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关于车险理赔的几大误区
你听说过车险理赔吗?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下面由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车险理赔的相关法律知识。
(www.61k.com”误区一、"全险"就得全赔
许多的车主认为,车子只要买了“全险”,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都不会带来财产损失,因为保险公司会“全赔”。其实“全险”并不等于“全赔”。所谓“全险”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个险种。
“全险”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尽管“全险”责任范围明显扩大,但不少情形依然不能赔,如发生人为打砸致车受损、车辆零部件被盗等,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这点值得投保车主注意。
关于车险理赔的几大误区
此外,车子如果在地震中受损、加装设备损坏、司机违章驾驶等,以及汽车自燃、爆胎、发动机浸水、车身划痕,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有投保了相应的附加险,才能获赔。车主知晓了这些情况,既能有效维护自己权益,也可相对减少理赔纠纷。
误区二、非4s店不修
车子出险以后,不是所有的车都得统统到4s店维修的。机动车保险条款规定,损坏的机动车在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车辆出险后,有的4s店报价工时费严重偏离市场价格,与其它一类维修企业价格差距很大,同时由于大部分事故中被保险人仍需要承担一部分免赔额,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就会要求车主到别的4s店,或者其它能够提供相同品质修理服务的维修企业进行修理。
这样既是为了维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防止投保人为不合理的价格买单,也是保险双方协商原则的体现,有利于促进公平、效率。
所以,车主在修理车辆付费前应先确认保险公司定损金额,发现价格有差异应尽量要求修理厂协助确认维修金额。假如保险公司与修理工厂定损金额相差过于悬殊,那就要共同委请第三方评估,或者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进行保险理赔纠纷快速处理,也可以选择走司法程序。有的车主不明白这一点,无形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保险公司也感到很为难。
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选择投保汽车专修厂特约条款,这是车损险的一个附加特约条款。目前,全国已有7家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复后,推出了这一特约条款。如果车主选择了这一条款,车损险保费需要相应上浮,国产车上浮10%-30%,进口车上浮15%-60%。为了使自己的爱车得到更好的服务保障,尤其“高档车” 不妨选择投保“汽车专修厂特约条款”。
误区三、受损零件必换
最近,某地一位车主的私家车被另一辆汽车所撞,造成私家车的保险杠和右边的翼子板受损,保险公司经过查勘,同意更换保险杠,而对于翼子板,保险公司认定为轻伤。因为只是轻微划伤,如经过修复处理,既不会妨碍安全性能,也不会影响外观视觉,没有达到更换的标准,所以,保险公司不同意更换翼子板,只同意作修复处理。
车主对此颇有微词,某报记者写出“车损零件只修不换惹争议”的报道,被多家网络媒体所转载。也引起了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的关注,及时调阅了现场损失照片,发觉保险公司处理无误,于是交代保险公司做好车主思想工作,解决好存在的矛盾。
存在类似某地车主上述想法的客户不在少数,他们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保险理赔是有原则的。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提到,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如果每个案件不该赔的都赔,将导致保险费率不合理提高,那其实是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
保险公司既不惜赔,也不滥赔,正是坚持了保险的宗旨。这个案例说明,修复是保险的基本原则,还没有被社会所广泛接受,保险公司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安全性能始终是保险公司的第一考量,对此,客户完全可以放心,也应该相信。
误区四、现场无须保留
保险车辆发生事故以后,根据条款约定,车主有义务及时通知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定损,这本来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为什么有的客户认为保险车辆出险以后无须保留现场呢?这实际是对于有关部门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办法的一种误读。
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定损,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损失情况,对于了解事故成因、责任归属,确定损失大小,准确、合理地计算和支付赔款十分重要,还可以防止个别假、骗赔案的发生。
如果较小的事故发生在交通要道,为不妨碍交通,车主可将事故车辆撤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点,等候保险公司前来查勘,保险公司则会将第二现场视同第一现场。这是保险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一度曾被社会所误解,这是需要说明的,
最后,对于损失较大的案件,在维修结束出厂之前,有的保险公司要对受损车辆进行验车及复勘,客户对此不理解,也有的不肯配合,以为是保险公司在找麻烦。须知,市场上有的维修企业经常将所更换的配件以次充好,用副厂件、拆车件冒充正厂件,甚至对保险公司定损时确定予以更换的配件改作修复处理。
若保险公司未对受损车辆进行必要的复勘,那么保险公司赔款不变,但是被保险人其实并没得到与赔款数额相一致的补偿。所以,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复勘其实是对被保险人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确认,是对被保险人权益的一种维护。这一点,保险消费者也应当知道,并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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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险不能总不理赔,那样我们投保车险就没有意义了,遇到自身经济所不能承担的情况时要通知保险公司来解决,有些情况车主习惯节省时间就私了,这样两头来回正直也未必可以解决问题,车主也要通过保险公司比较保险。
汽车出险不能总理赔,这两种说法并不麻烦,投保车险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总申报理赔又会影响下一年度保费,所以小刮小蹭无大碍,车主就可以自己解决,毕竟也花不了多少钱,总这,车主要根据出险情况,再考虑报不报案。
车主要想获得理赔,就要保管好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价格,基本上都可以够支付你的维修费用,不管你去哪里维修,二类以上的维修厂都会有发票的,这些发票是用作保险公司报销的。还有要准备好齐全的理赔资料,同时要注意理赔周期,如果三个月内部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会认为车主自动放弃理赔。
二 : 关于基金分红的误区
关于基金分红的误区
東方 ゆめ
误区一:分红等于资产增加
基金分红不同于股票分红。股票分红是将公司经营获得的盈余公积金和应付利润或未分配利润采用现金分红或送股,是持有者的收入。而基金分红并不会使持有者资产增加。基金分红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的下降,但持有者的总资产不变,基金份额净值减少的部分就是分红。
误区二:只看短期分红,而忽略长期投资
基金做为一种专业的理财工具,某时段的运作并不能真实反映基金的整体走势。基金在某时段的分红比例高也不能证明其具有长期的持续分红能力。基金管理人都习惯于以一年或两年作为评定基金业绩的基准,而一些基金评级机构也只对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的基金予以评级,这就足以说明投资基金应遵循基金运作周期的重要性。为保证投资中的收益,在基金资产的配置品种方面,基金管理人都会选择部分具有周期性的投资品种,这也是保证基金取得稳定收益的重要保障。因此,对待基金的短期分红应当谨慎。
误区三:认为基金净值越高,分红比例越大
基金净值上升或者下跌,并不是证明基金具有分红能力和不具有分红能力的唯一指标。在某个特定阶段或某个时点,基金净值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证明该基金资产市值得到了增长,但对于基金收益来讲,只是停留在账面上,并没有形成实质性的基金净值的增长。因此,净值越高不一定说明该基金的分红能力越高。
根据投资目标不同,基金分为增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增长型基金以追求资本增值为目标,较少考虑当期收入,所以一般分红频率和幅度较小。如:嘉实增长、华夏大盘、景顺内需增长等等,这类基金单位净值通常可以达到很高,与累计净值差异较小。
收入型基金以追求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为基本目标,分红频率和幅度相对较高。而平衡型基金既注重资本增值又注重当期收入。如华夏回报、中银中国、富国天益,单位净值通常在1元上下,累计净值却都达到了3元以上。
误区四:投资基金就一定会有分红
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是要满足以下前提条件才可分红的。
1、 基金在卖出盈利的股票后,获得收益;
2、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 如果基金投资当年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基金收益分配。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分红还要根据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而定,如果基金经理认为基金所持有
的股票有长期增值的空间,也可以不分红。具体的分红条款可查阅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一般会在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规定分红的条件和频率。通常,债基的分红频率较高。 由于分红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1元),单位净值太低的基金很难实现分红,比如:招商安泰股票,单位净值为0.3755(2013-11-1),天弘精选,单位净值0.4680(2013-11-1)。
误区五:分红越多的基金,越是好基金
根据规定,基金分红必须是已实现收益,账面盈利不能分红,必须抛出股票获得资本利得后,才能作为基金收益的一部分参与分红。在牛市中,股票价格不断上涨,大量抛出股票,只能在更高价位买进,会直接影响基金净值增长,从而降低回报。同时对选择现金红利的投资者而言,这部分红利不能分享牛市收益,非常可惜。所以对激进型的股票型基金来讲,其定位是要给投资者获取最大的收益,因此牛市中选择不分红和少分红是合理的。
误区六:现金分红胜过红利再投资
现金分红是基金管理人以现金的方式,将基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分配给投资者;而红利再投资是将投资者收益转换成基金份额,而免去一定的再投资费用。
1、 市场震荡下跌时:采用现金分红能减少资产配置的仓位而回避市场下跌的风险。
2、 市场上涨过程中:由于红利再投不收取费用直接转为份额,有利于投资者低成本建仓。
3、 采用定投方式:不宜现金分红。因为一边定投,一边现金分红,等于一边将钱从基金资
产中拿出来,一边通过定投(收取申购费)又把钱放进去投资。而红利再投免收申购费。
4、 对后市不看好的,想赎回的基金,可以采用现金分红,因为免收赎回费。对新进的基金,
宜改为红利再投资,因为免收申购费。
不称职基金销售人员销售话语:分红多,证明基金经理的投资实力
强,基金业绩成长好,能使投资者获得更多的实惠和回报。
专家解密:分红与基金
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分红只是营销手段,如果你认同这支基金,分红或不
分红没有关系。很多基金投资者把分红当作获取收益的唯一途径,实际上
分红也不是额外的收益,也是从基金净值里出,分红后基金的单位净值会
下降,基金的累积净值不会改变。基金的累积净值才能真正反映基金的管
理水平,同期成立的同类型基金累计净值越高管理水平越高。
三 : 粉碎关于宝宝过敏的六大"误区" 正确认识过敏
四 : 关于微商的六大误区
近来,关于微商售假、微商传销、微商透支信任关系等评论此起彼伏,随着央视等媒体的连篇累牍的报道追踪,微商的“负面”形象在用户的心目中越积越深,对微商的误解也与日剧增。下面笔者就纠正一下对微商的误解都有哪些。
误区一:微商就是微信电商
很多人将微商判定为朋友圈卖货、代购。如果将微商定为狭义和广义来讲的话,那么朋友圈卖货、代购以及微商直销就可定义为狭义上的微商,而将微商看成一种新型的商业形态,并认为微商就是未来的移动社交电商,那么持这种观念的人就是广义上的微商。除此之外,微商的形态也各异,有个人微商、社群微商、品牌微商也有平台微商。朋友圈卖货、代购只是微商的原始积累,随着微信对朋友圈加好友,分享以及诱导关注举报等规则制定,朋友圈微商已经走向末路。
误区二:微商等于传销
微商是传销,或者说微商是变相传销。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各大论坛,媒体社区都有类似的爆料。笔者不否认微商里有一些打着卖货的名义干着传销的勾当。但真正的微商绝不会踩红线根据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其对传销的定义是“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早期确实有些微商借助朋友圈的熟人关系以发展下线的名义兜售产品。但随着平台的崛起,交易系统和维权功能的完善,靠骗取朋友圈信任关系的已开始退场。
误区三:微商是移动社交电商
从理想状态来讲,微商应该就是移动社交电商。但目前很多微商平台几乎都缺乏社交属性,以至于有“微信出品,淘宝制造”的称呼。传统电商商家和消费者只是买和卖之间的关系,而有了社交之后,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微商既可以是买家又可以是卖家。社交电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陌陌、微博、微信、微盟V店等都在尝试这一新方向。
误区四:微商是渠道新增
在一些传统商家看来,微商就是借助微信直销。这样理解很片面,把微商当作渠道新增的基本上都是以卖货思维。如果单纯地将微商看成卖货的话,那是十几年前淘宝、京东该干的事。微商是一种新型的商业形态,它通过移动设备将用户的碎片化时间聚合起来,通过赋予场景化的购物体验将用户聚集在一起。严格意义上讲它不单是一个销售通道,更是一个客户关系维护的社交电商平台。
误区五:微商是全员零售
首先不说全员微商正不正确,但至少在笔者看来这不是一个好的现象。笔者还是比较倾向专业人做专业事。全员零售微商最开始由苏宁、万达、国美等传统电商发起,后来者跟进。但到目前为止还没发现传统零售品牌做得特别好的微商。令笔者比较好奇的是这些传统品牌标榜的微商只不过是利用微店进行线上铺货,然后通过朋友圈刷屏。“人头微商”它是以量取胜,而不是以产品驱动用户,这种全员零售,极大可能会将市场做乱,品牌做砸。
误区六:微商就是人人创业
今天的微商的发展越来越像当年的淘宝了,至于会不会成就像淘宝那样的电商平台。笔者认为已经不可能了,淘宝的成功得益于“天时,地利,人和”,那时互联网对于中国人来说还是个时髦的玩意,人们对一切呈现出的新鲜事物都惊奇不已,尤其是由“面对面”的购物,转为“在线购物”,大家都沉浸在这神奇的虚拟世界里,想象着给自己发货的卖家是谁。越来越多的人被这股浪潮吸引,很多时候只是觉得它:有意思,新鲜,好玩。加上那时的信息还比较闭塞,没有多少竞品出现,所以推广起来也比较容易。
移动互联网大大加速了PC时代的进程,人人微商只不过是将当年人人淘宝的口号重复着喊一遍,随着传播介质的改变,创业者准入门槛降低,互联网迎来了更加低廉,快速的创业模式,这就是微商。没错,他比淘宝开店更加方便,快捷。只要手机号,注册登录即可拥有自己的开店平台。不用囤货、一键代发,如果对厂商的货源不放心,也可以自己进货自己卖。由此,每个人都可以宣称自己就是新时代的创业者。
“创业”看似是个非常有尊严的称呼,但很多时候它只是一种幻觉。如果真是这样淘宝也不会只有不到10%的卖家赚钱了。所以,人人创业只是微商的一个误区,只有熟练掌握社会化媒体运作以及移动营销的人才能做好微商。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创业,但是却是每个人都可以开V店。
微商,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它已经过了那个依靠朋友圈刷屏,躺着挣钱的粗暴红利期。未来的微商只有深刻认识它,才能在理性的商业环境里获利。以产品为导向,以社交为切入点,以服务为核心,只有把握这些才能在未来的市场里生存。
作者微信号:oneisall2014,欢迎交流。
五 : 天热洗澡清凉大有讲究
夏天天气炎热,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往往饭还没有吃完就已经是满汗淋漓了。于是很多年轻人忍受不了这股热气,为求爽快纷纷习惯了吃完饭就洗澡、
但研究表示刚吃完饭,人体消化系统开始工作,大量血液聚集在胃部,其他器官处于相对缺血状态。这时候洗澡,全身血管扩张,皮肤和肌肉血流增加,胃部没有充分的血液,会影响消化。很多老人都有心脑血管疾病,长时间待在密闭缺氧的环境里,很容易引起大脑和心脏缺血,甚至猝死。饿的时候洗澡就更危险了,血糖降低,很容易晕厥。
建议大家洗澡最好安排在饭后1-2个小时后进行,每次持续时间不要超过半小时。另外,体质较差的人和老人冬季洗澡最好选在中午,浴室内外温度在一天中最为接近,这样不容易感冒。
日常洗澡除了在时间上有讲究外,在水温、次数上也有所讲究。下面来具体看看是要注意什么?
洗澡要洗出健康来却讲究颇多
一、讲究次数
夏季人体分泌旺盛,出汗较多,每天或隔天应冲洗1次。身体较胖和皮脂腺分泌旺盛者,可适当增加洗澡次数。老年人皮脂腺分泌减少,可适当减少洗澡次数。洗澡时间均不宜过长,每次洗澡时间以15-30分钟为宜,以防心脑缺氧、缺血。
二、讲究温度
洗澡水的温度应与体温接近为宜,即35℃-37℃,若水温过高,会使全身表皮血管扩张,心脑血流量减少,发生缺氧。洗澡水过冷会使皮肤毛孔突然紧闭,血管骤缩,体内的热量散发不出来。尤其是在炎热的夜晚,洗冷水澡后常会使人感到四肢无力,肩、膝酸痛和腹痛,甚至可成为关节炎及慢性胃肠疾病的诱发因素。即使洗冷水澡,也是水温不低于10℃为好。
这两大讲究再细分来说,就是以下5种情况,天气再热也不能洗澡:
一、不要洗冷水澡
专家指出,洗冷水澡时因水温过低,人体会感到寒冷,产生一系列应激反应,如心跳加快,血压升高,肌肉收缩,神经紧张等,不但不能消除疲劳,还易引起感冒,应尽量避免。女性因其特殊的生理原因,特别是在经期,哺乳期,怀孕期间的女性朋友,遇到冷水的刺激会引起女性内分泌失调,闭经,腹痛,而且许多细菌也会进入阴道引发阴道炎等妇科疾病,严重的对女性以后怀孕、生理健康都有一定的影响。
二、血压过低时不宜洗澡
因为洗澡时水温较高,可使人的血管扩张,低血压的人容易出现脑供血不足,发生虚脱。
三、酒后不宜洗澡
酒精会抑制肝脏功能活动,阻碍糖原的释放。而洗澡时,人体内的葡萄糖消耗会增多。酒后洗澡,血糖得不到及时补充,容易发生头晕、眼花、全身无力,严重时还可能发生低血糖昏迷。
四、劳动后不宜立即洗澡
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后,均应休息片刻再洗澡,否则容易引起心脏、脑部供血不足,甚至发生昏厥。
五、发烧时不宜洗澡
当人的体温上升到38℃时,身体的热量消耗可增加20%,身体比较虚弱,此时洗澡容易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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