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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辽宁省凌海市锦州大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0 所属栏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一 : 辽宁省凌海市锦州大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凌海市政府同意,锦州大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www.61k.com)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含)至1999年1月12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招聘所需各类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9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凌海市政府办公楼A座512室(人社局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7日(每天9:00—16:00)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凌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凌海市人社局根据报考基本条件和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16—8122271

2、对招考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2开考的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解或取消招考计划在凌海市人民政府网、凌海人事人才网及时公布。

3、考生在应聘期间,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考生请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凌海市人社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试人员与招聘职位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体检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凌海市人民政府网、凌海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本公告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本次招聘工作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附件:2017锦州大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017年1月9日

二 : 2015年下半年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部分职位取消

2015年下半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缴费工作已于9月24日结束。(www.61k.com]本次招考,共有19个职位因无人缴费或缴费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予以取消或削减(11个职位无人缴费,8个职位缴费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文件规定,对招聘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单位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或削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其缴纳的考试费用退回原缴费卡中。

注:已报考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请于2015年9月25日期间,保证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考试报名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2015年下半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或削减的报考职位.xls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9月25日

三 : 2015年辽宁省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71人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国家、省及《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www.61k.com)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组织303家事业单位提供574个管理、专业技术以及工勤技能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岗位信息查询和表格下载

1.岗位查询。岗位信息查询网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dl-hr.com/)。

2.表格下载。报考所需的《201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大连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大连市退役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可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下载。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和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

2.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0日零时-2015年8月14日16时。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及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大连人才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照片审核合格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网上缴费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零时-2015年8月15日16时。报考人员须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具体缴费流程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①在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②登陆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链接,在线支付考务费。

③点击“详细信息”链接,确认缴费成功。如银行页面提示缴费成功,但网上报名系统“详细信息”未提示缴费成功,须在24小时后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仍未提示缴费成功,请及时与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3)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9月7日09:00-2015年9月12日9:00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大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修改,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1日内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大连人才网查询本人报考信息。确因网上提交信息过程中涉及本人姓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1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1楼大厅22号窗口办理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9月21日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5.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6.加分政策: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审查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庄河市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和长海县应急救援中心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国家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七、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201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具体岗位的咨询电话。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下载>>>

1.201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xls

2.201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大连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doc

4.大连市退役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doc

5.2015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四 : 2015年辽宁省鞍山市事业单位招聘494人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辅导课程

辽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库

为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鞍山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www.61k.com]全市计划招聘494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83人、区属事业单位1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1日(含)至1997年6月11日(含)期间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1日(含)至1997年6月11日(含)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15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各岗位公开招聘人数、岗位简介、笔试内容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srs.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是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9:00时至2015年6月17日24:00时。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6月11日9时至6月17日24时登录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网上报名”或“招聘浮标”,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6月11日至18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可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4、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50元。

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15年6月11日9时至6月17日24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获取缴费订单号,点击“网上缴费”按钮,按报名系统提示,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凭缴费订单号进行网上缴费。缴费36个小时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中国建设银行为此次招聘考试唯一指定缴费银行。考生网上缴费须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考生可提前到该行营业网点开通储蓄卡相关功能(建设银行信用卡及其它各类非储蓄卡不能缴费)。

(三)考务费减免条件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3日8时至7月11日9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15年7月1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5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在职期间取得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列入应届毕业生范围。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6、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教师类岗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及应用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医疗护士类岗位:卫生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综合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100分。

各类岗位笔试内容详见《2015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各类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及岗位加试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报考教师类岗位、医疗护理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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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1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不断满足税收现代化建设对事业人员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全省国税系统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省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2日(含)至1998年11月22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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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截至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如能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十一)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2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同)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11月22日9时至11月24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进行审查,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1月22日11时至11月25日17时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后,考生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期间,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安排专人回答应聘人员咨询,咨询电话:024-****5228。

3、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须于2016年11月22日11时至11月26日11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易宝支付公司联系电话400150****,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报考取消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11月29日13时至16时。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2月12日9时至12月18日1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所有报考者均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

(1)综合应用能力:按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共分为计算机类和非计算机类两类分别进行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①综合应用能力一(计算机类):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信息中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计算机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操作系统、硬件、办公软件、计算机原理、程序设计、数据库、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内容。

②综合应用能力二(非计算机类):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性试题,考生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3:30—15: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考试阅卷结束后,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及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阅卷过程中,对异常试卷参照公务员考试阅卷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少于录用计划人数3倍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指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ln-n-下同)。

(六)综合成绩的确定

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所得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七)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八)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如因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安排递补。

(九)考察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因应聘者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安排递补。

(十)公示、备案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公示后,如因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安排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前,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根据国家现行人事政策及落户、社会保险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经聘期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11月

本文标题: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辽宁省凌海市锦州大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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