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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孙维背景-朱令案的前前后后,有关孙维是谁

发布时间:2017-12-06 所属栏目:朱令案孙维背景

一 : 朱令案的前前后后,有关孙维是谁

朱令案的前前后后,有关孙维是谁

  孙维/孙释颜2003年在NOKIA工作时

孙释颜,原名孙维,女,汉族,清华大学92级物化2班学生,1994年清华大学“铊”盐投毒案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1994年底清华大学化学系三年级学生朱令出现了奇怪的中毒症状:秀发脱落、面肌瘫痪、发音含混、四肢无力,当时送往北京协和医院,医院束手无策,查不出病因,她的同学把她的情况译成英文发到互联网上求助,他们收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回信1500多封,其中不少回信认为她是“铊”中毒,后经专家诊断证实。但是确诊并没有使她的病情立即好转:昔日相貌秀美、聪慧可人的女孩几乎变成了植物人。尽管当年摄入的“铊”剂量足以夺人性命,但是这个女孩却顽强地活了下来。孙维,朱令的同班同学,同宿舍好友,和朱令同属校民乐队的成员。是朱令中毒案中唯一曾被公安局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其理由是她是当时唯一能接触到“铊”的人,和朱令同一宿舍,且有作案时间,其作案动机就是可能是嫉妒朱令古琴弹得好,使得自己没有在清华民乐团当主演的机会。 
  当时警方对于案件的调查并不积极,其母亲朱明新回忆,公安部门的正式立案调查,是在报案一周后才开始的。就在这一周的时间里,朱令所在的学生宿舍发生离奇窃案,朱令的一些洗漱用品被盗窃。警方在立案两年后,才对孙维实施讯问。多年以来,朱令的父母多方奔走,催促案件的调查,并试图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但并无效果,朱明新已经记不清找过多少次公安机关,但都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警方对于媒体的采访报道也是三缄其口,从警方一系列举动来看警方似乎已经知道真凶是谁而迫于凶手背景显赫受到阻挠而对外不公布真相。而正是由于孙维与之符合的背景条件使其犯罪嫌疑最大。  

朱令案的前前后后,有关孙维是谁

 孙维

  2006年初,随着社会舆论的加剧,此案昔日惟一的犯罪嫌疑人孙维更名为孙释颜,将原本1973年8月10日的出生日期更改为1973年10月12日。并用中学时期拍摄的身份照片办理了新的身份证件。孙曾经数次想申请出国,但由于身份问题和学位问题,均未能成功。涉及此事的相关部门和机关均对此事基本不回应或非常低调。
  网友找出的资料2002年至2003年孙维在诺基亚工作。  
  家庭背景为:
  孙越崎(孙维爷爷)——曾任民主革命委员会副主席,参加过辛亥革命。  
  孙竹生(孙越崎长子,孙维伯伯)——西南交通大学机械系教授,机车车辆专家、教育家。我国内燃机车技术发展的开拓者之一。  
  孙大武(孙维之父,孙越崎之子)——民革中央委员  
  孙叔涵(孙越崎女儿)——冶金部教授级专家  
  朱丕荣(孙越崎女婿)——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司长,教授级高级农艺师  
  孙孚凌(孙越崎侄子)——历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副市长,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第二至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六届、七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孙允文(孙越崎侄孙女,孙孚凌女儿)——中国音乐学院图书馆馆长,《歌剧欣赏》教师

朱令案的前前后后,有关孙维是谁

朱令学生时期照片

朱令事件时间表:

  1973.11,朱令(随母姓)出生,家里有一姐姐吴今(随父姓)。
  1987.9,朱令的姐姐吴今进入北大生物系学习。
  1989.4,朱令的姐姐与同学周末去野山坡春游失踪,三天后在一个悬崖下面找到了尸体。
  1994.12.5,朱令首次因不明原因发病,腹、腰四肢关节痛。在北京同仁医院治疗近一个月;病因无法确诊,头发全部掉光后病情好转出院。
  1994.12.11,清华民乐队在北京文艺厅专场演出纪念“一二九”。朱令参加大多数节目,并且古琴独奏“广陵散”。
  1995.2,开学一周后,朱令再次因不明原因发病,双脚疼痛难忍、双手麻木,再次脱发。 
  1995.3.9,朱令到协和就诊,李舜伟教授初诊“高度怀疑铊中毒”。并请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与卫生职业病研究所的张寿林大夫会诊,张提出可能是“铊中毒”或“砷中毒”,但因该所当时不能做检测,张建议到朝阳医院做检测,但没去。协和因为朱令否认接触过铊,就排除了铊中毒,没有检测。 
  1995.3.15,朱令在协和住院,协和按照神经炎来治疗。 
  1995.3.22,朱令吃东西开始呛,医院对她做为了抢救和维持生命必须的气管切开术,手术中她产生昏迷。 
  1995.3.24,协和给朱令输血导致朱令感染丙肝
  1995.3.26,朱令收住ICU。 
  1995.3.28,开始深度昏迷两个多月
  1995.4月,朱令中学同学贝志诚在互联网上发贴,描述朱令病情,希望得到专家意见以确定病因。前后收到1000多封信,很多怀疑“铊中毒”。
  1995.4.18,贝志诚把翻译好的email给协和,未被采纳。
  1995.4.20,朱令父母找到北京职业病防治所的陈震阳,测出严重“铊中毒”。
  1995.4.28,协和开始用普鲁士蓝化学剂排毒,一个月后朱令体内的铊含量基本排除,中毒的症状消失,然而严重的后遗症却将和她相伴终生。
  1995.4,协和认为朱令是二次中毒。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1995年下半年,朱令的同学、熟人和朋友被广泛的调查,其中包括朱令的室友孙维。
  1996.12,朱令父母第一次告协和。
  1997.3月,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朱令的同学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久又上书国家领导人。
  1997.4.2,孙维被公安局14处作为嫌疑人带走讯问,持续8小时,然后放回。孙维在这次讯问中得知清华出具材料声称孙维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
  1997.4,为了证实清华出具材料存在问题,孙维哥哥多次独自一人在白天工作时间进出清华化学系实验楼,取出有毒试剂,带出实验楼并全程录像。每次都无人过问。
  1997.5.5,孙维找到清华党委办公室,把孙维哥哥拍摄的录像放映,要求学校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孙维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
  1997.5.6,清华的实验室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4月和5月,孙维两次收到朱令舅舅的恐吓信,明指孙维为凶手,并且提到了黑社会。孙维去清华派出所报案,同时提出对孙维测谎的要求,没有收到答复。  
  1997.7.18,孙维方把孙维哥哥拍摄的录像带和查到的其他师生使用铊的文献交给公安。
  1997.7.28,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1997年7,8月,孙维方给清华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孙维方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1997.9.29,清华大学化学系领导打电话给孙维方通知孙维第二天去学校领证书。
  1997.10,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作出鉴定,认为协和医院在朱令案中没有过失,不属于医疗事故。
  1998.8.26,公安局14处宣布解除对孙维的嫌疑,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孙维和朱令中毒有关。 
  1999.4.2,朱令父母起诉协和败诉。
  1999.12,朱令父母第二次告协和。

朱令案的前前后后,有关孙维是谁

朱令

  2000.11.26,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协和医院补偿朱令医疗等损失10万元。
  2002年,贝至城发表文章“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明确表示怀疑孙维为凶手。
  2002年至2005年,朱令事件每年都在网上流传,mitbbs(未名空间)几乎每年一次,其中“孙维祖父求情说”和“公安局长的麻袋说”广为传播,每次的传言都指明孙维是凶手。
  2005.11.30,ID为skyoneline的网友在天涯贴出“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再次掀起指责孙维的浪潮。 
  2005.12.30,自称孙维的网友在天涯贴出“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
  2006.1.3,贝志诚在天涯贴出“关于朱令事件的几点说明——贝志诚”
  2005年12月至今,有多名自称朱令和孙维同班同学的网友网上发贴,讨论孙维的“作案嫌疑”。 

  以下是据传为孙维天涯论坛ID的声明:
  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且因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震惊中外。我非常同情朱令和他的家人,也和千百万善良的人们一样,希望帮助朱令,并期望早日找出中毒的原因。当时我也曾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了一些挽救朱令生命的活动。两年后我被卷入此案,公安机关经过了一年多调查最终解除了对我的怀疑。
  对这件事这些年来网上时有传播。许多人一直在想方设法帮助朱令,同时也愤怒地要求缉拿和惩罚凶手,其中关于我的流言很多,但多年来我一直保持沉默。因为我相信清者自清,对于那些先入为主的人,我就是再解释,恐怕也是“疑人偷斧”。去年网上甚至指名道姓地说我是凶手,我当时很想站出来解释,但又考虑毕竟案子没破,朱令如何中毒仍然是个迷。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如果有人认定我是凶手,任何解释都会激发出新的怀疑,引来更激烈的讨论和更多的谣言,这是被冤屈者的共同悲哀!于是我决定继续沉默。一些了解情况的朋友气愤地想帮我反驳时,我和家人都劝阻了。
  但是最近网络上关于我的谣言愈演愈烈,甚至沉默本身也成为了疑点。不断有身边的朋友、熟人向我询问。我不可能一一解释,而且事情这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口口相传、断章取义又不知道会演绎出什么版本,特别是出现了心怀叵测的谎言,使我不得已决定针对看到过的流言作一些必要的声明。
  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
  事情十分复杂,涉及的人和部门很多,为了避免给别人带来麻烦或尴尬,我隐去案件中除我和朱令之外其他人的姓名。但对牵涉到的单位和部门,我不可能完全规避,实属无奈。
  今后我不打算参与网上网下的讨论、辩论和答疑,只希望过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当然我保留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权利。
  我对文中提及事实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另外,我发现天涯上有两个ID,分别为“孙维”和“sunwei”,似乎注册后从未使用过,在此声明与我无关。

  一 我被无辜卷入朱令中毒案件
  朱令94年底生病,一直不能确诊,一度病危,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随后学校保卫处和派出所开始了解情况,我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文艺社团的很多人都被问询过,都是一些了解基本情况的问题,之后两年公安再没找过我。
  想不到97年4月2日,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以“简单了解情况,只是换个地方”为由从实验室带走讯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在经过了8小时的连续突审后,他们通知家人接我回家。我以为公安还会再找我询问一些问题,但是他们从此再没找过我。反而是我和我家人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查明真相,还我清白。
  更奇怪的是,在公安机关询问我之后,他们于4、5月间找我的舍友们了解情况。我的舍友们非常了解我的人品和性格,坚信我不可能做这样的事,并提出让公安广泛调查我的人品,没想到公安的同志很为难,不肯做笔录,说:“这个要求谁提?你提,还是我提?”这明显是带着有色眼镜进行调查。对此事的不满我们以书面形式呈交了公安机关。之后我们咨询过法律专家,他们说尽管我国97年1月开始执行的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实行 “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很多办案人员还是习惯性的延用以往的“有罪推定”。8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多起陈年冤案的曝光,“无罪推定”已深入人心,但是1997年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的。对此我深有体会。
  98年8月,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

  二 所谓我是“学校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
  朱令案件至今未破,她具体是什么时间中的毒,在哪儿中的毒,怎么中的毒至今无法查清,而导致她中毒的铊的来源也不清楚。尽管有多种可能,但有些人却只把焦点集中在化学系实验室和宿舍。其它场合的问题我不好说,但化学系实验室的情况我清楚,有必要在这里说明一下。宿舍的情况见四“关于我们宿舍”。
  我4月2日被讯问时第一次从公安那里了解到的情况竟然是:我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但这完全是谎言!
  我绝不相信自己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因为我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了放在桌上的。为此我查阅了文献,事实上化学系在实验中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了。仅我查到的论文就有若干篇,收稿日期分别为1991年10月16日(那时我还没入学),1994年12月20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10月2日,1995年11月8日和1996年2月16日。直到97年公安开始调查,化学系才禁止使用铊。 
  此外,系领导后来也说除了化学系,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
  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几年,实验室有时也不锁门。很多同学课余时间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也对外系学生开放。做实验的时候,同学们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多年来一直如此,即使在朱令中毒确诊后也没有太大改善。
  为了证实真相,97年4月,我哥哥独自一人(从未在清华工作、学习过,更没去过实验楼)借了一部家用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然后又送回原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
  出于对学校的感情,我没有把录像带直接递交公安。但这个事实又对我非常重要,我不能替学校背这么大的黑锅,于是我在97年5月5日下午4点多找到校党办,把录像放给他们看,表示: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由学校自己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我真的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这比较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形象。
  没想到,第二天(5月6日)一大早,学校实验室突然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当时有不少人目睹,很容易证实。
  我担心学校掩盖实验室管理不严的事实,不得已只好于1997年7月18日把录像带和我查到的文献交给公安。
  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三 学校曾扣发我的毕业证书的经过
  1997年6月30日毕业典礼之前,系领导通知我,由于我被公安调查不能发我毕业证书,并让我家人来校谈话,说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当时接待我们的一位校党委领导还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我父母当即去了公安14处了解情况,没想到公安说根本没听说过孙维学籍的事,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通知的,如果真打过电话,一定会有记录的,但是我们没查到任何记录。”
  其间,我和家人曾给校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8月下旬,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我们。我们表示学校扣发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校党委领导竟然说:“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又说,“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谈话不欢而散。
  之后,我们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9月29日,系领导打电话通知第二天去学校领取证书。

  四 关于我们宿舍
  朱令中毒后曾经有记者来采访,在她笔下我们的宿舍关系冷漠而敌视。真实情况是,我们的宿舍生活非常快乐。我们几个舍友五年来别说吵架,脸都没红过,至今仍是好朋友,了解我们宿舍的人都可以作证。虽然大多数记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经历这次采访后,我和舍友都对媒体颇有顾虑。
  我和朱令没有任何过节,但确实和另外的舍友们更亲密,主要是因为朱令交游广泛,社会活动非常多,又是校文艺社团的积极分子,在社团的时间多,在宿舍的时间少,即使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
  在调查朱令中毒案时,一些人(甚至有我尊重的师长)为了回避自己的责任就不惜提供不实的情况,但是我的舍友们在公安调查我的性格、人品、和朱令的关系等问题的时候,她们都非常客观。我至今仍非常感动!
  朱令94年生病以后很长时间不能确诊,因为我母亲是医生,我还把朱令当时的症状(脱发、皮肤疼、腿疼)告诉我母亲,让她帮着分析和打听,我母亲当时还说可别是红斑狼疮。这些情况我的舍友们都知道。

  六 关于所谓我的爷爷向高层领导求情
  网上盛传我爷爷去世前最高领导去探望,爷爷“拉着最高领导的手”请求“放了我的孙女”。而“公安局长大发雷霆,说放他妈什么放,打死了装麻袋里放出来”,云云。如此绘声绘色,好象作者就在现场。如此恶毒而居心叵测的编造令人发指。事实是公安机关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讯问我是在1997年4月2日。而我爷爷1995年12月9日已经去世,如果这位“作家”所说属实,岂不是阴阳两界真能对话了?!而且我一天也没有被关过,根本谈不上“放出来”。
  97年4月2日那天,公安问到我的家庭成员,我只说了父、母、哥哥,再问其他人时,我只说爷爷奶奶已经去世,连名字都没提。
  爷爷是我最敬爱的人,他一生爱国、敬业、正直、廉洁,最痛恨腐败。生前多次留下遗言:遗体做医学解剖,捐献有用的组织和器官,其余作肥料,绿化祖国,丧事简办,把自己的积蓄全部捐献。他的骨灰撒在树下,没做任何标记,积蓄全部捐献给家乡的学校。
  对于这样一位已经去世的老人,在他身上编造这样的虚假故事是十分可耻的!

  七 关于所谓领导人和公安包庇我
  网上盛传领导人和公安对我的包庇,读者无不义愤填膺。事实是公安从来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包庇。
  朱令94年底中毒,由于医院误诊耽误半年,95年4月确诊铊中毒,至97年毕业前夕一直没有破案,应该说是错过了破案的最好时机。事后由于朱令家人一直广泛地向大家讲述,我们也就听到一些以前不了解的事情:97年3月,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学生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能放走凶手;不久又上书国家领导人。
  可以想象公安当时一定面临巨大的破案压力,他们希望尽快抓到凶手,对上级领导和朱令家人能有个交代。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朱令中毒两年多公安机关一直没什么动静却突然在1997年4月2日对我进行突击讯问。
  由于对我的调查迟迟不给结论,我和家人都非常着急。我还年轻,总不能长期背着“犯罪嫌疑人”的黑锅过日子吧。于是我们不断要求公安对我进行进一步调查,并与有关人员当面对证,对我提供的各种信息进行核实,希望还有什么疑问就尽快提出来,我好解释澄清,但是公安机关从1997年4月2日以后再也没找过我讯问任何问题。
  我和家人一直想在基层解决问题,第一个电话是97年4月4日、第一封信是97年4月5日,都是给清华派出所的。之后给系办、系领导、校办、校保卫处、校派出所、公安14处等反复打电话、写信或面谈,后来也曾向几乎所有相关部门反映,但事情仍无进展。由于知道朱令家人早在97年上半年就上书国家领导人,不得已我们才于98年1月也给高层领导写信反映情况,说明:我们只是恳请有关单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办案,决不是要求法外施恩。

在对我调查结束4年后的2002年,无意中在我家里发现了两个窃听器!
  那天我家亲戚来做客,因茶杯里的茶凉了,他把杯子放到微波炉里加热,突然听到爆炸声,大家吓了一跳,发现杯底有个夹层,夹层被炸开了,里面竟然装有窃听器,立刻查看另一个相同的杯子,发现同样装了窃听器。这两个杯子是专门烧制加工的,有夹层,杯底凹进去很深(见照片)。那位亲戚恰巧是搞机电的,又爱好无线电,一看就知道是窃听器。经回忆,杯子大约是98年春随咖啡礼盒送给我母亲的。
  既然安装了窃听器,我家附近还应该有窃听接收点,这么复杂的事看来大概只能是公安所为,估计我家的电话也被监听了。这个意外发现并没有让我们生气,反而觉得是件好事,因为我问心无愧,把我的真实情况让公安清楚正是我求之不得的。
  这些也足以证明公安机关和高层领导不但不象网上传说的包庇我,恰恰相反,公安机关是在严格侦查之后才解除了对我的怀疑的。 

  八 我曾多次要求公安机关对我测谎
  从1997年4月起我和我的家人反复要求对我再次讯问、安排对证和测谎,但始终没能实现。
  97年4月29日晚,因收到恐吓信我和家人去学校派出所报案,同时向接待我们的两位办案同志提出对我测谎的要求,他们没有答复。之后我们请教了一位法律界人士,他们说国内还没有成熟的技术和应用。所以我们就没有接着再提了。
  1998年7月29日北京晚报登出我国测谎仪研制有突破的报道,报道中说:80年代北京市公安局就曾试用过国外引进的一台测谎仪,准确率90%左右。1991年研究机构和北京公安局合作研制并鉴定过此种仪器,还办了培训班,后来又不断改进,经过8年努力,终于可以大胆亮相了。但通篇没有提国产设备准确率,所以需要确切、全面的了解。后来终于咨询到有关人士,他们说:准确率相当高,但准确与否还和测试的出题人水平有关,所以是有风险的。尽管如此,在案件没有侦破的情况下测谎是能还我清白的最好方法。我实在不愿意不清不白地生活,因此尽管公安机关从未提出过,但我仍然主动要求对我进行测谎,却未被接受。
  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在14处领导和主要办案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我再次提出要求对我进行测谎,被立即拒绝,说“没有必要了”。直到后来家里发现了窃听器,我才明白公安早已使用了更有力的侦查手段,事情清楚了,当然不必再给我测谎。

  九 朱令家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我是“凶手”并曾对我进行恐吓
  我97年4月2日被卷入案件,4月11日朱令的舅舅给我父亲打电话要求“私下谈谈”,并声称:“我手里有不利于你女儿的证据”。我父亲说:“有证据应该立即交公安机关,这样有助于破案”,“我绝不是怕与你谈,但一定要有公安人员在场做证才行”。他马上改口:“不能算证据,只能叫线索”。我父亲说:“线索也应交公安人员,同样有助于破案”。我父亲还表示:我们两家有两点是完全相同的,第一都是受害者,第二都希望早日破案。
  详细的通话记录我们以文字形式递交了公安机关。
  4月26日,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宿舍的恐吓信,说我已经“无可救药”“世人皆曰可杀”“纵然是天涯海角,终不能逃脱惩罚”,说“对朱令所做的事情,如果法律无法给予惩罚,是否可以效仿”,并“发誓不惜用一切为朱令复仇,为国家除害”,信中还提到“黑社会”。
  相似的信件也发给了班里其他一些同学,要求同学们配合朱家提供有关我是凶手的“证据”。
  我们请教了一位律师,她说:这是明显的恐吓,你们可以起诉他,另外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现在甚至花几百元就可以雇凶杀人,而且还可以伪造成意外事故不留痕迹。家人十分担心我的人身安全,要求我离校回家。
  5月5日下午,我迫于毕业压力返校。5月9日中午,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们宿舍的第二封恐吓信。内容与第一封信基本相同。
  尽管我也是这个案件的受害人,但朱令和她家人的情况更惨,我不想给她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此没有追究。
  两个优秀的女儿相继不明不白地一死一残,放在谁家都是毁灭性的打击。我理解朱令家人渴望挽救自己孩子和抓住凶手的心愿,也非常同情他们的遭遇。但是朱令家人自己都承认没有证据,却认定我是“凶手”,并广泛散布我是“凶手”的舆论,对此我十分不解。 
  我曾找过朱令的一个好朋友,表示希望能和朱令的母亲沟通。他说:如果真的不是你干的,你于心无愧就行了,朱令家人坚信了这么久的想法,日思夜想,是不可能改变的。
  97年7月30日,我和哥哥去14处催问案件调查的进展,正好在远处看到公安人员接待朱令的母亲。我们提出是否可以在公安在场的情况下和朱令的母亲谈一谈,把有些事情说清楚,公安人员连忙制止,说现在不合适,并马上把我们拉走,生怕朱令母亲看到我们。
  98年8月26日,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怀疑后,我再次提出希望能和朱令家人沟通,消除误解,公安说:“朱令家人误会很深,认死了这个理儿这么多年了,即使你们和她家人见面,恐怕也很难改变他们的想法。我们也做过他们的工作,非常困难,没什么效果,你们千万不要和他们接触,很可能会有危险,要是出了事儿就更麻烦了。”

  十 我对网上传言的看法
  我一直认为,也一直对我的朋友们说,其实这些在网上伤害我的人大多都是善良的,他们并不是存心要伤害我,只是出于义愤希望惩治凶手而被各种真假难辨的流言所误导。
  当然也不难看出其中有很少数人一直在挑起和引导舆论的发展,只要有人持比较客观的观点或者质疑这些所谓“证据”,就立刻会被揪出来甚至遭到谩骂,或者被说成是我的“发言人”。对于这些引导舆论发展的人,我希望他们的出发点是善良的,是为了帮助朱令,但如此不负责任地蓄意造谣中伤动机令人不解。
  对于网上那些客观理智的网友,我很感谢他们,因为他们能够客观地思考和评论,所谓“谣言止于智者”,另一方面我也觉得很抱歉,让这些不相识的朋友为我挨骂。
  不加思索的轻信与盲从,在文革期间达到顶峰,造成了多大的民族灾难!在网络上虽然每个人只是一个虚拟的ID,仍然应该理智客观,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十一 关于我的私人情况
  网上流传着各种版本。我一如既往地不希望我和家人的生活被打扰,而且我的私人情况与案件无关,我没有必要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十二 我的愿望
  1.公安机关尽早破案!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2. 愿朱令早日康复。 
  3. 希望大家客观理智地对待网上的各种传言。 
  4. 我和家人希望过上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
  除了朱令家人,没有人比我更希望早日破案了!
  既然大家都和我一样真心希望早日破案,请你真名实姓,把任何证据或者线索,尽早提交公安机关以便调查核实。在网上以讹传讹只会误导别人,伤害无辜,拖延破案的时间,并让真正的凶手继续逍遥法外。在对我此起彼伏的叫骂声中也许真正的凶手正在偷笑吧。朱令家人多年来一直发动大家收集“证据”,因此生成了一些哭笑不得的说辞,不值一驳。
  怀疑和推测绝不等于事实。前不久的佘祥林“杀妻”案就是一个例子。由于“死者”家属揪住不放,上访要求严惩凶手,之后又找到了一具女尸,而且被死者家属指认了,结果却是一起冤案。
  案子没有破,每个人都可以怀疑,我也有自己的怀疑,但我从未为了洗脱自己不负责任地到处散布。在《天妒红颜》这篇“经典著作”中,除了多处杜撰和全篇“据说”外,skyoneline还说到“多少有些知情的同学,明确认定孙维就是投毒者”。人命关天的案件难道仅凭“多少知情”就能“明确认定”吗?!更何况我们班上一些了解情况的同学多年来一直替我不平,这次知道我决心发表声明,都很支持。
  Skyoneline的说法如果不是不负责任,就只能是别有用心了。 

二 : 关于朱令中毒案嫌疑人孙维的一些客观评论

sw是凶手几乎是不瞎的人都能看出来的我现在惟一希望的是这个事得到足够的重视,尽快处理这个残忍的凶手,我们的国家如果放着这么明显的黑幕不处理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

全中国的人都在唾弃你,鄙视你,sw!快出来自首吧,你即使不入狱也会在中国人都口水中淹死。

强烈要求放出sw的照片,让世人都来认认这人,痛打这个过街老鼠!

昨天在网上看到有关朱令的报道,这 个使我在同情朱令的同时,又想起了另外一个人,她就是网上声讨的犯罪嫌 疑人孙维。我想可能网上没有几个人像 我一样认识孙维和她的家人那么久。我至今和孙维认识超过20年,同 时 ,我的家庭和孙家认识的时间更加久远。 我在这里只是想说明我对她和她家人的了解。

首先,孙维的祖父 孙越 崎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是正直廉洁的老人。 他曾经在部长楼里对当时的国家领导人破口大骂,抨击中国的 腐败和 黑暗现象。同时,孙维的父亲和母亲也是待人 诚恳,都是知识分子。孙维从小的学习不错,北京四中毕 业,考上 清华大学。同时,她的托福成绩非常好,毕业前 申请到了国外的奖学金,但是没有办法出国。网络所 说的清华大 学不让他出国的事情是真实的。在出国没有希望之 后,孙维就一直在北京工作,似乎最近才结婚。 网络上面说她 出国和美国人结婚的事情报道不实,孙维至今还住在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的部长楼里面。这个我 有足够的证据证 明她在北京,媒体的人可以去北京那个地方问问开电梯 的,就是前天,她还在那个楼里面自由 出入。我希望大家 能够相信我说的事实,同时,能够继续团结起来,让说明 真相的帖子不被淹没。

作为一个 和孙维以及她家人认 识多年的人,我鄙视她的行为。我知道这个事情是她做的已 经很久,不过由于邻居关系,

一直没有通过网络说出 来。我想,我们应该通过孙维本人和她家人了解事实真相,不 冤枉一个好人,但是也绝 对不放过一个坏人。孙维 的父亲在民革被人背后议论已经多年,这个事情在我们那个圈子 里面已经不是新闻。

我想说,如果孙维是冤枉 的,那么她为什么不出来控告曝光的媒体,为什么不控告你的学校 不发给你毕业证 书,不让你出国?以你们家的 势力,你是可以站出来说自己是冤枉的。可以,你没有,你只不过在 网络上面发 了一个漏洞百出的文章。这个让 我对你的行为表示了怀疑。

同时,我还想说孙维这样的做法是损人不 利己的 ,如果不是你当初的忌妒心,那么 今天,你和朱令都有着自己美好的生活。如果这个事情是你做的,那么我 希 望你可以考虑我的两个建议:1、自 己站出来说明真相,承认你的所作所为。2、利用你家里的关系,让朱令在 这个世界上消失。如果你没有勇气承 认罪行,那么请你结束朱令悲惨的生命,她现在被你害得生不如死。我只 是奇 怪,你当初为什么不干脆把她杀死 ,也许那样,她和她的家人还不会像现在那样痛苦!孙维,I KNO W WH AT YOU DID!!! I KNOW YOU AND YOUR FAMILY!我是你的 邻居,我看 着你长大,我也来自高干家庭 ,但是我鄙视你!你是我们楼里的耻辱!

法网恢恢,就算删除了我 的帖子,也改变 不了真相,人总是有报应的 !我不知道你现在找的老公或者是男朋友是怎么看上你的,也许他 看重了你们的家世。 孙维,如果你觉得自己冤 枉,也站出来,让媒体去你们家采访!

我们应该如何接近真相!http://jieluzhengxiang.tianyablog.com

作为孙维的邻居,首先我应该向贝志诚先生致敬,非常感谢他以及各位网友的帖子,让我不再选择沉默。我也和贝先生一样,可以问心无愧地对我说过的话负责。我和孙维一样来自北京复兴门外大街的部长楼。现在那个楼里都住着退休的老部长、老革命或者是文艺界的艺术家。至于门口的门卫,也没有别人说的那个严格,只要你们对他凶,说你住在这里他们就不敢难为你。

其实,如果可能我愿意和贝志诚先生站在一起,共同努力接近真相。对于如果进一步宣传这个事情,让更多的人关注,请孙维出来面对媒体,我有如下建议。希望朱令救助网站和朋友能够印制一些关于朱令悲惨遭遇的宣传资料,注意由于现在法院尚未宣判,宣传资料里面不要写怀疑孙维是凶手的任何话,更加不要有诋毁他的语言。资料里面只要写朱令案件的始末,和他的现状,同时呼吁社会关心她,帮助她就可以。然后,我们做一个公益活动,就是自发去孙维家附近的地区发放宣传资料,号召大家关注。发放地点,在木樨地地铁附近,孙维的24楼和22楼附近,以及周边地区(长安商场)。我们这样做,没有诽谤孙维,我们只是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地点,进行一个公益活动。而这个活动的目的是直接给孙维造成压力,提醒她是最大的怀疑对象。我相信,在她家附近发放关于朱令的救助资料,她的很多邻居会看到。如果他们能够进入楼里面,更加可以去各家的信箱发放资料。我们这样做,没有将凶手指向孙维,而是在给那些生活在部长楼里面的老人民代表,老革命讲述一个发生在北京的真实故事,讲述北京一个普通女孩悲惨的人生。虽然,这个楼里面的老部长和其家属很多已经不在位,但是他们还是有一定关系和影响力的。而且不是每个高干都是贪赃枉法,冷漠无情。如果,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活动,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同情,那么他们或许能够帮我们向中央领导有关部门伸张正义。我们这样做,至少可以让楼里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人向真正的凶手施加压力,更快更有效地促成案件的重新审理。部长楼的很多老领导平时是不上网的,他们平时都看报纸,人民日报居多,所以有的人还不知道民意是什么,所以,作为一直生活在这个楼里面的人,我认为这个建议是值得考虑,也是可行的!

关于帮助朱令的材料,就好像通缉令一个提醒罪犯自己的罪行,孙维可以不上网,但是她不能不出门,她的家人不能不出门,当她和家人看到朱令材料,在他们身边流传,他们的良知会不会被唤醒?他们会不会恐惧?他们会不会如惊弓之鸟?不做亏心事的人是不会怕的,但是心术不正的人就会害怕看到关于朱令的任何资料,哪怕是朱令的照片。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部长楼的老革命、老领导们,更加了解朱令的故事,让他们听听百姓的声音,让他们帮助我们探究真相!

http://blog.sina.com.cn/u/474243c8010001h4

[匿名] hh

2006-01-12 13:09:12

我要说明孙维目前最真实的情况,为了避免我的帖子被删除,请大家一定要帮我顶!看到这个帖子的人要转发,让所有有良知的人知道。首先,前面的报道有失实,这个对朱的家人和我们广大百姓是好消息。孙维并没有像报道中的那样出国,她也没有嫁给美国人。她目前还在中国,所以我们仍然有机会把事情查清楚!!!其次,我要公布她家里的地址,希望有良知的媒体人和朋友去找他们理论,采访!获得事情的真相,她的家庭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4楼5门13层!她的父亲叫孙大武,她现在还住在这里。我希望大家不要让这个帖子埋没,因为这个是真实的!也不要让这个罪犯嫌疑人出国!

作者:jieluzhengxiang

====媒体的良心与无奈======

很多人都 说现在的媒体越来越没有良心,为了金钱出卖了自己的良知,只会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作为一个媒体工作者,我 曾经也这样的无奈过,甚至对自己的行业失去了信心。我也曾经随波逐流,作为一个多年前就知道孙维事件的人,

我虽然对朱令同情,痛恨凶手。但是,我依然随波逐流,选择了沉默。我沉默地看着孙维若无其事地出入部长楼,

看着她天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看着她像一个正常人那样生活。她在我的身边,而我漠视眼前的她可能是罪犯 的事实。多年来,我几乎忘记了朱令被迫害的事实,只有当每次面对孙维和她家人的时候我才会想起。最近,今天 ,我们终于听到的正义的声音,我很欣慰地看到了,中国的媒体仍然有敢于揭露真相的媒体,中国的老百姓也是那 样渴望听到正义的声音。

因此,作为孙维的邻居,作为一个认识孙维多年的人,作为一个还良知未泯的媒体 工作者,我决定不再沉默。最近几天,我写出了孙家和孙维的一些真实的情况,同时,也公布了她的家庭住址。我 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人去发现真相,同时也给孙维一个说话的机会,如果她含冤十年,那么她现在可以说了,也应该 说了!

很遗憾的是,我的帖子很快在门户网站被删除,在我的文章中,我从来没有用过恶毒的语言辱骂孙维 ,但是,网络上留下了谩骂的帖子,却很快删除了我的文章。这个是为什么?我想就是因为我说的是真的,我所公 布的孙维和其家人的情况全部真实,是有人在害怕!

媒体一旦触及了政治,往往就会有太多的无奈。我和孙 成长于同一个环境,相似的家庭北京和经历,看过了太多太多残酷的现实。我想说,孙的事情只有两个结果,一个 是不了了之,一个是某些势力的妥协。其实孙的事情不是一个简单的投毒案件,这个是一个政治问题,事情牵涉了 错综复杂的关系。伸张正义的代价可能是许多人的官职不保,很多关键人物的名誉扫地。如果翻案,那么自然就会 知道当年这个案子是谁办的,是谁最后发话不让抓人的。也许,有网友指出的国家领导人也会牵涉出来,那么我想 请问各位事情如果这样复杂怎么处理?中国的政府需要讲的是面子,不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因此,这个案子可能 石沉大海,就好像我们的帖子被删除一样。

不过,我相信中国不是每个官员都是贪官,我们楼里面的人,大 多数还是有正义感的。记得多年前一位过去在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已故领导家属,和楼里工作人员争执。当时,很多 老部长,老革命都站出来,伸张正义,要求当事人道歉,最后肇事者顶不住,我们贴在楼里大字报的压力妥协。因 此,我想说,虽然我们和孙来自同一个环境,但是,很多人和她不一样。

当正义PK罪恶,当良心PK金钱 或威胁,我们不知道结局会怎样,很多时候,存在就是合理的,也许过不了多久媒体迫于压力遗忘了这个事件,也 许过了不久,今天伸张正义的老百姓渐渐沉默了。但是,我想和我一样认识孙维,面对孙维的每个人不会忘记。我 们会记得她是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楼里的人会对她的家人投以奇怪的目光。

有人总是把不平等的事情归结 于命运,人不能改变社会,一切都是命运安排的。不要向这个社会要平等,不要向上帝问为什么。存在就是合理的 。上帝或许知道一切,但是他不会说!

我希望更多有良知的人转载我的帖子,我希望更多的人看到真相,我 希望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



我是物化2班的团支书,我真的不忍心看到有关朱朱的所有东西,这些年来我一直生活在自责于内疚之中,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其实这件事要真的查出真相一点都不难,国务院督办!我能说的就是当年朱朱第二次中毒孙维被传的时候,院领导和系部召开了一次很秘密的会议,我是唯一一个参加会议的在校学生,也许他们知道通知我开会是个很大的错误,当中讲了一会儿的时候系主任叫我回去了,但我在我所在场的18分钟内,我已经知道内容大概了,我的任务是事件保密和按护全班同学,不准单独核查和不准猜测议论,在会议中提到是孙主席指示的,而且有关方面在为维维准备出国手续,后来我知道是孙浮林。

到这里大家心理也很清楚,这件事如果中央不出面的话,在中国目前这个体制里,朱朱事件只有沉冤!!!光凭一个贝志诚是不够的。

这些年我没有站出来,我有我的苦衷,包括我们2班所有同学。我们经常会收到拿我们自己性命和家人性命以及工作等等相关的威胁!株连九族大家或许只在电视上见过,可这些随时可以发生在我们2班同学身上。

我希望中央能真的重视这个案件,还朱朱一个公道。就是高院和高检都没办法的,只有中央!!!

孙维,你果然是情杀。

转载(新浪网友)

看到有这么多用自己的良知来关心朱令的朋友,能够在10多年后依然为一个美丽的生命的悲惨遭遇而大声疾呼,

为凶手的残忍和愚昧而愤慨,这本身就是胜利,是超越了司法公正的胜利,是人们心中善良的胜利。将近4000 条发言,90%都是站在朱令这一边的,还有一小部分是在为孙维解释和开脱,我想说,那些声音也是应该被允许出现的,毕竟这里是一个自由发言的地方。而且,为孙维开脱的声音大体来自两部分群体:一部分是普通的朋友们,你们出于理性,以司法机关没有对孙进行起诉和判决为出发点,希望我们不要冤枉了好人,这个出发点是没有问题的。确实,从法律层面上看,司法机关并没有判定孙维“有罪”,那么从法理上说,她目前也就是一个无罪的人 。还有一小部分,相信大家都看的出来,都是来自孙维本人以及她的利害关系圈里的人(家人或死党),他们在竭力否认真相和事实,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没有证据就不要平白的诬人清白。。。。”,更多的话他们什么都说不出来。既然说到了“证据”,那好,就让我们先对“证据”的概念进行一个定义。

司法角度来说,证据是指那些能够对某一个犯罪行为的实施、发生和过程以及结果进行有利证明的载体或信息,包括了物证、人证等等,证据必须能够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相印证,并形成完整有效并且合理的证据链,一切完备,才能够提请诉讼,这些证据往往都是可见的或可以被记录的,所谓“铁证如山”,使得犯罪嫌疑人无法狡辩和开脱。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古今中外,有很多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最终被搁置或者终止,不是因为嫌疑人真的无辜,而是由于“证据不足”,

司法为避免因“有罪推定”而造成冤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所有人都知道嫌疑人就是真正的凶手,也不能从司法程序上对其进行审判。证据的不足或者灭失,又有两种情况:一是确实不足,或者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而无法获取,因此无法取得足够的证据信息。另一种就是原本有证据,但是由于一些非司法因素的介入,人为操作或通过所谓的“技术处理”而使得证据不复存在或不被显示。 公正的说,在孙维的事情上,这两个可能都存在,或者是 同时存在。

但是,请大家不要忘记和忽略:事实是不可能被改变的,真相只有一个。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有公 开信息和非公开信息,后者是为了让少数人了解真正的真相的信息,可信度是非常高的。孙维毕竟还不是外星人,

也不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人,她当年的行为和陈述,都被有关机构如实记录。请有些人不要以“你是什么人?能看 到内部信息”这样的嘴脸和口气来说话,大家都明白,内部信息也同样是给人看的,而且,不是只有中央委员或政 治局的人才能看到。

我可以坦然的说,我没有这些文件的原始件,也没有复印件,抄送最高机构的信息我没有本事拿出来,但是,我亲眼看到白纸黑字在国家文件上写着:“孙维对其所实施的下毒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过程和细节。。。。。。。。。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司法鉴定部门未能从采集的物品中提取到铊元素及其残余,故无法形成对孙维口供的证据支持。。。。。。。。。因此,公安机关决定终止案件调查。” 至于大家相信与否,

就是各自的判断了,我只能以个人的名义保证我说的话的真实性。我想请大家思考一下,“供认不讳”这几个字的 意义和意思。

假如不是孙维,而是另外一个什么普通人,一定会有人说这也许是刑讯逼供的结果,但是最好的证明是孙维自己发的声明,请想想看,以她的背景和案情,办案人员绝对不会对她进行刑讯,如果真是那么做了,就是孙现在最好的申辩辞,她一定会说她是中国司法黑暗的现代大窦娥,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证明自己的无辜?但是,在她自己的声明中说的很清楚:“我被扣留了8小时后就被家人领回”,如果她自己都没有说曾经被刑讯,那大 家应该相信她的话。那么,就说明所有的供认都是在正常情况下她如实的表达,以她的才智,难道会承认自己没 有做的事情吗?另外一边,上报的材料,考虑到事情的重大和阅件人的身份,更没有必要伪造内容,如果要伪造,完全可以说“孙维确系与此案无关”这样的话,更何况如果是伪造她的供认,那就是要办而不是要保了。

大家想一想,把孙维没有被刑讯的事实与内部信息的事实结合起来,难道真相还不够明显吗?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在这里为一个被摧残的美丽生命呼吁的时候,客观的说,不是要代替司法机关,更不太可能重新启动司法调查(如果要办,多年前早就办了),我们只有一个目的:说明真相,这是对受害者最起码的尊重。 应该说,这一场大讨论,要感谢孙维女士自己的不甘寂寞,你怎么能无耻到如此地步,在10年后居然要说明所谓的“真相”?在你的陈述中,除了自己的名字和学校而外,还有什么是真实的? 阴险和恶毒不是最恶心的,如此不要脸才是 最可耻的.

ZT内行人看ZL案

看了很多关于这件案件的叙述,基本算是理清了案件的要点了!在这里我只想以一个比较 专业的角度来阐述我的观点!为了,打消大家的怀疑,我先说明一下,我是一个在东北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

有近10年对投毒案件打交道经历,曾经参与过海城投毒案,鞍山投毒案,辽阳投毒案等重要投毒案件(都是难案 要案,也都是公安部限期督办的案件)的具体侦破与审讯的工作。我本人再次重申:与保B派,保S派都不认识,

也不想认识!!!

首先,每一个投毒案件,公安人员在审理的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受害人的人际关系跟 所处环境,这里我不再叙述了,朋友们已经讨论的很详细了!我给它定个性,叫:环境单一,人际关系简单。我想 大家没什么疑问吧?!

再有,由于本案件的特殊性,我说它的特殊性,是因为这个案件用我们的术语说,

它是连续多次投毒!呵呵,不知道别的公安怎么想,我是最想接这样的案件的,没什么原因,就是好破!

最 后,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铊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现在接 触的案件中还没有,我也还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样,连什么颜色在这以前都不知道,更别说它的属性了!如果这个案 件交给我的话,抛去外力原因的话,我敢给领导签军令状,48小时内确立嫌疑人,8个小时审讯,不超过96小 时破案!北京的同志们在这个案件已经是很仔细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确立了毒品名称;属性后,才立 案的,这就更简单化了破案的难度。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我们是怎么侦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动歪 念头的,就别打投毒的主意了,因为在现在的科技情况下,我只能说,你们妄想了!言归正传,由于,本案件是连 续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边的人或者说是她亲近的人(包括亲人,同学),别跟我说ZL的宿舍 的环境,别跟我说清华有多少多少的学生,那是扯淡,小样,不相信的话你去动物园多次连续投毒,我看看能抓住 你不!你以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最忽略的 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 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广泛 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 人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然后是ZL本人的生活 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 ,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 回来,这是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办案啊等等!当 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 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 的,那个时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是在立 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这对我们来说不是难事,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对象会大 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 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 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8小 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 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 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打死也不招!” 那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 信的话就比划一下!没看电影里都说“来个痛快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啊!如果让一个不到20岁的小丫头,在我 眼皮子底下8小时不招,我还混个屁啊,以后我还能审案子吗?就是刘X兰最后不也承认她是共产党员吗?有的人 会说招了就是死,呵呵~不招,会死的更难看!畏罪自杀是我们官方的唯一的解释!有个朋友说的好,你以为犯罪 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 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

没外力?

要真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解除你唯一 嫌疑人的身份,那需要文字的东西,光说是没用的,你也不会同意,把东西拿出来,看看谁签的字!那还要有局里 大印,拿出来~~~

我为什么一直要说这个案件是多次连续投毒呢,朋友们都说了,ZL是2次发病,请注 意是2次发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只不过前几次可能是毒量不够,没有发病而已 !发病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发病的时间间隔都会是我们重视的焦点,中间能与中毒人接触的人与物,我们也会 严密关注,你们以为会漏得了谁?可能连你们学校看楼的大妈打扫楼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婶我们都会关注!我不相信 会把罪犯会漏掉!ZL寝室的所有人都会被我们所监控的,我们会尽一切办法寻找残余的铊,或许还有残余的!我 们会询问一切能问的人,来看看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洗过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缸等等,你们会说学生 都会去洗,但是你见过给自己下毒的人吗?有的话那叫自杀,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说的是,饭缸里没饭,杯子里不 光是水的!ZL住宿楼的垃圾也是我们排查的重点。实验室里装过铊的瓶子上的指纹,实验室的脚印都会被我们拍 照等等象这样烦琐的工作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但是估计进展不会太大,我们也得做,就怕以后案件破了 ,犯罪嫌疑人说在那那里还有毒品,而我们没注意到,吃不了谁兜着?警察讲的是查出来的永远比问出来的重要! 这也就是现在案件审理开始,警察一般都会说,你自己讲还是我们替你说,你讲算你坦白,我们说,你就考虑后果 吧!你以为那是警察诈你呢?!其实更多的时候让你讲是让你说我们不掌握的东西,比如以前你都干过什么了,讲 这个案件在审讯的时候,我们掌握的材料比你自己说的都详细的多!不然会随便的传讯你?!

再有,有关于 窃听器的事,我个人认为是子无须有,我相信,不会是放在一个杯子里,想窃听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 把杯子送人,我们监听谁?我相信真要想监听你,把窃听器放你衣服上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很大的难事的!甚至可以 放你内衣里,而永远不会被你发现!我们放窃听器的原则是要保证窃听器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拿回来,如果做不到 ,我们不会放的!你觉得有必要给你放窃听器吗?呵呵,高估自己了吧!这也就是投毒人的特性,总以为很隐蔽,

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过高的估计了自己!你放的图片,我看了,那不是个窃听器,堂堂的北京 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

多了,我也不想多说了,你最好别再弄出来那个声明了,我都为我是一个公安而 感到羞愧,没办法,力所不能及!我相信当年办案件的人跟我有同感,一句话,再弄什么声明,别带警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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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朱令案孙维背景-朱令案的前前后后,有关孙维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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