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关于熊猫的英语文章
大熊猫(ailuropoda melanoleuca),通常称熊猫,是属于熊科的一种哺乳动物,体色为黑白两色。熊猫生长于中国中西部四川盆地周边的山区,是中国特有的野生动物,亦为国宝。全世界现存大约3100只左右,由于生育率低,加上对生活环境的要求相当高,是一种濒危动物。[1]
大熊猫古今有许多别名:貔貅、大猫熊、竹熊、白熊、花熊、貘、华熊、花头熊、银狗、大浣熊、峨曲、杜洞尕、执夷、貊、猛豹、猛氏兽及食铁兽等。
在中文里,这个动物有两种名称:熊猫和猫熊。其来历的一种说法说1869年,法国天主教传教士阿尔芒·戴维德(armand david)认识了熊猫后,给“熊猫”定名为“黑白熊”,归属于熊科。两年后,动物学家进一步考查,研究它属於猫熊科,将它进一步定名为“猫熊”。1940年代,在重庆北碚博物馆展举办了一次动物标本展览。当时,定名为猫熊,意思是它的脸型似猫那样圆胖,但整个体型又像熊。由于中文使用者传统上通常都习惯右到左的写法,所以当时猫熊一词是以右到左的方式书写。在标准中文文法里,形容词通常都被置放在名词的前面。由於熊猫被一般人认为属於熊科,因此猫是形容词,熊是名词。故,猫熊一词在中文文法上是对的。到1940年代,很多中文使用者已经开始习惯左到右的中文读法,所以当时重庆北碚博物馆所展示的“猫熊”字样就被大家误读成熊猫。从此以后,熊猫一词便开始先在四川一带流行起来,长此以往向传讹误,一至到今天,大部分的人也就习惯了使用熊猫一词。
然而也有人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熊猫和猫熊两种说法从一开始就没有定论。[1]
熊猫一词在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是最普及的称呼,而在台湾,熊猫比较常用,不过,亦有人称猫熊。
大熊猫主要栖息于海拔1400米—3500米,落叶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亚高山针叶林带的山地竹林内。主要分布在中国的陕西南部、甘肃及四川等地。
大熊猫的祖先是始熊猫(ailuaractos lufengensis),这是一种由拟熊类演变而成的以食肉为主的最早的熊猫。始熊猫的主枝则在中国的中部和南部继续演化,其中一种在距今约300万年的更新世初期出现,体形比现在的熊猫小,从牙齿推断它已进化成为兼食竹类的杂食兽,此后这一主支向亚热带扩展,分布广泛,在华北、西北、华东、西南、华南以至越南和缅甸北部都发现了化石。在这一过程中,大熊猫适应了亚热带竹林生活,体型逐渐增大,依赖竹子为生。在距今50-70万年的更新世中、晚期是大熊猫的鼎盛时期。现在的大熊猫的臼齿发达,爪子除了五趾外还有一个“拇指”。这个“拇指”其实是一节腕骨特化形成,学名叫做“桡侧籽骨”,主要起握住竹子的作用。美国生物学家史蒂芬·杰伊·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关于这个写过一篇散文,后来又用《熊猫的拇指》作为一部散文集的名称。
the giant panda (ailuropoda melanoleuca) (black-and-white cat-foot) is a mammal classified in the bear family, ursidae, native to central-western and southwestern china. it is easily recognized by its large, distinctive black patches around the eyes, ears and on its rotund body. though technically a carnivore, the panda has a diet which is 98% bamboo. however, they may eat other foods such as honey, eggs, fish, and yams.
the giant panda is an endangered animal; an estimated 3,000 pandas live in the wild and over 180 were reported to live in captivity by august xx in mainland china (another source by the end of xx put the figure for china at 221), with twenty pandas living outside of china.[citation needed] however, reports show that the numbers of wild panda are on the rise.
the giant panda has long been a favorite of the public, at least partly on account of the fact that the species has an appealing baby-like cuteness that makes it seem to resemble a living teddy bear. the fact that it is usually depicted reclining peacefully eating bamboo, as opposed to hunting, also adds to its image of innocence. though the giant panda is often assumed docile because of their cuteness, they have been known to attack humans, usually assumed to be out of irritation rather than predatory behavior.
the giant panda has a very distinctive black-and-white coat. adults measure around 1.5 m long and around 75 cm tall at the shoulder. males can weigh up to 115 kg (253 pounds). females are generally smaller than males, and can occasionally weigh up to 100 kg (220 pounds). giant pandas live in mountainous regions, such as sichuan, gansu, shaanxi, and tibet. while the chinese dragon has been historically a national emblem for china, since the latter half of the 20th century the giant panda has also become an informal national emblem for china. its image appears on a large number of modern chinese commemorative silver, gold, and platinum coins.
the giant panda has an unusual paw, with a thumb and five fingers; the thumb is actually a modified sesamoid bone, which helps the panda to hold the bamboo while eating. stephen jay gould wrote an essay about this, then used the title the panda's thumb for a book of essays concerned with evolution and intelligent design. the giant panda has a short tail, approximately 15 cm long. giant pandas can usually live to be 20-30 years old while living in captivity.
until recently, scientists thought giant pandas spent most of their lives alone, with males and females meeting only during the breeding season. recent studies paint a different picture, in which small groups of pandas share a large territory and sometimes meet outside the breeding season.[citation needed]
like most subtropical mammals, but unlike most bears, the giant panda does not hibernate.
[edit] diet
pandas eating bamboo at the national zoo in washington, d.c.despite its taxonomic classification as a carnivore, the panda has a diet that is primarily herbivorous, which consists almost exclusively of bamboo. this is an evolutionarily recent adaptation. pandas lack the proper enzymes to digest bamboo efficiently, and thus derive little energy and little protein from it.
while primarily herbivorous, the panda still retains decidedly ursine teeth, and will eat meat, fish, and eggs when available. in captivity, zoos typically maintain the pandas' bamboo diet, though some will provide specially formulated biscuits or other dietary supplements.
二 : 我目前为止看过英语学习最好的文章
学好英语非常重要。因为英语的已经成了事实上的全球通用语言,每年最出科研成果的2个国家是美国和英国,因为他们的母语就是英语,他们的科研人员可以方便直接的阅读全球最新的科技论文,直接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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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国人,却是不得不拿出很多很多的精力来面对的英语的学习的问题。奇怪的是,这么多年来,平均智商93%的中国人却怎么也学不好平均智商只有83%的美国人使用的英语。
为什么我们的英语总是学不好,而且越学越觉得自己非常的弱智?除了我在序言部分说的,我们把学习英语的目的搞错了以外,最重要的就是方法不对。这种错误的方法导致了中国人拼命学英语,却总也学不好的恶性循环。
看一下我们的英语教育,初中之际学了很多弱智的句子,除了初中的考试,到哪里也用不到,你会跑到美国指着1个钢笔问老外,“What"sthis?”,"Is this a pen?"老外会想,这么大1个人了,连钢笔都不认识,简直1个白痴。根本不会理你。就算你是初中生,问这样的问题也是很弱智的。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高中,大学。
再看一下我们的听力和词汇量为什么不好.初中之际听的是最慢语速的磁带,高中之际听的是稍慢语速的磁带。大学四级考试听的是四级要求语速[www.61k.com]的磁带,六级考试听得是六级要求语速的磁带。词汇量的掌握也是这样的分级。而且,你在学初中英语之际肯定不会去听四六级的磁带,你在学四级之际也不会去听六级或者TOEFL的磁带,因为你学习压力太大,作业太多,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基本上都很艰难,根本不会有时间去学习更高一级的东西。
而四级听力中最难的是TOEFL中最简单的,六级听力中最难的是TOEFL里的原题水平。所以,你的英语进步是在1个台阶1个台阶的上,而且每上1个台阶你都要承受若干的打击。在每1个阶段你都要遇到N多新的单词,听到很多听不懂的英语。经过十多年的英语学习苦海后,总应该有很高的英语造诣了吧?可是一看进口大片,即看不懂字幕又听不懂人家在说什么。口语自己也说不出什么来。而你花费了大量时间适应的四级语速,六级语速的听力能力,除了在考试之际会用到以外,在实际生活中根本用不到。就好象练武的人,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去学了1种功夫,以为是真正的屠龙特技。但是一旦遇到了真龙,却发现你所学的根本无用武之地,你印象里的龙和真实的龙根本不是一回事,而且相差很远。所以你根本杀不了龙。于是你就认为自己笨笨,那些英语学习好的人是天才。于是你对学好英语就完全失望而且麻木了。
但是你看一下我们是怎么学习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汉语的,我们小之际学汉语虽然大人教我们时语速慢,但是绝对没有跟我们分什么四六级,我们身边的环境就时正常语速,对于美国人来说,就是TOEFL的语速。这个语速天天刺激我们的听力。我们学会一句话并且熟练后,即可直接达到正常语速,而不是先升级到四级语速,再升级到六级语速,再升级到正常语速。所以我们学会N多句话以后,就能听懂正常语速的大人在说什么(除非讨论的学术问题和一些你不懂的概念),而且你也能以正常的语速在说话。
所以,你这种按照不科学的分级渐进学习英语的错误方法,导致你学了十多年的英语,却听不懂欧美人在说什么,看欧美报刊总是会遇到1大堆不认识的单词,想说英语却说不出口,说出来语速奇慢,错误一堆,连欧美的小学生都不如。影响你语速和流利程度的,一是想表达的意思不知道相关的单词是什么,二是知道单词却不知道怎么读,三是读出来却发错了音,导致别人听不懂,给你的自信心以严重的打击。
我们假设,我们从小只学最常用的单词,我们从小一直就在TOEFL听力语速的环境里,即使那时候听不太懂,但是国家教委应该有能力把TOEFL语速的磁带中小孩子能懂的部分挑选出来。或者把中小学课本的录音都换成TOEFL的语速。这样10年坚持下来,到大学四六级考试之际,会是什么样子?你会觉得朗读四六级听力磁带的那些人简直有病,1个个单词的念,活人都给急死了。这样你根本不需要为四六级头疼,只需简单的复习一下,听1个考试方法的讲座,避开考试中的陷阱即可轻松搞定了。
你可能会说这样四六级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但你仔细想想,实际上四六级本身本来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只不过被硬性的和学位挂钩了而已。
所以,只要方法得当,考试不是问题。学英语千万不要为了考试而苦恼。中国的学生往往是陷入到1个为了考试而学英语的心态中,这绝对是不可取的。
面对英语学习中的苦恼,听说读写译,你最头疼的是哪个?你可能会说,除了阅读,我都头疼。尤其是听说。这使我想起1个故事:有1个硕士生到外企面试,人力资源总监问,你英语水平怎样?硕士回答说,“我考过了六级,这是我的证书。。。。。。”人力资源总监说,“不要给我看证书,你以为我不知道四六级证书是怎么考出来的?咱们用英语随便聊聊。”硕士生一听,顿时脸色有如zombie,“千万不要让我说英语哇,请给我出两道最难的选择题,我用排除法瞎蒙法一定能作对!”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个别人的问题,也是目前应试教育下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也正是你对英语恐惧的所在,你对自己英语不自信的所在。实际上,每个人的听说读写译能力应该是均衡发展的,并且相辅相成的。你可能会说你只有阅读很好,但你敢说你所谓的很好,是真正的很好吗?恐怕要犹豫了吧,你知道自己仅仅是做选择题的能力很好。而做对了选择题往往却并没有看懂文章!甚至连ABCD选项中的单词都认识不全。
但很多人仍然对做选择题乐此不彼,这真是一件本末倒置的事情!学英语是为了去做选择题吗?作选择题可以有效的提高英语水平吗?想都不用想,答案当然是‘AbsolutelyNOT!’。
你想学好英语首先要认识到这个误区,并且尽量少作选择题。做英语习题实际上是英语学习的Killer,因为你把大量的时间花费在做选择题上,得到的结果是自尊心严重受挫,而且英语水平提高有限,甚至本来明白的做题以后也可能迷糊了。以至于一谈到英语,大多数人都会惶惶的说,“Sorry,myEnglish is verypoor!”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做选择题本身就是在浪费时间。
当你在做题之际,不会选择你全都会做的试题集来作,因为那样明摆着是浪费时间。你总会选择比你实际水平稍微高一些的试题来作。这些题目中,你会作的题当然会作对,这样还是在浪费时间。
那些你不会做的题你可能做错,也可能会猜对。人性本惰,猜对的题大多数人很少会去仔细研究,做错的题在知道了正确的答案后也会放置一边,因为后面还有大量的试题集要去做。个别勤奋好学的同学仔细研究了做错的题目,搞清楚了为么不能选ABC,只能选D,结果时间久了因为不常见到类似的题目又忘记了。而ABC的正确用法又没有记住。有谁会把自己选择题的错误分类整理呢?太累而且未必有用。我们背正确的答案只因为将来考试中要用到,而不是将来生活的需要。实际上,将来的生活中也不需要使用这种变态的英语。
既然我们可以通过学好英语来解决掉考试,作对考试中的选择题,但是却不能通过准备考试来解决英语,所以我们做不会的选择题还是在浪费时间。
因此通过做选择题这种方式来学习英语,不但英语水平提高不快,而且考试成绩提高也不快。这样学习最直接的效果就是越学对英语越恐惧,自信心丧失殆尽不说,一提到英语就头疼。还不如去看一些英文原版的报刊书籍在娱乐中直接学习来的效果好。
考试成绩不好不能怪你,因为这样的考试本身就是变态。在这样的环境下,你总有1种压力,不知道自己的单词量到底多少才够用,因为考试总允许题目中有一定的超纲词。于是背单词就成了中国学生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心中永远的痛。
那么怎样背单词才会变成1种享受呢?错!背单词永远不会有享受,单词不是用来背的,只有在分析中理解记忆单词才有乐趣。
背是1种低效率的机械的,弱智的而且容易遗忘的重复性劳动,而记忆是1种科学的智慧的高效率的学习方法,这就是两者的差别,所以,从今天开始,纠正1个心态,不要说背单词,而是说记忆单词。
下面我们开始1种全新的英语学习方法,这是根据几十场英语学习报告总结出来的精华。无论你是一点英语基础也没有的初学者,还是迷迷糊糊受了很多年失败英语教育的落魄者,相信都会在这里找回你的自信和乐趣!
首先要注意的是在不应付考试的日子里,尽量不要去做选择题和模拟题。否则的话会让你自己疲惫并厌倦英语的学习。至今为止你做的选择题已经比欧美人一辈子做的都多了,不要再做考试的奴隶,不要再虐待自己了。
建议你按照本文提及的方法来按部就班的学习。有的同学在这里肯定还是会有疑问,那么我的考试怎么办?我的四六级怎么办?我的T,G怎么办?那我告诉你,只要按照这种学习方法学下去,考试对你来说只是小菜一碟,考前适当的做一两套模拟题热热身,研究一下考试方法即可了,考试对你就好像打兔子搂草一样--当捎。
为什么我敢这样肯定?举例来说,当你学NCE1(新概念第一册)之际,每节课后的选择题能作对50%左右就很不错了。但很多人能作对65%以上。为什么?因为你以前学的英语在起作用。如果你学完了NCE3,那么一册的选择题一般能作对90%以上,但是三册的选择题你可能还是在50%的正确率。当你学完NCE4后,做NCE1的课后选择题就很有可能全对,做NCE3的选择题正确率就会在85%左右。
既然你现在会做对以前做错的题,那么现在不会做的题在将来英语水平提高以后也会做对。所以,你只管往前学,而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做题上,不要自欺欺人的说什么需要做几道题巩固一下,英语才会才学的扎实。撕破那个无耻的谎言吧!你需要把做题的时间拿出来阅读英文报刊,网站,或是看英文肥皂剧,电影。当你GRE课程都学完之际,我相信你可能GRE考不出高分,但我不相信你会头疼四级考试!
假设你已经从现开始打算开始你Bilingule的幸福生活,首先要端正好你的心态--英语是你生活的必需,而不是为了考试。那么然后要建立1个小小的英语环境。
很多人抱怨说,如果出国呆一两年,有了环境,英语水平肯定会提高。我不否认。但是在国内学英语就没有环境了吗?恰恰相反,有很多的环境。只是你受惯了填鸭式的教育,已经不会思考,不会去寻找并创建这个环境罢了。
如果你是宽带上网,到http://www.ljf21.com下载“龙卷风网络收音机”免费软件,安装后即可收听VOA,BBC等几百个英语电台的英语节目了。
我把国内的几个网络收音机软件经过综合比较以后,觉得这个是最好用的。但是它的缺省界面太老土,而且操作很不方便,建议在该软件的网站下载X-Winamp或者X-WinMSN皮肤并安装,然后在原来的面板上单击鼠标右键,选择更换皮肤。使用了新的皮肤以后这个软件操作起来非常顺手。软件装好以后,只要你开着计算机,就有事没事开着它,收听英语广播。音质比短波收音机好多了。
听不懂?没关系,能听懂我还叫你听什么!听不懂也要听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你对英语语流的感觉,将来你说英语之际,就会不自觉的模仿这种语音语调来说话,所以为了让你学到纯正的英语,不建议你收听CRI,不建议你看CCTV-9。
有的人会觉得CRI和CCTV-9比较容易听懂,所以老太太吃柿子--先拣软的捏。于是就先听CRI或CCTV-9的节目,想等自己提高了再听BBC或VOA。这种想法我认为是不对的。CRI和CCTV-9是给国际宣传我们国家的政策和社会发展以及休闲娱乐用的,是典型的中国式英语的思维方式,句法和发音。想通过这2个节目学到纯正地迎于等于是在浪费我们的时间。
我们在还没开始考四级之际听不懂VOA,BBC,TOEFL听力的内容,就表示永远也听不懂吗?我们都不是弱智,只要学习方法得当,听懂的就会越来越多。过去我们把大量的时间浪费在每1个过渡阶段的“精益求精”,以至于每一次英语学习的升级都要推翻以前的很多积累,重新来过。让我们自己陷入1个英语学习的苦役之中。
所以我建议,直接听VOA,BBC,TOEFL听力,听不懂没关系,慢慢来。把它当作你平常生活的“背景音乐”来泛听。要天天听,不要中断,从能听出几个单词到能听出几个短语,这就是进步。当你感觉你的水平能够听懂75-80%以上之际,再对照script进行精听的全面学习,具体的方法会在后面的文章里专门的论述。这样的环境对于你英语的听力和口语至关重要。
如果你上网不方便,那么去买VOA,BBC的MP3光盘或者TOEFL历年听力真题的磁带,作为你日常背景来播放。如果能听懂上述内容的话,那么再回来听CCTV-9,CRI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如果你能听懂CCTV-9和CRI,却不一定能听懂VOA,BBC,日后为了听懂VOA,BBC,又要下一番苦工。所以这是不推荐使用CRI和CCTV-9作为“背景泛听英语”的原因。
同时需要说的是,VOA不要去听什么慢速英语,那是给爱好英语的退休大妈听着玩的,要听正常语速的VOA。这样才会1步到位。当然如果你的英语发音特别不准的华,你可以先从VOA的慢速英语来练习口语的正确发音。
有了这个环境,我们开始解决第1个问题,记忆单词--这是一切的基础。
英语是音形义的统一。高效的记忆单词和正确的发音是分不开的,所以国际音标的标准发音是记忆单词的基础,也是日后听力口语的基础,如果在这个海量记忆单词的过程中,单词都不会读或者读错,你记忆的单词不是成了聋哑版就是动物发音版,而且对你以后的听力和口语都会造成障碍。日后到了听力阶段会听不出老外说的是什么单词,而你口语的发音又让老外不知道你说的是究竟是不是英语。所以,学英语首先要学会正确的发音。
三 : 关于猪的英语文章
关于猪的英语文章
有关猪的英语习语
pigs might fly无稽之谈,奇迹可能会发生
“The management might offer us a decent pay rise.” “Pigs might fly!”
buy a pig in a poke (未见实物而)乱买东西(吃了亏)
You'll have to show me the car; I don't intend to buy a pig in a poke
与猪有关的英语谚语
很早以前我就懂得,永远不要与猪争斗。[www.61k.com]因为你会弄得很脏,而猪就喜欢你这样。
I learned long ago, never to wrestle with a pig. You get dirty, and besides, the pig likes it
关于猪的谚语确实比较少:
我仔细想了一下,就有一句。
人怕出名猪怕胖。
A famed person and a fattened pig are alike in danger.
还有一种翻译方法:
People are afraid of being famed just as the pig is afraid of being fat.
我觉得前面是个比较地道的说法,很多谚语书上都有。
“猪会飞”的6种英语表达
When pigs fly
猪可不能飞起来!这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正是成语本身想表达的意思。例如,当你听到有人说,"Do you think Mary will quit her job now that she's pregnant?"另一个人就回答,"Yeah, when pigs fly! There is no way she is giving up her career!"当他或她在使用表达方式 when pigs fly时,意思是Mary绝对不可能辞职。
Get in someone's hair
如果你get in someone's hair,你并没有爬到别人的头上!其实,意思是你烦扰到了他们-可能是你侵入了他们的私人空间。例如"Susan was trying to prepare dinner, but her children were getting in her hair!" 意思是Susan的孩子们在她做饭的时候烦她。如果有人烦扰到了你,你就可以说,"Get out of my hair!"
Hit the ceiling
天花板可离我们的头远着呢,那么要撞上天花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除非你非常生气!如果有人hits the ceiling意思是他们正表现出非常生气的样子。例如,"When Carol's son got an F on his report card, she hit the ceiling!"意思是Carol对她儿子考试不及格非常的愤怒。
Knock someone's socks off
现在,要pull掉别人的袜子还有些可能-但是要knock掉别人的袜子要该怎么做呢?当然是通过让他们惊奇兴奋并印象深刻喽!例如,"You should see Tom's new car! It'll knock your socks off, it's so amazing!"意思是Tom的车令人称奇!
Bite the bullet
如果要试着咬一颗子弹味道会是怎样呢?不太好吧。那么为什么会有人bite the bullet呢?只有在勇敢的忍受或面对困难的处境时他们才会这么做。例如"She had to bite the bullet and give in to her boss's unreasonable demands."意思是她在老板提出苛刻要求时表现的勇敢坚强。
Drive someone up a wall
车是不能开到墙上去的,那么谁能drive you up a wall?是惹你讨厌的人!例如,"My mom is driving me up a wall! She won't ever let me stay out late."意思是母亲不让我在外面呆得晚让我感到非常的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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