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 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 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 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 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 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① 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
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 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 办公室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 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⑷ 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 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 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 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 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 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 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 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⑴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 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 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 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 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 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 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 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 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二 :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 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 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 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 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 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 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
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 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 办公室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 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⑷ 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 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 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 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 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 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 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 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 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 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 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 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 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 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 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 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 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
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三 : 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一般性规则
访问统计:点击2160次 作者: 摘自: 时间:2010-1-19四 : 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21
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主要会计政策............................................................................3
第三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3
第四章 会计凭证和帐簿........................................................................4
第五章 流动资产管理............................................................................5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10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11
第八章 资金筹集管理..........................................................................13
第九章 所有者权益..............................................................................14
第十章 收入管理...................................................................................15
第十一章 成本费用管理......................................................................17
第十二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19
第十三章 财务报告..............................................................................20
第十四章 财务分析..............................................................................21
第十五章 税务管理..............................................................................21
第十六章 电算化管理..........................................................................22
第十七章 财务档案管理......................................................................22
第十八章 会计工作交接......................................................................24
第十九章 附则.......................................................................................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第三条 公司实行财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掌握安排资金运作、资金使用、财产购置、费用开支、财产损失处理、各种收入一律上交公司,各部门不得对外收费。各项支出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报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用款。
第四条 公司设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全面领导公司的财务工作。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控制财务收支和全面核算、监督公司业务,为各项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同时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决算、考核工作,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计财部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依法办理财会工作。财会人员因故离职时,必须办妥交接手续,不得中断财会工作。
第二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五条 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制度》等。
第六条 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七条 记账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九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十条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出租开发产品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第十一条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第三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会计科目。
第十三条 计划财务部在具体账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四章 会计凭证和帐簿
第十四条 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真实、有效、正确、完整。原始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
1.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印章。
2.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其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3.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公司主要领导的签名或盖章。
4.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
5.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6.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8.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按规定应该使用电子发票、税控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的必须按其规定办理.
1. 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并保存,不得撕毁或遗失。
2. 经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3.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十五条 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科目填制的记账依据。记账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
1. 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 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 填制记账凭证应包括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等内容。
4.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5.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 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6.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即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7. 已登账的凭证,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应调整相关科目;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损益类的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蓝字更正。
8. 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实行财务电算化后,计算机打印的记账凭
证不必在空行处划线注销.
第十六条 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公司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卡片或固定资产台帐、出租开发产品台帐等账册。
第五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的一切资产均为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必须纳入公司账内统一核算和监督。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
第十八条 财务部应做好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一节 货币资金
第十九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公司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第二十条 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只有总经理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现金的合理使用,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对每笔超过___元的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提前做好准备.
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签批的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
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差旅费和必须以现金支付的1000元以内的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严禁因私借款。
借用现金应说明用途、归还(或报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报销)。逾期不还者将从工资中扣除。
借用现金,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申请表,写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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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 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有关财务人员审核、财务经理复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领取。
2) 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___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 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领取后10日内报账。
4) 对末及时报账者财务人员应该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 在支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支票,或因情况变化未使用的支票应及时退还财务部.对未及时归还者财务部应及时督促,并不予签发新支票.
6) 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 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 建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银行支票的领用时间、号码、用途、金额、领用人、收款单位等.
3) 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银行存款变动表。准确掌握账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资金。
4) 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账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并传至总经理。月终前可根据公司资金变动的频繁程度和公司业务的需要,按照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要求临时报送.
5) 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财务部副经理(主管会计工作)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账。
6) 出纳人员应及时申购支票,并妥善保管。
7) 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分专人妥善保管。
8) 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注明“作废”,并妥善保管,统一注销。
第二十六条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其他结算方式的要严格按照《票据法》和银行规定,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部申请、审批程序和银行的结算制度办理。 第二十七条 每日的银行收付业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月末与总账核对。必须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二十八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应收款的发生:公司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计财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台帐,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
认真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及时核对、催收应收款项。应根据客户的欠款情况,分析其信誉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收回欠款。
所有应收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账款的可收性,并每月编制帐龄账目分析,财务经理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公司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计提坏帐准备的基础,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
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填制并发送催帐通知单,与业务人员合作进行账款的催收,对业务人员催收账款进行督促和监督。
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入回;
2) 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
公司财务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账款,100万元以下的坏账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双签批准后,可作为坏帐处理。100万元以上的坏帐,应由董事会确定后才可进行处理。所有处理的坏帐,均应撰写情况摘要汇总到董事会。
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财务部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将比照上述应收账款的管理执行。
第二十九条 预付款和定金,必须要根据合同办理,由经办人申请,各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财务部门核对无误,金额在___元以内的,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___万元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加签。
第三十条 预付款和定金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定期检查预付款和定金,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三节 存货管理
第三十一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三十二条 工程物资的管理
1、工程物资的采购:
1) 工程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执行.
2) 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上月工程物资的实际消耗情况、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合理的需要量制定月度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盲目采购。
3) 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的计划及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2、工程物资的入库:
1) 工程物资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 工程物资入库验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要求的,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的,由保管员负责。
3) 工程物资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上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其中应由运输部门负责的,要填制工程物资短缺毁损清单,由运输部门鉴证后,连同工程物资一并送交仓库。对于数量尚未点清,验质尚无结果的工程物资应单独保管,不得领用。
4) 工程物资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第二联随同发票送交财务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 采购人员向财务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3、工程物资的领用:
1) 工程物资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的要求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 领料批准权限,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的规定办理。
4、工程物资的库存管理:
1) 仓库必须建立收、发、退料责任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计量工具、量尺过磅、点数、估堆、验质、上架、入库、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 建立工程物资管理台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立核算人员,认真填写收、发、退料凭证,做到真实可靠。
3) 仓库根据收、发、退料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并于月底报送财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
5、工程物资的盘点清查制度:
1) 为了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仓库应在每月25日结账,编报工程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部门。每月25日结账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部门。
2) 建立工程物资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点清数量。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工程物资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相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工程物资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 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工程物资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帐帐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帐、卡、物、资金四相等。
4) 做好工程物资的索赔工作。
6、工程物资的稽核:
1) 财务部应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在公司的中、远期规划中,视公司的发展状况,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工程物资业务进行核查,对工程物资资
金的利用效益进行分析。
2) 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物资的盘点,现场观察存货的流动与控制。在调查过程中,还应听取生产技术人员、工程师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因为有些工程物资的专业技术性强,相应的管理措施也很有专业技术性,不了解这些情况,就很难对工程物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断。
3) 工程物资资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过对材料会计核算反映的存货资金使用情况的计算、检查、分析(如计算工程物资周转率、周转天数等指标),以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三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
1. 根据公司的情况,规定2000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
2. 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双签批准。
3.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计算机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资源部管理,其他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
1) 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2) 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的选择
3) 负责验收
4) 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
5) 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4.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
5.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6.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
7. 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凭证,进行会计处理,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8.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入库残料按照规定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会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
9. 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三十五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财务部应于每会计年度末对比存货的账面价值和现行市价,若账面价值低于现行市价,则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
第三十六条 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正确核算完工产品成本.对产成品的入库、出库及时进行核算,确保回款的及时性,随时掌握产成品库存状况.
第三十七条 出租开发的房屋、建筑物按竣工决算成本入账,在使用期限内分期进行摊销。建立出租开发产品台帐或卡片账,定期进行盘点,至少每年一次,评估出租开发产品的使用状况,正确、及时掌握资产的现实价值。
第三十八条 对工程支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准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预算内工程支出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预算外工程支出由总经理会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期投资。 企业的对外投资按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对外投资管理的基本目标为:以最小的投资风险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第四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长期投资一律由总经理审定(远期由战略投资委员会审定),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十一条 进行投资前应成立投资项目管理小组.管理小组应由总经办、财务部、法律顾问(中远期包括战略投资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十二条 公司对外进行长期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但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第四十三条 为了有效利用公司内部的闲置资金,提高公司收益水平,可以进行短期投资,但只能投资于风险小的项目,不得进行股票买卖.短期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
进行投资前必须提交投资申请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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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进行长期投资之前,应由投资项目小组进行投资立
项的前期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包括投资环境、投资机会、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的
分析。对每一个投资项目方案,均应编制预期现金流量表,通过考核以下指标,
筛选出最佳投资方案:
1. 投资方案的净现值
2. 投资方案的内部报酬率
3. 投资方案的回收期
投资项目小组应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公司章程规定需报经公司董事会的,经董事会讨论后,由董事长签字生效。
第四十五条 计财部应定期编制投资效益分析表,对投资项目负责人进
行考核, 据此对投资项目负责人进行奖惩。
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长期投资损失
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可能发生的各项短期投资损失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
备。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公司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
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
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
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正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维
护、保管好现有固定资产,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利用
率。
外购固定资产应按计划进行。
第四十八条 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
在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原则下,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
求,由有关部门负责归口分管,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具
体管理,并进一步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
坚持“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的原则。财务部对各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和有效使用负有协调、监控、组织管理的责任。
1、公司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可设定为:
1) 房屋、建筑物: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2) 办公用家具、其他设备、机动车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3) 计算机类设备:由信息资源部负责管理
2、各归口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
1) 与固定资产技改、更新、购置及大修理项目调研
2) 参与选型立项
3) 负责验收
4) 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
5) 负责组织招标
6) 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第四十九条 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未列入预算的购置不予以批准。新增的固定资产要有可行性分析。在购置之前,要写出请购报告。经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公司财务部.预算外项目确为经营活动急需,需报经财务部、归口管理部门会签后,报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会签。
购置固定资产,各部门经理必须提交书面报告,交财务部审核预算,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用款。
公司办公用固定资产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
第五十条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管理,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领用单据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帐,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或台帐,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公司财务部,一份给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任何部门经理的调动、离任等都必须将固定资产的管理纳入审记范围。对于账实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固定资产领用人应当妥善保管本人领用的固定资产,发生丢失或毁损必须照价赔偿。
第五十一条 调离公司的员工,不论其领用的固定资产是在哪个部门时购领的,均须完整地交出所领用的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未调出公司,同时又必须随调动人转移的固定资产,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固定资产的转移手续。
第五十二条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1. 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价值,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毁损发生的净损失不超过100万元的,由总经理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双签审批,超过100万元的报董事会审批。
3. 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
4. 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账的要入账,该报废的要报废。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五十三条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书面报告,说明该项资产的购领用时间或调入时间、规格型号、原价及残值处理情况等,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注销。
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由于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固定资产报废,以固定资产账面净额与清理费用之和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有关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固定资产报废,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令其全部或部分赔偿。固定资产账面净额与清理费用之和扣除责任人赔款、保险公司
赔偿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的审批权限见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第五十四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财务部备案,可以办理固定资产退还手续,由行政管理部统一保管,重新调配或处置。
固定资产出租或出借,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出租或出借申请表,通知财务部门,然后按程序报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并应签定合同,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监督合同的执行。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如何负担固定资产的修缮保养费用及税费,租金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运输费用由谁负担,归还期限,必须保持固定资产原状,附属设备明细表,违反合同的惩罚条款等。
固定资产出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并附详细情况说明,包括固定资产现使用部门(须经现使用部门经理签字,直接使用人或管理人签字),固定资产原值、已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现使用状况、出售原因、售价、对方单位、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货方式等内容。送财务部审核备案后按报批程序报领导审批。
固定资产出售必须签订正式合同.
第八章 资金筹集管理
第五十五条 资金筹集的原则
1. 合法性原则:资金筹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
2. 适量原则:合理预测资金需要量,防止盲目筹资;
3. 时效性原则:安排好资金供应时间,确保资金筹集与生产经营的协调一致;
4. 最低资金成本原则:综合分析各种筹资渠道,分析各种筹资成本,求得各种筹资方式最佳组合;
5. 资金结构合理原则:将财务风险与获利能力控制在最合理的水平。 第五十六条 资金筹集渠道及审批程序
1.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由财务部提出方案,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
2. 增资扩股:由总经办(非上市融资)或上市办公室(上市融资)提出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按法定程序执行;
3. 发行企业债券:由财务部提出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按法定程序执行;
4. 融资租赁:同1)
5. 其他负债
第五十七条 公司实行统一融资管理,借款和以其他方式筹集资金的权力集中在公司,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对外借款和融资.
第五十八条 公司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各项长期负债应当分别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将于1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 第五十九条 公司计财部根据经批准的各部门收支计划编制资金计划,在预计公司将发生资金短缺时提出融资申请,拟定融资方案,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并负责办理相关融资手续.
第六十条 公司应该加强对长短期借款的管理,必须建立长、短期借款台帐,据实登记每笔借款的合同编号、贷款单位名称、借入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和借款利率等事项.及时计算、提取应计利息,准确反应利息支出.
第六十一条 各项借款的利息支出应该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处理。
第六十二条 加强预收款管理,原则上预收销售款应直接存入公司账户,再按照合同规定向销售公司支付应支付的销售佣金及其他合同规定应由公司负担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加强应付款项管理,按应付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设立明细账,及时掌握应付金额和已欠款的时间,以及各应付单位给予我公司的信用期限,在保证公司信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利用商业信用进行融资.
第六十四条 公司应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应书面详细说明原因,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转入资本公积.
第九章 所有者权益
第六十五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和未分配利润等。
第六十六条 企业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企业实收资本应按以下规定核算:
1. 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 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
本入账。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入账。
3. 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因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4.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的,对已归还的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单独反映。
第六十七条 企业实收资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1. 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投资者的出资时,登记入账。
2.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投资时登记入账。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在实际购入本企业股票时,登记入账。
3. 企业应当将因减资而注销股份、发还股款,以及因减资需更新股票的变动情况,在股本账户的明细账及有关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4. 投资者按规定转让其出资的,企业应当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资本(或股本)账户的有关明细账户及各备查登记簿中转为受让方。
5. 企业办理增资手续后,财务部应及时缴纳印花税。
第六十八条 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等。
第六十九条 储备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经批准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的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是指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第七十条 公司计财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核算资本公积金、计提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并合理使用。
第十章 收入管理
第七十一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企业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
第七十二条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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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七十三条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减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第七十四条 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
第七十五条 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应按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
第七十六条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
1、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应按下列方法分别予以计量:
1)利息收入,应按让渡现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第七十七条 根据以上收入确认的规定,房屋销售收入,应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 首期购房款已经收到,并且购房者已办妥银行按揭手续.
2. 所售房屋已经交付给购房者,并已办妥交房手续
第七十八条 经营租赁收入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确认为收入
第七十九条 劳务收入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确认为收入
第八十条 资金使用费收入在合同规定的计息日或收款日确认为收入 第八十一条 其他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合理加以确认
第八十二条 公司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存入公司银行帐户,纳入会计核算。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收入或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 第八十三条 发票是公司财务的重要票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使用。
发票须设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应建立发票的购买、领用登记簿。领用发票时要详细登记发票的种类、版本、号码、领用人、领用时间等。使用时按发票号顺序使用,不得隔页跳号。对已开据的发票要及时入帐,作废发票要全联留存注销,不得丢失。整本发票用完要及时存档。
第八十四条
方法。
第八十五条 收据的购买、领用、保存参照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发票管理 原则上必须在收妥款项之后才能给对方开具发票或收据。 未收款之前不得先开发票或收据。
第十一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八十六条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企业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的费用。
第八十七条
发间接费用)。 开发成本费用包括生产成本(开发成本)和制造费用(开
1. 生产成本(开发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2. 制造费用(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第八十八条
用。 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
营业费用(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经费,还包括开发产品销售之前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包括应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
期间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第八十九条 对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
1. 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利润计划、销售预测、成本预测等资料确定目标收入、目标利润、目标成本,作为项目规划、设计的根据。
2. 严格审核各项工程支出,按照预算及合同办理业务,对于不符合预算及合同的事项不予支付,并需查明原因。
3. 预算内各项工程用款需经财务人员初审,财务经理复审、签字后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未经审批的不予支付。
4. 预算外工程用款,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负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双签后方可支付.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支出项目财务部门不予支付。
5. 预付工程款不得高于工程总价款的30%
6. 工程尾款不得低于工程总价款的5%
7. 未办妥竣工决算或分包工程完工结算前不得支付工程尾款。
8. 定期分析工程支出情况,合同完成情况,提供工程实际成本信息。
9. 对成本支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及时掌握各成本项目的发生额及余额状况,进行成本项目分析.按成本核算的对象建立辅助账,以便准确核算各项产品的成本。
10.财务部负责同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完成竣工决算工作,正确核算各项完工产品成本。
第九十条 材料设备采购成本的管理
1. 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对设备和大宗材料的采购进行招投标。
2. 由采购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经规定程序报批后报预算合同部审定,交财务部备案,以监督合同的执行。
3. 财务部有权参与重要合同的谈判、审核,对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提出建议,与有关部门主管人员配合,以利于日后监督.
4. 所购置的材料设备必须到货并且审验无误后才能凭合同、验货报告、入库单、货运单据等有效原始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5. 预算内采购款的支付:付款前由材料采购部提出付款申请,并附合同、验收报告等有效原始凭证,经财务人员初审,财务经理复审、签字,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批,方可付款。
6. 对于超过预算的采购款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由材料设备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财务的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双签后方可付款。对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的款项一律不得支付。
第九十一条 公司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实行预算管理. 对管理费用按照费用项目进行归集,按费用发生的部门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以便考核各部门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第九十二条 办公用品的管理
1. 办公用品是指不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单位价值较低、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非生产用物品。
2. 办公用品统一由行政管理部指派专人进行管理。行政管理部物品管理员负责办公用品的计划、购买、发放。
3. 办公用品的发放:
1) 公司员工申请办公用品,须到物品管理员处填写办公用品出库登记表,要注明种类及数量。员工按限额申领办公用品,如员工申领的办公用品的价值超过限额,物品管理员可拒绝发放。如确因工作需要,员工可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 新入公司员工可一次性发放以下办公用品:签字笔一支、笔记本一本、文件夹三个、订书器、涂改液、笔筒各一个、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各一盒。
以上用品不计入员工申领额度。
3) 非个人用办公用品,如打印纸、墨盒等,由行政管理部负责。
4) 其他部门的非个人用办公用品,由部门经理负责领取。
5) 物品管理员须认真填写办公用品出库登记表,分部门进行登记,报财务部,据以考核各部门办公用品费用支出.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额度发放.
4. 办公用品的采购:
物品管理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采购时要至少比对三家供货商的价格。供货商须由行政管理部经理签字确认,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办公用品采购完成后,要填写办公用品入库登记表。
5. 行政管理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办公用品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入库登记表与出库登记表是否相符,办公用品的购买价格是否合理,办公用品的发放是否符合规定等。
6. 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由物品管理员负责申请,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第九十三条
理规定》执行。
公司的费用报销,按《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费用报销管
第十二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九十四条 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等编制年度利润计划,确定目标利润,建立利润分析制度,明确利润的考核指标以及权责归属。
第九十五条 企业的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及国家补贴收入等。
第九十六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
如果公司合同中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
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其中,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第九十七条 公司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
第九十八条 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末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第九十九条 利润分配原则
1. 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拟订,并提请股东会批准。
2. 公司应当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确定的当期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扣除公司当期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余额,作为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最大限额,在该最大限额内进行利润分配。
3. 以前年度的亏损没有弥补完,不得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4. 公司不得预分利润,即无盈利年度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5. 公司应谨慎选择适当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但要使股东有一定的获利,还要保证公司今后有充足的资金以进一步发展。
6. 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发放,如:现金、股票、财产等。
7. 公司管理当局决定是否分配利润以及以什么形式分配利润时,应充分考虑法律、负债契约、现金支付能力、税收政策等的制约。
第十三章 财务报告
第一百条 公司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百零一条 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
内部管理报表主要有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债权债务明细表等. 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
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一百零二条 财务报表必须遵循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报及时的原则。
第一百零三条 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对外报送税务机关、银行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报送的财务报表:
月度终了___日内,向_____单位报送___报表
季度终了___日内,向_____单位报送____报表
年度终了___日内,向_____单位报送____报表
第一百零四条 填报财务报表应遵循以下条款:
1. 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
2. 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3. 报出的报表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
4.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前必须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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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财务分析
第一百零五条 财务分析是以企业的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为基础,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分析和评价,为企业的财务预测和财务决策提供依据。公司的财务分析应与预算和业绩考核相结合,以达到对公司各项工作的控制。
第一百零六条 有关预算,参见《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百零七条 财务部经理负责组织按月、季、年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经费收支情况和资产使用状况等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及时了解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报告。每季度编制财务分析报告,为公司的财务决策、业绩考核和工作的改进提供依据。
第一百零八条 财务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 差异分析及控制报告;
3. 财务指标分析
4. 收入分析;
5. 成本分析
6. 费用分析
7. 利润分析报告
8. 现金流量分析;
9. 资金使用效率分析
10. 对外投资效益分析
第一百零九条 财务分析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统一领导,由财务部经理进行组织、指导、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凡各部门涉及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公司帐簿体系的设置及会计核算应符合为财务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第十五章 税务管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应交纳的税金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等等,公司财务部应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管理办法等及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申报和交纳。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可以根据现有的业务分税种进行纳税筹划。以减轻税赋为目的,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赋最低的方案,合理避税。
第一百一十三条 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与税务机关进行日常联络,办理税务工作。统一购买发票,加强发票申领手续。
第十六章 电算化管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 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 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2. 加强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计账凭证的审核,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3. 操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4.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一百一十五条 建立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 保证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办公室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 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 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3. 对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须经财务经理同意,报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在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监督;,
4. 健全排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故障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5. 健全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 未经允许不得在记帐电脑上安装、拷贝无关软件、文件。
第一百一十六条 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2.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
3. 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 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 所使用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第十七章 财务档案管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会计档案是公司的重要档案资料,必须设专人妥善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类会计档案最低保管期限如下: 序
1
2
3
4
5
6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备注 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汇总凭证 会计账簿类 总账 明细账 15年 15年 15年 15年 15年 15年 包括日记账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
25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
年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
报告
包括文字分析
包括文字分析
日记账 7 固定资产卡片 8 辅助账簿 15年 财务报告类 9 101112131415月、季度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其他类 会计移交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银行余额调节表 银行对账单 3年 永久 15年 永久 永久 5年 5年
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除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外,由财务部保管的预算、决算文
件、成本分析报告、其他财务分析报告等也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财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由专人妥善保管。
第一百二十条 本公司人员调阅以前年度财务档案,须经财务部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调阅,并办理调阅登记手续。
查阅本年度财务档案资料需得到财务部经理的同意并在有关财务人员陪同下查阅,没有财务人员的陪同不准查阅。
财务资料不准外借。须复制财务资料时,应由财务人员办理,并进行登记。 外单位的人员调阅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的财务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财务部经理同意、签批后方可调阅。财务档案保管人员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情况,调阅人员不得将财务档案携带外出,要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制。
查阅或者复制财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财务档案上涂画、拆封、抽换或进行其他改变。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为查阅方便,当年财务档案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保管。 第一百二十二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期满后销毁事宜,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章 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百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二十四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一百二十五条 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 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 未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 编制移交清册,列名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等。
第一百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
第一百二十七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
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 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财务部副经理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 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 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 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百二十九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 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条 在本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度等发生矛盾时,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度等办理。
第一百三十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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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2.管理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与权力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执行。
2.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2.4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2.5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6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具体组织进行。
2.7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财务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主持财务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成本会计、往来会计、出纳、收款员。其岗位职责如下:
3.1财务经理:
3.1.1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资金。
3.1.3编制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效益。
3.1.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1.5负责审核记帐凭证、管理总帐,按时编制报表。
3.1.6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3.1.8评估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建议总经理给与奖惩。
3.1.9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报告。
3.1.10决定部门内的人员配置。
3.1.11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会计
3.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财务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
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2.3核算企业产品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3.2.4管理销售台帐,并负责与销售部定期核对无误,督促销售房款回笼,并审核销售部门业绩。
3.2.5及时、准确编制成本表、费用表、销售月报表
3.2.6管理公司发票。
3.2.7负责固定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的帐务管理,并定期协同办公室清点资产。
3.2.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2.9负责核对银行未达帐项。
3.2.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来会计:
3.3.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3.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3.3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对工作,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3.3.4严格审查有关合同规定的预付帐款条款,掌握预付帐款的支付情况。根据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购入材料成本,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3.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纳:
3.4.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4.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4.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3.4.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3.4.5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6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4.7积极配合成本会计和银行做好对帐、报账工作。
3.4.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3.4.9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4.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员
3.5.1在售楼现场负责向客户收取房款,向客户开据收据,及时将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银行账户,并与出纳交接。
3.5.2根据收款手续制作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3.5.3与销售部门协调一致,办理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4.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行政部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4.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4.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9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须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5.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并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5.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 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6.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6.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6.2个人劳务报酬;
6.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6.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6.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7.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
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登记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销售业务流程:
8.1.1销售部门根据客户交款情况填写《收款通知单》。
8.1.2业务员带领客户至收款员处交款,收款员核对无误进行收款并开据收据给客户,同时在《收款通知单》上签字返回两联分别至销售部和销售代理登记台账,另一联粘贴收据记账联后入账,财务部据此登记台账。
8.1.3每月28日前销售部应报送当月收款明细表和应收房款余额表至财务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财务部据此审核销售业绩。
8.1.4房屋销售后,销售合同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在财务部备档,其他销售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8.2开发建设方面主要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两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工程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招标、编制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备案。
8.2.3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意见核定工程进度,填写《付款单》提示付款;预算部门审核工程进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单位开据收据作为《付款单》的附件,报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审核送交领导审批后付款。
8.2.4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部提供签证等原始凭据(需有监理单位签章),预算部门编制决算并督促施工单位开据正式发票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审批入账。
8.2.5项目工程尾款。财务部审核月度支付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对于材料供应的流程如下:
1) 计划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材料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
2) 市场调研,选定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3) 按照施工进度调拨材料,办理材料收发手续,制作收料单、领料单。
4) 计划部根据收料单填报购买材料月报表,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当月发票未到的,财务部估价入账,当月发票到达的,由计划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计划部应根据合同和实际供货情况,按月申报材料款支付计划,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批付款。
5) 计划部根据领料单填报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月报表,并附施工单位收据,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据此记入预付工程款。
6) 原则上公司没有库存材料,材料的收发均在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对于小额、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库存材料处理的,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由专人保管,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7) 对于施工过程中其他如水电费、管理费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项,应由工程部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项有关付款、费用支出应根据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9.物品购置规定
9.1凡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需购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 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 算。
9.2凡价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购置低值易耗品
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 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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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目前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3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4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3.6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除了通过分公司开户行向开票银行查询外,还必须带银行承兑汇票到分公司开户行找银行票据的专业人士辨别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分公司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且必须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寄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背书栏盖分公司
银行印鉴章的同时,必须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以免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给总公司造成损失,如在背书栏内盖章,而没有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如果该银行承兑汇票遗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即可将该银行承兑汇票送往银行解付或贴现。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账,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 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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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销售分公司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销售分公司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销售分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销售分公司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代理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
五、存货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货申请
1.1分公司的库存管理应坚持“库存合理、加快周转”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
1.2分公司在要货时须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次数及数量,在合理库存内保证销售的需要。
1.3根据上述要求,分公司计划员要填好《要货申请表》,《要货申请表》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过传真给大连分公司销售部,经销售部和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发货程序。
2、存货入库流程。首先由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单,入库单至少有下列内容: 产品品种 货位号 数量( )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填写好由检验员(或库管员)检验后签字,并由库管员核实入库数量登记。入库单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申请人留存。入库时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各项记录,以备查用。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财务核算联和其他相关单据入账。
3、存货出库流程。存货出库的方式主要有3种:客户自提、委托发货和公司送货。第一种:客户自提。是客户自己派人或派车来公司的库房来提货;第二种:委托发货;第三种:公司派自己的货车,给客户送货。无论采用哪种出货的方式,都要填写出库单。出库单(或销售单)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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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内容: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出库品种、出库数量、金额、出库方式选择、结算方式、提货人签字、成品库主管签字。如下表:
发货单位: 出库日期
产品品种 产品数量 金额 备注
出库方式选择 1、客户自提 2、委托发货 3、公司送货
运费结算方式 1、公司代垫运费 2、货到付款
出库单(或销售单)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库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提单,提货人留存。提货的车到达仓库后,出示出库单据在库房人员协调下,按指定的货位、品种、数量搬运货物装到车上。保管人员做好出库质量管理,严防破损,做好数量记录,核实品种、数量和提单。
4、存货盘点。分公司财务部每月底要协同库管员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盘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要查明原因,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六、销售分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上属于股份公司总部,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和解聘财务人员。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经理提名,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属各销售分公司核定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统一管理和发放;财务人员为销售分公司办公或出差等而发生的费用由各销售分公司承担;财务人员的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股份公司总部承担。
3、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的指导;总部财务审计部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和不定期专项核查,对于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公司总部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违返国家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协助所在公司领导搞好经营管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积极为分公司领导的经营决策出谋划策。
5、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总部财务审计部述职,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鼓励多提合理化建议。
6、股份公司总部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年终奖金和工资标准的考评依据。
七、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关于分公司每个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优劣作为对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1.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分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
1.2审核分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1.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及股份公司财务部。
1.4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审核分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在限期内寄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1.5严格审核分公司物料收发凭证,坚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对分公司的实物(包括库存商品、物料、固定资产等)与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1.6在坚持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配合销售分公司总理推动分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做好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分公司内、外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1.8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协调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关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1.10协调好分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并组织好分公司财务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节假、双休日财务人员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分公司财务队伍,将分公司财务工作做好。
2、分公司会计的岗位职责
2.1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不包括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和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报告分公司财务经理。
2.2登记好有关备查账簿;定期和不定期对账,使账账、账实相符。
2.3与库管员共同验收分公司物料入库,并填制入库凭证。
2.4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的附表。
2.5月初装订分公司上月的记账凭证、物料收发凭证并归档(财务资料归档管理)。
2.6负责税务申报及税控系统的维护。
2.7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分公司出纳的岗位职责
3.1严格、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3.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货款,不能白条抵押现金,坚持货款现金与费用现金分管的原则。必须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21_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 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 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 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 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九、 附则
1、本制度从二零零三年开始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
五 : 工地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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