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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味道-初恋这味道

发布时间:2018-04-21 所属栏目:忘不了春风十里柔情浓

一 : 初恋这味道

  

  “你出去买饭吗?”

  “不买,我出去吃饭。”

  怎么都是出去吃啊!我已经问了第N个人了,可是都是这样说啊!哎!天太冷了,我真不想出去买饭啊!算了饿着吧,我自言自语的说。

  一阵风从教室的门隙里吹过来,我打了一寒战——感觉有点冷。就回头看看有没有人。哎,峰在那,而且他那件衣服看起来还蛮保暖的。还有可以找个借口和他说话——因为我喜欢他。

  “峰,你冷吗?”

  “不冷,怎么了小美女?”

  “我,我是倒霉的霉吧!你这位校草,天天那么多MM追着你,还有空笑我?”

  峰脸上有点不快,然后问“你有事吗?”

  “哦,我想管你借大衣穿一下行吗?”

  “哦,行。不过点等一会,我出去一趟。”说完一闪就飞走了。我自己想,我真是倒霉女孩,太可怜了。哼。还点等一会。

  一会儿,峰回来,上气不接下气的。回到坐位后折腾了一会儿,我没回头也不知道他在干嘛。折腾完,把衣服递给我说“小心点穿”我瞪瞪他说“我会小心的,我们的校草”接过衣服后我才发现沉沉的,左手还未伸出袖口,就模到有热热的软软的东西。抖一抖,原来袖口里藏着一个肉松包。还有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肉松包热乎的,还有一带巧克力奶在右袖口里,不要谢我哦!*。*”我这时心理好幸福。我看着他,他对我说“赶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我想问他:“他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些”不过没说。

  晚上,上晚自习,把衣服还给他时我写在了纸上。放进信封里还夹了三块钱,藏在了袖口里。

  放学,他跑过来跟我说,这次算他请我的。而且以后给我带饭,我很高兴,把钱推给了他,可是他又推给了我。没办法我只好把钱收起来。

  第二天,晚休时。他把衣服给我,袖口里面还是藏着肉松包和巧克力奶。我把钱给他,可他还是不要,我问他怎么才肯收我的钱。他俏皮的说”明天告诉你”

  又是一个第二天,他的袖口里多了封粉色的信封。里面写着“昨天你问我的话,我再三考虑了,只要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我就什么都听你的。哦!袖口里还别着一枚戒指,只要你肯,我愿意帮你带上。愿意天天给你买肉松包和巧克力奶。”我笑了,找到藏在袖口里的戒指。然后峰给我带上的。

  峰没有食言,对我很好。每天还给我买肉松包和巧克力奶。不过我还让他放在袖口里。因为我已喜欢上了藏在袖口里那种幸福的感觉。

 

    初二:她爱你爱我

二 : 春风里盈满了初恋味道

春雨滋润过的清晨,空气清爽的让人心悦神怡。漫步走在铺满鹅卵石的蜿蜒小路上,哈哈!曲径通幽,不经意间,邂逅了春天最明媚的旖旎景致。

只见,两旁杨柳青青依依,桃红枝头春意浓浓。那绿萌萌地枝条随风轻轻摇曳,多情的与一抹怒放桃花的淡淡风韵相互辉映。远远望去哦,像似披上了绯红色轻纱,朦胧、飘逸、梦幻... 美的哟,让人心醉,不由的怦然心动!嗨!莫不是那已远离而去的、溢满憧憬的花样年华、跃动的炫色青春时光再回转归来!?

悠然地徜徉在得意的春风里,好喜欢那柔柔恬恬的清新气息。感觉那味道哦,熟悉又温馨;宛如是虽远离了时光很久、很久,依然深藏在心灵花园一角,似藤蔓潆绕的朦胧初恋味道。

花样年华哦,炫色青春!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

两颗未经世俗浸染无邪纯真的心,在春风染绿的湖水中轻轻荡起双桨;踏在芳草萋萋草坪的小小秋千上,柔和的春风相伴轻盈飞向柳梢头;忘不了哦,为观赏迎春盛开的丁香花哦,那弥漫馥郁芬芳的青石板小巷留下了青春的足迹;更是哦,为一道数学题解争论的面红耳赤,很长、很长时间不搭腔啦哈......

开心地欢笑,是真真的... 感动的流泪,是实实的 ...... 一切、一切天真实在、真诚尽染。(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那时候,情感的清纯、真实,让初恋之花的芬芳馨香远溢。好似梅花枝头千层雪洁净无暇、碧绿荷叶上滚动的露珠晶莹剔透,仅仅是哦纯洁、热烈的友情。或许,正是这纯真、美好的情,让人惬意、温馨久久不能忘怀。

一笺桃红柳绿,半卷青春幽梦。回眸,在盈满了初恋味道春风里再回眸。尽管哦,初恋,回忆起来哦总会感到其中几许淡淡青涩、幼稚;然而,似乎在人生旅途中,初恋,依然是大多数人心中最难忘、最珍贵、最美丽的一抹风景哦。

三 : 初恋般的味道(二)

两年后,因为心里一直牵挂着她,很想很想问候问候她,和她说说话,聊聊天,像曾经在大学校园里那样。他把电话打到她的办公室,电话那头的她,声音娇滴滴的。他说她的声音越来越好听了,如莺之出谷,她听后,声音又像银铃般地笑起来。他说祝贺她,在深圳大学顺利“充完电‘,现在又升为部门经理啦!她说了声谢谢,然后问他过得好吗?他说不怎么好,要给她写信。她说好的。因为现在这是他唯一可以炫耀的资本了,只有用书面表达,他的文字才能激情飞扬,他的硬体字才能刚劲洒脱!最后,他说抽空可不可以去看她,她说欢迎!

在她收到信的一个星期后,他请假去了深圳,她去机场接他,她一眼就认出了他,正如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一样。她带他上了一家火锅城,她说她经常来这里,他调侃道:“是两个人来?还是两个人以上来?”她说:“不一定!”还说他还是像以前那样清高、深沉,他自嘲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回道:“改变是赢家最大的筹码”。他说她现在是春风满面,比以前更漂亮、更有韵味了,而且整个深圳特区就踩在你的高跟鞋下。后来,她谈到她的哥哥,想在深圳投资好几十万开家快餐厅,说现在快餐业赚钱很快,但又舍不得辞掉目前月薪过万的工作,想找个人合作。他知道她是在试探他的实力和想法,就故意绕开话题,大谈文学。因为他知道自己现在不但是一穷二白,而且个性也不太适合做生意,只爱文学,擅长于文字的表达和创作。他又故作不经意间掏出那方她当年送给他的手帕,揩了揩油腻的嘴巴,也不去看她的表情,嘴里说着:这家火锅城的菜式和风味都很独特,吃上了叫人难忘。她说道:那你就多吃点吧!他说谢谢你的晚餐!她问他晚上住哪儿,他说准备住在另一个同学那里,他一个人住着一大套房子。

回去后,和她见面的一幕幕历历在目,挥之不去。他明显感到她身上的变化和她之间的差距,她适应社会的能力和自身协调的能力,倒也在他的意料之中,而是自己在社会上胡混好几年,并没有很好地融入到这个社会当中去,反倒是越来越愤世嫉俗、嫉恶如仇。眼里掺不进沙子,在社会上屡屡受挫,一事无成。去深圳看她,除了心里一直牵挂她之外,还是确认一下他们之间见面后会有什么样新的感觉,现在想来,和她之间不会再有那种可能了。她还是她心中高高在上的女神,在她面前他始终无法摆脱自己的自卑。以前在学校里没有她优秀,现在在社会上更没有她优秀,她完全有条件可以找比他优秀百倍的男人!他只能把她放进心里,时常想想她,想想手帕,当一股清香之气袭来,还是那——初恋般的味道!

————2009年月10月20日写(邝志仁)

四 : 初恋般的味道(一)

那年,还是在大二的时候,他被班上的一个女生给深深地吸引住了。她,不胖不瘦,皮肤白皙红润,1米60的个头,一头乌黑的披肩秀发,说话时轻声细语,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学习成绩在班上一直是名列前茅。而最吸引他的地方还是她性格上的魅力,学习起来总是坐而不乱,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干扰她,不像大多数同学就跟野马似的骚动不安。她不管是在学习上、生活上、言谈举止方面都是有条不紊、不亢不卑、不愠不怒,眼神坚定、执着,对人从来都是谦虚有礼、善解人意,一脸的微笑常挂在脸上。从那时起,他就在思考一个问题,缘何她的性格如此的优秀和完美?而且给人感觉是与生俱来的,并不是刻意努力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带着这个疑问他和几个要好的同学跟她一起去了一趟她的家乡,暗自了解了一下她的家庭氛围和周遭环境。因为他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神供奉在心中。后来,他终于找到两个字来形容她的性格特征:和谐。家庭的和谐稳定,乡风的淳朴善良、勤劳踏实造就了她性格上的和谐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之所以她的性格对他有如此的吸引力,也正是因为他的性格比较矛盾和复杂!

在一次同学生日的聚会上,正好她也在,他的眼神常常是不自觉地游移在她的脸上。她也明显感觉到了他不一样的目光,也时不时地抛给他会意的微笑,他反倒有点紧张腼腆起来。他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去在意一个女孩子,并在意自己在一个女孩子心目中的样子。在聚会上,她唱了一首正在热播的电视剧《太极宗师》的片尾曲《情缘不了》,轻柔温情的歌声,激起他心里的一阵阵涟漪,至今都无法忘怀。在玩类似丢手绢的游戏时,他终于被抓了一次,被罚表演一个节目,他现在只想唱一首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谁知道顺口张来、烂熟于心的歌词,却不知怎么搞的,唱得嗑嗑巴巴,五音不全,结果把同学们给笑翻了。他觉得尴尬窘迫极了,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谁知还被几个同学用奶油抹了一脸花。最后大家抹得稀里哗啦,满座一片狼籍。同学们也都陆陆续续地去洗手间洗脸,用手洗完脸后在过道里时,她走过来递给他一方手帕让他把脸擦干,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里夹着青春少女特有的清新的体香味扑鼻而来,让他好一阵眩晕和激动。他说,把手帕洗好晾干后再还给她,她说不用了,没关系的,我自己洗一下就可以了。他还是坚持要洗好晾干后再还给她,她犹豫了一下,说道:“那就送给你留念吧!”脸一红就转身走了。他欣喜若狂,这正中下怀,这时,一个男同学从洗手间走出来,看到他手里的手帕,就说给他擦一下脸,他说:“不行!”。那个男同学骂了一句:“死相,小气鬼!”就匆匆跑远了。

在教室里,他们的眼神常常是不期而遇。草坪上,他们也常常是不约而同地坐在一块天南地北地侃大山,道不尽人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在云淡风轻的日子,花前月下,看月圆月缺。她说他和别的人不一样,知识丰富,斯文帅气。他说她也和别的人不一样,不亢不卑,有条有理,坚定执着,而且还温柔善良、文静美丽。但他们都觉得年龄还小,正是学习打基础的好时候,他们彼此心照不宣。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对她并没有“那方面”的强烈冲动,倒是有些“胭脂俗粉”的放浪风骚的大胆,让他春心动荡,再加上同一宿舍的男生们几乎每天晚上都要说男女之间的“那种事”,跟了几个女同学好,哪个女同学身体的某个部位怎样怎样,听得是火烧火燎的。不过一到白天,他又总是故作一本正经,对那些“胭脂俗粉”假装坐怀不乱。常常是头天晚上想好的“风流计划”因多种因素,多种理由而全部“流产”,也因此招惹了不少“胭脂俗粉”的怨恨。当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心里有个她!

毕业后,大家都各奔东西,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她在深圳,他在宁波。听和她同在深圳上班的一些同学讲,刚开始,他们找工作吃了不少的苦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进了一家经济效益比较好的知名企业,在行政部门担任助理,而且被部门经理给“潜规则”了。听到这些消息,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其中有喜也有哀,有甜也有咸,有香也有酸。不禁从大大的行李箱底下翻出了她当年送给他的那方手帕,然后,他给她发短信,她不知道他的手机号码,他没说他是谁,只是说是她的老同学,问她现在过得好不好,工作顺不顺利,让她猜他是谁,她说不知道是谁,他说别“装大蒜”啦!她说别“卖罐子”啦!再不说就不理你了。最后,他说“祝你工作顺利!幸福快乐!”她回道:“谢谢!你也一样!注意保重身体!”看完短信,他止不住地回想起他们在大学生活的一幕幕,一起进图书馆,一起看电影。谈人生,谈文学,谈理想,谈未来。是同学,又是知心朋友,像情人,又像是亲人。人都说,大学校园恋爱的温床。不知多少同学随意自如地闯入伊甸园偷吃禁果。而他和她只喜欢共同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一起畅游,一起欢笑。有同学说,他和她的爱情是柏拉图式的爱情!他回答道:“也许是吧,我们有很多的共同语言!”想着想着,他早已是泪流满面,情不自禁,猛地拿起手帕捂住整个脸,一股淡淡的清香之气扑鼻而入,竟然还是那——初恋般的味道!

——————2009年10月20日写(邝志仁)

本文标题:初恋的味道-初恋这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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