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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经纪业务,为谁承担责任?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的

发布时间:2017-11-08 所属栏目: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

一 : 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经纪业务,为谁承担责任?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的

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经纪业务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经纪人承担。因为,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与保险代理人不同。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以保险人的名义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由此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保险经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由此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保险经纪人自己承担。这是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主要的不同之处。但并不说明在任何情况下,保险经纪人都要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保险(www.61k.com]法的规定,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

1.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有过错,包括故意过错和过失过错。故意过错是指保险经纪人明知其行为会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害,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损害后果的发生;过失过错是指保险经纪人对损害后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却轻信能够避免。

2.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了需要赔偿的实际损失。

3.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与保险经纪人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上述条件相互联系,应当同时具备。否则,保险经纪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 : 西路军失败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西路军失败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谈谈西路军失败的责任

红军长征后,以四方面军为主的两万多西路军将士血洒河西走廊的悲壮历史,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了历史评论的禁区。红军为什么要西征、为什么要如此西征、后来为什么竟致全军覆没、最终又是什么

原因导致全党上下对此三缄其口,无人表态也无任何评价与结论?这些都一直是近年来史家争论不休的话题。在此,仅就西路军失败(可悲的是,也许只有西路军是失败了这个观点是无可争议的)的责任问题作一些分析。

一、张国焘应当负何等责任

按原来官方的一些说法,西路军的失败似乎是张国焘捣的鬼,可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从西路军渡河以后,除了作为中央领导人之一而参与中央领导之外,张国焘并没有私自对西路军下过任何指令。而宁夏战役计划也是中央决定,共产国际批准的。如果一定要说张国焘对其有所修改和影响的话,就是在1936九月,张国焘曾认为四方面军直接北上与胡宗南决战不利,拟先期渡河,进取宁夏。这大概就是所谓张国焘私自令四方面军渡河的说法的由来吧。但是,进取宁夏并不是张国焘个人发明的,而是由中央提出的。而且这个计划也不是由张国焘一个人制定的,而是征得了徐向前,朱德,陈昌浩同意的。尤为重要的是,中央后来又来电不同意这个计划,因而四方面军并没有按张国焘的计划行动。可见,所谓张国焘私自下令,断送西路军的说法都是别有用心的无中生有。

如果非要说张国焘一定要为西路军的悲剧负一些责任的话,那么他的责任主要有以下几条:

1 长征时南下另立中央,导致中央对四方面军部队和干部的不信任和猜忌;

2 由第一条而产生的西路军中以陈昌浩为首的一些高级干部唯恐再犯“路线错误”,不敢随机应变,盲从中央;

3 参与中央决策时没有坚持西路军的利益。

二、西路军军政委员会应负何等责任

西路军的悲剧虽然有众多客观原因,但军政委员会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其主要错误在于负责人盲从中央,不敢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不知道随机应变。其中最典型的是军政委员会主席陈昌浩。由于陈昌浩是张国焘南下路线的主要支持者,思想上有很大负担,生怕再犯不服从中央的错误,因而在指挥上缩手缩脚,作出了许多错误决定。虽然确实存在一些客观原因,但这不应当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古浪战斗后,中央电令西路军就地坚持,开辟根据地。陈昌浩不但不敢坚持正确意见,反而给坚持看法的徐向前等人戴上一顶“右倾机会主义”的帽子,导致西路军在永凉地区损失惨重。在第2年2月,讨论东进还是西进的时候也有类似情况。尤其不可原谅的是。2月21日,西路军第一次突围出倪家营子, 陈昌浩在又一次接到中央电令后竟不顾实际情况突然大谈“形势大好”“坚决执行中央指示”“反对右倾逃跑”,让西路军重返倪家营子,从而彻底断送了西路军。其它委员也不是没有责任,他们绝大多数也都附和和助长了陈昌浩的错误意见。特别是王树声,身为西路军副总指挥,不敢支持徐向前的正确意见,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此外,西路军领导在具体军事上的指挥也有一定失误。象最后分散游击时陈昌浩,徐向前脱离部队,对军心

的影响就很不好,导致群龙无首,军心涣散而一败涂地。不过,坚决按照上级的指示做,没有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充其量是失误,抑或是能力有限。批评这些错误是不能掩盖来自最高层的发号施令者的责任的。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事后长期深受打击直至含冤自尽的陈昌浩尽管在延安进行自我批评时痛不欲生地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西路军失败的主要责任,并多次向四方面军的老部下坦率承认自己的错误,中央及一些对其进行批斗的人对其这方面的错误却视而不见,只是拼命强调其所谓“南下”及“密电”的问题。

三、中央应对西路军负何等责任

首先应说明几个问题。

1 中央对西路军的态度是一种排除异己的作法吗

在目前一些极端的言论中已经有了上面的说法。但从历史来看我认为不大可能是这样。

A 原四方面军各军对中央的指示都是坚决执行的,并没有象国民党杂牌军那种抗命的现象。中央应该还没有感到这支部队有什么威胁或是不服从,充其量只是“后娘”对丈夫前妻的孩子皮亲肉不亲罢了;

B 西路军中不光是原四方面军的部队,除5军是原一方面军嫡系5军团外,当时两路红军会合后,由于一方面军剩下的主要是干部,缺乏战斗员,而四方面军虽然人多势众,但却极为缺乏有素质、有经验的干部。于是双方相互取长补短,四方面军向一方面军补充了数千战士,而一方面军则向四方面军提供了数百名身经百战的指挥员和政工干部,其中大部分后来都在西路军中。这些走过长征、久经考验的干部一直被毛泽东及其中央视为珍宝,在长征中为了保存干部甚至不惜动用战斗员来抬担架,还曾引起了战士们的不满,认为中央只重干部而不重视基层战士,违反了官兵平等的红军建军原则。那么在情况已经大为好转的此时中央怎么会连他们也一并排除了呢?

C 中央领导人中也有四方面军的,张国焘就是红军总政委,中央决策都有他参与;任弼时也身处其中且颇有身份和影响,不会视之不理的。

2 中央命令朝令夕改是没有原因的胡来吗

也不是。那时主持中央军委的是毛、周等极有才华的军事家、战略家,他们不会犯这种类似于“小儿科”的错误。实际情况应该是,当时正是西安事变前后,政治形势瞬息万变,中央一些貌似自相矛盾的指示其实是为了配合总的形势。如1936年11月,中央电示西路军停止西进,建立根据地。其实是为了造成西路军与河东红军会师的假象,策应主力红军东进或南进。1936年12月24日,中央电示再次取消西进计划,改为东进。是因为西安事变后,何应钦以重兵进攻。中央在张杨的强烈要求下拟以西路军配合东北军作战。27日,中央又让西路军西进,是因为西安事变已和平解决,无需东返。1937年1月,中央电示西路军在甘肃两州建立根据地,是因为蒋介石不守信,集中兵力要进攻西安,需要西路军待机配合。16日,中央电示西路军东返,是因为局势紧张,河东红军可能要退向河西,要西路军策应。2月17日,中央又令西路军原地坚持,是为了缓和西安局势,与蒋谈判。可见中央的一举一动并不是漫无目的的瞎指挥。

那么中央是不是就是完全正确的呢?

我认为不是。正相反,我认为西路军失败的主要责任应由中央来承担。中央通过西路军的调动,固然达到了一些战略目的。但这有多大收益呢?能与西路军的全军覆没相比吗?西路军的三个军,都是红军第一流的主力,有“攻如猛虎”团,有“守如泰山”团,有“钢军”团,有“夜老虎”团,再加上在整个长征中一直承担最为悲壮和危险的断后任务而无怨无悔、与中央休憩与共、生死相随且极有战斗力的红五军团,这样优秀的部队,为了那些配合,策应而完全损失掉,真的值得吗?从中央事后还是对此表示慰问并重用了部分归来的将士来看,中央还是后悔的,痛惜的。另外,虽然中央的指示是有原因的,但是这些指示是否充分考虑了西路军的利益呢?是否真的从西路军的实际处境出发考虑了呢?虽然中央未必是想排斥异己,但如果渡河的是一、三军团,中央是否还会这样大大方方的调来调去呢?这其中的“后娘”情结恐怕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虽然说是不咎既往,但中央并没有忘记另立中央的旧账。1937年2月17日,中央的电示中非常明确的显示出这点。此后中央对四方面军的同志还是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打击,这是不可否认的。因此,可以说,对西路军的失败,中央是要负相当责任,甚至是主要责任的。

三 : 每个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们活在世上,不免要承担各种责任,小到对家庭、亲戚朋友,对自己的职务,大至国家和社会。

承担责任是每一个人走向成熟的必经历程。对于人的成长来说,承担责任,是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最美司机”吴斌,在被突如其来的石块砸中时,强忍着剧痛,快打方向盘,猛踩刹车,快速按下按钮打开车门,扶着栏杆站了起来,捂着腹部对乘客说:“不要乱跑,等待救援。”然后就倒在地上。乘客得到救援,可他,却倒在了他最热爱的岗位上。一个人惟有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建立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发,自觉地选择和承担起对他人和对社会的责任。正如歌德所说:“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因为这种爱,责任本身就成了生命意义的一种实现。吴斌用他的实际行动,完美的诠释了“尽责”两字。

不仅仅是普通司机吴斌表现出强烈的责任意识,时光追溯到汉朝,苏武作为一朝之使节,他高远的责任意识更是令人所赞叹。

公元前100年,苏武被匈奴所擒,面对美女酒色不为所动,匈奴迫于无奈将其流放,面对“公羊下崽”这种不可能完成的要求,他选择了坚守,选择了忍耐,他孤身一人与羊群相伴19年,始终不辱汉使节气,他用自己宝贵的岁月,雄振汉朝之风。在孤寂、荒凉的岁月,他用忍耐与坚守保持了汉使之节操。公元前81年,匈奴与汉和好,一朝汉君将其保回,回朝之际,名振四海,流芳千古,经磨难而不屈的坚贞不渝的民族节气和爱国之心,千百年来一直被人们所传颂。

只有每个人都对社会,对国家负责,真正做到视天下为己任,整个社会才能向前发展。正如范仲淹所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因为承担责任,社会才得以发展。相反,如果这些人把尽责看做从外面加给他的负担而勉强接受,看做纯粹的付出而索求回报,整个社会乃至国家都会停滞不前。

这篇议论文,开门见山提出了“每个人都要承担责任”的观点,开宗明义。文中列举吴斌和苏武的事例,层次分明的论述了观点。最后引用范仲淹的先忧后乐的名句照应标题,总结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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