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篇一: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消除传销的生存空间,彻底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社区出现,保证我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综治办文件,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www.61k.com]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
不法分子通过传销和变相传销,用欺骗甚至暴力威胁等手段引诱不明真相的人误入其中,强制扣押证件和钱财并实行精神控制,具有典型的“经济邪教”的性质,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危害。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着力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切断传销链条,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支书为组长,派出所包居民警为副组长,其他居干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工作目标和步骤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社区要和老城办事处、派出所、工商局等单位统一思想,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各部门联系方式在社区醒目位置公布,使群众能及时反映。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通过掌握的传销资料,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黑名单,协助派出所建立出租屋、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做好保证。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工作领导成员要加强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出租屋主的形成教育工作。一是以授课讲座的方式;二是制作宣传展板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国家打击传销的决心和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让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4、签定责任书,明确责任,制定奖惩机制。社区与辖区内各单位签定责任书,拟订居民举报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举报涉嫌传销人员的居民进行奖励,对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想传销活动提供场所、货源、仓库的,进行严厉惩处。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与派出所积极配合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生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使传销在社区彻底绝迹。
6、加强信息报道。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开展情况,随时作好记录。
篇二: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调动基层组织及广大群众防范和打击传销的积极性,逐步压缩和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区、镇、处、场为单位,构建防范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夯实打击传销工作基础,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到20XX年底实现我市所有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人员,全面查禁传销,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进行的传销行为;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等条件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
(二)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的行为。
(三)重点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群众反响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彻底摧毁其组织网络体系。
(四)重点惩处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分子。
(五)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等传销活动高发区域;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加大对违法租赁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明确职责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市政府成立潜江市打击传销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协助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要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击传销组织体系。
(一)工商部门负责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协调督办,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打击传销工作,部署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负责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确定为传销或涉嫌传销的行为;负责打击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
(二)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以及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
(三)各区、镇、处、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督办、协调。
(四)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民宅房屋出租的管理,尤其是园林城区所属社区居委会要对房屋出租户逐户登记排查,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非法聚集涉嫌传销活动的要及时报告工商、公安部门。
(五)商务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对打着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电信部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等媒体的监管,发现利用网络从事传销行为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再就业工程的监督管理,发现以介绍工作等为名,诱骗他人从事传销活动的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加强传销进校园的防范;交通部门负责配合做好传销人员的遣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经费。
五、工作措施
全面推行“六个一”措施,即发放“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建立“一个宣传栏”、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人员的“三无”目标。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各地要发放“一张联系卡”,由社区(村)负责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上要有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举报电话、打击传销的相关法规政策,方便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村)、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实行群防群治群管,确保信息准确、反应及时,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区、镇、处、场要利用劳动保障部门在各社区(村)已有的“劳动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出租屋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库,登记造册;市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管理员和举报投诉站的作用,及时获取传销信息;市公安机关要加强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发挥监控作用。相关执法部门要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出租房主。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区、镇、处、场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房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建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和公开信、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抵制传销,主动举报传销,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市政府与区镇处场、区镇处场与社区(村)及工商、公安等部门要与所属基层单位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责任书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基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并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重大责任事件的要逐级追究责任,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各区、镇、处、场要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印制宣传标语、一封公开信等宣传品进行发放;要注重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作用,全面展开打击传销宣传发动工作,做到有序、有力、有度,营造良好的打击传销声势及环境。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至10日)。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具体要求,以实施“六个一”为主要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考核总结阶段(20XX年11月)。由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结合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无传销社区(村)”称号。
(四)巩固阶段(20XX年12月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度“打传”情况,总结经验,建章建制,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打击成果,确保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继续深入开展。
七、工作要求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边创办、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准备,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六个一”工作落到实处。全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序开展。
篇三: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构建平安习水、和谐习水,根据《遵义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工作方案(试行)》(遵府办发〔20XX〕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习水、平安习水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继续抓好我县传销重点部位的综合防范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
二、工作目标
根据《遵义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方案(试行)》(市打传办〔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东皇镇天生社区为我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推动面上工作,最终在全县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包括:在社区(村)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的联动机制;在社区(村)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居民(村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中心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活动。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组织架构和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由工商、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和治安队员组成的打传专业队伍建设。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基本内容,让每户居民掌握派出所、工商所、社区(村民) 委员会联系方式,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各基层执法单位、居(村)委之间建立定期互通信息机制,做到一有情况,随时出击。
各乡镇(区)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区)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工商所长、派出所长担任,司法所长、社区(村)主任等为成员;各社区(村)要成立打传专业队。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情况,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信息整合和上报机制。“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要率先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将社区(村)基本情况特别是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并建立书式档案,掌握详细情况,使执法人员能够根据“信息平台”提供的资料,迅速确定目标、制定方案、选择路线、实施行动。有条件的社区(村)要逐步推进该项工作。各地工商所、派出所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违规房屋出租户黑名单,加强监控。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做好“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村)居民”四封公开信的派发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村)。三是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群众了解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四是各社区(村)要设立宣传栏宣传打击传销工作。五是城镇小区要有打击传销的宣传横幅(标语)。
(四)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机制。各乡镇(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严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
(五)突出整治重点,建立打击机制。各级各地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定,由派出所通过户口检查,工商所通过市场巡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多种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联动工作网络。对于已经摸清的传销组织及传销头目,立即上报县打传办,由公安局、工商局和乡镇打传办成立专案组,坚决把传销组织彻底铲除。
(六)建立监控预警机制。各乡镇(区)要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联谊会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尤其是工商服务维权社区联络员、志愿者、党员、公务员、离退休老同志等,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监控。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小区保洁员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村)内的可疑人员的监控。尽可能多地动员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建立立体监控传销网络,对传销活动实行全方位监控预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决不让传销活动在我县出现。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打传工作。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负责,定岗定人,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落到实处。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工商局和公安局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试点社区(村)的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各乡镇(区)在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中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创建活动出实效、出战果,在社区实现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三)露头就打,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切实发挥“两委两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派出所、工商所)作用,进一步强化出租房屋管理、流动和暂住人口管理,密切注视传销活动的动向,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巩固一户。
(四)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各乡镇(区)要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与创建“平安社区(村)”、创建“无毒社区(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布置、统一安排。各级打传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职能,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以东皇镇天生社区为示范点,全面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完成与社区(村)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建立打击传销联动机制,并对本辖区的房屋出租户、外来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于8月1日前建立书式档案,做好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准备,9月1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二)第二阶段(20XX年9月):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局)组织督查组对各镇乡(区)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由工商局根据工作情况据实制定。
篇四: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为了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根据《20XX全省经济检查工作思路》的精神,配合“迎世博、禁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传销势头,建立健全打传基层预警防范机制,逐步压缩和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我局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的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在社区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肃惩处头目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进社区的宣传教育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监管及打击机制,严惩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进行群防群治,加大创建力度,彻底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
二、工作方法
在开展“迎XX、禁传销”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在社区推行“四个一” ,即派发“一张联系卡” 、建立“一个信息台” 、发放“一封公开信” 、构建“一个监管网”,在椒江区海门街道建设社区、白云街道云健社区、加止街道中山社区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活动,在章安街道、前所街道、三甲街道、下陈街道、洪家街道酌情推广,最终实现社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把工商所、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管理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动态,使职能单位能迅速及时出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在各社区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把社区内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要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的“四知” ,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让执法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在各社区派发给群众“一封公开信” 、宣传小册子及宣传纪念品等,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四)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按楼、按梯、按户加强对传销的监管预警;充分发挥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内的陌生人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过“联系卡”报告有关职能部门;使有关部门要根据“信息平台” ,制订完善的行动方案,迅速出击,将传销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发动阶段(8月)。制定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方案,确定目标,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9月-10月)。在确定的三个社区全面铺开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要完成好联系卡、信息台、公开信、联络人等工作,形成打传联动工作网络。
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11月)。结合打击传销治理巩固工作要求,迎接台州市工商局对我局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分局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虞年利局长担任组长;金陆平、应慧群、陶海华为副组长;成员为:盛增福、王荣杰、叶启洋、王慧林、潘国斌、梁小倩、郑战、徐道旺、吴灵、阮家荣、陶庆贵、徐明、黄元礼、盛勇。王荣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准确协调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工商部门要积极与打传工作协作单位公安、民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上下指挥通畅、左右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采取清理与防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核心是加强出租屋管理。因此要重点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抓好宣传工作。通过开辟宣传栏、警示牌,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举办咨询活动等形式构建宣传教育阵地,将打传联系卡、公开信送进各家各户,加大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力度,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篇五: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为充分发挥广大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精神文明社区、社区、社区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通知》(吉市综治办[20XX]第13号)文件精神,我社区将创建为“无传销社区”,现制定创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禁止传销条例》为法律依据,充分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努力形成职能部门互相负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能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领导小组
由社区主任组长,副组长由各委主任担任,成员为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二、工作目标
1、在本社区内无传销组织存在;
2、在本社共内无传销人员活动;
3、本社区内的居民无到外地从事传销行为;
4、本社区无给传销组织和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仓储、住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5、本社区无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在本社区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
三、创建内容及工作方法
(一)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1、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促进公安、工商、商务、教育、财政、民政、通迅、媒体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具体部署整体工作和各项措施的开展,形成统一、完善的工作机制。
2、落实责任和追究制度
为认直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职责,各职能机构要把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责任追究到具体责任人。相应的签订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通过发入联系卡、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箱、发挥联防员、治安巡查员等方式公开投诉举报途径,24小时无间断的接受投诉举报。同时在社区办公室专门设立咨询受理台,由工商、公安局负责对社区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每周由公安、工商部门派一名工作人员专职一天进行接待、受理、咨询、服务工作。
(二)构建打击传销的信息机制
1、发放联系卡
发放“一张联系卡”,在开通投诉、举报通道的同时,也传递和构建共筑联防的信息平台,使之人人打传,草木皆兵。
2、建立打击传销联系员制度
在工商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同时,指定社区、委、村、屯、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一名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形成通迅畅通的网状基层“连线员”,负责宣传和下达相关的打传法律法规知识,并收集、整理各种可疑行为、讯息,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3、绘制社区区域分布图
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绘制和统计以组、单元为单位的社区人口、及以独立的经营业户为单位的场所情况分布图。对重点区域、重要监管对象、易发区等特殊标注。
4、建立信息资料库
A、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聚集情况
在区域情况分布的基础上,逐面到点,对一些公共场所如饭店、宾馆等加强宣传教育,并发放流动(外来)人口情况登记表,对疑似的外来、流动人口的行为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B、社区外出人口登记
各派出所、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内的外出人口逐户进行登记核实,对其外出流向、工作性质等时时、详细的进行登记备案。
C、社区出租房屋人口登记
各派出所、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内的房屋出租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变动情况及时记录。
D、社区下岗人员登记
基层组织要对下岗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统计,要对其新就业的情况予以备案。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1、积极开展各种打传宣传活动。
组织社区群众开展各种文化演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节目宣传非法传销行的危害和社会影响。
2、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设置路牌、橱窗、等方式强化宣传。
在村内设置公开栏打传专题,进行法律法规、案情再现、陷井曝光、惯用手段展示等方式揭露传销的违法行为,同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扩大宣传面,提高震摄力。
3、向公众致一封公开信
在村公众地点张贴公开信,揭示传销违法性的同时提升政府公信力,筑成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与论监督、群众参与一体的牢固防线。
4、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
把日常监管、重要案情、新法律法规等梳集整理成单、册,认真发放到群众、业户手中,不留死角,面面俱到,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
(四)构造四方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
4、构建“三位一体”的监管网络。
要形成以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农村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把以举报、投诉为主要来源、以打传基层组织自觉监督为主要方式的群众自律性约束机制与职能部门的强化监管结合起来,整个网络横到边,纵到底,使非法传销行为人人喊打,无处盾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
要树立无传销社区,既而彻底根除我村的传销活动,首先要实现村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以点代面。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乱情绪,切忌做表面功夫,扎扎实实的开展此次创建活动,决不让传销活动在社区死灰复燃。
(二)把创建“无传销村(屯)”活动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好相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突出闪光点,不规避灰暗点,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创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把创建活动作为治安村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及时掌握传销策划者、组织者、骨干分子、惯性参与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活动规律,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相关联信息,并提出预警。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与派出所、工商分局、金融银行等部门形成合力,并积极取得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使创建工作长期、持续工展。
(五)定期信息汇报及成果反馈。
对于创建活动的阶段性成果,要与各部门一并在联席会议上进行汇报和总结,并对其成果进行公布和揭示。活动领导小组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结果及时反馈。
五、工作考核
创建工作于9月末结束,依据《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细则》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迎接综合治理小组的年底考核。
二 : 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篇一:社区戒毒工作
方案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制度的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月5日—2月28日)
1、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职责分工
镇政府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指导专职人员和社工开展实际工作,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定点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各项措施。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监护小组由社区专职戒毒社工、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家庭成员等组成。
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医疗和护理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
镇社会事务办将戒毒人员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镇司法所负责对刑满释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释放的吸毒人员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禁毒法制教育。
镇派出所要确定禁毒民警,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批和定期检测,配合专职社区开展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规定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人员依法处理。
3、保障体系
一是人员保障。镇政府按照辖区每20名实有吸毒人员配备1名戒毒专职社工的标准统一招聘戒毒专职社工。戒毒专职社工年龄应在25—55岁之间,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热心禁毒事业,品行良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胜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是经费保障。镇政府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启动经费,每年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作出长远打算,设立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名吸毒人员每年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1500元标准核定,其中年工作经费按该标准计算达不到1万元的,按1万元核定;戒毒专职社区月工资按照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核定,其社保、医保等缴纳标准参照当地缴费标准确定。
三是基础设施保障。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门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31日)
1、基础工作
一是彻底掌握社区吸毒人员底数。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吸毒人员进行逐人逐户调查,彻底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并根据吸毒人员实际情况签订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协议,确保在3月31日之前签订协议的吸毒人员数达实有吸毒人员数70%以上。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镇政府负责、县禁毒办配合组织社区的支书、主任、专职社工和社区民警进行全面深入的社区戒毒(康复)业务培训,提高戒毒工作小组成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应熟悉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掌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戒毒宣传活动,不仅要向吸毒者亲属、朋友、邻居、亲戚宣传,还要向社会各界宣传。尤其注意对新的戒毒理念、戒毒制度、吸毒人员享有的权益等内容进行深入宣传,使全社会包括吸毒人员及其亲属正确认识社区戒毒(康复)的意义,从而主动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运行机制
一是例会制度。镇政府定期召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监护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也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日常工作制度。镇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考评方案》等规章制度。
三是建档统计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档案,各类档案材料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材料齐全。
(三)全面运行(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帮教谈心、家访活动,督促社区戒毒人汇报戒毒情况,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就学援助、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区救济等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书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书面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禁毒法》贯彻实施必须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它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我镇禁毒工作成效的巩固和长远发展。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组织开展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机制。禁毒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发挥主动,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员吸毒人员参加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努力降低毒品需求。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导。镇政府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所对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监护小组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并将此项考评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四)建立奖惩制度。镇政府年终对各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精神、物质奖励;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诿,措施不落实,弄虚作假,视情予以综治工作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篇二: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禁毒委、省综治委制定的《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暂行办法》和市禁毒委、市综治委联合下发的《东莞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意见》(东禁毒委〔20XX〕6号)有关要求,根据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禁毒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监护、全程康复”为原则;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实现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吸毒人员的戒毒和康复工作,积极推动全镇群众性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维护我镇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对象和范围
(一)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戒毒:
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本人有戒除毒瘾愿望,能主动配合治疗,且有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但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2、有稳定的工作、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
5、70周岁以上的;
6、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7、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二)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三)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如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其到戒毒康复场所协议执行社区戒毒(康复):
1、无家可归或没有固定住所的;
2、无生活来源或者缺乏就业条件需要进行再就业培训的;
3、不具备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工作条件的;
4、其他需要安置在戒毒康复场所的;
(四)对符合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社区戒毒人员,由本人
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的公安机关同意,可以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已经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应当接受社区康复。
(五)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可以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公安机关同意,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委副书记黄启光任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邹应溪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政法办(电话:81332063),负责统一制定社会戒毒(康复)
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村(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协助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邹应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政法办吴志权、公安分局陈旭勋同志兼任。
各村(社区)相应设立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治保主任、警长任副组长,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人员等为成员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各项工作措施。
(二)建立工作队伍
按照省市社区戒毒(康复)的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队伍,以本村户籍的吸毒人员为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对象,按照每20名吸毒人员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专职禁毒工作人员;吸毒人员不足20名的应配备1名禁毒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戒毒(康复)跟踪、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对戒毒(康复)对象的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镇禁毒工作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职责》、《村(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职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守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制度》、《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流程图》规章制度以及《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尿检委托协议书》、《社区戒毒(康复)告诫书》等台帐资料,形成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南,指导各村(社区)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4月-5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意义、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对现有吸毒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完成专兼职人员工作配备、禁毒志愿者招募等工作;建立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8月)。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增添措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全面铺开14个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摸索出符合实际、规范有效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模式。
(三)
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全面
总结我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体系。
五、工作职责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镇委、镇政府和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导下,履行法定职责,共同做好戒毒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落实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情况;依法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尿样毒品检测;负责社区戒毒(康复)过程中的相关审批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下达;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的管控衔接工作;定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组织民警参与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执行社区戒毒规定或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毒品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严肃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道滘医院负责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生理、心理治疗;组织医护人员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状况,并对传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采取应对措施;会同公安、药监部门共同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司法所负责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向社区戒毒(康复)的衔接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范畴;加强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宣传教育,为社区康复工作做好铺垫;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
财政分局负责保障我镇各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必要经费。
人力资源分局负责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技能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帮助其回归社会。
教育办负责将禁毒预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内容,有效提高在校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子女就学积极提供便利;出现在校生吸毒情况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各村(社区)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社区戒毒(康复)经费保障,将本村(社区)的吸毒人员层层分解落实到本村(社区)委会领导干部,落实“多帮一”的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定期组织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样毒品检测和戒毒(康复)情况评估,要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法律援助、心理矫治、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要大力给予援助。
六、经费保障
社区戒毒(康复)治疗费用原则上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承担。对无力承担社区戒毒治疗费用的,经社区戒毒的决定机关同意,可以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或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接受生理脱毒治疗。禁毒宣传、禁毒社工、尿样检测和禁毒办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以及委托禁毒社会工作组织开展工作的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社区戒毒(康复)是贯彻《禁毒法》的重要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推动禁毒工作社会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影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广泛动员,精心部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是《禁毒法》的一个新举措,要结合《禁毒法》,广泛宣传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开展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的辅导培训,规范各项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镇社区戒毒(康复)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台账、档案,强化对吸毒人员的监管;要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篇三: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社区戒毒模式工作,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法》在我街道的顺利施行并取得实效,现结合东城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戒毒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
XX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立法精神,坚持实施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扎实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建设;探索建立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戒毒工作模式和工作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社区戒毒工作的领导,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永林
副组长:汪日新
成 员:郑炳正 潘 浩 翁则瑞 柳 音 王巧琴
周福妙 陈新宇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1、建立街道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由街道综治办具体负责本辖区社区戒毒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各村居指定一人负责村、社区戒毒工作。
2、把正在接受美沙酮治疗人员、帮教人员、新发现的吸毒人员、新型毒品成瘾人员作为社区戒毒的主要对象,同时开展一次吸毒人员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一批隐性的吸毒人员,尽可能把更多的吸毒人员纳入社区戒毒中来。
3、完善禁毒服务中心工作,并按照戒毒人员的特点,继续聘请一批禁毒大使,进一步扩大禁毒志愿者队伍。
4、街道筹措落实设立禁毒专项基金,并接受社会的捐赠有条件的聘请一批禁毒服务大使,招募一批禁毒社会工作者,扩大禁毒志愿者队伍,同时解决社工的绩效考核奖励费用、戒毒费用、救助有困难戒毒人员维持基本治疗的费用。
5、加快设置社区美沙酮维持疗法医疗点,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对美沙酮维持疗法医疗点选址要抓紧落实修缮工作,尽可能的提升各种软硬件的标准,方便参加美沙酮维持疗法的社区戒毒人员,进一步扩大参加美沙酮维持疗法人员数量。在美沙酮治疗点设立戒毒门诊课目,解决社区戒毒人员的生理脱毒问题。
6、制定戒毒工作规范、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制度、社工工作职责、公安、卫生、司法、民政、劳动保障等政府部门在社区戒毒工作的职责。
7、探索建立外来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工作机制。
8、建立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等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中必须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各村(社)居要充分认识社区戒毒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禁毒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决心做好这项工作。各村(社)居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深入落实,确保社区戒毒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社区戒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村(社)居要大力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宣传,大力加强对社区禁毒工作的宣传,重点要加强对涉毒人员及家属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涉毒人员及其家属的禁毒、戒毒意识,扩大社会影响面。要广泛进行动员,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戒毒工作。
3、加强协调,全力保障。各只能部门要相互联系,紧密协调配合,街道禁毒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只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投入社区戒毒工作之中。各村(社)居要积极发动基层单位和组织,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全力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4、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各村(社)居必须周密部署,科学安排,要结合各地的实际制定出详细社区戒毒工作实施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勇于创新,及时交流。社区戒毒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各本(社)居和各职能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不要局限条条框框,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实战中探索出多种形式的社区戒毒工作经验,确保我街道戒毒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篇四: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我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XX]26号)和国家、省禁毒委、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北园街道办事处清河社区建立试点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社区戒毒试点工作的依据和目的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等有关法律为依据,在区禁毒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齐抓共管,街镇具体实施,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工青妇和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体制,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二、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组织结构。
1、区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社区戒毒工作措施。
2、此次社区戒毒试点工作设在北园街道办事处清河社区,由北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北园街道办事处设立“清河社区戒毒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社区戒毒办),由区卫生、司法、民政、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教育、妇联、共青团、社区戒毒专门组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组成,承担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戒毒方面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社区戒毒办主任。
3、社区戒毒办根据吸毒人员数量情况,组织一个或多个由居委会主任、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及所在单位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戒毒帮教小组”(以下简称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帮教工作。帮教小组可以吸纳禁毒志愿者参加,由居委会主任担任帮教小组的组长。
(二)工作职责。
1、社区戒毒办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
(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
(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5)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上报区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
2、区戒毒办各成员单位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织开展戒毒科研工作和吸毒监测工作。
(2)司法部门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司法援助。
(3)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4)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5)公安机关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参与社区戒毒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6)教育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人员以及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文化教育给予支持。
(7)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戒毒工作,其中,共青团负责禁毒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
(8)社区戒毒专门组织在社区戒毒办的领导下,做好社区戒毒的日常工作。
3、帮教小组职责。
(1)对戒毒人员进行戒毒知识辅导和法律援助。
(2)戒毒人员的就学、就业援助。
(3)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告诫。
(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5)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6)发现社区戒毒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危及生命的,可以协助其本人或者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救治。
(7)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
三、社区戒毒的适用对象、期限
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一)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在我区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不满十六周岁的。
(四)七十周岁以上的。
三 : 社区安保巡逻队工作方案
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推进平安建设,构筑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确保我社区治安秩序良好,政治社会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参与社会治安巡逻,通过警民联合巡逻、单位协同巡逻、看楼护院等形式,加强辖区“联防、互防、自防”三防一体的防控网络体系,全面维护社区正常治安秩序有一个良好环境,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达到“秩序好、发案少、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在社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如下:
组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社区民警
副组长:社区治保主任
成员:城物管经理
厂物管经理
小区联合支部
钟表生活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民警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治安巡逻活动的各项工作、日常检查、补贴发放、工作总结等。
三、巡逻防控安排
整个治安巡逻活动由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社区居委会负责指挥协调。以治安巡逻队为主,以各单位治安力量和党员义务巡逻队为辅。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巡逻。同时,要加强联防联动,与相邻单位建立互联互动的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做到与周边社区无逢链接,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周边的治安秩序,实现社会治安防控全面覆盖。
四、工作措施
(一)、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巡逻技能指导,定期开展培训、交流和总结。
(二)负责社区治安巡逻的主要领导将不定期检查和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要加强信息报送。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掌握巡逻情况,做到每日有巡查、每周有讲评、每月有小结,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社区领导小组。
(四)面对特殊时期,调动辖区保安力量和党员义务巡逻队共同参加协防,最大限度为维护社区安全与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成立,是构建“平安”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确保一方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要发动单位、居民和党员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创新工作理念,克服治安巡逻工作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坚决杜绝困难面前绕着走、巡逻不认真的做法。要实现社区每个角落24小时巡逻工作无缝衔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真正形成全民动员、警民团结共同防控的良好局面。
(二)巡逻队巡逻时,应严密注意巡逻区域内可疑人、事、物,依法盘查可疑人员。预防、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三)发现治安事件时,队员要相互配合,一旦发现警情处理不了时,第一时间报110,依法保护现场,疏[www.61k.com)散周围群众。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详情并做好记录。
(四)巡逻队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巡逻区域、巡逻路段,制定治安巡逻部署图和重大问题处置预案。巡逻中当队员正当防卫或意外受伤,应立即告知巡逻队主管领导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人员赶来处理。
(五)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公告等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统一标志,保持阵容严整。参加社区治安巡逻值勤人员,要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袖标。坚持严格考勤制度,树立强烈地社会责任感,树立文明执勤、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七)社区义务巡逻队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协助城管、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救助等一系列公益性服务。
(八)各组长应合理安排巡视路段并对巡逻队员严格考勤,上下班各考勤一次,定时定点巡视到规定地方接受监督签字,作好巡查记录,确保社会治安巡逻取得实效。
四 : 社区治安巡逻队工作方案
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推进平安**建设,构筑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确保我社区治安秩序良好,政治社会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 “科学发展观”,利用现有社区义务巡逻队资源,参与社会治安巡逻,通过警民联合巡逻、单位协同巡逻、看楼护院等形式,加强辖区“联防、互防、自防”三防一体的防控网络体系,全面维护社区正常治安秩序有一个良好环境,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达到“秩序好、发案少、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在社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如下:
组 长:** 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 ** 社区民警
副组长:** 社区治保主任
成 员:** **城物管经理
** **厂物管经理
** **小区联合支部
** 钟表生活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民警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治安巡逻活动的各项工作、日常检查、补贴发放、工作总结等。
三、巡逻防控安排
整个治安巡逻活动由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社区居委会负责指挥协调。以治安巡逻队为主,以各单位治安力量和党员义务巡逻队为辅。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巡逻。同时,要加强联防联动,与相邻单位建立互联互动的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做到与周边社区无逢链接,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周边的治安秩序,实现社会治安防控全面覆盖。
四、工作措施
(一)、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巡逻技能指导,定期开展培训、交流和总结。
(二)负责社区治安巡逻的主要领导将不定期检查和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要加强信息报送。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掌握巡逻情况,做到每日有巡查、每周有讲评、每月有小结,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社区领导小组。
(四)面对特殊时期,调动辖区保安力量和党员义务巡逻队共同参加协防,最大限度为维护社区安全与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的成立,是构建“平安**”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确保一方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要发动单位、居民和党员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创新工作理念,克服治安巡逻工作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坚决杜绝困难面前绕着走、巡逻不认真的做法。要实现社区每个角落24小时巡逻工作无缝衔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真正形成全民动员、警民团结共同防控的良好局面。
(二)巡逻队巡逻时,应严密注意巡逻区域内可疑人、事、物,依法盘查可疑人员。预防、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三)发现治安事件时,队员要相互配合,一旦发现警情处理不了时,第一时间报110,依法保护现场,疏散周围群众。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详情并做好记录。
(四)巡逻队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巡逻区域、巡逻路段,制定治安巡逻部署图和重大问题处置预案。巡逻中当队员正当防卫或意外受伤,应立即告知巡逻队主管领导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人员赶来处理。
(五)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栏、公告等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统一标志,保持阵容严整。参加社区治安巡逻值勤人员,要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袖标。坚持严格考勤制度,树立强烈地社会责任感,树立文明执勤、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七)社区义务巡逻队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协助城管、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救助等一系列公益性服务。
(八)各组长应合理安排巡视路段并对巡逻队员严格考勤,上下班各考勤一次,定时定点巡视到规定地方接受监督签字,作好巡查记录,确保社会治安巡逻取得实效。
本文标题:
社区征兵工作方案-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 本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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