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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实行网络实名制条件还不成熟

发布时间:2018-01-16 所属栏目:IT业界

一 : 实行网络实名制条件还不成熟

  韩国的实名制到底怎样?我没去过韩国,一篇《人民日报》的文章介绍到,韩国是世界上互联网最普及的国家之一。根据韩国信息通信部2008年2月公布的数据,韩国6岁以上的上网人口达3482万,约占总人口的73%。为了维护网络的健康和安全,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和经济权益,韩国政府从2002年起推动实施网络实名制。迄今,韩国已通过立法、监督、管理和教育等措施,对网络邮箱、网络论坛、博客乃至网络视频实行实名制,成为全球贯彻实名制最彻底的国家之一,这也使得韩国成为网络安全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

  2005年10月,韩国政府发布和修改了《促进信息化基本法》、《信息通信基本保护法》等法规,为网络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在网络导入监督、约束和处罚机制。此后,韩国政府不断修改和制订各种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2007年7月起,《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关联法》规定韩国各主要网站在网民留言之前,必须对留言者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记录和验证,否则对网站处以最高金额达3万美元的罚款。为了保护留言者的隐私,韩国政府允许网民在通过身份认证后,用代码替代真实姓名留言。按照法律,如果由于网站未能有效进行实名制登录而造成法律纠纷,网站将代替无法被追查到的被告接受惩处。

  前不久,看了部韩剧《刀手吴水晶》,是部偶像喜剧片,我对其中关于韩国网络管制的桥段记忆犹新。故事讲的是高中时代美女吴水晶追求者无数,肥胖无比的男主角刀为了追求她,努力学习满足了考上韩国大学法律系、通过司法考试等条件。结婚的条件是考上韩国司法考试成为检察官,男主角前两轮都通过了,正和水晶筹备结婚,韩国司法考试到面试阶段就走走过场,一般不会淘汰人了。在回答参加司法考试的初衷时,老实的刀说为了和水晶结婚……结果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第三轮面试。为此在婚礼走红地毯时被水晶无情抛弃,她穿着婚纱跟着另一爱慕者徐载允去了美国……8年后刀瘦身成功,成为世界级的高尔夫选手,而身为34岁的老处女水晶,却陷入人生最低谷。刀回国后,成为媒体关注的明星,徐载允是一家报社的总裁,徐载允就把当年刀丑陋肥胖、在婚礼时被抛弃等旧事在报纸上大写特写。水晶看报后非常生气,于是在网上写辱骂徐载允的恶性留言被抓进了警察局。

  《刀手吴水晶》2007年在韩国创下收视率新高,按照时间来推算,该片应该是韩国推行网络实名制以后播出的。在网上发表对徐载允的攻击性留言,水晶还叫上了他未成年的弟弟一起去网吧,花了两三个小时在网上发表了成百上千条恶性留言后,徐载允看到骂声打电话报警。出警之迅速令人瞠目结舌,姐弟俩还在网吧里发帖骂得正起劲,警察就到了他们背后,逮了个正着。他们都是匿名发言,变换着不同的昵称,居然还是被查到,水晶感叹到:“我还从来不知道世界上有IP地址这种东西!”弟弟则向警察央求:“警察叔叔放过我吧,我还是未成年人,是第一次,这样做都是姐姐逼我的!”被带到警察局后,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居然碰到了刀的经纪人,原来他也为了此事在网上骂娘,不过经纪人是在家里被抓的。网上骂娘“人赃俱获”,无从抵赖。解决途径是,要么拘留或巨额罚款,要么私了获得徐载允的谅解。

  把这个剧情作为案例来分析,或许能推出韩国网络管制法律的几个特点:第一,在网上匿名发帖的情况是存在的,即使变换不同的马甲,可是警方能够根据IP看出是同一人所为;第二,韩国的网络监管系统十分强大,定位相当精准,网吧里有那么多台机器同时运行,警察还是能够迅速查找到哪台机器肇事,令人吃惊的是侦破效率——从报案到擒获不超过1小时;第三,除了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网络言论外,对当事人的诽谤和侮辱,采取“不告不理”,即徐载允报警了,警方才出动;第四,网上骂人违法执法十分严格,并不因为行为人是未成年人或初犯而豁免,甚至打击的力度可以到私人住宅领域;第五,韩国对这类行为的处罚很严厉,罚款单高于女主角几倍收入,另外,处罚也强调“意思自治”,只要双发达成和解,公权力也就既往不咎了,私了达成和解协议后,拘留或罚款也就一笔勾销了。

  电视剧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如果韩国的网络管制真像这部韩剧中所描述的,那真让人感到韩国在网上发帖太凶险。在强大的网络管制下,生活在韩国想要在网上直抒胸臆、尽情发挥很难,怪不得韩国能成为世界上网络安全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不过这样的网络管制,在中国目前的立法、监督、管理和教育等法规措施没有配套完善前,还是不学为妙。

  文章来源:http://www.paoke8.com/?viewnews-3839

二 : 账号十条3月1日执行:网络实名制开始全面普及

“账号十条”传递信号

“账号十条”传递信号

法治周末记者 仇飞

被业界称为“微信十条”姊妹篇的“账号十条”于3月1日起实施。

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简称“账号十条”),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对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规范,涉及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或使用的所有账号。

国家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负责人徐丰在发布会上表示,之所以出台首部专门针对网络账号的规范性文件,是因为“互联网用户账号乱象污染网络生态,侵害公众利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成社会公害,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广大网民深恶痛绝,整治账号乱象迫在眉睫”。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国家网信办今年年初首次集中关停的违法账号名单中,有的假冒党政机关误导公众,如“中纪委巡视组”;有的假冒媒体发布虚假新闻,如“人民日报”;有的冒用他人身份,侵害个人合法权益;有的假冒名人包括外国元首,如“普京”“奥巴马”;有的假冒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发布虚假信息;有的名称和头像包含淫秽色情内容;有的在简介中传播暴恐、聚赌、涉毒等违法信息,如“枪械军火商”。

  “后台实名、前台自愿”范围延伸

去年8月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简称“微信十条”),针对提供“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的公众号,提出“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注册使用原则。

“账号十条”中则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此次‘账号十条’的对象是包括公众号在内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使用和管理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在尊重用户名称自由选择权的同时,后台实名也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前台名称乱象问题。”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李欲晓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账号十条”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延伸,符合网络空间法治化的趋势。

记者对比上述两个“十条”后发现,除了均要求平台服务提供者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注册账号外,两者也都要求,用户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用户选择网络账号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违反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既不能冒用、盗用和虚假注册不属于自己的账号,也不能利用账号去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更不能以账号宣传非法信息。”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教授朱巍认为,账号是在虚拟世界中的本人,在网络征信机制正在建立的今天,使用网络账号的诚信行为将直接影响到现实本人的信用记录。

“账号十条”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提出“九不准”,包括不准涉及违宪违法、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煽动民族仇恨等多个方面。

  网络实名制全面普及的开始

那么,“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注册账号原则是实名制规定吗?

“‘账号十条’是对账号名称的规范管理,涉及所有账号,但并不是实名制规定。有关实名制的规定,即网络行为真实身份信息管理的规定,全国人大在有关规定中已有表述。”徐丰特别澄清道。

2012年12月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明确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2013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也曾要求,“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制登记制度”,并明确由工信部、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负责该项工作。

“在我国,网络实名制是实践先行的。很多婚恋网站在相关规定出台前就已经践行了实名制,而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实名制的管理办法,是2011年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其中第九条要求用户注册微博客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提供服务的网站也应保证注册用户的信息真实。”朱巍谈道。

在业内人士看来,“账号十条”并不等于“全网实名制”,但不可否认将成为我国网络实名制全面普及的开始。

“随着技术的发展,事实上已经具备了网络个人真实信息管理的条件。”据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介绍,我国网民注册的个人身份信息并不是在商业网站保存的,而是通过公安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认证,这在客观上避免了商业网站擅自使用网民个人信息的可能,也保护了网民的网络行为隐私。

记者从国家网信办获悉,2014年年底,对即时通信工具管理进行了全面的复核,复核结果显示,目前微信真实身份注册的比例已经超过80%,其中新用户注册的实名比例达到100%;其他即时通信工具的真实身份注册比例都在90%以上。

  仍需配套机制保证执行力

朱巍认为,“账号十条”做到了治理网络账号乱象的有法可依,但在具体落实时,既需要有关部门的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也需要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全力配合。

“账号十条”要求,互联网企业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对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账号,应当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同时需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处置机制。

以早在2012年就推出微博社区公约的新浪微博为例,新浪微博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新浪微博在社区公约中对用户的发言行为、用户的个人资料及如何参与举报进行了明确规定,“用户举报完毕,只要确认账号有问题,新浪微博确保24小时内对违规账号处理完毕”。

“用户参与举报,参与网络管理是理想状态,‘账号十条’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在网络空间权利和责任的进一步细化,但还需要建立长期有效的运行机制来保证其执行力。”李欲晓建议,定期开展网络内容大检查,清理整治影响较大的微博、贴吧和网站等,及时清除和严厉打击涉及违法信息的视频、图片、文字、链接、广告等。

对此,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将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根据“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的要求抓落实、抓常态化,同时对账号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法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将发布违法信息的账号永久关闭,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也有学者建议,国家网信办监督管理执法的同时,可以借鉴社区警务理念,布设虚拟警察,创建网上警务室,积极扩大重点网站的布警面,探索建立虚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 : 网络实名制助推公共空间意识

网络实名制,这话题不再新鲜。今日重提,是因为忽然有料——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近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所作的专题讲座谈到网络实名制的推进,他表示,“积极探索网络实名制。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推行论坛版主实名制、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取得实效,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用户身份认证工作正在探索之中。”

看到这则新闻后,立马微博了一下,没想到实名跟贴者如云,但放眼望去大都是反对之词,比如,“谎言不会因为实名制而增多,但真话可能因为实名制而减少。”“也更方便某些人打击报复了,慢慢地连网络上也没人敢讲真话了。”“官员都不敢公布自己的财产,却要网民公布自己的名字。”这些笔者不予点评,留待诸位博友评说。在众多关于实名制的回复中,我的老友蚂蚁网创造人@麦田先生的看法让我印象很深,也非常认同。这倒不是他是我朋友我就另眼相看,而是这些话着实理智,就是反对实名制的人听后也觉得很有道理:“实名制对网民可能是好事。现在你在网上发表内容,要找你,肯定找得到;而目前表面上非实名制,容易让网友放松,结果发表了违反中国法律的言论,反被处理;倒不如实名制,类似预警,让网友明白上网的潜在风险。”

笔者一直是网络实名制的支持者,曾多次撰文力陈实名制之利大于弊。我始终认为,实名制是网络时代、匿名社会的管理基础,是社会规范得以遵循的依恃,可以预防和震慑部分不法之徒散布虚假信息、从事诈骗犯罪、制造社会恐慌和社会冲突;可以使坏人难以借助匿名手段和工具肆无忌惮干坏事。打个比方,实名制的应用就像锁具的发明一样——锁不仅给民众增加某种安全感,赋予某种“制度性自律”,同时也为盗贼增加闯入禁地的成本。当然,有些不为人所乐见的事情也会时有发生。比如,有人可能会将你反锁在自己屋里,有人可能会在你不在家的时候撬锁入屋,偷走了你的钱财。但是,这一切都不能成为责备锁具毫无价值的理由。

一些人总拿实名制会抑制言论自由来说事,而实际上,我们管理层实行的是有限实名制,实际是0.5版的实名制,即“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网民在新闻网站注册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验证后方可登录跟帖或发帖,对新闻事件发表言论。这种实名制应该是充分因应了网络的慝名性,并不必然会影响言论自由。

网络实名制,是个好东西。好在不仅能够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更能够推动人们公共空间意识的培育。互联网不再是一个“个人媒体”,而是一个“网络社会”――这里有“公共空间”如博客空间、社交空间;也有“私人空间”如个人电子邮件、QQ。个人空间不受限制,而公共空间需要管制。

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空间,在这里,我们需要培养积累公共空间意识。余秋雨曾经提出,我国民众千百年来只注重“朝廷”“家庭”,缺乏公共空间意识。这是有道理的。由于公共空间意识的习惯性缺乏,导致出门玩耍、出国游赏时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等非文明现象——没有公共空间意识,就没有在公域尊重他人的习惯。如今的网络似乎也有一种集体无意识,认为互联网是大家都可以随心所欲撒野乱来的,这显然是谬误。

互联网上出现的各种丑陋现象,实际上是人们现实中的公共空间意识缺乏在虚拟世界的映射。通过网络实名制来适当约束网民,有利于网民公共空间意识的树立和强化。我们主张实话实说,但我们更提倡实说明说,敢于担当,敢于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惟有如此,我们的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公共空间才能更美好。

四 : 网络实名制:理想美好施行难

网络实名制,这个话题现如今谈论的太多太多。特别是sns社交网站的流行,更是把网络实名制的推行提上了具体的互联网议案中。可是网络实名制真的有如此多的好处且容易施行么?为什么至今实名制谈论了这么多,却没有一条建设性的建议能让实名制在全网络普遍施行?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千橡江志强:SNS实名制给网络营销创造新价值。千橡互动首席营销官江志强在接受腾讯科技专访时表示,SNS实名制扮演了一个比较重要的里程碑的角色。因为实名制真实的分享和交流,开始让互联网不再是虚拟的了,而且也促进了网络营销价值的提升。确实正如江志强所说,sns的实名制为推动网络实名制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对sns的网络营销价值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实名制对于sns来首,本来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

第一,无法确保实名制的真实性。虽说sns社交网站的特点决定了施行施行实名制相对容易些。但站长网扬扬作为一个sns的使用者用切身经历来告诉大家,sns实名制的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水分的,也没有什么有效的机制来提高实名制的真实性。Sns作为社交网站,是网民与同学,朋友,同事和陌生人交流相识的场所,因而要求实名制无可厚非,不是实名的话,也很难取得好友的信任难以进一步交流。所以大多数的人还是能够接受以实名制的方式进行注册。特别是一些垂直细分行业的sns网站,如站长和it人士聚集的sns网站爱聚集,大部分站长都是以实名制或者自己在网络上被大家所熟悉的网名昵称来注册。但是sns的注册机制并不能保证实名制的真实性,虽然要求实名,但无法强制也不好规范,总不能要求用户输入身份证号码上传自己的照片进行验证。这种方法安全真实,但目前实施起来很难,也没几个网站有这个能力和财力来实行。中国网民众多,名字重复的也多,实名制带来的重名现象和同音词相像字带来的辨识问题先不说,不仅是sns,其他类型的网站社区的注册机制不可能也没有技术来完全辨识是否为实名,网民注册时如果乱起了一个名字,虽说具备了实名的特点,但却是个假名字,实名=人名≠真名的现象普遍存在,靠网民的自觉性来完善实名制在中国如此特殊的互联网环境下目前来说很难很难。

第二,实名制优点多,但缺点也不少。优点就不多讲了,之前很多人也讲了太多。就讲讲实名制的缺点吧。像上面说的容易利用人名乱注册现象是最严重的,说来惭愧,笔者的开心网账户就不是真名,后来记得开心网出了一个什么真名验证的提示,笔者填了邮箱还有一些资料还是可以继续用原来的名字。而且sns网站普遍存在一人拥有多个账号用来摘取停车的现象,很多用户的mj都会用随便起的名字或者明星的名字来注册,且同名MJ就有很多,这确实闹了不大不小的笑话。另外实名制肯定会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也许有的人很诚信但不希望实名等隐私曝光,可能会想用自己常用的网名注册。网络毕竟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利用网络侵犯他人隐私甚至犯罪的案例比比皆是,很多人不希望在网络上过分曝光自己的隐私,如果网络实名制处理不好隐私问题很有可能引发广泛的批评和争议。此外,实名制会被人肉搜索利用。现在很多地方命令禁止人肉搜索,但是sns等网站的实名制却又助长了人肉搜索的气焰。开心网,人人网都有搜索姓名寻找好友的功能,笔者就曾通过搜索寻找到很多多年不曾联系的朋友同学。假如被人肉搜索利用,曝光隐私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

第三,实名制并不能成为衡量和验证诚信的标准和方法。实名制的施行只能对网络诚信起到一种规范上的约束,想绕过实名制其实并不是难事。那种严格不透风的实名制在全世界来说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彻底施行。因此实名制仅是参考而不是能是衡量和验证诚信的标准和方法。综上所述,实名制的理想很美好,但实施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随手sns开了一个好头,但是网络整体环境得不到改善的话,实名制也无法建立诚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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