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阅读

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9 所属栏目:企业倒闭

一 :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199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配合在18个城市(上海、天津、齐齐哈尔、哈尔滨、长春、沈阳、唐山、
太原、青岛、淄博、常州、蚌埠、武汉、株洲、柳州、成都、重庆、宝鸡)进行企
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的开展,建立和完善企业优胜劣汰机制,指导和规范这些
城市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破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
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
通知如下:
一、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
《破产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
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据此,
各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在实施企业破产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
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稳定。
二、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
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
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三、破产财产的处置
破产财产处置前,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
值作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
处置企业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应当从处置其
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
资处理,借款利息按照供款实际使用时间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职工在企业破
产前作为资本金投资的款项,视为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上不计
入破产财产,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接收处理,其职工
由接收单位安置。但是,没有必要续办并能整体出让的,可以计入破产财产。
四、担保的处理
破产企业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抵押财产计入破产
财产;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计入破产财产。
企业对其同一财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企业破产时,抵押权人按照抵押顺
序受偿。
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破产后,担保企业应当按照担
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偿债期限可以由担保企业与被担保企业的债权人协商
确定。
行政机关为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担保合同无效。
五、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
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
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
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
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
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
人民政府规定。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
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
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
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
费、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
筹中支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
金社会统筹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支付;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
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破产企业中因工致残或者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作为离退休职工安置。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
退休。
破产企业中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安排,依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
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临时工的安排,依照《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
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来源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破产企业所在地
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负担。
六、银行因企业破产受到的贷款损失的处理
银行因企业破产受到的贷款本金、利息损失,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
国家有关银行总行批准后,分别在国家核定银行提取的呆帐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控
制比例内冲销。
七、破产企业的整体接收
人民法院裁定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分配方案前,其他企业
整体接收破产企业财产、承担分配方案确定清偿的破产企业债务、安置破产企业职
工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兼并企业的优惠待遇。
八、濒临破产企业的重组
对濒临破产的企业,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改组
企业管理层、改变企业资产经营形式、引导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等措施,予以重组。
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认为企业不宜破产的,应当给予资助或
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企业清偿债务。
濒临破产的企业在申请破产前,经拥有三分之二以上债权额的债权人同意,并
经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将企业效益好的部分同企
业分立。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按照商定的比例承担原企业的债务。
九、实施企业破产的组织领导
实施企业破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有关城市的人民政府要加强
对这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一名政府负责人牵头,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计委、
财委、银行、劳动、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管理、土地、工会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
工作机构,统一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实施企业破产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这项工作
的顺利开展。要根据当地社会的承受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破产预案,要采取
积极、稳妥的措施,及时处理实施企业破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发挥有关社会
中介组织在企业破产实施中的作用。实施企业破产中遇到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
要及时上报。

国 务 院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二 : 海南节约用电通知:党政机关4楼以下停用电梯

“为节约用电,我们办公楼外墙的景观灯从今年3月份就关闭了,空调能不开就不开。”海南省海口市供电局工作人员6月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面对今年电力吃紧的形势,海口供电部门已提前做出表率,主动采取一切措施节约用电。

和海口供电局一样,走进省委办公区,“办公用纸请双面打印”“一至四楼请走楼梯”“离开办公室请关闭电脑”等标语随处可见,无时无刻地提醒着机关干部职工节约用电。

今年是海南近年来电力供需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随着6月-9月用电高峰来临,电力供需矛盾更为突出。迎峰度夏期间用电最高负荷需求预计将达360万千瓦,同比增长13.78%,严重缺电已成定局,下半年缺口达60万千瓦,属Ⅱ级严重缺电。

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节约用电,企业要科学节约用电;发电部门要充分挖掘全省发电潜力,力争多发电、满发电、稳发电。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机关空调、电梯等节电管理,提倡自然通风,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应保持门窗关闭;走廊、库房、电梯等场所和设施原则上不得开启空调;缩短空调使用时间,非工作时段确保空调处于关闭状态。党政机关办公场所4层(含)以下停止使用电梯。

此外,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时,要开启“省电模式”功能,减少设备待机能耗;严格落实办公设备“人走电断”的关停措施,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

各商场、宾馆、餐厅、娱乐场所等服务业是用电大户。通知要求,在用电高峰时段要自觉减少用电负荷,用电大户要减少使用或停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非必要的照明设备,提倡结束营业前半小时关停空调。此外,为节约用电,海口电网工作人员每晚将会巡视城市商户用电情况,要求城市“靓丽工程”和娱乐设施等霓虹灯停开,城市路灯只开一边。

海南电网通过媒体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节约用电,在用电高峰时段尽量减少使用空调,错开使用电磁炉、电热水器等耗电较大的家用电器;积极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减少电力设施破坏对正常供电的影响,共渡难关。(南海网 李晓梅)

三 : 某局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情况工作报告

县纪委: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从每一项工作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切实把厉行节约大力压缩行政成本性支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油料经费的包干使用和车辆维修的监控。公务用车从原来的3辆,减为2辆。对车辆日常运行经费压缩15%

三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公务接待一律定员定标,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公务接待费用压缩10%。

四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公款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相互请客送礼。

五是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我局没有举行过类似活动,领导干部也没有参加此类活动。

六是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建设。

七是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晴天不开灯,下班必须关灯、关电脑、关电源。严格控制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提倡双面用纸,对使用过的复印纸进行再利用,切实减少纸张消耗。提高现有办公设备的利用率,加强跨办公室的设备共享。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草拟的文件、报告尽量使用电子稿传递,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相关费用支出压缩0.8%。

八是我局无“小金库”,严禁将婚嫁、摊派等费用报销。

本文标题: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169335.html

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