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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案例-牛年网络活动侵权第一案:炒作还是维权?

发布时间:2017-09-24 所属栏目:评论

一 : 牛年网络活动侵权第一案:炒作还是维权?

今天朋友通过QQ发给我这样一张截图,并大致向我解释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我朋友早在06年开始就运营一个育儿类社交网站——爱宝妈咪网,由于这个网站非常具有亲和力,所以人气一直不错。然而,就在09年牛年到来之际,论坛斑竹发起一个题为“2009年牛年马上到啦!牛年祝福语(祝福短信)大比拼”活动后(具体地址http://www.iboboo.com/viewthread.php?tid=111331&extra=page%3D1,也就是QQ截图中显示的地址),却遭到了太平洋亲子网市场部人员的质疑,理由是“抄袭我站原创活动”,并且威胁说“将保留最终追究起诉权利”,看完到这些以后我不禁哑然失笑。

且不说这个所谓“活动”到底是不是太平洋亲子网的原创,就算你是原创,作为个人网站来说也同样推出类似的话题就算侵权了?难道太平洋亲子可以新年送祝福,爱宝妈咪网就不能送祝福了?其他个人网站就都不能送祝福了?难道就因为这个“活动”是太平洋亲子“原创”,祝福二字就成了你的专利了?不可否认,目前互联网上“抄袭转载”之风盛行,作为个人站长来说出于非盈利目的转载一些文章确实存在侵权的风险,法律允许被侵权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就像“自我防卫”一样,网络维权也应该有度,谁也不能因为自己的强势,就可以随便挥舞“维权”大棒,任意攻击或者威胁竞争对手。作为太平洋亲子这种大站来说,因此而要“保留”投诉爱宝妈咪网这种个人网站的“权利”,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据了解,因为论坛上这个“牛年祝福语”的话题,确实给爱宝妈咪网带来了一些流量,在百度搜索引擎上,“牛年祝福语”“牛年贺词”等关键词曾经一度占据搜索引擎的第一位,而太平洋亲子则排在第三页以后。下图是51.la的部分统计截图:

如此看来,太平洋亲子网通过QQ向我的朋友施加压力的原因就非常明显了。事实上,太平洋亲子网的这种作法是非常不成熟和欠考虑的,网站的权重和排名的高低是由网站自身是否努力和是否向网友提供了实用的价值来决定的,而不是靠向竞争对手施压来决定的,今天你打压了爱宝妈咪网,明天由出现了河北妈咪网,北京妈咪网,上海妈咪网(事实上,爱宝妈咪网的这些关键词现在在百度上已经不排首页了),打压的过来吗?

看到QQ上太平洋亲子网市场部人员发过来的这条消息,我的朋友并没有立即做出回应,不过他表示,如果太平洋亲子网针对爱宝妈咪网侵犯其所谓“原创活动”进行起诉的话,作为爱宝妈咪网的负责人,他愿意积极应诉。

在这里发表这个东西,一是表达了我的一些个人看法,二是给所有个人站长提个醒,大站可以维权,我们个人小站,同样可以维权。欢迎大家提出不同的看法,有兴趣和我联系:QQ9 919 38 5

二 : 8848搜索网络侵权案剖析 是整合资源还是篡改

 前些日子,在博客中国王势的专栏里,一个叫jackyrong的网友发布了一篇名为《可恶的8848插件的文章》,描述了这个类似病毒的文件如何难以删除,当它附着在搜索引擎上的时候,会严重拖累搜索速度。

  然而,就是这个8848的插件正在引发一场网络侵权诉讼。
近日,百度、中国搜索、搜狐先后向法院提起了对8848的侵权之诉,称在2004年12月份,8848开发并发布了一款名为MySearch的软件插件,上网用户安装此插件后,登录百度、goolge、搜狐等九大网站搜索信息时,各大搜索引擎页面均会被修改,出现8848插入的图片、广告及其他搜索引擎链接,进而指控8848侵犯了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缘起“8848软件插件”

  “从2004年底,一些代理商和广告客户向我们反映说自己所购买的排名页面出现了变化,不再是当初确认的页面,要求解释。”中国搜索法律部的高春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察觉不对。

  而几乎是与中国搜索同时,搜狐也是在代理商的反馈与意见中了解到8848插件的,搜狐技术部高级经理徐红兵对记者说:“一开始我们还以为是代理商自己对图片进行了改动,后来销售人员在发展客户过程中发现有客户抱怨说我们有了新服务,为什么没有事先通知他们?我们这才进行调查,发现了Mysearch这一插件正在对广告客户造成影响。”

  根据搜狐的诉讼代理人李静传律师对本案侵权过程的演示,在安装完8848插件后搜狐搜索网页面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包括对页面整体布局设置的修改,如在页面首行位置设置了包括被告“8848”在内的各种搜索引擎的链接;在搜索网页的内容设置上增加目录栏“网站信息、历史版本、相关网页”等链接项,同时增加与相关主题无关的8848缩略图片,进而影响甚至改变了页面广告的宣传效果。”

  李静传律师说:“事实上,搜索页面本身是含有权益的,因为搜索流量与广告收益往往正相关,属于公司财产而不是简单的社会共有资源。而且,搜索页面的设计享有著作权,我们有理由来保护设计作品的完整性,外人不得随意修改。”

  但8848方面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这一插件只是一种整合,它更多的是给8848带来了‘点击’的机会,但用户最终是否会‘点击’完全取决于用户,如果8848提供的服务不好,用户登录一次,以后就永远不会再来了,因而,从长远来看,真正导致流量增加的是网站本身的经营和服务。”8848诉讼代理人刘文涛律师说。

  搜索引擎之争愈演愈烈

  “与网络沾边的事儿基本上都能热上一阵,尤其是‘网络侵权’,可谓网际风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刘勇分析说,从发展的角度看,网络侵权案按照大规模出现时间的先后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域名之争;二是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包括对电影、文字、图书、图片等未经许可而使用,往往是信息内容上的纠纷;三是对商标权、专利许可销售、网络宣传方面的不正当竞争,对他方商誉的损害或侵犯。这涉及了知识产权的方方面面。

  “而当前最热,也最典型的就是搜索引擎之间的竞争,这是由于技术不同或计算机资源的有限性导致的。主要表现是屏蔽他人软件,删除他人软件或修改他人软件。当然还有网络上的不正当竞争,主要是指软件开发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开发主体之间、网络商之间由于市场竞争的原因而导致”刘勇说。

  但是,技术的发展为司法实践提出了更新的挑战,比如网络侵权赔偿额的确定,对于当前的立法或司法实践还属于较新的领域。“对当事人赔偿额的确定主要依据两点:一是原告损失,二是被告的获利。但在网络侵权案件中,损失或获利可否计算,如何计算对法官等就提出了挑战。”刘勇告诉记者。

  就在前一段时间,8848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了Mysearch插件的下载数据:570万人次的下载数量。以专业人士的观点,如果该插件真的构成侵权,对其赔偿额的确定一定是一个不利的证据。

  据记者了解,我国当前略显滞后的立法现状无形中降低了侵权人的侵权成本,而使某些侵权者肆无忌惮。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侵权损害赔偿要根据当事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或实际获益来确定;另一方面,我国民诉法还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侵权人不把自己的实际获益说出来,受损害方是很难知道对方的实际获益的。当然,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于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赔偿额的确定赋予法官更多的自由裁量权,这也正是法官审理此类案件面临挑战的一个方面。

  (鉴于本案正在审理,本文不对任何一方带有倾向,仅作案例引用)

三 : 起点中文网起诉纵横中文网 最贵网络文学侵权案判罚300万

中文网 起点 网络 文学 侵权案

起点中文网

【TechWeb报道】10月24日消息,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起点中文网起诉纵横中文网侵权一案做出终审判决,由被告北京幻想纵横赔偿原告玄霆娱乐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此案例为目前国内法院对单部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做出的最高额判决。

据了解,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2010年1月18日,原告与文字作品《永生》的作者王钟(笔名:“梦入神机”)签署了《白金作者作品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4年内,王钟创作的所有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电子形式的其他权利永久转让给原告。2010年7月,原告发现王钟在被告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纵横中文网(中文网 起点 网络 文学 侵权案www.zongheng.com)上发表了《永生》作品,后经诉讼,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认原告享有《永生》作品的著作权。

原告认为,被告严重侵犯了原告对《永生》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200万元;赔偿原告支出的合理费用51500元。

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表示,目前国内的侵权案主要根据原告的经济损失和被告的不正当获利进行判罚。由于优秀网络文学作品为市场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将会为原告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未来对单部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判罚可能会更高。(阿茹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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