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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企业征信首例股权众筹花落维氏盾征信

发布时间:2017-08-12 所属栏目:科技

一 : 企业征信首例股权众筹花落维氏盾征信

  中国有句古话:人无信不立。西方发达国家在长期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用信息记录体系,成为整个西方社会的基础设施,基本实现了“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深入,互联网金融的火爆、大数据的普遍应用,催生了对征信业的巨大需求。征信以数据为基础,对信息进行的采集、整理、加工以及使用,征信的发展和完善同时也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大数据的普遍应用间接助推了征信业的发展,大数据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征信产品的设计理念,完善了互联网金融的产品模型。互联网金融业的迅速崛起派生出对征信产品的饥渴诉求,征信行业的发展不可估量。

  首个通过股权众筹融资的征信企业

  上海维氏盾企业征信有限公司正是征信业的佼佼者,是2013年央行开放征信备案后,第一批拿到央行企业征信备案证的企业之一,专注于为传统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企业征信信用评级服务。

  维氏盾创始人潘凌佶介绍,国内征信业将迎来迅猛发展,现有的市场容量为25亿人民币左右,未来5年征信市场的规模将达到100亿以上,企业征信服务的范围和区域是非常广的,需要更多的公司进入这个行业,未来三年拥有征信牌照的公司有绝对的先发优势。

  维氏盾CEO潘凌佶

  2015年6月6日,维氏盾获得了由京北投资、风云天使和雪橙金服联合领投700万的投资意向,并作为首批登陆京北众筹的融资企业,计划股权众筹300万。维氏盾在上线当天即实现意向金额超募,成为国内首例通过股权众筹融资成功的企业征信公司。

  雪橙金服、维氏盾、京北投资战略签约仪式

  京北众筹总裁、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所长罗明雄表示,“维氏盾作为国内第一批拿到人民银行企业征信备案证的企业,其发展前景毋庸置疑。京北众筹作为业内领先的股权众筹平台,我们非常高兴能够为维氏盾这么优秀的企业提供众筹融资服务,我们非常看好维氏盾未来的发展。京北众筹及京北系公司不但会给维氏盾提供全方位的投后服务,也会在未来的发展中从资金、人才、智力等方面提供的全方位服务及源源不断的资源供给,保障维氏盾的健康成长。”

  罗明雄指出,京北众筹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国开创性的实现将在京北众筹平台上完成股权众筹的公司以及相应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均可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进行挂牌转让的战略合作,为京北众筹平台上的投资者新增一种有效退出渠道。维氏盾就是京北众筹首批成功完成众筹并即将挂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优秀企业。

  维氏盾上线易起查平台主打4类易用场景

  2015年6月18日,由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京北众筹主办,京北投资、雪橙金服、维氏盾、聚识金融承办的“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京北众筹战略合作暨‘易起查’征信平台上线仪式”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隆重举行。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总裁助理魏舒明、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娟、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饶明华、京北投资/京北众筹总裁罗明雄、雪橙金服董事长贺牧、上海维氏盾企业征信CEO潘凌佶等一起见证了“易企查”征信平台的上线。

  易起查正式上线

  潘凌佶介绍到,易起查是一个非常实用的产品,它能够在征信信息上帮助到很多人和企业。它不仅仅是一款信用信息产品,还是一个集信用分析与风险预警为一体的综合性查询平台,易起查能解决企业决策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各种风险。”

  潘凌佶对“易起查”在线征信平台非常看重,其目标是建立健康的信用生态圈,帮助企业降低风险,为企业决策提供全维度的支持,让每一个中小企业甚至个人,都能够使用到征信服务,让信用评级走进每个企业、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易起查”平台上推出的系列企业征信产品包括:企业概览报告、关联性企业报告、供应链报告、企业财务报告、外部信息报告、企业全样报告、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报告等,这些信用报告的使用用户将会非常之多。对于想加入新公司求职者、初次跟陌生公司打交道的企业主、计划投资企业的投资者、打算放贷给第三方的金融机构等不同的用户,“易起查”平台将为之提供目标公司的信用情况,用户能公开、公正、方便、快捷的使用到征信服务,应用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可谓“易起查在手,信用无忧”。

  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娟如是说:“作为国内第一家在线征信平台,‘易起查’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尤其是创业企业,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业务效率。

  维氏盾上线“科创板”成为首批试点企业

  6月18日当天,维氏盾征信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优秀推荐机构瑞紫投资总裁刘俐雅进行合作签约,即将首批登陆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科创板是上海股价中心新推出的一个板块,针对的是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即“科技创新板板”,因其服务对象是“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四新企业,也被称之为“四新”板。

  维氏盾与瑞紫投资战略签约仪式

  作为首批即将挂牌科创板的试点企业,潘凌佶表示表示非常感谢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提供的平台、京北投资及京北众筹提供的机会,感谢广大投资人的信任。对于京北众筹、风云天使基金和雪橙金服对维氏盾的肯定,是维氏盾未来发展的动力,维氏盾将不辱使命。

  对于维氏盾的未来,潘凌佶说:“国内的征信行业刚刚起步,有非常大的成长空间。维氏盾的目标是做到国内企业征信的前三,这个目标并不遥远。”

二 : 股权众筹2015年狂热后遇冷,明年能转运?

文/李俊慧

“众筹=乞讨?”

这是网上流传甚广的一张“词汇对照表”中对“众筹”的解读。从特定维度看,这个解读或对照是合适的,但从众筹的应用领域来看,这种对照显然是偏颇的。

当下打着“众筹”名义的模式,既有官方界定的“股权众筹”,比如36氪等,也有“实物或商品型众筹”,比如苏宁众筹、京东众筹等,还包括“连锁加盟型项目众筹”等,比如人人投。

除去股权融资众筹外,在很多众筹项目中,既有预售、推广的含义,也有连锁加盟投资的意味。

而在众筹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同时,一些打着众筹融资旗号从事违法活动的不法分子也混入其中。

回顾即将过去的2015年,如果对众筹行业进行总结的话,可谓“跌宕起伏”,其中,有四个影响众筹行业发展的关键词值得关注:一次征求意见、一部指导意见、一次行业排查和一份法院判决。

1、一次征求意见

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外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意见稿)有三大要点值得关注,首先,网络众筹平台不得“自筹”。其次,同一众筹项目不得在两个平台同时众筹。最后,单一项目众筹投资者不超过200人。

可以看到,在2015年初之时,对于众筹或股权众筹规范思路还是限定在“私募股权”领域,所以就有了众筹投资者人数等限制。

此外,对于众筹参与者,也就是投资者,《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意见稿)按照私募管理要求,设定了较高的门槛,包括“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等六大条件。

随后,包括京东金融、蚂蚁金服、平安集团、中信证券、人人投、36氪等在内的众多股权众筹平台均参照此规则,设计并发布了各自的股权众筹平台。

当时,在谈及《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意见稿)时,证监会发言人曾表示,“以是否采取公开发行方式为划分标准,股权众筹分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非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和面向普通大众投资者的公募(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

2、一部指导意见

近两年,国务院在多次常务会议和文件中均提及“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而在证监会层面,自2014年5月起,证监会至少在七次每周例行发布会谈及“股权众筹融资”。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成为国内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顶层设计文件,其中,股权众筹明确归口证监会管理。

在股权众筹部分,央行等十部委《指导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

换言之,在央行等十部委《指导意见》的顶层设计下,股权众筹已限定为“公开、小额、大众”范畴且必须通过众筹平台实施,一举突破了年初将众筹仅限定在“私募股权”领域,而“私募”变“公募”的最大利好莫过于:股权众筹参与人数有可能会突破200人上限。

3、一次行业排查

2015年8月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众筹机构专项检查通知》),部署启动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平台(以下简称“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

在该通知中,首次提出“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

这意味着,不论是股权众筹发起还是股权众筹平台设立,都需要获得证监会批准,简单说,不论是股权众筹发起或股权众筹平台设立,都需要获得“审批或许可”。

在证监会发布《众筹机构专项检查通知》的同时,证监会还专门致函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省级政府,希望“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发行股票的活动”。

证监会表示,目前一些地方正在制定或已经发布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其中界定的“股权众筹”与《指导意见》定义的“股权众筹”不一致。将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称为“股权众筹”,易引起市场和社会公众对股权众筹概念的混淆。

按照该要求,此前所有股权众筹平台实际都属于“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业务。随后,中国证券业协会还专门发布公告,将原《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中“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4、一份法院判决

今年9月,国内首例众筹融资纠纷案——“人人投”与“诺米多”因众筹融资服务引发的互诉纠纷一审在北京市海淀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正式审结。

在该案中,众筹融资人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因提交众筹融资的项目信息披露不真实,与众筹融资平台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投”)及参与众筹的投资人就项目推进产生分歧,引发众筹融资人诺米多与众筹融资平台人人相互之间发起众筹融资服务协议解除通知,并起诉至法院相互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海淀法院判决认为,主体资质方面,人人投在其取得营业执照、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展众筹融资服务业务,目前也无法律法规上的障碍。

在该案中,法院认为,众筹融资协议属于居间合同,不过,法院也特别强调“界定为居间合同关系是基于对该案争议的相对概括,但众筹融资作为一种新型金融业态,众筹平台提供的服务以及功能仍在不断创新、变化和调整当中,其具体法律关系也会随个案具体案情而发生变化。”

截至目前,证监会尚未正式对外发布重新定以后的股权众筹监管或管理办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对于一些股权众筹平台的运营模式也招致了一些用户的反感或质疑,比如对于36氪推出的“下一轮融资退出计划”以及其对平台认证的投资者项目推荐采取近乎“骚扰”的方式,招致很多人的质疑和反感。

可以看到,众筹从年初的狂热一哄而上,到年中七部委意见出台添柴加火,再到主管部门一轮行业正名和业务排查,最后到年末的明星众筹网站模式争议,犹如“坐过山车”一般。

而对于如何更好的发展股权众筹业务,建立更加合理的股权众筹监管规则,已经不能在2015年得到解决,只能有待2016年继续解决了。

三 : 股权众筹实操不易:前路几何?

杜晓佳

众筹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借助互联网的便捷实现了迅猛发展,各种众筹平台也相继出现。

据某权威机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共有235家众筹平台,目前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达211家,其中,股权类众筹平台数量最多,达98家,占全国总运营平台数量的46.45%。

股权众筹作为众筹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越来越得到投资人的支持与认可。但不同于其他类别众筹,股权众筹从酝酿之初到计划完成要经历相当漫长及严格的过程。

  股权众筹并非易事

基于互联网而发展的企业,多以平台化的角色出现。无论是P2P网贷还是互联网保险,亦或是第三方支付平台,都是以独立的平台分别连接企业与用户为主要运营模式,而这种模式最考验信任。

如果说前段时间大红大紫的盲筹是考验产品发起者的个人魅力,那么股权众筹则是考验合伙人之间的信任。股权众筹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也有一种解释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由于缺乏监管规范及一直没有提高的准入门槛,股权众筹行业面临着诸多质疑。因此,即使股权众筹大势难挡,众筹网站数量增加,但真正达成意向的合作却少之又少。

股权众筹涉及内容较多,金额较大,通常熟人之间,尤其是志同道合并拥有一定信任感的熟人之间众筹成功的可能性更大一些。陌生人之间因缺乏了解、信任及安全保障,仅基于平台的第三方监管是远远无法打消投资人顾虑的。

另外,股权众筹通常需要一个可操作性、具有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或企划,从项目伊始或尚未成型之时,就要开始进行长时间、多次数的协商谈判,并制定详细严谨的回报细则。

与产品众筹不同,股权众筹因其运作不便,风险较大,通常“产量”不高,一年几十单左右。

 股权众筹问题难掩

股权众筹鲜花掌声不断,但如同P2P的发展路径一样,其所存在的问题依然难解。

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完善众筹退出机制。股权众筹要帮助投资人挣钱有个前提,就是投资人要有退出机制,只有成功退出后投资才能转化为实际收益。

目前,很多创业公司并不能顺利上市,根据中国现行法规,未上市公司股权不能在公开市场交易,众筹股东想卖则主要有IPO退出、兼并收购退出和等待下一轮融资退出三种途径,在中国现行政策环境下,股权众筹退出机制仍存瓶颈。由于股权众筹行业缺乏比较好的退出机制,股权众筹行业目前实现项目成功退出的平台屈指可数。

其次,股权众筹行业目前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尚不具备规模化经营的条件。这是需要认真思考并解决的核心问题。在进行大规模资金交易时,稍有不慎都将有可能剑走偏锋,迈进非法集资的怪圈。

另外,企业成长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由于股权众筹风险较大,加强对项目的全方位考察至关重要,获取更多的真实信息才能有助于投资方做出正确的决策。

  股权众筹前路几何

本月初,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按照新规,股权众筹将出现公募化的趋势,即公开向不特定的群体募集资金,取消了原先200个投资者的硬性要求,业界称“全民天使”时代到来。

众筹网站的普遍存在加速了“全民天使”时代的进程,同时也推动了股权众筹的进一步发展。就目前来看,在股权众筹方面,京东已相对成熟。京东股权众筹的多个明星项目如悟空i8智能温控器、kisslink吻路由、成者科技成册扫描仪均获得多家投资机构的捧场,而这些明星项目或成为京东股权众筹首批项目。

相较而言,阿里旗下的淘宝众筹虽上线较早,但经历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才确定了科技、设计、农业、工艺和娱乐五个发力方向,其股权众筹也一直在准备。

与之相对应,苏宁的众筹项目部吸纳了过去苏宁众包团队的成员,前期同样以硬件为主,未来扩展成为全品类的众筹平台,覆盖实物众筹、公益众筹、房地产众筹、影视众筹、股权众筹等全方面。

另一方面,股权众筹也因创业潮的兴起而备受关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企业快速成长,股权众筹也适时得到了国家的支持。股权投资是高回报率的投资,其地位的合法化,又将推动一波创业潮。

股权众筹可以解决创业过程的资金问题,避免了传统融资渠道因门槛较高,周期较长而延误项目生产的后果。参与股权投资的群体呈逐渐扩大趋势,这对于创业者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

股权众筹平台通过互联网将创业项目与投资人连接起来,提高投资效率,开创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四 : 36氪上线股权众筹业务 首推老股发行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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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氪上线股权众筹业务 首推老股发行众筹

【TechWeb报道】6月15日消息,36氪宣布上线股权众筹业务,除了采用股权众筹平台惯用的“领投+跟投”模式之外,还对股权众筹的模式进行了创新。

以往,企业在股权众筹平台融资,都采用发行新股的方式,但36氪股权众筹平台首推老股发行产品。即在保持公司实际控制权及股权结构不变的情况下,由创始人或者持股较多股东出让少量股份,放到36氪众筹。

36氪方面称,老股众筹对于投资人来讲,一方面,成熟公司的原始股份低风险高回报可以有效保障收益;另一方面,让投资人有机会投资伟大的公司。对于创业者来讲,过去出让少量股权,一般都是由机构或单一投资人承接,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可以使投资人从一个变多个,可以有更多资源加入。

目前,36氪股权众筹平台上已经有经纬、红杉等15家机构投资组成的联盟,还有60位顶级投资人组成的领投人联盟,每天有1000个投资人活跃。

36氪成立于2011年3月,主要业务包括媒体、产品人社区NEXT、创业孵化氪空间以及36氪融资,致力于打造创业生态圈。官方公布的信息显示,36氪平台已经汇聚超过22000家创业公司,融资平台每天新增60家公司申请,36氪融资上线两个月,融资额已超过2亿元人民币。(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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