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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十年建站行业却无服务标准 成互联网死角

发布时间:2017-09-22 所属栏目:业界

一 : 十年建站行业却无服务标准 成互联网死角

在标准和规则众多的互联网产业中,其最基础的网站建设行业,至今也没有一个服务标准。以至于有人唏嘘,建站行业就是互联网的“死角”。

在这个互联网的角落里,中小建站公司和个人建站工作室层出不穷,河北保定某建站个体户杨某自称,为企业建站200多个,至今还存在的不到15个。究其原因,他说网站都是修

改的网上免费的网站模板,漏洞多易断网,久而久之企业就不再用了。

另人震惊的是,“中小建站公司处理3-5千元的小订单,都采取修改网站模板的方式”杨某说,他们有公司做招牌,挣得钱也比我们个体户多。

所以,对于大型互联网公司来说,给用户提供规范的服务和个性化的网站一直是他们与中小建站公司竞争的一大“法宝”。

从07年开始,全国性的互联网公司都开始着手规范建站服务,由于各行业客户所需网站类型和建站工程师技术水平各不相同,每家企业的网站都不一样,理论上不可能有统一的建站标准。

“我们是真正的第一个做到网站页面结构个性化、程序和功能标准化的建站公司。无论是纺织服装、电子电器、汽车旅游和医疗培训行业的公司网站,都可以拥有同等高标准网站程序。” 中国万网标准网站建设事业部总监姜孝鹏告诉记者。

这家从域名起家的老牌互联网公司,在2009年中旬,推出了国内首个标准建站服务,并高调指明标准化的建站服务应该是以拥有专业的网站设计师团队为前提,能够提供个性化、可维护、价格低廉的网站建设服务。

据了解,标准建站服务是由一套集成了2000余种网站常用功能的在线智能建站系统,和万网在全国建立的一支千人专业网站设计师团队组成。据称,该服务峰值可以同时为全国数千家企业提供建站服务。

从外观上看,使用标准建站服务建设的网站与传统手工建设并无二样,但是每个网站却非常符合企业所在行业的特点。“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网站设计师团队,他们平均从业年限在3.5年以上”姜孝鹏说,设计师和网站主的沟通是建站的基础,只有充分沟通,才能设计出让企业满意的网站。

另外,这套系统拥有岂今为止最为强大的网站管理功能。企业可以像在电脑桌面整理图标一样,随意添加、更改、删除网站栏目及其位置。“这在传统建站市场中是绝对不能想像的”。

受标准化建站服务的吸引,今年一季度中国万网新增网站建设订单达1.2万个,同比09年增长达到286%。从今年建站行业形势来看,今年第三、四季度企业建站需求将持续走高。随之互联网中最后一个无标准化的“死角”,也将逐渐消失。

二 : 例外服饰董事长:互联网在破坏服装产业规则

3月28日消息,例外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毛继鸿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期间接受新浪财经独家专访,他表示互联网对于服装企业是一把双刃剑,既带来影响力,也破坏产业规则,可能导致企业疏于管理品牌和创新。[www.61k.com]

在电商大行其道的当下,年销售额约10亿元的例外服饰并未介入互联网营销。毛继鸿直言,在商业体系商业规则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互联网的介入,破坏了产业规则,带来不正常竞争的隐患,可以导致企业疏于管理品牌和产业创新。

谈及商业规则的不完善,毛继鸿举例指境外奢侈品进入中国,国内的商场因其品牌大就给予各种福利如免单或是装修,“甚至是拿着从国产品牌赚回来的钱去养活这些国际一线品牌,而国际一线的销售其实主要还是在国外。”又比如很多国内品牌,因为人力以及其他成本上升,面临转变价格方式的问题。

他认为,中国品牌要强大,必须从品牌管理和创新做起。然而,一味依赖互联网对此并未帮助。

“我们一窝蜂的去追求所谓的快速、互联网、互联网经济等等这些形式,它其实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本质。在所谓的颠覆式的创新这样一个名头下面,他们不会把更大的力量放在创新上面。”

毛继鸿认为,电商目前还是一个红海,服装企业进入电商追逐商业排名。在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快速增长的同时,同一个品牌的实体店往往几个月的销量都会受到影响,这是“虚假的繁荣。”市场本身规则不完善,互联网又导致市场更加混乱。

逆流而上的毛继鸿,近年来,在例外实体店以及由其创办的方所书店上投入巨大。

例外去年开业的上海衡山坊项目,就是他希望线上消费者回到线下去重新体验实体店而做出的一种尝试。例外在这处复古商业地产拿下两幢别墅,举行跨界合作的展览。而在广州开业两年后扭亏为盈的方所,又已经在成都开设了四千平米的分店,并继续筹备重庆新店。

但是,毛继鸿也表示,例外并非完全拒绝互联网。

“我其实并没有拒绝它,就是说大家怎么去用好这把双刃剑。从经营者本身来讲,你得知道你要维护什么样的价值,像我们这个产业,真正需要的不是行销模式,而是真正学会做衣服,认认真真的去做品牌,认认真真的在产业当中去建立自己的竞争力。”

他强调,政策制定者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规范互联网市场。

三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急待修订完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急待修订完善

——对网吧管理问题的思考

冰青

(2010年5月2日)

国务院2002年9月29日颁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互联网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法规。该《条例》自施行以来,对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的管理,规范经营者(以下简称业主)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较高效力层次的法制依据和重要的法制保障。

但是,从目前互联网发展的形势、网吧经营市场突出存在的问题、文化市场管理遇到的难题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要求等方面来看,现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急待加以修订和完善。

一、《条例》应对网吧的发展和转让加以限制,为构建市场退出机制提供法制保障。

在社会进入信息时代之初,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人们过去工作学习的方式,丰富了人们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人们需要电脑。可在当时不要说干部职工、城市居民等普通百姓,就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拥有一台电脑也是一种奢侈。于是在这个背景和条件下网吧应运而生。有些人认为网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拾遗补缺,弥补了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缺失,起到了市场“补充作用”。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与精神需求的日益增长,互联网在大中小城市迅速普及并已延伸到乡村。在农村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家庭电脑已是普通的“家电一族”,总的来说,互联网、电脑已不再是新生事物。

现在,有人总是把网吧和互联网、电脑的功能作用混为一谈,把网吧带来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危害,看成是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缺失的结果,完全归咎于网络运营商,归咎于文化市场管理不力。而看不到网吧作为文化娱乐业的一个“企业”,它的所谓市场“补充作用”已经明显弱化;看不到经营者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屡禁不止、防不胜防,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侵蚀。从公安部门掌握、分析的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一些社会治安问题的成因来看,网吧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温床效应”的作用,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所以有人疾呼:在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为了孩子的明天,少了网吧,人们的精神生活不至于匮乏,没有网吧,社会也不会因此而倒退!

因此,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网吧的作用及其存在的弊端;对网吧的发展和转让要在法规上严格加以限制,为构建网吧的市场退出机制提供法制保障。

二、《条例》应为严厉惩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依据。

据调查,现在市县中小城市网吧过多过滥,农村黑网吧日益蔓延。一些未成年人由于自控能力较弱,好奇心强,难以克制网络游戏的诱惑;一些经营者违规经营,见利忘义,不遵守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规定,造成一些未成年人沉迷于网吧,荒废学习,甚至“走火入魔”,严重损害了这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已经引起家长、学校、社会的强烈不满和愤怒,一些网吧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家庭、学校、社会都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网吧是一个特殊的企业,也是当前对未成年人吸引力较强、影响比较严重的主要因素之一。从现行《条例》总的五章三十七条的内容来看,其侧重点是网吧设立的条件、审批程序、经营规则、网络安全、生产安全等规范要求,强调的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行为规范,这些方面的规定对网吧的管理固然是重要的。但是在禁止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个关键问题上,只有三条涉及到防范和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内容,归纳起来就是:一个“不得”、一条“红线”、一块“牌子”。

一个“不得,第二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一条“红线”,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一块“牌子”,第二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从一些业主的经营意识、网吧的业态和行政执法实践来看,网吧的高额利润驱使一些业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而现行《条例》中“温和”的罚则在他们心理上基本产生不了冒然“铤而走险”的畏惧感;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在网吧强烈的诱惑和吸引下,《条例》设置的200米的“红线”是难以在网吧和学校之间筑起一道“防火墙”;《条例》中留下的不得转让的“漏洞”在一定程度上给网吧业主留下了“退路”,难以形成市场淘汰和市场退出机制;一个网吧私下转让的价格高达几十万甚至近百万元,接手业主急于收回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心理更加膨胀,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给管理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而且在执法中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法制依据和法治保障。

因此,《条例》要重点完善制定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法制依据,进一步明确取缔黑网吧的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明确对网吧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及情节的界定、裁量和惩罚标准。除予以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证照外,还应增加视其情节给予治安拘留、通过公益性诉讼的方式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条款,强化依法管理,改善执法环境,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提供更高效力层次的法制依据和法制保障,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三、《条例》要进一步完善网吧管理在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以及法律文书等方面的法规要求。

目前,网吧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执法活动中也遇到一些新的问题,有待《条例》的修订和完善。

1、网吧的转让问题。《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条例》第十三条中又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这两条规定虽各有所指,但存在很大的漏洞。

按照《条例》规定,经营单位必须首先依法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后,工商部门才可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这两个证照的法人是对应的。但是,如果《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可以变更的话,实质上等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以“转让”,至少在年审或换发的许可证时间段内潜在着经营单位可以进行投机“转让”的空间。一旦堵塞住《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以擅自转让的漏洞,网吧的业态将会走出“恶性竞争”的怪圈。

2、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问题。执法人员履行检查或根据举报线索发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或疑似未成年人需要当场进行调查询问、取证、核实,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询问、取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执法人员可以对网吧的上网登记进行检查,只有网管人员对网吧接纳的未成年人进行询问、核实取得的书证才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但是,网管人员受雇于网吧业主,让网管来询问取证显然既不合乎常理也不符合法理,不利于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和处罚。

3、网吧违规行为情节的裁量问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在本款所列包括“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场所”在内的五种违规行为中,应对“情节严重”有一个基本的裁量标准。

在给予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处罚上,有的依据接纳未成年人多少人次,有的依据一次接纳多少人数。最近文化部规定网吧一次接纳3名未成年人就可以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这个文件规定虽然充分体现出高层对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非法行为的坚决态度,但毕竟在司法诉讼活动中不具法律效力。因此《条例》的修改不仅必要而又非常紧迫。

4、黑网吧取缔问题。没有网络信号接入就没有网吧的存在,电信等网络接入服务单位是黑网吧出现的源头所在。所以《条例》应对网络运营服务单位和工商部门制定严格的管理和处罚规定,坚决防止黑网吧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5、法律文书问题。目前网吧管理面临依法行政的“法制”问题,必须在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复议、听证等执法活动以及各个环节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文书进行统一规范,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

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县级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正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具体而又复杂,涉及网吧、歌舞、游戏游艺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印刷行业管理,图书、音像出版物市场管理,演出市场以及文物管理等等,面广线长,任务艰巨。但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上,人员编制十分有限,百万人口的县市一般只有几名执法人员而且装备比较简陋。政府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授权行使管理的单位,除公检法司外,税务、财政、工商、海事、交通、卫生防疫、市容管理等都有统一的制服和标志,而文化执法人员却不在统一着装之列,影响执法主体的形象和执法效力,应该予以重视和解决。

四 : 青岛:家政服务搭上“互联网+”

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28日电(记者徐冰、张旭东)“滴滴打车”是出租车与互联网的结合,青岛市运用类似“互联网+”思维,搭建“滴滴家政”服务平台,采取“手机APP+互联网+线下服务”方式,将家政从业人员与居民直接连接。(www.61k.com)

据介绍,青岛市李沧区今年打造3千多平方米家庭服务业创新创业广场,这个广场以实体家政公司为依托,搭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服务平台,集用户APP、家政服务人员APP、门户网站和后台管理等功能于一体,实现订单、抢单、派单、监控、评价和结算一站式服务,探索家政服务“云商”模式。

“滴滴家政”项目负责人柳正青介绍,在家政服务“云商”模式中,线上以APP和门户网站为依托,在订单、服务人员、培训和信息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线下以从业者和家政公司组成实体店网络,实现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和创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和开放式支撑。

“滴滴家政”项目市场部经理贾登高说,“滴滴家政”正在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变生活服务业,通过建立家政行业互联网生态系统,让用户通过“发单”,家政员“抢单”的形式找到最合适家政人员,让家政公司通过高效的管理实现利润增长,让政府通过大数据了解行业动态,发现并解决行业问题,推动实现家政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据了解,用户只需要输入服务时间、服务地址和联系方式,选择服务项目后,系统自动匹配家政人员,家政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抢单,最快实现上午订下午达的服务效率。评价功能也促使家政服务人员更好地服务,以便得到更多订单。

家住青岛市李沧区百通馨苑的张勤家定期找家政人员上门保洁,她说:“原来我们四处打游击,上门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随便干个活就七八个小时。偶然在朋友圈看到‘滴滴家政’注册就送优惠券,就顺手注册并预约了保洁服务,10分钟就有家政人员回电话,3个小时保质保量干完了此前家政人员七八个小时的活。动动手指,就完成了支付。”

青岛市李沧区人社局局长程远志说,青岛每年大约有67万户家庭需求家政服务,平均每户家庭每年消费2000元,每年家政服务可产生消费约13.4亿元,提供就业岗位3万个左右。预计2016年“滴滴家政”可整合青岛市10%的家政服务份额,收入1.3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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