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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30 所属栏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

一 :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调查报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到二0二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中国共产党第xx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六方面原则。1)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4) 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5) 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6) 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中共xx届六中全会十一日通过公报,对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以下五方面具体部署:一要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二要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三要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四要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五要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全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我国总体上是和谐的。当前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当前出现的这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一些长期的结构性矛盾和不平衡问题,如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有所扩大。另外,在工业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城市化的速度也大大加快,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我国人多地少,户均耕地不到0.5公顷,农民家庭经营很难形成规模效益,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较低,目前农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已下降到12%左右,但务农的劳动力还占全国从业人员的46%,XX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多,加之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城乡之间的差距达到约6倍。其次,体制改革过程中因体制、机制不完善而产生了问题。专家表示,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旧的体制被打破,而新的体制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此外,在国企改制中的资产处理、下岗职工补贴、征地拆迁补偿、复转军人安置、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等方面,也会因为体制不完善、工作不到位而产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利益纠纷。

  党的xx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xx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二 : 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蒋平
(**省总工会干部学校,****730000)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和层次化、规模化,社会内部矛盾凸显,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如何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中工会如何发挥作用是摆在各级工会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从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解释,结合工会性质、职能,就工会工作如何更好的服务大局,维护大局的角度做了理论探讨。
【关键词】和谐社会工会发挥作用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思想,指明了中国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方向。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他需要我们从更深的层次去研究和把握,深刻分析这一重大任务给工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培养建设一只工会组织的社会活动家队伍,积极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和是和睦,谐是相合,和谐就是顺合、协调,就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而出现的状态。和谐,就是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我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就是和谐,“和为贵”、“政通人和”、“家和万事兴”等,就是具体体现。和谐顺乎民意,和谐合乎党心,和谐产生美好,和谐凝聚力量。和谐社会必然能调动发挥各种积极因素,顺利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战胜任何艰苦困苦的气势;和谐社会必将带来政通人和,国泰民安,弹奏出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乐章,直奔全面小康。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调动,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恰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点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2、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几年来,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也是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迅速扩大的时期,但却不是群众意见、社会矛盾最少的时期。由于国际形式不断发生深刻变化,既产生有利影响,也产生新的压力和挑战。由于国内改革进入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200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以突破1000美圆,处于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就是在这样一个重要阶段到来之际,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的执政目标提出来。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和谐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摆在并列的突出位置,从而使我们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就能使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更加坚实,调动起一切积极因素,使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尽其所、,既各作贡献,又和谐相处,同心同德,共建美好未来。
二、工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
胡锦涛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指出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很有必要。要求工会组织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强化职能,更好的为职工服务。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是维权工作声音更响一些、力度更大一些、措施更得力一些,并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真正的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一是要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改革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审议,企业裁员和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在非公有制企业,要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确保职工工资不被拖欠、劳动条件有改善、人民安全有保障,对一些严重侵犯职工权益,性质特别严劣的违法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当前,要特别重视关系职工生命和健康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并主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二是要从帮扶困难职工入手。要积极参与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订,积极推进《破产法》、《集体合同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制定完善,从源头帮助职工解决可能发生的生产生活问题。同时要加大对特困职工群体的帮扶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帮扶中心的窗口作用,努力
构建困难职工帮扶体系。三是要从完善维权机制入手。要建立健全职工生产生活状况调查分析机制、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节和仲裁制度等,把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四是要从加强思想引导入手。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扩大职工认清形式,顾全大局,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的利益关系要求,解决实际问题。要让大家都懂得,只有不断增进生产者与经营者、劳动者与建设者的理解合作,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的互利双赢,才能形成共谋经济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分享改革成果、共创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
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特别重视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一)工会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中的定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组织在劳动关系中的准确定位只能是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这既是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对新时期工会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工会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和发挥作用的一种必然选择。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工会将通过五项基本权利来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行使参与权,代表职工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协商;二是行使谈判权,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和有关部门就职工权益方面的问题进行广泛的平等协商;三是行使缔约权,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签定集体合同和有关单项协议;四是行使监督权,工会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五是行使调度权,工会代表职工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节和仲裁。
(二)工会要在解决劳动关系问题中发挥职工合法权益表达者和维护者的作用,就必须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第一、要加快新建企业、改制企业和城镇社区的工会组建步伐。要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做到凡是开业投产的企业,不分规模大小、职工多少、所有制形式如何,都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改制企业工会要随改随建,会员关系随变随转;要大力发展城镇社区工会,把大量分散在社区的非正规就业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同时,不管职工的工作时间长短、工作性质如何、地域如何、身份如何、都有加入工会的权利,都应及时把他们吸纳到工会中来。
第二、要积极发展农民工加入工会。现实的发展迫切需要工会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中来,并负担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民工城镇就业的临时性和随意性以及其自身带有的文化水平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等弱点,工会组织要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把农民工这个阶级队伍的新成员组织起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三、积极把广大城镇失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工会组织应主动介入劳动力市场,把广大城镇失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并引导失业人员正确合理的选择就业渠道,帮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新工作。
(三)工会要在协调劳动关系问题中充分发挥职工合法权益表达者和维护者的作用,就必须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当前,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化,提高平等协商机制的实效,关键要从健全法律法规入手,切实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提高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立法层次。《劳动法》只对平等协商作了原则性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集体合同规定》,是目前我国平等协商的主要依据,但还不完善。因此,全国人大应尽快制定和颁布有关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专门法律,如《集体合同法》。二是要明确企业行政方在平等协商中的责任,这是在今后制定有关法律、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三是要解决当前平等协商的结构和层次比较单一的问题。结合我国当前深化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情况,应实行多层次的平等协商结构,如行业、产业等层次,特别是中小企业较多的产业(行业),应大力推行产业(行业)及平等协商。四是要细化要求企业行政方在平等协商中提供有关信息的法律条款。企业行政在协商过程中必须向工会代表提供有关企业经营情况的真实信息,否则就有可能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协商可言。五是要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的标准与办法。有法不依是目前劳动关系领域的最大问题。鉴于这种情况,在有关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法律中规定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1】沈琴琴.西方工会参与就业、维护工人劳动就业权益的基本经验及启示。北京:《工**论与实践》2006.4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柏宁**.学习型工会与工会干部.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
【4】王家宠,钱大东.市场经济国家的劳动关系.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

三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决定》首先提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判断。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不承认矛盾,而是要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努力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使发展更平衡、利益更兼容、关系更融洽。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这就要求我们既从财力物力的可能出发,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矛盾和问题,又不能超越经济发展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总之,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在这两个重要判断的基础上,《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遵循的六个重要原则: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以看出,《决定》的指导思想突出了人民利益的问题,目标和主要任务围绕的核心问题也是人民利益,同时又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经济社会发展了,社会财富增加了,才能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雄厚物质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和制约因素的变化,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发展才是硬道理,这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发展观念的与时俱进。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五个统筹”,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改革为动力,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这就要求: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加快社会领域改革的步伐,大胆进行制度创新;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逐步形成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使和谐社会建设获得坚实的制度支撑;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和谐,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必须坚持民主法治。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稳步推进国家管理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发生的新变化,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广泛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依据法律更大程度地参与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

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改革就没有动力,不发展就没有物质基础。但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做到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党的领导是我们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和谐社会建设是为了人民,和谐社会建设要依靠人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和谐社会建设者和享有者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真正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这“六个必须”的原则是一个整体,它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了未来15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方向和路径、动力和机制以及需要把握的重大关系。我们要按照这些原则的要求,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本文标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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