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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发布时间:2017-09-03 所属栏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

一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和经批准转至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诊疗费用,除《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中所确定的不予补偿和限价补偿的项目外,均依据《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执行并按桃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二)下列项目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服务项目

(1)挂号费(包括特需门诊、专家门诊挂号费),门诊、住院病历工本费;

(2)出诊费,自请会诊,外请专家手术费,点名手术费,检查、治疗,手术加快费,特需医疗服务费,陪护费,包床费,护工费,高价病床费(超出最低床位费的费用),家庭病床费;

(3)就医、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

(4)伙食(营养)费,生活用品费,洗理费,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等;

(5)输血费(包括全血、成分血和血液制品);

(6)《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范围外的诊疗项目(包括新项目、新技术、新器械、新材料等);

(7)医疗机构开展的未经物价、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诊疗项目。

2、非疾病诊疗项目

(1)各种健美、美容、美发、美体、减肥、增胖增高等;

(2)非功能性整容、矫形等;

(3)镶牙(包括种植牙)、洁牙、牙齿畸形矫治及其并发症

(4)装配义眼、假发、假肢等;

(5)验光配镜(包括隐形眼镜)等。

3 、 预防保健项目

(1)预防接种、预防用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

(2)妇女、儿童保健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

(3)婚前检查、妊娠遗传病诊断;

(4)保健按摩、足疗、水疗、体疗、食疗、气功医疗等;

(5)利用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进行的各种健康体检(包括出国、出境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包括健康咨询、[www.61k.com]心理咨询)等;

(6)有专项经费支持的各种疾病防治项目,如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等;

(7)国家免费治疗的疾病项目,减免费用的治疗项目减免费用部分。

4、保健、康复器械及用品

自用保健、康复的各种按摩、磁疗、检查、化验、治疗的器械和用品,包括助听器、矫形器、牵引器、拐杖、轮椅、按摩器、磁疗用品、护背、护腰、护碗、护膝、血压测量仪、血糖检测仪等。

5、治疗项目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视力矫正术、康复医疗等;

(3)音乐疗法(精神疾病患者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4)性功能障碍、男女不孕不育症诊治、非病理性终止妊娠、非病理性剖腹产等;

(5)计划生育及其并发症、后遗症的诊疗费用。

6、不予补偿的情形

(1)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刑事肇事、酗酒、吸毒、服毒、戒烟、戒毒、自伤、自残、自杀及医疗事故等。

(2)计划外生育(包括自然和病理分娩)。

(3)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

(5)参合患者不遵守医嘱而拒不出院者,自通知出院的第二天起发生的一切费用。

(6)住院疗养所发生的费用。

二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农村合作医疗只是针对看病难得问题而设立的,也就是说是为了帮助农民看病,你所说的情况属于意外伤害,如果这也报销的话那么可怜的合作资金肯定不够,而且国家有保险来对意外伤害进行赔偿,所以你说的情况不符合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依据就是《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办法》,本办法只限于补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员在结算年度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及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www.61k.com)

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等参照《诸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下列不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

违法乱纪、犯罪、酗酒、打架斗殴、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工伤、妇女生育、自购药品、家庭病床现阶段,根据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凡住院当天门诊及住院期间的一切医疗费用均可报销。出院后需巩固治疗的,出院时当天带药不超过15天量,出院后的门诊(复诊)不纳入报销范围(除特殊病种门诊外);住院床位支付标准,每天最高不超过25元;一些营养制剂如人血白蛋白、脂肪乳剂需事先审批后方可使用,人血白蛋白需出具肝功能报告单;一些新药、进口药等不作特别的规定;一些特殊的材料如骨伤科用的钢板,金额超过¥10000.00元需填写特殊材料申请单;中药采取定额报销,门诊每贴10元并附费用清单(特殊病种门诊),住院每帖12元。

转院:医护人员接受合医人员时,应准确身份证填写姓名,如实填写病史如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就医的,应出具转院证明到本院医教科盖章,凭证明和有关材料再到诸暨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核准手续,一般只转入省定点医院,每次转外地就医只可选定一家医院。合医人员在本市及省级定点医院以外医疗机构诊治的,按符合支付范围医疗费用的80%计算医疗费用报销基数。

特殊病种门诊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肾透析;、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斥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糸统性红斑狼疮(伴有心、肺、肝、肾及神经糸统并发症之一者);、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分裂症。

报销标准:采用起付线、超过起付线部分分段支付、最高限额额封顶的办法,每人每年累计最高给付限额为¥15000.00元,具体标准为:1、500元及以下,不予报销;2、501元至5000元部分报销20%;3、5001元至10000元部分报销30%;4、10001元至20000元部分报销40%;20001元以上部分报销5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有效住院费用达到¥40000.00元以上,并且由于大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还可申请大病救助。

报销方法:病人出院时,需开具住院发票及住院期间病人费用汇总清单;随带病历,本人身份证,合作医疗证,转院证明,各种跌伤、撞伤还需村(或学校)证明,一般每月5日、15日、25日报销,如有特殊也可随时报销。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时,除以上有关材料外,医院必须出具医疗证明单。全年可多次报销,累加支付,请医护人员做好医疗报销解释工作。

注:如以上与实际不符或相悖,请按照自治区、盟、旗相关规定为准

补偿范围与标准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补偿范围:

(1)支付患者因病住院治疗费用。主要包括:住院期间发生的药品费、手术费、材料费、住院费、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等。

(2)支付患者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慢性病主要指:高血压(Ⅱ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癫痫、肝豆状核变性、失代偿期肝硬化、饮食控制无效糖尿病、慢性肾炎、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以及经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专家委员会、区管理中心组织审核的其他慢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等特大额门诊费纳入住院补偿。

患以上慢性病的参合农民,由本人申请,凭二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材料,经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专家委员会鉴定,报区管理中心审批后领取《慢性病就诊证》,该证每年初由区管理中心审核。

(3)支付患者因病住院时特殊检查费用。主要指CT、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电子胃镜,彩色多普勒仪、高压氧舱,体外震波碎石、血液透析,器官移植等高收费医疗项目。凡需检查上述项目的患者,由就诊定点医院提出意见,本人申请,报区管理中心审批。
(4)符合生育条件到二级以上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分娩点分娩。

(5)对于农民在生产、生活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不含不予支付的项目),无他方责任者;若有他方责任则应由他方负责。意外伤害补偿在一定范围内公示1个月以上,无异议,无举报,或调查确认后,方可兑付补偿金.

(6)参和农民在门诊检查后随即住院,与当次住院密切相关的门诊检查费用纳入当次住院医药费用一并计算。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由经治医院提出申请,区合管中心审批后到上级医院进行检查,其发生的检查费用按在检查医院级别对应的补偿比例计算,并列入补偿范围。

(7)筹资时未出生且未随父母一起参合的新生儿在产后7天内(围产期内)因孕产妇合并症、并发症等原因引起的疾病住院而发生的医院费用。提倡即将分娩或预产期在下一年度的孕产妇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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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和经批准转至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诊疗费用,除《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中所确定的不予补偿和限价补偿的项目外,均依据《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执行并按桃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二)下列项目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服务项目

(1)挂号费(包括特需门诊、专家门诊挂号费),门诊、住院病历工本费;

(2)出诊费,自请会诊,外请专家手术费,点名手术费,检查、治疗,手术加快费,特需医疗服务费,陪护费,包床费,护工费,高价病床费(超出最低床位费的费用),家庭病床费;

(3)就医、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

(4)伙食(营养)费,生活用品费,洗理费,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等;

(5)输血费(包括全血、成分血和血液制品);

(6)《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范围外的诊疗项目(包括新项目、新技术、新器械、新材料等);

(7)医疗机构开展的未经物价、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诊疗项目。

2、非疾病诊疗项目

(1)各种健美、美容、美发、美体、减肥、增胖增高等;

(2)非功能性整容、矫形等;

(3)镶牙(包括种植牙)、洁牙、牙齿畸形矫治及其并发症

(4)装配义眼、假发、假肢等;

(5)验光配镜(包括隐形眼镜)等。

3 、 预防保健项目

(1)预防接种、预防用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

(2)妇女、儿童保健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

(3)婚前检查、妊娠遗传病诊断;

(4)保健按摩、足疗、水疗、体疗、食疗、气功医疗等;

(5)利用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进行的各种健康体检(包括出国、出境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包括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等;

(6)有专项经费支持的各种疾病防治项目,如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等;

(7)国家免费治疗的疾病项目,减免费用的治疗项目减免费用部分。

4、保健、康复器械及用品

自用保健、康复的各种按摩、磁疗、检查、化验、治疗的器械和用品,包括助听器、矫形器、牵引器、拐杖、轮椅、按摩器、磁疗用品、护背、护腰、护碗、护膝、血压测量仪、血糖检测仪等。

5、治疗项目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视力矫正术、康复医疗等;

(3)音乐疗法(精神疾病患者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4)性功能障碍、男女不孕不育症诊治、非病理性终止妊娠、非病理性剖腹产等;

(5)计划生育及其并发症、后遗症的诊疗费用。

6、不予补偿的情形

(1)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刑事肇事、酗酒、吸毒、服毒、戒烟、戒毒、自伤、自残、自杀及医疗事故等。

(2)计划外生育(包括自然和病理分娩)。

(3)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

(5)参合患者不遵守医嘱而拒不出院者,自通知出院的第二天起发生的一切费用。

(6)住院疗养所发生的费用。

四 :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和经批准转至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诊疗费用,除《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中所确定的不予补偿和限价补偿的项目外,均依据《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执行并按桃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www.61k.com]

(二)下列项目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服务项目

(1)挂号费(包括特需门诊、专家门诊挂号费),门诊、住院病历工本费;

(2)出诊费,自请会诊,外请专家手术费,点名手术费,检查、治疗,手术加快费,特需医疗服务费,陪护费,包床费,护工费,高价病床费(超出最低床位费的费用),家庭病床费;

(3)就医、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

(4)伙食(营养)费,生活用品费,洗理费,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等;

(5)输血费(包括全血、成分血和血液制品);

(6)《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范围外的诊疗项目(包括新项目、新技术、新器械、新材料等);

(7)医疗机构开展的未经物价、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诊疗项目。

2、非疾病诊疗项目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

(1)各种健美、美容、美发、美体、减肥、增胖增高等;

(2)非功能性整容、矫形等;

(3)镶牙(包括种植牙)、洁牙、牙齿畸形矫治及其并发症

(4)装配义眼、假发、假肢等;

(5)验光配镜(包括隐形眼镜)等。[www.61k.com]

3 、 预防保健项目

(1)预防接种、预防用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

(2)妇女、儿童保健及其并发症的诊疗费用;

(3)婚前检查、妊娠遗传病诊断;

(4)保健按摩、足疗、水疗、体疗、食疗、气功医疗等;

(5)利用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进行的各种健康体检(包括出国、出境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包括健康咨询、心理咨询)等;

(6)有专项经费支持的各种疾病防治项目,如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等;

(7)国家免费治疗的疾病项目,减免费用的治疗项目减免费用部分。

4、保健、康复器械及用品

自用保健、康复的各种按摩、磁疗、检查、化验、治疗的器械和用品,包括助听器、矫形器、牵引器、拐杖、轮椅、按摩器、磁疗用品、护背、护腰、护碗、护膝、血压测量仪、血糖检测仪等。

5、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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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视力矫正术、康复医疗等;

(3)音乐疗法(精神疾病患者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4)性功能障碍、男女不孕不育症诊治、非病理性终止妊娠、非病理性剖腹产等;

(5)计划生育及其并发症、后遗症的诊疗费用。[www.61k.com)

6、不予补偿的情形

(1)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刑事肇事、酗酒、吸毒、服毒、戒烟、戒毒、自伤、自残、自杀及医疗事故等。

(2)计划外生育(包括自然和病理分娩)。

(3)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

(5)参合患者不遵守医嘱而拒不出院者,自通知出院的第二天起发生的一切费用。

(6)住院疗养所发生的费用。

二、门诊管理及报销程序

门诊补偿分普通门诊和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

(一)普通门诊补偿

(1)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费用未超过家庭门诊账户基金余额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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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直接予以报销,超过家庭账户基金余额的,超出部分由患者现金支付。(www.61k.com]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查验并填写合作医疗证补偿记录、《门诊补偿情况登记表》,开具新农合专用处方,并在合作医疗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就诊农民对《门诊补偿情况登记表》核实并签字。

(2)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将附有处方的《门诊补偿登记表》,每月报送本乡镇合作医疗办事处,由办事处审核汇总、存档备查,并持汇总表到区合管中心办理核销和转帐手续。

(二)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

1、特殊慢性病病种及补偿标准

甲类: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神经、精神、肢体功能障碍)、糖尿病伴合并症、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病三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有关节变形并伴严重肢体功能障碍),补偿起付线100元,报免比50%,年封顶线1000元。

乙类: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尿毒症肾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补偿起付线300元,报免比50%,年封顶线5000元。

2、慢性病鉴定程序。参合农民患特殊慢性病经区二级医院检查、诊断,并由特殊慢性病评定委员会两名成员医师同时签字认定。由合管中心核发慢性病就诊卡。

3、慢性病参合农民的就诊。慢性病患者到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必须持合作医疗证和慢性病就诊卡,医院要认真查验证件,及时填写合作医疗证、慢性病门诊补偿记录,开据新农合处方和微机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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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票据。[www.61k.com)

4、慢性病患者医药费的补偿办法。慢性病患者所用药品及诊断项目,必须与所鉴定的慢性病病种及并发症相关联。报销时按《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7年修订版)执行。起付线下由患者个人支付,累计超过起付线后,其以上部分费用按规定比例直接在就诊单位报销。对已得到住院补偿且达到大病补偿封顶线(20000元)的慢性病患者,其门诊医药费用不再补偿。

5、特殊慢性病患者的相关规定见《桃城区参合农民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暂行办法》。

三、住院管理及报销程序

1、报销程序

(1)在区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出院即报制。即患者入院前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并向医院足额交付住院押金。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应将患者的各种住院信息和每日所用治疗和药品明细及时录入微机。患者出院结算后,再由合作医疗办事处专职人员按合作医疗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计算出应予补偿金额,并由就诊医院先行垫付补偿金支付给患者,同时在合作医疗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合作医疗办事处对报销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到合管中心核销一次。合管中心对上报材料审核汇总后,经主管领导签字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负责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定点医疗机构。

(2)经批准转至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人员,外出打工及因事外出患急病在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人员,出院后一周内,由本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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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持电脑打印住院收费专用发票、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合作医疗证、转院证明、村委会证明交区合管中心审核。[www.61k.com]经合管中心审核后录入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并将应付补偿金拨付到指定银行所属办事机构。再通知申报人领取补偿。

(3)顺产住院分娩补偿。为鼓励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障母婴安全,对计划内正常产住院分娩的产妇给予100元的定额补助(发生病理变化的分娩产妇按住院补偿方案进行补偿,非病理性剖宫产按正常产给予定额补助)。

(4)凡患者因病情需要,先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后转入住院部住院的,在急诊发生的相关费用,可纳入住院费用,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免。

(5)凡参合农民因自身原因所致的意外伤害及非自发性疾病住院的按自发性疾病住院的50%报免,并应出具村委会事故原因证明。

(6)患者住院期间,大型检查项目按省相关规定报免,在乡镇卫生院住院需外出做相关辅助检查的应到区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且检查治疗前须经合管中心驻该院办事处人员在检查单上签字并加盖办事处公章;在区二级医院住院需外出检查的,须经主管院长在检查单上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

2、报销标准

(1)在区内定点的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为100元,可报销起付线以上省规定项目内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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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区内定点的二、四、五院住院起付线为300元,可报销起付线以上省规定项目内的65%。(www.61k.com)

(3)在区妇幼保健院和区计生局妇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可报销起付线以上省规定项目内的65%。

(4)域外医院住院起付线为1500元,可报销起付线以上规定项目内的55%。

(5)连续在两所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点、报销比例按相应的标准分别计算。

(6)同一参合农民同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再次住院的,应再次扣除起付线费用。患恶性肿瘤需要多次住院进行化疗的除外。

(7)每人每年大病统筹补偿额累计不超过20000元。

3、在院管理

医护人员及时向住院参合患者宣传新农合相关政策,杜绝本应在门诊治疗的疾病转为住院治疗,或发生冒名住院现象,参合患者住院期间24小时不得离院;住院医师应严格执行新农合三项目录的相关要求,使用目录外项目或目录外药品必须由患者或家属签字;每次处方剂量为3日量;出院带药最多5日剂量,或最小包装剂量,针剂不能作为出院带药;住院期间参合农民应将身份证随身保存备查;办事处工作人员要根据入院信息及时到病房核实住院情况,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定。

4、出院管理

参合患者凭身份证、户口本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因病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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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住院的,必须在年度内12月31日当天做中期结帐处理。(www.61k.com]

四、转诊规定

1、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院的,不需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2、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转至域外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必须填写《桃城区参合农民转诊转院审批表》,并由区级医院的主管负责人和经治医生签字后报合管中心批准,方可转至域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一般为非营利性三级以上医院),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3、急危重症病人需转至域外医疗机构的,可先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持有关证明及时补办转诊手续。

4、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转诊登记,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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