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某公司准备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以每月用车路程x(km)
某公司准备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以每月用车路程x(km)计算,甲汽车租赁公司的月租费元,乙汽车租赁公司的月租费是元.如果、与x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 (1)求、与x之间的函数关系 (2)怎样选用汽车租赁比较合算? |
(1),;(2)选甲,x=2000,一样;x>2000,选乙. |
试题分析:由图象可知,乙是一次函数,甲是正比例函数.首先设出、两个函数解析式为,然后结合函数图象可知,在坐标轴上上选取两个点(0,1000)和(2000,2000)根据两个函数分别经过得点用待定系数法求出相应的的函数解析式中的字母取值,从而得到函数解析式; (2)那就需要分类讨论怎么选取比较省钱合适,根据函数图象可知,两车的交点为(2000,2000)那么就可以选取2000为标准,看函数图象,在不同的取值范围内,那个函数图像在上时候就不选. 试题解析:(1)设 由图象可知经过(0,1000)(2000,2000) 由图象可知经过(2000,2000)∴2000=2000 解得=1 ∴. (2)根据地(1)问可以知道两个函数的交点为(2000,2000),所以判断函数图象即可: 当时候,选甲汽车公司租赁合适; 当x=2000,两家一样; 当x>2000时,选乙汽车公司租赁合适. |
考点:
考点名称:一次函数的定义一次函数的定义:正比例函数性质:
定义域
R(实数集)
值域
R(实数集)
奇偶性
奇函数
单调性
当k>0时,图像位于第一、三象限,从左往右,y随x的增大而增大(单调递增),为增函数;
当k<0时,图像位于第二、四象限,从左往右,y随x的增大而减小(单调递减),为减函数。
周期性
不是周期函数。
对称性
对称点:关于原点成中心对称
对称轴:自身所在直线;自身所在直线的垂直平分线
二 : 某公司准备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以每月用车路程x(km)计算
某公司准备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以每月用车路程x(km)计算,甲汽车租赁公司的月租费元,乙汽车租赁公司的月租费是元.如果、与x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 (1)求、与x之间的函数关系 (2)怎样选用汽车租赁比较合算? |
(1),;(2)选甲,x=2000,一样;x>2000,选乙. |
试题分析:由图象可知,乙是一次函数,甲是正比例函数.首先设出、两个函数解析式为,然后结合函数图象可知,在坐标轴上上选取两个点(0,1000)和(2000,2000)根据两个函数分别经过得点用待定系数法求出相应的的函数解析式中的字母取值,从而得到函数解析式; (2)那就需要分类讨论怎么选取比较省钱合适,根据函数图象可知,两车的交点为(2000,2000)那么就可以选取2000为标准,看函数图象,在不同的取值范围内,那个函数图像在上时候就不选. 试题解析:(1)设 由图象可知经过(0,1000)(2000,2000) 由图象可知经过(2000,2000)∴2000=2000 解得=1 ∴. (2)根据地(1)问可以知道两个函数的交点为(2000,2000),所以判断函数图象即可: 当时候,选甲汽车公司租赁合适; 当x=2000,两家一样; 当x>2000时,选乙汽车公司租赁合适. |
考点:
考点名称:一次函数的定义一次函数的定义:正比例函数性质:
定义域
R(实数集)
值域
R(实数集)
奇偶性
奇函数
单调性
当k>0时,图像位于第一、三象限,从左往右,y随x的增大而增大(单调递增),为增函数;
当k<0时,图像位于第二、四象限,从左往右,y随x的增大而减小(单调递减),为减函数。
周期性
不是周期函数。
对称性
对称点:关于原点成中心对称
对称轴:自身所在直线;自身所在直线的垂直平分线
三 : 汽车客运站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dg市**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dg市**镇迎宾路;
邮政编码:523160。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站场服务,旅业、餐饮服务。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3个,分别是:
1、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2、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2、。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若为新制订章程,之前曾有增资的,设立登记改为变更登记)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
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
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
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
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的请删除“会”字)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为除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注:若股东会行使本条第十二项职权,则第二十条董事会职权的第十一项须删除;反之亦然,若董事会行使第二十条的第
十一项职权,则本条的第十二项须删除)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
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xx月份召开(注:定期会议召开月份由公司股东会自行决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的请删除“会”字)提议召开临时会
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注:若股东出资额相同,请写出一个
具体股东姓名作为召集人)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
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 人(注:三至十三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
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对公司为除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注:若董事会行使本条第十一项职权,则第十五条股东会职权的第十二项须删除;反之亦然,若股东会行使第十五条的第十二
项职权,则本条的第十一项须删除)
第二十一条 董事任期 年(注:一至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选举/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用产生。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选择性条款)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注: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 人(注:不得少于监事人数三分之一)。监事由股东会选举
/委派/聘用产生,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
命方同意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的请删除“会”字)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经理担任。
第二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权。
第十一章 公司的通知和通知方式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通知:
(一) 召开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的请删除“会”字)会议;
(二) 股东或者股东委托公司对股权转让事项予以通知。
第三十条 公司通知可采用以下方式:
1、前条第(一)项情形可以采用口头通知方式。若口头通知方式未能通知全体股东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方式。
2、采用书面直接送达方式。由被通知股东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期。
3、采用挂号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为章程中记录的股东通信地址,自挂号寄出之日起十五日后视为送达。
4、其他方式: (注:若没有其他方式请删除该点)。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注:若为变更
或备案制订的新章程,把设立登记改为变更或备案登记)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注:若为变更或备案制订的新章程,落款改为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制订正式章程前请删除所有说明及清除下划线):
斜体字内容为说明内容,请根据斜体字提示相应填写、修改内容;
加下划线内容为需要选择的内容,请根据情况选择其一、删除或者保留其内容。
四 : 乌鲁木齐车行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流程
乌鲁木齐车行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流程
租车须知:
顾客您好!欢迎租用乌鲁木齐车行家汽车租赁公司车辆为了您使用我公司车辆能够省心、放心、舒心特向您介绍一些注意事项:
一、为了在办理手续时,不至于耽误您宝贵时间,请您事先将我们需要的证件、印章、押金和租金准备好,具体手续为:
1、个人租车:需持本人的乌鲁木齐市地区户口薄、生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乌鲁木齐人租车需要有本地人担保并交纳押金,本市或外地游客租车,由本公司人员代驾则不用担保及证明材料,押金也可减半收取。[www.61k.com)
2、单位租车: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30万以上)、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公章、经办人身份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生份证复印件。本市或外地游客租车,由本公司人员代驾则不用担保及证明材料,押金也可减半收取。
3、押金:普桑押金5000元;三菱、途乐押金15000元;丰田4500车押金20000元;其它车辆押金10000元-15000元。 4、请您确定所租车辆,检查车辆外观、车辆仪表并核查车辆交接单。 5、请您认真阅读、签订《汽车租赁合同》
二、租车合同
乌鲁木齐市车行家汽车租赁公司
汽 车 租 赁 合 同 书
出租方:车行家汽车租赁
承租方:
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租车协议。
出租方将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车租于承租方,车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期限______ 日, 承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归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驾驶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收费计算规则
1、承租车辆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天,租金共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间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里/天,共计公里为__________________ 公里,超公里每公里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另行收费。时间24小时为壹天,超时每小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超过4小时按全天计算。
2、日租以租车时间至第二天同一时间为一个日租期,时间为24小时。
3、月租以30天为一个租期,归还期限为第3l天的相同的时间,逾期按月租价收费,提前归还仍按月全额收费。
乌鲁木齐租车 乌鲁木齐车行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流程
4、年租以365天为一个租期, 归还期限为366天, 逾期按年租计算,提前归还按月租全额收费。[www.61k.com)
5、承租方交车时须内外干净清洁,否则按每车向出租方交付20元洗车费。
二、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本行政区24小时的无偿抢修救援服务,意外事故及人为造成的抢修救援承租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2、提供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3、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年检费、正常保养维修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有违约、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
6、出租方拥有所租车辆的所有权。
三、承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l、承租方必须如实提供租车所需的相应文件及保证金。
2、承租方拥有合同约定时间的临时使用权。
3、承租方在租用车辆期间须使用合格燃油为93#清洁汽油。
4、承租方在租车期间应每日检查车辆的必检项目:机油、防冻液、皮带、轮胎等,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出租方联系解决,否则所造成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必须由合同所签订驾驶员驾驶车辆,如需变更须书面通知出租方,非本合同所签订驾驶员无权驾驶本公司车辆, 严禁无证驾车,? 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6、为确保车辆正常使用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做好车辆的定期保养及年审工作,如因承租方造成年审过期,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支付,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保养里程超过500公里后超一公里加收壹元的脱保加速损失费。
7、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如将车辆手续、牌照等有关证件丢失或损坏,在补办期内由承租方按日支付租金并承担补办手续的一切费用。
8、承租方在租用期间若发生意外肇事,必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及交管部门,不得私自处理,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承担。而且不得私自修理,如私自修理视其违约,加收违约金(保证金的10%),出租方有权提出重新进行修复,承租方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9、承租人在租用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承租方不得私自修理,应先通知出租方,经同意后在指定的修理厂维修及鉴定,如机械故障由出租方承担材料及人工费用,由承租人带回旧件。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由承租人承担材料及人工费。
10、如发生车辆意外肇事,按车辆修理费用的多少分别扣除保证金的10%——50%作为车辆加速折旧费,2000元以内,按保证金10%扣除,2000元以上——4000元以内按保证金20%扣除,4000元以上——6000元以内按保证金30%扣除,6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按保证金40%扣除,10000元以上按保证金的50%扣除。
11、承租人在办理完交车手续后,须向出租方暂押800-2000元电子警察待查金,从交车时间起计算60天工作日所租用车辆无违法行为,一次退还全部待查金,如有违法行为出租方应及时通知承租人,接受违法处理后凭处理单一次退还全部待查金,如承租人委托出租方代处理,承租方须承担驾驶员积分每分150元罚款,另加代办费100元。
12、承租方交纳保证金不得充抵租金使用。
四、保险责任
乌鲁木齐租车 乌鲁木齐车行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流程
1、出租方车辆统一由保险公司承保,按国家保险法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应积极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据裁决书后方能认可,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www.61k.com)
2、本车辆保险范围:车损险80%理赔,第三责任险5万元以内80%,盗抢险80%减折旧10%/年,玻璃险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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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辆发生意外肇事后,超出理赔金额和理赔范围以外的由承租人承担。
4、因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由承租方造成车辆停驶时间,其租金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在租车期间内发生车辆被盗、肇事报废或其它形式的车辆毁灭承租人应承担车辆毁灭之日起不低于90天的车辆租金。
五、违约责任
1、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 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交纳租金者,每超一日应按当日租金的10%收取滞纳金,拖欠租金者除续交租金及滞纳金外还应交纳所欠租金总额的20%收取违约金。
3、出租方因本公司原因提前收回车辆应向承租人赔偿未使用期所应承担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未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5、承租方确有以下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有权视其诈骗并上报公安机关按刑事犯罪立案处理。
A、提供虚假资料;B、转卖抵押、质押、典当;C、利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的;D、恶意拖欠租金者。
6、承租人如有交通违法行为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如拒绝接受处理,出租方有权扣除交通违法待查金并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违法责任人提交执法部门处理。
六、担保责任
担保人应就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其次由各级消协组织申请调解协商,调解未果的,可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车辆归还后,所有手续办清为合同终止。
出租方:(签章)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日 期:
承租方:(签章)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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