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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我想知道详细的情况 工资待遇 如何转正 工

发布时间:2017-10-24 所属栏目:一村一名大学生

一 : 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我想知道详细的情况 工资待遇 如何转正 工

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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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1、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从2006年起,每年选拔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进村和社区工作,力争到2010年全省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大学生。

2、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计划)”。

3、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从2006年起,每年招募1000名(含“西部计划”中的贵州计划)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村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时间2至3年。

4、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工作。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派300名左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

5、实行面向基层就业的定向招生制度。根据基层的实际和需要,适当采取优惠政策,安排部分招生指标,继续推行面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及企业就业的定向招生制度。

6、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在基层事业、企业单位建立见习培训基地,每年安排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见习培训,时间不超过1年。

7、逐步实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从2006年起,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要采取预留部分职位或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适当加分照顾等方式,使考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

工资待遇一般比照当地村镇干部待遇,没有转正一说,但要逐步实行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从2006年起,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要采取预留部分职位或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适当加分照顾等方式,使考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

二 :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内容分类】生育保险【颁布单位】劳动部【颁布日期】19880904【实施日期】19880901【发 文 号】劳险字〔1988〕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作出新的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经商得人事部同意,现就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四、本通知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三 : 关于诺机亚6124C的问题。我是一名职业学院的学生。最近想买一部

关于诺机亚6124C的问题。

我是一名职业学院的学生。最近想买一部价钱再一千元左右的智能,一定是智能手机!最高不能高于一千一。现在看重了6124c。怎么样呢?网速快吗?性能如何?是三G手机吗?为什么复射头不能用啊!若有独到见解就更好了。如果你们觉得有其他手机适合我的也可以 ,一定要告诉我最近的价位哦。在此真心的感谢你们!!!


6124C是水货,价格1千1左右,支持联通3G网络,屏幕2英寸,拍照200W像素,机身内存35M左右支持储存卡。打开相机选择副摄像头就能用。行货诺基亚最便宜的智能机是6120C和6120CI,后者是前者升级版是联通定制机,多了3G功能,其它跟6124C差不多,价格在1200以内。

四 : 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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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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