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强悍!女子iPhone6被抢,抢匪被追到崴脚
被一男子抢走一部三星手机和iPhone6后,成都一名女幼师小马从4楼追到2楼,期间男子脚崴受伤,而小马顺势夺回了自己的手机,并在路人的帮助下报警。(www.61k.com)
面对四川新闻网记者的采访,小马表示自己上学时50米能跑进8秒;而就在几个月前,她还曾喝止过一个拉开自己背包拉链的可疑男子。
▲小马被抢的两部手机
▲小马站在屋内案发现场介绍当时的情况
萌妹纸从4楼追到2楼贼娃子脚崴了
小马家住曹家巷附近4楼,12月27日中午11:30左右,她正躺在床上玩买了不久的iPhone,突然,床帘外一张陌生男子的脸向她张望。男子迅速拿走小马放在床头的另一部三星手机,发现小马后警告她“不准动”。
“我攥紧iPhone,起身就追。”小马表示。不过,她随即被该男子推回。男子又抢走了iPhone后夺门而逃。“iPhone6花了6000多,三星手机也花了2000多块钱。”眼见如此,小马也追了出去。
小马追赶的步伐之快,让男子大感意外。慌乱之下,男子在2楼处摔倒。在双方纠缠过程中,小马夺回了自己的iPhone手机。或许感觉到这女娃不好惹,男子不停喊“脚崴了”,同时主动将三星手机还给小马。
为了稳住该男子,小马表示带他去医院,两人在拉扯中到达一楼。刚好一位邻居经过,小马立即向邻居求助报警。
女汉子短跑获满分,警方:最好不要与歹徒正面冲突
小马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她是简阳人,在成都做幼师。回忆起当时自己追赶歹徒,并在2楼与男子对峙的情景,她自豪地表示:“上学的时候,我50米能够跑进8秒。”四川新闻网记者注意到,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二女生50米满分成绩即为8秒。
事实上,这也不是小马第一次面对贼娃子了。今年夏天的一天,刚下公交车她就感觉到背包上有动静,回头她就发现包拉链已开,一名男生就站在她身后。“你在干嘛?!”小马大声质问该男子,而男子则随口辱骂后迅速离开。
金牛区公安分局曹家巷派出所民警表示,被小马扭住的男子系网上追逃人员,此前曾在山东等地作案多起。警方同时建议,与歹徒正面接触时,搏斗并不是最佳的选择。如孤身一人最好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而应想办法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以及逃跑路线等线索,并寻机报警或呼叫他人帮忙,防止自身受到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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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惊天悍匪“张子强”死前为何把巨额财产留给了香港车神?
张子强,外号大富豪,此人好赌,喜欢飙车,只有小学毕业的他打破了全球绑架之最,1996年5月23号,绑架李嘉诚大儿子李泽钜并成功拿到赎金,单笔绑架金额10.38亿港币,吉尼斯世界纪录,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世纪贼王张子强开什么车?因车结缘怎么认识拜把兄弟“搞事雄”和“成龙”的?
张子强座驾
上图为张子强最喜欢的座驾,300多万的兰博基尼diablo鬼怪,5.7升V12自然吸气发动机爆发492马力,百公里加速只需4.1秒,当时最快的量产车之一,张子强好赌,又喜欢飙车,后来因车结缘,结识了拜把兄弟搞事雄(真名刘国雄)以及成龙!
张子强和拜把兄弟搞事雄因“飙车”相识
上图为张子强拜把兄弟,搞事雄(左)奔驰婚车,1984年搞事雄结婚用车,婚后不久一次飙车的时候认识了绰号大富豪的张子强,1984年那个时候张子强开一辆日产fairlady,在尖沙咀龙翔道飙车。(www.61k.com)当时张子强问搞事雄我的车怎么样?搞事雄说:站在我专业的角度很一般,当时就在龙翔道就飙起来了,张子强驾驶技术没有搞事雄好(搞事雄号称香港车神)张子强胆大为了求快开车逆线行车,最终还是张子强输了,但是2个人有共同爱好,且能谈得来,结识后经常去澳门一起赌博,后来结拜兄弟,张子强亲手设计钻石戒指送给搞事雄当结拜信物,至今搞事雄手上还戴着张子强送的钻戒!
成龙、张子强、搞事雄因“练车”结识
搞事雄(右红色衣服那位)1998年澳门大赛车,夺得亚军,冠军是余安安前夫李万褀(中),季军是十姑娘儿子麦家兴(左)搞事雄号称香港“车神”,年轻的时候张子强和他飙车每次都输,搞事雄慈云山长大,9个兄弟姐妹,排老六,小学三年级辍学,之后一直修车玩车,18岁正是开始飙车,可以说是童子功!搞事雄和成龙1984年认识的,年轻的时候经常一起练车玩车,当年只有30岁的成龙也是好车,搞事雄最服张子强的就是有情有义,后来搞事雄也把张子强介绍给成龙认识,之后大家各奔东西,直到1992年搞事雄因为用信用卡被捕,张子强则因械劫亿元解款车案,被重判入狱十八年,2人狱中相遇,张子强直至1995年在高院上诉成功无罪释放。
1995年张子强开着自己的兰博基尼鬼怪找来记者要控诉警察,最后警察赔了800万港币!
1995年成龙拿博士学位庆功宴,搞事雄是“香港车神”年轻的是就认识,而且一起练过车,而且成龙拍电影有些车技特技也和搞事雄一起交流,所有成龙邀请搞事雄参加庆功宴,当时有很多香港大牌明星比如李修贤都有参加,成龙允许搞事雄带朋友,但是只能带一位,搞事雄就把好兄弟“张子强”带过去了!
1995年张子强和成龙合影,当年成龙41岁,张子强40岁,这个照片可以说很有意思,张子强吉尼斯绑匪之最,成龙代表作品警察的故事系列!
出身香港慈云山14K的搞事雄,本身就是江湖的传奇人物,又香港“号称车神”还是张子强的拜把兄弟,这个钻戒是张子强和搞事雄结拜时候的信物,直到今天搞事雄依旧戴在手上!
搞事雄是张子强的生死之交,张子强入狱后没忘兄弟情,死前给他留巨额财产,也许这就是生死之交的信任,张子强送的这只戒指,如今仍戴在搞事雄手指上,他说人走情永在,张子强离世17年,搞事雄剩下的只有手上的结拜戒指和回忆,目前张子强的“拜把兄弟”搞事雄在香港做机车生意!
【今日一题】北大校花女生自拍照,很吓人
这是一张北大校花在女生宿舍里的自拍照,自拍3天后,她离奇死亡,舍友翻看她留在手机的照片后,迅速搬走了,再也没人敢住那个宿舍。这张照片究竟那些地方令舍友如此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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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世纪劫匪张子强
两劫启德(1) 1990年2月22日,香港启德机场。
当时,在东南亚等地,戴瑞士名表劳力士是一些老板的身份的象征,因此从几万元一只的普通劳力士到100多万元一只的钻石劳力士在香港销路都很好。总部设在瑞士的劳力士公司每隔一段时间,便要空运一批劳力士至香港,然后由保安公司负责从机场押运至香港中环劳力士香港公司所在地,整个过程严格保密,戒备森严。
这一天,瑞士劳力士总公司又往香港空运了一批劳力士表,香港一家私营保安公司负责押运。
这天中午约11点半左右,一辆保安公司的押运车,经过自动闸门驶进了机场的仓库区,然后在仓库楼前停下。车门打开,一名身穿制服,手持猎枪的押运员跳下车,迅速地站在车旁警戒,随后另外两名押运员走出车门,走进仓库办手续。
走进仓库区的押运员将有关手续交给仓库货运站,货运站的人查验无误后,就将他们要提的几十箱货运到押运车旁。押运员当即清点,清点无误后,押运员与货运站办了交割手续。当一箱一箱的手表都搬上车,押运员刚要关上车门时,五个蒙面人突然冲了过来。蒙面人分工明确,两人跑到驾驶室,用手枪顶住了坐在驾驶室的押运员,缴下了已经惊呆了的押运员手中的武器。另外三人用手枪顶住搬手表的两名押运员,并迅速将他们推上了车,用塑料手铐将他们铐上,又用胶带纸封了嘴,将车门从外面锁上。
在驾驶室的蒙面人穿上押运员脱下的制服,在后面的押运员被锁进汽车车厢的同时,发动了汽车,扬长而去。整个抢劫过程不到十分钟。
押运车离开货运仓库以后,顺利地驶离了货运站的大闸,朝机场隧道方向驶去。车到隧道口以后,又突然改变方向,沿启福道向观塘方向开去。不一会儿,就没有了踪影。
负责这种贵重物品押运工作的保安公司,都有较严格的工作程序,押运车在工作途中要随时保持和公司总部的联系。但这次公司总部没有在预定的时间接到押运员的报告,于是马上和押运车联系。那时手提电话还没有普及,但保安公司给押运员配备了传呼机,公司总部马上传呼押运员,但一遍又一遍的传呼都没有回音。公司总部马上向警方报案。
香港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通知所有在公路上巡逻的警察,密切注意一辆押运车。
数小时后,警方在香港九龙湾的常怡道路旁,发现了那辆失踪的押运车。打开后车门,发现三名押运员都在车上,被反绑着双手,蒙着眼睛。车上40箱手表已被搬走。据押运员说,抢劫者在这儿换了车,然后不知去向。
下午约5点钟,香港警方又接到路人报案,在香港安达臣配水库泵房前,有一辆货车着火。警方赶到现场进行了勘察,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但在货车残骸附近的草丛中,发现了几只崭新的女式劳力士手表。事后统计,劫匪此次一共抢走了40箱2500只劳力士手表,总价值为3000万港币。此案香港警方查了很长时间,发现了一些迹象,是一个以张子强为首的团伙所为,但是没有找到确凿证据,只好作为悬案挂了起来。
张子强,男,祖籍广西玉林市,1955年4月7日出生,四岁那年随家人来到香港。
张子强的父亲是两手空空随着当时的“逃港潮”逃到香港的。到香港后既没钱,也无一技之长,为了全家糊口,凭着在家乡对中草药的一点知识,在香港油麻地的庙街开了一个小小的“凉茶铺”,维持生计。
四五十年代的油麻地远远不是现在那个“寸土寸金”、富有身份象征的繁华地段。当时的油麻地很小,离海滩不远,一些地方只是海边的荒地,只有一些低矮的建筑,有点像后来的棚户区。住在这儿的不是穷人,就是一些三教九流之辈,常常发生一些黑社会的火并。
张子强就是在这样一个三教九流的外界环境和拮据的家庭经济环境下长大的。他小学还没读完便无心上学,终日流连在“凉茶铺”周围,与街童玩耍、打架,慢慢地张子强就与街头恶棍和黑社会成员交往,“贼性”开始萌芽。
张子强先在父亲的“凉茶铺”做帮手,后来父亲见他不学好,又把他送到一间专做西装的裁缝店当学徒。早年张子强的父亲对儿子的教育是严厉的,以至后来张子强进了看守所还经常回忆起父亲当年打他的情景。但是父亲的良苦用心和拳头,都没有把张子强引上正道,反而使他对父亲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张子强至死都说,他对父亲没有什么感情。
张子强很快开始涉入黑社会,并成为小头目,人称“一哥”。他12岁就开始进警察局,16岁第一次坐牢,在香港作案无数,多次被抓,在警方留下了厚厚的记录。成年以后的张子强,尽管已结婚、成家、生子,但并没有“金盆洗手”,在抢劫劳力士得手后,他又开始了新的阴谋。
两劫启德(2)
1991年7月12日上午,也就是劳力士案件的一年半以后,香港某银行要调配一部分现金到美国。由香港卫安护卫公司的装甲解款车运送这批现金到启德机场,然后空运到美国,其中有美金1700万,港币3500万,总值约港币1.7亿元。
卫安护卫公司的装甲解款车开进启德机场的仓库区,车子在货运行政楼前停下。其中一名押运员下车走进行政楼办手续,另外三名手持猎枪的押运员两人站在车头,一人坐在车厢里,担任警戒。
此时仿佛劳力士劫案的重演,在装甲解款车前突然又出现了五名劫匪,其中四名戴面罩,一名没有戴,没有戴面罩的这个人就是张子强。张子强持手枪冲在前,领着两名匪徒首先将车头的两名押运员用手枪逼进车厢内,其他的匪徒冲进车厢内,用手枪顶住了里面的押运员。
三名押运员立即被劫匪用布蒙住了眼睛和嘴巴。一名蒙面劫匪跳进了驾驶室,解款车像脱缰的野马疾驰而去。
解款车刚刚离开,进行政大楼办手续的那名押运员就走了出来。他一看解款车失踪,惊呆了,立即掏出对讲机报警。
当香港警方赶到抢劫现场时,张子强他们已经驾驶解款车经过了机场隧道,拐上九龙宏安道,前行不久又拐进了丽晶花园,然后迅速绕了丽晶花园一圈,沿宏安道拐上启业道,把车子停在正在兴建的大老山隧道的天桥边,上了一辆前来接应的白色面包车。
就在劫匪忙着搬运赃款的时候,车上被绑并被蒙着眼睛的押运员都很紧张,其中有一名押运员满脸是汗,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流进了眼窝,使蒙住眼睛的黑布往下滑了一点,露出了这名押运员的半只眼睛。押运员从蒙布边上看见了没有戴面罩的张子强。
几名劫匪都没有注意到那几个被绑着的押运员。搬完钱劫匪们立即登上面包车沿着太子道往旺角方向飞驶而去,将解款车和车上的押运员丢在路边。
此时,公路上飞驶的白色面包车里,劫匪们看着眼前装满钞票的九个大口袋和一个小口袋欣喜若狂。张子强掏出一把小刀,挑开了一个装现金的大帆布袋封口,袋里露出了一扎扎港币,这些港币几乎都是旧钞。
张子强随手拿出一扎有着银行封签的1000元面额港币,扔给坐在一旁的胡济舒。胡济舒用手像玩扑克牌似的翻了翻,说:“嗬,都是‘大黄61阅读,钱汉寿、张焕群、叶继欢等同谋相继落网。这一震惊中外的特大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终于被彻底摧毁。
1998年的11月12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书》厚达48页,这恐怕是世界上最长的一份判决书了,审判长王敏用了很长时间才把它读完。
宣读完判决书后,案犯仍被押回看守所,36个案犯一长溜走出了法庭,走了好长一段时间。当然,走在最前面的仍然是张子强。
一路上张子强一言不发。囚车一直开进了看守所的院子,张子强被从车上押了下来,教导员看到他满脸苍白,精神恍惚。
1998年12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对张子强犯罪集团案做出终审判决。
一早,张子强等一行36人,又被押到仓边路26号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在法庭里站了长长的一溜。所有的人都在聚精会神地听着法庭的最后判决。
判处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诉人李运、原审被告人朱玉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审判长在宣读判决书时,张子强脸色煞白,面无表情,不知道在听没听。
宣判结束后,判处有期徒刑的人被押回看守所。
被终审判决死刑的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等五名案犯押进了法庭旁边的一个小房间,验明正身。
验明正身时,突然,陈智浩激动地朝着张子强喊道:“张子强,你可把我害死啦!”
张子强低头不语。
钱汉寿直叫:“我要揭发!我要揭发!”
法官上来问他揭发什么,他想了半天,才说:“我要揭发盗版光盘。”显然钱汉寿紧张得语无伦次。
法官在验明张子强正身后,问:“有什么遗言?”
张子强摇摇头。
五名死刑犯验明正身后押出房间。鱼贯而出时,死刑犯之一的梁辉走到张子强的身边,说:“你好啦,我们这么多人陪你。”五名死刑犯被押上囚车前都戴上了黑色的面罩,在警用摩托车的引导下朝刑场开去。一声令下,枪声同时响起,害人者最终以害己而告终。
香港“世纪贼王”张子强案二审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子强,男,43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D123744(7)。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智浩,男,36岁,广东省海丰县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H103512(8)。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马尚忠,男,33岁,河北省秦皇岛市人,住湖北省老河口市。1997年11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广东省坪石监狱服刑。1998年6月23日被押回广州市受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梁辉,男,32岁,湖北省老河口市人,住老河口市。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钱汉寿,男,42岁,广东省海丰县人。住香港,香港身份证号码:D598063(2)。1998年7月22日被逮捕。
1998年10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和李运、朱玉成、蔡智杰、余汉俊、刘鼎勋、黄华生、柯贤庭、胡济舒、叶心瑜、钱汉业、罗志平、甘永强、邓礼显、张焕群、陈立新、黄英德、何志昌、黄文雄、刘国华、余船、江荣长、张志烽、陈树汉、黄毅、韩法、江才古、罗月英、陈辉光、叶继聪、叶继钰、刘锦荣等36名被告人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抢劫、绑架、走私武器、弹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窝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限于篇幅,对李运等31名被告人的判决部分予以省略)。其中,对被告人张子强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62亿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621亿元。
对被告人陈智浩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4万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95亿元;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私藏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9564亿元。
对被告人马尚忠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原判盗窃罪余刑九年五个月零五日,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对被告人梁辉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60万元;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75万元。
对被告人钱汉寿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不服,提出上诉。
上诉人张子强及其辩护人称:本案犯罪行为实施地在香港,侵犯的客体是香港居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应由香港法院管辖,一审法院管辖不当;张子强购买爆炸物只与钱汉寿联系,不应对全案负责;原判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量刑偏重;原判认定的绑架罪证据不足,申请二审调取被害人陈述、同案人供词及有关物证;走私武器弹药行为只是绑架罪的预备行为,不应单独定罪;张子强检举了他人偷越边境、抢劫香港金行、贩毒等多宗犯罪线索,具有立功表现,应当从轻处罚。
上诉人陈智浩及其辩护人称:原判认定陈智浩是抢劫案中致李晨曦死亡的凶手有误,量刑偏重;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在香港二次抢劫事实的情况下首先交待,并供出同案人,应当认定为自首和重大立功,要求从轻处罚。
上诉人马尚忠及其辩护人称:马尚忠在抢劫李晨曦案中没有用封箱胶纸封被告人口、眼,不是故意致被害人死亡;在所参与的两次抢劫中均不是主犯,要求二审从轻处罚。
上诉人梁辉及其辩护人称:原判认定梁辉在抢劫李晨曦案中恐吓、殴打被害人,并卡被害人脖子不符合事实,认定被害人死亡无直接证据;梁辉在该案中是从犯,被抓后坦白交代并供出同案人犯罪事实,应属自首和立功,要求二审从轻处罚。
上诉人钱汉寿及其辩护人称:钱汉寿未出资,没有非法买卖爆炸物,只是受他人指使运输了爆炸物,情节较轻,是运输爆炸物罪的从犯;被抓后能坦白认罪,并揭发了同案人的多宗犯罪事实,应认定为立功;原判量刑过重,要求二审从轻处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1997年10月间,上诉人张子强向上诉人钱汉寿提出购买炸药,并指派刘鼎勋与钱汉寿联系具体事宜,还通过刘鼎勋向钱汉寿先后支付了购买炸药款港币15万元。同年11月,钱汉寿回原籍广东省汕尾市非法购买炸药818.483公斤、雷管2000支、导火索750米,分装在40个泡沫箱内伪装成海鲜,并于1998年1月7日指使他人运到香港交给刘鼎勋。次日晨,张子强、刘鼎勋伙同他人一起将爆炸物搬运进流水响大窝村95号。中午,又转移至马草垄村94号。同月17日,该批爆炸物被查获。
1994年底至1995年初,上诉人陈智浩找到叶继欢,共同参与蔡智杰等人的密谋,准备劫持天津市物资综合贸易中心驻深圳办事处经理李晨曦,以取得其在深圳的一批钢材提货单后提取钢材。1995年1月14日晚10时许,上诉人马尚忠、梁辉和黄毅受叶继欢指使,驾驶一辆吉普车到深圳与陈智浩会合,在深圳市南方国际大酒店附近将李晨曦劫持往广州。途中,黄毅开车,陈智浩、马尚忠、梁辉恐吓、殴打被害人。梁辉卡被害人脖子并用手铐反铐其双手,马尚忠则用封箱胶纸封住被害人口、眼,后马、梁又用棉被、衣物捂住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后,搜去其携带的办公室钥匙。马尚忠、梁辉、黄毅开车到城郊抛尸灭迹,陈智浩则将钥匙交给余汉俊等人。同月16日,蔡智杰等人用从被害人办公室搜得的提货单提走直径8毫米的盘元钢277.39吨(价值人民币721214元),予以销赃。
1991年初,上诉人陈智浩、马尚忠和朱玉成、李运、黄华生、叶继欢、林铁先后在广州、深圳等地密谋到香港抢劫金行。马尚忠、陈立新到云南省砚山县平远街购得AK47自动步枪和五四式手枪各2支、手榴弹3枚。陈智浩则到湖南省衡阳市购得子弹350发、手榴弹3枚及部分手枪配件。同年6月,陈智浩安排马尚忠、朱玉成和叶继欢、林铁携带AK47自动步枪2支、手枪6支、手榴弹3枚、子弹350发及手枪配件从深圳偷渡到香港,与先期抵港的陈智浩、李运、黄华生会合。同月9日下午,陈智浩、马尚忠等7人持枪和携带面具、螺丝刀、布袋、手套等作案工具,驾驶抢劫被害人余某的轻型货车前往香港物华街,叶继欢、马尚忠持枪在街上把守接应,其他人分别冲入“周生生”、“周大福”、“东盛”等5间珠宝金行,采用持枪威胁等方法,抢得金器一批(共价值港币5739892元)。在香港警察围捕时,叶继欢、马尚忠开枪掩护,7人共同乘车逃离现场。途中,又另劫被害人曾某的汽车换车继续逃跑。作案后,经叶继欢销赃,陈智浩分得赃款港币42万元,马尚忠分得赃款人民币10万元。
1992年初,上诉人陈智浩与朱玉成、李运、叶继欢、林铁等人先后在广州、深圳等地密谋再次到香港抢劫。同年3月10日下午,陈智浩等人在香港分别抢得被害人陈某某的出租车、钟某某的轻型货车后,朱玉成驾车,其他人携带枪支、丝袜、螺丝刀、布袋、手套等作案工具到香港大埔道,叶继欢持枪在街上把守,朱玉成在车上等候接应,其他人冲入“周生生”、“谢瑞麟”两间珠宝金行,采用持枪威胁等方法,抢得金器一批,价值港币1682138元。在香港警察围捕时,共同乘车逃离现场。作案后,经叶继欢销赃,陈智浩分得赃款港币12万元。
1995年底至1996年初,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和柯贤庭、朱玉成、李运、叶继欢、郭志华等人先后在深圳名都酒店、日新宾馆等地,多次密谋绑架勒索香港人李某某,为此又纠合上诉人梁辉和罗志平、张焕群等3人共同作案。张子强出资港币140万元用于购买枪支弹药、车辆等作案工具及租赁关押人质的房屋;陈智浩、朱玉成负责购买车辆、假车牌及对讲机,朱玉成还负责租下关押人质的一农场房屋;柯贤庭负责观察李某某的行踪。叶继欢为此从内地购得ak47自动步枪二支、微型冲锋枪1支、手枪5支、炸药9包(重1.887公斤)及子弹一批,在张子强、陈智浩等人的安排和接应下,于1996年5月12日与上诉人梁辉等人将上述枪支弹药偷运到香港。5月23日下午6时许,张子强接到柯贤庭的电话后得知李某某的行踪,即与陈智浩等人携带枪支、铁锤等作案工具,在香港深水湾道80号附近绑架了被害人李某某及其司机林某某。张子强、陈智浩到李家收取勒索的赎金港币10.38亿元后,释放被害人。张子强分得赃款港币3.62亿元,陈智浩分得赃款港币2.95亿元。
1997年初,上诉人张子强图谋绑架香港人郭某某,指使张志烽观察郭的行踪。张志烽又将绑架图谋转告胡济舒、陈树汉等人。此后,张子强与上述同案人先后在广州市胜利宾馆、东莞市华侨酒店、深圳市广东银行大厦的喷泉酒楼等地密谋并作具体分工。期间,张子强、胡济舒分别出资港币200余万元、20万元为实施犯罪作准备,胡济舒还纠合甘永强、邓礼显等人参与绑架。同年9月29日下午6时许,张子强接张志烽电话后得知郭某某的行踪,即与甘永强、邓礼显等人在香港海滩道公路桥底附近,将郭某某绑架至香港马鞍岗200号。张子强向郭家收取了勒索的赎金港币6亿元后,释放被害人。作案后,张子强分得赃款港币3亿元。
1995年5至8月间,上诉人陈智浩将非法取得的爆炸物一批藏匿在罗月英在深圳的租屋内。后陈智浩指使韩法、陈辉光、罗月英将爆炸物分两次交他人运至香港。陈智浩收到这些爆炸物后,藏匿于香港薄扶林山上。破案后,在薄扶林缴获其藏匿的炸药25.4公斤。
1995年,上诉人陈智浩将手枪子弹13发、猎枪子弹4发、雷管10支等物装入一茶叶罐内,藏匿在罗月英在深圳怡景花园荷萍阁A2房内,后被查获。
1997年初,上诉人陈智浩指使韩法在深圳购得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16发,韩将该枪、弹交陈辉光藏匿。同年8至9月间,陈智浩又指使罗志平购得雷鸣登猎枪1支及猎枪子弹26发,罗志平将该枪、弹带到深圳交罗月英藏匿。后陈智浩指使陈辉光从罗月英处取走猎枪及子弹藏匿于陈辉光住处。破案后,上述枪支弹药被查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本案指控的犯罪,有些犯罪行为虽然是在香港实施,但是组织、策划等实施犯罪的准备工作,均发生在内地;实施犯罪所使用的枪支、爆炸物及主要的作案工具均是从内地非法购买后走私运到香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内地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
上诉人张子强出资向上诉人钱汉寿购买爆炸物,指使刘鼎勋负责联络,还伙同他人装卸和转移购买的爆炸物。这些情节有张子强、钱汉寿、刘鼎勋等人的供述和缴获的爆炸物、犯罪工具等证据证实。张子强、钱汉寿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买卖爆炸物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且非法买卖爆炸物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张子强是非法购买爆炸物的货主和策划、指挥者,钱汉寿参与密谋并负责购买、运输,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或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原判量刑适当。张子强及其辩护人认为张不应对全案负责,没有依据。钱汉寿及其辩护人认为钱汉寿未出资,没有非法买卖爆炸物,只是运输爆炸物罪的从犯,且情节较轻,与事实不符。
上诉人陈智浩在抢劫李晨曦案中,纠合同案人使用暴力手段作案,对李的死亡负有直接责任;在两次抢劫香港金行中,不仅策划、指挥,还直接实施抢劫。上诉人马尚忠在抢劫李晨曦案中,采取暴力手段封李的口、眼,是致李死亡的直接凶手之一;在抢劫香港物华街金行案中,持枪威胁并开枪拒捕。上诉人梁辉在抢劫李晨羲案中,对李实施恐吓、殴打、卡颈等暴力手段,是致李死亡的直接凶手之一。这些情节均有本人和多名同案人的供述为证。陈智浩、马尚忠、梁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使用暴力及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抢劫罪,抢劫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陈智浩、马尚忠、梁辉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或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原判量刑适当。陈智浩及其辩护人关于原判认定陈智浩是抢劫案中致李晨曦死亡的凶手有误,量刑偏重;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在香港二次抢劫事实的情况下首先交待,并供出同案人,应当认定为自首和重大立功,要求从轻处罚的辩解理由和辩护意见;马尚忠、梁辉及其辩护人上诉否认是抢劫案中的主犯,要求从轻处罚的辩解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
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梁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已触犯1991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绑架罪,且勒索金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张子强在两次绑架犯罪中均提起犯意,并出资购买作案工具,且分占巨额赎金。这些情节有本人和同案人的供述及指认密谋地点、绑架现场、作案工具、被害人开出的提款汇票及授权书等证据证实,足资认定。张子强、陈智浩在实施绑架的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梁辉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适当。张子强及其辩护人上诉认为认定绑架罪的证据不足,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理由不能成立。
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携带枪支、弹药偷运出境,其行为触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在共同犯罪中,张子强、陈智浩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马尚忠、梁辉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适当。张子强及其辩护人上诉认为走私武器、弹药是为了实施绑架犯罪,应当被绑架罪吸收,不能独立定罪的理由,不能成立。
上诉人陈智浩伙同他人违反国家爆炸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非法运输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1979年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陈智浩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上诉人陈智浩、马尚忠与他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行为,已经触犯1979年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在共同犯罪中,陈智浩、马尚忠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指挥、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均一人犯数罪,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
张子强的辩护人认为张子强在二审期间检举他人的犯罪线索,有立功表现,应当从轻处罚一事,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证实,张子强的检举均无法查证,不构成立功。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对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的量刑适当。该五人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据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于1998年12月4日判决:
维持一审对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的判决。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同时核准了判处上诉人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四 : 世纪悍匪张子强照片
张子强,1955年4月7日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绰号“大富豪”。(www.61k.com)张子强4岁时随父母从广西玉林去香港定居,是香港一个犯罪集团首脑。
张子强曾多次策划抢劫和绑架勒索,是香港的头号重犯,他的犯罪所得金额之高曾录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
直到1998年,张子强密谋绑架香港政要,屡次企图劫狱,危害到国家安全。最终落网,在1998年12月6日伏法。
张子强
张子强是香港一个犯罪集团首脑,曾多次策划绑架事件,而且专干“大生意”,香港很多富豪都曾栽倒在他手上。1996年5月,张子强与叶继欢集团合谋绑架香港第一富豪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勒索港币10亿3千8百万元。
李泽钜被张子强囚禁在粉岭鹤薮一幢村屋,张子强打电话给李家勒索赎金,李家救人心切,很快答应付出10.38亿赎金。李嘉诚立刻派人到汇丰银行金库提取现金,装上一辆汽车驶到绑匪指定地方,换由张子强同伙将车开走,整个过程不足24小时。
张子强死刑现场 【张子强死刑现场真实照片及张子强案完整经过】世纪悍匪张子强照片
李泽钜和李嘉诚
最终,李泽钜得以放出。(www.61k.com]在此事的绑架事件中,张子强分得4亿3千8百万。而叶继欢在作案前10天携带军火返港,意外与警方交火,重伤被捕,但叶的部下仍参与了绑架案。
张子强其他案件
1991年7月12日,张子强抢劫启德机场装甲运钞车1亿6000万港元,张子强后来被捕 ,但法庭以证据不足为理由,将他无罪释放。张子强于此时在狱中结识叶继欢,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合作。
1995年11月,张子强在深圳枪杀香港居民蔡志雄。
1997年9月,张子强绑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勒索港币6亿元。张子强独得3亿元。
1997年10月,张子强又策划绑架澳门第一富豪何鸿燊,被警方识破,未遂。
1997年底,张子强从内地非法购买800公斤烈性炸药,2000多枚雷管,并偷运到香港,图谋制造更大的恐怖事件。
1998年1月7日,张子强指使钱汉寿购买炸药818公斤,后于17日被港警查获,张子强于15日到达大陆广州白云机场接从泰国回来的团伙2号人物“蝠鼠”胡济舒,2人于1998年1月25日在江门外海大桥检查站被抓。
1998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案公开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子强等5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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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98年被枪毙的香港悍匪张子强资料简介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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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23日,张子强绑架了香港首富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李泽钜被张子强囚禁在粉岭鹤薮一幢村屋,张子强打电话给李家勒索赎金,李家救人心切,很快答应付出10.38亿赎金。李嘉诚立刻派人到汇丰银行金库提取现金,装上一辆汽车驶到绑匪指定地方,换由张子强同伙将车开走,整个过程不足24小时。
1996年9月29日绑架新鸿基地产郭炳湘,勒索6亿港币赎金。1997年1月密谋绑架香港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以交换被逮捕的同伙。1997年10月策划向澳门富豪何鸿燊洪住宅掷燃烧弹,因被巡警撞破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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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悍匪张子强-强悍!女子iPhone6被抢,抢匪被追到崴脚 本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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