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弥勒县教育局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
作者:党政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0 更新时间:2012-1-16 15:33:42二 : 罗山教育办2012年春季工作意见 59
罗山教育办2012年春季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是推进罗山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新学期,我街道初幼教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创建特色学校,巩固达标学校,改造薄弱学校”为思路,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和教学常规管理为抓手,坚定不移地走“文化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管理强校”之路,奏响 “硬件求实效、内涵求发展,机制求创新,队伍求提高”主旋律,不断推进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实施学有优教战略,推进我街道教育的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让群众共享优质教育。
二、任务措施
(一)落实学校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市、街道、社区等各级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抓好小学“十配套”补强建设,推进晋江市第六实验小学建设,完成罗山中心幼儿园的规划设计,抓紧社店社区办公楼改建街道公办幼儿园,做好苏内龙泉小学、英山小学的整合;启动龙泉小学、育德小学、梧桐小学等3所小学市级校园改造项目建设;力争龙泉小学科技楼在新学期投入使用及完成宿舍楼建设;推进下埔小学食堂建设扫尾工作及梧垵小学教学楼隔热层等项目建设。
(二)拓宽教育投入渠道。各校要切实加强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最大程度的支持,要充分利用成立校董会、基金会或校庆等契机,营造捐资兴教的浓厚氛围,为教育投入广开源头活水,要规范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努力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
(三)加大创先争优力度。一是力推标准化建设。2012年是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年、省标创建扫尾年。龙泉小学、古坑小学、下埔小学等3所拟创建校要面对现实、迎难而上,明确目标、协力攻坚,分步实施、势在必过。要建立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通报制度,借助创建过程,完善设备,改善条件,锻炼队伍,提升内涵,打造特色,实现
基本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争取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验收。二是力推创先争优工作。荣宗小学要努力升格为街道中心小学;各校(园)要积极参与“文明学校”“绿色学校”、“德育先进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等项目评选;扶持条件较为成熟的幼儿园争创晋江市示范园。
(四)加快学前发展步伐。要提高街道独立园设置比例和学前三年入园率,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以建设街道公办幼儿园、鼓励创建示范园、规范民办园管理为抓手,积极落实公办园创建的有关政策,多渠道扩充学前教育资源。一是规范办园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避免小学化教学。加强学前教育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力度,对幼儿园收费、经费使用、收费公示等管理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以缩小优质园与小学学前班办学条件与管理水平差距为抓手,开展幼儿园保教保育常规检查,督促薄弱园及时整改补强,加大非法办园执行力度,整顿清理不规范的民办幼儿园。二是加强学前教育督导检查力度。坚持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学前教育质量、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与筹措、幼儿教师待遇、班生规模、师资配备、办园条件、办学行为等列入教育督导内容。三是继续扶持独立幼儿园建设。加快小学学前班分离步伐,促进全街道各类学校的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
(五)对照指标整改补强。做好招生巩生工作,要及时滚动《文化户口册》,填写事业发展表格,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保证数据的延续性;根据《关于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程,形成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配合的关爱网络,不断提高留守儿童的教育成效。认真做好“三残”儿童筛查、建档、入学组织工作,保证各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要把“均衡发展”、“教育强市”与“随机督导”、“跟踪督导”、“素质教育先进校”创建和各级“素质教育先进校”跟踪活动结合进常规管理工作,未雨绸缪,早规划、早准备、早落实,变“运动战”为“常规战”,强化日常管理,
提高管理质量;对照教育强市、均衡发展各种指标,针对性地倒计时安排时间表,积极整改补强,在市2012年接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评估中表现优秀。
(六)彰显特色校园文化。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意见》,按“五有”、“五无”与泉州市小学校园文化基本建设“十个一”、班级文化建设“十个一”的基本要求,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要加强新课程理念下的校园文化建设,力求在校园文化设施建设、校园文化活动、校园精神打造等方面形成各自的特色;要通过继承、发展、挖掘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和课程资源,结合现代办学理念,做好学校特色项目的规划与创建工作,使学校的办学特色内涵得到不断深化,从而走上精品化的轨道,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局面,形成“校校有特色、生生有特长”的良好景观。力争进一步扩大特色学校数量,放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整体高位均衡发展。
(七)着力落实德育为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以“文明学校、德育先进校、优秀少先队集体、文明礼仪示范校”的创建为抓手,以新孝德教育、新公民教育为重点,坚持底线育人,全面深化“雏鹰争章”,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三生”教育(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等“五项教育”,并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融入到“五项教育”中,提升诚信教育和礼仪教育的工作水平,提高学生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扎实开展“文明礼仪、纪律常规、尊老爱幼”等教育活动,组织祭扫烈士陵园,开展“助残扶弱献爱心”活动,大中队主题观摩研讨活动,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认真贯彻《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继续实施班主任全员培训计划,发挥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的领军、示范和辐射作用。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关工委、家长学校、校外德育基地的作用,培养学生自主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应把学生学习行为习惯的规范训练作为德育重要任务来抓。加快德育校本课程的建设与开发,规范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室建
设,加强心理辅导教师专业化培训,逐步实现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推进“温馨教室”建设。坚持全面发展,组建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开展多形式的素质教育展示活动,确保每个学生身心健康,有体艺特长。
(八)坚持健康成长为本。要继续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坚持“健康第一”思想,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学生体质测试、信息上传、分析跟踪工作,广泛开展全员参与的阳光体育运动,把加强体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二要继续开展艺术、科技活动。保障落实“科学、综合实践、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课程与课时,推广学校特色建设经验;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配合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深入开展。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争取艺术类课程教学、校内外艺术、科技教育活动等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积极推进“校校有艺术团队、人人有艺术项目”建设,大力推动“2+1”(两项体育技能、一项艺术技能)等校园文体活动普遍开展,组织开展校园歌手、校园灯谜、现场书法美术、科技小制作、小学生乒乓球、小学生篮球、少儿棋类、六一少儿文艺会演、南音等赛事,为学生成长搭建快乐学习、轻松实践、真正领会学习精神的多元平台。
(九)规范教学常规管理。一是要加强课程管理。坚持“课程建设—课程实施—课程评价一致性”的原则,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规定的全部课程,做到“四不”: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不超比例安排语数课时,不私自调换功课,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综合实践、科学等教学时间,小学《英语》的教学时间每周安排三到四课时,增加的课时暂从地方和校本课程的时间中安排。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认真安排相应课程,配备师资,把书法教育落到实处,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鼓励以生为本,因地制宜,合理开发校本课程,促进学校
特色发展。二要落实教学常规。认真贯彻《福建省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要严格落实“备、教、批、辅、考、思、研”等教学环节的管理和监控,鼓励和表彰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而提高教学质量的学校和教师。坚决纠正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教育办将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行动,一旦发现“无故缺勤、无批改作业(试卷)、上无准备之课”等行为,将取消该教师当年的个人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资格;三要重视质量监控。加强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改革研究,完善课程学业质量评价标准,促进教师有效教学,学生有效学习。重视构建英语、科学、体、音、美、品生(社)、综合实践等学科的教学评价体系,加强多元化综合评价方法的研究,邀请专家举行常识技能科培训讲座,积极探索英语、科学质量测试办法。四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应把学校教育教学常规作为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来抓,建立检查、反馈、整改、跟踪制度,通过量化管理、定期检查机制等手段,把教学常规管理纳入学校评优、校长考核、教师绩效考评范畴。继续开展常规互检与跟踪督促活动,不断提高常规互检的覆盖面与检查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常规管理中的成熟做法,实现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十)做实课程改革实验。一要完善课改机制。通过课改宣传周、公开教学周、教研开放周、基地校核心校示范周等制度,强化校本教研、校际交流;建立开放日(周)制度,充分发挥示范校的示范辐射作用,要开展学校间互督互学活动。开展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教研员送“研”下乡、送“培”下乡、“跟岗学习”、同课异构探讨课、校际间“手拉手”等活动,启动城乡学校“结对教研、均衡教研”活动,不断丰富帮扶内容,推进区域教育发展。二要优化教师学科结构。重视紧缺学科师资配备和培训,培养、造就更多的骨干教师和名师,推进学校教研工作的均衡发展。三要重视课题研究。重视对课题研究的动态管理,建立并完善课题立项、研究、指导、验收、成果推广机制,加强指导和服务,督促课题研究的有效开展。
罗山教育办2012年春季工作意见 59_罗山教育办
(十一)抓好师德主题教育。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精神,继续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考核制度,引入家长评教制度,评选双先教师,落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和落实请假销假制度,全力杜绝20种教师严禁行为,加大对违背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引导每位教师做学生喜爱的“魅力型”教师;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充分发挥教育工会职能,关爱教师生活和专业成长,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与文体活动。
(十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干部队伍,特别是教育办、小学班子、幼儿园园长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着力打造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要扎实抓好新一届小学校长考核聘用与教师聘用工作,选优配强学校班子,充分调动、发挥学校班子、党员队伍在学校发展、创先争优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与凝聚力。同时,要健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激活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继续完善《罗山街道小学校长、教导主任目标考核细则》, 强调校级领导要带头任课,带头教学研讨,带头课题研究。
(十三)搭建名师成长平台。完善“名师工程”, 推进“罗山街道名师培养班”建设,为其倾斜科研经费,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名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同时,积极发挥名师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着力发现与培养“学习型、研究型和特色型”的名师队伍。各校(园)要立足校情,优化行政人员的职责分工,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水平,以此强化后备校长的培养。加大对名师、名校长的培养力度,健全和完善教育骨干人才培养、选拔、使用、管理、评价、激励的制度体系,完善激励骨干教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有效机制,对具有创新素质和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和优秀团队提供特殊的倾斜政策和智力、资金支持,力争快出名师、多出名师。
(十四)推动科学民主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实践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理财、靠制度管人,积极探索以人为本
和工作量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和工作生活实际困难,帮助教师减轻工作负担和心理压力,积极为教师排忧解难,努力解决教师职业倦怠问题。教育管理民主公开化。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教师是学校管理主体的重要作用,不断激发教师职业热情。开展网上校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推进力度,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规定,一律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扎实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
(十五)落实学校安全责任。要紧扣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创建“平安先行学校”工作的开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综治制度。一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强化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校园安保、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二要强化卫生防护措施。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精神,加强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建立预警和报告制度,预防群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三要加强学校生命教育。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生命教育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生命教育,树立预防为主思想,加强学生防火、防电、防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切实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保障学生安全,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认真做好稳定工作前瞻性研判,排查和掌握各种不稳定因素,注重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偶发事件,确保安全稳定。
月份安排:(具体以每周工作要点或通知为准)
二月份(1---4周)
1.2月5日(农历正月十四)教师到校。学科校本培训,观看名师教学实录、
教学讲座。
2.2月7日(农历正月十六)举行开学典礼、正式上课。
3.执行三表;常规教育,落实“五有五无”;巩固学额,做好期初事业统计;举办专题讲座。
4.召开期初工作会;撰写学校、教务、德育、安全、少先队等工作计划。
5.进行期初工作检查,迎接省、市常规检查。
6.拟举办街道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手工、泥工现场竞赛暨优秀作品展并选拔赴市参赛。
三月份((4---8周)
1.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月(文明礼仪教育月)、学雷锋系列活动;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
2.开展绿化美化校园活动。
3.拟举办专题讲座。
4.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举办法制讲座。
5.拟举办小学生围棋赛。
6.做好学生生活技能比赛的选拔培训赴市参赛工作。
7.更新《文化户口册》,收集汇总《残疾儿童花名册》、《三类残疾儿童免缓学名册》。
8.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研讨活动。开展幼儿园“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
9.组织参加市首届小学语文教师素养大赛。
10.组织教育教学常规检查。
11.继续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创建“平安先行学校”申报及评审工作。
四月份(9----13周)
1.开展祭扫革命烈士陵园等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2.开展课程开设、专用室管理与使用等专项检查。
3.举行街道小学生乒乓球赛。
4.举行校园歌手卡拉OK比赛并选拔参加市赛。
5.期中学科测查,期中全面家访。
6.开展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检查。
7.组织开展第十九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征文活动”、“中、高年级作文现场比赛”、“演讲比赛活动”。
8.组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展示活动。
9.组织参加农村小学提高教学质量专题调研。
10. 参加市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11.幼儿园登记注册年检抽查。
12.组织对各小学校长(副校长)进行考核及做好后备干部推荐。 五月份(13—17)
1.感恩、孝敬教育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活动。
2.开展助残扶弱献爱心活动。
3.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活动。
4.幼儿园保教常规检查;组织一年一度的幼儿体检。
5.拟举行小学生南音比赛并选拔参加市赛。
6.开展新教师见习期满汇报展示活动。
7.举办街道第四届小学生篮球赛
8.参加晋江市第三校园灯谜赛(中小学生、教师)。
9.拟发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10.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泉州市级初检。
11.幼儿园“教坛新秀“教学展示活动。
12.参加0—3岁早期教育工作研讨会。
13.组织教育教学常规检查。
14.协助做好“名师履职情况”考核工作。
六月份(17-21周)
1、开展庆“六一”系列活动;举行少儿文艺会演;参加市小学生篮球赛。做好学生生活技能比赛的选拔培训工作。
2.教学质量监测。毕业考试:6月16日(星期六);1—5年级学期测试:6月26日(星期二)。
3.征集教育办各种经验总结、论文(6月20前)。
4.学期工作总结会。做好期末各项工作(财务稽核、各种资料归档等)。
5.学生离校:6月30日;教师离校:7月1日。
6.期末安全教育(重点:防溺水安全教育)、闭学式。
7.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
七、八月份
1. 做好新一届小学校长、教师“两聘”工作。
2. 初中 、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3.组织幼儿教师体检;举办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技能培训。
4.更新《文化户口册》。
5.小学、幼儿园师资新课程学科培训。
6.出版《罗山教育办经验总结汇编》。
7.拟定新学期工作计划。
8.做好街道教育工作会、庆祝教师节活动筹备工作。
罗山教育办
2012年2月5日
三 : 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通知,教育部2012年工
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_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 -印发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政法[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附件: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_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 -附件
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17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3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国家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1步解放思想,着力深化改革,积极促进公平,全面提高质量,切实维护稳定,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18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改进党的建设,着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1.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18大精神,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的意见,大力推进阳光治校,切实加强对高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2.进1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与实践育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修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动教材的广泛使用和教师培训。进1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大高校辅导员培养培训力度。加强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和立德学者计划。组织开展全国性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重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总结凝练大学精神和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加强和改进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3.大力加强教育督导和督查。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开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素质教育、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做好基础教育监测工作。加强对直属高校的巡视工作。加强重大教育工程项目规划和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规范督查工作程序。
4.切实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建设安全校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机制,积极推动并指导各地和学校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制定《中小学安全标准》。建立校车制度,积极配合做好《校车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卫生安全,严防发生食物中毒。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学生食堂工作。
5.着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和服务水平。进1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风建设,加强教育政策与战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进1步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有效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进1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干部交流培养办法,完善干部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新机制。关心青年干部成长与生活。积极推动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建立机关干部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完成直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探索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效途径。推进基层关工委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落实机关文明公约,践行职业精神,创建和谐文明机关。
二、深化改革,完善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6.确保4%目标如期实现。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按法定增长,不断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进1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推动制定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统筹做好高校和普通高中化解债务工作。加强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工作。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落实4%工作办公室。加快教育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拨款、监管的体制机制。进1步完善国家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制定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办法。
7.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高考改革重大问题,制定发布改革方案,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探索本地区高考改革。规范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清理规范高考加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省(区、市)组织的试点,完善“知识加技能”的考核办法,扩大示范高职单招、对口招生规模。指导高中新课程省份探索高考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指导高校试点学院和条件成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探索人才选拔方式。制订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实施定向就业招生工作方案,探索完善定向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深化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修订推免工作管理办法。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进1步扩大高校和导师自主权,完善博士生联合培养机制,建立中期分流名额补偿机制。
8.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性政策,引导民间资金兴办教育。推进民办教育改革试点。推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健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完善民办学校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落实法人财产权,保障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
9.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进1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落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分类推进高校章程建设,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台《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印发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意见。开展直属高校开展校长公开选拔改革试点。开展选聘委派高校总会计师试点。推进直属高校纪委书记交流任职。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深入推进高校试点学院改革。研究制定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研究制订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高校领导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统筹研究高层次人才特殊待遇政策,重视解决青年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深化职员队伍建设意见。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加强教师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高校理事会建设。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深化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进1步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10.大力推进依法治教。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审议工作,做好《考试法》的修改审议。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推动尽快出台《教育督导条例》。开展《学前教育法》研究起草工作。启动《学位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工作。完成《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起草,研究起草《学校安全条例》。出台《教师申诉办法》,研究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继续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建设公益性教育普法网站。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学校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11.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深化人文交流,拓展区域合作平台。制定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引进一批国际知名高校来华合作办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障制度,开展评估和质量认证。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制定《国际学生招收和管理规定》。研究制定中外学位互授联授的相关管理措施。发布孔子学院十年规划和“十二五”规划,办好网络孔子学院,支持孔子学院全面提高办学质量。进1步加强在外留学人员的服务与管理。鼓励高校吸引更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来华工作。推进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12.切实推进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指导各地出台并落实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进1步规范办学行为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改革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制度,贯彻落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新规定,制定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就读,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查处各种违规收费和违规办班行为。
13.深入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各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检查督促和总结推广。建立重大教育政策突破机制和程序,加快国家层面的重大教育改革项目推进进程。完善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联系,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工作机制。
三、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4.着力推进内涵式发展。坚持走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艺术教育、语言文字等十个专题规划。加快制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办学标准,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倾斜。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加大省级人民政府对区域内教育统筹力度。
15.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决防止出现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出台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加大力度,多种形式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16.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布局优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全国“两基”工作总结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推动各地落实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各项工作。审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坚持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继续推进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通过多种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17.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办出特色,探索区域高中多样化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的模式和办法。加快建立和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
1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编制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加快完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深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加强行业指导。研究制定推进集团化办学意见,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加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研制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行动计划。进1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深入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积极推进东西部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办好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
19.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指导直属高校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十二五”期间高校设置意见。启动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继续深入推进共建工作。优化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结构,普通本专科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高校、民办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倾斜。探索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办法。组织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调整学位授权体系结构布局,组织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
20.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加快推进“探索开放大学建设”重大教育改革项目。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推进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改革和资源开放。印发关于推进社区教育的意见,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试点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终身学习、考试与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
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21.健全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启动研制基础教育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启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做好义务教育教材的修订和审查工作,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进1步提高教材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公正、科学评价学生。
22.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制订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统筹协调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研究制订职业院校专业标准。修订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立和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落实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23.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强教学投入与管理。扎实推进“本科教学工程”,研究制订本科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有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开展本科专业综合改革,建设国家精品开放课程。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建设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公共信息服务和管理网络平台。继续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法律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推进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全科医生培养。积极探索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改革,启动实施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稳步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改进和加强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推进工程教育、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定期分析制度。
24.提升高校科学研究水平。加强基础和前沿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探索高校协同创新模式,推进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实施高校“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积极组织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推动科教结合,实施高校创新行动计划,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落实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落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和经费管理的意见,完善科研评价机制。
25.全面加强体育。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保护学生视力。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高校新生体质测试公告制度。制定加强大学体育工作、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举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国防教育指导纲要。
26.全面加强艺术教育。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修订义务教育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推进高校音乐学、美术学(师范教育类)本科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继续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7.着力提高教师素质。筹备召开全国教师大会。研制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指导意见。贯彻落实高校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扩大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印发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统一城乡教师职务及编制标准工作,探索农村学校实行班师比核编办法。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及评聘办法。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印发《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扩大免费师范生计划,鼓励地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国培计划”。推动中小学教师、校长全员培训。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建立中央补助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加大对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配合做好“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工作。
28.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学信息化指导纲要》。印发实施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制定“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实施“优质数字教育建设与共享行动”、“学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行动”、“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等专项计划。推进地方教育信息化建设。
29.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发布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开展普通话审音工作。制定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加强语言生活监测和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切实推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
五、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权利
30.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以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教育民生工程。制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积极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对中职学生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与相关部委合作加强涉农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推动组织发达地区教师到农村服务。继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探索建立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
31.加强民族教育。落实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大力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进1步加大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力度。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和西藏、新疆中职班。抓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加大民族地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适当扩大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规模。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启动少数民族高端人才计划。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32.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制定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继续推进“医教结合”试点。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审议印发3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组织编写特殊教育各学科教材。
33.完善国家助学体系。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组织实施好普通高校国家资助政策。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进1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加强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每1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4.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基层、中小企业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以更大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全面推广“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采取“一对一”帮扶等有效办法,做好困难学生就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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