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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Google“企鹅”算法开始清理过分SEO的网站

发布时间:2017-12-07 所属栏目: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一 : Google“企鹅”算法开始清理过分SEO的网站

Google在去年2月上线了被称为“熊猫”的新算法,目标是打击各种充满低质量信息的“内容农场”网站。而最近他们又上线了一个成称为“企鹅”的新算法,其目标直指那个通过过分SEO手段提高排名的网站。其实在熊猫和企鹅之间,他们还有针对性的上线过一个算法来打击将正文前面放置大量广告的网站,不过那次升级没有官方的名字。

熊猫这个名字是当初一位跟这一算法有关的工程师想出的名字,这次企鹅的命名不知道是来自谁,不过熊猫和企鹅倒是有点相似点:都是以黑色和白色为主的以字母P打头的动物。

Via SEL

文:谷奥

二 : 存货估价入账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物资采购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货到票未到”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制度规定:工业企业对于货到票未到的存货,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则采用计划成本作为暂估价值入账;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则用暂估价值入账。商品流通企业则按应付给供应单位的价款暂估入账。待实际收到发票时,再用红字将原估价入账的以同等金额予以红字冲回,再按实际发票金额登记入账。这就是会计上所说的跨期暂估入库存货。“货到票未到”的存货投入生产经营后,销售的部分,固然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相应未销售部分仍然在存货中反映。在企业所得税上,《》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人未按规定取得正规发票的,不论什么理由,也不论成本费用是否实际发生,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即对企业未取得正规发票的不允许税前扣除。由此产生了会计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之间的差异。

(www.61k.com)货物成本属于企业的主要成本,对于企业因“货到票未到”取得的销售收入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而对其相应发生的成本却不允许扣除,这就相当于所销售的估价入账的存货为无本之利。那么,对于已结转的成本和未售出的存货,在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到底应当如何税前扣除?目前,由于对暂估入库存货成本税前扣除缺乏统一规定,导致各地“各说各话”、“各唱各调”。如大连国税部门规定: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已经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如果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合法凭证的,可以在当年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如果在汇算清缴期内仍未取得合法凭证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应在取得合法凭证年度税前扣除。吉林地税部门规定:企业当年真实发生的符合扣除项目规定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应取得足以证明该项经济业务确属已经发生的适当凭证,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期内没有取得有关凭证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当期税前扣除;在以后年度取得该项成本费用支出有效凭证的,应调整所属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河北地税部门规定:对纳税人发生的年度成本或费用,如果在次年5月31日以前取得了相关合法票据的,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相关票据在次年5月31日以后取得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各地的理解和操作有所不同,但共同点是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合法票据的,年度按规定计入损益的部分,企业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笔者对暂估入库存货成本税前扣除问题的看法是:

1.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取得发票的,应当据实扣除,未取得发票的不允许税前扣除。《》(国税发[2009]第7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取得了发票,相应可以扣除。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据,一方面可以促使企业及时向对方索取发票,从而有效防止另一方偷逃税款,还可以有效防止企业通过暂估入账达到虚列支出的目的。另一方面,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取得的发票允许扣除,给了纳税人一个相当长的宽限期。应当注意的是,“货到票未到”并非意味着货物一定全部销售,企业会计核算是根据配比原则确认收入与成本的,对未销售的相应成本并未进行结转,所以,“货到票未到”的纳税调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已进入成本的部分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2.汇算清缴期后取得发票的,应当调整所属年度的申报表。《》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二十七条规定:“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同时,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财税字[1996]第79号)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从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本义来看,企业所得税是以一个年度所实现的应纳税所得作为计税依据的,企业一个年度内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应地,对不属于本期的成本费用,则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跨期的成本费用应当归属到所属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属年度已汇算清缴的,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从以后年度抵减或作退税处理,但不得支付因纳税人原因而造成的多缴税款的利息。《》(国税发[2003]第45号)规定:“企业须及时申报扣除财产损失,需要相关税务机关审核的,应及时报核,不得在不同纳税年度人为调剂。企业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而有意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确因税务机关原因未能按期扣除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必须调整所属年度的申报表,并相应抵退税款,不得改变财产损失所属纳税年度。”《》(财税[2004]215号)也有如下规定:“电信企业因按实际竣工决算价值调整原暂估价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并按规定补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多缴纳税额可抵顶以后年度应缴的所得税。”上述文件立法的出发点在于,防止和杜绝纳税人通过估价入账有意调节企业会计利润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所以,对企业成本费用支出税前扣除应当归位到所属年度。

3.超过三年不予抵退税款。《》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所以,因货到票未到而造成纳税人多缴的企业所得税,从缴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即便是取得了发票,也已经失去了抵退税款的权利。

三 : 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的几种情况

一、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和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年终按自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后为应补税额,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根据税法规定,乡镇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准予在应缴纳所得税额中扣除10%作为补助社会性支出。计提"补助社会性支出"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其他应交款——补助社会性支出

非乡镇企业不需要作该项会计处理。

4、缴纳年终汇算应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其差额为多缴所得税额,在未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所得税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在下年度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二、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计算补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其会计处理如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在确认投资收益或应分得联营企业税后利润后,计算出投资收益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并缴纳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上述会计处理完成后,将"所得税"借方余额结转"本年利润"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所得税"科目年终无余额。

三、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分为法定减免和政策性减免。法定减免是根据税法规定公布的减免政策,不需办理审批手续,纳税人就可以直接享受政策优惠,其免税所得不需要计算应纳税款,直接结转本年利润,不作税务会计处理;政策性减免是根据税法规定,由符合减免所得税条件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才可以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政策性减免的税款,实行先征后退的原则。在计缴所得税时,按上述有关会计处理编制会计分录,接到税务机关减免税的批复后,申请办理退税,收到退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将退还的所得税款转入资本公积: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四、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后发现的,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1、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本年未进行结账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本年利润

五、企业清算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对清算所得计算应缴所得税和缴纳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将所得税结转清算所得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清算所得

贷:所得税

六、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1、对永久性差异的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永久性差异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的不能计入损益的项目在会计上计入损益,从而导致了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

按照调增的永久性差异的所得额计算出应缴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期末结转企业所得税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对时间性差异的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收入项目或支出项目在会计上计入损益的时间和税法规定不一致所形成的差异。

按当期应调整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额,计算出应缴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期末结转企业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七、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1、对永久性差异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按照调增的永久性差异的所得额计算出应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期末结转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对时间性差异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将调增的时间性[www.61k.com]差异的所得额加上未调整前的利润总额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与未调整前的利润总额计算出的所得税对比,将本期的差异额在"递延税款"科目中分期递延和分配,到发生相反方向影响时,再进行相反方向的转销,直到递延税款全部递延和转销完毕。当当期调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额加上未调整前利润总额计算出应缴所得税大于未调整前的利润总额计算出的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反之,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税款

期末结转所得税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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