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 浏览:14748 | 更新:2012-08-02 13:04
对于上班族来讲,很多人都在交纳社保的时候交了一份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群提供最基本保障
工具/原料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www.61k.com)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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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www.61k.com)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方法/步骤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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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www.61k.com)
END
注意事项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1.根据有关规定,具备了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金缴费满一年。
2.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
二 : 各位大虾,求解,企业保险基本险及综合险该如何计算?遇上几道题,不
各位大虾,求解,企业保险基本险及综合险该如何计算?
遇上几道题,不知道何解?
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基本险,金额为1000万,在保险期间遭受洪水,损失500万,此时保险价值为2000万,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该企业多少?该怎样计算?
A.0万元 B.250万元 C.500万元 D.1000万元
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为800万元,在保险期内遭受火灾,发生损失,出险时的保险价值为1000万元。经过抢救,获救财产共计200万元,其中获救的保险财产为100万元,施救费用为10万元。保险人该对施救费用的赔款为多少?该怎样计算?
A.4万元 B.5万元 C.8万元 D.10万元
某企业分别像甲、乙两个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其中,向甲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向乙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金额为1500万元,在保险期间发生爆炸,造成该企业全部毁损,损失发生时,该企业的保险价值为2000万元,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甲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多少元?该如何计算?
A.800万元 B.1000万元 C.1200万元 D.1500万元
如果家庭财产综合险的费率为千分之二,年利率为4%,每年每千元保额可分得红利2元,那么投资型家庭财产保险每千元保额的保险投资金是多少?该如何计算?
A.2元 B. 50元 C.100元 D.200元
第一题:A
财产基本险保险责任是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坠落及三停损失。没有洪水责任。
第二题:C
由于企业属于不足额投保,出险时按比例分摊,故应按投保金额和实际发生损失时的资产总额之比进行比例分摊,按80%进行赔付。
第三题:A
属于重复投保,出险时按实际损失由两家保险公司按承保金额比例分摊损失。
第四题:A
三 : 问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
案例回放吴某1986年5月参加工作,单位依法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2003年9月,因企业改制吴某失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领取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2003年10月他开始(www.61k.com)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2004年9月,吴某被某单位招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了其剩余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新的用工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2年多后,本人因故辞职,再次失业,并要求享受失业保险金。吴某应如何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观点一:吴某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理由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吴某在单位因故辞职,显然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其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律师点评
单纯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角度,吴某第二次中断就业难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但关键是2003年9月吴某失业尚未领取的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能否继续享受。
观点二:吴某应继续领取超过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理由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第四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吴某重新就业后,其因故辞职,属于“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因此吴某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确定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后与前次失业应领未领的十二个月合并计算,确定其实际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时间。具体领取数额应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确定。
律师点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因劳动者辞职导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同的。在非因用人单位违法而导致的劳动者辞职情形下,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其重新就业后缴费年限不能计算失业保险金。
观点三:吴某能否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视其辞职的原因而定。
理由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吴某因故辞职,如果不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辞职,就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行为,因辞职或者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反之,吴某再次失业则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吴某可以领取前次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十二个月加上再次失业后而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月数之和。再次失业后领取失业金的月数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而定。
律师点评
对吴某辞职原因作了进1步分析,更为客观和准确。但在确定吴某系“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时,能否继续享受此前剩余的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未作进1步分析。
观点四:吴某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十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理由 吴某第二次失业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故第二次的缴费年限不可以核发失业保险金,但缴费年限应予以保留,待其再次就业后再次失业重新计算。
吴某第二次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不影响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因为前次失业是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本人处于失业状态,即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
律师点评
这样处理更为得当。《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吴某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其此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零”,与前次应领取的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合并计算仍为十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从另一角度来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时领取不到失业保险金(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时),会挫伤失业人员的就业积极性,或者导致其隐瞒重新就业的事实,不利于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险等工作的发展,对失业人员也不尽公平。
当然,从规定的明晰性角度来说,此种情形需要进1步予以明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但对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此次失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能否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没有着明确规定。希望有关部门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中国社会保障》2008年第3期
四 : 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职工失业以后在满足领取失业保险的情形下领取的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的金额是相对确定的,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也是确定的。下面,律师365小编为您介绍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的内容。
一、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条件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
劳动者符合申请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以上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式内容,这是小编按照相关的规定为您整理的。失业保险对于职工来说是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果你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的时候,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遇到相关的难题,可以咨询律师365的专业律师。
五 :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如何计算
?
失业保险是一种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承担的保险,主要是对暂时失业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生活救助的保险。那么你是否知道失业保险中个人需要交纳的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律师365小编整理好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一、如何计算失业保险缴费?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
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
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在计算个人所要交纳的失业保险费的时候,我们首先要知道缴费的基数与费率,然后才能比较准确的计算出劳动者个人需要交纳多少的失业保险费,这其实还与劳动者个人的工资收入有关。希望律师365小编带来的内容内容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具体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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