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的贺信
<>二 : 永嘉卫生人才网:2015年浙江永嘉县招聘7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永嘉卫生人才网:2015年浙江永嘉县招聘72名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公告
最新招考公告、备考资料就在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zgsydw.com/zhejiang/
为解决急需的较高层次和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
办法》,经研究,决定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2名。(www.61k.com)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医学类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应届
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儿科(含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妇产科(含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医学影像(含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诊断)、护理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以上对象户口不限(同等条件下永嘉户口或永嘉生源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
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录用的。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永嘉县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温州医科大学报名:2014年12月5日(周五)9:00—12:30;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
区同德广场。
永嘉卫生网 永嘉卫生人才网:2015年浙江永嘉县招聘7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永嘉县卫生局报名: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1月30日(休息日除外)8:30-17:00;报名
地点:永嘉县卫生局政工科(永嘉卫生大楼12003室)。(www.61k.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就业
协议书、推荐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校出具普通高校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的证明、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如特
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到第一批次录取证明和新生名册复印件的要求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
消聘用资格。
(3)《永嘉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
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及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
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的考核。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核成
绩不得低于60分的最低分数线。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永嘉县卫生局网站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和《关
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
〔2008〕58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发办〔2004〕117号)规
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
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聘用手续。
聘用后,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2、招聘过程具体事宜等相关通知,将在永嘉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永嘉卫生网 永嘉卫生人才网:2015年浙江永嘉县招聘7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原标题:永嘉县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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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2、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永嘉县卫生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6日
三 : 永嘉卫生人才网:2015年浙江永嘉县招聘72名卫生专业技术
永嘉卫生人才网:2015年浙江永嘉县招聘72名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公告
最新招考公告、备考资料就在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61k.comzhejiang/
为解决急需的较高层次和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
办法》,经研究,决定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医学类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应届
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儿科(含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妇产科(含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医学影像(含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诊断)、护理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以上对象户口不限(同等条件下永嘉户口或永嘉生源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
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录用的。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永嘉县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温州医科大学报名:2014年12月5日(周五)9:00—12:30;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
区同德广场。
2、永嘉县卫生局报名: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1月30日(休息日除外)8:30-17:00;报名
地点:永嘉县卫生局政工科(永嘉卫生大楼12003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就业
协议书、推荐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校出具普通高校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的证明、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如特
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到第一批次录取证明和新生名册复印件的要求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
消聘用资格。
(3)《永嘉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
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及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
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的考核。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核成
绩不得低于60分的最低分数线。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永嘉县卫生局网站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和《关
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
〔2008〕58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发办〔2004〕117号)规
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
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聘用手续。
聘用后,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2、招聘过程具体事宜等相关通知,将在永嘉县卫生局网站公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原标题:永嘉县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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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2、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永嘉县卫生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6日
四 : 详解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流程
详解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流程
2016年浙江自主招生即将来开帷幕,最近很多同学都在询问有关于2016年浙江自主招生报名及单招考试的问题。(www.61k.com]因此,单招网精心将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章程分享给同学们做参考用,相信能够帮到同学们。(查看2016年具体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及《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和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校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站前大道2685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镜湖校区);邮政编码:312000。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2015年面向浙江省普高毕业生“校考单录”自主招生计划450人(文理兼招)。详见下表:
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表(普高)
序号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学费(学年)备注1机电一体化技术50三年7500元 2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20三年6600元 3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20三年6600元 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0三年7500元 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0三年6600元 6图形图像制作50三年6600元 7计算机信息管理50三年6600元 8建筑工程技术30三年7500元镜湖校区9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方向)40三年6600元10资产评估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营销方向)30三年6000元 11纺织品检验与贸易50三年6000元 12现代纺织技术50三年6000元 合计450
第四章 报名与确认
第七条符合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并已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取得浙江省内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且所有科目中至少有十个C等及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
第八条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8:30—3月16日16:00截止。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要求准确完整地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确认。经学校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可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普高类)》并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一栏里签上考生的名字。
第九条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清楚。
注:专业志愿经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
第十条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20日(8:30-16:30)、3月21日(8:30-16:00)。确认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的材料(注: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1、加盖考生毕业学校公章的《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普高类)》(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打印,含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加盖考生毕业学校公章)。
4、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其中:身份证(或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需要校验原件,请在来校现场确认时随身携带。
第十一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人。
第十二条报名资格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或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无误后,凭“缴费凭证”发放考生准考证(加盖我校教务处公章)。
第五章 考试形式及计分
第十三条考试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50分、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三部分组成,满分总分为750分。
第十四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依据考生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将考生数学、语文、英语三门科目会考等第成绩换算成相应分值,满分为150分。换算方式如下:
会考等第
A
B
C
换算分值
50
40
30
注:考生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文化课考试由我校按照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要求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满分为300分(数学、语文、英语各科满分100分)。
第十六条文化课考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上午8:30~10:00数学,上午10:30~12:00英语,下午1:30~3:30语文。文化课考试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提前15分钟入场参加文化课考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考试。如考生某门课缺考,则该门课成绩为零分。考生可于3月29日在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上查询文化课考试成绩分数。
第十七条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名单。
1、根据考生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参加文化课考试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人数和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1.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该专业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名单(遇有小数点则增加1个名额,“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入围);如参加文化课考试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8倍,则按该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参加文化课考试人数的90%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名单(遇有小数点则增加1个名额,“列尾”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入围)。
注:未能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资格。
2、3月31日,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满分为30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有关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见附件)。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5年4月4日8:00-17:00;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务必同时携带准考证(盖有我校教务处公章)和身份证(或户口本)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缺其中任一证均不得参加考试。
注:未能取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1、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要求:男女生比例及文理科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专业培养要求: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录取总分合成: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0分+文化课考试成绩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0分,总分满分750分。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第二十四条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的总分成绩,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足再考虑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额满为止。
对无法满足3个专业志愿内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未选择“服从调剂志愿”的,则不予录取;如选择“服从调剂志愿”的,则在未录满的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直到额满为止。
第二十五条在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单科笔试成绩和学业水平单科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单科笔试成绩排序:数学、语文、英语。各项成绩均相同,同时予以录取。
第二十六条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计划转到浙江省普通高考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第二十七条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站、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被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普通高考。
第七章 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招生监督和制约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三十条 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应当对盖章认可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普通高考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浙江省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二条学校以往有关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本章程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育龙高职单招网)
五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厅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www.61k.com)
1
招生院校
学校名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791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2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16年提前招生计划380名(面向普高考生350名,面向中职考生30名),具体专业及计划分布如下。
面向中职考生招生计划
3
报考条件
面向浙江省生源,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报名手续的高中、中职毕业生。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4
报名时间:3月14日--4月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3日--15日
考试时间:4月16--17日
报名费:110元/人
5
报考指南
(一)网上报名: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zjitc.net),根据“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请通过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报名表》(中学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3.《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
4.普高生提供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中职生提供“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备注: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费及有关材料一概不退。
(三)缴费:考生通过审核后须在报名截止前缴费,缴费可以在线支付或到我校财务处缴纳(详见报名流程)。
户 名: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温州市工行鹿城支行
账 号:1203207009049003445
用 途:注明考生姓名
(四)联系方式:
1.通讯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F幢公寓1楼),邮编:325003。
2.学校网站:http://www.zjitc.net;
3.招生网站: http://zs.zjitc.net;
4.咨询电话:0577-88321500 88313369 88340252
6
选拔测试
(一)成绩构成、科目及测试形式
普通高中学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中职学生重点考核文化素质。
(二)综合测评形式及时间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折算标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折算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门课程计算,按下表将每门课程的会考等级转换为相应的分值,再乘以相应的权重得出最终分数,满分为200分。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
会考等级与分值转换表
会考科目与权重转换表
(四)中职生综合测评命题
中职生综合测评满分200分。测评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命题参照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试说明中对语文、数学的相关要求。
( 扩展:2016浙江高职单考单招 / 2016浙江高职考分数线 / 2016浙江省高职考试卷
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满分200分(考生的职业技能成绩除以300总分再乘以200)。
7
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根据考生总分,按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备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专业的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备录取名单按专业的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如果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的120%(含),计划按实际参考人数80%执行(有小数点的按进一法计算)。
(五)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高生依次按综合测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上述二项成绩相同,则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优先排序录取;中职生依次按“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优先排序录取,若上述二项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测评中语文、数学成绩优先排序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确认是否被我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则缺失名额由备录取考生根据成绩顺序依次转为拟录取。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需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七)提前招生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8
监督管理制度
(一)提前招生选拔录取是深化高等学院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学院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提前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通报。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电话:0577-881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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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学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三)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统一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完成各项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达到高等教育培养目标者将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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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由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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