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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干部级别划分-90中国干部级别划分

发布时间:2017-11-27 所属栏目:中国干部级别划分

一 : 90中国干部级别划分

中国干部级别划分

国家级: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二级)

国务院常委(三级)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省长、直辖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二 : 中国干部行政级别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总理、副总理及国务委员、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地厅级正职、地厅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直辖市的局长是正厅,副省级城市的局长是副厅,地级市的局长是正处,县级市的局长是正

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详细方案

一、调整北京直辖市(首都)

将天津市、廊坊市区(河北)、三河市(与北京一河之隔)、香河县(隶属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并入北京市。同时调整周边行政区:

1、设立兴安省————由齐齐哈尔市(黑龙江省中西部松嫩平原)、黑河市(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北部)、大庆市(地处中国东北松嫩平原中部,黑龙江省西部)、安达市(黑龙江省西南部松嫩平原腹地)、明水县(黑龙江省西南部)、青冈县、海伦市、呼伦贝尔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是“世界上土地管辖面积最大的地区级城市”)、兴安 盟、扎鲁特旗、白城市合并组成。省会齐齐哈尔市。

2、调小黑龙江省———以现辖区为主(不含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大庆市、安达市、明水县、青冈县、海伦市)。省会哈尔滨市。

3、调小吉林省————以现辖区为主(不含白城市)。省会长春市。

4、调整辽宁省————由沈阳市、铁岭市、抚顺市、本溪市、辽阳市、阜新市、鞍山市区、丹东市区、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黑山县。北宁市、通辽市(不含扎鲁特旗)合并组成。省会沈阳市。

5、设立辽东省————由大连市、盘锦市、营口市、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东港市合并组成。

省会大连市。

6、设立燕山省————由秦皇岛市、唐山市、承德市、朝阳市、葫芦岛市、锦州市区、凌海市、义县和赤峰市合并组成;省会是秦皇岛市。

7、调小河北省————由石家庄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霸州市、固安县、永清县、大城县、文安县、宁晋县、新河县合并组成;省会是石家庄市。

8、调小山东省————由济南市、淄博市、泰安市、莱芜市、德州市、滨州市(不含沾化县和无棣县)、聊城市、台前县、范县、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鄄城县、郓城县合并组成;省会是济南市。

9、设立胶东省————由青岛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东营市、沾化县、无棣县合并组成。省会是青岛市。

10、设立平原省———由邯郸市、邢台市(不含宁晋县和新河县)、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区、濮阳县、南乐县、清丰县、合并组成;省会是邯郸市。

11、设立阴山省———由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盟、鄂尔多斯市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杭锦旗、达拉特旗、张家口市、天镇县、阳高县合并组成;省会呼和浩特市。

12、调小山西省———以现辖区为主(不含天镇县、阳高县)。省会太原市。

二、调整上海直辖市

将嵊泗并入上海。同时调整周边行政区:

1、设立沂淮省————由连云港市、宿迁市、临沂市、日照市、新沂市合并组成;省会是连云港市。

2、设立江北省————由南通市、泰州市、盐城市、淮安市、高邮市、宝应县、天长市合并组成;省会是海安县。

3、调小江苏省————由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区、仪征市、江都市、滁州市区、来安县、全椒县、和县、马鞍山市合并组成;省会是南京市

4、调小浙江省————由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舟山市区、岱山县合并组成;省会是杭州市。

5、设立浙南省————由温州市、台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合并组成;省会是温州市。

三、设立广州直辖市

将佛山市(不含高明区)、清远市区、清新县、英德市、佛冈县并入广州。同时调整周边行政区:

1、设立岭南省————由惠州市、深圳市、东莞市、汕尾市、河源市、梅州市、揭西县、新丰县和翁源县合并组成;省会是惠州市。

2、设立闽南省————由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不含德化县)、漳平市、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区、普宁市、揭东县、惠来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厦门市。

3、调小福建省————由福州市、莆田市、宁德市、南平市、三明市(不含宁化县和清流县)、德化县合并组成;省会是福州市。

4、设立五岭省————由赣州市、吉安市(不含新干县和峡江县)、广昌县、龙岩市(不含漳平市)、宁化县、清流县、郴州市、炎陵县、茶陵县、韶关市(不含新丰县和翁源县)合并组成;省会是赣州市。

5、调小广东省————由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肇庆市、云浮市、高明区合并组成;省会是珠海市。

6、设立广南省————由湛江市、茂名市、玉林市、北海市、浦北县、岑溪市合并组成;省会是湛江市。

7、调小广西区————由南宁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区、灵山县、贵港市区、百色市(不含西林县和隆林各族自治县)、河池市、来宾市区、合山市、忻城县、崇左市、富宁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南宁市。

8、设立广北省————由桂林市、柳州市、贺州市、梧州市区、苍梧县、藤县、蒙山县、桂平市、平南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永州市、祁东县、连州市、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合并组成;省会是桂林市。

9、海南省和港澳台的行政区划不变。

四、设立武汉直辖市

将黄石市、鄂州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京山县、洪湖市、监利县、黄冈市区、麻城市、红安县、罗田县、浠水县、团风县、孝感市(不含大悟县)并入武汉市。同时调整周边行政区:

1、调整湖北省————由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神农架林区、十堰市、襄樊市(不含枣阳市)、荆门市区、钟祥市、沙洋县、荆州市区、石首市、松滋市、公安县、江陵县、津市市、石门县、临澧县、澧县、奉节县、巫溪县、巫山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宜昌市。

2、设立汉淮省————由信阳市(不含固始县)、驻马店市、南阳市、漯河市、周口市(不含太康县和扶沟县)、叶县、舞钢市、随州市、枣阳市、大悟县合并组成;省会是信阳市。

3、调小河南省————由郑州市、开封市、新乡市、焦作市、济源市、洛阳市、许昌市、三门峡市、平顶山市(不含舞钢市和叶县)、太康县和扶沟县合并组成;省会是郑州市。

4、设立江淮省————由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亳州市、六安市、阜阳市、巢湖市区、含山县、庐江县、明光市、定远县、凤阳县、固始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合肥市。

5、调小安徽省————由安庆市、池州市、铜陵市、芜湖市、黄山市、宣城市、无为县、武穴市、黄梅县、英山县、蕲春县、彭泽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安庆市。

6、调小江西省————由南昌市、景德镇市、新余市、鹰潭市、宜春市、上饶市、抚州市(不含广昌县)、九江市(不含彭泽县)、新干县、峡江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南昌市。

7、调小湖南省————由长沙市、萍乡市、湘潭市、株洲市(不含炎陵县和茶陵县)、衡阳市(不含祁东县)、岳阳市、益阳市、娄底市区、涟源市、双峰县、常德市区、桃源县、汉寿县、安乡县合并组成;省会是长沙市。

8、设立黄淮省————由徐州市(不含新沂市)、淮北市、宿州市、商丘市、枣庄市、菏泽市(不含鄄城县和郓城县)、济宁市区、嘉祥县、鱼台县、金乡县、微山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徐州市

五、调整重庆直辖市

由重庆市区(不含万州区和黔江区)、永川市、合川市、江津市、南川市、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璧山县、大足县、铜梁县、垫江县、武隆县、丰都县组建重庆都。同时调整周边行政区:

1、设立湘西省———由怀化市、邵阳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冷水江市、新化县、铜仁地区、锦屏县、镇远县、天柱县、剑河县、三穗县、黎平县、岑巩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合并组成;省会是怀化市。

2、设立川东省———由万州区、梁平县、开县、云阳县、忠县、城口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达州市、广安市、南充市、广元市、巴中市合并组成;省会是万州区。

3、设立川南省———由宜宾市、泸州市、自贡市、内江市、乐山市、攀枝花市、凉山彝族自治州、昭通市、赤水市合并组成;省会是宜宾市。

4、调整四川省———由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资阳市、眉山市、雅安市、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组成;省会是成都市。

5、调整贵州省———由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地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遵义市区、仁怀市、遵义县、绥阳县、桐梓县、习水县、凤冈县、正安县、余庆县、湄潭县、凯里市、施秉县、从江县、麻江县、台江县、黄平县、榕江县、雷山县、丹寨县、西林县和隆林各族自治县组成;省会是贵阳市。

6、调小云南省———由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思茅地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不含富宁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组成;省会是昆明市。

7、设立云西省———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临沧地区、丽江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僳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合并组成;省会是大理市。

8、调小陕西省———以现辖区为主(不含延安市和榆林市)。省会西安市。

9、设立陕北省———由延安市、榆林市、庆阳市、平凉市(不含静宁县和庄浪县)、乌海市、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合并组成;省会是延安市。

10、调整甘肃省———由兰州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嘉峪关市、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定西地区、陇南地区、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静宁县、庄浪县、阿拉善盟组成;省会是兰州市。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青海省的行政区划可暂且不变。

直辖市,具有协调周边省市的权力,但没有直接管理权,这与以前的大区设置不同。

中国行政区划改革势在必行(综述)。

由于,中国在2010年以后才能实现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现在是不完全的市场经济),并将延续相当长时期(日韩现在仍是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中国至少应在2030年以后才能真正实现市场主导的市场经济。因此,中国城镇体系的构建主要靠政府的推动。目前,世界经济总值的3-5%可产生1个世界城市,根据中国的国情,中国应打造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重庆5大世界城市为中心的城镇体系。

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将在2030年左右建成世界城市,武汉和重庆可在2050年左右建成世界城市。由于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城市才能有合理的财政支撑,所以中国省级行政区的合理规模应为2-4万人口(既能有合理的财政支撑又可以现实三级行政)。为此,应将中国划分为六10个左右的省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的管理为:省级政府——各市县(县级)——各区镇(以后也要撤掉)。省区划小后,撤销地级政府,乡级办事机构(撤销乡政府)由县级派驻,全国实行中央—省级—县级三级行政(早期加乡政府为四级),从而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

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原则为:

强中心(强化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重庆5大中心都市),

小周边(划小中心都市周边的省区)。

行政区改革的步骤是:先易后难,先规划布局后逐步调整,先省内后省间,由下而上,由实而虚。

小省不仅有利于防止地方势力过大,有利于维护中央权威和祖国统一;而且有利于最终实现中央—省级—县级三级行政(早期加乡政府为四级),从而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

全国实行中央—省级—县级三级行政(早期加乡政府为四级),从而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这是精简机构的必要措施,取消瓶径便于管理和发展,杜绝资源的浪费。

这有利于中国形成合理的城市体系和行政扁平化:

世界城市(5大中心城市)——国际化大城市(各省会城市)——全国性中小城市(各县市区)。

三 : 中国干部行政级别

中国干部行政级别

中国干部行政级别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r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中国干部行政级别(整理收藏)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总理、副总理及国务委员、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地厅级正职、地厅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直辖市的局长是正厅,副省级城市的局长是副厅,地级市的局长是正处,县级市的局长是正科。
    
中国行政级别分9级
  1级:准国级,香港,澳门2特区(对外享受国家和地区中的地区级,可以单独参加国际的经济,社交,体育活动和申办国际级的活动,如奥运会等,高度自制,有自己的区旗,区徽)
  2级:正部级:4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3级:负部级:15个副省级城市(包括9个副省级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城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济南,杭州,成都,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
  4级:准副省级: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十个市为“较大的市”。   
5级:正厅级:一般地级市   
6级:副厅级:省直管县级市
  7级:正处级:一般县级市
  8级:副处级:市管镇
  9级:正科级:一般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均属于1.2级国家级机构(党中央是1.0级国家级机构),在名次上,军委排在四个中的最后一位。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央军委是正国级单位。军委委员相当于国务院的国务委员,或者说比国务委员级别还低一点,但是军委委员享受的级别是副国级。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
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的行政级别是正省(部)级,故现任兵团司令员华士飞、政委聂卫国的行政级别均为正省(部)级,下属十四个师的师长、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厅(局)级,下辖的174个农牧团场的团长、政委为正处级。
注:副省级市有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等共15个。
重庆市曾经一直是副省级城市,1997年2月成为省级的直辖市。
副省级城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与副省长行政级别相同。最初的十六个副省级城市是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发文(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城市的。
副省级城市与地级市或地级行政区一起纳入各省的直接管辖之下,没有被单列。

部级单位

部级单位除了国务院的29部、中央各部级编制。
以下虽是副部级,但由于是独立单位,仍是部级编制(设司局级部门):
部中部、部中局、部中委、部中办、部中司:民航总局、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厅、国家海洋局、国家气象局、国家邮政局、国家地震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粮食局、国家商标局、国家检验局、国家食品药品检验局、国家烟草局、国家外汇局等等。
各种协会:纺织协会、煤炭协会、记者协会、律师协会、汽车协会等等。
人民团体:团中央、老年委、总工会、妇联会、合作总社、商业协会等等
新闻媒介: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人民日报、解放军报、求事杂志等等。
银行各部: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人行、商行等等。
各地方海事局:深圳海事局、厦门海事局、广州海事局等等。
各地方海关:深圳海关、厦门海关、天津海关、广州海关等等。
各地方铁路局:上海铁路局、沈阳铁路局、成都铁路局等等。
各地方航空公司:北方公司、南方公司、西南公司、西北公司等等。
央企直属公司:中铁公司、中建公司、中化公司、中油公司、中路公司、煤炭总公司、一汽、二汽、中钢、宝钢、首钢等等。
各地方大学
部队各军区、市警备区、省军区、各总部。
可能没有人能算得清中国有多少部级(包括独立副部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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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分为中管干部,省管干部,市管干部等等。中管干部就是归属中央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省委书记,省长,部长等省部级干部都属于中管干部,中管干部一般多是正部级和副部级干部,有个别的中管正厅(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就是中管正厅,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是正部,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是副部)

副国级和正国级不属于中管干部,他们没人管,自己管自己。副国级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正国级就是总书记,政治局常委(当然是废话,党章规定总书记必然是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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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干部管理原则是“下管一级”
即省委决定正副厅级干部,当然也包括市委书记了。县委书记是由市委决定的,镇委书记由县委决定。

所以省委书记,包括省长,部长等正副省部级干部叫“中管干部”,市委书记是“省管干部”……以此类推。
中管干部的谈话是由中组部派人谈话,任命也由中组部部长或者副部长带队去当地地方党政干部大会(又叫领导干部大会)上宣布任命决定,……以此类推。

但是中管干部并不全是部级干部,有一个特殊情况,即“中管正厅”,比如团中央书记处书记(非第一书记和常务书记,这两个是正部副部),虽然是正厅级,也是中管干部,一般到地方任职是会提拔任用的,比如任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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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央任命的官员

一、中央直属机关领导干部职务类
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中央办公厅主任、副主任;
中央组织部部长、副部长、部务委员、秘书长;
中央宣传部部长、副部长、部务委员;
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副部长;
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
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中央外事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室务委员、秘书长;
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室务委员;
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
中央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财政经济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中央保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央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
中央党校校长、副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教育长;
中央编译局局长、副局长、秘书长;
中央档案馆馆长、副馆长;
中央警卫局局长、副局长;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副局长;
人民日报社社长、副社长、秘书长,总编辑、副总编辑,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求是杂志社社长、总编辑;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副院长;

二、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职务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国务院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委员,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全国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
外交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
国防部部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教育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
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
公安部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部长、副部长、督察长、政治部主任、部长助理;
国家安全部党委书记、委员,部长、副部长、政治部主任、部长助理;
监察部部长、副部长;
民政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
司法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政治部主任;
财政部党组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
人事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
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
建设部党组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总经济师、总工程师;
铁道部党组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政治部主任、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交通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总工程师;
信息产业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
水利部党组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总工程师;
农业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总经济师;
商务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
文化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
卫生部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部长、副部长;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行长、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委员;
审计署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审计长、副审计长、总审计师;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主任、副主任;
海关总署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署长、副署长、政治部主任;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总会计师、总经济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党委书记、委员,局长、副局长;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成员,署长、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副局长;
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国家旅游局党组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国务院参事室党组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国务院研究室党组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新华通讯社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社长、副社长、秘书长,总编辑、副总编辑;
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院长、副院长、秘书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院长、副院长、秘书长;
中国工程院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院长、副院长、秘书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委员,院长、副院长;
中国地震局党组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成员,局长、副局长;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委员,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
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成员,主席、副主席;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党组书记、成员,理事长、副理事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委员会党组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委员会党组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秘书长;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常务理事,监事会主任;
国家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家海洋局党委书记,局长;
国家测绘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
国家档案局局长;
国家保密局局长;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全国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任、副主任;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
中国林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
国家博物馆党委书记,馆长;
中央文史研究馆党组书记、成员,馆长、副馆长;
故宫博物院党委书记,院长;

三、中央管理的社会团体领导干部职务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书记处第一书记、常务书记、书记;
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书记处第一书记、书记;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席、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书记;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席、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书记;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席、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席、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席、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席、副主席、理事长、副理事长;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席、副主席;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宋庆龄基金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主席、副主席;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黄浦军校同学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老龄协会党组书记,会长;

四、中央管理的国有重点企业领导干部职务类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联合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联合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委员会书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东风汽车公司委员会书记,中国东风汽车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委员会书记,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委员会书记,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委员会书记,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上海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委员会书记,上海宝山钢铁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委员会书记,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铝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铝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海运(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海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国家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华润(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华润(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五、中央管理的重点金融机构领导干部职务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会主席;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会主席;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会主席;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会主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会主席;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会主席;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行长、副行长,监事会主席;
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会主席;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副行长,监事会主席;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再保险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再保险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光大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光大集团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副行长,监事会主席;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监事会主席;

六、中共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职务类
清华大学党委书记、清华大学校长;
北京大学党委书记、北京大学校长;
中国科技大学党委书记、中国科技大学校长;
南京大学党委书记、南京大学校长;
复旦大学党委书记、复旦大学校长;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上海交通大学校长;
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西安交通大学校长;
浙江大学党委书记、浙江大学校长;
哈尔滨工业大学党委书记、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
南开大学党委书记、南开大学校长;
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天津大学校长;
东南大学党委书记、东南大学校长;
华中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华中科技大学校长;
武汉大学党委书记、武汉大学校长;
厦门大学党委书记、厦门大学校长;
山东大学党委书记、山东大学校长;
湖南大学党委书记、湖南大学校长;
中国海洋大学党委书记、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中南大学党委书记、中南大学校长;
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吉林大学校长;
北京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北京理工大学校长;
大连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大连理工大学校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
重庆大学党委书记、重庆大学校长;
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电子科技大学校长;
四川大学党委书记、四川大学校长;
华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华南理工大学校长;
中山大学党委书记、中山大学校长;
兰州大学党委书记、兰州大学校长;
东北大学党委书记、东北大学校长;
西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西北工业大学校长;
同济大学党委书记、同济大学校长;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北京师范大学校长;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中国农业大学党委书记、中国农业大学校长;
国防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国防科技大学校长;
中央民族大学党委书记、中央民族大学校长;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书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

七、中央管理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类(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政协北京市主席、副主席,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政协上海市主席、副主席,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政协天津市主席、副主席,天津市高级法院院长,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政协重庆市主席、副主席,重庆市高级法院院长,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黑龙江省主席、副主席,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吉林省主席、副主席,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辽宁省主席、副主席,辽宁省高级法院院长,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河北省主席、副主席,河北省高级法院院长,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河南省主席、副主席,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山东省主席、副主席,山东省高级法院院长,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山西省主席、副主席,山西省高级法院院长,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陕西省主席、副主席,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江苏省主席、副主席,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浙江省主席、副主席,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福建省主席、副主席,福建省高级法院院长,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安徽省主席、副主席,安徽省高级法院院长,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江西省主席、副主席,江西省高级法院院长,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湖北省主席、副主席,湖北省高级法院院长,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湖南省主席、副主席,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广东省主席、副主席,广东省高级法院院长,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海南省主席、副主席,海南省高级法院院长,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贵州省主席、副主席,贵州省高级法院院长,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云南省主席、副主席,云南省高级法院院长,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四川省主席、副主席,四川省高级法院院长,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青海省主席、副主席,青海省高级法院院长,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政协甘肃省主席、副主席,甘肃省高级法院院长,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政协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政协西藏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

注:中央管理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包括台湾省。中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只须上报中共中央备案,没有担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不列入中央管理。
八、中央管理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类(副省级城市)
沈阳市委书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沈阳市市长,政协沈阳市主席;
大连市委书记,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大连市市长,政协大连市主席;
长春市委书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长春市市长,政协长春市主席;
哈尔滨市委书记,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哈尔滨市市长,政协哈尔滨市主席;
南京市委书记,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南京市市长,政协南京市主席;
杭州市委书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杭州市市长,政协杭州市主席;
宁波市委书记,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宁波市市长,政协宁波市主席;
厦门市委书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厦门市市长,政协厦门市主席;
济南市委书记,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济南市市长,政协济南市主席;
青岛市委书记,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青岛市市长,政协青岛市主席;
武汉市委书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武汉市市长,政协武汉市主席;
深圳市委书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深圳市市长,政协深圳市主席;
广州市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州市市长,政协广州市主席;
成都市委书记,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成都市市长,政协成都市主席;
西安市委书记,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西安市市长,政协西安市主席;
沈阳市委书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沈阳市市长,政协沈阳市主席;
大连市委书记,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大连市市长,政协大连市主席;
长春市委书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长春市市长,政协长春市主席;
哈尔滨市委书记,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哈尔滨市市长,政协哈尔滨市主席;
南京市委书记,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南京市市长,政协南京市主席;
杭州市委书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杭州市市长,政协杭州市主席;
宁波市委书记,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宁波市市长,政协宁波市主席;
厦门市委书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厦门市市长,政协厦门市主席;
济南市委书记,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济南市市长,政协济南市主席;
青岛市委书记,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青岛市市长,政协青岛市主席;
武汉市委书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武汉市市长,政协武汉市主席;
深圳市委书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深圳市市长,政协深圳市主席;
广州市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州市市长,政协广州市主席;
成都市委书记,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成都市市长,政协成都市主席;
西安市委书记,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西安市市长,政协西安市主席;

九、中央管理的其它单位领导干部职务类
中国新建集团党委书记,中国新建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政治委员;
国家航天局党组书记,国家航天局局长;
国家原子能机构党组书记,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
国家核安全局党组书记,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
中央电视台党组书记,中央电视台台长;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党组书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国际广播电台党组书记,国际广播电台台长;
中国日报社党组书记,中国日报社社长、总编辑;
光明日报社党组书记,光明日报社总编辑;
经济日报社党组书记,经济日报社社长、总编辑;
科技日报社党组书记,科技日报社社长、总编辑;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矿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会长、副会长;

十、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职务类
中纪委委员;
中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纪委书记、副书记、秘书长、副秘书长;
中纪委办公厅主任;
中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纪委信访室主任;
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中纪委干部室主任;
中纪委党风廉正建设室主任;
中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
中纪委政策法规室主任;
中纪委研究室主任;
中纪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
中纪委副部级巡视专员;
外交部纪委书记;
中纪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科学技术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公安部纪委书记;
国家安全部纪委书记;
中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人事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铁道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交通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信息产业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中国人民银行纪委书记;
中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组长;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
中纪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纪委书记;
中纪委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统计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知识产权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参事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研究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新华通讯社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中国工程院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纪检组组长;
国家行政学院纪委书记;
中纪委驻中国地震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中国气象局纪检组组长;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
中纪委驻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纪检组组长。

注:1.中纪委各室主任不是中管干部,副部级的除外。
2.中纪委驻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参事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务院研究室纪检组组长;
中纪委驻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这些要么不存在要么表述错误。
3.各省高级法院院长和各省检察院检察长也是中央管理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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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分工情况

胡锦涛,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国家中央军委主席。
主要职责:主持党中央和军委的全面工作,主抓党的路线、方针,外交、军事、对台等工作。
直接部属:其他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军委副主席。

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党组书记。 主要职责: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全面工作,主抓立法、法制建设等工作。
直接领导:胡锦涛
直接部属:全国人大常委会各位副委员长。

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
主要职责:主持国务院的全面工作,主抓经济、社会发展、机构编制等工作。
直接领导:胡锦涛
直接部属:国务院常务副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直接领导:胡锦涛
主要职责:主持全国政协的全面工作,统管统一战线、宗教、民族等工作。

李长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
主要职责:统管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直接领导:胡锦涛
直接部属:中央宣传部部长、分管文教国务院领导。

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
主要职责:协助胡锦涛主持党中央日常工作。统管党的建设、干部任用以及港澳和奥运会的筹备工作。
直接领导:胡锦涛
直接部属:各位书记处成员包括: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等。

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副书记。
主要职责:协助温家宝主持国务院日常工作。统管财政、金融、经济运行、宏观调控等工作。
直接领导:胡锦涛、温家宝
直接部属:其他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

贺国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
主要职责:主持中央纪委全面工作。统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等工作。
直接领导:胡锦涛
直接部属:中央纪委各位副书记、国务院有关分管领导。

周永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
主要职责:主持中央政法委全面工作。统管政法、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司法、国家安全等工作。
直接领导:胡锦涛
直接部属:政法委成员:国务院有关分管领导、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等。


也是中共中央领导人排名从上至下

[ 本帖最后由 五星上将 于 2009-7-10 21: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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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领导成员分工

总理
温家宝(42)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组书记
主持国务院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监察、审计工作


副总理
李克强(55)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组副书记
负责国务院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人口和计生委、国税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电监会。

回良玉(回族,44)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党组成员
负责农业、民族、民政、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国家民委、民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宗教局、国家地震局、国家气象局。
联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残联。

张德江(46)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党组成员
负责工业、交通运输、铁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企业改革、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王岐山(48)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党组成员
负责商务、金融、市场管理、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国务委员
刘延东(女,45) 中央政治局委员,党组成员,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港澳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体育总局、港澳办。
联系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梁光烈(40) 党组成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兼国防部部长。
负责国防动员工作

马 凯(46) 党组成员,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
负责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协助负责监察、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国务院办公厅、监察部、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研究室、新华社。
协助温家宝联系审计署。联系国务院新闻办。

孟建柱(47) 党组成员,兼公安部部长。
负责政法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戴秉国(41,土家族) 党组成员
负责外交、侨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外交部、国务院侨办。
联系国务院台办。

秘书长
马 凯(46,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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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领导人全名单 国级副国级

胡锦涛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吴邦国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党组书记
温家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
贾庆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李长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习近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
李克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副书记
贺国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
周永康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


王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王乐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
王兆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
王岐山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
回良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
刘淇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
刘云山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
刘延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李源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汪洋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张高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
张德江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
俞正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徐才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
郭伯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
薄熙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


何勇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
令计划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
王沪宁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路甬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乌云其木格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
韩启德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九三学社中央主席
华建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
陈至立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
周铁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李建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兼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
蒋树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
陈昌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严隽琪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
桑国卫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


梁光烈 中央军委委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
马凯 国务委员、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孟建柱 国务委员、党组成员兼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
戴秉国 国务委员、党组成员

王胜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曹建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廖晖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杜青林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
阿沛·阿旺晋美 全国政协副主席
帕巴拉·格列朗杰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
马万祺 全国政协副主席
白立忱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党组成员
陈奎元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国社科院院长、党组书记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李兆焯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黄孟复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中国民间商会会长
董建华 全国政协副主席
张梅颖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
张榕明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
钱运录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兼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孙家正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全国文联主席、党组书记
李金华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郑万通 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邓朴方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残联主席
万钢 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科学技术部部长
林文漪 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
厉无畏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
罗富和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
陈宗兴 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
王志珍 全国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陈炳德 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党委书记
李继耐 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党委书记
廖锡龙 中央军委委员、总后勤部部长、党委书记
常万全 中央军委委员、总装备部部长、党委书记
靖志远 中央军委委员、二炮司令员、党委书记
吴胜利 中央军委委员、海军司令员、党委书记
许其亮 中央军委委员、空军司令员、党委书记
(应该没过期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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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49年以来主要领导人的名单

1949年-1954年!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陈云)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
副主席:刘少奇、朱德、沈钧儒、宋庆龄、高岗
政务院总理,周恩来
全国政协主席,毛泽东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1954年-1956年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陈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
副主席:朱德、宋庆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防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1956=1959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
中共中央副主席,
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林彪
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林彪、邓小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
副主席:朱德、宋庆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防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1959=1966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
中共中央副主席,
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林彪
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林彪、邓小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
副主席:宋庆龄、董必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毛泽东
国防委员会主席,刘少奇


1966=1971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
中共中央副主席,林彪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毛泽东、林彪、周恩来、陈伯达、康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毛泽东


1973-1976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
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来、王洪文、康生、叶剑英、邓小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毛泽东、周恩来、王洪文、康生、叶剑英、邓小平、朱德、董必武、张春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董必武(代)
副主席:宋庆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毛泽东


1973-1981
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
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陈云、李先念、胡耀邦、赵紫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陈云、李先念、胡耀邦、赵紫阳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
国务院总理,华国锋
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华国锋



1981-1982
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
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
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邓小平


1982-1987(1988)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 副主席,乌兰夫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
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
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邓小平


1987-1989(1990)
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赵紫阳、李鹏、乔石、姚依林、胡启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 副主席,王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
国务院总理,李鹏
全国政协主席,李先念
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陈云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邓小平


1989(1990)-1992(1993)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李鹏、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 副主席,王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
国务院总理,李鹏
全国政协主席,李先念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


1992(1993)-1997(1998)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副主席,荣毅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
国务院总理,李鹏
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


1997(1998)-2002(2003)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副主席,胡锦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
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


2002(2003)-2007(2008)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副主席,曾庆红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2004年胡锦涛


2007(2008)至今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副主席,习近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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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31所副部级高校名单 

中国31所副部级高校名单 
北京区(7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区(2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东北区(3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陕西区(3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上海区(3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
  江苏区(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湖北区(2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区(2所):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安徽区(1所):中国科技大学
  福建区(1所):厦门大学
  广东区(1所):中山大学
  浙江区(1所):浙江大学
  四川区(1所):四川大学
  重庆区(1所):重庆大学
  山东区(1所):山东大学
  甘肃区(1所):兰州大学
  以上三十一所高校行政级别都为副部级(一般本科以上高校都是厅局级,专科高校是副厅局级,截止到2005年1月全国只有31所高校是副部级,从行政级别可以看出学校的行政地位和国家的重视程度),加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共计32所。同时,以上32所高校也都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综合这两项指标,以上32所高校为中国目前最顶尖的高校,也是国家最重视的32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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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国家元首

在中国,
国家主席是一个象征性的职务,他的任务代表国家主持国事活动、颁布法律、会见外宾,对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代表。

国务院总理是中国的最高行政长官,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是对应的。好多朋友误认为国家主席是和他们对应的,那就错了。

如果从单纯的行政角度出发,中国的制度和德国、印度、以色列相似,都是政府总理握有实权,国家元首是虚位。但是为什么中国国家主席影响力这么大呢?原因是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最近两任国家主席都是由中共中央总书记担任的,这就大大提高了国家主席的含金量,使国家主席拥有了实权,变的和俄国、美国差不多了,是元首说了算。

在中国权力最大的职务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因为党领导国家,总书记的职权是主持中央全面工作,全国大事都要向总书记请示,他具有最终决定权!在地方和省委书记、市委、县委书记等对应。

但是为什么“总书记”这三个字没有“主席”来的名气大呢??就是因为一个人,毛泽东!因为他长期担任中共中央主席!国家主席他只当了10年!因此,主席2字深入人心!毛主席,指的是党的主席,并非国家主席。在官场内部,很少有人称呼胡锦涛为主席,大部分称总书记,军人称主席是因为他是中央军委主席。举例:刘少奇当年是国家主席,还不是被整死。

在中国,由三个职务的权力最大:党的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和军委主席。胡锦涛占两个,又加国家主席之名,所谓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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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15中国领导干部级别的划分

中国领导干部级别的划分

来源: 甘立海的日志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干部):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国家级副职(二级干部):

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省部级正职(三级干部):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江苏省省长、北京市市长)(特殊规定的副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四川省军区司令员、18集团军军长)

四、省部级副职(四级干部):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部级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南京市市长)(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部队副军职干部(如上海警备司令部

副司令、31集团军副军长)

五、厅局(地)正职(五级干部):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如宁波市副市长),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如苏州市市长),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六、厅局(地)副职(六级干部):

(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政法委,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厅级正职(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如苏州市副市长),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七、县处级正职(七级干部):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

职(如广东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如滨海县县长),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重点中学正职。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八、县处级副职(八级干部):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区)副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副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等)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如昆山市副市长),纪委书记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市属中学正职。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九、乡科级正职(九级干部):

(包括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十、乡科级副职(十级干部):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乡科级在下,就是所股级(十一级干部)

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一般情况下,干部的职务和级别是相对应的,比如某县的正县长就是县处级。但也有例外,某县正县长的职务是县长,但他可能是副市级。总之,干部的级别和职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好象职务和职称是两回

事儿一个道理。

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对应关系:

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

司(厅)长 巡视员

副司(厅)长 助理巡视员

处(县)长 调研员

副处(县)长 助理调研员

科(乡)长 主任科员

副科(乡)长 副主任科员

科员

办事员

非领导职务和领导职务一样,既有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又有严格的数额限制。

附1:执行公务员制度与参照管理的党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级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至三级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三至四级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四至五级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

五至七级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六至八级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助理巡视员;

七至十级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调研员;

八至十一级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助理调研员;

九至十二级科长,乡(镇)党委书记,主任科员;

九至十三级副科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科员;

九至十四级科员,干事;

十至十五级办事员附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

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本文标题:中国干部级别划分-90中国干部级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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