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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缴纳房产税-无偿使用个人住房办公是否缴纳房产税

发布时间:2017-11-18 所属栏目:地产

一 : 无偿使用个人住房办公是否缴纳房产税

    2002年4月,辽宁省某公司为节省开支,欲将办公场所搬到该公司经理一私人所有的商品房内,但有人提出即使该将该房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公司也要缴纳房产税,请问税法就此是如何规定的?

    答:依据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居民住房免费用于经营使用,也应缴纳房产税。

    因为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即主要指居民住房。不分面积多少,一律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依据《辽宁省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免税单位及其他纳税单位的房产、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因此,该套商品房应由用于生产经营之月起,开始计算交纳房产税。具体方法是,依据我省有关规定,将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再乘以1.2%的房税税率计算全年应纳房产税。再按各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分期(月份、季度、半年)缴纳 

二 : 住宅小区物业用房权属不清 房产税缴纳问题多

住宅小区物业用房权属不清 房产税缴纳问题多

最近,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对住宅小区内收费公共建筑、物业用房、各类收费停车场涉及的房地产税收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上述部门在缴纳房地产税中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由于物业用房权属不清,导致房产税缴纳比较混乱,漏缴、不缴现象严重。

一些物业用房权属不清

在调查的不同档次的居民住宅小区中,高档居民住宅小区都配有现代化的、功能较齐备的收费公共建筑,如会馆、游泳馆、健身房、保龄球馆、网球馆等,中低档住宅小区也建有收费的文化活动中心。据调查,80%收费公共建筑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开发公司将房屋有偿出租给俱乐部或健身公司使用,由俱乐部或健身公司对其进行经营管理,还有的开发公司以无偿或采用利润分成的形式提供给物业管理部门使用。

小区物业用房的权属有的为开发公司所有,有的没有明确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小区收费停车场的产权一般属于开发公司所有(已出售给小区业主的除外)。房地产使用情况有两类:一是物业管理部门自行经营管理停车场,向居民收取停车费;二是物业管理部门委托停车场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停车场管理公司每年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管理费或双方进行利润分成。

房产税缴纳问题多

根据调查,小区收费公共建筑在缴纳房地产税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房地产开发公司出租给俱乐部的用房,一般按规定缴纳了房地产税,而物业管理部门无偿使用或采取利润分成形式使用开发公司房产进行经营的情况,则存在未纳税款的现象。

物业管理用房方面,对于已公摊到各业主住宅面积中的物业用房,由于其房地产权属不清,开发公司与业主之间没有完成这部分房屋所有权和权属证明的转移,因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存在漏缴现象。有的物业管理部门与开发公司最初属于关联企业,后转为单纯的委托管理关系。这种情况下的房产税缴纳比较混乱,在纳税上存在争议。另外,还有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产权属于开发公司所有,由物业管理部门无偿使用,房产原值在开发公司账上记载,在物业管理部门的账面上没有反映,计税依据难以确定,对税款征收带来一定困难。

小区内的收费停车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停车场管理部门,一般都按规定缴纳了土地使用税。而停车场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部门之间在停车场的土地权属和使用上存在分歧的,则很少按规定纳税。土地使用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由物业管理部门委托停车场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管理公司每年向物业部门交纳管理费或双方进行利润分成。由于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实际情况,难以确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有税收流失现象。

调查显示,住宅小区收费的公共设施和物业用房缴纳房地产税的状况不容乐观,因此有关人士建议,一是对小区内收费的公共建筑、物业用房及收费停车场如何缴纳房地产税出台明确政策,或细化相关规定。二是确定小区物业用房及收费停车场有关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三是进一步明确收费停车场面积的确认及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方式,以规范该行业房地产税的征管。

三 : 免租期和无租使用缴纳房产税的区别

A公司旗下有两处房产供其他企业使用,有一处是给合作企业B公司使用,不收取租金;另一处房产是在今年年初刚出租给C公司使用,当初为招揽租户,公司采取了一段时间内免收租金的优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免收租金。(www.61k.com)那么,这两处房产该如何缴纳房产税呢?且让广州地税为您一一分析。

广州地税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也即是,房产税一般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但以上两种情况较为特殊,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无租使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因此B公司应依照房产余值为A公司代缴纳房产税。根据规定,从价(或从值)计征的,按照房产原值减除30%的余值计算,税率为1.2%。如果无租使用的房产为300万元,即每年应代缴纳房产税=3000000×(1~30%)×1.2%=25200(元)。

(来源:信息时报)

四 : 房产税和土地税使用税如何缴纳 计税依据

一般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土地税也按年征收。[www.61k.com]每年缴税时,总有不明白的人对缴税有疑惑。所谓房产税和土地税使用税怎么来的?要怎么交?交多少?这些都是疑惑。对于这些问题,一直不清楚,那么缴税时难免有些不情愿。故此,大家就会去查询有关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就来讲讲关于房产税和土地税该如何缴纳,且计税依据又是怎样的。

房产税计税依据 房产税和土地税使用税如何缴纳 计税依据

房产税和土地税使用税如何缴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因此,租赁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产权所有人--出租方(政府),而不是承租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3、交房产税时是应由A企业按租金收入的12%。你单位不需要按平方数交纳房产税。如果租用个人的房屋,个人是按租金收入的12%纳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5、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6、企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占用了土地,就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

房产税和土地税使用税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税率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土地使用税:大城市:0.5元至10元;

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小城市:0.3元至6元;

县城、建制镇 、工矿区:0.2元至4元.

面积:上述税率,每个地方税率是不一样的,要看当地税务局的规定。

对于以上的一些介绍,可能大家有了大致的了解。若是需要完全明白,对于房产税和土地税有更深入的了解,还请继续查询一些其他的资料以及相关的一些政策,也许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在此还是希望诸位对缴税问题多多关注。

五 : 房产赠与亲戚朋友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问:房产赠与亲戚朋友,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件,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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