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最有信:致力于推动中国诚信建设进步30年
开抢了!双11创业者优选服务!
最有信是什么?最有信是实名社交下的逆付费互联网新模式。互联网从开始至今商业模式经历了从付费到免费的转变:最初游戏需要点卡、杀毒软件付费购买、观看内容也需要充值会员,当前从游戏到各类软件、应用,以及各种网络内容基本都实现了免费获取。最有信致力引领第三代逆付费互联网潮流,也就是说只要是诚信的人,参与最有信平台的所有活动不仅是免费的、还会根据贡献从自己的休闲娱乐行为中获得报酬。
马云曾经在一段视频讲话中提到:“如果我们要在中国发展电子商务,我们必须去做一件真正有价值的事情,去真正推动社会的进步。真正的去创造独特的价值。”“中国讲诚信但是中国缺乏诚信体系。支付宝在中国有要价值,就必须建立这么一个诚信的体系。”“今天我们最骄傲的,不是阿里巴巴卖出了多少商品,而是阿里巴巴建设了一个诚信的体系。用商业的方法向所有人证明了,诚信值多少钱。这是阿里巴巴一个财年为什么能实现5000亿美元销售的基石。”“诚信的力量是巨大的,如果说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发展,依靠的是人口红利,是廉价劳动力。哪么接下来,中国可以依靠的不是货品与货品之间的差价,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互信。”
阿里帝国构建的商业诚信体系引领着中国互联网上人与人之间的交易互信。那么,在更大部分的日常生活休闲娱乐中,如何让诚信创造独特的价值并且发挥更大作用?对此,最有信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最有信官网www.zuiyouxin.cn
为什么最有信的实行互联网史上最严的“实名制”?
最有信致力于打造“实名社交”下“逆付费”第三代互联网模式。“实名”是基础,没有实名一切都无从谈起。比如商家发布了一个活动,预算2000元,需要1000个人注册,有投机分子直接用程序刷了900个注册,那结果商家2000元的活动实际上就达到100人注册的效果。下次,商家再发布此项活动的时候预算就只有200元了,本来诚信参与者一个注册可以获得2元,因为恶意行为,即使是诚信参与者第二次参加注册活动也只能获得0.2元了。
目前中国互联网的作弊行为超乎想象。最有信为了保障平台用户参与活动能获得最高报酬,实名制要求也是当前全互联网最严格。也许,实名制的步骤让你感到繁琐,最有信需要你的包容才能成长!
最有信的实名社交路在何方?
从互联网诞生之日起,开放与匿名便是其特色,也是推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如同任何事物都是双面的一样,虚拟与匿名也被别有用心之人滥用,导致网络上的骚扰广告、造谣、谩骂甚至攻击、欺诈层出不穷。最近几年常常闹出的名人怒删微博,以及种种网络暴力事件均已经让人感受到了强大的暴戾之气。如果你是qq活跃用户,你会发现广告比信息多;如果你常刷微博,你会发现@我的垃圾营销比好友留言多;如果你常上交友或婚恋网,你会发现托比真实用户多了好几倍,就是骗你交会员费。
最有信本着“因为负责,所以自由”的理念,在最有信系统里的所有痕迹均向外界昭示着个人的诚信能量。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个号,多重实名认证保障,让所有用户都能感受到对方是一个活生生的“最有信”的人!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注册一个最有信账号,这不仅仅代表这“最有信”的身份,更是对自己的一份承诺!
最有信的愿景!
“最有信”希望有一天我们大家都能以诚相待,实名交往,不再因为电脑那方带着面具而忧虑。小伙伴们的支持是最有信成长的开始,共同呵护,一起推动中国诚信进步30年!
二 :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
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对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当前,世界各国信息化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了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发展模式创新,互联网对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影响更加深刻,围绕信息获取、利用和控制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保障信息安全成为各国重要议题。但是,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有所拉大,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水平不高,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信息安全工作的战略统筹和综合协调不够,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防护能力不强,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应用给信息安全带来严峻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切实保障信息安全。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着力点,加快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构建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全面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目标。
重点领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不断深入,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到“十二五”末,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基本建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框架基本建立;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9%。
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到“十二五”末,全国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超过2.5亿户,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到每秒6500吉比特(Gbit),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3G)网络覆盖城乡,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实现规模商用。
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集成电路、系统软件、关键元器件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创新成果,软件业占信息产业收入比重进一步提高。
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明显增强,信息化装备的安全可控水平明显提高,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明显加强。
二、实施“宽带中国”工程,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一)加快发展宽带网络。实施“宽带中国”工程,以光纤宽带和宽带无线移动通信为重点,加快信息网络宽带化升级。推进城镇光纤到户和行政村宽带普遍服务,提高接入带宽、网络速率和宽带普及率。加强3G网络纵深覆盖,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G技术TD-SCDMA及其后续演进技术TD-LTE产业链发展,科学统筹3G及其长期演进技术协调发展。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推进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和互联互通改造。
(二)推进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商用和前沿性布局。加快部署下一代互联网,抓紧开展IPv6商用试点,适时推动IPv6大规模部署和商用,推进国际互联网协议第4版(IPv4)向IPv6的网络演进、业务迁移与商业运营。完善互联网国家顶层网络架构,升级骨干网络,实现高速度高质量互联互通。重点研发下一代互联网关键芯片、设备、软件和系统,推动产业化步伐。加快未来网络体系架构关键理论和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强战略布局,建设面向未来互联网创新发展的示范平台。
(三)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总结试点经验,在确保信息和文化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三网融合,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网络升级改造和资源共享,加强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和业务创新,大力发展融合型业务,培育壮大三网融合相关产业和市场。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完善可管、可控的网络信息和文化安全保障体系。
三、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经济发展信息化水平
(一)全面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推广使用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加快重点行业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进程,全面普及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客户关系等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重大信息化示范项目,引导企业业务应用向综合集成和产业链协同创新转变。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提高中小企业和制造业企业信息化水平。完善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水平评估认定体系,支持面向具体行业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展。
(二)推广节能减排信息技术。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节能减排信息技术的普及和深入应用,加大主要耗能、耗材设备和工艺流程的信息化改造。建立健全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监测和评价体系,提升资源能源供需双向调节水平。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污染治理监督管理体系。
(三)增强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信息产业核心基础产品、网络共性关键技术开发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以及制造执行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大型管理软件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强统筹规划,积极有序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应用。实施工业电子产品提升工程,推进信息技术与工业技术融合创新,提高汽车、船舶、机械等产品智能化水平。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企业由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和信息服务转变。
(四)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健全安全、信用、金融、物流和标准等支撑体系,探索有效监管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向提供涵盖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全流程服务发展。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网络采购和销售,加强供应链协同运作,重点推动小型微型企业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实施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创建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城市,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五)推进服务业信息化进程。推动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信息共享,支持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消费金融发展,提高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农业农村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交通、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业信息化。培育和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大力发展信息系统集成、互联网增值业务和信息安全服务。提高工业设计信息化水平。
四、加快社会领域信息化,推进先进网络文化建设
(一)提升电子政务服务能力。围绕提升服务和监管能力,促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强电子政务顶层设计。以互联互通为重点,形成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完善项目建设管理、绩效评估和运行维护机制。扎实推进药品、食品、住房、能源、金融、价格等重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电子政务服务向街道、社区和农村延伸,支持基层政府和社区开展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试点示范。加强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共享。全面提升电子政务技术服务能力,鼓励业务应用向云计算模式迁移。加强电子文件管理与应用。
(二)提高社会管理和城市运行信息化水平。建立全面覆盖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完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提高人口信息动态监测和分析预测能力。建设公众诉求信息管理平台,改进信访工作方式。加强网络舆情分析,健全网上舆论动态引导管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共享,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快实施智能电网、智能交通等试点示范,引导智慧城市建设健康发展。
(三)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化。加快学校宽带网络建设,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和共享,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构建面向全民的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形成教育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医疗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加强国家和区域医药卫生信息共享,夯实远程医疗发展的基础。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动就业信息共享。推进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社会服务信息化。提高面向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能力。
(四)发展先进网络文化。鼓励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文化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壮大数字内容产业,培育数字内容与网络文化产业骨干企业,扩展数字内容产业链。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建设,规范管理综合性商业网站,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传播新秩序和网络氛围。积极推进数字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精品网络科普资源,完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
五、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实现信息强农惠农
(一)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推动农业适用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装备与信息技术的融合。提高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信息化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监控、生产过程监测、行业发展监管,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培育、示范、推广适用的农业信息化应用模式。
(二)完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规范各类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全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发展专业信息服务,加快推进涉农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和综合利用。继续推进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形成村为节点、县为基础、省为平台、全国统筹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六、健全安全防护和管理,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安全
(一)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和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基础信息网络,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安全防护设施,强化技术防范,严格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能力。加大无线电安全管理和重要信息系统无线电频率保障力度。加强互联网网站、地址、域名和接入服务单位的管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规范互联网服务市场秩序。
(二)加强政府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严格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安全管理,为政府机关提供服务的数据中心、云计算服务平台等要设在境内,禁止办公用计算机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建立政府网站开办审核、统一标识、监测和举报制度。减少政府机关的互联网连接点数量,加强安全和保密防护监测。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强化涉密信息系统审查机制。
(三)保障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加强核设施、航空航天、先进制造、石油石化、油气管网、电力系统、交通运输、水利枢纽、城市设施等重要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以及物联网应用、数字城市建设中的安全防护和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重点对可能危及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的工业控制系统加强监管。对重点领域使用的关键产品开展安全测评,实行安全风险和漏洞通报制度。
(四)强化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地理、人口、法人、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明确敏感信息保护要求,强化企业、机构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用户数据和国家基础数据的责任,严格规范企业、机构在我国境内收集数据的行为。在软件服务外包、信息技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试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七、加快能力建设,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一)夯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研究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和规划,强化顶层设计。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相应等级的安全建设和管理,做好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整改和监督检查。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灾备设施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完善信息安全认证认可体系,加强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工作,减少重复检测和重复收费。
(二)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和密码保障。健全电子认证服务体系,推动电子签名在金融等重点领域和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制定电子商务信用评价规范,建立互联网网站、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诚信评价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服务。大力推动密码技术在涉密信息系统和重要信息系统保护中的应用,强化密码在保障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安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三)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骨干队伍和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提高风险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建设,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充实监管力量,加强对基础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倡导行业自律,发挥社会组织和广大网民的监督作用。
(四)加快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统筹规划,整合力量,进一步加大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力度,加强对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等方面的信息安全技术研究。继续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产业化专项,完善有关信息安全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支持信息安全产业发展。
八、完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信息化发展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各地区要将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建立并认真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确定工作机构,负责督促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处理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省(区、市)、地(市)两级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机制。
(二)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加大对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重大示范工程建设等的支持力度。完善农村通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优先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整合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中央财政加大投入,重点支持信息安全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基础性公益性网络与信息安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服务和检查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三)加快法规制度和标准建设。完善信息化发展和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管理办法。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明确并落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维护信息安全的责任。制定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重点领域的应用标准,注重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培育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化专业力量,加快制定三网融合、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安全标准。积极参与制定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互联网治理等国际规则和标准。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信息化应用和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支持信息安全与保密学科师资队伍、专业院系、学科体系、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大中小学信息技术、信息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在政府机关和涉密单位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公益性活动的支持。加快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信息化人才。
国务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三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
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发 〔2012〕 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极其丰富的文物资源。各类文物既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高度重视在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的文物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既确保了文物安全,又有效利用了文物资源。但是也存在有的地方违法转让、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过度开发利用文物资源、导致文物破坏或损毁,甚至擅自拆除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历史建筑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要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不得擅自拆除。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得擅自在原址重建、复建。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不得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作为企业的下属机构或交由企业管理。国有其他文物也要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不得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也不得抵押或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二、严格履行涉及文物的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审批。要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各地编制旅游等开发建设规划要符合城乡规划,并与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相衔接,坚持文物保护优先,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旅游等开发建设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建设工程的,要事先依法征得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的,不得立项,更不得开工建设。
三、合理确定文物景区游客承载标准。文物、旅游等部门要立足文物安全,科学评估文物资源状况和游客流量,合理确定文物旅游景区的游客承载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古遗址、古建筑、石窟寺等易受损害的文物资源,要通过预约参观、错峰参观等方式调节旅游旺季的游客人数,防止背离文物旅游景区实际、片面追求游客规模。要定期对利用古遗址、古建筑、石窟寺等易受损害的文物资源开展旅游等开发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对可能造成文物资源破坏的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四、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要切实保障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维护经费和文物保护的抢救性投入。要加大基础建设投入,改善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状况,加强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应当专门用于文物保护。鼓励社会力量采取捐赠、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文物旅游景区经营性收入要优先用于文物保护,具体比例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文物旅游的指导和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要把依法保护文物、确保文物安全列入旅游景区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对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规定不落实,造成文物破坏、损毁的,要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并通报批评,涉嫌违法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要建立文物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巡视检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定期组织评估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状况并向社会公布,促进文物保护和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
六、切实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是文物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把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文物保护机构队伍建设,定期解决文物保护面临的问题。国务院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检查,对领导不力、玩忽职守、决策失误,造成文物破坏损毁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职责。进一步发挥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对各地在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情况进行督导。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旅游部门要在发展旅游中切实落实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文物保护设施的投入,把好文物旅游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关;财政部门要加大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考古遗址等重点文物保护用地及规划的监管;城乡规划、文物部门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历史建筑的保护;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损毁文物特别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损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
八、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涉及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历史建筑等的保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于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的,要限期改正,予以回购、终止抵押。对于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要限期将其从企业资产中剥离;暂不具备剥离条件的,可以设定过渡期,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告。
(二)对于游客接待量超过承载量,造成文物破坏或可能造成文物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改正。
(三)对于擅自拆除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历史建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城乡规划、文物等部门依法定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历史文化街区、村镇遭到严重破坏的,由批准机关撤销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称号。
(四)对于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作为企业的下属机构或交由企业管理的,要从企业中分离,恢复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交由文物行政部门管理。
(五)对于把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整体出让给企业管理经营的,要予以纠正。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说明情况。
在检查工作中,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检查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2013年5月底前将检查情况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国务院
2012年12月19日
四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进一步推动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促进长吉图经济区协调发展,提升我国沿边开发开放水平,国务院同意在吉林省珲春市设立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战略意义
自1992年中、俄、朝、韩、蒙五国共同启动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项目以来,在合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图们江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合作领域持续拓展,合作方式不断创新,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取得显著成效,长吉图经济区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是我国深入推进图们江区域开发开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与朝鲜、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有利于探索我国扩大沿边开发开放的新路径,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有利于提升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二、区域范围和功能定位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范围约90平方公里,包括国际产业合作区、边境贸易合作区、中朝珲春经济合作区和中俄珲春经济合作区等功能区,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组织建设并依法定程序报批。
其功能定位为:立足珲春市、依托长吉图、面向东北亚、服务大东北,建设我国面向东北亚合作与开发开放的重要平台,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发展成为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桥头堡。
(一)我国面向东北亚合作与开发开放的重要平台。以长吉图产业基础为依托,以推动珲春开发开放为目标,大力发展与朝鲜、俄罗斯、日本、韩国、蒙古等东北亚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使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成为东北亚地区各国优势互补的有效合作载体,推进实现长吉图先导区率先发展,为构建更加开放的经贸合作区域创造条件。
(二)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以我国对朝鲜、俄罗斯、蒙古的陆路重点口岸以及与朝鲜、俄罗斯共同建设的港口为支撑,以连通中朝、中俄以及中蒙的铁路、公路为纽带,以连结日本海沿岸国家陆海联运通道为网络,建设形成东北亚地区快速便捷的跨国运输大通道及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三)东北亚地区商贸物流中心。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促进生产要素有效流动和聚集,培育发展边境区域性出口加工和先进制造业,着力做大做强境外资源开发、生产服务、国际物流采购、跨国旅游等产业,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商贸物流中心。
(四)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合理开发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大力推进生态型城镇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打造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足的宜居地区。
三、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沿边对外合作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深化沿边地区国际经济合作为抓手,以畅通面向东北亚地区交通运输网络为保障,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和跨境旅游等产业,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边境地区开发和腹地经济联动发展,将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开发以及我国沿边开发开放的示范区,为实现东北全面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完善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发挥重要作用。
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形成良好的体制、市场、政策和法律环境,连通内外的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商贸物流蓬勃发展,边境和跨境旅游进一步活跃,跨境合作模式初步建立,双边联动发展、多边联动发展深入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完善、商贸繁荣的重要经济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对外开放平台比较完善,跨境合作成效显著,区域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功能充分发挥,商贸物流和跨境旅游日益繁荣,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开放型经济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实施。充分考虑东北亚地区各国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法律体系等方面的特点和差异性,统筹规划,稳步实施,扎扎实实完成阶段性任务。
(二)加强多边合作,扩大双边成果。继续发挥多边机制在图们江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协调功能,把推动中朝、中俄跨境合作作为我国参与多边合作的重要目标,积极吸引东北亚地区有关国家企业共同参与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
(三)推进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进一步发挥好图们江区域各国的地缘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推动境内境外的产业互补与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图们江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四)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新。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求在合作模式、管理模式、经营模式和政策设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五)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协调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注重规划环评,提高环境准入标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重点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要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分类指导、突出特色,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畅通人流、物流通道,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深化国际产业合作,不断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构建与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需要,加快建设吉林—图们—珲春铁路、珲春市区至边境口岸高等级公路,加快推进珲春—东宁铁路前期工作,实施圈河口岸、珲春口岸、珲春铁路口岸换装站等基础设施扩能改造,进一步完善道路、供水、供热、供电、通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全面提升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功能;改造圈河口岸至罗津港公路,支持改扩建罗津港和扎鲁比诺港,新建圈河—元汀口岸跨境桥,畅通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对外通道,打造交通顺畅、功能完善、辐射内外的国际化窗口。
(二)对外贸易合作。重点依托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大力发展边境贸易、转口贸易及服务贸易;积极利用陆海联运国际运输通道,扩大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规模,打造南北物流新通道;针对东北亚国家的资源条件和优势互补特点,重点拓展经珲春口岸进出的矿产品、农畜产品及各类精深加工产品贸易与物流服务,建设成为图们江区域重要的国际物流集散地。
(三)国际产业合作。重点依托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和出口加工区,面向东北亚,扩大投资合作,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农畜产品和海产品加工、新材料与矿产品精深加工、电子产品、医药、纺织和服装加工等加工产业,以及商务服务、金融保险、国际会展、信息服务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
(四)中朝经济合作。突出抓好中朝陆海联运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做好共同开发和共同管理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区工作,加强产业合作,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档纺织、绿色食品等中高端产品加工贸易产业与总部经济、物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深入推进中朝跨境经济合作。
(五)中俄经济合作。突出抓好中俄陆海联运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充分发挥俄罗斯远东地区木制品、矿产品、海产品、港口及旅游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端木制品加工、金属制品加工、跨境旅游、商贸服务和口岸经济,配套发展临港物流和互市贸易,深入推进中俄跨境经济合作。
六、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2012年至2015年,国家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给予支持。对区内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配套件、备件,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二)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以及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2012年至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根据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适当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吉林省根据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实际,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四)积极支持与园区建设相关的境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区域内规划布局的中朝、中俄珲春经济合作区符合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资金支持标准和条件的项目,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资金支持。
(五)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针对区域经济金融特点推动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拓展国际金融业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支持设立中国—东北亚投资合作基金和东北亚产业合作基金。
(六)支持在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具备条件的地区按照规定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将珲春铁路口岸列为煤炭进口口岸,鼓励企业开展煤炭进口经营业务。支持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积极推进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研究珲春经俄罗斯扎鲁比诺港开展相关业务的可行性。
(七)支持在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设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通过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八)为赴朝、赴俄边境旅游人员提供办证便利,支持发展跨境旅游以及中俄、中朝边境地区自驾车旅游,积极研究实施周边国家人员赴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出入境便利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通关效率和疫病疫情防控能力,为人员、货物和车辆出入境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服务。
(九)中央财政通过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支持图们江区域内重大问题研究、专项规划编制等重大事项。
七、加强领导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支持和指导,并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
(二)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要进一步发挥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指导作用,协调有关重大政策。创新和完善省部共建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和重要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中朝、中俄双边合作机制及多边合作机制,推动提升大图们倡议框架下东北亚地区有关国家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的层次和水平。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并认真编制《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切实做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五 : 住建部《关于做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建标造函〔2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随着我国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改革不断深化,近年来,各地区各行业陆续开展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为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提供了信息服务,对规范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造价管理实际,现就近期做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目标
(一)本意见所称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是指通过国家、行业、地方设立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行,及时准确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其目标是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计价提供造价信息的专业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二、明确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分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主要负责制订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审批发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相关数据标准;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工作。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受标准定额司委托主要负责落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发展规划;建设、维护和运行国家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组织制订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相关数据标准;审核地方、行业上报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四)各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制订本行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贯彻国家相关的政策文件及数据标准,开展本行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本行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相关数据标准;建设、维护和运行本行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上报、发布本行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五)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贯彻国家相关的政策文件及数据标准,开展本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建设、维护和运行本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上报、发布本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并监督检查地市级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
(六)地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按照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省级造价管理机构提供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加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是为实现国家、行业、地方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完成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发布而开发的信息系统的总称。
(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原则。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应符合统一规划的原则,并满足需要向社会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内容的要求。
(八)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内容。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应包含政务信息、计价依据信息、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价格信息等内容。其中①政务信息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工作动态等内容;②计价依据信息包括国家发布的计价规范、统一定额等,地方及行业发布的定额、估价表等内容;③指标信息包括各类工程不同阶段的单位造价和消耗量信息,如人工成本信息、住宅造价信息、城市轨道交通造价信息等内容;④价格信息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的单位价格等内容;⑤指数信息包括不同时期造价指标和工料机价格的走势信息等内容。
(九)工程造价信息的上报。各省和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通过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及时沟通和共享政务信息和计价依据信息,并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本地区和行业的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价格信息。
(十)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照职责和管理权限,通过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向社会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规范工程造价数据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是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为及时准确发布工程造价信息,通过收集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而积累的工程造价原始数据。
(十一)工程造价数据的收集。工程造价数据的收集要保证及时、真实、完整。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关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备案制度,充分利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从业人员上报备案的造价成果文件,建立相应的数据收集工作机制,并应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造价编制软件开发的管理。
(十二)工程造价数据的管理。工程造价数据应以单项工程为单位,分阶段并按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编码规则、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标准进行管理。其中造价数据编码规则应符合本意见附件的规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对积累的工程造价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并建立数据库,为形成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造价指标、价格、指数信息提供数据支持。
五、做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十三)维护造价信息安全。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地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台运行安全、数据安全。
(十四)完善信息化管理工作机制。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措施,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充分提高认识,把信息化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十五)加强造价信息化管理队伍建设。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大力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信息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应用技能的培训,重视信息化人才的引进,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完善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附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编码规则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编码示意图
(一)1至4位为规划批准年份代码,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文件批准年份。
(二)5至8位为行政区划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具体代码见附表1.
(三)9至10位为工程专业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属专业,具体代码见附表2.
(四)11至12位为工程类别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属工程类别。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代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统一制定。其他专业工程类别代码由各行业自行制定,交叉行业统一协调制定。
(五)13至14位为工程特征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构、装置等特征。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代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统一制定。其他专业工程特征代码由各行业自行制定,交叉行业统一协调制定。
(六)15至17位为项目顺序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收集顺序。
(七)18位为价格类型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不同阶段造价数据价格类型。估算为1,概算为2,招标控制价为3,合同价(预算)为4,竣工结算为5.
(八)19至20位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批准或签订年份的后两位数字。
(九)其中11至14位未分类的代码以0表示。
附表1:行政区划代码表
省(直辖) | 市(区) |
1100北京市 | |
3100上海市 | |
1200天津市 | |
5000重庆市 | |
13河北省 | 1301石家庄市、1302唐山市、1303秦皇岛市、1304邯郸市 1305邢台市、1306保定市、1307张家口市、1308承德市 1309沧州市、1310廊坊市、1311衡水市 |
14山西省 | 1401太原市、1402大同市、1403阳泉市、1404长治市 1405晋城市、1406朔州市、1407晋中市、1408运城市 1409忻州市、1410临汾市、1411吕梁市 |
15内蒙古自治区 | 1501呼和浩特市、1502包头市、1503乌海市、1504赤峰市 1505通辽市、1506鄂尔多斯市、1507呼伦贝尔市 1508巴彦淖尔市、1509乌兰察布市、1522兴安盟 1525锡林郭勒盟、1529阿拉善盟 |
21辽宁省 | 2101沈阳市、2102大连市、2103鞍山市、2104抚顺市 2105本溪市、2106丹东市、2107锦州市、2108营口市 2109阜新市、2110辽阳市、2111盘锦市、2112铁岭市 2113朝阳市、2114葫芦岛市 |
22吉林省 | 2201长春市、2202吉林市、2203四平市、2204辽源市 2205通化市、2206白山市、2207松原市、2208白城市 2224延边朝鲜族自治区 |
23黑龙江省 | 2301哈尔滨市、2302齐齐哈尔市、2303鸡西市、2304鹤岗市 2305双鸭山市、2306大庆市、2307伊春市、2308佳木斯市 2309七台河市、2310牡丹江市、2311黑河市、2312绥化市 2327大兴安岭地区 |
32江苏省 | 3201南京市、3202无锡市、3203徐州市、3204常州市 3205苏州市、3206南通市、3207连云港市、3208淮安市 3209盐城市、3210扬州市、3211镇江市、3212泰州市 3213宿迁市 |
33浙江省 | 3301杭州市、3302宁波市、3303温州市、3304嘉兴市 3305湖州市、3306绍兴市、3307金华市、3308衢州市 3309舟山市、3310台州市、3311丽水市 |
34安徽省 | 3401合肥市、3402芜湖市、3403蚌埠市、3404淮南市 3405马鞍山市、3406淮北市、3407铜陵市、3408安庆市 3410黄山市、3411滁州市、3412阜阳市、3413宿州市 3414巢湖市、3415六安市、3416亳州市、3417池州市 3418宣城市 |
35福建省 | 3501福州市、3502厦门市、3503莆田市、3504三明市 3505泉州市、3506漳州市、3507南平市、3508龙岩市 3509宁德市 |
36江西省 | 3601南昌市、3602景德镇市、3603萍乡市、3604九江市 3605新余市、3606鹰潭市、3607赣州市、3608吉安市 3609宜春市、3610抚州市、3611上饶市 |
37山东省 | 3701济南市、3702青岛市、3703淄博市、3704枣庄市 3705东营市、3706烟台市、3707潍坊市、3708济宁市 3709泰安市、3710威海市、3711日照市、3712莱芜市 3713临沂市、3714德州市、3715聊城市、3716滨州市 3717菏泽市 |
41河南省 | 4101郑州市、4102开封市、4103洛阳市、4104平顶山市 4105安阳市、4106鹤壁市、4107新乡市、4108焦作市 4109濮阳市、4110许昌市、4111漯河市、4112三门峡市 4113南阳市、4114商丘市、4115信阳市、4116周口市 4117驻马店市 |
42湖北省 | 4201武汉市、4202黄石市、4203十堰市、4205宜昌市 4206襄樊市、4207鄂州市、4208荆门市、4209孝感市 4210荆州市、4211黄冈市、4212咸宁市 4213随州市、4228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4294仙桃市 4295潜江市、4296天门市 |
43湖南省 | 4301长沙市、4302株洲市、4303湘潭市、4304衡阳市 4305邵阳市、4306岳阳市、4307常德市、4308张家界市 4309益阳市、4310郴州市、4311永州市、4312怀化市 4313娄底市、433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44广东省 | 4401广州市、4402韶关市、4403深圳市、4404珠海市 4405汕头市、4406佛山市、4407江门市、4408湛江市 4409茂名市、4412肇庆市、4413惠州市、4414梅州市 4415汕尾市、4416河源市、4417阳江市、4418清远市 4419东莞市、4420中山市、4451潮州市、4452揭阳市 4453云浮市 |
45广西壮族自治区 | 4501南宁市、4502柳州市、4503桂林市、4504梧州市 4505北海市、4506防城港市、4507钦州市、4508贵港市 4509玉林市、4510百色市、4511贺州市、4512河池市 4513来宾市、4514崇左市 |
46海南省 | 4601海口市、4602三亚市 |
51四川省 | 5101成都市、5103自贡市、5104攀枝花市、5105泸州市 5106德阳市、5107绵阳市、5108广元市、5109遂宁市 5110内江市、5111乐山市、5113南充市、5114眉山市 5115宜宾市、5116广安市、5117达州市、5118雅安市 5119巴中市、5120资阳市、513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5133甘孜藏族自治州、5134凉山彝族自治州 |
52贵州省 | 5201贵阳市、5202六盘水市、5203遵义市、5204安顺市 5222铜仁地区、5223黔西南布依族苗自治州、5224毕节地区 5226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5227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53云南省 | 5301昆明市、5303曲靖市、5304玉溪市、5305保山市 5306昭通市、5307丽江市、5308普洱市、5309临沧市 5323楚雄彝族自治州、5325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5326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5328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5329大理白族自治州、533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533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5334迪庆藏族自治州 |
54西藏自治区 | 5401拉萨市、5421昌都地区、5422山南地区、5423日喀则地区 5424那曲地区、5425阿里地区、5426林芝地区 |
61陕西省 | 6101西安市、6102铜川市、6103宝鸡市、6104咸阳市 6105渭南市、6106延安市、6107汉中市、6108榆林市 6109安康市、6110商洛市、6111杨凌市 |
62甘肃省 | 6201兰州市、6202嘉峪关市、6203金昌市、6204白银市 6205天水市、6206武威市、6207张掖市、6208平凉市 6209酒泉市、6210庆阳市、6211定西市、6212陇南市 6229临夏回族自治州、6230甘南藏族自治州 |
63青海省 | 6301西宁市、6321海东地区、6322海北藏族自治州 6323黄南藏族自治州、6325海南藏族自治州 6326果洛藏族自治州、6327玉树藏族自治州 6328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64宁夏回族自治区 | 6401银川市、6402石嘴山市、6403吴忠市、6404固原市 6405中卫市 |
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6501乌鲁木齐市、6502克拉玛依市、6521吐鲁番地区 6522哈密地区、6523昌吉回族自治州、6527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6528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6529阿克苏地区 6530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6531喀什地区、6532和田地区 6540伊犁哈萨克自治州、6542塔城地区、6543阿勒泰地区 |
66台湾省 | 7100 |
67香港特别行政区 | 8100 |
68澳门特别行政区 | 8200 |
附表2:工程专业代码表
01 | 建筑工程 | 08 | 矿山工程 |
02 | 市政公用工程 | 09 | 冶炼工程 |
03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10 | 石油化工工程 |
04 | 民航机场工程 | 11 | 公路工程 |
05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12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06 | 水利水电工程 | 13 | 铁路工程 |
07 | 电力工程 | 14 | 其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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