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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网上银行-支付宝声明否认“银行恐慌逃离支付宝合作”

发布时间:2017-10-25 所属栏目:科技

一 : 支付宝声明否认“银行恐慌逃离支付宝合作”

  昨天,针对某媒体“银行恐慌逃离支付宝合作”消息,支付宝给予声明进行否认,并表示和银行业的合作正在加深。

  “银行逃离合作”消息首先谈到的是民生银行。记者昨天从民生银行获悉,从今年一月起,为防止信用卡套现,民生银行信用卡就已不支持支付宝网上支付,不过借记卡仍可网上支付。而且民生银行和支付宝宣布退出信用卡业务合作后,和快钱、财付通等也采取了限制性措施。

  支付宝公众与客户沟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民生银行暂停与支付宝在信用卡业务上合作后,光大银行迅速切入这个市场。支付宝现在合作的全国性信用卡银行一共有9家。支付宝跟15家全国性银行和近3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合作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发展,包括在信用卡领域。兴业银行信用卡此前没有支持支付宝交易,不存在“退出”之说,双方关于信用卡方面的合作正在洽谈之中。支付宝方面表示,和各家银行合作的范围不尽相同,以下为支付宝与银行合作关系一览:

  (1)网上银行

  信用卡:工行、招行、建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

  准贷记卡:农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

  借记卡:工行、招行、农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深发展、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

  存折:浦发银行、光大银行(2)支付宝卡通

  借记卡:工行、建行、招行、邮蓄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温州银行、青岛银行、台州商行、嘉兴商行、常熟农商行、宜昌商行、宁波银行、长沙商行、重庆银行、南海信用社、徽商银行、杭州银行、呼和浩特商行、绍兴商行、常州农村信用社、富滇银行、吴江农商行、顺德信用社、南京银行。

  本文由www.ybschina.com提供

二 : 网上银行支付合作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决定建立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支付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已就网上银行支付系统的合作内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一致同意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1  通过甲方的支付门户提供网上交易代理支付。
  1.2  提供与甲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之银行卡网上交易服务(支持ssl合同)。
  1.3  原则上凡甲方支持的银行卡,均应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支付服务。在甲方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如可支持新类型的银行卡,均应该通知乙方,并及时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服务支持功能。已开通的银行卡类型,如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不应停止服务。如因以上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需停止对原有银行卡类型的支持,也须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好相应的善后处理工作。
  1.4  提供本条之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包括:
  交易查询:乙方可按照交易日期、交易类型和交易结果等选项进行查询;
  交易报表的生成及显示:乙方可以按周、月生成并显示相关交易报表;
  交易明细下载: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的平台上下载其任一天或几天交易明细;
  保留3个月交易明细。

  二、费用支付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包括:
  2.1?网上银行支付网关接入费: 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商户。
  维护服务年费: 标准为人民币____元/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法定工作日内,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上述费用;甲方在收取接入费及维护服务年费后应立即向乙方开具发票并安排上线。
  2.2?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每笔交易额的____%,单笔交易手续费不足人民币0.2元的按人民币0.2元计算。交易手续费甲方在为乙方进行资金清算时自动扣除。
  2.3 保证金:为确保网上交易资金的安全性,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后7个法定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____元人民币。合同期满后,甲方将清算所有费用和款项,对尚未收取的费用和款项由保证金补足。若保证金不足以补足上述费用和款项的,乙方应当另行补足;若保证金在补足上述费用和款项后尚有剩余的,则剩余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2.4 支付账号:
    甲方银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交易限额
  乙方对于交易限额的规定
    a.每日交易限额上限_________元。
    b.每笔交易限额上限__________元。

  四、资金清算
  双方资金清算的清算周期为一周,甲方于每周四(节假日顺延)将乙方前周一至周日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清算到本合同2.2条所列乙方的银行账户中。如果乙方在一个清算周期中的清算款项少于人民币__________元,甲方将该部分清算款项并入下一清算周期一并清算,但每月的最后一个清算周期必须清算。

  五、随附义务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线工作所必需的文件、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以配合甲方完成网上银行支付网关系统的相关工作并且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之合法性、完整性及真实性负责。
  5.2?乙方上线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上线确认书后的3个法定工作日内签署并返还甲方。因乙方延迟通知、延迟签署上线确认书而导致乙方网上交易转接服务开通延迟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3?乙方承诺在其支付页面以适当的方式完整登载甲方提供的说明材料。具体登载方式、内容由甲方提供,并经双方认可。
  5.4?双方都将就自己的产品及服务与客户直接签订合同,并负责开具付款凭证及收取款项;双方都没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对方的产品或服务,也无权就对方的产品及服务与客户签订任何合同。
  5.5?乙方应自行承担位于其端的系统维护工作。因乙方的维护责任造成信息传送障碍或其他损失的,甲方不负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各项技术、情报、商业秘密及由此产生的技术成果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期间及终止后的二年。

  七、知识版权保护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软件的版权及其它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非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转让、复制或许可其使用该软件,或者利用此等知识产权为自身或第三方谋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乙方承诺已将该义务告知其相关工作人员并承担因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所致的侵权责任。

  八、违约责任
  8.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无法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单方面解除合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8.2?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的,经甲方通知催收后30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仍未支付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
  8.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侵犯甲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违约金不足补偿甲方遭受的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不足部分。
  8.4?甲方对其支付网关的支付接入系统的安全、有效、实时性负责。若乙方发生本合同项下的网上银行卡支付障碍,影响实时支付,双方应积极合作、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因甲方过错引起乙方损失的,甲方将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则按过错大小确定各自责任。

  九、免责
  9.1?因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办理。
  9.2?一方因发生第三方破坏、盗窃、征收、罚没等意外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该方采取了必要、合理、谨慎的防范措施并严格履行了必要、合理、谨慎的检核程序的前提下,可相应免除其违约责任。
  9.3?确因发生意外事件无法履行/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影响及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意外事件结束后,履行本合同受阻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
  10.1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一方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10.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合同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30日内协商不成,则按下列第_____项方式解决:
    a.将争议提交签约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或
    b.将争议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以上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不选或多选的视为选择b方式。
  11.2  当任何争议发生及/或正在进行仲裁/诉讼时,除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期限
  12.1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要续签本合同的,须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逾期未通知的视为不再续签;双方需续签本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前的7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续签手续。

  十三、其他事项
  13.1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主体事项达成的独立合同,并且应当替代以前的所有合同或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承诺;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签约方保证本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或其他实体组织,且资信良好。
  13.3?签约方保证本方于合作期间提供的任何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为合法提供。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为执行合作项目的目的按照约定或根据对方书面同意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时,应明确指明该资源的所有者。合作期满,一方应停止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3.4  签约方保证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签约/履约过程中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一方若需变更,须在变更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3.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如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不在同一日的,以在后一方的签字盖章之日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 支付宝总裁邵晓锋:银行合作恐慌系媒体夸大

核心提示:支付宝总裁邵晓锋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就“银行终止与支付宝合作”消息回应称,“所谓银行与支付宝终止合作,是媒体夸大。”

中国站长站据腾讯科技讯:11月12日下午消息,支付宝总裁邵晓锋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就“银行终止与支付宝合作”消息回应称,“所谓银行与支付宝终止合作,是媒体夸大。”

近期有消息称,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纷纷撤离支付宝,不再提供信用卡支付服务。支付宝随后发表声明否认,称与银行的合作正在加深。

据支付宝方面透露,目前与支付宝合作的全国性信用卡有9家,跟15家全国性银行以及近30家城市行业银行保持合作。

邵晓锋称,“事实就是事实,夸大就是夸大,到底银行信用卡还能不能在支付宝上用,用户最有发言权。”

此外,支付宝曾在8月推出严厉举措遏制套现行为,支付宝曾发出公告,“更改以信用卡套现等为目的的虚假交易行为的限制措施,一经发现将冻结账户、永久拒绝提供服务等手段。”

所谓套现,指持卡人通过支付宝,将信用卡信用额度转至借记卡,最终取得无息贷款。整个过程无需缴纳额外费用。

对于如何有效遏制套现行为,邵晓锋表示,“打击套现行为需要支付宝和银行共同打击,双方会推出相应的机制。”

四 : 支付宝频频受阻,银行意欲何为?

即四大银行纷纷表现将快捷支付额度调低, 不仅对各类宝宝们进行了打压,其真正的矛头是直指支付宝。近日工商银行又宣布将支付宝快捷支付的多个接口关闭,这系列的动作无不引起各界的关注与网友的评论,各大银行持有的借口都表示自己是用户的安全考虑,真的是这样吗?

银行一直是大佬的身份存在金融界,可以说一直举足轻重的地位。不管是在生活中的消费、存款都离不开它,但近年来因为互联网络的兴起,互联网金融在人们的生活也具有举止轻重的位置。支付宝是当今互联网金融当中的代表,它重新定义互联网金融的新格局。支付宝凭着强大的B2C、C2C等网络购物平台,为支付宝打造出数百亿的交易额,去年又推出了理财基金(余额宝),深受各类网友的追捧,可以说支付宝算是互联网金融最具代表性的具头?

支付宝遭封杀,银行寓意何为?

自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被网友戏称为理财神器,其在2013年底7日年化曾达到6.753%的高峰。网友纷纷传颂它的强大的理财功能时,银行却称它为寄生虫、吸血鬼,是应该取缔的对像。并称第三方支付还没有完善的监管,为了用户账户的安全才做出的一系列限额方案。其是不然,更多人认为银行开始觉得支付宝严重的威胁到自己在金融界的地位与利益。银行为了应对各种宝类的冲击,还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理财产品,还将快捷支付限额调低,以应对余额宝对银行的冲击。银行的这一系列的动作成为最近互联网的热议的话题.,相应成为互联网的各大头条。

各界人士与网友观点

四大天王一系列的动作下来,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支持支付宝,指责银行就是赤裸裸的垄断行为,银行的行为严重的伤害了用户的体验度,我的银行卡我做主,凭什么限制我们的消费呢?在中国一直呼吁反垄断的今天,但垄断行业随处可见,银行是为了用户的账户安全考虑还是考虑自身的利益考虑呢?这就是银行和支付宝之间利益之战,,当在购物时快捷支付的额度用完后,还要拿取银行U盾进行一系列烦锁操作,对用户来说购物的体验度会太打折扣的。业界也有专业人士指出,我们应该鼓励金融界的创新,而不是直接将它封杀。

支付宝回应

工商银行即调低快捷支付的限额后又关闭了多个快捷支付的接口,并声称称支付宝的快捷支付是违法行为。针对此言论,支付宝也进行了反击:“如果支付宝的快捷支付是违法的,那工商银行的做法就是知法返法。”马云表示这是支付宝最坚难的时刻,也是最光荣的时刻。

在21世纪的今天,时代在变迁。互联网金融已经是大势所趋,没有能阻挡社会前进的脚步。应该多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而不是以安全为借口的打压,因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并对其做出有效的监管。支付宝快捷支付到底违不违法,希望相关的金融监管机购能给用户个明确的答复,而不是为利益打的口水战,消费者不应该沦为金融战役的牺牲品。

出自万有数卡(http://www.wanyouka.com/NewsInfo.asp?Id=1149)转载请说明出处,谢谢!

五 : 央行酝酿超级网银 专家预测支付宝等迟早要上网

  4月4日有媒体报道,央行第二代支付系统或将于今年8月份上线运行,首批十多家试点的商业银行正紧张进行接入系统开发。消息指出,该试点单位中不包括第三方支付组织,而此消息被外界解读为第三方支付面临生死考验,更引起众多习惯使用安全的第三方支付的网购爱好者的担忧。

  央行超级网银8月上线

  可提供跨行实时资金汇划

  昨天有媒体报道说,央行着力构建的第二代支付系统的“先行军”——网银互联应用系统或将于今年8月份上线运行,从此消解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网银的无序竞争状态。由于包括支付宝在内的第三方平台仍未获得相关牌照,或许将被暂停接入网银互联系统。目前,首批十多家试点的主要商业银行正紧张进行接入系统开发。

  昨天有媒体透露说,第二代支付系统的网银互联应用系统可谓“超级网银”,能为个人和单位用户提供跨行实时的资金汇划、跨行账户和账务查询,以及当下支付系统所无法实现的跨行扣款、第三方支付、第三方预授权等业务功能,为商业银行在电子商务、跨行资金管理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创新服务奠定有力基础。

  第三方支付或暂不能接入

  纳入“超级网银”是趋势

  此前业内猜想各银行和“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可能都将作为主体接入央行网银互联系统,第三方平台因业务量日益增大,势必对银行支付业务造成较大冲击。

  不过据银行业人士透露,央行给银行的反馈是,或许暂停第三方支付平台接入网银互联系统。“主要原因在于,第三方平台仍未获得相关牌照,不属结算清算组织。”

  记者昨天的采访中,一些业内人士却表示,央行升级“超级网银”,第三方支付也起了很大促进作用,“正是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使得央行决心将其纳入统一管理范畴”,“从某种意义而言,二代系统可以说是针对第三方支付的升级,而不是将其屏蔽在外。”

  以支付宝为例,很早之前支付宝就已经定期向央行汇报运营、业务等方面的情况,接受央行的相关指导。而央行在去年发出摸底登记公告后,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组织也积极予以配合。这被看作是第三方支付组织即将纳入央行监管体系的明确一步。

  央行出手谨慎

  首批试点仅十多家银行

  “很多人没有注意到首批试点银行仅有十多家,这表明央行本身对此非常谨慎。”一位金融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出于金融安全考虑,央行必定将更多力量投入到确保其安全性、稳定性方面。

  “与国内银行的庞大数量相对照,十多家银行确实只能算试点。”该人士指出,当前试点银行的数量就足以表明该系统的建设将是长期的项目。

  “在首批试点中没有第三方支付组织的原因还有一大客观因素,那就是相关的牌照还未发放。”该人士指出,未获牌照的组织进入该系统并不符合相关的法律,因此在首批试点机构中没有第三方支付的身影实属正常。

  他表示,更合适的说法应该是“首批试点机构中不包括第三方支付。”

  如接入超级网银

  第三方支付将“脱困”

  与外界多认为第三方支付将缺席二代支付系统的判断相反的是,不少银行人士对于二代系统将给第三方支付带来的机遇表示了一定的忧虑。“当前的暂缓接入,可能对于银行来说更意味着争取到了更多的自我调整时间。”一位股份银行人士坦陈,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壮大是必然趋势,后期仍可能会接入网银互联系统,这将促使银行改进和完善服务。更为通俗的解读则是,新的系统中打通了各银行间的连接,使得银行系统成为整体,第三方一旦接入,将可以利用更多的资源,这对于第三方支付来说更是如虎添翼。

  业内人士分析,当前第三方支付组织要获得银行的接入则必须一家一家商谈,逐个接入各家银行系统,打通相关资金渠道。以当前国内银行之多,系统之差异来看,这已经成为多数第三支付成长的困境。“对于各银行来说,二代支付系统的上线对其服务能力有了更多的考验,”上述人士分析指出,“而对于第三方支付组织来说,一旦系统完成,很多涉及到合作伙伴的问题将一并得以解决,这对于第三方支付组织来说肯定是利大于弊的。”而届时网银使用者也将享受到更加丰富全面的服务。

      感谢网店网(www.cnshop8.com.cn)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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