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换个角度想问题
在这个复杂大千世界里生存,生活无时无刻不在给我们制造难题,我们要学会怎样正确看待,怎样勇敢面对,才能更好地生存,我一直认为轻而易举得到的并不值得珍惜,只有用艰辛换来的才是最好的,梦想绝对是生命的最高巅峰,但那是永远都不可能达到的的,理想才是指引道路的方向,最大的意义在于是否会一直坚持信念,会一直走下去。
在别人眼里我一直是个坚强的男孩,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挫败,我都会一笑而过,好像我是个天生的乐天派,我的生活充满阳光,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只是我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同而已,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往往在不经意间就会受各种各样的伤,我被伤到后,通常会写文章,用文字来发泄情绪,当然我也会象所有男孩一样,用哭泣来发泄不满,在寂静的深夜,暗自流泪或嚎啕大哭也是常有的事情。
可是哭过以后,我就会想,一觉醒来,又是阳光明媚的清晨,生活还是要继续,该做的还是要认真做好,得与失只是一念间的事情,得到未必好,失去也未尝是一件坏事,也许失去又是另一个得到的开始。换个角度想,经历挫折固然不能说是好事,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只有经历一些挫败,才能使我更加坚强,才能让我更加茁壮地成长,才能更好的超越和突破自己,才能使我以后的路走得更稳。这样一想,心境自然就平和了,我又会打起精神,迎接新的挑战。
在平时学习中,和同学们有意见分歧,是经常性的,有时争论激烈了,也会起摩擦,在这种僵持不下时候,我通常会检讨自己,也许是我的想法太极端了,别人的建议也不见得都是错,再想想平时大家对我的关心,我就会先给他们一个微笑,于是,气氛缓和了,意见综合了,学习也学好了,同学之间的不快也随之消除了。
妈妈也经常教导我,善待别人就是在善待自己,能给予别人快乐的人,才是真正快乐的人。生活就是人和人之间的接触,所以经常产生些矛盾和不快也是很正常的,受一些委屈是常有的事,可是正因为这样,才能使我变得更宽容,心胸更宽广,更好地磨练我的意志,领悟人生的真谛,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所以,我会用包容的心去对待一切,让自己做一个快乐的男孩。
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方面,所有的事情,都没有一把统一的标尺来衡量它的是与否,一件事从不同角度去看,就会看到不同的风景,会有不同的感受,只要我们做事情的时候,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多一些宽容,多做一些换位思考,就算再无法逾越的鸿沟,也不能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再棘手的难题,只要换个角度去看待,也许就会有截然不同的效果,就会看到乌云背后的蓝天。
广东省珠海市第三中学高一:谭乃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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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ASO中评论权重降低?从六个角度说完这个问题
无论ASO人怎样哀嚎评论的权重如何的在降低,都改变不了其是影响APP排名的因素之一。[www.61k.com)而有的ASO朋友却认为,评论之途已尽,需重点从其它几个维度来下功夫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本人认为无论何时,评论的权重都会在APP的排名算法中占据一席之地。
一、什么叫换评论
有点资源互换的意思,就是我给你的应用评论,你给我的应用评论,基本上所有的公司都会有几部iphone测试机,工作人员通过这几部手机来进行相关操作。
二、换评论与刷评论的不同点
1、换评论花费的时间更长,需要找到有相互意向互换评论的小伙伴,虽然花费的时间较长,但每天换个三五条,一个月下来也有100多条了。
2、花钱刷的评论质量太差,甚至有时候买来的评论充斥着大量胡说八道的内容,如果是利用软件的话,那评论就更显得你乱七八遭了。有些游戏类应用的下面几百条乱七八遭的评论就是这样弄来的。
三、评论太次会造成什么影响
评论越乱,对苹果榜单的影响就越负面,而且用户一眼也能看出来,由此用户将会直接判定这这款APP是一款不诚实,不值得信任的应用,从而放弃下载,以一点向面的负面影响漫延,非常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评论真的没用了吗
本文在开篇就已说明评论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是影响APP的排名因素之一,搜索排名的算法无论是PC端还是移动端,优派网认为其实很大一部分的权重是靠用户行为来给与分配的,如评论数、下载量等这些权重的分配当然也是根据用户行来打分的。
而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的QQ群里,会有ASO整天喊着换评论、换评论了。因为换来的评论质量高,不会误导用户,更不会
五、换评论要注意什么
1、IOS一个帐号只能评一次,如果接着刷的话,就会把之前的覆盖了。
2、严格控制每天的量级,如果一款新上线的APP日下载量才30,可是你每天风风火火的换了60条评论,这显然是太过份了。而且大量刷评论被苹果发现的话,可能会有下架的风险,那时候就真的是失不偿失了。
六、业界担心
既然刷评论有被苹果下架的风险,那么用此招对付竞争对手会怎样呢?如果竞争对手刷自家的APP评论会不会最终导致APP下架?
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对手用这样的方法进行恶意竞争,是有可能招致苹果对自己APP的惩罚的。但是、如果对方不换Ip,不换设备,只换ID,重复刷多次的话,相信很快就能收到警告信了。
恶劣竞争扰乱的将是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行为,如果真的要以此种手段打压竞争对手的话,别人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对你呢?正所谓,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虽然是竞争对手但说不定今后还有合作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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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aso权重 / aso如何互换评论 / 标题优化权重降低
三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从另一角度对4次宪法修正作出了解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从另一角度对4次宪法修正作出了解释,他认为,30余年来的改革开放,也可以看做是不断对宪法问题进行调整的过程。强世功被学术界称为“政治宪法学”的代表人物之一。
1.“市场经济”入宪 1988年,现行宪法进行了首次修改,最重要的内容是将“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写入宪法。 “82年宪法只规定有个体经济,没有开放私营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但是从82年到88年这六年时间,实际上改革已经有很大突破,出现了包括‘傻子瓜子’这样的企业,已经大大突破了个体经济不能超过8个人的限制。”焦洪昌指出,包括1988年关于土地制度的修改,也是缘于广东深圳等地土地使用权限转让的探索,“很多案例都是改革在先,然后再通过修宪把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经验写入宪法,成为一项基本制度。” 1990年代初期,计划经济思潮又有重新抬头之势,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一锤定音,市场经济才与资本主义脱敏,并在同年的中共十四大报告中确立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将“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执政党的意识自觉由此上升为国家意志,通向现代化的一条关键路径亦得到宪法确认。 更加耐人寻味的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将非公经济由“补充”地位进一步上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非公经济仍然受缚于一些制度性的歧视。尤其是2003年发生的“孙大午案件”,以一个民营企业家因贷款无门而无奈触犯金融戒条的悲情故事,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同情。 而要求进一步改善非公经济境遇的社会呼声,次年便得到了宪法的回应。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制经济的发展。”自此,在82宪法中萌芽的非公经济,从“承认”到“鼓励”,由量变到质变,终于在国家根本大法中赢得了史无前例的地位,迎来了开阔的前景。
2.“法治”入宪 与“市场经济”相仿,“法治”同样需要跨越历史遗留的思想禁忌。继1993年“市场经济”入宪后,“法治”入宪也就势在必行。 进入1990年代后,推崇“法治”的声音渐渐占了上风。1996年3月,经八届全国人大第4次会议批准,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重申了依法治国的立场,并将建设“法制国家”改为建设“法治国家”。一字之差,韵味深远。依法治国的内涵,由此发生质的飞跃。 1998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阐明了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经过政府报告、执政党文件的多次“预热”,“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1999年宪法修正案终成水到渠成之事。至此,作为政治改革重要标志的“法治”,与作为经济改革核心目标的“市场经济”一起,都经由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 1980年代,“文化大革命”的悲剧闭幕数年,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开始并初见成效,的背景下,但“文革”遗毒依然没有彻底退场,甚至寄生于身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如何修复惨遭践踏的民主法治?如何拯救几近崩溃的国家制度?……所有这一切都亟需宪法重新提供答案。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讲话中提出全面修改宪法的建议。 在“82宪法”制定之前,中国先后制定过三部宪法。1954年宪法所蕴含的宪法理念和国家基本制度,成为之后历次制宪的蓝本。1975年制定的宪法,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粉碎“四人帮”后制定的1978年宪法也受“文革”较大的影响,仍然肯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82宪法”的修改讨论工作前后达两年之久。“广泛征求了各地方、各部门、各方面之意见。”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召开了310多次座谈会,宪法修改委员会召开了5次全体会议;经过了4个多月的全民讨论,全国有几亿人参加了讨论。 宪法修改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后,提交全国人大。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改草案,史称“1982年新宪法”(以下简称“82宪法”)。当时的投票结果是3037票赞成、3票弃权。 有人提出要改变以往秘不示人的惯例,向外公布表决结果,主抓修宪工作的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彭真对此十分赞同,请示胡耀邦后亦获得支持。于是,“82宪法”成了新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公开表决结
果的立法,这使新宪法自诞生那一刻便散发出不同寻常的革新气象,也成为日后立法公开化、透明化的一个重要起点。
3.“私产”入宪 私产入宪,是2004年修宪的一个历史性突破。由此,困扰中国社会多年的又一个观念禁区被彻底冲破。 新中国建立后,尽管1954年宪法规定了一些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文,但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合作化浪潮、公社化运动后,私有财产并没有得到宪法所许诺的尊 重。十年“文革”浩劫中,私有财产更是被视为万恶之源,在“斗私批修”的批判声浪中,人们“谈私色变”,私有财产权与“原罪”画上了等号。 直到“82宪法”诞生后,“私有财产”的概念才重新现身于宪法,但当时认“82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仅仅限定于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难以包括现实生活中各种财产形态尤其是生产领域的财产权,也未涵盖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债权等财产权利。 1988年、1993年、1999年先后三次修宪时,都有人提出将“保护公民财产权”的条款明确写进宪法,但因种种原因,尤其是担心因此被误解为搞私有制,这一动议始终被搁置。 而在现实生活中,对私营经济的种种不正常压制,尤其是频频侵袭中国城乡的野蛮拆迁、暴力征地等现象,不断制造血腥的悲剧,逐渐演变成侵犯公民私产的最大祸首,累积成最为尖锐的社会矛盾。 作为对民间诉求的回应,2002年11月的中共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一年多后,这个明确的政治信号被一场修宪行动所证明。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宣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被广为传诵的一个历史细节是,就在2004年修宪后不到一个月,一位名叫黄振的北京老人,成功挡住了来势汹汹的拆迁人员和推土机,这位年老体衰的63岁老人手中高举的抵抗武器,并非扫帚、棍棒之类的家什,而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修订后的新版宪法文本。
4.“人权”入宪 宪法历来被称为人权保障书,人权的实现和保障离不开宪法和宪政制度。 2004年修宪另一个里程牌式的进步,是人权入宪。 建国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权”始终被视为资产阶级的“专利”,成为讳莫如深的话语禁忌。尤其是“文革”爆发后,专制主义登峰造极,人权状况恶化 到了极点,无数冤假错案导致无辜公民失去自由乃至生命。 “82宪法”确立了广泛的公民权利。不过,“人权”这个禁忌词并未彻底脱敏。据著名法学家李步云回忆,直到2001年,他在湖南举办人权培训班时,有关部门还是建议他“最好不办”。 2003年他参加由高层组织的一次修宪座谈会时,与会的一些学者还是不敢提“人权”两字,也有人认为宪法已经确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必要再强调“人权”。 但民间争取人权、国家改善人权的时代大势已不可阻挡。2003年,“孙志刚事件”震惊全国,激发了举国上下对于人权的深层思考,并推动了有侵犯人权之嫌的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修正案。寥寥九个字,却浓缩了思想上的巨大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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