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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房可归政府-3万套保障房闲置背后是畸形政绩观

发布时间:2018-01-20 所属栏目:保障性住房政策

一 : 3万套保障房闲置背后是畸形政绩观

观察家

3万多套保障房闲置逾两年,不合理;涉事官员玩逃避术,不应该。(www.61k.com)

据央视报道,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了一个惊人的数据:在贵阳市,3万多套保障房一闲置就是两年!这些保障房项目共涉及投资85.43亿元,却因道路没同步建设,水、电等还不能入户,百姓住不进去。央视记者来到贵阳市住建局局长办公室,但一听采访,这位局长却直呼自己不是局长!但记者在住建局网站上发现,其正是局长刘朱本人。此外,因廉租房质量差等问题,住户们投诉连遭踢皮球,一共走了七八个部门也没能解决。

已建好的数万套保障房却闲置两年多,不仅造成了国家巨额财政资金的浪费,也让众多低收入群体又爱又恨,当地有关部门对此显然有失职嫌疑。而无论是央视采访中局长自认“不是局长”的桥段,还是住户投诉遭踢皮球的情节,都为“失职”二字再添注脚。

讽刺的是,就在今年3月24日,《贵州日报》还刊发报道称当地“谋定而后动”,多方发力推动保障房建设,全省拟从2014年到2020年用7年时间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房196.39万套。“筑成广厦”的愿景很美好,可若筑成后总闲置,又如何让民众“俱欢颜”?

保障房后面,是千千万万低收入群体的安居梦想,一再延宕,终非治道。实际上,保障房闲置并非新现象。早在2013年,多个省份审计结果就显示,“有房无人”“空房等人”问题尤为普遍。山东1.29万套、云南2.3万套……两年过去,该问题在个别地方仍未得到缓解。

从保障房大面积闲置常见的原因看,就配套问题而言,房子建到哪道路就该修到哪里,这理应前期就统筹好;还有资金接续问题,保障房资金本就该专款专用,杜绝各种名目的拆借,各地在规划建设方案时应心中有数,何以还会掉链子、出岔子?说到底,保障房“开了头却煞不了尾”,根源仍在于一些地方、部门畸形的政绩观,即只求开工面积,不问投入使用;只求完成投资,疏于质量监管。

鉴于这诸多乱象,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严厉问责。其一,继续严肃审计制度,不仅国家要年年审计,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全程管理,从规划到入户,构建完整的监管链条,对闲置较久的保障房重点清理,并将问责整改情况向人大、媒体报告;其二,除了以往的开工面积、竣工套数等指标外,不妨将“入住率”、“满意率”等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其实,国内有些地方如陕西省等,早已把入住率纳入考核体系,这项指标占到15%的比重,在各项考核指标中占分最高。

对保障房闲置的追责,要实现“问责到人”。3万多套保障房闲置背后,也是庸官庸政。为完成量化考核任务而不考虑实用面的问题,并逃避责任,也是种怠政。对此必须建立与保障房闲置责任对应的严格约束追责制,溯责到人。

保障房是联系政府与民众的德政工程,但前提是把工作做实、做细,这才是真正的“谋定而后动”,否则,涉事官员再怎么玩逃避术,也逃不出舆论围困。

胡印斌(媒体人)

(编辑:internal)

二 : 隐归闲思

  我倒是想,去一个清幽的地方,开一家小小的客栈。种种花,抄抄经书。可我终究是个凡人,解脱不了各种牵绊。呵,这到也是稀奇,我越是这么想,越是实现不了,现实终究与幻想是冲突的。一个清幽美丽的地方。似桃花源的地方。淳朴的乡民,淳朴的乡情。种满一楼的花,一柜子的书,真好,真好。没有高楼大厦的遮挡阳光

  我倒是奇怪的很。那些生活在大山里的人,要走出大山,那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却要走进大山。各有各的苦衷,一言两语道不清。我也是猜,我们习惯了如此繁琐的生活,突然闲适起来了可还会习惯?清净。确实是好。给人心身的舒适。一杯清茶,静坐山间大石上,听空山鸟语,多好。偏偏不得如愿。

  "这世道终是不平的。那桃花源般的地方,估摸着在我心里。没有嘈杂的人群,没有高楼大厦,真好,纯净的地方。隐居多美的词,离我真远。深居山野与否此生为人,身处红尘,又怎能不沾染尘埃做那身处淤泥的清莲可好不坐于佛前行走于人间便好约是年纪太小罢!我只是个15岁的人,参悟世道终是太难。人生的阅历也是太少。

    初三:顾羽

三 : 中国所谓的专家提出“闲置房归政府”

德国网友:没听说也查不到“闲置房归政府”
2013年10月23日 07:40
来源:新京报

中国的专家虚心“向德国学习”,德国人却出来“辟谣”,说这所谓的“德国做法”没依据,煞是有趣。
据报道,日前,国务院参事陈全生关于调控房价的16字方针——“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引起轩然大波。引发最大争议的,莫过于“处罚空房”论,也就是“可以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
此言一出,引发德籍人士@雷克小流氓的微博调侃:“哎呀我笑了!问我这个‘德国政策’是不是真的,我只能说我老德听都没听说过它,而且查也查不到。你觉得德国人会支持自己的房子自动变成政府的吗?拜托,我们政府每四年都要换个新的,凭什么把房子送给他们?”
@雷克小流氓以在中国的网络上辟各种有关德国的谣传而知名。而且,昨日不止雷克出来辟谣,还有很多人士表示,德国并无此政策。
中国的专家虚心“向德国学习”,德国人却出来“辟 谣”,说这所谓的“德国做法”没依据,煞是有趣。有些专家总是拿些所谓的国际经验,来给中国问题开药方,却屡屡被证实子虚乌有,或选择性借鉴,尴尬自不待言。
其实,不管德国的情况如何,就中国的法理来说,“房子闲置7年收归政府所有”就已够不靠谱了。
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房屋是闲置、还是住人、抑或充作仓库,都是房屋所有者所享有的权利,以闲置为由“收归地方政府所有”,明显有违法理基准。
再以市场伦理推而论之,假设所谓的“房子闲置7年可收归政府所有”成立,那么,厂房(以及设备)闲置7年或银行存款7年不取是否也应收归政府所有?可在法律层面,这三者都属于个人不可侵犯的权益。
所以说,房子闲置7年收归政府所有,经不起任何法理基准和市场伦理推敲,显然也要不得,这极易造成普遍民众的人心不定,不管专家发此言论,是出于主观善意,还是出于一时口误,都难言合理,都不靠谱。

□杨国英(中国金融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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