
我真是老了,这么爱哭。
杨二,美丽的杨二,妖气十足的杨二,我一直以为她是狐狸精,她永远不会老,但是,她老得这样快,我这才明白,如此一个女人红颜薄命,妖艳的女人老得会非常快,比一般女人老得要快十倍。像一株招摇艳丽的花,凋零的往往比其他花早。
就像李美凤越来越年轻,她看着和四十多岁的一样,用巩俐做广告的欧宝莱,喜欢一个叫陈楚生的男人唱的歌,一心一意地还喜欢着我爹周胜利,这种长相平庸的人永远会幸福,因为她们生来的平庸。
而杨二,亲爱的杨二,她永远活在我十七岁的梦里了,其实在见到她的刹那她就死了,很多日子不能复制,十七岁,永远不能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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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
“面的”是我永远怀念的人。
这是追求过我的男人之一。而且,从始至终,即使后来他成了管着很多哈佛的CEO,冯小唐不是,冯小唐是我追求他。
我和“面的”算是青梅竹马,因为我们从初中就在一起,高中又在一起,我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
在初中时别人欺负他时,我总是下手打那些男生,他为此对我充满感激,他一直说崇拜我,我说你以为我是圣女贞德呀。
虽然他叫“面的”,但他长得真的不难看,就是爱脸红爱低头,我妈说“面的”,跟个大闺女似的,如果他不死,我真想嫁给他了,嫁给这样的人会特别稳妥,过着酱油是酱油醋是醋的日子。
在1998年,我们小城的出租车全是”面的”,一辆北京现代没有,虽然现在一水儿的现代,可我怀念满街“面的”的小城时代,那么生动饱满,到处是脏乱差,一看就让人充满了激情和*,这是当年杨二的话。
就像我想念小城中的罗宝面包和蛋糕。
它们叫着文艺的卡秋莎或者克克拉,我真喜欢那些蛋糕的名字,怪异而情调,我更喜欢面包店里散发出的味道,是悠远的那种香,足以醉人。就像我小时候迷恋烤红薯的那种味道,那时我童年时期的一个最粘稠的梦,很大的铁桶,是盛汽油的那种铁桶,废了,然后里面糊上一层胶泥,做成炉堂,那真是一个地道的大炉子,红薯很乖地围成一圈,不用吃,光闻闻味道足以馋个半死,我尚年幼,那炉子简直高不可攀,但冬天里,它发出白烟,又发出那种积蓄了极久的烤红薯的浓香味道,我一直想形容那种浑厚的立体的醇香的味道,但一直无法写出,那到底是一种什么味道?它让我整个少年时代的味道记忆如此深刻绵长,多年之后,并没有变得寡淡。
——虽然烤红薯吃起来也并不是那样惊天动地的好。就像爱情吧,想象起来、远远地看着总比得到要好,明晃晃的真刀实枪未必有多好。我更迷恋远远地闻着烤红薯的味道,就像迷恋暗自喜欢一个人,所有的惆怅与欢喜,只有自己知道,足够了。
贾樟柯的电影我为什么喜欢,他电影里的小城,内陆,闭塞,但风情万种,像刚刚生过孩子的女子,篷勃结实。街道永远脏乱差,拖拉机“当当当”地穿过菜市场,远处有人在亲吻,是粘粘的黄昏,他和她还年轻,纠缠着,近乎稠密的芬芳,小店里正有三流品牌打折,买一送一,送的东西往往不实用。王刚做的西服广告,大水西服,听着就符合小城路子,也有张国立的西服广告,在马路的另一侧路灯旁边,唤做新郎西服,俗艳得足可以,但也亲切得足可以。
不会有夏奈尔五号和范思哲,小城一点不奢侈,色彩缤纷地俗气着,夏奈尔或三宅一生属于王家卫,小城属于贾樟柯或者侯孝贤,《风柜里来的人》、《小武》……我常常想起这几个电影,就像常常想起我曾经生活战斗爱情过的小城,有人说人的一生都会有少年情结,这一点在以后的十几年中得到了充分而有力的证明,我们几个人在一起就会有浓重的小城的口音,即使我和冯小唐离开亲爱的祖国在鬼子的领地里,我们俩打长途依然是用小城话讲话,非常不普通,非常的坚硬,好象有很多水垢一样。四声极其强烈,没有比我们小城表达爱情更充分的声调了,比如我爱你,我们小城会说我耐你,把爱读成耐。
所以在“面的”和我说“我耐你”这三个字时我吓了一跳。
无论如何这也不应该是“面的”说出来的三个字。
他和大姑娘一样,眉清目秀,从我认识他那一天他就眉清目秀,齿白唇红,简直是雌雄同体一样的妙。颇有点似当年武则天宠幸的六郎,“何来酪果供千佛,难得莲花似六郎”。这是鲁迅当年夸奖张昌宗的,我把这句话曾经送给过“面的”,尹瑟瑟说过我毁人不倦,明知他单相思还要害他。
“面的”是尹瑟瑟给起的外号。
“面的”对我的确是好。他的好超过冯小唐很多。但是喜欢一个人不是说对一个人好就行,“面的”给我买洗面奶,买马可波罗蛋糕吃,还送给我一管雅芳的口红。尹瑟瑟说,又真诚又娘们儿,以同学的名义收下,干嘛不收?然后再让他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我们就这样伤害着“面的”的心,“面的”依然对我痴情不死,而且说,坏男人会让我上当。他指的坏男人就是冯小唐,他哪里知道,女孩子天生就喜欢坏男人,冯小唐会一把抱起我让我坐在他自行车前面,然后带着我穿过一中的校园,听到口哨声尖叫而起,虽然第二天就给班主任写了检查,“面的”他敢吗?吓死他也不敢。
每个人都摆脱不了自己内心的挣扎与命运。
后来“面的”找的女朋友都比我还高,模特居多,他才一米七三,他身边的女友比他高出半头,他喜欢高个女孩子,这没有办法,少年情结,就像尹瑟瑟喜欢一米六八,就像阿绿喜欢和女孩子在一起,我在被“面的”追求的时候,阿绿还曾经插过一杠子,阿绿说,周七,我想和你好。
这句话我一直没有告诉过别人,我觉得在少女时期也许每个人都有同性恋情结,所以我原谅了她,就像我喜欢和尹瑟瑟在一起一样,后来阿绿和美国一个女诗人搞过一段同性恋,尹瑟瑟很惊讶,我和她说,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什么大不了。
“面的”对我的好让我很伤感,在“面的”出车祸死后我一直没有哭,他带着一个模特在高速公路上飞奔,他喝醉了酒,一手搂着模特的细腰一手开车,结果钻到了大卡车底下。
有一次我在美国黄石公院听到了一首老歌,是《昨日重现》。
我哭了,那是“面的”最爱听的一首歌。他曾经送给我一个英文歌的光盘,里面就有这首歌,“面的”曾经说,如果有一天你听到这首歌哭了,你一定是想我了。
那么,“面的”,此时,此刻,我想,我在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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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太妹(1)
《*》事件之后我在一中的人气大涨。尹瑟瑟说有男生对我叫小太妹。我说好啊,这是对我充分的肯定。
后来我看过清华才女田晓菲(笔名秋水堂)写的论*,才知道我当年智商和情商就这么的高!
其实我成为小太妹是从小学就开始。这点,尹瑟瑟可以为我做证。
我们从欺负一个叫汪小生的男孩儿开始,他们家有钱,他爸开着桑塔纳来接他,他总有泡泡糖和巧克力吃,这让我愤愤不平,凭什么呀,我让尹瑟瑟和他去要,他不给,尹瑟瑟说怎么办?我说好办呀,揍!
是尹瑟瑟先动的手,我坐山观虎斗。
从欺负汪小生开始我才发现我具备了小太妹的潜质,不是一般的具备,后来汪小生告诉了他爹地,他爹地找到了我爹地,我爹地暴打了我一顿,我不仅没哭哭咧咧,还暗叹生不逢时。
找了我爹地的汪小生更惨。
这次我没有用尹瑟瑟动手,而是亲自动手就把他收拾了,其实他完全可以打得过我,不过他软弱。所以,他在气势上先输了。
我告诉他说,小子,如果再告诉你爹地,就缝你的嘴,第一次用胶水,第二次用胶带,第三次就用针!知道你妈怎么给你缝扣子吗?我就用缝扣子的精神给你缝嘴,到时候让你就知道姑奶奶的厉害了。
从那次后他表现极佳,总是把好东西乖乖送到我和尹瑟瑟的手上,特别是我的手上。那时我才上小学三年级,芳龄十岁,可见,有些人天生底子就坏,我妈李美凤曾经哭天抢地地说,她的命真不好,生了我这么个男不男女不女的东西。
所以我要感谢冯小唐,没有他,我真的还是个小太妹,我还要感谢杨二,她让我一下子知道女孩子成为女人有多么美妙,是这两个人让我进化成了女孩子,如果一直和尹瑟瑟混,我估计我们不过是从小太妹混成老太妹,如此而已。
汪小生在毕业后去了香港,我后来见过他一次,他奶奶死时他回来过一次,然后召集小学同学一聚,因为人家money太多,所以中学就去了香港,后来在香港大学毕业又去英国深造了一下,现在一家香港传媒公司当老总,据说天天跑到维多利亚海港吹风,香港中环的一些名店有他的股分,不知真假,传得很邪乎。
他奶奶死时他正在香港大学读书,而我正在上海交大读大二,正好是暑假,接到他电话时我都愣了,因为那时我正和冯小唐闹得天花乱坠,而且我早已经一改小太妹形象,改穿谜底达衣岩安瑞井这些女性味十足的衣服,所以当她叫我小太妹时,我都不知道是叫谁。
我们见面的瞬间很有戏剧性。
我穿了一件格子裙子,梳着麻花辨子,他一身范思哲,比起初我想象的高,我们都没有认为是对方,直到我们离着还有一米时,我的手机响了,我看到他正打给我。
我们坐在“上岛”喝了一杯蓝山咖啡,他笑眯眯地说,小学同学我全忘光了,就记得你一个,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揍了你。我豪不客气地说,并且一脸坏笑。
我没有让人打过,我爸爸我妈我奶奶我姥姥,全把我当成掌上明珠,还有后来的女朋友,她们全让着我,全宠爱着我,这世界上只有你敢打我,尹瑟瑟也不敢,她是听了你的话才敢打,所以,唯一敢打我的人就是你,为什么?
我要抢你的糖吃,就这么简单!我喜欢吃糖,汪小生,我告诉你一个真理,甜蜜可以,但是不要和你炫耀,我受不了你炫耀的那个劲儿,因为那阵你爸爸有钱,可以给你买最好的英国法国意大利巧克力,你还和我们炫耀,我受不了你那个劲儿,我就看不下去,我就要打土豪分田地。书包网 www.61k.com
小太妹(2)
他吃吃地笑着,忽然扣住我的手:周七,你变得真淑女,和以前截然相反,以前让我留恋,现在让我迷恋,跟我去香港吧。
得得得,我说,别和我抒情你知道我们家现在也翻身农奴把歌唱了,我爹地也知道坑劳动人民钱了,把一条小河说成多瑙河,把几棵树说成维也纳森林卖房子,汪小生,你去追港姐,别让她们落在资产阶级手里。
看,当年的小太妹并没有让人痛恨,而且让人动了春心,我们在“上岛咖啡”怀了半天的旧,觉得还是小时候好,现在大了,真没有意思,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想和谁好就追求谁,没劲没劲,还是小时候单纯,一个想着揍人,一个想着不挨揍。
临别时我们还拥抱了一下,他问我是否有了男友,我说,有了。
他又问,谁?
我看了他一眼,说了你也不认识,冯小唐,我高中同桌。
你揍他吗?他问。
揍。我说,我也揍他,只要他不爱我,我就揍他。
他哈哈笑了,拍拍我的肩膀,周七,你仍然是我心中的小太妹,我真喜欢。
冯小唐也说过我是小太妹。
我追求他其实挺野蛮。
无论到什么时候我必须承认,是我追求他,他根本看不上我,在看到他在梧桐树下吹长笛的第二天我就摸清了他的来路。
见到冯小唐的当天晚上我给尹瑟瑟打了一电话。
尹瑟瑟正洗澡,声音都湿淋淋的:刚跑完三千米,还去?我刚上称了,还是130,怎么都减不下来,都烦死了,明儿不去了!
门儿没有。我说,明儿还去。
有事?
没事。我心里慌慌然,想说,但是还是咽了回去,我不能把发现冯小唐的事情告诉尹瑟瑟,太小家子气了,我总是把这个臭小子那个臭小子挂在嘴边上,这下她应该笑话我了。
没事我睡了,明儿周一,还有早自习,闹不好何彩霞还得考问我们古文背得如何了。
别和我提何彩霞!
那提张大嘴?
张大嘴嘴极大,几何老师,云里雾里,一片辅助线,这个快五十岁的男人总是张嘴闭嘴辅助线,说辅助线在立体几何中的作用,我后来想了想,就想亲吻在爱情中的作用,有了亲吻,爱情就算到了另一个层次了,自然就不一样了。
省省吧,我和尹瑟瑟说,我也洗洗睡了。
行了行了,尹瑟瑟说,春天了,花开了,猫在叫呢,你不至于和杨二一样怀春吧?
她也知道杨二在恋爱了?
杨二的对象是空军飞行员,想想吧,空军,还飞行员!
开火车的人可能多点,开坦克的也不少,开拖拉机的更多,可飞行员全国有几个?杨二给我们看过那飞行员于某的照片,像刘德华,杨二不满意这个说法,刘德华算老几?至少比梁朝伟帅。
穿着飞行服,站在飞机旁,的确是有几分薄姿,怪不得人家杨二谁都看不上,整天跑到下面的小卖铺打长途电话去,原来是给梦中人打电话。
我那天晚上就梦到了冯小唐。
一片模糊的影子,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可是他靠近了我的梦,流动性的一种物质一样,轻轻地靠近着我,我热血沸腾,然后就“血染的风采”了。
是从四月的那个晚上我正式开始怀春的。
浩浩荡荡
这四个字是用来形容一中的厕所的。
当然也可以形容一个人对另一个的感情,或者一种情绪,但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用它来形容一中的厕所。
这个全市最重点的重点中学,厕所绝对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上千名学生,课间十分钟,同时如厕,即使有三分之一的人去,即使每人二分钟,一个位子可以换五个人,换算一下,得需要多少个坑位?
所以,一中的厕所浩浩荡荡,一溜拉开,上百个位子,这是女生厕所,一墙之隔是男生厕所,同样的多,哪里有水冲?以为大学卫生间?美死你!
课间十分钟,我和尹瑟瑟总是晃荡在厕所周围,它的西边是一个图书馆,在四月的时候开满了蔷薇花,紫藤也爬满了枝桠,除了我们说些知心话,偶尔去个厕所,大部分时间,其实我都是在那里看冯小唐路过。
冯小唐去厕所的必经之路,一定会路过图书馆,然后女厕所,然后到达男厕所。我的爱情故事在这段充满了厕所的味道,一点也不浪漫,但是我知道它是真实的,我不能因为冯小唐路过厕所就把厕所说成是香的。
每次他过这尹瑟瑟就会旁敲侧击地说,来了来了。
我假装不看他,还是顾左右而言他,那时尹瑟瑟就会说我,装什么装!真假。像她不假,趁寒假还给马拉多纳织了一副红手套,又深情又厚意,可惜织上后人家也没戴,因为春天来了,戴不着了。
其实我每天站在厕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去厕所必须经过129的教室,必经之路!
所以,即使不内急,即使一点不需要,我也要假装路过129的教室,有时尹瑟瑟不陪着我我就自己去,我路过129教室的时候,总是会漫不经心地看里面一眼,冯小唐在靠窗户的位置,倒数第二排。
他哪天穿什么衣服我一清二楚。
从看到他那天起我就开始写日记了。
1999年4月10日。我清楚地记得。真是人间四月天啊。
整个四月,我都怀着鬼胎,想着如何与他相识,如何让他知道,在一中,在他隔壁班,有一个女生,已经象刘巧儿一样,劳模会上见了赵振华一面就偷偷地爱上了他呀,一见钟情呀,和我们家与尹瑟瑟家的小猫咪一样,思春了呀。
但他已经知道我们是在一个大院里住着。
因为散学后我们一个方向骑车,我和尹瑟瑟在他后面,不紧不慢,他紧我们紧,他慢我们慢,他把一件藏蓝色球衣围在腰间,吹着口哨,风吹起他的黑发,我觉得他的黑发里藏着整个春天,我觉得他的头发可以滴出春雨来,我觉得他的背影就是一首诗。
我离诗人还有半步之遥。
在我跟在冯小唐后面的同时,“面的”在后面跟着我,这世界上的人和事总是这样,你爱他时,他不爱你,你不爱他时,他爱上你。
一进红门大院,尹瑟瑟往东拐,冯小唐往西拐我一直前行,我说过了,我站在厨房的阳台往南看,就能看到尹瑟瑟,我站在我室的小阳台往北看,就能看到冯小唐家的阳台。
1999年的春天,比1979年*南讲话的春天并不逊色,都是春天的故事,都春风啊吹绿了华夏故园,春晖啊暖透了大江两岸!
我对冯小唐的情愫,就像一中的厕所,浩浩荡荡开始了,当然,这样形容我的初恋有点过分,可是,的确是如此的浩浩荡荡。
我脱离了从前的小组织,和考入二中三中的小太保们划清了界限,用尹瑟瑟的话说,从良了。
之前我和尹瑟瑟在从前的中学打遍天下不算,还收了几个小太保为难兄难弟,他们的智商有限,远远不如我和尹瑟瑟。我们只学习了三个月就不费吹灰之力考入了一中,这被称为重点高中的有着上百年历史的老一中,曾经出现过无数名人,那些名人的照片被贴在楼道里,用以激励我们,其中有中科院院士谁谁,有体育明星谁谁,还有建筑大师谁谁,我一个也没记住,如果章子怡出在我们学校,我一下准能记住,当老师在我们开学典礼介绍他们的时候,我小声和尹瑟瑟说,一个有姿色的也没有,女的像*主义老太太,男的像咱们门口卖肉的!
好色之徒。尹瑟瑟说我。
那些小太保们在失去了我之后显然成了乌合之众,他们和另一伙来自石油的打架屡战屡败,请我几次出山,我说,我已经金盆洗手,不再打架了,以后喝酒抽烟的事也别找我了,我从良了。
后来他们知道我迷上了冯小唐,他们说,看来,是有了姐夫了。
他们找过冯小唐,想给冯小唐放血,哪想到冯小唐会几套少林拳,不仅教训了他们,还差点把他们收了当大哥。
这事传到我耳朵里时,我和尹瑟瑟说,就是他了!我要的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尹瑟瑟骂我不要脸,她说喜欢一个人怎么这样不要脸,简直是山河浩漾,从流飘荡,任意东西。
我提醒她,你背书的水平真差了点,被贬的吴均是这样写的:风烟俱净,天山共色,从流飘荡,任意东西!
这四句话可以基本概括我和冯小唐的恋爱史,从天山共色,到从流飘荡任意东西,最后的最后风烟俱净!
她仍然盼望着上体育课,就像我盼望着下课,然后以去厕所为由看他一眼,或者散学之后,我赶紧跑到自己小屋里,然后在窗帘后面偷偷地看冯小唐家的阳台,对面就是他的屋子!
不是缘分是什么?
大概有四十米的楼距,那时的苏联真实在,这么大的楼距,我不得不准备了一件工具,你能猜得到是什么?!
望远镜!
最近些日子,痘痘是越来越多了……
哎,惆怅呀,我都会写诗了。
春天
象一片绿印子
在我心里
绿了一片
又湿了一片
尹瑟瑟说我写的这是诗艳曲,简直不是我做人的风格,她说,不如我去告诉他吧,就说你喜欢他,不行拉倒。
那我告诉马拉多纳你喜欢他,不行也拉倒。
别别别,她忽然害羞并且不好意思起来,我就愿意这样默默地喜欢一个人,其实这就是最高境界。
我不喜欢这最高境界,我要想办法靠近他,接近他。
以对得起我这浩浩荡荡的喜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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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痴(1)
花痴其实是个贬义词。我却莫名地喜欢着。我总是这样,莫名其妙地喜欢一些东西,忽然就喜欢了。说不清为什么,世界上的事情那有那么多为什么呢?
你喜欢也好,记得也罢,我不管,我要的是自己的那片孤绝,这种凛然的气质,只有花痴才有。
花痴,有滚烫的心,热热的捧上来,因为痴,就有近乎颠的眼神,把男人吃下去,咬碎了,不吐骨头。可仍然觉得不够,她是把他当成天当成地,他偶尔说的一句话,她就记在心里,然后一一去落实。
最花痴的人是王娇蕊吧,那是佟振宝的朱砂痣,她恋着他,穿着他的衣服,抽着他剩下的烟,如此任性而野蛮的爱,难怪多年后他和她在电车上相遇哭了的是他,没有办法,他原本明白她是花痴。
花痴的女子,大概是喜欢*的。有几分姿色的男子,再加上薄凉眼风,花痴会爱上他,无法动弹。我初次看金城武,便有这种感觉,不知他叫金城武,只知这个男子到处是我要的元素,于是他演的最烂的片也要买来看,我不是看片,我是看人。
其实花痴到深处的女子,眉眼盈盈处,世人如侬有几人?我看过不少*片,最打动我的*是张国荣和梅艳芳的《胭脂扣》,他抱她走向另一间屋子,说,“有一种样子,我现在就想看。”
素白白的衣服露出来,她迷离双眼看着自己爱的男子,十二少说,“你好淫啊。”
如花的回答让我一阵颤抖,一生不会忘掉,只有短短三个字,轻的和蚊子一样地叫着,如此绵软,如此无力,却又如此震撼。
她说:我知道。
我知道这三个字,是最花痴最动情的三个字,你明白我的心我知道,我知道此刻是你的山崩是我的地裂。
而外面雨也潇潇,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眼泪终于掉下来,那句“我知道”,惊了花数朵,一夜间,千树万树梨花开,爱情开遍了天涯,即使成了鬼,还是痴情的鬼。
花痴花痴,我念念而语,流尽年光是此声了。
我成了冯小唐的花痴。
从小太妹到大花痴,只不过一个春天的时间,有的时候,人生山高水长,最喜欢的也就是这三寸阳光,那三寸阳光,恰恰照在他的头发上,一切有如神赐,多年后再想,他或许不是想象中那样好,只不过,你给他戴上了光环,在你眼中,他是光,他是火,他是神,是照耀得让你流眼泪的某个无法企及的一个神。
就像春天的到来,一夜之间,千树万树梨花开,一点没有准备,一点不知道如何是好,杏花开了梨花开,那些花,开满了院子,合欢树吐了新芽,我的裤子好象又短了一点,我看到冯小唐走在那些杨花中间,白衣飘飘,黑发飘飘,他走得如此神情淡定,他打着口哨,他目光如水,那些目光穿过春天,走向我,好象一株正抽芽的植物,疯狂地长着,在我的心里,在我的体内。
我闻得到春天里的花香和青嫩的诱惑,听得到身体里有什么东西爆破开来,是什么呢是什么呢?往往一睡到天亮的我忽然醒了,然后扑到窗前看着对面四楼的窗户,黑黑的,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可是,却有我的相思和惆怅,我知道,我暗恋了,我喜欢一个人了,我打开台灯开始写日记,日记上写着:今天冯小唐去了两次厕所,有一次我和尹瑟瑟站在花下,有一次是我自己,今天他穿了亚麻色的衬衣,还有李宁的蓝色运动裤,他腕上的手表换了一块,离得太远,没有看清。写完这些,我趴在日记本上,看到有一滴眼泪落到那蓝色的字迹上,看到它晕开一大片,慢慢湿了过去,像水墨画。
大花痴(2)
周七啊周七,我骂着自己,怎么会这么春心荡漾了呢?
我开始疯狂地照镜子。
迷恋上一个人,得从迷恋上自己开始。
先自恋,然后恋人。
自恋的人到处都是。几乎人人自恋,绝不夸张,镜子是证明,没有人不照镜子,看自己为什么?不美也看,是为了自己喜欢,因为那一刻,只有自己看得到自己——临水照花,也只有自己懂得。
我是恋上冯小唐才开始拚命照镜子,发现自已长得可真难看,一张大扁脸,鼻子有点塌,眼睛还小,脸上还有青春痘,不,我一点也不玉貌朱颜,一点也不。我恨死李美凤同志了,如果她长得漂亮点,和许以宁似的,我怎么会这么难看?为此我三天没有给她好脸色看,她到死也不会明白那三天我哪来的愤怒不爱和她说话,我和尹瑟瑟抱怨的时候,尹瑟瑟也抱怨过刘玉梅,说她综合了刘玉梅和尹建国同志的缺点,她更是爱恨交加,我还高还瘦,她还胖呢,不过她还是鼓励了我,认为我可以得81分。
81分?
我认为你还是有几分姿色的,你当然不能和阿绿比。
阿绿,校花,真正的校花,宿舍熄灯后男生们集中讨论的对象,每天可以平均收到三封情书,看季节不同,冬天时少,春天发情时多,阿绿曾经说过一句电影《立春》中王彩铃说过的话:我不准备在这个城市发生爱情,结果呢,结果冯小唐来了,结果呢,结果她成了猫,冯小唐成了老鼠。
阿绿后来成为我的情敌,但最后我们谁都没有落着冯小唐,她嫁到了荷兰去了,天天与郁金香为伴,我后来相信,一个女人凭姿色是可以得到一切的,比如阿绿,学习不好,人缘不好,气质不好,就一张脸,最后,嫁了一个荷兰男人,虽然看上去和她爹地差不多,但到底成了华侨呀,孩子一生下来就荷兰户口,用欧元,那什么感觉?
我被王八看绿豆一样的尹瑟瑟评为了81分,为了再多得点分,我学会了化妆。
我每天练习化妆术,由于技术不全面,况且初练,难免把自己画得浓了淡了,有一次太浓了,何彩霞说,你这是要改行呀怎么着?尹瑟瑟也吓了一跳,行呀,周七,简直有四个字可有一比。
哪四个字?
妆如女鬼。
我的热情持续了两个月,结果发现费时费钱费神,而且没有达到效果,冯小唐根本没有多看我一眼不算,我还把自己搞得没有了大方向,就是说,我个人的基本特质被这些化妆品搞得面目全非,尹瑟瑟说,追求男人可以,但也要注意方式,这招最俗,你本身就有一句诗可比。
我怀疑她让何彩霞洗了脑,赋比兴用得极好。
说,我仍然描眉画眼,她看着我满床铺的眼影、鼻影、腮红、口红,到眉笔、眼线笔、唇线笔、睫毛膏、透明粉底液、定妆粉叹息一声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呀。
妈呀,我说,太抒情了,太要命了,你要是冯小唐,我立马立地成佛了,你这样对我抒情,让我怀疑你的性取向,如果不是你迷恋马拉多纳,我准和你保持距离。
很多个黄昏,我和尹瑟瑟腻在我的小屋里谈爱情这回事儿,不开灯,天渐渐黑下来,对面的灯亮起来,尹瑟瑟不知道我有望远镜,这种丢人的事我不会告诉她的,她说,看,你家男人的灯亮起来了。
有时候她也会说说马拉多纳,马拉多纳,我们最亲爱的体育老师,又矮又帅,一米六八,皮肤黑,大脸生动饱满,痘痘如一粒大豆一样,一点也不文艺腔,我和尹瑟瑟各取所需,她喜爱生猛型的,我喜欢那种有点文艺腔,但是必须骨子里特别男人的那种,我指的就是冯小唐。
冯小唐的银笛是个开始的道具,他还有时忧郁,喜欢在黄昏时一个人行走在风中,想想吧,十七岁的少年,走在杨花飘浮的风中,不是电影吗?不是散文吗?不是油画吗?
在喜欢男人上,我和尹瑟瑟不是一个档次。
虽然她也很动情,说马拉多纳这人不错,师大体育系毕业,爱听英文歌,喜欢看侦探小说,而且踢足球颇似马拉多纳当年的脚风,上体育课对我们非常之负责,应该跑十圈绝对不让跑八圈,如果不是看尹瑟瑟的面子,我第一个恨死的人就是马拉多纳!
想想吧,十圈,四百米一圈,四千米!
跑下来的感觉就像红军长征刚过了雪山草地,我们班女生为此请假的人每次超过十个,都说来了大姨妈,然后在杨树下坐着看天吃话梅糖,只有我和尹瑟瑟还有另外几个傻女生跑,我不傻,我是陪着尹瑟瑟,一陪着她减肥,二陪着她听马拉多纳的话,我是舍命陪君子呀。
十圈下来,我又瘦了一公斤,53公斤,用尹瑟瑟的话说,屁轻屁轻的,一点分量没有,男人摸着都是骨头,手感忒差,你的爱情很悬。
马拉多纳是个暴君,我肯定得说,为什么让我跑十圈?那些请了假的女生们在吃话梅,在下周她们又请假说大姨妈来的时候,我告诉马拉多纳,亲爱的老师,大姨妈一个月只来一次。
我实话实说。
可想而知那些女生多么恨我。
凭什么我们跑她们聊小天说爱情说是非?凭什么吧?这其中,就有校花阿绿,我看不了她酸不拉几的那样儿,所以,我就告诉了马拉多纳。
我还很正规的叫了一声齐老师。
马拉多纳,原名齐浩天,远远不如马拉多纳好听,后来我还看到过,不过,我早就忘记他叫齐浩天,张口就叫他马拉多纳,他呆了一下,不知道叫谁,我才知道,叫马拉多纳的年代过去了,他哪里知道自己叫马拉多纳,那是只有我和尹瑟瑟才知道的叫法,那是我们做为大花痴年代的叫法,我为此惆怅不已。
他早就不教体育了,大概因为年老色衰,后来调到教育局管后勤工作,大概多吃多占,胖了很多,更显得矮,我亲爱的马拉多纳老师,到死都不知道尹瑟瑟喜欢过他,不过那也不重要,因为喜欢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情,即使恋了,爱了,也是一个人的事情。
而大花痴如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花痴,只是一往无前的喜欢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喜欢着,以后,再也没有那样喜欢过一个人,再也没有了。
只有青春里,只有在自己情初开的十七岁,才会傻瓜一样的,颠三倒四地喜欢一个人,近乎疯狂,近乎傻,近乎智力,近乎不要脸,近乎比喜欢自己还要喜欢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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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的感觉(1)
杨二的空军飞行员回来了。
杨二好像变了,那时我并不知道飞行员回来了,我遇到杨二时,她手提着一条鱼,还有红的红绿的绿的菜,还有葱姜蒜,杨二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烟火了?在我印象中,她不是吃食堂就是自己煮方便面,我们还搭伙去吃过凉皮、拉面、小笼包,虽然我比她小,但我们AA制,我不占她便宜。
我因为读《*》被叫了家长而让杨二另眼相看,这个评剧演员给了我极大的肯定,她说我将来必成大器,她是在二十三四岁才发现《*》是本好书,而我在十七岁就知道了,可见我的情商非常高。
我们常在她的房间里讨论一些私秘的事情,在十七岁之前,我的乳防只让杨二看过,因为杨二喜欢我,杨二让我看过她的乳防,她的乳防饱满得像两个刚出锅的热馒头,温热,带着诱人的温暖。我的乳防不大,可杨二说好,杨二说,这样的乳防其实很*,看过《阁楼》杂志吗?我摇了摇头,她说,这本杂志上说,这样的乳防一般非常厉害。
我是厉害,我曾经当过一帮小混混的头。
笨丫头,她说,不是这个厉害呀。
那是什么厉害?
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后来我在美国翻看《阁楼》杂志,总是想起杨二来,阁楼,多么雅的杂志名字,但是比花花公子更花,名不符实,让我出了很多的丑,我总是在报刊亭问人家,有《阁楼》这本杂志吗?
可见我曾经多么傻。
我妈李美凤没有看过,我不会让她看的,她热衷于打麻将,在我爹地周胜利成了有钱人的之后,她热衷于VIP,并且多了去瑜珈馆美容院或者足疗馆汗蒸馆的爱好,其实她不是特别喜欢这些,她到底喜欢什么连我也搞不清楚,她只是在谋杀时间,因为她的时间多得没有地方去,像一个流浪的孩子,她必须收留起它们,然后把它们温柔地杀死。
和杨二在她的闺房中的时间是我最想念的,虽然时间不会太长,有时是我下了晚自习回来,有时是周六或周日不上课的时候,她的演出越来越少,爱好评剧的人越来越少,她动过拜谷文月为师的念头,但后来又不喜欢谷文月的长相,她说要是新风霞活着就好了,她一定拜新风霞为师。
从杨二那里,我知道了新凤霞,知道了评剧。杨二对新凤霞崇拜的五体投地。
后来,我知道了,评剧唱腔就是我们家这一带的民歌、莲花落等民间音乐的翻版,还吸收东北二人转、京剧、河北梆子等地方戏曲的音乐成分形成。很抒情,很流畅,很自然,很乡土。唱腔一板一眼、有板有眼。杨二说,评剧无板无眼,评剧常用来表观悲伤、哀怨的情绪。
后来,杨二的爱情生活就证实了这种情绪。
杨二长得一点也不淑女,妖里妖气,不像唱评剧的,唱评剧的演员长相都老实,她适合唱昆曲或越剧,但我们这里只有评剧,她们家祖传唱评剧,她妈认识赵丽蓉,她姥姥认识白玉霜或者小白玉霜,我没搞明白。
她的闺房搞得很花哨,有张曼玉几张照片,杨二比较喜欢张曼玉,说这个妖精有道行,四十岁了比二十多的还他妈媚,这叫修行,这叫妖精。杨二说到妖精的时候脸上会飞出一种神情,无限地向往,无限地动情,我从来没有如此喜欢过一个女明星,张曼玉是一个例外。
确定地说,不是因为她的演技有多出色多么动人,虽然她的确很出色很动人,但比起她对待爱情的态度来讲,她更应该得到爱情的奥斯卡!
空中的感觉(2)
谁能够像她一样对待爱情?每一次爱都全力以赴不留余地?每一次都飞蛾扑火全部投入?谁能够屡败屡战还能如此的热情和真心?从导演尔冬升到地产商人宋学祺再到法国导演阿萨亚斯……在地产商人身上,她把所有积蓄全投给了他,结果血本无归,而这个男人却去爱了另一个富婆,如果是别的女人,也许悬梁自尽也未可知,但是张曼玉,拍拍身上的尘爬起来,继续爱。
她为阿萨亚斯洗手做羹汤,学法语,当黄脸婆,不沾阳春的手也开始操持柴米油盐,但 阿萨亚斯又喜欢上别的女人,再次弃了她。
她仍然微笑着,相信男人,再次恋爱,好象她是为爱而生的女子,爱情是她的药,不吃不行。而每一次真心付出,她都可以从男人身上得到精髓,所以,她被称为妖精,你以为妖精两个字是任何女人都能配得上得吗?有的人只妖不精,有的人只精不妖,而她的确是妖精,已经狐媚到让男人和女人都爱上她,所以,她得过无数次影后,所以,她是唯一一个让许多女影星都佩服和欣赏的女人。
想想她身边的那些男人吧,有的炫耀她火热的情书,为了自己卖书或者出名,把她和他最热烈的时候写过的情书展览示人,这是多么下作的一个男人!那个时候她还年轻,几乎活不下去,但她挺过来了,投入另一场恋爱,这次是导演尔冬升,一个迷恋赛车的男子,她曾力劝他告别赛车,因为每次去看他赛车,她都会紧张到以为活不下去了,但他根本不听,沉溺于自己的世界。
有谁和她一样,爱一次好象死一次,不给自己留半条后路,不考虑任何外界因素,有谁?
只有她明白,爱情是需要血拚的,需要下本,别以为赔了本会如何,因为光阴会给你力量,就像张曼玉,光阴给别的女子增长的是皱纹和沧桑,看上去像个老太太,而给她增加的是无限的魅力,她越活越妖精,从一次次恋爱中找到光华,每个男人给她的东西肯定会不相同,她从他们身上只看到灼灼闪光的特质,把它们吸纳吐新,化为自己的精神粮食,表现出来就是:她越来越妖精,而这妖精却还能全力以赴去爱另一个男人,当一段感情结束,她整理不足再度出发,不会因为这场恋爱失败了而去影响下一场恋爱,所以,她的每一场恋爱都这样精彩,都足以引起世人嘱目,而她也没有因为一次次的爱落得个坏名声,相反,因为她过分的爱,让世上瞪目结舌,让男人和女人都对她刮目相看。
杨二说,她要当L城的张曼玉。
那些天的杨二真是动人极了,因为飞行员休探亲假了。
他们准备结婚的事情了,杨二的脸上洋着动人的喜悦,飞行员在海南,她不是没有向往过海南的椰子树和大海的,杨二说,将来我随军了,你想了我就飞海南,现在飞海南也不珍贵,一千多,如果跟团走,更便宜。
——好象她明天就动身去海南一样。
我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空军飞行员。
说真的,比我想象中差很远。
照片和人的差距在飞行员身上体现得体无完肤,我后来怀疑刘德化张国荣他们是不是也是这样,照片和人距离极大?
也许是因为他站在飞机旁边,也许是他穿了一身飞行的衣服?见了面之后我很失望,觉得所有美好的想象瞬间就荡然无存了。
一个一米七二,有些发黑的小黑小子,眼睛不大,嘴唇还算有型,估计接吻的时候有感觉?不知道,反正我有些失落。
他来了以后杨二就变成了一只小母鸽子,欢快得喜形于色,藏都藏不住了,走路屁股是扭扭的,两条长腿变得更长了,脸上飞着红云,她挽着飞行员的手臂,和院子里所有的敌对势力炫耀:她男人回来了,要娶她,要疼她了,要爱她了!
太搂不住了,我想,这个家伙太搂不住了!
她应该知道,所有女人天生就象蛇蝎一样,嫉妒她人,诽谤他人!
可我替她高兴,她做菜的时候哼着评剧,我虽然在她隔壁,可是仍然能听得到,我想一个女人如果做菜还唱歌唱戏,那一定是心里充满了爱情,我曾经在给冯小唐炒土豆时唱着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我当然理解她当时的心情。
不仅有炒菜的声音。
还有亲吻的声音和别的声音。
闹得我心慌意乱。
下了晚自习归来,在悄悄进了我的屋子之后,已经十点多了,我写完作业,拿望远镜看对面,他的灯也亮了。
我的隔壁,也就是杨二屋里,寂静的夜,忽然会传来声音。
是杨二的声音。
别,别,她说,你别——
我听得很清楚。
别什么呢?
别呀,她似乎含了热茄子,如此地模糊,如此地缠绵,却如此地渴望。
所有人都喜欢刺激的事,我宁愿一边转动着自动笔一边听着杨二的呻吟,在初夏的夜里,那些呻吟带着绿色,带着湿润,悄悄地伸出枝条,*着另一个少年。
哥呀—— 我忽然听到她叫。
这声哥呀让我捂住了脸。
后来我问过杨二什么感觉?杨二说,和飞一样,飞知道吗?就是在空中,飘飘欲仙,我茫然地看着她,她摸了摸我,她的手,顺着我的头发滑下去,带着她的温度,带着那飞的感觉,我心里一阵颤粟,我想象着飞的感觉,可是永远也想象不出来,空中的感觉,空中的感觉是什么感觉?
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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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树(1)
合欢树在一中有很多棵,它们茂盛地长在校园的各个地方,成为一中的标志和最大景色,因为是树,不是过季就凋落的花,它们还出现在许多从一中毕业的人的*中,很多人在回忆时会写到这些合欢树。
虽然它们仍然叫马樱花或绿化树,可是我仍然喜欢叫它合欢树,这个欢字多好,好象说爱情一样。
那些合欢树知道我曾经有多么喜欢冯小唐。
别人可以不给我作证,它们一定会集体给我作证的。
我曾经在图书馆左边数第三棵上刻下过冯小唐的名字,在实验室门前那棵上写过“我爱你”三个字,在我们教室门前的第六棵合欢树下,我刻下过一个日子,那是我和冯小唐分到一个班之后我刻上的:1999年7月10日。
又上作文课了,老师让写记一次有意义的事情。
又是有意义?烦不烦,老不老?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我写了多少次有意义的事情,其实一次也没有意义,那些事情对我半点意义没有。
这次我写了在一棵树上我写了一个人的名字。
何彩霞把我叫了去,她仍然戴着100度近视眼镜冒充有知识,上有发给她的先进教师的奖状,落了一层灰,但仍然光荣地显摆着,我看着上面的日期有个三四年了,真他妈光荣啊。
你写了谁的名字?在那棵树上?
我沉默。
问你话呢,她嗓门高了八度,我怀疑她更年期,四十岁就更了?真是太早了点。
说呀。
你说过作文都是虚构的,可以虚构,要把一说成一百,把一百说成一亿,我就是这样写的。
她气得站起来,周七,你有早恋倾向!
这还用她说吗?自从我描眉画眼大改作风之后,她就对我密切关注着,不时给我爹地妈咪打电话,然后开“三中全会”,就是他们三个人的会,然后我爹地和妈咪再开“两会”,就是他们俩个的会议。
到底是谁?
没谁。
你不老实!
我能老实吗?
再不说我就给你爸爸打电话。
你应该给公安局打电话,我小声嘟囔。
你说什么?
没,没说什么,你别给我爸打了,他出差了,去上海看房展去了。
那我给你妈打。
我妈打麻将输了钱,心情不好。
何彩霞气得手哆嗦,她挥了挥手,我会继续调查的,这个作文是有毛病的。我回到教室,看到尹瑟瑟正一脸坏笑地看着我,她说:完了吧,你以为你是《知音》杂志,写纪实文学呀,有毛病吧,皮肉发紧了吧,让她收拾你了吧。
我忽然看到了“面的”。
哎,我傻了,我应该说“面的”呀,吓死一个算一个,反正“面的”也喜欢我,我昨天还吃了人家的果丹皮呀。
“面的”说过一句特别傻的话,周七,跟我好吧,你爱吃橘子我就给你剥橘子,你爱吃果丹皮我就给包果丹皮吃。这是什么样的精神呀,这是雷锋精神呀,乐于助人,不以物喜不以已悲,范仲淹也没有他可爱呀。
但我就是不喜欢“面的”,就因为他太面,也许女人就是这点比较,越是喜欢你的你越觉得垂手可得,其实这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往往是垂手如明玉,最复杂的事情往往就是得不到还想着。
就像电影《立春》里的王彩玲,宁可吃鲜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周瑜就是烂杏,虽然很爱她,黄四宝就是鲜桃,虽然他不爱她。现在,于我而言,“面的”是烂杏,冯小唐是鲜桃,我对鲜桃垂涎欲滴,虎视耽耽,而且,满心满意全是这个鲜桃!
如果别人不知道,那些一中的合欢树也会知道。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合欢树(2)
我总会在那些树上记记号。
如果那天我看到了他,如果那天我们正好和129班同时上的体育课,那么我就会在那些合欢树写下个记号,没有比那些合欢树更幸运的了,当然,也没有比它们更倒霉的了,我拿它们发泄,我的悲欢,我的惆怅,我的秘密。
那些至少有五十年以上的合欢树越来越郁郁葱葱了,六月过后,它们此起彼伏地开着伞状的小花,比谁粉,比谁艳,一朵,又一朵,一树,又一树,整个院子被一种鬼气激荡着,回旋着,我说不清是那些花附了我的体,还是我附了那些花的体,我像一个游魂,游走在它们中间。
我常常会跑到五号楼的垃圾堆那儿去。
你知道我会去干什么。
当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去,我不能让别人把我当成拣破烂的,也不能让人以为我有夜游症,其实在五号楼,在属于冯小唐家那个单元的垃圾箱前,我常常会拣到一些东西。
我主要翻腾一些冯小唐扔掉的东西,我拣到过一个写着他名字的笔记本,还有他穿坏了一只脚的李宁鞋,我试了试,43码,绝对大,来回走了两步,不跟脚,这双鞋和他的笔记本被我整理好了放进我的抽屉里,只到搬家我妈李美凤发现了这双破鞋,她惊呼起来,这谁的破鞋?
我已经知道破鞋是个不好的词,我说妈呀,哪有破鞋,是李宁运动鞋。
我张口就来,我爹的。
别骗我,李美凤说,你爹的脚是41号,没这么大脚。
那是我拾来准备卖破烂的,当年我读书家里不是条件一般吗?我为我自己这个说法脸红不已,但已经说出去了,只能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李美凤瞪了我一眼,把那双我珍藏了两年的鞋扔进垃圾箱:周七,我见过没出息的,但是,还真没有见过像你这么没出息的,你真给我丢人,当年可是你爹追求的我,他给我写过好几十封情书呢。
这和我爹的说法基本相反,我爹说是李美凤同志追求的他,他刚大学毕业分到我们这个城市,去买我妈那里的暧壶,结果让我妈一见钟情,我妈就天天到建筑公司去找同学,后来又托出人来说亲,我爹当年没有见过世面,于是上了我妈的贼船。在这一点上,我和我妈有一拼。
那个笔记本我后来又还给了冯小唐,我把背面全用了,写上了他哪天穿的什么衣服穿的什么颜色的袜子,哪天和女生说了几句话,哪天举着个汉堡吃得正起劲,哪天的自行车速达到了80秒每公里,我送给他以后他说了一句话:周七,你真是花痴,服了。
后来这个笔记本被他转战全国各地带着,后来又被他带到法国去,我说你扔了吧,让你女朋友看到不好,显得什么似的,他坚决地制止了我,说这是他的初恋,要和保护大熊猫一样的保护起来,将来留给他孙子看,孙子都要看,让他们学习一下,在上个世纪,我们是这样谈恋爱的。
有一段时间他和我叫前妻。这外称谓让我非常反感,因为我们一没有结婚而没有离婚,叫什么妻啊,可是冯小唐说,在他的感觉里,他和我早就结过婚拜过天地了,就差生一孩子了,所以,他说,周七是我的发妻,现在,我们离开了,她就是我的前妻。他很游戏地讲着,而我在电话这边,听得泪流满面。
如果我不小心说出了我的秘密,那些合欢树会知道的,就像《花样年华》里的那个男人,他跑到吴哥窟对着树洞说他的秘密一样,很多个无聊的正午或者说黄昏,我假装看书,坐在合欢树下,其实我是在对着树说着自己的秘密——我爱上了冯小唐了,我暗恋他了,我想和他在一起呀……
合欢树(3)
尹瑟瑟在看过冯小唐之后说了一句最著名的话,可以,有几分姿色,也有那个劲儿,可是,亲爱的周七,我会看面相,这种男人,最薄幸。你看它的鼻子,有点尖,在相书上,这种人是奸臣,你看他的薄眼皮,单眼皮的男人不可信,相书上说,薄眼皮的男人诡计多端,而且,容易见异思迁喜新厌旧,你可爱信不信啊,我丑话说前头了……尹瑟瑟看过多少本相书呢,我后来终于明白她为何迷恋马拉多纳到这种程度了,相书上说,马拉多纳这种男人,始终如一,不好色,不和女人乱来,会坚定不移地爱一个人。后来,我特别迷信她这一套,常常会躲在她的小屋里看这些相书,如果你在1999年夏天看到两个17岁的女孩子躲在一间不叠被子的屋里,墙上到处是马拉多纳明星画贴的,小屋看相书,千万别奇怪,那是我和尹瑟瑟,我们正在研究自己的战术,用以对付自己看上的男生。
《孙子兵法》上说得好,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我后来才明白中国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在爱情的初级阶段,它们就是我的指南针,就是我行动的方向,就是我要战胜对方的有力武器。
所以我出国的时候没带那些言情小说,也没带那些曾经我爱不释手的旧衣服,我带了一本《孙子兵法》,我和尹瑟瑟说,这本书,对付美国佬,照样有用。
在用了一段相书上说和子曾经曰过之后,我们就要分文理班了!
就是说,我有机会和冯小唐一个班了!
他学什么科我就学什么科!
他学理我就学理,理是我长项,他学文我就学文,虽然文不是我长项,我连地图的东南西北都搞不清,不知道是上北下南左东右西还是左西右东,不知道几大洲几大洋,不知道非洲和亚洲有什么区别,不知道汉唐与魏晋,我活得够不容易了,还要学立体几何还要暗恋还要看相书,我凭什么要知道那么多?
凭什么呢?
可我们要分班了!
我派尹瑟瑟去打探冯小唐学什么科,因为我自己折腾这么热闹,我和冯小唐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发生过一个眼神,更不用说握握手之类,这几个月,我基本上是自己折腾,从班里二十多名,飞流直下到三十多名,有一种国将不国的感觉,但我作文水平明显提高,我按照与何彩霞完全相反的写作思路给当时的《少年文艺》投了一个小稿子,我记得好象写的是春天,写我在春天如何蠢蠢欲动,如何和《立春》中王彩玲一样,到了春天,感觉风真的是不一样了,我就可想哭了,我知道自己是被自己给感动了……我写很酸,很抒情,很文艺,结果我收到了用稿子通知,可想而知这在一中的是多么轰动,因为一中没有人这样牛逼过呀,没有人才上高一就在《少年文艺》上发文章了,我当时就挺后悔,我应该投给《青年文学》呀,《少年文艺》听着多么小儿科呀,但我还是牛了一把闪了一道,至少校长知道我是谁了。
当然,当他得知我就是那个看《*》的小孩之后立刻就对何彩霞说,以后,还要正当引导。
何彩霞也因此名声大震,这个名声大震和后来湖南卫视那个《名声大震》节目基本类似,都说她教得好,看,人家教的学生写作文忒他妈厉害,都上了《少年文艺》呀。天知道我是因为和她背道而驰才上的《少年文艺》,不过我没有点破,因为,我没那么小人。
冯小唐是因为这件事情才注意到我。
如果不是所有同学们对我指指点点,我估计他还不会注意到我。
感谢那篇叫做《立春》的散文。
在2008年,我看到了顾长卫和蒋雯丽两口子的电影《立春》,他们和我十年前写的作文叫一个名字,看到王彩玲执著地追求时,看着她自顾自地陶醉于自己的歌剧时,我忽然想起自己的一根筋,我想起我曾经多么多么地热爱自己的爱情,在17岁,在迷上一个叫冯小唐的时候。
我彻底被自己感动了。
是这篇文章让冯小唐注意到了我。
在我再次与他在红绿灯擦肩而过时,他叫住了我。
哎,他说,哎。
我不晓得是在叫我,因为我又要和风一样,“刷”就要从他面前超过去了。
哎,哎——他叫我哎。
后来他还是常常叫我哎,哎,就是我的名字。我说,哎,他大声叫着我。
他回过头,在六月的阳光下,他的黑发闪着奇妙的光泽,真动人,真像一株正抽节的植物,他嫣然一笑,露出洁白牙齿。
叫我吗?我问。
是,你是那个叫周七的吗?
我忽然不好意思起来,想象了千百遍第一次如何和他说话,却是在红绿灯这里,以这样奇异的方式出现。
怎么了?我反问他,我的心扑腾扑腾地跳着,我一直记得那时的心跳,好象一台风车,永远地转着,速度那么快,又好象一台战鼓,咚咚咚。
我看了你那篇文章,写得挺好。
谢谢。我酸不拉几地回答。天知道我多不想说这个谢谢,我多想说,亲爱的,我天天跟着你,我知道你哪天穿什么衣服,我知道你有多少双李宁袜子,我知道你大概晚上十点半熄灯,我手里有你扔掉的笔记本和烂鞋……
可我却客气而冷漠地说了声谢谢,装大尾巴狼。
我们好象是一个院?他又说。
怎么会好象呢?我们本是一个院。
是,我说,我们是一个院。
你总和那个胖丫头在一起,我总看到你们俩在厕所门口站着,干什么呢,那多臭啊。
我能说我等待看他吗?我回答得驴蠢不对马嘴,我说,我们习惯在那站着了,别的地方人忒多。
这种回答只有我这种智商的人才能回答出来,我真是佩服我自己,习惯,对,我们就是习惯,我们习惯于高处不胜寒,绝对不和别的同学争风水宝地热闹,不,那绝对不是我。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尹瑟瑟夸我追求男生有一套,我反复说是冯小唐先理我的,她打死也不相信,她瞥着嘴说我:行了,谁不知道你是花痴,你看上的男人,能逃得出去?
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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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1)
韩宝仪是个最俗的歌手。大家这么说,我一点也不反对,可如果说《粉红色的回忆》是首俗歌,我一准和你急。
在贾樟柯电影《小武》中这歌一露头我就喜欢了,那个暑假,在奔向2000年的时候,我也这么唱过“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那阵子歌厅还不成熟,还带着些味道的*服务,我,尹瑟瑟,阿绿,冯小唐,有时叫上“面的”,我们在暑假里曾混迹于歌厅,梗着脖子唱这首当时听起来很俗的《粉红色的回忆》。我对这首歌几乎一见钟情情有独衷,自从和冯小唐成为同桌之后,我几乎就迷恋上这首歌了,在合欢树上我刻上了和他同桌的日期,并且还请尹瑟瑟吃了麻辣烫。
当然我仍然是用望远镜偷偷观察他,他没有发现我用望远镜,而是站在阳台上和我挥动着手,我们俩的暗号就是用条破毛巾挥舞,那就是有情况有活动,我们家那阵就有一个手机,我爹地的大哥大,拿着倍显牛逼哄哄,我们家固定电话有来电显示,不能随便老打,李美凤说如果我早恋就会打我,当然,冯小唐的老妈许以宁也没有放松警戒,对我们这帮十七八的孩子基本上持不相信的态度。
那个暑假我们隔三差五混在一起,有时跟着冯小唐去踢足球,有时去k歌,大部分时间都会有尹瑟瑟,尹瑟瑟是明晃晃的电灯泡,这一点毫无疑问,必须带着她,有她大人就放心多了,三人行,还能如何?
何况当时也真是作贼心虚,我和冯小唐几乎不单独行动,“面的”偶尔也参加我们的活动,他仍然和尹瑟瑟一个班,孜孜不倦地学习着化学方程式和万有引力,想搞清苹果是怎么掉到地上的,“面的”仍然对我坚持不懈地好着,还送我了一套雅芳化妆品,我拒绝了几次,他急了,说这是她妈过“三.八”节发的福利,他说给女老师送礼才搞来的,我发现这小子其实也有瞎话。
冯小唐当时酸溜溜地说,追你呢?
当然,我说。
忒面,没劲。
但他对我好,我剪着指甲说。
你也就这点层次了,他讽刺我,一看就没经过大风大浪。
你经过?
那是。
你经过什么?
反正经过,要不我早就和阿绿好了。
我心里一惊,看来阿绿真下手了呀。
你可以呀,够坚强的。
是啊,谁像你似的,给套化妆品就收了,不值。
为他这句话,我把“面的” 的化妆品退了,虽然我真是喜欢这套化妆品,但是冯小唐讽刺了我,他的醋意让我很欢喜,我把“面的”得罪了,“面的”说,重色轻友。
为了让“面的”得到心理安慰,每次活动我都叫上他,但“面的”足球不会踢,歌不会唱,就会摆弄指甲刀,要不就把一个打火机打得没了火,有他和尹瑟瑟,我和冯小唐仿佛明正言顺。
但我们都精,谁也不说。
反正我没有告诉过他,他当然也不会告诉我,我们就是特别名副其实的同桌,除此之外,别人有想法,是他们的事。
可我知道我心怀鬼胎,就像冯小唐心怀鬼胎一样,谁喜欢谁,明镜儿似的,别看什么也没有说。
我们坚决地绷着。
将绷着进行到底。
装吧,谁不会装呢。
冯小唐的嗓子好,天生一个假歌星,模仿齐秦王杰朴树老狼,特别像。我嗓子一般,唱《粉红色的回忆》时,他们个个假装晕倒,尹瑟瑟的嗓子也行,就唱韩红拿手,《青藏高原》基本上可以一气呵成,我们混迹于歌厅时曾让我爹地看到过,下了一条禁令,不许上歌厅。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2)
不许上歌厅还是粉红色的夏天,还是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冯小唐带着蓝球到大院里领着一帮半大小子玩蓝球,供销社宿舍楼的灯光球场小城第一,我有时下去给他当拉拉队,有时就在家里,用高倍望远镜偷着看他——他流汗时最美,光了膀子,肱二头肌非常健美,投蓝时的那一跳,绝对潇洒,尤其那扣篮的动作,绝对超酷。
我无限迷恋。并且在日记中加以夸大和抒情,我用望远镜的秘密没有人知道,尹瑟瑟不知道,李美凤不知道,周胜利不知道,冯小唐当然更不知道,那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我舍不得。
在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冯小唐提议去一次北京,去中国美术馆看画展。
他一个学美术的哥们考上中央美院了,让我们去玩,顺便,让我们感受一下中国美术馆氛围。
当然响应。
我通知了“面的”和尹瑟瑟,我没有想到冯小唐会通知阿绿,我一脸的不高兴,他小声说,你通知“面的”为什么,我就通知阿绿为什么,一切尽在不言而有信,我们拒绝了人家,就觉得欠了人家。
北京离得并不远,冯小唐提议骑自行车去,一天就到了。
绝对的!我们都拥护!
又是去美术馆,想想吧,毕加索,达利,康定斯基,想想吧,中国美术馆!
这个想法和提议无疑具有十分的诱惑力,有关艺术,有关人体,有关远行,一切因素,都足以让我们想入非非。
我,阿绿,尹瑟瑟去采购一些食品,矿泉水,面包,火腿肠,还有各种小零食,阿绿极其兴奋,说冯小唐喜欢吃法式面包,说冯小唐喜欢吃白箭口香糖,我非常受刺激,相当的反感!
一路上我都在和尹瑟瑟叫亲爱的,尹瑟瑟也相当配合,与我搂搂抱抱打打闹闹,当然要着阿绿,谁让她不知趣?
阿绿和“面的”说着话,只有冯小唐一个人吭哧吭哧地往前骑,才懒得理他!谁让他叫阿绿,他准是喜欢这个小妖精!
中午我们席地而坐,吃了很多面包火腿肠黄瓜和西红柿,太阳真毒,我晒得脱了皮,我没有和阿绿一样细心的涂防晒霜,我的十八般武艺一样的化妆品全被我丢掉了,我不适合它们,它们也与我离心离德,我就天然去雕饰吧。
期间我和“面的”开着玩笑,和尹瑟瑟打闹成一团,冯小唐不说话,就是孤立着阿绿,阿绿小脸儿也很绿,我气人真有一套。
到了北京我就软了,腿软了,也开始吐,拉。
我中暑了。
冯小唐北京的哥们为我们找了一个空军招待所,环境挺好,免费,他们都要求去王府井逛,我说你们去吧,我自己肚子先疼着,我刚吃了佛派酸,仍然疼到流汗。
冯小唐说了一句让我一辈子都记得的话,你们去玩吧,我陪周七。
我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他说,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不是我提议出来的吗,我就得对你负责。
他们三个去逛王府井了,剩下了我和冯小唐。
这是整个暑假我和他单独呆着的唯一一次!
我有点紧张,这什么事呀,丢人丢大了,小脸倍儿绿,五分钟一趟卫生间,我多想神采奕奕地出现在他面前,然后和他说说陀思妥耶夫斯基,但我基本上只剩下哎哟了,喝着他给我倒的热水,听着他给我讲一些有趣的段子,我笑不出来,我疼。
他跑出去,十分钟手拿着一个绿色暧水袋回来。
放肚子上,他说,快。
拖累你了,我说。
别废话了,如果是长征途中,你这样的一准被大部队扔下了,累赘呀。
你嫌我累赘了?
我敢嫌吗?你就是肝火太旺,人家怎么不中暑就你中暑?
我趴在床上,委屈地哭了。
我的声音很小,和小兽一样,低声地,委屈地,如果不是为了他,我至于吗?
行了行了,想吃什么?我给你买去。
不想!
那不行,我去给你买粥去,闹肠胃炎中暑得喝粥。
他转身要走!
你别走!
我一把拉住他!
这是我和他的第一次拉手!
我们谁也没说话,之后,我永远记得那个动手,他把手反翻转过来,紧紧地,紧紧地扣住的我的手!
我们什么也没有说!
但是我,什么都明白了!
——啊,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
从北京回来之后我感觉我和冯小唐因为那次拉手发生了质的变化!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整个夏天,我出门就唱这俗歌,出门就唱——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粉红色的小秘密呀,直到我撞到了满脸是泪的杨二,我才停止了这种无疑于发情的抒情。
杨二一把抱住我,放声大哭!
爱情是长了腿的,会跑(1)
杨二哭天抹泪地对我说她让飞行员给休了。
杨二的爱情出了问题,用她的话说,她的爱情长了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
起因很简单。杨二在文工团太美,所以,团长喜欢上她,确切点说,是迷恋上她的肉体。一个中年男人对一个年轻的女子喜欢往往表现在身体上,就是说,团长希望把杨二睡了。
之前杨二和我说过多次,我没在意,我说团长那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看到过团长,又矮又胖又丑,基本上没脖子,整个人看上去更像一个猪头,但年轻的时候他学北京的某团的歌唱家有一手,于是混来混去混成了团长,据说他把团里有几分姿色的女人全睡了,据说那些女演员们还没有人敢吭气。
但杨二不同。
杨二很泼辣,不吃他那一系列,再说,杨二还有飞行员,杨二还兴奋地叫,哥呀,哥呀! 杨二不可能看上他,可他就是没皮没脸,就是想和杨二睡觉。
杨二坚决不睡。
这就出现了,一个想睡,一个不想睡,他给杨二小鞋穿,不让杨二上戏,不让杨二唱评剧,杨二找到他办公室,他就扑过来,和兽一样,扑过来的他让杨二抽了一个嘴巴,晚上杨二就让团长的老婆抽了一个嘴巴。
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吧,就是团长告诉他老婆,杨二勾引他,但未隧,杨二老婆是城里有名的泼妇,地道农村大嫂出身,根本没有理可讲,一哭二闹三上吊活学活用,智商是负一千,她相信了团长的话,扑上门来,在供销社大院里打了一个热闹,骂杨二婊子,那时我正在学校上课,回来后我妈李美凤说,听到人家骂杨二了吧,婊子,以后少和她玩!
我一直不敢苟同这些中年妇女们的审美,她们带着对美的仇视不算,并且还自以为是,杨二的美让她们不舒服了,她们恨不得她烂掉,恨不得她让男人休了,让团长媳妇这样的女人找上门来,杨二唱戏有一套,骂街绝对不行,不上路,人家骂她一个婊子,人家说我操你,人家说我抽你个小狐狸精,她基本上属于傻眼型的,别看和飞行员风情万种,和泼妇对抗,她不行。
败下阵来的杨二找飞行员哭诉,长途打到海南,她以为飞行员会安慰她,以为会很快把她接过去,明媒正娶倒次之,搂在怀里安慰一番亲热一番,或者和个爷们似的,找团长算帐来了,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我们想象中应该这个样子。
但飞行员却没有,他说, 我们算了吧。我早听到过你的风言风语,我不在家你肯定没闲着,你和我叫哥呀,也和别人叫了吧,人家早给我打电话了,说你为了演出勾引人家。
不,不是呀。杨二解释着。
我和她站在楼下小卖铺的公用电话那里,听着她挣扎着解释,我不知道如何和她说,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为了不让人围观,我们走出我们院子,跑到电影院附近的公用电话打电话,电话响了半天那个男人才接。
还有什么好说的,再说也没劲了,那个男人的声音,软绵绵地传过来,特别让人反感特别让人腻味。
杨二痛哭了。
你不能不要我,我已经是你的人了。
我为杨二感到耻辱,这是几千年来女人说的话,如今她也说?她凭什么这么没志气?后来我才知道,当一个人真的爱上一个人,是没有志气的,是无可奈何的,这句话,在后来我重复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委屈无奈和最后的挣扎。
那边果断地把电话挂了。
杨二蹲在电影院门口哇哇大哭。
爱情是长了腿的,会跑(2)
我说你给我站起来,你要有点志气!
我再次打通了飞行员电话。
他嚷着,你要点脸行不行,你还有完没完?!
我一瞬间恢复了小太妹的状态,我对着话重复了我几年前一直张口就来的话:于*,你个臭流氓,你出门会让汽车撞死,你会让海啸淹死,你会让天上落下来的石头砸死,总之,你不得好死!
你他妈要疯呀,你是谁?
我是你妈!我嚷着,无比的解恨!
他在电话那边也骂着,操,你他妈给我滚!
操什么操?瞧你那操性,祝你一辈子阳萎!我放了电话,看着蹲在地上的杨二,我和她这么好,我应该替她出一口气。
她抬起头,幽幽地说:你别骂他,我心疼!
你个贱骨头渣!我真是替她感觉到窝囊!事到如今,还替他说话,傻不傻呀,我陪着她往回走,中途,她还买了一根冰糕给我,三块五,和路雪,我举着冰糕吃,她说我,周
七,你吃冰糕的样子真是好看,她眼神有些发直。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明儿再找,下次找个开宇宙飞船的,气死他!
杨二苦笑了一下,拉着我的手,给我看手相:周七,你的爱情线也挺起伏跌宕的,不过,你命运线好,你看你爸多能挣钱,我从小父母就离婚了,后来我妈死了,我爸爸又找了个女人,我基本上和他们没来往,我就盼望有个幸福家庭,和于建明好了以后,你别提我多高兴了,整天盼望着结婚,前两年他要结婚,我觉得自己还小,再说,趁年轻多唱两年,也玩儿玩,另外,也给自己攒点钱,你看,出事了,我后悔了,当初要是早结婚就好了。
后什么悔呀,我说她,你要是早结婚了,还看不清这王八蛋这操性呢,我说话忽然特别脏起来。
你别骂他,我理解他。
说这话的时候,她眼里有眼泪,在拐弯的黑暗处,她抱着我,哭了——周七,我怎么这么倒霉呀,这事一出,我肯定在文工团呆不下去了,也不知道要上哪儿,名声也坏了,在这小城,谁还敢娶我呀,我怎么办?
我拍拍她的肩,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她看着如此脆弱,像一只孤单的小鸟,而我能给她什么?
我们很晚才回去,李美凤对我嚷着:你分得清形势吗?
形势是个屁。我和她顶嘴。
她太不懂我,我和她之间,不是代沟的问题!
你再和她来往,我打断你的腿。
和这种智商的女人,以打断腿来威胁人的女人,你有什么办法?我蒙上被子,挥了挥手说,我先睡一觉,明天我自己打断吧,你别废事了。
气死我了你!她关上门,“咣当”一声!我叹息一声,起来看对面,冯小唐,你睡了没有?我烦死了,我心里乱七八糟了,冯小唐呀。
我想起我的心动,我的爱情,我们的十指猛然相扣!
对面的灯黑着。
我如此想念他,此时,此刻!
冯小唐,冯小唐,冯小唐!
你在,我会扑到你怀里哭,杨二的无奈和绝望感染了我,我希望有一个男子在这时给我鼓励和安慰,那个男子,只能是冯小唐。
我看着对面的窗户,我暗暗祈祷,冯小唐,如果你也想我,如果你知道想我,那么,三分钟后,你就亮一下灯,如果你亮了,你肯定在想我,你肯定知道我烦了,我这样想的时候,觉得自己特别迷信,当然觉得也不可能。
我盯着自己的秒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两分半钟过去的时候,我笑自己这么傻,自己和自己做对,已经十一点了,人家亮灯干什么?我简直是愚蠢!
两分57秒,你相信吗?
两分57秒时,对面的灯,“啪——”,亮了!
我的眼泪,“哗”就出来了!
怎么擦也擦不干净呀,怎么可能啊,对面的灯亮了呀,我没有给他打电话,没有和他约好呀,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他,怎么知道我如此地不安,他怎么知道呀?
只亮了十几秒,然后就又灭了。
我蒙上被子,摸着自己的心跳,扑腾扑腾扑腾,天啊,他亮灯了!他和我有心电感应!
也许所有情窦初开的人都一样,把这种巧合全看成心电感应。
第二天我问冯小唐,十一点的时候你起来干什么了?
昨天晚上吗?他很无所谓地回答:去了个卫生间呀,怎么了?
没事没事。
我没有告诉他我这个秘密,没必要告诉他,自己知道就行了,有些秘密,注定只能是自己的!
中午散学的时候,我路过杨二门口,她的窗帘还拉着,我拍了拍她的门,没人应!
我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跑到家,拿改锥。
你干什么?我妈李美凤及时出现在我面前,她一身的面粉,正孜孜不倦地给我和我爹地包饺子,在这点上我必须肯定我妈李美凤,李美凤包的三鲜馅饺子无疑是全中国最好吃的,后来在美国打电话,我妈问我想她不,我说,我想她包的饺子。我妈骂我小没良心的!但她还是哭了。
我妈除了傻点没有别的毛病,她一辈子只干了一件聪明事,就是把我爸追到了手,当然,这也是她干的最大的一件事。
我怀疑杨二自杀了。
放屁。我妈说,她才不死?她一个小狐狸精,男人又有的是!
我还是拿了改锥去撬杨二的门了!
我妈在后面追着我,骂我多管闲事!
我才不管她的啰嗦,三下五除二把这旧式老锁撬开,我看到了杨二,直挺挺地睡在床上,床头,是一瓶安眠片。
傻瓜呀!李美凤也急了,冲到外面喊人,救人呀,救人呀!
我抱着杨二:姐呀,姐呀。
有史以来,我这是第一次叫杨二姐,她在怀里,很硬很沉,但身体还有温度。120来了之后,我一直跟着她,洗胃,抢救,杨二的脸色白得似纸,我以为我不会哭,但我的眼泪就没有断过,我发现我如此在乎她,如此在乎这个妖精。
杨二出院后就搬走了。后来,听说她浪迹鬼混,和男人们睡觉很随便;再后来,听到了她嫁人的消息,她嫁了一个二手男人,从山西倒煤,司机,钱不少挣,人长得一般,她自己开了一个小店,进门就当妈,那个男人,有个六岁的男孩儿。
她留给我一包衣服,她的衣服,件件美丽,我舍不得穿,那些衣服,是她青春里最美最灿烂的回忆吧?
天生一个诗人(1)
我发现我喜欢上冯小唐之后会写诗了。
尽管我仍然装做不在乎,我们俩都特别装腔作势,上课基本属于心怀鬼胎型,好象认真听讲其实一肚子花花肠子,这一点,我和冯小唐知彼知已,他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挺清洁,偶尔还用个小摩丝什么的,自从我说他打上小摩丝像小太保,把自己弄得不伦不类不大好看以后,他就再也没有打过摩丝。
爱恋着的人,都很在乎自己的形象,都想把最可爱的一面最优秀的一面展示给对方,当然,也很在意对方的说的话,就像一道圣旨。
我也听过他的建议,他说我一头乱发实在像个摇滚乐队混不出来的三流歌手,女孩子应该有个女孩子样;于是我就一直留着头发,定时去锔个油,让头发看起来又滑又顺,从上了高二之后,我基本上就变成淑女状,过去的小太妹形象荡然无存,以一个文艺女青年形象出现在老师和同学们面前,其实主要是出现在他面前。
我们谁也没有再提十指相扣的事,谁让当时我发烧我病了呢,我们就当没事人一样,我们假装共同进步,假装和其他同学没有任何区别,我们都蠢蠢欲动,起码我是。
“面的”偶尔来找我,送本参考书,他假装热情地说,行啊,“面的”真是好,如果是我,就考虑和他长期建立外交关系。
那你去呀,没人拦着你。
有时我们也互帮互学,他考我个填空,我考他个选择什么的,总之,我们也没闲着,一晃又是春天了,合欢树又抽芽了,我去年刻的字还在,树在长,长的连我刻的字都变了形,我不说出,谁也看不出是我的字体,但我谁也没有告诉。
尹瑟瑟一直骂我四个字:重色轻友。
我开始写诗。
一天一首。
好比现在的梨花诗,基本上是大白话,但寓意深刻。写诗不一定就要对对子,不要求非得讲平仄和对仗,诗最重要的方面不是形式,而是表达境界。《红楼梦》里面林黛玉教别人写诗,说作诗以立意为要。这个看法也是就是以境界为第一。我那时写诗,不考虑韵律和节奏,是一种自然情感的需要,是感情的表现,是爱的流露。
你的头发
在我的眼里 种植
刷,就长出一片相思
我的心里
绿了一片
又黑了一片
像这样的诗在我自己的本子里到处都是,一页一页的,一篇一篇的,后来尹瑟瑟偷看过我的诗,她讽刺我说,行啊周七,你太具备成为一个诗人的资质了,如果拿到诗刊去,不比汪国真的差。
别说屁话,我对她说,本姑娘,天生一个诗人。
高山仰止。她吐了四个字。她对我评价爱用四个字。
和他一桌感觉如此?她问。
怎么说呢,我站在我的小屋窗前,看着冯小唐的方向,知道什么叫荡气回肠吗,知道什么叫绕梁三日吗?知道什么叫海枯石烂吗?
尹瑟瑟基本傻掉,她看了看我,傻傻地看着我,我看你病得不轻。是不是去北京安定医院啊,咱这小镇可瞧不了你的病。尹瑟瑟傻傻地看着我,又说,别得了神经再毁掉一个当代李清照。
我是病得不轻。
上课精神恍惚,所有的思绪全在这个人身上,我看到他的侧面,他侧45度角真是好看,我看到他鼻尖上微微出的汗珠,我闻到空气中有他的发香,我看到他修长的手又在涂涂画画,我心不在焉,我心神不定,老师讲的什么基本不知道,历史老师问我埃及最大的金字塔是谁的,我根本听不清是什么问题,而他小声告诉我,是万里长城。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天生一个诗人(2)
我说万里长城。
全班哄堂大笑。
是他恶搞我。
我镇定自若,老师,是冯小唐告诉我的。
你们俩全站起来!
出去!
我们俩顺着后门乖乖出去。
阳光,四月的阳光照耀在我和他身上,合欢树的叶子抽出了嫩芽,花开得正灿烂,我看到我和他的影子,黑黑地印在地上,一时静止,一时微动。
你害得我,我说。
谁让你不听讲!我就知道你走私呢,想什么呢,想“面的”呢?他地上的影子移了移。
是啊,想“面的”呢,想得我心里一跳一跳的,想得我睡不觉!我的影子向他的影子靠了靠。
太阳暖暖地照在身上,脸也温热温热的。
不要脸。他的影子又移开去。
管着吗?我来气了。我不看他地上的影子。
他用脚踢着石子,石子落在我的脚前。我又把石子踢还给他。
历史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瘦而干枯。冯小唐说,知道吗,这家伙怕老婆,特别怕,你看那小身子骨,纯粹让他老婆折腾的。他又踢过一粒石子。
我脸更热了,你别瞎说。我把一粒石子踢给他。
谁瞎说呀,他离我近了点,你爱信不信。地上的两个影子的头快挨着头。
两个影子一哆嗦,又离开了。他低下头。都怪我,也害得你出来罚站。
我偷偷为一起罚站在心里乐了一下。他的影子没有我的影子长了。
历史老师冲我们俩喊:反思好了吗?反思好了进来!
他冲着老师喊,早反思好了,我们痛定思痛,以后一定听老师的话,老师指哪里,我们就打(答)哪里。
那是我和冯小唐第一次一起罚站,如今想起来,一片春光,温暖地照在我和他身上,两个影子的印记和他伸着两条长腿,懒散而颓迷的样子,我至今不能忘记。我固执地认为,其实所有的春夏秋冬,有的时候,也就是短短一瞬,就是人间四月天里,我和他被罚站,然后四目相对,偷着笑,偷着坏笑的那个刹那吧。
我的诗兴在春天里大发着,每天作诗让我看起来像一个诗人,我的变化让周围邻居都感觉不适,杨二走了之后,我的主要知音就是尹瑟瑟,我常常把她约出来,去外边电影院的篮球架下聊聊天谈谈心,有个篮球框子基本是报废的,但是因为我们俩个,我无限迷恋那旧篮球框。旧,才有味道。
我吟诗不断:春天啊,怎么这么春?
尹瑟瑟回头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话,我们家猫一样。
什么意思?
发情期呀。
滚。
我们家的猫一样,整夜地叫着,我真听不了他们抓狂样儿的叫,好象世界末日一样,好象说,爱情呀,爱情呀,快来呀,快来呀,比人不要脸多了,瞧我多含蓄呀,我心里有,但是我不说。
我们在一起的主要话题集中在冯小唐和马拉多纳身上。
冯小唐哪天长了根白头发我都清楚,我说尹瑟瑟呀,你说冯小唐为何长白头发呢,少白头呀?你说他要是二十就全白了可怎么办?
你有病啊,尹瑟瑟看我,你自己也有呀。
我有嘛。
她蹭地站起来,然后就拔下我三根白发,你看。
疼。
别嚷,有白头发是正常的,我们血这么热,正是热血青年,没有白头发是正常的,是不是冯小唐有白头发你就不要他了呀。
要呀,他拐了才好呢,他一脸麻子才好呢,省得阿绿他们惦记着了。
行呀,圣女贞德呀。
一边呆着去。
马拉多纳对你怎么样?还扶你小腰上鞍马?
他谁都扶。
你喜欢他什么呀,他和你一样高,不过,你们俩看着都挺强的。
天生一个诗人(3)
尹瑟瑟推了我一把,别以为自己瘦就欺负我,你最不地道。
那你减肥呀。
我这不是天天跑圈吗,我一天三千米,我容易吗我!
跑圈不行,跑得小腿越来越粗,最后你也和马拉多纳的腿一样,全是肌肉,减肥要有绝招!
什么绝招?
那你得掏钱。我恶心她。
瞧你那小人样,真看不了,以后和冯小唐的那些烂事别和我说,和大树说去。
我和大树说得比和你说得多。
你那烂诗别写了,别觉得自己天生一个诗人。
我就是天生一个诗人。
我看天生一个烂人。
我扑过去拧她的嘴,她跑了,天天跑圈,跑得真快,我追赶不上她,我和尹瑟瑟就这样死皮赖脸地打闹着,我们知根知底,地道的发小,一点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分开,死缠烂打,她说恨不得变成男的,然后和我成为结发夫妻,我说我可不嫁给你,一是你比我矮,二是你比我胖,我喜欢看着顺溜的,我好色。
第二天,我用个精致的包装盒包好了送给了尹瑟瑟减肥秘方。
是我从礼品店买来的包装盒,精致极了,粉红色,上面还有小红星星小蓝星星,整个一个超级浪漫,我走到128班门口,然后叫尹瑟瑟,我说,减肥秘方。
太隆重了,她说,干嘛呀,这么破费。
谁跟谁呀,我说,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别别别,冯小唐应该和我急了。
我和他没事。
别描了,越描越黑。
她要打开。
我说别,上课再看,就十分钟课间,咱去厕所边的合欢树那发会愣去。
你的爱好我真是不敢苟同,如果不是看着发小的缘故,我真恨不得抽你。
我们站在厕所旁边,看着冯小唐晃荡着出来,他冲我们一笑,尹瑟瑟说,我觉得一点也不浪漫,不适合将来放在小说中,一个刚刚入厕的男人,提了裤子刚出来,就抒情地笑,不合适宜吧。
那有什么?恋爱不分地点,革命不分先后。
你这一套哪学来的,冯小唐全把你带坏了。
我不是带坏的,我是自学成才。
你应该叫周有才。
我也这么想。
有才。
唉。
我和尹瑟瑟在幽默方面棋逢对手,我再也没有遇到过这么出色的女孩子,在我十七、八岁,我最好的男友和最好的女友同时出现了,也许他们不是最好的,可是,因为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的,所以,毫无疑问,他们是最好的。
上课铃响了。
那节课,我听得心神恍惚,这是上午最后一节课,下了课,我觉得我会被追打,这一点,我一点也不含糊。我有这个心里准备。
在那个小礼盒上,我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她得一层层地打开,如果打到最后第23层,我估计尹瑟瑟的肺会气炸了。
尹瑟瑟耐心地打开最后一层,迫不及待打开一看,就一小纸条。
那小纸条上写着:胖丫,减肥基本靠饿。
这是我赠给尹瑟瑟的减肥秘方。
她三天没理我,后来呸了我一口说,太损了。
我搂了搂她,腰瘦了一厘米,我又告诉她另一减肥秘方:如果有别人气你,或者失恋,也会瘦点。
她再次呸了我一口。
我仍然此起彼伏地写着诗抒着情,虽然自己不知所云,但总觉得有了个发泄地方,我不能天天就对着冯小唐直抒胸意,说我喜欢你喜欢你就是喜欢你吧,他也受不了呀,我只能对着自己自写自看的诗集说,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春天呀。
其实所谓的春天啊花啊草啊,所有的亲爱的,全是冯小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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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
他为我打过一架。
好多事情都有转折点。
我们之间的转折点就是这次打架。就是他把一个人打了,确切地说,是他把一帮人给镇住了。
因为从前做小太妹,所以,得罪人在所难免,哪管有仇没仇,看着不顺眼就要揍人一顿,结了恩怨在所难免,虽然金盆洗手了亦不管事,仇结下了,人家可不管你是出家和尚还是避世的老道,找你报仇来哪可不管你,那曾经被我揍过的一个小子的哥,就是后来开酒巴的那个主儿,突然找上门来了。
一切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
我和尹瑟瑟在黄昏时分正往外走着,我要陪她去跑步,刚走到大门口,几个看着跟小痞子的人就过来了。
谁是周七?
我一指尹瑟瑟。
这是我常使的招。
那个人一把揪住了尹瑟瑟领子:敢动我的小弟,不想活了,是吗?旁边的人说,错了错了,那个才是,那个瘦高个的是,大哥。
这位叫大哥的转过脸来,我看到他脸上有一块伤痕,估计也是血拚的时候落下的,他过来就要揪我的脖领子。
且慢,我说,我们无冤无仇……我自己说得都嘴软,曾经,我当小太妹时打过多少人啊,还给人放过血,我的仇人多了去了,如果不是遇到冯小唐,我进监狱的可能性都有啊。
无冤无仇?你说得轻松,瞧你现在这副正人君子的样儿,忘记怎么抽我小弟了?他一拉旁边一个小鸡子似的男人,然后对他说:指认一下,是这个人吗?
是她,是她,抽我三个耳光,嫌我挡着她道了。
你抽了我小弟三个耳光,今天就抽你三个耳光。
我有点蒙,毕竟他们四五个人,我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他们不算,现在,我还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了,我还搞一个白裙子穿上,还假装淑女子呀,这要让冯小唐看到,臊就臊死了。
私了吧,我说,我出点钱,请弟兄们吃饭,也交个朋友。
吃饭?交朋友?放你妈的屁,谁吃你的饭。
这个嘴有点歪的家伙在喷粪了,如果放平时,我早就恼了,但此时寡不敌众不算,我还怕丢人啊。我久不出江湖了啊。
他上来揪住我的衣服领子。
你放手……我几乎有气无力地说,好男不跟女斗。
他的手勒了勒,我感到有些窒息,我想,这下完了。
放开手——!我听到一个斩钉截铁的声音,冯小唐忽如天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真是臊死了,哎呀,哎呀,太丢人了呀。
是尹瑟瑟叫来的他,关键时刻,尹瑟瑟知道如何挽救局面。
哪儿来的小菜?歪嘴的家伙放开我——咋的,你今天要来个英雄救美?我看你是找死了,弟兄们,给他先上一课!
那几个小子呼啦全围了过来。
冯小唐的处境很危险,他退到卖冰糕的柜子那里,拎起一瓶啤酒,然后啪就磕碎了啤酒瓶,一股白沫喷出来,他握着另一半啤酒瓶子,酒瓶子的形状太像一个凶器了,我们看着他,他冷笑着,然后往自己胳膊上就是一扎。
我惊叫一声。
血,顺着他的左小臂流了出来。
行了吗?冯小唐问,权当我为她放的血,你们过瘾了吗?如果不过瘾,我再放你们的血,冯小唐领着酒瓶瞪着他们,咱如果想交个朋友,好说,如果想成为敌人,来,现成的,谁上来我先废了谁!
冯小唐手持破酒瓶,一步步逼近他们。
那一时,那一刻,我终于知道什么叫*什么叫帅了!冯小唐,我真他妈喜欢你,喜欢死你了!
“敌军”全线撤退,那边老大一抱拳:小子够爷们,后会有期!自己掉头先逃之夭夭了。
他们一撤,冯小唐扑腾就软在我怀里了:周七啊,快送我去医院包扎,疼死我了,真他妈疼啊。
我们打了出租奔医院,我的白裙子被血染了,像一瓣瓣红玫瑰。
医院大夫问,怎么搞的?
冯小唐说,试试自己胳膊是不是流血。自己扎的,玩。
大夫说,吃多了吧。
我心疼地给他吹着,小声问着,疼不,疼不?他说,疼,但心更疼,看到你小脸都白了,那时吓坏了吧,真想象不出,你这种人居然还当过老大?看咱,从前在部队大院里,天生是老大,看我这胳膊上,看我这腿上,老有疤,全打架打的,你以为就你会打架,我从小才是打架出身。
尹瑟瑟说,行了行了,知道你们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了,知道你们俩全会打架,行了吧?天生一对太保,天生一对狗男女。
什么?你说什么?我横眉立目。
冯小唐倒笑了,谢谢你夸奖我们,我们就不准备谦虚了,狗男女最好了,是不是,周七?
去你的。
心,突然就近了,他是为我流的血,以一个英雄的面目出现在我面前,把那帮人吓跑了,这叫不战而趋人之兵。
包扎完之后,我说,我请客,请大家去碰碰凉吃东西,好不?
当然好。
冯小唐夸我,看这孩子,知道知恩图报。
去你的!
我记得那天我吃了一肚子冰淇淋,吃得嘴都麻了,我记得冯小唐不时用眼角扫我一眼,趁着尹瑟瑟去拿冰水时问我,你一直这么能吃啊,这将来谁养得起你呀。
管得着吗?我瞪他一眼,我就这么能吃。
小心得蛀牙。
不怕。
接吻会牙疼。
你——我忽然发现,他居然这么不正经,的确是太不正经了,我小声骂,流氓!
又肯定我?我就愿意得到你的肯定。
我挥了一拳,不小心打在他伤口上,他哎哟哎哟地叫着,声音极大,我吓坏了,急忙托住他的受伤的胳膊,没事吧?没事吧?
他说,装的,看你心疼不心疼!
不心疼! 轻推开他的手。
我们正斗着嘴,尹瑟瑟回来了,看一眼我,再看一眼他,我们俩都不说话了,怎么了你们俩,她问。
没事呀,我说。
没事呀,他说。
装吧,就装吧。尹瑟瑟说,我终于知道什么叫没劲了,那叫一个真没劲,英雄救美,斗志昂扬,佩服,佩服。
我们看了对方一眼,挠了挠头说,尹瑟瑟,你是我们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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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1)
我们篮球队叫供销小区NBA篮球队,具有胆大不嫌寒碜的特点,冯小唐嫌供销难听,再说供销社马上就解散,大家离下岗全不远了,别叫供销了,带着五十年代的气息。
那叫什么?
少年NBA!
好个少年NBA!
全体雀跃鼓掌,五个人,正好,冯小唐的中锋,我的前锋,面的和尹瑟瑟后卫,阿绿基本上什么也不会,用冯小唐的话说,看着来吧,爱当什么当什么吧。
冯小唐的中锋作为禁区内的“擎天柱”,抢篮板球是中锋必不可少的能力。此外,封堵阻攻、盖帽也是中锋必备的能力。他具备这个能力,进攻时自己常处在禁区中央的枢纽位置,所以中锋应该具有不错的导球能力,能将球往较合适的位置输送,助攻队友得分。一名好的中锋必须多才多艺,冯小唐就是多才多艺,他不但要有足够的得分技巧用于进攻得分,防守时还要能成为球队的最后一道屏障,除了守好自己盯防的球员,中锋还要能够协同协同和及时为队友的防守补位。
我常在电视里看美国NBA比赛,主要是受冯小唐的影响,现代篮球打法中有一种新的中锋战术,就是所谓的“外线中锋”,需要在进攻时主要到外线投篮得分,而少做禁区内的进攻。在冯小唐的篮球熏陶下,我对篮球有了研究。
为此我还请我爹地把篮球场接上电源线按上了新灯光,还把尹瑟瑟家的录音机拿来,反正那破东西早应该扔了,我们放着流行歌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冲击奥运会。
2000年,我们少年NBA球队正全力以赴申请举办奥运会,我们几个半大少年,每天黄昏出现在篮球场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申请举办奥运会,有的时候心血来潮中午也出现,同志们都在睡午觉,我们尖叫着,狂跑着,用少年的激情和狂放,把球传来传去,基本上除了冯小唐还有点章法,剩下的以乱作一团为主,我听到很多人气愤地喊:那帮小孩,快走,知道不知道大人们在睡午觉!别折腾了,晚上再来打!
哪有人听他们的,我们依旧打得特别热闹,连叫带闹,那帮大人们,以李美凤和刘玉梅为代表,对我们发出最后通碟,如果中午再闹,就去告诉老师说。我嘻皮笑脸地说,老师放暑假了,据说组织去黄山了,她们才没空管呢,谁和你们一样,天天就知道睡睡睡,你看看睡得那一脸折子!
少年NBA!多帅的名字!
我们还组织了几场比赛,和供销社职工队,败下阵来,因为他们全是大小伙子,比赛经验丰富,个人技术全面,尽管在比赛中我、阿绿和尹瑟瑟还又抓又挠,犯规无数,但就是不进球,后来我们开了一个小会,冯小唐很郑重地说:篮球是个集体运动项目,组织配合很重要,靠单打独斗不行,命中率太低呀,同志们,看来,我们只有和老年队打了。
供销社还有一个老年队,平均六十岁了。
六十了还敢打篮球,勇气可加。
结果呢,又输了。
不得不承认,是水平问题,是技术问题,我们光靠冯小唐一人,能力再强也不行。我们相互鼓励,特别据有自娱自乐的精神,我提议我妈们组织个队,这样的话,羸她们应该不成问题。
别丢人了,冯小唐说,我可不哄着你们玩了。我一专业篮球队员,误入你们这个烂队,这一辈子的英名全让你们毁了。
别吹了,尹瑟瑟说他,你也够臭的,一共进过七八个球,还自许为姚明第二。
NBA(2)
我就是碰上因为碰上你们一帮臭手,有啥办法。
打完球,轮番请喝汽水吃冰淇淋,我吃过七根冰糕,后来胃坏掉后,一根再也不敢吃了。我想,在我十七八岁的时候,我把所有的冰糕全吃透支了呢?就像我在那个年龄恋爱,拚命地爱,拚命地爱,结果发现,到后来,我所有的恋爱都成了程序,再也难以找到当年的激情?
为了再正式些,我们决定搞一个队服,再编上号。
穿上队服我们烦请尹瑟瑟的爹地为我们合了一张影,我们笑得特别张狂,哪能不张狂。我们是少年NBA 啊!我和冯小唐紧紧挨着,我故意在镜头闪的一刹那靠近了他,后来照片洗出来之后,我发现我们离得距离最近,我又加洗了一张,然后把他们三个剪了去,把我和冯小唐剩下了。
这样看上去特别像情侣穿着情侣衫照的相!
我这小勾当让我很满意,我常常会在夜深人静打开小台灯自己看这张杰作,两个俊美的少年,穿着白色的假耐克,灿烂的笑着,一脸的甜蜜,我小腰倍儿细,他小腿倍儿长,小头发倍儿黑,真是金童*呀,我这样毫不客气地给予了这张剪下的照片正确一评价。
后来冯小唐告诉我,这样的勾当他也干了,他也多洗了一张,然后把我和他剪了下来,然后自己也偷着看了,而且,还偷着亲我了。
这是他在大一的时候告诉我的,我们后来还交换了衣服照了一样,那时,我去南京找他,我们穿着洗得有点泛黄的假耐克,在中山陵前搂抱着照了一张,那时我们已经彻底揭了锅,特别明目张胆地在街上拉手亲热了。
都得感谢少年NBA啊。
后来我们分手时他说,你说吧,周七,你说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让我和你亲我就还和你亲,你要我和你上床我就还和你上床,你说吧,如果你要钱,我就拚命给你去挣钱。
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有条件。
你说。
一,你还我爱情,把我的爱情全还给我,二,你继续爱吧,好好去爱吧,我放手,我不骚扰你,我们俩缘分尽了。三,你把你那件球衣留给我做个纪念吧,我在那上面留了口红印你说那是我给我盖的章,现在,我把我的章收回来了!
他哭了。
我也哭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分手,没有分成,他抱住我说,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你了,我不闹了,我们好好过吧。
我们总是在分手时回忆自己所经历的一起的日子,结果越回忆越多,越多就越疼,最后总是以抱头痛哭而结束,分得次数多了,终于才麻木了,然后,彻底地不哭了,自己都觉得无聊了,终于分开了。
这是后话。
我们在2000年的夏天暑假玩了个昏天黑地,篮球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最后开学时终于赢了老年队,冯小唐嘱咐我们几个人,开了学可千万别和同学们说,咱丢不起这个人呀。
人家全上了科技馆,或者组织个科技小组,顶损的还跑到广场上玩滑板当滑板少年,或者和赵小虎他们似的,组织个乐队,唱些蒙人的歌,就我们五个,天天腻在一起,和老年队妇女队打篮球,冯小唐说,我算彻底让你们毁了。后来他告诉我,他如果不是为了我,看我高兴,绝对不会和段位这么低的人玩,丢不起这个人。
我挖苦他说,你肯定是喜欢阿绿,你如果不喜欢阿绿,肯定不会天天跑出来混。
那你喜欢”面的”!他和我抬杠。
阿绿和”面的”不知道打没有,反正我们没少为他俩吵架,我对冯小唐说,这是看得到的隐患,看不到的呢?你说过你的理想,鲜衣怒马,美女无数,后宫三千,全是顶级美女,吃遍全中国,游遍全世界……他看着我,你智商真有限,我的理想,基本上也是全世界男人的理想,即然实现不了,说说行吗?
NBA(3)
不行!
不行拉倒!
拉倒就拉倒!
这是我们常常后来常常鸡吵鹅斗的内容,要不怎么说恋爱的时候初开始最好的呢,就像清初件,*的美,后来的瓷,粗了,不能看了,打篮球时,我跌个跤他就吓死了,跑到外面买创可贴,然后细心地给我贴上,我爱吃红豆沙的冰糕,只有电影院那边才有,他说,就当锻炼了,跑着去买来。
那时,我们谁也不说喜欢谁。
但我知道,他喜欢我,而我,更喜欢他!
感情这种事情基本上不用说,眉来眼去就足够了,哪还用嘴说我爱你我喜欢你,那得多傻才能说出来啊,他一个眼神,风就停了,停在我的胸口上,吹起涟漪,而我一个眼神,飘过去,他就知道,是那三个字:我爱你。
一到夏天,我就会想起一个人,我知道,这个人,和我的青春有关,和我的爱情有关,和那个有些破的篮球场有关。和去北京看画展有关,和那个叫冯小唐的男子有关。
夏天是人生不断重复的季节,夏天也是我不断复习的季节,2009年的夏天我在纽约,在中央公园看我从前自认为是诗集的诗,读到那句“我是和你一样的年轻的树,长在离你三厘米的地方,茂盛而甜蜜。”
那时,我和冯小唐同桌,我们之间的距离,三厘米。
在读到这句话时,我抬起头,看着纽约的天空,我的眼泪,如洪水绝堤一样泄了出来。
但此时,我和冯小唐已经分开,我们之间,没有了爱情,没有了将来,但是,我知道,我还在惦记这个人,青春里爱过的那个人,会是一辈子的疼,一辈子的朱砂,就算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了,他仍然在,在心里面的最里面。我知道,我到死也不会忘记冯小唐这个人,就像他到死也不会忘记我,我们只是以另一种姿势存在于彼此的记忆中,他对我不是最合适,我对他也不是最合适,初恋往往是这样,它只是以后爱情的一个,为以后的爱情做一个铺垫,但是,它肯定是最深刻的,最难忘的,最动情的。
所以,我没有抱怨过冯小唐,一丝也没有,我还常常给他打个电话,问他何时大婚,如果他结婚,我会送个大红包。
虽然我曾经说过,冯小唐,如果我们分手,我们就老死不相往来,我让我再也找不到我,我让你后悔死。
可是我没有这样做,实际上的生活是落花流水春去也,我们还打打电话,诉说一些烦恼,发个邮件,我发他一些美女图片,我知道他喜欢这个,而他烦恼了就会打国际长途给我。
这样说肯定有人说没有意思,爱情应该荡气回肠死去活来,应该此生此世只是这一个人,我这样说吧,如果一辈子只爱一个人,肯定寡味得恨不得自杀,因为你那时候刚刚春心萌动,恰好遇到了他,你还没有见过更多的世面,李碧华说,当初*,完全完全是因为没见过世面。
在我终于明白了这句话时,我原谅了冯小唐对我的厌倦,后来我才明白,即使他不厌倦我,我也会厌倦他,因为,他不是最合适我的人,而我,也肯定不是最合适他的人。仅此而已。
可十八岁那年,我疯狂地、近似于花痴地喜欢着他,浩浩荡荡,绵绵不绝,如长江之水,从天上下来,流到心里,没完没了。
我天天梦到这个人,天天跑到窗户跟前,拿着望远镜,我甚至能数出他有多少根眼睫毛了,当老师讲课时,我胡思乱想,一片思春。
哎,我呀我,我呀我。
互助组(1)
开学没有多久,各个中学搞联赛。
一中篮球队,冯小唐是主力队员,我是啦啦队主力队员,高三了,毕业班了,可能这是最后一次比赛了,大家热情很高涨,阿绿又要组织啦啦队买假冒伪劣名牌,这次准备买阿迪达斯。
算了吧,我说,咱的耐克全开线了,如果不是看着印着我的大名,我早扔了。我虽然这么说,我才舍不得扔呢。
我把“面的”也拉到女队的啦啦队里,尹瑟瑟说你魅力够大,可以呀,“面的”往那里一站,也玉树临风着呢。虽然戴着眼镜,虽然看上去很书生气,我指哪儿,他打哪儿,基本上以我为中心,其实人的小虚荣心特别没劲,我明知道“面的”暗恋我,还这样气张颐使,完全是自己的小骄傲所致,不就是在初中的时候出手救过“面的”两次吗,不就是替他摆平过想欺负他的男生吗?
尹瑟瑟更积极主动,因为是马拉多纳带队。
马拉多纳虽然打篮球身高不够,可是,战略战术相当有一套,比如上半场谁上,下半场换谁,谁能打全场,谁负责组织,谁只能上三分钟负责投蓝,他一清二楚。
比赛那天我们一水儿的小红裙,是我告诉女生啦啦队的,足可以和姚明的啦啦队想媲美,典型的篮球宝贝。我和尹瑟瑟老腰轻摆,拿着个树枝子编的花环,嚷着冯小唐加油,马拉多纳看了我们一眼,男生们看到你们就晕了,还打什么打!
尹瑟瑟的脸腾就红了。
脸红什么呀?
精神焕发呀。她为自己辩解。
冯小唐真是帅,我不得不承认,别看学习一般,打球绝对是业余队里的专业水平,技术一流,身材灵活舒展,控球能力强,球感又好,要是把他送专业队训练训练,绝对是NBA的专业队员,不比北京队那个清华大学学生出身打球的解立彬差哪儿去,就他那对篮球的悟性也够格儿;我没有想到自己会发展成为一个篮球粉丝,那绝对是冯小唐的功劳。
比赛是和三中比。
很激烈,一帮十*的小伙子,打得很精彩,对方实力也不弱,人家这才叫比赛呀,个个一米八以上,看着真养眼,有个比冯小唐长得还中看的,三中的,我指着那男的说,尹瑟瑟,看,那哥儿们长得,和金城武似的。
好色之徒。
谢谢肯定。
上半场结束,我队落后六分,马拉多纳鼓励他们,没事儿,把比分咬住,打他们两个三分球,冯小唐,你被让那三中的耿南死盯着了,他盯上你,你怎么得分?你应该甩开他,要不把球传出来,把对方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让其他队员投篮,一定把比分咬住,多传球,寻找进攻机会,别给他们留情面。大家一起击掌鼓劲。
原来三中的那个叫耿南。
我递给冯小唐一瓶矿泉水,他看我一眼,然后小声问,我表现如何?
还行。
什么叫还行?别标准忒高了,我表姐就因为标准忒高,至今还没有嫁出去。
滚。
下半场开始,对方又开始一阵猛攻,我方形势还是不利,落下九分了,我们拚命地喊着,小红裙儿都快转起来了,我们叫着冯小唐的名字,他挥着手,告诉我们,好戏在后头。
他开始发威。
我看到他突破上篮,看他外围远投,看他一次次妙传,他那么如鱼得水,一连得了八分,比对手还差一分,还差一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双方互相胶着,你进一个,他投一个。比分的差距还是一分。
对方红眼了,特别是这个叫耿南的,简直和疯狗一样,汪汪地咬上来,他死盯着冯小唐不放,在最后一分钟,冯小唐到哪里他就紧贴到哪里。还差10秒钟,冯小唐一个突然转身,突破,甩开耿南,冯小唐单刀赴会了,绕过所有防守队员,在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到篮下,只见他高高跃起,高高跃起,我们都为他屏住了呼吸。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互助组(2)
冯小唐高高跃起,双手将篮球高高托起,在他要扣蓝的刹那,一个影子狠狠撞上了他!
我只听到啊地一声。
球进了!
一中羸了,比三中只多一分!
而冯小唐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我扑过去,冯小唐,冯小唐,我叫着。
他动不了了。
我冲上去,对着耿南大骂:会他妈打球吗?不会别他妈上来!有他妈直接撞人的吗?你以为是跆拳道呀!*!
后来冯小唐说我当时就是小泼妇形象,他心动极了,喜欢极了,一看我就是喜欢他,不喜欢他,不会状如泼妇呀。
一帮人围上来,可是,冯小唐站不起来了。
叫了120,把冯小唐送往医院。
大夫说,脚跟腱断裂,以后可以影响体育运动了。
我的眼泪刷就下来了,尹瑟瑟小声说:别哭,不合适,他是你什么人?看让人笑话。
我才不管!他不能参加运动了。
手术进行得很顺利。
马拉多纳一听他以后不能参加运动了就急了,你看这事闹的,你看看,你看看,他多有运动天分。他一脸的自责,尹瑟瑟跑过去安慰:马老师,不,不,陈老师,不怪你,这全怪那个耿南,看我不抽他丫的。
联南低着头走过来,一直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去你妈的,我说,对不起多少钱一公斤。抽你丫的都不解恨。
你断送了一个运动健将,你知道吗?!尹瑟瑟替我们打抱不平。上去就给了联南一拳。
我也顺势给了他一拳。
这个叫耿南的家伙后来和我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正是因为那次篮球赛,他认识了我,他说,没有见过骂脏字骂得这么麻利的女生,他真是心服口服,而且在当天,当他看到我小红裙摇摆的时候,分外的扎眼,他也,分外的心动。尤其你那一拳,正打在我的心口,我都岔气了。但当时,我为你那一拳喜欢上了你。
后来这个考上了北外的家伙学了日语,他跑到日本去实习两年的时候天天发邮件给我,并且不顾一切代价的从日本跑回到上海来看我,那时我和冯小唐散了伙,心灰意冷,我没有心思理他,以为他会渐渐冷下去,没有想到他越来越热,简直有种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劲头,他常常用日语和我说话,烦得我不行,我说你是中国人吗,你说中国话好吗,你不知道我顶烦日本人吗?
他所有说的日本话就三个字:我爱你。
这是我找了一个会日语的同学翻译过来的,我假装不知道,假装他说的是再见,长期视而不见。
就像那天他跑到医院看冯小唐,我恶狠狠地盯着他,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虽然上楼下楼全是他背着冯小唐,那管个屁事!如果不是他撞,冯小唐哪会腿折。
冯小唐的腿折了,在家里休养,他的位子空了,最后一桌只有我自己了。
自己的时光真是孤寂。
孤单,寂寞,再也闻不到他的发香,再也没有那种心跳,五厘米之外,是一片空了,我从来没有这么空洞,从来没有感觉到如此孤单,虽然下了课尹瑟瑟就会跑过来,偶尔还带来点零食,我们在最后一桌吃零食,但这并不能掩饰我内心的空虚,我说可怎么办呀,就像冬天来了,可怎么办呀?
给他补课呀,尹瑟瑟说,以给他补课的名义到他们家去!何彩霞还会夸你!
就是呀,我说,我怎么智商这么低呀。
一般情陷恋爱中的女人都会这样。
一边呆着去,烦着呢。
别呀,和何彩霞说去,一准批准你,你可以明正言顺出入冯小唐家,再说,还有我啊,咱和五十年代一样,组成互助组,你帮我来我帮你呀。我看了尹瑟瑟一眼,觉得她说得极有道理。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互助组(3)
我去找何彩霞。
说明了理由,何彩霞痛快地答应了。
散学后,我和尹瑟瑟出现在冯小唐家,他妈许以宁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夸我,这是老周家孩子吧,看,越长越水灵了,这是玉梅家的尹瑟瑟吧,老看你们在一起玩,谢谢你们呀。
她妈真漂亮,尹瑟瑟小声说,你婆婆真热情。
我瞪她一眼。
冯小唐打着石膏,不忘记开玩笑:看我这样儿帅吧?
帅,相当的,你必须帅,不帅咱们学校就没有帅的男生了。
我不去,你相当地寂寞吧?他坏笑着。
还行,我也没闲着,尹瑟瑟和“面的”来找我,咱最后一桌,离老师视线远,基本上老有人,再说,我也得认真记笔记啊,何彩霞把你安排给我了,我得对你负责呀。
好,你对我负责吧,他仍然坏笑。我喜欢冯小唐坏笑,小眼睛挤在一起,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完全是一种坏小子的感觉,绝对不像“面的”,努力地变坏也变不坏。
我妈李美凤和我爹地周胜利基本上支持我,觉得我这是在助人为乐,我妈李美凤怀疑过我的动机,在半夜三更以为我睡着了时,她对周胜利说:胜利,你看是不是咱丫头喜欢那个小子呀。
哪个呀?
装什么傻呀,冯小唐呀,许以宁家的儿子。
不会吧?
什么不会,去年还一起去北京了,今年夏天又搞什么篮球队,我看着不对。
不对就不对吧,是这个年纪。
别呀,早恋。
什么早恋呀,顶多蠢蠢欲动。
你别不拿当回事儿,你没看前些天描眉画眼的,也是,冯小唐那小子长得怪好看的,将来做女婿不丢份。
老娘儿们见识,别胡说了,睡觉吧。
你就傻吧,李美凤说,我最知道我闺女了,这次,绝对是真的。
我想,李美凤傻了半一辈子,这次,真说对了,我这次,绝对是真的。
我从此为了冯小唐开始认真听讲,没有他在身边,我不胡思乱想了,我天天认真做笔记,不为了我,就只是为了他!
到期中考试时,我们俩都进了班里的前十名,为此何彩霞说,要发扬周七和冯小唐相互帮助的精神,你看看人家,全进前十名了!
我想,如果不是为了他,我不会前进得这么快,在帮助了他的同时,其实,我也帮助了自己!
而我最怀念的是和冯小唐单独在一起的时光。
每天下午五点,他爹地和妈咪还没有下班,我已经准时出现在他的床前,他为我沏好了果珍,摆好了水果,叫我老师,然后乖乖地听我讲课。
我记得我的心动和心跳。
他还让他妈给我配了一把钥匙,我能自由出入他们家,用他的话说,我也是他们家的一分子了。
我为此感觉到无尚的光荣和自豪。
他们家装修风格朴素大方,一水的黑白,不像我们家,李美凤搞成暴发户形象,到处是金灿灿的,看,这就是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区别。
暧气很热,我脱掉身上的外罩,假装认真地给他补着课,天知道我有多紧张,他一直看着我,我说你看我干什么,我的脸上有笔记?
他嘿嘿笑着,周七,你真是可爱。
少用可爱形容我,我又不是芭比娃娃。
那你真纯洁。
你才纯洁呢,你们一家子都纯洁,我一肚子蠢蠢欲动。
你真有才。
谢谢夸奖。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他怎么就看不出我漂亮来呢,可急死我了!
补完课,偶尔也说说人生理想。
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看了他一眼,你猜。
他会心一笑,不至于想和我天荒地老吧?
美死你。
我想无所事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华衣美食,腐朽堕落。
不想为祖国做什么贡献?
想呀,援藏去,就想去西藏。你想去吗?
冯小唐笑了笑: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哪里有周七,哪里就有冯小唐。
我呆了一下。
我们两个眼神对在一起,又刷地分开了,电到了!我感觉,我被他电到了!他也躲开的我的眼:我的理想就是去法国学室内设计,然后有个漂亮姑娘,这个漂亮姑娘以周姓为主。
我推了他一把。
谁也不敢看谁,只是用余光。可是空气是不对的,有凝固的感觉,一分一秒都嫌长,我用笔在纸上画着什么,其实什么也不是,只听到笔和纸磨擦的声音,沙沙,沙沙。
安静死了。
一抬头,忽然看到了他。他抿着微笑,看我。
我收回目光,继续画着,发现纸上写的是他的名字。
突然,他握住我的手:喜欢我吗?
我愣了。
这手握得太突然,太意外,太没有准备,好象期待了许多次,但好象又出现过许多次。
这问来得这样突然,我忽然想起我无数暗恋的夜晚,我拾他的垃圾,我透过望远镜每天仔细观察他,我看到他灯亮起时的激动和兴奋,我看阳台时见不到的心的空落,我想起我们在北京十指相扣的夜晚,他摔断腿我臭骂耿南……我的眼泪流下来!
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我喊着,讨厌得要死,要死!
要死,一起死。他坚定地说。
暖气真热,无形的热流烘烤到脸上,热乎乎的,一起死,一起死,好象满屋子是这三个字。我忽然哽咽了。
他的眼里,刹那间充满了泪水!
我们泪眼相望!
什么都不用说,什么都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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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怕苦,二不怕黑(1)
春节临近的时候,冯小唐能上学了,腿基本上好了,我们仍然同桌,只不过,更心有灵犀了。
表面上仍然比谁都正经,但我知道,我们骨子里,已经很不正经。
是高中时代最后一个春节了。
过了春节就面临高考了,我由一个勉强考上一中的小太妹,变成了班级里的前十名,让何彩霞很是宽慰,她觉得是她教育得好,我觉得这是爱情的力量——虽然我和他之间,只问了一句喜欢我吗,而我的回答是,不喜欢。
放寒假了,天下起了雪,尹瑟瑟偶尔来找我,我们在我的小屋里,一起靠在我的小床上抒情,她的主题仍然是马拉多纳,我的主题仍然是冯小唐。
我劝她,其实你应该告诉马拉多纳,先占下他,要不他让别人爱上可怎么办?
我可不能搞坏他,这是师生恋,他要被开除的,我和你不一样,你们是青梅竹马,我们可是师生关系。
那你准备怎么办?
考上大学后的第一件事情,我就准备告诉他,我告诉他,我知道他穿41号的鞋,我告诉他,我知道他老家在哪个镇哪条街,我告诉他,他脖子上有三颗痣,他喜欢吃鱼香肉丝和学校食堂的烧茄子……我握了一下尹瑟瑟的手,有点心酸,这个家伙,是真喜欢马拉多纳呀。
也说理想,她说喜欢当大夫,治病救人,但又怕血,我说你那是假喜欢,问我喜欢干什么,我说,看尽天下美男吃尽天下美食然后万水千山走遍。她拧我,然后指着对面窗户,你是不是看他就足够了?
老看也犯顶。
报那个学校?
我觉得自己顶多是个一般学校,十来名的成绩考不了太好的学校,我想学戏剧,当编剧,你想想,我多有才华呀,这点何彩霞都肯定。
拉倒吧,你就是让爱情给逼出来的那点才气,别以为自己是周有才。
我就是周有才。
我和尹瑟瑟总是臭贫,特别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样子。她依旧是胖,体重130,跑圈自从下了第一场雪之后就放弃了,正在喝一种减肥茶,越喝胃口越好,越喝越饿,她说到一半的时候总是说:有吃的吗,找找。
我馋,小零食总是有,最次也有饼干。
她和老鼠一样,吃着饼干,然后又支使我:来杯水,最好加点糖,我的心太苦了,得来点甜蜜。
她不胖?——她不胖天理都不容。吃零食又喜欢甜食,她不胖谁胖。
但我最想见的人是冯小唐。
下雪了,更不出去了,天太冷了,屋里暧气热热的,我一个人的时候,就透过窗户的玻璃花看着对面窗户,很模糊,有时会露出他一个脑袋,他偶尔也会朝我的方向看一眼。
后来他告诉我,其实在你睡觉的时候我也老看你,有时你故意不拉窗帘,我就在想——他迟疑了一下。
想什么?
想你睡觉是不是穿*!
我扑过去打他,往往还没有打,就被他抱住。
那时,我们爱得如火如荼,大学期间,我每周会坐火车去南京,或者他坐火车来上海,上海——南京,南京——上海,这趟火车被我们坐烂了,每周一见,后来我们还在南京夫子庙边租了一个房子,好象两地分居的夫妻,直到我们彻底分手解散,我第一次去看那间小房子时,写着大大的拆,已经快拆了,再去,已拆掉。那时,我已经在国外,我是大三出国的,和冯小唐散伙之后,我对我爹说,爸,我要出国念书,你准备钱吧。
当然在那个春节我们之间纯粹得和蓝天似的,没有手机,也发不了短信,家长不让上网,也聊不了天,就支着下巴看着对面,对面的风景是我想象中最美丽的风景,我喜欢他六平米的小屋,有男性的气息,墙上贴了很多足球画,还有他的篮球,还挂着我们一起买来的假耐克。
一不怕苦,二不怕黑(2)
在离春节还有两天的时候,出事了。
李美凤的二姨死了,李美凤和周胜利必须赶往郑州,他们要求带着我,但又怕影响我学习,我不是高三的学生吗,我不是快要高考了吗?所以,他们决定让我一个人过这个春节,他们初一就回来,他们去处理二姨的后事,因为李美凤的二姨是一个孤寡老人,无儿无女的,他们必须亲自去。
我暗自喜悦,太好了,忒好了,我要放炮去!
这就是说,我们家,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你害怕吗?李美凤问我。
放心吧,妈咪,我说,我一不怕苦,二不怕黑。
他们留给我一千块钱,让我买速冻饺子吃,再自己买套新衣服,自己过年吧。
周胜利提议:可以叫尹瑟瑟和你来做伴。
我又不是小孩了,我说,你们快去吧,我保证把自己喂得和小猪一样,保证把历史地理复习一遍,保证过一个团结战斗又革命化的春节,请领导放心。
他们拍了拍我的头,赶飞机去了。
而我一蹦三尺高,我会叫尹瑟瑟吗?我傻呀,我当然叫冯小唐呀,我会装小可怜,会对冯小唐说:我怕怕,我害怕怕,你快来陪我呀。
虽然我从小不知道什么是个怕。
怎么叫他呢?
打电话?怕他父母接,怎么说呢?
我于是下楼去转,以期遇到冯小唐,这个该死的,怎么不下楼遛弯呢?当然,除了我在雪中走着,没有人在雪中走,太冷了,三九天呀,冻得脸生疼,这是北方呀,这是最冷的时候呀。
转了一上午,没转到他,冻得耳朵快掉了,碰上几个大妈大哥,热情地问我:干什么呢,周七?
赏雪景。
我有气无力地回答。
我突然变得如此忧伤如此文艺,一改过去嘻皮笑脸的劲头,顾不得天寒地冻下大雪。
再不能耽误了,我只还有一天半时间,今天是腊月二十九,明天就是除夕呀,李美凤他们说初一就可能回来呀。
我心里蠢蠢欲动呀。想当年潘金莲勾引西门庆估计也是此状态,我的小冤家呀,你怎么还不来呀,我相当地理解小潘和小西了呀,相当地呀。
我决定铤而走险,给他们家打电话。
因为我看到了许以宁出去了,那么,就只有他和他爹地了。他爹地不如他妈咪心眼多,所以,我决定打电话。
是他爹地接的。这个供销社主任打着官腔说:哪位?
你好,我说,我是冯小唐的同学,麻烦您找一下他,我问点作业。
他爹地喊着,冯小唐,你电话。
冯小唐好象穿着拖鞋跑过来,拿起电话:哪位?
我。我说,是我。
他迟疑了一下。
我说,我说你听,我有事找你,麻烦你来我家一趟。
啊?他刚要说话,我继续说,别问,来了就知道了,有事。
好吧。
接着我听着他说,爸,我得出去一趟,我同学问我数学。
天知道他的数学还不如我。
在他既将到来的十分钟里,我冲到卫生间,梳了梳头,还涂了点口红,穿上最喜欢的绿毛衣,沏好一杯我爹的上好龙井,然后在等待着他。
你知道等待一个人的滋味吗?
这十分钟好象有十年似的那么长,至少有十年。
心里左右摇摆七上八下,这十分钟,我上了两次厕所,照了五次镜子,这是私会男同学啊,我多大胆啊。
等待是漫长的,是美妙的,是千思万缕的,后来,我和冯小唐之间有了无数次等待,比如我去南京他等待我,他来上海我等待他,我们站在站台上,也心潮起伏,也波澜动荡,但是,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那种等待,有了闲情逸致,也有了交待和说明,因为知道是在等待自己的恋人,因为知道他一定回来,因为知道来了之后所有的程序无非是亲热,先拥抱,后接吻,没完没了的吻,如果是夏天,就在广场上逛到深夜,住学校旁边的招待所或男生宿舍女生宿舍,找个不错的小饭店吃点饭,偶尔也逛商场,买些日用品,日子长了,搞得似柴米夫妻,等待长了,也有些不烦,怎么火车还不来?
一不怕苦,二不怕黑(3)
但那次等待是如此不同。
是第一次约会,是胆大妄为的我约他,是冬天的雪中,是他要来我们家!
我来回踱着步,感觉到心跳如此强烈,一万只小鹿在撞着我吗?我不是大大咧咧的女生吗?我不曾经是小太妹吗?我不是骂人都不脸红的吗?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有些发烧,是暧气热吗?还是心跳过快?我脸上生动的小雀斑好象更生动了,我的黑发好象更黑了,我的耳朵都是热的。
手有些颤抖。
我试图冷静下来,戴上mp3听,结果根本不知道自己听的是什么。
我坐在沙发上,又站起来。
我站起来,又坐在沙发上。
我在第五次照镜子时,听到了门声。
我甚至怀念那一声门声,那是冯小唐第一次到我们家来,也是最后一次,后来高考后我们就搬家了,周胜利带领一小部分人先富了起来,然后我们住进了180平米的大房子,三年之后又搬到了300平米的别墅里,而这两室一厅的小房子,我却无限怀念,因为通过四楼的我的卧室阳台可以看到对面冯小唐的阳台,因为他来过这间小房子。
刹那之间,我又看了镜子中的自己一眼,镜子中的那个人好象是漂亮了,动人了,好象是和从前有了质的飞跃和区别,那么不一样!嘴唇是红通通的透明,眼睛是黑灿灿的明亮!
来了来了,我嚷着,声音带着温度,连我自己都感觉到,它如此颤抖,如此激动。
打开门,看到披着雪花的他。
看到我的春闺梦里人!
我一扭身,把他让进来。
他有些局促,我们俩平时总开玩笑,但此时,此刻,我如此局促。
什么题?我会吗?他很正式地问。
我笑了,有些羞涩有些局促。
我的回答是,我妈二姨死了,他们奔郑州了,我爸我妈,都不在家。
这个回答是多么暧昧呀,我爸我妈,都不在家。
我以为会放松的一句话,结果因为这句话,他更紧张,我们站着,离着有二十公分的距离,我看到他的脸渗出汗来,黑色的棉服忘记脱了,我说,快脱下来,屋里热。
又是一句错话:快脱下来!
他脱掉衣服。
你坐吧。
他坐在沙发里,把手放在腿上,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这姿势这样尴尬啊。
他的手指敲打着腿,他的脚哆嗦着,打着拍子。
喝茶。
哦,他说。
真热,这暧气真热。
是,热。
窗外飘着大雪,下午的颜色有点昏黄,屋里的暖气的确是热,我浑身也冒着汗,我不知道如何才能缓和一下气氛。
我抬起头,正撞到他的眼神,我叫了他名字的同时,他也叫了我。
周七。
冯小唐。
这两个名字同时回荡在房间时,我们笑了。
你喝水。
我不渴。
你吃水果吧,我开始给他削一个苹果,结果削到一半就削了手,哎呀,我说,疼!
他扑过来,一下握住我的手,看看你!多不小心!
流了一点血,他迅速低下头,吸那血,我看着他黑的发在我面前,我感受到他的温度,他穿着藏蓝色毛衣,男性的温度透过毛衣穿过来,如此地*,如此地诱惑!
找了一个创可贴,他为我贴上,然后转过头,你真傻。
你傻。
空气是凝固的,雪依然在下,纷纷扬扬,我走到我的小屋里,看着窗外,雪,飘飘洒洒;他还在客厅里。
我们一人一个屋。
我希望他到我的屋子来!
但我不说!
我心里默念,来呀来呀傻瓜,来呀。
我数到十,你一定来呀。
一,二,三,四,五……
我数到七的时候,我感觉到一个人在靠近我。一股莫名的气息飘过来。
一不怕苦,二不怕黑(4)
他站在了我身后。
如此温暖,如此妥当地靠近,不远,也不近。
我感觉到了,他在身后,就在身后,他的鼻息,他的身体的温暖,都如此地靠近了我,我有些微微的晕眩,这是只有我和他的下午,下雪的下午,天色昏暗,屋里的暖气很热,没有人说话,但一切懂得,用说吗?还用说吗?!
真美,是吗?我说。
他没有回答我,但我又感觉到他回答了我。
窗外的雪依然在下,对面楼的窗户上,有人贴了福字,大红的福字印在明亮的雪里,那么艳。
你是那大红的福字,他说,在雪中分外的好看。
你是雪,我回答。
我们简短的对话如此简短,但一切明了。
你的屋子里有冷香,说不出的冷香。
是吗?
当然。
我一直背对着他,他在离我十公分的地方,我们站了有多久,也许是五分钟?也许是十分钟?我居然觉得过了漫长的一生似的,我想雪一直下,想不停,想我和冯小唐就这样站着,到天荒到地老。
后来我才知道,冯小唐也有这种感觉,非常恍惚的刹那,好象不在世间,好象又在世间,好象只有我们俩,他第一次离一个女生这样近,近到可以闻到头发里的薄荷香。
他说他好象一直在和我拥抱,这种感觉特别强烈,好象在他的怀中了,其实我们一直在十公分的距离,这十公分,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后来我打开音乐,我说,听歌吧。
我记得那天听的是《一生一火花》,张学友的,非常好听 。
多年之后,才知道那首歌预言了我们的命运,一生,一火花。
我们之间的话一直很少,有了拘束,说不清的拘束,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又沉又慢又快,雪还在下着,越下越大,中间我接了一个电话,是我爸周胜利,问我怎么样,我说,挺好,你们别担心。
冯小唐看着我,周胜利说,叫尹瑟瑟和你来作伴吧。
真不用,我说,到处都在放炮,蛮热闹的,我喜欢一个人。
放了电话,我看到外面天黑下来,除夕夜快来了,我忽然想和冯小唐包一顿饺子!
我说,你和我包饺子吧,吃完饺子你再走!
行,他说,我会擀皮,从小我就给我妈擀皮。
你太能干了也!崇拜!
我们是从包饺子开始放松的!
我问他,怎么敢来?
他答,我一不怕苦,二不怕黑,最爱赴的就是约会,最爱中的计就是美人计!
嘿嘿嘿,嘿嘿嘿……我笑了。
说干就干,先把肉从冰箱里拿出来,他剁肉和白菜,我泡上虾仁,然后开始活面。
之前李美凤同志三天两头给我们包饺子吃,我总觉得这事情太简单了,原来操作起来如此复杂!
先说和面。
看着李美凤不到五分钟三下五除非二和好了,觉得这件事特别好做,真操作起来,我傻眼了。
这是我第一次和面
面多了,一大盆,哪里用得着,然后就是放水,水又放多了,整个成了稀粥,于是又加面,面又加多,于是又加水,最后和好面时,和了整整一大盆,而我的脸上毛衣上裤子上全是面粉了,冯小唐拉着我去门口照镜子,我把面粉涂到他脸上,好与我成双成对。
我们站在镜子前,笑成两朵花。
他剁的菜馅可不赖,他还会调馅,放上料酒葱和姜,味精,盐,看着他筷子飞舞,我凝神静气地说:冯小唐,你以后肯定是个好丈夫。
那肯定,我从小就跟着我妈当副手,我练出来了,谁要是不嫁我就是最大的损失,谁要是嫁了我,那才是中了大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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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怕苦,二不怕黑(5)
他擀的皮又圆又均匀,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的饺子皮那么重要,因为没有这道饺子皮,里面的馅再好也是枉然,最终摆不到台面上。它只会是一滩散乱的菜馅。
那是那是,我佩服地说,在下五体投地。
开始包了,我包的饺子形状各异,那简直是要大有大要小有小,那简直是什么形状都有,冯小唐讽刺我说,从刚才你和面时一出手,我就知道,你这是处女秀,肯定第一次。
看咱包几个!
他居然还会包饺子!
他是挤饺子,饺子好象一排排整齐的小鸽子一样,整齐在呆在板子上,然后等待着被煮。
我们包饺子的过程是如此地美妙如此难忘,以至于后来我很少再包饺子,每次包饺子,我一定会想起那个除夕夜,我和他,在厨房里忙着,他居然忘记给家里打个电话,他们家快找疯了他!
包完了,剩下一大块面,他说,明天可以考虑烙饼吃。
你们家祖上是伺侯慈禧太后的吗?肯定干过御厨啊,这手艺也忒好了!
是他煮的饺子,他又是一套理论——慢长的煮的过程也是那么重要啊,火小了饺子会生,火大了会粘连,只有恰恰如其分才能煮出一锅好饺子啊。而一锅好饺子是皮不破馅不老,就如同好的爱情是那样有着弹性和韧劲,他一边煮一边说,我脸红着,站在他身边,他煮饺子的样子都特别帅,脸侧着,在晕黄的灯光下更显出生动,这是我和他的除夕夜,外面烟花四起,春晚已经开始了,周涛正在激情地给大家拜年。
过年了。
真好。
我们终于坐在灯下一起吃饺子了,这是我们自己包的饺子,我打开了老爸的酒,然后一人倒上了一大杯!
谁知道这酒后劲这么大!
我喝了一口,呛,冯小唐,新年快乐!
他看我一眼,傻呀,别喝那么大口!
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吃饺子,外面烟花灿烂,大雪中,两张少年脸,一样的动人,一样的亢奋,我们举着杯,几乎同时说:新年快乐。
祝你新的一年越长越好看。
祝你越长越帅。
祝我们都考上大学。
祝我们还能一起奋斗。
祝我们不变老,脸上老有痘……
我们说了多少没用的费话呢,忘记了,一杯一杯地喝下去,我们偶尔四止交织,偶尔脸会红,是暖气热的,是心里喜刷刷闹的呀。
我说,谢谢你,陪我过春节。
他盯着我,说谢谢多假呀,我愿意为革命春节献身。我一怕苦,二不怕死。
去你的!
要走了,他要走了,太晚了,他还要回去和父母过节呀。
我真不想让他离开,真不想,真不想!
可是,他还是要走了。
已经九点了。
他说,回去肯定要挨骂!后来他回去果然挨了大骂,差点还挨了打,因为是除夕夜呀,他居然玩失踪,居然让一个女同学叫走了这么晚才回去,他妈他爹问他女同学是谁,他和江姐一样英勇,打死也没有说!
走的时候 ,都依依不舍。
饺子真好吃。
嗯,好吃。
是你手艺好。
是你。
我们相互谦虚,然后不好意思,他说,特别难得的是,和你过一个有意义的春节,我说,是战斗的难忘的春节,这个除夕,我将铭记到老,永远不忘。
你是忘了呢?
我要是忘了我就是小狗。
我们站在门边,看着对方,他说了一句我一辈子也难忘的话:以后,和咱妈学学和面,咱以后,得老包饺子吃呢。
嗯。我乖乖地答应着。
打开门,冷风吹过来,他说,今天守岁,我会陪着你,除夕十二点,你站阳台上来,我们看对方一眼。
嗯!
他转过身,走了,我关上门,倚在门上,眼泪在眼里转着——我舍不得他走!
而碗里的饺子还热着,酒还有三分之一。
我拿了酒,到自己小卧室里,一边喝一边看着对面。
半个小时之后,他出现在他家的阳台上。
我们看着对方,我举着酒杯,遥遥相祝,他挥着手,远远地能看到一个人挥着手,我没有用望远镜,但也知道是他!
我醉了,这是第一次喝醉,我感觉到周身的酒一直在沸腾,新年的钟声响了,电视里的人们欢声笑语,我在阳台上,泪流满面。
我看到对面的冯小唐,忽然从阳台上伸出一面旗来!
那上面,挂了一面黄旗子,其实是他的黄色T恤!
那上面有几个字,隐约看不清,我用望眼镜聚焦拉过来,是他刚用笔写上去的:周七,新年快乐!
我涂了一把眼泪,推开窗户,雪花,刷就扑到我的脸上,与我的眼泪交织在一起,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北京户口(1)
开学第一天,我心里很忐忑,除夕让我太激动了,十天之后,我将如此面对冯小唐?我觉得有几分的拘谨和不安。
但他居然没有来。
他怎么了?
病了吗?还是有事?我玩了一上午自动笔,心里像长了草,中午故意绕到他楼下,还是没有看到他,透过望远镜看过他的阳台,也没有人。
到底么了?
李美凤催了我三次吃饭了,我不知其味,更不知道吃的是什么,李美凤说,春饼好吃吗?
我说,这饺子还行。
她又问,饺子?
我说,还行。
李美凤伸手摸我:这孩子魔症了。
周胜利说:肯定是丢魂了,找人给她招招魂。
这句话对,我丢魂了,一天见不到冯小唐,我的魂就丢了。在古代,这叫相思病或者说花痴病,在现在,这叫单相思或暗恋。
下午,体育课,跑接力。
自从分班以后,我再也没有那么高的热情上体育课,一是体育老师不是马拉多纳了,二是没有机会和尹瑟瑟说马拉多纳了,此时教我们体育的是一个三十多岁已婚中年男子,一副特别软的样子,一看就是三级怕老婆单位,基本上没什么阳刚之气,长相特别像落难公子,可想而知这体育课有什么劲!
正跑4×100米接力,四个人一组,我往前跑着,感觉风很大,这100米不长,我却觉得没力气,下一棒是阿绿接我,她更是跑不动的主儿,居然还穿了一双挺妖精的鞋,这是上体育课呢?
快到阿绿那棒时,我听到我后面呼呼地有人追我,我刚想回头,就听到声音:把棒给我。
我感觉接力棒被人抢了去!
是冯小唐!
他飞快地跑向终点,当然比另几个组快多了,在风中,他的长腿好象翅膀一样飞着,很高,很飘逸,他的白色运动衣那样飘逸,总之,我觉得所有美轮美奂的词送给他都合适。
他终于来了。
跑完这几组,还有几组。他下来,叫我:周七,走,我有事和你说。
上哪去?
校外吧。
校外?一会还有课呀,历史要小测。
不管了!
我想,一定是有大事情了,所以,我连假也没请,和他跑到校外,上了公共汽车,然后不知奔向哪里。我想,不用问了,一定是有事了。
在文化广场下了车,周一的广场,人极少,何况又是早春,只有几个放风筝的老人,树还不曾绿,虽然立春已过,但春天的迹像只是那几株迎春花,在春风里笑绽着金黄。
我们站在广场角落的一座古寺前。他如一侧的古寺般严肃。
怎么了?我问。
我要走了。他的声音很低。
要走?我一惊,去哪儿?
去北京上学。他低下头。
啊?为什么?
我的北京户口办下来了,他望着我。我必须去北京上学,有学籍,然后参加考试,我爸给我办了好几年了,刚办下来,我才知道,我说不去,抗争了一天,可他们急了,一个北京户口十几万都不行,还得托人,还得搞假学籍,非常麻烦,重要的是,北京户口的考生比咱这的可以少100多分!
高考移民!我叹息一声,没有办法,就是移民,谁有能耐谁走!
去吧,我小声说。
我不想离开你。
我的眼泪,刷就下来了,明天,明天他就要走了呀。
就这几个月……我哽咽着……去吧……我们都好好考……都好好的……我还要说下去,他一把抱住我,我们,紧紧地,紧紧地抱在一起!
没有准备,没有预备,这个拥抱突然就来了,突然就肌肤相亲了,不是除夕夜的暧昧和温暖,在离别时,一切,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这是我第一次和男子拥抱,好象被一种热气包围了,抱着我往上升,上升,不知上升到哪里去了!只感觉一阵晕眩。因为离得太近了,所以,什么都看不清了,只感觉一团白,是他的白色运动衣!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北京户口(2)
心跳极快,天是这样蓝,上面飞着一只红色的风筝!我伏在他肩上,忽然哽咽!
在早春二月,在迎春花旁边,我们第一次拥抱在一起!何需多说,离别让我们感情破冰而出迅速升温,我感觉到我们的不舍和难过,感觉到他的心脏跳得那么紧那么猛,我们抱了有多久?也许没有多久,我们又一下子分开了,这晴天白日的,到底旁边还有几个放风筝的人啊。
我的脸热了,小声说,你呀你。
我怎么了?
坏。
我不坏。
你坏。
我要坏,除夕晚上就不会连你的手都不拉一下了,我还是太纯洁。
你不纯洁。
我纯洁。
我们逗着嘴,旁边有一个卖冰糕的小摊,他跑过去,为我买了一支伊利巧克力冰糕,他说,怕冷吗?我喜欢看你吃冰糕的样子,记得去年夏天篮球场吗,你吃过一堆冰糕,你吃冰糕的样子真*,特别帅。
去你的!
吃吧,我喜欢看。
很凉的天,我吃着他买的冰糕,一边吃一边哆嗦,但他说,他喜欢看,这个家伙,总是让人感觉意外。
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行,我说,我请你,算为你饯行。
那咱找个偏僻的地方去,别让人看到咱俩,好象捉奸似的。
我们诡计多端地想了很多地方,最后想到了一个离着我们小城很远的一个小镇,那里不但环境好,而且有著名的小吃羊蝎子。
冯小唐说过他喜欢吃羊蝎子。
你知道吗?
要说羊蝎子的由来,那得追溯到康熙年间了。我记得是蒙古王爷奈曼王好像,有次打猎回来路过后院闻见香气扑鼻。跟下人打听才知道是新来的厨子给下人们炖羊脊骨吃呢。王爷一尝,美味啊。然后看脊骨那形状酷似一只蝎子,就起名为“羊蝎子”并且作为府上的食谱。结果后来就传到民间了。
我们怀着惆怅而兴致勃勃的心情去吃了羊蝎子。
我们干了一杯又一杯,只有少年,才那样狂热地看着对方,一饮而尽,何需发一言!
醉了就醉了,要的就是醉啊。
我彻底醉了,软软地倒在他的身上,
他抱着我,抚摸着我的头发,我醉眼朦胧:冯小唐,你喜欢我吗?
傻话。
有多喜欢?
傻话。
会喜欢多久呢?
傻话。
我哽咽了,四目相对,天长地久有时绝,此恨绵绵无绝期。我告诉他,是两年前的春天,我第一次看到他就喜欢了,我看到他站在一棵法桐树下,他长风玉立,他绝色倾城,当时我就动了春心,那时我刚和尹瑟瑟跑完三千米回来,在当晚的黄昏里,我看到茂盛枝叶下的他,似尘世外的人。
我告诉他,我是第一次如此心动,如此喜欢一个人。
我还告诉他,我还偷偷地透过阳台看他,我还托关系走后门到了一个班,我还假装远视眼和他混到了一桌……
我还要说下去,我却说不下去了!
因为,他的嘴封住了我的嘴!
一刹时我有点愣,有点傻,我感觉嘴唇发干发热,感觉到浑身一点力气没有了,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抽着青,好象一棵正抽枝的花青树,再也控制不住了,春天来了,来了,来了,来了呀。
我们的牙齿碰到一起。
咯咯地响着。
我永远记得那响,好象兽的声音,响得这样缠绵这样动情!
傻瓜,张开嘴,他小声说。
是,我不会接吻,我们牙齿碰着牙齿,之前所有影视剧看的那些亲吻戏在我脑中一片空白,我是如此缠绵的回应着他呢,我几乎无师自通,然后把舌头交给了他!
那是一条思春的小蛇吧,我们的嘴里全是酒精味,这酒精味道四处激荡着我。
星光满天!
两个醉了酒的少年!
早春的夜晚,薄凉薄凉的,我们牵着手,搂着往回走,好象满天的星光看不尽,好象一条路永远走不完。
而我真的希望不要完,不要完,永远永远地不要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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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多纳的婚礼(1)
马拉多纳要结婚了!
当尹瑟瑟一脸泪水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我也呆了。
他怎么能结婚呢?尹瑟瑟一脸惆怅地问我。
他怎么能不结婚呢?他芳龄25,可以谈婚论嫁,你又没有和人家怎么样,你凭什么不让人家结婚呢!我劝他,虽然我也觉得马拉多纳结婚不合适,最起码得让我们有个适应期呀,因为我和尹瑟瑟天天在一起谈论他,好象他已经是我们其中的一分子,所以,他怎么能轻易就结婚呢。
我陪着尹瑟瑟走在春天的河岸上。
春雨绵绵,相思缠绵。
她哭了个够,不断地抽泣着,我没有去管她,让她哭吧,这种事,越劝越来劲,就像冯小唐走的那天晚上,尹瑟瑟也是陪着我,我哭啊哭,她说别哭了,别哭了,为了配合她的别哭了,我必须哭得更来劲!
她是这样安慰我的:努力学吧,因为人家有北京户口,轻轻松松上重点,你如果不努力,顶多一大专,所以,玩命吧,不是想你的梦中情人吗,不是想比翼双飞吗?不是想不当秦香莲让人甩了吗?那么,努力吧。
到家后我和周胜利折腾,你给我弄北京户口去!
周胜利无可奈何,这北京户口不是一天两天能搞来的,现在离高考还有三四个月,我搞不来,至少得运作一年!
你为什么不替我想想?!
我前两年有钱吗?周胜利说,你把你我卖了还是把你妈卖了值二十万?还北京户口,我们那阵连小城户口都没有!你不要怪爹,以后有了钱,爹送你美国留学去了,要北京户口干什么!
他不懂我的心,我北京户口多么有用!我要去找冯小唐,我要考同一所大学呀。
尹瑟瑟是这样安慰我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怎么着也得跑了。这句废话基本上很多人说过,最后都变成了不是你的。
如今反过来我安慰她,等她哭得基本上差不多了,我说,如果再哭就再给你半小时,反正你胖,那以多热能没地方消耗去。
滚。
我最喜欢听尹瑟瑟骂这一声,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掷地有声,金石裂帛,我再也没有见过比她骂“滚”骂得更生动的人了。
我们坐在春雨里发呆。
细细的春雨打湿了我们的发梢,我伸出手去接春雨:当春雨飘呀飘的滴在你滴也滴不完的发梢,带着你的水晶珠链,请跟我来,我轻轻地唱着。
真骚,真文艺,尹瑟瑟说,和冯小唐抒情呢,给他发一短信,别自个儿独自惆怅了,你多好啊,两个人明目张胆真刀真枪地干上了,哪里像我,就自个儿和自个儿折腾,哎,活不了了。
别,活着,与马拉多纳斗,其乐无穷。
斗什么斗,明天他就在丽华酒店摆酒席,据说五六十桌呢,你说是不是要疯?还炫耀自己的幸福,我明天准备去喝喜酒,干什么不去,出100块钱份子,他和新娘来敬酒时,我把酒泼到他脸上,假装他非礼过我,我急了我……我知道尹瑟瑟在过嘴瘾,于是说,同意,就这么着。
她趴在我的腿上,眼泪就又下来了。
我说,马拉多纳同志也是,好好的你结什么婚呀,你说说这个事!你就让我们尹瑟瑟再暗恋你三四个月,等着她又找到了新目标你再结,怎么就这么憋不住呀,对了,尹瑟瑟,新娘子哪的?
离我们这五十公里一个教生物的,据说是他大学里就勾搭上的。
还是的,人家也是明花有主,让你说你不说,完了吧?别伤心了,明天给他出份子去,参加他婚礼去,咱也不闲着,反正明天是周末。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马拉多纳的婚礼(2)
合适吗?
干嘛不合适,合适!我也去,陪你。
下午给他买礼物去,买个地久天长的大红心,或者买一对新郎新娘的小人,咱不空着手去,出份子俗,你说呢。
行,尹瑟瑟仍然情绪低落,她好象瘦了有二斤似的,小脸剩下一小条了,我说,看,恋爱减肥吧,以后,如果想减肥,继续暗恋,把马拉多纳扔了,咱换人。
我不喜欢别人了。
行了行了,马拉多纳有什么好,一米六八,将来生出孩子得多矮啊,别寒碜我了,我真是不知道说你什么好了,我坚决不能容忍你嫁给一米六八的男人,如果谈恋爱是可以的,可是,如果你想嫁给他,我绝对不能容忍。
可他就是好看,他多酷啊,我觉得比冯小唐酷。
我说你快哪凉快哪呆着去吧,你真是情人眼里没狗屎,一水儿的西施,反正马拉多纳白给我也不要,那小黑脸,那小粗腿……我真怀疑你审美倾向有毛病,真赶上哪个年代了,以胖以丑为美?
不许你说他不好!
好,他好,他是白马王子,他是大众情人,他是所有女生的偶像,行了吧?
少理我,你是一个没有情调的粗人。
对对对,我就是一粗人,就是一没文化没情调的粗人,我笑了,尹瑟瑟骂骂我也许心理好受点,我们让春雨基本上淋湿了,好象落水狗一样。
这时短信嘀就响了,是冯小唐,全世界只有他给我发短信,因为刚买的手机,因为只有他知道我的号,而他的手机,除了他家里,只有我知道。
当春雨飘呀飘的滴在你滴也滴不完的发梢,带着你的水晶珠链,请跟我来。
我呆了。
看看看看,我指着短信说,知道什么叫心有灵犀了吗,知道什么叫千里共婵娟了吗,我基本上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他一打喷涕,我就感冒,他一捂肚子,我就肠子疼……
行了行了别抒情了,我早烦你们俩了,我可告诉过你,相书上说,冯小唐这种人,热情超不过三年,准移情别恋,到时候别哭着喊着说我没告诉你,看他鼻子没有?典型的负心鼻子!
真的?
当然真的!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马拉多纳吗,相书上说,这种人,基本上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爱一个人,还爱到底。
看过星座吗,我白羊座,他射手座,这两个星座,是绝配,特别绝配!
是吗,我问,那我和冯小唐呢?
他什么座。
处女座。
你呢。
处女座。
得,没戏,两个处女座的人,都完美,都挑剔,都没事找事,都鸡蛋里挑骨头,你们俩特别不合适。真的。
我不信。
不信拉倒,看马拉多纳吧,我觉得他不会改变了,他基本上就定型了,就是那伟大的生物老师,两个研究一番DNA然后就开始造人了!
这一点我不相信尹瑟瑟,所以我嘻皮笑脸地说,你的相书是封建迷信,不准。
爱信不信!
手机是我哭着闹着和李美凤要来的,我说我要买手机要买手机!
在2001年,手机基本上还属于奢侈品,特别是对于个高中生来说,我周围的人我是第一个有手机的,李美凤当然不同意,不同意我就装死长虫,不吃不喝不和她说话。
给我个理由先。她说。
这是我教给她的,周星星的话,把先放在最后一句,特别生动。
我喜欢。
你还喜欢天天不上课在家睡觉呢,你还喜欢上天出地呢,我能满足你?
我急了,不买我就不上学了。
你爱上不上,你也不是给我上呢。
我就是给你上呢,我根本不爱上学,我不想考大学(认识了冯小唐之前基本上是这样,认识冯小唐之后,这句话言不由衷),你不给我买手机,我还当小太妹去,我领那帮家伙,打砸抢。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马拉多纳的婚礼(3)
天知道我怎么和我妈咪李美凤耍起了流氓,小太妹三个字吓坏了她,她口气缓和了许多:我和你爸商量一下。
尽快给我回话,否则我绝食。
我才不绝食,我抽屉里有饼干和牛奶,是尹瑟瑟偷偷给我买来的,我坐在窗前,看着对面的窗户发呆,冯小唐走了,那个窗口成了孤单的风景,唉,不看也罢!
一天之后,我拿到了手机。
我把第一个短信发给了冯小唐!
当然,所有短信,全发给了他。
猜猜我是谁?这是我的短信。
狗。他说。
你才是狗。我急了,这个不识好歹的东西,才去了北京几天就不是东西了,至于吗,不就北京吗,又不是他一个人的北京,那是属于全中国人民的北京!
有手机了?想我了吗?他回我。
一点也不,美着呢,我说。
别别别,我可想你了,想得不行,北京的姑娘太丑了,没法看,我眼里全是沙子了,全让她们闹的。
花言巧语!
绝对不是,不信有空来看。
我会有机会去实地考察的!
我病了。他又发。
啊?怎么了?
浑身没劲,四肢无力,就差气绝身亡了。
我急了,顾不得发短信了,立刻打电话过去,他接了,我急急地问,怎么了?什么病?
他不急不躁地回答:相思病。
你说,这种人是不是欠揍!?
我问尹瑟瑟冯小唐是不是欠揍时,她笑着说,相当地欠揍!——可是你舍得吗?你自己问问自己。
我舍得。
那好,下次他回来,我去揍他!
那我就去打马拉多纳!
那马拉多纳媳妇会和你玩命。
马拉多纳媳妇漂亮吗?这个问题一直让尹瑟瑟比较惆怅,她掏出小镜子照着:周七,你说我算美女吗?
相当的。
真的呀,你别骗我,说实话。
八十分美女吧,也就是说,你应该是那种气质美女。
少用气质美女形容我,告诉你,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你顶多也是气质美女。
我连气质美女都不是,我并不在意,这个世界上,只有尹瑟瑟可以随便说我,说我什么都行,她即使说我是哈巴狗我都不生气。因为我们俩知已知彼,地道发小,还差点成了娃娃亲,想想吧,我要是一男的,我妈就得给我私订了终身,比现在还在惨。
明天吧,她说,明天上午咱买礼品去,中午十一点去参加他的婚礼,你说,我穿什么好呢?往妖艳了还是往*了打扮?
我看了一眼她,歇了吧,你还是往最纯粹里打扮了,就短发运动衣挺好,别整得和妖精似的,就你那两条象腿,谁见了都得晕。
我损起她来了照样有一套。
好吧好吧,她说,就这样了。
晚上接到尹瑟瑟电话,声音都带哭腔了,你快来吧,不行了。
什么不行了呀。
你来了就知道了。
我赶紧穿衣服,我妈李美凤也跑过来:尹瑟瑟怎么了?
不行了!
不行了?天啊,怎么了?
不是这个意思,你别添乱了,我知道怎么不行了,你别管了,我冲出去,跑到尹瑟瑟家,她拉着我的手说,愁死我了!
怎么了?
你看我这脸!
我的天,我看了一眼才发现,红了一片,可能是春天花粉过敏!我说,没事,吃片息斯敏之类的药,明天会好起来的。
真不给我争气呀。
的确,脸红了一大片,还有疙瘩,我们赶紧出去买药,第一时间吃了药,问了大夫说,大夫说,运气好的话,明天就能落下去,都折腾完了,她趴在我肩上:周七,你说马拉多纳有没有一点喜欢我?你说他现在是不是特幸福呀?
我拍了拍她的肩:行了行了,明天就知道了,快睡吧,已经十点了,明天脸色就该难看了。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马拉多纳的婚礼(4)
哎,多情总被无情恼呀。
第二天,周末,丽日晴天。
尹瑟瑟出现在我面前我还是吓了一跳,化了妆不算,还穿了一件桃红的上衣,一条包身的牛仔裤,人看上去又精神又瘦!
天啊,洗新革面重新做人了?还浓妆艳抹的,这不是你风格啊。
还行吗?
相当行啊,脸也不红了。
可这有一粉刺,来,帮忙给挤挤。
别挤了,会感染,用可怜可俐吧,也许几天就掉了。
我可等不急了,快,给我挤吧。
于是,我和尹瑟瑟在四月的阳光下挤痘痘,她半蹲着,我运了运气,用尽两个指头力气给她挤着,她叫着,啊——我说你叫什么叫,要想人前显贵,就得人后受罪!你忍着,马上就出来了啊!
实际上,粉刺这个东西,在初级阶段最难挤,因为还没有成形,所以,最疼,也最容易搞得红成一片。
尹瑟瑟地叫着。问着我:出来没有出来没有?
我总安慰她,快了快了。
她的骑马蹲裆式终于累了,她终于疼到快晕快去时——也没挤出来!
而且还把左脸几乎搞肿了,那个小粉刺战斗的地方已经红成一片,她骂我,你笨死啊,你这叫治聋倒治哑了!
你不相信我,不相信大夫就会起这个效果!
你快拉倒吧,你气死我了,我本来想一脸神采奕奕地出现在马拉多纳和他媳妇面前,这下,全毁了。
没事没事,你这样子他会心疼!
……
中午,十一点半,我们准时出现在丽华酒店,到了酒店,仰头看到的是巨大的喜字,再看到的是风姿绰约的新娘子,穿着婚纱,也许那天因为她是新娘子,所以显得比任何女孩子都美,个子也挺高,站在马拉多纳身边,马拉多纳好象穿了增高鞋,显得比平时高很多。
尹瑟瑟一下子抓住我的手。
紧张什么?我说,又不是你结婚。再说,这新娘子长得多难看呀,比你差远了。天知道我说这话是多么的违心!
远远地,马拉多纳看到了我们,很热情地说:哎呀,我的学生还来了!
尹瑟瑟的手有些哆嗦,把买来的一对山水花瓶交给他,然后说:祝福老师,之后,转身就跑!
我在后面追着,叫着她:尹瑟瑟,尹瑟瑟!
马拉多纳目瞪口呆!
我挥着手,你回去吧,老师,没事,她没事的!
我追上尹瑟瑟,质问她:搞什么搞?
她反身扑到我怀里,放声大哭!
哭吧,我说,人都得经历过风雨才见得着小彩虹呢,我特别支持你哭,人这一辈子,怎么着也得动春心大动一次,然后才知道平淡生活的好,我好像一个智者,说的话全都特别有道理。我知道这种大道理特别没有意义,特别是对于一个失恋的人来说,特别没有意义,但我还是把这堆废话说了。
我们中午就吃了一碗拉面,尹瑟瑟几乎没有什么食欲,然后我们游荡到晚上回家了,明天还要考试,书一点还没有看,我对尹瑟瑟说,振作起来,发奋图强,一切会好起来的,会有更好的一个马拉多纳等着你!
事实上果然如此,尹瑟瑟后来找的男人比马拉多纳还好,热情英勇善良宽厚,吃饭买单看到女人让座,扶老携幼,极具备中华冯小唐族的美德,世上是有这样一种女人,傻人有傻福,恋爱一次就成功,而且踏踏实实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绝对不浪费一分钟,尹瑟瑟就是这样的幸福女子。
目前,他们正豪情万丈地准备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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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北京天安门(1)
“五.一”放假三天。
在得知这个消息时我就蠢蠢欲动,我给北京人冯小唐发短信:贵校放假否?
答:不放。
我说,我放假三天,春心萌动。
他十秒钟后回短信:我爱北京天安门,你爱吗?
心花怒放!
这家伙,极度聪明,智商极高,何需多说?
“五.一”,十点,天安门。这是接头时间地点,暗号呢,我发的是天王盖地虎,他答的是宝塔震河妖。
北京离我们这个城市只有两个多小时,我撒个小谎就可以去看他了,我就说去补习了,就说去找同学了,当然不能说找尹瑟瑟,一个电话打过去就完了,我说去找阿绿或阿梅之类。
我只嫌时间过得慢。
怎么还不到五一呢?我已经等不急了,自从分开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他是不是又瘦了,是不是也长痘了?虽然也发短信,可是,那和见面不一样啊,没有了他,北楼就是一座空楼,于我而言没有太多意义了!
我迫不及待了!我心里全是北京了,我爱北京天安门呀,我爱北京天安门呀,就是爱呀,从没有一个时刻,我这样爱我们的北京天安门,我把天安门当成了我的后花园,我要和自己的男人去私会了。
私会,多美妙的词语,是的,私会,带着私秘和秘不透风的好,私,就是自己的,没有别人知道,私,是带着暗自的芬芳,私,是独占,是吃独食,是道,不说理,是属于自己的内心的隐秘与狂欢。
如今,我要去与冯小唐私会了。
穿什么呢?
我和尹瑟瑟犯了同样的错误,在小事情上纠缠不清,我不知道哪件衣服配得上这次私会?我翻箱倒柜,让李美凤以为我在折腾夏装,其实不是,其实我在找最配得上这次私会的衣服。
女人的小虚荣心啊,在我这样小的时候就初露山水了,我后来更虚荣,是因为有年轻时候的小虚荣心垫底,尹瑟瑟说我,这叫狗改不了吃屎,你终于明白我为什么越来越烦这个人了吧。
我翻到了一件牛仔连衣裙,长长的,到脚踝,虽然五月已经热起来,但应该还行,我不能现在要钱再去买衣服吧,一下会让李美凤他们俩口子怀疑起来。
动身那天我起得很早,然后说先跑步再找同学,天知道跑步怎么会穿着一双半高跟鞋,我为自己穿了半高跟鞋感觉可笑,我这种人,居然穿了半高跟鞋!
坐上北京的火车我就给冯小唐发了一条短信:我来了。
他回的短信说:准备接驾。
我又发:时间一分一秒真是长。
他回的是:我的时间比你还长。
说好了在天安门前集合,想想吧,五一,世界人民大团结在天安门,到处是人山人海,我们却要在天安门集合!
真是发晕。
冯小唐说,让全世界人民和毛主席为我们作证吧。
作证什么呀?
作证咱俩志同道合同仇敌忾呀。
我总以为别人可以为我们证明,其实到最后才明白,爱情这件事情,哪里用得着别人证明,爱与不爱,自己知道。
两个小时,漫长又迅速,我上了两次卫生间,喝了一瓶水,照了几次小镜子,逗了一会儿旁边的儿童,到站了。
啊,北京。我抒着情。来过多少次北京,这次最真实最生动最迫不及待,我做上地铁,直奔天安门。
地铁里,看到奥运申办宣传画,但愿能申办成奥运会吧,但愿,冯小唐说,如果我们真的申办成2008年奥运会,他一定带我来看,一定!
我说那时我要和别人结婚了呢?
那我也不管,我就带你来!咱俩北京奥运会见。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我爱北京天安门(2)
那不好吧,如果结婚前私会是恋爱,结婚后可就是偷情了!
我就不管,我就要请你来看奥运会,而且是开幕式,我们肩并肩手拉手,一起出现在奥运会上!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咱们国家奥运会申办成功,没准那时我是一个成功人士,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没准报纸上全是我名字,而你就跟着沾光吧。
我还跟着沾光?这是奸夫*呀,想想吧,我是一个有丈夫的人了啊。你这就害人呀。
那我和他商量,他如果同意还算识趣,如果不同意,我也会硬抢,拉起你就跑,从前土匪都是这么干的!
不要脸,我骂他。
后来冯小唐果然成了成功人士,开着奔驰到处乱窜,在法国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设计一个大楼就够半辈子吃花了,后来果然也申奥成功,后来我们却没有一起出现在奥运会上……我才知道,年轻时候说过的话,有时也只是说说而已,有多少会实现呢?
但只有那时,才会坚定不移地相信所有梦想会实现,才会意气风发地赶往北京去约会,人生山高水长,有时,亦不过是那一段光阴最难忘记吧?
就像我赶往北京,赶往天安门,在金水桥边,看到玉树临风的他,微笑着看着我,伸出手来,向我挥着。
周七,周七,他叫着我。
我穿过人群奔过去,人太多了,五一呀,人多得好象赶大集似的,十米的距离,我走了很长,赶到他身边时,我们都呆呆地看着对方。
好象电影里的男女主人公,一下子拘紧了,不知道说什么了。
我都不好意思了,其实我脸皮多厚呀,但我此时却不好意思了,几个月不见,他黑了瘦了,但眼神更明亮了。
走,我们去中山公园,我考察了,那里人少!
中山公园在天安门西边几百米的地方,的确是人少,他一直紧紧地牵着我的手,一路上几乎没有说话,他走得还真快,我穿了高跟鞋,不方便。
进了中山公园,去盛开的桐花下,他看着我,来,让我好好看看你。
瘦了,他说。
两个字“瘦了”让我傻眼了,多少相思,一股脑儿全崩了出来,我捂住脸,哭了。他一下子抱住我,小声问:说,想我没有?
没。
再说?
没……我已经回答得有气无力。
他狠狠地搂紧我,然后亲下来,我们复习着曾经的亲吻,我这个“没”多么假大空地泄露了我的秘密,因为我的唇是那么火热,周围有三三两两的人,我说,别,别,你看,人。
让他们看去吧,他们没恋爱过吗?
可咱俩一看就是学生。
学生怎么了?
他又来,我躲藏着,蝶一样飞着,他在后面追赶着,我的高跟鞋掉了,他一把抱住我,还穿高跟鞋?天,还不嫌你高?
我说,你嫌?
他答,喜欢。
好好说会话吧,我拉着他的手坐在法国梧桐下,中山公园正在展出郁金香,五彩缤纷的郁金香在我们面前,我们坐在长椅上,我问他:没被北京姑娘勾了魂去?
没,意志坚定,比江姐还坚定,你呢,没和耿南私会?
谁是耿南?
别装了,那个帅小伙,三中的,打篮球特别棒的,不拿好眼神看你的那个,男人是雄性动物,我一看就知道他喜欢你。
少来,不会的,他没找过我。
北京姑娘全世界有名,像你这花花公子没动心?我持怀疑态度。我问他时,手里卷着一根草。
动过心,但一想你是母老虎,吓着了,所以,算是有贼心没贼胆。
这句话我一直以为他是开玩笑,后来上大学后,一个北京姑娘,芳名陈陈的,一天到晚腻着他,而且还有几分姿色,我才知道是真的,陈陈出身名门,为他放弃保送北大到南大,简直是国际主义精神!我不去南京找他时,陈陈就会定时出现,这是后来冯小唐告诉我的,他在我和陈陈中间犹豫了很久,为这犹豫,我们曾三次分手,每次分得都很惨烈,每次都几乎抹脖子上吊吃毒药,当这些招儿都用尽了之后,我倦了,最后一次是我说的分手,他抱着我的腿,跪在下面,痛哭失声,那是唯一的一次我没有哭,我很冷静地安慰着他,让他去找陈陈。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我爱北京天安门(3)
他和陈陈只维持了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我就出国了,我再也不想听到关于冯小唐的任何消息,以一个绝对失恋者的姿态完成的初恋,而此后冯小唐的恋爱此起彼伏,到毕业时他居然和一个女演员传出了绯闻,但后来他给我打电话说,周七,无论我再爱多少个人,你是第一个,也是我最深爱的那一个!
我在电话中斩钉截铁地说,你已经把我们曾经的爱情斩草除根了,不会春风吹又生了,你这所谓的屁话,我根本就不爱听了!
事实上我后来理解了他,人的一辈子不可能只谈一次恋爱,初恋未必是合适的,有九成以上是不合适的,所以,我原谅了他,何况男人喜欢放纵的居多,他有才有貌,惹得女孩子喜欢是正常的,如果真嫁给了他,我们俩一辈子过着平凡生活,未必有多幸福。
因为初恋失败,所以,永远难忘。这是冯小唐后来的名言。
后来我也总结了一下自己,是不是因为陈陈没皮没脸地喜欢他,我才更不放手,而我一旦放手,我发现陈陈的热情也没了,我们后来谈过一次,本来我以为和陈陈没什么好谈的,但陈陈同志说了一句最著名的话: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特别是看你不放手,我就更来劲了!
这绝对是真心话。
回国休假时我和陈陈还联系过,按说情敌应该老死不相往来,可见人们的脸皮是越来越厚了,我们在北京饭店喝着下午茶,彼时陈陈是一家娱乐传媒公司的副总,那些电视上的明星好多在她手里,她说,别看那些明星在电视上事儿事儿的,其实特别*没劲,一水儿的装,哪像当年咱俩,死追一个男人,现在她们是要多假就多假,在电视采访都说爱听音乐爱看书,狗屁,全是装的,大尾巴狼,表面上温文尔雅,一肚子男盗女娼……她痛骂着她们,然后和我联系,准备把这批人组织组织到美国演出,我们俩五五分成,为此我们俩又成为合伙人,大赚了一笔,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后来陈陈和世界各国人民谈恋爱,最近的消息是爱上一个黑人,我这点有些接受不了,我怕她将来生出孩子小脸儿和煤炭似的,那我真不当她们家的干妈了,打死也不当了。
我已经当了好几家的干妈了。这一点上我得承认我特别俗,因为我不喜欢孩子,所以,不想生孩子,但是,我愿意当干妈,只听见叫妈,不会让你给孩子喂奶擦屁股洗尿布,这事不赖,我第一个认的干闺女是尹瑟瑟家的胖闺女,这个早婚者一再说婚姻的好处,我说,婚姻的好处就是造了一个小人儿出来。
我和冯小唐在中山公园的时候也说过这样的话,他问我,将来,我们生几个孩子?
我说,这话太远了。
不远,毕业我们就结婚,要不上了大学就结婚。
国家的计划育政策是只让生一个。
不行,得生两个,一人一个,弄着玩呗。
没这好政策,得罚款,我很认真地说。
你没看有钱人全一串一串的生,没事,我给咱挣钱去,到时候钱多的你都花不了,你就只管生孩子就行了。
你俗不俗呀,我说,你以为我是你们家传宗接代的工具呀,你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吧。
看看我们在中山公园里说的话吧,那真是恋爱中一大俗,我说,冯小唐呀,我要知道你是这么一俗人,我可得好好考虑考虑是不是嫁给你。
你嫁给别人损失更大,他们长得不如我好看,他们不如我不正经,他们不如我有才,你看我画画唱歌,我简直是一个天才呀。
那天我们在中山公园贫得差不多了就去了西单,逛了逛西单图书大厦,买了点复习资料,然后去吃了肯德基,再然后他带我逛商场,来到卖表的地方,然后一指一块女式表,拿来试试。
是普通的一块女式表。
干什么?
买给你呀。
我不要,你哪里来的钱?
你别管了!
将来有了钱,给你买更好的!
后来我才知道,为了给我买这块表,这小子不仅骗了家里的钱,还去医院献了一次血领了一点钱,而这块样式一般的表,在售货员递给我盒子的时候,我的眼泪刷就下来了。
盒子上写着八个字:一旦拥有,别无所求。
他哪里是在买表,他是在买这八个字啊。
这是飞亚达表的广告词,后来我有了几万块钱的表好几块,但我最爱戴的还是这一块,几百块钱的表,很普通的样式,表带已经磨损了,九年了,一块表跟了我整整九年了,他是让我分分秒秒的记得他呀,有一次吵架,我把表扔到地上还给他,表裂了一个小口子,到厂家去修,这种款式已经不出了,我的这块老手表,至今仍然有这小小的裂纹,就像再好的爱情也会有瑕疵。
还有一百多块钱,他说,全花了吧。
在西单商场,他用九十块钱为我买了一件打折的白裙子,他说,当初看上你,就是因为你穿着一个白面袋子一样的白裙子,我当时就傻眼了,我想,这个女的太文艺了,我要追她。
你也没追我呀?
是你等不急呀,你还没有等着我下手你就先扑过来呀,你太生猛了呀。
讨厌。
再骂一次,我爱听。
在人潮涌动的商场里,我使劲地扣着他的手心,他哎呀地叫着,他说,别真使劲呀,让人家笑话你,说你野蛮。
我就野蛮。
好,好,野蛮野蛮野蛮!我服了,行了吧。我的野蛮女友。
我是唱着《我爱北京天安门》这首歌踏上回家的火车的,在离别时,他紧紧地牵着我的手,并且和电影上的男主角一样,一边跟着火车跑一边挥着手,我说,行了,回去吧,努力学吧,我爱北京天安门。
我是晚上七点到的家,我哼着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我爹地出去谈生意还没有回来,我妈咪李美凤打麻将刚散,赢了钱,她准备请我吃水煮鱼,我没有反对,依然唱着我爱北京天安门。
李美凤说,这孩子魔症了。
我想,她说对了,一般恋爱中的女孩子都魔症,如果她不魔症,一定是不对的——我还是爱天安门,哎呀呀,我爱北京天安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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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1)
耿南忽然真的找我来了。
他站在我们教室门口喊我名字时,我看到合欢树开出了第一朵小花。
我们班的男生打着口哨,稍微有些风吹草动,这帮家伙就会来这一套。我帅帅地走出门口,斜着身子站着看着这个把冯小唐撞得摔断了腿的家伙:有事吗您?我的口气特别据有讽刺意味。
我……我给你和冯小唐送了点复习资料来,我们三中的。
谢谢,不需要。
我转身就回教室,把他晾在了一边。当时我多么骄傲的像个花骨朵似的,一是因为他把冯小唐搞得骨折了,二是因为我心里有冯小唐,我讨厌这样的第三者,别看他觉得自己有几分姿色!
哼,三中的!
三中在我们小城算是中等学校,一般都不太靠谱了,我如果不发愤学几天,我也应该是三中的。
后来耿南告诉我,他为此觉得大失颜面,不过他说,他还将继续死缠烂打下去,这方针不能变,就像余华的《兄弟》中李光头追求林红一样,虽然最后没有到手,可她觉得,肯定林红记忆最深的男人就是李光头,所以后来不可免俗地和李光头上了床。我觉得这分析未尝没有道理,也许是出于女人的虚荣心,我觉得被几个男子追求不是坏事。
所以我喜滋滋地告诉了尹瑟瑟,并且有几分炫耀地说起这件事。
尹瑟瑟远远没有这么喜悦,她正在失恋中无法自拔,还仍然爱着马拉多纳,马拉多纳与他新婚妻子正在两地分居,未免有时候有两地书,我们学校的书信一般放在学校门口的传达室,传达室的老大爷近似于半傻不呆,于是尹瑟瑟在他听着京戏的时候就把马拉多纳媳妇的信偷来了!
不道德,相当的不道德。
贼呀这是。偷人家东西。
虽然她爱马拉多纳,可是这样的行为究竟不合适,好在我的劝说下只偷了三封,她偷看马拉多纳媳妇情书的样子让我分外喜欢,脸红扑扑的,在六月里,好象一朵大桃花似的,好象是写给她似的。
这个第三者!
看看看看,她说,多不要脸,开头多肉麻,我的宝贝,我的心尖!我的天啊,我以为是亲爱的,一个教生物的,至于这么俗吗?
她读着,发着抖,那信的确肉麻——宝贝,我记得你亲我时陶醉的神情,我喜欢你的腿毛和腋毛……尹瑟瑟读不下去了,黄赌毒。她肯定地说。
后来马拉多纳和他媳妇联系后发现丢了信,再后来人家有了手机,不再写信了,这几封信永远地留在了我和尹瑟瑟这里,尹瑟瑟的痴情让我觉得冒傻气就是这么回事,她的第三者身份我不但不讨厌,还觉得可爱至极,一个女生爱一个男人爱到偷他的来信,这应该可以理解。
就像我后来容许并放纵耿南在后面跟踪我一样,一是虚荣心作怪,二是觉得人家并没有伤害我,爱跟着就跟着吧。
女孩子都希望有几个男人同时爱自己,然后自己在这里偷着乐,再加上举棋不定,三思而后行的样子,最怕的是一个追求自己的都没有,所以,我不反对有男人排着队来追求我。
我想我原来还有几分姿色,让男生一见钟情。
后来耿南告诉我,他对我绝对不是一见钟情,他是因为看到过我打架,而且还带着一帮男生打架才记住我,我带着几个小太保跑到三中去打架,把一个欺负了我小弟的男生打得屁滚尿流,好男生耿南那时正路过了那里,他目睹了我当时的风采,那叫一个帅,他当时就心服口服了,认为有这样的女生简直是让他非常开眼。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第三者(2)
他对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小太妹。
可篮球联赛那天他简直呆了。
第一眼他几乎没有看出我来,不仅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而且还非常淑女地领着一帮啦啦队,他看出我在给冯小唐加油,他们的体育老师让他严防死打冯小唐,于是出现了他违规,于是冯小唐的腿折了。
他说其实他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
我的确注意到了他,但我对他不感兴趣,我的心全在冯小唐身上,同样是美男,我对于自己动心的更加专注,这并没有让耿南灰心,他时常出现在我的后面,我在前面骑,他在后面骑,有一次下雨,他还借给我一把伞。
我对他说,别献殷勤了,没有用的。
他也很一根筋,他说,你不用管我,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也没要求你怎么样,比如没要求你和我看一场电影,比如没请你吃冰淇淋,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我不理他。
当然,我也和冯小唐炫耀过耿南在追求我,发短信时,我说,哎,我怎么这么有魅力啊。
他果然吃醋,说,你不会真动心吧,我告诉你,我们这好几个女生喜欢我呢,有一个叫陈陈的,漂亮着呢,小妖精似的,我告诉你周七,咱俩现在应该共同努力共同学习,而不是给对方制造不必要的压力,要是考不上大学,就等着上高四吧。
其实我的压力比他大多了,人家有北京户口呀,我得多努力才能和他考上一样的大学呀,我都瘦得不能再瘦了,我每天就差头悬梁椎刺骨了,我我我快累死了,我还要应付耿南和“面的”这样的男生。
耿南和“面的”,他们轮番出现在我的左右,我对“面的”说,放心,我永远会保护你。他的脸就红了,“面的”脸红就好看,黑色小方框眼镜显得分外精神,这个后来的清华才子怎么会搞那么多女人呢,看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呀。
我后来和耿南好了以后冯小唐总是感慨万千:毛主席说得对呀,笑到最后的人才是胜利者,耿南的理论是,你第一个经过的人只是经过,那是你第一个发现的宝藏,你不停地走,不停地走,最后才发现的宝藏一定会特别珍惜,因为你发现,这一路上宝藏不太多,你以为很多,一路走来,才发现大多是矿石,和宝藏并无联系,他这意思是形容自己是宝藏,这一点我倒比较认同,他和冯小唐不一样,冯小唐是过尽千帆才知道的好,而他从开始就确定,这是他要的女孩子,一意孤行,骨子里芬芳妖媚,所以,他锲而不舍地追求了我长达八年之久,最后他叹息说,周七啊,八年抗战啊,日本鬼子都打走了,为什么你还是这样无动于衷?
其实我是有动于衷的。
在2008年奥运会结束之后,我也做了一个决定,彻底地和冯小唐有个了断,然后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有的时候,新生活必须建立在旧感情的废墟上,必须!
耿南问过我,你记得你曾经对我怎么说的吗?
我说我忘记了。
耿南说,你说,你不用缠着我了,没用的,我心里只有一个人。
而我说,有用的,你放心,你最后一定会属于我,我等着你过尽千帆。其实在冯小唐之后,我又经历了两次恋爱,一次是一个美国小伙子,一次是和一个台湾富商,但这两次持续时间极短,来不及接吻就散了伙,在他们拥抱我的一瞬间我忽然就哭了,我想起了冯小唐的拥抱,这种怀念让我不能再重新开始,于是我放弃了。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三者(3)
为此我学会了抽烟。
耿南夸过我抽烟的姿势,他说,非常*妖娆,为此,这个摄影业余爱好者拍了很多我抽烟的姿势,我看到自己的寂寞,那样的寂寞,无限的寂寞,没完没了的寂寞,我才知道,没有了冯小唐,我才有了烟,这些烟,与我为伴,伴我度过了无数的年华,我几乎没有在耿南面前流过眼泪,但这次,我流了眼泪。
我和耿南真正拥抱的时候吓了一跳,因为我以为我已经拥抱过很多次了,但是,我们的确是第一次拥抱,我又找到了当年冯小唐拥抱我的感觉,在那个寺庙前,在冬天,我颤抖着,泪流满面,耿南的体温从他的身体传到我的身体里,我哆嗦着,感觉到重新被一种激情荡漾着,耿南说,从喜欢上你的那一刻就,我就对自己说,要对她,全心全意地对她好,没有别的,就是对她好,越傻越好,等她爱够了,她会回过头来的。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问过耿南。
耿南回答我说:就是觉得你特别亲。
他从来没有说过爱我,从来没有。但这句就是“觉得你特别亲”胜过十万句我爱你,我伏在他后背上,眼泪搞湿了他的背心,对于一个买张机票就跑到美国来看我的男子,我还能说什么?
所以最后当我彻底从心里没有了冯小唐的时候,我告诉了他,我对他说,冯小唐,我可能真的喜欢耿南了。
他很伤感。
我以为他会不在乎,他曾经多么害怕我的纠缠,他曾经说接我的电话都会反感,但那一刻他忽然哽咽了,他说,祝福你。你真自私,我说,你想让我一辈子迷恋你,而你又不会再喜欢我,我想,我离开你是对的。
那是很久以后我们之间的一场对话,彼时,离十七岁时的初恋已经整整过去十年了,2009年了,27岁了,我在考虑是否和耿南结婚。
而尹瑟瑟在考虑要第二胎了。她有一天半夜给我打国际长途,说在街上遇到了马拉多纳,她说,是在冬天,她开着宝来,而马拉多纳骑着一辆旧自行车,努力地往前骑着,风极大,吹起了他的羽绒服,鼓鼓的,而他的头发,居然有了白发,想想,马拉多纳居然也是三十五岁的男人了。
尹瑟瑟说着,声音有些哽咽,周七,你能原谅我趴在方向盘上失声痛哭吗?
我说,不是原谅,是应该的哭,是必须的哭!
那些青春里经过的爱过的人啊,要多少年才能忘记?
那天,我给冯小唐也打了电话,久已经不联系,尹瑟瑟的电话让我想起他来——就把他当成个老朋友吧,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
怎么了?他问。
我久久没有说话。
出什么事了?他声音都变了,怎么了?
我还是没有说话。
他如此聪明,刹那间就明白了,他说,你还是黑黑的发吗?七七,别染发,真的,你染发不好看,别染成黄的红的,我不允许。
我放了电话。
捧住脸,眼泪顺着指缝留下来了,一滴,两滴……那滴也滴不尽的青春呀,我的遥远的故乡小城啊,我的供销宿舍楼呀,我那望远镜呀……
高考这件屁事(1)
我发短信给冯小唐说,高考这件屁事,搞得朕很烦,一不能抒情,二是弄得神经兮兮,我很紧张,李美凤已经开始给我吃脑白金,可我仍然掉头发失眠,我晚上十二点睡早晨五点起,我整个一个进步青年。
总之我很烦。
总之我讨厌高考,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要目不识丁美貌如花,然后嫁给一个男人让他天天宠爱我,虽然我目不识丁,但我会唱小曲弹小琴吹小笛儿,搞风花雪月我十分有一套,我就不学习数理化了,我就不参加高考了。
我宁愿是个白痴。
我这样发牢骚的时候冯小唐很同意,他基本是也不喜欢高考这件屁事的主儿,他说如果他当了*长,当然他也不可能当,他就主张取消高考。
我很支持取消高考的。
屁事的高考,它使我们的童年失去了天真和幻想,使我们的少年失去了对学习的热情和能力,使我们的民族习惯于接受和模仿,一个曾经最富有创造力的民族今天必须重新学会创造。
因为很多人在高考这个独木桥上掉下来摔死了,很多人原本智商很高,结果一高考,近似白痴,需要补充脑白金,比如“面的”,就知道傻学,以至于学傻了,虽然后来考上清华,可我总觉得这个“面的”少根筋,我是根本不可能和他发生爱情故事的。
可是,那时我们为了高考,我们必须做出一个大牺牲,是冯小唐提出来的,他说,周七啊,还有一个月,我们必须为之疯狂,就像你当年为我疯狂一个样,要锲而不舍,要像蚊子叮血,否则我们就得上高四高五再重整旗旗鼓重蹈覆辙,不,周七,我们绝对不能那样,我们要一次成功不留后患!
他的慷慨激昂感染了我,我关掉了手机,从此进入疯狂状态,连李美凤都震惊了,看这孩子懂事的。
她开始营养我,用她的话说,不行,这孩子得营养营养。于是,我每天吃着她看着营养菜谱做的菜,每天喝着脑白金和核桃粉,但我还是瘦了下来,小脸成了一条,走路都打晃,就连尹瑟瑟,也看着瘦了,她见面就说:地狱呀地狱。
何彩霞要求得我们更严格了,几乎每天都考试,天气热得喘不过气来,合欢花开得那叫个灿烂,我也顾不得每天穿什么了,每天洗把脸就奔学校,想想吧,如果冯小唐考上大学我考不上,他是不是得休了我?何况,我和人家北京人民差一百多分啊,不拚命怎么行?
高考这件屁事,搞得我很烦。总之,我在六月这一个月里,内分泌忒失调,像一个焦躁的精神病人,有很多次我想打开手机给冯小唐发个短信,但我忍住了。不是时候,我必须忍住,必须的。
更多的时候,我学习累了,站在三楼望远方,远方的合欢树开得这样茂盛,我们的生物老师说,当合欢树开花的时候,就是学生们毕业的时候,每年到这个时候,他都表现得特别伤感和惆怅。
教室里很热,只有两个吊扇,同志们都在刻苦功读,连我这样的懒人都玩命了何况别人?屋里一股子人肉味,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在六月里,发出阵阵郁闷味道,我看到阿绿透明的小内衣都湿了过来,我看到很多女生好几天没洗头了,头发里散发出馊味。
这是毕业生的六月。
“面的”说他妈每天熬一锅绿豆汤给他喝,还给他带几瓶子来,他喝不了,于是给我和阿绿一人一瓶,我知道他是给我,但必须稍上阿绿,阿绿说,要不是看着他太面,我真想以身相许。
高考这件屁事(2)
空气湿粘,到了雨季,总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我常常感觉胸闷,尹瑟瑟越来越忧郁,她说,是不是和产妇一样,产前综合症?后来她果然有产前综合症,我正在美国,她每天半夜骚扰我,我无比地配合,看在我们发小的基础上,她总是说,如果你是我老公,也得管是不是?你如果是男的,不就是我老公了?
在六月中旬的时候,我们学校出了一件事。
我们全年级第一名,我们都以为考上清华北大的男生,疯了。
他每天跑到学校的八楼顶上,高喊着,我要上清华,我要上北大。
一开始我们特别反感,干什么呀,牛逼什么呀,不就是全年级第一吗,知道你要上清华北大,你们一家子全上清华北大行了吗?
他嚷了三天,还嚷。
我和尹瑟瑟说,这小子要是再在黄昏的时候嚷,我就冲上去揍他。
结果我冲上去发现,他,疯了。
他眼神里发出奇异的光,他问我,那女的,你相信我能上清华北大吗?之前,我们是认识的,我们一起参加过作文比赛,我们都进了前十名,但居然不认识我了,他说,你是谁?那女的,你是谁?我要考清华,考北大,你信不信?
我说,我信。
他忽然哈哈笑了,他说,谁要是说我考不上清华北大,我就杀了他!
他疯了!
我快步跑下楼,然后跑向何彩霞办公室,我说,何老师,何老师,有人疯了!
我看你才疯了呢,何彩霞说,看你,总慌里慌张的,没个女孩子样,怎么了?
那个马天宁,疯了!
你别胡说,人家那是咱们一中大才子,她看了一眼邻桌的同事,那个与何彩霞差不多的女人是马天宁的班主任,我说,马天宁很危险,他好象要跳楼。
不可能,那老师说,不可能。
我说,何老师,我不说瞎话,你快去看看吧,他喊了几天了,而且眼神不对。
何老师半信半疑跟我到教学楼下,看到在风中站着的马天宁,他眼神凛洌,仍然大声嚷着:你们信不信我会考上清华北大,你们不信我就跳下去!
何老师一哆嗦,周七,赶紧打110!
我掏出手机来就打了110,后来证明,如果我不打那个电话,也许那天马天宁就没命了,他已经接近于崩溃的边缘。这个我们一中著名的高才生,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必须考上清华北大,他爸爸他妈妈曾经是老清华毕业生,一辈子只有一个愿望,让儿子考上清华北大,从在娘肚子里,这孩子就被告之,清华,清华,北大,北大,到幼儿园,到初中,到高中,他的灵魂都一直在清华和北大这两个学校之间游荡着,就是说,他就以为自己必须的清华北大,丝毫不敢懈怠,他深度近视,有两千度,背微驼,只有一米六五,微胖,课间要背十几个单词,他的副科书中每个角落恨不得全背了下来,他的英语成绩没有低过九十八分。
就是说,他把自己搞成了一个考试狂人。
结果他崩溃了。
他连续两次模拟考试都滑出了前十名,他精神不能承受,他疯了!
在110没来之前,他哈哈地笑着,要跳楼。
何老师的手一直在哆嗦,很多人围在楼下,大家嚷着,别跳,别跳,而他已经走到了边缘上。
我和傻瓜一样背诵着诗,生命诚可贵呀。我知道屁用不管,这高考是会把人逼疯的,如果不是李美凤天天说,爱考哪考哪,如果不是周胜利说考不上咱还有钱呢,咱出国,我也离疯不远了。
马天宁已经立在了楼边上。
高考这件屁事(3)
他沿着楼边走,一步走差就是个死吧。
所有人捂住了嘴。
我趁人不备,再次爬上了八楼楼顶,我刚一出现,他就发现了。
他说,你别过来,我知道还是你,我知道你舍不得我死,你喜欢我,是吗?我知道你叫周七,是吗?
我眼泪忽然掉了出来,我说,是,我喜欢你,我舍不得你死,来,过来。
不,不过来,他说,我考不上清华北大了,我必须得死。
你会考上的。
你放屁,每年只有两个人考上,我考了15名,绝对考不上了,你别哄我了,你们这些可恶的人!还说喜欢我,假的,假的,全是假的!
不是假的,我说,我喜欢你。
我在离他一米的地方,迎着风,风真大,远方在打闪,好象在下雨,我动情地说,高考是个屁呀,咱就把它当成个屁放了,行吧?
他好象明白 了一点,蹲在楼边上,忽然和孩子一样哭了。
你过来,我说,我想和你说个事。
我不过去,你骗我。
我没有骗你,我有清华北大刚出的练习题,是我同学给我寄来的,这没有骗他,是冯小唐寄给我的,清华附中的。
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我给楼下嚷话,让阿绿把练习题给我拿上来,阿绿五分钟后气喘吁吁地拿来了练习题,我给他看,他一下子扑了过来,而我和阿绿也扑了过去,死死地抓住他,他拚命地挣扎着,他哭着喊着我有复习题了,我可以上清华北大了,后来,110就到了,我用当年我小太妹时的武力治服了他,让他没有跳下楼去。
何彩霞在我下楼时一把抱住我,眼泪都下来了,我拍拍她的肩说:行了行了,过去了。
我奇异于我的镇定和泰然自若,后来我为此扬名,好多年后一中校庆还对周七这个名字耿耿于怀,新老校长都要提到我,一是我是第一个在学校期间发表文章的,第二个是我还救了一个人。
马天宁的疯,无疑震动了全学校,我们停课一天,进行考前心理辅导,李美凤吓坏了,一天都在安慰我,一步不离的陪着我,咱考上一本就二本,二本不行三本,三本不行咱就大专,大专不行就中专,中专不行咱回家种地,你姥姥家还有几分地,正荒着,你自给自足也行了。
所有家长全吓坏了,一水儿的说,咱还是保命吧,孩子,考不上拉倒。
多年之后的马天宁还是神智不清,我听同学们说,他头发全白了,我想,他就是愁的呀,清华北大愁死多少人呀。狗屁的高考害死多少青春年少!
他成天还在念“书”,手里拿着我给他的清华复习资料,疯疯癫癫地在念念不忘他的清华北大,那资料都烂的看不清字迹了。
那个兵荒马乱的六月呀。那个高度神经的六月啊。那个决定每个青春年少的六月啊。
我们个个精瘦精瘦的不算,还天天大补,天气热得好象要疯,模拟考试没完了没了,“面的”家的绿豆全让我们喝了汤,高考就来了。
耿南送了我一个护身符,上面写着,七七顺利。
我的小名叫七七,高考也是七月七日,我本来不应该收他的东西,但我封建迷信不是,我认为这个护身符会带来好运,于是,我收下了,带着它进了考场,结果我发挥超常,以比平时好很多的成绩结束了考试,倒是阿绿,考一场小脸绿一场,最后她决定放弃了,她说肯定黄了,不,是绿了。
我鼓励她说,别呀,坚持。我们都奋斗了12年了,一定得坚持。
后来阿绿如期落榜,我们想让她复读,她坚决反对,说再读一次高四她得和马天宁一样疯了,你以为高三毕业班没点坚强的神经能上啊。她说,别看她没考上,她一定能混出个人样来,一定比我们不差,她说,因为,她长得好看。
在这一点上,我必须服气。阿绿就是长得好看,该鼓的地方鼓,该瘦的地方瘦,一点挑不出毛病来,比现在的许多人造明星还好看,我曾经吃她的醋,因为她真是让男人喜欢呀,我问过冯小唐是不是喜欢她这种明星式的女孩子,冯小唐说,喜欢倒喜欢,真心话,但压力太大,男人不能找太好看的女生,压力大死了,有戴绿帽子的危险,但不妨碍想象和她如何,这是后来我和他缠绵时问的,当时我拧了他耳朵,问他是不是亲我时想过阿绿,他说,他想阿红。
阿绿后来上了职业技校,旅游专业。到最后,她虽然外语一般,但却带了国外的团,因为她姿色出众啊,她以蒙那些老外为主,绝不手软,带到了购物的地方,死拿回扣,她是我们中间第一个开上车的,越换越好,最后,都开上了宝马,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个老外赞助的,最后,她带团带的把自己带到了国外,一个荷兰半老男人对她一见钟情,非要带她去看凡高纪念馆和阿姆斯特丹的月亮和郁金香不成,于是,阿绿走了,她说,幸亏当年没有考上大学,要不现在还孜孜不倦地读博士什么的呢,没有比读博士更傻的了。
事实上,只有年轻的时候才知道,那个七月好象很重要,在漫长的一生中来说,它也许无足轻重,考上大学未必就是凤凰,而考不上的,也未必全是鸡。
阿绿没有考上,却越混越好,“面的”考上了清华,结果呢,死在了高速公路上。但我们想起2001年的七月就会怀念,那满院子的合欢树开得多么妖娆啊,当我晚上穿行于它们中间时,我告诉自己,不要忘记,不要忘记,永远不要忘记……
第一次(1)
后来的后来,我问坐在饭桌面的冯小唐:“我要老到什么时候才能忘掉这些记忆?我知道即使失去双手双脚,双手双脚的记忆也还是在的。我问过那些截肢的病人,她们一直以为自己的双腿双脚是在的。
那时我们已经很凉了,我不再往返于上海和南京之间,不再给他做饭吃,我们不再和从前一样争吵了以亲吻和*作为和解的有力力量,吵得最狠的一次,我快跳楼了,我说,你如果现在说不爱我了,冯小唐,我就从你们中文系的楼跳下去,摔成肉酱。
他就一把抱住我,然后把我放到那张二手双人床上,那张床的床单是我去花布市场上亲自选来的,小碎花,蓝色的,白底,分外的朴素,又分外的好看。
冯小唐说我是那小花,开在他的白底上。
我们之间的情爱纠缠往往还表现在身体上,如果他让我生气了,我就说,你不能亲我,拥抱一次罚五分,亲一次关禁闭,而他根本不在乎,会穿着短裤冲过来。曾经有一次半夜我们吵架,我执意要回上海,他不放开我,我们撕打,我们在床上滚成一团,然后冯小唐看着泪流满面的我,吻了下去。
后来我想,如果我和冯小唐没有这么早有身体的缠绵,也许分手不会这么快,一本书上说,男人是食肉动物,他们对女人的身体早晚会厌倦的,我不应该一冲动就和他在南京租了房子,不应该在高考结束后的第四十天把自己交给了他。
事实上,一切都是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发生的。
冯小唐在北京的女同学忽然来了。来找他了!
之前,他当然不会告诉我,我们俩每天都要在一起,可是,这小子居然有一天没有来找我,也没有短信。
于是我去找他。
我站在他们家楼下,给他发短信:兵临城下。
没有回音。
我再发:我来了!
依然没有。
我想他一定是睡觉了,他在午休,但现在已经下午四点了呀,还在睡吗?再说,我们一般都是这个时候见面,然后骑着自行车游荡全城,有时候我会放下自行车,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我听得到风吹起我的头发的声音,闻得到他有时刚刚洗过澡的味道,有时候我跟着他去踢一场足球,有时候我们一起再叫上尹瑟瑟或者“面的”阿绿去喝冰镇啤酒吃羊肉串,可大多数时候是我们俩,我们发展到知道这个城市的哪里有个厕所都一清二楚。
并且我们的鬼混得到了我们俩家的认可,他们认为我们也是郎才女貌青梅竹马,以后就指着我们比翼双飞了。
为此周胜利和他爸还喝过一次酒,为此许以宁和李美凤还相互交换了礼物,李美凤给许以宁织过一件毛衣,许以宁把自己最喜欢的一套化妆品给了李美凤,总之,事情明摆着,我们的事情已经得到了大人们的认可,即使不认可也没有什么办法。
我开始给冯小唐打电话。
关机了。
这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我打电话给冯小唐的家里,是许以宁接的。
阿姨,冯小唐在不?
他出去了,三点就走了,没找你吗?
呵,我说,可能走差了,没事了,我去找他吧。
怎么会这样呢?到这时候我还没有怀疑什么,我想,一定是手机没电了,他或者是去找人找篮球去了,于是我去找尹瑟瑟,尹瑟瑟居然也没有在。
真是没有意思,我发现离了冯小唐我就是离心离德的人,一点意思没有,我发现自己没有追求不思进取,就想天天和这个叫冯小唐的人混在一起,我又想起了电影《琥珀》里的台词:所有的爱情都是悲哀的,可是尽管悲哀,依旧是我们知道的最美好的事。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一次(2)
我去逛街,给自己买了一件吊带裙,我去吃了一碗凉粉,一边吃一边觉得没劲,自个儿太没劲了。
我想那时候真是年轻,喜欢热闹,后来我渐渐远离了热闹,渐渐离人群越来越远,我更愿意离群索居单独地呆着,五花马千金裘的时候过去了,人就应该这样,应该热闹的时候热闹,应该清静的时候清静,彼与此,都没有错。
天快黑下来了,我接到了尹瑟瑟的电话。
呀,我说,亲爱的,我刚去去找你了,你干什么去了?
我减肥呀,去游泳了,我看你重色轻友,于是就单练了。
没意思。我说。我去找冯小唐了,也不在,不知死哪去了。
我看到他了。
你看到了他了呀,在哪?
我不想说。
干什么不说?他又没去杀人放火。
比那个厉害。
怎么个意思?我的心忽然悬了起来,隐隐地,我感觉到出事了,这件事情和我有关,和我们的感情也有关系。
说呀,你不说,就不是朋友。
你别生气,千万别动火。
我不生气,你说吧,他就是再领个女的站我面前我也不生气。
就是,就是这么回事。
我还是傻了。
尹瑟瑟说,刚才在火车站,她路过那里,去游泳馆,她正好看到冯小唐和一个女的出来,冯小唐给那个女的提着包,那个女的妖精似的,穿个花裙子,但皮肤白,尹瑟瑟说,一看就是城市来的,那皮肤那叫个白呀,透明的呀。
我脑袋嗡嗡的。
然后呢?
然后我就一直犹豫是不是告诉你!
他们去哪了?
我哪里知道,我要知道也会告诉你的!
我切了电话,关了手机,然后骑着自行车游荡在大街上,我和一个疯子一样,骑得飞快,天已经黑了,我想,这个女生一定会住下来,我哪怕挖地三尺也要把这个女的给找出来,也要把冯小唐给找出来!
好小子,骗我,骗我!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
我疯了!
那天我还穿着凉拖,还披散着刚洗的头发,还满脸怒气地一家又一家宾馆去找,我盲目了,先从好宾馆开始找,后来想不对,他没有多少钱,应该是小宾馆,想想吧,我们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宾馆也有几百个,我这样做好象是大海捞针!
可就是捞针我也要捞!
一定要捞!
我进去宾馆就问,有一个叫冯小唐登记住宿没有?
当他们摇头后,我立刻骑车赶往另一家宾馆,到晚上八点,我找了七十家宾馆了,还没有找到。
我累得快哭了,可我的愤怒比疲劳更占上风,我要一直找下去,直到找到为止,如果找不到,我宁可找一夜。
找到晚上九点半的时候,我找到了。
是在一家叫同心的宾馆。
好好好,居然还住到同心宾馆。
他们住506,我一步步往上走着,我没力气了,五六个小时了,我不吃不喝,我一直在找。
我快瘫了,我一边走,腿一边发软,我骂着,冯小唐,如果你到九点半还在她的房间,如果你和她真有什么,我就会杀了你。
到了506,我敲着门。
举起手的刹那,我手有些颤抖。
后来冯小唐告诉我,我脸如土灰,披头散发,他说,他真是见到了真正的泼妇什么样了。
但没有人给我开门。
我开始疯狂地敲,我敲的声音极大,最后我嚷着:冯小唐,你给我滚出来!
没有人理我。
我开始用脚踹门,左邻右舍的人全出来看我:有病吧,疯了吧?楼层的服务员终于跑出来了,你干什么呀,再这样我们打110了。
我找人!
找什么人,他们好象出去了。
出去了?
就是说,他带着她去逛我们这个城市的风光了?就是说,他也让她坐在他的单车后面了?书包网 www.61k.com
第一次(3)
我颓然坐在506门口,挥挥手,别管我,我要等他们。
他们是快十一点才回来的,当他们看到我时,我已经眼露凶光,冯小唐说,我那时的样子,好象要吃人。
我们三个站着,我只对那个女的扫了一眼,就知道,她爱冯小唐,她是为他而来,而且,这是个地道的狐狸精,绝对的,尹瑟瑟说得对,她的确很漂亮,皮肤近乎透明。
我只对冯小唐说了三个字:让她滚。
冯小唐说,周七,你别胡来。
让她,立刻滚。我说。我的声音都发着颤抖。
我掏出打火机,你信吗,你如果不让她滚,我就把这房点了,你信吗?后来冯小唐说,他一开始陶醉于我的暴力爱情,觉得这是爱他,后来他怕了他躲了,他说,爱不起,他躲得起。
冯小唐很尴尬。
这个叫陈陈的女的背起包就往楼下跑,我轻轻地笑着,蔑视地说:不要脸。
那是我和著名美女陈陈的第一次见面,后来,她考到南京找冯小唐,他们之间无限暧昧,这是后来我才知道的,我起初并不知道陈陈也考到了南京大学,当我发现他们在一个学校里时,我和疯子一样闹着。
这次,冯小唐没有让她滚,而是对我说:周七,你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他对我说出这句话后,我和冯小唐就分手了。
我想,两次结果,完全不一样,一次是她滚,一次是我滚。
陈陈走了,我感觉浑身忽然软了,我不吃不喝找了五六个小时了,我一点力气没有了,我低血糖了,在我眼前一黑时,冯小唐抱住了我。
迷蒙中,他把我抱进了屋,然后往我脸上喷了一口水,我一个激凌醒了,之后,我开始和兽一样挣扎,我抓他咬他,骂他臭流氓,骂他花心,吃着锅里占着碗里,我发了疯,他一声不吭,死死地抱住我,我继续折腾,想窜出去,但我一次也没有得逞,我没有他有力气,我被抱得极紧,我没有力气了。
我哽咽地哭着:我从下午三点就找你,我找了你一下午,我一家宾馆又一家宾馆地找你,如果找不到你,我会死,我会疯的!
我还要说下去,他已经吻住我。
蛇一样的舌头伸到我嘴里,那么蛮不讲理,那样请求原谅,他吻得我很缠绵,让我无法呼吸,我要骂他,可是张不开嘴,我想打他,可是,被他的手紧紧的住,他用一只手搂住我,另一只手,一下撕开了我的裙子!
不,不要——我轻唤着。
他不管,他仍然坚持,仍然以退为进,好象疯了一样,他咬住我耳朵:求你了!
这三个字要了我命!
我们的手纠缠在一起,眼神纠缠在一起,他很固执很坚定很一意孤行说:给我!
我的裙子被扔到了床上,我的小吊带被撕开了,我和冯小唐,在挣与扎之间,在撕打,在暴力与反暴力之中,忽然找到出路和解决,好象一切,水到渠成,好象一切无比的应该。
在他再一次卷土重来亲我时,我放弃了挣扎,好象洪水绝了堤了,好象春天来了,好象最冷的天进了一个温暖的屋子,我软成一滩水,不停地流着,流着,万千柔情,姹紫嫣红,都,还,嫌,不够。
但他找不到去路。
一切是这样慌张而茫乱,青涩少年的无奈和紧张,他的汗水落下来,帮帮我!
我帮了他。
我们在一起了。我们融为一起了。
疼……我轻轻地嚷着。
是的,疼,异样的疼,持续的疼,然后中止,然后是铺天盖地的喜悦和颤粟,我们都发着抖,叫着彼此的名字。
此情绵绵。此情绵绵。
第一次(4)
天都快亮了。
真快呀。
我们几乎一夜没有睡,这个叫同心的小旅馆是我一辈子记得的地方,后来我回国后发现它拆了建了一个四星级宾馆,叫做国际花园,我气愤地问那些大堂里的工作人员:谁让你们拆的这个旅馆?谁让你们拆的?那时我和冯小唐已经分手,那时我准备忘掉所有记忆,但我路过这里时,仍然泪湿春衫。
将来我有了钱,我就把这个旅馆买下来,建成咱俩的爱情纪念馆。冯小唐在那天快天亮时说。
嗯,我来写诗,然后贴在上。
上到处是咱俩的恩爱照,还有曾经的情书和纪念品,让咱们子子孙孙来看这个纪念馆,当年,我们就是在这突破防线的!
我紧紧地抱着他,闻着他好闻的味道,那是男人的味道,陌生,亲切,莽撞,带着异样的温暖。
你会爱我吧?我傻里傻气地问。
当然。
会一直爱我吗?
当然。
也许所有女人在恋爱时都会发昏发傻,他即使答了有什么用,初恋啊,不过是一块酸酸的话梅糖,又酸又甜,如果初恋失败了,会是一辈子最好的纪念日,如果初恋就嫁了这个人,并且一辈子永远是这个人,也会觉得寂寞无聊,这是多年后我总结的经验,所以,我再也不会抱怨冯小唐,每个人,都会喜新厌旧。每个人!
他累了,沉沉睡去了。
而我不困,我很精神,这一场情事刺激了我的神经,我走到窗前,看着黑夜中偶尔亮起的灯,眼泪顺着脸流了下来,先是流到脸上,然后是脖子里,又到胸上,刚刚,我的乳防还被他亲过,他说,啊,香,真香。他贪婪地亲着它们,他说,多么像两个桃子。
现在,眼泪在它们之间驰骋,现在,眼泪泛滥了,我用手去抹,却发现越抹越多,我的手上,到处是眼泪了,擦不干净了,我不是一个道德卫士,我却知道,有什么东西彻底失去了,是什么呢,是什么呢?
它留下那么大的一个洞,无比的空,好象我随时可以掉下去,好象再也不会上来。
我丢了什么呢?
是我丢了东西。是我把自己的什么东西搞丢了。
我哭着,波涛汹涌地哭着。
天色微光中,我看到了自己,在旅馆的镜子里,我看到了自己,没有穿衣服,光滑的身体,不太饱满的乳防,修长的腿,白而透明的皮肤,泛着瓷一样的光泽,我看到我的黑发头下来,搭在肩上,我抚摸着自己的身体,它们这样羞涩这样生动这样和春天一样抽条发芽,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眼泪一层层地落出来,我这样在乎这个夜晚的失去。
这不是一般的失去。
是我身体里、精神里一些东西走失了。
它们变了,变成了另一种样子,它们和冯小唐有了关系,它们不再单独地成立,它们在我身体里游走了。
此后我们在南京或上海又有很多次身体的缠绵,但我记忆模糊,只有这一次,如此深刻,因为疼,因为喜悦,因为,第一次。
我还记得第一次分手时的天崩地裂,我好象要死了一样,我坐在南京到上海的火车上,哭了一路,我到了不到一个小时,冯小唐也到了。
我简直不相信是他。
但真的是他。
他站在我宿舍门前,所有人都去上课了,只有我在宿舍里发呆,面如土灰,我们是第一次分手,我觉得活不下去了。
但他追了来,他站在我面前,只问了我一句话:周七,你还要我吗?
我扑到他怀里疯狂地打着他。
最后一次分手,也是从南京回上海的火车上,我没有流泪,我看着窗外,我点了一支烟,站在火车两个车箱的接口处,我吸着烟,火车有颤抖,我的烟就跟着颤抖,我一滴眼泪也没有流。
中途,我感觉到饿了,我叫了一个盒饭。
那盒饭里,有西红柿炒鸡蛋,有青椒炒肉,我大口地吞着,吞着。
生活还要继续。
所有的生活,必须要继续。
即使我怀了冯小唐的孩子,但是,没必要告诉他了,没必要了,我知道我这次是永远的走了。全世界的爱情都是如此,即便是最伤感的结局,也要用红来做一个点缀和修饰,好象是在告诉自己,曾经如此灿烂地爱过。
我肚子里这粒种子就是纪念。
不,我不要它。
因为,爱已凉。
奢侈的爱情奢侈的代价,平庸的爱情平庸的代价,一无所有是一无所有的代价。所有爱情必然要有代价,必然要自己给这份爱情埋单。
我们来来回回地分手,已经分得倦了,所谓生生死死的爱情,到最后不过是落花流水,“有人说,爱情这件事就像下饭的小菜,人活着靠的是米饭,有没有小菜其实是无所谓的。”也许人生本是没有意义的,无非是活着,有意义,没有意义,都得活着,有爱情,没有爱情,都得继续。
我又想到了我的初夜,想到第一次,我也曾经那么自恋地看着我自己的身体,它那么不完美,但又那么完美!
我颤抖着,在镜子前,我抚摸着我自己,感觉到一种失去,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失去。
我蒙住了我的脸。
眼泪,顺着指缝流下来,没完没了,没完没了。
天要亮了,我的少年啊,我的少年时光终于结束了。
天要亮了,身边的恋人在熟睡,他没有我的思绪万千,没有我对少年的贪恋,没有我对少年时光的一往情深,刻骨铭心,荡气回肠。
少年是我自己和自己的恋人,是心头一块青,是我永远无法停止的梦,此后经年,我多少年次梦到自己的少年,白衣白裙,骑着单车,穿行于那些合欢树下,只有我自己,只有我自己。
我一直以为会有人与我同行,但梦里,总是我一个人,在天光睛朗的黄昏,我穿过那些我青春中经过的那些合欢树,每一次都泪流满面,每一次如清新如昨。
多年之后,我在香港听到黄霪做词的一首歌:
悠悠记得当年笑
仿佛入迷,又带一点惘
种种喜悦,令人为你鼓掌
眉飞色舞千千样
你是个妙人
你是一个少年狂
我走在香港灯红酒绿的大街上,一边走一边泪湿,一边走一边跟着唱,我唱得声音很大,几乎走了调。
少年啊,少年啊。
少年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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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一地相思两处凉全文阅读 作者:雪小禅
一地相思两处凉全文阅读 作者:雪小禅 《一地相思两处凉》由www.61k.com集整理于网络,如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是侵犯了其他的法律法规,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考虑删除一地相思两处凉全文阅读页面。
第1节:蝴蝶蝴蝶你爱过吗(1)
蝴蝶蝴蝶你爱过吗
我呆立在窗前,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是这个结果的,美人鱼会变成蔷薇泡沫,而毛虫变成蝴蝶的刹那,蝴蝶已经老了!
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我知道,所有男孩儿都喜欢倪晓薇。
倪晓薇真的很美丽,她的美丽超乎了人的想像,那种美仿佛是带毒的,美得有些邪性,甚至让我们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
但倪晓薇是我的好友,从小到大,我们形同手足,一直,我是她的陪衬。有些女孩天生会是一些漂亮女孩子的陪衬,我就是她的陪衬,我的平凡与普通更衬托出了她的不俗——她高高的洁白的额头,修长的腿,如瀑长发,美丽眼睛似一潭秋水,不,这些还不够,她还有足够的聪明,我们班的第一名总是她拿,尽管我很努力,可是我只能拿第二名。
有很多男生接近我,我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在他们眼中,我是个中性的女孩子,他们可以和我说心事,他们对我说,倪晓薇喜欢什么颜色?倪晓薇喜欢吃什么?他们问我的时候装作无所谓,可我知道他们喜欢倪晓薇。
我没想到沈家白也会喜欢倪晓薇。
这太出乎我的意外,真的,他怎么能喜欢倪晓薇呢?他多么狂野啊,而且,他是老师眼中的坏学生,他打架、吸烟、喝酒,跳学校的墙头去看电影,他不屑于和任何人说话,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桌。
他的眼神阴郁,喜欢捧一本卡夫卡看,文科班的学生,如他一样有灵气的人不多,我看过他写的文章,他不是不聪明,他只是不屑于学习。
如同无法想像他迷恋倪晓薇一样,我也不可救药地迷恋上了他。
当我语气里流露出对沈家白的好感时,倪晓薇以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小莫,你不会喜欢他吧?他那种小子怎么可能让你喜欢呢?你看那副流氓样子,让人瞧了就想开除他!
这就是倪晓薇对沈家白的感觉。但有一天沈家白在路上拦住了我,我心里怦怦地跳着,我以为,他要对我说什么。
他的确给了一封信,他鬼魅地笑着,充满了野性的美。他穿着飞着边子的牛仔裤,张扬的脸在黄昏里更加英俊动人,真的,他的身材怎么会那么好呢?一米八的身高,加上一张类似三浦友和的脸,那时三浦友和已经成了过气明星,可他的确很像他,我深深地迷醉着,在夕阳中看着他,发着呆。
是给倪晓薇的情书。他说,请你,请你帮我这个忙。
我无法拒绝他,我竟然舍不得拒绝他,但我心里,微微地酸,微微地凉。我是一只不好看的毛虫,倪晓薇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我们之间,隔着好长的银河。
好。我说,我试试。其实我知道倪晓薇不喜欢他,可是,我怎么忍心伤害他,怎么忍心告诉他?
那时我们还有四个月高考,我知道这样心猿意马是不对的,可是,可是我怎么管得了自己呢?
沈家白等待来的判决很残忍,倪晓薇居然把沈家白的情书贴到了教室的墙上,当沈家白路过倪晓薇身边时,倪晓薇冷笑着说:什么时候能轮到你给我写情书呢?你想想,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吗?我的心缩成了一团,我看着沈家白,他的眼睛里全是冰凉,那么凉那么凉,如一口井一样深,我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沈家白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孤独的背影,我趴在桌子上好久好久,沈家白,对不起。沈家白的受辱好像是我的受辱一样,我心里的难过并不比他少。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
当北师大的录取通知书交到我和倪晓薇手里时,倪晓薇高兴地说,小莫,我们又能在一起四年了。
是倪晓薇让我报的北师大,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你呢。她没有再提沈家白半个字,也许那样的男生在她眼中只是过眼云烟吧,可是我,我如何能轻易,轻易就忘掉呢?
沈家白传来的消息越来越不好,他落了榜,成了社会闲散人员。他常常喝醉酒,还常常打架。据说,有一次公安局把他还抓了起来,也许那次情书张贴把他的自尊全抹杀了吧,或者,他根本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这样下去他会毁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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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蝴蝶蝴蝶你爱过吗(2)
我给他写了第一封信,我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激励他!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我说,沈家白,原谅我,那时我年少气盛,所以,做了一件错事,请你一定要努力啊,明年,我等待你的好消息。
我相信他会回信的,因为他真的很爱很爱倪晓薇啊。
果然,一周之后,我收到了沈家白的回信,他写道:谢谢你啊,倪晓薇,因为你那封信,我已经决定回去复读了,请相信我的聪明和我的努力,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好,我说,以后,每周我都会写信给你。
从那以后,每周我以倪晓薇的名义给沈家白写信,给他寄复习资料,半年之后,沈家白给我寄来了他的成绩单,他以不可思议的成绩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期中考试,他的成绩全年级第一名!
这一切,倪晓薇不知道。她上大学以后又成了校花,照样那样忙,文学社、学跳国标……她的时间总是那么挤,当然,她也开始谈恋爱,男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她总是挑三减四,环肥燕瘦,好像总是不如意。那时,我正忙着鼓励一个男生努力地考上大学,我想,只要沈家白考上大学,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原谅的。
一年之后,沈家白以我们难以想像的成绩考上了复旦大学,倪晓薇听到这个消息时吃了一惊,她说,不会吧?但转眼,她就又忙着和男友去约会了。
但沈家白给我的信却说,倪晓薇,我爱你。从你给我的第一封信开始,所以,不要离开我,你如果离开了我,我所做一切将无意义,我将会退学,继续自己流浪生涯。
为了沈家白,我将继续扮演这个角色。我也为沈家白订了三条规则:一、不许和我通电话,因为我喜欢写信这种古典方式;二、不许见面,除非四年之后我们考上北大的研究生,因为我想先读书;三、把我们的秘密维持下去,这是两个人的爱啊。
那是我怕暴露自己而提出来的三条原则,没想到沈家白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说,四年之后,北大见!
此时的倪晓薇,正忙着谈第n次恋爱,没有办法,她总是这样惹得男人为她赴汤蹈火,男人们在她面前,全然没了自尊。
我没有告诉她沈家白的事情,我怕她会用一种极残酷的现实刺伤沈家白,那样的话,沈家白会活不下去了,我太知道了他了,这样狂野的男孩儿如果爱上就是一辈子啊。
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不会再写了
三年,三年内我和沈家白写了多少封情书呢?我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写,而沈家白,全然把我当作了倪晓薇,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不会再写了。
从始至终,这是我一个人的爱情战争,一个人的独角戏,唱到曲终人散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终将谢幕。
第四年,沈家白果然如他所言考上了北大研究生,而我去了北京一家外企公司,倪晓薇,她去天津一个小公司里做广告,一切,与五年前有了那样的不同。
寒假时倪晓薇来电话,她说,班主任于老师请大家回去,我们一起回去吧。
不,我说,我要加班,你回吧。
我没有想到倪晓薇和沈家白会在那次聚会中相见,当倪晓薇看到沈家白的一刹那她呆住了。沈家白与五年前比似脱胎换骨一般,那样逼迫得让人无法呼吸的英俊和帅气,复旦和北大带给他的气息让他卓尔不群,倪晓薇几乎一个刹那就后了悔,是的,她后悔错过了他!
可是沈家白却把倪晓薇看成了信中的倪晓薇,他在酒后冲动地拉起了她的手,然后把她拖进舞池中,所有人都说,他们几乎是天造地设的!
沈家白说,倪晓薇,你答应过和我一起跳舞的。
倪晓薇茫然地听着,但心中却是喜悦的,她没想到,千帆过尽之后,自己的爱原来在这里。
他们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个月之后,倪晓薇打电话说,小莫,知道我和谁恋爱了吗?
谁?
沈家白啊。他吻我了,他来天津好多次了,他说,明年,明年我们就结婚吧。
我呆立在窗前,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是这个结果的,美人鱼会变成蔷薇泡沫,而毛虫变成蝴蝶的刹那,蝴蝶已经老了!
祝福你,我含着眼泪说,亲爱的倪晓薇,好好珍惜沈家白吧,他值得你一辈子去珍惜。
还是你说得对啊,倪晓薇说,当时,你就觉得沈家白一定特别出色,对吧?看来,还是你慧眼识君啊!
我擦了擦眼泪说,不,倪晓薇,我没有喜欢过他,我只是怀念过去那些岁月。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一年之后,我亦考上了北大研究生,常常我会和沈家白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来,这个在他眼中那么平凡的女生,怎么会让他驻足呢?
我不知倪晓薇怎么解释那些信的。但她在一次电话中叫着,小莫!小莫!她不停地叫着我,我明白倪晓薇什么都晓得了,不晓得的只有沈家白,他全心全意地爱着那个叫倪晓薇的女子。我想,这就够了。
我对倪晓薇说,好好地爱吧,唯有这样,才对得起那些死去的蝴蝶。
说完,我轻轻扣了电话,而窗外,已经是一片秋凉。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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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我的爱情三十八度五(1)
我的爱情三十八度五
一个男孩子的爱情始终在三十八度五,而我们不过是三十六度五,我们早已经对爱情不发烧了,但这个叫林念吟的男孩儿,他让我们嫉妒。
一
林念吟九岁的时候,罗素衣十九岁。
那天,林念吟被派到罗素衣手里看着,男孩儿是调皮的,何况他又顽劣得很,小学二年级的男生,手里总是有个小弹弓,罗素衣进来抓他小手带他去看婚礼的时候,他的裤子上刚涂上两块橡皮泥,罗素衣说,你这个小破孩,真是烦。
罗素衣是林念吟的远房亲戚,也来参加林念吟的叔叔的婚礼,他们正在屋里换裤子的时候,外面的鞭炮响了,罗素衣正在用手羞着林念吟,都九岁了怎么还不穿小内裤?长大了告诉你女朋友要让她笑话你。九岁的林念吟笑嘻嘻地说,什么是女朋友?隔壁的妮妮说要嫁我的。
罗素衣手牵着林念吟的手出去看新娘子时,林念吟跳着高想看,却被前面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挡住。你抱我,姐姐。
罗素衣点了他的头,小鬼头,麻烦死了。
但还是抱起他来。新娘子非常漂亮,白色的长婚纱是束腰的,头上是几朵红玫瑰。林念吟嚷起来,我也要新娘子,我也要!
大家轰地笑了,新娘子也笑了,这小孩子,什么都想要!罗素衣从口袋里掏出糖来哄他,花花绿绿的糖纸很是耀眼,林念吟就笑了,露出掉了几颗牙还没有长出的大窟窿。罗素衣笑话他,牙还没长全就要什么新娘子!
林念吟拉住罗素衣,姐姐,我长大了你当我新娘子好不好?我喜欢你,你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我知道的。
罗素衣笑得弹了一下他脑壳,好吧,姐姐答应你,咱就这么说定了。
彼时,大学女生罗素衣已经情窦初开,和系里的白马王子陷入爱河,白马王子说,罗素衣,我可以为你生为你死。
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都是听不了这种话的,那是一付甜蜜的毒药。来看人家结婚,有着细密心思的罗素衣想,自己穿起婚纱一定比这个新娘子漂亮。
不由得笑了起来,正吃着糖的林念吟忽然张嘴说,姐姐,你笑什么?你真的要做我的新娘子啊。
真的啊。罗素衣笑着,把林念吟手里的糖纸一张张叠好,记住了,把这些漂亮的糖纸收集好,什么时候够了一万张,就来娶姐姐吧。
其实罗素衣是想不让林念吟把那些糖纸扔得到处都是,但林念吟很认真地说,好的,姐姐。
那只是罗素衣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六年后,当她接到一封来自一个中学的一封信时,她竟然想不起是谁给她写了这封信。
二
信,当然是林念吟写的。
此时,罗素衣已经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变了声,喉结突了出来,嘴唇上有了细细的茸毛。他已经不再顽劣了,十五岁的少年林念吟,有了青涩的心事。偶尔,他会想起那个抱着他看新娘子的女孩子,她身体里散发出一股奇异的体香,他喜欢闻她身上的味,此时想起却是脸红心跳了,他写了一封信过去,是想问她好不好?因为母亲说过她,好像是男友去了法国,然后相恋了多年终于分手了,想必她是难过的,只是,她还记得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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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我的爱情三十八度五(2)
很快,她给他回了信,她说,小弟,没想到你还记得姐姐,谢谢你的关心,对了,你的糖纸还在收集吗?现在有很多收集各种东西的人,收集糖纸的不多,你慢慢地留着吧,弄不好将来能有用的。
林念吟就心跳了,想起罗素衣说过的话,等你收集了一万张糖纸,我就嫁给你了。
他知道那是哄他玩的,但就是从那次起,他开始收集糖纸。很快,他有了很多五彩缤纷的糖纸,被他细心地叠好,然后夹在本子里,几千张了吧,翻看时总是触目惊心的。
他们从那时开始了通信。
林念吟写给罗素衣的比较多,他像个懵懂的少年,一问再问。罗素衣的世界是很大的,在北京,她做一个摄影记者,去全国各地的机会很多。每到一处,她会寄当地的明信片给他,她说,小弟,努力吧,将来考到北大来,姐姐没能上北大,希望你圆我这个梦。
而母亲是知道他们的交往的,母亲说,多和你姐姐联系,她能带给你全新的世界。
母亲哪里知道,林念吟早就掉进那个全新世界里去了,从他收到罗素衣的第一封信起,他就知道,自己的世界从此与众不同的。
高中三年,林念吟一直和罗素衣通信,告诉她自己的学习情况,他从没说起过收集糖纸的事。直到有一天,十八岁的林念吟收到一封罗素衣的信,在信中罗素衣说,小弟,姐姐终于要结婚了,他也是一个记者,我们很爱很爱,也许结了婚给你的信会少一些,我们要去欧洲度蜜月,正好也要拍一点片子。
林念吟的心一点点沉下去,沉下去,直到不能呼吸。十八岁的少年林念吟,已经有了很深的心思,从九岁罗素衣抱起她看新娘子那天起,从她答应做他新娘起,林念吟就是一个有心思的少年了。
十八岁的少年林念吟,呆呆地坐在校外边的池塘边上,看着海鸥飞起降落,没有人知道他的心思,没有人知道在许多个下午他一个人翻看那些糖纸的心情。
几个月后,林念吟考到北大,第一个打电话给罗素衣,姐,我到北大来了。
罗素衣那时正在上海参加一个摄影展,电话里罗素衣嚷着,小屁孩,真有你的。
那时,罗素衣二十八岁,新婚三月,有新郎宠爱着,更有自己的摄影展,还有她不知道的一个少年的相思。
三
九年之后,罗素衣又一次见到了林念吟。
当年那个还要她抱的男孩儿如今长到一米八,她一点也认不出他了,虽然他寄了几次照片,但和人比起来,照片还是太抽象了。
当英俊而挺拔的林念吟站到罗素衣面前时,罗素衣笑了,小破孩,长这么高了,姐都认不出你了。
从包里掏了又掏,全是林念吟爱吃的东西,牛肉干锅巴片鱼片……林念吟站在一边,两只手不知放在哪里,在她面前,他还是那个小孩子的。
他终于说了话,姐,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是男人了。
她就笑起来,还男人男人的,走,姐带你上东四吃好吃的去。
在她心中,他还是孩子的。
像小时一样,她还是拉住他的手,但这次,他却反手拉了她的,然后笑着,姐,从今天起,我拉着你的手了。
那天他们喝了一点点酒,罗素衣谈起了这些年的生活和不得意,也说起了自己的婚姻,新婚三个月,丈夫被派到英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她笑嘻嘻地说,正好你来了,姐以后不会寂寞的,周末来姐家吃饭吧,我给你做红烧排骨。
周末的时候,他坐地铁穿过整个城区来到罗素衣的家,那是一个极其美丽而安静的家,在城郊,三环以外了,但很宁静,屋子里几乎全是照片,有罗素衣从欧洲带回的艺术品,在屋里坐着的时候,林念吟总觉得这个家有似曾相识的地方,而罗素衣彼时正围着小围裙在厨房里忙着,红烧排骨的香味慢慢地弥漫着,林念吟忽然难过起来,从始至终,罗素衣把他当作小孩子的,但他此时却不是,他情愿她把他当作男人,在他面前她有些拘谨害羞甚至怕看到他。
但她不是的,她开着他玩笑,爽朗大方,小弟,有女生追你吗?这么帅,肯定是有女生追的,老姐教你几条追女生的妙计,对女生要欲擒故纵。她说着,不停地把菜夹到他碗里,他低头吃着,不敢看她的眼睛,怕自己的眼睛泄露了自己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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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我的爱情三十八度五(3)
一直这样过了三年。三年后,他是二十一岁的男生,读大三,而她依然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在办着出国手续。大学四年级开始的时候,他们一起去了一次香山,那时,她已经是一个三十一岁的女人了,追不上他飞一样的脚步,她笑着喘着在台阶上坐下来,念吟啊,姐姐真的老了。
他也坐下来,姐姐不老,姐在我心中永远是年轻美丽的。
她夸他会说话,掏出纸巾给他擦汗,拿他依然当孩子。他忽然伸出手去,一下抓住罗素衣的手,但还是红了脸,放下手说,姐,我自己来。
那天他们一直爬到鬼见愁。秋天的北京很美丽妖娆,林念吟觉得它就像此时的罗素衣,三十一岁,正是女人最美丽的时刻,她的长发飞起来,脸上飞起红晕。林念吟说,姐,你还记得那些糖纸吗?我快够一万张了。
罗素衣呆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小傻瓜,还真想娶姐姐呀,你看姐姐已经嫁了人,而且半老徐娘了,我听你们宿舍的人说了,说你是女生们心中的白马王子呢,不要太骄傲啊。
他的心沉下去,原来,所有一切全是良辰美景虚设,全是他一个人的想像。
回来的车上,罗素衣很疲惫地睡去了,而他一直睁着眼看着外边的风景。香山一点点远去了,渐渐地,罗素衣的身体一点点地靠在了他的身体上,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他把手伸过去揽住了她的细腰,这是第一次,他们的身体如此亲近地接触,他浑身颤抖起来,几乎有些发抖。后来罗素衣把他的胳膊压麻了,但他却一直坚持着,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和长发里透出的洗发水的清香。
那一刻,他忽然想流泪。
大四的时候,他申请了美国一个学校的奖学金,他想,罗素衣离开的时候也是他离开的时候了。
北京的四年,是他永生难忘的四年。这四年,他和自己最喜欢的人在一起,却不敢轻言喜欢,因为喜欢是那样的禅意芬芳,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甚至连看她三分钟的勇气都没有,但他已经满足了。
却没有想到,半年之后,在他即将毕业的时候,罗素衣离婚了。
去看她,她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屋里,他递上纸巾,又递上自己的肩膀,这次,她像一个女人一样靠在他肩膀上哭了起来。
他蹲下来,抬起脸来望着她,姐,我问你一个问题。
罗素衣抬起他的脸,小破孩,你不知道姐姐的苦。
我知道,他说,我苦着你的苦。我从来都知道,姐,我的糖纸有一万张了。
她站起来,离开他远一些,你还是一个小孩子,不懂什么的!
他忽然狂躁起来,第一次疯狂地嚷起来,不要再说我是小孩子了,不可以永远地把我挡在你的外面,我喜欢你,从我九岁起,从我十九岁再一次见到你,为什么,你不相信我?年龄不是问题,爱情只是一个人到达另一个人的灵魂,是我对你的爱,我对你的相思。
他奇异于自己那么疯狂的表达,是啊,他二十二岁了,可以勇敢地面对自己的一份真实的感情了。
罗素衣显然是有点吓住了,她倒一杯冰水给他,念吟,姐姐已经三十二岁了,三十二岁的女人,不是小女孩子了,她知道自己应该要什么。
他快哭起来,还想着说下去,她打断他,小弟,姐累了,你回学校准备论文吧。
他忘记了如何回的学校,一夜没睡的他,第二天坐地铁又来了罗素衣这里,却发现门锁上了,上面留了纸条给他:小弟,我走了,离开这个城市了,不要找我,我不想把你青春耽误了。
他疯狂地喊了起来,她是喜欢他的!否则不会逃开!
毕业后,他放弃了去美国的机会,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找她,到了一个城市之后,他都会去电台让主持人说这一万张糖纸的故事,然后找一个叫罗素衣的女子。
两年后的一天,他在杭州,因为罗素衣的老家是杭州,这是他到过的第五个城市了。电台里正播放着他的寻人故事,主持人的声音有些哽咽,主持人说,一个男孩子的爱情始终在三十八度五,而我们不过是三十六度五,我们早已经对爱情不发烧了,但这个叫林念吟的男孩儿,他让我们嫉妒。
他想,他不会放弃,因为,对一个人的爱情始终在三十八度五的位置,不是件容易事。
当门外响起敲门声时,他以为是收水费电费的,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女子,那个女子的眼里,有很深很深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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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爱曾一树一树地开花(1)
爱曾一树一树地开花
隔着玻璃窗,他看到了瘦而苍白的素卿,人陷在白被子里,仿佛小了许多,而旁边的一棵大大的橡皮树兀自地绿着,与整个世界无关一样。他的眼泪差点掉下来,这样的秘密,苦到只能把眼泪流到最深最深的心里,而脸上,永远是那样冷漠的不动声色。
家良的心事
家良的母亲出了车祸以后,家良就长大了,那时他刚刚八岁,八岁以后,家良就是大人了。他会给父亲放好洗澡水,吃过饭后主动去洗碗,所做的这一切,不过是一个阴谋,小小的心,已经知道如何伪装,没有人肯伤害一个孩子的心给他找后娘,父亲单位的人说,多可怜的孩子啊。那时,家良就配合着掉眼泪,而来相亲的女孩子,总是害怕家良的眼神,在父亲面前,他乖乖地叫着:阿姨。父亲起身去做别的,他就用眼神把对方杀死,没有一个女人能逃得过家良的眼神。而父亲每每会征求他的意见,问这个女人如何那个女人如何,家良总是简单地两个字,好啊。父亲说,多懂事的孩子,可人家说有了后娘的孩子是最不幸福的孩子,等你长大了再说吧。
十年之后,十八岁的家良仍然和父亲过着简单的日子,父亲已经四十多岁了,男人最好的年纪,却有了白头发。十年时间,为了家良的平静,秦淮一直一个人,尽管很多个夜晚是寂寞的、煎熬的,甚至在生意上有许多欢场女子来引诱他,但他没有动过心,为的是家良。这个孩子,心事太重,像他母亲,口是心非,说出的话总是南辕北辙,让人无法捉摸。而自己现在事业正好,下海后有了房子有了车,房地产又炒得火热,所以,有女孩子追也是自然的事,只是,从来不敢和家良说,那是他的心病。父子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多了个外人,别说家良不习惯,秦淮本身就不习惯。
那个远远的、不知是谁的女子,就是家良的心病,因为他知道,早晚有一天,这个女子会出现,或早,或晚。
十八岁的家良去北方读大学,走时站在门口对父亲说,如果一个人太孤单,找个伴吧。说完一个人走了,那么孤独的背影,让秦淮落下泪来。这句话,他等了十年。
秦淮的信到达家良的手上时,家良一个人站在冰天雪地里看着雪花一片片落下来,像是久久悬着的心终于落下。秦淮说,她,温柔得很,常常看你的照片,给你织了一件手工毛衣,你放假回来就能穿了。话语间全是幸福,透过信纸丝丝缕缕传过来,早知父亲会这样高兴,家良想自己不至于假装这么多年,这样的自私,让父亲早生了华发。
但,寒假放了还是没有回去,打了电话,想说刚到北方不熟悉,约了同学去哈尔滨看树挂和雪景,暑假再说吧。没想到电话被女人接了过去,家良吗?一个声音柔柔地传了过来,这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轻轻的,像一片雪花似的。我把毛衣寄过去,不合适再寄回来,我再织。
家良只是沉默,这个女子,于他是隔阂的,像是隔着玻璃去看一个人的面孔,怎么样也不清晰,但声音是好听的,他淡淡地说,谢谢,我毛衣够穿。没有太多的话。
那个春节,一个人在宿舍里煮方便面,看着窗外的烟花,整个世界都在狂欢一样,只有家良,把冰凉的泪一滴滴落到已经凉了的面里。
反正是凉了啊。
夏天,一树一树的合欢开了
终于,暑假来了。
背了包进门,却看见父亲不像四十多岁的男人,年轻挺拔得像一棵树,而身后的女人,旖旎得像他的小女儿一样。父亲惊喜地叫:家良,你回来了,来,这是你姨。
家良抬了抬头,脸上的肌肉不动声色地动了一下,几万分之一秒的时间,只有他知道吧。而女人笑着说,不用了,我只比他大七岁,姨,他叫不出口吧,不如叫我的名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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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爱曾一树一树地开花(2)
三个人愣了一下,女人从家良手里接过他的包,我叫素卿。然后转身进了屋,剩下父子俩在院子中呆呆站着。是父亲要住平房的,不肯去楼里住,只因院子里有一棵合欢树,家良的母亲亲手种下的,每年五月底的时候,便有一树一树的花开,而七月,开得正灿烂呢。
父亲不在的时候,家良看着这个二十六岁的女子,眼神似一把刀,寒光闪闪。家良,你长得像你的母亲,眉清目秀的,我看过你好多小时候的照片,像个熊猫似的胖,大了反倒瘦了呢。其实这都是和他套近乎的话,他却总是淡下脸来,把手里的刀转来转去。这把瑞士军刀,是当年母亲送给父亲的,一直由家良留着,母亲走了以后,沉默好像成了唯一的语言,只有这把刀陪着他。
还是素卿耐心地问下去,想吃什么?银耳莲子汤?东坡肉?还是小笼包?口气里已经有取悦了,这样年轻的女子,为什么嫁了比自己长十五岁的男人,家良是不明白的,因为,她看起来年轻到也还是个孩子。
家良在合欢树下看书。素卿问,什么书看得这么仔细?
霍金的《时间简史》。家良答,头仍然是低着的,因为热,脸上的汗毛清晰可见。
哪有什么宇宙啊,人心就是宇宙。素卿的话传来时,家良抬起了眼,这句话充满了禅意,没有看过霍金的人是说不出来的。
那是第一次,家良的心,突突地跳了起来。
雨,一滴滴落下来。两个人在天井里坐着,时间是长的,一滴雨的时候总有一万年吧,院子里的合欢树落下很多花来。素卿说,怎么这么像青春呢,转眼凋零?家良侧头看过去,正好遇到素卿的眼睛,急速地碰撞又急速地躲开,火花迅速蔓延。素卿站起来,像是急于躲藏什么。我去做饭,我知道你爱喝莲子粥的。
剩下家良一个人,在天井里,在江南的粉墙黛瓦里,慢慢地待过去。
秦淮回来的时候,大家默默地吃饭,没有声音,偶尔,素卿会把菜夹到家良的碗里,动作上,完全是一个母亲,而家良依然地不动声色,甚至,连一声谢谢也没有。
素卿去洗碗的时候,秦淮说,不喜欢你的继母?其实她人不错,人家并没有看上我的钱啊,当初追求她的人都比我有钱的,人又贤慧,虽然年轻了些,可是知道疼你啊,她给你织了很多手工的毛活,多难得啊。
家良看着父亲讨好的样子说,谢谢,只要你高兴。然后再也没有话,把电视的台转来转去,每个台停留不超过五秒钟。素卿进来说,秦淮,洗澡水放好了,你先去洗。
客厅里,剩下两个人,电视上,是一对情侣吻来吻去。家良拿着遥控器不改台,将尴尬继续下去,素卿的手来回交叉着,这时,传来秦淮的声音:素卿,快过来,给我搓背。
素卿像得到了恩赦,飞快地进了浴室,然后是水声、笑声,细细的求饶声,素卿的声音:别闹了别闹了,声音充满了诱惑。家良起来关了电视,进了自己的屋,然后,把门摔得山响。他在看窗外的合欢树,满树满树的花,妖里妖气,这些花,在午夜里,有一种致命的诱惑。
有一种爱情叫别离
暑假结束的时候,父亲去欧洲考察项目,是素卿把家良送到机场。一路上,两个人都戴着墨镜,彼此看不到眼睛,交通台放着莫文蔚的歌:也许放弃才能拥有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想起。很好听的一首歌,《盛夏的果实》。上了飞机,家良打开CD机,戴上耳塞,CD机中的碟,居然是《盛夏的果实》!他把头扭向窗外,大朵的流云从身边掠过,而盛夏已经过去了,秋天来了。
父亲来了电话,口气是欣喜的。家良,也许你马上就有一个小弟弟或小妹妹了,素卿怀孕了!是吗?家良口气里是拒绝和烦恼,父亲听出来了,然后说起他来,去英国的钱我给你准备出来了,什么时候想走都行,还有,你姨说有合适的女孩子就谈个朋友吧。
放了电话,看着她偷偷地放在他CD机里的碟,那又能代表什么呢?
而系里那个叫米艳莉的女子追求他更厉害了,说他像是梁朝伟,因为那淡淡的忧郁没有一个男生能比得上。其实他知道这个叫米艳莉的女子,是想和他一起去英国的,如果他提出来,父亲不会不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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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爱曾一树一树地开花(3)
寒假的时候,他把米艳莉叫到身边,你,和我一起回家吧。米艳莉很雀跃,小城市出来的孩子,到江南去见那个向往了很久的城市,没有理由不高兴的。
进了家,家良的眼睛在寻找,没有素卿的影子。父亲阴着脸,她在医院,擅自做了流产,这个女人,太任性。口气里都是埋怨。而无知的米艳莉吃惊地看着他,你母亲?做流产?
去医院的路上,他的心很乱。米艳莉说,没想到你有这么年轻的妈,真好玩。他一句话不说,身边这个女孩子,是他唯一的道具,只有这样,他才能接近那个合欢树下站着的女人。
隔着玻璃窗,他看到了瘦而苍白的素卿,人陷在白被子里,仿佛小了许多,而旁边的一棵大大的橡皮树兀自地绿着,与整个世界无关一样。他的眼泪差点掉下来,这样的秘密,苦到只能把眼泪流到最深最深的心里,而脸上,永远是那样冷漠的不动声色。素卿做流产的原因,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那样的话,他们的距离就是天与地,永不再见。
米艳莉把马蹄莲递过去,小姨,你好美。而他们并没有看彼此,素卿问的是米艳莉学校的生活,答的也是米艳莉,但她关心的是家良,沉默的却也是家良。有很多时候,那些无关的话,就是一把把刀啊,而家良和素卿,就是在刀尖上行走的两个人,来自心底的尖叫,只有他们听得到。
父亲对米艳莉很满意。他说,不如你们一起去英国吧?我给你们联系的学校离康桥很近,想当年,林徽因和徐志摩就是在康桥谈情说爱的啊。秦淮是一片好意,米艳莉听了就跳起来,谢谢伯父。而秦淮说,不用谢,因为家良是爱你的,这个,我还是明白的。
那句话里,意味深长,其实聪明如父亲,怎么会不明白这里面的纠缠,只是不能说,一说就破,一破,就是永远的万劫不复。
春天的时候,家良和米艳莉去了英国,飞机上,米艳莉问,家良,你爱过我吗?家良吃惊地看着这个看似少心没肺的女孩子。她一笑,我不过是你的道具,而你亦是我的道具,到英国后,我们分手,然后各奔东西。
家良的心,扑落落从空中落下,像是越来越在下沉的飞机,他没有想到,英国,这么快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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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月亮偷着哭(1)
月亮偷着哭
我手上戴着林墨的戒指,而且下个月我们就要结婚了。于是我笑着说,又开我玩笑了吧,你知道我说过你白给我我也不要你吗?
我是你的铁哥们
我是庄子言的铁哥们,我们一起在大学的宣传部里干,他是一把手,正部长,而我是副部长,我们底下还有两个小兵。那阵庄子言总是爱写些风花雪月的小酸词,然后把校花蒙到了手,而他一直把我叫哥们,因为我既不淑女还不漂亮,留着极短的头发,反正比庄子言短,穿着吊带的牛仔裤和球鞋,和校花简直是天和地。校花穿蕾丝的长裙和白色高跟鞋,每天往脸上涂几层粉底,我只有一袋儿童霜。但我有大部分的时间和庄子言混在一起,因为他说过打死他也不会爱上我这样的烂女生,我反手就给了他一闷棍:你以为我会爱上你,你白送我都烦你这小酸劲。
如果世界上有人相信男女之间有纯洁的友谊,那一定是我和庄子言。我们之间纯洁得称兄道弟不算,他实在太忙了,我就代替他给婀娜写情书。婀娜就是校花,当然,前提是他得请我吃门口的小笼包,我可以一口气吃它十五个,而校花为了保持身材只吃两个。
没有人怀疑我们之间纯洁的友谊,我们一起组织了学校的几台大型晚会,把一些摇滚歌手请到校园里来,当那些长发披肩的歌星疯狂地唱着时,我对庄子言说,我要爱就爱这种男人。他瞥了我一眼说,就你这假小子形象,谁敢爱你?
对他的话,我很气愤。都大三了我还寂寞一个人,真有点说不过去,而他抽空就和校花眉来眼去,让我一个人把校刊全部校对完了,凭什么呀,我生日那天对自己说,我要恋爱了,不管是谁,反正我要找个男生谈恋爱。
庄子言听了笑破了肚皮,他说,你要恋爱了我请你吃麻辣水煮鱼,他知道我爱吃这一口,我望着他那张类似徐志摩的脸说,那你就准备好银子吧。
我“恋爱”了
我恋什么爱啊?为了真恋爱,我对着镜子练习了一周如何抛媚眼,如何与男人眉来眼去,但我的博士伦太不方便了,最后我快流了眼泪,我想恋爱真是一件苦差。我的目标初步锁定了三个,一个是我的老乡,一个是我从小穿开裆裤长大的青梅竹马,还有一个我直奔着帅哥万人迷下手去了,他就是校园白马王子李杰豪,结果一个月之内我就溃不成军了。我的老乡说自己进校门第一天就对一个四川的女子下了手,我真是迟到了。我的青梅竹马更有理由,他说快二十年了我们都没有火花,这阵子忽然对他钟情了他接受不了,估计我是发烧了,要不就是又要骗他玩。而白马王子说我居心叵测,想骗财骗色,我才知他爹是房地产有名的老板,人家是名正言顺的钻石王老五,然后他讽刺我,你看看你,一米六五的身高居然60公斤,人家章子怡才45公斤。我啐了他一口说,你以为你是谁?我只不过是逗你玩,你这种花花公子,倒贴我都不要,我一路走开,听着他在后面骂我——女流氓!我笑得差点喘不过气来。
但我大话说了出去,如何与庄子言交待?我还要吃他的麻辣水煮鱼,所谓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就是说的我这种聪明小女子吧。我花了一百块钱雇了一个大帅哥出现在庄子言的面前时,他差点吓了一个跟头,他说真没想到啊没想到,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想不到秦生找了这么个大帅哥。我瞥了一眼大帅哥说,这我还死乞白赖地不同意呢,然后我问大帅哥,对吗?大帅哥说,是啊是啊。看样子,有钱能使大帅哥口是心非啊。
秦生就是我,瞧我这特男人婆的名字,不知老妈怎么起的,我应该叫秦旖旎之类才对,但我叫秦生,没有男人爱上我,我花了一百元雇了个男生,为的是吃上庄子言的水煮鱼,为的是让他知道我也是有人爱的。
原来,我是爱你的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庄子言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我总拉他去小酒吧里喝个酩酊,因为我知道是因为婀娜,婀娜正被一个三十岁的成功男人追求得紧,我笑话庄子言,如果煮熟的鸭子要飞了你就是笨蛋!看到这招无效我就开始说婀娜的坏话,比如她看起来风流,比如她太爱花钱,考试成绩全是C,而我稀里糊涂地总考A,英语过了六级,托福考了560,别看我脸上不用化妆品,但是天然去雕饰啊,我振振有词地说着,庄子言头也不抬地说,男人婆,你说,世界上的女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差别呢?
毕业晚会上,我和庄子言想出了一个绝好的节目,结果差点让所有人流了眼泪。我们预演了自己的老年,把自己化成七十岁白发苍苍的老人,然后找了几个儿童来牵着我们的手,让他们问我们,年轻的时候做过些什么爱过谁?
所有人都玩了这个游戏,除了婀娜,她坐着吴老板的宝马车去打高尔夫了。
轮到我说的时候,我摸了摸自己的假发,忽然感觉到自己真的老了,而自己还没有爱过谁。我想了想没有爱上别人的理由,一下子吓了一跳,因为那理由只有一个,就是一直有一个人在我心里,他如影随形,我找男友,一直以他为标准。当我们两个人在团委办公室里校对文字时,他总是会拿着一块烤地瓜给我;当我热得不行时,他总是举着冰淇淋进来,然后说,男人婆,快吃吧。
这一发现让我心碎,因为庄子言在我心里,我一直那么那么在意他,很爱很爱他,但他却不知道,虽然我们每天离得很近很近。
我几乎开着玩笑说,年轻的时候啊,你们的奶奶喜欢一个叫庄子言的男人,但那个男人却喜欢着别人,他管奶奶叫男人婆。
所有人全乐了,包括庄子言,因为都知道我们是铁哥们,我们说过,这个游戏只是玩笑,全是玩的,所以,没有人当真,除了我。
当我跑到洗手间卸妆的时候,窗外的月亮又大又圆,我忽然发现自己脸上已经全是泪水了。
哭吧,哭吧,月亮偷着哭
毕业后我去了新加坡留学,这个干净的城市让我越变越淑女,我穿宝姿时装,也涂香艳的粉底,一边读书一边工作,而且我的头发已经长到齐肩。而庄子言选择了杭州的一家公司,婀娜嫁了人,在毕业的三个月里她嫁做商人妇。我不知道庄子言为什么选择杭州,后来我们一点点失去消息,渐渐地,我们不再有对方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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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月亮偷着哭(2)
没有人知道我爱过庄子言,那只是一场转瞬即逝的烟花而已,我永远怀念的是校园里的学生会办公室里,他举着两个热气腾腾的烤地瓜进来,然后扔给我一个,哥们,趁热快吃吧。
我还留恋那穿着肥大牛仔裤留着短头发的二十岁的我,尽管我知道所有男人不喜欢短发的女子,但我张扬着,活得像风一样自在。
林墨的出现改变了我,他第一次见面就说喜欢我,然后开始约会我。他说,你的眼睛里有一种清纯的东西,这是新加坡女孩子没有的。林墨属于那种“四有”新人,有型有款有车有房,同去的朋友说,大陆人能让新加坡的男人看上是奇迹呢,你没看见九丹写的《乌鸦》里女人有多惨吗?我笑笑说,无所谓啊,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回国啊,比如去杭州。
我从来没有觉得杭州有多美丽,但庄子言去了就不同了。我不仅知道了西湖八景,更迷恋那个美丽的爱情故事,断桥边的许仙和白娘子雨中的情缘,还有,灵隐寺里的佛光与清静,只是,庄子言现在还好吗?
元旦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特快专递,上面的邮戳是杭州,我的心狂跳起来。里面是我和庄子言办了四年的那一本本校刊,我们的名字都是紧紧地排在一起,他说,这是送给我的新年礼物。
我以为,那些日子已经烟消云散了,却没有想到,它在我心中早就生根发芽。
我没有敢再看,因为那一页页全是青春的记忆,没有人知道那些日子对我意味着什么。我被一个男生叫做男人婆,我看着他和一个美貌如花的女子爱来爱去,花一样的年华里,我像一个小傻瓜一样,不知风月。
和林墨订婚的那天,我对他说,能和我去一趟杭州吗?
林墨说好,杭州是天堂啊,何况还有许仙和白娘子,我没想到,从小在美国长大的林墨也知道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当我在杭州城找到庄子言时他看了我很久,然后呆呆地说,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了,我以为自己看错了人。但看到我身边的林墨他眼神淡下来。
接下来庄子言招集了我们几个大学同学,我们在一家酒吧里聚会。那天庄子言说,所有人不许带家属啊,我知道他指的是林墨。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最后把一个牌子的啤酒全喝光了,酒吧的老板说,真没见过你这么能喝的。然后大家开始唱歌,都是我们青春时的老歌,庄子言唱的《同桌的你》——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有人哄他,唱给婀娜的吧?他笑着拉起我的手,是唱给秦生的。
我呆住了,他拉着我的手走到月光下。秦生,看到我写给你的信了吗?夹在那些校刊中,那是我写给你的情书,我说,如果你愿意,请来杭州,没想到你真的来了,但也没想到,你带来了另一个男人。我知道你不会爱我的,你一直以为我喜欢婀娜那样的女孩子,其实错了,我和她分手的原因不是因为她想嫁大款,而是我不再爱她。当你去了新加坡之后,我才知道自己一直在爱着那个男人婆。
我强忍住泪水看着那轮蓝月亮,它多像一颗忧伤的心,是的,太晚了太晚了,我手上戴着林墨的戒指,而且下个月我们就要结婚了。于是我笑着说,又开我玩笑呢吧,你知道我说过你白给我我也不要你吗?
我们同时哈哈笑着,就当是说过的笑话,但转过脸的刹那,我感觉有什么冰凉的东西从我脸上滑过,庄子言说,秋天来了,天凉了。
我抬起头,看着月亮,它好像在偷偷地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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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爱是一朵寂寞烟花(1)
爱是一朵寂寞烟花
从那次秦素衣开煤气要和他殉情后,他再也没有流泪,而此时,他才知道,因为爱过了秦素衣,他才爱上了寂寞,因为爱上了寂寞,他才知道,爱情,不过是一朵寂寞的烟花。
秦素衣总是在杜庄澜睡熟时静静地看着他,只有这时,他是完全属于她的,那么安静,像累了困了的一头小兽,甚至那浓密的睫毛也充满了性感,有时候秦素衣想,如果能一生这样看着杜庄澜,该有多好。
杜庄澜醒了的时候总会吓一跳,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蕾丝胸衣的女子正在看着自己,那么疯狂,那么痴情,仿佛要把他燃烧了一样,黑的眼睛深陷进去,像一口井,长长的海藻一样的头发垂下来围绕在她瘦瘦的身上。杜庄澜笑笑说,为什么要看着我睡觉?而秦素衣总是像蛇一样缠上来说,因为爱,因为舍不得。
认识秦素衣是个偶然。拍广告片招女主角,要那种正上大学的女生演绎一种果冻,所以,女主角必须是清纯而青涩的,像一枚绿苹果才好。而来的一大群女生莺声燕语叽叽喳喳,只有秦素衣,安静地待在角落里,旧衣旧裙,一双发了黄的白球鞋,只有她,素面朝天,长发垂下来,那种感觉,真像一只绿苹果。还没有试戏,杜庄澜指着秦素衣说,就是她了。
广告片拍完,杜庄澜爱上了秦素衣。
因为这个女孩子身上,有一种极具诱惑的东西吸引着她,但他依然是美女们包围的对象,夜夜笙歌,有时同时周旋在几个女人之间。
但是,没有人知道,秦素衣是他的爱怜,像一个可怜的小东西,甚至他都舍不得碰她。也许越是珍贵的东西越容易碎掉吧,他们第一次在一起的时候,她喊着,疼。他停下来,她的眼中全是泪水,但笑着说,再来,我喜欢。
没有想到她如此有灵性,几乎是无师自通,而且那样的疯狂,仿佛每次都是最后一次。有一天秦素衣问,庄澜,你爱过多少女人?
他笑笑,当然很多,我从十五岁就有艳遇,一直连绵不断,不是爱过,你应该问,你和多少女人做过爱?
“不。”秦素衣说,“我是问爱过。有的时候莋爱和爱情是完全的两回事。欢场中的女人每天在莋爱,但是谁有爱情?有一天也许我们身体分离,永远不再莋爱,可是我爱你。”
杜庄澜震憾地看着她,这小女子的话像一把刀杀过来,如此赤裸裸,他知道她说得对,但是他改不了自己的毛病,能留在一个女人身边一年已经是奇迹。
秦素衣毕业。杜庄澜说,到我公司来吧,那样的话我会每天看到你。秦素衣轻轻地摇头,然后说,我可能会早早地崩溃了,我看不得那么多美女围绕着你,而你又无法摆脱她们。
秦素衣选择去一家旅行社当导游,牛仔裤,白衬衣,还有一双球鞋,依然像个学生。杜庄澜照样去全国各地拍广告,认识很多美女,和她们在一起调情时,总是偶尔会想起秦素衣来,那个寂寞的女子,如今在哪里?
他打电话过来,素衣,想我了吗?和谁在一起?他完全是和女明星们调情的口吻。
烟。和烟在一起,相互取暖,没有你的时候我有了烟,因为它能点燃我的寂寞。当我想到你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就用烟烫自己的皮肤,这样的疼能掩蔽心里的疼。
不要。杜庄澜嚷道。你这样的爱情会让我受不了,世上的男人不止我一个,你这个傻女孩,太让人心疼了。
他停了自己的制作,从另一个城市飞回来,一进门就把秦素衣紧紧地搂在怀里,第一次,他觉得,自己也许真的爱了。
他们喝酒,点了无数只白蜡烛。她只穿了黑色的内衣,像一个女妖一样,笑时充满了鬼魅之气,然后她吸烟,像一个烟花女子一样,而这一切,全是因为爱情。
那天他们喝醉了酒,像两条蛇一样缠绵在一起,无尽无休。秦素衣流了泪,杜庄澜,你为什么会那么有才气,你为什么是个有钱又好看的男人?我宁愿你是一无所有的人,我宁愿你长得像《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只有我一个人会爱上你,而你爱的也只有一个秦素衣,那该多好。
而杜庄澜沉沉地听着,然后说了一句,傻女孩,男人和女人对爱情是不一样的,男人要的是过程,女人要的是结果,所以,痛苦的总是女人,你要记住,男人是最无情无义的动物。
你爱过我吗?秦素衣步步紧逼过来。
这个问题很无聊,也没有意义,我困了,让我睡吧。杜庄澜几乎是烂泥一样堆在了床上。
秦素衣去卫生间,穿上那件最妖冶的黑色晚礼服,然后把长发盘起来,第一次她化了浓妆,然后她来到杜庄澜的身边,静静地拥抱着他,像一只猫。这个男人,注定是她的一个桃花劫,她如此爱他,纵然他花心,纵然他把爱情当做一个过程。爱情就是这样吧,一个欠了,一个要还,而前世,她是欠他的。
然后用绳子一点点捆上他,如《过把瘾就死》中的杜梅,等待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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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爱是一朵寂寞烟花(2)
天亮了,杜庄澜惊讶地看着对面的秦素衣,如疯狂而盛开的罂粟花,而自己是一头困兽一般。他咆哮着,放开我,你这个爱情疯子。
秦素衣点燃一支烟,然后轻轻地吸着。她把长裙掀起来,大腿上面是一个个烫过的痕迹,她笑着说,亲爱的庄澜,这些痕迹我好喜欢,因为它们提醒着我,我曾经这样的爱过你。然后她去放音乐,仿佛来自天外的爱尔兰的音乐,一丝丝吹过来,充满了忧伤,她鬼魅地笑着,杜庄澜,我有时候想,也许和你死在一起是快乐的。
然后她去开煤气,而杜庄澜几乎是疯狂地从二楼跳了下去。等到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浑身打上了石膏,自己唯一可动的地方就是嘴。杜庄澜看到了泪眼婆娑的秦素衣,他的第一句话是,秦素衣,我们的缘分尽了,我再也不想看到你,这不是爱情,这是地狱。
一年之后,杜庄澜结了婚,和一个很平常的女人,他终于厌倦了在漂亮女人之间的流浪。是从秦素衣开始,他喜欢那种像一朵雏菊的女人,是从秦素衣开始,他知道,爱情,是一朵寂寞的烟花。
而秦素衣去了南方的一个水乡小镇,开了一间画坊,每天卖些水乡的山水画,闲下来的时候写写文章、听听音乐。只是夏天来的时候总有人问她,小姐,怎么腿上会这么多的疤痕?她总是笑笑,不做解释。那些是爱情的痕迹,没有人知道她曾经怎么样的疯狂过,因为爱过以后才明白,当时只是想去爱,却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爱,甚至爱的方式那样极致,如果再从来,她一定不会爱的这样寂寞。
而杜庄澜,是从秦素衣开始,才知道爱情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一定是深入骨髓的东西,让人想起时总有流泪的冲动。
后来,他偶尔在一本杂志上看到那个熟悉的名字,以为是别人,看了故事才知道只能是秦素衣,因为写的是他和她的那段恋情。她写道:很多人把爱情比喻成各种各样的事物,其实有的爱情只是一朵寂寞的烟花,你以为采到了手,你以为把它插在了头上,当你伸出手去摘它时,却两手空空。因为总是把爱情想像得太美好,容不得它有一点瑕疵,而爱情是需要有缺陷的,那是一个慢慢缝补的过程,只是我知道得太晚了,所以,才会在身上有许多的痕迹。
那一刻,杜庄澜落了泪。这才发现,从那次秦素衣开煤气要和他殉情后,他再也没有流泪,而此时,他才知道,因为爱过了秦素衣,他才爱上了寂寞,因为爱上了寂寞,他才知道,爱情,不过是一朵寂寞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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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挪威的森林(1)
挪威的森林
我怎么会爱上她呢,我怎么可以爱上她呢。但是爱情为什么会这样地突如其来,好像越想躲开便越是躲不开?
那天我和家明从外面旅游回来,刚下电梯就看见一个男孩坐在我们门口,他的头垂着,估计是睡着了。我看见他穿了比利的牛仔裤,但是很脏了。我一下躲在家明后面,以为是劫匪或者是流浪汉。
没想到他听见动静就醒了,然后一下子跳起来抱起家明。我吓得惊叫起来,但家明却也紧紧地抱住他,两个人呼天抢地的样子让我大为惊讶,家明在平时是多么镇定自如的一个人呀。
他们很久才注意到我,家明把那个男孩叫到我身边,这是陈少宁,我的大学同学,确切点说,是住在我上铺的兄弟。陈少宁对我笑了一下,他的笑像个小男孩,有点羞涩,甚至有点腼腆,脸是苍白的,像川端康成的小说,总之,是让人心疼的。
我的心动了一下,匆忙开了门说,快进来吧。
我和家明租的是一个一室一厅,走的时候连被子也没有叠,大大的双人被子乱摊在床上。我注意到陈少宁的眼光里有一丝迷惑,然后我的脸就红了。
陈少宁说,好小子,什么时候结的婚,为什么不告诉我?
家明说,没有结婚,我们在一起住而已。他说得很平静,我却听得有些心虚,我抬头看陈少宁,他的脸倒红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陈少宁仿佛像个孩子,让人以为他是家明的弟弟。他的眼神中有一丝淡淡的忧郁。
他住在我们的厅里,是家明不让他去外面租房子的。陈少宁是个旅人,是个过客,他不会停留太久,每当他有了下一次去流浪的资金后他就会走开。家明说,他从来就是这样子的,一个人,浪迹天涯,我都以为此生不会见到他了。家明和陈少宁的专业都是地质,后来家明改了行,在外企里做营销,他不喜欢地质。但陈少宁说,他一生喜欢的就是搞地质,和那些泥土矿石在一起,他是快乐的。所以,他没有爱过女人,家明说,那些土地和矿石就是他的妻他的子。
我听了只是感动。对家明说,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好的兄弟。家明说,可惜没有女孩爱上他,谁喜欢一个漂泊的人?
那些天我把饭菜烧得特别香。总是早早起床去超市,那之前我很少去超市,总是家明提着一兜子半成品回来,我只需要把它们放进微波炉就大功告成。剩下的时间家明在客厅看足球,我躲在屋里上网或者抱一本村上春树的小说来看,我们越来越像一对老夫老妻,就连莋爱都日渐程式化。可我们不说结婚也不说分手,因为结婚和分手都没有理由。
我们也不去泡吧和蹦迪了,厌倦像潮水一样一波又一波地涌来,最初的激情过去后,手里空空如也。于是我们去了丽江。在丽江我们仿佛找回了以往的激情,但回来后一切依旧,但只是多了陈少宁。
吃完饭后我们会在小客厅里聊天,陈少宁会告诉我们他一些走南闯北的趣闻,给我们看他在云南、西藏拍的片子。他还给了家明一把藏刀,给我一串由骨头串成的项链,我把它挂在脖子上,家明却不喜欢,说了好几次让我摘下来。我说,你就是这样,总是特别一本正经,人都快成僵尸了。他听了很不高兴,但因为陈少宁在面前没有发作,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没有相拥而睡。他早早地起床走了,晚上来了电话,说出差到了上海,因为产品有个宣传,大概要半个月才回来,要我好好照顾陈少宁,不能怠慢了他的兄弟。
我放下电话却如释重负,把这个消息告诉陈少宁时他却执意要走。
为什么?我问,我还要听你讲故事。
他笑了一下,家明不在家,我怕人说闲话。
我拍他肩膀,你也够俗。于是他留下来。
于是每天晚上吃完饭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不再去屋里上网或者看小说,而是围了苏格兰大披肩和陈少宁在一起。他也不看电视,而是整理他一路走来的稿子和片子,那时我会耐心地帮他。我的长发常会垂下来挡住眼睛,他就过来用夹子帮我夹上,那个动作总让我感到特别温馨。有时我们会聊天,聊到凌晨三四点钟,以至于第二天上班我会迟到。但我的精神特别好,我总是盼望晚上下班快点回家,因为陈少宁在等我。
我知道我正在变得不正常,但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
有时陈少宁和我一起去超市买东西。有一天在超市他为我选了一包“护舒宝”,我看他时他的脸红了,好像办了什么坏事一样。
在路上他一直没说话,我说,回去我炒鱼香肉丝给你吃,我炒菜的手艺越来越好,你没觉得吗?
他说,觉得了。是挺好的。然后就不再说话了。
到家后我们开始忙着做饭,他在旁边给我剥葱剥蒜,我看他笨手笨脚的样子就想笑。他说,我怎么有居家过日子之感?我说,我们都是俗人,就是吃喝拉撒睡,你不同,你不是凡人,所以,你就不适合剥葱剥蒜谈恋爱。于是我去拿他手里的葱,却拿不过来,碰到的是他直愣愣的眼神。我慌了,放了手说,好好,你剥你剥。然后又去炒菜,他却走过来,从后面抱住我的腰,一直抱着,直到我的菜冒出烧焦的味道。
那天我们什么也没有吃,一直在床上拥抱着,谁也没有说话,一句话也没有说。后来他静静地走出去,依然睡在小厅里的沙发床上。我一片混乱,但却是惊喜的、茫然的,早晨的时候我沉沉地睡去了。梦到陈少宁拉着我的手跑到一个特别荒凉却又特别美丽的地方,陈少宁说,做我的新娘吧,我竟答应了,但家明却站在一边冷笑着,说,一对狗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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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挪威的森林(2)
然后我的梦就醒了。陈少宁送进来早点,他说,对不起。
我把豆浆泼在他脸上。我没想到他说对不起,这比用刀割我还痛。我宁可他说,跟我走吧,我带你去浪迹天涯。他不知道我从少女时就喜欢这样充满了流浪气味的男人。
陈少宁走了,没有给我留下半个字。我伤心欲绝,我知道我爱上了这个居无定所的男人。
家明回来后一直责怪我怠慢了他的兄弟,否则陈少宁不会走。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收拾着我的东西,家明说,还在生我的气?我说,不是。他把我抱在怀里,我爱你。
我没有回应说爱他。这是第一次,我说,也许我们分开一段会比较好。也许我们并不是最合适的情侣,也许你还能找到更爱的女孩子。
那些也许很快成了现实,家明很快就和一个看起来特别淑女的女孩子在一起了,又过了些日子,我收到了他的结婚请柬。家明说,他要一个稳妥的婚姻,他受不了飘忽的我。
我却不心痛,找不到陈少宁才是我的心痛。我反复向人打听他的行踪,在杂志上看他写的旅游文章。当我刚找到他的落脚点时,他往往又已经到了另一个地方。在很多个夜里,我摸着那串骨头泪水涟涟,这个如此和我类似的人在哪里?
一年之后,我辗转通过朋友打听到了他的消息,但是他已经躺在了医院里。
我去看他时,他正蜷缩在白白的被子里,屋里有一大棵橡皮树,他的头发还是那么黑,只不过比从前少了许多。
你来了。他说,语气中有种喜悦和战栗。
我只是泪水狂流。他得了白血病。当他昏迷时,医生说他一直在叫一个名字,雪冰雪冰。雪冰是我的名字。
我留了下来,和他一起听恩雅的曲子,给他读村上春树的小说。在冬天的阳光下,我们在落光了叶子的树下聊天,讲那些很遥远的故事。他说将来要和我生一个孩子,最好是女孩,像我一样美丽透明,我说,还是男孩儿吧,像你一样放浪天涯。他说不好,那样会很累,他爱上一个女孩后会像我一样失去自己,然后不断地折磨自己,再也不想去任何地方,只是想在那个女孩的怀中静静地睡去。
陈少宁真的在我的怀中静静地睡去了。他离去后那个橡皮树很快就死掉了,连一片叶子也没有了。
陈少宁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了我,拍的片子,画的画,还有,那一堆写给我却没有寄给我的信。有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我怎么会爱上她呢,我怎么可以爱上她呢。但是爱情为什么会这样地突如其来,好像越想躲开便越是躲不开?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看村上春树的小说,尤其是以前最爱看的《挪威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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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不哭,美人鱼(1)
不哭,美人鱼
很小的时候看过安徒生的《海的女儿》,那个爱上王子的美人鱼,最后为王子变成了大海里的泡沫,但王子却一直不知道她爱他。
一
唐诗诗第一次看到蓝宇的时候,他穿着旧的牛仔裤,白衬衣洗得领子都发白了。蓝宇是父亲带的研究生,每周两次来她们家上课,有时一个人,有时还带着一个穿着格子裙子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也是父亲的研究生。
那时,唐诗诗只有十四岁。十四岁,还是一个太小太小的年龄。蓝宇进来时总是笑着说,妹妹好,她就说,哥哥好,那时她还不到蓝宇的肩头,而蓝宇的女友和他几乎一样高,他们一同夸过她长得漂亮,像童话里的公主。唐诗诗是安静的,很多时候,她会在窗前弹弹钢琴,要不就看父亲给她从法国带来的小说。从五岁起,曾留学法国的父亲就让她学法文,父亲说,我一定把自己亲爱的的女儿培养成中国第二个林徽因。
所以,她懂得,要做林徽因那样的女子,不仅要有美丽的容颜,并且要有那种兰花一样的气质。而蓝宇显然和她不是一类的,这个来自青海的男生,因为家里太穷,曾试图退学,是父亲帮助了他,并且很快他成了父亲的助手。唐诗诗十八岁上大学时,蓝宇已经二十六了,他早已经研究生毕业了,留在学校做助教,和父亲成了忘年交,还总忘不了开她的玩笑。妹妹,你越来越像一朵水仙花,那样的圣洁与脱俗。其实,唐诗诗是很在意蓝宇对她的看法的,蓝宇虽然出身微寒,但对事物的洞察力却有着过人的机敏。他如果说哪条裙子不好看,唐诗诗就再也不穿,相反,唐诗诗就会穿一件衣服穿起来没完。
高三的时候唐诗诗化学不太好,父亲说,让蓝宇辅导你吧,他曾是高材生。两个人在台灯下离得很近,近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唐诗诗慌乱地把手里的笔转来转去,蓝宇讲的什么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因为蓝宇的散发垂下来,有着海飞丝薄荷的清香,虽然衣服总是朴素的,但蓝宇那种干净让她喜欢。就是那一刻吧,她知道自己是喜欢这个男人的,爱说不出来,因为喜欢是这样的禅意芬芳。
但那时蓝宇已经在刷房子了,唐诗诗上大学的那个秋天,蓝宇和那个女孩结了婚。
唐诗诗站在北方的屋下,感觉好冷好冷,放眼望去,天高云淡,秋风起,落叶纷纷。
二
大学四年,没人理解唐诗诗为什么没有谈恋爱,因为追求的人太多,而她又总是有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所以男生们给她起的外号叫雪公主,也有人管她叫“林徽因”,因为她实在和那个美才女有着太多相似之处。美就不用说了,法语没人比她说得好,而且会弹钢琴,一手的草书,大学二年级,她写的小说已经上了最时尚的文学刊物上。后来,没有男人再来追了,因为自知她如高山上的雪莲,只能远远地看着,追是追不到了。
毕业后都以为她要出国的,比如去法国。但她只是回到了父亲所在的那个大学做了一名辅导员,和蓝宇离得很近,两个人又经常见面了,只不过这次早已经物是人非。三十岁的蓝宇已经一身疲惫,妻子不肯要孩子不算,还经常和他大吵,一个穷老师,到最后还不是穷死!
他就跑来和她诉说,你说,怎么女人会如此不同?她如果和你一样多好。
唐诗诗的心就咚咚跳着,这个话,如果他结婚前说,她会让他等,等自己长大,然后嫁给他。因为她喜欢他似乎与生俱来的那种散淡气质,有点忧郁,又有点清新,像是童话里的人物。看尽那么多男子,还是蓝宇让她不能释怀,也许是最初的最初吧,因为那个台灯下闻到他头发里薄荷香的夜晚,于唐诗诗是刻骨铭心的,虽然她那时只有十八岁。
她就劝他,总会过去的,结婚的人说过,能把七年之痒过去就能白头到老了,而自己的心里是痛的,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着什么鬼话。
一年之后,蓝宇还是离婚了,因为他忍受不了自己顶一绿帽子,那个曾经是他妻子的女人嫁给了当地一个房地产老板,做人家的填房,老板是死了妻的,以娶到一个大学老师为荣。
他们重又像以前那样在一起,蓝宇经常来,和父亲下下国际象棋,唐诗诗就在厨房里给他们做着西式甜点,像个地道的小妇人,那时候,她是快乐的。
但这快乐的时光如此之短,几乎转瞬即逝。
三
有人来给唐诗诗提亲了,提亲的人非同一般,而对方亦是不一般,驻法国的一个外交官员,年轻而帅气,早就暗恋唐诗诗,如果唐诗诗答应,她马上就可以去法国。母亲说,从你很小的时候,我们一直希望你去法国的,那是个让人沉醉的浪漫之都。
她却把蓝宇约了出来,两个人在一个人并不多的小酒吧里喝着那种法国产的红葡萄酒。蓝宇说好啊,以后我就能喝到妹妹从法国寄来的纯正的红葡萄酒了,祝贺你啊,我知道像你这样美丽而才情的女子一定会有许多男人喜欢的,放心吧,我也会再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她于他而言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梦,于是他笑着说,等我也找好了对象,不如我们一起结婚好了。
唐诗诗的眼泪落下来时,他想伸出手去,但还是待在了原地,笑话她说,女孩子就是这样,一说结婚好像就和家里人再也不能见面了一样。
他知道不是这个原因,就像她哭了半天还是笑着说,我是怕自己想家的。
四
是一件意外改变了所有,蓝宇突然不停地恶心、晕倒,医院检查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尿毒症,如果找不到相匹配的肾源的话,三个月之后蓝宇就会死亡。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南方的第一场雪飘了下来,好多年好多年南方不再下雪了。唐诗诗伸出手去,接着那片片雪花,没等落到手上就全化了,多像蓝宇啊,盛年刚开始就要离开了。法国男友再来求婚的时候她拒绝了,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中国,所有人不理解她,而她知道,她要陪着蓝宇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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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不哭,美人鱼(2)
她开始和父亲一起给蓝宇找匹配的肾源,结果总是无功而返。后来的一天她突发奇想,不知自己是不是正与蓝宇合适呢?检查的结果让她大喜过望,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父母和蓝宇时,他们几乎全投了反对票,父母不理解她为了一个男人何至于此,而蓝宇说,妹妹,我怎么值得让你如此?
而她笑笑说,医生说了,我捐出一个肾还和正常人一样,没想到我们之间这么有缘,相匹配的肾源的概率是千万分之一,我能救你,也算我们一家人和你认识一场吧。
母亲流着泪说,诗诗,你从小身体就不好,你不能这么做,否则妈妈会担心死的,你不去法国就算了,何苦还要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而父亲把她叫到小书房里轻轻地问她,诗诗,告诉爸爸,你是不是喜欢他?
她低着头,眼泪刹那间溢满眼,但还是撒了一个谎。她不想让人看穿了自己,她解释说,爸爸,就是一般人都要帮忙的,别说他是您的得意弟子了,您说呢?
父亲点头,但含泪说,亲爱的女儿,这个手术充满了危险啊,你确定你能行?
她想,为了让蓝宇能活下去,她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因为如果蓝宇死了,她就死了。
五
手术异常的成功。当她和蓝宇一起推进手术室时,她想,自己是和这个男人血脉相连的,蓝宇几乎是含着眼泪问唐诗诗,妹妹,我拿什么报答你呢?她想,等他们都好了,她要撒娇要他用一生来还她。
由于蓝宇的身体素质好,他几乎没有出现什么排异反应,但唐诗诗的情况却一天坏似一天,本来就瘦弱的唐诗诗,经历了这次大手术,又摘除了一个肾,脸色越来越白。半年后,她几乎不能起床的,蓝宇和父母每天守着她,而她最后几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弥留的最后几天,蓝宇跪在她床前流着泪说,妹妹,你还有什么要求,我会尽力的,是我害了你啊。
唐诗诗指了指书柜里的书,把那本安徒生童话拿来,然后念给我听。
蓝宇是从《卖火柴的小女孩》念起的。这个妹妹,从小就喜欢看童话,他静静地读着,唐诗诗静静地听着。窗外的春天来,蔷薇花了,樱花也开了,但不知妹妹是否能和他一起过这个春天呢?
他读到《海的女儿》时并不知道床上的人已经快没了呼吸,当他读完时,唐诗诗已经去了,他觉得自己握住的那只苍白的手在渐渐地变凉,而让他奇怪的是,唐诗诗的眼角,有一滴泪,慢慢地滑了下来。
他的书落在地上,唐诗诗变成了泡沫了吗?她也是那个美人鱼吗?
没有人知道过她的心思,就像王子从来不知美人鱼爱过他。
一年之后,他再娶,同样一个美貌如花的妻。谁见了都说,这个女子,长得好像唐诗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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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爱情小站今天到达(1)
爱情小站今天到达
曾浪伸出手去握住林紫鹦的手,林紫鹦握住了,然后使劲地一拧,曾浪叫,哎哟。朋友都转过脸来,怎么了曾浪?曾浪表情暧昧地说:有了幸福就要叫。
一
曾浪自从老黄走了以后就想找个人分租房子,毕竟,一个月2000块的租金不是小数。他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不过是保安主任,月薪4000块而已,斩了半壁江山给这个两室一厅是不合算的。但老黄修成正果娶了个北京女子结婚去了,所以他在网上发了条消息,也找一个北漂族与他合租,没什么条件,是个男的就行,因为这是女友丽妮给他提的唯一条件。当然,最好的结果当然是女友搬过来住,再扯上一张结婚证就齐了。但女友丽妮是白领丽人,一不想这么早结婚,二呢,丽妮说,什么时候你成了这两室一厅的主人咱再说结婚吧。
林紫鹦来敲门时他分辨了半天她是男是女,头发短短的,穿了条破牛仔裤,背着一个大包,一看就是外地人。
找谁?
曾浪倚在门口,他没打算让她进来。
租房子啊。林紫鹦一说话,曾浪才知她是个女孩子,而且是个不算难看的女孩子,只不过和丽妮不一样,她不浓妆艳抹,而是素着一张脸。
找你啊,你不是要找个合租者?
曾浪解释,不,不,我要找个男的。
林紫鹦推开他,然后一闪进了屋,怎么?还怕我非礼你?你又不是帅得和陆毅一样?再说,我每个月1200如何?你只要800,剩下的钱可以请女友吃小龙虾多好。
曾浪笑了,然后点头。也对,好吧小丫头骗子,你住大点的屋子,客厅卫生间厨房共用,还有,水电费一人一半,如果用电话,你装分机,也一人一半好不好?
林紫鹦雀跃着,我就知道会遇到好人,他们说北京没有好人,我怎么会相信?看我运气多好,看来,我的明星梦就要实现了。
明星梦?曾浪怀疑地看着林紫鹦,你来北京做什么?
做演员啊,当明星。
曾浪扑哧就笑了,然后指着林紫鹦的铺盖说,你呀,还是趁着还没交房租哪凉快哪待着去,或者干脆打道回府。
二
丽妮来电话时曾浪不在家,林紫鹦正在搜罗厨房里能吃的东西,却发现除了方便面还是方便面,她接过电话嚷着,谁?
丽妮说,你是谁?
林紫鹦嘻嘻地说,我是谁?我是与曾浪合租房子的即将成为明星的人。刚说完这话,电话断了,林紫鹦看了看电话,嘟囔着:神经病。
那时曾浪收到丽妮的电话,丽妮在电话中嚷着,好啊好啊,不让你与女的合租你还……听那个口气就是小妖精!曾浪在电话中安慰着,什么妖精啊,只是个小鬼头啊,你来看看再下定论吧。
结果丽妮和曾浪一进门就吓了一跳。客厅里坐着一个妖娆的女子,长长的头发梳成髻子,身上的旗袍比张曼玉还要妖娆。丽妮说,怎么样?我说是个妖精吧,到底是不是合租还说不清呢!曾浪张口结舌地说,林紫鹦,你怎么变成这样了?这是怎么回事?但转眼丽妮已经没了踪影,她扔下一句话:行,曾浪,别跟我演双簧!
曾浪恨不得把林紫鹦抓起来扔出去,你这不成心害我吗?林紫鹦却可怜巴巴地说,我今天去试镜头,他们让我演一个三十年代的妓女,你看像吗?
曾浪点头,像,像,太像了,你赶紧给我搬走,这房子,我多少钱也不租了!
天色黑下来的时候,屋子飘着青椒和油麦菜的清香。林紫鹦伸出头来,我饭做多了,要不,咱吃顿散伙饭我再走?
吃饭的时候两个人低着头,林紫鹦说,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扮上装试试让你看看像不像,谁知道你女朋友来?还有,我来北京只是为寻明星梦,可没打算和你这样的人如何如何。
曾浪很郁闷,我这样的人怎么了?
林紫鹦扑哧就笑了,连个女朋友都管不住。
曾浪也笑了,好了,以后咱井水不犯河水,尽量少来往,免得让人说闲话,有了合适的房子,你赶紧走。
那天,林紫鹦才知道,曾浪是一家酒店的保安主任,和她一样,在北京讨生活的人。
三
丽妮到底和曾浪分了手,曾浪知道,不是与林紫鹦合租的原因,这段感情本来就像在高空上走钢丝,一个人稍微走神就会掉下去。何况,丽妮爱上的男人是她的老板,别说房子了,连车子都是奔驰。
他沉闷地在屋子里躺了两天,林紫鹦没有问过他,只是做好了饭给他端过来,然后一本正经地说,这顿饭十块钱,这个苹果一块钱。
两天后,他起来,然后在屋里的小留言板上写道:小丫头片子,谢谢你。
回来后看到下面跟了一句:不用谢,你要是再难过就帮我收书房吧。:(
他们因为曾浪和丽妮的分手渐渐熟悉起来。首先是经济上不再分得那么一清二楚了,留言板的内容每天都是不一样的:林紫鹦,我把水电费和电话费全交了,不用还了,晚上饭你全包了吧。或者:我买来的苹果你可以吃,但是,不要超过三个,因为我只买了五个。
生活有条不紊地继续着,林紫鹦的明星梦却始终停留在演一个只有两分钟的小配角上。有时他们做四个菜吃,有时只吃一点水煮面。曾浪说,你别再做明星梦了,你没戏。
而林紫鹦认为,自己早晚有一天会成为章子怡那样的明星,但这一天什么时候能来,她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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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爱情小站今天到达(2)
忽然非典了,他们在屋里待了二十天,每天在一起看电视打游戏,曾浪的酒店基本上是停业状态,所以,让他离开似乎也情理之中,回山东老家又不忍心,而面前的女子还在没心没肺地打着游戏。曾浪望着天花板,我可能要回老家了,没准不回北京了。
林紫鹦的游戏手柄呱嗒就落在地下了,那怎么行啊?我拍不成电影做不了明星无所谓,但你要扛过一段去,我在北京有几个朋友,明天我开始帮你去找工作。
第二天,林紫鹦像往常一样,没有敲门就进来,然后站到曾浪的床边说,给一个老总开车,每月5000去不去?
曾浪瞪着眼睛,不是骗我吧,小丫头片子,你以为天上掉馅饼?
林紫鹦得意扬扬,哎,可惜我不会开车,否则这等美差哪轮得到你?只是,从今以后所有水电费电话费全部你交!说完,小蛮腰一扭就走了,曾浪摸了摸头,这个小丫头原来不是傻乎乎的,原来,她也如此可爱啊。
四
曾浪就这样成了林和祥的司机,林和祥是北京房地产的老总,虽然财大气粗,但人真是祥和,时间久了,曾浪觉得林紫鹦介绍的这个人真是不错,领到第一个月薪水的时候他想是不是应该给这丫头买点礼物?毕竟她在家待了几个月了,一个戏也没上,房租大概也是交的老本吧?
去国贸选东西的时候他以为看错了,因为老总正把冰淇淋送到林紫鹦的嘴里。他呆住了,再怎么样,也没想到林紫鹦会是这种人,傍大款然后做着明星梦,怪不得她吃得喝得花得总是大手大脚,原来有人养着。刹那间他忽然感觉心痛,觉得有什么在喉咙堵着,这样的女人是他最讨厌的!回到家他给林和祥打了电话,林老板,我不想给你开车了,家里有点事。说完没等对方问什么就挂了,然后关了机收拾东西,和林紫鹦这样的女人住在一起是耻辱,何况,她完全有能力住到那种豪华的小别墅中去。
离开小屋的时候他看到留言板上写着一句话:爱情的小站何时到达?他笑了笑,因为下面还有一句:别自作多情啊,这是台词。
五
八月,他带着好友的未婚妻去看婚纱照,因为好友离不开身,小娇妻又撒着娇,所以好友说,你们先去,我开完会稍后就来。
坐在小茶几上看婚纱时,忽然听到身后有熟悉的声音:李小姐,你把这婚纱的领子再改一改,小张,把那个模特身上的衣服换下来。
他回过头去,看到了一张非常熟悉的脸,不过这次,不是像个男生,而是一张干练的女经理的脸,因为旁边有人向她叫着,林经理。
她也看到了他,几乎是同时,看到了他身边正挑着婚纱样子的女人。
新娘?她问。
是。他说。
怎么转眼开了影楼?这得多少钱?
她笑,从前就是我的,只不过一直想做明星,但哥哥反对,所以一个人逃了出去,对了,忘记告诉你一件事情,我哥哥,他叫林和祥。
他呆住,小丫头片子,口里骂着心里喜着,离开了林紫鹦,才知道她早已经在心中,如影随形挥之不去,却原来那傻傻的女孩子是一个影楼的老板娘。
再看对面的女孩子,似乎忍着眼泪,然后低下头也问要做新娘的人,请问,看好了那一套?
新娘指着其中一套,拍这一套多少钱?
林紫鹦抬起头来看着曾浪,我和曾浪是好朋友,免费。两个字出口,眼泪也出来,曾浪过去,小丫头片子,人家结婚你哭什么?
林紫鹦胡乱抹着,怎么这么几个月就想到结婚?
曾浪掏出手机,然后对林紫鹦说,看着你的手机。一分钟后,林紫鹦的手机是闪着一句话:爱情小站今天到达。
林紫鹦抬起满脸的泪,刚想问什么,外面就冲进一个男的,对着新婚就恨不得磕头作揖:老婆老婆我来了,任打任罚全随你。
曾浪伸出手去握住林紫鹦的手,林紫鹦握住了,然后使劲地一拧,曾浪叫,哎哟。
朋友都转过脸来,怎么了曾浪?
曾浪表情暧昧地说:有了幸福就要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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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一地相思两处凉(1)
一地相思两处凉
冷小薇告诉我,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是喝了一杯苦酒,化成百转柔肠,吞下去烧得人无处可去,无以诉说。我对她说,我也是。上了出租车,冷小薇发给我一条短信,两两相忘吧。
一
一九九八,宋加宁爱冷小薇爱得死去活来。
是的,只能用死去活来来形容,他每周坐夜间火车赶到那个海边城市,两个小时的车程,只为看一眼冷小薇。那时,冷小薇不爱他,爱的是一个长得很帅气很阳刚的男生,他的样子像前些年流行的齐秦,但那个男人,比齐秦还要帅,还要高大。
所以,冷小薇是不会爱上宋加宁的,宋加宁的暗恋在冷小薇的拒绝下越来越疯狂,到最后,简直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即使能到那个城市走上一圈,他亦是高兴的。
他周日晚上回来,常常会错过晚自习,导师说,你是来谈恋爱的还是来学习的?瘦瘦的宋加宁说,来谈恋爱,也要学习。
宋加宁真的是一个寂寞的男孩儿,他瘦,小,看起来更像一个小孩,但眼神明亮,额头的黑发飘下来时让人想起徐志摩,那时,他天天写诗读给大家听,宿舍里另外七个男生,全记住了一个女孩子的名字,那个女孩子叫冷小薇。
冷小薇让宋加宁手足无措。他说,我是从十岁爱上冷小薇的,你知道吗?十岁呀。
他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不由大家不信,十岁我在干什么?我在流鼻涕,偷妹妹的饼干吃。十八岁我还在给女同学画漫画,所以,我觉得我比较晚熟,即使上了大学,我还是笑话那些谈恋爱的同学,大好光阴,不去踢足球不去玩游戏找个女人管住自己,这多么无聊。
宋加宁说我,夏安,你是个小傻瓜,你不知道爱情的美妙,像是抽鸦片,真的欲罢不能,她越是不爱你,你越是来劲。
真搞不懂他,人家冷小薇不爱他,他还跑来跑去做什么?
宋加宁说,你没见过冷小薇,真是个妖精。她的眼睛会放电的,会电死人的,这种女人,天生妖媚,谁见了谁都会爱上她的。
我笑笑说,我对女人不感冒,因为觉得没意思,我更喜欢在网上厮杀。
一九九八年,十九岁的我说,爱情是最没有意思的事情。
而宋加宁,不停地奔波着,去A城,他有时看得到冷小薇,有时看不到冷小薇。他是以老乡的身份出现在冷小薇的面前,每次去都给冷小薇买吃买喝。有一次,因为要给冷小薇一份生日礼物,他去卖了一次血,二百毫升,给了二百块。他买了淑女屋的裙子给冷小薇,那条裙子是我帮他挑的样式,收腰,露肩,白底小红花。我记得我姐姐有这样的一条裙子,非常好看。
后来宋加宁不停地谢我,说冷小薇很喜欢,而且答应要来这个城市看他。
他不停地在地上走着,问我,兄弟,我穿什么好呢?要记得把你的臭袜子收起来,要记得微笑着和冷小薇说“你好”,你要陪着我,我有点紧张。
好,我说,我会尽力帮你把她拿下,不就一个女孩子吗?
二
冷小薇出现的时候,我刚刚踢了一场足球赛回来,满身臭汗。
进屋后我发现有一个高个女孩子正在翻我的书,都是些小说,一些外国作家的小说,我比较喜欢卡尔维诺和普鲁斯特,一九九八,有谁看过卡尔维诺和普鲁斯特呢?一个数学系的男生比较喜欢这些东西,这让一心想让我成为数学大师的父亲非常气愤。
其实我更愿意成为一个三流小说家。
回来了回来了,宋加宁嚷着,就是这个家伙为你挑的裙子。
我第一次看到真实的冷小薇,但我觉得好像认识了她好多年,因为从一上大学,宋加宁就坐着火车去找这个女孩子,她好像是一粒种子,早就种在这个宿舍的每一个角落,我感觉到她在用力看着我,是的,用力。
我躲避开,笑了笑,端着脸盆去了水房。在水房里,我用冷水洗了一个澡,还是觉得热。那天,她穿得就是我挑的那件裙子,那是宋加宁卖血给她买的,我用力甩了甩头,然后大嚷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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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一地相思两处凉(2)
很多事情是命中注定的,我应该明白。
那天晚上,宿舍里八个男生请冷小薇吃饭,在一个麻辣火锅店吃火锅,宋加宁是老大,大家都管冷小薇叫大嫂,但大嫂的眼光游离,她一直在用眼角看着我。
我在她的对面。
我没有叫她大嫂,我很快喝多了,跑去上厕所,初夏的夜晚,分外惆怅,我吐了,身后一个声音问我,喝多了吧?
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转身,看到一双眼睛,那么黑,那么美,她看着我,似笑非笑,我们离得那么近,她能听得到我的心跳吧?我没有笑,盯着她,叫她,大嫂。
她说,我不是大嫂,我来是看你,我想看,给我挑了裙子的男子。
不,我抗拒着,是他卖了血给你买的。
我不在乎的。她引诱着我,用眼神,用声音。她真是个妖精,我趁着最后的清醒叫了声大嫂,然后嚷着宋加宁,大哥,大哥,大嫂喝多了,你快来啊。
这句话会断送了一切,我知道,但我不能对不起大哥。
宋加宁跑出来,拉着冷小薇的手就跑,越跑越远。
其实,我很想拥抱一下冷小薇,我看得出来,她的身体很曼妙妖娆,而且,她的皮肤白得近乎透明,以后,我再也没有看过那么好的皮肤。
多年之后,我留下的印象就是她的皮肤,后来,我多次梦到她,梦到她平坦的小腹和修长的腿。
那是我一直想看到和拥有的,但一切已经不可能。我亲手断送了我和她之间的缘分。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一直闹一直闹,吐了哭哭了吐。宋加宁说,臭小子,让你别喝这么多酒。
原来爱情的滋味真的好甜好涩好痛苦。
让我想不到的是,宋加宁一周之后跳着告诉我,冷小薇答应了他。
他们恋爱了。
三
这次是冷小薇每周坐火车来,周五来,周末走。
她准时出现在我们宿舍里时,宋加宁总是很兴奋地说,知道爱情的力量了吧,爱情也可以使一个女子发疯!
一米七○的冷小薇和一米六八的宋加宁站在一起,显得那样可笑。她来时,我只会在宿舍里待几分钟,然后躲出去。
我知道她为谁而来。
那时,我常常会去操场上一个人发呆,直到夜色漫上来,夜色中,我抽着烟,一支,又一支。是从认识冷小薇之后,我学会的吸烟的,没有她,我有烟。
整整两年,我们就是这样过来的,她来,我走。每次见面有五分钟,我们客气地打招呼。她说,你好。我说,你好。
四个字,说了两年。
没有人知道我们相爱。
没有人知道冷小薇坐两个小时是为了五分钟。宋加宁一次次夸大着他的幸福,只有我知道,那幸福是多么假,那爱情,根本就是海市蜃楼。
我问宋加宁,你们吻过吗?
他摇着头,冷小薇不让。
拉过手吗?
他还是摇着头。可怜的宋加宁,我看着他说,大哥,放手吧,她不爱你。
那时我们离毕业还有一个月,宋加宁看着我,很坚定地说,不可能,她肯定爱我,不然不会每周都坐火车来看我,你不懂得爱情。
没有人理解我这么高高帅帅的男生为什么四年没有谈恋爱,他们不知道,前两年,我是想一个人玩,后两年,我是为一个人,肝肠寸断!
一个月后我们毕业,宋加宁砸了很多东西,他喝醉了,从三楼跳下去,腿折了。他是让家人抬着回家的,他说,不明白女人怎么会这样,她说不爱我,她居然说不爱我!
他拉着我的手问,你说,她为什么不爱我?她为什么要和我分手?
我怎么能告诉他,不爱你,是因为毕业了,她再也看不到我了?我怎么忍心?
二○○○年七月,我跑去那个向往了很多次的城市,我想告诉冷小薇,我很爱你,很爱很爱,很多次梦到你,让我们好吧,一辈子,不分离。
但我到了那个城市,一切已经结束,冷小薇走了,去了南方,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我坐在B城街头,放声大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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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一地相思两处凉(3)
二○○四年冬天,我娶了佳眉。彼时,我有房有车,是社会上的成功人士,追我的女人趋之若鹜。佳眉是最出色的,她人大毕业,身材高挑靓丽,有很好的家庭背景,是她父亲托人为女择婿。她的父亲,是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总。
我又涉足房地产,于是和她的婚姻,在外人看来,是珠联璧合。
但我晓得,我并不爱她。她这样美,美得似假的,不似冷小薇的美,冷小薇是生动得那样让人心动。我犹记得踢足球回来与她初相遇,她穿白底红花淑女屋,美丽得让人心疼。
我与别人,没有提起过冷小薇。
别人亦不知道我这样刻骨铭心爱过,知道我爱过的人,只有冷小薇。
二○○五年夏天,我与太太佳眉去北戴河海边渡假。
北戴河的海滨,我再次遇到冷小薇,刹那间呆住。
一个胖了有三分之二的女人,突兀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泳衣暴露着她的肉,居然又黑又胖,但眉眼间还是这个人,看到我,她也呆了一呆,随即笑了,你也来度假?我尴尬地张着嘴,不知说什么。
岁月怎么会这样无情?我想起当年她的瘦,她的倾城之貌,到如今,似刚当了暴发户的人。
你……我想问,又觉得不妥,她接下去,哈哈笑着,嫁了有钱人,天天待着,生了孩子,就胖成这个样子了,真是没有办法。
我难过得只想落泪,莫名其妙地伤感。我们去路边一个酒吧喝扎啤,没有人再提当年的事,我们喝得很多,她比我还要胖,我胖得就够厉害了,而且她脸上已经出现了赘肉。
突然说起当年的愿望,她说,好多次梦到你抱我,我只想你抱我一次呢。她说得平静。
我心里只觉得疼,我过去,拥抱她,我们都胖成这个样子,可虽然这样,还是觉得这个拥抱很美丽。
你呢?她问,夏安,你想过与我怎么样?
我呆住,怕说出来侵犯她,但还是说了,我想看你的小腹,我觉得它应该很性感。
来,她拉我,我们回宾馆。
两个醉了酒的人,在明晃晃的下午,一路去了宾馆,我忘记我们都穿着泳衣,只有一条游泳巾搭着身体,好在是海滨城市,到处是这样的人。
进了屋,她褪去衣服,我只觉得白花花一片肉,再看,惊住。
肚子上有肉褶,而最主要的是,有一条蜈蚣状的痕在她的肚脐和三角州地带爬着,那密密的被缝过的痕迹那样明显而沧海桑田,冷小薇说这是生孩子时做剖腹产留下的痕迹。她说,生孩子时大出血,差点死了,以前也有过差点死的时候,就是一个人跑到深圳,想念一个人,那个男人,应该知道她是多爱他……
她还要说下去,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我让她穿上衣服,然后对她说,冷小薇,你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吗?
她抬起头说,知道。
冷小薇告诉我,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是喝了一杯苦酒,化成百转柔肠,吞下去烧得人无处可去,无以诉说。
我对她说,我也是。
上了出租车,冷小薇发给我一条短信,两两相忘吧。
我回了她的短信,一个字,是。
然后我删了她的短信。我想,那个“是”,她也会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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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我是一条流泪的爱情鱼(1)
我是一条流泪的爱情鱼
家明是刻意要来杭州的,因为心里有一个隐隐约约的念头,他要见一眼苏苏,毕竟过去了这么多年,初恋即使有伤痛,也已快风干成一块江南的丝绸了吧,有谁还会记得,八年前的决绝,那样狠心的女子,家明是再也没有见过。
其实是十年前两个人认识的。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四月,他下楼去找同学踢足球,十八岁的少年,虽然有高考的压力,内心还是一匹野马的,在楼梯拐弯处,一团白衣撞上了他,然后是从怀里掉出一盒东西,粉粉洒洒地飘下来,顿时,一股清香弥漫开来,再看撞到怀中的女子,竟是那样的清丽与不俗,细腻光滑的皮肤是北方人少有的,家明心里怦怦乱跳,终于在片刻明白什么叫情窦初开。
原来是洒落的茶叶,女孩子明眸皓齿,但却蹙着眉头。上好的明前茶,全完了,你知道这一斤碧螺春要采七万个幼芽吗?女孩直说得家明脸红起来,一声声全是对不起,因为只看到过采茶姑娘在满坡绿色前的明媚与娇柔,并不知道,一斤小小的碧螺春居然要七万个幼芽!两个人蹲下来,一点点将没有沾到土的茶拾起来,女孩说,那沾到土的,就像染了尘埃,沏出的茶,难喝死了。
家明这才仔细看女孩,桃花一样的眼睛和嘴唇,看起来和她年纪相当的,只是听她的口音,明显带着南方人的大舌头。
后来知道,苏苏是杭州人,今年是和父亲一起来姑姑家给姑妈送明前茶的,而那一罐茶叶,却让家明撞翻了,家明真要感谢那罐茶叶,虽然撞翻了,但却认识了苏苏。
十八岁的少年,在一个刹那,忽然感觉到自己不同以往的心跳,家明在给苏苏的信中写道,其实,从你撞到我怀里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是有上帝的。
从没有哪个时刻家明如此向往南方,但事与愿违,高考却还是留在了北方,而苏苏,依然在杭州上大学。苏苏说,离不开杭州,到哪个城市都有陌生的气息,只有杭州,给了她灵气和聪颖,而家明毕业后的打算就是去杭州。
其实从那一年起,每年柳绿的时候,便是家明最高兴的时候,因为可以接到苏苏寄来的明前茶,上好的碧螺春。这时总有同学开他玩笑,林家明,你的爱情茶又来了,而当那沸水沏下去后,茶叶在透明的杯中翻滚时,也是家明的泪和相思在心里翻滚的时刻,没有人知道苏苏在他心里的位置有多重,如果他是大海,那么苏苏就是海中唯一的鱼,因为从爱上苏苏开始,他的心里早已没有别人的位置——尽管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而追他最勤是于贝飞,一个永远那么时尚前卫却又自命不凡的女孩,就因为出身于高干,仿佛处处高人一等,家明最不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女孩子,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
等他大二的时候去杭州时才发现收到苏苏的信居然有一箱子了,而所有的信仿佛还带着江南的气息,春有杏花春雨,夏有西湖醉意,秋有桂花飘香,冬有断桥残雪,再也没有一个女孩子比苏苏更懂得杭州,于家明而言,他早已是倾城之恋,没有一个城市让他爱到骨子里,杭州是一个例外。
他们像两条鱼一样缠绵在一起,彼此都是第一次,兴奋得失败了一次又一次,苏苏说,家明,三生三世前,我认得你。家明却说,不,千年前或万年前,你是那西湖边等待与我相会的白素贞,而我是借你伞的许仙。苏苏却捂他的嘴,这个比喻不好,许仙到底负了白素贞,我要你永不负我!两个人又拥吻在一起,顾不得西湖春意浓,因为小小的旅馆里,爱比春意浓。
大三时,明前茶再寄来的时候,却附了一封信,家明,我们分手吧,我不爱你了。简短到来不及明白就已经心碎,再喝茶时,居然品出那般的清苦,为什么,以前喝了那么多次都是清香,原来有爱,茶会清香醇甜,而没了爱,有的只是茶的苦涩,茶清茶苦,一念之间。
迫不及待地踏上杭州的火车,家明要的是一个为什么。苏苏已经是冷冷的,脸色惨白着,只是答,又爱上别人,不习惯于和北方男子打交道,因为还是喜欢江南男人的纤弱和缠绵,习惯于梅雨的江南人,大概也习惯江南男人的阴柔之美吧,家明恨恨的,却在火车上泪如泉涌,这一场爱,来得快去得也快,没有人知道他的青春是在思念杭州的蹉跎中度过的。而苏苏最后一句话居然是,家明,我还要让你在每年的春天喝到明前茶。
家明回来大病一场,然后一夜之间接受了于贝飞。后来当然是很顺利地分配到一家中直机关,然后和于贝飞结婚生子,一年年,时光如长了翅膀,只是偶尔还是会想起苏苏来,只不过,那是在每年收到她寄来的包裹的时候。这时候,于贝飞总是讽刺他,怎么,那杭州女子是白蛇吗,总是旧情难忘,这么多年,还是对你缠缠绕绕的?此时,距离他最后一次去杭州已经八年,自己的小女儿已经两岁,过去的那场初恋,如一段巫山云雨,想要看清,总是很难。
遇见多是梦中,还是初初相遇时,他抬起头,看见一张桃花样的眼睛和嘴唇,那样妩媚柔软,只有家明知道,有怎么样的芳香。
但是今年,却没有再收到苏苏的明前茶。于贝飞做了他的妻后,收敛了许多,再有了小女,便一心只扑到孩子身上,那些旧信,一直被家明锁在抽屉里,甚至在一次次搬家后也没有丢掉,因为家明知道有些东西是生命中只来一次的,而此后所有的山河岁月中,那一幕再也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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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我是一条流泪的爱情鱼(2)
于是和妻子说出差,一个人来到杭州,和苏苏分手后,这是第三次来到杭州,而此来唯一的目的就是再见苏苏,问她过得好不好?十年过去,想来她也应该嫁人生子,或者也和于贝飞一样生过孩子后发了胖?这样一想就笑了,从前那些所有的恨居然淡到无痕,也许真的是有些老了,二十八岁,马上就是而立之年了,那天洗澡,一翻头发,居然有了一根白发!所以,想见苏苏的念头就更强烈,就当她是个老朋友,也让我心疼让我牵挂。那首《爱的代价》就是这样唱的,总有一个时刻,那首歌让他听得落泪。
寻了包裹上的地址过去,却见铁艺的门里一座三十年代的小洋楼,轻轻推门进去,看到满树梨花正要落了。去时陌上花似锦,再来已是花落尽,京剧中的那句唱词对于今天的家明来讲,心境如出一辙。屋里出来一个老者,满头银发,老者笑着,是家明吧?家明吓了一跳,跑出几千里路,忽然让人喊出名字,不由有些诧异,而老者明明是和苏苏有着相同的五官。家明喊,伯父。
进得屋来,却看到桌上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中的人灿烂地笑着,家明一看就心痛,那笑容灿烂得如同桃花,只有他知道那笑容有着怎么样的美丽。再一看就惊住了,因为照片被黑框圈住,刹时如同天崩地裂一般,苏苏呢?他几乎是狂喊。
老者领他来到二楼,然后推开卧室门。然后低声说,八年前,苏苏得了绝症,然后离开我们,这是她的闺房,她走时什么样还是什么样,一点没有变,只是她临走嘱咐我们一件事,让我们给北方的一个男子每年四月寄明前茶去,要寄十年,而我们后来看她的日记,才知道她怎么样地爱过那个叫家明的男子,后来在影集中看到一个男子的照片,我们知道那就是你。苏苏说,十年之后,你已结婚生子,会渐渐忘记她,而她在地下会祝福你,她说过,假如有来世,她还会在四月撞上你,然后爱上你……
不待他说完,家明已是泪流满面,到今天他才明白苏苏的良苦用心,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但是他忘不了,忘不了西湖边上的缠绵悱恻,忘不了那情书上的相思泪和字字情,但是,人已隔天涯,他以为早就把苏苏藏在最隐暗的角落,但到现在才知,她永远地像一条蛇盘踞在他心里,想起时,让他充满了凉意。
老者接着说,而今年我病了,所以,竟然晚了些日子给你寄,后来想,已经八年了,想来你已结婚生子,而我想,你若是有情有义之人,也会来杭州看一眼苏苏,没想到你真的来了。说着,老者给了家明一封信,老者说,苏苏给你的,她说过,总有一天你会来的。
家明接过来,才发现,信纸居然有些发黄了,而上面的点点泪痕却隔了八年还是让他一眼看见,他几乎是含着泪读完了信:
亲爱的家明:
这是我今生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了,如果有来生,我还会选择与你相遇,然后与你相爱。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在天堂了,而我的爱还在你身边陪伴着你,你相信永远吗?我相信。因为爱你,我才会相信有永远,而我留在你眼里心中的是我灿烂的容颜,记得初相遇,我给你念过的白居易的诗吗?
江南好
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
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当时我们相依在一起看了西湖的落日,那一时刻,就是你我的永恒,你说过你是大海,我就是那唯一的一条鱼,可是亲爱的人啊,你可知道我是一条流泪的爱情鱼,我的泪流在你的海里,你却看不到,只有我知道我的爱像那条孤独的鱼一样,它已经游不到你的海里去了,因为它游不动了。亲爱的家明,苏苏不能和你一起看朝霞落日了,我当了一个逃兵,但却情非得已,原谅我吧……
未及看完,家明的泪落到那信上,一滴,又一滴,直到把那字迹全部淹没。
回来的飞机上,家明拿出苏苏的照片来看,照片上的女子那样的年轻,因为永远停留在了二十岁,他翻开背面,看见上面写着:
江南忆
最忆是杭州
山寺月中寻桂子
郡亭枕上看潮头
何日更重游
下面是一行小字,与家明共相思。
家明的泪,再一次如洪水决堤,他知道,杭州,是他的倾城之恋,这座城市,他是再也不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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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虚拟爱情(1)
虚拟爱情
不是几个晚上几句甜言蜜语能沟通的,他们只是在虚拟中爱上了一个人,跟现实无关,如果硬要联系起来,一定是一场闹剧。
一
在别人眼里,康明珠是个神秘的女人。
而且,有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冷漠感觉。她的身份是这样特殊——一家跨国公司的中方代表,何况,她又是个年轻的、美丽的女人。
没有人知道她的年龄,也不会有人愚蠢到问起她的年龄,去餐厅吃饭时,比她年轻漂亮的女同事会躲着她,她们太明白一个道理,和自己年长的女人在一起,年龄就是一个优势,如果她再是你的女上司,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敬而远之。
其实她很舍得为自己花钱,化妆品至少是兰蔻,SK?II神仙水一个月要用一瓶,一周去两次舍宾,跳操时出很多汗,据说可以排出毒素,在国外那些年没少吃苦,康明珠想,她得把失去的东西补回来。
没有人知道她曾在国外结婚生子,也没有人知道她是离过婚的女人,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康明珠,永远是光彩夺目,名牌的衣帽,高档的手袋,就连丝巾都是法国进口的,没有人怀疑她的魅力。可她是孤独的,男人轻易不敢靠近,下属不用说了,业务上的对手亦是敬她几分,这让康明珠有些寒意,一个女人,没有男人敢亲近是可怕的,在别人眼里,她是一个全方位的女能人,骄人的业绩,美丽的容貌,流利的英文,开一辆白色的宝马,但注定她是孤独的,所有人与她说话保持着分寸,渐渐地,康明珠用一句诗形容了自己:高处不胜寒。
有很多时候她怀疑人们已经知道她的年龄了,虽然她用那么好的化妆品,虽然看起来顶多二十六七岁,可她明白她已经不年轻了,她三十二岁了,正是秦香莲的年龄,她有一个八岁的儿子,前夫在美国开公司,这些,是她的秘密。
现在,她需要的是爱情。
但所有男人给她的不是爱情,她知道,她身边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可靠的,年纪大的有了太太,是要她做情人的。年纪轻的让她不齿,才二十四五,提着公文包四处乱跑呢,租的房子三四个人,谁肯和他们谈爱情呢。所以大多数时候,康明珠一个人在站在玻璃幕墙前发呆,偶尔点燃一支烟,看看最新出产的大片,她极少去看爱情片,觉得全在骗人,什么爱情,谁信。
二
康明珠的皮肤白皙,爱穿颜色看上去明艳一点的衣服。她的发型始终都是齐肩的卷发,这样的穿着打扮使得康明珠乍看上去很贵族很成熟也很性感。
她常常在镜子前一个人看自己,有点自恋,镜子里是一张美艳的脸,还年轻,皮肤还充满弹性,但是,她没有爱。
是她的位置和她的冷漠让那些男人退望而却步了。也许是那次失败的婚姻造成了现在的性格吧,她不会轻易对一个男人动情,甚至,连勾引他们的欲望都没有,一个男人如果爱这个女人,那么,他会主动的。
半夜洗过澡之后,她给远在美国的儿子打了个电话。美国正是中午,儿子说正在吃饭,然后儿子问她,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爸爸要结婚了,跟一个法国女人,那个女人身上特别味。
她安慰了几句孩子,说明年接她来看故宫和长城,放了电话,她觉得真是无聊,当年和前夫一起去美国的时候,说好了一辈子好好在一起,共过难的人就不能同甘?日子好了,感情却没有了,她回国,和离婚是有关系的,不然,放着好好的美国不呆,回国做什么?
手机响时已经过了半夜,她闭着眼说,喂。
冉冉,冉冉,你听我说,我真的是爱你的,你别跟那个法国人走,他会骗你的……一个年轻的磁性的男人声音传来,是打错的,但男人自顾自地说下去,从大学一年级说到四年级,那些爱情的细节是康明珠和前夫的细节,原来,爱情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他说了有半个小时,她才打断他,她发现自己有点无聊,至少是恶作剧。她说,对不起,你打错了,我不是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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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虚拟爱情(2)
男人有点惊讶,然后说,我乱了方寸,我失恋了,冉冉是我的女友,她要去法国了,你们女孩子都这样吗?
他用的是女孩子。康明珠就笑了,说,我们女孩子不都这样。
打扰你了,他极有礼貌地说,对不起,然后收了线。
康明珠感觉到有点茫然,放了手机后好久没睡着,她想,这个男孩儿蛮可爱的,至少,是对爱情认真的那种。
第二天忙了一天,她几乎忘记了这件事,晚上去和一家公司签合同,在国际饭店喝了好几瓶,出来时就多了,司机把她送回家,她连鞋也没换就奔了洗手间,一阵狂吐,五脏六腑都要吐了出来,想要杯水都没人给,手机,就是这时候响的。
她伸出手去,对着里面嚷,谁?几点了还打电话?如果是她的下属,她就准备骂他了。
是我,那个年轻的声音又来了,顾波,我叫顾波。
康明珠的声音发出痛苦的呕吐声,她又冲到卫生间,顾波在电话中喊着,嗨,你怎么了?没人管你吗?
安静下来之后她对顾波说,不要走,陪陪我。
好,顾波说,我陪你,但下次不能喝这么多酒,女孩子,是不能喝这么多酒的,男孩子是不喜欢的。
康明珠就笑了,好多年没有人跟她叫女孩子了,她也不是女孩子了,可这个男孩儿却以一种沉稳的口气劝着她。
怎么又来电话?她问。
道歉啊。他说,反正是人也走了,我昨晚也喝多了,没和你胡说八道吧。
没有,康明珠说,你的故事很感动人,至少跳二楼给女友买高跟鞋的事件蛮感动人的。
接着他们聊起了天,男孩儿说,你喝一点咖啡提提神,如果我在你身边就好了,我可以给你煲点莲子薄荷汤,很醒酒的。
男孩儿说了很多现在流行的东西,比如周杰伦,还有郭敬明、木子美,康明珠这些人基本上没听说过,她觉得自己真是有些老了。
以后,男孩儿几乎天天晚上来电话,他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加班是常事,渐渐的,这个电话成了康明珠的一种精神依赖,男孩儿说,你一定要好好的,吃早餐,出差坐飞机买保险,一个人不能太委屈自己……他关心康明珠的时候,康明珠就浮上淡淡的心酸,这几年,有谁真正关心过她呢?
有一天晚上八点康明珠就接到他电话了,他说,我有个同学聚会,晚上可能住外边,就不给你打电话了。
这个小细节一下就打动了康明珠,因为有了亲人的感觉,贴心贴肺的,她说,去吧,少喝点啊。
半年之后,不能免俗的,顾波说,康明珠,我们见面行吗。
三
康明珠拒绝了他,康明珠说,我们还是不见的好,有一句话说,相见不如怀念。
不,顾波坚持,我就想见你,无论你什么样,我对你的感觉不会变的,你相信我吧。
康明珠就笑了,她相信他,可是她不相信自己,她不能保证她不变,这世俗的一幕上演时,她最后的那点美好和想像也就失去了。
坚持的结果是顾波七天没有给她打电话,她打他手机,关机,她有点急,做事也屡次出错,站在玻璃幕墙前时她常常想那个年轻的有着磁性声音的人是怎么样一个男孩儿?
电话通了时她发了脾气,你去哪了,我急死了。
我病了,他说,相思病,发烧,念你的名字,整整一周,你见我吗,再不见我,我会疯掉。
康明珠的心一点点软了下来,顾波打动着她,她的盔甲在一点点地拆除着,没有一个男人这样为她痴狂过,前夫一直是冷静而儒雅的,原来,女人遇到发狂爱着自己的男人永远是不冷静的。
好吧,她说,周末下午三点,国际饭店大厅见,我会拿一个绝色倾城的手机。那是诺基亚的新款,她就是用这个手机和他打了那么多电话的。
那我也拿一个绝色倾城,为了配你!
那之后的两天,康明珠的心一直忐忑着,她翻着自己的衣服,好像哪件衣服也配不上这次的见面,她这个年龄的女人最不好选择衣服了,如果二十多,什么都好办了,青春活泼,奇异另类,清纯质朴。但现在如果还穿那样的衣服,明显地装嫩,那么穿什么,雍容典雅吗,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这难坏了她,最后,她选择了一件圣洛郎的白色长裙,既看着清纯又不失高贵。
她是提前两个小时到的,坐在国际饭店的二楼看着大厅下面,那两个小时,如同两百年,顾波的信息一条条扑面而来,他在穿衣服,他在坐出租车,他在路上,他马上就到了……
终于,康明珠看到了他。
一定是他,拿着绝色倾城的手机,很帅的一个年轻的男孩儿,顶多只有二十二三岁,染了麻黄短发,红色带流苏的衬衣,翻毛牛仔裤加上十几个洞,耳朵里塞着MP3。
她一下就笑了,是的,她应该知道是这个结果的,他还年轻,她已经迟暮。即使她努力做出清纯的样子,他和她依然隔着银河,他们是有代沟的,那代沟,不是几个晚上几句甜言蜜语能沟通的,他们只是在虚拟中爱上了一个人,跟现实无关,如果硬要联系起来,一定是一场闹剧。
她关了手机,男孩儿一直在打电话,很疯狂地在大堂里走着,她下楼,走过他身边,身上飘荡着夏奈尔五号的草香味道,在电话中,她一直没有透露过自己的年龄,在顾波的潜意识中,她只是冉冉那个年龄吧。
她就这样飘过他的身边,看这个年轻得没有任何痕迹的男子打着她的电话,那是和她一样的绝色倾城的手机,有的时候,人要的真不能太多,有那些美丽的夜晚,足够了,是的,足够绝色倾城了。
回去后,她依然是那个华美的女人,只不过,换了手机号,只不过,看到街上跳街舞的男孩儿会回过头去,那些穿着烂牛仔裤的男孩儿,会不会有顾波呢?
这样想的时候,偶尔,她会飘浮上一些淡淡的惆怅,但转眼,她又是那个别人眼中的高贵而寂寞的女人了。
无论怎么样,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只是再有人打错电话时,她会果断地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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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九月的薄荷香(1)
九月的薄荷香
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像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一
莫朴树和倪小麦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开学典礼上,男生和女生各选一个发言,莫朴树紧张得不行,背了几百遍的稿子忽然在脑子里一片空白,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倪小麦,她梳着马尾正在吃着一种什么东西,那时校长正在讲话,“庆祝我们这几十年的著名学府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莫朴树问倪小麦,你不紧张吗?
倪小麦就摸出一片薄荷糖来说,吃一粒,又凉爽又镇定。莫朴树接过来却没有吃,这个时候还吃糖,真有些说不过去,轮到他说的时候他腿肚子差点转了筋,到底是照着稿子念了,而倪小麦是空着手上去的,侃侃而谈,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那次发言之后,他们同时进学生会,每次见到倪小麦,总是吃着薄荷糖。她嘻嘻笑着,小时候我得过蛀牙,所以,一直要口气清新。然后她像小孩子一样呲开牙,你看看我牙长得多难看,一口暴牙,我妈说将来没有男孩儿会喜欢我这种牙。
莫朴树就笑了,摸了一下倪小麦的头发说,从前巩俐也是一口暴牙,后来,她成了国际影星,不要灰心,总会有人爱你的。
后一句他没有说,那一句是,比如我。
其实他是一瞬间爱上倪小麦的,但她总是心无城府的样子,对着莫朴树哈哈大笑着说,你说我们班有一个长得和葛优一样的男生还好意思给我写情书,还有我中学一个同学,也千里迢迢从天津来找我,说是从十三岁就爱上我了,哈哈,十三岁我还流鼻涕呢。莫朴树就跟着她一起笑,他想,这个黄毛丫头,实在是不谙风情的,也许大些就好了?
而倪小麦也是在那次发言上喜欢上了这个羞涩的男生,白白的衬衣天蓝的仔裤,笑时,露出两排好看的牙齿,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一个瞬间而已啊,当晚会上他抱着吉他唱高晓松的歌《白衣飘飘的花样年华》时,她眼里呆呆的,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一直看向他,但是他低着头,兀自地唱着。
让她失望的是,她告诉了莫朴树自己有人追求,他居然都无动于衷,也许是她太自作多情了,这样想着,就又把手伸向口袋里,无聊的时候或高兴的时候,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像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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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九月的薄荷香(2)
二
大三的时候倪小麦终于有了男友,是外文系的男生,学西班牙语,将来是要出国的,答应了男生的追求以后,倪小麦再遇到莫朴树的时候就说,我有了男友了!很张扬的样子,其实是想激怒莫朴树的。但莫朴树觉得这是一种挑衅,于是笑着,也祝贺我啊,我也有女友了,然后说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其实不过是欺骗别人欺骗自己。莫朴树想,自己是配不上倪小麦的,倪小麦的父母都是北京的教授,自己的父母是小城中的工人,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做大使夫人的,何况倪小麦的男友正是大使的儿子,驻西班牙的外交官,选择这样的一条道路,可以让倪小麦过着优雅而舒服的生活,他又能给她什么呢?
转年七月的时候他们毕业了,莫朴树送给了倪小麦一整盒价格不菲的薄荷糖,全是荷氏牌的,价格不菲。倪小麦伤感地说,再多的薄荷糖总有吃完的时候吧?莫朴树心里一动,但还是笑笑说,等你真大了,大概就不会吃糖了。送莫朴树上火车的时候,莫朴树问道,倪小麦,西班牙语的再见怎么说,用西班牙说吧,否则我怕自己会流泪的。
倪小麦轻轻地说着,Te amo,一连说了很多遍,虽然没有学会西班牙语,莫朴树还是一下子记住了它的发音。他笑着说,不愧男友是学西班牙语的,发音这么好听。
火车开起来的时候,倪小麦在后边追着,大声地喊着,Te amo,Te amo,莫朴树的眼泪到底下来了,他没有想到,“再见”用任何语言说出来都是黯然神伤的。
三
毕业以后,莫朴树回了家乡,那是一个偏远秀丽的小城,在那里做一名中学的老师。世外桃源一样,在上海的风花雪月像一场梦一样过去了,也有女孩子追求他,像《边城》中的翠翠那样温柔的女子,亲自给他织了毛衣,那个时刻,他总是会心痛,只有爱过的人才会心痛,所以,他一再地拒绝着。三年之后,他依然一个人,但多了一个习惯,总是喜欢买薄荷糖,尽管他并不吃,他喜欢薄荷那淡淡的味道,苦涩冰凉,像他的恋一样。
很多时候莫朴树还是会想起倪小麦,那个牙齿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大概现在结婚了吧?或者早就去了西班牙。有谁知道他的心思呢?
这样的暗恋是一枚早熟的苹果,没有到秋天就落了下来,他想,再给自己几年,等到三十岁,就找一个人结婚,然后慢慢地变老,有什么不好呢?有时,甚至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过,难道真的和那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在那个九月里认识过吗?
是的,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子,不然,他屋子里怎么会有薄荷香呢?
小城里因为旅游渐渐地热闹了起来,到最后,依着小桥流水开了一条洋人一条街,他偶尔去那里坐坐,这些洋人,把他们这里的奇山秀水当作宝物一样。记得曾有一次他说过带着倪小麦来这里看看,没想到竟然成了一句空话,倪小麦大概早就去欧洲旅行了,哪里还会看上这样的小镇?
没想到洋人街上居然还有西班牙的酒吧,圣诞节的时候他去了那家酒吧,酒吧里人不多,有几个西班牙人在喝着酒,他也要了一点红葡萄酒,大家相互祝着圣诞节快乐,他又记起了第一年圣诞节他是和倪小麦一起过的,莫朴树开始知道有哀伤的时候,明白了男女之间的情分就是一个缘字,毕业几年了,没想到倪小麦像一个影子一样无时不出现在他的生活细节里,如影随形。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喝多了。
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回头和那帮西班牙人说,Te amo。那帮人哄地大笑起来,有一个懂中文的人说,你同性恋啊?他喝多了酒,一拳打过去,你胡说什么!
那人说,你才胡说,你干吗和我们一群男人说我爱你!
他一下就呆了,脑袋的血全冲到眼里,然后变成眼泪狂流了下来,他大声地问,Te amo真是我爱你?
是啊,那人说,西班牙人全知道,很多人也知道。
那再见怎么说?
西班牙人说了一句什么,那完全是和我爱你不相同的发音。他忽然想起毕业那天倪小麦在火车站送他,一边哭一边追赶着火车,然后喊着那句Te a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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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九月的薄荷香(3)
他一下子颓然地倒在椅子上,面对爱情,他是多傻的一个傻瓜啊,如果是今天,他宁肯被拒绝,也不愿意让岁月慢慢地把思念变成一壶苦酒,慢慢地饮下。
四
向学校辞职的时候没有人理解他,他笑着,我要去找一个人,即使找不到,也要去上海。
那时,他买了很多薄荷糖,只是,那个爱吃薄荷糖的女孩子,她在哪里?
此时,倪小麦正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白领,她没有去西班牙,因为没有爱情的西班牙对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而当初答应那个男人的追求不过是让莫朴树嫉妒而已,既然目的没有达到,那场戏也没有演下去的必要了吧?
而当初追着火车喊着是想也踏上火车和他一起走,不管什么北京户口,不管他到底爱不爱,但是,还是舍不下自己的自尊,倪小麦想,他要爱早就说了,怕是嫌自己那一口暴牙吧?
总有老妈让她相亲,今天是这个部长的儿子要升官的,明天是同事的公子要出国的,她都笑着拒绝了,然后说自己的牙不好看,什么时候和巩俐一样治好了牙再说吧。
果真去治了,几经矫正,果然好看了,她照镜子时想,不知莫朴树看到是不是认不出自己了?大概他也结婚了吧?于是千万百计把电话打到他们小镇去,人家说,一年前他辞职走了,然后扣了电话,从此,半点他的消息不再有。
倪小麦想,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五
又是九月,上海的一个同学要出国,打电话给倪小麦让她过去聚聚,她应了,因为想去看看交大的校园,很多年前的九月,她嚼着薄荷糖,然后把一块薄荷糖递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干净男生,那个男生羞涩的笑好像在眼前一样。
见到彼此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住了,同学里大部分都结婚了,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但他们以为彼此也是结了婚的,莫朴树进来时,倪小麦的手上,正抱着一个同学的孩子。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她抱着孩子走过去,来,叫舅舅。她让孩子叫着,他笑着接过孩子,时光真快,转眼孩子都几岁了,她笑了,他就看到了她的牙。
怎么?真变成了巩俐?从前那些小暴牙多好看啊,我很怀念它们。
她说真的吗?早知这样就不做了。孩子哭起来,同学来抱孩子,孩子叫着妈妈。他吃惊地看着她,不是你的?
她得意地笑着,我没有男友哪来的孩子,你以为都和你一样早婚?
谁早婚?他狂喜地反驳着,我从来没有恋爱过哪来的早婚?
到这时候,两个人有点斗智和调情了,以为会哭个稀里哗啦,却只不过平静地拉着手到了阳台。
莫朴树说,你是个傻姑娘。
倪小麦说,你是个傻小子。
你傻,你傻。两个人说着,倪小麦把手伸到莫朴树暖暖的口袋里,却摸到一把薄荷糖。她惊奇地问,怎么,你也爱吃薄荷糖?
莫朴树说,你从来不知道吧,我从来不吃任何糖,因为我一吃糖就牙疼,但我想有一个女孩子爱吃薄荷糖,早晚有一天我会让她吃到我买给她的薄荷糖,这些糖都是给她的,而且,我要给她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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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用一辈子去想念你(1)
用一辈子去想念你
爱情是,让人想着,然后用一辈子去忘记。
13岁,初次的喜欢如豆蔻年华的栀子花
那年,我才上初一,学习差得让父母为难。因为他们全是名牌大学毕业,但他们没想到我如此的弱智。他们说我弱智,而我知道我不是弱智,我听得见花开的声音,知道蝉在外面叫。只是我看不清黑板上的东西,不是视力的问题,是我不想。直到吴飞浦的出现,他像一道阳光照射了我。转瞬间,我的眼睛就被刺伤了,每当看到吴飞浦,我的眼睛总想流泪。
他来实习,教我们语文,对于一个大学四年级的实习生来说,他显得太年轻了,如邻居家的哥哥。但邻居家的哥哥不知道柳永和关汉卿。我不能描述第一次见到吴飞浦的景象,也很多次模糊了对他的记忆,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从那开始到现在,我对男人再也没有过那种感觉——有一种想飞的快乐。
在元旦的联欢会上,主持人说,我们的实习生中有一个人会给大家一个惊喜。然后我听到了锣鼓点和丝弦之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京胡拉出的声音,悲悲切切如醉如痴,然后一个身穿粉衣戏衣的人出来,鞋是绣花鞋,两边用丝线,中间红莲花,长长的水袖、云肩,他回过头来唱时我呆住了——对菱花暗地里芳心自转……我再也听不到一句,因为满场全是一个“好”字,那是吴飞浦,我的老师,22岁的吴飞浦在台上风流婉转地唱着程派的青衣,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知道的,我喜欢京剧是刹那间喜欢的,而除了程派青衣,我几乎讨厌一切派别的青衣,包括梅派。
一瞬间,我被击中,浑身颤抖起来,我几乎不能遏制地想流泪,我发现自己爱上了他。
那些年,我一直想告诉你:我爱你
吴飞浦很快就毕业了,他走了,也带走了我的心。我发疯一样地给他写信,什么都写,从错了几道题到作文又被老师展览了。我开始恨自己的年龄,当然,如果可能,我希望我现在是20岁,那么,我就什么都不用等了,但我只有14岁,黄黄的头发黑黑的皮肤。吴飞浦甚至都没有记住我的样子,但他还是给我回了信:小妹妹,谢谢你还记得我,如果毕业后有了新地址我会和你联系。
但他没有和我联系,15岁和16岁的两年,我失魂落魄,脑子里除了他没有别人。他像一滴水从我的视线里蒸发了,那几十个字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因为他我开始喜欢语文。我多想让吴飞浦看到我写的故事和看到现在的我,因为现在的我,已经头发乌黑亮泽,并且皮肤纤白细腻,所有再次看到我的人都说,女孩子一到16岁就开始脱胎换骨了。
我脱胎换骨是为了吴飞浦,但吴飞浦在远方,远到我根本感觉不到。这是我的一场暗恋,所以,结局注定只能是一个人。
谁能预料到再相逢
高二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来自南京的信。虽然已经隔了很多年,看到信封上的字时我还是跳了起来。我疯跑着,在开满了樱花树的小径上几乎飞了起来。那是吴飞浦给我的信,隔了四年之后,我忽然又收到了他的信,他从北京到了南京,而他居然还记得我。
来到湖边的时候,我好像要死了。我全身冰凉,手脚哆嗦着,几乎不肯相信这封信是来自吴飞浦的,甚至我不敢打开看,我多想告诉他,等着我啊,我快长大了。
其实信的内容很普通,但也有一个消息让我觉得自己下了地狱。他说,我结婚了,搬家的时候忽然翻出你写给我的信。他说自己很感动,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一天给他写过一封信。小妹妹,你还好吗?大概也很高了吧,也快高考了吧,千万别学中文啊,那是最没用的了,如果时间紧就不用回信了。
但我还是回了,这一回,就是五年,直到我大学毕业。从联系到吴飞浦以后的五年,我每周会有一封信寄到他的单位,那时他在南京的一个公司里做职员。他从没有说过他的妻子,也没问过我谈了恋爱没有。我们写着信,每周一封,什么都写,从天气说到南京的小吃。我到底学了中文,而且离他很近。我在上海华东师大上学,但是,我却没有去找过他,因为见面以后,我怕自己会死掉。
我们说的最多的是京剧,那时,我已经是一名最好的程派青衣的票友了,在台上唱《春闺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那幽咽婉转的小妇人——去时陌上花似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可怜侬在深闺等,开裳开日就等到如今……我的扮相迷住了很多男人,他们给我写情书约我去看樱花,但我淡淡地用戏文说着——啊,不必了,毕竟男儿多薄。
更多的时候吴飞浦会在半夜给我打来电话,我跑到水房去,然后在电话里他放着程砚秋的《锁麟囊》和《荒山泪》给我听,充满了鬼魅之情,而有时我们会对唱,他是那《春闺梦》中的王辉,而我是那等待他到肠断的小女人,每当我唱到“终朝如醉还如梦,苦依熏炉坐到明”时我就忍不住想告诉吴飞浦,吴飞浦,从13岁起,你就是我的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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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用一辈子去想念你(2)
从你的眼里,我看到了爱情
大学毕业后我去了南京,白衣黑发,我看着镜子中那张苍白的脸,然后对自己说,其实,你应该去看一看自己爱了十年的人了。
我出现在吴飞浦的门口时站了好久好久,这是他偶尔给我的门牌号,他说,小妹妹有空来南京吧我带你吃板鸭,你嫂子做的红枣莲子羹也很好的,当然,我们还要去夜游秦淮河。
我举起手来,吴飞浦站到门口时我发现他呆了一下,他不可能认出我了。“你找”——我甩了甩我有点长的衬衣袖子,“啊,官人,我回来了。”
他摸了我的头发,我鼻子一酸,泪差点下来,放下包才发现,这屋里没有女人的气息,我问,“嫂子呢?”
“去年,我离婚了。”他淡淡地说。
我一下站了起来,看着这个已经人过而立之年的男人,岁月在他身上是留了痕迹的,他没有了那么光亮的眼神,但是,我一样地迷恋着他,因为他身上有一种颓迷而悲伤的气息。
我们对坐着,好久,没有人说话,甚至,他忘记了给我倒一杯水,过了好长时间,他来回地摆着手里的一个空杯子,我笑了,然后说,“吴飞浦,我渴了。”
那是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在信中,我一直叫他吴老师。
“哦,”他慌张地站起来,然后几乎是跑着为我去倒水,当他把水交到我手中时我触到了他的手指,一片冰凉。
还是沉默,只不过更长久,甚至,我都不敢再看吴飞浦一眼,我再抬头来时,他已经在放着《春闺梦》中的伴奏曲子,京胡响起的时候,我的眼泪一下就下来了,我一步步走到他背后,然后从后面抱住了他,久久地久久地,我们就那样呆立着,丝丝缕缕的呼吸传来,有一千年有一万年?我能感觉出他的呼吸,粘的,像鱼一样,我能感觉出他爱我。
但电话响了。他掏出手机接,我听他说,“我妹妹来了,我要陪她。”
“是谁?”我问。我明知自己是无聊,这样没有教养的话也问得出来,但我顾不得了,爱情在弦上,不发出去会刺死我自己。
“一个电台的女主持人,她在追我,邀请我上她节目,她和我一样,也离婚了,有一个小女儿,别人说我们很合适。”
我没有说话,他过来拉起我的手,“走,我们去吃饭,我答应过带你吃南京的板鸭的,还有,我们去夜游秦淮河。”
那天晚上他一直拉着我的手,生怕一松开我就跑了,这个我13岁就爱上的男子,他像孩子一样茫然若失,在秦淮河的船上,我们一起唱戏,一段又一段。他唱——“毕竟男儿多薄,误人两字是功名,甜言蜜语真好听,谁知都是那假恩情!”我愣愣地盯着他,然后眼泪哗就下来了,这么多年,我是第一次哭得这么厉害,像雨季里绵长的雨水一样,他过来,然后把手指伸进我的头发,傻丫头,你真的长大了。
你说,爱情,就是让人一辈子去想念的
我们各居一室,半夜的时候,我看到月亮升起来,又红又亮,像一滴泪一样,我坐在床上,觉得自己是那条美人鱼,到死王子都没有爱上她。
因为我听到他正在和那个电台的女主持通电话,他们说得很亲密。
我光着脚走过去,他的门没有锁,我推开门,看见月光下的吴飞浦,冷静而寂寞,当我把睡衣一点点褪去然后伏在他的身上时,我感觉他的泪水滑过了我冰凉的后背,他为什么哭呢?我试图把自己全部交给他,但一切是徒劳的,他抱起我,为我穿上睡衣,然后把我放到我的卧室里,悄悄地退了出去。我哽咽着,压抑着,然后呆呆地在床上坐了一夜。
第二天,我告别,南京这个城市,有过我的爱情,但转瞬即逝,他送我上飞机,在候机厅他递给我一杯温热的果汁。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第一次,我这么坦然地面对我爱了十年的男子,“吴飞浦,告诉我,你爱过我吗?”
这是我惟一想知道的问题。
他还是把手指伸到我的头发里,“傻丫头,你知道最好的爱情是什么,就是让人想着,然后用一辈子去忘记,正因为我爱你,我才不能娶你,否则,爱情会被岁月和真实慢慢地吞噬掉,为了爱你,所以,我要你离开。”
“况且,我配不上你,你看,我是离过婚的人,比你大十岁,还有,我有孩子,这样让你爱对你是委屈。”
“我不在乎,”我含泪嚷着。
“可是我在乎。我不能让你受一点点委屈,我不能忍受我们的爱情被现实的生活一点点残食,你应该有更好的爱情。”
我痛苦地低下头,这是一个极度的完美主义者,他不允许自己的爱情有一点点瑕疵,是的,我最后终将会有了瑕疵,所以,我们之间没有永远。
我在飞机上,一直看着窗外,窗外有大朵大朵的流云,一片片从我身边飘荡而过,而我也是其中一朵,谁知道会飘向何方,只是以后的岁月,我真的要用一生去忘记一个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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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爱情是只透明的蝉(1)
爱情是只透明的蝉
他笑,我有超强能量的黏合剂,会让你的伤口一点点黏合的,什么时候你发现爱上我了,你别不好意思告诉我。
米耳来的时候我正蜷缩在摇椅上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他替我拉开窗帘,说这屋子让我一个人住实在不行,都有了妖气。然后他说,我们结婚吧,省得你一个人住这么老的房子里害怕。
他太不了解我,我宁愿一个人住在这,到老,到死。可能让人爱,也可能去爱人,但是,不能结婚。结婚于我是枷锁牢笼,我怕被这种人爱上。然后生生死死,生生死死的东西是可怕的,比如有一种生物现象叫共生,就是两种生物谁离开谁都要死掉,不会多活一分钟,那是多可怕的事情。
我曾经共生过,和一个叫林的男人。那时他三十八岁,经常在午夜给我打电话,有时说到凌晨,第二天我总是眼睛红红的,然后很萎靡地去上班。后来林说你辞职吧我养着你,每天让你莋爱做的事情,我就真的辞了职,守在他送的手提电脑上写东西,或者上网聊天,然后等待林的到来。
我以为这一生会这样慢慢到老。尽管我只有二十三岁,可是,心已经老了。如果林有一天说,小妖,我们一起死吧。我会和他一起的,连一分钟的犹豫也没有,但他没说过,甚至连来世也不许给我,他只说,小妖,我喜欢你,连爱字也不说。
但我离不开他。我就是离不开他。他是我的药,唯一让我欢乐和痛苦的药,饮了它,就治好了我的爱情伤,尽管他从来不说爱我。
每当他来的时候,我总是像蛇一样缠上去,让他不能呼吸,他总是平静地说,小妖,你这样下去不好的,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我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好,那时你会特别失望,然后不再爱了,那样我会伤心的。我不忍心伤害你。
我哭了。把他的手掌打开又合上,合上又打开,看看爱情线是不是有我的痕迹,这个不会爱的男人,我从上高中的第一天就爱上了他,那时我十七岁,暗恋的日子像开满了合欢花的树,总是在雨季里开了一朵又一朵,直到有一天我在街头遇到他,他带着孩子吃肯德基,我叫他的时候他转过头,然后我看到了一张中年男人英俊沧桑的脸,我一下子明白为什么我上了四年大学为什么没有谈恋爱了。
那时他已经不教学了,事业有成,有自己的车和专职司机、秘书,这些我都不知道,在我眼里,他还是那个在课堂上给我讲生物的英俊男老师。
他已经认不出我来。在那么多如花似玉的学生里,我只是一只丑小鸭,因为他从来没有注意到我。
但我还是喊了他。这一声喊,改变了我们之间所有的命运,以后的五年,我们一直在一起。他说,没想到我会有这么小一个小情人。
他总是喜欢吻我的耳垂,小小的耳垂边总是他热热的呼吸,我吐气如兰,像初开的花,一次又一次,把自己打开,然后说,我爱你,林,我爱你。
他没有回应我。就是在最热烈的时候,也能坚持着,不发一言。
我说林,你怎么能这么冷静呢,难道你不会爱吗?我从没要求过你的一生,我只求你现在的爱,所以,请你说爱我。
他笑着,小孩子,你说爱是什么,说出来就能永远吗?
我说是是是,我要你说出来,好吗,请你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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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爱情是只透明的蝉(2)
但他不说,他只是更紧地拥抱着我,然后吻我的耳垂,他知道我最怕他吻我的耳垂,那样的话,我只是他的俘虏,会一下子溃不成军。
但这次我没有,我推开他,说你爱我。我几乎是咆哮着。
他甩开手,穿上西服,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门外传来汽车发动的声音。我冲出去,汽车已绝尘而去。
我站在装修华丽的房子前无声地哭着。保安过来,小姐,你没事吧,我无语,转身进门,然后颓然倒在地上,想自己不过是一只寄生的虫子,没有思想没有未来,只有一厢情愿的爱情,有一天,当爱情没有了,我只是一具空壳而已。
第一次,我想离开林。就像笼中的鸟,对于窗外的天空产生了向往。
林再来的时候,我没有小鸟一样飞着扑向他的怀抱,而是在沙发里深深地陷着,吸着七星牌子的香烟,这是我前几天从超市买来的。
他说你越来越不像话了,怎么吸起烟来了?你又不是那些卖笑的女人。
我苦笑了,说,我比她们还悲哀,最起码你和她们逢场作戏时可能说爱,但你不会给我。他扔掉我的烟,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然后抱起我向楼上走去,而我没有搂住他的颈,只是低垂着手,像一个溺水的婴儿。
别闹了好吗?别耍小孩子脾气了,我不是你,我已经三十八岁了,你说,三十八岁的人还能有什么样的心情,他能把爱每天挂在嘴头上吗?说完,他轻轻地吻我。
心像凝固了多日的冰,一点点融化了,我怎么会爱上这样了一个男人,即使他不说爱我,我还是爱他。
但米耳说我这种爱情是畸形的是变态的,他说你一定不是在爱林,你爱的是你年少时的一个梦,一个单恋的梦。
暗恋是一种情结,所以,你要自己解开这个情结。米耳总是这样明了地告诉我。
我弹掉手上的烟灰说,小屁孩,你懂什么叫爱情?
因为米耳实在是小,一个比我小四岁的男生,能不算小?
我们在一次笔会上认识,他干净清爽得像早晨的清草,带着少年的清香,白衬衣牛仔裤,一双黑色的耐克鞋,是林永远不会选择穿的衣服。那次会后我们去黄山,一直是他照顾我,给我背着包,因为实在是不方便,我的老朋友来了,而且只带了裙子,更可怕的是,有一次居然不小心弄到了裙子上,米耳叫过我说,嗨,你的裙子上。
我一下羞红了脸。像在一个男人面前忽然脱光了衣服一样,回到宾馆,我打算出去买裤子,特殊的日子是怕着凉的。
米耳来敲门。他手里拿着一条米色的休闲裤,呶,刚才去市里给你买来的,不知道合不合适,三尺二的裤长,二尺的腰围,不合适我再去换?
我感激地看着他,然后去卫生间换上了,天啊,简直是给我订做的一样。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尺寸,我疑惑地问。
他笑了,对于我喜欢的女人,我的眼睛就是一把尺子,你瘦瘦高高的,当然会是这个尺寸,还用尺吗?我的眼睛毒着呢,还用我测你的胸围和臀围吗?
我把手里的钥匙打过去,流氓。然后大笑着。
笑过后我愣了,我发现至少有五年没有这样大声地笑过了。
米耳说,爱情是透明的,小妖,你需要过一种透明的爱情生活,不要每天活在阴暗中了,那样的爱情只会让你更加窒息,让你变得越来越像一株不需要阳光的植物。
我说我习惯了,离开了林我会像没有氧气一样,他是我的氧气。也许这点氧气只能喂养我的爱情,但是,没有了爱情,一个女人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米耳说你的爱情像一朵腐败的花朵,开在暗夜里,你敢说你要生个孩子吗?你敢说你会永远把你爱的人留在身边吗?
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但那天晚上我问了林。
我说林我以后不要避孕了,我要为你生个孩子。
林吃了一惊,然后说,为什么,你不是说一生不要孩子吗?你不是说不要任何名分吗?
我爱你。因为我爱你,所以,我要一个孩子,证明我爱过你,这有什么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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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爱情是只透明的蝉(3)
他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海边的风把窗帘吹起来飘在他的身上。他语气冷冷地说,你是不是以为有了我的孩子就有了一切,然后会进一步让我娶了你?告诉你,我不会。
我不相信地看着他,这是我爱过的男人说过的话吗?他以为我会以孩子要挟他?哈哈哈,太可笑了,我狂笑着,然后说,我就是这么想的,我就是想和你结婚,如果你不娶我,我就让你臭掉,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他冲过来,扭住我的胳膊,你这个恶毒的小女人,告诉你,我不会娶你,永远不会。你开个价钱吧,要多少钱,然后你才能放过我?
我悲哀地笑着,爱情到了这个地步,真是一场闹剧了,只是我自己从来不知道,这场演出,会把我所有关于爱的梦想全部击碎。
那天晚上,我搬了出去,把那个十七岁就爱上的男人留在那栋房子里发呆。他没想到,我会连他给我买的一个小发卡也没有带走。
我在街上实在无处可去,身上的钱少得可怜,衣服也极单薄,秋风来了,枯黄的叶子落在我发间,我没想到,秋天这么快就来了。
我给米耳打了电话。十几分钟后他来了,一进门他把我裹进毯子里,因为我浑身筛糠一样抖个不停,后来的几天,我一直发烧,米耳一直在我旁边,给我煲了各式各样的汤喝,我想起从前生病的时候,林只是来看一下,买一些超市的东西,然后过几分钟就要走的,他总有会要开的,总有各种各样的应酬。我不如那些应酬的。
从米耳这里,竟然体会到一种家的味道。他给我买了纯棉的家居服,换上后,我像个小妇人一样在屋里逛来逛去,而且,米耳居然会做很多甜品,那些甜品,让我流口水,我一直以为我是不喜欢甜品的,但和米耳在一起,我居然非常爱吃。
米耳说,一个女人,只有爱吃甜品了,才是找到爱情了。这个家伙,什么都能和爱情挂上钩。
我总是说,亲爱的米耳,你什么都好,就是不能爱上我,我的心已经不会爱了,而且千疮百孔了,不要在我这浪费时间了,快去找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爱上一场,你有这个资本的,我已经二十八岁了,你和我下去没什么结果的。
但他笑,我有超强能量的黏合剂,会让你的伤口一点点黏合的,什么时候你发现爱上我了,你别不好意思告诉我。
我被他气笑,说你这孩子可够执著,什么时候伤透了心可别埋怨姐姐。他过来拍我肩膀,行了行了同志,别倚老卖老了,你在情感上还是一个小女孩,不就单恋了一场吗?你根本没明白恋爱是怎么一回事,我要让你对爱情的步骤有一个全面而彻底的了解,首先,早晨和晚上,你要每天亲吻我的面颊,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可以试验一下,说着,他伸过脸来。
我笑得肚子疼,在床上不起来,他却跑过来,然后伏下身来,在我的面颊上亲了下。
我呆住,他没事似的说,以后习惯就好了,爱情,就应该卿卿我我的,这些小细节,会让你慢慢爱上我。
是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慢慢地爱上了米耳,当我重新找到一份新工作后,我把第一个月的薪水买了一条领带送给米耳。米耳说,为什么要送我领带?他感动地望着我。
我诡秘地一笑,然后说,因为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牵着你的脖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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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喜宴(1)
喜宴
她人很有意思,打她电话时,她那边总是说,谈感情请按1,谈工作请按2,谈人生请按3,给俺介绍对象请按5,请俺吃饭请直说,找俺借钱请挂机。
一
我是在酒场上遇到的肖樱儿。那时,她已经喝多了,微醉着,给大家讲着黄段子,她是朋友带来的女子,刚离了婚,用朋友的话说,比较寂寞,然后大家在一起喝酒。
我也比较寂寞,女友去了澳大利亚,这个和我好了七年的女人竟然禁不起一点点钱的诱惑,有车子有票子有海边别墅,还有一个四十岁的男人,于是,她说,爱情这个东西,最经不起考验,其实是一次性的东西,如果想永久地用,一定会厌倦的。
不知肖樱儿为什么离的婚,她并不是太好看的女孩子,可越看越中看,是属于第二眼美女的那种。从一开始,她就说黄段子,逗引得男人开怀大笑。
有人说,在酒桌上,女人就是调味品。
何况她真是放得开。
和一起来的男人唱了一段二人转,词很暧昧,我对她的感觉实在一般。
后来说到喝酒,她说,喝酒其实就五个阶段:一是处女阶段,严防死守;二是少妇阶段,半推半就;三是壮妇阶段,来者不拒;四是寡妇阶段,你不找我我找你;五是老妇阶段,明知不行了还瞎比划。
就有男人问,你是哪个阶段呢?
壮妇啊,她说,来啊,谁和我喝?
四五个男人哄着,她也真是来者不拒,二两的酒杯,一口一个。半个小时之后,很明显地她喝多了,有一个四川来的男人跟她划拳,条件是喝完面前的一大杯,足有半斤吧。
她还真豪爽。
到底,她输了,却摇着头说,真喝不动了。
那男人说那怎么行怎么行,来,喝吧,说着要灌她。她推开,还笑逐颜开地说,饶了我吧真不行了。
那男人不怀好意地说,不行了,我行啊——要不,让我亲一口。
众人更哄了起来,肖樱儿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你他妈再胡说——
酒桌上的气氛忽然就紧张了起来。
我站起来说,我替她喝了吧,半斤酒,一饮而尽。要知道,在酒桌上,我是唯一一个没有饮酒的男人。
所有人全呆了,继而起我的哄,说我英雄救美,几个人都让我再喝,没过多长时间,我也喝高了。
终于喝多了,散了时我蹲在马路上吐,总觉得旁边站着一个人。
是她,她递了湿纸巾,然后说,谢谢。
其实她也醉了,我们一起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唱,我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她唱信天游,生啊死啊我和哥哥在一起。
她一边唱一边哭,后来我才知道,她也是被人甩了,前夫去了英国,走之前还海誓山盟呢,一年之后就和她离了婚。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唱到半夜,然后散去,她倒着走,一边走一边说,许灿,记得给我打电话,他们甩了咱,咱自个不能甩自个。
二
我们成了酒友。隔三差五在一起喝酒,她真能喝,也是,一个公司的公关,能不能喝吗?倒是我被她笑话了,她说,那天晚上她根本没事,就是不想和那个四川男人喝,后来看到我救她就特别感动,她又加了一句,现在像你这样的傻男人可是不多了。
和她慢慢学会了喝酒,其实她人很有意思,打她电话时,她那边总是说,谈感情请按1,谈工作请按2,谈人生请按3,给俺介绍对象请按5,请俺吃饭请直说,找俺借钱请挂机。我见到的被甩的女人,大多和怨妇一样,至少也是秦香莲的模样,何况,那个男人上研究生是她供出来的,可是她很乐观,除去那天晚上,她说,世界上的男人还是很多的,找个好男人应该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我说,我按5。
单位里的确有新离婚的男人,比她大五岁,我们单位不错,虽然说是公务员可是油水比较高,所以,给那个男人说对象的人趋之若骛。
真给我说老公啊?她在电话中说,有你长得好看吗?王菲说,男人都是花心的,不如找个好看的。
同事长得还算顺眼,我说,当然可以,他还有一个三岁男孩儿。
当后妈呀,不去。
后来又说了一个,这次是妻子出车祸的,他们只见了一面,她回来就说,许灿,你不许再给我介绍这些男人了,都什么呀,上来就诉说和他太太如何如何好,然后就开始动手动脚,什么人呀都是。
肖樱儿骂我没品味,我说我是没品味,我要有品味怎么会和你成了酒友?
这句话惹恼了她,我们至少一个月没联系。后来她半夜打电话,说肚子疼得厉害,找了半天朋友,只想到我还可以一用。我赶到时,她嘴唇都紫了,她还穿着内衣,我顾不得了,抱起她就跑,半夜里抱一个穿得那么少的女人跑,后来还跑丢一只鞋,用肖樱儿的话说,这年头这种事,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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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喜宴(2)
我说我根本也没想到洗清啊。
她病好了以后我们又开始隔三岔五喝酒,我说你一个婆娘家喝这么多酒做什么?她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真没治。
她有豪迈的男人气,也真让喜欢。说起缘分,我说我们是好友,她说,听说过吗?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像你我这样亲密的朋友,上辈子似乎没干什么,光他妈回头了。我扑哧就笑了,这女子,真是又幽默又有趣,那个男人甩了她,舍得么?
我打算追她,就算她离过婚,那又怕什么。
告诉她之后,她笑得肚子疼,说一向把我当成小朋友,怎么突然要谈恋爱了?接受不了。
这算婉拒?我们之间仍旧喝酒,我的前女友在澳大利亚生了孩子,说睫毛特别长,我说,杂交的东西一般都比纯种的好看。那次电话以后,她再也没来电话,我想,这种女人,只配嫁给老外,给我都不要了。把这话告诉肖樱儿后,她乐得前仰后合,说我这人有点意思,如果她不是离婚的,我不追求她她都要追求我了。
我们之间,来来往往一年多,转眼,我都二十六了,而她,也已经二十九岁了。
春节回家过年时,和妈说起她,妈说,好啊,喜欢就好,女大三,抱金砖,好事情,去追吧,她不同意,那是自卑。
还是妈见多识广,妈是过来人,比爸爸大三岁,过得恩爱无比,况且,妈说,我们老许家,就是女的要比男的大,那样的日子,好过。
我更坚定了信心,爱谁谁,就追她了。
三
春节没过完,她发来短信,我就要走了,正在办手续,他回心转意了,来接我去英国。
坐上火车往回赶时,我狂打电话,后来,手机里一分钱没有了。
我说,肖樱儿,你不能跟他走。
我还说,肖樱儿,你上当还没有够吗,这样的男人,能要吗?
到后来我急了,在火车上和疯子一样嚷着,傻呀你,以后上了英国你英语又不行,卖了你都不知往哪使钱去!
……
下了车,我奔向她的家,一路上和出租车司机骂着交通的乱,嫌车慢,心情烦躁,说不出的郁闷。
上了五楼,却没有人,猛敲了一顿,几乎有些咬牙切齿了,这个狠心的女人,真走了?
坐在五楼门口等待她,渐渐地睡着了,醒了才发现,离我很近有一个女人也蹲着,我的身上,盖了她的羽绒服。
你去哪了?办签证去了?真要走了……走字没有出口,我感觉委屈得要掉眼泪一样,我说我想摁1,想和你谈感情,不,是谈爱情。
那一瞬间,有抱她的冲动,开了门进去,她说,许灿,你说我是不是太贱?人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可他一回来,我就想吃了。
吃吧吃吧,你真是贱。我骂着,我算白认识你了。
那天我们喝了酒,喝到很晚,她说,以后到了英国,再也没有一个人这样跟她喝酒了,她是怕要寂寞死的。
我喝多了,一个人往回走的时候跌跌撞撞,我恨那个春夜,我遇到了她,揣着满怀的惆怅和凄凉,我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了,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不喜欢这个城市,只是因为肖樱儿才留到了这里,而如今,这个城市更是不可留恋,我发了短信给肖樱儿:孔雀东南飞的时候,只因为贪恋那首《上邪》的小令,走着走着便来到了汉朝。在城南隅,碰见了挽着桑篓妙不可言的罗敷。对她说:“汝既然不愿意乘使君的车回家,可否陪我到江南去采莲?”罗敷闻之顿时泪如雨泻。问她:“何以故?”噤语半晌,只说:“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
那是我唯一的爱情倾诉,写完了,我走了,换了手机号,去了海南,那里有一个同学,总让我过去,我们一起开了一个印刷公司,印点盗版书,赚点银子花。每天去花天酒地,也喝酒,喝酒时总想起一个人来,她的脸若隐若现,这样的女子,也许在生命中只能出现一次吧。
想起她喝醉哭的那次,唯一的一次,还让我遇到了。
再也没见到她哭过,到了英国的她,还好吗?
中秋节,妈打电话说,回家过中秋吧,我和你爸想你呢。
我说,算了吧,这么远,而且印刷厂业务正忙。妈却坚持,说自己身体不大好,说老梦到我病了……
算了算了,我回去,我想,人上了年纪就是爱劳叨。
这次是坐飞机回去的,一进家,就听到一个人的声音,说这种鲫鱼我是最爱吃的了。
我疑心自己耳朵有毛病,三步两步进了院,看到她,我日思夜想的她,正在和妈坐在院子里择菜。妈说,肖樱儿来了好几天了,说带了手续要结婚,还说你们商量好了十一办事的……妈还要说下去,我上去就抱住了肖樱儿,一下把她举起来,妈笑话我说,真跟你爹一个德性。
肖樱儿哭了,这是我第二次见她哭。
不过,她说,是高兴哭的,找了好久才找到我老家。她还说,临上飞机前改了主意,因为她觉得自己应该是个聪明女人,错第一次不能再错第二次。她想自己到底爱谁,离开谁活不了,想来想去,她说,我还是爱酒。我听了叹息一声,她又说——和那个与我一起喝酒的人,这一辈子,我准备就和他醉一生了!
不过,肖樱儿看着我说,不要嫌我老啊,我比你大三岁呢。
我只告诉了她一句话,咱妈说了,女大三,抱金砖,咱以后有好日子过的!
那天我们又喝了酒,喝完之后我们进了妈给准备的洞房,爸说,当年,他们就是这样先斩后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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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爱杀(1)
爱杀
他买了一个针管来,他姐姐是大夫,曾经告诉过他给病人打什么样的东西可以让人安乐死。给她打了一针,他说,好好睡吧。半个小时之后,电话声狂响……
一
陈波总是问田晓莫,你是真的爱我吗?你有多爱我?刚开始,田晓莫总觉得甜蜜。恋爱最初的时候,有男人问这样的话,当然是甜蜜的,何况他们是在地铁里一见钟情的。
那天陈波穿着一件深黑色的风衣,戴一副很夸张的太阳镜,田晓莫像沙丁鱼一样被人挤着,一点缝隙也没有了,她旁边的一个男人正色色地看着她。
其实她穿得极其正统。只不过,香水多喷了些,那个男人吸着鼻子,贪婪的样子像个色狼。
这时,陈波过来,用宽大的肩膀给她挣出一片小地方,她感谢地说,谢谢。
那个小小的三角区,让她觉得十分安全。
她和他就那样相遇了。
第二天,她又遇到了陈波,田晓莫想,这真是缘分。
第三天,她要了他的电话,后来,他们就成了恋人。
很多爱情就是缘于一个刹那吧,哪有什么惊天动地呢,反正他们很快坠入了情网,并且说要在三年之内在北京买房子,然后结婚,生一堆小孩。
田晓莫就笑他,生什么一堆小孩,生得起也养不起。
陈波说,就生一堆,看着多好玩啊。然后他会腻上来,如一只青藤一样缠住她。那样的纠缠总让田晓莫难以呼吸,他们也和很多恋人一样,在公园里,在幽暗的小巷中缠绵地接吻,可是,没有一个地方是属于他们的,他们都住的是公司的单身宿舍。
这让陈波非常烦恼。他说,要不,我租一间房子算了,咱们先同居。
田晓莫说,同什么居啊?再说,租房子得多少钱?什么时候咱能攒下钱买房啊?
可我想你啊,我想要你,知道吗小宝贝。这时陈波总是腻腻地说。他们也去宾馆开过房间,每次要几百块。一个月三千块的薪水不够开几次房,再说,匆忙之间总难如意。陈波总是很失意地说,什么时候有咱自己的房子,我一定让你欲仙欲死。
田晓莫何尝不想啊,可是,她知道那离现在还很远,现在,他们只能下了班喝喝咖啡吃吃饭或者去看通宵电影,在看电影时,陈波的手很不老实,他挑逗田晓莫说,我就不信你不想。
那时,田晓莫觉得心里毛茸茸的,她打陈波说,坏死你。
可是,总有什么感觉让她想有一套房子,这房子,是她的梦想,也是陈波的梦想。
二
两个月后,田晓莫的女友雅旎来找她,手里晃动着一把钥匙,她说,给你,替我看家,我去趟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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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爱杀(2)
田晓莫没有问雅旎为什么要去澳大利亚,反正漂亮的女人总是闲不住,田晓莫接过钥匙心里一喜,想到的镜头就是自己和陈波如何在那大床上缠绵,她是见过雅旎的大床的,桔黄色,特别性感,而且非常大,是一个水床。
田晓莫想,雅旎不知和多少个男人这床上做过呢?这样一想,心里就扑扑地跳起来,好像是自己做的一样。
她和雅旎是大学同学,雅旎在大学里就很风流,做过一次流产。田晓莫不同,她性格内向,大学里只谈过一次恋爱,后来人家东渡扶桑了。雅旎一直是那种耀眼的女人,往哪里去都能吸人眼球,但她就是喜欢和田晓莫在一起,她说,田晓莫这样的女人是珍稀动物,不好找了。
我去半个月。雅旎说,替我看好家,但是,不要让男人进我的屋子。
这是雅旎的条件。田晓莫很奇怪她的要求,雅旎笑了,我不希望自己屋子有陌生男子的味道,他的荷尔蒙会让我不舒服。
田晓莫的脸就红了。她住了两年公司的宿舍了,突然有一个160平米的大房子让她住,心里当然是高兴的,可唯一遗憾的是,雅旎居然不让男人进她的屋子。这让她有点失落。
不过,能住这样的房子毕竟是高兴的。雅旎的房子她去过多次,欧式化装修,非常漂亮,是个男人送给雅旎的。雅旎就有这样的本事,让男人为她做这做那,可是,最后还是她甩了男人,但男人却并不说她的不好。
真有本事。田晓莫嘟囔了一句。
接过钥匙,她心里想,真是可惜,陈波不能来。
三
周末,他们去肯德基吃了快餐,陈波又提起了房子,他说,如果有一套房子,这大冷的天躲在厚厚的被子里是什么感觉?
田晓莫心里一动。前两天,她就睡在了雅旎的家里,暖气烧得非常足。她只穿了一件透明的蕾丝内衣,在浴室里洗澡时她看到一面镜子,于是又想像雅旎是如何与男人在这里莋爱的,这让她兴奋难受了半天,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修长的双腿,饱满的双乳,再加上细若游丝的腰,怪不得陈波管她叫妖精呢。
出了肯德基,他们在王府井转了几圈吃了两串糖葫芦,天下起了雪。陈波紧了紧衣服说,要不,回去吧,多冷啊。
田晓莫的心就软了下来。她犹豫了一下说,要不,你跟我走吧。
去哪?陈波说,去你的公司,不是还有另外两个女孩子吗?
不,田晓莫拍了拍雪花,还有一个地方,160平米,很豪华也很暖和。不过,人家嘱咐我不带男人去,我怕带你去了不好。
早不说。陈波埋怨着,这样的好地方为什么不告诉我,这半个月就是我们的蜜月啊。
说着,他们打了车,在车上陈波就把手伸到田晓莫的皮靴子里,然后伏在她的耳朵边说,我都迫不及待了。
陈波一看房子就傻眼了,他说,简直就是他妈的五星级豪华住宅。
他上下楼看了一圈才把田晓莫抱了起来,这是冬天里最冷的一天,但对于他们来说,屋里的暖气让他们感觉这是春天呢。三个小时之后他们才从床上起来,陈波忽然问他,你怎么不告诉我?拿我当外人啊?
田晓莫边穿衣服边说,不是我不告诉你,而是雅旎不让说。
雅旎,谁是雅旎?男的女的?
田晓莫笑着,当然是女的,我们是大学同学,现在她去澳大利亚了。
女的?陈波近了田晓莫的脸说,真是女的?谁能证明她是女的?田晓莫气得好笑,当然是女的,你听听这名字就知道。你等着,我去找她的衣服。
让田晓莫奇怪的是,柜子里居然没有雅旎的衣服,而且女性化妆品也没有,更让她不解的是,像册居然也没有。
看,完了吧。陈波说,肯定是个男的,说,你和这个男的什么关系?是不是他包的你啊,是不是人家回台湾香港什么的了?
田晓莫这次真生气了,她穿了衣服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茶几上有他们刚刚买来的桔子,她一边吃一边说,陈波,你真没劲,胡思乱想。
三个小时前,他们还是缠绵在床上的情侣,因为这莫名其妙的房子,他们忽然觉得陌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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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爱杀(3)
四
第二天,陈波还是来了。
田晓莫冷冷地说,你怎么又来了?这是我的二奶房。当然,她这是气话,没想到,陈波逼到她面前说,你说的是真话?
田晓莫心里想这个男人看来真是爱我,否则不会这样吃醋。她假装阴着脸开着玩笑说,当然是真的。
陈波把她搂在怀里,你爱我吗?爱过我吗?
这是恋爱一年之后他常常问田晓莫的话,田晓莫说,不爱。这两个字有撒娇的成分,她说是的假话,当然爱,不爱,怎么会把他带到这里来,不爱,怎么会和他把钱放在一起买房?
接下来,陈波把她抱上楼,深深地吻她,当她回应他时,他突然咬破了她的嘴。
疼。田晓莫嚷着。
这个字更刺激了陈波,他几把就撕掉了她的衣服,然后以风驰电掣的速度碾碎了她。最后,她叫了,在疲劳中沉沉睡去,她梦到自己沉到海底,被一块大石头绑着,想上来却浮不上来,她感觉到难受,挣扎着,于是她醒了,醒了,她呆了。
她被一根绳子绑住了,嘴里也塞了东西。
陈波正用一把刀子对着她,你爱我吗?那个包你的男人是哪里的?你为什么这么水性杨花?
田晓莫感觉又愤怒又可笑,她被拿掉了堵塞在嘴里的毛巾,她说,快放开我,我还要上班呢,别闹了,多没劲啊。
那你爱我吗?你告诉我那个男人是谁?我非杀了他不可!
没有那个男人!这次,田晓莫真急了,她嚷着,这是我好朋友雅旎的房子,我没有说谎话。
你说谎了,这肯定是一个男人包你给你的房,所以,你没有衣服和女性用品,你肯定是骗我的!
说吧,那个男人到底是谁?他每个月给你多少钱?你干什么还当这小白领?
没有没有没有!田晓莫嚷着,陈波,你真他妈没劲,快放了我,否则我就报警了。
陈波阴阴地笑着,报警?你够得着电话吗?我要守着电话,等待着你情人打给你。
这时,田晓莫倒盼着雅旎来电话了,因为前几天,雅旎真的来过电话,如果现在雅旎来电话,那么一切就水落石出了。不过,她想,水落石出之后,她和陈波肯定也完了。她不能嫁给这么一个小心眼的人。
可是,那电话一直没响。
田晓莫就这样被绑了一天一夜,她拒绝说话,拒绝喝水吃东西,她想,她被这个曾经的恋人折磨得没有人格了。
但陈波没有离开她半步,他也没有吃饭睡觉,眼睛里冒着红血丝,他说,你到底说不说?你爱不爱我?
田晓莫想起《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那个男人,她想,陈波太像这个男人了,等她出去,她一定要和他分手,这样的男人,真是可怕。
五
她没有想到自己再也没有机会出来。
到第三天的时候,她已经奄奄一息了。
陈波说,你的那个情人是谁?谁给你买的房子?
田晓莫继续摇着头,没有。
死到临头还这样啊,那时,陈波开始吃冰箱里的东西,腊肉,面包,牛奶,他一边吃一边威胁着田晓莫,只要你承认了,我们就好好分手,多好啊。
不,田晓莫说,我没有。
这让陈波极不舒服,他没想到田晓莫是这样一个固执的女人,明明是有人养着她啊,看她熟练地用这里的一切就知道她是这里的常客,再说,他还在衣柜里发现了男人的一双袜子和一个没用的杜蕾斯,肯定是她和那个男人用的。
第三天晚上,陈波出去了一趟。
他买了一个针管来,他姐姐是大夫,曾经告诉过他给病人打什么样的东西可以让人安乐死。
他抱起田晓莫,发觉得她的身体已经绵软无力了。他说,亲爱的,我最后一次问你,你爱我吗?你真的爱我吗?
田晓莫摇了摇头,是的,她已经不再爱了。
三天,陈波折磨她整整三天,非人的折磨。她是他的奴隶,她怎么可能还爱他呢?
陈波深深地叹口气,他放下她,轻轻地对她说,田晓莫,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田晓莫已经昏迷了,她根本没有听清什么,她好像听到远处传来什么对自己的呼吸,田晓莫,田晓莫,田晓莫!
然后,她再也没有听到什么。
陈波给她打了一针,他说,好好睡吧。
半个小时之后,电话声狂响。
陈波看了看来电显示,澳大利亚的区号,他接了过来,一个温柔娇嫩的声音传来:是田晓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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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我的爱游弋在你唇齿之间(1)
我的爱,游弋在你唇齿之间
蝶儿,我的爱,我已经努力过了,对你,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我是一个靠写字为生的女子,一个人住到海边的老房子里。不过,靠海的房子不是我买的,是有个男人买了送我的,那个男人,从十六岁我就爱上了他,一直到他结婚,一直到他成了有钱人。他知道我的梦想,为了表达他的爱,他买了海边的房子给我。在交给我房子钥匙时他说,“蝶儿,在这编织你的梦吧,什么时候你累了就给我打电话,我会陪你在沙滩上散步。”这句话总是很感动我,为了他,我其实已经做好了独身的打算。因为从十六岁开始,我再也没有爱过别人,所有的人在我眼里没有了性别,世界上唯一的男人就是林之傲。没有他我寸步难行。
我好像是一只寄居蟹,离了林之傲就再也活不下去。林之傲来的时候,我像一条鱼一样粘上去不肯下来,湿嗒嗒的眼泪像海水一样,是的,我爱他。但是,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我爱,为什么不娶我?我问了又问,林之傲总是笑我单纯,他说我太贪婪了,既想要他还想要爱情,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男人嘛,爱情是点缀,是领带上的夹子,有了当然好,没有就没有了。这句话让我黯然好久,但我还是爱他,林之傲身上有种特别的东西,冷冷的,吸引着我,仿佛鸦片,明知有毒,还是要吸,戒他,好难。
但贝尔闯入了我的生活。他是记者,我没想到那天被他拍入镜头,因为是一个美女作家的新书发布会,我去不过是陪衬。我倒了杯干红,静坐在角落里,想林之傲什么时候再来?每次来都有礼物,但他从来没有给我买过戒指,从来。我甚至暗示过我的手指有多么修长,但他无动于衷,于是我的手指总是光光的,什么也不戴,一个不戴戒指的女人拥有爱情吗?
我想总有一天他会买给我的。因为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林之傲。他身体上的味道,他爱抽的香烟牌子,他喜欢的香水味道……呵,一切已深入骨髓。
但贝尔说林之傲不爱我。这句话听起来是惊心动魄的。贝尔说,如果他爱你,他会舍不得让你做他的情人。真正相爱的人,是两个人牵手一直到老。
林之傲没说过爱我,他只说,我会让你过一种优裕的生活。比如给我买了海边房子,推开窗可以看到大海,海风把落地窗帘吹得像云飘浮起来,我坐在摇椅中听一些诡异的音乐。我常常会听《悲情城市》,贝尔只听了一遍就说,蝶儿,你这里妖气太重,搬出去吧,你需要一种透明的健康的生活。
我们不过见过一面而已。他偷拍了我,然后把照片给我送过来,居然是黑白的,我没想到自己的神情这么落寞。他嘻嘻地笑着说,我可能对你一见钟情了,所以,我偷拍了你,你不会生气吧?谁像你啊,什么年代了还自闭。
我也笑了,笑过之后才愣住了,我好久没笑过了,和林之傲在一起,总是情意缱倦,或者泪水缠绵,什么时候这么开心地笑过啊。
他领我去吃饭,又向侍应生要了一枝玫瑰送我,说二十六年来第一次送女人玫瑰。
我才知他比我还小,于是更加不提防,我喜欢的是比我大十岁以上的男人。比如林之傲。我就当他是小弟胡闹而已。
他给我讲自己的故事。他的家在呼伦贝尔,那里的天空、草原、林场、呼伦湖都快让他想疯了,每次做梦都是家乡的蓝天白云,家乡好啊,什么都好,让人的心里满满的,而在这里,他的心却空旷如野。说到这里,他大喝了一杯,然后从腰里摸出一把刀,说送给我,我吓了一跳,为什么送我刀?他这次没笑,说,我家乡的,你可以放在包里,一是防身,二是削水果,三是可以给负心人放血。
我说你这礼物好吓人。他深情一笑,你若爱上我,我第一个送你的礼物是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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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我的爱游弋在你唇齿之间(2)
我的心一动。似心弦被弹拨。
我说,贝尔,你怎么那么容易对人一见钟情?他一下握住我的手,然后惊喜地说,啊,你的指甲怎么这么漂亮,可以去拍钻石广告。
他居然所答非所问,还是一直赞美我的手。我的手真的很好看,林之傲也说过,不过从来没有拿过来珍宝似的看。我很不好意思,抽出手来说,你怎么这样?一见面就摸女孩子的手吗?他说不是的不是的,是太喜欢了。我们蒙古人就是这性格了,很难改。
我听了生气。提了包转身要走,他喊住我,听我解释,蝶儿,我很早看你的文章,它们早就打动了我,那天去采访是我的一个阴谋,因为我不是娱乐版的记者,但我想见你,你果然吸引我,你知道你在那群花枝招展的女人中有多不俗吗?像一朵千瓣莲花,每一瓣都是那么清香。
他说,我以后每天给你发信息,不管你愿不愿意。
我打开手机,信息一个接一个来了。第一个是:蝶儿,我就想我的美甲和她的主人了,我要先努力当上你的首席男朋友,然后再是恋人,多好啊。
从那时起,几乎他的信息每天都狂轰乱炸而来,他说,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你把我记牢记死,如果有一天没有我的信息你会寝食难安,这样,你就会慢慢地爱上我,这样,我们就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我会爱他吗?我摇头。因为我喜欢的是林之傲,他在我心里盘踞着,像一条蛇。但我真的有了变化,我不再听悲情的音乐,不再一个人坐在摇椅中看那些飘渺悲伤的东西。落日时,我去海边散步,拣回一些漂亮的贝壳,然后养了几条小金鱼,贝尔再来的时候,惊喜地说我妖气少了,有了人气了,然后他问,是不是爱上我了?他依旧是没有正经。
吃饭时我们喝了酒,我低头喝酒的工夫手机又来短信息。我抬头看他,他装作若无其事,我看短信息:你的眼睛一眨,我就死去,再一眨,我又活过来,你不能总眨来眨去啊,我的爱人,否则我要死去活来了。我扑哧笑了,说,贝尔,如果将来哪个姑娘爱上你,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这么体贴,又这么善良,而且……我犹豫了一下,你身上有一种野性的美。
他又拉过我的手,为什么不是你爱上我?
我叹息一声,你太小,不懂。这句话伤了他,他真是不懂,一个从十六岁就开始爱上一个男人,并且想为这个男人独身的女人他怎么能懂?
终于不欢而散。他临走央求我,我能抱一抱你吗?我摇头,他转身走的时候,忽然又转过身来紧紧地抱住了我,勒得我骨头都疼了。我爱你。他说,我觉得我的头发里流了很多湿湿的泪水,林之傲没有这么紧紧地拥抱过我,总是我在紧紧地拥抱他,总怕松了手他就跑了,再也不是我的了,原来,拥抱可以体会爱情的,只有你紧紧地拥抱一个人,你才知道你是真的爱他了。
我相信贝尔是真的爱我的。他没有开我玩笑。因为有泪水湿了我的长发。
他走后我的眼泪也下来了,我为什么哭呢?我爱上了这个爱开玩笑的男孩子了吗?我怎么会呢?
他又发了短信息,他说,这是最后一条了,然后就回内蒙老家看看,也许可以让心安静下来,那条信息看了让我心痛:蝶儿,我的爱,我已经努力过了,对你,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那天晚上林之傲居然来了。他从后面环住我,说,外面好多女孩子诱惑我,我还是到你这来了。我惊诧地看着他,怎么了?他托起我下巴,我定定地望着他,我要一枚戒指。口气是从来没有过的坚定。他笑了,怎么又耍开了小孩子脾气,这房子比戒指值钱?我说我可以不要房子,我只要一枚戒指。他生了气,说我怎么是这样的女人,如此蛮不讲理?我蛮不讲理?天啊,我问,你爱过我吗?
他漠然,然后点一支烟,什么爱不爱的?
我好累。我叹口气,不再说话。他怒发冲冠,你还累?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少心血,包十个二奶都够了。我举起手,很响亮地给了他一个耳光,这一句话,完全可以结束十二年的爱恋。
第二天,我从海边的房子搬出去,把钥匙给林之傲留下,把一切干净地结束。
好久没有收到贝尔的短信息了,那些信息一直被我保存着,满了我就录在电脑里,夜深的时候我就一条条看那些信息,有一条他写道:终有一天你会怀念我的,当你一个人回忆我的短信息时没准还会流眼泪,那我的目的就达到了。如果你真的是为我流的眼泪,那你就给我发一个短信息吧,不论我在海角天涯,我会立刻飞到你身边。
贝尔说对了,在看这条短信息时,我已经泪流满面。我终于发了短信息给贝尔,我写道:如果你还在等待一朵千瓣莲花的开放,那么来找我吧。
第三天的晚上,一个大胡子的男人推开了我的家门,他扔下行囊,把我紧紧地拥抱在怀里,这个从呼伦贝尔坐了三天三夜火车回来的男人,再一次把眼泪流到了我的长发里。
我吐气如兰,如夏日一朵盛开的荷。我轻轻地在他耳边说,我爱你,贝尔。
是的。我爱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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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意外(1)
意外
柯明南真傻了,他没想到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没想到是自己的小姨子和她的男友狂欢之后留下的内裤,那条内裤,毁掉了他的婚姻。
一
柯明南在收拾屋子时发现了一件东西。
他刚刚出差回来,在床上折腾自己的东西,五分钟之前,他给自己的太太单妮亚打了一个电话:宝贝,我回来了,你早点回来啊。
出差半个月,他早就迫不及待了,身体的渴望让他变得如一头雄性激素分泌过旺的狮子,想起单妮亚曼妙的身体,他觉得自己真的快坚持不住了。
在兰州大酒店里,他曾经去过卫生间,但感觉不太美妙,比起和太太的纠缠来,一个人显得有些寂寞了。
他的剃须刀滚到了床下,于是他低下头去拾,让他想不到的是,他却拣起一件让他大吃一惊的东西。
是一件紫色的男式内裤。
丝绸的,有开口,羞处有硬的东西,白灰灰的,看着让人恶心。
他想吐。这绝对不是他的东西,他的内裤都是白色的,单妮亚说他有洁癖,也许吧,反正他不会穿别的颜色的内裤。
他的第一个反映就是单妮亚偷了男人,她有了外遇!
一定是这样的!
接着,他的脑袋轰就大了!然后脑袋仿佛充了血,他四处转着,好像要杀人一样,他看着婚纱照中两个人甜蜜相依的镜头,觉得自己的形象真的十分无聊,那甜蜜好像是讽刺一样,他找了张报纸,包上了那个内裤,然后放进了箱子里,这个秘密,他要慢慢研究研究。
门开时,他正在沙发上发愣,单妮亚几乎是跑着进来的,她撒娇似的抱住柯明南,然后地问他:亲爱的,想我吗?柯明南看着她,这个与她结婚三年的女人,依旧那么美貌,他想像不出她和别的男人在床上的样子,这让他感觉自己如同一只缩头乌龟一样,他想笑,可笑容却僵在脸上,他摆了摆手说,我累了。
单妮亚看着他,你怎么这样啊?柯明南也看着她,心里想,她一定是装的。
晚饭做得很热闹,单妮亚还开了红酒,这是他们第一次在柯明南出差回来后没有上床。吃过饭,单妮亚去洗澡,几乎又是撒着娇说,等我啊,别急啊。
柯明南仍然坐在客厅上看报纸,那件从杭州买回来的丝绸衬衣,他没有拿出来,他想,这样的女人,怎么会配穿他的衣服?
单妮亚水淋淋地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柯明南确实有冲动,但想到那件紫色内裤,他一下就不行了,跑到卫生间里狂吐起来,单妮亚跑过来说,你怎么了?
那天晚上,他们连拥抱都没有就各自睡去了。睡着的是单妮亚,醒着的是柯明南,他睁着眼睛一直到天亮,天亮后,他发现自己一夜之间老了许多。
二
回来后三天,他一直冷漠,非常客气地和单妮亚说着话。
终于,在第三天晚上,在他要去室睡觉时单妮亚说,你等等。
怎么了?
为什么?单妮亚问他。
不为什么。他冷冷地说,声音划过一条弧线,落在空气中,好像有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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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意外(2)
为什么这么对待我?
你应该自己清楚。柯明南说,你自己清楚你做了什么。
我做了什么?单妮亚眼睛里好像有了眼泪,柯明南看着她,真会演戏。他仍旧是进了卧室,把单妮亚一个人扔到客厅,并且很快发出了鼾声。
单妮亚想,柯明南一定是有了外遇,这年头,出差的男人容易出现一夜情,那么,那个女人是谁?
她想,她们的婚姻有了问题,问题在于,这个刚刚当上小处长的男人手里有了实权,他出了一趟差,然后有了外遇,这就是根本了。
她不知道所有的问题出现在那条内裤上。
第二天,她呆呆地看着窗外时,她的上司刘亚洲过来问她,单妮亚,你心神不定的,怎么了?
单妮亚知道刘亚洲一直暗恋她,暗示过好几次他是喜欢她的,他是典型的钻石王老五,人又长得好,不明白为什么他怎么会喜欢一个二十八岁的少妇?
这一问,她的眼泪落了下来,多日来的委屈化成一串串泪滴,刘亚洲趁递上一块纸巾,然后轻轻把单妮亚揽在怀里。
那天,单妮亚很晚才回家,她跟着刘亚洲去了一个酒吧,喝了三十多瓶科罗娜,唱了很多歌。最后,她醉醺醺地回到家,她记得在车上,刘亚洲把手伸向她的大腿,这模糊的印象只是刹那,她以为是柯明南,呻吟了一声,她还记得,刘亚洲吻了她。
回到家,灯亮了,柯明南看着她说,那个男人还行,只是看起来比你小,不过现在流行老牛吃嫩草,你又赶上了流行。
第二天,他们没去上班,坐在客厅里谈离婚。
柯明南说,你是让我伤心的女人。
单妮亚说,你也是伤透了我心的男人。
三
单妮亚和柯明南协议离婚了,可是,单妮亚并没有和刘亚洲继续下去。她知道刘亚洲是那样的男人,一旦到手,立刻索然无味。
她辞了职,一个人南下深圳,在深圳。她遇到一个又一个男人,她始终不明白柯明南为什么离了婚,柯明南到底爱上了谁?柯明南给她的解释是,我们的缘分尽了,为了曾经的相爱,我们就好离好散吧。
柯明南觉得是给单妮亚留足了面子。
那件紫色的内裤他一直放着,那是一个男人的悲哀,他的妻子曾经给他戴过绿帽子,这就是证据。
不久,他认识了安莉,一个很温柔的女孩子,刚刚大学毕业不久,最重要的一点是,她长得和单妮亚有些类似,都是高高的个子,细长的腿,还有,眼角眉梢间全是风情。
是安莉灌醉了他,然后睡在了他的身边,他叫着单妮亚的名字,心里依然是她,可他知道,他和她,已经成为了过去。
半年之后,他娶了安莉。安莉做了新太太,和单妮亚一样,喜欢撒娇,穿着碎花裙子在屋里走来走去,女人都一样,喜欢挑逗男人吧。
他想,他要和安莉生个孩子,也许女人生了孩子就稳定了,她就再也不会和别的男人纠缠了吧。
不久以后,安莉怀孕了,他看着安莉,总是想起那个曾经的女人,他一直想问她,为什么你会背着我爱别人?
此时单妮亚在深圳也结婚了,她嫁给了一个德国人,德国人来中国办公司,年龄比她大十岁,长相一般,人很严谨。她想,她终究是要结婚的,不如结了婚跟他回德国去吧。
单妮亚的妹妹也来了深圳,她和男友也分了手,去年,她也正和那个高个男人火热。单妮亚记得,柯明南出差那些天,她正好单位集中学习,于是把钥匙交给了妹妹,妹妹是新新青年,她知道妹妹为什么和她要钥匙,她和那个做网络的男人,一个是干柴一个是烈火,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
她并不知道,那个男人那天忘记穿走了那条紫色内裤,那条内裤,让她离了婚。
四
柯明南在办公室处理一笔业务时,一个男人来找他。
是一个政策性的文件要他批的。
高个男人,很性感,看到他先笑了。他说,我见过你。
你怎么会见过我?柯明南说,我好像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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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意外(3)
我当然见过你,在你的家里,而且,你还欠我一件东西,我的东西丢在了你们家。
什么?你进过我的家?
是啊,去年我和你小姨子谈恋爱,她带我进过你的家。
什么时候?
七月三日到八日,我在那过的蜜月一样的日子。
天啊,柯明南呆了,那正是他出差的那段日子,他突然想起那条紫色裤,难道是他的?
高个男人说,我的内裤,一时情急丢到了你家,后来不好意思回去拿了,因为第二天你就回来了。
柯明南真傻了,他没想到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没想到是自己的小姨子和她的男友狂欢之后留下的内裤,那条内裤,毁掉了他的婚姻。
他挥了挥手和这个差点成了他妹夫的人告别了,这个人的内裤让他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知道了事情的因果后他没有和单妮亚联系,也不想解释了,因为觉得没有解释的必要了,事情已经演变到他不能收拾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明白为什么单妮亚一直沉默?他想,这是个致命的意外,因为一条男式内裤,一切变得如此不同了!
五
十月,他去了趟深圳,约单妮亚出来见了个面,他说自己是出差,其实是专程。
他是专程来看她的,因为听说她就要和自己的丈夫回德国去了。
单妮亚见了他,淡淡一笑,你瘦了。
柯明南想流眼泪,第一句话就让他心酸,她居然注意到他瘦了,这说明,她曾那么在乎他们之间的往昔,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七十五公斤,如今他只有六十五公斤,他是瘦了。
你好吗?他问。
好。她说,你呢?孩子好吗?
好,他说,一切都好,但有时会想起一个人来。
老了就不想念了,她说,真的,到老了,什么都会忘记。
他转过脸去,看烟色玻璃外的人流,大家都在急匆匆地走着,光阴就这样一寸寸地变没了,他的光阴也这样失去了。
临走,他说,单妮亚,我可以再抱你一下吗?
单妮亚把柔软的肩靠在他的头上,他感觉肩上有湿湿的东西渗进了衬衣。单妮亚问,你为什么会爱上别人?
柯明南拍拍她的肩,我以为我会爱上别人,但我没有想到,我爱的人一直是你。
单妮亚惊讶地抬起头,她说,怎么可能?
可是,我们已经回不去了。柯明南说,真的,我们回不去了。
他们站在深圳的街头,看着对方的脸,有一种不动声色,可是,分明心中是铁马冰河。柯明南知道,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秋天,深圳的秋天在他们的对视中飘下了第一片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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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曾经,有爱在隔壁(1)
曾经,有爱在隔壁
她大概一周出去买一次东西,大包小包的提上来,瘦瘦的人,细细的胳膊,再提上大大的袋子,总让人心疼。每次看到,我都会替她提着,而她总是两个简单的字,谢谢。
米丽说,达民,昨天我们隔壁新搬来一个女子,样子妖娆得很,别是做那种生意的吧。
你别胡说。女人就是这样,见到比她漂亮的就嫉妒。我困意正浓,明天公司还有会,不想和她太纠缠,她蛇一样缠上来。我说,不要。困。然后推开她,米丽什么都好,就是太缠人,刚认识三个月,她在我面前脱了衣服,让我看她新买的文胸,黑色的,有蕾丝,我明知这是一个陷阱,还是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男人,都是禁不住诱惑的,除非我不是男人。然后米丽隔三差五来我这里过夜,在一个公司里,传出恋情总是不好的,因为公司里是不允许员工谈恋爱的,而我们刚稳定下来,所以,结婚是太遥远的事。
早晨起来,看到米丽已经化好了妆,淡蓝色的职业装穿上了身,她跑来过吻了我一下,我先走了,快起啊,早饭你自己路上吃。
我多想,有一个体贴的女子,早晨起来,可以让我吃煲好的汤,那样的温暖,在我心里几乎是奢侈的,但很显然,米丽不是这样的女子。
刚出门,看到隔壁的女子,素衣素裙,把防盗门打开,手里是一支剪下来的花枝。我抬眼望去,她的眼睛桃花一样,半开着,看得出来,她好像刚起来,脸还没有洗,长发是乱的,但乱得性感,有点像舒琪。我收回眼睛,然后说,好。
她点了一下头,我刚来,以后,请多关照。
我下楼去,头脑里全是她那支被剪下去的花,那是支什么花呢?这么妖气?
以后,常常会碰到她,常常是素衣素面,后来才发现,她不上班,一个人在家,因为有时我休假可以听到她屋里的音乐,很安静的音乐,还有,炒菜的声音,总让我想起家来。大部分时候我都是用微波炉的,米丽来了我们就出去吃,米丽说,我是不做饭的,那么多油烟,还有,这么细嫩的手,怎么可以去做饭?
我无话可说。只有由着她去了,但从阳台上总飘过香香的味道,好像她的日子过得很精致,她大概一周出去买一次东西,大包小包的提上来,瘦瘦的人,细细的胳膊,再提上大大的袋子,总让人心疼。每次看到,我都会替她提着,而她总是两个简单的字,谢谢。
电梯里,我总感觉她在看我,而我,装看报纸,低下头,其实一个字也没有看,这个女子,出现在我面前,如影随形,好像是有什么玄机。
我告诉米丽,米丽说,你对她有兴趣了?她准是别人包的二奶,要不就是做那个生意的,你看她那妖劲。
我止住她,你别胡说,她,人很安静。
一天,忽然听到她半夜里抽泣,一段一段的,如《胭脂扣》中的女鬼如烟来了,我惊得一身冷汗,想去敲门终觉得不妥,然后我用手指轻轻地叩了叩墙壁,终于那边没了声音。
第二天我看到她在阳台上修理花,我对她点了一下头,然后问,没事吧?
她笑笑,没有,只是,做了一个噩梦。
晚上,有人摁门铃,我透过防盗门看过去,是她。因为米丽是有钥匙的,她不用摁门铃。
方便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我给她菊花茶,然后看她整个人陷在沙发里,一时,我竟然有些许紧张。
我煲了银耳莲子汤,不知你有兴趣没有?
好啊。我说。第一次,我把脚踏进她的屋子里,同样的格局,同样的两室一厅,却是天上人间一般,屋里的东西极少,宜家家具,红色沙发上面是黑色靠垫,有牡丹绣在上面,墙上是云南的腊染布,没有床,只有地上一个大大的垫子,一床深蓝色的大被子,上面是红色的荷花,真惊艳啊。我收回目光时,一杯香浓可口的汤在我面前了。
这是我最爱喝的汤。我看着上面的莲子,多像这面前的女子,清淡,简单,却韵味无穷。只是,这样的女子,会爱什么样的男人?
我们一起去阳台上看月亮,她轻唱梅艳芳的老歌《似是故人来》,听得我汗毛竖起来,却十分性感,欲近欲退,在劫难逃。她身上有一种奇异的香,原来,有的女人真的有体香的。而米丽,是用了法国香水,叫做紫毒药的,总是用的太多,我说过多次,她总是愿意把什么事情都做到极致,这样的女子,总是太贪婪的。
常常,是她来敲门,然后说,过来喝汤吧。或者亲手做几个小菜,说是家乡的小菜,上不了台面的,而我看到,那绝非是一般厨艺的人能做出来的,全是苏州名菜,这才知,她是苏州女子。我一直没有问,为什么,她一个人住?为什么,她不去工作?
而她,一直缄默。
终于有一天,米丽看到我们在一起煲汤,她打翻桌子说,怪不得你最近脸色这样好,怪不得对我不冷不热,原来有小狐狸精在伺候你,不知道她床上功夫是不是比我好?
我伸出手去,米丽脸上有五个指印,我早知道这个女人不适合我,却一拖再拖,不像个爽快的男人。
对不起。她过来收拾东西,细碎的瓷扎了手,血,一滴滴落下,米丽冷笑一声,我早知你们有了苟且之事,说完,提起包走了,头也不回,半个解释的机会不给我。
我吓住了,是为了那几乎止不住的血,一点点的破最后却导致崩溃之事,你,没有血小板吗?
她惨白着脸,鬼魅地一笑,可能吧。然后整个身子倒在我怀中,容不得我去细想,这个冰冰的身体,让我暗夜的心,像着了火的东西,扑扑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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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曾经,有爱在隔壁(2)
终于停了血。才知我们不知何时拥在一起。她忽然一笑,我这个样子,是不是难看?
女人真是痴啊,什么时候不忘了自己美丽与否,我摇头,于我而言,怀中的女子,是一尾盛开的菊,散淡而清怜,有种说不出的爱怜,她忽然落下泪来,一粒粒在我胸前,我说,失恋了么,为什么哭?
那一夜,她在我屋里,说,一个人回去害怕。我知道米丽说对了,爱情,不知不觉来了,只是,跳动在彼此眼里,她没有说,我也没有说。
第二天我去上班,公司里没有了米丽,她辞职去了南方,给我留了信,上面说:你爱的是隔壁的女子,要的只是我的身体,其实我很早以前就明白了,只是不肯相信,如今爱情真的凉了,伸出手去,我什么也没有,所以,只有走了。
而我连隔壁的名字都不知。甚至她为什么一个人住,甚至,她爱过谁没爱过谁?如果她现在走,我就是《聊斋》里被狐迷过的书生,睁了眼,什么都是空,只有一座空坟而已,这样想着,冷汗出来,我急急地从公司回来,她好好的,穿了丝绸的衣服,在煲汤给我,宛如我的妻。
我一把拉住她,往我怀里,紧紧地不肯放开,屋里,全是红枣的味道,她切切地低下头,问,你记起我了吗?
这句话更是愕然,我仔细看怀中的人,想了又想,还是摇头,这样美貌而细致的脸,在我印象中,没有过。
她嘻嘻笑着,我们是一个学校呢,那时有一个女生受伤,需要献血,那个女生,是RHAB型,而找遍整个学校,只有你是。我在床上,看你伸出胳膊,然后血流到我的身体里,从那天起,就知道,终有一天,我要遇到你。
终于想起,原来,那年抢救的女生是面前素衣的人,只是这点小事,何以让她挂齿这么多年?
她不答,只是笑,然后递上煲的汤,脸色,因为红,而像一只苹果,突然变得饱满起来。
我俯下身去,轻吻了她,这样的人,如最薄的瓷一般,去碰,也是轻轻的,一不小心,怕它碎掉。
只是,幸福来得太快,我还没想要怎么样开始未来,再回家,却看到铁门紧锁,而我的桌子上放着她的信,还未看完,却已是满脸的泪。
达民:
不曾想让你真的爱上,因为,爱,对于我来说几乎是奢侈的,但为了爱你,我放弃与家人最后一起的机会,放弃生命中最后几个月与你隔壁。
几年前,一次偶然的失血,是你把血输给我,从此,知道自己得了白血病,在世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也暗恋上那个阳光俊朗的男人,打听他所有行踪,不敢轻易说出自己的爱,而最后的日子里,我宁肯舍了一切危险来和你爱一场,为你煲最爱的汤,为你做最喜欢的菜,还为你,在暗夜里浅吟低唱。这场自恋,根本没想到你会回应我,只是到最后,爱到不能,所以,把米丽逼走,实在是情不得已。
已经十分满足了,因为,曾经爱过,曾经,和最爱的人住在隔壁,你再见不到我,天上人间,从此永隔,但我知道,我是幸福的。
终于我看到她的名字,在最后,小小的两个字,婴宁。
我叫着她的名字,婴宁,婴宁。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每一个字,像一把刀,割着我的眼睛,割着我的心。
而手里的信纸,终于湿湿地耷拉下来,若一只雨天受伤的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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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爱上宋词一样的女子(1)
爱上宋词一样的女子
她问,你记得毕业分手时在站台上吧,我从火车伸出头来叫你,我说了六个字,那是这一辈子最大胆的一次了。……冯远遥说,我只听到了我的名字,后三个字,被火车带跑了。
一
冯远遥还记得初见白小吟的情景,那时,他们刚入校,学校组织舞会,把食堂的桌子拉到一边去,在洋溢着菜味的食堂里有人教学跳舞。
老师,自然是那些早他们一年来的学长们。
所有的女生全都跃跃欲试,只有白小吟,坐在角落里看着大家笑。
其实白小吟是那种很朴素的女生,不是多扎眼,但那份稳妥却一直有。冯远遥那时对一个北京女孩子感兴趣,于他而言,北京女孩于燕明亮洒脱大方热情,况且报到第一天就很热情地给了他好多北京特产吃。用于燕的话说,她比较好色,喜欢长得好看的男生。
冯远遥的确是好看的。上高中时曾经是排球队长,高高瘦瘦的,小麦色的皮肤,加上一口漂亮的牙齿,他从十六岁就收到女孩子的情书,喜欢他的多是于燕这种女生,大气大方,从来不会害羞一样。但冯远遥喜欢的女生不是这种类型,他喜欢古典一些的女生,确切说,如宋词一样的女生最让他喜欢。
白小吟无疑属于这一类。
虽然常常和于燕跳舞,虽然几乎公认他们是一对,可冯远遥知道,不是这个样子的。他喜欢的,是那个皮肤有点苍白,穿布衣黑裙的女生,齐耳短发,不善言谈,见了男生会羞涩的一笑,是的,那一笑,是倾国倾城的。
他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和她说。
寒假的时候,他想去送白小吟去车站,他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他还买了几本宋词书,因为觉得她会喜欢。
那天,他本来说是去要找她的,但于燕来了,拉着他去看周华健的演唱会。他回来时,女生宿舍已经锁了门,第二天再去,他发现,白小吟已经走了。
寒假期间,他从别的同学那里得到白小吟的电话号码,然后在除夕夜为她发了一个短信,冯远遥觉得,无论如何,她都要回他一个短信,哪怕短短四个字的“新年快乐”,但他等到开学也没有等到。
他感觉很伤自尊,这个期间,于燕跑到他的家乡湖南来了,这让他非常感动,在家后面的竹林里,他吻了于燕。
那是他的初吻,他吻过之后觉得很委屈,因为他想吻的人是白小吟,不是于燕,但一切就这样发生了,于燕成了他的女友,在开学之后光明正大地吊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想问问白小吟收到祝福没有?却又怕自讨没趣,于是选择沉默,和于燕成双成对,有时路上遇到白小吟,她会笑着看着他,还是那样羞涩的笑,让他心动,他会别过脸去,心跳好久。
二
大三时的春天,班里组织春游。
于燕自然又是十分活跃分子,想的都是浪漫的事情,从海边歌舞到篝火晚会,冯远遥细心地观察,倒是白小吟,还是耐心地准备着东西,因为他是班长,他要想得周全,帮他的人,只有她。
从创可贴到药品,从晕车药到红药水,事无巨细,她一一想到。列好单子让他看,再一件件去买,冯远遥很是感动,他说“谢谢”的时候,她会脸红。
他喜欢会脸红的女孩子。
出去的那五天,她一直是他最好的助手,在别人疯狂折腾的时候,她捧一本书,静静地看着。他去看她的书,那也是他喜欢的一本书。
他们单独相处的时候,在那五天中是最多的。
但彼此说的话并不多,冯远遥一说话,白小吟就脸红了,冯远遥就再也不好意思说下去,他偷偷地看她,她低着头,摆弄着手里的东西,茫然不知所措,那个时候的她,真是让人怜爱。
那次之后,冯远遥把从前买的那宋词书送给了她,她脸红着问,为什么要送我书?
冯远遥很想说,因为你像宋词啊。可是他却说,谢谢你春游时一直帮我。是的,如果没有她,一切会多乱啊,那些帐篷药品食品……于燕只顾疯玩,和男生蹦极打升级拱猪,贴得满脸的纸条。饿了的时候嚷着,白小吟,白小吟,快给我拿面包来!她的包,一直是冯远遥和白小吟给她背着,她买了好多旅游纪念品和衣服,乱七八糟杂乱无章,白小吟只买了一件水晶兔子。
那时冯远遥就想和于燕说分手,可他说不出口,他想告诉于燕从一开始就错了,他爱的不是她,可事到如今,他好像只有错下去。
一年之后他们毕业,倒是于燕提出了分手,这让冯远遥如释重负。于燕回了北京,据说一个大款的儿子正在追求他。于燕说,对不起。冯远遥笑笑说,没有关系。他想自己真是够呛,道貌岸然,他不爱,却为面子坚持了四年。
他准备去找白小吟,告诉她他爱的人是她。
这次,他找到了她。在她的宿舍里,还有一个男生在帮她捆行李,那是一个相貌清秀的男子,看得出来,白小吟和他的关系不一般,因为白小吟正用手帕为他擦着汗。冯远遥有些尴尬,站在门口说,看看还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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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爱上宋词一样的女子(2)
因为明天,他们就要各自天涯了。
第二天,天有雨,他们在站台上分别,一群人,乱哄哄的。她和他没有说上话,匆忙地上了车,火车开动的刹那,白小吟忽然伸出头来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再想听,火车已经开走了,轰隆隆的声音,碾碎了他的梦。
他回了湖南老家,在湘西一个小城做教师,青山秀水,倒也符合他的心境,偶尔,他会想起白小吟来,那个如宋词一样婉约秀丽的女子,在做什么?
又是春节,他鼓起勇气发了短信。四个字,新年快乐。
那年的除夕夜,他还是没有等到回信。
几天之后,他一个人正在江边散步,他的手机响起提示音,是白小吟!
谢谢你,冯远遥,去年春节我就把那个号给了弟弟,他刚才告诉我的,说有人祝我新年快乐,有了你的祝福我会很快乐,我在家乡很好,在一家中学做语文老师,听听音乐看看书喝喝茶,就是有时候想念你们。
虽然是很平常的一条短信,冯远遥在读完之后还是跳了起来,他说,我也在教书啊。白小吟吃惊地回了他短信说,怎么可能啊?你不是和于燕去了北京了吗?我以为你们结婚了呢。
这次,冯远遥来不及发短信了,他打了电话,再次听到白小吟的声音,他告诉她,他和于燕分手了。
白小吟沉默了好长时间,忽然在那头哭了。
冯远遥的心,一下子乱了。
三
冯远遥是坐夜车去的紧邻扬州的那个小镇。
正是初春,乍暖还寒。但南方的春来得早,有油菜花已经开了,冯远遥想,自己真的没有机会了,他等不急了,他想问问她,她为什么哭?
他是辗转了好多站才到的那个小镇。
正是黄昏,有炊烟升起来,很美的薄雾。怪不得她人这样美,住在这样的小镇上,人难免会如宋词一样了。
对面走来一个男生,正是那个给白小吟捆行李的男子。
男子也认出了他。冯远遥,他叫他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冯远遥觉得很奇怪。那男子就笑了,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姐天天捧着你那本宋词读,整个人都快变成一首词了。
他突然就笑了,刚才还特别嫉妒,怎么又遇到他?却原来人家是姐弟俩啊。他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带我去你家吧。
见到白小吟的瞬间他呆了——与半年前比,她更清秀了,穿蓝印花布的裙子,素白的一张脸,在见到他一瞬间,脸红成了一块红布。
那天,白小吟带他去了小桥流水的河边,两个人一起看夕阳落下。
你怎么哭了?怎么这么委屈?他问她。
她还是哭。
他看着她,对面的女子,梨花带雨,分外娇艳。脸上有红晕,他伸出手去,捉了她的手,把她往怀里拉。
她的拳头打着他的胸,一下,又一下。
至此,他全部明白了她的心。
是的,她应该委屈,从第一次初相见,她就认定了他,偷偷喜欢他,为他织过毛衣,为他买过水晶兔子,因为他是属兔子的,但她内向自卑,她觉得他是不喜欢她的,他喜欢于燕。
那次春游,她是一心一意帮他的。
分别的那天晚上,她在男生楼下转了半夜,终于没有上去,她曾在日记中写道:别了,我的冯远遥。
告诉他这些的时候,冯远遥很感动地握着她的手,他没有想到她那么爱他,他差点错过她。他有些嗔怪她说,你呀,哪怕给我一点点信息也好啊。
可那时他有于燕啊。
她问,你记得毕业分手时在站台上吧,我从火车伸出头来叫你,我说了六个字,那是这一辈子最大胆的一次了。
冯远遥抬起她的脸说,你说的什么?
她脸更红了,小声说:冯远遥,我爱你。
冯远遥说,我只听到了我的名字,后三个字,被火车带跑了。
那天晚上,她给他看那宋词书。他呆了,那本书已经被她快翻烂了,他和她并肩站着,手翻着那本书。
他说,白小吟,我想吻你。
白小吟的脸在灯下红成一个灯笼,她念给他一句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他的脸俯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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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沉醉于色(1)
沉醉于色
她站在门外说,书生,还这么拼命做?来,喝姐姐煲的汤。一切宛如《聊斋》中的片断,我还没有说话,她飘进来,然后给我收拾着屋子,我看到那细瘦的背影和露着的锁骨,只觉得一阵喉咙干渴,她的汤的确是好。
一
我遇到林太的时候,她说自己正是一片妖娆之色。
我们住一个小区,她在十八层,我在十七层,我常常听到她在楼上唱戏,戏文婀娜,我却听不懂,只心想,那个女子,也是寂寞的吧?
有时会在电梯里遇到,她低头笑,每天不同的服装,分外惊艳,她是无事的,我也无事,我在家做方案设计,别人去上班我们才起床,所以,电梯里遇到时比较多。我们一同下楼去吃早餐,那时,多是我们两个。
可以乘十人的电梯,忽然会局促起来。
她的确给人太壮丽的感觉,壮丽这词是突兀的,但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离你近在咫尺,真是一件让人觉得窘迫的事情。
我脸红了,低下头去,从十七楼到一楼,一分钟的时间,却好像一万年,她哧哧笑着,叫我的名字,莲生,宋莲生,你怎么这样的纯洁?你这个样子,最讨女人的喜欢了。
年长我七岁的她,视我如小男生,她不过才二十九岁,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龄,我叫她喜宝,她说,叫我林太。
林太并不是林孟励的太太,林孟励的太太在台湾,林在上海做方便面,一箱箱赚了钱,买了这里的楼送给喜宝,喜宝却把自己叫林太,这是人尽皆知的秘密。
我与她不同。大学毕业后,一个人留在上海,房子是同学房泽的,房泽老爸有的是钱,他在上海的房子至少有十处,我没有地方住,房泽说,先住着,等有了漂亮女孩子介绍给我就行。我知道房泽花心,到处招惹女孩子,那些女孩子也真是,无非看中房泽家的家业,根本谈不上爱情,房泽总说,到哪里去找真的爱情?既然没有,就只好找美色玩下去,玩累了,自然是要结婚的了。
我和房泽不同,在上海一无根基,二无积蓄,不挣钱就是要饿死的,现在的女人真是势利,所以,爱情于我更是奢侈品。
喜宝管我叫小雏鸟,我笑笑,不置可否。
在大学里,我曾与一个女生有过肌肤之亲,尴尬之余,让我觉得男女之事真是无聊,那是至今想起来仍然觉得尴尬的体验。
春天的夜晚,我的门忽然被敲响,是林太,她站在门外说,书生,还这么拼命做?来,喝姐姐煲的汤。
一切宛如《聊斋》中的片断,我还没有说话,她飘进来,然后给我收拾着屋子,我看到那细瘦的背影和露着的锁骨,只觉得一阵喉咙干渴,她的汤的确是好。
之后,她唱戏给我,声音袅娜,听得我似乎三日绕梁了,我说你唱的是什么,她答,《牡丹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我听得迷进去,让她下次还来唱。
她说,当然要来的。
我的心,似一只只小鹿,抓挠着,分外地艳起来,里面的颜色,全是喜宝穿得那件粉红。
我想我是爱上她了。至少,是爱她的浓烈重彩。
二
她日日到我房里来,开始的浓妆淡抹换成了后来的布衣布裙,我只听到高跟鞋从十八楼挪动,便知她下楼来了。
她不再乘电梯,只步行到我房里来,给我做饭,收拾家务,我发现她素面时才更美,那美有一种清丽,逼得人无路可退。
当然,她的饭做得更是好,细致的杭州人,连茄子也要烧出十八种味道来。我倒似宝玉了,被一个姐姐哄着,我也问,喜宝,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喜欢了。她淡淡地说。
我剑眉星目,眉宇间还是少年的青葱岁月,不过二十二岁的少年,我只晓得生活是江湖,还不曾懂得爱情。
但我喜欢她来。
她来了,乖巧地在我旁边唱着。我做着文案,换了钱,给她买过一只玉坠,一百多块钱,上面有瑕疵,她却喜欢得不行,不再戴铂金项链。但我们两人,隔着天与地一样,谁也没有说过喜欢,也许,只是因为太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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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沉醉于色(2)
我哥们房泽撞上过她,惊讶地说,行啊,哥们,这样的绝色倾城,你享用得了吗?
他说话总是这样污浊。我说,她是我的姐姐,她是林太。
我总想把自己撇清,因为如果传出去,到底是不好听的。我想,与喜宝这样的人,还是少些纠缠好一些。
我小心翼翼地说了,喜宝,我要到深圳出一趟差……还没有说完,她便说,正好,他要来了。
我更恼火,这说法,分明是在偷情。
那几日,我整天和房泽混在一起,房泽给我介绍一个他看不上的女孩子,那女孩子很俏丽,但就是哪里不对。她缠住我问,你们交大毕业的学生应该去外资,一个月可挣到上万呢。
我们一起吃饭,刚进门就遇到了喜宝和林。
那林真是难看,只有一米六五吧,胖而且蠢。喜宝更显得玉树临风,她的惊慌之色让我更加不安,而我也泄露了自己的秘密,明显我说了谎,我没有去深圳。
我开始带那个女孩子回家,她有难听的名字,叫马燕燕。马燕燕说,这房是你的吗?我答,房泽的,我没有房子。
她的脸色开始难看,没房子谁和你玩?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这年头,女孩子势利得可怕。
晚上,喜宝的高跟鞋得得地下来,我看到她一脸泪水站在我门前。
转了身我往里走,却被她抱住——如果你喜欢,我可以重头再来,和林分手,然后,咱们好好过,我们可以住亭子间,只要你喜欢,我跟着你,到哪里都可以。
我呆了呆,没想到她这么爱我,越是这样爱,我越觉得难过起来,到底,我们是隔着银河的。
很坚定地,我摇了摇头。
她松开手,有关门的声音,然后是上楼去的高跟鞋声音,我颓然坐在地上,捂住脸,一片茫然。
三
她还是来,给我介绍女孩子。
甲或者乙,我记不得她们的名字。她说,我小弟,人很好的。
看着她在那里演戏,我配合着,不动声色,那些女孩子,有的果真是喜欢我,她就说,我小弟交大毕业,会有好的前途的……有时我们的眼神交缠在一起,瞬间的起起落落,我的心还是扑扑地疼着,她这样伤害自己伤害我是为什么?
那场戏演了好长时间,后来终于都觉得寂寞了,我让房泽给我找另外的房子,这里,住不下去了。
我喜欢,但却无能为力,这世界上,好多事情是无能为力的。
搬家那天,她来来回回跟着忙,到晚上,还有一点点没有搬完,她说,明天再搬吧,今天,住到我那里吧。
我愣了一下就答应了。
是第一次去她哪里,到处是白,雪白的四壁,上有她一张黑白照片,也就十九岁的样子,分外清纯。
她拉了我的手,去到室里,里面全是画,那画里,就有我。
我才知她是学美术出身的,有一支荷,画残了,想必是故意的吧,她清泪滴落,那就是我呢。
我们喝了红酒,一共三瓶,到后来头疼到分裂,她为我敷了冰,她的手真烫,我拉了她的手,叫她的名字,是藤缠树还是树缠藤,两个人的缠绵可以有多久,天荒和地老是什么?我不知,人世间还有这样的滋味,一次次,把自己送到顶峰,她事后唱着昆曲,我洗着澡,镜子中,是一张桃花脸。
第二天,我又把搬走的东西搬了回来。
有些东西不能尝,一尝,就会醉。
我真的醉了,与她日日欢好,她喂我樱桃,叫我小宝小贝,那眼睛里都是喜欢,喜欢得那样放肆,她坐在我的腿上问,你会爱我多久?
哪里像三十岁的女人呢。
不知道。我说。我说的是实情,她黯然下去,点了一支烟,在窗前抽着,烟很快在夜色中散去了,我从背后抱住她说,能多久,就多久吧。
后来的一天,我听到林回来,他们在楼上吵闹,打得不可开交,有她的哭声,接着,是一个男人跑下楼来砸我的门。
敢动我的马子!他咆哮着。
我,我……我张口结舌,喜宝也跑下来,嘴角有血,头发是乱的,她说,不关他的事,是我要他。
林疯狂地抽着她,她几乎是狰狞地笑着,我就是爱他,就是想和他在一起,怎么样?
我听不下去了,说,喜宝,你,你不可以这样的。
一下子,三个人全冷静下来,林骂了一句,贱人。喜宝看着我说,莲生,这场戏,你是最失败的演员。
我还想说什么,她已经上楼去,第二天,我上楼寻她,却发现,人去,楼空。
四
三年之后,我在上海扎下根,与本土上海女孩子结了婚。
房泽死了。他玩得太过,喝多了酒带着女孩子去飚车,结果撞飞了。
喜宝不知去了哪里,亦或去了台湾也不知。我的妻,面貌娇好,似一个人,我第一次见她,叫她喜宝,而她也是势利的,我有了房子才结的婚。
我早搬离了丽都花园,自己有了房子,有时会想起喜宝来,想必她是恨我的吧?而我,是从她,才开始知道爱情的滋味,才学会了爱情。
又过了一年,我调到深圳工作,在公司任副总,下飞机的时候,公司说,人事资源部经理去接你。
看到牌子下站着的人,我呆住了。
那穿着宝姿的黑衣女子,分明是四年前与我缠绵的女子。
喜宝。我失声叫了出来。
我知道,故事,也许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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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勾引(1)
勾引
别猜了,你猜不到的,反正我是一直看着你的。老师你的身材真好,你的腿好长,和莫文蔚差不多,对了,你的三围挺标准,你是不是穿36码的内衣?
一
彭单是个中人之姿的女子。
有多少人是倾国倾城的女子呢?大多数还不如她一样,凡俗之貌,加上粉底或胭脂的功效,使平常的脸变得生动些,仅此而已。或者,有男人爱,女人也会动人起来,不是说,恋爱中的女人最美吗?
她没有恋爱,二十六岁,读到博士,住到博士楼里,没有工夫恋爱,也有过男人追,后来嫌她太书卷气。男人说,你这种女人,男人不会太喜欢,男人喜欢的是妖娆的女人,要不,男人怎么会去洗头房和益足堂这样的地方?那里的女人生得妖啊。这个年头,女人生得妖,有一副好脸是比读到博士要讨男人喜欢的。
彭单不信。这句话蛮无聊的。她觉得终究会有一个男人会懂得自己的,但绝对不是林理那样的男人。
林理和她坐对面,他们一起读完博士,一起留校。人们都说,念同一个导师,又同窗三年,怎么样也有感情吧?彭单哧哧地笑了,如果让她嫁给林理,还不如自慰舒服呢!她看不惯他的小家子气:每天七点半准时起床,打开收音机听新闻,练太极拳,永远不会喝多。他的名言是:我是个有分寸的人。
晚上九点,早早睡去。他又说,男人是要练精气神的,所以,要睡得好。一个完全没有夜生活的人,生活不能出一点错,定好了的一周食谱,那是不能改变的,博士生分楼,他辎铢必较,差一分也不行,和人喊破喉咙,不像彭单,和一个老师换了顶楼,人家说,我五十多岁了,看高处晕。彭单就说,那换给我吧,我正喜欢高层。所以,彭单住了顶楼,林理在她楼下,他们一同回来,半点不暧昧,老死不相往来,彭单想,这样无聊的男人,白给也是不能要的。
可她是寂寞的,一个二十六的女子,读到了博士,住一个精致的两室一厅,这样的女人,如果没有故事是够冤的。
彭单没有想到,她的故事,是从一个电话开始的。
二
电话是晚上九点打来的,那时她正看一个研究生的论文,她的电话通常不多,不是父母就是所带的研究生,或者是林梅丽的。
林梅丽是她的女友。一个把名牌挂在嘴头上的女人,二十八岁,嫁了一个四十多岁的教授,林梅丽的口头禅是:我是个有档次的女人。讲这话的时候,彭单就想笑,十年前,他们一起考进这个大学的时候,梅丽是她父亲担着担子来送她的。那时她穿着土布的衣服,眼角还堆着眼屎,那时她不叫梅丽,叫翠芝,梅丽是后来她自己改的名字。彭单还记得宿舍里第一次亮出一个花布的大裤衩子的笑话,杆上飘着一个肥肥大大的裤衩,碎花布的,前面缝了一个袋子,大概是用来装钱的,彭单憋着不敢笑,后来看到梅丽收起来才知道,那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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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勾引(2)
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天天嚷着牌子牌子,彭单觉得不理解。她不如梅丽长得动人,但她知道自己是块璞玉,父母是大学教授,她从小在大学校园里长大,身份和气质决定了她的从容。
当然也就注定了她的悲剧。她看不上一般的男人,所以,很多男人不敢来追她,怕让她看低了,她就更觉得孤单,这种孤单与谁能诉?独上高楼,却道天凉好个秋?不不,那是小孩子的游戏了,她所做的,是每天衣着光鲜地出现在大家面前,做一个不错的助教。
那天晚上的电话,让彭单的生活有了一个极大的变化。
她刚拿起电话,里边的人就嚷,喂,喂,死王宁,你还回来吗?一桌子人就等着你呢!别和小媳妇缠绵起来没完没了,知道你新婚,限你三十分钟赶到,否则就开除了你!
她就笑了,知道这是个酒场,一帮男人在喝酒,那个叫王宁的回去给媳妇请假了吧?那边的人听到她笑就说,啊,是弟妹吧,你看看,我们就缺王宁了,这帮老同学在一起不容易,小蔡人家从美国都回来了,怎么王宁就从你那回不来呢?
彭单更笑了。她说,对不起,你打错了。
对方连说对不起对不起,你看看我慌张的,搞错了一个号码,对不起。说完挂了,彭单笑了笑,继续看论文,如果不是半夜再响起电话,她几乎忘记有个人打错电话了,因为整个晚上她都在忙碌着。
电话又响了,已是午夜,她拿起电话,还是那个男人。
对不起。男人说,我竟然打到我们学校最年轻最漂亮的助教那里去了,我也是A大的,不过正在读研,希望我的电话没有打扰到你。
没有没有。彭单有点烦,她想,这个男人真啰嗦。
男人说,那就好,我就怕你想入非非了,如果那样,我还要亲自上门去。
你才想入非非呢。彭单说,你说话好放肆,小心我去找你导师让你研究生毕不了业。
男人说,那你得知道我叫什么才行啊。
彭单觉得这个男人真有意思,说了半天,他是想告诉她他的名字。
我叫小疼。疼痛的疼。
彭单又笑了,哪有叫疼的?多么奇怪的名字啊。小疼说,不奇怪你能记住吗?记住了吗老师,我叫小疼,疼你的疼。
彭单说你好放肆,她周围的男士都很绅士,像小疼这么说话带流氓气的还真没有,她说,小疼,你不能和老师这么说话的。
对了,小疼说,你是老师,你看,我把你当成我的女友,我对以前的女友就是这么说话的。
好了。彭单说,我知道你叫小疼了,我还要去忙,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话一出口,彭单就知道说漏了嘴,一个打错电话的还要什么明天再来电话,简直是笑话。
明天?明天我也可以给你打电话,太好了。小疼说,明晚十点半,你睡觉前,我一定再打来。说完他放了,连给彭单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彭单呆了呆,好像今天发生的这一切有点乱七八糟,她想,明天,谁知道明天会怎么样?
第二天她被梅丽拉去逛了商场,梅丽买了好几件黑色的内衣,有爱慕的,有戴安芬的。彭单说你买这么多各式各样的内衣做什么?梅丽暧昧地眨了眨眼说,穿给自己的情人看啊。
她有点傻,梅丽有情人?这个当初穿着大花裤衩的女子连和男生说话都脸红,梅丽看她不信的样子说,我们家的他,有点力不从心,我可不想白白在他身上耗死。
彭单笑了,梅丽,你越来越不要脸了。
梅丽说,这时代就这样。
彭单觉得这句话似乎有点道理,让她做,还真的做不出来。逛了大半天,坐在星巴克喝咖啡。梅丽说,彭单,你的衣服太素,不勾人,要想勾引男人,至少在衣服上要性感,还有就是眼神,男人喜欢花哨一点的女人。
透过玻璃窗,彭单看到红男绿女从眼前走过,是啊,这世界是寂寞的,原本是黑白的,可让男男女女搞成了花花绿绿,为的是把光阴打发掉?还是因为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寂寞,她可不想找情人,她只想找个人好好爱上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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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勾引(3)
晚上,她又在电脑前坐了好久,看了好几个不错的论文,晚上十点半的时候,电话响了。
其实彭单已经忘记了小疼要来电话了。
电话响起时小疼说,老师,我准时而来。
彭单说,你还真来电话了?怎么还不睡觉?小疼说,我没和老师报告怎么去睡觉?老师我今天看到你了,你和梅丽在一起,梅丽真俗,她和你比起来就是一家庭妇女,还是你看起来像个女大学生,那气质,真让人心动。
胡说!彭单说,你盯梢我来着?
没有,小疼说,我只是偶尔看到你和梅丽老师提着大包小包的回来,我还对你笑来着,你都没有理我。
你对我笑了?彭单更糊涂了,她努力地想对她笑的男生,却眼前一片模糊,她是老师,对她笑的人太多了,究竟是那一个?
小疼说,别猜了,你猜不到的,反正我是一直看着你的。老师你的身材真好,你的腿好长,和莫文蔚差不多,对了,你的三围挺标准,你是不是穿36码的内衣?
胡闹!彭单骂着,脸就红了,心里有点点痒,这个鬼小疼,居然用眼当尺子量她的胸围,此时,她趴在沙发上,正和一个叫小疼的男人说话,她却不知道这个小疼是谁,在读哪个系,可以肯定的是,他肯定在A大。不然不会看到她。
怎么了,小疼说,一个男人夸一个女人,说明这个女人性感,有什么不可以?你应该高兴,梅丽就太丰满了,我不喜欢太丰满的女人,没有什么质感,还是骨感的女人让人喜欢,彭单老师你有五十公斤吗?
刚刚好。彭单说,说完,她才知又上了当,在上课时她是个一本正经的老师,可是,现在,她居然和一个通过几次电话的男研究生说她的三围和体重。
对不起,她说,我困了,我要睡了。说完她果断地挂了电话,然后在镜子前看着自己,她是瘦,但应该有肉的地方绝对有肉,是的,她性感,这两个字让她听起来非常舒服。
第二天十点半,电话如约而至。
第三天,依然如此。
接下去的一个月,每天晚上十点半,好像电台做节目一样,彭单每天都要和小疼聊上很长时间,小疼用的是卡,看不清来电。彭单有时听到外面很乱,她说,你在哪?小疼就很幽默地说,在你楼下啊。彭单跑到窗户去看,外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小疼就嘻嘻笑,笑声很暧昧,他说,你真想看我啊,那你下楼来啊,我会抱住你,彭单的脸就红了:小疼你胡说什么。
有一天小疼晚上没来电话,十点四十了,彭单在电话旁边徘徊着,盯着那黄色的小巧的电话机,她试着拨了一遍电话,没有坏,那么就是小疼有事了。
她想和小疼见面,但她觉得她说出来不好,应该小疼说出来才对,这种事,最应该主动的就是男人吧。
小疼如果上研究生,应该和她岁月差不多,她上学早,十九岁就大学毕业了,小疼怎么着也是二十六七岁的样子。
第二天小疼来电话。她嚷着,你去哪了?你怎么不给我电话啊?她有点急,她一急,小疼就笑了,这一笑,她就知道自己中计了,自己太不矜持了,男女情事上,谁先主动谁就被动了,她赶快解释,我是担心你。
我来了一个老乡,我们喝多了,醒了就一点多了,想打又怕你已经睡了。彭单想,一点多钟,她还心事重重地等电话呢。
以后,我再有事告诉你行吗?小疼声音很小地说。好像彭单的恋人请假一样,彭单的心里浮上甜蜜,觉得自己在小疼的心里位置很重,她心里怦怦地跳,她想,她是不是真的恋爱了?
是的,她确定是恋爱了,和一个声音恋爱了。
于是她决定,去找这个声音。
三
小疼有一天八点来了电话,彭单以为是别人,接了却是他。
我有个同学会,今天不能给你打电话了,别等了好吗?他是来请假的,彭单说你去吧,少喝点酒。嘱咐完了,心里就一热,好像两个人是夫妻一样,这种感觉让彭单温暖了好久。
过了几天,彭单出去开会,小疼的电话一天五个六个,及时地追来,彭单就给他描述自己去的徽州景色,说这里是多么精致美丽,太适合恋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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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勾引(4)
适合我去吗?陪着你?小疼问。
彭单想了想,很俏皮地说,当然。
彭单觉得,自己心中有了一个恋人了,那个恋人,就是小疼。不管他什么样,她都觉得自己是可以接受他的,何况小疼说他自己身高一米八,有点像费翔,这让彭单很动心,这样帅的男人,怎么会撞在了自己的枪口上?
徽州之行,彭单觉得一直在和小疼相伴,小疼的声音总是会及时的传来,没有三天,彭单交的一百块钱就没有了,漫游费用来聊天,是聊不了多长时间的。彭单及时充了值,她只是给小疼一个人充的值,她不能没有小疼了,小疼是她寂寞的出口。
下了飞机之后,小疼的电话就又追了过来,彭单说,你在哪儿?小疼说,刚下课。
彭单觉得这是他们见面的最好时机,如果一个男人举着一大束玫瑰来接他,这个男人长得还很帅,这个男人还是会哄她开心的小疼,那么,她是有理由陶醉的,因为她觉得,如果这个都不是爱情,那么全天下就不会有爱情了。
来接我吧。她温柔地说,我刚下飞机,好吗?
好啊。小疼说,你等着,我去接你。
彭单是怀着一种极其甜蜜而复杂的心情等待着这个叫小疼的男人的,她去洗手间重新洗了脸,多擦了些粉底,这样看起来会更白一些,她换了一套鲜艳的裙子,嫩嫩的粉,在这个春天,有了小疼,她觉得自己很配穿这个粉。
坐在椅子上等待小疼时,她想像了千百次他们见面的情形,她的行为如何合适?与他拥抱?说话很流氓的小疼会不会亲她?如果亲就让他亲好了,谁让她喜欢这个坏男人!
她还想像了他们会去一个很有情调的饭店吃饭,小疼会抱一大束红玫瑰,很多人会羡慕她,他们眼神暧昧地交流着,一起回味那些个美妙的夜晚,是的,美妙!因为有一次,他们说到了凌晨,甚至,说到了上床。
想到这,彭单全身觉得像过电一样,她觉得自己酥酥的,有点颤抖,一个小时过去了,小疼没有来,她想,一定是堵车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小疼还是没有来,她想,小疼一定是有急事。直到晚上,天都黑透了,她一个人还傻傻地在机场坐着,她涣散地懒在机场的椅子上,如一条蜕了皮的蛇。
一个人,她打车回了家,屋里冰凉,正是早春,乍暧还寒,她没有开灯,坐在沙发上等待十点半的来临,那是她和他约定的打电话的时间,如果电话来了,她一定饶不了他!任凭他怎么求也不行!是的,就这么着。
但那天夜里,电话好像睡着了一样,一点都没有响。
彭单觉得那个夜晚太长了,长到好像过不完了一样,她一个人睁着眼坐在沙发上到天亮,天亮后她虚脱了,从飞机上到天亮整整二十个小时,她没有吃没有喝等待一个人的电话,等来的却是一片空白。
第二天,她去了医院,医院里,她输了三天液,头发掉了很多,她觉得为了一个叫小疼的男人,这已经足够了。
好了以后,她去学校的人事科查学生名单,没有一个人叫小疼,同事说,谁说叫这么奇怪的名字啊?疼谁啊。
彭单想起小疼开玩笑说,我是来疼你的。
她一阵晕眩,觉得自己做了一场可怕的梦。
那以后,小疼没有再来过电话,一次也没有来过。
彭单又恢复了她从前的生活,和梅丽说男人,逛街,认真布置研究生的论文,去网上聊聊天,日子一天天地过,她已经二十七岁了,再到年就二十八了。她知道女人是不禁老的,可是,没有一个可心的男人,怎么嫁?
偶尔,她也会想起小疼来,那个陪了她几乎一年的男人在哪里?
是的,只是偶尔想起。她病得差点死了,让他害的。如今她已经不再言爱,爱情就是个骗人的东西,是自己的所思所想,你以为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谈什么鬼爱情,鬼才相信!
三个月之后的十点半,彭单的电话响起,她随手拿起来,然后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彭单,你好,我是小疼。
彭单就笑了,她温柔地说,对不起,先生,你打错了。
第二天,她拆了电话机,从此只用手机,而手机,是一个全新的号码,她想,这新日子新生活,就从这个新号码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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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谁能穿过光阴的花朵(1)
谁能穿过光阴的花朵
正要离去,背后传来的她的声音,不如,去我家里吧,我一个人。
我呆了呆,内心有些起伏,背后,站着一个要勾引我的女人,她正等待着我上勾,我明白她的用意。
一
我知道很多男人都爱宝蓝。漂亮的女孩子是一副让男人欲罢不能的毒药,我坠入了对宝蓝的单相思中。
宝蓝是那种让人看见一次就忘不了的女孩子。她妖妖地画着很浓的妆,穿吉普赛人的大裙子,长长的大卷发如茂密的森林一样,我想像中把手插在里面的滋味,但也只想像而已。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是很信的。宝蓝撞到我们宿舍找汉杰的时候,我一抬头看到了她,那时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正在看一本村上春树的小说。
我记得那是一个春天的黄昏,所有男生去忙着谈恋爱了,他们开玩笑说自己是一只只叫春的猫。已经大三了,我还没有女友,我喜欢的女孩子一直没有出现。
她好像刚洗了头发,头发里有极好闻的薄荷清香。
汉杰呢?她问。她的裙子是长长的格子裙,上面是带流苏的黑领毛衣,很大的眼睛里流露出极芬芳的眼神,原来,有的女孩子眼睛真的是芬芳的。
汉杰是她的老乡,汉杰也是她的暗恋者之一。
我庆幸汉杰没有在。我跳下床来,把书碰落在地上,结果她惊喜地说,我正想找这本书呢,多么忧伤的村上啊,你喜欢吗?
其实我不喜欢,我只是闲来无事。我说我喜欢卡尔维诺和艾略特,你知道他们吗?
她茫然地看着我,然后说,中文系的人就是知道得多。
她走后我的心里就乱了,恍来恍去是她的眼睛,当然,她那条紫色的大裙子也把我迷住了,我从来没有发现哪个女孩子可以把格子裙子穿得这么好看。
她在隔壁的师大,我去找她时,她显然忘记了我是谁,我有点尴尬,但还是直抒了胸臆:我想我喜欢上了你,你能做我女友吗?
呵呵,宝蓝嘻嘻地笑起来,没有和别的女孩子一样的羞涩,也没有冷淡地拒绝我,她的笑声十分有磁性,在空气中颤抖着,我浑身一颤,看着她,忽然有一种想吻她的冲动。
我们开始约会,她却并不承认是我的女友。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和所有恋人一样,她的眼神缥缈,似狐狸一般,暗夜里,我突然搂住她。然后把自己凉的唇贴上去。她仍然笑着,说,痒。
我疑心她是个没心的人。
除我之外,她还与别的男生约会,见了我也并不避嫌,邀我一起去吃饭。
心里软软长出一根刺来,伤得当然是我自己。宝蓝是一支招摇的花,她美丽,但从来是有毒的。
在一个下雨天,我站在她楼下喊,宝蓝,宝蓝,你下来!我和疯了一样!我没办法不疯,我喝多了酒,内心里全是那个妖娆的女子。
很多人伸出头来看我,我继续嚷着,宝蓝,宝蓝,我爱你!!——我和所有那些犯了相思病的傻男孩儿一样,没完没了地宣泄着,天知道我真的快疯了。
她下来了,打着一把红色的伞,穿着动人的白色长裙,我一把拉起她就跑,她的伞滑落在风中了,我顾不得了,拉着她跑到楼顶上,在大雨中,我吻了宝蓝。
她依然那么冷静地看着我,一直看到我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宝蓝,这个狠心的女子,她到底爱谁?
二
没有人知道宝蓝爱谁。她冷静地出现在好多男生身边,然后看我们表演,然后将我们淘汰。
我恨宝蓝。
不爱,却给了我们缠绵的眼神,却给了男人最初的勾引。离毕业还有一个月时,我每天都要喝酒,每天要出现在一个小酒馆中,因为那个小酒馆中,有一个女孩子。
是一个叫晓蔻的女孩子。
那么像宝蓝,但却没有宝蓝的媚态,她有宝蓝的形,没有宝蓝的神。她穿蓝色碎花腊染的衣服,做山西的刀削面油泼面和其他我叫不上来的面食给我吃。她安静地坐在我对边,然后笑着问:哥哥,要不要再来一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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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谁能穿过光阴的花朵(2)
一样的脸孔。却是两重人间,一个冷若冰,一个花似锦,晓蔻常常给我讲山西的故事,她的姐姐,她的弟弟,她住的窑洞,她梳着油光光的大辫子给我看,她叫我哥哥。
这个只有初二文化的女孩子,轻轻地打动着我,可我不爱她,她只是一个让男人温暖的角落。当我喝醉了酒时,她会扶着我去卫生间吐,当我眼神忧郁时,她会唱《兰花花》给我听。
当然,她只是一个打工者,老板是她的姨,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她总是托着下巴看天,看着我和晓蔻聊天。后来我再去吃面喝酒,她总是说:算在我身上,就当姨请你了。
那时的宝蓝又和一个学德语的男生在一起,她是不是又想去德国吃黑面包呢?
我们路遇,她总是很热情地说,一起去吃饭啊。明明,她的身边还有她的新男友。
这个女孩子总是在用过分的热情伤害着男人,她装似没心没肺,其实最知道用什么样的武器来对付迷恋她的男人。
她不爱任何人,除了她自己。
三
毕业前的最后一夜,天降大雨,风声雨声中,大家抱头痛哭。
总有哭的理由,总有难以割舍的东西,宿舍里全是摔碎的酒瓶子了,空气里也弥漫着酒精的味道,宿舍外面的合欢树被雨水打得一片粉红的飘零!
半夜,我去敲晓蔻的门,我去和她告别。
我要谢谢她的微笑,谢谢她的《兰花花》。
她轻声问着,谁?声音里是害怕和小心翼翼。
我。我吐着酒气说,我来和你告别,明天早晨六点的火车,就此,我别过这个城市。
哗啦,门拉开,我和雨水一起扑到门里,一下子跌到一个软软热热的身体里,我抱住她,她贴上来,声音婀娜地叫我哥哥。
血,轰隆隆冲了上来,一把将她抱上二楼的小阁子间,低矮的阁子间碰了我的头,我开始疯狂地吻她,不,是在咬她。
她隐忍着,隔壁是她的姨。
我们缠在一起,我一声声低叫,宝蓝,宝蓝。
全然忘记怀里是一个叫晓蔻的女孩子。在冰与火的缠绵中,在罪与罚的涅磐里,我一次次在火中上升坠毁。
凌晨三点,我离开阁子间,雨已经停了,街上空无一人,我大声地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唱了好久,我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四
十年以后,我已经是北方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总,娇妻爱子,房子车子都是极好的。有人来组织同学聚会,妻子说,去吧,看一看你的初恋情人。
宝蓝的样子一下跳到我的心头。
隐隐地,心被什么刺了似的,我疼得说不出话。晓蔻的名字想了很久才想起来,那个小面店,是不是还开着?或者也拆迁了?
坐飞机去的时候,妻子说,不要和旧情人死灰复燃啊。我搂了搂她说,放心,那时我只是暗恋,是一个人的爱情,没有一个女人如你一样爱我。
到达的时候正是雨天,我忘记这个城市是爱下雨的,更忘记了带伞。
打车到门口时,远远看到一个穿着宝姿黑衣裙子的女子,我正叹这女子身材的美妙,她一转头,我呆住,明亮美艳与十年前一样,不不,比十年前更美艳的宝蓝出现在我面前。
她过来,热情的拥抱我,来来,我们的吴总来了。
我说你怎么知我来,我们又不是同学?
我问汉杰的,你来我怎么能不来?你们宿舍的人我全都认识!说着,她居然在我掌心里轻轻拧了一下,那是个十分暧昧的动作。
十年过去,她变得更加老练了。我轻轻笑笑,可惜,我不是十年前那个青涩的小男生了。
我们一起进去,汉杰过来拥抱我,他胖了许多,带着自己美丽的妻子,我说原来可以带家属的,我真后悔没有带子怡来。
大家哄着要看子怡照片,我掏出钱夹子,里面是她们母子照,一个似张曼玉,一个似小熊维尼。
一片羡慕之声。我看到宝蓝黯淡的样子,她独在角落里吸烟,汉杰告诉我,宝蓝毕业后嫁了个香港人,后来才知那香港人原是有老婆的。再后来又嫁了比自己小五岁的男人,搞行为艺术的,当然又是鸡飞蛋打。总之,她真的是红颜薄命的,说着,汉杰不怀好意地看着我,人家可是冲你来的,她说想做你的情人啊。
我笑了笑说,汉杰,你别开玩笑。
去阳台上找她,她正吸烟,看着外面灯色阑珊,这真是个寂寞的女人,可惜我不是十年前那样容易被引诱的小男生了。
我们聊着天,中间我接了几个电话,全是几百万的业务,她静静听着,很乖的样子。
雨还在下,聚会已近尾声,我的秘书安排了我去酒店住。正要离去,背后传来的她的声音,不如,去我家里吧,我一个人。
我呆了呆,内心有些起伏,背后,站着一个要勾引我的女人,她正等待着我上勾,我明白她的用意。
转过头来,我一如她当年的冷静,谢谢你,我还有一单生意要谈,说完,我转身走。
我知道一个道理,一个人不能同时被同一块石头绊倒。
我没有去香格里拉酒店,我要去看当年那个小面馆。
那里已经是一片高楼,我甚至搞不清方向,更不用说那个小面馆。
第二天我再来,天晴了,高楼的玻璃幕墙恍得我睁不开眼睛,我打听那个小面馆的老板娘和晓蔻。
一个在这里居住的老人说,十年前就走了,那个女孩子被人搞大了肚子,她姨骂她不要脸,说她没本事,那个男人据说还是个大学生。
呆呆地我愣了半天。老人说,你说那个男人多差劲啊,那个叫晓蔻的女孩子多好啊,后来不知他们去了哪里?反正没有人再见过他们。
回来的路上,我又接到宝蓝的电话,她声音暧昧地说,吴生,你真的一点都不怀念过去吗?
不,我说,我怀念,怀念那个被我伤害过的人。
轻轻地,我挂了电话,把头扭向窗外,眼前的景色一片模糊,我的眼里一片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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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华丽流年中的错爱(1)
华丽流年中的错爱
他忽然蹲在地下哭了,哭得很厉害,他说,你个混蛋,你为什么不珍惜她?她似一块碧玉啊,你为什么啊?
刹那间我呆住了,马加,他爱过杜婉这么多年!
一
我与杜婉,算是金童玉女,天赐良缘。她是我同学的妹妹,小我三岁,我们算得青梅竹马,长到二十岁,便有人说杜婉是我的媳妇,我亦没有否认,这样的说法久了,连我自己也认为是爱她的。
杜婉有贤慧的品质,再加上温柔美丽的那张脸,以及说话时细细的声音,总会让人以为她生来就应该被保护。
二十一岁,我大三,去北京西站接刚下火车的杜婉,她穿了一件黄裙子,更显得皮肤白,和我同去的有室友马加,马加说,你的女友,怎么如同一个芭比娃娃。
她跑过来,亲昵地叫我小林哥,我接过她的东西说,怎么又长个了?的确,我的女友是越来越漂亮了,但她漂亮得没有个性,不像米蓝是那种野性的美丽,我们同班,她喝多了酒让我背回来,她涂艳红的口红问我美不美,她的头发永远是那么乱,黄的,蓝的,紫的,米蓝,什么颜色都也染。我总以为她是肆无忌惮的。她是马加的女友。
马加说,他喜欢的就是米蓝的那个劲,他们一起疯一起闹,马加是艺术系的男生,生得人高马大,不似我,我是南方男人,与北方男人比,在身高上没有优势,可我长得很细腻,米蓝说,看到我,她总想摸一摸。总之,她总是没什么正经。
米蓝看到杜婉的第一眼说,这个女孩子,只适合做男人的妻子,不适合做男人的情人,因为漂亮得那么单薄,没有力度感。
我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她趴在我耳边说,她肯定还是处女,我敢打赌。
我的脸一下就红了。
米蓝说得很对,杜婉还没让我亲过她,有一次骑着脚踏车去雨花台玩,遇到一个坑,颠了她一下,她一下子抱住我的腰,也只有几秒种吧,马上就又松开手,她的样子,总像一只受伤的小松鼠,让人怜爱。
杜婉的哥哥曾说,把我妹妹照顾好,否则我和你没完。
我知道杜婉是为了我才来北京的,她从十二岁开始迷恋一个叫林野的男人,直到现在。
米蓝说,林野,你真幸福啊。杜婉也很幸福,如此迷恋一个人是一种幸福,但我并没有感觉出来,有时候,我对杜婉的感觉,更多的时候是手足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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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华丽流年中的错爱(2)
我们四个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常常一起去郊游,米蓝的笑声总是那么刺激,她尖叫着,穿超短裙子,烫大波浪,有时露出很诱惑人的乳沟,马加和她调着笑,我和杜婉远远地看着她们。杜婉说,林哥,他们是真心相爱吗?
二
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虽然他们看起来真的很相爱。米蓝会当着我的面坐在马加的大腿上,然后把马加爱吃的菜喂到他嘴里,我和杜婉就取笑他们太闹了,可他们还是那样干着。
那时,杜婉就会把腿伸到桌子低下,离我很近,偶尔会碰触到我,她的小腿又细又长,冰凉似水,她的脚缠在我的腿上时,我会心跳,但很快就会平静下来,我还是喜欢米蓝的妖娆,喜欢她喝醉了酒给我们唱黄梅小调,她说自己的外婆是个戏子,跟人私奔过,她很羡慕那个年代,三十年代,居然还可以私奔。
现在,谁还私奔啊?她眨着眼睛说。
我啊,我暧昧地说,杜婉的脸沉下来,我赶紧说,我开玩笑呢,因为根本用不着私奔了,爱上谁,就是谁了,是不是?
马加说,当然是。
他的眼睛没有看着米蓝,而是看着杜婉,他不只一次说过杜婉的好,说这样的女孩子才是最性感的。他说,你看看杜婉像不像十八世纪中叶的大小姐,穿着紧身长裙,带鲸鱼骨的那种,什么都不露着,但却万种风情,对吗?
我以为我会吃醋,但我没有,我说不知道。因为我们到现在只是拥抱亲吻,仅此而已,有几次我想把手伸到她的内衣里,都被她用力制止了,但我感觉出来了,她的胸很平,不似米蓝,波涛汹涌。
事情的变化是在我们三个毕业的时候,米蓝和马加哭得昏天黑地,把小酒馆中的酒全喝光了,他们是那天分手的,米蓝说,马加,我从来不曾爱过你,马加说,米蓝,我也是。
他们抱头痛哭,不知是为爱情还是为什么,大概也是为光阴?大家也许很快就会变老吧,谁知道呢,那天我不在,我和杜婉去了北京的香山上,上面有个寺庙,据说许愿很灵,杜婉让我许个愿,等着她,然后我们结婚生子,慢慢变老。
她也许了愿,她说,青梅竹马,不离不弃,青丝白发,一生相随!
其实我许愿的时候想的不是她,而是米蓝,那是我心里的一个秘密。
三
三年后我开了自己的公司,卖汽车配件。杜婉大学毕业就和我结了婚,我们的婚姻如同过了七年之痒一样,即使新婚之夜也没有什么新鲜感。
虽然杜婉真的是处女,这不但不让我感觉珍惜,反而觉得索然无味,我想自己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我喜欢那些充满了鬼魅感和神秘感的女人,比如米蓝。
米蓝去了哪里?毕业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她是上海人,应该回了上海,有人说她跟一个意大利人走了,谁知道呢。
马加还在北京,我们常常聚在一起喝酒,他还是一个人,随便搞点卖买,生意时好时坏,有了钱就请我去王府,没钱了就吃点街边小吃,他一直没再找女朋友,我问他是不是忘不了米蓝,他答,不是。
我们已经不小的,家里催着我们要一个孩子,征求杜婉的意见时,她说,不,怕影响身材。
即使莋爱,亦是一是一,二是二,我渐渐生出倦意。
当然,外面有了女人是结婚五年之后的事情,我三十岁了,如果再长期和杜婉这样不愠不火,早晚会连婚姻也守不住。我常常怀疑杜婉是不是爱我,不然,为什么不肯生一个孩子给我?
我在外面的女人是米蓝那样的女人,吸烟,涂很艳的口红,就连指甲也是妖娆得很,我喜欢她们把自己打扮得俏丽一些,然后拍拍她们的屁股说,来,上车,哥哥带你去玩。
直到有一天,我在外面胡闹让马加撞到,他狠狠地打了我,说我真是王八蛋,杜婉这么爱我,我怎么对得起她?
这让我很恼怒,这本来是我个人的事,与他什么关系?
我们动了手,他肯定打得我落花流水,我的鼻子流了血,我倒地上说,你他妈吃多了是吗?这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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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华丽流年中的错爱(3)
他忽然蹲在地下哭了,哭得很厉害,他说,你个混蛋,你为什么不珍惜她?她似一块碧玉啊,你为什么啊?
刹那间我呆住了,马加,他爱过杜婉这么多年!
是的,他爱她,一定是,否则,不会这样心疼她。
而我的爱的人,始终是米蓝,可惜,我们都相互错过了。
四
春天的时候米蓝回来了,她更洋气了,和从前比,多了几分成熟的魅力,有点似梅艳芳,我们都跑过去拥抱她,只有杜婉没有。杜婉怀孕了。
她亲着我们的脸,说我们怎么变得这么老了,特别是我,胖得让人简直差点没认出来。我们四目纠缠,我从她眼中看出一种东西,那种东西,叫做难忘,或者说,叫莋爱情。
那天我们喝了很多,是在北京饭店。记得上学时我们四个就说过,以后有了钱,就来北京饭店吃,天天吃鲍鱼,如今我们常常能来,却很难四个人再在一起了。
杜婉一直没有喝什么酒,中途她说累了,我已经喝多了,马加主动说送她回去,这正中我和米蓝的意,那时天开始飘着雪花,快春节了,街上挂着红灯笼,米蓝从意大利回来的第一站就是北京,她说,就是想看一个人。
谁?
你。
我们彼此看着对方,好久好久,米蓝的眼泪掉了下来,掉在面前的盘子里,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她哭得很厉害。我带她去电梯里,她忽然蛇一样缠住我,林野,我爱了你这么多年,你是我唯一的挫败感,从第一眼看到你就开始爱,别人都以为我和马加是恋人,只有我知道,我是爱你的,为了逃避你,我才跑到意大利,我发现我根本忘不掉你,于是我又跑了回来,爱情折磨得我快疯了,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们还有好长的人生可以走,是不是?
我听呆了,这是我没有想到的结果,我一直以为是我喜欢米蓝,没有想到她爱得这么刻骨铭心!
我紧紧地抱住她,我们的唇吻在一起,辗转沸腾,体内好像有什么被点燃,我知道,这才是让我燃烧的女子。
她的眼泪好咸,她的吻好凉,我们纠缠了好久,上上下下,后来我说,米蓝,我们去开个房吧。
电话,就是这个时候响的。
五
是杜婉打来的,她说,快回家吧,我为米蓝铺好了床,我们两个住一间屋子。
才知道,我们都不年轻了,她不是她,我亦不是我了,何况,杜婉的肚子里有我的孩子。
开车回家的路上,米蓝吐着酒气说,如果有下一辈子,我一定会先遇到你,还请你,还爱你,等我,好吗?
这话听得我心痛,我眼睛酸酸的,说,不如和马加结婚吧,他现在也和你一样,也是一个人,何况,你们曾经是恋人?
她摇了摇头,马加不爱我,你应该知道,马加爱的人是杜婉。
原来所有人都知道马加爱的是杜婉。
只有杜婉不知道,她一心一意想和我白头到老,为了孩子,我不能负了她。
杜婉生孩子的时候我去了上海,是米蓝让我去的,她说,你来上海送我吧,我回意大利。
我不能拒绝,去上海的飞机上,我有种私奔的感觉,这次去上海,我与杜婉说了谎话,我说出差。杜婉说你开着手机,我生产就在这三两日。
见到米蓝,米蓝说,关掉手机行吗,我只要你一日,你的一日,就是我的千年。
我掏出诺基亚,关掉,然后觉得有热气从后面涌上来,是米蓝,她抱住,亲爱的,你要我吧。
六
那是怎么激情的一夜,一夜过后我愿醉死了,我想,米蓝才是我要的女人。我决定与杜婉离婚,米蓝说得对,这人生,还有太长路要走。
开了手机,有二十几条短信,我读了,刹那间傻了。
全是马加发来了,他最后一条短信说,林野,你会后悔死,杜婉死了,她为了给你生孩子死了,死时,你不在她身边,她有先天性心脏病,根本不能生孩子,为了留住你才舍命为你生孩子,可你在哪里?你一定在米蓝那里。
我狂奔去机场,米蓝在后面追着我,我反身对她说,我们分开吧!原来,在亲情面前,爱情那么轻,轻到可以飘浮不见。
我有了儿子,杜婉却再也回不来了,杜婉下葬那天,我跪在她墓前说,亲爱的,我刚知道珍惜爱情,刚刚明白青丝白发是多么美,可惜你走了。
米蓝又回了意大利,马加也离开了北京,没有了杜婉的城市,于马加而言就是一座空城了,我看着襁褓中的儿子,第一次,眼泪落得很急,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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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谁比烟花还寂寞(1)
谁比烟花还寂寞
我不再纠缠他,我的身体慢慢枯萎着,如一朵花的凋零,速度之快,让我意想不到。……突然我渴望年老,坐在摇椅上,想想年轻时的缠绵,虽然放浪过,可毕竟也值得纪念。
一
七年前,我认识赵可明,并且爱上他。那年,我不过二十三岁,正是最俏丽的年龄,有大把光阴可以挥霍。
他说,我是珠圆玉润的女子。他说的时候,我正粘在他的身上,不肯下来,似一尾巴鱼。我说,我如何珠圆玉润?
他便抚摸我的皮肤,说它们是丝绸之路,然后指着我光洁的额和眼角说,这里,没有半丝皱纹。
那她有吗?我是故意这样问的。她肯定有的。
她,是赵可明的妻。
我明知他有妻,却偏偏缠住他,报到第一天,我们便用眼睛纠缠在一起,我看过谁说过一句话,女人和男人有没有故事,十分钟就可以知道的。
那天报到后,他请我喝红茶。
我们坐在茶楼里,有一搭无一搭说话。
他在报社是主任,我不过是一个小小记者。上班第一天,便有领导请喝茶,我自然是高兴。
后来我知道,这和珠圆玉润有关系。
我知自己是性感女子,那天我穿了无袖的连衣裙,轻轻裹住我曼妙身体,我身高一米六五,加上七厘米高跟鞋,再裹上那样的连衣裙,什么样的男人可以抵挡?我是故意的。
因为我一向自由散漫,我知道男人都是疼惜女人的,但我只想到疼惜阶段,我不想和谁发展成上床。
三个月之后,我却和赵可明上了床。
是他纠缠我,他总夸我珠圆玉润。
我们一起去青岛出差采访,半夜跑去吃海鲜喝扎啤,我渐渐喝多,他伏过脸来说,莉兹,为什么,你的腰这样细?
说着,他动手在我腰上摸了一把。
我觉得野火花烧了起来,一直烧。
他是背着我回的酒店,他的心跳得厉害,到了电梯里,他挤我到一角,然后问我,有没有一点爱他?哪怕是……爱他的身体?
我鬼魅地笑着,他,一个三十岁男人,有英俊面貌,况且总是幽默有趣,说不爱,怎么可能?况且,我的身体也是寂寞的,真的寂寞,陈中离开我时间有一年之久,我的身体,已经这样干渴,那曾经的缠绵让我怀念。
我的笑引诱了他,他一把抱起我,抗着我进了房间。我尖叫着,我的尖叫更刺激了他,我们在房间里追赶着,我飞着,似一只蝴蝶,把衣服一件件向他扔去,他忽然扑过来,我们的眼睛纠缠在一起,他低声说:莉兹,做我的情人吧,好吗?
那天晚上,我们燃烧好久,最后,他吓到躲在卫生间里不敢出来了。他说,你怎么这么生猛?我点了一支烟,笑着,你喜欢吗?
是陈中告诉我,女人,应该好好享受xing爱,那是一个美妙的果盘,可以让女人青春永驻的。
我于赵可明而言,只是享受他。
至于感情,我谈不上,也许女人的性可以有很多次,但爱,只能属于一个人。
我爱陈中,虽然他抛弃我,娶了市长的女儿,但我爱他,他比所有男人都有魅力。
那时我真的这样想,这一辈子我只爱陈中一个人,但当我和赵可明纠缠在一起时我才发现,女人,可以有很多次爱情。
二
我们时时去偷欢,只要有机会,他便去开房间,然后给我打电话,和特务接头一样,哪个房间,多少号。
那时的我,怀着做贼的快乐,悄悄进了宾馆,装作若无其事,在宾馆卫生间里涂涂口红喷喷香水,然后推开虚掩的房门。
从门口跳出一个人来,拦腰抱住我,我们便纠缠在一起,他喜欢一件件脱我衣服,我喜欢他跳出来的一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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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谁比烟花还寂寞(2)
我越来越迷恋这个游戏。
堕落,有时是件快意的事情。
二十三岁的我,在与赵可明莋爱之后常常问,我美不美?是不是,她一定老得如同蔫了的黄瓜。
他便说是。
我无法想像三十岁的女人有多老,也许已经很老了。
还没有等我想像完全,赵可明的女人便找上门来。
果然是老。
胖而臃肿,有了眼袋,穿着亦不入时,腰围有二尺五?她冲过来,骂我狐狸精。我不知她找的哪家侦探,反正她知我是那个狐狸精的。
我瞥她一眼,你倒想做狐狸精呢,瞧瞧你,跟猪妈妈一样。
她恼得劈过脸来就是打,我躲开她,扬长而去,给赵可明打电话,管好你老婆,少在这里撒泼。
如果她不来闹,我倒真的不想要赵可明的,青年才俊有好多人,我何以嫁一个有孩子的男子?
他太太的闹倒让我决绝了,我辞职,然后问赵可明,给我一个答案,要我还是要她?
他开始大闹离婚,我不管,我只要结果。
女人真是狠心的动物,我看着一场戏如何收场。
一个月后,戏收场,房子车子儿子全给了人家。人归了我,赵可明跑来,献媚地说,以后,再也不用偷偷摸摸了,也不用去宾馆了,我要光天化日下与你亲热。
我反倒觉得无聊了。
真是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我们结婚,举行了还算热闹的婚礼,大家说赵可明好有能耐,可以娶这样的妙龄女子,他灿然一笑,谁不爱吃鲜桃一口?
从此,我们过起夫妻生活。
三
七年之后,我亦是三十岁女人。有六岁小女儿,围绕膝边。
而赵可明,三十七岁,身体有微微发福,他辞职,开一家贸易公司,我早做了全职太太,相夫教子。
七年中,我起初过柴米夫妻生活,我们日日缠绵。他说,终有一天,会死在我身上。
那时我是甜蜜的,他依旧叫我小妖精。
小妖精是他对我的昵称,莋爱时,他常常一声声这样叫着我。他让我的骨头都酥掉,你知道骨头酥掉是什么感觉吗?就是想软软地倒在他的身上,一生一世。
其实,我是在婚后爱上的赵可明。
我们共同创业,怀孕生子,一天天,柴米油盐。当孩子六岁时,我看镜子中的自己,哪里有当年曼妙的影子,我的腰围从前是一尺九,如今是两尺五。
我想起那个女人,那个当年骂我狐狸精的女人,她还好吗?
我们是在家乐福超市遇到的,都推着购物车,我们在交款台前相遇。
三十七岁的她,更显衰败之姿,我想说句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口,她的筐里,有好多打折卫生纸,我买了SK?II。我怕变老。
但多好的化妆品都不能让我的美貌驻颜。
我早已不是狐狸精,换上围裙,我也是人家太太,要煲赵可明爱喝的汤。
做了有钱人,他的架子水涨船高,但在性事上,却是一日不如一日,我们从每日谈,到半月谈,再到月刊。最后,我们分床睡。他说,神经衰弱得厉害,想一个人清静一下,生意场上,竞争很是惨烈。
我不再纠缠他,我的身体慢慢枯萎着,如一朵花的凋零,速度之快,让我意想不到。
我的全部心思,放在女儿思楠身上,买了最好的钢琴,带她去学英语绘画舞蹈,不然,大把的时间我如何打发?
日子总要过下去。
而青春,总有一天会成为过去的。
突然我渴望年老,坐在摇椅上,想想年轻时的缠绵,虽然放浪过,可毕竟也值得纪念。
四
中午,我一个人睡午觉。
有门铃猛摁,我让保姆去开门。
是一个年轻妖艳的女子站在外边。
比我当年更俏丽,穿吊带露脐装,我打量她的腰围,也不过是一尺九,她嚼着口香糖。我冷眼说,小姐,你应该注意礼貌,我疑心她是来卖保险的。
她打量我,说,果然是老了。
我说你说什么,找抽?
她得意地坐在沙发上,然后说,你的老公说你老得连莋爱都没有激情,一看,果然像性冷淡的女人,你看看,脸上怎么这么多的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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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谁比烟花还寂寞(3)
我气得脸都黄了。
什么时候,赵可明又暗渡了陈仓?
怪不得要分房睡,他哪有精力再应对我。
是我单纯,以为他拼命得来的女人会珍惜,原来他还是老样子,喜欢的人就会把她搞到手。
你要和他结婚?我问。
你才结婚呢,女孩子抽出一支烟,笑着,我想要他的钱,或者你出,他不肯给,我只好来找你,我肚子里有他的孩子,至少一百万,否则,我不会放过你们一家。
我只感觉从头凉到脚,你信这世界上有轮回吗?只是现在的女孩子连婚姻都觉得费事。
那是你们的事。我冷冷地说,现在请你滚,小狐狸精。
骂完我呆了,曾几何时,别人这样骂过我的。她笑着,说,你是老狐狸精,我是小的,小的,总比老的招男人喜欢。
我伸出手去,却被她抢了先,她甩掉我的手说,希望尽快把一百万给她,否则孩子生下来,更难看。
五
我提出离婚,赵可明笑我,你还提离婚?当年我就傻了,根本不应该离婚,离婚才是男人干的最傻的事,现在谁搞婚外情还离婚,真是弱智。
他说的话让我心寒,甚至,我都哭不出来。他拍拍我的肩,你已经三十岁了,离了婚去找什么样的男人?我前妻就是例子,你愿意过清苦的生活,买打折的洗衣粉和衣服?我一不缺你吃二不少你穿,钱你也随便,我想,你应该知足。
这些话说出来,我知我和他之间只是一场交易了。
我没有再提离婚,我亦不去管他如何摆平那个女孩子,既然无所谓了,我想他有的是办法摆平她吧。
只是我们形同虚设的婚姻仍然显得那样热闹,人前,仍然是模范夫妻,孩子面前,他亦伪装得好。
而所有的一切,不过是演戏,演员上了场,由不得自己了。甚至,我的眼泪,都没有人可以看得到。
唯一可以看到的人是赵可明,但我不愿意展示伤口给他看,他不配,不配看我的眼泪。
是我自己选择这样不可回的道路,谁亦不能拯救我。
我们还是过了下去,看上去一团和气,底下暗流汹涌。
我不知可以坚持到什么时候。
只觉得镜子中的那个女人的脸在一点点变形、变老,所以,很多时候,我会蹲在镜子前,像个孩子一样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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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破戒(1)
破戒
看来,戒是不能破的,有的时候,破戒比戒还要难更多。
一
梁念妮觉得自己已经对爱情有了免疫力。用她的话来说,什么爱情,全是狗屁。
这话出自一个汉语言文学硕士生的嘴里的确是不雅。但如果这个人经历了三次恋爱却次次失败,如果这个女人长得还有几分姿色,如果她还有几许风情来说,是不是真的说不过去了?
梁念妮,二十七岁,一所名牌大学的教师,研究生毕业后留了校,一米六七,会三国语言,当然包括汉语。这样介绍特别像信息部里的说法,有征婚的嫌疑,可她的个人资料里就是这么写的。她没有写上的还有,谈过三次恋爱。
第一次当然是初恋,爱得死去活来,才十七八岁,相许了终身,结果男孩儿没有考上大学,她上了大学,长期往男孩儿的城市跑,男孩儿在一个城市里做厨师,她都为自己的爱情感动,一个大学生和一个厨师,想想就是爱情小说。
然而不是这样的。爱情和现实是两回事,她跑了两年之后有点倦怠,但是为了爱情还在坚持,坚持不下去的是那个男孩儿,她在偶尔碰到男孩儿和饭店里的女服务生偷情之后并没有多震惊,原因是:她觉得他们很相配,而她,是一个局外人。
她以为自己会哭着回来,但一路上竟然感觉解脱,她终于明白,有的时候,人爱上的只是爱情的感觉,在爱着时候的热情和痴迷,与他人无关。
第二次恋爱才真正是棋逢对手。
是她的学长。两个人在会上一见钟情,他风度翩翩,她万种风情。那个元旦晚会上,他们一直翩翩起舞,会散了之后,他们一起去许愿树下许愿,钟声响起的时候,他们接了吻。因为他们许的愿都是在新年里找到新的爱人。
就这样恋爱了,和所有大学生一样,一起吃饭看电影,吵吵闹闹,在小花园里拥抱或接吻,象牙塔中的爱情就是这样吧,完全和社会没有关系。兀自地爱着,自生自灭。后来,学长上了南京的研究生,写来一封信说以后可能见面不方便了,请她自己多珍重,他甚至没有勇气打电话来说分手,为此,梁念妮很是看不起他,她倒是打电话给他,说了两个字,谢谢。客气而委婉,这两个字说出来,一切就完了,爱情怕的是什么,怕的就是客气二字。
她就这样毕业了,在家乡小镇上教初中,遇到了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子。她躲避着他,他问,你躲得开我,你躲的开爱情吗?又是一场匆忙的恋爱,杏花开了梨花开,她是一树梨花压海棠,这次想到了结婚,男孩儿说,结婚?多不好玩,我要做你一生的情人。
注定她是孤单的?她不缺少美貌,不缺少学识,却误了红尘误了终身,于是索性再考研究生,考南京的,为出当年一口气吧。
留在南京后,也想过恋爱,但总觉得看哪个男人都没有胃口,她尝过了三道菜,都让她感觉极差,对爱情,她的胃口已经坏了,她常常和女友安安说,我的爱情已经枯萎了,凋零了,换句话说,我已经爱无能了。
即使看到再动心的男子,她也会一笑而过。
安安说,不对,那是你还没有破戒,老和尚都说自己不喜欢女人,真见了美女,也会破戒。
梁念妮不相信,她觉得自己的心已死,对爱情的免疫力使她独上高楼,望尽天涯。
二
遇到李汉森时,梁念妮觉得这个男人似曾相识。
是的,他似她曾经暗恋过的男人,那个男人,剑眉星目,曾经在她十五岁时占满了她的心。
是在一个圣诞party上,那男人一身白衣,游走在人群中。
如果不是他招惹她,她是不会主动出击的,因为,她虽然对他感觉不错,真要主动出击那是另一回事。
但他过来,很绅士很优雅地说,你真美。
那天晚上的梁念妮的确是美,她把几年前一条露背的宝姿黑裙穿在了身上,从买了就没上过身,也许是觉得美人就要迟暮吧,她居然想到了它。
经典就是经典,过了几年再穿,宝姿还是那样诱人。
她的背部是比钟丽缇的还要动人的。钟丽缇演晚娘时她就心动不已,觉得如果自己去演会比她不差的。
谢谢。她说。神情并不主动。
但李汉森的后一句话让她有了兴趣。他说,我们是同学呢,我低你一届,那时你就是校花呢,你知道吗。说完这句话,他凑到她耳边说,那时我就暗恋你呢。
梁念妮的心跳开始了,所有女人都是希望被男人暗恋的,她也不例外。她努力回忆自己十六七岁的样子,好像非常青涩,谈不上什么动人,大概那样的青涩在男人眼中亦是动人吧。
是从这几句话开始他们拉开话题的,从南京的房价说到那些园林,又说到周围那些水乡,李汉森很会说话,其实,你可以做那些水乡代言人的,你看,你长得多么婉约啊。
她婉约吗?上卫生间补妆的时候,她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自己,细眉细眼的,皮肤白白的,如果穿上蓝印花布,她是婉约的。
对着镜子笑了笑,她再涂点口红,粉面惊艳,她还不老嘛。
那天晚上她不知不觉就喝多了酒,被李汉森拉着跳舞,从探戈到伦巴,她跳得很尽兴。当李汉森搂着她的细腰用力时,她感觉到自己干渴的心慢慢地松动了,好像春天来了,万物要复苏了,她终于明白,自己,需要男人了。
三
离最后一次床笫之欢有多远了?她想,至少有两年了。
两年,她以为自己很快乐,当李汉森的手在她身上不安分地游走时,她终于知道,她有点干枯了。
到午夜的时候,电,突然停了。
人们尖叫着,并不害怕,圣诞节停电,不是多一份浪漫吗?
黑暗中传来接吻声,好像空气都是湿润的了。
一张脸贴向了她,她潜意识中要躲闪,动作却是迎了上去,两张唇合在一起,他的舌头伸了过来,缠住了她的,他们吻着,好像地老天荒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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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破戒(2)
不不,这还不算完,他把手伸到她的内衣里,不老实地乱动,梁念妮的一颗心,终于崩溃掉了。
烛光点燃之后,李汉森说,你的眼睛好像在燃烧呢。
是啊,她被他点燃,吻她的时候,她差不多就要情不自禁了呢。她笑了,这一笑,李汉森就又夸,真是绝色倾城的佳人。
这是多么美妙的晚上呢,她喝了很多地道法国干红,头有些晕,但李汉森还一直让她喝着,到最后,她真的多了。
车钥匙就交给了李汉森,由他开着车往她的家,她迷迷糊糊说着自己家的地址,一切都是潜意识了,她记得好像被人抱上了车,她记得下车后又被人抱着上楼,然后,开锁的声音,然后,是有人有剥她的衣服。
再然后,她配合着他,上演了很激情的一幕。
她记得自己是叫了的。
为什么不呢,这么快乐。
好像有人递给她一杯水,然后,她又沉沉睡去了。在梦中,她好像听到什么响声,她想睁开眼,可并不能,努力了半天也是枉然。
天亮了,她打个呵欠,睁开了眼,眼前的景象,让她大吃了一惊。
四
屋里一片狼籍,她几乎怀疑被强盗洗劫了。
所有能打开的箱子全打开了,她的珠宝,她的银行卡,她的现金,还有她的内衣都没有了。
靠。她骂了一声。
真他妈引狼入室!
昨天晚上……她努力地想着,是的,有一个男人,冒充她的暗恋者,说是她的同学,然后,他们亲吻了,然后呢……细节她不能回忆起来,但有一点她能肯定,他睡了她,还偷了她。
桌子上留了纸条:
小姐,你的脸可真难看,快三张了吗?眼里居然还有眼屎,你的叫床声音也太夸张,我不喜欢。
另外,以后你别自我感觉太好了,知道自己不过是一个老女人就行了,没想到你内衣还挺多,可你的那对乳防真对不起这些好内衣,她们太小了,是34A吧。
喝了你冰箱的牛奶,味道不错。
还拍了你的裸体,如果你想报警,我会把那些裸体放到网上去,你比木子美还要有名,对了,你这样自恋的女人,可以去当第二个芙蓉姐姐的……
梁念妮再也看不下去,她尖叫一声开始砸东西,直到没有力气了。
看来,戒是不能破的,有的时候,破戒比戒还要难更多。
从此后,梁念妮再也不信什么艳遇,所谓的艳遇,就是无聊的男女如动物一样的兽性冲动,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她在房里躺了一天,第二天,她起来化妆,找出最漂亮的长大衣穿上,管它呢,难道就因为这个不活了?不不,她不是十七八岁了,她已经快二十八岁了,她想,自己应该上街吃点好的,然后再买点化妆品,这么想着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真是有点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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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罂粟花,罂粟花(1)
罂粟花,罂粟花
一个人必定会成为另一个人的罂粟花,我的罂粟花就是央殊,她那么妖媚,喜欢鲜艳的颜色,媚态地笑、说话、唱戏,甚至在床上如藤缠树,这一辈子,我怎么能拒绝她的诱惑?
可我把她弄丢了!
一
我和央殊在一起时,常常会拉着窗帘,屋里永远如昼。
央殊飘来飘去,似幽灵,她骨头轻,人瘦,更多的时候似一只蝶飘上床,缠住我时总是叹息一声。
马子。我叫她。
她的眼睛很大,眼睫毛很长,由于吸烟过度,烟圈是发青的。她的指甲总是画着夸张的颜色,比如珠粉或米蓝,像她的人,她的人也很夸张,过长的腿过细的腰,胸不大,可是足够性感。
这个比我大五岁的女子,总让我欲罢不能。
是她勾引了我。
我们同在旺角街住着,她是发廊妹,我常常去那里做头发,她开我玩笑,来,靓男,她说,让姐姐摸一下就不要你的钱了。
花痴,我叫她。
央殊的名声不好,有人说她和一打以上的男人睡过觉。这我并不关心,我喜欢的是她坐在发廊门口脸看着天吸烟的样子,她的神态像梅艳芳,也是那么瘦,也是那么落寞。
有一天下雨我又去理发,她看着我说,头发长得这么快,太年轻了,年轻人就是头发长得快。
我说我不年轻了,我都二十三了。
她伸出手来摸我的脸,安良,你有一张让女人魂都想飞的脸,来,让姐亲一下好吗?
我看着她,伸出手搂了她的腰,她的脸上,有一种美与悲哀,那悲哀,浮上一层粉艳的欢来,我知道小米是没有这种眼神的。
小米,是我的女友,家道良好,父亲是电器行里的大老板,母亲是一家歌舞团的演员,小米长得那张脸谦虚而秀气,她总爱穿一些荷叶边的衣服,人显得更小,二十岁的小米,与央殊断然不是一种类型的女人,她们一朵是玉兰,一朵是罂粟。
旺角街要拆迁了,央殊也要搬走了,她的发廊要去哪里呢?
那个雨天我们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话,雨滴一粒粒压在屋下,央殊递给我一支烟,是红山茶。她说,抽吧。
好。我说,接了烟我抽起来,之前,我没有抽过烟的,我父母是干净到指甲牙齿都洁白的人,他们教了一辈子学,不允许自己的儿子抽烟学坏的。我咳嗽起来,央殊笑着,花枝乱颤,她的细腰好像要断了一样,我扑过去,把她压在那散了发胶和摩丝以及各种理发用具的台子上,镜子里,是我一张疯狂的脸,我的气息很粗,像春天要怒开的花:央殊,别笑了。
她笑得更厉害,小孩子,她说,你会吗?
我抱着她上了二楼,在上到第八级台阶的时候她搂住了我脖子,我们交缠在一起,如两条蛇。二楼的房子低矮,有湿湿的霉味,我们拉上帘子,屋里黑得如墨,央殊引导着我,我感觉一直在找一个出口,但一直力不从心,当我感觉一股血腥味道扑面而来时,我才知自己让央殊咬破了。
那个雨季的下午,我们一直纠缠在一起。说的话很少,累了就吸烟,吸完就继续,没有人说爱。她教我吸烟,说,要慢慢吸进肺里,然后再吐出来,那样就不咳了。
在黑暗中我看着她,她的眼睫毛真长,身体里皮肤呈现出一种小麦色。她用胳膊缠着我说,我不是好女人,你叫我马子就行了,你知道,我只配当你的马子,不要让你女朋友知道啊,那样单纯的女孩子会难过死的。
她知道我是有女朋友的,可她还是引诱了我,我们在黄昏时又做了一次,这一次我突飞猛进,她说,青出于蓝啊。
是从肉体上我爱上央殊的,从前我一直看不起那些做皮肉生意的人,可从央殊开始,我明白,有的爱情,就是身体与身体的纠缠。
我就这样成了央殊的情人,央殊成了我的马子。
二
那个昏暗的二楼,我们常常在一起吸烟缠绵。外面写着大大的“拆”字,发廊已经停业了,再有半个月,这里就要拆掉了,雨季就要结束了,央殊搂着我问,安良,你喜欢唱戏吗?
不喜欢,我说,伊伊呀呀地没完没了。
可我要唱给你听。她说着就唱起来,是《思凡》中的一段,“潘郎远去赴科考,满怀心焦似火燎,难忘琴挑曲玄妙,相思萦绕几春宵,多情反被无情恼,越是懊恼我越难抛……”她唱得声音婀娜,似浮在空气里荡漾在水中,那样曼妙而多情。那时,她多半是站在地上,围着一条丝绸的被单子唱给我听,水袖舞起来时,常常会把我缠进去,好吗?在离她眼睛只有一寸的地方她问我。
这样似一条蛇一样妖媚地看着我,我有一种恍惚不在人间的感觉,有片刻我们就那样用眼神纠缠在一起,忽然,她一笑,小孩子,你别太痴情了,姐姐我逗你玩的。
我却一翻身把她压在底下,马子,马子。
她看着我,即使吻她亦不肯闭眼,我的手机疯狂地响着,是女友小米在找我。她找我无非是陪她做头发逛商店去上岛吃冰淇淋喝咖啡,有钱人家的女孩子花钱就是正事了。
你的电话,央殊说。
不管它,我说,我要亲你。
那我会痒的,很痒的。她呵呵笑着。
真是个妖精,我撕扯着她的内衣,很杂的牌子,是我从大众商场里买给她的。如果买给小米,她会给我扔掉的,可央殊说,好看,你看这上面的小红花,就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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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罂粟花,罂粟花(2)
我没有说过爱她,因为即使我自己亦不能肯定这是不是爱。爱和欲有时是两码事,反正还有半个月央殊就要走了。她说,良晨吉日当欢笑,人生苦短,短到不足以珍惜了。
这句话几乎让我心碎,她说人生短到不足以珍惜了。
有一天事后她让我为她画眉毛,她的眉毛是淡淡的米棕色,我离她的脸很近,她还是那样看着我,我注意到她眼角有细细的皱纹,这一发现让我倍感心酸。
我怎么会心酸呢?她总是会老的。
马子,我说,你老了。
可不是,她说,今日相乐,你不必说我的皱纹,我只要你画眉毛给我,从小到大,没有男人买过内衣给我,你是唯一一个,也没有男人肯为我画眉毛,更没有男人听我唱戏,所以,我会记得你。
马子,你这样说我要伤心的。我的手有些颤抖,屋内很暗,外面又在下雨,我的手机的灯一闪一灭,是小米在找我,她说要去照婚纱照了,我们去上海照婚纱照吧,好么?
你要结婚了吗?央殊问我。
是。
真好,她点了一支烟,先吸了一口,然后放到我的嘴上,好好做别人的老公,我也要走了,有朋友拉我去重庆,那里的生意好做呢。
是吗?好,我说。
她转过身去整理东西,我突然从后面抱住她,眼泪猝不及防地从我的眼睛里喷了出来。
傻瓜,她说,没事的,人总要结婚的,结了婚,就是大人了。
我下了楼,下楼的时候,我听到楼上有人呜呜咽咽地哭着,那声音缠绕在楼梯间。我呆了呆,还是走了。
三
我和小米照完婚纱照回来后,旺角街拆干净了,我跑去爱丽发廊,发现那里成了一片空地,推土机正在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推出来。
央殊走了,她去了重庆,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吧。
小米再找我的时候,我说,我不想在这个小城待着了。
你什么意思,今天我们要去看婚纱照,要挑小样的。
不必了,我说,我不想结婚了。
小米给了我一个耳光,那个耳光非常响,在空气中脆脆的声音。我想我真是个负心的男人,注定我会让女人难过的。
那婚纱照就一直留在了上海的那家照相馆里,是不是被老板扔了也未可知,反正我们没有去拿,我离开了那个水乡小城,我要去重庆。
在重庆的解放碑前我看到一个女人,长腿细腰,也是那样的大卷发,甚至,穿着同样妖媚的衣服,我过去拉她:央殊,央殊!
她回过头来,我看到了一张不同的脸,世界上永远不会有人有央殊那样的眼神,落寞而孤单,在最后一次我下楼的时候,我明明是听到了央殊是哭了的,那是我唯一一次听到她哭。
我几乎转遍重庆的整个角落,可是没有央殊的影子,重庆的雾真多啊,在那些下雨的午后,我常常会一个人发呆,想起旺角街的雨天,我们抽着烟唱着戏,纠缠在一起,我知道,那段光阴,盛开着爱情的花朵。
我常常一个人去吃重庆的鸳鸯火锅,我只吃一边,留着另一边,等到央殊来的时候我会告诉她,这一边我留了很多年,等着你来吃。
可央殊不来,央殊没有任何消息。
小米倒是给我打了电话,她结了婚,和她爸爸看上的一个男人,我说祝福你啊。
可我忘不了你,小米说,安良,你让我做你情人好不好?
你真是贱。我骂她。
小米哭了,她一边哭一边骂我,安良,你害死我了,我始终不能坚定地爱一个男人,每一段往事里都有你,你是我的罂粟花。
我抽着烟,坐在朝天门码头看船进船出,小米说得对,一个人必定会成为另一个人的罂粟花,我的罂粟花就是央殊,她那么妖媚,喜欢鲜艳的颜色,媚态地笑、说话、唱戏,甚至在床上如藤缠树,这一辈子,我怎么能拒绝她的诱惑?
可我把她弄丢了!
在重庆,我开了一间茶楼,不忙的时候就一个人看天,我已经二十八岁了,有一天照镜子我看到了自己的皱纹,我想起五年前给央殊画眉毛。她说,老了,这么快的光阴。
这一发现曾让我心碎。
在镜子前我站了很久。
央殊来的那一天,我也是正在一个人看天,她和一个男人一个孩子来喝茶的,见到她我发了呆,她变得那么贤慧而顺从,穿着白衣白裤,清眉秀目,直直的短发,布鞋,手里牵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儿。
我儿子,她说,然后指着一个男人说,我老公,我们开一家花店。
我牵着孩子玩,在眉目之间,我发现了自己儿时的影子,我的儿子!是的,我的儿子!
男人喊着,忆良,忆良,来,过来。
我站在那里,似风中要被刮走的纸人,央殊过来,你好吗,小孩子。
好,我哽咽着说。
她微笑着,似一朵莲花, 我知道,她是为什么选择不再做一朵罂粟花,而是选择做一朵莲花了。
说再见时,她回了一下头,只有那一个刹那,她往日的神态再现,但只有一个刹那,然后她消失在我眼前,消失的,还有忆良。
我打开手头的一包烟,还是抽了多年的红山茶,从和央殊学会抽烟后,我一直抽这个烟,烟的背面写着: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
烟头一闪一闪,我的眼泪也一闪一闪的,可谁说过,眼泪也是身外之物?
从此,我再也没见过央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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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爱情有时充满玄机(1)
爱情有时充满玄机
莉莲轻轻抽出她的手,我们亦不合适,我们先分开吧,分开一段时间,可能会好一些,你说呢?
彼时,莉莲与杜可风结婚一年,纸婚年,如纸一样薄,很快,就在生活的风里,被刮得不见了踪影。
一
莉莲是美丽的,因为美丽,嫁给了杜可风。杜可风娶莉莲的时候就说,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应该是我的太太。
为他这句话,莉莲嫁给了杜可风。杜可风的确是可嫁的男人,开一家不错的广告公司,有房有车,人又不难看,一米七六的身材加上一张有型的脸,这样的老公,哪里去找?同学里莉莲是最早结婚的。梅晓说,莉莲,你好福气,钓到这样的金龟婿,长期饭票算是有了。
新婚过后,杜可风让莉莲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每天对他迎来送往,他说,男人是虚荣的,喜欢那种感觉。
杜可风应酬多,带莉莲出去的时候也多。那时候莉莲是光彩夺目的,华伦天奴的裙子,闪光的钻石,高挑的身材,得体的微笑,莉莲总可以成为全场的焦点。那时候杜可风总是挽着她的手,亲热的样子让别人看了总是艳羡,开始的时候莉莲觉得他们才真是郎才女貌呢,时间长了就觉得有点作秀,但为着杜可风的虚荣心,她还是常常陪着他去,尽管总觉得哪里不对。
回到家,杜可风就不是人前的样子,洗了澡拿着遥控器,迟迟不进卧室,性事,他们规律得很。莉莲看过很多时尚杂志和毛片,觉得性事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她大学里也谈过蜻蜓点水的恋爱,即使蜻蜓点水亦比这个恋爱生猛,有一次梅晓来找她,睡到她这里,梅晓看她脱了衣服惊讶地说:天啊,你还穿着平角的纯棉白内裤?太不性感了。
莉莲看梅晓,一条黑色绣了红玫瑰的内裤,她的脸腾地红了,好像她也穿了那样的内裤一样。她不明白梅晓说的话什么意思,梅晓说,男人都喜欢女人穿得性感妖娆,特别是内衣内裤,薄露透才好,你们家杜可风喜欢你穿这种没型没款的东西?
这是个什么问题啊。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即使性事都是一个月三四次,何况内裤?有谁注意内裤?杜可风的内裤也是白色的,平角,与她一样。她想,他们这样的夫妻是规律的,和梅晓不一样,梅晓有两个以上的情人,定期与不同情人约会,穿的内裤不相同。莉莲知道,她做不到梅晓那样,她只想和杜可风白头到老,说到底,杜可风是个不错的男人,做事总是有板有眼,即使在床上也是有板有眼。他们夫妻之间,可以沉默到最后,谁都不发一言。莉莲想,这是他们的性格,与别的无关。
梅晓说,别是杜可风有情人吧,哪有男人这样的,何况你又这么漂亮?莉莲笑了,怎么可能,他们结婚才半年,还未出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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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爱情有时充满玄机(2)
他常常回来吗?是否隔三岔五在外面过夜?梅晓说,如果他常常这样,一定是有情人。
莉莲就笑了,这叫什么逻辑啊,杜可风忙啊,结婚以来,人都瘦了,她指了指梅晓的鼻子:别乱猜了,都以为别人跟你一样啊。
二
结婚第九个月,莉莲怀孕。
她先用早孕试纸,又去医院做了尿检,果然是。当下春光正好,她一个人站在医院外面的走廊上,正要把电话打给杜可风,这样的喜讯,自然是要让他一起分享的,刚要打,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是梅晓,这个家伙,又来找她去泡什么酒吧,反正总是她买单,用梅晓的话说,她这叫杀富济贫,谁让她当了有钱人的太太?
莉莲,有个事情不知应该不应该告诉你?
莉莲笑,什么事情这么神秘?你中了五百万?你又找了一个好男人?
不——我今天去海边度假村,看到你老公。
是,他去和一个公司谈生意。此时,莉莲感觉有什么在心中哽着,似鱼刺,却又不知在哪里。杜可风早晨走的时候说,要去三四天,然后才回来。
梅晓继续说,我见他,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那个女孩子,中人之姿,但杜可风对她体贴照顾似情人,我从来没见杜可风如此疼惜过你,我断定,那个女子是他的情人,因为两天内他们一直关在房子里,偶尔出来也是亲昵得不得了。
梅晓还要继续说下去,莉莲轻轻扣了电话。坐在阳光下发呆,刚才的惊喜似上一辈子的事情了,明晃晃的太阳下,她感觉眼睛发酸,但就是没有眼泪,出了医院的门就是一个冷饮店,她进去,要了四五个和路雪,吃得嘴麻起来,眼泪才扑落落掉下来,掉下来,心还是麻的。说不清要怎么样,外面车来车往,红男绿女,依旧是盛世太平,与她无关。
杜可风的电话打过来,她居然不动声色,声音婀娜地说:喂,在哪里?
在上海谈生意,要明天才回去,你一个人注意,如果闷就把梅晓叫过来。
好的。莉莲说,我会知道怎么做的,你忙你的。
莉莲奇异于自己的镇定,她摸了摸自己依旧平坦的小腹:亲爱的孩子,无缘的你,是来得太早还是太迟了呢?
三
一个月后,莉莲已经知道那个女子的来龙去脉:杜可风少年恋人,出身微寒,高中毕业后一个人南下打拼,五年后与杜可风北京相遇再续前缘,但杜可风不可能娶她为妻,她没有如莉莲一样高的学历,没有如莉莲一样的美貌,杜可风说的那句话莉莲记忆犹新:莉莲你是最适合做我太太的人。以杜可风的家世,不会容下他少年恋人秦小可,那个叫秦小可的女子,虽然瘦而单薄,但极有风韵。
莉莲敲开她的门时,先看到她阳台上飘着的黑色蕾丝内裤,果然梅晓说得对啊。
她竟然平淡面对莉莲的到来,仿佛知道有这么一天,她点一支烟,再给莉莲一支:我也恨杜可风,他娶你而舍我,不知道我为爱情心力交瘁。然后她给莉莲看她割腕留下的痕迹。你们新婚时,恰恰是我在医院里死死活活的时刻,所以,杜可风没有放弃我,你们结婚后,他反而比从前更爱我。
莉莲注意到了,秦小可无名指上,与她有一样的戒指,是戴梦得的吧?她们相对吸烟。一个下午,莉莲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腹中有了杜可风骨肉。那个下午之后,莉莲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婚姻道具,它于莉莲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第二天,莉莲去做了手术,十分钟的手术,凉凉的器皿在莉莲体内游走,莉莲不觉得疼,疼是一种好事,可莉莲并不觉得疼,与杜可风相比,这样的疼算什么呢?
晚上,莉莲腊黄着脸提出离婚。
杜可风握莉莲的手,你的脸色很不好,明天再说好吗?
他已经知道莉莲找过秦小可,莉莲说,莫辜负了她吧。
他把脸伏在莉莲的手里:你不懂,莉莲。我亦有我的难处,我的父母接受不了她,她任性,是野生女子,我们只能做情人,在一起,可能不会太合适。
莉莲轻轻抽出她的手,我们亦不合适,我们先分开吧,分开一段时间,可能会好一些,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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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爱情有时充满玄机(3)
彼时,莉莲与杜可风结婚一年,纸婚年,如纸一样薄,很快,就在生活的风里,被刮得不见了踪影。
四
分居后第二天,莉莲出去工作,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售楼小姐。
让肖智约去吃饭是上班后第五天的事情。肖智是房地产公司的一个小职员,既没钱亦没有权,前妻去新西兰,一个人过,他看到莉莲之后说:莉莲,你是个有故事的女人,有故事的女人总是让人爱怜,所以,我要追求你。
莉莲想,现在的男人真直接啊,不过她喜欢这种明朗的态度,至少比杜可风的不愠不火要强,他们一起吃饭约会泡迪厅,三个月后,肖智带莉莲去江南小镇,夜游同里时,他们看着远远近近的灯火,肖智忽然说:莉莲,我们很快就会老的,所以,现世的快乐都是偷欢啊,否则就真的来不及了。
那句话刺激了莉莲,她和杜可风分居半年以来,偶尔打个电话,杜可风没有在身体上再提出过更多要求,她们曾经是夫妻,可是身体的冷静让她明白,杜可风是不爱她的。他只想把她当成自己婚姻的道具,半年来,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如风中桔叶一般,也许转眼就会凋谢了。
所以,在船上肖智把她拉入怀中吻她时,她不但没有躲闪,还非常主动地迎了上去,之后,他们的身体就贴在了一起。甚至,他们没有夜游完就回到了旅馆里,那天晚上,肖智没有回他的房间。
莉莲这才知道,男人和男人有多大差别啊,至少,肖智是那么激情地爱着她,甚至里发出那种雄性的压抑的声音,更加刺激着她。到最后,她终于不再隐忍,而是发出了一声类似动物一样的叫声,并且把手指掐进了肖智的后背里。
此时,她痛恨起自己的平角纯棉内裤,它显得那么平庸,果然是不性感。
到上海后,她去巴黎春天买了五条不同颜色的蕾丝内裤,肖智掏的银子,她伏在肖智的耳边说,因为要穿给你看啊。
原来,梅晓说的是对的,爱上一个男人,才会想去勾引他啊。
五
一个月后,莉莲和杜可风离婚,尽管杜可风想维持下去,但莉莲笑着说,你的想法太自私了,如果我是秦小可,我也会放弃你。
再一个月,莉莲和肖智结婚,两个人自己开了家公司。肖智说这叫夫妻店。莉莲说,那你得听我的,现在,谁不怕媳妇啊。
偶然的一个下午,莉莲接到秦小可电话,莉莲问,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来?秦小可说,我离开了他,现在在深圳,你说得对,这样的一个男子,不敢爱不敢恨,怎么会值得?
莉莲淡淡笑着,她没想到,情敌秦小可会成为她的朋友。她在电话中说,好,有时间来北京,我请你吃饭。
秦小可说,那当然,好赖你当过有钱人太太,不过,你来深圳我请你,咱去深圳最好的酒店。
好,莉莲说。她想,秦小可是与她一样的女子,这样的女子,男人不知道珍惜,真是傻啊。
放了电话,她看到窗外一片明媚,又是春天了,她伸了一个懒腰,露出一截粉嫩嫩的内裤,那是肖智买给她的,她要穿给他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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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爱上你,爱上寂寞(1)
爱上你,爱上寂寞
她常常在他睡熟的时候悄悄地看他,这个时候他是安静的,像个婴儿,没有了暧昧的眼神,没有了狂躁的心情,偶尔会露出微笑,白的牙露出来,像一头小兽。
他醒了的时候总是说,你没睡吗,海伦?为什么一直看着我?
海伦,这个像花一样的女孩子,看着他的眼睛说,我怕一睡着你就走了,然后不再爱我了。
马格说,怎么会,我怎么会不爱你?你像一头小鹿一样,我爱你。
海伦说,你爱过多少女人?她本来不想问的,但是,还是问了,她多希望自己是他的唯一啊。
很多。马格点了烟,淡淡地说,表情永远是那样,淡淡的,仿佛与他无关。
海伦的身体一紧,很冷似的,然后抱紧了胳膊,走到地毯上,点了一支烟,是从爱上马格,才爱上烟的,没有马格的时候,就有了烟,那些闪闪亮亮的烟头,和海伦相互取暧。
很偶然的机会认识了马格。他是广告人,要找模特拍照,高高瘦瘦的海伦来了,站在一群靓丽的女孩子中,海伦像一朵还没有开好的花,旧衣旧裙,在阳光下细细的腿穿一双麻编的凉鞋,所有模特都穿了高跟鞋,只有海伦,是平底的凉鞋。
当然不会选中她。因为她小小的扁平的胸,像个没有发育全的孩子。
但马格要了她的手机号码。说不清为什么,第一眼看她的时候,有一种怜爱,像自己的妹妹,其实妹妹死了多年了,在十三岁那年的夏天,掉到河里,再也没上来。妹妹生前也是瘦瘦的,头发少很黄,只是眼睛很大,总是一脸神往地看着他。
马格有很多女人。各种各样的,逢场作戏而已,没有人得到过他的心,广告做得多了,美女见得多了,心渐渐地就麻木了。
而海伦,有让人心疼的地方。
再约她的时候,她在上课,大学四年级的学生,正忙着论文,但还是出来了,穿了肥大的牛仔裤,肥得可以把她装起来一样,梳了马尾,还是那双鞋,眼神是惊慌的。马格想,四年级的女生,还有这样的眼神,难得。
有事吗?居然这样问他。他笑了,没有一个女人这样问过她,她们像一只只豹,无时无刻不再吸引他,因为他的钱,一个有钱又有情调的老板,开一辆敞篷的奔驰跑车,足能让有些女孩子喜欢的。
海伦。他叫她,这是神话中的名字。真好。
吃饭的时候,她几乎一直是低着头的,好像不敢看他。马格想,怎么会有这种女孩子?现在?如此奢华萎靡的一代?
带她去买衣服,她还是怯怯的,不肯指一件,只说够穿。马格想,难得有这样不想掏干自己腰包的女人,心里就更喜,指了最贵的,海伦却拒绝着,那件不适合我。到底是选了一件白色的长裙,几乎垂到地,瘦瘦高高的她穿上,真好,像一朵白莲花,干净而纯粹,有些女人天生不适合金银璀灿。海伦就是,她像一朵朴素的花,珠宝金银在她身上,是多么不合适。
却没有想到,和她莋爱,却是那么狂。只有几次的引导,海伦几乎是无师自通,穿了黑色的蕾丝胸衣,她从不脱掉纹胸,黑色的长发垂下来,像一个女巫,那么瘦的身体,像一座煤矿,一座正在燃烧的煤矿,原以为,她只是一张纸,薄而脆弱,而她的疯狂,真吓住了马格。
马格说,海伦,你像一朵在大雨中承受风雨的狂野的花。
静下来的时候,海伦像一只猫,静静地在他身边,身体凉凉的,像蛇一样凉。马格奇怪,这个身体如此凉的海伦,怎么会如此狂热啊。
只是马格的身边依然美女如云。海伦有时来找他,片场在拍片,那个美女用纸亲昵的擦去马格脸上的汗水,海伦远远地看着,心里就疼,那种疼,是用刀割了肉,再撒上盐。
再见马格的时候,只是眼睛愣愣地看着他,手上冰凉的,唇也是凉的,他抱起她,轻轻地放到床上,然后和她莋爱。他想让她痛,让她叫,然后她没有。像一只沉默的鱼,在岸上的鱼。
完事后,她起来,在床前来回走,穿着黑色的蕾丝内衣,披头散发,像个女妖。她来回走,很多个小时,只是走。
海伦。海伦。马格叫着,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
她有一把刀,瑞士的军刀,是她父亲留给她的,那把刀,曾经杀过人,是凶器,因为母亲外遇,父亲把刀插到母亲的心脏,一瞬间,她同时失去父亲和母亲。但是刀留了下来。
没有人知道她的寂寞。她始终不敢相信爱情,所以,四年大学读完,到二十二岁,没有男人靠近过他,而终于走近她的男人,却身边美女如云。
爱上他,才知道,有些寂寞是口井,深不见底啊。
她去纹了身,在身体最隐秘的地方,是他的英文名字,除了他,没有人会知道的,而为了他,她甚至于可以放弃生命,纹身又算得了什么?那些痛,那些针刺的快乐,让她和莋爱一样,在飞啊。
马格看到的时候落了泪。为了他的泪,她也值了。
海伦,海伦。他轻声地叫着,你这个女人,为什么妖气重重?你前世欠我什么,为什么追到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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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爱上你,爱上寂寞(2)
那一刻,海伦的眼泪像海水,落了一潮,一潮又来。
最爱的时候,总有泪水。马格说,没有哪一个女人像你,爱得如此销魂,爱到骨髓里。
海伦毕业的时候,马格说,到我公司来,做我的助手。海伦摇头,我怕自己会死掉,那些美女,我怕。
马格叹息,你让我好累。你这样的女人,为什么不能通俗一些,比如,你和我要珠宝,或者戒指,我都会给。
我不要,我要的,只是爱。海伦十指缠着马格的十指,假如有一天你不爱我了,我有一把瑞士军刀……
马格的心一惊,这样的女人,如此深情,如此让人窒息,不像曼丽,总是毫不在乎,甚至从来不问,爱与不爱?她只要快乐,只要钱就够了,这样的女人,多么轻松。
庸俗是快乐的。马格有时不再去给海伦租的小房子,总是出差加班,身边是俗气招摇的曼丽。
再回来,才发现,那个爱穿长裙白衣的女子,学会了吸烟。
她比烟花还寂寞。马格的心里一阵心疼,抱起海伦,极尽缠绵,没有哪一个女人,像海伦这样让人心疼。
海伦幽幽地说,烟是我寂寞时的情人,你不在的时候,它陪我,和它一起呼与吸,真好,很温暖。说的时候,马格看到海伦的眼里有泪光闪。
这样寂寞的女子,像一场烟花,怒放时是所有的光和热,冷了呢,马格想都不敢想下去。
马格还是和女模特私混,终于有一天上了娱乐版的头条,被人偷拍了镜头,那样的亲热与轻浮,马格看了都要心跳,多想那不是自己。
是那女模特要献身的,马格情难自禁,毕竟是男人。男人是抵抗力很差的猫,几乎没有免疫力,更何况,那个女人,真的很妖。
几乎把那天的报纸全买下来放到了碎纸机里,还是被她看到,发现她的时候,她正举着报纸,一个人在浴缸里,放的是爱尔兰的音乐,圣经一样,恩雅的《浮水印》。她的头发在水里漂起来,黑黑的,长长的,像一条条蛇,他怕起来,想去抱她,她却反身从身体下拿出了那把刀。
海伦。马格惊叫,不要做傻事。
她笑着,鬼魅地,然后扔掉报纸,我真希望自己是瞎子,还希望你是个贫穷的男子,除了我,没有女人要你,那有多好。说完,把刀一挥,割了手腕。
血,刹那染红浴缸了里的水,马格奔过去,撕了毛巾,傻孩子,你怎么可以这样?
等她静静地躺在雪白的医院里,天已经黑下来了,马格一直握着她的手,她的脸苍白似纸,薄而透明。
她却说,对不起。
好了的时候,海伦就搬走了。再也没提起,也有人问她手上的疤痕,她总是什么也不说,其实,说与不说,又有什么意义。
海伦想,一场恋爱,只留下一个痕迹。而爱过的一切,像阴天里长在角落里的苔藓,想起来,总是让人黯然。
对于马格,想起海伦,总是想起《过把瘾就死》中的杜梅,而他不是方言,那样把人的神经都要逼疯的爱啊,怎么可以让马格这样的男人承受?
只是也有了改变,不再喜欢那么张扬的女人,甚至胸部大的女人,甚至爱笑的女人,有一次过马路,看到一个穿了纯棉布戴着骨头项链的女人,也是细细高高的个子,一下就晕了,那种疼的感觉使马格明白了一件事,他曾经爱过,而爱过的那个人,只能是海伦。
三年以后,马格结了婚有了孩子,他还是愿意过那种通俗的、快乐的日子,只是不再有海伦的消息,有人说海伦去了南方,那么瘦的一个人,可以养活自己吗?
偶尔的一天,翻看一本杂志,却看到海伦的名字,写了一段感情故事,开始以为是重名的,后来看到那个故事,马格知道,那只能是海伦写的。海伦写道,年轻的时候,大概总忙着谈恋爱,想生生死死地爱一个人,就爱一个人,以为两个人就会天荒地老,也许是那时只想谈恋爱了,所以反而不知怎么爱了,等到明白爱是怎么回事了,却再也没有人可以爱了。但也明白了一件事,没有两个人的地老天荒,要说地老天荒,只能一个人把这场戏演下去吧。
很多年了,马格忘记了泪水是什么滋味,几乎是麻木的,甚至于莋爱,一切是例行公事的。上次掉泪是海伦的自杀,看到海伦在雪白的被子里面,人像一棵失了水分的树,于是哭了,没想到,那简单的几句文字,却又让他泪沾襟。也让他知道,是从海伦开始,他明白了恋爱,知道爱是那样的刻骨铭心缠绵悱恻,爱,也是那么寂寞。
马格多想告诉海伦,爱上了你,我才爱上了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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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当爱情遇上爱情(1)
当爱情遇上爱情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一
家义走的时候对我说,小烟,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大学毕业非要去当兵,而且是海军,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我问为什么。
我们从八岁在一起,有人打哭我,吴家义就会帮我去打架,十几年过去,还在一起,即使不说爱情,也足够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你说,十岁的孩子有爱情吗?有一天他这样问我。
我笑了,怎么可能?十岁还是个小孩子。
小烟。他握住我的手,我就是从十岁爱上你,那时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这个女孩子。那时你穿一条格子裙子,梳着两条小辫子,耳朵后面有一颗痣,我总想去亲亲那颗痣。
是从那句话开始,我爱上了吴家义。那时,我们二十岁,然后他轻轻地吻我耳朵后面那颗痣,轻到近于我,但我还是心跳到不能遏制。
二
吴家义走后的一年,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和我合作的是一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反正小报上总有他的绯闻,他拍过一两部电影,不是很红,但提起来人们都有印象,后来转行过来拍广告,许多有名的广告全是他拍出来的。
都说他脾气不好。因为不仅有才,人也长得帅,出手常常是大手笔,让很多美女追逐。我最烦这种人,宝玉似的,在女人圈里混,脂粉气浓到令人窒息,而且还十分娘娘腔。
所以,见他的第一面,别的女人十分雀跃地围上去,我仍在电脑上自己画图案,仿佛与我无关。
然后他转过头来问我的同事,那个小姐是谁?新来的吗?好清高啊,北大毕业的?
我头也不回,放自己的蜡笔小新看。小新对他爸爸说,我这么小,原谅我吧,如果不,就太欺负人了。我“扑哧”乐出来,这么好玩的小新。
你乐我吗?他问,然后走过来,听说我的合作人是你,方案怎么样了?
我怎么会乐你?你有什么好笑?说着,递过我的方案,并不看他,这样的花花公子,做和尚也会叛道离经,一个色和尚而已。我最反感这种男人,没有半点真心,女人于他们都是过客。
但真是英俊。眉宇间全是风情,怪不得女人喜欢,其实女人与男人一样,都是好色的。
我叫林张扬。你可以喊我张扬。他居然笑着说,然后伸出手来。
我并不伸手,只是说,知道了。
但我并不喊他张扬,还是连名带姓,我喊男人的名字,只喊家义一个不带着他的姓。
第二天他再来,径直走到我面前说,方案不错,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文案。
我们接的是一单洗发水广告,洗发水广告当然要找长发美女,这是大多洗发水广告的路,然而我想,谁记得住那么多长发美女,不如找一个短发的,然后和一个男生爱了,为了爱的男人,不停地养头发,然后最后头发才长了,如果继续把这个广告拍下去的话,可以在最爱的时候是长发,忽然有一天不爱了,一狠心,当然再是短发。这是我的创意,林张扬说,真好,把头发和爱情结合起来。
因为我是为了家义才留的长发,他说喜欢长发,我便一直是长发,直到现在,依然是。
而林张扬说,小烟,你和所有的女孩子不一样。
我讽刺他,不要拿我和那些欢场上的女子比。
他笑我,你这孩子太有个性,大概从小父母离异,是吗?
我低下头,五岁时,父亲和情人跑了,丢下我和妈妈,一直孤独相依。现在被一个陌生男人说中,我无端落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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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当爱情遇上爱情(2)
他给我纸巾,我拒绝,把眼泪抹得稀里哗啦,彩妆全部玩完,他说,不要再哭,别人会以为咱们俩谈恋爱,然后以为我欺负了你。
我果然不哭了,他说得对,我怎么能和他搅在一起,上都市版的花边新闻不是我愿意的,因为没有人比家义在我心里更重。
我给家义写信,告诉他,我身边有个大色狼。
家义说,那就告诉他,你有一个好猎人保护。
每次收到那盖着三角的信都要等很多天。吴家义说,在海上漂着的时候,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想你,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想你,想你,想得骨头都疼了。你感觉到了吗?
我的眼泪就一滴滴落了下来,我对吴家义说,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三年,不是很长,转眼就过,不是吗?
况且我并不寂寞,有一个贫嘴的人合作,虽然不常在一起,但是,他总能说出很多出人意料的话来,所以,林张扬给我的印象是花拳绣腿,我怀疑那些作品根本不是他拍出来的,一个花花公子一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刻的东西做出来?我不信。
然而到现场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找的演员总也表演不出那种意境,他骂了起来,神态一反以往,脸上半点嬉皮笑脸也没有,那种严肃,让人一下以为看到的人不再是林张扬,真让人刮目相看。
他回头看我一眼,忽然呆住,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以那样的眼神看我?
吃中饭的时候他端着盒饭过来,还是盯住我的胸部,我气急了,然后嚷着:你是色狼啊?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
我这才知,他看的是我戴的项链,而这个项链,是母亲才给我,她说,这是她一直留着的项链,是一个男人给她的,那个男人,是她初恋的人,所以,上面有太多爱情的记忆和味道。
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
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我惊愕地看着他,不信他说的话,因为世界怎么会这么小,而他说,不信,你可以回去问你妈妈,因为父亲两年前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才说起这个秘密,父亲说,如果你看到那个戴着这个项链的女人,那是咱们父子命里的人。
三
事情急转直下。林张扬每天来找我,当我打开房门看见他,我总是解释说,不要来找我,那只是上辈子人的事,和我们无关,而且,我的男友还有一年就回来了,你不要再这样。
而他倚着门说,小烟,这是宿命,我为什么遇到你?
你是否和所有女人都说过这样的话?爱情不是你的游戏,我没有精力和你玩的。
我说过的,你和所有女人不一样,她们那么娇艳,却不是我喜欢的,而你是一朵朴素的花,那么自然芬芳,原来,我和父亲会喜欢一种类型的女子,这种女子的杀伤力是致命的。当我看到你穿着旧棉布裙子光着脚披散着头发站在屋里时,我知道,我要的就是你这种女子,可以爱一生,不是爱一时的那种。
我再度落下泪来。我承认,我被这个家伙打动,但家义的信一封又一封飘到我的手上。他说,当我离岸比较近的时候,我就想,爱情也快到岸了,每到想到你快成为我的小妻子时,心里就快乐得发疯。
对不起。我对林张扬说,当爱情遇上爱情,我只能选择当逃兵。
四
一个人可以爱上两个人吗?我不停地问着自己。
不能不能。我大声地说着。但是我心里却是在极度地否认着,因为,林张扬和吴家义,仿佛我的左手与右手,我拿出比较,没得比较。
林张扬开车带我去郊区的一个寺庙,很荒凉也很旧的寺庙,他说,在这里,让我们的心清静一下,然后抽一个签,决定我们的爱情吧。
我竟然不能拒绝,因为那小小的签仿佛是一个宿命,一个诱惑。
寺里只有三四个人,那个主持大概有七十岁了,他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有缘人常常无分啊。
林张扬紧紧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里,凉汗涔涔。
当我们从寺里出来的时候天已近黄,就像我和林张扬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落幕了,因为彼此都知道结局,那个老者说,林张扬,你注定会和最爱的人擦肩而过,因为你从前犯的桃花太多,这是一个孽债。
我看到林张扬的眼里有泪光闪烁,这是第一次,我看到他眼中的泪光。
下山的时候林张扬冲着落日喊,小烟,我——爱——你。
整个山里全是这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像一场断断续续的演出,总也没完没了。
吴家义回来时我给他整理东西,他的笔记本有好几个,但内容却极简单,上面写着,小烟,我想你。小烟,我爱你。小烟,我要你。
很多页,很多页,单调到让人发晕,直看到我眼泪模糊,然后他摘下军帽,里面的帽檐上写着一行细细的小字:小烟,真的想死你了。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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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1)
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
我眼角湿湿,又打上了一句话,媚儿,学完了就回来吧,虽然结婚就落了俗套,但俗了就俗了吧。
我的女友名媚儿,十分动听的名字,人如其名。都以为是她追求我,因为我是她所有男友中最平庸的一个,甚至有些俗气,花一分钱也要跟她计较。
住在一起时我们就说好AA制,免得以后分了手汤汤水水说不清,反正我是她第n个男友,她的爱情快餐到了我这能完结?我不信。有了媚儿,我再出去好有面子,因为媚儿美貌动人,穿最素的衣服,也盖得住所有女人的娇艳如花。
总有人问我用了什么计策套住了媚儿。我说她追我了,听得人一脸打死也不信的表情。媚儿总是在旁边笑着说,当然是真的,我爱他能写能算能劳动,像刘巧儿爱上赵柱儿。她还知道《刘巧儿》。
是在一次时装发布会上认识媚儿的。我去采访,模特们争相在我面前雀跃,大大小小的娱乐版中,我也算名记,此时被一群美女包围,自然是心花怒放。只有媚儿,远远地坐在角落里,仿佛与她无关,我一时动了兴趣,越是被拒绝,越是被诱惑,大概媚儿是深谙此道的。我放弃采访冠军和亚军,来到媚儿面前,她只是十佳之外一名普通模特,却自有一分妖娆的气质,也说不清是哪里好,反正就是看了忘不掉,有点像张曼玉,细细的眼睛,小小的唇,笑起来都是狐狸一样的媚样。
我问她为什么不热衷于媒体?这可是出名的好机会。她淡淡的,出了名的女人岂不是更苦?就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暗叹她小小年纪悟性这么强,便一下认同了她。
她先约我喝下午茶,闲闲淡淡地聊,并不说男欢女爱,只说眼下最喜欢的事情,我们竟然都喜欢这种寂静稍显落寞的茶馆,并不喜欢酒吧和蹦迪,这倒有点让我意外。因为她穿得实在前卫,看来表里如一不是很对。
然后开始了交往。我略谈过两次恋爱,如蜻蜓点水,有感觉的不多,而媚儿早已是恋爱专家,认识她的人告诉我,小心啊,她可已是高手,不要人财两空。
我岂会那么傻。财我没有,挣了就全花掉,甚至还有贷款,我怕自己的孙子都要还账。她又是自动跟我,我怎会有损失?
于是两个人各付一半房租,菜每天她买,剩下的杂七杂八东西我去一次采购,日子过得还算清楚。我也问她为什么会找上我,据说她前任男友不是大款就是政界要员,或者有型有款的广告男人?她淡淡一笑,看你好喽,想和你结婚。我一惊,什么?想和我结婚?她又笑,看你吃惊的样子,我怎么会想和你结婚?傻瓜。
被她骂过傻瓜后才踏下心来。我才二十五岁,结婚?太可笑了吧?纵然她是美貌如花的媚儿?
于是不去上班的时候,我坐在地毯上整理我的片子,媚儿就往脸上涂了鸡蛋清之类的东西,光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们总是把窗帘拉上,白天也如黑夜,灯总是亮着,电视总是开着,无聊的电视剧一个接着一个,不然,怎么打发无聊的时光?
做饭多是我。我家传了一手好厨艺,川、鲁、粤各大门派我都会,媚儿总是叹为观止。她总是边吃边说,要真嫁给你也还行,至少可以吃一辈子美食。我说,你可以嫁一个厨师,比我更好,何苦找我这种没钱没势的人?
她不语。一个人去沙发上看时尚类的杂志,看着看着就忘了从前的事,没心没肺地说,我能不能把头发染白了,然后再做一个板寸?我吓得要死,惊慌地说,你要是上午做了,下午你就搬东西走人吧。她骂我老土。老土就老土,至少她现在是我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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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2)
我和媚儿不但钱财分得清楚,感情也是清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是不会和她结婚的。她结婚的对像是大款或者明星,都与我无关,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她,喜欢一个人是莫名其妙的,她瘦瘦的骨头讨人喜欢,尽管她情史太长。媚儿说她十五岁开始谈恋爱,最早的初恋是十岁,爱上邻居家的男孩儿,男孩儿十二岁,居然海誓山盟过,真让我笑得冒泡。她逼问我爱过谁,我想了想,真的没有,如果有,对她还有一点。也说不上是爱,喜欢吧。我又加了一句。她听我第一句还雀跃,听第二句就黯然,然后自言自语,为什么总找不到一个真心爱我的?
渐渐就有点老夫老妻。有时两个人懒懒地在床上,仿佛结婚多年。其实就这样下去,也许没什么不好?
媚儿旧日男友打电话给她,我略有醋意。是她在美国的男友。我揶揄她,怎么,男友给你办护照出国么?还不收拾行李?她也不恼,也不解释,只说“哪里”便完结。我不要再问,好像多在意她一样,那就落了俗套。媚儿转身进厨房,为我做苏州小吃青团子。一种又甜又粘的东西,好像爱情,总是黏黏糊糊的,吃多了上火,不好消化,所以我不想轻易和谁水深火热地爱。爱太难。
媚儿是苏州人。难得她长这么美,而且真是媚儿多姿,像苏州的小桥流水,她说有一天带我去苏州,苏州会让人产生一种另类的想法。
就真的去了苏州。媚儿带我去的园子全不是旅行社会去的,都在苏州的角落里,又安静又美丽,又是春天,我看媚儿穿了旗袍在园子里轻移莲步,竟以为自己是江南才子一样的。那个时刻,有些许的伤感,说不出为什么。
从苏州回来后我变了许多。第一次,我给媚儿买了丝绸的睡衣,她的身体在光滑而柔软的丝绸里飘荡时我有一种错觉,仿佛早就认识她一样。那一夜,我和她燃烧好久,她第一次流了眼泪,湿嗒嗒的在我胸前,弄得我手足无措,我差点就说嫁给我吧,忍了忍还是咽了下去,我自由的时光还没够,怎么可以上了婚姻这个牢笼?
有一天媚儿跑到卫生间狂吐,然后脸色蜡黄地出来。我问你怎么啦?她笑笑,可能晚上吃的鸡腿不干净。晚上我也吃鸡腿,可我一切都好。
第二天正在外面拍片,被她打电话呼回来,说是病了。我提了水果进屋,看她脸色纸一样苍白。我急忙抱她,要不去医院?她在我怀里,婴儿一样安静,惨然一笑,已经从医院回来了。我急问什么病?她刮了我的鼻子,你的孩子,没了。
我脑袋顿时变大。媚儿怀孕?然后去做了流产?天啊,我的孩子?我竟然怒吼她,为何不告诉我?我有权决定一切,我是孩子的父亲。媚儿流了眼泪,不告诉你是因为不想增加你的压力,免得你因为孩子而迫不得已和我结婚。这话让我心疼,这样的女子,还不值得我爱么?我想等我有了房子就娶了她吧。
那些天我整日煲汤,把媚儿伺候得白白胖胖,每当我围上围裙去厨房就有一种家庭妇男之感,这感觉让我非常沮丧,尽管媚儿说我这样很酷,她还说她最爱的就是我这种居家男人的样子,然后说,不知道谁将来有福气可以嫁给你?
我没有答她。其实想答她。但和她的那些男友相比,我实在自卑,最起码,连个小窝都没有。
可是我已动了结婚的念头。我觉得自己离恶俗越来越近,无聊的人才想结婚。
我们又和以前一样,只是觉得更亲近,毕竟,媚儿的腹中,有过我的骨肉。
终于有一天,媚儿说要走。是要出国上学,我才知她竟然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而且是理工科,这让我对她刮目相看,我甚至以为她只是高中毕业,然后趁着花样年华出来做模特的。她说要趁年轻学点东西,她选修服装设计,不晓得谁给她拿的钱让她去那个浪漫之都。分别的时候我想伤感一下,但居然没有,只是和她每次出差一样到机场送她,她说,女人要趁年轻赶紧折腾,女人还不如衣服呢,衣服过了时,再过二三十年还有再卷土重来的时候,女人过了时,就是烂菜一堆,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怀念的。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的眼泪才下来。我已经开始怀念了,可惜媚儿看不到了,我为什么要哭呢,这时候应该哭的是媚儿,我知道她真的爱我,有一次她说梦话,说让我娶了她。回到小屋我一个人发呆,屋里到处是媚儿的气息,她的长筒丝袜,她没用完的沐浴液,还有浴池里的长发。我小心地拾起来,一点点卷好,放到抽屉里,这个动作像琼瑶阿姨小说中的情节,但我做起来充满伤感,我知道当媚儿离开时,我已经爱上了她。
后来看一本书,说到爱。书里说,只有一个人真正爱上另一个人才会想到结婚。媚儿真的和我求过婚,可惜我错过了。晚上,给媚儿发邮件,你在巴黎还好吗?法国男人很浪漫吧?要不就考虑做个法国媳妇?我仍然是满嘴的不正经。
只一会,就收到媚儿邮件,里面只一句话:爱情是一朵千瓣莲花,每一瓣都是我前世的盼望,每一瓣都有它的苦涩和清香。
我呆呆地盯住屏幕,然后把这句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删去,我想根本不用保存了,因为它已在我心里生了根,永远都不可能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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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锦衣夜行的爱情流浪者(1)
锦衣夜行的爱情流浪者
我居无定所,什么也没有,而且,我是个在夜色里行走的人,靠近我的人,会被一种阴暗笼罩住。
我是个爱情的流浪者。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可以让我永久地停留。
我如此的不相信永远。没有永远,从母亲跟着那个男人走了以后,我相信没有永远,永远是朵已经在公元前就凋谢了的花朵,我们连它的种子都找不到。
永远的东西只是死亡。就像凋零的花,永远地只是凋零了。
我只说我爱你。绝不说永远。这个形容词永远不会用在我的词语里。
我对海棠说,海棠,我爱你。
海棠却说,我永远爱你。
我就笑了,我说,傻孩子,没有永远,你知道的。
海棠在一家很好的单位做公务员,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爱上我?我是如此堕落而萎靡,像是开在暗夜的罂粟花,毒气芬芳,很多女人都会爱上我,她们说,喜欢坏男人。
我是坏男人吗?也许吧。我打架,动刀子,我最喜欢的是收集各式各样的刀,我有五把瑞士军刀。
我二十四岁,却有十年烟龄,还有,我高中刚毕业,没有考上大学。我讨厌穿长长的白裙子留长发的女生,我和别的男人欣赏眼光不同,那是很多男人的梦中情人形像,我不喜欢,太腻味。因为太大众。
幸亏还有一副好嗓子。我可以去酒吧唱歌,除了我,男歌手们都是长发飘飘,我不是,我是一个小平头,不穿画着骷髅的黑色衫,我只穿干净的白衬衣。
白衬衣是我的理想。大道才会无形。
因为谈过十次以上的恋爱,从十五岁开始,我就知道女人,然后不再有感觉,直到她们总是前仆后继地爱上我。
我始终不明白她们为什么爱上我?我没钱,没学历,没车子,没地位,居无定所,而且过一天算一天,长得不算好看,小眼睛单眼皮,爱吸烟,不爱说话,唯一值得骄傲的是身高,而且还瘦,更重要的是,没有真心。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的呢?从哪一天开始再也不想爱了?爱,离我那么遥远,仿佛应该是前世的事情。
但我还说我爱你。因为看到海棠的眼睛我就想说,是一个刹那。
海棠很美丽,高而且瘦,不爱说话,她跟朋友来酒吧,很多人,只有她是沉默的,穿着牛仔裤格子衬衣,整个酒吧,没有穿裙子的女子只有她一个人。她静静地坐着,一直在角落里看着我,她的朋友去跳舞了,她依然看着我。
后来我说,海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
因为你的头发啊,五六十年代人留的头啊,怎么你可以唱那么前卫的歌,你是个怎么样的人啊?
其实这也是我想问她的。
却没想到她是国家公务员,更没想到她居然是博士毕业。
我说海棠你别吓我,我没上过大学,可也知道一个人念到博士有多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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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锦衣夜行的爱情流浪者(2)
她笑,你不信是你的事。而且,我没有谈过恋爱。
我说你真悲哀,上到博士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什么是爱。爱上一次,才知道有很多事情是虚无的。
包括爱情吗?她问。
这个傻姑娘,不知道哪里让人心疼。我说,当然,主要是爱情,爱情多么虚无,你爱上一场就明白了。
和你吗?她竟然直直地看着我。
我笑了,我不合适,我都谈了十次恋爱,你应该找个纯洁的男人,比如从没有谈过恋爱的男人。
你只能说谈过恋爱,不能说爱过,否则,你不会说爱情是虚无的。
我叹息,没想到这小女子如此有悟性。我爱过的女人,她们说的话,总是南辕北辙,没有人看透过我。
海棠,我说,如果你谈恋爱了,一定是个爱情高手,因为有悟性的女子是可怕的。只可惜了,你会待在那么正经的一个单位里,你应该是一个到处乱逛的人才对,或者出国,到欧洲那些国家去。你不是托福考过了吗?
她笑,心若是自由的,在哪里都是流浪,心若是死了,在哪里也如死灰。
啊,怎样一个女子。我说,很奇怪我这小高中生能和你这博士生谈得来。
社会是所大学,真正能上这所大学读到博士的才是高人,你是一个,有些人读到博士后还是傻子,希望我在你眼中不是。
真的不是。我称赞她,海棠,你冰雪聪明,只可惜遇人不淑,我不是一个好男人。
女人喜欢坏男人,特别是有复杂经历的坏男人,因为他更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女人,等什么样的女人。
我一惊。终于等到一个真正知我心的女子。
但我面色平静,我说,海棠,告诉我,为什么一直没有爱过?
因为始终在等一个值得我爱的人啊。我眼高手低,周围的男人都太纯情,纯情到恶心,只好放弃,接着等,相信有一天我会等到,结果,我真的等到了,真好。
那一刻,有心酸有心动有甜蜜。我笑,海棠,我不值得。
海棠淡淡地说,我的眼睛很毒,是个好猎手,很少有东西让我看错过。
很多人不明白海棠为什么爱上我,她如此靓丽,学历高得让人害怕,而且那么好的工作,她给我房子住,给我联系出唱片。所有人不理解她,我也不理解。
我说,海棠,我怕不会永远地爱你。因为永远是可怕的。有一天我们都会老。
她嘻嘻地笑着,有一天我们老了,就讲讲童话和寓言故事,别讲人生这些大道理了,只是,我怕我皱纹太多你受不了。
我黯然,这样的女子,真让人心动。
我再说,我居无定所,什么也没有,而且,我是个在夜色里行走的人,靠近我的人,会被一种阴暗笼罩住。
可我是阳光啊。海棠说。
海棠没有像别的女子,我们在一起三个月,手都没有握过,她不会投怀送抱,不像我遇到的女子,总是在很短的时间吻了,或者莋爱。
但我真有了情侣的感觉。海棠晚下班回来,我会站在门前等,像一个居家男人。
我是怎么了?
海棠来的时候,我端着我炒的菜,为一个女人炒菜,这是第一次,我没有告诉海棠。
海棠说,好香啊。我拿起筷子吃,几乎咸死,盐放多了。而海棠说好吃,而且吃得不倦。
我很感动,没有一个女孩子这样对待过我,海棠朴实得让人怜爱。
吃过饭她看我的书,你还看罗素和尼采,还有王小波?她回头看我,鬼魅地笑着,早知你出招不俗,你看你的书,全是我有的。
然后一人抱一本书看,到酒吧唱的时候我们一起去,我唱郑钧的《赤裸裸》,“我的爱赤裸裸……”
我看着海棠,心里充满了甜蜜。
我真的爱了。这个女子,这个不爱穿裙子的短发女人,这个读懂我的女人,到底哪里吸引了我,让我难以自拔啊?
而我自卑,我何以配得上如此好的女孩子?
海棠再来,我淡淡的,说着不着边的话,那些话,像一只只刺猬,难看而伤心。
海棠说,我爱你,只要爱情,只要你爱我,什么都可以。说完,她搂住我,然后把热的唇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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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锦衣夜行的爱情流浪者(3)
你怎么如此低贱。我推开她。我的心在流血,我为什么把自己喜欢的女人推开呢?
海棠倒在地下,像一只受伤的猫。很久,起来走了,没有回一下头。
海棠,海棠,我在心里狂喊着。是因为害怕伤害你我才选择了逃避啊。
再去酒吧唱歌,依然看到了海棠,脸色黄黄的,人瘦了一圈,我唱了很久以前熊天平的一首歌……没有你逃到哪里心都是死灰。
我看到海棠的脸上流下闪烁的泪。唱完了,我下台,和一个酒吧的小姐喝酒,我们喝交杯酒,那个女人把腰贴上来,她穿低胸的衣服,黑色的胸衣清晰可见,我透过人群去找海棠,她走了。
我一把推开身边的女人。有病啊,她骂着。
我伏在桌上大哭。那天我差点醉酒而疯,很晚了还在街上乱逛,从没有一个时刻我这么痛苦,从没有啊。
我真的爱了啊。为什么当爱来临时我却选择了逃跑?难道我怕海棠离我远去吗?
有几次我差点撞上了汽车,他们骂,找死啊?
我咧嘴一笑,你们怎么知道?失去海棠,才知有一种命里的东西是属于你的前生来世的,一旦失去,就永远不会再来。
有人告诉我,海棠要走了,要去英国留学了,以前差点要走了,因为我她想留下来。现在,真的没什么可以留恋了,海棠说,她爱过了,真好,也许她配不上我,所以,她要走了。
我心如旷野。我做够了爱情的流浪者,虽然是锦衣夜行,但是,谁知我心寂寞?
我快疯了,一个人去三四家酒吧唱,嗓子唱得都失声了,稍微伤感点的歌都能让我泪流满面,如果有人说一句,你去死吧。有这一句,我就会选择死亡。
这次真的永远了。因为海棠永远地离开我了,没有了海棠,我心如死灰。
我总是从一个爱情到另一个爱情,从一个女人到另一个女人,没有一个女人有让我停下来的欲望,海棠是个例外。
有那么一个片刻,我想,能和海棠结婚该多好啊,生几个小孩子,慢慢地变老,从没有一个时刻让我想结婚,但是海棠,让我想和她慢慢地相守到老,两个人的地老天荒。
像星爷说过的那一句话,如果要给“我爱你”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不,一万年不够,我希望是永远。
我希望能一直看到海棠白发飘飘,满脸皱纹,没了牙齿,而我把她当作手心里的宝,每天唱情歌给她听。
可惜海棠再也听不到。她不知道一个浪子要回头。
我生日那天,我依然去酒吧唱歌,没有人祝我生日快乐,没有人知道我的生日。
我的忧伤挂得到处都是,在抬头的片刻,我看到了一个穿牛仔裤格子衬衣的短发女子,我的血一下就僵了一样。歌词忘记了,曲子也忘记了,我慢慢地走下来,走到她跟前,问她,你认识一个叫海棠的女孩子吗?
她的脸上全是泪了,“不认识,她已经‘死’了。有一个男人‘谋杀’了她。”
海棠拿出机票,明天,我要走了,如果……她居然停下来。
如果我不让你走呢?没有一次,我是这样想勇敢地想结束自己的流浪。
她拿出打火机点燃了那张机票。我去抢打火机,她惊恐地看着我。
亲爱的海棠,机票我们可以退好多钱呢,然后咱结了婚还得买房子置地养一堆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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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数到三就说你爱我(1)
数到三就说你爱我
一……二……三,这小子到底在搞什么名堂?他数完了,我心中积了多日的火气化成了三个字——我爱你!
妙妙,我给你介绍一个有意思的人
我的女友色拉说,妙妙,我给你介绍一个有意思的人。那时我在公司驻上海的办事处,一个人很孤单,上海是大的,我是小的,而女友色拉是在上海上的大学,所以,她上海的朋友很多。
我一向讨厌上海男人。你知道为什么,他们在全国人民心中的口碑都不好,小气、自私、自以为是,还阿拉阿拉的斤斤计较,色拉说你去上海一年不要爱上他们啊,我说算了吧,我还是喜欢北京的那些哥们,两肋插刀的,从来不会跟我AA制。我与上海的男同事去泡酒吧,从来都是AA制,有时我总是义气地说——我结账我结,咋咋呼呼地像个男人,他们总是翻我一眼说,你怎么这样?然后各付各的账,两不相欠。真他妈的,这帮小男人们,恨得我牙都疼。
所以我养了一只猫为伴,当然是母猫,我怕上海的男猫都与他们一样,那岂不是更烦?我给猫起的名字叫老费,天知道我多迷恋费翔叔叔,他个子高高眼睛深深而且唱起歌来深情款款,叫我如何不爱他?
我就这样混迹在上海滩,恨不得一年快点过去,然后我回北京去找那群狐朋狗友,其中有两三个还与我关系暧昧。他们说,我们能不能从异性朋友变成一个锅里做饭吃的那种?我正在考察他们谁可能看我早晨起来披头散发不化妆就吃油条的时候,公司说,你去上海吧。我就来了,走之前我给色拉打电话说,给我看紧了那两个对我说爱我的小子,我一年之后回来定夺。
没想到上海一点也不好玩,最初的新鲜过去后,寂寞像一万只虫子一样夜夜袭来,我骚扰色拉,你什么时候来上海出差啊?我想死你了,然后死抱住电话狂聊。我知道她男友大概是急死了,因为终于听出了她的不耐烦,她说,我把James介绍给你,一准好玩。我骂了她一句重色轻友,然后扣了电话。
就这样,我认识了James。
见到James的第一眼我就傻眼了
色拉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我随手过去,里面嘟了一声后说,James现在不在家,请听到嘟一声后留言。我百无聊赖,然后对着话机说,留什么言?这年头怎么都这么忙?说完我就挂了,一个人和老费沉沉睡去,我觉得她的睡姿比我好看。
很快我就忘了这件事,没想到几天后我接了一个电话,他先嘻嘻笑着,然后说,我不忙了,请你吃饭吧?我一惊,上海的男人请人吃饭的不多,这是谁?他才报上家名来,我是James,前几天去狂追一个美眉了,所以忙了点,你看,我居然冷落了色拉的朋友。
我们约定在外滩见面。见到James的第一眼我就傻眼了,因为太像老费了,况且身高有一米八五,我一米六五就算可以了,站他面前,像只小鸡子一样,他一把握住我的手,哈哈,你是不是终于找到组织了?
我几乎是一见钟情了,但怕他是小气鬼,于是趁着上卫生间的时候去结账,但服务生说,那位先生说了,要是谁给他结了账就让我们再也上不了班,我暗喜,这样的男人,嘻嘻,我喜欢。
以后三天两头他请我吃饭,吃得我都心疼,我一去结账他就说我看不起他,这点真像我啊,我上大学时就愿意当这冤大头,谁想结账我跟谁急,James说,不就这点破钱吗?你说娶个媳妇吧也不够,请你去趟月球吧都到不了半截,再不吃顿饭美美,人生有什么意思啊?
我听了笑喷了,这样的男人才真是想开了,他不过也是银行里一名普通职员,薪水虽然高点,但他好像跟钱有仇似的,不花完了不罢休,所以,月底的时候他会跑到我这来,然后可怜巴巴地问,能不能赏他几天饭吃?
我们就那样开伙了,平时我自己做饭,何况老妈亲传了同样非常美味的北京小菜,一样样摆上来的时候他说,没想到你这白领丽人还会做饭,将来谁娶了你还不美死?
我心里想,为什么不是你?你怎么不来示爱?晚上,我打电话给色拉,支支吾吾的。色拉说行了行了,不就是又暗恋谁了,你这一套我从十六岁就吃透了,快说吧,我还要和老张去看《周渔的火车》,老张就是色拉的男友。
James怎么没有女友?他又长得那么帅,况且还义气,不像上海男人?
有啊,色拉说,他没告诉你,他女友是交大的校花,去英国留学了,大概明年就回来了,他是不是和你说正追谁谁呢?那是骗你呢,他只爱校花,有一年,他差点为校花跳楼呢。
我的心凉下去,一点点凉着,到最后轻轻扣了电话,只听色拉在那边喊着,神经病啊,谁让你去爱他?
但我爱上他,这个爱开玩笑、爱付账到月底一分钱都没有了的男人,半夜里我打电话过去,又是嘟的一声,然后电话里说,James现在不在家,如果留言请摁1,如果想听爱情故事请摁2,如果想知道中国足球发展前景请摁3,如果想知道下个月的恋爱运气请摁4,如果想知道我爱不爱你请摁5……我正在纳闷这是什么破电话,就听到对面哈哈笑起来,我上了这小子的当,他一直在听着,并且知道我吓傻了骗我玩,我摔了电话,他打过来,然后问,小姐,请问你想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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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数到三就说你爱我(2)
5!我说。
他忽然沉默了好一会,然后轻轻说,这个问题我要好好想想,因为很多答案不能轻易说的啊。
骗子!我摔了电话,然后和老费睡去,老费最近总是出去,James说她在恋爱,我说怎么可能?James说,傻瓜,春天了啊,春天猫都会恋爱!
来,我数到三,你就不再哭。
五一的时候,James约我去周庄玩,他请客。
不,我拒绝着,这次我请,要不,我们就AA制,我坚持着,是因为觉得不是人家女友,凭什么吃人家喝人家玩人家,如果他坚持,那我就问他,我可是你女友?
但他没有坚持。
在周庄呆了三日,小小的水乡,没有半天就能转过来,但我们却一天天地呆了下去,因为总有说不完的话。但他没有提起自己在英国的女友,一句也没有,而我没有胆量告诉他自己的暗恋,时间一点点过去了,留下的是我的一声叹息。
离开周庄的时候忽然充满伤感,这才发现,James,已经与我如影随形,不到一年时间,他已渗透到我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这样的男人,我如何不爱?
但他早就名男有主,那个英国的女子,为什么不知道珍惜?放着这么好的男人还不嫁,读什么鬼书?
走吧。James说。这两个字一经他说出,我忽然觉得自己已经满脸泪水。他走过来,傻丫头,舍不得离开是不是,有机会我们再来,来,我数到三,你就不再哭。
一,二,三。他过来,然后拉起我的手,我哭得更惨,这个不解风情家伙,根本不懂本姑娘的心事!
我数到三就说你爱我
一年时间转眼到了,我走的时候没有和James去告别,我怕我哭惨了,等到我到了北京给他打电话时他说,你真不够意思!说完挂了。而色拉已经结了婚,小腹鼓了起来,女友要做妈妈了,而我却还不知道爱谁?想当初那两个要和我一个锅里吃饭的人都名门有主了,落叶黄花的北京大街上只有我一个人晃荡着。
我想起在上海的一年,恍若隔世,James的女友大概也回来了吧?这个没良心的James,怎么不想想我做的那些北京小菜!
陪伴我的只有老费,它也沉默了许多,色拉的解释是,它在想念上海的恋人。
你看看,连猫都知道想念自己的朋友,这个James怎么会如此无情无义,而在周庄的三天,我为什么不告诉他我爱他,纵然不要脸一把又如何?
情人节,我一个人在大街上溜达,买了一支玫瑰假装是男人送的,电话在半夜里响起的时候我吓了一跳,看了一眼表,离12点差半个小时,老费也被惊醒,趴到我跟前听着对方说话,对方却不说话。
我喂了半天,要挂的时候终于传来了他的声音。
我数到三就说你爱我,这是句咒语,你数数看。
我一下子眼泪就出来了,这个该死的James,他情人节还来捣乱,明知道我是爱他的,明知道我已经很受伤。
数了啊。他催促着。
一……二……三,这小子到底地搞什么名堂?他数完了,我心中积了多日的火气化成了三个字——我爱你!
然后,我听到了门声,然后,我看到了站在门外的James,他身上带着雪花的清香,而手里的那一大捧玫瑰花。
我又傻眼了,傻丫头,他说,还不快接过去?
那你英国女友呢?我切切地问,像个吃醋的小媳妇。什么英国女友,傻瓜,那是我和色拉试探你的,从你一出现在上海,色拉就把你所有情况传真给我了,你说,你还能逃得出我的手心去?
我大叫了一声,刚想冲上去,就被这个大个子一把夹到腋下弄到了屋里,我这才发现,自己半夜三更头没梳脸没洗披头散发,状如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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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我没看到的第55张爱情牌(1)
我没看到的第55张爱情牌
她的第55张爱情牌我没有看到,错过了。因为很多时候,爱情是不按照牌理出牌的。
一
认识颜素心很是偶然,那时我在拍一个时装剧,是那个剧的编剧,按说交了稿子就应该没有我的事了,一集付我一万块,二十集拍完,我就能用这些钱去趟英国,英国一直是我喜欢的国家。
但导演死拉活拽让我去现场,他说,你是编剧,更明白哪个情节应该如何?既然是时装剧,少不了俊男美女,个个养眼,拍戏的间隔里,我听到他们打情骂俏的,女孩子比着谁穿得好,男人们很酷地站在那,天生一副风流相,我是靠卖剧本为生的人,长得一般,看到他们就觉得自己矮了下去,但我发现有一个女孩子一直不和他们在一起,她和我一样,喜欢在角落里端着杯可乐喝。
就这样,我认识了颜素心。
她比所有女孩子都美丽,天生就是一个模特料子一样,她的衣服我看得出来,应该是法国的高级时装,走近了她,淡淡的香水飘逸而来,是CD中最贵的那种吧?我笑着说,可乐不能喝太多的,会上火的。
她笑了,然后说,谢谢。
两个在片场都寂寞的人慢慢地聊着,十天以后,拍摄任务基本完成,她要回上海,说上海的公司很忙的。我吃惊地看着她,没想到她还有公司。她说,一个做时装设计的小公司,她从小喜欢设计时装,所以,最终选择了走这条路,本来,她是想去读剑桥的。
我怀疑地看着她,你去读剑桥?我想,我只要到剑桥看看就满足了,我喜欢英国那种唯美的风格,还有康河,因为徐志摩和林徽因让我迷恋的不得了,我说了自己的英国情结,她笑着,好啊,有时间我们一起去英国吧。
因了她这句话,心,软软地一动,我说也要去上海,去看一个朋友,不如我们一起走吧。
我看出她的高兴,她说好啊好啊,这样,买了两张海南飞上海的机票,我跟着她回了上海。
我撒了谎,因为我只是舍不得她。
爱情就像飞机落地一样,缓缓地降落在我的心里,只是我每每看到颜素心倾城绝世的容颜,都有一种自卑感,我,能配得上她吗?
二
上海我哪里有什么朋友?我住到和平饭店,一个人看着黄浦江,等待着颜素心的电话,颜素心说要约我吃饭。
一直等到很晚,电话响了时,我已经换过三次衣服洗过四次脸,第一次,我发现自己如此紧张而不安。颜素心来找我,走,我们去吃西餐好不好。
北京路上一个极雅致的西餐店,颜素心要了七分熟的牛排和脆香可口的法国鹅肝,我只要了新西兰羊扒,对于西餐我不太喜欢,而颜素心游刃有余,她好像生活特别欧化,连学校都要去念剑桥,我想问她是哪里人有什么样的家庭,又觉得太突兀,中国人再富,也逃脱不了那种暴发户形象,离贵族还差太远。但颜素心给我的印象是贵族的,也许是她会装吧?我想,毕竟,演艺圈和模特界是声色犬马的,我能要求她如何?
在上海待了一周,她每天陪着我,去看上海那些旧房子,我们一起去了张爱玲住过的地方,还有徐志摩和陆小曼的故居,颜素心说,陆小曼是个幸福的女人,只是她不知道惜福,其实爱情来了就要珍惜,徐志摩为她付出了一切,甚至是生命。
累了的时候,我们一起在淮海路上一家咖啡馆喝咖啡,她点卡布其诺,我要一杯蓝山,慢慢地把一个下午的时光耗过去。我总担心耽误了她的工作,她说,没有比和一个谈得来的朋友喝下午茶更美妙的事情。透过落地玻璃窗,淮海路上的人显得营营役役的,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人,因为那时颜素心望着窗外,我望着她精致的有些不真实的脸,手心里隐隐地透出汗来,我爱上了她,而她好像浑然不知,只把我当作朋友。
我们走在一起几乎一样高,和我在一起时,她总是穿休闲衣服,这样就能穿平底鞋了,我理解她的良苦用心,心一下子就特别柔软。
走的时候她来送我,我给了她北京的地址,一个小四合院,父母留给我的,北京现在不多了,我邀请她有机会来北京,我会很欢迎很高兴很激动。我用了三个“很”字,她笑了笑,递过她细长而软的手,我很快就会去。
她也用了一个很字,我们都笑了。
三
我没想到很快是这么快。
五天之后,我正在屋里给一个哥们写一个清朝的戏,我听到了敲门声,打开门的瞬间,我几乎有点傻,回来的五天,我和朋友吃了个饭,朋友说我有点傻,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的,还有,我做了几十个梦,梦的内容全一样,那就是颜素心来了,我们在北京的秋天里去看那些银杏树的落叶,后海那边有一片,美丽得让人惊艳,好多搞摄影的都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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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节:我没看到的第55张爱情牌(2)
颜素心笑笑,我想是不是来得太快了?
我接过她的包,一下牵了她的手,我觉得过了五亿年一样。
我们就那样恋爱了,我开着玩笑问颜素心,怎么会看上我这个土豆一样的男人?你看,要钱没多少,人长得又一般,个子才一米七五?颜素心笑着说,因为你和别的男人不一样,没有那种虚华,片场里,你是最安静的男人。还有,看过你写的剧本,有很多地方打动了我,你写过:爱一个人心会醉,而爱情好像出牌,每出一张牌必有它的道理。我想你和我回上海一定有你的道理,我来北京也有我的道理,这是我们两个第一次出的牌,一定有不错的牌局。
在那个小四合院里,颜素心住了十天,那十天我们足不出户,每天在炉子上煲汤,我们最爱喝的是一种荷叶莲子煲,里面放些桂圆和红枣,非常好喝,我写字的时候颜素心就呆在一边看书,很老的一些书,川端康成的作品,还有我推荐给她的杜拉斯的《情人》,后来我写字间隙看她时,她总是红了眼圈,但不忘了把手边的话梅糖放进嘴里。
这是我曾设想过千万次的爱情生活,有一个美丽的女子红袖添香夜读书,屋里弥漫着粥的味道,金黄色的小米在锅里沸腾着,像一粒粒沸腾着的心。我指着那跳着舞的小米说,颜素心,那些全是我。
我们按照爱情的路线出着牌,一步步走近着,颜素心离开北京时,我吻了她。
四
再去上海时,我明目张胆地说,想你了,就来看你了。她听了,使劲拧了我一下,我说疼,她就笑,疼才是真的啊。
这次,没有住旅馆,她带我去她自己的屋子,那天她开了一辆宝马车,黄色的,长发飘飘的漂亮女子开着一辆这样的车子很扎眼的,我也被人注视着,有些不舒服,没想到她住的房子更让我感觉汗颜,一套240平米的复式结构的大房子,楼上楼下全是那种德国进口的木地板,很豪华的装修,我无法想像她一个女孩子住这样好的房子,在寸土寸金的上海?况且,推开窗就能看到东方明珠?
她带我去巴黎春天,说我的衣服太单薄了,那时快冬天了,我带了几千块钱,没想到只是杯水车薪,到了巴黎春天,本想给她买件衣服,看到她看中的衣服,每一件都是过万的,而她几乎毫不犹豫地就刷卡了,为我买了两件毛衣,我没有去看价格,怕触目惊心。我父母只是中学教师,从小教育我要节约过日子,我自以为已经是花钱如流水,在颜素心面前,却是小巫见大巫。
一个女孩子,哪里来那么多钱?
从开始的宝马车到豪宅再到刷卡时的一掷千金,种种行为让我怀疑,我的一个朋友曾说,现在,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女人,住到你一生都无法买到的房子里面不是件难事。
原来果然如此。
我心情黯淡下来。她的阳台上养了很多名贵的花,全是我叫不出名字的花,只在角落里我看到一盆要枯干的兰花,我为它浇了水,那时颜素心正接一个电话,说自己的时装发布会的事,正拉着赞助,要几十万,她笑着讲,几十万对你吴老板来说不是九牛一毛呢?
到底是商人。我想,商人重利轻离别,我给朋友打了一个电话,让他给我打电话,说让我速回北京,在这豪宅里,我找不到自己了。
我的电话响了时,我和朋友演练着刚才的话,颜素心在一边听着,说完了,我尴尬地笑着,你看,多不巧,我要走了,有时间我……下面的话我没说,和这样的女子在一起,我感觉到窒息。没了纸牌,我出完了自己所有纸牌。
我有很多故事没有告诉你呢,颜素心站在我面前,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我打断她,够了,你所有的一切还有你的锦衣玉食说明了一切,再告诉我你太滥的过去会让我更难过。
她沉默了好一会,然后问我,你,就是这样看我的?
我没有再解释,提了包打了车去机场。这次,我在上海停留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去时路和来时路一样,但心情,天地迥然。
五
五年以后,我终于来到英国,在爱丁堡在康河牛津剑桥留下自己的足迹,我想起和颜素心说要一起来英国,那么遥远那么遥远,远到只像一个梦的影子一样,在伦敦的雾里,我常常会一个人走在那些我想像过的桥上,看着远处的大笨钟,偶尔会浮现颜素心的影子,甚至想不起她的具体样子,也许爱一个人太深了总会忘记她的样子?
偶尔我也在咖啡馆里喝一杯咖啡,看一份当天的英国报纸,当颜素心的照片出现在我眼帘时,我以为是梦。
是时装发布会的广告,没有想到,有一天她会把发布会开到英国来。
买了票坐到角落里,看着风姿万种的模特演绎着一种概念,那个概念是秋天,到处是明黄黄的颜色,看到我眼泪快流出来,那样的秋天在我记忆中是有的,外面的银杏树叶落着,屋里有荷叶红枣莲子粥,金黄色的小米沸腾着。
颜素心出来时闪光灯和掌声雷动,有人问她这组时装的灵感来源,她说,来源于五年前一个秋天的小屋,那时,她和自己的爱人正煮着金黄色的爱情靓汤。
第二天,报纸上高度评价了她的发布会,说她是既年轻前卫又与古典结合的一个设计师,然后有她的简介,父亲是香港商业巨子,她是独女,从小喜欢设计,一个人四处跑,去过二十多个国家,是个国际化的时装设计师,而父亲一直默默支持着自己的女儿。但颜素心的恋情却一直是空白,有很多跑八卦的记者没有发现她的任何珠丝马迹,每次问,她都淡淡地笑,爱情像出牌,没有找到出牌对手,怎么可以随意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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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终于傻到想结婚(1)
终于傻到想结婚
董家禾说,准备什么,他随手变出一支玫瑰来,然后双腿跪下,我爱你,请你嫁给我。我立刻点头,好好好,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求婚,我终于不再去求别人了,还不赶快答应下来,我又不傻。
兰蝶对我说,一个人一生中得有三个男人,一是你爱的,二是爱你的,三是和你结婚的,如果让你选择,你选择哪个?她总是从流行杂志中看来这些破问题,然后测测我有多傻,我说这有什么意思,我想找个最爱的,然后再找一个人为我殉了情,最后嫁个傻瓜陪伴我一生,总之一句话,我一个也不想落下。
兰蝶说我太贪婪,哪像她呀,她只爱一个人,还是暗恋,我们公司的主管董家禾,人高高瘦瘦的,冷着个脸,好像谁欠他二百斤粮食一样,兰蝶第一次来找我时便迷上了他,然后对我说,我可不可以爱他?
我说当然可以,就像我爱上林风扬,然后直接走到他面前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林风扬被我吓坏了。一向男追女,这下出来个女追男,有什么不可以?看到他和乔丹一样篮球场上飞奔我就心跳,恋爱宝典上说,女人一心跳就证明爱上了,我心跳了,然后爱闻他身上的汗味,于是做了他的校园恋人,毕业后都留在北京,他在中关村给一家IT公司做软件,每天发十条短信息给我,这是我爱的一个男人,按照兰蝶的说法万里长征我只走了第一步,刚经历了一个男人而已。其实我只是嘴里说说而已,我真恨不得明天就嫁给林风扬算了,但这小子不求婚我怎么办?他就愿意这么混下去,难道还要我去求他不成吗?我跪下来说:亲爱的林风扬请你娶我吧!天啊,难道我嫁不出去了?他除了会打篮球会点电脑什么的也没有什么吧?但我为什么对他这么着迷,好像离了他就活不下去?
我问过兰蝶,兰蝶说,贱。一言以蔽之,上一辈子我欠他的。
就像兰蝶暗恋上董家禾,董家禾有什么好,一天冷着个脸,衣服永远没有一个褶子,而且喜欢用点香水,好像多小资。这种人,假得不得了,但他很细心,大家一起去张家口坝上草原玩,事无巨细全是他想起的,从一包纸巾到一包榨菜,还提醒我多穿点,好像我妈一样,哪像林风扬那么潇洒,总是嚼着口香糖看NBA,和我说着世界的风云变换,让我崇拜得不得了。那时至少有十个以上的女孩子追求他,我得了手,你说,林风扬得有多帅?
那天我到底只穿了裙子,夜里冻得我直发抖,大家围在一起吃烤羊腿时我只剩下哆嗦,是董家禾脱下了衣服给我披上,我发现这个工作起来很狂的人居然也非常温柔,我把这件事告诉兰蝶,兰蝶说,董家禾爱上了你!
我说你胡说什么,我如一个假小子,短发、牛仔裤,从来不淑女,他爱也是你这样的职业女性,穿Only时装,擦CD的粉底,哪像我,一盒大宝就完了!兰蝶叹息一声说,你还不信吗?男人只有爱上一个女人才会这么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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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节:终于傻到想结婚(2)
我说我不信,因为我只爱林风扬,虽然林风扬招蜂引蝶,到现在为止还有三个女孩子对他不死心,如果不是我看他紧,谁知他会怎么样?
为了让兰蝶不再单相思,我约董家禾吃饭,然后问他,你记不记得我们有个客户个子高高长头发总穿黑色职业装。
董家禾脱口而出兰蝶的名字。
这就好办了,因为至少,他对她有如此深的印像,假如他根本不知道她是谁,我还得给他们介绍,那样我不成了媒婆?
她爱上你了。我说,然后吃他买给我的冰淇淋,一共三个,哈根达斯,花了他一百五十,反正他红包拿的比我多,凭什么我不吃他喝他?
董家禾说你先停停你的冰淇淋,和我说说谁爱上了我?
兰蝶啊,我说,我的密友,不然为什么总把他们公司的业务给你做?暗恋你啊,我真不明白你有什么好暗恋?为了解脱她的相思之苦,所以,我要替她说出来,请你给她一个机会,你不妨试着接触她,既漂亮又淑女,多好啊。
董家禾忽然握住我的手,你喜欢给别人做媒?
我点头,忽又摇头,你才喜欢给别人做媒!我是看见她暗恋心疼。
你不心疼我?
心疼你?我笑着,开始吃第三个冰淇淋,真甜啊,为什么?我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因为我暗恋你啊。
啊——我把嘴里的冰淇淋喷出来,饶命啊,你别拿我开这种玩笑,虽然我在你手下混,但也不至于让你当作小品来演吧。
是真的,董家禾说,你不知道你有多可爱,虽然有时候你那么任性不讲理,但是我喜欢。
我浑身发起抖来,然后说,别闹了,我快结婚了,因为除了林风扬,我谁也不爱了。
真是不幸言中,爱我的人出现了,我爱的人居然还不想结婚,我跑去中关村,打开林风扬的小屋子,却看到一幕戏剧性的场面,林风扬和一个长得像章子怡的女孩子搂在一起,难道是在演戏吗?林风扬又不是演员,这个我爱的人,为什么,改不掉花花公子的肠子?我哭着跑出来,然后打电话叫出兰蝶来,搂住她放声大哭。
兰蝶说,世界末日了吗死丫头?我这么暗恋人家都还活着,我说我已经被林风扬抛弃,还有,我把你暗恋的事告诉了董家禾,我没告诉兰蝶董家禾暗恋我的事,我还没有傻到把不应该说的话全说了。
兰蝶开始和董家禾约会,当然是兰蝶主动,这个年头,仿佛女人嫁不出去了一样,为什么,主动的总会是我们?
林风扬跑来请求我原谅,他说是那女孩子主动,他情难自禁,我淡淡地说,我再想想吧。因为爱情是女人一生的事业,一步走错就是过河的卒子,无路可退,万劫不复。就是他现在求婚,我都要考虑考虑是否嫁他,因为男人不怕不爱,就怕花心。
兰蝶和董家禾进展很快,我总是开兰蝶的玩笑,你们应该谢谢我这个大媒的,两个人站在一起郎才女貌的,而我像一只孤独的小鸭子,每天在夜色中一个人醉酒到天亮,爱情没有了,我还能去做什么?
没想到董家禾约我吃冰淇淋。我说嘻嘻,兰蝶不错吧?他给我买了三个冰淇淋,我说不够不够,他又买了三个,我说还是不够不够,然后我低头一直吃,吃到第十个的时候,我嘴麻了起来,而且不知吃的是什么,我边吃边流眼泪,董家禾递给我纸巾,一张接一张,我吃累了也哭累了,拍了拍肩膀说,哥们,我要回家睡觉了。
兰蝶很快就和董家禾订婚了,她趴在我耳朵上说,管它谁和谁求婚,只要能得到他,我就是高兴的。
我心里有点酸酸的,虽然不爱董家禾,但我喜欢他买的冰淇淋,还有他给我的“心相印”纸巾。
公司放大假,兰蝶和董家禾出去旅游,他们都说叫上我,我说不去不去,不做你们的电灯泡。
兰蝶说,去吧去吧,算我们谢你的大媒,董家禾说,去吧去吧,我请你吃冰淇淋。
我忽然想哭,这个男人,一直知道我爱吃冰淇淋,我从小就爱吃冰淇淋,无论春夏秋冬都爱吃,和林风扬谈了三年恋爱,他不知道我爱吃冰淇淋,也从来没有给我买过一次冰淇淋,而和董家禾认识一年,他知道我爱吃冰淇淋,而且给我买冰淇淋吃。
在路上,无论到哪里,董家禾总是举着几个冰淇淋笑笑地出现,然后放在我手上,兰蝶是不吃冰淇淋的,她说怕闹肚子,大秋天的吃什么冰淇淋,我吃了一路冰淇淋,我不闹肚子。
我们到达的那个景点没有冰淇淋,而转眼间董家禾就不见了,我和兰蝶在那里默默无言地站着,谁也不说话,各怀着心事,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无话可说了呢,这真是个奇怪的事情,因为我们在一起总像两只鸭子。当董家禾提着一兜子冰淇淋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明白了,董家禾就是我们的症结所在,兰蝶看着一兜子直流水的冰淇淋说,米兰,你应该明白了吧,董家禾爱上的人是谁了,你们不用装了,最应该和董家禾结婚的是你。
那次旅行只一半我们就回来了,因为和董家禾结婚的人换了人,我即将成为董家禾的新娘,因为我无法不吃他的冰淇淋,看到冰淇淋我就想流眼泪,那眼泪说明了一切,这个细节就是爱情。
后来我对董家禾说,我还有一个男人没经历,就是要结婚的那个傻瓜还没有出现,我找到了我爱的,又找到了爱我的,这才两个人啊,董家禾拍了拍我的小脑袋说,傻瓜,我就是第三个啊,这叫合二为一。
但我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啊。
董家禾说,准备什么,他随手变出一支玫瑰来,然后双腿跪下,我爱你,请你嫁给我。
我立刻点头,好好好,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求婚,我终于不再去求别人了,还不赶快答应下来,我又不傻。
十天之后,我嫁给董家禾,董家禾说,女人一犯傻就结婚,我说我傻吗?那么我愿意做个傻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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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节:爱情病毒(1)
爱情病毒
治好病毒的唯一方法是有新的爱情,杨陌说这叫以毒攻毒。他说,新爱情来了,旧爱情才会死去,新生的力量带着锐利的牙齿。
从本质上讲,爱情就是一场病毒,在你最脆弱的时候侵略你,让你无处可逃。
而治好病毒的唯一方法是有新的爱情,杨陌说这叫以毒攻毒。他说,新爱情来了,旧爱情才会死去,新生的力量带着锐利的牙齿。
蓝岸就是我的病毒,我以为我一生都会和这场病毒做斗争,一生都不会再去爱上别人,但是当杨陌出现在我生命里时,我知道,我会用他来抵制我心中的病毒,但这种抵制能多久呢?是一瞬还是一生?
旧 欢
十七岁,我被一个戴着白帽子穿着旧牛仔裤的男人骑车拦住,他的黑T恤上画着切?格瓦拉,他的腿那么长,当他说,妞,来,上我的车,我带你去看我的油画展。
我心中是暗喜的。原来,所有女生都是喜欢被男人劫色的,我只有十七岁,我穿着旧裙子,但我上了他的车,坐在他的前面看他的油画展,那时,蓝岸二十二岁,正是小城风头正健的画家,一年之后他去北京流浪,给我打电话让我一个月去看他一次。
那时我在石家庄一个财经学院读大学,接到他的电话我甚至连想也没想就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那是辆爱情的火车,从一个土气的城市到北京,一路上我在爱情的感觉中飞奔。我想我真的在爱着一个男子,一个四处流浪的男子,他在圆明园的东村画画,那是艺术家聚集的一个部落,很多人搞行为艺术。蓝岸那时还在画画,他欣赏着那些行为艺术,当一个人把自己身上涂上蜂蜜在一棵花树下躺着让很多飞虫落到他身上时,蓝岸侧身对我说,月生,这是艺术,懂吗?
我不懂那样的艺术,但我爱蓝岸。
我喜欢在他的小屋里如新妇为他洗手做羹汤,我喜欢如一只猫一样侧卧在他旁边,我喜欢做他的模特,看他把我画成想像中的女子。
一次次地我问他,蓝岸,你有多爱我?
他一次次地用永恒逃避我的追问,他说,不要问爱情有多长久,不要问有多爱,那是虚无的东西,真正实在的东西只有我们这一刹那的缠绵。
多么缥缈的一个人啊。四年,我整整奔波了四年,毕业后我去了上海,本来我可以留在北京,我问蓝岸,我留在北京吧,这样可以离你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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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爱情病毒(2)
其实,你离我的近恰恰是离我的远,距离能产生美。他说。
第一次我对自己的爱情产生了怀疑,我想,蓝岸是不爱我的,一个爱我的男子,会舍不得让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离得那么远。
坐上北京开往上海的火车,我对自己说,别了,蓝岸,别了,旧欢如梦。
新 爱
杨陌是一个妥帖的男子。
初遇到杨陌,是在一次洽谈会上,我去做翻译,穿了白裙,他是对方代表,在出电梯时他叫住我,喂,他说,你不要动,在这站着。
我疑惑地看着他,他笑,你出了点状况,你等我一下。
我一下子脸红起来,明白自己是“老朋友”来了,却偏偏穿了白裙子,人窘在哪里,听任他的安排。
我们是在一个五星级酒店,他去地下商店,十分钟后提一条黑裙子上来,华伦天奴的牌子,当然,他还悄悄递给我一小包卫生棉。我看到,他的脸红了。
和蓝岸在一起四年,他没有脸红过,只是那么冷静地看着你,我曾迷恋过那种冷静,如一把刀在身体里游走,让人感觉到疼。起初,我以为那是爱,可现在,我不那么认为,那只是一种占有,对自己喜欢的东西的占有。
与杨陌在一起,我感觉单纯的快乐,他住上海的老房子,坚固的花岗岩,缠绕的长青藤爬满了山墙,更多时候,我与他坐在铁艺围好的阳台上喝下午茶,上海的天气灰蒙蒙的,可与杨陌在一起,我的心里亮晶晶的。
他放周璇的老歌给我听,与我看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时光,原来可以过得这样散淡,美丽得不似人间。
这是二十三岁的上海,明年,就是我的本命年了,我想,自己应该对爱情有一个选择了。
因为杨陌对我说,他希望有一个如我一样的女孩子做妻子,穿棉布长裙为他在厨房里煮咖啡,他还愿意看到我静静笑时的样子,那样的性感与温柔,于他,我的一颦一笑全是魅力,他捧起我的脸对我说:月生,我的爱。
眼泪,瞬间崩落。
第一次有男人说我的爱,于我而言,那甚至是一种奢侈。
可是,蓝岸已经成为身体里的一块痼疾,我常常想起那个眼神忧郁冷静的男子,他身上散发出迷人的油彩味道,他的手指骨感细长,他紧紧地抱住我的时候,我无处逃。
我怎么能爱上两个人呢?我怎么可以呢?
但我的确如此,与新爱缠绵时,想起旧欢。
旧爱与新欢
午夜接到蓝岸的电话,他只一句:你来,我想你想到窒息。
我便崩溃,半夜起来去机场,坐最早一班飞机到北京,他依然住那个小屋,见到我,他还是那样的眼神,一句话却让我魂不守舍,他说:没想到,我这么想你。
我重新在小屋里住下来,为他洗衣服做饭,他指着那张椅子:从你走后,那张椅子就再也没有动过,它一直在那里,等待着你的到来,看到那张椅子的姿势,常常让我想起你坐在那上面让我画的样子,那么乖巧,如一只猫一样。
他翻出好多东西,这是你用过的洗发液,这是你落在这里的化妆品,这是你的内衣……不要再说了,我嚷着,原来,味道和痕迹也会杀人,他从后面抱住我:你爱我吗?
爱。我爱。你呢?
我爱现在的你,此刻的你。他给我的,依然是如此缥缈的回答,我不喜欢这样的回答,我要一个永远。
蓝岸不给我永远,我说我可以辞职,咱结婚吧,我天天守着你行吗?
他看着我,小孩子,你不懂得爱情,爱情是短暂如烟花的东西,结婚,就要了爱情的命。
我和他吵着,吵到崩溃,最后,我在软软的床上如一条僵蛇,窗外有月亮又红又亮,没有人理解我的绝望。我轻轻说:蓝岸,你知道这样我会离开你的,我要一个永远的爱情。
蓝岸说,没有永远的爱情,你不会离开我的,我是你的蛊,我是你一生的咒语。
我哭了,除了绝望的哭,除了眼泪,我似乎别无选择。
所以,当杨陌出现在我和蓝岸面前时,我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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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节:爱情病毒(3)
杨陌说,月生,我不能没有你,我爱你,跟我回上海吧。
站在两个男人中间,我的心游离着,一个是少年恋人,曾让我柔肠百结,穿梭在石家庄和北京之间整整四年,一个是疼我爱我知我的男人,我应该选择谁?
最后一次,我去问蓝岸,你要我吗?你爱我吗?
他选择的,依旧是沉默。
转过头去,我牵了杨陌的手,他领我走的时候,我知道此去没有回头路了,我会跟着这个男人一直走,到生命的终结,我喜欢那种天荒地老的爱情,两个人老了,牙齿掉光了,还能手牵着手一起散步看落日夕阳,那是爱情的最高境界。
杨陌也许能给我这样的生活,散淡的、安详的,如细水长流,可我也知道,他给不了我那种疼的如骨刺一样的爱情,深深地扎向我灵魂深处的东西。
但是,我必须有所选择,我应该有所选择。
旧欢如梦
二十四岁,我嫁给杨陌做新妇。穿了棉布裙子为他煮咖啡,一年后生下小女儿,在家做全职太太,杨陌开不错的本田车,有了自己的小公司。
我们一起推着女儿去散步,有不错的生活,偶尔去国外度假,我剪了短发,那如海藻一样的长发剪掉后放到了箱子里,蓝岸曾说过喜欢我的长发,他不看了,我只有剪去。
我努力地不去想他。一直在努力想忘记。
女儿三岁后入幼儿园,我一个人闲散在家。杨陌发胖了,小肚腩非常明显,他常常夜归,喝得醉醺醺,他说自己应酬太多,其实,不必要太多解释,他身上女人香水味和口红印子说明了一切。有人说,最美丽最刻骨铭心的爱情也只能维持四年,我们之间,已平淡到只是如平常夫妻一样。
生日那天,杨陌早已然忘记,我一个人待到黄昏,直到门铃响起。
我以为是杨陌良心发现送来生日蛋糕与玫瑰,门外站着的却是送特快专递的人,他手里是一个大箱子,北京来的。他说。
用钳子打开箱子,我惊呆,里面,是十张画。
全是我,各种姿势的我,笑着的,沉思的,忧郁的、迷恋的、困惑的……里面夹着一封信,蓝岸写给我的:凭着记忆,在你离开的五年里,我画了十张你,我深爱的你。
不是不想爱你,不是不想和你一生一世,因为我没有那资格,你看到这个特快专递时,我已不在人世,我特意选择这一天送给你。
我惊住,似前生今世,以为他开玩笑,他再无情,他再不爱,不能和我开这样玩笑。
疯狂打电话找到他同学他旧友他家人,他们告诉我一样的消息:蓝岸已去年春天离去,他有先天性心脏病,是不能动手术的那种。
所以,他不肯给我永远,所以,他看着杨陌牵着我的手走。
没有眼泪,有的,只是那种酸楚的锥心的疼,我看着那些画,好像看到了蓝岸的眼睛,他就那样安静地看着我,用眼睛去我心里游荡,这个男子,终将是我一生的爱情病毒,从第一眼看到他,从上了他的自行车我就应该知道了。
门铃响了,我去开门,看到杨陌抱着女儿,杨陌说,来,婴,咱们祝妈妈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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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节:爱情病毒(4)
几月黄花落满地
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有你身后落了一地的,那不是花,是我凋零的心。
一
黄小茵从十七岁看到曾子默的第一眼起,就再也没有忘记过他,她终于明白了一句话,是席慕蓉的诗《一棵开花的树》: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那时学校里到外都是席慕蓉的诗集,很多同学在传抄着那些美丽而忧伤的名子,十七岁的黄小茵那时是一个瘦瘦高高的高二女生,苍白而忧郁,她先是迷恋上了琼瑶小说,第一本看了《窗外》,一个师生恋的故事,再是迷上了琼瑶,再接着,她喜欢了亦舒和席慕蓉。
而曾子默的出现,一下子让她把那些个言情女作家笔下的男人全印证了,确切点说,从撞上曾子默的那一刻起,她就觉得自己的花季真的要盛开了。
那天她是迟到了的,急急忙忙地穿上最爱的白球鞋从宿舍里往教室跑,快上楼的时候一下撞到一个人的身上,是个眉清目秀的大男孩儿,高高的个子,黑得像水一样的眼睛,有点像郭富城。她以为是高三的学生,因为和她一样,同样的白衬衣牛仔裤,她连连说着对不起对不起,然后连跨了几阶台阶进了教室,就在她刚坐下十几秒钟,她刚刚撞到的人也进了教室。
同桌马妮妮说,黄小茵,新来的班主任呢,好帅啊。
她一下子就晕了,天啊,这么年轻的班主任。暑假过后,这是第一节课,曾子默笑着自我介绍着,刚从师大毕业,学的是生物,希望以后大家多支持,说着,居然给他们鞠了一躬,同学们鼓起掌来,只有黄小茵呆呆地立着,因为刚才撞到他时他居然还笑了笑,看来,他是早就知道了她的,因为花名册上有照片和名字啊。
点名的时候所有人全站了起来,要点到她的时候曾子默说,黄小茵,你不用站了,咱们刚才已经有了见面礼了。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女生们嫉妒地看着她,那一刻,她心里得意极了。
二
没想到没有几个月曾子默就成了整个年级最受欢迎的教师,在教师学分评比中,他得分最高,很多语文数理化老师很是生气,他们怎么会败在一个只教副科的而且才刚刚毕业的年轻人手里?
自然,他成了女生们的议论对象,曾子默一个人带着高二年级的八个班,却并不喊累,瘦瘦高高的他总是精神焕发,男生们成了他的铁杆歌迷和球迷,因为他自弹自唱的《花祭》比齐秦还要好,踢足球比马拉多纳还要棒,而女生们迷上的是曾子默上课时的神情,所有的女生,几乎无一例外全成了《窗外》中那个对老师痴迷的女主角,当然,黄小茵也没有例外。
黄小茵最明显的变化是开始喜欢照镜子,以前她从来不照镜子,因为从小是个好学生,而且当有的女生偷偷涂口红时她曾经笑话过她们,但今天她却是自己偷偷地在自己的被窝里开始照镜子,开始是一张苍白的脸,后来慢慢变得绯红,到最后,她终于忍不住会偷偷地笑,因为她在练习怎么样微笑才美丽,只有那样,曾子默才会注意她吧。
窗外那棵茂盛的合欢树渐渐地凋落了,秋天快结束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那件事让黄小茵几乎泄露了自己的秘密。
虽然盼着见到他盼着上生物课,真上生物课的时候,黄小茵却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听什么。有一天,当曾子默把她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她大脑中一片空白,因为她连曾子默问的什么问题都不知道,虽然她眼睛是一直盯着他的,但她在想,为什么,他会那么博学呢,虽然是教生物的,但他却能引经据典说出太多故事来,他还能用英语讲出许多有趣的事情来,而且他文学造诣很高,有一天他开玩笑说,谁知哪个上帝把我报的中文系给我改成了生物系?
但那天黄小茵呆呆地,到最后眼泪都快出来了也没有回答出曾子默的问题,曾子默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说,你坐下吧。
晚自习的时候忽然停了电,一个人影移至黄小茵的烛光前,黄小茵,你跟我来一下。
是曾子默温和而磁性的声音,她随着他来到他的办公室,因为停电,别的老师都没有来,办公室只有他们两个,他笑着看她,我猜,你连我问的什么问题都不知道,对吗?
蜡烛跳动着,多亏停了电,否则天知道黄小茵的脸有多红,那一刻,她希望永远不来电才好,她希望地球忽然爆炸才好,那样,他和她就能在一起了。而对面的男子温柔地问着,她心里疼疼的,却无人知晓,这样的一秒就是天上人间,对面的曾子默再问,你,没什么事吧?
她忽然哭起来,女孩子就是这样吧,束手无策时,仿佛眼泪就成了唯一的武器。他慌了,因为,毕竟,他不过只大她五岁,也还是一个大孩子而已,他掏出手帕,暗蓝色的格子,有着薄荷的清香,慢慢地,黄小茵擦着眼泪,这个夜晚,她忽然感觉是天意,是上天早就设计好了的,她抬起头来,对自己的老师说,对不起。而曾子默看到的,是一张杏花春雨一样的脸,曾子默躲开了她的视线,你是尖子生,是我们班的骄傲,将来是要考重点的,我想,这是我找你来的唯一目的。
走的时候,黄小茵从曾子默那里拿走了一本书,也是席慕蓉的诗集——《千年的愿望》。黄小茵在到门口时忽然转过头问曾子默,老师,如果让你许个千年的愿望,你希望是什么?曾子默就笑笑,我希望来生做一株莲花,安静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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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节:爱情病毒(5)
黄小茵就转身走了,曾子默没有问她的来生,但是她早想好了,来生,她愿意在他身边,每一分每一秒。
三
黄小茵快高考的时候更瘦得厉害,一来是学习任务重,二来是细密的相思,当所有女生都在谈论着曾子默时,黄小茵的心思半是嫉妒半是自豪,嫉妒得是那么多人喜欢着曾子默,自豪的是曾子默如此骄傲,所以那么多女生暗恋他。马妮妮说,将来,我是要报考生物系的。而燕子则说,这么优秀的曾老师,不会大学里不谈恋爱吧?于是很多人想像着曾子默是否有女朋友?黄小茵给曾子默帮忙登记报名册时就假装漫不经心地问,老师,别人总有女友老找,怎么不见你的女友啊?问完了,心里就开始惊涛骇浪,因为这样至关重要的细节她怎么能忽略呢?
曾子默头也不抬,我没有啊,因为还要考研嘛,没有时间谈女友,爱上一个女孩子就要好好地去爱,敷衍了事怎么行啊?
黄小茵的心扑扑地跳着,心里暗暗地笑着,因为自己已经十八岁了,等考上大学,也许就能把愿望讲出来了,再有人说他们师生恋就不怕了,但是,但是曾子默在乎自己吗?
在还曾子默的书里,黄小茵把那首《一棵开花的树》画上了曲线,她是要告诉他,为了等待他,她已经在佛前求了一千年。
黄小茵考上大学后第一封信是写给曾子默的,那封信中她写道:老师,我终于长大了,而且你曾和我说过来生要做一朵莲花,那么我就做那片莲花下面的藕吧。
寄完了信的黄小茵是不安的,十八岁的少女,终于把自己的暗恋写了出来,那一刻,美丽的黄小茵几乎要跪着祈求上苍了,因为自己是因为曾子默喜欢诗词才学的中文,因为曾子默说过喜欢重庆她才来的重庆,所有的一切,全是为他。
但是没过几天,信,又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她给马妮妮打电话,这个到底学了生物系的马妮妮永远是个小灵通,马妮妮说,曾子默在我们高考完了以后就辞职走了,据说去了深圳,原因不明。
黄小茵的心,一下子掉在了十万八千尺的黑洞里,马妮妮说,黄小茵,别难过,像你一样难过的女生大概有一百多人,当然,包括我。
于是在黄小茵心中,印像中最深刻的一幕就是那个停电的夜晚了,那个夜晚,黄小茵知道自己到死都不会忘记。
四
十年后的同学聚会时,二十八岁的黄小茵依然是一个人,而有的同学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倒不是因为她太挑剔,大学毕业后也谈过一两次蜻蜓点水式的恋爱,最后终是不了了之,用她的话来说,没有缘分。
后来她也打听过曾子默的消息,有的说在北京有的说在深圳,没有人知道,就像她始终不知道曾子默辞职的原因是什么,因为那年高考,他们的生物成绩全省第一,给足了这个年轻教师的面子。在毕业晚会上,黄小茵还记得曾子默弹着吉他唱《花祭》——你是不是不愿意留下陪我,你是不是春天一过就要走开,花开的时候,你却要随候鸟飞走,留下来啊……那一刻,她借口去卫生间躲掉了,在卫生间里黄小茵泪流满面,而窗外的合欢花开得正艳,暗香袭来,青春,就这样一滴滴过去了。
不知道是谁联络到的曾子默,那个男生说,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咱们的曾老师,不过,他现在已经是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了,大家不要认不出他啊。
曾子默进来时,黄小茵果然没有认出,因为曾子默胖得像吹了气,而且穿着十分名贵的衣服,头发打了摩丝吧,像是三十年代那些买办们。黄小茵的心,一点点凉下去,她真的很后悔参加了这次聚会,如果看不到他,他在她心中,还是十八岁那年的曾子默,那么清朗而充满了活力的曾子默,那个会踢足球会弹吉他唱歌给她们的曾子默,但现在,他是个商人。
那天他们都喝多了,男生们一再灌着他们当年的班主任,而黄小茵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像是看一场戏,大家去唱那些情哥哥情妹妹的歌时,黄小茵一个人来到了夜幕下的阳台上,没想到窗外也有一棵开花的合欢树,黄小茵想起十七岁的那个夏天开始的时候,自己一下撞到了一个人的身上,而窗外,就是这样一棵开花的树。
不知曾子默什么时候走到她身边的,他笑着,黄小茵,你和过去没有多大变化,身材还是这么好,最后学了中文啊?那几乎是最没用的一个专业了吧?
黄小茵笑着,他问什么,她就答什么,后来都感觉到无聊,他进屋去了,而黄小茵这才发现,自己端在手里的那杯茶,已经渐渐地凉了。此时,她想起那首《一棵开花的树》的结尾部分: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有你身后落了一地的,那不是花,是我凋零的心。
那一杯凉茶,她顺手就泼了它,这次,黄小茵连半丝犹豫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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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雪小禅新书《繁花不惊银碗盛雪》文章选读
2014-08-06 雪小禅 禅园听雪
雪小禅:浅喜深爱
喜欢一个人,浅浅地喜欢是最美,不需要告诉他,有时,只是欣赏,还不到爱,喜欢听他的声音,看他的微笑,他颈间小小的痣,还半遮半掩,还欲说还休,还是春天里的二月,还藏着要吐蕊的花苞,这浅浅地喜欢,如饮清茶,淡然而落寂,挑落灯花,满心禅意,是银碗里盛雪的素清,却又听着隔水的云箫,分外的缠绵。
还有比喜欢更俏的吗?是俏,也娇了,也羞了,低头婉转的心思,只有秋云知道,大朵大朵向西流着,相思何曾闲,我喜欢你了,听得到空气中传来的翠鸟的鸣叫声,喜欢,喜欢!
是雪白的蚕,在暗夜里流动,看了惊心,一点点地吐了丝,这样的缠了,春阳艳艳之日,一个人跑到开满樱花的院子里看梧桐,那些梧桐真是美,樱花是为它开得这样灿烂吗?喜欢一个人,就剩下一粒简单的心了,其实心里开满了桃花,只能是桃花,这样艳,这样的粉,只有自己知道,这桃花带了满身的巫气,虽然是巫气,可不染尘埃,只觉得日子好长,端坐着,心里还是他,走到大街上,心里也是他,胡兰成写刚刚迷上张爱玲,从她那里出来,去朋友家串门,看到灯下朋友们在打麻将,他看了一会儿,只觉得灯明晃晃的,朋友们说了什么,他不知道,于是走出来,在春夜里,一个人,继续想她。
这真是喜欢了。
放不下了,费心思了,明亮亮的喜欢,小虫子一样,在心里蠕动着,喜欢多好啊,如春潮在涨,一直往上涨,彻底崩溃那天,索性赖了皮——我爱你!到底说了,浅浅地喜欢变成了爱。
爱就互动了,你来我往,爱有抱怨有纠缠,喜欢没有,喜欢是暗自芬芳,是四月里初绿的芽和嫩粉的花,爱是五月天七月雨,风雷雨电,从丽日晴天到天昏地暗,也许只一个刹那——人生都这样快,何况爱?
如果爱,请深爱。
不游戏,不江湖,把你当作心里面最里面的那个人,轻易不提你,我可以和全世界所有人开玩笑,只是与你这样紧张,别人提及你的名字,这厢已经崩溃,手脚冰凉,与别人发短信三言二语就玩笑起来,与你,却是字字千金,桃花万里冰河,动一下,便是心里的桃花,心里的疼,哪一个字都紧张,这样的发紧,一点也不放松,一点也不江湖。
是深爱了。因为有了放纵,居然会这样想念一个人,不是发了疯是什么——原本,是矜持的女子,忽然有一日就问了又问——你到底爱我多少?爱,多少是个多?多少是个少?爱情哪里能度量衡?小女生玩的把戏也敢玩,小女生不敢穿的衣服也敢穿,好像一只夏日的蝉,拼命地叫啊叫啊,只为这一季?——也是,人生能多少时日可以是真心?
是真爱了,是放不下了,陕北的小曲儿怎么唱?——想你想得没缝缝,哥哥想妹想得瘦,喝碗香油也不长肉,是长不了肉,醒着是她梦着是她,生生是把人惆怅死了,这样的爱,原来是百转柔肠,思君如流水,何有穷已时。
她也这样相思了——他生莫作有情痴,人间无地著相思。情痴也这只是这热恋时三几时吧,有谁一辈子是情痴?有人说恋爱中的男女不过是着了魔,魔走了,爱就走了,但此时此刻,刘巧儿唱得好——自那日看见他我心里就放不下呀。
放不下就是爱了,忘不了也是爱,爱情最怕什么?应该最怕时间。时间可以检验爱情,爱着的时候都说一辈子,总还嫌不够,于是对天盟誓,于是海枯石烂,但如何抵挡它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转眼就会平淡。
甚至忘记他的长相、他的声音,甚至忘记,他的名字。
如果过二十年,还能口口声声说爱一个人,只爱她,无限的爱,我这才相信,那是真爱。
更是深爱。
浅喜深爱,如果我选择,我选择喜欢,因为喜欢更长久,更绵延,更适合一个人暗自留恋,不张扬,不对抗,只是默默在一边,它不够彻底不够过瘾,但如果和时光抗衡,它一定是化骨绵掌,这千山万里路,只有喜欢,只有喜欢可以浩浩荡荡走下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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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1.雪小禅暌违3年,首度推出完美珍藏随笔集,亲自选编迄今为止,最能代表雪氏风格的得奖作品,集结近年来散文创作最高水准。有情趣,有态度,有强度,记录生活不曾在意的温柔细节和光阴之美。色彩里的世界,植物般的爱情,落满樱花白的青春,纯净或潦草的生活,人生的百转千回,空明淡雅的心境,勾勒出世间万物清润的水墨之色,洞察世事却又缄默不语,在文字的漩涡中,幻化出绵密的力量。
2.书里去掉了那些粉饰、矫揉、造作、虚伪的元素,只留下真实、朴素、干净、饱满的气息。“白马入芦花,银碗里盛雪”,以清减之笔呈现生活本真姿态,鲜衣怒马,煮字疗饥,至情至性。在她的笔下,光阴如玉,幽暗岁月厚实笃定,暗里的人生妥协而温暖,在家常世俗的日子里,散发着诗意素朴的小光芒。
3.木心说,从前是慢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雪小禅说,慢的东西才打动人心,它是人心潦草的世间,绿雪诗意的生活;是小城里的柔软时光,红了石榴,绿了芭蕉;是快雪时晴,空谷幽林中的青与白;是海棠花里寻往昔,处处醉人的光阴。
4.“慢下来,把日子过成诗”传达了一种“缓慢于时代”的从容生活观,不浮不躁,不污不垢,淡看浮华,让活得太仓促的现代人重拾生活之美,少些羁绊约束,多些润泽丰盈,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无处不在的爱与美渗透在字里行间,将生命的暖意传递,优雅、自然、随性,为我们抵挡生命里不可预知的孤独与困顿,成为最好的自己。
5.首次采用全彩四色装帧,唯美古典气质,呈现满纸芳华;全部插图为雪小禅家中实景拍摄,首度曝光历年珍爱收藏:古旧的瓷器瓦罐、老家具、江南织锦、珊瑚朴、小叶紫檀逐一登场,古老的美意和静美的生活气息交织,一个温柔了岁月,一个惊艳了时光,与光影演绎倾心的相遇。
作者介绍
雪小禅:素朴生活家,老舍散文奖、首届孙犁文学奖得主,知名文化学者、作家,已出版作品50余部。作品集《那莲那禅那光阴》《裴艳玲传》入围2014年第6界鲁迅文学奖。用文字腌制时间,煮字疗饥,过鲜衣怒马生活,享受银碗里盛雪闲情,在三生韶光贱的光阴里,指尖上捻花,孜孜以求,散发微芒。
四 : [散文阅读]种瓜小唱
①种瓜,有花有叶有实,很诱人。春天,孩子找来了几粒种子,颜色土黄,状如小指甲,表皮网络凸起,全不似冬瓜、西瓜、南瓜的籽儿。它到底能结什么瓜,是一个迷离的梦。不管!想想来日瓜棚下收获的喜悦,我就赶忙在院角播种了。
②瞧,小生命伸开油绿的巴掌,拱破地皮儿了!我的心也随着膨胀起来。那些日子,在潇潇春雨里,我谛听它细长身肢舒展的声音;在盛夏的熏风里,我观察它伸出卷须时,生命的颤动。浇水呀,施肥呀,松土呀,搭架呀,小心侍候到夏末,见到小黄花儿了!看它擎着黄亮的铜喇叭,吹着收获的序曲。我想入非非了,想到瓜儿的硕大、沉重和甜味……
③万万没想到,赶到纽儿(指瓜果等刚结的果实)长大,却是几个苦瓜!
④我播种希望,收获了失望;我渴望甜香,得到了苦涩。我叹息,我懊恼,我自责。但我转念一想,苦瓜毕竟也是收获呀!南方人不是很喜欢吃苦瓜吗?它的样子挺特别:好似披了青蛙皮的纺锤。颜色是绿中透黄,黄里含橙。剖开表皮,裹着种子的是血红的瓤子。是不是它浸了我的苦辛,吮了我的心血,才生得这般模样呢?也许是的。
⑤忽然我的思绪飘远了:大自然有苦瓜、苦茶、苦杏仁;人世间,一辈子在事业上苦斗,但未尝过庆捷甜酒的人,总是有的罢?他们为后人在岔路口插了若干“此路不通”的木牌。失败者生命的轨迹,为成功者提供了捷径。失败使后人变聪明。还有,谁能断言,苦后不甜?你瞧,在漫长的航程里,苦海、苦船,可远方总有彼岸。蜜蜂在哪采了苦粉,别歇翅,定会找到甜香四溢的花园。而且,有趣的是,苦瓜瓤竟是甜的?看来,苦中有甜,艰辛的劳动中有甜滋味,这话不是没有根据吧?
⑥噢,仔细尝尝自己种的苦瓜吧,苦瓜配上姜、辣椒,别是一番滋味。苦味入心,清心明目,使人冷静地回味思索,也促人盼望明春那播种的季节早来,跃跃欲试。是的,人不嫌弃苦味,它是甜的陪衬。但人总不会习惯天天吃苦瓜。吃着苦的,想着甜的,生命就有了希望,活着就有了力量。
⑦赶明年,我想种甜瓜了。
⑧也许,秋后又收获了苦味,那么,我还是要嚼碎它,咽下去。前面还会有播种的季节。生命有限,可只要还有时间,就别让土地撂荒了。是不是?
33.文章首段写到不知道种子“到底能结什么瓜”,为什么还是种下了它?
34.文章第②段的叙写突出了什么?这一段的叙写和下面两段有什么关系?
35.第⑤段中,作者由苦瓜中联想到了几点生活的哲理?试概括,每点不超过15个字。
36.最后一段中“生命有限,可只要还有时间,就别让土地撂荒了”这句话的字面意思是,不要让土地荒芜,要抓紧时间播种。它的深层含义是什么?请简要回答。
37.下列选项中对本文的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第①段中说“到底能结什么样的瓜,是一个迷离的梦”,这一句已对后来收获的是令人“失望”的苦瓜有所暗示。
B.文章第②段写到想象中“瓜儿的硕大、沉重和甜味”,突出了自己对收获的满怀希望。
C.文章第⑥段提到“吃着苦的,想着甜的,生命就了希望,活着就有了力量”,这表达了只有吃过苦才知道什么是甜,才有成功的希望这一哲理。”
D.文章在写作上用了托物言志的写法,形象地表达了自己对奋斗和收获关系的认识。
五 : 【丹水情韵散文】阅卷小记
期末考试结束,又要迅速要组织评卷统分、排名次。
评卷期间,全学区所有老师都集中到学区所在地的中学教室内,分成六个学科组,每个学科组负责评卷的老师,都集中在一块。七八个火盆锅里引燃的白炭,吐出红红的火舌。尽管室外纷纷扬扬的还飘着雪花,但是室内温暖如春。只见不少老师都把棉袄早脱下来了,特别是不少年轻女教师前凸后翘的身材,显露出了曲线的美感,免不了男教师们都要多看几眼。
阅卷室内,评卷老师们不能抽烟,也不能交头接耳。阅卷桌上,每位老师都会发一瓶眼药水,防止眼睛干涩与疲劳。
“同一道试题,每天要阅二千五百次至三千次。”在一个语文与数学阅卷室内,一位戴着宽边眼镜的老老师说:
“阅卷老师想要偷懒都不行,因为同在一个阅卷室内,每一位教师的工作状态,都受到了在场所有老师的监督。”
“不光老师们监督,你看学区领导像走马灯似的,不停地在来回巡视。”一位青春阳光的女教师也打趣的说。(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室内老师们一边评卷,一边有说有笑。已然要求是不许抽烟,其实评卷老师中不乏抽烟者占多数,不少老师憋不住了,仍然津津有味地抽着,室内烟雾缭绕,不少不抽烟的女老师被熏得捂住了鼻子。
一位女教师是评阅高年级作文考卷的,她摘下眼镜说:
“拿到一篇600多字的作文后,只要50秒至1分钟的时间,就可以给出一个分数。”
不少老师附和着。
“别小看这50秒,至少可以把这篇作文读三次。”女教师继续说。
“一篇作文拿到手,阅卷教师会先大致看一下文章篇幅,如果篇幅不达标,分值自然不会很高;当然字迹工整的比字迹潦草的‘待遇’要好些;其次,老师会通篇扫一遍作文,如果是偏题跑题,这篇作文离高分已经愈来愈远了;接下来,老师会从文章的描述、文章逻辑结构等方面给出一个预判分数。记叙文如果描写生动、细腻,抓住人物的特点,运用了修辞手法;议论文如果逻辑清晰,有意识地运用了各种论证方法,那么这篇作文会归于高分类。”同组一位尖廋脸,大分头,穿着洗得已经发白的中山装的老师说
“作文算是主观因素最大的试题了,但差别不会太大。”那位阅卷作文的女老师说。
“因为大家都是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如果超过了4分,还有“三评”在后面。而从实际情况看,进入“三评”环节的比例非常低。”她又继续补充道。
经过两整天的评阅试卷,基本算告一段落。接下来是阅卷后,大家坐在一起,针对评阅试卷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最大的收获展开了质量分析。
各评卷组组长就试卷评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成绩做了小结,根据各位组长的发言,大致谈了这些情况:
语文试卷第一部分,补充成语学生做的不是十分好,多数学生不能写出“言行相顾”这个成语,这是课文上不曾出现的。古诗文名句默写,如“怅望青田云水遥”的“怅”,“发愤忘食”的“愤”字。后面三句理解性记忆,学生都答不上来。阅读,总体来看,学生答题姣好,但从答题的细节方面来看又显露了学生阅读能力的欠缺。命题作文,在题目上很多学生都犯了错误,把题目改了,扣掉了不少的分。
针对每一类出现的问题,不少老教师也纷纷发表了个人的一些意见,谈得很实在,很中肯,这无疑对学区各学校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学区领导是个刚从部队复员,安排到教育行列来的。身材魁梧,戴着一个鸭嘴帽,额角上留有两道剑眉,只是眼睛不是很大,披着一件军棉袄长大衣。他把领口揭开,用双手捋了捋大衣,顿了顿说:
“从刚才各评卷组长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了我们前段教育教学中的差距和不足,往后,我们在平时的教学中要注重学生的知识积累,反复强调语言在学习知识中的运用。这就包括字词、诗文、文化常识等;二是要课内外结合,做好做足阅读训练。要指导学生逐步学会精读、略读、浏览的阅读方法,扩大阅读范围,增加阅读实践;三是要抓好学生写作基本功训练。从规范语言做起,通过练笔和单项训练,训练学生不同的表达方式和准确、生动、得体的语言记叙所见所闻所感……”
我正忙碌地找各评卷组长登录分数,分年级、任教老师、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总分、均分、高分人数、及格人数,p值。
评卷结束了,老师们三三两两结伴走出阅卷室,冒着鹅毛般的大雪,直到被风雪所裹,消失在出校门外的小路尽头。
原先喧嚣的校园,顿时安静了不少。我折身走进办公室,依照刚才采录上来的数据,按p值数据的多少,分别把各校期末统考的位置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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